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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大连 甘井子区(甘井区,姚家看守所,周水子机场,辛寨子经济开发区,凌水镇) >> 薛新凯, 男, 34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 拘留时间: 2006年3月21日 有关恶人: 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安局、新寨子派出所恶警
迫害情况: 被诬判七年,被非法关押在溪湖监狱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03-22
交叉列在: 辽宁 > 营口监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3-02-17: 请关注大连法轮功学员薛新凯即将结束七年冤狱
大连辛寨子法轮功学员薛新凯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绑架,后被诬判七年。经历七年冤狱折磨,将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出狱。请大连法轮功学员正念加持薛新凯顺利回家。薛新凯现被非法关押在本溪溪湖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7/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0120.html 2012-05-20: 沈阳法轮功学员董怡然仍被非法关押在溪湖监狱 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董怡然仍被非法关押在本溪溪湖监狱。 五月上旬,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从盘锦监狱转到溪湖监狱迫害。 本溪溪湖监狱是邪党在辽宁省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之一。由于该监狱卖力的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辽宁省特批准本溪湖监狱为所谓“教育转化基地”,并拨巨资建了一座六层大楼(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从二零零九年开始,将辽宁各地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非法关押于此,约有二百多人(零九年统计)。 溪湖监狱副政委陈忠维、教育副科长张春业,对刚绑架进去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夜间暴力转化,采取拳脚殴打、电棍、坐小板凳体罚等强行迫害转化,在只有手掌宽带小板凳上一坐就是二十四小时不让动。 目前在溪湖监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梁运成、薛新凯、朱本富、刘希永、孙宝昌、仇吉顺、巩恩荣、于俊、陈明会、王宏、辛世辉、斩大军、吴大兴、唐亦青等。 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陈泰宝都曾到该监狱督察。 附本溪市溪湖监狱信息:下载(12KB)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0/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57789.html 2011-01-02: 大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大连地区仍被非法关押在各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处的法轮功学员近二百人;外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连的也有四十多人。请大家补充和核实相关的信息,同时请大家关注这些被关押的同修和他们的家属。 姓名 性别 年龄 被绑架时间 被非法判刑时限 目前非法关押地点 家庭住址 薛新凯 男 34岁 2006年3月21日 7年 本溪监狱 大连甘井子区辛寨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大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234442.html 2008-11-24: 大连地区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大法弟子(二) (二)本溪监狱 本溪监狱又称“溪湖监狱”、“火连寨监狱”,以迫害法轮功学员之邪恶而成为中共树立的典型,在零七年一月五日正式升省级监狱,现在按省级标准扩展,大量投资新建法轮功转化基地(所谓的“综合教育”大楼设地下一层)。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本溪监狱从营口、抚顺南花园等地转来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至二零零八年四月份非法关押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成为全国重点集中迫害法轮功监狱之一。以下是在被非法关押在本溪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案例: 1、邹本旭,四十四岁,家住普兰店大刘家镇麦家村后大院。1996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功。邹本旭乐于助人,为人厚道,人品为当地了解他的人所称道。特别是修炼大法之后,在大法的熔炼中,认识他的人更是从他身上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 1999 年11月,从大法中受益良多的邹本旭到北京为大法上访,遭邪恶迫害,在大连教养院被非法劳教两年。2001年4月,邹本旭在大连教养院被恶警乔威、王军及犯人打得神智不清,当时他全身湿透,面部和嘴部有血,双腿和臀部被打得全成黑色,大腿肌肉被打得变了形,卧床长达一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 2005 年8月14日晚,邹本旭在大刘家山嘴发真相资料被举报,遭到普兰店大刘家镇派出所恶警贾得军和指导员刘杰的绑架,当晚其家被抄,唐国华同时被抓捕。并被非法关押在普兰店看守所长达半年之久。邹本旭在看守所几次绝食反迫害,期间遭到普兰店检察院非法起诉,并采用卑鄙下流手段,欺骗邹本旭的妻子使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警方的所谓证人。2005年12月12日,普兰店非法开庭审判邹本旭、唐国华二人,邹本旭被非法判刑四年,转到辽宁省瓦房店监狱迫害,后又转到营口监狱,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转到本溪监狱迫害至今。 邹本旭二次被迫害,使家人承受了无尽的苦难,妻子一人独自抚养女儿,辛酸和劳累可想而知。 2、陈明慧,男,五十四岁,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街。在得法前患有左半身麻木、萎缩性胃炎等疾病;九八年修炼后,身体得到了康复,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变了一个人似的。陈明慧是做家电维修的,他按照“真、善、忍”的要求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收费合理,干活负责任,周边百姓都知道他是修炼“真、善、忍”的大好人,所以他的活总是很多,至今还有人打电话找他。 二零零三年,陈明慧骑自行车摔倒,造成左腿股骨头粉碎性骨折,他通过学法炼功,很快恢复了。 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陈明慧在向周围的人讲真相时被人举报,陈明慧为避免遭受迫害,就离开了家,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一日,陈明慧在大连金州被大连国安特务徐某(可能是个处长)等非法抓捕后,关押在大连辛寨子镇由家村国安所在地小白楼。