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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赵玉兰, 女, 80

个人情况: 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9-0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12-28: 辽宁抚顺两位八旬老太被秘密枉判五年入狱
抚顺市两位八旬老太太赵玉兰、王红香,被绑架、关押构陷两年多,被非法秘密开庭判刑五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赵玉兰老人被扒光衣服迫害。

赵玉兰一九四一年出生于山东省,现年80岁,是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职工,居住在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曾患有眩晕症、关节炎、气管炎等疾病,尤其气管炎咳的非常厉害。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她修炼法轮功之后都好了。

二十多年来,赵玉兰为了把法轮大法好的福音告诉给世人,前后曾遭受过洗脑迫害,被非法判刑累计九年半,经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残酷迫害。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警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赵玉兰挟持到派出所并抄家,抢走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及现金、物品。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赵玉兰被枉判五年徒刑。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七日,她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赵玉兰外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东洲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当晚被非法刑事拘留在抚顺看守所,同年四月五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赵玉兰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整日地被劳役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赵玉兰在新抚区西三街讲真相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她被非法秘密开庭判刑五年,勒索罚金10000元。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遭迫害,被犯人扒光衣服,恶人把诬蔑法轮功师父的话贴在她身上,犯人还往她嘴里灌药。

抚顺东洲区法轮功学员王红香,女,80岁,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在东洲区搭连集市讲真相时,被龙凤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刘书梅、王彩云等。

目前,王红香被东洲区法院秘密非法秘密开庭判刑五年、勒索罚金10000元,已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刘书梅被东洲区法院法官田浩给非法判刑7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8/辽宁抚顺两位八旬老太被秘密枉判五年入狱-435418.html

2021-11-27: 辽宁抚顺五位八旬善良老人在看守所、监狱遭迫害
辽宁抚顺市五位八旬善良老人,不忍看世人被谎言蒙骗、被神淘汰、被瘟疫找上门,出于慈悲救人的目的,告诉人保命的良方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分别被抚顺警察绑架、抄家、拘留、判刑,现都在看守所、监狱里遭迫害受煎熬。这五位老人是于桂兰(82岁),洪淑云(83岁),赵玉兰(82岁),纪宝珍(80岁),王红香(80岁)。

一、于桂兰老人(82岁)

于桂兰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法轮大法要求的 “真、善、忍”标准做人,与人为善,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不知不觉之中,折磨她二十多年的神经官能症、心脏病、风湿病、关节炎等病不翼而飞,使她成为一个健康快乐的人。亲身体验法轮大法的神奇和美好,她觉得人不能自私,应该把这天大的好事告诉别人,让所有的人都受益。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于桂兰老人在顺城区葛布新地号,善意地告诉人们远离瘟疫、获救的秘诀,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危难来把命保,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后遭警察绑架,当天被非法抄家,四十多本大法书、师父法像、三十多个护身符被抢走。晚上十点才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于桂兰去抚顺李石开发区发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跟踪绑架到望花雷锋派出所。警察又到她的家里翻走一些真相粘贴。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强行关押在看守所。

二、洪淑云老人(83岁)

洪淑云讲自己为何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教人向善,一切为他人着想,教人如何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法轮功没错;自己以前身体特别不好,气管炎、哮喘非常厉害,炼法轮功后都好了,将百利无一害的功法告诉别人这是在做最大的善事。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抚顺市望花区工农派出所俩警察闯入洪淑云家,说手机中的这个人给她送了法轮功真相台历,洪淑云表示不认识那人,没等她说完,警察就象土匪一样把洪淑云家翻得乱七八糟,抢走法轮功书籍和其它物品,并将洪淑云劫持到派出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工农派出所警察又将洪淑云劫持到派出所,并要她签字不炼法轮功,罚款三千元。

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望花区检察院四个人来到洪淑云家,告诉要给她开庭并让她签字,她不签字。三月二十三日,望花区检察院几个人又来到洪淑云家,送来一份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起诉书,告诉过十天后到她家来开庭。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望花区检察院六个人来到洪淑云家,不报真实姓名,念了一个文件后就走了。五月三十一日,望花区检察院七个人来到洪淑云家告诉说案子重新开审。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望花区法院人员到洪淑云家,对她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钱。送抚顺南沟看守所遭拒收。之后老人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一年九月份,刚回家不久、年已83岁的洪淑云,还是被警察绑架至抚顺南沟看守所继续迫害。

三、赵玉兰老人(82岁)

赵玉兰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前患有眩晕症、关节炎、严重气管炎等疾病因修炼法轮大法后都好了,亲身体验到法轮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及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二十多年来,赵玉兰为了把法轮大法好的福音告诉给世人,前后曾遭受过洗脑迫害,非法判刑九年半,经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残酷迫害。

赵玉兰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在教养院里非法关押了三个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警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赵玉兰挟持到派出所并抄家,抢走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及现金、物品。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赵玉兰被枉判五年徒刑。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七日,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刑满出狱。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赵玉兰外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东洲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当晚被非法刑事拘留在抚顺看守所,同年四月五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赵玉兰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整日地被劳役迫害。

长期的冤狱迫害,不仅使赵玉兰的精神与肉体遭受巨大摧残,而且也给她的家庭造成巨大灾难。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赵玉兰儿子精神压抑无法解脱,致使得了重病卧床不起,卖房治病,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赵玉兰走出辽宁女子监狱,无家可归,只得租房住。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被停发养老金。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守在家门口蹲坑的两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第九天,赵玉兰老人因身体出现病状被释放。

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赵玉兰在新抚区西三街讲真相又被站前派出所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赵玉兰又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遭迫害。

四、纪宝珍老人(80岁)

纪宝珍家住望花区,她有三个孩子还有婆婆,一家五口人,早年只靠丈夫一人微薄的工资度日,生活很苦、很累。长期的生活压力和疾病的折磨,使她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一九九九年,纪宝珍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仅两个多月,她身上的病全好了,无病一身轻。法轮大法的美好和神奇使她折服,从此,她主动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并发真相资料救人。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纪宝珍和另一位老人在古城子第八中学附近告诉百姓大法真相,被警察非法抓捕,由于疫情,当时回家被监视居住。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望花雷锋派出所警察将她非法起诉到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望花雷锋派出所警察与望花区检察院人员到纪宝珍家,将她直接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纪宝珍被非法判刑九个月。

