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黑龙江 >> 佳木斯市 >> 刘金萍(刘金平), 女, 44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林苑小镇一小区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6-03-25
案例分类:
典型案例 灌食/灌物 非法拘留/绑架 监狱/非法庭审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入室抢劫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剥夺睡眠 多次/长期迫害 禁止入厕 冷冻/烘烤/曝晒/浇灌开水 碼坐小凳/老虎凳/铁椅子/背铐/拷地環 受迫害程度:酷刑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5-09-21: 佳木斯刘金萍遭三年半冤狱 家属维权不懈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女士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结束三年半冤刑,走出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过去的三年半,无论对于刘金萍还是她的家人来说,都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艰难岁月。 刘金萍一九八一年出生,现年44岁,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林苑小镇小区。她于二零零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刘金萍曾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在友人家学习法轮功著作时被友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二零二一年,她再次在学法时被闯入的警察绑架,这次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刘金萍被绑架遭刑讯逼供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刘金萍在自己家中和母亲任玉兰及法轮功学员金淑荣、姜国胜一起学习法轮大法著作《转法轮》。 中午时分,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吴彬等约六、七名警察趁刘金萍家人开门时突然闯入,以怀疑刘金萍发法轮功资料为由非法抄家,抄走了大量私人物品,全程未出示警察证、搜查证等。刘金萍告知警察:“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警察说:“法轮功违不违法我们不知道,我们就听上边的!” 任玉兰、金淑荣、姜国胜先后于当天回家。 警察将刘金萍绑架到长青派出所非法讯问。警察逼迫刘金萍承认在她家中抄走七十本资料,让她承认家里坏的打印机是好使的,还让她承认发了真相资料等,并且恐吓她要判刑十年。刘金萍不配合,国保队长吴彬将刘金萍拽到摄像头的监控盲区,先是扯着刘金萍的衣领打了她一拳,接着拽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力掰刘金萍左臂,令她感到骨头像劈了似的疼痛,吴彬还扯着刘金萍的头发把她摔倒在地上,对她连踢带踹,多次将刘金萍踹倒后又拽起来,然后再踹倒再拽起来,直至刘金萍被打到大便失禁才停手。刘金萍的头发被吴彬拽掉一大把,散落满地,头部被打的肿起大包。当晚刘金萍被关在空屋子里坐了一宿。 第二天,警察将刘金萍拉至医院体检,之后将刘金萍关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家属控告警察刑讯逼供,遭各级部门推诿 刘金萍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刘金萍后,得知刘金萍被警察刑讯逼供的情况。对此家属非常愤怒,遂向郊区公安分局书面申请与刘金萍会见。没有得到法定的书面回复后,家属随即向郊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郊区分局不回复的行为违法。郊区法院延宕到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才予以立案,定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开庭。 郊区分局警察一开始对待家属的态度嚣张,国保队长吴彬扬言“等着判吧,再来把你抓了”等等。在家属推进立案的过程中,郊区分局感到压力,开始背地联系家属户籍地的镇书记、警察、村长等人去家属家里“慰问”,送大米、白面,还有小孩用的学具和玩具。等正式立案后,警察又一改态度主动要与刘金萍的代理律师通话。 该行政诉讼案最终没有开庭。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家属收到郊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借口刘金萍一案是刑事案件而非行政案件,另郊区分局已于两个月内电话回复家属,不属于不作为。虽然未能开庭,但家属运用法律反迫害,对郊区分局警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另外,家属还通过12389电话平台对国保队长吴彬进行举报,控告其在刘金萍案件中存在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程序违法等诸多违法犯罪行为。接听人员了解案件详情后,承认举报警察的犯罪行为属于平台受理范围内,后又改口称不在平台的受理范围内,要家属直接去找相关部门调查。 于是家属对吴彬等提起刑事控告。但区、市两级检察院互相踢皮球不予受理,市监察委最终也没接材料,而是让家属去找市公安局,家属到佳木斯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处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让家属去找郊区分局的信访。郊区分局信访工作人员王军,以12389网上平台已经收到一份举报为由,拒绝接收家属的举报材料,让家属回家。 家属几次去分局找王军询问情况,均被告知王军不在,一纪姓人员告知家属,举报警察刑讯逼供,必须由家属自己提供证据,例如让家属提供审讯视频是否有中断的地方等,家属说:普通百姓哪有权限调取你们公安的审讯视频呢?老百姓只能提供举报线索,不是你们负责调查吗?纪姓人员说只要家属不能提供证据就是“空口白话”,他不接受“空口白话”。然后挂断电话。结果是郊区分局不受理家属合法的举报。 刘金萍遭非法判刑 郊区分局将构陷刘金萍案件移送到向阳区检察院。家属依法向李利锋提交亲友辩护人委托手续以及亲友辩护人依法阅卷、会见的申请书,李利锋恐吓家属:“你们不能这么做(指担任亲友辩护人、阅卷、会见等)”、“再这样最少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诉人李利锋将刘金萍非法起诉至向阳区法院,向阳区法院负责刘金萍案件的是刑庭庭长宋涛。家属首先递交了担任亲友辩护人的委托手续,同时要求会见、阅卷。宋涛一方面诱骗家属接受法院指定的法援律师,另一方面违法要求家属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该证明需法院出函派出所才能给开,普通人根本开不出来,实际就是宋涛刁难家属。但家属态度非常坚定,就是要担任亲友辩护人,绝对不接受法援律师,宋涛只好接受了家属担任一审辩护人。 家属辩护人要求依法阅卷、会见,宋涛不同意,家属告知宋涛,亲友辩护人阅卷、会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宋涛最终同意家属阅卷、复制卷宗,但并未同意会见刘金萍。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刘金萍。刘金萍拒绝认罪,并向在场人员讲述自己修炼后身心受益,以及修炼后的种种善行,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合法。当刘金萍说自己被刑讯逼供时,宋涛就敲槌不让刘金萍说话。实际整个庭审过程就是走过场,所有关键证据均未举证、未质证,亲友辩护人当庭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宋涛均未理会,只一味快速推进程序至庭审结束。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家属收到一审判决书,刘金萍被冤判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刘金萍收到判决书后,直接要求上诉,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受理了该上诉,家属向市中院递交了亲友辩护人手续,同时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在交涉过程中,市中院赵璐法官说要跟家属聊聊,聊完没几天,二审《裁定书》就下来了,裁定结果是维持原判。 刘金萍遭佳木斯市看守所迫害事实 刘金萍被国保警察关到看守所后,马上请求允许她先清洗一下,刘金萍把自己被刑讯逼供导致大便失禁的情况告知看守所人员,她洗澡时,看守所人员看到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头皮上的血全干涸结痂了,左臂被掰伤抬不起来,裤子上也是沾的大便。即便如此,看守所仍以“体检结果正常”接收了刘金萍,并未对刘金萍被刑讯逼供致大便失禁、身体多处瘀伤的情况做如实记录。 刘金萍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狱警李彩芳多次把刘金萍带到没监控的地方对她殴打恐吓,包括用拳头打、用拖布打,骑在刘金萍身上扇耳光。狱警李彩芳还把刘金萍用铁链子锁在床上折磨。有些在押嫌疑犯也趁机欺凌刘金萍,有时辱骂,有时直接动手打人。刘金萍还遭遇了多次野蛮灌食,狱医让十多个人按住刘金萍,从鼻子往胃里插管,管子插进去有两米长,灌进去的东西都喷出来了,管子也喷出来了,他们又改为捏住刘金萍的鼻子往嘴里灌,呕出来就再灌。 刘金萍因绝食被长期插管,为防止她自己拔管,号长还让一个杀人犯看着她,一次半夜,刘金萍听见狱警小声说灌食时要下药,刘金萍警告狱警已经听见她说要下药了,即便刘金萍知道狱警是下药了,被灌食后,刘金萍感觉头胀,什么也想不起来。刘金萍被强迫灌食好几天,头疼的厉害。后来刘金萍自己找机会才把管给拔了。 刘金萍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迫害事实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左右,刘金萍被劫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五组。五组即所谓的攻坚组,在这里刘金萍遭遇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黑女监内实行一套所谓“五人联保”制度,美其名曰互相监督,其实质是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四个刑事犯全天二十四小时贴身包夹监控。为了逼迫刘金萍放弃信仰签所谓“四书”,也称“认罪悔罪”,包夹在狱警的授意、纵容下极尽所能的对刘金萍施以虐待,其手段之下流远超常人想象。仅列举部份迫害手段: ▼码凳:刘金萍被要求从凌晨四点坐小凳至半夜十点或更晚,具体时间包夹随意而定,凳子是特殊的,专门卡着屁股,一个人只能占两块地砖的空间,要求腰板挺直双腿并拢,除上厕所、吃饭外不准活动。屁股被小凳卡破皮后与裤子粘连,上厕所脱裤子时再反复撕裂伤口,很多人屁股都坐烂了,这种虐待方式的隐蔽性在于看似没有暴力,实际伤口能一直烂到骨头,到了夏天身上恶臭。队长裴桐告诉刘金萍,监狱还有带尖、带刺的凳子。只要不“转化”,就一直坐,坐到人回家。刘金萍屁股坐坏了,包夹黄亭亭不是停止让刘金萍码坐而是强扒刘金萍裤子给上药。在裤子里垫毛巾被发现后还要再挨一顿打。 ▼熬鹰:顾名思义就是剥夺睡眠不让刘金萍睡觉。被熬鹰的理由可以是任何你想象不到的,如刘金萍只是正常活动,包夹信口胡言说刘金萍就是故意弄出声音打扰她,或者直截了当的就是因为包夹最近心情不好,等等理由十分荒唐。熬鹰一次就是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期间还要码凳,有包夹轮流监督。包夹张健看刘金萍困了,就往刘金萍的胳膊上写师父名字,写了很多字胳膊都破皮了,还用口罩里的细铁丝把刘金萍胳膊扎出血。包夹信凤伟用指甲挠刘金萍的脸,挠出一条条红印,出血然后结痂,有时上来就是一拳,高喊一声“睁眼睛”!包夹曹欣欣用指甲把刘金萍眼皮也挠出血了。刘金萍还被踢、被掐、被扫把打等等。只要不配合“转化”,这种熬鹰时有发生。 ▼暴力殴打:暴力殴打是黑女监最惯用的迫害手段之一,集训监区以包夹李桂梅下手最黑。刘金萍因不配合写“四书”,从入监开始就不断的遭到以李桂梅为首的包夹们毒打,码坐时让刘金萍把双腿并齐不许有缝,然后李桂梅用扫把打刘金萍的腿、手,扇刘金萍嘴巴子,刘金萍双手都被打肿了。包夹经常说污蔑师父大法的话,刘金萍一澄清,她们就给刘金萍“治嘴”,用球鞋底抽刘金萍的嘴,边抽边说“看你嘴硬还是鞋硬”,拿球鞋把刘金萍的头都打起包了,鼻子被打出血流了一地。包夹韩丽军一脚踢到刘金萍肋骨上,刘金萍当时就喘不上来气了。包夹黄亭亭因刘金萍不看污蔑大法的光盘,就专挑刘金萍的左眼打。一次包夹李桂梅大言不惭的说,最近监狱的饭菜不好,给的少还吃不饱,一会要使劲踢刘金萍一脚撒撒气。然后就朝刘金萍的左侧腰眼位置狠踢一脚,刘金萍瞬间感到剧烈疼痛,当时就疼哭了。刘金萍被踢后不能站立,不能走路,晚上不能平躺只能侧卧,起床都需要把着铁栏杆才能起来,这个伤两个多月才好。踢腰眼是李桂梅的“看家本领”,谁被踢都得几个月才能好。一次,李桂梅见其他人去洗漱,屋里只有刘金萍,就对她说,正好屋里没人,好好收拾你!说完一拳打在刘金萍头上,头撞到了门框上,接着把刘金萍拽过去狠狠踹肚子一脚,把刘金萍从床头踢到床尾对面的墙上又弹回来,非常恶劣。总而言之,在黑女监内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可谓是家常便饭,即便毫无理由也能暴打一顿。 ▼泼凉水:刘金萍洗澡时,包夹黄亭亭故意说刘金萍没洗干净,她放了两盆乍凉乍凉的水泼刘金萍身上。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好几次,后来看刘金萍不为所动才作罢。 ▼人格侮辱:具体情况多种多样。刘金萍刚进五组,包夹就让她把带来的衣服全倒出来,在上面写“犯”字。几个人把刘金萍按住,在纸上写污蔑师父的话塞进刘金萍裤子里,刘金萍扔了她们就再塞,再扔再塞。因刘金萍不看污蔑大法的视频,视线对着地面,包夹黄亭亭在纸上写污蔑师父的话放到地面让刘金萍看,刘金萍还不看,黄亭亭就把纸摆地中央让大伙踩。包夹李桂梅在刘金萍的床板上写污蔑师父的话,刘金萍刮掉后,李桂梅就写更多。