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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大连 甘井子区 大连监狱(大连市监狱,姚家监狱,男,女) >> 王殿国, 男, 67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个人近况: 2020年6月16日 迫害致死 (2017-07-10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17-07-10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王宇
夫妻/父母: 王殿国 于宝芳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06-28: 辽宁王殿国被大连市监狱迫害致死
鞍山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殿国,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大连市监狱,于六月十六日下午四点被迫害致死。

家属六月十七日去大连市监狱,监狱称是正常死亡——胃癌。家属问在王殿国被迫害得已经半死第一个监狱不收你们为什么收,还有什么时候发现他身体不好你们是否给治疗?家属要看录像,监狱不给看全程录像、只是截取录像看。家属在四月份就得知王殿国已不能自理需要人护理。

家属去殡仪馆看遗体时看嘴角有印,问殡仪馆人员,回答是灌食。家属去问医院大夫时,大夫说不可能,来医院时胃就涨满了,已经不行了、根本灌不了食。在殡仪馆,家属只能看遗体身体不让看。他们给家属也施加压力。

王殿国与妻子于宝芳、儿子王宇,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八点多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用铁锤子砸锁、铁钎子撬门,入室绑架、抢劫,其中一人身穿警服,声称他们是铁西分局的。一家三人被绑架到永乐派出所,王殿国被警察暴力殴打、刑讯逼供;妻子于宝芳被关在铁笼子里体罚、虐待。仅十三天,妻子于宝芳于七月十七日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于宝芳被迫害致死后,中共检察院、法院自始至终没有就于宝芳被绑架关押致死的案件及警察违法办案、抢劫家中所有贵重物品的恶劣行径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却变本加厉,不顾王殿国一家人的悲痛,在死者尸骨未寒之时,继续构陷王殿国

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王殿国因即将被投入监狱服刑,他向鞍山市第二看守所申请跟亡妻于宝芳见最后一面,却招致所长白龙峰、副所长李某、超市负责人王振雨三人一顿暴打,警察一边打一边说“你命不值钱,你妻子不是死了吗?!”三个人用皮鞋打他的头、脸。头打破了,满头包,脸多处破皮,头脸全肿了,鼻梁骨折,耳软骨骨折,两肋骨折、锁骨骨折(王殿国受伤的情况两家监狱都照相存档了)。打完之后,把他手、脚铐上铐子,再铐到地环上。

王殿国提出要见律师、见家人,看守所根本不予理睬,后来直接给送到大连市辽南新入监犯监狱。辽南监狱做体检时看王殿国的头脸、全身都是伤,拒绝接收,退回辽宁鞍山第二看守所。几天后,看守所又强行将他送进了大连市监狱。

关于王殿国一家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妻子被迫害致死 辽宁鞍山市王殿国身陷囹圄(图)》、《辽宁鞍山市于宝芳被迫害致死 丈夫仍被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28/辽宁王殿国被大连市监狱迫害致死-408285.html

2018-10-02: 妻子被迫害致死 辽宁鞍山市王殿国身陷囹圄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王殿国与妻子于宝芳、儿子王宇,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被警察砸门入室绑架、抢劫,仅十三天,于宝芳于七月十七日被迫害致死。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遭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现已经被劫持到大连市监狱。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王殿国因即将被投入监狱服刑,他向鞍山市第二看守所申请跟亡妻于宝芳见最后一面,却招致所长白龙峰、副所长李某、超市负责人王振雨三人一顿暴打,警察一边打一边说“你命不值钱,你妻子不是死了吗!”现在近三个月过去了,王殿国依然全身骨头剧痛,整天耳鸣,头晕、头痛十分剧烈。

于宝芳被迫害致死后,中共检察院、法院自始至终没有就于宝芳被绑架关押致死的案件及警察违法办案、抢劫家中所有贵重物品的恶劣行径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却变本加厉,不顾王殿国一家人的悲痛,在死者尸骨未寒之时,继续构陷王殿国,让家属伤心欲绝。

