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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市 >> 吴旭珠, 女, 45
个人情况: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
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5-19
案例分类:
被送精神病院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1-03-21: 大法弟子吴旭珠被关精神病院情况
一:受害人情况 吴旭珠,女,45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家庭成员有丈夫,女儿,父母弟妹等。本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无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经过: 第一次被迫入院是1999年7月25日进京上访后回单位上班,单位给家人施加压力,被二者送入精神病院住院两天,未用药。 第二次于2000年2月9日进京上访,被佳市永红分局押回后,佳市建委主任孙东黎指使副主任李永刚威逼家人,强行本人再次入院。时间为2月14日。 受害人无论在何种方式的迫害下,坚决修炼法轮功,住院期间,单位用工作,党籍威胁,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出院。并让家人在住院文件上签字。 三: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又称佳木斯精神病院。 2)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 3)未经任何检查定为抑郁性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捆绑,打,往嘴里塞,不吃药护士不离开。 6)静点(静点药物不详)八天后改口服用药,药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 点滴后,口干,涩,燥。舌头不好使,腿站不稳,不能走路。烦躁,浑身疼痛难忍,腿乱蹬。 口服药后,浑身瘫软无力,记忆力减退,头痛,昏睡等。 四:出院情况 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20.html 佳木斯市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4-10-16: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总队:“610”副队长杨波15945183001
佳木斯市公安局 局长:姜涛,男,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生于1970年7月,吉林省榆树市人,手机13304687777办公电话0454-8298114 孟凡涛,公安局政治部主任,13836666555 周日,副局长,13803658166 李文博,办公室主任,13836676896 张牧天,副局长,13624549999 陈铭,副局长,15904543999 李伦,副局长,15246436666 孙状,副局长,18182843777 马平非,副局长,13303683333 李大鹏,副局长,13314612444 刘兆祥 组长 13009764555 市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 姜松柏 男 13303687666 市局邪教支队政委 王中彬 男 13504546999 市局邪教支队政委,二把手 李忠义 男 13945454488 市局邪教支队副支队长 梁华伟 男 13351867577 13946468877 市局邪教支队副支队长 (负责出具“认定意见”) 贺兴 男 (负责出具“认定意见”) 刘程 男 13208421811 市局邪教支队 王继琨 女 15645482222 市局邪教支队 赵明武 男 15846991155 市局邪教支队警察 张志刚 男 13304547667 市局邪教支队警察 薛世远 男 13846133019 市局邪教支队警察 2024-09-24: 黑龙江省佳木斯桦南县国保大队长刘大鹏骚扰法轮功学员 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大鹏 15164505000(今年新换任的) 政法委张哲 18945446777 13945446777 610办公室周伟15663067123 公安局党书记 王锦峰 17604548585 13836697678(主管迫害法轮功) 桦南县各社区负责人、办公电话 樊春庆 18645412777(福庆社区)办公电话 0454-666781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