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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80个案例 6465人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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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文章

2012-04-10: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表增加调查活摘器官问题
二零一一年六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该问题属于核查不得入境的理由类问题,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申请人通常不能获得签证。

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截图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

强制性非法移植人体器官的问题近年来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共大规模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牟利被揭露出来。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是江泽民和中共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手段之一。1999年,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导致十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1999年7月20日迫害法轮功开始时,为配合江泽民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法轮功被中共媒体铺天盖地的谎言抹黑、妖魔化,法轮功学员遭到肆意绑架、关押等迫害。江泽民又命令“六一零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从1999年到2006年5月,中共中央军委开过六次“处理涉外宗教问题”专门性会议,主要针对法轮功。此后,以中共军队后勤部为首的军队系统层层开动,开动中共建政以来形成的活摘器官系统,开始按照军委主席江泽民的意愿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达到其“肉体上消灭”的迫害目的,而贩卖器官成了一条被江泽民默许而鼓励的军队生财之路。

总后勤部利用军队系统和国家资源,将到北京上访而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和各地被非法拘捕的法轮功学员验血编号,输入电脑系统,利用军车、军航、专用警备部队、各地军事设施和战备工程作为集中营,统一关押,统一管理,成为国家级的活体器官库。总后勤部统一分配集中营,分管调度、运输、交接、警卫和核算,军事监管人员有权逮捕,关押,强制处决任何泄露消息的医生、警察、武警、科研人员等。军事监管人员由中央军委授权相关军事人员或军事机构担任。中共总参谋部则利用其情报系统,全力阻挡真相向世界传递。

各级地方医院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加入活摘器官行列,形成了以中共中央六一零和军队医院为主,地方公、检、法和医院为辅,利用集中营、监狱、劳教所大量关押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谋利的流程。中国与世界上形成了巨大的器官交易网,成为国际活体器官交易的中心,几乎在2000年以后一直占世界活体器官移植总数的85%以上,该数据是军委上报资料的一部份。

中共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从1999年开始的零星个案发展到2001年底的系统性大规模活摘器官,其中大规模活摘从2003-2006年进入高峰期。到目前为止,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涉及23个省市自治区,全国600多家医院。

2006年3月以来,多位证人指证中共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设立秘密集中营,关押数千法轮功学员,大量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肾脏、肝脏和眼角膜等器官牟利并私设焚尸炉焚尸灭迹的骇人罪恶。知情人披露,在中国有36个类似的集中营。

全球正义人士一直对中共活摘器官罪行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指证。美国政府在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上增加相关问题,被认为是对活摘器官罪行的关注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前中共高干:美国政府了解中共的血腥罪行

退休前曾在中共体制内任高级干部的肖先生(化名)近年来了解了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后,一直关注和支持法轮功反迫害的努力。对于美国政府将非法移植器官的问题加入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一事,他表示:“虽然这个变更是去年开始实施的,但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刚听到觉得挺吃惊的,想一想,觉得美国政府的这个规定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这说明,其一,美国政府对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血腥罪行有非常透彻的了解;其二;美国政府能够坚持正义立场,以其自己的方式反对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功的恶劣做法。现在问的问题是关于活摘器官,以后说不定还会增加关于申请人是否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中共的很多官员愿意把去美国作为自己退休后的选择之一,更有很多高官准备在有风吹草动、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将美国作为自己及其家人的后路。我估计这些人至今对美国政府的这一官方规定还不甚了解,有的甚至还在积极参与迫害。只要不想陷得太深,我想现在是必须悬崖勒马的时候了。”

肖先生接着说:“有的人可能认为:反正自己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行为都是秘密进行的,只要我自己不说,别人也无法知道,填表的时候我隐瞒不报,不就行了吗?要知道美国是个非常重诚信的国家,靠隐瞒只能骗得了一时。而且中共官场险恶,斗争激烈,你的政敌时刻都在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即使你暂时隐瞒成功了,到时候政敌的一个举报就会导致事情败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正确的选择是,应该从现在开始,不再参与中共的任何迫害活动,更不能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血腥犯罪活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这种严肃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儿戏。有条件的,要积极抵制迫害政策。”

著名人权律师:为其它国家开了很好的先例

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调查和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著名人权律师麦塔斯先生,对于美国政府将非法移植器官的问题加入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一事表示:“这是有效的。这为其它国家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我建议加拿大也(在相关表格上)增加这个问题。虽然每一个申请人可能都会填写‘没有’,但是,增加这个问题仍能起到作用,因为一个人如果被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如实回答,他就会失去获得的合法身份。移民签证的申请表应该也加入这个问题。”