一、公安人员非法入室绑架、抢劫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八点零多,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用铁锤子砸锁、铁钎子撬门将王殿国位于铁西永乐的家大门砸坏后一拥而入,非法入室绑架和抢劫。他们先是将一家三口人挟持到餐厅的沙发之后,将王殿国的儿子王宇按在地上,将他的手强行掰到身后,野蛮地给他戴上背铐。之后又将王殿国按在地上强行戴背铐,动作非常粗暴,弄的王殿国直喊痛。其中一人身穿警服,声称他们是铁西分局的。

之后,就打着“办案”的幌子明目张胆的大肆劫掠王家的私有财物。这几个人被家属警告不要翻抢家里的东西,他们是非法闯入民宅,可他们置若罔闻,还是乱翻一通。

大约当天晚上九点多,一家人被他们强行带到楼下停放的一辆警车上被带到永乐派出所。被带走时,那些人还在继续翻抢家里的东西。整个过程,他们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及立案决定书。

王殿国一个人被关在派出所的一间屋子里,手脚铐着镣铐锁在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上坐着。王宇被关在另一个屋子里,也是手脚戴着镣铐锁在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上。

后半夜正当困倦之时,派出所的警察开始讯问。有一个没穿警服的男人用手抓住王殿国的头发仰面使劲往后拽,当时顿觉呼吸困难。另一个警察不顾王宇的双脚、脚腕子和小腿的严重肿胀及其左脚大脚趾的甲沟炎,仍然用力踩他的左脚背,另一个穿警服的男人踩他的右脚脚背,对其刑讯逼供。

王殿国也被警察暴力殴打、刑讯逼供并在无罪的情况下强制按手印。王殿国的妻子于宝芳被关在铁笼子里体罚、虐待。

这一家在永乐派出所待了一整夜直至第二天下午,才给每人分了一个面包(一百克),一瓶矿泉水(500ml)。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三人被送往鞍山市明山医院进行体检。后王殿国被关在第二看守所,其妻于宝芳被关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

待到王宇非法拘留(未开具拘留证)期满回家后,眼前的场景让人气愤不已。所有贵重物品包括相机、手表及家中所有现金包括王宇爷爷的丧葬费,共计二万多元都被警察劫掠一空,连衣裤兜里的钱都没剩下。家具被损坏。而上述被洗劫的钱物并没有列在附在案卷中的扣押清单上。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屋内不仅一片狼藉而且散发阵阵难闻的异味,地上爬满了蛆。原来是警察把冰箱电源拔掉,却敞着冰箱门,里面的食物全部腐烂变质。而且家中仿佛让盗贼打劫了一般,冰箱被推到一边,屋里床板被掀开,沙发被掀翻,沙发布被划开,钥匙被劫走。

经调查得知这一切都是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国保大队队长王登科和铁西区分局永乐派出所警察常永春等人所为。

二、女子看守所违背接收条件 十二天致于宝芳死亡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被送往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于宝芳,短短十二天即命丧看守所。

于宝芳在经历了警察暴力执法,及铁笼关押、忍受饥渴之后,胆小而内向的她受到极大惊吓。关押前,于宝芳被带到明山医院做体检,查出血糖值高达16.9mmol/L,在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情况下,鞍山市女子看守所依然对其予以收押。

于宝芳离世后,为了推卸责任,看守所百般施计掩盖重重疑点......

......伪善的鞍山市第二看守所的罪行

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底,因王殿国将被送往监狱服刑,家属一直要求探视,却始终没见着。七月五日宣判后家属又去探视,看守所不让,称判决与起诉不符,拿回去改了。一个多月后才得知,他已被关入监狱,但是去询问,看守所却语焉不详,拒不告知送哪家监狱,家属也没收到任何监狱通知,王殿国就这样下落不明了。

近日家属获悉他被送去了大连,他儿王宇连跑了两趟,在大连的监狱逐一寻找,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才终于在大连市监狱找到了人。会见后方得知,原来送监狱之前王殿国竟然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