纪宝珍的丈夫二零一八年去世后,她独居,无固定生活来源。目前,纪宝珍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五、王红香老人(80岁)

王红香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在东洲区搭连集市,被龙凤派出所绑架,四人的家均被抄。王红香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被东洲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

法轮功是佛家修炼高德大法,从九二年传出至今已传遍一百多个国家,著作《转法轮》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法轮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使人变得越来越诚实、善良、宽容、平和,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

《宪法》第35条、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通字(2000)第39号 公通字(2005)第39号文件中清楚地表明,十四种邪教中根本没有法轮功。2011年3月1日国务院红头文件《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决定废止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废止:第99项、第100项。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第三条,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任何人没有权力超越《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

法轮功修炼一直是合法的,法轮功的书籍也是合法的,居民家中存有法轮功书籍或资料都是合法的。拥有、复制、传播法轮功书籍、资料,或向他人讲述法轮功相关内容同样是合法的。公检法人员处理构陷法轮功的案件的所有依据全都是违法违宪的,参与法轮功案件的公检法人员将被置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诬告陷害”这些罪名中,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办案过程变成了公检法人员违法犯罪的过程,实质就是对公检法人员权利的直接侵害。

你知道吗?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10头子李东生、薄熙来等都进监狱了,公安部副部长610头子国保总局局长孙力军被抓起来了,610副主任彭波被抓起来了,610头子司法部长傅政华也被抓起来了。抚顺市委书记高宏彬遭报了,顺城区政法委书记谭俊松遭报了,抚顺市历届市委书记苏宏章、王阳、刘强、高宏彬都遭报了。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副院长李震,仅在副院长这个新职位上坐了两个月,就遭恶报了。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李震在办公室突发心梗死亡,时年51岁。这些能是偶然的吗?

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害人就是害己,这是天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27/辽宁抚顺五位八旬善良老人在看守所、监狱遭迫害-434004.html

2021-11-26: 辽宁省女子监狱11监区老残队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赵玉兰,81岁,抚顺人,被非法判5年。因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家人不管她。她在辽宁女子监狱被犯人扒光衣服,恶人把诬蔑法轮功师父的话贴在她身上,犯人还往她嘴里灌药。

姜伟,女,朝阳人,被非法判12年,在辽宁女子监狱,据说,她被打不明药物,每隔一段时间,就听她连喊带叫的声音,迫害的挺严重。

王立东,女,45岁左右,腿有残疾,她和丈夫都被非法判刑,联系不到家人,有知情的帮助转告其家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26/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4070.html

2021-02-01: 曾遭十年牢狱迫害 八旬老太赵玉兰又被劫入冤狱
辽宁省抚顺市八旬法轮功学员赵玉兰老太太,曾被非法劳教,二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半,因讲真相又被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近日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赵玉兰老人,一九四一年出生于山东省,是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工人,居住在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曾患有眩晕症、关节炎、气管炎等疾病,尤其气管炎咳的非常厉害,修炼法轮功之后都好了,她亲身体验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十多年来,赵玉兰老人为了把法轮大法好的福音告诉给世人,前后曾遭受过洗脑迫害,非法判刑九年半,经受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残酷迫害。

一、到北京上访被绑架洗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及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赵玉兰为了澄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的一天,坐上火车到北京天安门上访,被绑架,先是送到一个派出所被迫害;随后,被抚顺驻北京的办事处的警察接到抚顺驻北京的办事处;后来,被赵玉兰单位一个叫杨光(女)和一个男人到北京将赵玉兰押回,送到栗子沟派出所,后送到抚顺市看守所。

赵玉兰老人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后送抚顺教养院非法劳教。在抚顺教养院,被所谓“转化”(强制放弃法轮功修炼)了。在教养院里非法关押了三个月,赵玉兰被释放了。

二、遭挟持、抢劫和残酷迫害并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栗子沟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赵玉兰老人挟持到派出所,抢走她的钥匙,把她家翻的一片狼藉,抢走了老人所有的大法书籍和明慧网学习资料、真善忍的刻字大戳,还抢走了家中的物品及现金。又非法审问了一阵子。

午后三点多钟,公安一处恶警关勇把老人非法押送到公安一处,用伪善的态度套话:“大法书、刻字大戳从哪里来的?”老人看穿了他的诡计,拒不配合,关勇原形毕露、气急败坏的踢老人,将她撞到墙上,她的脸和手立刻肿了起来。当恶警关勇要下班时扬言说:“明天你不说就把你撕零碎了。”

到了晚上,他们将老人的双手和双脚镣在一铁椅上,几个警察一边玩麻将,一边看着她。

第二天关勇因紧急会议走了。派出所恶警把老人押回审讯室,对她审讯谩骂,晚上又押送她到河北十字楼看守所。赵恶警非法审问老人,让她蹲在地上,老人说蹲不了。

三月一日,赵玉兰老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被强迫做奴工,完不成任务就加点,没有活时就坐板,让犯人看管着。每天吃发霉的窝窝头,而且还不熟,里面有干面子,每顿喝菜汤,菜汤上漂几个萝卜条,发三到四条咸菜而且是苦的。当上级来检查看守所时,就有人告诉她们不能说真话,要说假话。有来参观的就改善伙食。一个小小的房间三十多个人挤在一起,每个人需挺直身子才能睡下,很是遭罪。

四月四日,赵玉兰被非法逮捕。抚顺东洲区检察院以抚东检刑诉(2003)71号起诉书指控赵玉兰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五月二十九日东洲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颜怀志向东洲法院提起公诉。

东洲法院法官江涛根据公诉人颜怀志的非法举证,依照《刑法》第三百条一款之规定,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将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赵玉兰枉判五年徒刑。(注:从开庭到判刑均未通知家属),也不让赵玉兰本人说话,完全剥夺了赵玉兰的诉讼权利,因此整个审判过程都是违法的。

三、在监狱三次转化迫害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七日,看守所赵狱警与三个警察把赵玉兰老人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赵玉兰老人三次被强制转化迫害。狱警不择手段,采取各种方式残害善良,利用两个犯人包夹一位法轮功学员,走一步跟一步,睡觉、去厕所都跟着,一点自由空间不给,对不“转化”的尤为加重迫害,甚至酷刑折磨,直到“转化”为止;或者采取株连手段要挟当包夹的犯人。