法轮大法学会主席:迫害者难逃法网

美中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杨森对此表示:“江、罗、刘、周集团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上用尽了邪恶,简直是惨绝人寰。那些参与活摘器官的败类、那些禽兽不如的刽子手,必将受到法办,哪怕他逃到天涯海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坏事的人一定会遭恶报的。我劝了解内情的人尽快将事实和证据透露给海外的法轮大法学会,在道义和良知上摆好自己的位置。那些曾经助纣为虐的,赶快抓紧时间反戈一击,将迫害法轮功参与者的恶行曝光于天下,洗刷自己的罪恶。”

2012-02-03: 加国前亚太司司长和人权律师促加总理禁奴工产品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和资深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联合致函即将对中国进行商务出访的加拿大总理哈珀,力促总理提出禁止中国向加拿大输出劳教所奴工产品。

大卫·乔高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新闻发布会上。
当天,乔高在国会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公布了这封信函。信中提到,在中国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至少一半是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不仅仅是强制劳动的集中营,而且是活体器官库。

中共当局系统性地执行强制奴役

他们在信中对加拿大总理说:“在您二月份的中国贸易之行中,我们敦促您要求中国政府停止出口奴工产品到加拿大,以切断延伸到加拿大来的中国奴工劳教所网络。我们请求您同中国(当局)提出这一点,以确保做到这一点。”

“中国(中共当局)一直系统地在所有形式的拘留设施强迫劳动--那些关押被判刑罪犯的监狱、那些关押尚未被起诉人员的行政拘留所和劳动教养的劳改营。一九九八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宣言承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会员国消除强迫劳动。中国政府向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称,其宪法禁止强迫劳动,并有国家政策规定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

但是中共并没有实践其承诺。乔高和麦塔斯在信中指出,“在拘留所的强迫劳动并不是侵犯了中国法律,它就是法律。《中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监狱可惩罚体格健全但拒绝劳动的囚犯。”这个法律实为非法的恶法。

信中说:“美国一九九二年与中国政府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承诺,中国政府需确保监狱劳工产品不输出美国。一九九四年美国签署的合作声明称,原则上允许美国官员访问被怀疑出口监狱劳工产品的中国生产设施。美中经济和安全审议委员会二零零八年在给美国国会的报告中写道,‘中国政府未遵守其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四年协定中的承诺,使美国官员不可能进行完整、有用的这类指控的调查。’”

在劳教所被奴役的至少一半是法轮功学员

信中说:“中国奴工劳教所中大多数是法轮功学员。由于民众对法轮功在意识形态上的受欢迎程度引起了中共的恐惧,中共一九九九年在中国禁止法轮功。美国国务院二零零五年针对中国的国家报告显示,警察操控数以百计的拘留中心,三百四十个劳教所,关押了约三十万人。二零零八年国务院的国家报告称:‘一些外国观察员估计在二十五万正式记录的劳教所关押人员中,法轮功学员占至少一半……’”

“官方记录的被关押人数并不是完整的被拘留人口。非官方的估计数表明,二百万囚犯被关押在一千二百个劳教所里。”

劳教所也是活体器官库

大卫·乔高和大卫·麦塔斯在信中说:“我们在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七年的两份报告和二零零九年出版的题为《血腥的器官摘取》书中得出结论,数以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杀害,他们的器官被出售用作移植手术。中国任意拘留设施不只是强迫劳动的集中营,也是巨大的强迫摘取的(活体)器官库。”

他们在信的最后说:“产品进口应接受经济和道德条件的审核。贸易代表团出访到一个向世界各地以超低廉的价格输出劳工产品的共产主义国家所做的,应当不仅仅是为加拿大获得良好的交易。代表团应尽其所能来结束令人发指的中国奴工问题。”

林鸣立:在劳教所的超负荷劳动每天最长十六小时

三名迫害受害者--多伦多居民林鸣立、何立志和张天啸,在三十一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讲述了自己或亲人因信仰遭受中共的迫害。

不久前被营救到加拿大的林鸣立因不放弃信仰,四次被中共绑架,在上海提篮桥被非法监禁的六年中,他不但遭到酷刑和洗脑折磨,还被强迫进行超负荷劳动,劳动时间每天最长达十六小时。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何立志因不放弃法轮功信仰,并向周围人讲真相,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三年半。在被非法关押在天津茶淀监狱期间,他遭受了酷刑和奴役。何立志说:“我们曾经被迫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挖沟、种树,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疲劳和疼痛甚至让我无法入睡,吃得也很差,经常饥饿难忍。”何立志还曾被迫缝制出口韩国的足球,他说:“干活时,手经常被锥子戳破。”

