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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胡艳荣(胡艳玲), 女, 42

胡艳荣(胡艳玲)
辽宁凌源四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胡艳荣在绑架迫害过程中含冤离世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小榆树林村
拘留时间: 2007年8月1日
有关恶人: 凌源市公安局
个人近况: 2007年8月5日 迫害致死 (2007-08-08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2-14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2227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胡艳荣(胡艳玲) 胡艳丽(胡艳立) 胡艳金
夫妻/父母: 胡殿新 崔玉芝
其它亲戚: 国向华(胡艳荣弟妹)

胡艳荣迫害致死后的照片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3-01: 胡艳荣,女,四十二岁,凌源市北炉乡小榆树林村人。她的父母家人都是修炼人,看到了法轮大法给亲人们带来的身心变化后,在一九九九年她也开始学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胡艳荣与父母、妹妹一起进京上访,途中被绑架到凌源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所长吴国恩把胡艳荣带到一个单间,边审问边打。胡艳荣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嘴巴肿的老高,被警察折磨了三个多小时后,关进凌源第二看守所迫害六个月,还被勒索伙食费八百元;随后于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二年,关入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摧残。

在马三家劳教所,胡艳荣遭受了强制洗脑以及高强度、长时间劳动的迫害。由于承受不住这种精神上、身体上的迫害,胡艳荣的精神和身体出现了异常,骨瘦如柴。马三家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在胡艳荣经历了八个月的痛苦折磨之后,让家属拿了二千元做抵押,于二零零二年四月把她释放回家。

胡艳荣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中有五岁的儿子、十二岁的女儿和七十高龄的老公公无人照料。丈夫背着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出外打工维持全家的生活。

胡艳荣回家后,经过一段时间痛苦的思考,毅然决定:继续修炼大法!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八时许,胡艳荣等四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到同修郭凤贤家里,交流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修炼心得体会。晚十点多钟,被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和指导员潘志涛等七名警察伙同凌源市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带领的全副武装的二十多名警察持械绑架。然后将四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凌源公安局。在被劫持途中,胡艳荣抵制绑架,跳警车想要走脱摔成重伤。当时胡艳荣一直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在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医院做了两次开颅手术,于八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二岁。

胡艳荣住院期间,警察一直在旁监视,胡艳荣临死前被迫害的头部肿大,眼睛和嘴角青紫,太阳穴与两眼角之间黑紫,鼻梁和鼻窝黑紫并有血迹。胡艳荣离世后,警察非常恐慌,严密封锁消息,并监视家属,将胡艳荣家的整个村子戒严,来往车辆和人员都要盘问。

胡艳荣去世后,凌源市公安局局长杨明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北炉乡政府官员对家属宣称:因为胡艳荣是“法轮功骨干”,就算活着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所以人死了一切后果由家属自己承担、两万多元的医药费也要由家属承担。凌源市政法、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北炉乡乡政府、桲罗树村委会还联合监控、胁迫家属,并于八月十二日强行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凌源法轮功学员16年遭迫害综述-324749.html

2011-03-17: 辽宁凌源市胡殿新一家遭迫害 父女相继离世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自法轮功一九九二年在中国大陆开传以来,人们亲眼见证了法轮大法教人做好人、帮助人们祛病健身的奇效,于是纷纷修炼法轮大法。往往是一个人先开始学,受益之后,他便告诉自己的亲人、朋友,结果是一家人都来学。

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有一户姓胡的人家,就是这样的家庭。父亲胡殿新,老伴崔玉芝,三女儿胡艳丽、四女儿胡艳金,儿媳国向华,他们先后成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

在修炼大法前,胡殿新和几个女儿,都患有严重的气管炎,干不了重活儿。修炼大法后,疾病全无,身体神奇的变好,家庭和睦,其乐融融。村里人都说,老胡家全家人变了。二女儿胡艳荣亲眼看到了法轮大法给父亲和其他家人带来的身体上的变化,道德上的提高,在一九九九年也开始学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开始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胡殿新一家亲身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美好,他们心里十分清楚法轮大法是正法,在铺天盖地的谎言中,在残酷镇压的高压下,他们坚持修炼大法。
......
二、女儿胡艳荣被凌源市公安局迫害致死

在马三家子劳教所,胡艳荣遭受了强制洗脑以及高强度、长时间劳动的迫害。由于承受不住这种精神上、身体上的迫害,胡艳荣的精神和身体出现了异常,骨瘦如柴。马三家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在胡艳荣经历了八个月的痛苦折磨之后,于二零零二年四月把胡艳荣释放回家。
胡艳荣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中有五岁的儿子、十二岁的女儿和七十高龄的老公公。别人家的孩子都天真的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可他们的妈妈却长期被非法关押,心灵的创伤就更无法用语言形容。丈夫背着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出外打工维持全家的生活。她的亲人总是期盼她早日回家团聚。