第一次是二零零三年八月末,强迫老人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然后警察审讯她,指使三个人组成小组看管她,不准与别人说话,连睡觉、上厕所都不放过。因为老人不转化每天被罚站,将近一个星期。

第二次是二零零四年三月又一轮转化迫害,两个包夹轮番的在赵玉兰老人面前念污蔑法轮功的材料,罚站半个多月,精神上备受折磨。

第三次是二零零四年八月份新带队的(犯人)又找老人,命老人“转化”,她不“转化”就大骂,气的象疯子一样,想要打人。

赵玉兰老人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刑满出狱回家。

四、再遭绑架冤狱迫害四年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赵玉兰老人外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东洲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一些个人财产被抢走;当晚被非法刑事拘留在抚顺看守所,同年四月五日被非法逮捕。

抚顺东洲区法院办案法官宋宝越,受东洲区检察院以抚东检刑诉(2003)71号起诉书指控,在公诉人王志、周子琪的非法出庭支持公诉下,共同犯罪,侮辱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及所为是违法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停电没有光线的黑屋子里,偷偷庭审大约两小时。庭审辩护阶段,赵玉兰自己辩护二十分钟,讲述法轮大法好,是教人行善的……过程中法官不断打断赵玉兰的辩护。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赵玉兰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被直接送到七监区第一小队,整日地被劳役迫害,帮着做棉衣。

第一天睡觉时,狱警给赵玉兰个褥子铺着,因不转化,第二天就把褥子拿走了。赵玉兰就用手纸铺在身下睡觉。狱警看还不转化,就开始罚站,因关押人多没有空屋子,就把服务室的工作人员撵走。在服务室里赵玉兰一天二十四小时站着,二个狱警轮班看着,轮班睡觉。赵玉兰被罚站三天三夜,腿脚肿了。狱警科长看还不转化就大骂起来,又派了两个包夹跟了两个半月后,开始劳役迫害

五、家人承受的迫害

九年六个月的冤狱迫害,不仅使赵玉兰的精神与肉体遭受巨大摧残,而且也给她的家庭造成巨大灾难。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与她相依为命的儿子独自生活。赵玉兰在看守所期间,栗子沟派出所和街道人员,找赵玉兰的儿子要五百元钱,谎称是给赵玉兰在抚顺市看守所买衣服和被,还让赵玉兰的儿子请他们吃饭。以后就总去要钱,其中有栗子沟街道李宏伟(做恶已遭报死亡,时年40来岁)。

赵玉兰的儿子为了躲避街道人的敲诈勒索,不敢经常在家呆着,天暖了,就到公园那消磨时间,晚上就躺在石板上睡觉,时间长了得了肾病。每次去监狱探视时,看到赵玉兰备受折磨的弱小身躯,儿子都十分痛苦,每天思念不已,精神压抑无法解脱,致使先前患有的肾病越来越严重,经常便血,求医治病、吃药、做透析,花光了家中的钱,没办法只能把唯一的家产四十七平米的旧平房卖了治病。最后病重卧床不起,于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赵玉兰走出辽宁女子监狱,无家可归,只得租房住。

六、刚出冤狱,又遭经济截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管办给赵玉兰打电话,说社保基金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你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扣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因此通知你一下,从十一月开始,停发你的养老金。

这突如其来的经济截断给赵玉兰的生活带来了困窘,东北的气候寒冷,租的房屋没交暖气费,更谈不上交房租了。听到这个通知后,赵玉兰立即赶到单位,告诉领导:我修炼法轮功,我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这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我没有犯罪,法院对我的判决是违法的,是对合法公民的蓄意陷害,是枉法判决。不能因为我的信仰而停发我的养老金。领导说,社保基金有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

面对无理的迫害,赵玉兰走上了上访维权反迫害之路。赵玉兰除了直接到有关部门上访讲真相外,还向上级有关部门邮寄上访信。

三月六日,赵玉兰所在单位主管局抚顺市矿务局给赵玉兰打电话,让她到局退管办来一趟。赵玉兰到局退管办后,退管办负责人对她说,“你不要再告了,上面督查让我们处理。单位尽快帮你解决,初步先解决暂时生活问题,每月给你开1600元。”过程中,这位领导的态度非常和蔼,一脸微笑。赵玉兰给他讲了法轮功真相。

事后赵玉兰表示,她还要找机会给局领导讲真相,只有世人都明白了真相,才能从根本上破除这场迫害。

七、八旬老人再遭冤判三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间十一点,赵玉兰与贾乃芝刚走出家门,就被守在家门口蹲坑的两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两位老太太被分别提审后,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第九天,赵玉兰老人因身体出现病状被释放,贾乃芝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在新抚区西三街讲真相又被站前派出所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赵玉兰(八十岁)老人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近日被押送辽宁女子监狱接受刑罚。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1/曾遭十年牢狱迫害-八旬老太赵玉兰又被劫入冤狱-419377.html

2020-03-17: 抚顺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超期关押在看守所
......今年已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玉兰,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遭绑架,关押一周后因高血压心脏病放回家,十月二十六日又被绑架回抚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17/抚顺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超期关押在看守所-402577.html

2019-12-30: 抚顺赵玉兰两遭枉判 相依为命的儿子离世
现年七十九岁的抚顺市矿务局退休女工赵玉兰,修炼法轮大法后,曾经患有的多种疾病,眩晕症、气管炎、痔疮、关节炎等病都好了。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两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二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两次判刑共九年六个月。

更令人难过的是,与她相依为命的儿子因不堪骚扰、恐吓、惊吓,于二零一六年离世,时年四十七岁。使赵玉兰更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以下是赵玉兰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一、修大法身心获得健康

在一九九七年前,我曾患有多种疾病,眩晕症、气管炎、痔疮、关节炎等病,觉得很困苦。当年的十一月份,我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不知不觉中各种疾病不知何时就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身心得到了健康。

我也很高兴的把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讲给别人听,我愿意通过修炼“真、善、忍”,给自己带来的幸福和美好交流给他人。

二、上访说公道话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天象狂风暴雨般的塌下来了,到处是狂恶造假的攻击,中共对法轮功群体展开全面的攻击迫害,暗无天日,到处是绑架、刑讯逼供、判刑,展开全面的迫害。

