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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李春玲(夫韩立国), 女, 47

个人情况: 原凌源钢铁公司动力厂一轧变电所工人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凌源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4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9-28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李春侠(李春霞,夫侯延双) 李春艳 李春玲(夫韩立国)
夫妻/父母: 李财 曹淑珍
女婿: 侯彦双(候延双,侯延双,妻李春侠) 韩立国(韩立果)(妻子李春玲)
孙子/孙女: 韩雪 (父韩立国,母李春玲)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06-11: 两个女婿被迫害致死 三个女儿同时被迫害(图)
——百个遭中共残害的家庭(34)
辽宁凌源市钢铁公司李财、曹淑珍老俩口,一九九四年初有幸参加了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钢工人文化宫的传功讲法班,折服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此成为大法修炼人。大女儿李春玲和大女婿韩立国、三女儿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双,及儿子、还有小女儿李春艳都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人生真谛,修心向善,也有了健康的身体。

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动用所有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迫害也降临到李财、曹淑珍夫妇的大家庭:大女婿韩立国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四年八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儿李春玲陷狱四年;三女婿侯延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迫害致死,三女儿李春霞也多次被迫害;小女儿李春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进沈阳女子监狱,受尽了狱警及犯人的凌辱、折磨。

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曹淑珍老人老病复发,于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李财老人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一、俩个女儿、俩个女婿同时被非法判刑

李春玲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原凌钢动力厂职工,是这个家庭的长女。丈夫韩立国,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生,凌钢型材厂(轧钢厂)职工,中等身材,身强体壮,性格随和,说话幽默风趣,憨厚、忠诚、善良的都写在脸上,工友、邻里都喜欢他,尤其在这个家庭中,特别受到岳父岳母的喜爱。每次来到岳母家,有活就干,经常为大家做可口的饭菜,有时忙了,做完饭菜自己顾不上吃一口就笑呵呵的走了,经常无私奉献,兄弟、妹妹、妹夫及孩子们都喜欢和他在一起,家里家外有口皆碑,都说他是个好人。

三女儿李春霞的丈夫侯延双,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一日出生,是凌源钢铁公司运输部职工,中等身材,浓眉大眼,一看就知道是个身体健壮、善良能干的人。一九九四年初,侯延双三十一岁刚过,他有幸参加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源的传法班,明白了人生真谛,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此走上了大法修炼之路。他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谁有了困难他都热心帮助,邻里之间、工友之间更加友好,谁都喜欢这个热情的年轻人。侯延双身体也更加强健,更有精力和体力努力工作。特别是妻子、儿子也都修炼了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大法蒙冤,法轮功学员纷纷上访为大法讨公道。二零零零年十月,韩立国和其他同修一同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

当时由于上访人多,侯延双主动为大家买票,扶老携幼,带领大家乘汽车、乘火车,机智的通过进京路上的道道盘查,顺利的到达天安门广场,喊出了“还我师父清白”的心声,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表达了一个法轮功学员坚定的正念。为此他被北京警察非法关押了七、八天。

法轮功学员向政府讲真相不成,就开始了大面积向民众讲清真相,救度被欺骗了的世人。韩立国、侯延双等法轮功学员回来开始印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讲话,这本来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韩立国李春玲、侯延双等凌钢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凌钢公安处、“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派出所警察绑架,其中包括韩立国夫妇、三妹夫侯延双及小妹李春艳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公安局拘留所将近一年,遭受了非人的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

十月二十日晚,侯延双在家中被当地“610”、派出所和凌源钢铁公司公安处警察绑架、抄家。一群警察见什么抢什么,把他家近一万元现金明目张胆的抢走,还掠走价值八万多元的电脑、复印机等私人用品,就连小孩的压岁钱存折也不放过,后来还没收了一处房产。李春霞当时上零点班,无意间听到公安处打给单位的电话,让看住她。于是李春霞几经周折出走,流离失所。