包夹有时还故意侮辱刘金萍,说她身上有味道、不卫生,强迫刘金萍把全身衣物都洗了,实际衣服是干净的。连上厕所这种基本生理需求,还得包夹韩丽军同意才行。总之在黑女监内没有人权,更谈不上人格与尊严。 ▼野蛮灌食。刘金萍绝食反迫害遭狱方野蛮灌食,包夹韩丽用脚踩着刘金萍的头给她灌粥,刘金萍不喝,韩丽把粥倒在她的脸上,还要求刘金萍不吃馒头也得用手拿着。包夹韩丽军因刘金萍绝食对她连踢带踹,用拳头打头,用脚踹刘金萍肋骨,刘金萍被踹的喘不上来气。 ▼ “转化”迫害。二零二二年八月,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又实施一轮“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写“四书”,全监号所有人一起码坐、不许休息、不让洗漱、不让用热水,直到法轮功学员写四书为止。包夹曹欣欣威胁刘金萍:“如果不让我们用热水,有你的好果子吃,以后成天成宿收拾你。”犯人王亚琴说:“有法轮功学员因不写‘四书’眼睛被打瞎了,脑子被打傻了,监狱也不管,监狱有死亡名额,打死算白打死。”在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下,刘金萍违心写了所谓“四书”。 二零二二年底,刘金萍趁体检之机把事先准备好的严正声明给狱警欣宇。包夹见后把刘金萍拖进洗手间打了她。刘金萍把包夹要打她的事告诉了狱警肖畅,结果等刘金萍回监舍后,被一群包夹犯人拽头发、扇嘴巴子又打了一顿。刘金萍还对肖畅说要求把之前违心写的四书作废,肖畅说四书不能作废! 二零二三年七月,刘金萍与法轮功学员孙泰荣因为头一天喊了法轮大法好,被逼早上四点起来码坐。这天刘金萍遭包夹黄亭亭、李桂梅殴打,包夹陈文静把擦厕所的抹布塞刘金萍嘴里,刘金萍奋力挣扎开,爬到门口后大喊:“我要调屋,要不我要告你们!”不一会包组狱警王鑫来让刘金萍收拾东西,把刘金萍调去十组。 二零二三年九月前后,因刘金萍家属举报刘金萍在狱中被虐待,一男一女两名驻检人员找刘金萍调查核实情况,刘金萍把在五组被包夹殴打的情况告诉驻检人员,但驻检人员只是来走个过场,所以他们让刘金萍自己提供被打的证据,还说监控一般只能保存一个月,他们也去五组找李桂梅、黄亭亭等包夹核实情况了,包夹说没打刘金萍,明显能看出驻检人员是在偏袒监狱、包夹。驻检人员让刘金萍把自己的要求写上。刘金萍要求要回“四书”原件作废,因是被强迫、诱骗写的。驻检人员来调查虽然是走过场,还是让刘金萍的境况变得更为宽松。自刘金萍二零二三年七月被调去十组,没有人打她了。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底,刘金萍跟狱警队长裴桐说要把自己违心写的“四书”原件要回来销毁,裴桐说原件已经不在这里了,给了刘金萍一份复印件,刘金萍写上“作废”撕了。后来,刘金萍听包夹说“四书”原件都在监狱的“610”那里,遂绝食抗争。二零二四年一月下旬,她被调到四楼十一组。 ▼药物迫害。刘金萍到了四楼才发现,这里大部份法轮功学员都是拒绝“转化”的,监狱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关在四楼。刘金萍为了要回“四书”原件,继续绝食抗议。狱警和包夹就强行带刘金萍去医院抽血,刘金萍坚决不配合抽血,狱警把刘金萍带回监舍。回去后,她们给刘金萍喝点水,刘金萍半夜开始浑身疼痛、恶心,疼的直不起腰,去厕所呕吐,因多日绝食也没吐出啥,就是干呕。刘金萍听见道长刘夏跟包夹王雅弘说往水里掺点药和葡萄糖,还说药灌多了也不行。之后王雅弘再劝刘金萍喝水,刘金萍发现水是甜的就不喝了,并当面戳穿水里有药。刘夏、王雅弘带刘金萍去见狱警队长裴桐,裴桐让刘金萍有什么要求一起提出来,刘金萍说要四书原件、要炼功、要不穿囚服、要不报数。之后裴桐把“四书”原件给了刘金萍,刘金萍在上面写了“作废”,还写了“法轮大法好”。因狱警一直催促,刘金萍没来得及把这个四书原件带走销毁。自此刘金萍也不穿囚服了。刘金萍回监舍后狱警给了她一点粥喝,半小时后,刘金萍剧烈头痛、骨缝疼、肠子疼,晚上用热水瓶捂骨头缝才能勉强睡几分钟,第二天醒来头痛舌头麻。 二零二四年二月新年过后,因家属控告监狱虐待刘金萍,相关部门派人来监狱调查情况,刘金萍进屋后见有二十多人。一“610”女人员让刘金萍有什么事可以说,刘金萍说想要回“四书”原件销毁。队长裴桐介绍说这些人是司法监管部门的,刘金萍揭露他们来也只是走过场。调查人员走后裴桐让刘金萍先回监舍,等找到“四书”原件再让她来取。又过两天,刘金萍终于拿到四书原件并撕毁了。刘金萍提出要把在五楼五组时床板上被包夹写的污蔑师父的话刮掉,狱警肖畅警告刘金萍不要晒脸,如果到五楼找不到床板就别净事,之后与包夹陪着刘金萍到五楼找床板,结果发现床板都统一换新的了,刘金萍这才放心。再之后,刘金萍被调到四楼的十四组。 刘金萍到了十四组之后,先跟包组狱警王博说不要让警察再给自己下药,太难受,王博没有否认有下药的事,也没做其它解释,只说以后她告诉警察一声。之后刘金萍为自己抗争要求炼功,包夹不让炼,刘金萍说自己因为被下药身体虚弱,如果出狱后身体有问题,她的家人会控告包夹的。说完她就炼功,包夹在旁边看着她,谁不让她炼她都不听,就是炼。 二零二四年七月份,五楼下雨漏水,四楼的人暂时搬到东楼,因此法轮功学员洗漱时就能互相见到面。狱警肖畅见状在走廊里喊:包夹是干什么的,怎么没看着法轮功!刘金萍冲到走廊喊:法轮功不是罪犯!不用看着! 刘金萍入狱半年无音讯 家属持续投诉 当刘金萍入监快半年时,家属还什么通知都没收到。为了解刘金萍入监后的基本情况,家属持续给监狱的狱政科、集训监区、八监区打电话,有的关机,有的设置拒接。后来家属终于两次打通监狱长韩延伟的电话,家属把刘金萍在家被抓、被警察刑讯逼供、未通知家属就被送入黑女监的过程告诉了韩延伟,韩延伟问清刘金萍的名字后让家属等消息,然后挂断了电话。之后没有任何回音。韩延伟推诿自己刚上任,需要去打听一下,之后就不接电话了。 由于监狱始终未能正面回答刘金萍的实际处境,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间,家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的规定陆续向黑龙江女监及监狱管理局发起一系列的信息公开申请,共计十六项内容,大致围绕着刘金萍入监后的各项情况。家属还给刘金萍写了一封家书。按规定监狱与监狱管理局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给家属回复,实际十六封挂号信中有的被正常签收,有几封被监狱管理局违法拒收又退回给家属,正常签收的也没给家属回复,家属给刘金萍的信也石沉大海,没有回信。刘金萍入监已经半年了,家属只知道人在监狱,却无法通过任何方式与刘金萍取得联系,不能会见、没有电话也没有回信,家属十分担心刘金萍。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家属给监狱长打电话反映情况,监狱长韩延伟让家属等回信,之后一个女性人员郭某给家属回电话,称刘金萍没“转化”不能打电话,刘金萍目前处于严管状态,刘金萍已经往家里回过信了,监狱内没有酷刑。家属当场质问她:“转化”是违法的你知道吗?刘金萍入监快半年了怎么还严管,被严管的标准是什么?家里从未收到过刘金萍的任何回信。监狱对刘金萍实施“转化”的具体手段是什么?有没有体罚、虐待?你说没酷刑我们不相信,我们要跟刘金萍本人通话。郭某回答不了,最后答应让监区的人给家属回话。 当天下午,家属接到包组狱警王鑫的来电,家属问为何刘金萍一直没往家打电话?没给家里回信?王鑫说办理亲情电话第一条就是得认罪悔罪,刘金萍不回信是她自己不想回。家属向王鑫揭露黑女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如让一些杀人犯、吸毒犯等重刑犯包夹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洗澡时被看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屁股坐板凳都坐烂了等。王鑫说现在的包夹、帮教都是职务犯,并不承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刑。家属:“《刑诉法》规定公民有不认罪的权利,而《监狱法》则保障该权利不受侵犯,即使刘金萍被判刑入监,你们也没有权力要求她必须认罪。”王鑫说这是监狱的规定。家属:“那你们监狱的规定就跟《刑诉法》、《监狱法》相违背了,你现在说话你得负法律责任。”王鑫急忙改口称刘金萍现状很好,并说刘金萍屁股上有伤是因为刘金萍在裤子里拉尿把屁股溻坏了,还说刘金萍没有卫生纸等日用品,狱警、包夹主动帮助她给她日用品、帮她洗漱。家属听后十分气愤,质问王鑫:“刘金萍没有日用品为何家属对此一无所知? 一个神志清醒的人为什么进监狱之后就大小便失禁了?我们得问你!我们要会见!”王鑫慌了,一遍遍重复刘金萍状态很好,告诉家属虽然疫情原因还不能会见,但承诺会让刘金萍尽快给家里回信。 因黑女监及监狱管理局没有回复家属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或拒接申请书,二零二三年一月九日,家属对二者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对刘金萍在狱中的悲惨境况进行实名举报,邮寄部门涵盖司法厅、司法部及各级检察院、纪委监委、政府、人大等。同时针对最新了解到的刘金萍的情况,向黑女监发起第二轮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内容主要围绕“转化”的合法性、长期严管的法律依据、监狱犯人管犯人的合法性等问题。 二零二三年春,监狱开通视频会见,家属终于见到了刘金萍,家属鼓励她: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告诉我们,我们在外面替你控告! 因狱务公开办公室始终未能对家属的第二轮信息公开进行回复,家属对黑女监提起了第二轮复议及举报。但黑龙江省政府复议办公室对家属合法提起的行政复议并未在法定的六十日内予以回复,家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对黑女监及省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诉讼、举报。后检察院工作人员针对《举报信》上的举报内容,去监狱向刘金萍本人调查核实刘金萍被迫害情况。 二零二四年二月新年前夕,家属与刘金萍视频会见时了解到她遭迫害情况,家属依法对黑女监及所有参与迫害刘金萍的责任人提起刑事控告,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追究黑女监的刑事责任及依法保障刘金萍的人身安全,同时依法提交《要求保护刘金萍生命健康安全的申请书》。后受理单位近二十名工作人员来黑女监找刘金萍调查核实情况。 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一月期间,刘金萍家属依法提交了共二十一次信息公开,被申请对像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黑龙江省政府,又依法向上述单位提起了二十一次行政复议。共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八次,被起诉对像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及黑龙江省政府。共实名举报五次,被举报对像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黑龙江省政府。刑事控告一次,被控告对像为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家属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曝光、制止黑女监对刘金萍肆无忌惮的迫害,减轻刘金萍的压力。 希望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觉醒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刘金萍出狱的日子到了。出狱前她把自己的东西都分给了需要的人,三年零六个月的苦难已经结束,铁门外迎接她的是翘首以盼的家人。三年半以来,刘金萍和她的家人都在积极的运用各种方式反迫害,由于许多客观原因,如法律知识匮乏、经验不足、家属身体状况等,虽然未能事事尽如人意,但刘金萍与家属反迫害的坚定意志还是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迫害的压力。纵观刘金萍案件始末,公、检、法、司均是违法办案,家属在利用法律反迫害的过程中,也深深的体会到了当今中国各权力机关的不作为、滥作为。 从刘金萍所谓案件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依法治国”不仅仅是邪党粉饰太平的遮羞布,更是沦为了邪党用来打人的一根棍子,中共邪教一天不解体,这种邪恶的司法迫害在中国大地就会不断上演。面对邪党的残酷迫害,二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始终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在反迫害,那是修炼人对法轮大法的坚定正信、对众生的慈悲。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打、被判刑的危险坚持不懈的向中国民众讲真相,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中国人不被中共的谎言蒙蔽,认清中共本质,不做邪党的陪葬品。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在觉醒,许多基层公检法人员不再一味盲目的执行命令,而是选择为自己留一条生路,全国已经有多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被以“犯罪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或退回公安,或不予起诉。在此也正告仍在继续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虽然是上级下令,但是作为迫害的实际执行者,执行有执行的罪错,下令有下令的罪错,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反迫害需要每一个人的力量,其中也包括公检法司内的正义之士,枪口抬高一寸,未来大有不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21/佳木斯刘金萍遭三年半冤狱-家属维权不懈-499685.html 2025-01-08: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结束冤狱已回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结束了三年半的冤狱,于2024年11月14日从黑龙江女子监狱回到家中。 刘金萍从黑女监出来时看起来很瘦,比较虚弱,因为她拒穿囚服而被黑女监非法取消了视频会见的权利,家属连续三个月无法会见到刘金萍,不知道她瘦成了这个样子,家属看了很心痛。