胡艳荣回家后,在凌源市拘留所和马三家子劳教所遭受迫害的情景,使她久久不能忘怀,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继续修炼下去,坚持做好人,她不敢啊!经过一段时间痛苦的思考,胡艳荣毅然决定:继续修炼大法!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八时许,凌源市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胡艳荣、胡艳丽姐妹及弟媳国向华,到凌源市北炉乡一名法轮功学员家里,交流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修炼心得体会。晚十点十分,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和指导员潘志涛等七名警察突然闯入,他们手持警棍和木棍,分别堵住门窗和大门,指导员潘志涛带着一名警察拎着手铐闯入屋内。
十点三十分,凌源市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带着全副武装的二十多名警察,开着七、八辆警车将郭凤贤家包围,两个人绑架一人,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警车内。警察有的拿着一尺多长的铁棍有的拿着电棍和手铐。然后将法轮功学员送往凌源公安分局。据警方称,在被劫持途中,胡艳荣跳警车想要走脱,摔成重伤。这一说法存在多处疑点,将在下文细说。当时胡艳荣一直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在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医院做了两次开颅手术,于八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二岁。
源市政法委、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北炉乡乡政府、桲罗树村委会联合监控、胁迫家属,以上部门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强行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

胡艳荣离世后,凌源市公安局局长杨明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北炉乡政府官员对家属宣称:因为胡艳荣是“法轮功骨干”,就算活着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所以人死了一切后果由家属自己承担、两万多元的医药费也要由家属承担。让家属把遗体拉回去自行火化,否则就强行火化。

胡艳荣之死的经过存在多处疑点。警察对家属宣称,他们是用一二〇车把胡艳荣送到医院的,但据目击者讲,警察是用警车把胡艳荣送到医院的。警察在医院住院部给胡艳荣登记的姓名是“无名氏”,家属发现后向医院工作人员澄清:“她有名有姓,叫胡艳荣。”工作人员才将姓名更正。此外, 家属并未同意尸检,朝阳市公安局和凌源公安局强行将家属隔离,在没有任何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强行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是所谓“跳车造成身亡”,但胡艳荣的身体无一处外伤或擦伤,夏天衣服单薄,如果是跳车造成的,身体一定有外伤,而不可能只造成头部重伤。除参与迫害的警察自己的说法,没有其他目击证人。
胡艳荣英年早逝,扔下了丈夫、一双未成年、还在上学的儿女,以及近八十岁的公公。胡艳荣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本来地里农活、家里家外都靠她一个人。没有了胡艳荣,这个家庭失去了一根“顶梁柱”。

胡艳荣被警察害死的消息传到拘留所号房,胡艳荣的妹妹胡艳丽和弟媳国向华哭着要见姐姐最后一面,被所长张某拳打脚踢,并用电棍电胡艳丽的脸,并威胁说再闹事就给戴脚镣。她们始终未能见上姐姐最后一面。胡艳丽又一次经历了身陷狱中失去亲人而不能见上最后一面的悲惨遭遇。二零零一年正月,也是在凌源市拘留所里,父亲胡殿新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传来,胡艳丽要求见父亲最后一面而遭警察拒绝。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7/辽宁凌源市胡殿新一家遭迫害-父女相继离世-237710.html

2010-05-10: 辽宁朝阳地区各级“六一零”的罪行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凌源市北炉派出所所长李卫华与国保大队长王桂林绑架北炉乡法轮功学员胡艳玲,致其重伤,四日后于八月五日死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0/223246.html

2009-07-06: 辽宁凌源市恶警王桂林、陈志的犯罪事实
近几年来,辽宁省凌源市所有绑架大法弟子的行动,恶警王桂林、陈志几乎都亲自参与,他们是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如:被迫害致死的胡艳荣、被迫害精神失常的李翠芝、被迫害致瘫的小雪等等迫害案例上,都有王桂林、陈志犯罪的记录,此二人应被列上恶人榜。

王桂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以迫害法轮功得以升官。陈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以下所曝光的仅是王、陈犯罪的概要,冰山一角,由于王、陈的阴险隐蔽,其更多的犯罪事实还在搜集中。在此也希望凌源的法轮功学员把自己被迫害的事实写出来,曝光邪恶、制止迫害。

执法犯法 虐杀生命

二零零九年五月,凌源市东城派出所恶警绑架了大法学员张桂华、田秀兰、邓素霞,非法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当三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国保大队时,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却说:怎么才十天,以后再续。

张桂华、田秀兰、邓素霞三人家属听说亲人被绑架,心急如焚,被迫四处“找人”,请客送礼,想让亲人早回家。结果只有邓素霞第十天释放;张桂华第八天被转入看守所,面临非法判刑的迫害;田秀兰二十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对田秀兰的亲人说:田的案子已报到他那里了,在他手里,现在他给压下了,要不然就劳教,你们看怎么办吧?

如此赤裸裸的勒索。已经50多岁的田秀兰,没有老伴,又没有生活来源,还要赡养八十几岁老父亲,家中十分贫困。最后田秀兰的亲人想方设法花了七千元,其中给了王桂林五千元。但田秀兰最后还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田秀兰在拘留所多日的非法关押、折磨,导致静脉曲张、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复发,由于病情严重,马三家劳教所拒收。

张桂华按“真、善、忍”做好人,却三次遭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张桂华的亲人找人活动,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和钱财,在张桂华被非法关押将近五十天时,恶警陈志、王桂林对家人说要判刑三年,要挟家属再送礼。

邓素霞的家属在这期间曾向朋友借四千元,凑了近一万元送礼。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由于疯狂暴行、丧失人性的残害中,使镇压者本人放大了自己恶的一面,变得更无人性。恶警王桂林、陈志的恶行就是真实写照。