在凌钢公安处,警察对侯延双审问两天两夜,不让睡觉。后来又将侯延双转到凌源市公安局,在那里进行更残酷的折磨,用胶皮管子抽打,给他戴上沉重的脚镣,逼迫蹲马步、做下蹲动作,侯延双每次都是被折磨得大汗淋漓,受尽了凌辱迫害。尽管遭受酷刑折磨,侯延双仍然慈悲的向警察讲真相。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凌源法院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八位法轮功学员押到凌源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直接把判决书塞到手里,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四年的刑期,其中侯延双被凌源市法院非法判十四年,韩立国被枉判六年,李春玲被枉判四年,李春艳被枉判三年。所谓的“审判长”是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书记员:郭艳茹。

八位法轮功学员都提出上诉。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朝阳中级法院在凌源开庭,说是开庭,却并没有法庭讯问、辩护等法律程序,还是直接宣判,仍然维持非法原判。宣判结束后,侯延双等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在场警察堵嘴,打耳光。审判长:毕振志;审判员:孙云学;代理审判员:苏毅;书记员:张朝生。

随后七月十八日,李春玲、李春艳、韩立国、侯延双和其他几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凌源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高益荣开除。凌钢多次在大喇叭中通报几位原来在凌钢上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的各种消息,污蔑他们,恐吓老百姓。

二零零二年八月,韩立国、侯延双等被关进了臭名昭著的沈阳监狱城迫害。韩立国夫妻双双身陷囹圄,在外地读书的女儿韩雪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靠亲友资助生活。

二、大女婿韩立国被迫害致死

韩立国原本身体健壮,修炼大法以后,身体更加健康,别人都说他是棒打不倒的硬汉。工作中他从不藏奸取巧,勤奋肯干;日常生活、工作中时时为工厂和别人着想。轧钢的工作很艰苦,也很危险。在轧钢机上,面对通红的钢锭,要用钢钳夹着送往轧钢机把它劈成钢材,精神要专注,身体还要灵活。有一次,他正在工作,突然飞出一块通红的钢锭擦着后背掉下,立刻后背被严重烫伤,血淋淋的大水泡非常吓人,工友们让他去医院治疗,他没去,照常坚持工作,只抹了点烫伤膏,一天也没休息,为厂节约了大量医药费。他就是这样一个朴实肯下力气的好工人。

韩立国被非法判刑六年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的第二监狱二十监区,是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自二零零一年八月组建至二零零六年七月解体,在这期间就迫害死三个学员。

在沈阳第二监狱二十监区,韩立国在那里受尽了残酷折磨。由于不放弃信仰,坚定修炼,不“转化”,拒写“三书”,狱警给韩立国戴上十几公斤的脚镣,还用各种残忍的方式将他铐起来,在四十多度的高温下曝晒,不准大、小便,不准喝水,不准洗澡,经常用的酷刑有老虎凳、电棍电击、超负荷劳动。

原本身强力壮的韩立国,被折磨的体无完肤、骨瘦如柴。女儿韩雪几次去探望,大队长李建国都不许接见。

知情人透露,零四年七月初的星期六上午九点多钟,有人叫韩立国:“大队长李建国叫你。”结果韩立国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凌晨三时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八岁。

八月二十四日,狱方称韩立国因心脏病发作死亡。家人闻此噩耗,如五雷轰顶,悲痛欲绝,身体健壮的他仅两年多就被中共监狱夺走宝贵生命。而在那邪恶的魔窟里,他到底受到怎样的折磨,由于消息封锁至今无人知晓,也没有人对此负责。

韩立国的妻子李春玲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女子监狱,当她被带来时,看到的是丈夫冰冷尸体。而且在监狱的逼迫下,很快火化了遗体。

三、大女儿李春玲遭四年冤狱

李春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女子监狱)也是受尽了残酷迫害,每天强迫做奴工,白天干活到晚上十点至十一点下工,洗漱后就由两个犯人轮流念诬蔑大法的文章,成宿的念,不让睡觉,第二天照样干活,这样车轮战术折磨直至一个月,身心受到极度摧残。