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8/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88085.html 2024-04-11: 黑省女监集训监区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刘金萍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43岁的法轮功学员刘金萍女士,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在家中被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长虹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一月中旬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刘金萍上诉。佳木斯市中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中旬左右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二年下旬,刘金萍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自那时起,就不断传出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残酷折磨、迫害刘金萍的消息。 最近又有消息传出刘金萍遭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情况: 刘金萍先是被关到集训监区五楼五组。因为她拒绝写所谓“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决裂书”,楼道长韩丽军(音)、包夹李桂梅、黄婷婷等七、八个犯人在狱警的教唆下对她连打带骂,逼她坐没有垫子的小板凳,从早上坐到晚上,又从晚上坐到天亮,不写“四书”就一直强迫她坐小板凳,几天几夜不让她睡觉。李桂梅用拳头打她的后背,黄婷婷在她身上掐,她的惨叫声,隔着墙的六组以及外边的走廊都能听到。她的身上、胳膊上被打、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她每天在监室里都遭受着包夹的殴打、辱骂。她去洗漱间和卫生间时,包夹们都在她的身后连打带踹。 刘金萍在五组被迫害了一段时间后 ,又被转到六组。六组的包夹韩莉、陈天晶等人强迫她坐小板凳,稍微歪一点或弯下腰,韩莉、陈天晶就用脚踹她或用拳头打她,一边打一边辱骂她。刘金萍绝食抵抗对她的迫害,韩莉就逼她手拿个馒头坐在小板凳上。刘金萍绝食四天时,韩莉一脚把她从小板凳上踢倒在地,用一只脚把她的头踩在地上,拿着一碗大米粥给她灌食,灌食不成,就把一碗大米粥倒在了她脸上。 由于刘金萍长期被迫坐小板凳,屁股已经坐出了血。一次,韩莉又把她从小板凳上踢倒在地,使她的伤口再次出血,包夹还逼她继续坐小板凳。 在集训监区厕所里边左侧最前面那个坑堆满了东西,空出来的地方很小,根本就蹲不下人,韩莉就逼刘金萍在这个地方上厕所,刘金萍无法快些的脱裤子,因为她的内裤和皮肉已经被血粘在一起,韩莉怒吼再不快点就要上去扯内裤。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如果不写“四书”的都被迫长期坐小板凳,屁股大多都坐出了血、坐烂了,之前就听说有一名法轮功学员上厕所时被包夹连皮带血的把内裤给扯下来了。 疫情期间,刘金萍拒绝打中共疫苗,韩莉拽着她的衣领,陈天晶在她身后用脚踹,一路连拽带打的把她从集训监区拖到了医院监区。 刘金萍在六组待了一段时间,又被转回五组,五组包夹还是对她连打带骂,逼她长时间坐小板凳,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的折磨她。由于刘金萍长期没能正常睡觉、吃饭,长期遭受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她的身体已经很瘦很虚弱。 被关到各个组的法轮功学员,去洗漱间洗漱也都有包夹看着,上厕所都是定时在包夹监控下一起去厕所,法轮功学员白天上厕所只允许上小便,不允许上大便,上大便只能晚上十点以后到第二天早上四点这段时间,所以经常有法轮功学员大便拉到裤兜里。 集训监区害怕其恶行被曝光,不许各组的法轮功学员互相接触,晚上由走廊和厕所值班的服刑人员看着厕所,只要厕所里有这个组的法轮功学员,别的组的法轮功学员就不允许进去,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知道被迫害的情况。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11/黑省女监集训监区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刘金萍-475110.html 2024-02-07:王景丽、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遭迫害情况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就参与其中,直至目前残酷迫害仍在继续。现将近日得知两位法轮功学员在黑女监遭迫害的实际情况曝光出来。 哈尔滨市双城区法轮功学员王景丽,现年约59岁,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近期,哈尔滨的气温最低零下25度左右,最高零下15度左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至十九日期间,法轮功学员王景丽遭包夹犯人黄亭亭连续十盆凉水浇头的酷刑折磨。(注:包夹通常是毒品犯、杀人犯、暴力抢劫犯、诈骗犯等,监狱利用这些心狠手辣的人折磨法轮功学员,当了包夹可以不用劳动,专门监视折磨法轮功学员,表现的越凶狠越可以在吃穿住行方方面面享受特权。)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刘金萍,现年43岁,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10组,包夹有杨敏。 集训监区筒道(道子路)的道长是恶犯李桂梅(大梅子),还有一个非常恶毒的包夹黄亭亭。一次,一名法轮功学员在高压下被逼写了“四书”(即放弃修炼),刘金萍看到后抢过来撕碎后咽到肚子里了,包夹杨敏就打了刘金萍两个耳光。包夹黄亭亭为了给刘金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制造恐慌和焦虑,编造刘金萍的妈妈也因炼法轮功被抓了,被关在黑女监八监区,实际根本没有这回事。 一次刘金萍的钱卡莫名其妙的“丢了”600元钱。法轮功学员和包夹的钱卡都必须放在道长或组长那,本人根本见不到卡,只有需要付款时本人才能看到卡。道长李桂梅平时霸道至极,自己一分钱都不花,尽是克扣索要他人财物,很多包夹都敢怒不敢言。10组组长知道刘金萍卡上丢钱的事,平日里李桂梅和包夹黄亭亭狼狈为奸,可是现在也弄拧了,连黄亭亭都对外嚷嚷刘金萍钱卡丢了600元钱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是谁偷了刘金萍的钱。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最惨烈的监狱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因遭受了女监的残酷迫害之后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被迫害致伤的人至少占被关押法轮功学员人数的百分之九十。对这种恶行保持沉默就是在犯罪,在助纣为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7/王景丽、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遭迫害情况-472393.html 2024-02-06: 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被剥夺如厕、睡觉等权利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的父母到佳市郊区司法局与刘金萍视频会见。通过会见得知,刘金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限制上厕所、不许睡觉等非人手段折磨。此前连续三个月不能视频会见,郊区司法局借口视频设备坏了,其实就是监狱迫害所致。 刘金萍父母在视频会见时询问刘金萍目前在监狱里是否遭受迫害。刘金萍说,有两个犯人看着她,不允许她上厕所;当刘金萍睡觉时,两个犯人轮番在她耳边大声喊叫,使她无法休息、入睡,造成刘金萍头晕头疼,感觉头像要炸开了,很痛苦。因刘金萍坚决不配合转化,监狱就指使犯人迫害刘金萍。有见证人亲眼看到犯人杨敏对刘金萍扇耳光。 监狱用殴打、虐待进行强制转化 刘金萍被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于二零二二年六月被劫持至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一直被关押在“集训监区”严管迫害。 四十岁出头的刘金萍,长相白净、体态纤瘦,说活细声细语,令人很难想象柔弱善良的她每天生活在充斥着污言秽语的环境中,与那些真正违法犯罪的犯人生活在一起,她为了坚守信仰经常被那些受指使的犯人打骂。 自从刘金萍被劫持到监狱后,家属一度得不到她的任何消息。监狱对刘金萍进行强制“转化”,不许她打亲情电话,也不允许家属会见。为了解刘金萍在监狱里的情况,家属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向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监狱没有答复,家属依法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方式向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等部门反映了刘金萍在狱中的遭遇。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刘金萍家属接到包组警察王鑫的电话,王鑫声称:现在监狱里的包夹、帮教都是职务犯;刘金萍没有牙膏、手纸用,生活基本用品都是同组人给她。还说刘金萍天天往裤子里面拉、尿,臀部被排泄物长时间浸溻,她们就把刘金萍裤子扒了用碘酒擦等…… 听到狱警王鑫的话,家属感到更加担忧:刘金萍身心正常,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往裤子里面拉尿呢?现经刘金萍本人证实是“包夹”用不让人上厕所这种下流手段虐待她。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内这种犯人管犯人的现象,即“包夹”制度。刘金萍刚入监时在集训监区五组,组长是因诈骗罪被判刑十五年的犯人李桂梅,为了逼迫刘金萍认罪悔罪,李桂梅用鞋底抽打刘金萍的脸,五天五夜不让刘金萍睡觉,称之为“熬鹰”,经常殴打刘金萍的还有因贩毒罪被判刑十五年的犯人黄婷婷。包组警察王鑫对此置之不理,还亲口对控告人承认:“现在的包夹都是职务犯”。 家属将这种违法的包夹情况跟监狱信访办公室反映后,信访人员不但不给解决问题,还反过来问家属:“你知道这个监狱里有多少人吗?四千多人,警察管不过来就得让别人管!” 二零二三年八月左右,刘金萍已从集训监区五组调至十组,但被包夹虐待、殴打的情况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同组犯人杨敏可以任意扇刘金萍嘴巴子。 非法扣押申诉材料 刘金萍被冤判后想做申诉,因她不熟悉相关法律条款,只能委托家属代她申诉。一次刘金萍与家属视频会见时,刘金萍刚提出申诉意愿,就被身旁的警察扯拽衣服并威胁,不让她再说申诉的事。二零二四年一月,家属与刘金萍视频会见时,刘金萍说申诉材料已经写了,但是狱警不给往外邮寄。 目前,刘金萍被非法关押在集训监区十组。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发生在刘金萍身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仍在继续,同时也普遍存在于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身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6/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被剥夺如厕、睡觉等权利-472217.html 2023-05-24: 黑龙江女子监狱强迫刘金萍认罪 家属持续投诉举报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自二零二二年六月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至今已被关在“集训监区”严管迫害长达十一个月。监狱一直对刘金萍进行强制“转化”,不“认罪伏法(转化)”就不允许打亲情电话。家属多次给监狱和省监狱管理局挂电话,要求和刘金萍联系,但集训监区的狱警电话无法接通,监狱的相关电话无人接听,家属给刘金萍邮寄了二封家书,但没有收到刘金萍的回信。 在无法知晓刘金萍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家属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提起了“信息公开申请”,希望通过信息公开的形式了解刘金萍在监狱中的基本情况,但监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为此,家属依法向省监狱管理局、省司法厅等部门申请复议,向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等部门发出了举报。受理举报的各部门层层移交,最后移交回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信访办公室处理。 第一次举报的电话回访是监狱信访人员给家属挂电话,家属讲了刘金萍被迫害的情况,工作人员听后说她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好跟领导交差。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刘金萍家属接到包组警察王鑫的电话,王鑫声称:现在监狱里的包夹、帮教都是职务犯;刘金萍没有牙膏、手纸用,生活基本用品都是同组人给她。还说刘金萍天天往裤子里面拉、尿,臀部被排泄物长时间浸溻,她们就把刘金萍裤子扒了用碘酒擦等。 听到狱警王鑫的话,刘金萍亲属感到非常疑惑和担忧:刘金萍一九八一年出生,四十二岁正值壮年,此前无疾病史,为何入监短短几个月就大小便失禁?