零七年,恶警陈志的一句话就把大法学员冯国富非法关进教养院,没通知家属,冯国富也没签过一个字。

大法学员娄彩华、小雪、郭凤贤、李翠芝、臧友、刘金成、李景芳、马岩华、李占广、董秀芹、张桂菊、温秀芝、李淑贤等所遭到迫害,王桂林、陈志都是重要参与者、直接的责任人。

对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胡艳荣,恶警王桂林、陈志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

绑架人质 敲诈勒索

在地方派出所恶警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报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后,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恶警陈志、王桂林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成了他们勒索钱财的人质。现在,恶警王桂林、陈志还在捏造虚假证据,企图以非法判刑三年,再行敲诈大法学员张桂华的家人。

二零零七年,凌源市公安局恶警在北炉乡绑架四十二名大法弟子。多名大法弟子及家属遭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王桂林、陈志等敲诈勒索,现金数额巨大。不完全统计王桂林勒索24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数额24.75万元;陈志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近七万元。

王桂林、陈志等在敲诈作案过程中,使用引诱、欺骗、打骂、恐吓、威逼关押和连续不断骚扰家属等卑劣手段逼迫交钱,所有敲诈的现金都没有任何手续和收据。

李景芳被绑架后,王桂林、陈志等对其使用酷刑逼供,还连续四天不让李景芳睡觉,将李景芳价值五万多元的财物劫走,随后又将其家中的电脑抢走。

在大法弟子郭凤贤被绑架,丈夫被迫流离失所,他们的家无任何亲属在场的情况下,王桂林、陈志等拿着钥匙私自入室五次,藏在罐子里的一万多元的现金被掠走,手机等值钱的东西被抢走。被五次洗劫后,恶警才把钥匙交给郭凤贤的亲属。

零七年,恶警绑架了韩锡敏、杜清秀夫妇,陈志将杜秀清的手包抢去,二十一日,陈志将杜清秀手包内的钥匙擅自取出,带了几名警察,在杜秀清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其家中电脑、打印机、存折、现金等贵重物品全部劫走。

一个大法弟子家属掏了钱后,去找王桂林要求放人,王桂林竟公然做手点钱状,说:钱太少了,还不够呀!大法弟子许兰芬已经被非法劳教了,王桂林还打电话欺骗其家属说:再交一千五百元钱就放人。有的家属掏了钱后,亲人仍然被劳教。

大法学员徐桂华寄存在程光辉在东城租住房屋内的一万五千元左右现金,被恶警非法抄家时掠走,派出所说是交给了国保大队,国保大队恶警却矢口否认;郭凤贤的母亲,七八十岁的老人被绑架后,其家人竟花了上万元,公安局恶警才将老人放回。

王桂林等恶警非法审讯韩锡敏一天一夜,不让睡觉,折磨韩锡敏都要崩溃了,王桂林再威逼韩锡敏说:“你们俩口子都在这儿,也没人弄你们出去,你拿五万元,到劳教所两个月后我再把你弄出来。”真是赤裸裸的流氓敲诈,而且,他们不以为耻。

自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王、陈的双手上沾满了善良群众的鲜血、钱财。愿王、陈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识清陈志的真实面目,不要做一个沉默者,共同揭发王、陈的恶行,制止他们继续干着天理不容的坏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58.html

2008-04-21: 掩盖杀人 朝阳市公安局张明华指使“把事搞大”
2008 年2月24日、25日以来,朝阳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的指使下,连续绑架十四名大法弟子,将出租车司机陈宝凤关押到第八天迫害致死。据悉:张明华为了给绑架制造理由,掩盖其杀人罪恶,目前正在伙同公检法人员合谋制造假证据,“把事搞大”,企图进一步对大法弟子实施迫害。

被张明华等绑架的朝阳人中,五人去沈阳探亲,一人是出租车司机,六人是私营企业的业主和员工,一人是家庭妇女。只因他们是法轮功修炼者,便遭张明华等肆意绑架杀人,还将正当经营的私企财产全部抢劫。为掩盖其杀人罪恶,张明华企图故伎重演,不放人、不准探视,暗地串通朝阳公检法人员造假证、搞冤狱,为其制造 “杀人合法”。

绑架案发生后,陈宝凤家属在极度贫困的情况下,拿出五千元钱委托朝阳市政保支队支队长王景龙转交张明华,求其释放无辜的陈宝凤。张收钱后,不但没关照,反而下令将其迫害致死。陈家人找到张明华愤怒的说:“收了钱还给人整死,你是嫌钱少啊!”陈宝凤的母亲愤怒的搧了张明华一记响亮的一个耳光。

张明华将陈宝凤遗体焚烧、销毁罪证后,至今扣押尸检结果拒不交给陈家。有人询问与张明华同伙作案的人:“听说你们整死了一个炼法轮功的?”那个人宣称“没有的事,那是法轮功在造假。”在这起绑架杀人案中,张明华等恶人抢劫、贪污、欺骗、威胁、撒谎,坏事做绝,流氓耍尽。

凌源市公安局国保支队2007年8月11日绑架了四十多名交流按“真、善、忍”做好人心得体会的大法弟子,并将胡艳荣迫害致死。凌源公安局无法定罪,准备放人。此时身负杀害四条大法弟子命案的张明华闻讯流窜到凌源,编造“发现大案”向省厅邀功,然后伙同凌源公检法人员用数月时间制造假证,将五名大法弟子劳教迫害,九名被判冤狱。还敲诈被害人家属人民币六十八万多元,与同伙作案的恶警中饱私囊。