当天在国会山的广场上,来自加拿大东部城市多伦多、蒙特利尔、滑铁卢、渥太华等地数百名法轮功学员顶着漫天飞雪,在严寒中,静静炼功、请愿,提醒善良的加拿大人关注在中国发生了长达十二年多,并还在继续的迫害;呼吁即将出访中国的加拿大总理哈珀提出法轮功受迫害问题,要求释放包括十一名加拿大人亲属在内的所有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2011-11-02: 迫害元凶贾庆林荷兰再被起诉(图)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即中共政协主席贾庆林抵达荷兰访问的第一天,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在很多国家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被告上法庭的贾庆林再次受到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法轮功学员在贾庆林到访之际举行抗议活动

法轮功学员在贾庆林到访之际举行抗议活动
代表荷兰法轮大法学会的律师将诉状传给了荷兰国家公诉机构(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 Lanlijk Parket),控告贾庆林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荷兰电台一台就此采访了荷兰法轮大法协会主席胡本先生。

十月二十九日,荷兰法轮功学员又在海牙国会第二议院前举行活动,揭露贾庆林的罪行,同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们拉起横幅,支起展台,抗议迫害法轮功的罪犯进入荷兰境内。法轮功学员分别用中文和荷兰语宣读了致荷兰各界新闻公告。行人纷纷驻足,多数人表示听到过贾来荷兰访问的新闻。学员讲真相后,人们都表示荷兰政府不应该只重视经济利益,而忽视人权。有人看过横幅后觉的这迫害太残忍,应尽快制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 并成立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贾庆林就是其中直接参与的人员之一。该机构的唯一目的就是迫害在中国大陆有上亿修炼者的法轮功。迄今为止,超过三千四百四十人经证实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

贾庆林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担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期间,直接参与和负责对众多法轮功学员施以非法关押及酷刑迫害等罪行,这段时间是北京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疯狂的时期。许多学员被迫害致死,“天安门自焚栽赃案”也是在此期间上演的。

二零零四年九月以来,贾庆林先后已在奥地利、西班牙被曾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罪名起诉。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荷兰法轮大法学会向荷兰司法机构递交对贾庆林的控状。法轮功学员希望在崇尚道义、法制健全的荷兰,迎接这双黑手的应该是罪犯专用的手铐,并呼吁荷兰政府和国际社会共同关注这场发生在中国并仍在持续的迫害,呼吁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们共同制止这场迫害。

2011-10-06: 加拿大将成立“宗教自由办公室”(图)----加外长召集圆桌会议 法轮功学员应邀参加并发言

加拿大将于近期成立“加拿大宗教自由办公室”(Canada's Office of Religious Freedom),以促进和保护宗教和信仰自由,并将保护宗教自由作为加拿大重要外交政策。

图说:二零一一年十月三日,加拿大外交部长约翰?贝尔德就成立加拿大宗教自由办公室在渥太华外交部与近一百名来自加拿大的宗教界领袖、协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圆桌会议,征求意见。 (图片联邦政府提供)
十月三日,加拿大外交部长约翰?贝尔德(John Baird)在渥太华外交部与近一百名来自加拿大的宗教信仰领袖、协会代表和宗教问题专家进行了圆桌会议,征求意见。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李迅应邀参加了会议。李迅先生在圆桌会议中发言表示:宗教自由办公室不仅应关注所在国发生的迫害--即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信仰迫害,还要关注中共利用中国驻加使领馆在加拿大对法轮功的打压。”

加外长:我们将站在有原则和公正的一方

加拿大将成为美国之后,第二个设有国家性宗教自由组织的国家。联邦外交部长表示,对待宗教和信仰自由方面,“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加拿大将继续站出来说话,并采取有原则的立场。”

贝尔德部长在发言中表示,加拿大宗教自由办公室与“加拿大的核心价值观,如自由、民主、人权和法治一致”,将“用以促进和保护宗教以及信仰自由”,同时宗教自由办公室的成立将再次证实“加拿大是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

贝尔德表示,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在就宗教自由办公室进行全国性和全球性的意见咨询,“对于联邦政府而言,宗教自由办公室是一项重要任务”。

贝尔德称,加拿大民众在一个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享有很多权利,在这里,人权是被尊重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在世界其它地方,宗教信仰少数群体所面临的抗争”。

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加拿大将继续站出来说话,并采取有原则的立场。正如我在联合国所说的,我们不会得过且过。我们将站在有原则和公正的一方,不管是否受大众欢迎,是否方便,是否牵扯利益。”

贝尔德表示,人权自由和民主自由是无法分割的,“那些保护宗教自由的社会通常都会保障其它的基本自由,这些一般是更加稳定和繁荣的社会。我们是一个更多种族和信仰的国家,不过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人性--那是宽容,那是接受,那是和平与安全。”

加外长:已向联合国提出法轮功被迫害问题

贝尔德表示,加拿大政府曾就世界各地的人权迫害和信仰迫害发声。他表示,“我们的政府曾在联合国提出西藏、维吾尔族和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的问题。”

