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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淮安市(淮阴区) >> 陈韶, 男, 4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淮安市清河区富强三组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9-05-17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郑红霞(郑洪霞) 陈韶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11-30:江苏省淮安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至十月中旬,淮安市政法委、派出所、社区人员以邪党二十大要召开为由对法轮功学员尹兰英(83岁)、张士兰(68岁)、张翠芳(67)、王华芬(60岁)、沙奶奶(84岁不知道姓名)、刘征服(82岁)、魏善荣(67)、郑明(70岁)、马洪军等人进行所谓执法“检查”,一般都是三个人,他们不出示工作证件、不出示检查依据。这些人有的说:不准出去散发法轮功资料、不准宣传;有的恐吓,并威胁不准上网曝光;有的抢走法轮功书籍及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还对法轮功学员拍照。
法轮功学员善意地告诉他们不能这样做,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已经废止了“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这两个文件。他们无可奈何地说,这是工作。

法轮功学员魏善荣、王华芬家门口被安装摄像头长期派人监视、跟踪、拍照。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身后都有人跟踪。周围的老百姓都说这是限制人身自由是违法的,可以控告他们。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法轮功学员朱云霞夫妇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被绑架关在看守所,现在取保回到家中。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轮功学员林凤英,女,69岁,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被绑架关在看守所,现在取保回到家中。

淮安市淮阴区法轮功学员傅建,男,50多岁,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被淮阴区王营派出所绑架关在看守所。现在取保回到家中。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轮功学员陈韶,男,50岁左右,二零二二年十月份被绑架、非法关在看守所,现在回到家中。

据悉:法轮功学员张丽华,女,67岁(独居),今年二月被公安带走,至今下落情况不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30/江苏省淮安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452535.html

2016-04-03: 夫妻俩被非法判刑 江苏淮安郑红霞控告江泽民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郑红霞女士和丈夫陈韶,曾在淮阴工学院附近开一间打字社维持生计。二零零八年九月,夫妻俩偶然接触到法轮功书籍,被真、善、忍的法理所折服,从此夫妻俩双双走入大法修炼中。

修炼后,郑红霞女士不仅曾患的妇科病、胃病、腿酸疼等疾病都好了,而且由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变成了个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夫妻、婆媳关系也变得融洽,家庭和睦幸福了。然而,在江泽民对法轮功实施的迫害政策下,郑红霞和丈夫却因做好人、讲真话而遭受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郑红霞女士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以下是郑红霞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遭迫害经过。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淮安市清浦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师农、警察杨爱民及闸口派出所警察等到我所开的打字复印店内以复印法轮功资料为由强行绑架走我的丈夫陈韶,抢走我店内和家里的四台电脑主机(后还回三台)、U盘4个、MP3一个、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喷墨打印机、一台夏普高速复印机、多本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我在上班的店内无辜被淮安市清河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大队长常书林和王建淮、许风等绑架到清河分局,后又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当时上午十点多钟,淮安市清河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大队长常书林和王建淮、许风等进店就翻东西,王建淮拿出手铐,铐起我的双手,拽着我的头发,三个人连推带拉,店门都没关,就把我强行的塞到一辆黑色轿车内,还抢走了我店里和家里的多本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等。

到清河分局后,许风拿着照相机,躲在办公桌下面趁我不注意时在偷拍,并叫我手伸出来取指纹,我问:“你们这样做,请拿出法律依据,你们这是在执法犯法。”他反而很凶地说:“我说你犯法,你就犯法。”并且连扇我两个耳光,硬拽我的手取指纹。我不肯,他就又是骂又是拖又是打耳光,接着又拽着我称体重,折腾了一个小时,王建淮来了说:“抓紧时间。”结果几个人一起动手,王建淮拿出手铐把我的左手铐上,把我拖倒在地,脚踩在我的身上,三个人硬扳着我的右手取指纹,然后又用手铐铐住我的右手,王建淮又把我的右手踩在脚下,硬扳着我的左手取指纹,然后又硬拽我的手,另外一个男警察给我强行取血。暴力取证后我被清河分局“六一零”、 国保大队送到拘留所。