监狱所做“转化”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长期关押在集训监区严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个人账户余额3170余元,为何生活基本用品都没有?刘金萍真实的身体精神状况、生活处境到底怎样?在此期间监狱是如何保障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的? 出于对刘金萍生命安全的考虑,刘金萍亲属曾两次长途跋涉前往监狱就申请会见,但均被门卫挡在门外。 家属根据已了解到的刘金萍被迫害的情况,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通过邮寄方式向监狱提交了四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为:对刘金萍实施强制“转化”所依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转化”的具体措施;“转化”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人姓名、职务、学历、专业等履历情况;监狱设置“包夹、帮教”所依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等。但监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仍未作出任何答复。家属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依法向省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并向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发出了第二次举报。 第二次举报的电话回访是监狱信访办人员给家属来电时,家属没接成电话,之后家属给信访办公室回电话,可信访人员说这个“举报流程”已经走完了。事实上家属没有收到书面回复。家属问监狱信访人员:“省信访局给我们发短信说最后你们监狱信访给处理”。信访人员说:你跟我们说,我们也就是帮你们问问狱务公开为什么不给你回复,我们也做不了啥(大意)。家属再打电话追问,对方称:“申请内容为秘密不予公开,并说不‘转化’在哪都一样。”家属问信访人员其认定“申请内容为秘密”的具体原因及明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方答不上来。 家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信访人员将口述内容按书面方式回复。监狱无理由拒绝,以此掩盖了刘金萍可能存在被虐待的事实。家属要求监狱在根本上解决刘金萍被虐待的问题,不仅仅是要信息公开的回复。信访人员说找领导商量一下,但家属一直没有得到处理结果。 对于家属合理合法的多次申请,狱方一直是推诿、不负责任的态度。 近日刘金萍家属接到其户籍所在地——汤原县太平川乡政府负责“信访”的刘姓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家属邮寄复议申请、举报信等情况并询问家属还有何要求,劝家属别再到处邮信了等。家属表示,监狱非法强迫刘金萍认罪转化的行为一天不停止,家属就会一直为刘金萍不再被迫害而努力,不会放弃依法维权,会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提出复议申请、举报、投诉等,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法律责任,维护刘金萍的合法权益。 从监狱人员说的“不‘转化’在哪都一样”这句话中,很清晰的表达出,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对于法轮功学员违法实施暴力转化、认罪已经形成惯例性的思路了。依据《宪法》,国家保障公民信仰自由;依据《监狱法》,监狱保障公民不认罪的权利,并不得强迫任何人认罪。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这种肆无忌惮破坏《宪法》、《监狱法》等犯罪行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等诸多罪名。 目前,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人们对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理念非常喜爱和认可。法轮大法得到各国政府数以千计的褒奖。今年在加拿大有二十多个城镇升起庆祝法轮大法日的旗帜,与加拿大国旗并排高高飘扬在市政厅。而在中国大陆,当局还在残酷的迫害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在各地监狱都普遍存在象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这种逼迫法轮功学员认罪悔罪的违法行为。希望公检法司等人员能够了解真相,停止迫害,别再执迷不悟、赶快远离中共邪魔,退出邪党组织,不充当中共的殉葬品,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刘金萍女士被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佳木斯市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遭迫害 家属维权举报》、《坚守信仰真善忍 佳木斯市刘金萍被枉判三年半》、《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24/黑龙江女子监狱强迫刘金萍认罪-家属持续投诉举报-461205.html 2023-01-09: 佳木斯市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遭迫害 家属维权举报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二零二二年被冤判三年半,现被非法关押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她被关进女子监狱已经有半年多了,仍被关在集训监区五组遭强制“转化”,因她不转化,一直不许会见,不许通信、通电话。近日,狱警王鑫在和家属的电话中称,“刘金萍天天往裤子里面拉、尿对抗我们”,等。家属不断追问,王鑫极力解释,家属怀疑刘金萍被折磨致大小便失禁,可能处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状态,刘金萍的处境令人担忧。 刘金萍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被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决后,家属一直未收到入监通知书,通过佳木斯市看守所才了解到刘金萍大约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份被送至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家属多次给女监和省监狱管理局挂电话,要求和刘金萍联系,但女监的狱警将家属的电话设置成无法接通,女监的相关电话无人接听,家属给刘金萍邮寄了二封家书,但没有收到刘金萍的回信,她在里面遭受了什么都不得而知。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上午,家属向监狱长投诉监狱电话无人接听,下午负责刘金萍的狱警王鑫给家属挂了电话,家属询问刘金萍为啥没有回信,是否监狱强制转化等,王鑫说,“我们监狱不要求她必须转化,但在办亲情电话这块儿,第一条是要认罪,否则不许刘金萍和家属通电话”,王鑫表示她也没办法,这是监狱的规定。家属表明了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有不认罪的权利,以“不认罪”为由不让刘金萍和家人通电话,监狱这种规定已经违法了,你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说这些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从女监释放出来的人讲,没转化会遭受酷刑迫害。因此家属问王鑫,刘金萍身上有伤是怎么回事,家属要看体检报告,王鑫说刘金萍屁股上有伤是因为她在狱中“天天往裤子里面拉、尿对抗我们”、“我们就把她(刘金萍)裤子扒了,用碘伏擦”、“刘金萍卫生纸、牙膏都没有”、“好多人都帮她,帮她洗漱”,等等。家属听了非常惊讶,质问王鑫,刘金萍不是精神病,怎么能往裤子里拉尿呢?是你们不让她上厕所吧?刘金萍此前无任何身体或精神疾病史,正值壮年的人为何在监狱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变成大小便失禁,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洗漱需要别人协助的状态?刘金萍真实的身体、精神状况到底什么样? 最近有知情人给家属透露,刘金萍在监狱里遭受了很多迫害,曾经连续五天五夜不许吃饭、喝水,不许睡觉,被强迫坐小板凳并且不许动,五天中只让刘金萍睡了三个小时,旁边的犯人发现刘金萍闭眼睛就拿鞋底抽她的脸。 为了解刘金萍在监狱的情况,家属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起了多份信息公开申请,但监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未作出任何答复。现家属已依法向省监狱管理局、省司法厅等部门申请复议、举报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刘金萍的合法权益。 刘金萍女士,一九八一年出生。二零一一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她以前身体不好,腰痛得连刷碗都受不了。修炼后,什么毛病都没有了,腰也不疼了,十几年来,从未吃药打针。修炼后,她变得开朗,谈吐也自然了。结婚以后,刘金萍能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婆婆很孝敬。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刘金萍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刘金萍在非法审讯期间,遭国保警察吴彬刑讯逼供,被掰胳膊、拽头发撞墙。在刘金萍头部有大包、血口子的情况下,当天被强行送至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刘金萍因坚守信仰,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刘金萍女士被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坚守信仰真善忍 佳木斯市刘金萍被枉判三年半》、《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9/佳木斯市刘金萍在黑龙江女监遭迫害-家属维权举报-454685.html 2022-12-19: 遭诬判三年半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刘金萍被劫持入狱 日前消息证实,被诬判三年半的佳木斯市郊区法轮功学员刘金萍,已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集训监区五组。 刘金萍,女,一九八一年出生,于二零零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因她修炼后身心变化很大,即使是在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的红色恐怖下依然坚定的修炼,几次遭中共人员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刘金萍在法轮功学员陈兰芝家学法,佳木斯郊区分局友谊路派出所警察闯到陈家,将陈兰芝、刘金萍绑架到友谊路派出所。警察抢走刘金萍家的钥匙,去她家抄家,并将刘金萍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友谊路派出所两警察闯到刘金萍家,当时刘金萍不在家,刘金萍的姐姐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正在家中做客。警察没有出示证件和搜查证强行非法抄家,抄走私人物品,没有给家属清单,也没有让家属签字。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林苑小镇小区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刘金萍、金淑荣、姜国胜、及刘金萍的母亲任玉兰在刘金萍家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时,遭佳木斯市警察绑架、抄家。警察将刘金萍家的大法书籍、打印机、法像照片等私人物品摆到地面上拍照,并抢走了这些私人物品。 这次是有预谋、有计划地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和抄家,四名法轮功学员均被要求辨认照片、提供信息。参与的警察人数很多,这些警察都是便衣,分别是友谊路派出所、长虹派出所、郊区分局国保大队还有桥南派出所抽调来的,其中有友谊路派出所的所长钟强。 警察将刘金萍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并勾结检察院以涉嫌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她刑事拘留,并将构陷材料递交到向阳区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阳区法院对刘金萍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收到判决书后,刘金萍委托亲友辩护人上诉。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佳木斯市中院非法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在刘金萍被绑架、遭司法构陷的整个过程中,刘金萍的亲友向佳木斯市公安局、检察院、监察等部门控告警察对刘金萍进行刑讯逼供,但是各部门互相推诿。亲友辩护人对于在公安阶段和检察院阶段存在很多违法问题,向主办法官邮寄递交了控告公安国保大队吴彬和公诉科李利锋的“控告状”,并依次递交了《阅卷申请书》、《会见通信申请书》、《以案释法申请书》、《不起诉申请书》、《亲属法律意见书》、《重新鉴定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给了办案法官非常详尽的书面法律文件阐诉理由,希望法院相关人员能够秉公执法,把握机会还当事人刘金萍自由。