我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坐火车上北京上访,结果被绑架,被工作单位的杨光(女)和另一个不知名的人将我劫持回来。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我又坐火车去北京上访,被抚顺驻北京公安办事处关勇劫持,抢去我手中的四百元钱,经栗子沟派出所派去的两名恶警劫持回抚顺看守所、教养院迫害。

三、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我中午在家吃饭,栗子沟派出所一名姓赵的和另外一名恶警闯入我家,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恶警搜去我的钥匙,然后到我家翻箱倒柜,那真是挖地三尺,我所有的大法书及“真善忍”刻字全被搜走,家中仅有的二百元现金不翼而飞。当晚恶警关勇把我送到公安一处,恶警先用伪善的话诱导我说出大法书及“真善忍”木刻是从哪来的,我就是不说。最后他气急败坏的一脚把我踢倒在离单人床两米远的地方,立刻我的脸就撞青了,外衣的扣子被扯掉,恶警临下班前还恶毒的说:“如果明天你不说我就要你的命。”当晚几个恶警把我的手脚铐在铁椅子上。第二天早晨,此恶警开紧急会议走了,派出所的恶警把我送回去。

三月一日晚上,我就被送到十字楼看守所,首先狱医检查身体,他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大夫,他看到我脸部的伤,非常气愤,说:“老太太,你身上有伤,全说出来我给你一一记录。”

大概二零零三年四月末,我被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我被转到沈阳女子监狱,被包夹人员看着,不许随便说话。同年八月间,我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第一小队加重迫害。这里以达到“转化”(即放弃修炼,写不炼法轮功的悔过书)为目的,狱警不择手段,采取各种方式残害善良。如:洗脑,看诬蔑法轮功的录相、利用已经被洗脑邪悟的人,给念诽谤法轮功的书;利用两个犯人包夹一位法轮功学员,走一步跟一步,睡觉、去厕所都跟着,一点自由空间不给,对不“转化”的尤为加重迫害,甚至酷刑折磨,直到“转化”为止;或者采取株连手段要挟当包夹的犯人。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出狱回家。

四、再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我外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东洲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抢走一些个人大法材料,当晚被刑事拘留在抚顺看守所,同年四月五日被逮捕。

抚顺东洲区法院办案法官宋宝越,在公诉人王志、周子琪的非法出庭支持公诉下,共同犯罪,侮辱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及所为是违法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停电没有光线的黑屋子里,偷偷庭审大约两小时。庭审辩护阶段,我自己辩护二十分钟,讲述法轮大法好,是教人行善的……过程中法官不断打断我的辩护。

七月二十六日,我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被直接送到七监区第一小队,整日地被劳役迫害,帮着做棉衣。

第一天睡觉时,狱警给我个褥子铺着,因不转化,第二天就把褥子拿走了。我就用手纸铺在身下睡觉。狱警看还不转化,就开始罚站,因关押人多没有空屋子,就把服务室的工作人员撵走。在服务室里我一天二十四小时站着,两个包夹轮班看着,轮班睡觉。我被罚站三天三夜,腿脚肿了。狱警科长看还不转化就大骂起来,又派了两个包夹跟了两个半月后,开始劳役迫害。

我两次被迫害,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两次判刑九年六个月。两次判刑都是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七大队一小队。

在监狱非法洗脑转化,不让睡觉,只有站着或蹲着两种姿势,不许靠墙,不许靠床,非法折磨,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不让说话,让说污蔑法轮功的话,打、骂我是经常的事。警察就指使犯人迫害我,精神上备受折磨。每天奴工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或八点才收工,每天两个包夹看我不让说一句话,否则就大骂,身心受到摧残。

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

我在家时是与离异的儿子相依为命的。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栗子沟派出所和街道人员找我的儿子要五百元钱,谎称是给我在抚顺市看守所买衣服和被,还让我的儿子请他们吃饭。那以后就总去要钱,其中有栗子沟街道李宏伟(已遭报死亡,时年四十来岁)。

为了躲避街道人的敲诈勒索,我的儿子不敢经常在家呆着,天暖了,就到公园那消磨时间,晚上就躺在石板上睡觉,时间长了得了肾病。我在狱中受苦,与我相依为命的二儿子独自居家。每次去监狱给我存钱时,看到母亲备受折磨的弱小身躯,便思念不已。先前患下的肾病越来越严重,经常便血,求医治病、吃药、做透析,花光了钱,把唯一的家产47平米的楼房卖了维持生活。最后已病卧床上,终在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六、老年又遭经济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走出辽宁女子监狱,无家可归,租房屋,仅住一年的时间,又遭经济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退休单位抚顺十一厂,根据辽宁省抚顺市做出养老退休金的决定,安排退管办的李办事员打电话跟我说:工资不能给开了,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退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

这突如其来的经济截断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困窘,东北的气候寒冷,租的房屋没交暖气费,更谈不上交房租了。我找到单位,相关人员说向上级反映情况,看看能不能给开一半。因为没有生活出路,年龄大也不能去打工,我多次写信找单位,经过多方周折总算能给我一千元维持租房等简单的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0/抚顺赵玉兰两遭枉判-相依为命的儿子离世-398009.html

2019-11-10: 曾遭九年半冤狱 79岁赵玉兰又被非法抓捕
抚顺市今年79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玉兰十月二十六日向世人讲真相,被新抚区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现在被关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赵玉兰老太太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曾遭九年半冤狱迫害。

赵玉兰一九四一年出生于山东省,是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工人,居住在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因为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枉判五年徒刑,当时从开庭到判刑均未通知家属,也不让赵玉兰本人说话,完全剥夺了赵玉兰的诉讼权利,因此整个审判过程都是违法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赵玉兰又被东洲区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在庭审时,赵玉兰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法轮功作了辩护,她告诉在场的人,法轮功教人向善,是最正的佛家修炼法门。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我们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九年六个月的冤狱迫害,不仅使赵玉兰的精神与肉体遭受巨大摧残,而且也给她的家庭造成巨大灾难。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与她相依为命的儿子独自生活。每次去监狱探视时,看到赵玉兰备受折磨的弱小身躯,儿子都十分痛苦,每天思念不已,精神压抑无法解脱,致使先前患有的肾病越来越严重,经常便血,求医治病、吃药、做透析,花光了家中的钱,没办法只能把唯一的家产四十七平米的旧平房卖了治病。最后病重卧床不起,于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赵玉兰走出辽宁省女子监狱时,已是孤身一人,无家可归,只能租房住。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管办的李办事员给赵玉兰打电话,说社保基金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你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扣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因此从十一月开始,停发你的养老金。