国安人员曾卑鄙地要挟他们为国安当特务。陈明慧尽管一条腿瘸,但还是正念闯出。之后邪恶出动大批警察封了金州各个主要交通路口,并到一大法弟子家查户口说抓一逃犯。邪恶六一零头子罗干曾亲自来大连下令抓住陈明慧格杀勿论。 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陈明慧在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镇钓鱼台被大连市安全局、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七年送到大北监狱迫害,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转到本溪监狱六监区。 陈明慧被非法抓捕时,股骨头曾被恶警打成粉碎性骨折,靠拄拐行走,本溪监狱恶徒们还要将陈明慧两腿劈叉,强迫其做跳跃动作等等,还被安排收拾水房卫生,地滑,陈明慧几次摔倒。2007年11月12日,陈明慧实在疼痛难忍,在强烈要求下,监狱方才同意出去拍片,才知道陈明慧的股骨头被恶警打骨折后,长期不让治疗,连接在股骨头约4厘米一段骨颈与胯骨相磨合,走路已磨掉4厘米,一般人是无法承受的。 陈明慧多次向各级申请保外就医,或是治疗一段时间,家属也写申请要求狱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治疗一段时间。教育科恶警赵学增、孙铁群却说,凡是不“转化”的一律取消治疗。 3、薛新凯,三十三岁,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以大连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为首的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局、辛寨子派出所出动的二十多个邪恶之徒闯入薛新凯家,绑架了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并抢走了薛新凯八十四岁的奶奶的一万六千元钱和相机。审讯期间,董仕国打了孙淑云致使其出现心脏病发作症状。当时薛新凯一家正为他装修房子,准备婚事,迫害在几天之内把喜事变成悲剧。 大连市甘井子区伪法院在邪恶的“六一零”办公室的授意下,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对大法弟子薛新凯进行了非法判决,非法刑期七年,没有经过公开庭审,也未通知家属,法官王丽娟拒绝给家属判决书。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非法关押于大连姚家看守所一年多的薛新凯被劫持到营口监狱五大队四中队。曾于四月十四日吐血,到营口市地方医院做胃镜,检查出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溃疡,胃出血。就在这种情况下,营口监狱以薛新凯所谓“不转化”的理由在七个半月中,九次剥夺薛新凯家属的探视权。 薛新凯于十二月十九日被从营口监狱转到本溪监狱一监区,监狱没有通知家属。家属打电话查到薛新凯现在,一监区何姓警察(负责内勤)解释说是因为薛新凯是少数几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之一,所以不允许家属探视、不允许薛新凯给家里打电话。 薛新凯未婚妻杨兆颖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辽宁绥中被绑架,绝食抗议被送到医院。辽宁省葫芦岛、绥中县两邪党法院在医院开庭将她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待查) 4、朱本富,四十八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2006年1月21日出外办事时被大连公安一处绑架,22日上午,朱本富的妻子孙敬美跟其女儿出外寻找其夫,行走在青泥洼桥大街上被邪恶便衣警察绑架,其家被抄,损失惨重。 朱本富、孙敬美被大连公安一处绑架在辽阳市看守所。朱本富在绝食抗争水米不进的情况下与其妻子都被非法判七年刑,朱本富被押在营口市监狱八大队期间,女儿几次探视都被拒绝。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转到本溪监狱迫害至今。 妻子孙敬美被非法关押在辽宁马三家监狱城女子监狱,期间被暴力群殴,腰被打坏,腿被打瘸,眼睛看东西模糊,视力下降,直到今日视力还未恢复。 5、关越,三十三岁,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毕业几年来一直在大连恒基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得到领导信任和公司好评,并担当公司重要职务和工作。 关越于2006年6月2日在单位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富民路恶警和辽宁网警,整个绑架过程有录像,据说很是恐怖。随后恶人到关越家中抄家。6月28日,关越被沙河口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此期间检察院妄图对关越非法起诉,但因证据不足,不得不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材料。2007年1月沙河口区法院将其非法判刑3 年,至今在本溪监狱遭受迫害。 关越被抓时小孩不满一岁,因他的事情,妻子李春玲被迫害离家,无法照顾小孩。 1999年“7.20”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本溪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从没有停止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监狱,首先被强逼写“四书”、答卷,看光碟洗脑,定期写思想汇报等。恶警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殴打,有的被打骨折。2007年12月15日,省恶党领导来检查,监狱长鲍杰青在走廊向领导讲:要以(迫害)法轮功名义申请资金,再建一座现代化的教育大楼。 12月18、19日,从抚顺、营口转出20多名法轮功学员到本溪监狱。为了逼迫他们放弃信仰,恶警们把那些正念正行的法轮功学员分到各监区“严管”,分两步进行迫害。先由本溪教养院恶警赵文玉、郭某某等人,本溪市邪恶犹大李成林、康玲、张姓老头,抚顺的刘占阁,做所谓的“思想工作”,如达不到目的便采用残忍的暴力手段,进行肉体摧残。 恶警田勇是这次迫害的邪恶骨干,他是直属监区副大队长,该人为捞取政治资本、获奖升迁,主动参与迫害法轮功,他把各监区比较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要到他所在的监区,带领一帮邪恶打手,进行肉体摧残施以暴行。采用暴行手段如下: 1、拳打脚踢,用木棍、木板、胶皮管、皮带轮番长时间抽打。 2、冬季天冷时,扒光衣服打开门窗,用冷水“淋浴”长时间连续喷浇。清原法轮功学员于俊因此刑造成全身关节红肿,生活不能自理。 3、连续多日不让睡觉,由12人分6班轮换监督折磨。 4、专找受害人的弱处摧残。大连法轮功学员陈民惠,被非法抓捕时,股骨头曾被恶警打成粉碎性骨折,靠拄拐行走,恶徒们还要将陈民惠两腿劈叉,强迫其做跳跃动作等等。 在恶警田勇等人的残酷迫害下,幸日辉(鞍山)、展大军(抚顺)、李忠渊(开原)、于俊(清原)、陈民惠(大连)、孙秀臣(调兵山)等人不同程度的留下残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4/190397.html 2008-01-15: 辽宁本溪监狱剥夺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探视权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薛新凯于二零零七年底被从营口监狱转到本溪监狱一监区,零八年一月七日,家属去本溪监狱探望,被接见室告知因薛新凯“未转化”而不能探视。 之后,本溪监狱教育科长赵学增出来见家属,说薛新凯现在“很好”,并称“不转化不让见”是“监狱规定”。家属问这个规定有没有相关文件,赵回答:“有,在狱政科,这方面的事归狱政科管”,并说狱政科也要看教育科的意见。 