可家属换来的却是对刘金萍的非法判决。 佳木斯公检法勾结迫害刘金萍一案,充分显示了中共的邪恶与流氓本质。 刘金萍女士遭迫害详情请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刘金萍等被监控、绑架》、《遭暴力逼供 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被构陷到检察院》、《佳木斯刘金萍亲属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案”将开庭》、《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坚守信仰真善忍 佳木斯市刘金萍被枉判三年半》、《佳木斯刘金萍遭诬判上诉 被非法维持原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9/遭诬判三年半-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刘金萍被劫持入狱-453316.html 2022-04-13: 佳木斯刘金萍遭诬判上诉 被非法维持原判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因坚守信仰,遭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她上诉后,佳木斯市中院近日非法维持原判。 刘金萍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当地公安、检察院以涉嫌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她刑事拘留,并将构陷材料递交到向阳区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对此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向阳区法院对刘金萍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收到判决书后,刘金萍委托亲友辩护人上诉。三月十八日,佳木斯市中院违反法律程序,剥夺亲友辩护人的权利,没有公开开庭审理就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目前刘金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递交刑事上诉及反控状 一审非法判决后,刘金萍委托亲友辩护人代为上诉,并在上诉状中提出反控请求:(1)以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追究对一审法官宋涛等人立案审查;(2)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金萍的亲友通过多次律师会见了解到此案存在着诸多的严重违法之处,在非法庭审之前,刘金萍的亲友一直在控告相关的公安人员、检察院人员。被非法起诉到向阳区法院后,主办法官一直躲避不见亲友辩护人,亲友辩护人对于在公安阶段和检察院阶段存在很多违法问题,向主办法官邮寄递交了控告公安国保大队吴彬和公诉科李利锋的“控告状”,并依次递交了《阅卷申请书》、《会见通信申请书》、《以案释法申请书》、《不起诉申请书》、《亲属法律意见书》、《重新鉴定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给了办案法官非常详尽的书面法律文件阐诉理由,希望法院相关人员能够秉公执法,把握机会还当事人刘金萍自由。可家属换来的却是对刘金萍的非法判决,对于开庭期间一审法官宋涛的枉法裁判,刘金萍的亲友辩护人决定在上诉状中加入控告宋涛的请求。 二审法官欺骗家属、剥夺亲友辩护人的权利 二审上诉后,市中院法官赵璐负责刘金萍被构陷案的二审阶段。二月二十四日,家属到中院找赵璐法官,希望和她沟通二审的情况,赵璐和书记员刘天阳下楼见到家属说,只能让两名家属跟随她上楼“唠唠嗑”、做个调查笔录,一位陪同的亲友问咋还做笔录呢?那个赵法官立刻就很恶狠狠的说:做笔录不行吗?!赵璐和刘天阳欺骗刘金萍的亲友辩护人说是做个调查笔录,并让亲友辩护人签字,还把亲友辩护人的手稿抢去,要当作辩护词,因手稿里都是简单的提纲,是公检法人员在此案中主要的违法点,其中写有“办案终身制”这一项,家属是希望以此来提醒赵法官等相关人员看清形势,不要跟随一审的非法判决而在将来受到清算。赵璐抢去手稿看了看说,这个“办案终身制”与本案无关呀,亲友说这本来就不是什么辩护词,这是我们准备要对你说的内容草稿。但是赵璐为了以此充当辩护词,说什么也不把手稿还给家属,强行留下了手稿。 判决书中提到所谓的 “听取辩护人意见”就象演戏一样,同去法院的刘金萍家属和亲友都深感,这法院的法律程序其实就是法官等人在骗啊,骗辩护人签字,骗家属交辩诉词,骗家属开庭等等。 亲友辩护人几次和法官赵璐通话要求会见刘金萍,赵璐都是推脱要研究商量后才能决定,实在敷衍不了就谎称会见是看守所的事,如果看守所同意了,需要她配合的话,那得看守所给她打电话才行。 因亲友辩护人需要去医院治病等原因,亲友辩护人多次和法官赵璐要求二审公开开庭时间要延迟,赵璐同意开庭时间延后。可在三月二十一日赵璐突然电话通知亲友辩护人,二审已判决,判决书已经邮寄过去了。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参与迫害者:审判长:郭建峰 审判员:赵璐、贾文华 书记员:刘天阳 家属多方控告、投诉无门 刘金萍在被非法审讯时遭国保大队长吴彬暴力殴打,刘金萍的亲友向佳木斯市公安局、检察院、监察等部门邮寄了控告信,在12389公安机关及警察违法违纪举报平台做了实名举报,亲友们还多次到市信访办、郊区公安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控告吴彬的违法行为。但是各部门互相推诿,或是要求家属取证、必须本人来举报、等本人释放后再来控告等无理要求。当亲友叙述刘金萍被暴力殴打的情况时,有些工作人员很同情,有人惊讶,也有人劝说亲友别告警察、没有告赢的,还有人暗示办案警察打人是很普遍的等等,家属在经历处处碰壁后感受到在中共的极权专制下,老百姓投诉无门。 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多处违法犯罪行为,不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明知刘金萍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却公然滥用职权、违法起诉刘金萍,纵容公安机关犯罪,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刘金萍家属对李利锋提出控告,向各级监察委、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协等部门邮寄了《刑事控告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市监察委驻检察院的纪检组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在电话中回复家属,纪检组已开始受理对李利锋的举报,已经在调查中。可是在三月七日,刘金萍家属去佳木斯市检察院找纪检组追问处理结果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矢口否认接收过控告信。因纪检组不对外接待,根本无法见到纪检组的人,家属很生气,一直给纪检组的座机挂电话,好不容易挂通,家属跟纪检组的人理论起来,纪检组的人看实在应付不了就挂断电话,不再接听了。家属因此气的要控告纪检组。家属到市纪检委要求查出举报信的去向,但因为现在疫情严重,家属年纪大了,没有智能手机扫码,门委人员说不扫码就不许进入,直到纪检委所在的市政府六号楼已经下班了。无奈之下,体弱多病的家属只好回农村家了。 刘金萍的亲友在大半年的时间里奔走各执法、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向省市各级监察委、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协等部门邮寄了控告信,也是在给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选择善良的机会,如能明辨是非,保持良知,就能避免被卷入中共邪党迫害无辜的绞肉机中,也避免了危及自身命运,从而使自己走过历史的劫难。 关于刘金萍案的更多报道,详见明慧网文章《坚守信仰真善忍 佳木斯市刘金萍被枉判三年半》、《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3/佳木斯刘金萍遭诬判上诉-被非法维持原判-441238.html 2022-01-21:坚守信仰真善忍 佳木斯市刘金萍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的亲友辩护人收到向阳区法院的判决书,刘金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通过律师会见,刘金萍表示要依法上诉。她说,自己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没有任何罪错,不应该被判刑,都是公检法强加的罪名,希望相关人员不要再做坏事,要做好事,不要断送了自己的未来。 刘金萍,女,一九八一年出生,因母亲是法轮功学员,所以从小就知道法轮大法好。有一次,她陪母亲学法,被大法纯正的法理所震撼,当时她就落泪了,心中涌起一念,我也要学大法!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力量从头顶下来通透到全身,非常真实。 二零一一年,她想起母亲经常劝她修炼,她决定真正开始修炼。修炼法轮大法令刘金萍身心受益。以前她学背东西特别慢,修炼后,大法开启了她的智慧。因工作需要背记的东西,同事背记了一上午,她读两遍下,就记住了,而且学东西也比以前快。 她以前身体不好,总是感冒,经常吃药打针,腰痛得连刷碗都受不了。修炼后,什么毛病都没有了,腰也不疼了,十几年来,从未吃药打针。 家里亲戚说,她的性格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以前家里来个人就躲起来,不愿意见人。得法后,她变得开朗,谈吐也自然了。结婚以后,刘金萍能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婆婆很孝敬。 多次被骚扰、迫害 二零一五年夏天,警察和社区人员到刘金萍家登记,并询问刘金萍为什么“诉江”?刘金萍对警察讲了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警察啥也没说就走了。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晚上十点多,三、四个警察用力地敲刘金萍家大门,对着门喊问:是不是刘金萍家?见没人开门,警察就离开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刘金萍在法轮功学员陈兰芝家学习《转法轮》著作时,被友谊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到派出所。警察抢走了刘金萍兜里的家门钥匙,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刘金萍家的电脑、书籍等私人物品。 在友谊路派出所,刘金萍被铐在铁椅子上,警察用本子狠抽她的脸,几个警察轮番对她审问,其中一个警察面目表情恶狠狠地吓唬她:你要再不说,就给你送进(拘留所)去关几天,再给你活摘器官!刘金萍不回答警察的讯问,后来刘金萍没经过检查身体,就被警察强行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四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友谊路派出所警察付海南和另一个警察闯入刘金萍家非法抄家。当时刘金萍不在家,家中只有外地来串门的姐姐和两个孩子。警察抢走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真相币等私有财产。刘金萍的姐姐被警察的土匪行径气得要犯心脏病,拒绝去派出所签字。刘金萍的外甥女自从警察闯进门,就被吓哭了,在楼道里边哭边说警察是坏人。后来警察见状,怕引起周围邻居的反感,就走了。 被入室绑架、构陷后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刘金萍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刘金萍在非法审讯期间,遭国保警察吴彬刑讯逼供,被掰胳膊、拽头发撞墙。在刘金萍头部有大包、血口子的情况下,当天被强行送至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佳市向阳区检察院人员违法指控刘金萍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向佳市向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宋涛、主审法官纪忠,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法庭审刘金萍。在法庭上,刘金萍拒绝认罪认罚,讲述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合法。刘金萍多次提到公检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之处,包括对她的刑讯逼供。 刘金萍的亲友辩护人立即当庭给审判长宋涛递交了“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申请书”,根据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线索,审讯的过程中存在酷刑的情形,警察机关获取证据的手段非法,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法庭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亲友辩护人还当庭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 要求对涉案物品的性质重新鉴定。但审判长宋涛收下申请书后,无视辩护人的正当请求,强行推进庭审至结束。 刘金萍亲友控告公检法人员 (一)控告公安相关人员: 由律师会见,家属得知,刘金萍曾被劫持到长青派出所非法审讯,并遭国保大队长吴彬暴力殴打。当刘金萍被吴彬等人再次提审时,刘金萍指认吴彬:你上次审讯时,打我了!律师讲述,刘金萍敢于揭露行凶者的犯罪行为时,也很感佩。 