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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 136200 区号: 437 劳教所
辽源劳教所不法管教残忍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597p.html 辽源劳教所管教毒打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0/19402p.html 联系资料所长(姜佰文):322-8425宅 手139-0437-5148
副所长(范金鹏):324-4288宅 手139-0437-0363 副所长(刘家桓):323-2540宅 手135-0087-0396 副所长(马向斌):325-4578宅 手135-0087-0358 副所长(栗英华):622-7848宅 手139-4344-1629 管理科长(姜德元):323-9538宅 手130-3928-6077 孔庆国:323-2020宅 手135-0087-5962 王志学:326-9391宅 吉林省省监狱管理局 431-275-0099 吉林市劳教所: 教育队梁队长、队长韩竞、徐队长、崔管教 四大队二中队刘队长、朱管教、王金生、吴阎王 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刘兴远):432-245-4682 恶人摘要〖道义审判〗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正见网】劳动教养是中国大陆独有的“改造”人的方式,劳教所是用来处理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的地方,被关押进去的人不需要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实为独裁者逃避法律、不遵守国家宪法、镇压人民和异己的工具。中国的劳教所开创了当今世上摧残生命、扭曲人性的最黑暗的篇章。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体罚、上绳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等。以下是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吉林省辽源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 更多 有关文件酷刑名称:点“风火轮”
具体操作步骤是:把塑料布撕成条,晚上值班的刑事犯(人名记不清了)把这些塑料布夹到大法弟子的脚指缝中,用火点着,烧着的塑料布滴下来的“塑料油”落到皮肤上,一下子就能把熟睡的大法弟子烫醒,疼得直蹦,并且脚上马上就烫起大泡,疼痛难忍,多少天都不能正常走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_images/2004-12-13-dianhuolun--ss.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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