听到这个通知后,赵玉兰赶到单位,告诉单位领导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赵玉兰说:我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十一厂的老人儿都知道,以前我身体非常不好,患有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眩晕症,犯了病天旋地转,只能躺着;气管炎病一到冬天天冷时就喘不过气来;痔疮病疼痛、瘙痒难忍;还有关节炎等。那时被病痛折磨得真是生不如死,活得十分无奈与无助。一九九七年,一个同事看我活的太遭罪了,就送给我一本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说你修炼法轮功吧,他能告诉你人为什么活着,人为什么会有病,怎样才能解脱人的痛苦。我看完《转法轮》后,觉得这真是一本宝书啊,于是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不知不觉中,我的各种疾病渐渐地都好了。法轮功要求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作一个更高境界的人。通过修炼法轮功使我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了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人。我们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何罪之有。我们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院对我判刑是非法的,现在你们又扣发我的养老金,你们这是在抢劫我的私人财产,你们这是在犯罪。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间十一点,赵玉兰与贾乃芝刚走出家门,就被守在家门口蹲坑的两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两位老太太被分别提审后,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第九天,赵玉兰老人因身体出现病状被释放,贾乃芝被非法批捕。

现在,赵玉兰老人仅仅因为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又被警察非法抓捕。

在此呼吁有关单位,立即释放赵玉兰老人和贾乃芝,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其他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0/曾遭九年半冤狱-79岁赵玉兰又被非法抓捕-395649.html

2019-10-03: 辽宁抚顺市七旬贾乃芝被构陷到东洲区法院
四月十八日,抚顺市法轮功学员七旬老人贾乃芝在家门口被蹲坑的两个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至今逾五个月,近日被构陷到抚顺市东洲区法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夜间十一点,贾乃芝与七十九岁的赵玉兰刚走出家门,被守在家门口蹲坑的两个警察绑架、抄家。随后,两位老人被绑架到新抚派出所。贾乃芝问警察,你们是哪的?警察回答说刑警队的。

两位老人被分别提审后,第二天晚上,被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第九天,赵玉兰老人被释放,贾乃芝被非法批捕。近日,贾乃芝已被抚顺市东洲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东洲区法院。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3/辽宁抚顺市七旬贾乃芝被构陷到东洲区法院-394113.html

2018-03-11: 冤狱9年、工资被扣 77岁老人反迫害初见效
三月六日,抚顺市矿务局退管办负责人告知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玉兰,“你不要再告了,上面督查让我们处理。单位尽快帮你解决,初步先解决暂时生活问题,每月给你开1600元。”

赵玉兰今年七十七岁,是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职工,因向百姓讲法轮功真相,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二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共计九年六个月非法刑期。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赵玉兰走出辽宁省女子监狱时,七十五岁,迫害中已是家破人亡,孤身一人,无家可归。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管办给赵玉兰打电话,说社保基金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你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扣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因此通知你一下,从十一月开始,停发你的养老金。

听到这个通知后,赵玉兰立即赶到单位,告诉领导:我修炼法轮功,我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这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我没有犯罪,法院对我的判决是违法的,是对合法公民的蓄意陷害,是枉法判决。不能因为我的信仰而停发我的养老金。领导说,社保基金有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

面对无理的迫害,赵玉兰走上了上访维权反迫害之路。赵玉兰除了直接到有关部门上访讲真相外,还向上级有关部门邮寄上访信。

三月六日,赵玉兰所在单位主管局抚顺市矿务局给赵玉兰打电话,让她到局退管办来一趟。赵玉兰到局退管办后,退管办负责人对她说,“你不要再告了,上面督查让我们处理。单位尽快帮你解决,初步先解决暂时生活问题,每月给你开1600元。”过程中,这位领导的态度非常和蔼,一脸微笑。赵玉兰给他讲了法轮功真相。

事后赵玉兰表示,她还要找机会给局领导讲真相,只有世人都明白了真相,才能从根本上破除这场迫害。

附:赵玉兰的上访信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赵玉兰,一九四一年出生于山东省,今年七十六岁,是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职工,居住在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

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枉法判五年徒刑。从开庭到判刑,均未通知家属,也不让我说话,完全剥夺了我的诉讼权利,因此整个审判都是违法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我又被东洲区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在庭审时,我为法轮功作了辩护,我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是最正的佛家修炼法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我们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九年六个月的冤狱,不仅使我的精神与肉体遭受巨大摧残,而且也给我的家庭造成巨大灾难。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与我相依为命的儿子独自生活。每次去监狱探视时,看到我备受折磨的弱小身躯,儿子都十分痛苦,每天思念不已,精神压抑无法解脱,致使先前患有的肾病越来越严重,经常便血,求医治病、吃药、做透析,花光了家中的钱,没办法只能把唯一的家产四十七平米的旧平房卖了治病。最后病重卧床不起,于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走出辽宁省女子监狱时,已是孤身一人,无家可归。没办法,我只能租房住。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管办的李办事员给我打电话,说社保基金有规定,“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你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扣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因此从十一月开始,停发你的养老金。

听到这个通知后,我立即赶到单位,告诉单位领导我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十一厂的老人儿都知道,以前我身体非常不好,患有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眩晕症,犯了病天旋地转,只能躺着;气管炎病一到冬天天冷时就喘不过气来;痔疮病疼痛、瘙痒难忍;还有关节炎等。那时被病痛折磨的真是生不如死,活的十分无奈与无助。

一九九七年,一个同事看我活的太遭罪了,就送给我一本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说你修炼法轮功吧,他能告诉你人为什么活着,人为什么会有病,怎样才能解脱人的痛苦。我看完《转法轮》后,觉得这真是一本宝书啊,于是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不知不觉中,我的各种疾病渐渐地都好了。

法轮功要求我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做一个更高境界的人。通过修炼法轮功,使我从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变成了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人。我们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何罪之有。我们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刑,并不是因为我犯了法,而仅仅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这是对我的非法迫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一个人信什么或不信什么,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天赋人权。法律惩处的是犯罪行为,思想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法律的基本常识。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一个人坚持某种信仰和宣传某种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否则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就无法保障。

我修炼法轮功,我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这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我没有犯罪,法院对我的判决是违法的,是对合法公民的蓄意陷害,是枉法判决。不能因为我的信仰而停发我的养老金。

