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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市 >> 吴旭珠, 女, 45
个人情况: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
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5-19
案例分类:
被送精神病院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1-03-21: 大法弟子吴旭珠被关精神病院情况
一:受害人情况 吴旭珠,女,45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家庭成员有丈夫,女儿,父母弟妹等。本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无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经过: 第一次被迫入院是1999年7月25日进京上访后回单位上班,单位给家人施加压力,被二者送入精神病院住院两天,未用药。 第二次于2000年2月9日进京上访,被佳市永红分局押回后,佳市建委主任孙东黎指使副主任李永刚威逼家人,强行本人再次入院。时间为2月14日。 受害人无论在何种方式的迫害下,坚决修炼法轮功,住院期间,单位用工作,党籍威胁,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出院。并让家人在住院文件上签字。 三: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又称佳木斯精神病院。 2)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 3)未经任何检查定为抑郁性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捆绑,打,往嘴里塞,不吃药护士不离开。 6)静点(静点药物不详)八天后改口服用药,药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 点滴后,口干,涩,燥。舌头不好使,腿站不稳,不能走路。烦躁,浑身疼痛难忍,腿乱蹬。 口服药后,浑身瘫软无力,记忆力减退,头痛,昏睡等。 四:出院情况 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20.html 佳木斯市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5-02-16: 参与迫害的部门及相关人员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向阳区通江街330号,邮编:154003 接警:0454-8622592 所长门茂盛15765307222 教导员郑宝信0454-8698958、13846191177、18645450687 副所长闫柏鸣13349548555 副所长闵庆13845477957、18645450690 户籍员卓健1580454080 警察刘跃琪13603695333 13946409789 警察薛 建13946409789 警察孟范文13846178249 警察岳亚文13945456878(南湖社区) 警察马忠良13903686330(南湖社区) 警察王佳峰13846148797、13555595986 警察王宏业13803669888 警察孙正予18804542617 警察周 全15246462989 警察王 岩13199139988(安民社区) 警察宋臻宇13359769810(安民社区) 警察王 鸿13009762907 警察陈彦桥18724279111(光明社区) 警察李长有13745871780(光明社区)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兴城胡同34号,邮编154002 总机:0454-8674110 办公室:0454-8247941 局长刘东方0454-8802655、15945657333 副局长周围18804542999 副局长刘雪峰0454-8208088、15046425888、18645450201 副局长栾晓磊13503693333、18645451919(主管迫害) 副局长郭大龙13845454444 副局长赵万国0454-8249917、18724228888 副局长李明宇0454-8221949、0454-8679033、0454-8249996、13836600999 副局长王东颖13836666936、1864545088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