关于刘金萍亲友在一审之前持续控告的情况详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 刘金萍的亲友向佳木斯市公安局、检察院、监察等部门邮寄了九封EMS邮件,控告吴彬对刘金萍的刑事立案、侦查程序违法,刑事强制措施没有事实依据,刑事侦查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等刑事犯罪,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吴彬的刑事责任。家属在12337政法警察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和12389公安机关及警察违法违纪举报平台实名举报了郊区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吴彬。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刘金萍的亲友去佳市公安局信访部门,信访接待人员听到刘金萍被暴力殴打的情况时,认为吴彬的违法行为确实很严重,建议家属去找公安局的督查和监察部门。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刘金萍的亲属又到郊区公安分局所在的纪检监察部门,找到负责人王军反映国保大队长吴彬刑讯逼供的情况,王军说已接到网络举报平台的控告材料。之后,家属多次拨打电话询问,此部门的“纪”姓工作人员要求家属提供证据,比如审讯时的监控录像等。 刘金萍的律师认为,刘金萍是被警察抓捕后遭遇的刑讯逼供,一个已经失去人身自由的人,与外界无法联系,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如何取证?亲属如何取证?律师如何取证?在普通民众面对公权力的情况下,在信息、权力与资源均不对等的情况下,应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公安警察如果说自己没违法,大可公布执法过程中的全部视频,警察证明自己没犯法,比家属证明警察犯法要容易的多,且同样说明问题。 刘金萍的家属希望通过控告、申诉意见等,公安部举报中心能依法维护刘金萍及家属的权利,依法惩治公安警察违法违纪的行为。 (二)控告检察院相关人员 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多处违法犯罪行为,不严格审查案情,不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明知刘金萍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却公然滥用职权、违法起诉刘金萍,使无辜无罪的人身受冤狱。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刘金萍家属对李利锋提出控告,向各级监察委、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协等部门邮寄了《刑事控告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开始,家属陆续向阳区检察长用EMS邮寄了“申请书”,要求检察长提请人大,免去李利锋检察官职务的申请,同时抄送了十三封挂号信给相关部门。邮寄递交了要求检察院呈报上级,并责令李利锋“退出员额检察官”的申请,要求“公开李利锋司法考试成绩”的信息公开申请,重要的文书同时抄送了从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以及佳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所有主要人员,以及法院正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成员,全面曝光李利锋的罪行。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刘金萍亲友多次给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毕宏书挂电话不接,最后接听后,家属依据《宪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检察长依法调查本院员工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有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家属查询了所有的EMS邮件已妥投,但毕宏书否认已接收的多份申请书。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刘金萍亲友到佳市检察院追问由监察委转过来的、由驻检纪检组接收的“控告李利锋“的处理结果,要求追究李利锋的刑事责任。驻检纪检组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复家属,纪检组已开始受理对李利锋的举报,目前还在调查中。 (三)控告法院相关人员 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刘金萍家属多次前往向阳区法院找不到法官,给承办法官纪忠挂电话一概不接听。十一月二十六日,家属给纪忠邮寄了亲友辩护人委托书、控告公安国保、控告检察官、不起诉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刘金萍家属到向阳区法院找刑庭庭长宋涛,宋涛交给家属“起诉书”和“出庭通知书”,定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对刘金萍非法庭审。对于亲友辩护人要求的阅卷和会见,宋涛找了很多借口推诿欺骗,家属据理力争,宋涛让书记员给亲友辩护人复印了卷宗,宋涛答应家属开庭前让亲友辩护人会见刘金萍。 因宋涛没有在开庭十天前将起诉书送给亲友辩护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庭当日,亲友辩护人拒绝出庭,并向佳市中级法院邮寄了控告书,控告宋涛违法。宋涛将非法庭审的时间重新定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亲友辩护人将“拒绝远程开庭说明书”邮寄给向阳法院刑庭庭长宋涛。宋涛只好答应了家属的要求:现场开庭。 随着二审阶段的展开,家属将会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继续控告一审过程中违法办案、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 关于刘金萍案的更多报道,详见明慧网文章《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刘金萍等被监控、绑架》、《遭暴力逼供 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被构陷到检察院》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坚守信仰真善忍-佳木斯市刘金萍被枉判三年半-437073.html 2022-01-17: 佳木斯2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或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末,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仍有2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各地监狱(18人)、看守所(5人)或监视居住(1人)。24人中:男性为6人,女性为18人(见下表一);50岁以下的是3人,50-60岁的是11人,60-70岁的是8人,70岁以上的是2人,最高年龄72岁,最小年龄41岁,平均年龄58岁(见下表二)。 (一)佳木斯市郊区法轮功学员刘金萍遭绑架,非法关押或庭审 刘金萍女士,现年四十一岁,一九八一年出生,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林苑小镇一小区,二零零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中午,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友谊路派出所、长虹派出所、还有桥南派出所的十六、七个警察,非法闯进刘金萍家里,劫持了刘金萍和她母亲任玉兰以及金淑荣与姜国胜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掠走大法书籍、打印机、大法师父法像照片等私人物品。刘金萍被绑架到长青派出所(这里是郊区分局的所谓办案区),遭野蛮暴力讯问,而后强行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任玉兰、金淑荣和姜国胜等三人于当日各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八月,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刘金萍构陷到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又转给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并构陷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刘金萍女士,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详见明慧网文章《遭暴力逼供 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被构陷到检察院》、《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面临非法庭审,家属不放弃控告》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7/佳木斯2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或监视居住-436914.html 2021-12-23: 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面临非法庭审,家属不放弃控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于2021年5月14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刘金萍遭警察刑讯逼供,被掰胳膊、拽头发撞墙。佳木斯市公检法合谋构陷刘金萍,欲于2021年12月24日在向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刘金萍的家属认为,该案办案的公检法人员相互勾结,明知道刘金萍的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仍然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构成了徇私枉法罪,他们才是真正的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按照中国的现行的法律,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从刘金萍被非法关押以来,刘金萍的亲友一直在控告相关的责任人,虽然此构陷案一直在非法程序中推進,但家属不会放弃控告,相信善恶有报、行恶者必将受到正义审判。 2021年12月8日,代理律师到佳木斯看守所会见了刘金萍,确认了刘金萍被公安刑讯逼供的行凶者是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吴彬。在此之前,家属已向市检察院、郊区检察院、向阳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市纪监委等部门邮寄了控告吴彬等人违法办案的控告信。12月20日,家属拨打12389实名控告,12389接待员记下了家属控告的情况和家属电话,让家属等待公安督查部门的受理结果。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负责刘金萍案的审查起诉,但李利锋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诸多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公然滥用职权、包庇公安办案人员,违法起诉了刘金萍。律师和亲友辩护人提交了多份法律文书,将此案的违法之处告知李利锋,希望她严格审查案情;甚至刘金萍本人在检察官提审时明确告知检察官自己被警察殴打,但李利锋对此置之不理。 从2021年11月30日开始,家属依法控告检察官李利锋徇私枉法,故意制造冤假错案,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的控告情况,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12月13日,家属向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邮寄了要求李利锋回避对刘金萍一案的“回避申请书”。12月15日家属前往市监察委追问答复,来访接待室的负责人回复家属已经转交市检察院处理。12月20日,刘金萍家属到市检察院询问得知,对李利锋的控告信已由驻市检察院的纪检组接收处理,纪检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家属等待处理结果。家属依法向检察长递交了要求其提请人大,免去李利锋检察官职务的申请。12月22日,家属递交了要求检察院呈报上级并责令李利锋退出员额的申请、要求上级检察院监督并指令检察长执行的申请。 刘金萍的亲友辩护人到向阳法院找此案的主办法官纪忠,但纪忠一直拒接电话,躲避不见。在亲友辩诉人的强烈抗议要求下,法院刑庭庭长宋涛才同意亲友辩护人拿到起诉书、量刑建议书、阅卷、复制卷宗,但对于亲友辩护人的会见权,宋涛一直不给亲友辩护人会见的批准手续。亲友辩护人依法会见当事人,这是法律赋予的,但宋涛说法律有规定也不行,在佳木斯这儿就是不许亲友辩护人会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3/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5205.html 2021-12-05: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公安不法人员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刘金萍刑事拘留,目前她已被构陷到向阳区法院。