据了解,丹东一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一年多来每个月都来,但每次都不让见。 薛新凯到本溪之后曾给家里写了两封信,但都以所谓“有敏感内容”为由被扣下了。本溪监狱还剥夺了法轮功学员打电话的权利,因此薛新凯目前的真实情况无从得知。 在了解到以往本溪监狱的迫害情况后,家属非常担心。家属告诉赵学增:如果因“转化”问题对薛新凯用刑、或指使犯人殴打等,家属一定要追究每个有关人员的责任,赵学增表示“不会那样,要是那样的话家属有权追究责任。” 薛新凯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大连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带人闯入家中绑架。恶警同时绑架了他母亲孙淑云,并抢走了薛新凯八十四岁的奶奶的一万六千元钱和相机。薛新凯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辽宁营口监狱非法关押,营口监狱半年多来一直以所谓“不认罪”为借口,九次剥夺薛新凯家属的探视权。薛新凯家人坚持交涉,给相关人员写信、讲真相,才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探视到薛新凯。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15/170338.html 2007-12-27: 薛新凯被非法关押在辽宁本溪监狱一监区 薛新凯于十二月十九日被从营口监狱转到本溪监狱(又称“溪湖监狱”、“火连寨监狱”)。至二十六日,监狱仍没有通知家属。 家属打电话查到薛新凯现在一监区,一监区何姓警察(负责内勤)解释说是因为薛新凯是少数几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之一,所以不允许家属探视、不允许薛新凯给家里打电话。家属问那么监狱为甚么不打电话通知家属,对方解释说让薛新凯给家里写信了,但因为他们还没买邮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7/169138.html 2007-12-25: 辽宁营口监狱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转移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非法关押的营口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转移到其它监狱。营口监狱曾非法关押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请各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尽快打听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消息,按照所谓“惯例”,由接收方监狱负责通知家属,而接收方又往往会在入监“集训”之后把人分到各监区之后再通知家属。 曾被非法关押在营口监狱的大连弟子薛新凯被转到了本溪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5/169015.html 2007-12-23: 半年多交涉 辽宁薛新凯家人终获探视权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薛新凯,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辽宁营口监狱非法关押,营口监狱半年多来一直以所谓“不认罪”为藉口,在至今七个半月中,九次剥夺薛新凯家属的探视权。薛新凯的妻子坚持交涉,给相关人员写信、讲真相,终于在十一月二十八日探视到薛新凯。 十一月二十八日,薛新凯家属先到五监区,门卫表示“领导不让、不敢让见”,五监区教育科科长赵正江则再次以“不认罪、不让见”为由,让家属去找总队教育处。赵正江还以所谓“新规定”为由不让家属送衣物。但事实上,薛新凯家属在五监区门口就看到了正往里面送衣物的犯人家属。 薛新凯家属在总队等待近两小时,于午休之后来到教育处,询问送衣物问题时被告知“应该让送”。但警察刘强(音)一听说是薛新凯的家属,立即表示了对“善恶有报”说法的极度反感,问薛新凯妻子是不是写信提到过“善恶报应”,之后又说:“薛新凯你们就放心吧,别人照顾不好也不敢照顾不好薛新凯。”家属表示对此种说法更加不放心,刘强说:“薛新凯这事关注的人太多,不敢有甚么闪失,否则的话传出去影响太不好了。”但他仍一再说“不转化不让见”,当被问及这种说法的依据时,刘强无法交代。 随后,教育处的高姓处长答应让见人,向五监区的管理监区长梁勇水(音)交代此事时,梁勇水以“薛新凯写申诉”为由阻挠(由此可见,在五监区的阻挠下,薛新凯的申诉权并未正常行使),高处长说“写申诉那是他的正当权利”。最后高处长告诉梁勇水“正常接见”。 下午三点半多,家属在五监区的会见室看到了薛新凯。五监区的警察孙大伟(音)在旁边监视,当薛新凯向家属提到营口监狱管理有问题(即便是严管也应该一个月允许家属见一次、监狱的所谓规定已经违背了《监狱法》等问题)时,孙大伟不让说。薛新凯目前的作息时间是:早五点多起床,干一天活(粘花等手工活),干到晚七点左右,基本没有休息日。 在薛新凯及家属在营口监狱经历的一切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薛新凯刚被劫持到营口监狱的第二天,即出现吐血的严重病症(胃出血),住院多日,监狱未通知家属。几日后家属去找赵正江要求探视时,赵正江对此只字未提。家属从其他渠道得知薛新凯身体出现异常,赵正江仍隐瞒实情、不让家属见人。而五监区狱医罗刚对家属解释了半天,表达的意思则是“就算人出了问题监狱也不需承担责任”。事后,家属曾于九月份向教育处高处长谘询:罗刚的意思是否就是监狱的意思、监狱能否为罗刚的话负责。高处长予以否认。十二月二十八日,家属再次就此事谘询刘强,刘强先是说“我们给治了”,家属追问为甚么不通知家属,刘强说“监狱几千号人不可能有点事都通知家属吧”。家属说:“不可能几千号人都吐血吧。”刘强无言。 此次家属还得知,薛新凯曾于中秋之后给家里写过六页的信,但五监区未给家属邮寄。 附:二零零七年中秋薛新凯妻子写给营口监狱教育处高处长的信 高处长:中秋好! 我是薛新凯妻子。上次见面后本想回来就给你写信,没想到拖到中秋了。 我是个对节日不敏感的人,但也能感受到街上飘荡着的节日的气息。大学时和工作后为了能回家总盼着节日,因为对我而言,节日是和亲情联系在一起的。自从薛新凯被绑架之后,我害怕每个节日,当大家都闲下来享受亲情的时候,节日带给我和我家属的只有妻离子散的伤痛和有冤无处诉的悲愤。 上面用到了“绑架”这个词,可能你看起来有点刺眼,但对于我这个当事人来说,再也找不到另一个比这更贴切的词。每当回想起去年3月21日的早晨,大连甘井子国保上门抄家、抓人的场景,想起八十四岁的奶奶哭着被国保警察从手中抢走自己的养老钱,想起那之后家属承受着的一切:公婆不堪侵扰在外漂泊流落至今,担惊受怕中还要为儿子的安危揪心;未婚的小姑子为照顾老奶奶不能上班,牵挂着哥哥、担心着流离失所的爸妈,还要承受大连不法警察的上门骚扰……这一幕幕,一桩桩压在我心上让我喘不过气来,除了“绑架”,还能有别的词更合适吗?如果痛苦可以用实物称重的话,我们一家属承受的痛苦足足可以堆成一座山了。 薛新凯被绑架发生在我们刚刚登记、尚未正式结婚的前一个多月,严格的说我们还没有结婚。是这一年多的到处奔走,让我习惯了“妻子”这个身份。回想起一年半以前,刚听说薛新凯被批捕的消息时,我除了哭之外没有任何办法。对于一个妻子来说,丈夫是甚么?是全部。但在这样一个社会、我这样一个弱女子,就算我舍命又能做甚么?经过内心痛苦的挣扎之后,我想就算我做不了甚么,也不能在家坐等、眼看着我丈夫被关、被判、被迫害。最起码我要尽全力,用一切我能想到的办法,给他精神上、道义上的支持。作为一个妻子,我应该在丈夫蒙冤之时站出来为他说话。 可是在与公检法司的接触中,我看到了中共统治下的社会最阴暗的一面: 甘井子国保大队宋玉龙、董士国除了在案卷中做的那些假证之外,在我去索要他们抢走的一万六千七百元钱和数码相机、小灵通时,无任何理由却拒不归还;甘井子公安局信访办一听说是法轮功的事,让我在外面等,就再也不开门了;甘井子法院一审法官王丽娟干脆不公开开庭;大连中法二审法官汪国梁未作任何调出取证,在案卷存在多处伪证、适用法律不当、案情不清的情况下,接到我的辩护词第二天就做了维持原判的所谓“判决”,在看了我写给他的信之后,他让我明白他的角色不过是个摆设;大连司法局不允许律师给做无罪辩护,尽管我们请了律师,但律师没起任何作用,我想不明白:还没判怎么能确定有罪?