贝尔德表示,为世界各地的人权和信仰自由而战,“是个艰苦的任务,但是,加拿大人是站在正确的一方,而不是容易的一方”,“维护受迫害者的权利,帮助那些无法发声的人发出呼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他最后强调:“我们的姿态不会软化,我们的决心不会减少,我们的声音不会减弱,直到所有的公民都享有自由和权利。”

应邀出席此次会议的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李迅先生对联邦政府成立宗教自由办公室表示赞赏。李迅说:“在中共持续残酷迫害法轮功和中国人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现在加拿大政府坚决支持人权和信仰自由,而且外长在联合国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这对于那些受到中共迫害的人意义非常重大,是有力的支持和鼓舞。我们期待该办公室能对制止中共对信仰的迫害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加拿大建宗教自由办公室 全球第二个国家

加拿大是跟随美国之后,第二个建立国家性宗教自由组织的国家。 今年六月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施政报告中,曾许诺建立加拿大宗教自由办公室,将保护宗教自由作为加拿大重要的外交政策;今年九月二十六日,贝尔德在联合国演讲时,再次提到在加拿大建立宗教自由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美国国会通过《一九九八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授权美国政府采取相应制裁行动”,以帮助“因宗教原因而受迫害的个人”。一九九九年五月,根据该法案规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简称USCIRF)成立。

2011-06-24: 宁夏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在德国被起诉(图)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六一零”办公室头目苏德良在德国访问时,被国际人权组织(IGFM)及法轮大法协会起诉,指控其在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酷刑折磨及人身伤害。

在威勒斯坦监狱入口处,国际人权组织代表和法轮功学员打出“苏德良迫害法轮功恶行累累在德被告”等横幅。
参与迫害 苏德良被起诉

被告苏德良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自二零零五年起,他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六一零”办公室头号人物。此次苏德良是以公安厅厅长的身份应德国莱法州司法部邀请来访,此行中一项活动安排是参观位于该州威勒斯坦(Woellstein)的一个监狱。

当天,德国法轮大法协会以及国际人权组织将一份九页的诉讼书递交给莱法州首府的美因茨(Mainz)检察院,并转抄给莱法州司法部以及苏德良将前往的威勒斯坦监狱。诉讼书中记述了被告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手段,例如毒打致昏迷;残忍的强行灌食,包括灌粪便、浓盐水;用六万伏高压电棍电击,包括敏感部位;强奸;药物迫害;剥夺睡眠;强行洗脑等等。很多酷刑手段给受害者留下长期伤害、致残甚至导致死亡。起诉书还列举了五个具体案例。

“他来这里(监狱)来对了”

在威勒斯坦监狱入口处,国际人权组织代表和法轮功学员打出“苏德良迫害法轮功恶行累累在德被告”以及“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国际人权组织德国分部董事会成员库伯尔先生表示:“苏德良践踏基本人权,对无数善良无辜民众的死负有责任。来这里(监狱)真是来对了,他本来就应该被关在里面。”


苏德良等人所坐的中型巴士离开监狱时,路过法轮功学员的横幅。
当苏德良等人所坐的中型巴士离开监狱路过横幅时,车速非常缓慢,车上的中国人反应不一,有的在摄像,有的则是在向举着横幅的国际人权组织代表和法轮功学员招手。

很多在监狱上班的警察也纷纷了解到真相。一位下班回家的女警察表示,知道这个中国人今天要来监狱参观,但是不知道他有这样的背景。她表示支持法轮功学员的活动。一位下班警察开车经过时,竖着大拇指缓缓地离开。

“盖世太保的方式”

活动也吸引了媒体的关注,当地一家媒体《莱美汇报》(Allgemeine Zeitung Rhein Main Presse)派记者采访,并以《盖世太保的方式》为题目报导了这次人权抗议活动。文章中说:中国和其人权讨论看上去离我们(德国)很遥远,但周二在威勒斯坦监狱又告诉我们,这个话题离我们有多近。国际人权组织德国分部董事会成员库伯尔先生表示,十多年来这个办公室(六一零)一直在打压和迫害法轮功,“他们把法轮功视为一种威胁,并开始对这些和平的人进行迫害,法轮功是一个锻炼心身的团体。”


《莱美汇报》的报道(网络撷图)
“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九九九年六月,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中国宪法、法律、司法系统之上的特别党务机构、特权机构、秘密组织。法轮功自一九九九年在中国开始遭受迫害,江泽民通过这个办公室不断下达各种迫害法轮功的密令,从“肉体消灭”,到“打死算自杀”,以及“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数以千计。