在此正告伙同张明华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检法人员,善恶一定有报,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是必然要遭到历史惩罚的,天报人也报。随意绑架、非法用刑致死,明明故意杀人,哪儿来的“误伤”?张明华、刘耀胜是不折不扣的杀人犯,配合他们干坏事,你就是杀人犯的同伙。稍有头脑的人,开启你的良知吧!继续助纣为恶必将毁掉你的生命,葬送你的永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1/176905.html

2008-03-10: 凌源市公安局恶警巨额敲诈法轮功学员
2007 年8月1日,辽宁凌源市公安局恶警杨明辉、王桂林、陈志、李政华等在凌源市北炉乡绑架42名大法弟子。其中胡艳荣在绑架迫害过程中死亡,李翠芝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恶警将其中9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5名大法弟子被送到邪恶黑窝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其中,24名大法弟子及家属遭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桂林、副队长陈志、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及凌源市拘留所所长李东春的敲诈勒索,现金数额巨大。

王桂林勒索24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数额24.75万元。陈志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6.95万元。李政华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3.5万元。拘留所所长李东春勒索7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8700元。

王桂林、陈志勒、李政华、李东春4人在敲诈作案过程中,使用引诱、欺骗、打骂、恐吓、威逼关押和连续不断骚扰家属等卑劣手段逼迫交钱,甚至将北炉乡大榆树林村村民李翠芝迫害致精神失常,还逼迫敲诈其家属8000元钱。这四人敲诈的现金都没有任何手续以及收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0/174030.html

2007-12-13: 辽宁凌源市法院预谋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凌源市公安局以暴力手段强行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凌源看守所,途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胡艳荣被迫害致死,公安机关对胡艳荣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他们惧怕社会舆论的谴责为了逃避玩忽职之责,未经其家属同意火速将胡艳荣的尸体火化,为了隐瞒真相不惜给法轮功学员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秀芹、王学军罗列罪状,将九名法轮功学员上报检察院非法批捕,以至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凌源市法院非法开庭,现凌源市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预谋上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再作非法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3/168322.html

2007-11-12: 辽宁凌源市遭迫害大法弟子的近况
1.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辽宁凌源四十多名大法学员被绑架,其中大法学员胡艳荣被迫害致死,九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凌源看守所,迫害长达三个多月。现在十一月份,寒冷的天气里,他们还穿着夏季的衣服,看守所和公安局不许家属接见,不许送冬季衣物。

2.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辽宁凌源三名大法弟子被凌源公安局送往抚顺洗脑班。行至途中,大法弟子毛永春被凌源国保大队接回后,回到家中。另两名大法弟子被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等送進了抚顺洗脑班。其中,一名是辽宁凌源三家子乡河南村窑西组法轮功学员臧友,当时,他正在蔬菜大棚劳动,突然被凌源国保绑架。另一名被劫持到抚顺洗脑班的是万元店镇一名不知名的女大法弟子。

3.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晚八点左右,凌源市凌北镇戈沟村大法弟子冯国富(男、40岁左右)在凌源宾馆附近,被开一辆白色无牌照微型面包车的便衣绑架。现家中70多岁的老母亲和刚刚手术不久的病妻及7岁的幼女无人照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2/166416.html

2007-09-20: 冰雹骤降,雷击凌钢,上苍再次示警
...8月1日,在凌源市北炉乡又非法抓捕了40多名大法弟子,并关押至今,还将其中的大法弟子胡艳荣迫害致死。曾屡次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张明华,又流窜到凌源,对这些大法弟子非法刑讯。期间又非法抓捕了5名大法弟子。并扬言要全部从重处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0/163017.html

2007-09-07: 零七年八月,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得到证实
.......
中共借奥运疯狂迫害 辽宁胡艳荣遗体被强行火化

自零七年三月中共公安部长周永康向全国下达了新一轮严厉打压法轮功的命令以来,大陆一些地区连续发生疯狂抓捕绑架,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有的警察在绑架中公开叫嚷:上边有令奥运之前要杀一批。据外电披露,早在二零零五年,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就受命在北京奥运开幕前消灭法轮功,并向全国公安部门下达迫害指令。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十点左右,辽宁凌源市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带五、六名警察,拿着手铐、棍棒、电棍、镐把等刑具非法闯入北炉乡大法弟子郭凤贤家中,堵住出口;随后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斌、瓦房店乡派出所所长、松岭子镇派出所所长动用七辆警车,数十名警察赶到,疯狂绑架正在交流修炼心得的四十多名大法弟子。

胡艳荣,女,四十二岁,在被劫持途中试图跳警车求生,警察声称胡艳荣摔致头部重伤、昏迷不醒,被送到凌源市监狱管理分局医院。在胡艳荣生命垂危时,凌源公安警察未通知家属,擅自给胡艳荣在凌源市监狱管理分局医院做了开颅手术,直到第二天(八月二日)上午九点才通知家属。四天后,即二零零七年八月五日下半夜两点,胡艳荣在医院去世。
胡艳荣去世后,凌源市公安局局长杨明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北炉乡政府官员对家属宣称:因为胡艳荣是“法轮功骨干”,就算活着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所以人死了一切后果由家属自己承担、两万多元的医药费也要由家属承担。凌源市政法、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北炉乡乡政府、桲罗树村委会还联合监控、胁迫家属,并于八月十二日强行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
胡艳荣遗体火化时,她的丈夫悲痛欲绝哭成了泪人,两个失去母亲的孩子哭的站不住、需要两个人搀扶,令人心酸,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由痛哭失声。参加葬礼的二百多名亲友和村民见证了这一切,人们叹息:一个善良的农妇就这样被残害死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就这么毁了。