王殿国在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因即将被送监狱服刑,他向鞍山市第二看守所申请跟亡妻于宝芳见最后一面,自被抓之后,夫妇俩就没有见过面。谁知道,这一最正常不过的申请,却带给他一场灭顶之灾。

第二天,所长白龙峰、副所长李某、超市负责人王振雨三人,竟然在看守所的办公室里对他一顿暴打,三人围殴打累了,就往他脸上浇凉水、辣椒水,歇一会儿又继续暴打,王殿国差点被打死,当时旁边还有好几个警察在场。

王殿国说:“我被打的蹲在地上,他们还继续连踢带踹、狠命毒打,一边打一边说‘你命不值钱,你妻子不是死了吗!’”

三个人用皮鞋打他的头、脸。头打破了,满头包,脸多处破皮,头脸全肿了,鼻梁骨折,耳软骨骨折,两肋骨折、锁骨骨折(王殿国受伤的情况两家监狱都照相存档了)。打完之后,把他手、脚铐上铐子,再铐到地环上。

王殿国提出要见律师、见家人,看守所根本不与理睬。他们封锁消息,而且不给他治疗,后来直接给送到大连市辽南新入监犯监狱。辽南监狱做体检时看王殿国的头脸、全身都是伤,拒绝接收,退回辽宁鞍山第二看守所。几天后,看守所又强行将他送进了大连市监狱。

现在近三个月过去了,王殿国依然全身骨头剧痛,整天耳鸣,头晕、头痛十分剧烈,家属相当担心,不知这次围殴对他身心造成的伤害到底有多么严重,而且监狱是不可能对他进行全面治疗的。

六、所有涉案警察知法犯法 罪责难逃

鞍山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登科、永乐派出所常永春等参与的警察涉嫌犯下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公安机关不出示任何证件及《立案决定书》,先抓人后抄家取证,违反法律程序,视为非法证据,是不能作为立案的无效证据,是严重的滥用职权及侵权渎职行为,违反了《警察法》,涉嫌犯下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等罪行。

鞍山市铁西国保大队和永乐派出所的警察用铁钎子和铁锤子把王殿国住房门锁砸坏后闯入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进行抄家,其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闯入后,任意搜查、检查私人住宅,包括录像、照相等均涉嫌非法搜查罪。

王殿国家中的私有财物被警察抢走,尤其对全部现金的掠夺,甚至衣裤中的现金都被抢走,参与的警察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等罪行。

王殿国一家三口被绑架到永乐派出所后,王殿国及王宇都遭到警察的强制拖拽,坐在铁椅子上,被警察暴力殴打、威逼及刑讯逼供,并对王殿国强制按手印;于宝芳曾被关在铁笼子里体罚、虐待,一天没给东西吃,直到关押的第二天下午才给了一个小面包和一瓶水,永乐派出所所有参与的警察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永乐派出所常永春、铁西国保大队王登科非法扣押公民言论、宗教信仰有关物品,并以此为由采取刑事追诉手段,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和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实施,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破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和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对造成于宝芳的死亡,身为鞍山市女子看守所所长赵洪波及狱警和狱医必须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鞍山市第二看守所所长白龙峰,副所长李某及超市负责人王振雨三人,因家属不同意监管支队的赔偿提议而恼羞成怒,并在王殿国被送监狱之前这个时机,丧心病狂的对无辜的王殿国痛下狠手,犯下了故意伤害犯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

突发事件发生仅仅半个月,王殿国一家就仿佛从天堂落入地狱一般,不仅尝到了人间的生死离别之痛而且这种痛还在加剧与蔓延……。于宝芳的死亡至今未获应有的赔偿,相关责任人仍然逍遥法外;无罪的王殿国在看守所身心俱疲,白发苍苍,原来白皙的皮肤也长出了老年斑,上诉后仍被维持原判四年,已送至大连市监狱洗脑迫害;儿子王宇因家中所有钱款均被警察以“办案”为名劫掠一空,而且父亲的工资也被停发,无经济来源,一时找不到稳定工作而寄人篱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妻子被迫害致死-辽宁鞍山市王殿国身陷囹圄(图)-375234.html