李春玲拒绝写所谓“悔过书”,被强迫坐小凳,狱警看着不顺眼就用木方子没头没脸的打。后来李春玲因为身体虚弱被转关到七监区,是老病残监区,但也照样被迫超时间超负荷的劳动,什么时候写“保证书”才罢休。

监狱城的监狱不知是咋盖的,冬天外面下大雪,屋里也下大雪;外边不下了,屋里还在飘雪花。关进小号的法轮功学员,晚上盖的是棉絮,没有被里、被面,还不准穿内衣、内裤,只能穿棉衣、棉裤睡在棉絮里。这就是中共现代监狱非法关押好人的非人生活。

李春玲在狱中煎熬四年,回到家,面对的是空空荡荡的家,丈夫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辽宁省女子监狱,是中共在辽宁专门树立的 对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的黑窝,关押过数以千计的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仅二零零六年就非法关押了近六百四十名来自辽宁各市区的法轮功学员。监狱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洗脑外,还强迫学员从事缝纫、加工手工艺品、医疗用品、卫生棉签、化妆用品、食品和园艺等高强度奴工劳动。长年加班,一年十二个月有九个月至十个月加班,每天劳动时间长达十七~二十小时。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1/两个女婿被迫害致死-三个女儿同时被迫害(图)-407216.html

2017-01-15: 一大家人被迫害 四人冤死 李春艳控告江泽民
在辽宁凌源市有这样一个家庭,李财、曹淑珍老俩口,他们共有五女一子,一家人都是凌源市钢铁公司的职工。一九九四年初,李财、曹淑珍老俩口有幸参加了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钢工人文化宫的传功讲法班,折服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此成为大法修炼人。同时,大女儿李春玲和大女婿韩立国、三女儿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双及儿子、还有小女儿李春艳都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人生真谛,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修心向善,也有了健康的身体。

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一边动用全国喉舌媒体进行造谣诬陷,一边动用国家机器、组织机构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从此灾难不断降临到每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同时也降临到李财、曹淑珍夫妇的大家庭:大女婿韩立国二零零四年八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儿李春玲陷狱四年;三女婿侯延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迫害致死,三女儿李春霞也多次被迫害;小女儿李春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进沈阳女子监狱,受尽了狱警及犯人的凌辱、奴役,酷刑折磨,亲人离世也不能相见,出狱回家,失去了工作。

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曹淑珍老人老病复发,病情不断加重,缠绵床榻,于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李财老人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小女儿李春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栽赃陷害和人身攻击,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下是李春艳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和理由:

自法轮大法弘传以来,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也是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受益者。我在一九九二年生小孩的时候大出血,造成身体非常虚弱,找了很多中西医,也吃了很多中西药,可是都不见好。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后,我的身体变得非常健康,变得心胸开阔,严格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标准做人做事,遇事先考虑别人,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而且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更没有违法乱纪。

二零零一年春(大概三、四月份),凌源钢铁公司指使凌钢公安处办洗脑班,专门针对凌源钢铁公司修炼法轮功的职工。我被单位领导迫使,去参加这个为期一周的洗脑班。当时是由凌钢公安处处长马日明主讲,主要是重复江泽民操控媒体给法轮功造的谣。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处的干警孙国臣,李国江非法闯入我家,在没有任何证件及搜查证的情况下,开始抄家,然后把我绑架,关押在凌源市第三监狱拘留所,在这期间进行非法审讯,罚站,不让睡觉。凌钢公安处又到学校恐吓孩子,想从孩子嘴里搜集诬告我的证据。经历一个月后转入凌源市看守所迫害。

几乎与我同时被抓的还有我的大姐夫韩立国,大姐李春玲,三姐夫侯延双,我的三姐被迫流离失所。我的父母、公婆、丈夫、孩子遭受了极大的打击,大姐家我十八岁的外甥女韩雪,三姐家我十二岁的外甥侯毅,形同孤儿。我九岁的女儿本来学习成绩优秀,自从我被非法绑架后,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学习成绩退步,变成中等生。

