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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大连 甘井子区(甘井区,姚家看守所,周水子机场,辛寨子经济开发区,凌水镇) >> 孙淑云(孙淑运),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03-22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薛新凯
儿媳: 杨兆颖
夫妻/父母: 孙淑云(孙淑运)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7-02-17: 大连中级法院对薛新凯的非法二审判决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内容系捏造的
《登记表》中的记录是:“2006年3月21日早8时,甘井子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接市局国保支队指令:在甘井子区新寨子有人在家加工、制作法轮功传单。领导批示:宋玉龙。接警人员:董仕国,刘宝家。接警时间:2006年3月21日8时11分。”

事实上,一参与的警察告诉薛新凯老姨夫:他们在21日早5点就埋伏在薛新凯家附近了,孙淑运被刘宝家、董仕国扣押是在21日早7点多。在接到报案之前就先抓人,可见《登记表》是捏造的。

3月21日,孙淑运问宋玉龙:“你们怎么找到我家的?”宋玉龙说:“我们已经监控你们三个月了,什么不知道?”也就是说,《登记表》中的所谓“接市局国保支队指令:……”并不是“接受案件”的原因,真正的案由是甘井子国保长达三个月的侵犯公民隐私权(监听电话、跟踪)。所谓“案由”本身就是违法的。由此派生出的甘井子国保后续行为也都是侵犯公民权利的延续。

用刑讯逼供、诱供和捏造的方式取证

甘井子分局董仕国3月21日向孙淑运取证时,暴力殴打孙淑运孙淑运问他:“我和你妈岁数差不多,你在家也是打爹骂娘的吗?我有心脏病,你这样打我能把我打死。”董仕国才罢手,并在后来道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17/149197.html

2006-08-14: 大连恶警骚扰搜寻大法弟子孙淑云
2006年8月初,大连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刘××等3名不法警察去大法弟子孙淑云家骚扰,向家人追问孙淑云的下落,并威胁要所谓的“通缉”孙淑云

大法弟子孙淑云、薛新凯母子于2006年3月21日在家中被甘井子区国保大队伙同辛寨子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孙淑云被绑架后,因心机缺血而取保候审,目前下落不明。薛新凯仍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

在大连大法弟子整体正念之下,不法之徒原定的7月18日非法开庭未能得逞。案子目前处于搁置状态。

提醒同修,案子虽然处于静止状态,但我们对此案的关注和对同修的营救不能停止。发正念是最有效的营救方式之一,我们的正念正行可以化解邪恶的一切阴谋、企图和迫害同修的借口。呼吁大连同修继续以接力发正念等方式营救同修,把此案作为“彻底结束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关押”的一个具体努力,并以此为契机讲真相救度公检法人员及当地百姓。

在此劝告此案所有涉案的公检法人员:虽然你们中很多人是因为不明真相,而在无知中迫害着善良,但凭你们的智商和阅历,应该能考虑到这一点:中国一次次的“运动──平反”历史之后、参与者被当作替罪羊抛出的命运就印证着──你们今天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也一定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哪怕你是被动参与。

其实,每件关涉法轮功的案子摆在你们面前的时候,你们都面临着两种选择:是在权利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对这群善良人的迫害,还是踩着这群修佛者的血、获取相对短期而言的所谓“成绩”、而相对长期看来则是遭清算的“罪证”。这两种不同的做法不仅是一个人善良与否的标志,也是一个人是否真的有远见,是否真的能睿智的洞悉未来,是否真的能审时度势、客观考虑问题从而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的标志。

大法弟子不懈的冒者危险向你们讲真相不是为我们自己,而是为了更多人能看清形势、从心理上选择站在正义一边,将来不做行将灭亡的恶党的陪葬。大法弟子没有仇恨,也没有私怨,哪怕是对参与迫害我们的公检法人员,我们的心愿都是希望你们能最大限度明白真相,从而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4/135490.html