我现在没有自己的住房,只能租房住。我已七十六岁高龄,也不能打工了。停发我的养老金,这就等于切断我的生路。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体察民情,关注一下基层百姓的疾苦,解决我的养老金问题,以让我老有所养。听了我的诉说,相关领导说,我们向上级反映一下情况。

我们知道,社保养老金是由以前的企业职工退休金转制而来。而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是职工在企业工作时,为企业创造的劳动价值中的剩余价值的一部份。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低分配政策,职工的工资普遍都很低,职工创造的劳动价值,绝大部份都以利税的形式上交给了国家。国家则负责职工的养老、医疗、住房及其它一些福利待遇。企业职工的这些福利待遇,是职工在工作中创造的劳动价值中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是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不是国家和企业恩赐的。职工和企业之间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只要退休职工还活着,企业就必须支付退休金,因为这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是一种债务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行政隶属关系、更不是什么施舍关系。

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退休金变成了社保养老金。国家把企业与职工的债务关系转给了社保基金。但其本质没变,退休职工与社保基金之间仍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因此,社保基金单方面制定的“退休职工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的规定是违法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权利的侵犯,难道退休职工在服刑期间,退休职工与社保基金之间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就不存在了吗?社保基金单方面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就停发养老金,是违法的,是对债权人的侵权行为。因此,社保基金没有权力停发我的退休金。

从社保基金资金的三个来源看,一部份是国家划拨的,一部份是企业按期缴纳的,一部份是在职职工按期缴纳的。国家划拨的这一部份,是企业过去历年上交给国家的利税中的一部份,是退休职工工作时创造的劳动价值的一部份,是退休职工应得的劳动报酬。企业按期向社保基金缴纳的这部份,是企业为本单位职工退休后养老而向社保基金缴纳的保费即保险金,是企业从职工创造的劳动价值中为职工养老而拿出的一部份资金。在职职工缴纳的这部份,是在职职工为自己退休后享受养老待遇而向社保基金缴纳的保险金。

从社保基金资金的三个来源可以看到,社保基金与退休职工的关系,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既然社保基金与退休职工之间是这样一种经济契约关系,那么作为债务人的社保基金,是没有权力单方面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停发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因为这是对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的侵犯,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这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我国“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公民的养老权利。社保基金扣发我的养老金,违反《宪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也违反《社会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是对我按劳取酬权利的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违背宪法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是违法的、无效的,都应予以撤销、废止。社保基金制定的“退休人员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的规定,违背宪法第四十四条,是违法的、无效的,应予以撤销、废止。

今天给各位领导写这封信,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主持正义,为民做主,给我解决养老金问题。谢谢各位领导了。

上访人:赵玉兰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1/冤狱9年、工资被扣-77岁老人反迫害初见效-362765.html

2017-12-14: 九年冤狱折磨 抚顺76岁赵玉兰再遭经济截断
辽宁省抚顺市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玉兰老太太,因信仰“真、善、忍”曾遭到二次冤判,历经九年六个月的监狱关押迫害,精神与肉体均遭受折磨,今年十一月份又被停发应得的退休工资,经济来源目前分文没有。

赵玉兰一九四一年出生于山东省,系抚顺矿务局十一厂退休工人,居住在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之前病痛缠身,眩晕症犯了只能躺着;气管炎病在冬季里严重时喘不过气来;痔疮病疼痛、瘙痒伴随着便血;还有关节炎病痛等。一九九七年与赵玉兰接触的好心人看她活的太遭罪了,就送给她一本《转法轮》书,她看完了觉得这是本宝书啊,于是走入修炼法轮功的行列,不知不觉中,各种疾病渐渐地都没了,再也尝不到病痛的滋味了。

赵玉兰经常把这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功法讲给别人听,愿意把通过修“真、善、忍”给自己带来的幸福与美好分享给他人。可刚修炼两年多,就遇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炼法轮功群体的迫害。

绑架、刑讯逼供、判刑迫害

为了澄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赵玉兰于二零零一年年底,坐火车到北京上访,被绑架,被单位一个叫杨光(女)和一个男人到北京将赵玉兰劫持回,历经东洲栗子沟派出所、抚顺市看守所、抚顺教养院迫害。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赵玉兰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遭粟子沟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抄家。家中的几本大法书和炼功的录音机、一兜法轮功资料、二百元钱、一个新被罩,还有点小物件都被抢走。

三月一日被刑事拘留,四月四日被逮捕。抚顺东洲区检察院以抚东检刑诉(2003)71号起诉书指控赵玉兰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五月二十九日东洲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颜怀志向东洲法院提起公诉。

东洲法院法官江涛根据公诉人颜怀志的非法举证,依照《刑法》第三百条一款之规定,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将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赵玉兰枉判五年徒刑。(注:开庭到判刑均未通知家属)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五年

二零零三年八月间,赵玉兰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第一小队加重迫害。这里以达到“转化”(即放弃修炼,写不炼法轮功的悔过书)为目的,狱警不择手段,采取各种方式残害善良。如:洗脑,看诬蔑法轮功的录相、利用已经被洗脑邪悟的人,给念诽谤法轮功的书;利用两个犯人包夹一位法轮功学员,走一步跟一步,睡觉、去厕所都跟着,一点自由空间不给,对不“转化”的尤为加重迫害,甚至酷刑折磨,直到“转化”为止;或者采取株连手段要挟当包夹的犯人。

赵玉兰相信法轮功没有错,就是不“转化”。一个监控赵玉兰的刑事犯包夹,释放期要到了,狱方说赵玉兰不“转化”就不放她。这个犯人家里还有三岁的孩子。赵玉兰为了这个孩子,而被迫违心的所谓“转化”了,精神上承受的痛苦不亚于肉身上的苦。赵玉兰知道自己做错了,就找到狱警队长,声明自己“转化”不是真心的,“转化”书作废。这个过程在狱中叫做“反弹”。这一“反弹”招来的是谩骂、罚站,从早上七点站到晚八、九点钟,连站三个黑白日,腿脚肿了,也不放弃信仰。狱方为了增加劳力,只好让她干活装棉签去了。