这个构陷案件给刘金萍本人和家属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刘金萍的家属认为善良、文静的刘金萍作为普通的百姓,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家属查找国家的法律没有找到“法轮功是×教”,刘金萍修炼法轮功合法,是受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近日刘金萍的家属诉诸法律,控告举报了相关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 控告公安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由律师会见得知,刘金萍曾被劫持到长青派出所非法审讯并遭刑讯逼供,刘金萍讲述了被警察掰胳膊、拽头发撞墙等酷刑经过,律师听了非常气愤和同情。 刘金萍的家属和律师多次到郊区公安分局找国保大队的负责人,但国保人员经常避而不见或者威胁家属再来公安局就抓家属。家属和律师分别给郊区分局递交和邮寄了“要求撤案的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向佳木斯市郊区检察院检察长、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递交了建议不起诉的“刘金萍案纳税人、选民、亲友法律意见书”。 家属通过咨询律师、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得知,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受宪法保护。然而郊区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吴彬、办案人任吾驰身为国家执法人员,法轮功的案件办了那么多,应该熟知国家相应法律,应该清楚国家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竟然还以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指控刘金萍,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 十一月八日,刘金萍的家属向佳木斯市的公安局、检察院、监察等部门邮寄了九封EMS,控告吴彬、任吾驰对刘金萍的刑事立案、侦查程序违法,刑事强制措施没有事实依据,刑事侦查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等刑事犯罪,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吴彬、任吾驰的刑事责任。 十一月十四日,家属在12337政法警察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实名举报了郊区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吴彬。 控告检察官非法起诉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利锋作为刘金萍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承办人,无视公安侦查人员的多处违法犯罪行为,不严格审查案情,不行使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明知刘金萍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却公然滥用职权、违法起诉刘金萍,使无辜无罪的人身受冤狱。近日家属对李利锋提出控告,追究李利锋的刑事责任。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刘金萍亲属给李利锋邮寄了《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以案释法申请书》和控告公安人员非法办案的《刑事控告书》等。因李利锋没有任何回应,十一月十七日刘金萍家属给李利锋挂电话反映公安侦查阶段的严重违法情况,李利锋说“我不管,你去找公安”、“那你去找监察部门”等。 李利锋接到家属邮寄的《以案释法申请书》后没有给家属口头或书面回复,家属挂电话询问李利锋是怎么解释的,李利锋回答“不解释”。家属提出,检察官应按照最高检关于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主动给家属释法、说理,李利锋说“没有时间”,让家属去检察院找她。 十一月十九日,家属到检察院没有见到李利锋,将《亲友辩护人委托书》及亲友关系证明、控告人身份证复印件、《会见、通信申请书》和《阅卷申请书》交给了李利锋的助理。递交了法律文书后,刘金萍家属给李利锋挂电话询问阅卷与会见申请的回复结果,李利锋说:“你们不能这么做(指无权担任亲友辩护人、会见、阅卷)。”“再这样最少判三年。”恐吓亲友辩护人。 十一月二十二日,刘金萍的律师依法去检察院查阅公安补充的卷宗材料,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先是说没有补充材料,到了下午工作人员又说案子已经送到法院了。律师立刻赶到向阳区检察院,没有见到主办检察官李利锋,律师只好把《撤回起诉申请书》交给案管中心代为转交。 律师和亲友辩护人先后邮寄递交了多个法律文件,李利锋无视律师和亲友辩护人提出的合理诉讼要求,不征求辩护人意见就将案子送法院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李利锋作出起诉的决定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对于辩护人主张权利表现出漠然、敷衍、推诿,很大程度上使代理律师与亲友辩护人的辩护权形同虚设,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刘金萍家属对李利锋提出控告,向各级监察委、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协等部门邮寄了《刑事控告状》。 目前,构陷刘金萍的所谓“案子”已经到了法院阶段,承办人是向阳区法院刑庭法官纪忠。家属给纪忠邮寄了亲友辩护人的《委托书》、《重新鉴定申请书》、《亲友辩护人的法律意见》、控告公安人员非法办案的《刑事控告书》等。十一月三十日,家属前往向阳区法院递交了亲友辩护人要求会见、阅卷的申请书,家属多次电话联系纪忠,纪忠既没有接听电话,也不见家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5/佳木斯市刘金萍家属控告公安警察和检察人员-434384.html 2021-11-04: 佳木斯刘金萍家属起诉公安分局的诉讼案被法院驳回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后,现已被构陷至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刘金萍的律师和家属依法给公安分局、检察院多次递交“不起诉、撤案”等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一年八月,刘金萍家属前往郊区法院起诉郊区公安分局“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十月九日,刘金萍的家属接到郊区法院开庭的传票,通知家属于十一月五日开庭审理。 十月二十七日,刘金萍家属接到郊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2021)黑0811行初122号,裁定结果是驳回起诉。 刘金萍的家属申请立案后,郊区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已经做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却在开庭前做出裁定,严重违反了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刘金萍的家属会依法对此案的其它违法之处进行申诉、控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4/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3212.html#21113223123-8 2021-10-14:佳木斯刘金萍亲属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案”将开庭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对法轮功学员刘金萍的家属提出的“亲友会见申请”,长时间不做任何答复、不履行法定职责。刘金萍家属向郊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违法行为,郊区法院立案后通知刘金萍家属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 刘金萍女士,一九八一年出生,家住佳木斯市郊区林苑小镇,二零零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脾气变好了,也更能为别人着想。因她修炼后身心变化很大,即使是在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的红色恐怖下依然坚定的修炼。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刘金萍与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在刘金萍家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郊区分局下属友谊路派出所、长虹派出所等多个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抄家。 刘金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会见了她,得知她遭刑讯逼供。在长青派出所(这里是郊区分局的所谓办案区),刘金萍遭刑讯逼供,有个高个宽脸的警察打她,下手非常狠。刘金萍说,非法讯问她的人叫顾松海。警察逼迫刘金萍承认在她家中抄走七十本资料,逼迫她承认家里坏的打印机是好使的,还逼迫她承认发了真相资料等,并且恐吓她要判刑十年。因刘金萍拒绝签字,警察对她暴力殴打了两次,掰她胳膊,拽她头发撞墙。 刘金萍的家属要求会见,得不到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刘金萍家属去郊区分局递交申请书被拒后,家属向郊区分局的领导邮寄了会见申请书。通过网络查询并拍照了公安分局“已签收”的信息后,家属于七月二十三日到郊区分局询问关于会见申请的答复。国保大队长吴彬对家属说“会见”是看守所的事,推诿这事和公安机关没关系等。 郊区公安分局一直没有给家属书面答复。按照相关法律,家属有权提出会见被羁押人申请,被告机关未在法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构成不作为。八月三日,家属去郊区法院起诉郊区公安分局“不作为”。立案庭的负责人看了起诉状后,欺骗家属说中国没有“看守所条例”这个法律,伪善的劝告家属“民告官”不会胜诉、从未有家属可以会见的先例等等,让家属放弃起诉。 家属通过了解法律知识后得知,现在立案登记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得立案,至于亲属是否有权利会见那是法院开庭审理才能解决的事,跟立案庭没有关系。八月十三日,家属再次前往郊区法院申请立案。其间法院人员取笑家属递交的材料不专业,问家属请的律师是不是骗子,家属不为所动,按法院提供的模板格式重新递交了诉讼材料。家属对法院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说,上次接待我的那个人要是再骗我,我就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举报中心网站”上举报他,告他两次就得下岗(失业)。十月九日,刘金萍家属到郊区法院接收了开庭的传票,传票显示十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在郊区法院开庭审理,审判员李启嘉、书记员张可。 九月二十三日,刘金萍的律师到向阳区检察院阅卷得知,构陷刘金萍的所谓案子已经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所谓的“补充侦查”。二十四日上午,刘金萍父母与律师一起到侦办单位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沟通案件情况。刘金萍父亲问国保大队长吴彬其女儿被打的事调查的怎么样了,这是刑讯逼供应该接受法律调查,女儿不能被打了就完事了,要有个说法。吴彬称,老宋你来了多次,案件已经到法院了,罪与不罪我们说了不算。你反映办案人员的工作问题可以到纪委。至于你闺女案件的事,他不干也会有姓张、姓李的干,这是职责,我们是依法办案。吴彬还当面指责了刘金萍的母亲带女儿入(错)道。律师对吴彬的话予以纠正,表明他说的不对。 目前律师已经到检察院复制卷宗,案件并没有到法院。该案现在已退回公安侦查。六月份已经会见过刘金萍,该案确实存在办案人员暴力取证的违法问题,理应追究。 刘金萍家属和律师多次去郊区公安分局递交要求“不起诉、撤案”和申请“取保候审”等的法律文书,由于郊区分局相关人员拒绝接收,家属和律师给公安分局、检察院的相关责任人邮寄了申请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4/佳木斯刘金萍亲属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案”将开庭-432519.html 2021-08-24: 遭暴力逼供 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被构陷到检察院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金萍,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刘金萍遭警察刑讯逼供,被掰胳膊、拽头发撞墙。她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被拘禁已三月有余。近日,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刘金萍构陷到佳市郊区检察院。 学习教人向善的著作《转法轮》被绑架 刘金萍,家住佳木斯市郊区林苑小镇一小区。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四名法轮功学员,刘金萍、金淑荣、姜国胜、任玉兰,在刘金萍家里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 中午时分,法轮功学员姜国胜正准备回家,刚打开门,蹲守在门外的十六、七个警察一下涌入房间,刘金萍家顿时站满了警察。大约有四人负责拍照,剩下的警察开始乱翻抄家。刘金萍在客厅里质问警察:“你们干啥?”