胡艳荣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的她体弱多病,性格暴躁,脾气很不好。学法后她象变了一个人,孝敬老人,疼爱子女,一家人妻贤子孝,幸福和睦。夫妇俩有两个孩子,女儿在读高中,儿子还在上小学,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家里的农活、家里家外都靠她一个人,如今扔下一双未成年、还在上学的儿女,和近八十岁的公公和老母亲无人照顾。

胡艳荣和她的父亲胡殿新、母亲崔玉芝、及亲人们,仅仅因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北炉派出所(原所长鞠文祥)抄家、绑架、罚款、殴打,遭到非法关押劳教。胡艳荣的父亲胡殿新已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迫害致死。

胡艳荣一同被绑架的她的妹妹和弟媳等大法弟子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看守所。凌源市委书记宋久林近日召开公检法部门负责人开会,下令对绑架的四十多名大法弟子进行所谓“从重、从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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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7/162231.html

2007-09-06: 凌源现非法关押着三十多名大法弟子
凌源现关押三十多名大法弟子,凌源公安局把九名大法弟子上报检察院,预谋判刑,卷宗已到检察院。十几名大法弟子上报朝阳市法制科非法劳教,其馀大法弟子密谋送往抚顺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凌源公安局多名警察到大法弟子胡艳荣的母亲家進行骚扰,胡艳荣的妹妹胡艳金被迫害的有家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6/162222.html

2007-08-24: 辽宁凌源绑架案中被劫持的三十多大法学员近况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四十多名大法学员被绑架,其中大法学员胡艳荣被迫害致死,现仍有三十多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关押,大法学员李景芳、郭凤贤、董秀芹、张桂菊等八名大法学员被陆续转至凌源市第一看守所(凌源市刑事看守所),其他大法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凌源市行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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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大法学员胡艳荣被迫害致死后情况补充

大法学员胡艳荣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被非法抓捕,八月五日被迫害致死。八月十二日,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政府和凌源市法院等部门胁迫家属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八月十二日前,以上部门对胡艳荣的家属软硬兼施,说如不同意火化就强制火化,并恐吓说要动用武警把家属全抓起来。同时为达到速速火化以了结此事的目的,以给家属两万元的救济款为诱饵,叫家属自己拉走胡艳荣的遗体火化,家属在无奈的情况下同意了给两万元补偿的条件,就这样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严密监视下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之后村里出面给了胡艳荣的家属两万元,名义上是“扶贫款”,而把公安局非法抓人致死的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中共邪党的操控下,强盗本性暴露无遗。

胡艳荣被安葬仅仅几天后,胡艳荣的丈夫就含着巨大的悲痛和有冤无处诉的苦楚,离开了年迈的老父亲与年幼的孩子,踏上了背井离乡外出谋生的旅途。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4/161406.html

2007-08-16: 辽宁凌源市胡艳荣被迫害致死疑点重重
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凌源市法院、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等部门联合胁迫家属对胡艳荣進行了所谓“尸检”。当时的现场有录像为证,从录像中能看到一辆车号为“辽NO2789”的车。尸检当日,凌源不法之徒非常紧张,在医院布控了大量警察,一名警察因怀疑一个男孩给他们录像,夺下男孩的手机查找未果才罢手,不法之徒内心的恐慌可见一斑。

在八月一日晚,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斌、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瓦房店乡派出所所长、松岭子镇派出所所长带领数十名警察联合绑架胡艳荣与其他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在绑架过程中暴力殴打。导致胡艳荣头部重伤、重度昏迷,面对胡艳荣生命垂危的事实,凌源不法官员并未马上通知家属,而是私自做主给胡艳荣做了开颅手术,直到第二天(八月二日)上午九点才通知家属。

所谓“跳车致伤”一说,完全是警察说的。对此,家属和知情者都感到疑点重重:

1、跳车必然有体外擦伤、夏天的单薄衣着更容易留下外伤,但胡艳荣身体无外伤,只有头部重伤。

2、从遗容上看,头部肿大、眼睛和嘴角青紫、太阳穴与眼角之间黑紫、鼻梁和鼻窝黑紫并有血迹。如果是跳车导致的头部受伤,创伤面一定在脸部和头部的凸面,以上凹陷部位出现的青紫和黑紫,不可能是跳车致伤。

3、每辆车上都有警察,能随便让人跳车吗?如果真是在警车上出现了这样的问题,那是监管人员渎职,渎职造成的重大伤亡,对此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监管人员是谁?