第二天早上,犯人读监规,我没有读,犯人王海燕上来就打我的耳光。拘留所的警察上班了,柳干事把我叫出去,上来就打我两个耳光,问我为什么炼功?我说炼功是受宪法保护的、为了做好人而炼功,和她同时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男的戴眼镜的中年警察,手里拿着一根电棍,听了我的话他又给了我两个耳光,还踹了一脚,柳干事告诉犯人头子王海燕说:“看住她,不准她炼功,再炼功,一个一个上。”到了监室犯人头子王海燕真的就叫同监室的所有犯人轮流打我的耳光,脸被打肿了,眼被打青了,王所长来查看,看到这种情况竟然又重重的打了我两个耳光,领着一批警察走了,连续三天。后来就剩下警察和王所长见面找茬打我。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我上班,在店内无辜被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国保大队大队长常书林和王建淮、许风等人绑架到清河分局,并对我店里、家里抄家,抄走多本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及两台电脑主机(两台主机后已还回)等,当天下午就被绑架到淮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九天,又被绑架到淮安市扣留所约五、六天,后又被绑架到江苏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刚到劳教所就要换上犯人的衣服,我不换,劳教所的警察就指使四、五个犯人拽着我头发,捂住我的嘴(因我喊法轮大法好),令我几乎窒息,把我拖倒在地,强行把我的衣服扒光,那个警察还说如不换上牢服,就不给衣服穿,把光着身子的情形用摄像机拍下来。在去见负责我所待的监室的警察鄂萍时,由于我不立正,她就指使两个包夹拖、拉、拽对我使用暴力,白天在操场上,因我不做操,两个包夹又对我拖、拉、拽,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就用脏抹布捂着我的嘴。回到监室休息的时间,别人可以坐,就我不给坐,站着,别人可以睡午觉,就不给我睡午觉,有一次我刚坐下,整个监室三、四十人,四、五个人蜂拥而上轮流上阵,对我拖、拉、拽、拧、用脚使劲踩我的脚(脚上的瘀青回家两年后才消失),这样的暴力连续数天,每天一回监室原本是休息的时间却成了我受折磨的时间,而且站着不能靠到任何东西,每天早上5:30起床,除了10分钟中饭和晚饭的时间可以坐,每天站18个小时,一直站到晚上11点才可以睡觉,脚、腿都站肿了,后来我站的实在受不了,就后背靠着床架,监室的犯人头子就又指使两个包夹强硬的拖、拉、拽我,不给靠东西,一天24小时三个包夹监视着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每个表情,包括夜里翻几次身等包夹都要记录在本子上第二天交给警察看,不准我跟法轮功学员说话、微笑,也不准监室里的犯人跟我讲话。每天都会被警察叫去辱骂并以扣分加期来恐吓。

三个月后开洗脑班,我不去,被四、五个犯人硬拖、拽,抬进洗脑班,在洗脑班上省劳教处处长唐国防领着几个警察企图用歪理邪说来转化大法弟子,不配合的大法弟子同样以扣分加期来威胁、恐吓,有一个警察就对我说过你如果不服从、不配合,将让你无限期的加期,让你永远也出不了劳教所的大门。我曾听到有一个警察对将要回家的法轮功学员说,你现在不写四书,不转化,就算你到了回家的日期,“610”的人会在门口等着你,将你送到洗脑班,直至你转化、写四书才可回家。

到二零一二年过年前,邪恶的洗脑班未能得逞,又对大法弟子们使用暴力,强制做广播体操,我不配合,两个包夹就一左一右架着我的手臂顺地使劲拖,鞋被拖坏了,裤子也磨破了,一整天下来,令我浑身酸疼,当时那些人就像疯了一样,每天一到操场上就上演这样的暴力直到年后还是如此,给我的身体和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每天浑身酸疼,难以入睡。

在被劳教的这一年里,我度日如年,身体和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还经常的被抽血体检,随时都有被活摘器官的危险。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下午淮安市清河区“610”、国保大队许风等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一台富士通上网本、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

我的丈夫陈韶,也在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3/夫妻俩被非法判刑-江苏淮安郑红霞控告江泽民-325793.html

2011-09-20: 江苏淮安市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沈洋、陈韶已于近期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20/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46902.html

2011-07-05: 江苏淮安市陈韶、郑红霞夫妇的遭遇
据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丈夫冤狱中 妻子又被非法劳教》一文报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黎明打字社的女主人郑红霞,被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类似于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与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

此前,二零零九年三月,郑红霞的丈夫陈韶(音)已被淮安市清浦区“六一零”和清浦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复印法轮功资料为藉口绑架,并被中共清浦区法院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刑三年,目前正在苏州监狱遭冤狱迫害。

《丈夫冤狱中 妻子又被非法劳教》一文已对陈韶(音)郑红霞夫妇的生活情况、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净化、高尚的道德品行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本文不再赘述,仅揭露和补充夫妻俩被绑架、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郑红霞的丈夫陈韶被淮安市清浦区“六一零”、 清浦区国保大队队长刘某带着数名恶警在自家的门市部绑架,恶警抢去三台电脑、两台主机和复印机等私人物品。中共不法人员将陈韶(音)劫持后,对他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刑三年。

