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 >> 牡丹江 海林市 >> 闫凤华(闫风华), 女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海林市 有关恶人: 牡丹江国保队长尹航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0-07-1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3-12-19: 12月18日闫凤华将被劫往哈尔滨女子监狱
海林市大法弟子闫风华、牡丹江拉古大法弟子尹万志,分别于2013年8月27日、2013年8月30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2013年12月3日,被牡丹江西安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枉判四年。据悉,闫凤华在开庭时堂堂正正,高喊“法轮大法好!”至今,法院未向家属提供判决书、上诉期限等任何法律手续。 12月18日,闫凤华将被劫往哈尔滨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9/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84207.html 2013-12-15: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西安区法院人员刘辉,口头通知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的家人,说尹万志、闫凤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并说送监时也不会通知家人。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早五点左右,黑龙江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八便衣突然翻墙闯入拉古村尹万志家,其中一人掏出个证晃了一下,未看清姓名,带头的是四十馀岁被称为“高政委”的人(可能叫高军),还有一个姓崔的,四十多岁身高约1.70米左右。在他们家翻箱倒柜,抢走家中一台电脑、一台电脑笔记本、一台DVD、一台打印机、五部手机、三个MP3、切纸刀、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视接收器、3-4个订书器等私人物品,绑架了尹万志、马芹夫妇及其未修炼的大女儿一家三口至牡丹江火车站北站西侧似乎是警务室的地方。马芹在被铐在审讯椅上,后成功走脱。恶警威胁恐吓审讯尹万志父女俩,晚上将其女儿取保候审放回,勒索家人五百元现金。将尹万志送牡丹江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取保候审放回,并将马芹弟弟家房照做抵押。十八天后即九月三十日将尹万志骗去非法关押至今。家人数次要人无结果。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华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在牡丹江看望住院的父亲回来的途中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非法劫持后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其女儿、母亲等曾多次赴牡丹江市政府、公安局国保支队、“610”、西安区检察院、西安区法院等部门要人。十二月三日被西安区非法秘密庭审,枉判四年。 海林法轮功学员严凤梅是闫凤华的妹妹,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非法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一个月后回家。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恶警又闯入拉古法轮功学员薛淑敏家,抢走大法书籍及儿子家的电脑并劫持薛淑敏。后薛淑敏血压持续220mmHg被取保候审放回家。警察本欲勒索五万元未得逞,勒索了五百元,之后也被迫退回。薛淑敏回家后也被多次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5/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4014.html 2013-12-08: 牡丹江市尹万志、闫凤华被秘密庭审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黑龙江牡丹江北拉古村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马芹夫妇被绑架;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梅、闫凤华姐俩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尹万志和闫凤华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现得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尹万志、闫凤华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庭审。 “610”头目任西安区法院院长 加重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对尹万志、闫凤华非法庭审。这种偷偷摸摸地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所谓的庭审,就是明摆着在破坏中法律实施。 据悉,在此之前,由于迫害法轮功不力,牡丹江中级法院一直被“批评”。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赵珉已被调到市中级法院任副院长,同时兼西安区法院院长,目的是要从法院方面加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以后,牡丹江市多数法轮功案件将指定由西安区法院负责。 牡丹江市“610”假借法律的名义,操控执法机关对尹万志、闫凤华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完全属于执法犯法,枉法害民。这样秘密的开庭已涉嫌滥用职权罪,是明目张胆的公然践踏法律! 以下是闫凤梅、闫凤华、尹万志等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闫凤梅、闫凤华姐俩被迫害得家破人亡 闫凤华是海林市一普通市民,她和妹妹闫凤梅修炼法轮大法后,治愈了现在医院也医治不了的疑难杂症。然而,她们仅仅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一天,闫凤华和她妹妹闫凤梅的家都被海林市公安局给抄了,闫凤华的丈夫被抓了(后来保外就医,八月末送到绥化劳教所,因有病拒收,回来后当天释放)。闫凤华的妹妹被判了冤狱,送進了省戒毒中心,警察们还抢走了她们两家的电脑。闫凤华因为在半月前出门去了外地,才躲过这场劫难。 最让人痛心的是闫凤华的妹夫,因承受不了这突然的变故,四十五岁就不幸去世,丢下了家里上大学的女儿、七、八十岁的父母和九十五岁高龄的姥姥。