事实上,怎么致伤的细节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邪党不法官员操控的警察绑架了无罪的胡艳荣,并在非法劫持中造成了胡艳荣的死亡,对此,中共以及所有参与绑架、劫持、殴打者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胡艳荣离世后,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明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北炉乡政府官员对家属宣称:因为胡艳荣是“法轮功骨干”,就算活着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所以人死了一切后果由家属自己承担、两万多元的医药费也要由家属承担。让家属把遗体拉回去自行火化,否则就强行火化。

八月十二日清晨,凌源市政法委、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北炉乡乡政府、□罗树村委会联合监控、胁迫家属强行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未给家属任何赔偿。

在此之前,凌源市委书记宋久林曾给公检法部门开会要求对40多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進行“从重、从速”处理。胡艳荣死后的处理过程,凌源市法院始终参与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6/160938.html

2007-08-15: 辽宁凌源市大法弟子胡艳荣遗体被强行火化
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大法弟子胡艳荣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被绑架、八月五日被迫害致死。凌源市政法委、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北炉乡乡政府、□罗树村委会联合监控、胁迫家属,以上部门于八月十二日强行火化了胡艳荣的遗体。

胡艳荣的葬礼是在以上部门的严密监控下草草進行。不法官员和警察在□罗树村周围布控了多部车辆监控,对于前去探望的亲友,□罗树村大队书记严加盘问身份,当被胡艳荣亲友反问“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要说我们亲友,就是过路的都该来看看。千里奔丧,难道还需要身份吗?”之后,灰溜溜的走了。

胡艳荣的丈夫哭成了泪人,两个孩子哭的站不住、需要两个人搀扶,场面凄惨,令人心酸,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由痛哭失声。

胡艳荣家属的痛哭,不仅有痛失亲人的悲伤,还有奇冤无处诉的悲愤,想为冤死的亲人讨还公道、又对邪党淫威的无能为力,以及被非法监控施压的恐惧。

参加葬礼的二百多名亲友和村民见证了以上场景,乡亲们都为这一家人的境遇叹息: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么毁了,胡艳荣英年早逝,胡艳荣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本来地里农活、家里家外都靠她一个人,如今却扔下一双未成年、还在上学的儿女无人照顾,以及近八十岁的公公和老母亲,两位古稀之年的老人在二零零一年已有一位至亲(胡艳荣的父亲胡殿新)被中共迫害致死,如今再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而且,胡艳荣的妹妹和弟媳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无法为姐姐送葬。

一家人遭受如此凄惨的迫害,仅仅因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不仅仅是对人的迫害,根本上是对人类公认的道德准则、对基本人性的践踏和亵渎,是对人基本生存权利的剥夺,对人基本生存条件的破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5/160880.html

2007-08-11: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胡艳荣被迫害致死的情况补充
辽宁省凌源市(凌源是隶属朝阳市的县级市)不法警察于八月一日晚动用七辆警车绑架了正在一起交流心得的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其中凌源市北炉乡桲罗树村大法弟子胡艳荣被迫害致重度昏迷,八月五日在凌源市监狱管理分局医院含冤离世。目前仍有三十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十点左右,凌源市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带五、六名警察,拿着手铐、棍棒、电棍、镐把等刑具非法闯入北炉乡大法弟子郭凤贤家中。见大法弟子众多,便堵住门口。晚十二点左右,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斌、瓦房店乡派出所所长、松岭子镇派出所所长带领数十名警察赶到后,绑架了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并用电棍、五十厘米长的铁杵暴力殴打、强行把大法弟子押上了七辆警车。

其中大法弟子胡艳荣在遭到暴力殴打之后,在被劫持途中试图跳警车求生,警察声称胡艳荣摔致头部重伤、昏迷不醒,被送到凌源市监狱管理分局医院。不法警察让同遭绑架的胡艳荣的亲属等共四、五名大法弟子陪同到医院护理,警察一直在旁监视。胡艳荣住院期间未曾苏醒,并做了开颅手术。四天后,即二零零七年八月五日下半夜两点含冤离世。迫害经过详情待查。

胡艳荣离世后,凌源市公安局局长杨明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北炉乡政府官员对家属宣称:因为胡艳荣是“法轮功骨干”,就算活着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所以人死了一切后果由家属自己承担、两万多元的医药费也要由家属承担。让家属把遗体拉回去自行火化,否则就强行火化。

胡艳荣被迫害致死的经过存在多处疑点。为了掩盖罪行,不法警察对家属宣称,他们是用一二〇车把胡艳荣送到医院的,但据目击者讲,警察是用警车把胡艳荣送到医院的。另外,警察在医院住院部给胡艳荣登记的姓名是“无名氏”,家属发现后向医院工作人员澄清:“她有名有姓,叫胡艳荣。”工作人员才将姓名更正。此外,家属并未同意尸检,朝阳市公安局和凌源公安局强行将家属隔离,在没有任何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强行進行了尸检。尸检结果是所谓“跳车造成身亡”,但此结论明显不合常理:胡艳荣的身体无一处外伤或擦伤,夏天衣服单薄,如果是跳车造成的,身体一定有外伤,而不可能只造成头部重伤。因目前没有目击证人,迫害致死详情待查。

现在,与胡艳荣同时被绑架的胡艳荣的妹妹和弟媳等三十多名大法弟子还在被非法关押中。大法弟子郭凤贤家已经被警察非法抄家三次,一片狼藉,连做饭的大锅都被从炉灶上拔出来,院子里的蔬菜等都被踏平,郭凤贤的丈夫流离失所,下落不明。大法弟子李景芳家被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带两名警察非法搜查,并拿走他的家用电脑一台。另一些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家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非法搜查。八月四日下半夜三点左右,一伙来路不明的警察闯到北炉乡大法弟子崔凤兰家中,把崔凤兰非法劫持;还有一不知名的北炉大法弟子刚刚回到家中,就被随后而来的一伙警察绑架。

