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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警察的手机号: 138417002042026-03-21:电话补充:(创新社区、建新社区、鸿大社区都属于五台子派出所所辖区) 营口市西市区创新社区警察宋健: 13941765111营口市西市区建新社区警察宋鑫睿:警号:01029 电话: 19804176660营口市西市区鸿大社区警察朱元志警号:700744 电话: 13840737301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电话: 0417——28310832026-03-12: 老边区东城派出所槐花园小区 包街民警王瀚遥电话: 18604974456包街民警姜 鹏电话: 13079412467包街民警筑柠伟电话: 6652816张霖霖电话: 15124242323(网格员) 2026-01-31:相关信息: 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清华派出所 付作武 13514176369 0417-2835557 130634198410013595 男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通惠苑小区A4-1-502 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清华派出所 杨志才 18840737633 0417-2835557 210803196211290511 男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槐花园小区33甲1-7号 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清华派出所 李闯 15204195333 0417-2835557 210882198203221852 男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6甲号3-6-62 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清华派出所 王宝军 15141792777 0417-2835557 210824197711201796 男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富兴园小区7号楼3单元27号 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清华派出所 周亚清 15698717461 0417-2806938 21088219671009801X 男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通惠苑小区A11-3-35 营口市西市区公安分局清华派出所 沈若言 18641706668 0417-5867999 210882198803060626 女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7号1-15-103 ... 更多
善恶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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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 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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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清原镇河南派出所:(2023年信息) 电话: 024-53052110所长王东 13941373816教导员李恭金 15841361546警察张明辉 15898337447警察王聪 清原镇河北派出所:(2023年信息) 电话: 024-53077110所长赵立华 13942353255教导员林知远 15842369339常联系人季冰 18741392966桥南社区(2023年信息) 书记、主任:张萍 电话: 53052745 15141333266副书记:李艳 电话: 55883188 13904934991白云社区 (2023年信息) 书记、主任:聂森波 电话: 53034621 13904931655副书记:王月娥 电话: 53034628 13470566144辽宁省清原县公安局: 局长王勇 13704935666、13214130008政委张弢 13904233455副局长彭越 13841334590(原抚顺市国保大队队长) 副局长杨洪刚 13942319596政治部主任付强 15841337345副局长刘明 15842305333副局长孟繁龙 13504233066副局长庞昊 13804133366党组成员:韩志勇 15904133277办公室:李涛 024-53039096、182413285852026-03-19: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电话: 13704934007、13942309169住址:清原县清原镇中房2期12号楼2单元1002 国保警察:张明辉 15898337447高辉、李云鹏、修志超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珺 024-56809979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主审法官江(gang)佳 024-57567257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4号,邮编113001 电话: 024-56809936、024-5680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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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 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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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 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 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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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 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 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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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 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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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资料见上有关恶人: 抚顺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董有生和女法官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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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善良民众签名要求无条件释放盖永杰、刘丽英、刘海涛的部份签名名单
2026-03-22: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 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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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资料2014-02-16: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 电话区号: 地址:抚顺市浑河北路64号,邮编:113000 刑二庭庭长董有生024-57719380 女法官赵某024-57719362 刑二庭潘银海024-15641389277 秘书科024-7711980政治部024-7719319监察室024-7719351 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向东、副庭长胡光 立案二庭:副庭长韩耀臣、副庭长董有生 审判监督庭:庭长梁春雨、副庭长高敬武 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永宏 刑一庭:副庭长吴亮 刑二庭:副庭长霍凤鸣、副庭长李玲 民一庭:庭长任宪民 民二庭:庭长于海波、副庭长孟丽、副庭长孙建凯 民三庭:庭长高健、副庭长张明明、副庭长薛宁 执行一庭:庭长王延升、副庭长殷健 执行二庭:庭长于海峰、副庭长巩权、副庭长关左健 (注:座机和手机是捆绑的,打座机手机也能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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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 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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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 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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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200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早前,《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13日 第四版)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2日联合发布通知: 有罪依法追究 无罪坚决放人. 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