陈韶开庭时,郑红霞这个文弱的女子,不顾清浦区法院法官冯建东等恶人的威胁、刁难,勇敢的走上法庭为自己的丈夫進行无罪辩护,讲述法轮功真相,将法官与检察官驳的无话可说。郑红霞的正义之举,极大震慑了中共邪党淮安“六一零”的恶人。这些恶徒从此将郑红霞视作眼中钉。

二零一零年七月,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清河区国保大队队长常书林带着王建淮等恶警在没有说明任何因由的情况下,将郑红霞绑架到清河区公安分局,由几名男恶警将她摁到地上,用脚踩着她的两只胳膊和腿强行照相、按手模,然后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郑红霞遭到恶警和犯人的多次殴打。

二零一零年九月,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胁迫淮阴工学院解除与郑红霞的租赁合同,采用断电等卑劣手段妄图截断郑红霞全家的生计,逼迫她的打字社停业搬迁。经过郑红霞多次与淮阴工学院后勤处房管科的沟通和揭露事实真相,才得以维持至今。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淮安市清河区“六一零”、清河区国保大队队长常树林、带着王建淮等一群土匪样的恶警野蛮冲進郑红霞的门市部,翻箱倒柜到处乱翻,地上很快一片狼藉,土匪们抢走了两台电脑和大批真相资料,并将郑红霞绑架到淮安市看守所女监303室。在看守所,郑红霞被恶警用订桩的刑法虐待,二十四个小时不许她动,派人轮流看着。郑红霞始终正念正行,不配合邪恶的一切迫害形式,不断向监室的人讲真相,处处为别人着想,令在押人员都夸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好人。郑红霞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看守所一个月后,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被绑架到江苏省句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陈韶的父母都是已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人照料的七、八十岁的老人,儿子秋涵只有八、九岁,上小学三年级,夫妻俩先后无辜身陷囹圄,令一家生活顿陷困境,精神折磨更是令一家老小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5/江苏淮安市陈韶、郑红霞夫妇的遭遇-243450.html

2011-02-22: 江苏淮安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至今,江苏省淮安市还有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清浦区法轮功学员沈洋,男,五十多岁,现被非法关押在洪泽湖监狱。
清浦区法轮功学员金雪,女,四十多岁,现被非法关押在南通劳教所。
清河区法轮功学员朱云霞,女,五十多岁,现被非法关押在南通劳教所。
清河区法轮功学员陈韶,男,四十岁,现被非法关押在苏州监狱。
楚州区法轮功学员周庆茂,男,三十多岁,未婚,现被非法关押在大丰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2/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6649.html

2009-12-09: 陈韶被非法判刑 庭长逼迫家人签字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法院庭长冯建东对大法弟子陈韶非法判刑后,心怀鬼胎,不敢面对正气凛然的陈韶的妻子郑红霞,转而恐吓欺骗陈韶的大姐陈蓉签字。

2009年10月20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浦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弟子陈韶。45天后,刑一庭庭长冯建东于2009年12月3日通知陈韶的大姐陈蓉,告知陈韶已被判刑三年,让她去法院签字。

陈韶的大姐陈蓉在12月4日下午叫陈韶的妻子郑红霞跟她一起去法院签字,郑红霞说陈韶没犯法,她不签字,并告诉陈蓉也不应该签。郑红霞还说,她在庭审时作了无罪辩护,陈韶智力健全,也轮不到家属签名。但陈蓉被冯建东在电话里威胁,吓得她一个人去法院签了她自己的名字。

陈韶的大姐陈蓉,今年42岁,顶父亲职在长途汽车站售票,丈夫邓清江,替人打工当驾驶员,18岁的女儿邓媛媛在淮阴商校上大学,一家三口住在淮安市清河区通四泉巷1号。陈韶的父亲陈辉,退休在家,老实、耿直。

清浦法院冯建东不通知陈韶的妻子郑红霞,也不通知陈韶的父母,反叫容易被恐吓的陈韶的大姐陈蓉去签字,企图将见不得人的违法判刑糊弄过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9/214124.html

2009-11-9: 江苏淮安市陈韶被非法庭审 妻子辩护遭恐吓

2009年10月20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清浦法院对大法弟子陈韶非法庭审。陈韶的妻子郑红霞作陈韶的辩护人。陈韶的亲属必须有旁听证才可入内,给亲属的旁听证只有两个。