2018-04-27: 妻子被迫害致死 辽宁鞍山市王殿国被非法庭审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王殿国与妻子于宝芳、儿子王宇, 2017年7月4日晚被警察砸门入室绑架、抢劫,仅13天,于宝芳于7月17日被迫害致死。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2018年4月24日遭非法庭审。

于宝芳被迫害致死后,中共检察院、法院从始至终没有就于宝芳被绑架关押致死的案件及警察违法办案、抢劫家中所有贵重物品的恶劣行径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却变本加厉,不顾王殿国一家人的悲痛,在死者尸骨未寒之时,继续构陷法轮功学员王殿国,另家属伤心欲绝。

2018年4月24日上午9:50分左右,鞍山市铁西区法院非法王殿国开庭。非法庭审终结后,家属义愤填膺,起身质问庭长佟守辉死者如何处理。作为执法者却没有作出公正公平的处置与合理答复,庭长宣布休庭。

王殿国一家三口2017年7月4日晚8点多被警察砸门入室绑架、抢劫,过程中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几个人将王殿国按在地上强行戴手铐(背铐),动作非常粗暴,弄的他直喊痛。

大约当天晚上9点多,一家三口与做客的姑姑四人被强行带到楼下停放的一辆警车上,劫持到永乐派出所。王殿国被关在派出所的一间屋子里,手脚戴着镣铐锁在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上坐着。儿子王宇被关在另一个屋子里,也是手脚戴着镣铐锁在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上。于宝芳和王宇的姑姑被关在派出所的一个铁笼子里。一夜直到第二天7月5日下午,才给四人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水:一个面包(100克),一瓶矿泉水(500ml)。

7月5日大约晚上6点以后,王殿国一家三口与姑姑被警察带到警车上去鞍山市第二看守所进行体检。随后王殿国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于宝芳被关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儿子王宇和姑姑被送到鞍山市拘留所,王宇被非法拘留15天。

于宝芳于7月17日被迫害致死;她丈夫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直到于宝芳离世1个小时之后,不法人员才让她儿子王宇去医院与母亲见最后一面,只有短短几分钟,也不让他查看遗体。

8月8日家属得知,王殿国被非法批捕,也未能回家处理善后事宜。

负责的关姓主任声称看守所人将于宝芳送到长大医院留院观察、抢救了,属于“正常死亡”,看守所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而是补偿一二万元。王殿国与儿子王宇都不同意这个说法。于宝芳在看守所扣押期间死亡,看守所负有责任。如果她有重病,看守所为什么把人收下呢?!出现有病状态为什么不及时与家人沟通呢?为什么不更早送医院治疗呢?!医院在病危抢救中又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属呢?!

在长达十九年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千千万万的善良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如一家八口被迫害致五死一残的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鸿昌一家;六口之家被迫害致仅剩一人的河北省怀来县法轮功学员陈运川一家;一家五口被迫害得仅剩下一人的山东省青州市神旺村法轮功学员王兴家一家;三位至亲被迫害致死的河北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冯晓梅一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7/妻子被迫害致死-辽宁鞍山市王殿国被非法庭审-364630.html

2017-10-20: 2017年7月4日,鞍山市王殿国一家三口被绑架,家中所有现金甚至裤子里的钱都被掏干净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0/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严重经济迫害-355695.html

2017-09-19: 辽宁鞍山市于宝芳被迫害致死 丈夫仍被关押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宝芳与丈夫王殿国、儿子王宇,一家三口2017年7月4日晚被警察砸门入室绑架、抢劫,于宝芳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于7月17日被迫害致死;她丈夫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

直到于宝芳离世1个小时之后,不法人员才让她儿子王宇去医院与母亲见最后一面,也不让他查看遗体。8月8日家属得知王殿国被非法批捕,也未能回家处理善后事。

负责的关姓主任声称看守所人将于宝芳送到长大医院留院观察、抢救了,属于正常死亡,看守所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而是补偿壹、贰万元。王殿国与儿子王宇都不同意这个说法。于宝芳在看守所扣押期间死亡,看守所负有责任。如果她有重病,看守所为什么把人收下呢?!出现有病状态为什么不及时与家人沟通呢?为什么不更早送医院治疗呢?!医院在病危抢救中又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属呢?!