凌源市委书记宋久林日前给公检法部门负责人开会,要求对绑架的四十多名大法弟子進行所谓“从重、从速”处理。

已知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姓名及相关责任人的情况待续。

附一:胡艳荣以前被迫害的经历

胡艳荣,女,四十二岁,辽宁省凌源市北炉乡桲罗树村桲西组人,家有两个孩子,女儿在读高中,儿子还在上小学,公公和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家里的农务、家务等重负全都指望着她一个人。

胡艳荣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的她体弱多病,性格暴躁,脾气很不好。学法后她像变了一个人,孝敬老人,疼爱子女,一家人妻贤子孝,幸福和睦。

在邪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胡艳荣为了澄清事实,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進京上访被绑架到凌源公安局,左腿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嘴巴被打的肿的老高,被警察折磨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关進凌源第二看守所六个月,勒索伙食费八百元。二零零一年六月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关進马三家劳教所,由于迫害严重,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摧残。马三家劳教所怕出事承担责任,四十天后让家属拿了二千元做抵押,才肯把她放回家。胡艳荣在被非法拘留和劳教时,家中只有当时五岁的儿子、十二岁的女儿和七十岁高龄的老公公,别人家的孩子都天真的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可他们却无人照管,孤苦伶仃,心灵的创伤可想而知。丈夫背着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出外打工维持全家的生活。那时,她的亲人还能够盼望着她早日回家团聚,没想到历经魔难回来了后的如今,却被凌源公安局及北炉派出所在中共邪党的操控下迫害致死,给她的家人带来的是永远失去亲人的痛苦。

附二:胡艳荣的亲人在几年的修炼中受中共邪党迫害的情况:

1、胡艳荣的父亲被迫害致死

胡艳荣的父亲胡殿新和母亲崔玉芝,在一九九九年“七.二〇”后,多次被北炉派出所(原所长菊文祥)抄家、绑架和罚款。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绑架到凌源公安局。胡殿新老人被他们打嘴巴,恶言诽谤,折磨了三个多小时后被非法拘留。第二看守所警察搜走老人仅有的三百八十元钱。目击者证实三百八十元钱全部是一~两元面值的零钱,厚厚的一摞旧钞中饱含着农村百姓的多少汗水和艰辛,这是生活在贫困山区的胡殿新一家的全部积蓄。胡艳荣的父母双双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胡艳荣的父亲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出现病态,看守所怕老人出现生命危险担责任,就向其亲属勒索保证金四百元后,把他放回家中,同时把胡艳荣的母亲也放回家护理老伴,此后派出所警察又屡次骚扰、抄家,老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打击,病情加重,精神恍惚,于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二岁。老父亲去世时,胡艳荣和妹妹还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没能够见到老父最后一面。

2、胡艳荣的妹妹胡艳丽被非法关押、勒索

胡艳荣的妹妹胡艳丽,也屡遭迫害,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整整非法拘留五个半月,被勒索四千四百元后放回,那时她的儿子才八岁,日夜盼妈妈回家,丈夫被吓的得了精神病,在家里砸锅砸缸,理智不清,两位七十多岁的公婆天天挂念媳妇,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1/160626.html

2007-08-08: 辽宁凌源四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胡艳荣含冤离世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十点左右,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及随行的五、六名警察,手里拿着手铐、棍棒非法闯入北炉乡大法弟子郭风贤家中。晚十二点左右,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及数十名警察破门而入,并绑架了胡艳荣等四十多名正在交流修炼体会的大法弟子。

据悉,其中曾经在凌源看守所、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的大法弟子胡艳荣,在被邪党不法警察劫持途中跳警车想要走脱,摔成重伤。胡艳荣一直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在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医院做了两次开颅手术,于八月五日凌晨二点含冤离世。跳警车摔伤的情况是由相关警察讲的,目前还没有其他目击证人,与胡艳荣同时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都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不许家属接见。因此迫害致死详情尚待调查。

胡艳荣住院期间,警察一直在旁监视,胡艳荣死前头部肿大,眼睛和嘴角紫青,太阳穴与两眼角之间黑紫,鼻梁和鼻窝黑紫并有血迹。胡艳荣离世后,警察非常恐慌,严密封锁消息,并监视家属,将胡艳荣家的整个村子戒严,来往车辆和人员都要盘问。胡艳荣遗体在医院的太平间里,由警察把守。胡艳荣家中还有一双未成年的儿女。

凌源市是辽宁省朝阳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据悉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在凌源督办此事(绑架40多名大法弟子)。此前中共朝阳市委和朝阳市政府五月二十三日联合印发机密文件(朝委办发〔2007〕21号),要求维持对法轮功的迫害。该文件发放到各县、市党政部门及市直属各单位,各部门被要求用开会、学习等方式传达。

其实大法弟子修炼“真、善、忍”,在一起交流修炼中的心得体会,互相找一找心性上的差距和不足,使自己心性尽快提高上来,也是道德标准的升华,互相谈的没有离开做好人的范畴。大法弟子在哪里都会守心性,不会大吵大嚷,因此不会影响正常人的生活和休息,不打扰任何人,根本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却遭到无理绑架,致使一条生命被残酷夺走。这就是共产邪党历次迫害善良民众,却说自己“一贯正确”的实例。