可怜的年迈的老人饱尝了老年丧子的巨大伤痛。 闫凤华在没炼功之前因有病而放弃了工作;因没钱买药,而卖掉了结婚时置办的首饰;因长年多病缠身,无能力做一个贤妻良母,而导致家庭破裂。那时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语。 闫凤华幸运地走進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之门。炼功后闫凤华的身体很快的出现了神奇的变化,风湿病、心脏病、胃下垂、胃溃疡,腰和颈椎骨质增生,还有令人讨厌的满身的牛皮癣、月经经常流血不止,肤色因失血过多而显得苍白无色,就连手指甲都是白色的,大脑因供血不足而整日昏昏沉沉,手脚冰凉的就像带着冰块一样……所有的病在炼功以后不知不觉的没有了,消失了! 是法轮大法挽救了闫凤华已破碎的家庭,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这就是为甚么共产党对这个修炼的群体進行了十四年之久的残酷迫害,而他们却依然心志坚定的主要原因的一方面体现。闫凤华姐俩是被共产党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二零一二年三月,闫凤华到第三派出所办理其丈夫的死亡证明,被警察非法扣留,随后第三派出所恶警勾结海林市工委,把闫凤华劫持至牡市驾校洗脑班迫害。 今年,闫凤梅、闫凤华姐俩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铁路公安处又推给牡丹江国保。是一个叫尹航的队长参与迫害。闫凤华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8/牡丹江市尹万志、闫凤华被秘密庭审-283713.html 2013-12-05: 牡丹江市尹万志、闫凤华被绑架 面临秘密庭审 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分别于2013年8月13日、2013年8月27日下午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之后交由牡丹江市国保大队非法审理,至今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现今闫凤华已绝食反迫害数日(具体日期不详)。据消息了解到近日将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進行,不通知家属,非法秘密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5/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3557.html 2013-09-15: 黑龙江海林闫凤梅、闫凤华被非法关押在兴隆看守所 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的海林法轮功学员闫凤梅、闫凤华姐俩目前被铁路公安处推给牡丹江国保。是一个叫尹航的队长参与迫害。现两人被非法关押在兴隆看守所。分别在12房、13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5/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79595.html 2012-04-8: 黑龙江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华已于四月一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8/二零一二年四月八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55237.html 2012-03-31: 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洗脑班犯罪事实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第三派出所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绑架法轮功学员闫凤华。当天,闫凤华到第三派出所办理其丈夫(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的死亡证明,被无理扣留, 随后第三派出所勾结海林市工委把闫凤华送至牡丹江市洗脑班迫害。 近日,牡丹江市郊区铁岭河镇政法委,海林市政法委等“六一零”人员,骚扰、绑架法轮大法学员,女的劫持到牡丹江机车驾校洗脑班,男的送别处洗脑班迫害。 牡丹江洗脑班,就是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办的, 在牡丹江市机车驾校(牡丹江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二楼,门口牌子上写的是:“牡丹江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 这个对外称“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际是非法私设的监狱,劫持无辜公民進行洗脑、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他们还下达所谓“转化率”的指标,并将此和参与迫害人员的奖金、升迁挂钩。参与洗脑班迫害大法学员的人员有:李高阳(610),赵民,伊晓峰(610),张坤业,张利辉(慧)及邪悟者王淑华等。主要犯罪任务:对全市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全封闭转化。 二零一一年五月,海林市兴安镇政法委唐凤国、曾峰等绑架法轮功学员陈宫秋、耿玉芝到牡丹江洗脑班迫害。唐凤国绑架东和村法轮功学员李学花未遂,李学花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一年十月,宁安市“六一零”头目张欣艺绑架沙兰镇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尹德芝到牡丹江洗脑班。十月十九日上午,政法委副书记闫贺成到宁安市职教中心,软硬兼施企图带走正在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李红霞,未得逞。第二天又带国保大队穿便衣的恶警贺喜友、尹艳,去绑架李红霞,拉扯中,李红霞上衣被拽到地上,头发散乱,李红霞奋力挣脱。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宁安第一派出所又出动警车到李红霞家搜查。李红霞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上午被政法委书记闫贺成带领一伙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绑架到牡丹江市洗脑班迫害。 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先后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铁岭河镇警校和现在的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地多次办洗脑班,对法轮大法学员進行强制洗脑迫害。