为甚么不许做无罪辩护?还有营口监狱五监区监区长梁永水,竟然对我说:“你别跟我讲法律”。 这些经历让我对中共、对中共的法律彻底失望。幸好我对天理、对人性还有信心,不然真是没法活了。很多人对此事感到爱莫能助,还有的给我出主意,让我看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我也见证了很多迫害大法遭报应的例子,让我看到了天理的存在。 一年半了,我感到我的信心并没有受挫,除了人性的善良和天理的公道在鼓励着我,我心中还有一个底线:我丈夫是好人,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他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伤害任何人。好人不该遭迫害。 在为此事奔走的过程中,我也没有隐瞒过我的修炼人身份。因为我觉的信仰是天赋人权,是堂堂正正的,人的精神世界也不是哪个当权者为一己私利就能“取缔”的。而且,能在强权和压力之下仍坚持信仰、不背叛良心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就像那些在“反右”中拒绝与父母“划清界线”的子女。在这八年中,我遭遇了很多,因为信仰问题学位证被扣、被剥夺考研和出国留学的权利,失去一个很有前途的工作,直到后来被迫害致腰椎骨折、下肢瘫痪,被大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宣布“治不了”,我没用任何医治手段仅靠炼功如今能站起来,所有知道我这段经历的人都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 有人问我承受这么多“值吗?”,潜台词是我炼法轮功才遭受了这么多魔难,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使我遭遇不幸的不是法轮功,而是这个颠倒黑白的中共政权。法轮功让无数人获得身体的健康、道德的升华、家庭的和睦。我从初中时代就在寻找一种可以让自己在这个道德日渐下滑的社会中洁身自好的依据,法轮功给了我在乱世中做好人的心法约束,让我在与人相处时能够真诚、善良、宽容、忍让。这些品质不仅使我深深受益,而且影响了我周围的人。因此我的承受不是一个“值不值”的问题,而是一个“该不该”的问题。 一个海外媒体针对法轮功学员被关押、酷刑折磨、虐杀、甚至活体摘除器官等遭遇曾说过这样的话:“追求美好的代价不应如此沉重”。就像“反右”运动中因为不愿意与“右派”父亲“划清界线”的儿子被孤立和打压,这不是父亲造成的,也不是儿子对父亲的忠孝造成的,而是那个疯狂的中共政权造成的。而且,这个儿子坚持正义、坚守这种为人的起码品质,客观上也是为这个社会在付出,是这个社会道德层面的最基本希望。这就是为甚么海外媒体把坚持信仰、不畏强暴的法轮功学员称为“中华民族道德的中流砥柱”。 其实,我们这些修炼者都是社会中普通的一员,每天正常的工作、生活,有时间看看大法书,早晚炼功,遇事用 “真善忍”要求自己──在1999年迫害开始之前,那就是我们的全部修炼内容。是因为这场迫害,我们才不得不讲真相,澄清世人对佛法的误解,而这些,也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说真话,不伤害任何人,一切都没有超出“喊冤”和“澄清事实”的范畴,这是最基本的人权,我们没有任何诉求,只要一个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是任何人都无权剥夺的,因为这个大脑是上天给的,不是哪个政府或组织给的,上天给了我们大脑,同时就给了我们思考的权利、给我们拥有独立思想的权利,与政府的价值观不同就被污蔑为“邪教”予以取缔,这是荒唐的。 “真善忍”是普世都认可的道德标准。让人放弃“真善忍”、换另外一种道德标准做人,这既是在践踏全人类所共同认可的普世价值,也是违背天理的。孔孟之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髓,倡导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善良、包容、忍耐。让人放弃“真善忍”也是在违背老祖宗所留下的立国之本。这在道德层面是站不住脚的。“真善忍”这种普世的高尚价值被污蔑为“邪教”予以打压,还有天理吗?上天会允许这种事情一直存在下去吗?那么历史上刘伯温、诸葛亮、法国诺查丹马斯、以及《圣经启示录》中的预言不就是未来真实的预见吗?联想起历史上强大的古罗马帝国因为残害基督徒而遭遇四次大瘟疫,最终导致欧洲最强大的罗马帝国覆没,那么现在被印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国家地质公园风景区门票上的那个藏字石上的六个大字不就是上天藏的天机吗? 在这段即将逝去的历史中,每个人都扮演了一个角色,演得如何,也相应的给自己种下了不同的因果,或善或恶,冥冥之中皆有天理来衡定。有两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是作者的父亲因为在大跃進时当“监工”,认真的执行命令、举报那些为保命而偷食物的人导致那些人遭受酷刑甚至丧命,因此而在晚年患重疾遭恶报、死的很凄惨;另一个是在日本侵华时被迫做了翻译官的爷爷因为善念利用工作之便救了一个共产党一命,在后来的 “肃反”时很巧合的落在了那个共产党人的手里,而得以保命。同样是做工作,结果就是如此不同,其实,救了“爷爷”命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爷爷当年悲天悯人的善心善举带来的必然善果;害了“父亲”的也不是疾病本身,而是他当年对缺乏人道的中共政策的盲目追随以及对生命的漠视种下的恶果。 我们都知道,法轮功问题完全如当年文革、纳粹一样,身在其中时,很多人“上派下行”的参与了对一些无辜者的迫害,谁也没有预见到这对自己的未来意味着甚么,但当 “四人帮”、希特勒失势,历史还一切以公道之时,那些人无一例外的遭遇了清算。文革中那些造反派也都是打着“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旗号迫害善良,可四人帮失势后,全国军管干部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还不是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了家属一个“因公殉职”的通知单就完事了吗?一个本性善良的人无知中做了迫害善良人的事、遭受了这样的痛苦,这是不幸的。其实上天会给善良人机会,让他们了解真相,从心理上选择一个公正的立场。每个执行者在具体做的时候都有回旋馀地,这种馀地不仅是留给别人的,更是留给自己的。 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在这件事中明白真相,从心里站在一个正确立场上,不给自己的未来留下遗憾。一样事有百样做法,人的立场、是非观念、善恶表现就在其中。上天赋予每个人思想的自由,心里怎么想没有人会知道,但你的心态会跟你的未来有关。国外很多知名大学都有研究轮回转世的机构,一些研究案例中提到几百年前基督徒遭受迫害时,不同人持有不同心态而造成他们在后半生或者下一生中或得福报、或得恶报,有的仅因为对遭遇魔难的基督徒幸灾乐祸、甚至看着基督徒因为拒绝放弃信仰而被投入斗兽场被野兽活活咬死拍手叫好,而在下一世患了先天的肢体残缺的报应──正如那个被他嘲笑的基督徒所遭遇的(虽然他们是因为听信了统治者说“基督喝人血、吃人肉”的谣言而做此反映,但也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老人们都知道,迫害有信仰的人、迫害修佛人是罪业无边的;而善待修佛者则是功德无量的。 其实,那么多法轮功学员冒着危险告诉民众真相(比如你接到的那些信),就是为了让那些被谎言宣传蒙蔽的人在将来免遭不幸,而别无它求,很多人奇怪:他们冒着危险付出那么多图个甚么啊?其实真的不图别的,因为佛家修炼讲的是一个慈悲,修炼的境界就是完全为别人好、慈悲众生。怎么才是对人好?能眼看着人们被谎言蒙蔽、被挑动得仇视佛法、即将面临那样的天谴和不幸而无动于衷吗? 这封信,我并不是写给作为处长的你的,而是写给一个也为人夫,也有亲人、朋友、喜怒哀乐的你。因为薛新凯、我与你们也结下了缘份,写了这么多,真心希望你能好好想想这些你平时看不到的信息。与佛法结善缘、得福报。在天象变化之下、即将来临的劫难中能保全家平安。 