下面是于宝芳儿子王宇诉述一家人这次被迫害的悲惨遭遇:

砸门入室绑架

我叫王宇,我母亲叫于宝芳,我父亲叫王殿国,2017年7月4日晚8点多,一群人将我家大门的锁头砸坏之后闯入我家。那些人到屋里后,立刻让我爸、我妈、和我及来我家做客的一个姑姑到餐厅的沙发上坐着不让动,同时那些人乱翻我们家里的所有东西。

整个过程,他们没有出示警察证、搜查证给我们看,并将我们家翻的乱七八糟。我询问一个穿警察衣服的男子:你们是哪的?那个警察说:我们是铁西分局的。我们告诉他们不要翻抢我们家里的东西,他们是非法闯入民宅,可他们不听,还在乱翻一通。

那群人有5个以上,其中有两人穿着特警的服装,手里拿着电棍。那些人要给我们家里的4个人戴手铐,我和爸不让他们带,他们几个人就将我按在地上,将我的手强行掰到身后,弄的我手好痛,给我戴上手铐。我又看见他们几个人将我爸按在地上强行戴手铐(背铐),动作非常粗暴,弄的父亲直喊痛。

大约当天晚上9点多,我们四人被他们强行带到楼下停放的一辆警车上被带到永乐派出所。我们四人从家里被带到楼下时,那些人还在继续翻抢我们家里的东西。

刑讯逼供

我爸一个人被关在派出所的一间屋子里,手脚带着镣铐锁在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上坐着。我被关在另一个屋子里,也是手脚带着镣铐锁在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上。我妈和姑姑被关在派出所的一个铁笼子里。

后半夜我很困时,派出所的警察开始对我讯问,并将我的话记在纸上,我不回答问话时,有一个没穿警服的男人用手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头使劲往后拽,我的头往后仰,面朝上,我感到呼吸困难。我的双脚和脚腕子、小腿在事发前些天就肿了。当时我左脚大脚趾有甲沟炎,有时脚趾部份疼痛。那人用力踩我的左脚脚背,另一个穿警服的男人踩我的右脚脚背,对我刑讯逼供。

在派出所和拘留所,警察共两次非法录口供,他们记在纸上的内容与我说的内容有多处不一样,他们歪曲我说的内容。在派出所时,我当时很困又害怕,在对我逼供的口供上我写上了我的名字,按上了手印。在看守所时,我又被迫违心的按了手印,签了字。

在派出所一夜直到第二天7月5日下午,他们才给我们四人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水:一个面包(100克),一瓶矿泉水(500ml)。

7月5日大约晚上6点以后,我们四人被警察带到警车上去鞍山市第二看守所进行体检。体检完我爸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我妈被关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我和姑姑被送到鞍山市拘留所。我被非法拘留15天。

7月5日晚我们四人被警察带出派出所时,我看见我老姑等亲人在派出所门口等着呢,我们互相看见对方并说了话。7月18日,我从拘留所出来了,老姑和我说7月5日晚她看到我们四人从派出所带走之后,当晚就将她的手机号码告诉派出所警察了,第二天7月6日白天,警察给我老姑打电话让她去派出所取铁西分局下的我爸妈的拘留通知单。7月7日白天,我老姑去派出所取来了这两份通知单,还有我妈的衣服,当时还和派出所警察要对我拘留的通知单,警察说:没有。这根本就是非法拘禁。

7月5日晚,我被非法拘留在鞍山市拘留所里。过了几天,我用拘留所里的电话给我老姑打了电话,她说要来看我,可没来。当我7月18日拘留期满从拘留所出来看见她时,她告诉我,和我通过电话几天后,她来看我了,她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给拘留所的人看了,写了,但是拘留所的人却不让老姑和我见面,所以那天我们没能见面。