2006-07-22: 记7月18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薛新凯的非法审判
我们几个人看到明慧周刊有关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定于今年7月18日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及其母亲孙淑云的消息。作为当地大法弟子全盘否定旧势力对薛新凯母子的迫害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大家纷纷行动,有在学法小组集体发正念的,有到现场去的。

7月18日早上九点,我们几个人到法院门口。原定早九点开庭,现在没有任何消息。在二楼走廊上有三个带拉门的供人谈话休息的小屋,大家分散在各处,也有在小屋里静静发正念。在九点半时,来了个三十七八岁的女士到一楼大厅,据她说薛新凯早就从看守所送来了,(孙淑云没来)如果是公开开庭,可以凭身份证旁听,如果不是公开开庭,除非亲属,旁人不得入内,又说,很可能改为不公开开庭,除非亲属,旁人不得入内。事后,有一同修说,此人自称是薛新凯的律师,但她自己说,她不能到庭,难道不能出庭还叫律师吗?同修说是在二楼四庭开庭。我们看到法院二楼走廊尽头有一道门,原来四厅,五厅在这门里面。其它六个厅的门都与走廊相通,(共八九个厅)由门的玻璃就可以看到开庭的情况。而走廊的尽头的是不见玻璃的铁门,不知道的人以为是夹死的墙,根本不知道是门,要按铃后,有人开门,我们很多人问:“四厅什么时候开庭?”“薛新凯案子什么时候开庭?”开门的是个保安式的年轻人,什么也没说就关门了,门上了锁,也难再敲开。有些人继续留在门口等候,我们几个人回到走廊的小屋,盘腿发正念。半个小时后,我再回到四厅门口,门外仍站着等候的同修,敲门按铃毫无反应。一推门,发现人去厅空。里面一个人也没有,进了这道门后有一个暗门,通往一楼的后院,暗门平时是锁的,这次开庭,“法官”也好,薛新凯也好全从暗门来往的,他们心里有鬼,怕的很,看来,四,五厅就是恶党办案时遮人耳目的地方,据在一楼的同修说:有几个戴手铐的人被带走了。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同修薛新凯,只能猜测他也在其中。

如此惧怕群众的开庭说明了什么?

有同修带来了A4纸大小的不干胶──无罪释放薛新凯,大家分头在二楼三楼的玻璃拉门,宣传板报上粘贴。来了四十多人,均被拒之庭外,叫什么公开开庭?我们用不干胶表达了心声后,就离开了这个邪恶的伪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2/133712.html

2006-07-09: 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欲非法审判薛新凯和他的母亲
据确切消息,大连甘井子区伪法院定于2006年7月18日早9点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

知情者透露,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经过法院刑事庭的所谓“开庭审理”。众所周知,开庭只是走过场,对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早已内定,所以,在开庭的过程中,法官只是履行一下程序。只要开了庭,法官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截至目前,甘井子区伪法院已非法对多名大法弟子进行重判,以下是部份案例(括号内为非法判刑时间、而不是绑架时间):

刘洪波 10年(2002年,密判);
任海飞 7年,李丹 3-7年(2002年2月);
田军和吕秀静夫妻 分别为6年和5年(2003年3月);
许志斌 14年,陈鑫 13年,姓名不详的女大法弟子 13年,姓名不详的男大法弟子 13年(2003年3月,密判);
柳春华 3年(2005年4月11日);
孙燕 3年(2005年8月5日);
田耘海 10年、藏玉梅 3年(2006年2月15日);
于丽,4年
宋秀莲,11年
杨传军,4年
王春彦,2年
李宗民,15年
李秀梅,受害致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的案子并不是甘井子区的,却也由甘井子区法院进行非法审判,是不是因为甘井子区法院不明真相的人多从而邪恶的场密度大呢?比如:许志斌是金州区的,办案单位是沙河口区国保大队,可最后却是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四庭(女庭长胡小平)非法开庭。另如吕秀静,绑架她的是沙河口区,审判她的却也是甘井子法院。