薛新凯妻子于2007年中秋前一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3/168890.html 2007-09-28: 辽宁省营口监狱再次剥夺薛新凯家属探视权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辽宁省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家属去营口监狱看望薛新凯,遭五监区教育科长赵正江和营口监狱教育处高姓处长的阻拦。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8/163487.html 2007-08-30: 二零零七年至今大连地区被绑架大法弟子名单… … 另,已知二零零六年被绑架,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劳教、洗脑的大连弟子还有十人次。 非法判刑:共计六人次 沙河口区:李玉花(女),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2007年2月大连市中院维持原判。 沙河口区:张成君,2007年7月中山区法院开庭。 甘井子区:薛新凯(男),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2007年2月大连市中院维持原判。 甘井子区:丛伟(男),2007年6月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1年半,准备上诉。 高新园区:关越(男),2007年1月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已上诉。 庄河:孙春荣(女),2007年7月庄河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已上诉。 ...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0/161804.html 2007-05-21: 薛新凯被迫害吐血 辽宁省营口监狱剥夺家属探视权 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营口监狱,家人曾分别在四月十二日、四月二十六日去营口探视,狱方以薛新凯“不认罪”为由剥夺家属探视权。 五月十四日,家属第三次去营口监狱,再遭无理拒绝。家属了解到:薛新凯曾于四月十四日吐血,情况严重到无法做胃镜的成度,在营口监狱医院住院五天,第六天去营口市地方医院做胃镜,检查出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溃疡,胃出血。目前仍在用药物治疗,不能正常進食。薛新凯现在病监。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大连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带人闯入薛新凯家,绑架了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并抢走了薛新凯八十四岁的奶奶的一万六千元钱和相机。审讯期间,董仕国打了孙淑云致使其出现心脏病发作症状。 近来发现,邪党恶人将非法判刑的大连大法弟子送入营口监狱的较多,邪党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营口监狱狱长、党委书记被司法部授予所谓“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望辽宁省大法弟子有条件的加强对这些邪恶中心发正念彻底解体邪恶的最后疯狂。 另外,营口监狱五监区狱警对真相的了解几乎是空白,需要大家耐心细致的讲。现在是农忙时期,几乎所有警察都每天从早到晚的在地里干活(营口监狱是农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309.html 2007-05-01: 薛新凯出现病症 营口监狱剥夺家属探视权 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于四月十日被劫持到营口监狱5大队4中队,继四月十二日之后,四月二十六日家属再次到营口探视,再次被剥夺探视权,5大队教育科的理由是所谓“不转化”,以及薛新凯在思想汇报中写大法好。 薛新凯十来天以前开始胃部出现病症,现在每天被打两瓶点滴,全身无力虚弱,说话声音微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53847.html 2007-04-16: 辽宁营口监狱剥夺大法弟子家属探视权 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于4月10日被劫持到营口监狱,现在五大队(五监区)四中队。按照监狱规定每天晚上家属可以探视。4月13日,薛新凯家属来到营口监狱要求探视,被告知薛新凯“不认罪”,因此不许家属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6/152857.html 2007-04-12: 大法弟子薛新凯被绑架到辽宁营口监狱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大法弟子薛新凯被甘井子国保绑架、被非法判刑7年。非法关押于大连姚家看守所一年多的大法弟子薛新凯已被劫持到营口监狱。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姚家看守所打电话给薛新凯的家人,告知薛新凯即将被送到监狱,下周二(四月三日)可以见人了。四月三日家属到姚家看守所见人,得知薛新凯已经于三月三十日被送到南关岭监狱。按照看守所的规定,被送走之前看守所要安排一次家属会见。姚家看守所违反规定,剥夺家属唯一一次探视机会,对此,接见处的门卫的解释是“法轮功不让见”。在姚家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薛新凯一次也没有见到家人。 辽南监狱位于南关岭,但不是南关岭监狱。南关岭监狱关押的是服刑者,辽南监狱是一个临时的中转站,从看守所送出来的按照规定都要在辽南监狱所谓“集训三个月”,再分到省内各个监狱。 四月四日,家属在辽南监狱见到了薛新凯,薛新凯说姚家看守所提前把他送到辽南监狱的原因是他“不认罪”,辽南监狱也会提前把他送走,也是因为他“不认罪”。 四月十日,薛新凯被从辽南监狱送到营口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2/152645.html 2007-02-17: 大连中级法院对薛新凯的非法二审判决 2007年2月13日,辽宁省大连中级法院对薛新凯進行了非法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没有开庭,進行了所谓书面审理,但事实上,法官汪国粱在收到辩护词的第二天就做出了二审判决,连根据辩护词调查取证的时间都没有。这更進一步印证了所谓“审理”完全是程式性的走过场,法院、法官、合议庭都是邪党迫害善良的工具。 薛新凯的家人冲破法官的阻挠为薛新凯做了无罪辩护。辩护词附后。 关于薛新凯一案的辩护词 我受薛新凯的委托,作为薛新凯的辩护人,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根据甘井子检察院提出的证据及起诉书的内容、以及甘井子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现提出如下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7/149197.html 2007-01-26: 被恶徒非法判刑七年 薛新凯上诉至大连中级法院 薛新凯被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名被辽宁省大连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相关责任人:审判长 王丽娟;陪审员 潘杰、李里;书记员 孙燕妮;公诉人 王健、袁志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6/147590.html 2007-01-13: 呼吁继续营救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 大连市甘井子区伪法院在邪恶的“六一零”办公室的授意下,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对大法弟子薛新凯進行了非法判决,非法刑期七年,没有经过公开庭审,也未通知家属,法官王丽娟拒绝给家属判决书。 