再说说赵玉兰被关押期间家人的痛苦。赵玉兰在家时与离异的儿子相依为命。赵玉兰在看守所期间,栗子沟派出所和街道人员,找赵玉兰的儿子要五百元钱,谎称是给赵玉兰在抚顺市看守所买衣服和被。还让赵玉兰的儿子请他们吃饭。以后就总去要钱,其中有栗子沟街道李宏伟(做恶已遭报死亡,时年40来岁)。

赵玉兰的儿子为了躲避街道人的敲诈勒索,不敢经常在家呆着,天暖了,就到公园那消磨时间,晚上就躺在石板上睡觉,时间长了得了肾病。

赵玉兰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刑满回家。

再遭绑架冤狱迫害四年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赵玉兰外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东洲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一些个人财产被抢走;当晚被刑事拘留在抚顺看守所,同年四月五日被逮捕。

抚顺东洲区法院办案法官宋宝越,受东洲区检察院以抚东检刑诉(2003)71号起诉书指控,在公诉人王志、周子琪的非法出庭支持公诉下,共同犯罪,侮辱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及所为是违法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停电没有光线的黑屋子里,偷偷庭审大约二小时。庭审辩护阶段,赵玉兰自己辩护二十分钟,讲述法轮大法好,是教人行善的……过程中法官不断打断赵玉兰的辩护。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赵玉兰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被直接送到七监区第一小队,整日地被劳役迫害,帮着做棉衣。

第一天睡觉时,狱警给赵玉兰个褥子铺着,因不转化,第二天就给褥子拿走了。赵玉兰就用手纸铺在身下睡觉。狱警看还不转化,就开始罚站,因关押人多没有空屋子,就把服务室的工作人员撵走。在服务室里赵玉兰一天二十四小时站着,二个狱警轮班看着,轮班睡觉。赵玉兰被罚站三天三夜,腿脚肿了。狱警科长看还不转化就大骂起来,又派了两个包夹跟了二个半月后,开始劳役迫害。

二儿子思母病重离世

母亲在狱中受苦,与母亲相依的二儿子独自居家。每次去监狱给母亲存钱时,看到母亲备受折磨的弱小身躯,便思念不已。先前患下的肾病越来越严重,经常便血,求医治病、吃药、做透析,花光了钱,把唯一的家产四十七平米的旧平房卖了维持生活。最后已病卧床上,终在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停发退休金 经济来源分文无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赵玉兰走出辽宁女子监狱,无家可归,租下房屋,仅住一年的时间,又遭经济迫害。今年十一月份退休单位抚顺十一厂,根据辽宁省抚顺市做出养老退休金的决定,安排退管办的李办事员打电话跟赵玉兰说:工资不能给开了,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退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

这突如其来的经济截断给赵玉兰的生活带来了困窘,东北的气候寒冷,租的房屋没交暖气费,更谈不上交房租了。赵玉兰找到单位,相关人员说向上级反映情况,看看能不能给开一半。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在指导自己修炼,在社会上努力做一个好人,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一个真正的修炼人。把这样一群好人当成了罪犯,肆意绑架、关押等迫害,是不是在犯罪?天理能容吗?

生活在一个做好人被迫害、讲真话被迫害的社会,是可悲、可怕的。希望那些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别再助纣为虐,不要象机器人一样任人摆布。中国一句话叫:兼听则明。多听听不同的声音,多了解了解大法真相,善念可以改变自己和社会与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4/九年冤狱折磨-抚顺76岁赵玉兰再遭经济截断-357867.html

2017-03-16: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赵玉兰,女,时年74岁,于二零一二年三月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走出辽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6/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44270.html#1731523226-1

2015-03-22: 五名被非法判刑的抚顺法轮功学员情况
于寿荣,女,时年60多岁,抚顺市东洲区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7月7日被万新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东洲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

徐桂珍,女,时年69岁,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6月20日下午被高湾派出所警察绑架。10月28日遭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伊佐君,女,时年68岁,抚顺市东洲区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被新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东洲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

杨丽华,女,时年58岁,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于2013年4月23日被抚顺市国保大队警察彭越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于同年10月4日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监狱二监区。

赵玉兰,女,时年74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于2012年3月26日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2/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6544.html#15321223256-1

2012-12-06: 七十四岁的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赵玉兰已被非法判刑
七十四岁的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赵玉兰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讲真相时,被新屯派出所绑架。当天家被抄,一些个人财产被抢走,人被送南沟看守所。不知何时被秘密非法判刑,现人已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6/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6264.html

2012-04-25:辽宁抚顺市赵玉兰被新屯派出所绑架
抚顺市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玉兰,于三月二十六日,在新屯地区讲真相时,被新屯派出所绑架,当日被非法抄家。家中找人找不着,后要报失踪,新屯派出所才告知人在南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5/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56188.html

2011-12-10: 辽宁抚顺市赵玉兰被迫害的经历
赵玉兰,女,七十二岁,是抚顺市东洲区栗子沟人。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眩晕症、关节炎、气管炎等疾病都好了。而且气管炎咳的非常厉害,而赵玉兰的病在修炼法轮功之后好了,她深知法轮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的一天,赵玉兰为了澄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坐上火车到北京天安门上访,就被绑架,送到一个派出所被迫害。后来,就被抚顺在驻北京的办事处的警察给接到办事处了。

抚顺公安局一处的关勇和一个姓王,在北京的办事处那。当时一个鞍山的人报错地方,送到抚顺驻京办事处,关勇就用钳子捏那人的手指肚。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搜身,把钱都拿走。后来,赵玉兰的单位一个叫杨光(女)和一个男人到北京将赵玉兰押回。送到栗子沟派出所,后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到看守所之后,有三个法轮功学员绝食,后被送到医院去灌食。赵玉兰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后送抚顺教养院劳教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赵玉兰被送到抚顺教养院。被所谓“转化”(强制放弃法轮功修炼)了。在教养院里非法关押了三个月,赵玉兰被释放了。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赵玉兰被别人构陷,粟子沟派出所的警察到赵玉兰家,看有一本《转法轮》书,就把赵玉兰带到派出所了。后来派出所的人到赵玉兰家非法的搜查。将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翻走六七本;一个真善忍大章(长20公分,宽10公分);一大兜法轮功资料;还有一个炼功的录音机。家中的二百元钱也被搜走,一个新被罩也被抢走。