由于中国大陆很多“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国安等直接参与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在海外不断被起诉,他们在海外的行踪也十分隐秘,不少人住酒店不敢提供入住名单,由当地中共使领馆直接跟酒店联系。有的住酒店还要求房间数字不能带四字,有人分析这也许跟他们坏事干得太多而心虚有关。

2011-06-12: 德国对刺探法轮功情报的中共间谍判刑
德国首例中共“六一零”间谍案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宣判,被告人John Zhou(周超英)被判缓刑两年,并被处以一万五千欧元的罚款,以示警告。周超英是首名由于为中共情报机构刺探海外法轮功团体的情报,而被判刑的德国华裔。中共当局打压法轮功的核心机构“六一零办公室”也因此在德国社会曝光。
今年五十五岁的周超英,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与中共“六一零办公室”密切接触,频繁地将海外法轮功学员的信息提供给中共情报机构,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网络服务器密码,以及德国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使得中共得以监听法轮功学员的谈话并对德国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除此之外,周超英受命为“六一零”高官撰写了一份长达三百页的所谓“报告”。

德国反间谍机构──宪法保卫局在周超英首次与“六一零”高官陈斌(音译)及其同伙在柏林市中心的Park Inn酒店见面之后,用了长达四年的时间对其进行跟踪调查。二零一零年五月,德国警方搜查了周超英在德国的住所,随后德国检察院开始对其进行正式调查。继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六日首次正式就此案开庭之后,六月八日再次开庭。

周超英承认他将很多德国法轮功学员内部的邮件转发给了陈斌,但他在陈词中为自己“辩护”,德国检察院认为,周超英其实对自己的辩护“不切合实际”,“实乃荒谬”,并认为周超英与“六一零”高官密切接触的动机并非他自己说的那么无私,而是抱有个人企图,至少是为了能够拿到回中国的入境签证。检察院在法庭上表示,当周超英与陈斌二零零六年三月第一次见面时,前者便答应就法轮功问题与陈斌合作,陈斌是周超英的直接上司。

根据德国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周超英在前后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与陈斌接触极为频繁,几乎每周都会通过skype通好几次电话。

德国检察院在公诉书中说,“六一零办公室”作为中共为打压法轮功而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特别建立的机构,属于中共情报组织的一部份。John Zhou(周超英)向“六一零办公室”提供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触犯了德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犯有间谍罪。

检察院表示,德国法轮大法协会是在德国正式注册的协会,其许多成员是德国公民。德国有义务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检察院在法庭陈词中强调,德国绝不能姑息间谍行为,并应将其行为公诸于世。

根据德国刑法第九十九条,间谍罪最高可判五年监禁。周超英间谍案的证据确凿,法院量刑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否是有意泄密。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的法官认为,周超英的犯罪行为属实,但鉴于其没有前科,并且全盘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决定对其从轻发落,判缓刑两年,罚款一万五千欧元,责成其将罚款于七月三十一日前汇到大赦国际德国分部的帐户上。法院警告周超英说,两年之内,一旦发现其继续从事间谍活动,将处以刑罚。

2011-05-24: Cisco公司被控帮助中共监控和封锁网络
据美联社报道,数名法轮功精神运动成员对Cisco公司提出诉讼,指控这家公司向中国(中共)政府提供计算机网络设备,用来监控和迫害异议人士。
美联社说:这起诉讼案在上周被提出。一群法轮功学员指控Cisco提供网络设备和技术帮助,用以建造和运行一个很精巧的网络控制系统,这个系统被中国(中共)政府用来跟踪公民的上网行为并封锁它不喜欢的内容。

这个起诉案指控Cisco卖力的推销和按顾客的具体要求建造被称为金盾的系统,尽管它知道这个技术会被用来监视异议团体如法轮功。这个诉讼案指出,通过使用Cisco的设备,政府官员可以监视异议人士的活动,包括法轮功学员的网上会议。这个诉讼说,一些异议人士因此被拘留、酷刑折磨甚至被折磨致死,而其他一些人失踪。

美联社的报道也引述了Cisco的辩白。

报道还说,这个诉讼案要求没有透露数目的金钱赔偿,并要求禁止Cisco进行“将来的非法活动”。

报道说,这个诉讼案是在上周四提交给加州圣荷西的美国地区法院的。Cisco的总部设在这里。Schwarcz, Rimberg, Boyd & Rader和一个设在华盛顿的非营利组织人权法律基金会提交了这个起诉。根据美国法律,这个起诉允许外国人在联邦法院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提出诉讼。

译者在一个门户网站上看到这则报道,报道下面已经有数百个留言。大多数留言谴责和嘲讽美国一些大公司的见利忘义和虚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的民意。