悲剧再次降临这个家庭,一双未成年的儿女和期盼她的丈夫将如何面对这个事实。凌源市公安局、北炉乡派出所,以及中共朝阳市委不法人员对胡艳荣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胡艳荣,女,四十二岁,凌源市北炉乡小榆树林村人。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在恶党几年的迫害中,为了澄清事实,出于对政府的信任,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進京上访,被绑架到凌源公安局,她的左腿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嘴巴被打的肿的老高,被警察折磨了三个多小时后,关進凌源第二看守所迫害六个月,还被勒索伙食费八百元;随后于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关入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二年,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摧残。马三家劳教所怕出事承担责任,四十天后让家属拿了二千元做抵押,才肯把她放回家。

胡艳荣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中有五岁的儿子、十二岁的女儿和七十高龄的老公公。别人家的孩子都天真的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可他们的妈妈却长期被非法关押,心灵的创伤就更无法用语言形容。丈夫背着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出外打工维持全家的生活。她的亲人总是期盼她早日回家团聚。

胡艳荣本人遭受着迫害,而她的亲人在中共邪党无人性迫害中也没有幸免。胡艳荣的父亲胡殿新和母亲崔玉芝,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多次被北炉派出所(原所长菊文祥)抄家、绑架和罚款。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胡殿新老人進京上访,被绑架到凌源公安局。老人被他们打嘴巴,恶言诽谤,折磨了三个多小时后被非法拘留,关押在第二看守所,警察搜走老人仅有的三百八十元钱,目击者证实三百八十元钱全部是一、二元面值的零钱,厚厚一摞的旧钞中,饱含着一个本份农民的多少艰辛和汗水,这是生活在贫困山区的胡殿新一家的全部积蓄。胡艳荣的父母双双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她的父亲身体被迫害的已经出现了异常,警察怕老人有生命危险,承担责任,向其亲属勒索保证金四百元,才被放回家中。后来派出所警察又屡次骚扰、抄家,使老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精神恍惚,于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二岁。

胡艳荣的妹妹胡艳丽,也屡遭迫害,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整整非法拘留五个半月,被勒索四千四百元后放回,当时她的儿子才八岁,日夜盼妈妈回家,丈夫被吓得得了精神病,在家砸锅砸缸,两位七十多岁的公婆天天挂念媳妇,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还要照顾儿子和幼小的孙子。

在中共制造的迫害中,遭受巨大伤害和重大损失的不仅仅是胡艳荣及其家人,八年来,即使在中共严密封锁迫害真相的情况下,仍有三千零七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通过民间渠道得到证实。在被迫害的千千万万个家庭中,今天又添一笔新的血债。

其实大法弟子每个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他们只是在暴政面前坚持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维护自己天赋的做好人的权利,揭露迫害者的邪恶和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正是在制止罪恶的迫害和挽救被谎言毒害的中国同胞,别因为反对人类道德的根本“真、善、忍”而滑入黑暗的深渊,毁灭自己的未来。这么善良、无辜的同胞正在遭受中共最流氓、最恶毒的谎言蒙蔽和挟持。我们每个人在这场大迫害中扮演甚么样的角色,这不是对自己道德良知的拷问吗?

在这么多年恶党别有用心的洗脑毒害中,很多人已经分不清好坏善恶,迷失了真正的自我。有的公安干警还这样想:××党给我钱,它叫干啥就干啥。于是在恶党的胁迫下,许多人在切身利益面前选择了放弃良知道德,明知大法弟子无辜受难也要参与疯狂迫害。 现在还执迷不悟的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公安干警,想一想自己,想一想将来,想一想被利用的后果,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哪。为了自己生命的永远、为了亲人的期盼,请恢复本来的良知善念,坚守道德底线,不再助恶为虐、充当邪党迫害好人的工具,不要做西来邪党的陪葬品,别再卖命执行所谓“××党命令”,挽回自己造成的损失,才能有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8/160439.html

2004-02-14: 胡殿新女儿胡艳荣因2000年12月30日進京上访,被恶警非法绑架到凌源公安局,進行迫害,她的左腿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嘴巴被打得肿得老高,恶警折磨了3个多小时,又送到了凌源第二看守所非法迫害,足足关了6个月,勒索800元伙食费。2001年6月又被非法送到沈阳马三家劫持2年,由于迫害严重,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摧残。他们怕出事担责任,就让家属拿了2000元做抵押,才肯把她放回家,在马三家整整迫害40天。家中只有5岁的儿子和12岁的女儿和70高龄的老公公,他老人家很难承受这样的打击,别人家的孩子都天真的依偎在妈妈的怀里,可他们却无人照管,孤苦伶仃,心灵的创伤就可想而知了,丈夫(也是大法弟子)背着沉重的精神负担还要出外打工维持全家的生活。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政治部主任谭文杰:13842156333
检委会专职委员郑立军:15566797856
检察官仇伟容:1313084867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07-08-16: 参与凌源绑架案及迫害胡艳荣致死案有关的主要责任人:
凌源市委书记宋久林;
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
凌源市政法委书记尚泽民;
政法委副书记兼六一〇办公室主任张强;
凌源公安局局长张林、副局长杨明辉(手机:13904213390);
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桂林;
凌源市法院院长兼书记纪向前;
北炉乡派出所所长李政华;
北炉乡政府负责人;
□罗树村大队书记;
瓦房店乡派出所所长;
松岭子镇派出所所长;
凌源第一看守所所长刘海军;
凌源第二看守所所长李冬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6/160938.html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7-12-23: 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控诉当地邪党恶警头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3/168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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