薛新凯本人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的上诉,上诉书已送达大连市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3/146765.html 2006-12-28: 大连恶党人员预谋对薛新凯非法判决 薛新凯被绑架案七月十八日非法开庭破产,近日有消息称不法之徒(大连市六一零,甘井子区政法委、甘井子区法院)欲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三日对薛新凯進行非法判决,据称非法刑期已内定。 辽宁省大连司法局不允许律师给法轮功的案子做无罪辩护,必须在他们划定的圈子中做有罪辩护,因律师在目前邪党法律的限制下无法如家属所期望的進行无罪辩护,所以薛新凯家属在非法开庭前夕解聘了律师,以示对毫无公正可言的恶党法律程序的否定。 关涉法轮功的案件的非法刑期,均由六一零办公室最后决定。负责案子的法官──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法官王丽娟(办公电话 86568836)称案子目前正在“研究中”,并称即使判了也不会通知家属。直接负责此案的是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张彬(办公电话 86601290),显然,案子的决定权不在王丽娟和张彬,但他们是不明真相的众生之一,在这件事上站在了一个对自己未来不利的立场上,需要我们继续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8/145599.html 2006-12-07: 大连大法学员薛新凯被绑架近况 大连甘井子区法院法官王丽娟(负责此案的法官)说,薛新凯的案子“目前未判,还在研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7/144152.html 2006-12-06: 大连610及公检法部门最近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進行了一系列迫害,11月28日,大法弟子关越被非法开庭,11月29日,大法弟子李玉花被非法开庭。 另有消息,大法弟子薛新凯也于11月被非法秘密开庭,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可能至今仍不知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6/144029.html 2006-09-24: 大连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宋玉龙、董仕国恶行 大连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二人,多次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法轮功学员陈军;孙淑云、薛新凯(母子);张义君、王红、王涛以及其一家六口;王博一家三口;张国宇、丛伟等至少14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到宋玉龙、董仕国的迫害。 以下为此二人的部份犯罪事实,现曝光如下: 2006年2月13日,他们闯入法轮功学员陈军的工作单位,绑架了正在上班的陈军,并進行了非法抄家。 2006年3月21日,他们二人带人闯入薛新凯家,绑架了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并抢走了薛新凯84岁的奶奶的1万6千元钱和相机。非法抄家时,他们连坏了的电脑也一并拿走。明慧网曝光宋玉龙的恶行后,他恼羞成怒,竟然无理智的扣下了律师。之后宋玉龙利用薛新凯家人试图为薛新凯承担的心理,策划了对孙淑云和薛新凯的妹妹的诱供,并以所谓的“证词”为依据对孙淑云進行了非法起诉,试图把此事扩大,以给自己捞取资本。 5月26日,他们又闯入张义君家,绑架了一家六口(张义君、王红夫妇、王红的哥哥王涛、父母以及9岁的孩子),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私人财产电脑三台及打印机等物品。王涛之后被送到环保宾馆洗脑迫害(现已回家),张义君、王红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至今。之后,宋玉龙又策划参与了对张义君等大法弟子進行刑讯逼供、诱供,以莫须有的罪名進行栽赃陷害。 据称,宋玉龙也曾想绑架薛新凯全家,但未能得逞。 此外,二人还参与了对王博一家三口、张国宇、丛伟等大法弟子的绑架。 董仕国在兴华派出所任职期间曾多次参与对多名大法弟子的绑架迫害,曾经常登门骚扰和传呼训斥大法弟子高峻,导致高峻被迫流离失所,最终含冤离世。董仕国对高峻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则任。董仕国曾对陈军、孙淑云大打出手。 在此正告宋玉龙、董仕国:大连大法弟子将继续关注你们对大法弟子迫害的一举一动,随时曝光并蒐集你们的恶行,以期通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宗旨为“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一旦立案,“追查国际”会将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進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劝你们悬崖勒马,不要再干迫害好人、与佛法为敌的蠢事,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 附:“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甚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国。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4/138553.html 2006-07-22: 记7月18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薛新凯的非法审判 我们几个人看到明慧周刊有关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定于今年7月18日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及其母亲孙淑云的消息。作为当地大法弟子全盘否定旧势力对薛新凯母子的迫害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大家纷纷行动,有在学法小组集体发正念的,有到现场去的。 7月18日早上九点,我们几个人到法院门口。原定早九点开庭,现在没有任何消息。在二楼走廊上有三个带拉门的供人谈话休息的小屋,大家分散在各处,也有在小屋里静静发正念。在九点半时,来了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士到一楼大厅,据她说薛新凯早就从看守所送来了,(孙淑云没来)如果是公开开庭,可以凭身份证旁听,如果不是公开开庭,除非亲属,旁人不得入内,又说,很可能改为不公开开庭,除非亲属,旁人不得入内。事后,有一同修说,此人自称是薛新凯的律师,但她自己说,她不能到庭,难道不能出庭还叫律师吗?同修说是在二楼四庭开庭。我们看到法院二楼走廊尽头有一道门,原来四厅,五厅在这门里面。其它六个厅的门都与走廊相通,(共八九个厅)由门的玻璃就可以看到开庭的情况。而走廊的尽头的是不见玻璃的铁门,不知道的人以为是夹死的墙,根本不知道是门,要按铃后,有人开门,我们很多人问:“四厅甚么时候开庭?”“薛新凯案子甚么时候开庭?”开门的是个保安式的年轻人,甚么也没说就关门了,门上了锁,也难再敲开。有些人继续留在门口等候,我们几个人回到走廊的小屋,盘腿发正念。半个小时后,我再回到四厅门口,门外仍站着等候的同修,敲门按铃毫无反应。一推门,发现人去厅空。里面一个人也没有,進了这道门后有一个暗门,通往一楼的后院,暗门平时是锁的,这次开庭,“法官”也好,薛新凯也好全从暗门来往的,他们心里有鬼,怕的很,看来,四,五厅就是恶党办案时遮人耳目的地方,据在一楼的同修说:有几个戴手铐的人被带走了。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同修薛新凯,只能猜测他也在其中。 