10月20日上午八点,辩护人郑红霞来到淮安市清浦法院等候八点半的开庭。八点半左右主审法官冯建东到门外叫辩护人郑红霞進去,说是有话要谈。辩护人郑红霞从包里拿出辩护词准备入内,主审法官冯建东一看到辩护人郑红霞手里的辩护词就问拿的是甚么,知道是辩护词后他马上说,把辩护词给我,说着动手就抢,从辩护人郑红霞手里硬夺走辩护词,还说反正你要给我的,现在就给我。

進入大门口安检的时候主审法官冯建东还对法警说检查她(辩护人郑红霞)还带甚么,辩护人郑红霞一直在要自己的辩护词,到了刑一庭,主审法官冯建东说你的辩护词我要先看,说着就拿起辩护词看了看,对辩护人郑红霞出口侮辱,当着庭内的所有实习生,辩护人郑红霞问主审法官冯建东是不是你们法院对每个辩护人都这样,主审法官冯建东没敢说话,辩护人郑红霞看到自己的辩护词就放在桌边,就迅速拿了回来。

一会儿,主审法官冯建东把他写的东西拿给辩护人郑红霞签字,因郑红霞不清楚所写内容,拒绝签字,他说你不写,我替你写,辩护人郑红霞说,你写不算,他拿起笔试了试,最终还是放下了,没有写。然后冯建东又开始对辩护人郑红霞出口侮辱,对她所写的辩护词以及个人的信仰進行讽刺、恐吓,还说“六一零”的人都会来,并强调辩护人郑红霞辩护词说的简短一些,辩护人郑红霞说你说了不算,然后辩护人郑红霞就再没理他。准备开庭了,辩护人看到了被告人陈韶,一时没能认出来,因为原本健壮的他现在是骨瘦如柴,但是精神状态很好,面带笑容。

开庭了,旁听席上坐着实习生和陈韶的家属大姐陈蓉、二姐陈红,位置已被占满,周围站着许多穿警服的人,主审法官先让公诉人述说本案的经过以及提供所谓的“证据”,接着主审法官冯建东对被告人陈韶進行提问并核实证据,陈韶都一一作答,但仍坚持信仰法轮功没错。

期间,辩护人郑红霞几次问法官,为甚么不让辩护人说话,主审法官冯建东一再的说还没到你讲话。对于公诉人提供的所谓的“证据”,主审法官冯建东问被告人陈韶、辩护人郑红霞是否有意见,辩护人郑红霞回答“证据”没有证明力。主审法官冯建东宣布开始辩护,问辩护人郑红霞有没有甚么说的?辩护人郑红霞回答有,主审法官冯建东再一次的让辩护人郑红霞内容说的简短一些,辩护人郑红霞没理他,开始宣读辩护词,读到《九评共产党》时,主审法官冯建东的小捶猛地一敲,说不要提跟本案无关的事,辩护人郑红霞回答这正是公诉人所提供的所谓的“证据”,虽然当时没有接着读,后来还是给补上了。主审法官冯建东没吱声就让公诉人发言了,过程中主审法官冯建东见辩护人郑红霞总在翻看辩护词就一再地提醒他认真听公诉人的讲话,辩护人郑红霞没理他。整个辩护过程主审法官冯建东多次打断辩护人郑红霞的讲话,庭审结束时辩护人再一次的重申,炼法轮功合法,被告人陈韶也再一次的申明法轮功不是×教,炼法轮功没有错。

由于郑红霞没有做过辩护人,出于对法轮功的一份正义感,挺身而出,对这些假的法律平时连看都不看。辩护词中有一句:所谓的“两高”甚么都不是,说出了律师不敢说的话。

在法庭上当庭读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公诉人说的话我不同意。

因为所有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说法轮功是×教,或者是不能信、不能炼。

所谓的“两高”解释,甚么都不是。

其实“两高”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是人为的越权解释,是践踏法律、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犯罪解释,首先这就是知法犯法,否则以法治国不就成了谎言了吗?