2011-04-24: 《自由时报》:法轮功控告中共安徽省长迫害
台湾《自由时报》四月十九日报导,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四月十八日到高检署控告到访的中共安徽省长王三运。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指王三运是最近一年来台的中国高干中,迫害法轮功最严重者,王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时,发动名为“狂飙”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清查和搜捕行动,迫害三十几名法轮功人士致死。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朱婉琪表示,王三运违反“残害人群罪”及“联合国政治及公民权利国际公约”,希望高检署不要再以无管辖权为由,驳回法轮功的提告;对此,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表示,会依法律程序处理。

法轮功资料显示,王三运是法轮功在台提告的第八位中共高干,也是第四位被告的中共省长级官员,其他被告的中共高干有:前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广东省长黄华华、陕西代理省长赵正永、中共国家宗教局长王作安、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组长杨松、北京市副市长吉林、辽宁省长陈政高。

2011-03-28: 联合国工作小组吁释放高智晟
联合国无理拘禁问题工作小组28日呼吁中共当局释放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

高智晟曾多次替中国政治异议人士及被压迫的宗教团体辩护,自去年四月以来一直下落不明。

英国广播公司 (BBC)报导,联合国无理拘禁问题工作小组指责中共当局拘禁高智晟的做法违反了国际法。

高智晟的妻子耿和在星期日出版的《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呼吁美国总统奥巴马向中共当局施压,以争取高智晟获释。耿和以及她和高智晟的一对儿女目前都在美国申请了政治避难。

高智晟现年44岁,中国陕西人,在北京执业时投身于维权活动,替政治异议人士及法轮功成员担任辩护律师,因此数度受到中共当局迫害。2009年2月高智晟被中共当局从陕西亲属家带走,中共当局从未承认拘留了高智晟。去年4月他曾一度获得自由并接受外国媒体采访,但随即高智晟的行踪再度成谜。

分析人士指出,中共可能是判断当时暂时释放高智晟,能让关注他失去行踪的国际压力减轻,一旦将他再次拘禁,国际社会就不会再关注高智晟的消息。为此,高智晟的妻女已多次向美国寻求帮助,并表示中共政府必须知道国际社会仍然关注他的行踪,希望奥巴马向胡锦涛询问高智晟的下落。

联合国无理拘禁问题工作小组是由来自巴基斯坦、智利、塞内加尔、挪威以及乌克兰的人权和国际法专家组成的。(希望之声电台综合报导)

2011-03-10: 神韵香港拒签案 主办方胜诉
香港入境处拒签美国神韵艺术团六名团员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正式判决撤销入境处的拒签决定。

香港神韵晚会主办方发言人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在高等法院外展示裁定主办方胜诉的判决书。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神韵受阻案开审,主办方在香港高等法院外集会,呼吁各界伸张正义,支持神韵艺术团来港演出。
香港神韵晚会主办方胜诉的消息传出后,立刻获得港、台及大陆各界人士热烈回响及高度重视,并对香港司法机构的正确决定表示认同及嘉许。主办方敦促港府改过从善,弥补损失,促成神韵艺术团顺利光临香港,让各界人士得以在香港欣赏到世界第一秀的完美演出。

艺术团整体性评估举足轻重

在四十一页的判决书中,承审法官张举能明确地指出入境处应该视为相关并且予以考虑的两个重点:一个是文化及艺术交流活动对于社会的明显价值;第二是本案的签证申请人与其他一般申请来港工作的个人不同,因为前者之所以申请入港签证,是因为他们是来港演出的艺术文化团体中的一份子,为了演出来港,并且仅作短暂停留,因此其中每一份的签证申请都应视为整体的一部份(判决第四十九段)。

承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多次强调,在考虑团员的签证申请时,必须要考虑到神韵演出的“整体性”(integral)。法官明确指出入境处在考虑发不发予制作和后台团员的入港签证时,这些提出签证申请的团员在神韵晚会演出中担当的是不是整体作品中的一个角色,就象其舞蹈演员一样。这些都是应该被考虑的,而在这一方面,神韵艺术团本身的主观评估该是举足轻重的(In this regard,the subjective assessment of Shen Yun itself must carry significant weight)(第六十二段)。而且,神韵艺术团已经向入境处解释了这些被拒签团员在整体演出中的重要性,入境处是清楚知道神韵艺术团的意见和说明的,法院对入境处将神韵艺术团对六名被拒签证团员在整体演出中重要性的解释当作是空言(bare assertion),表示不能接受。

入境处存在严重失焦问题

同时,法院明确地断定,舞台上的演员、后台团员及从事制作的团员是一个整体,在演出前,必须要在彼此信任的情况下排练演出。这些都是入境处应该考虑的相关因素,而“入境处处长却聚焦在错误的问题上”(the Director had focused on the wrong question )(第六十九段),存在“严重的聚焦问题”(serious focusing problem)(第七十段)。