迫害致死、不让看遗体

7月17日下午4:30多,我在拘留所里准备吃饭了,这时来了一个女警察,问我:你妈上医院了,你亲人谁能管你妈?我说:我老姑能管我妈,我老姑是我爸的亲妹妹。我将老姑的电话号码告诉她了,我还看见她将手机号码记在她的手机里了。她走了。

一会儿,何所长将我带到办公室里,他问我:你想不想看你妈?我回答:我想看我妈。然后何所长和两名男警察将我带上镣铐押上警车,他们三个男警察将我带到鞍山市长大医院。

我见到妈妈时,她在长大医院的ICU病房的一张床上,仰面朝上平躺着,面呈死灰色,脖子处连着呼吸机的管子。这时一个女医生对我说:你妈心脏停止跳动、没有呼吸、瞳孔放大。女医生边说边用手将妈妈两个眼皮扒开,我看见她的瞳孔放大了。我询问医生,妈妈的胸部还在一起一伏,是不是她还有呼吸?医生说:这是呼吸机的作用,为的是让家属看死者最后一眼。

这时我要多看看妈妈的遗体,摸摸她的手,因为我将永远也不能再拉她的手了,可是那些警察不让我看,强行将我带出了ICU病房。从我看见妈妈的遗体到我被强行带出病房只有短短几分钟时间。

被带出病房后,我询问医生我妈生前在医院的情况,那名女医生说我妈是上午被带到医院,当天下午2:50分,突然病危,立刻又将她送到ICU病房抢救,40分钟抢救无效,我妈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3:30死亡。我又询问妈妈的死亡原因,她说当前不能确定死亡原因,只能说我妈死亡原因是心脏停止跳动。

负责我妈这事儿的监管支队的关姓主任对我说,一会儿他们负责给我妈买套衣服,给我妈穿上后,过了一会儿将我妈遗体送到殡仪馆。我回到拘留所,提出要出去和我爸见面商量我妈善后的事。

7月18日下午,关主任说我不能被提前释放,我只能请假几天处理我妈后事。一会儿我被带到第二看守所,我和爸爸见了面。我和爸都对关主任说不同意法医对我妈遗体解剖确定死亡原因。我和爸其中一个人同意都无效,只有我和爸都同意法医对我妈遗体解剖才有效。然后我被释放了。

当天下午我回家,看到大门的把手已被从外侧破坏,锁芯没有了,但大门关的很紧打不开。那天被绑架带走时,我爸要穿上衣服裤子都不让,我爸、妈还有我,也都不让带钥匙和钱。我给老姑打电话,过一会儿,她来了,我们一起去派出所找人给我家大门开门,派出所人不管。让派出所出人和我们回家,找人开锁的时候作证人,防止屋里发生什么事儿,派出所人不去也不管。

当天晚上,我老姑只好花500元钱找人开锁换锁。里侧的门没有损坏,锁没有被动过,说明那天的现场还完好无损,我和老姑看到屋里乱七八糟,很多东西都被铁西分局的人抢走、偷走了,包括钱。而且屋里有股难闻的异味,原来是家里冰箱电源插头被他们从电源插座拔下来了,冰箱门还开着,里面的饭、菜、鱼、肉等食物都已腐烂,发出难闻的气味,食物上有很多大蛆,地上也有一片爬满了蛆。冰箱也被推到旁边,屋里床板被掀开,沙发被掀翻,沙发布也被划开,很多钥匙被警察拿走了,我爸裤子里的钱和我妈包里及屋里,床里放的钱都被警察抢走了。