后来,给赵玉兰带到抚顺公安局一处,关勇就审问赵玉兰,问赵玉兰东西都是从哪来的?赵玉兰不说。当时赵玉兰被铐到一个床头上,关勇用脚使劲的踹床,赵玉兰的一下就撞到墙上,脸都撞破了,都青了。晚上,把赵玉兰铐到铁椅子上,双手双脚都铐上。在那呆了一宿。第二天早上关勇有事就走了,赵玉兰又被粟子沟派出所接回去了。还是审问从她家搜出来的那些东西从哪来的?赵玉兰就是不说。后来赵玉兰就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了。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到的迫害

赵玉兰被送到抚顺看守所之后,在那里卷牙签、坐板,吃的都不是人吃的东西,窝头干面不熟,咸菜发苦。而且那时人非常的多,睡觉都得立着睡,上厕所回来都進不去睡觉的地方。

后来抚顺市东洲法院,对赵玉兰非法审判,她被判刑五年。二零零三年八月间,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一个星期之后,开始对赵玉兰進行“转化”。

赵玉兰看诬蔑法轮功的录相,还有邪悟(学法轮功后转化的)的人劝其“转化”。赵玉兰就是不放弃信仰。把警察吴管教气坏了。让两个包夹对赵玉兰严管,不让她说话。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监狱整体搬迁,到了沈阳市的平罗镇。仍然的劝赵玉兰“转化”,让法轮功学员看录相,之后那些邪悟的人,就对着赵玉兰念诽谤法轮功的书,赵玉兰在那听着,半个月她也不“转化”。

后来,一个看着赵玉兰的刑事犯人,要释放了,监狱说不“转化”赵玉兰就不放她。这个犯人家里还有三岁的孩子。赵玉兰为了这个刑事犯人,而“转化”了。监狱的人员,为了法轮功学员能“转化”,竟然违法威胁要释放的刑事犯人,真是可恶之极呀!

后来,赵玉兰知道自己做错了,就给队长写严正声明。并找队长谈话,说自己“转化”不是真心的,为了别人回家。后来管理总务的管教,找赵玉兰谈话,赵玉兰告诉她不是真心的。就这样赵玉兰声明了“转化”作废。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赵玉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释放。

赵玉兰被判刑之后,栗子沟派出所和街道的人还找赵玉兰的儿子要五百元,说是给赵玉兰在抚顺市看守所买衣服和被。还让赵玉兰的儿子,请他们吃饭。一个好人被迫害,还得请那些邪恶的人员吃饭,真是邪恶至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2月10日发表)-250337.html

2008-09-06: 辽宁抚顺市赵玉兰自述遭迫害经历
辽宁抚顺市大法弟子赵玉兰于二零零三年四月末被非法判刑,被沈阳女子监狱劫持迫害。以下是她自述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在家吃饭,两个恶警闯入我家,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恶警搜去我的钥匙,然后到我家翻箱倒柜,那真是挖地三尺,我所有的大法书及“真善忍”刻字全被搜走,家中仅有的二百元现金不翼而飞。

当晚恶警把我送到公安一处,恶警先用伪善的话诱导我说出大法书及“真善忍”木刻是从哪来的,我就是不说。最后他气急败坏的一脚把我踢倒在离单人床两米远的地方,立刻我的脸就撞青了,外衣的扣子被扯掉,恶警临下班前还恶毒的说:如果明天你不说我就要你的命。当晚几个恶警把我的手脚铐在铁椅子上,我整个晚上不停的发正念,第二天早晨,此恶警开紧急会议走了,派出所的恶警把我送回去。三月一日晚上我就被送到十字楼看守所,首先狱医检查身体,他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大夫,他看到我脸部的伤,非常气愤,说:“老太太,你身上有伤,全说出来我给你一一记录。”

大概二零零三年四月末,我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又转到沈阳女子监狱。被包夹人员看着,不许随便说话。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监狱各大队各小队包夹人员看管我们大法弟子,让我们反覆看天安门自焚栽赃等录像。每天都干十五个小时的活,晚上回监宿不让我们休息,每天每班派两名犯人轮班严管迫害我们,最后整夜不让我们睡觉,并且恶毒的规定如果小队完不成转化指标,这个小队要整体扣分,最后落实到每个犯人身上都扣分,那么就给带队及犯人施加了压力,我所在小队的带队就剩几个月就回家,家里的孩子盼着她回家,她非常着急,我看有的包夹人员谩骂,犯人也是叫苦连天的,在这种情况下写了“三书”,这是大法弟子最大的耻辱,是走到大法的反面。我的心是痛苦的,真的感到生不如死。同修的心是相连的,互相关心,用眼神交流都归正,最后这个大队每个小队劫持的写三书的大法弟子都公开声明“三书”作废,大队政治科长震惊了,他让我们大法弟子都写思想汇报,藉此机会我们洪法,讲真相,我们一致要求无罪释放所有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6/185407.html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4-04-02:
白旗派出所
崔洪源 所长 15241598222
刘通 教导员 15845229480
李西林 警察 13898536893
刘俊辰 警察 18241555579
李云洲 辅警 18240489315
王国烽 辅警 13470441463
王印 辅警 18242595765
张泽 辅警 18642569038
鄂文浩 辅警 13274157157

2024-03-24: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监狱举报电话: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十监区一小队:024-31629747
监狱长:马骁
一监区狱警
监区长夏茹:警号:2117237
科长张玥:警号:2117153
科长孙玮静:警号:2117165、手机:18040085165
七小队队长李肖依:警号:2117229
七小队队长王晶:警号:2117419
干事王然:警号:2117399
干事田甜:警号:2117163
五小队队长:白成鹭
十监区狱警
监区长:孟祥玉
科长卢玮:警号:211717X
干事吉雪琦:警号:2117192
一小队队长李淑英:警号:21×××10 (每次都故意遮挡警号)

参与迫害的犯人
乔晓妮:大连人,四十岁左右,诈骗犯,十多年刑期
王燕玲:沈阳人,七十多岁,职务犯罪
姜梦梦:丹东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陆艳清:内蒙古人,四十多岁,贩毒,判处无期,服刑七年没改判
程显凤:四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许芸霞:二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王燕:丹东人,四十多岁,贩毒
高蔚蔚:大连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李雪:二十多岁,贩毒,已出狱
杨阳:三十多岁,已出狱
江晓英:三十多岁,已出狱
何婷婷:大连人,四十多岁,已出狱、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狱警名单:

监区长:徐曼(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下旬上任,之前监区长为吴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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