法院主要指摘入境处失焦在两点上:一个是考虑团员有没有特殊技能、知识、经验的问题,一个是认为在香港当地有人可以取代后台及制作团员,以这两点作为拒发签证的理由明显失焦。法院认为,这两点都不是入境处该考虑的相关因素,并一再提醒,判决中提到“整体性”及“文化艺术交流的价值”是入境处该予以考虑却未考虑的重点。

入境处拒签神韵六名团员的行政决定,在对于应该考虑的相关因素竟未予考虑的情况下,受到法院判决撤销。

行政决定仍须受司法监督

在判决的法律部份,法官首先阐明公法的原则(第三十六段以下),说明法院了解入境处有相当大的裁量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入境处长的决定不受司法的控制(All this,however,does not mean that the decisions of the Director are beyond the control of the courts)。判决更揭示,入境处处长的决定及决策的过程,要受到公法原则的拘束,就象其他政府决策者一样。并且进一步指出,入境处处长的决定不能不合理、恣意专断,决策过程必须公平(第三十八及三十九段)。

主办方促港府改过及补偿

香港神韵晚会主办方对高等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主办方发言人简鸿章表示,感谢香港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正义支持,也赞赏香港法庭这次能不受干扰,作出正确的判决。

他敦促港府从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过从善,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今后排除中共操控,从各方面促成神韵艺术团顺利来港演出,使香港及港人能有美好的未来。

中共黑手操纵 入境处肆意专断

近年来,港府入境处对中共不喜欢的人拒发入港许可、拒绝入境,甚至暴力遣返持合法入境许可人士,遭到各界强烈批评。

曾有数次被拒绝入境经验的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指出:“香港入境处从主权移交后,早就不属于香港人民的,也不再遵守一国两制的法律界线,赤裸裸地在法庭上隐瞒中共在其背后操纵的真相,甚至为中共说谎,成了名符其实为中共看守门户不惜破坏人权的帮凶!由于香港司法系统鲜少敢触碰‘入境’这条行政权力的敏感神经,所以入境处一直胆敢恣意、专断地拒绝发予入境许可,或是将有入境许可的人士以暴力的方式遣返回国,在过往十年,香港入境处有太多令人不可置信的荒唐决定,这一切当然都是中共在背后的完全操纵。”

法院凭良心断案 值得嘉许

朱婉琪律师指出,“这次高等法院的法官做出撤销入境处拒绝发予六名神韵团员签证的行政决定,是一个凭着良心维护司法尊严的判决”,“从这四十一页的判决中,可以看到法官是如实地就入境处不合理、专断的行政决定,做出司法系统应有的持平考虑。”法庭这次在不太正常的环境下作出明智的决定,值得嘉许。

香港神韵晚会主办方表示,将考虑进一步向港府就拒签六名神韵团员所造成的损失,追索赔偿。

由香港法轮佛学会、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神韵晚会,原定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演艺学院举行。由于港府配合中共刻意刁难,在临近演出时拒发签证给六名关键技术人员,以致演出无法进行,被迫取消。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主办方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诉港府入境处拒绝签证的决定与行为非法,追究责任及追讨赔偿。案件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二十五日在高等法院开庭聆讯。法院在三月九日作出判决。(案件编号:HCAL 43/2010)

2010-11-24: 欧盟关注上海交大教师郭小军迫害案件
欧洲联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艾甚顿女男爵近日表示,欧盟已经向中共当局提出法轮功学员郭小军受迫害的案例,并将继续跟踪关注郭小军的情况。

艾甚顿女男爵是在11月16日回覆英国欧洲议会议员彼得.斯金纳的质询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上海交大优秀青年教师郭小军,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中共迫害。郭小军在2000年被非法判处五年徒刑,他的妻子也被劳教。今年1月,在上海世博会前的大规模迫害中,他再次被非法绑架,并于2010年7月6日被上海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以下为艾甚顿女男爵覆信全文(中译):

凯瑟琳.艾甚顿
高级代表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

彼得.斯金纳
欧洲议会议员
布鲁塞尔
2010年11月16日

亲爱的彼得:

谢谢您2010年10月8日的来信。从您的信中我得知,您选区的一位居民就中国法轮功学员郭小军先生的现况表示关注。

我一直密切地注意中国的人权状况,尤其是通过访问中国及会见中国领导人,还有一年两次的欧盟-中国人权对话。我对人权对话非常重视。

欧洲联盟坚定地致力于促進和保护宗教和信仰自由,这是欧盟人权政策的一部份。对任何形式的因宗教或信仰而对人不宽容的行为,欧洲联盟都予以谴责。欧盟在 2009年11月的理事会决议中,再次提到了此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欧洲联盟和您同样关注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宗教成员因宗教和信仰而在中国受到的迫害。欧盟通过双边政治对话、(当情况适合时)外交照会、公开声明,以及通过欧盟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或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的行动,将宗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和宗教少数群体的权利加以关注。