疑点重重

我们找到负责我妈这事的监管支队的关主任。在第二看守所的一间屋里,关主任当着我爸和我老姑的面宣布我妈的死亡原因是糖尿病高钾某综合症。我们不同意这个结果,关主任说他可以在纸上写:拒绝签字,问我们是否同意,我们同意写拒绝签字。关主任说我爸、我和亲属可以看我妈在看守所里的录像,但是我们只看了7月5日晚上被送进监室,7月6日上午,还有7月16日白天,7月17日上午到大约9:15,我母亲被人从监室架出去的录像,因为当时他们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关姓主任说看守所人将我妈送到长大医院留院观察、抢救了,我妈属于正常死亡,看守所没有责任,对我妈的事不存在赔偿,而是补偿壹、贰万元。我们都不同意这个说法和做法。我妈在看守所扣押期间死亡,看守所负有责任。办案单位送我妈到二所体检合格,符合了关押条件,看守所才将人收下的,如果有糖尿病体检不合格为什么把人收下呢?!出现有病状态为什么不及时与家人沟通呢?!而且为什么不更早送医院治疗呢?!医院在病危抢救中又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属呢?!而且直到我妈离世1个小时之后才通知让我去医院与母亲见最后一面?!关于我妈被送往医院之后的有关治疗、抢救的时间没有录像证明。这些表现根本不符合正常逻辑,而且疑点重重。

2017年8月8日得知父亲被非法批捕,未能让父亲回家处理善后事。

仅仅半个月,就让我尝到了人间的生死离别之痛苦与困惑,好端端的就家毁人亡。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离奇死亡,谁都会思考到底谁才是这人间悲剧的受害者,谁又是这人间悲剧的制造者,谁才是造成我母亲死亡的真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9/辽宁鞍山市于宝芳被迫害致死-丈夫仍被关押-353897.html

2017-07-12: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高素莲及王殿国、于宝芳、王宇被非法关押
2017年7月4日晚,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高素莲及王殿国、于宝芳、王宇一家三口四人,被永乐派出所警察绑架,一家被非法抄家,四人被关押在鞍山市看守所至今。王殿国、于宝芳夫妇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高素莲、王殿国和于宝芳的儿子王宇被关押在鞍山市第三看守所,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2/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0989.html

2017-07-09: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王殿国一家三口及高秀华被绑架
2017年7月4日晚上,家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四十五中学附近的法轮功学员王殿国、妻子于宝芳和儿子王宇一家三口及法轮功学员高秀华一同被铁西区永乐派出所绑架,

王殿国夫妇两人均被非法刑拘,他的儿子和高秀华被非法行政拘留。更多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9/二零一七年七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0834.html

大连 甘井子区 大连监狱(大连市监狱,姚家监狱,男,女)联系资料(区号: 411)

2021-08-26: 大连监狱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300号
邮编:116037
书记、监狱长:腾长生
副监狱长:程如意、庄树栋、张宝林(教养院领导)、孙国礼
副书记、副政委:蒋伟
政治处主任:王洪良(律师)
政委:罗德宝
政治处主任:杜林涛
狱政科科长:李连宽
狱政科副科长:黄立成
纪检监察室:郜立国
大连市司法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邮编:116001
办公电话:0411-83766516
法制处:0411-83766606、0411-83766603
局长:陈杰
副局长:刘国臣、李新、徐颖、杨劲松
政治部主任:张彦敏
巡视员:于金军、郝文帅、吕静东、刘永志、时海
副巡视员:程如意

2021-07-23: 四监区电话024-31654352
监狱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4号 邮编:110145
监狱长:马骁
政治处主任:栾晓明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
邮政编码:110032 电话:024-31967058
张振铎 局长
于兆洋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会计师
副局长:李志山 李宁 张森
段剑平 集团总经理
王鹏 政委

2018-09-17:大连市监狱: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300号,邮编116037
七监区0411-39039180杨队长0411-39038156

大连司法局:0411-83766633

2018-06-23:庄河市法院:
办公室89725299
传真89725100
杨全红 院长 89725271 13889629636
崔天骄 副院长 89725155 13304281776
王永彦 副院长 89725133 13898495757
辛国凯 副院长 89725111 13700091626
刘 锋 副院长 89725122 15566916517
于 新 政治处主任 89725222 13604943699
刘仁杰 纪检组长 89725251 1394265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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