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学习”的幌子,采用诱骗、劫持、暴力等非法手段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利用伪善、欺骗、辱 骂、暴力、恐吓等手段从精神上摧残、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市“六一零”副头目名叫李高阳。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为了向上爬,一直在利用洗脑班队以各种手段对大法学员進行迫害。 即使依据中共制定的法律,不论是公安局还是所谓的“法制学习班”,都没有权力超越法律这样长时间关押公民(依照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强行“留置”应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就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以上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已触犯“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已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31/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洗脑班犯罪事实-254966.html 2012-03-31: 黑龙江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华遭绑架 黑龙江省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华到第三派出所办理其丈夫的死亡证明,被警察非法扣留,随后第三派出所恶警勾结海林市工委,把闫凤华劫持至牡市驾校洗脑班迫害。 参与迫害的第三派出所的两个警察是李明宏、唐海生。二十九日上午闫凤华的小妹闫凤云到洗脑班去要人,看管人员声称没有此人,闫凤云说:是问过国保大队了,国保大队说是六一零干的事,又问六一零,六一零说在这里。看管人员这才不得不承认人关在那里。目前只有闫凤华一人被关押在洗脑班,闫凤华正念很足,不妥协,看管人员不让见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31/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54986.html 2012-03-31: 黑龙江省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华被绑架 黑龙江省海林市第三派出所于2012年3月27日下午绑架海林市法轮功学员闫凤华。当天,闫凤华到第三派出所办理其丈夫(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的死亡证明,被无理扣留, 随后第三派出所勾结海林市工委把闫凤华送至牡丹江市洗脑班迫害。 参与迫害的第三派出所的两个警察是李明宏、唐海生。恶警李明洪自从99年开始就跟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 凭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政绩爬到了副所长的职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30/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54905.html 2010-07-15: 黑龙江海林市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葛焕菊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黑龙江省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威、警察关景伟,伙同第三派出所警察,冒充看房子的人,骗法轮功学员葛焕菊开门,逼迫葛焕菊“转化”,葛焕菊不配合。最后王威逼葛焕菊的女儿代签,并威胁:不准将今天的事说出去。 随后,这帮警察又闯到法轮功学员闫凤华家,闫凤华不在家,恶警就逼闫凤华的丈夫把闫凤华找回来,但未得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5/226992.html 牡丹江 海林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2024-02-17:海林市邮编:157199,
海林市林业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孙军, 海林市林业局公安局国保大队队员:陈健13845335110,警察:黄凡林。 海林市政府地址:海林市人民大街 海林政法委办公室:04537328986 书记:李振国 副书记:阮新立13943335818、0453-7325720 办公室:0453-7328986 “610”副主任:关荣彬15245377277 吴万金13845338099、0453-7325720、0453-7221896, 陈凯旋13304531000、0453-7322011 王忠斌13946371877、0453-7235836 胡彩霞15326656333、0453-7325662 李金竞13946371117、0453-7223524 海林市公安局 海林市公安局地址:海林市人民大街 邮编:157199, 副局长:徐国君(主抓迫害法轮功)15214534777、0453-7336536、0453-7228376 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队长:王威 (自从新上任以来,极其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将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迫害致死)18745351789, 教导员:张常锴13946355599 警察:关景伟 13091816866,赵鑫泽13766641177 2024-02-15: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00 电话:0453-7321011 其它电话:0453-7321008、7117286、7117213、7117218 院长刘兴利 法官闫俊龙(陈雪艳案主审法官) 海林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检察官罗金鹏(陈雪艳案公诉人) 检察长杨猛0453-7103901 副检察长: 刘淑静04537103902、04537232966、13845335566 郝树卓04537103903、04537226862、13945336619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2-03-31: 李明宏:手机13946371189宅电:7336640 唐海生:手机1383638881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30/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549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