欧盟已经向中国当局提出郭先生的案例,主要是通过在每次对话中向中国当局提交的关注个案清单。欧盟将继续跟踪他的情况。

您的来信还提到郭的多位律师受到的骚扰。欧盟对此采取了非常坚定的立场,必须保障律师能够在中国法律体系内发挥他们的作用,以保证中国公民享有自己选择律师進行辩护以及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在过去的两年中,欧盟已数次向中国外交部和司法部提出这一问题。

您的真诚的,
凯瑟琳.艾甚顿(签名)

艾甚顿女男爵覆信全文(原文)

Catherine Ashton
High Representative
Vice-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Peter Skinner MEP
European Parliament
Brussels
16.11.2010

Dear Peter,

Thank you for your letter of 8 October 2010 in which you bring to my attention the concerns of one of your constituents with respect to the situation of a Falun Gong practitioner in China, Mr Guo Xiaojun.

I continue to monitor China’s human rights situation closely, particularly in the context of my visits to China and meetings with the Chinese leadership, as well as through the bi-annual EU-China Human Rights dialogue to which I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he European Union has a strong commitment to promote and protect 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 as part of its human rights policy. The European Union condemns all forms of intolerance against persons because of their religion or belief, an issue the EU has again taken up in the Council Conclusions of November 2009. From this perspective, the European Union shares your concerns over the persecution on the basis of religion and belief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s well as of members of other religions, in China. The EU addresses religious freedom as a fundamental human right as well as the rights of people belonging to religious minorities through its bilateral political dialogues, and, when appropriate, through demarches and public declarations and through EU action in fora such as the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or the Third Committee of the UN General Assembly.

The EU has raised the particular case of Mr Guo with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notably through the list of individual cases of concern submitted in the margins of each dialogue to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nd will continue to follow his situation.

Your letter also refers to the harassment of Guo’s lawyers. The EU has taken a very firm stance on the need to ensure that lawyers are able to play their role within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so as [to] ensure that Chinese citizens enjoy their right to being defended by a lawyer of their choice and receive a fair trial. The EU has raised this issue on several occasions in the last two years with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Yours sincerely,
(signed)
Catherine Ashton
(大纪元)

2009-10-18: 母亲被抓女儿求助 奥巴马回函关注


2001年Salina与被中共非法关押的母亲朱丽津(左)在一起。(由Salina Wang提供)

(英文大纪元记者罗伯特森纽约报导)...新西兰籍的Salina Wang目前在纽约居住。今年2月,Salina的母亲被公安非法抓捕。Salina说:“她每天被强制劳动,而且还要承受各种各样的洗脑。我非常担心,她已经60多岁了。而且,她被关押的那个劳教所里已经有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9月25日,艾维拉收到奥巴马总统亲自要求国务院回覆的信函。信中写道:“我们已经要求美国驻北京大使馆调查朱丽津女士的案件,并且正在等待他们的调查结果。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她的案件,以及所有为了自己的信仰自由而被骚扰或关押的中国公民。” “我们将继续向中国领导人强调我们对这些案件的密切关注。我们已经在华府和北京多次向他们反映我们对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关注。”  美国国务院日前表示,已经敦促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关注被关押的61岁法轮功学员朱丽津女士。...

2009-07-30: 美加州议员致信总统 呼吁营救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Van Tran致信美国总统奥巴马,敦促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因修炼法轮功而正在被非法关押的马金花女士和王春彦女士。这位州议员希望奥巴马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要求,让这两位女士获得自由。

信函中说:

马金花女士,五十七岁,自二零零八年九月被关押在安徽女子劳教所。王春彦女士,自二零零一年来两次被捕,目前据悉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她们的所谓“罪名”是因为修炼法轮功。

众议员Van Tran在信中指出,“七月二十日是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十年的日子。在此,我敦促总统阁下关注正在中国发生的侵害法轮功修炼者人权的行为。”

Van Tran说,美国以维护宗教自由为立国之本,并且历来保护人权。我相信,为那些不能发声的人群伸张正义是我们的职责。原文

2009-07-31: Please Help Rescue Our Moms Detained in Chinese Labor Camps

We, children of six mothers who are being detained in Chinese labor camp and prison for their belief in Truthfulness, Compassion and Tolerance, undersigned, urgently and respectfully request your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their release.


Our moms are being detained solely because they practice Falun Gong which is legal and respected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except China. They are forced to do slave labor and are subject to cruel brainwashing and all kinds of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tor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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