如此惧怕群众的开庭说明了甚么? 有同修带来了A4纸大小的不干胶──无罪释放薛新凯,大家分头在二楼三楼的玻璃拉门,宣传板报上粘贴。来了四十多人,均被拒之庭外,叫甚么公开开庭?我们用不干胶表达了心声后,就离开了这个邪恶的伪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2/133712.html 2006-07-20: 大连甘井区法院陷害薛新凯的庭审草草收场 大连甘井区法院原定于7月18日上午9点半,非法开庭审理大法弟子薛新凯和母亲,由于出现病态而取保候审的薛新凯母亲没有到庭,开庭未遂。 此次非法审判引起了大连大法弟子的强烈关注,大量同修参与到正念除恶中来,而且大家分工有序,有收集信息的、有发传单的、有贴不干胶的、有写信的、有打电话的、有上网曝光的,有力的铲除了邪恶的安排,也体现了整体配合的威力,使大连全体大法弟子凝聚成更圆容强大的整体。 4个月来,在参与此事的610办公室、甘井子区国保、甘井子区内保、辛寨子派出所、甘井子区检察院、法院、姚家看守所等部门中,除国保大队长宋玉龙、窦开宝之流的主动行恶之外,绝大部份工作人员都是属于被胁迫参与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0/133513.html 2006-07-17: 大连薛新凯母子7月18日面临非法判刑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定于2006年7月18日上午9点非法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据相关人士透露,法院的所谓审判只是走过场,掩盖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的一种形式,背后的真正主谋是610,非法审判的结果往往是610已经内定好的。 大连新寨子大法弟子薛新凯与母亲孙淑云于3月21日被甘井子区国保大队(责任人:大队长宋玉龙)和新寨子派出所绑架,4月11日被非法批捕,6月份被交到检察院。孙淑云遭绑架之后因身体出现病态取保候审,此次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也拼凑了材料,欲同时对母子進行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7/133260.html 2006-07-09: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欲非法审判薛新凯和他的母亲 据确切消息,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定于2006年7月18日早9点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 知情者透露,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经过法院刑事庭的所谓“开庭审理”。众所周知,开庭只是走过场,对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早已内定,所以,在开庭的过程中,法官只是履行一下程序。只要开了庭,法官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截至目前,甘井子区伪法院已非法对多名大法弟子進行重判,以下是部份案例(括号内为非法判刑时间、而不是绑架时间): 刘洪波 10年(2002年,密判); 任海飞 7年,李丹 3-7年(2002年2月); 田军和吕秀静夫妻 分别为6年和5年(2003年3月); 许志斌 14年,陈鑫 13年,姓名不详的女大法弟子 13年,姓名不详的男大法弟子 13年(2003年3月,密判); 柳春华 3年(2005年4月11日); 孙燕 3年(2005年8月5日); 田耘海 10年、藏玉梅 3年(2006年2月15日); 于丽,4年 宋秀莲,11年 杨传军,4年 王春彦,2年 李宗民,15年 李秀梅,受害致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案子并不是甘井子区的,却也由甘井子区法院進行非法审判,是不是因为甘井子区法院不明真相的人多从而邪恶的场密度大呢?比如:许志斌是金州区的,办案单位是沙河口区国保大队,可最后却是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四庭(女庭长胡小平)非法开庭。另如吕秀静,绑架她的是沙河口区,审判她的却也是甘井子法院。 呼吁大连同修近几日加大发正念力度,援助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方便的同修开庭时请近距离发正念。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在金三角的斜对面,乘6路车可到;不能近距离发正念的也请整点发正念加持;有条件的几个人在一起集体发正念更好。请大家整体配合,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彻底铲除邪恶的迫害,营救同修,呼吁大连同修加大针对甘区法院、检察院讲真相的力度。请有条件的同修提供相关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 以下是从其它案例中转载的相关人员和电话: 甘井子区法院院长陈朝仁 办公电话;86600405 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晶 办公电话:86600626 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411-86600626转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 审监庭 王红86568501-2405 姚文华、安静、黄义胜 甘井子区法院审判长王丽娟 办公电话:86568836 (506 房间) 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张彬 办公电话:86601290 副院长苗刚、张彤、曲云杰 甘井子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岩坡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9/132539.html 2006-07-07: 大连薛新凯和母亲面临非法判刑 大连新寨子大法弟子薛新凯3月21日被甘井子区国保大队(责任人:大队长宋玉龙)和新寨子派出所绑架,4月11日被非法批捕。6月中旬(或下旬)案子被交到检察院,近日又由检察院转到甘井子区伪法院,不法之徒初步定在7月17~20日之间進行非法开庭,不法之徒的所谓依据是“2000多份传单等”。 薛新凯的母亲孙淑云3月21日也同遭绑架,之后因身体出现病态取保候审,此次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也给孙淑云拼凑了材料送交法院,伪法院欲同时对两人進行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7/132351.html 2006-06-24: 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被绑架案的新情况 大连新寨子大法弟子薛新凯3月21日被甘井子区国保大队(责任人:大队长宋玉龙)和新寨子派出所绑架,4月11日被非法批捕。4月中旬,宋玉龙曾通知家属案子已经交到检察院。但事后又矢口否认,并阻止律师去看守所见人。之后的一个半月,宋玉龙始终压着案子,企图继续编凑材料对薛新凯加大迫害,以此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 通过内部消息得知,宋玉龙已经偷偷将案子交到了甘井子区检察院,企图秘密对薛新凯判刑。大连恶徒执法犯法,已经多次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给大法弟子秘密判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4/131237.html 2006-03-29: 大连国安、派出所警察入室抢劫,行如土匪 他们在绑架了薛新凯之后,又抢走了电脑、打印机、以及薛新凯80多岁的奶奶的2万元钱,和薛新凯不修炼的妹妹的照相机。