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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市 >> 吴旭珠, 女, 45
个人情况: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
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5-19
案例分类:
被送精神病院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1-03-21: 大法弟子吴旭珠被关精神病院情况
一:受害人情况 吴旭珠,女,45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财科会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家庭成员有丈夫,女儿,父母弟妹等。本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无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经过: 第一次被迫入院是1999年7月25日进京上访后回单位上班,单位给家人施加压力,被二者送入精神病院住院两天,未用药。 第二次于2000年2月9日进京上访,被佳市永红分局押回后,佳市建委主任孙东黎指使副主任李永刚威逼家人,强行本人再次入院。时间为2月14日。 受害人无论在何种方式的迫害下,坚决修炼法轮功,住院期间,单位用工作,党籍威胁,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出院。并让家人在住院文件上签字。 三: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佳木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又称佳木斯精神病院。 2)主治医生:张学民科主任:薛凤启护士长:李淑清 3)未经任何检查定为抑郁性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捆绑,打,往嘴里塞,不吃药护士不离开。 6)静点(静点药物不详)八天后改口服用药,药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 点滴后,口干,涩,燥。舌头不好使,腿站不稳,不能走路。烦躁,浑身疼痛难忍,腿乱蹬。 口服药后,浑身瘫软无力,记忆力减退,头痛,昏睡等。 四:出院情况 在没钱付医疗费的情况下于3月13日出院。无任何诊断说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1/9220.html 佳木斯市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3-09-14: 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吴彬13946472555 副大队长 于海洋18945601698 任吾驰13555584835 李洪刚13945423333 王文静15145474567(女,警号054249) 李艳春18945603562 李强18945601989、13359500109 18104540277 李岩13303680600、13555588001 吴闯 张佳13504547859 隋云15244795999、18645451302 李岩13555588001、18645451328 刘显峰 8869696、15246463158、18645451303 范建伟 8575700、13304541888、18645451304、13836661000 闫力学 8596507、13903684466、18645451305 关福才 8583549、6112216、15804542229、18645451599 张佳慧 13903668530、18645451530 李文琦 13945477551、18645451326 孙健杰 13845454501、18645451456 廉景福 13069936200、18645451462 张彤华 13303689858、18645451558 刘彦海 13339444833、18645451736 于晓军 13945463678、18645451727 刘三元 13845418278、18645451323 郭春海 13945480799、18645451731 李铁军 13836651623、18645451450 廖贤辉 13836651008、18645451359 李宝华 13945479205、18645451532 李宝娟 13812686999、18645451449 李俊杰 13803653335、18645451374 李晓明 15904547333、18645451726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