警察将刘金萍家的大法书籍、打印机、法像照片等私人物品摆到地面上拍照,并抢走了这些私人物品。 刘金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刘金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金淑荣、姜国胜、任玉兰于当日回到家中。 遭警察刑讯逼供、暴力殴打 刘金萍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后,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会见了她,得知,刘金萍被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友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长青派出所(这里是郊区分局的所谓办案区)非法审讯。 在长青派出所,刘金萍遭刑讯逼供,有个高个宽脸的警察打她,下手非常狠。刘金萍说,非法讯问她的人叫顾松海。警察逼迫刘金萍承认在她家中抄走七十本资料,逼迫她承认家里坏的打印机是好使的,还逼迫她承认发了真相资料等,并且恐吓她要判刑十年。 因刘金萍拒绝签字,警察对她暴力殴打了两次,掰她胳膊,拽她头发撞墙,将刘金萍打到几乎大便失禁的状态,据刘金萍口述,当时觉得自己就要死在这了。 刘金萍讲述被警察酷刑迫害的经过,令律师和家属都很吃惊和愤怒。刘金萍的继父听说后,气愤地说:小萍这孩子非常善良、孝顺,对待我就像对待亲生父亲一样。这些警察太“牲口”、霸道了。刘金萍母亲说:小萍修炼大法后,脾气变好了,也更能为别人着想,她婆婆生病时,四个儿媳妇中只有她主动出钱,给婆婆看病,不攀别人。现在这世道,还去哪里找这么好的人?可这些警察太邪恶了。目前刘金萍家属已经诉诸法律,要求严惩恶人。 黑龙江省国保处副处长杨波和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处长顾松海,这两人经常全省各地流窜,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手段残忍。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杨波、顾松海策划并操控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友谊路派出所等警察,对刘金萍等法轮学员实施绑架、抄家、酷刑折磨。 被构陷到检察院案管中心 目前,刘金萍案已经被构陷到郊区检察院案管中心,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几天后会转到向阳区检察院,由向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刘金萍被郊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关押、构陷,这个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公安人员在滥用职权。 家属依法维权控告 国保恐吓 刘金萍的家属多次前往佳市郊区公安分局,找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吴彬,家属向吴彬说明刘金萍是好人、修炼法轮功无罪,并针对刘金萍被刑讯逼供的情况告知吴彬,希望公安部门尽快释放刘金萍,非法关押刘金萍是违法的。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家属向郊区分局的领导邮寄了会见申请书。吴彬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对家属提出放人的要求及会见申请,没有给出书面回复,否认刘金萍被刑讯逼供的事实。 吴彬还威胁刘金萍家人说:……刘金萍母亲当时在抓人现场,就因为刘金萍母亲年龄稍大点,我们已经对你高抬贵手了,你属于判刑对象,你还好意思来,你这老太太是罪魁祸首,今天给你姑娘送到看守所,就是你造成的……吴彬多次对刘金萍的家属说,你们再来分局,就抓刘金萍的母亲。 修炼合法 迫害有罪 刘金萍家属通过咨询律师和查找相关法律资料后得知,根据中国的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刘金萍家属到郊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刘金萍家属还将向有关部门递交控告书,追究迫害刘金萍的相关责任人所犯的刑事责任。 目前,刘金萍案已经走到检察院,纵观此案,几乎步步违法。十几名着便装的警察闯入刘金萍家,没有出示证件和搜查证,就将屋里的人都绑架并且非法抄家,也没有扣押清单,刘金萍当天就被关到看守所刑事拘留等等,是公安机关对刘金萍的立案程序违法、刑事侦查违法、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刘金萍在长青派出所被酷刑等,公安人员这种野蛮执法行为涉嫌“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等众多罪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4/遭暴力逼供-黑龙江佳木斯刘金萍被构陷到检察院-429949.html 2021-05-21: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刘金萍等被监控、绑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林苑小镇小区内的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在刘金萍家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遭佳木斯市警察绑架、抄家。目前得知,刘金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金淑荣、姜国胜、任玉兰已于当日回到家中。 五月十四日中午,法轮功学员姜国胜正准备回家,刚打开门,蹲守在门外的十六、七个警察就一下涌入房间,刘金萍家顿时站满了警察。大约有四人负责拍照,剩下的警察开始乱翻抄家。刘金萍在客厅里质问警察:“你们干啥?”警察将刘金萍家的大法书籍、打印机、法像照片等私人物品摆到地面上拍照,并抢走了这些私人物品。 金淑荣、姜国胜、任玉兰三人被要求依次排坐在床上。金淑荣今年83岁,坐在床上身体一直在不住的颤抖,她的大儿子杨胜军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于二零一九年被迫害致死。警察说要去她家搜家。被警察带出刘金萍家,在下楼时,她对旁边搀扶她的警察说,我儿子杨胜军被迫害死了,事情到现在还没解决,我这么大的岁数,身体还不好……周围的警察听了金淑荣的这番话,谁都没说话,到了楼下警察说过两天再去金淑荣家抄家,就让金淑荣自己回家了。关于金淑荣、杨胜军所遭受的迫害情况,见明慧网文章《曝光佳木斯市友谊路派出所恶人恶行》、《佳木斯市杨胜军被迫害致死 家人请律师伸冤》。 警察询问任玉兰的个人信息,任玉兰说自己是刘金萍的母亲,上午因办事来到了女儿家,刚到不大一会儿警察就闯进来了。警察翻看了任玉兰的包之后,将任玉兰带到长虹派出所。长虹派出所警察让任玉兰讲述去女儿家办事的经过并录像,要求任玉兰在纸上签名并让她辨认照片,任玉兰看了照片说不认识。大约晚上十点多,三个警察把任玉兰送到在望江镇的住处,在住处的房间里拍照录像后离开。 姜国胜被警察劫持回家进行抄家后,又被带到友谊路派出所非法审讯。姜国胜被二次强行送看守所,都因体检不合格、高血压230而被看守所拒收,一直折腾到深夜,在郊区公安分局办理了“监视居住”的手续后,才让姜国胜回家。关于姜国胜所遭受的迫害情况,见明慧网文章《多次被迫害 黑龙江佳木斯市姜国胜又被骚扰》。 五月十七日上午,任玉兰来到长虹派出所询问女儿刘金萍情况,长虹派出所警察说不清楚,并让她到郊区公安分局找国保大队负责人任吾驰取回刘金萍家的门钥匙。任玉兰取回钥匙后,到友谊路派出所打听刘金萍的情况,派出所警察说刘金萍被关在看守所。任玉兰拿到刑事拘留书后问警察,刘金萍被拘留几天才能回家?警察说:不是拘留几天的,这次刘金萍会被判刑。 这次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和非法抄家,四名法轮功学员均被要求辨认照片、提供信息。参与的警察人数很多,这些警察都是便衣,是友谊路派出所、长虹派出所、郊区分局国保大队还有桥南派出所抽调来的,其中有友谊路派出所的所长钟强。 刘金萍,女,一九八一年出生,二零零零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变化很大。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刘金萍在法轮功学员陈兰芝家学法,友谊路派出所警察来陈家骚扰,当时就把刘金萍和陈兰芝两人绑架到友谊路派出所,下楼的时候警察翻她兜,把她家的钥匙抢走了。警察找到刘金萍家的具体地址,去她家抄家,抄走了很多私人物品。警察没给刘金萍检查身体直接就送佳木斯市拘留所,遭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 自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依法实名“诉江”以来,佳木斯市郊区的林苑小镇小区里居住的法轮功学员被友谊路派出所警察掌握了详细住址后,经历了多次被骚扰、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等,造成了杨胜军被迫害致死,丁吉凯在多次抄家迫害中含冤离世等。此次在刘金萍家发生的迫害,涉及到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居住在“林苑小镇”里的合法居民,她们只是就近在一起读书,却被监控、“蹲坑”绑架、抄家等,这是严重的侵权、违法行为。希望相关人员选择善良、维护公正,别替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买单,要为自己的将来和子孙后代负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刘金萍等被监控、绑架-425980.html 2016-03-23: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林苑小镇小区的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3月9日上午,居住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林苑小镇小区的多位法轮功学员家被警察骚扰,其中姜国胜、陈兰芝、刘金平分别在住处被友谊路派出所的10多名警察绑架(刘金平在陈兰芝家时,被绑架),姜国胜、陈兰芝在检查身体不合格,后于当日夜里10点多回到家中,刘金平被非法关入拘留所。 在市内医院做体检时,姜国胜的血压达到280,但医院配合警察做假诊断,说其血压正常,强行将她们送到佳市拘留所,姜国胜、陈兰芝因入所身体检查不合格而拒收,警察只好将2人释放回家。 姜国胜、陈兰芝、刘金平3人均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手机等,抢走的东西很多。 非法审讯时,听到参与人员中有国保队长、郊区分局局长,但不知道具体姓名。这些警察说你们不是修真善忍吗,应该说实话,有啥说啥……但法轮功学员拒绝回答问题、拒绝签字,这些人也只好不再继续问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3/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5729.html#16322232514-1 佳木斯市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5-09-21:
道义派出所所长:韩斌 手机号码“13840063363 2025-08-30:市公安局反×教支队 梁华伟 支队长 13351867577 王忠杉 政委 13504546999 张鹏 13674544433 赵旭阳 民警 13114547011 贺兴 民警 18545405110 张宏宇 民警 18645450988 王继琨 民警 15645482222 赵明武 民警 15846991155 张志刚 民警 13304547667 薛世远 民警 13846133019 米鹏 17758833456 张慧 18445497906 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 常佳峰 局长 13091633333 闫洪滨 副局长 13846155678 李学忠 副局长 13846468888 郭建 副局长 13796359535 张晓乐 副局长 13945473797 岳勇 副局长 15245480111 13946428767 18645451331 詹文军 政工主任 15904547999 徐辛 国保大队 18545022966 刘继新 国保大队 13846154777 18645451097 张洪亮 国保大队 13115355575 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 张爱军 局长 13351666669 李文博 政委 13836676896 刘显峰 副局长 15246463158 管天印 副局长 13704549111 朱秋羽 副局长 15945436333 赵杰 副局长 13394549079 刘华峰 政保大队大队长 18645451836 杨海涛 政保大队副大队长 13836666448 18645452023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吴彬13946472555 副大队长 于海洋18945601698 任吾驰13555584835 李洪刚13945423333 王文静15145474567 李艳春18945603562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4)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监狱对外公开电话:0451-86639030 门卫:0451-86639034 大门:0451-86639052 狱政科:0451-86639022 接见室:0451-86639051 监狱信访:0451-86639003 监狱长:韩延伟 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 13804541111、0451-86639088 黑龙江女子监狱政委:0451-86639077 狱政科长:0451-86639021 集训监区大队长陶淑萍:13936257710、0451-86639048 集训大队队长肖淑芬:17703645858 集训监区五组警察:王鑫 13654565514(负责转化刘金萍的狱警) 驻狱检察官:86639000 一监区:86639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