呼吁大连同修近几日加大发正念力度,援助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方便的同修开庭时请近距离发正念。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在金三角的斜对面,乘6路车可到;不能近距离发正念的也请整点发正念加持;有条件的几个人在一起集体发正念更好。请大家整体配合,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彻底铲除邪恶的迫害,营救同修,呼吁大连同修加大针对甘区法院、检察院讲真相的力度。请有条件的同修提供相关人的名单和电话号码。

以下是从其它案例中转载的相关人员和电话:
甘井子区法院院长陈朝仁 办公电话;86600405
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晶 办公电话:86600626
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411-86600626转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
审监庭 王红86568501-2405 姚文华、安静、黄义胜
甘井子区法院审判长王丽娟 办公电话:86568836 (506 房间)
甘井子区法院副院长张彬 办公电话:86601290
副院长苗刚、张彤、曲云杰  甘井子区检察院 检察长:王岩坡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9/132539.html

2006-07-07: 大连薛新凯和母亲面临非法判刑
大连新寨子大法弟子薛新凯3月21日被甘井子区国保大队(责任人:大队长宋玉龙)和新寨子派出所绑架,4月11日被非法批捕。6月中旬(或下旬)案子被交到检察院,近日又由检察院转到甘井子区伪法院,不法之徒初步定在7月17~20日之间進行非法开庭,不法之徒的所谓依据是“2000多份传单等”。

薛新凯的母亲孙淑云3月21日也同遭绑架,之后因身体出现病态取保候审,此次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也给孙淑云拼凑了材料送交法院,伪法院欲同时对两人進行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7/132351.html

2006-03-24: 大连大法弟子薛新凯被非法劫持在姚家看守所
3月21日早7点多,大连市国家安全局、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局、辛寨子派出所出动的二十多个不法警察及国安强行闯入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的大法弟子薛新凯家。薛新凯的妈妈孙淑云被绑架。不法之徒并进行了非法搜查,抢走电脑打印机及资料若干。孙淑云现已回家,薛新凯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

主要责任人除大连国安之外,还有甘井子分局一个姓宋的大队长(可能是国保大队),望知道他们的姓名和电话者,了解更多情况者提供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4/123600.html

2006-03-22: 大连市甘井子区薛新凯和孙淑云被非法带走
3月21日早7时多,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辖区的大法弟子薛金福、孙淑云、薛新凯的家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公安局、辛寨子派出所出动的二十多个邪恶之徒强行闯入進行非法搜查。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薛新凯和孙淑云被非法带走,薛金福已经安全离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2/123442.html

大连 甘井子区(甘井区,姚家看守所,周水子机场,辛寨子经济开发区,凌水镇)联系资料(区号: 411)

2024-11-10: 甘井子检察院办案人员 胡同军 办公电话:041139915137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邮编:116039

2024-10-01: 南沙派出所负责案子的警察,主办人刘烨;协办人张晓晨 王德建
当时给孙彩艳儿子打电话的警察18341100426
大连市南沙街派出所电话:0411-84310233 0411-66001701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沿河街与福源北街交叉口南100米 五一路115号
大连沙河口区泉清园30正南方向190米
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可能是王洪德
甘井子区检察院负责案件的检察官 于震 0411-39915236
甘井子区检察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
甘井子区法院负责案件的法官:卢丹丹 0411-82793826
甘井子区法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2024-09-25:参与迫害丛伟的具体责任人: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所长:隋军 0411-84791859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副所长:周宁 18341117679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办案民警:赵千粟 18341117501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办案民警:宋懿菲 18341119353
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社区民警:付永生 18341117479
高新园区检察院批捕科:王珊 0411-82207530
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于震 0411-39915236
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唐铭
甘井子区法院刑庭法官:倪生军 0411-827937420411-19104113708

迫害单位信息:
大连市高新园区河口沿海派出所(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河口沿海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东路2号(大工科技园嘉创大厦F1层)
邮编:116087
电话:0411-84791859
所长:隋军 0411-84791859
教导员:王杨 0411-84791859
副所长:马福睿 1834111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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