我在凌源市看守所遭虐待,吃的都是带沙子的饭,菜汤里都是发霉的干菜,里面还有草棍、泥土和虫子等。如果想吃正常饭,就要花高价买看守所干警吃剩下的饭菜。我的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在凌源看守所,被凌源公安局、朝阳公安局、朝阳公安局刑讯逼供。

我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一共八个人,被凌源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凌源法院的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我三年。我们八个人共同提出上诉,又被朝阳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凌源法院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我在内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我的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押到凌源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直接把判决书塞到手里,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四年的刑期。其中我的大姐夫韩立国被非法枉判六年,大姐李春玲被非法枉判四年,三姐夫侯延双被非法枉判十四年重刑,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书记员:郭艳茹。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朝阳中级法院在凌源开庭,说是开庭,却并没有法庭讯问、辩护等法律程序,还是直接宣判,仍然维持非法原判。宣判结束后,侯延双等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在场警察堵嘴,打耳光。审判长:毕振志;审判员:孙云学;代理审判员:苏毅;书记员:张朝生。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我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凌源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高益荣开除,使我们的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群体灭绝政策。

同时凌钢多次在大喇叭中通报我们几位原来在凌钢上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的各种消息,给我们的名誉造成很大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的群体灭绝政策。

我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四小队迫害,在这里我遭到非人的待遇,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李宏每天强迫劳动十五~十六个小时,有的时候都经常干一宿,不让睡觉,腿和脚都肿起来,手痛、各个关节都痛,牙齿在长期的营养不良和超负荷奴工劳动中脱落。足足有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都在糊纸盒,信封,药盒。小队长张某利用家人亲情让我转化,拿一个“不危害社会的东西”让我签字(作为法轮功学员,我本来就没有危害过社会),后来又在别的法轮功学员那里造谣,说我转化了,用以瓦解其他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意志,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我的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八岁。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我被释放回家,学习成绩下滑的女儿,这才开始安心学习,成绩上升。

我的母亲因为两个女儿,两个女婿被非法判刑,一个女儿流离失所,两个外孙无依无靠,整天以泪洗面,原来,她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遭此打击后,一下子变的郁郁寡欢,特别她得知了我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更是深受打击,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得了严重的糖尿病综合症、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最终含冤离世。

二零零九年春,我惦念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的三姐夫侯延双,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鼓励他相信师父,相信大法,这封信被沈阳第一监狱截住并拆看,他们联系凌源市公安局,凌源市公安局派人来找我,因为当时不在,找到了我丈夫牛益华,勒索两万元,不给的话,竟然威胁要抓我丈夫,我丈夫只好如数给了钱。他被吓坏了,至今不肯向我提供任何线索和证据。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早日结束迫害,我与我的三姐李春侠在宁城向民众讲真相。被宁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又一次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并面临着非法判刑。给家人又一次带来打击和痛苦。在家人的奔走下,宁城公安局勒索我和三姐李春侠每人两万元保证金。我哥哥去宁城公安局交保证金,交给收款人四万元,收款人却在两张收据上各写了一万八千元。收款人说:“我找你钱吧!”我哥哥心知肚明,为了让姐姐妹妹早日脱离囹圄,只好“知趣”的说:“不用找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我的三姐夫侯延双被沈阳第一监狱迫害致死。我的两个善良忠厚的姐夫,都是正当壮年,在江泽民“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下,被沈阳第一监狱、第二监狱迫害得含冤离世。

我的老父亲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五月,他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十六年的迫害,给控告人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被强迫放弃信仰,被强迫在生命、工作、家庭、父母、孩子与信仰之间做选择,这都给控告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比肉体上的伤害还要剧烈和深重,这是没有遭受过这种迫害的人无法领会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5/一大家人被迫害-四人冤死-李春艳控告江泽民-340531.html