薛新凯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9/123938.html 2006-03-24: 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被非法劫持在姚家看守所 3月21日早7点多,大连市国家安全局、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局、辛寨子派出所出动的二十多个不法警察及国安强行闯入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的大法弟子薛新凯家。薛新凯的妈妈孙淑云被绑架。不法之徒并進行了非法搜查,抢走电脑打印机及资料若干。孙淑云现已回家,薛新凯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 主要责任人除大连国安之外,还有甘井子分局一个姓宋的大队长(可能是国保大队),望知道他们的姓名和电话者,了解更多情况者提供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4/123600.html 2006-03-23: 大连市甘井子区恶警绑架薛新凯 2006年3月21日早,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安局、新寨子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大法弟子薛新凯家,强行绑架了薛新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3/123538.html 2006-03-22: 大连市甘井子区薛新凯和孙淑云被非法带走 3月21日早7时多,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的大法弟子薛金福、孙淑云、薛新凯的家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局、辛寨子派出所出动的二十多个邪恶之徒强行闯入進行非法搜查。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薛新凯和孙淑云被非法带走,薛金福已经安全离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2/123442.html 大连 甘井子区(甘井区,姚家看守所,周水子机场,辛寨子经济开发区,凌水镇)联系资料(区号: 411)2024-11-21: 公诉人:甘井子区检察院 胡同军 0411-39915137
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法官:甘井子区法院 倪生军 电话:0411-82793742 甘井子区法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邮编:116039 参与迫害王宏伟的大连沙河口区马栏派出所警察:林已茗 电话13842602901,林其琛、耿渤、王云驰、孙新建等。 2024-11-10: 甘井子检察院办案人员 胡同军 办公电话:041139915137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2024-10-01: 南沙派出所负责案子的警察,主办人刘烨;协办人张晓晨 王德建 当时给孙彩艳儿子打电话的警察18341100426 大连市南沙街派出所电话:0411-84310233 0411-66001701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沿河街与福源北街交叉口南100米 五一路115号 大连沙河口区泉清园30正南方向190米 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可能是王洪德 甘井子区检察院负责案件的检察官 于震 0411-39915236 甘井子区检察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甘井子区法院负责案件的法官:卢丹丹 0411-82793826 甘井子区法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2024-09-25:参与迫害丛伟的具体责任人: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所长:隋军 0411-84791859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副所长:周宁 18341117679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办案民警:赵千粟 18341117501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办案民警:宋懿菲 18341119353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社区民警:付永生 18341117479 高新园区检察院批捕科:王珊 0411-82207530 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于震 0411-39915236 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唐铭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1)2013-02-17:
附本溪市溪湖监狱信息 地址:辽宁本溪市溪湖区寨东路44号(或火连寨东路44号) 信箱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监狱842 邮编 :117003 区号:0414 电话:5539140 值班室:5539100 狱政科:5538889 教育科:5538887 政委室:5538902 监狱长鲍杰5538901、5538173、13304141588、2821555、5538666 副政委(610头目)陈忠维 5538903 13841407866 2186669 副监狱长:田登峰 5538905 13386702066 3622188 副大队长:田勇(心狠手辣没有人性) 5538856 13941409595 教育科长:赵学增 5538920 13352159006 5837004 教育副科长:张春业、张新东、5538920 教育科教导员 孙某 5538920 13941048778 2132568 副监狱长 白羽 5538905 副监狱长 潘东泽 5538888 副监狱长纪委书记:张廷跃 5538907 副监狱长 赵波 5538906 副监狱长、主任室:韩兆有 5538908 监狱长助理:5538909 5538912 副监狱长阚世成 5538910 狱政科科长:高伟 5538958 狱政科副科长:王滨、贺飞 第-区监区长:5538931 第二区监区长:王福成、何川 5539132 第四区监 5538924、 第五监区队长:赵光大。教导员:孙铁群 5538866 第六监区 5538852 第七区监区长郑伟5538859 第八区监区 5538910 第九区监区 5538894 直属监区 5538856 严管队 5538893 警卫大队 5538872 劳服公司 5538896 卫生所 5538897 接见室:姜小滨、王明大、王树发、黄丽芬 5538885 会计室:5538858 办公室:5538911 财务室:5538868、5538926 狱内侦查科:5538919 政治处:5538915 纪委监察室:5538916 工会:5538917 劳资科:5538923 生产科 5538922 生活科 5538921 医院:5538892 车队:5538438 参与迫害恶人:李琦 宅0158-41405678、吕魁 宅0156-39412565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电话: 024-86601712、024-86601713 局长陈泰宝024-86601366 辽宁省司法厅: 行风建设024-86892116 本溪市司法局: 局长焦林、副局长:庞瑞、张家坤 电话:2804802、2804803、2804800、2848446 本溪市政府人员信息: 市长李波、政法委书记张哲 讲真相对象: 5大队教育科 赵×× 5大队4中队中队长霍严(音) 四中队指导员沙洲(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