2005-08-19: 1999年,邪恶从天而降,大街小巷充满了警车的轰鸣声,无数大法弟子纷纷被抓,被关押、劳教、被判刑。凌钢大法弟子十几人被非法判刑:其中侯延双,被非法判刑14年;郑春艳,被非法判刑10年;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被非法判刑6年、4年;刘致富,被非法判刑6年;郭晓梅,被非法判刑6年;王海林,被非法判刑7年;李春艳,被非法判刑3年;周树民,被非法判刑8年;袁子民,被非法判刑5年。后来韩立国在大北监狱被迫害致死,其他人仍被非法关押。几十人被非法劳教,更多的人被拘留、洗脑、强制下岗、勒令买断,下岗生活费分文不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9/108734.html

2005-05-17: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下面是从1999年7月以来,在中共江XX集团的“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血腥灭绝政策下,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的残酷是外界无法了解和想象的。下面是到2004 年底,辽宁省凌源市有关情况的初步统计,从中可见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面积之广、受迫害人数之多和受迫害程度之深。

* 在经济上的迫害情况:

1.凌源大法弟子在经济上所承受的损失巨大,除了勒令交纳的有名目的罚款、保证金等项之外,本市大法弟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3万2千4百25元,其中一大部份属于家属在营救大法弟子过程中用于请客、送礼、托关系,这部份钱几乎都进了公、检、法人员的个人腰包。

2.以罚款、保证金的手段勒令大法弟子交纳的人民币总计数额高达48万4千9百33元,绝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个别的只是给了张白条子,实际数字更高。

3.下面例举几个数额比较大的单位对大法弟子以罚款、保证金的方式勒索现金的情况:

1)凌源市公安局:92180元,直接责任人政保科科长付延龄,现为国保大队
队长。仍主抓迫害法轮功。
2)凌河公安分局:58520元,直接责任人:局长刘庆臣,副局长马振江。
3)凌北派出所:6293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司继成,他曾扬言说警察打人正当,恶警李凤山、李新海、刘志文和指导员刘少泉紧随其后,主要负责绑架大法弟子。
4)向东公安处:42800元,直接责任人:孙国华。
5)河坎子派出所:4219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郑印和副所长刘国付。
6)城关镇派出所:4万多元,直接责任人:原所长:周庆华、李广东、柳立辉、杜景安(副所长)和指导员:刘二、王云芳。
7)北卢派出所:28460元,直接责任人:吴广恩、鞠文祥、贞景文。
8)四官营子派出所:1950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付俊青。
9)宋杖子派出所:14080元,直接责任人周庆华
10)八间房派出所:14050元,直接责任人李玉民、江显忠。

11)凌源市第二看守所:37463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孙连生。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家属每半个月要交225元的所谓生活费、卫生费一类的费用,吃的却是苞米面的窝头和可照影子的糊涂粥,吃的菜是七八十人、一大锅水只放两颗白菜的清汤,大法弟子在被拘留期间可以无限期的非法续票,罪名是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最长的时间已长达8个月之久。大法弟子绝食抗议一次,家属就要被不法人员勒索罚款100元。

* 以判刑、劳教、拘留、绑架、监禁洗脑等方式进行人身迫害

1.非法判刑26人:侯延双、刘志付、梁艳军、吴元、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袁子民、郑春艳、郭小梅、李春艳、周树民、王海林、倪淑芹、孙颖、程玲、赵立君、李保贞、白立艳、于淑芬、姚玉华、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李占广、杨永利、李永胜。
2.非法拘留357人次,行政拘留时间竟长达八个月之久。
3.非法劳教:133人
4.洗脑班119人次地点:朝阳、温泉、抚顺三监狱拘留所分局的教师培训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在当地政府办的洗脑班。
5.绑架180人次,被派出所绑架后通过罚款受贿等方式放回,未送看守所。有的被非法拘禁两天以上。
6.流离失所13人
7.迫害致死15人:于秀春、王乐、吴元、韩立国、倪淑芹、季文(倪淑芹的老伴)、胡殿新、董瑞、张桂芹、孟兆春、宫玉荣、李宗正、李文生、李春荣、陈国民。
8.精神失常4例,:朝阳街小学董老师、王乐、杜卫峰、于秀春。

这些数字只是很少的一部份,实质的情况远远超过于此,在2005年之前邪恶集团开始企图进行又一轮的迫害,凌源政府官员开会时总结过去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时宣称:判刑40人,劳教400人,拘留3500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7/102026p.html

2004-09-25: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韩立国的女儿韩雪,今年22岁,家住凌源钢铁公司东区41栋404号,是辽宁省铁岭市师专2年级学生,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
大法弟子韩立国,49岁,原凌源钢铁公司一轧厂250工段工人,妻子李春玲,47岁,原凌源钢铁公司动力厂一轧变电所工人。夫妻二人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双双被开除公职。
韩立国和妻子李春玲因做真象资料在2001年10月22日被绑架。韩立国被非法判刑6年,关押在沈阳大北二监狱,于2004年8月23日凌晨3时被迫害致死。
李春玲被非法判刑4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家中只剩下22岁的韩雪一人,生活学习等一切费用全靠亲属朋友接济。

2004-02-13: 2000年7月份,凌北派出所的警察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非法罚款200元钱,让她放弃“法轮功”。2001年,她为了让世人知道“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进京去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高喊“法轮大法好!”时,恶警追上来强行把她带到北京监狱,恶警用电棍电她,把她电得遍体鳞伤,脸也变形了,她坚决不配合邪恶,用强大的正念在师尊的呵护下顺利回到家。回家以后,也一日不安宁,每天都有政府人员骚扰她。2001年10月1日,警察又强行把她带到派出所,洗脑40天,回家后他们还是不放过她。
2002年8月份,她正在家里午睡,一些恶警私自闯入她家强行把她抬上车,又把她送进拘留所呆了一个月,后来,他们又强行把她送到沈阳马三家教养二年,在那里受到了残酷的折磨,现在还在马三家受迫害。
2003年7月1日,村组织部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开除了她的党籍。

2002-08-25: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辽宁凌源钢铁公司职工,被非法判刑6年和,孩子无人照管。

2002-07-31: 辽宁省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苑成德听到卫星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的消息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气急败坏地叫喊办洗脑班,企图强制给凌钢所有大法弟子洗脑。于是,从7月15日开始,以苑成德、马日明(凌钢公安处处长)为首,以韩跃辉(凌钢公安处办公室主任)、王柏祥(凌钢公安处科长)等为爪牙,强迫在岗大法弟子进洗脑班。凌钢宣传部部长李占勇讲课、播放反对大法的录像,要求大法弟子必须写“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批判书”,否则就继续办班,以至拘留、劳教等。苑成德等恶人还将11名凌钢在岗职工送入监狱,最多判14年之久。

凌钢参与迫害的恶人榜:
苑成德(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电话:0421-6834688、6831988(宅);0421-6834422、6830152(办)
马日明(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处长),电话:0421-6834309、6831333(办)
韩跃辉(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主任)
王柏祥(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科长)

凌钢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
侯延双,被非法判刑14年;
郑春艳,被非法判刑10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被非法判刑6年、4年;
刘致富,被非法判刑6年;
郭晓梅,被非法判刑6年;
王海林,被非法判刑7年;
李春艳,被非法判刑3年;
周树民,被非法判刑8年;
袁子民,被非法判刑5年。
另外凌源市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还有:凌源市公安局李保贞,被非法判刑6年;白丽艳,被非法判刑4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31/34090.html

2002-07-24: 辽宁省朝阳市610恐怖组织非法重判大法弟子
7月8日辽宁省朝阳市610办公室下发通知,凌源市又有十八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秘密重判,他们分别是:

候延双 有期徒刑14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 6年、4年
白丽艳 4年
刘志富 6年
郭晓梅 6年
王海林 7年
李春艳 3年
李保贞 6年
姚玉华、胡素凤 3年、3年零 6个月
李维孝、方连武 4年、3年
李占广 3年
郑春艳 10年
周树民 8年
袁子民 5 年
刘金海 3年缓 1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33754.html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4-07-09: 南街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值班室6883227 所长6883328 指导员6883329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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