可能公诉人没有想到这一点,请你也按照法律说明一下。

陈韶在北京路83#-3开复印店,挣钱餬口,奉公守法。

4月13日上午一帮没出示任何证件的自称是公安局的人到陈韶家里抢走了大法书籍、明慧周刊、一台电脑主机,而且拿走了店里的三台电脑主机、4个U盘、1个MP3、法轮功书籍、《九评共产党》以及为了救度世人的资料还带走了陈韶,没打收据。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反的决定和命令,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安局没有履行应有的法律手续,涉嫌违法犯罪。

陈韶被带走后,无工作单位的陈韶的妻子承担起了他的责任,每天既要去店里,又要带小孩,还要四处奔走,寻找陈韶的下落。

四天后才得知,陈韶真是清浦公安局带走的。4月18日上午陈韶的妻子到清浦公安局,国保大队杨爱民让她在拘留证上签字,被她拒绝,因为陈韶不犯法,而执法者的行为是却是强盗行为,因拒签至今仍没拿到拘留证。

陈韶的妻子每天都去公安局要人、要电脑,清浦公安局国保大队又拿走了她店里的一台复印机、两台打印机,没打任何收据。

得知陈韶被起诉后,他的妻子要求家属辩护。她把几经周折才手续齐全的委托书交给了法院,而家属开庭之前竟然连起诉书都看不到,甚至连陈韶被公诉方以甚么罪名起诉的都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你们认为这公正吗?但辩护人仍对法庭、法官怀着信任与尊重。

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的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

中国没有哪一部法律的哪一个条文规定持有和阅读公诉人提供的所谓的“证据”是违法。

所谓的“证据”《转法轮》:已被翻译成38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发行,其中的内容在印度已被编入教材;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曾四次被推荐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上个月26日还被亚太人权基金会授予“杰出精神领袖奖”;

所谓的“证据”光盘:是神韵艺术团自07年以来,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弘扬正统的中华文化,仅09年足迹就踏遍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等各国100多个城市,演出300多场,观众达百万人次,至善至美的演出,被各国观众赞誉为世界顶级艺术盛宴。

所谓的“证据”《九评共产党》:是对国内近几年公开出版的书籍中历史资料的系统总结,是大纪元时报对一个政党组织客观公正的评论,任何人都有阅读和持有的权利。恐怕在座的各位中就有人阅读过。

以上所谓“证据”对社会无任何危害,被告人印制也只是复印店业务的一部份,公平交易,有偿服务。属于合法行为。

综上所述,公诉人对被告人陈韶所指控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其所依据的规则是不合法的,其所提出的证据是没有证明力的,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所以本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公诉人指控陈韶的罪名由于不具备犯罪构成的四要素、适用法律不当、所依据的规则不合法,因此,罪名不成立。请法庭当庭宣判陈韶无罪释放,并归还其被非法扣押的财物。

2.法律应该是神圣的,法庭应该是庄严的。法官独立依法办案的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应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尤其是那些不具备法人资格机构的干涉。

审判长、审判员:今天的场景是我做梦都没有梦到过的,我有一天会站在法庭上给我的丈夫陈韶辩护。陈韶一直是一个善良、正直、宽厚的人,无论在家里、在单位,还是和朋友、同学,任何和他交往的人都能感受到他的真诚、善良和宽容。我总认为,站在法庭上受到审判的都应是那些杀人、放火、抢劫、贪污腐败的坏人。却从没有想到一个遵纪守法、老实厚道、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会站在被告席上,这太让我感到意外和不正常。

人都是有理智和思想的,人也都会在面对是非时作出自己的选择。每个人也都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浩瀚的宇宙自有人永远都不能尽知的奥秘和他永恒的意志。历史已经无数次提醒人们许多迫害正信、欺压良善的荒谬事件的结局。如两千年的古罗马,古罗马曾因自己法律的精致、正义而成就了地跨欧亚非强盛的帝国,古罗马也因为邪恶的皇帝尼禄破坏法律,对善良的基督徒進行迫害而使无人能敌的帝国为天所灭,四分之三的人口在很短的时间内在四次瘟疫中痛苦的死去,那是所有参与迫害的、所有支持迫害的、所有赞同迫害的人。历史清晰地记载着。

物极必反的道理不是所有人都能真正理解的。当不公正发展到极点时,就是新的公正的开始。

纵观历史,明智的人会作出明智的选择;不要被眼前的幻像所迷,善恶有报乃天理。今天的所作所为,就是明天的历史,明智的人一定会明白真相,分清善恶,公正无私,作出无悔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选择。

此致

辩护人:郑红霞
2009年10月20日

事件经过:

陈韶,男,38岁,家住淮安市清河区富强三组,陈韶的妻子郑红霞,33岁,夫妻二人在市区开一打字复印店,有个9岁的儿子,家里还有公公、婆婆,一家五口人。

4 月13日上午郑红霞正在家中,一帮没出示任何证件自称是公安局的人闯入家中抢走了一台电脑主机、大法书籍等,没有收据。陈韶店里的3台电脑主机、4个U 盘、1个MP3、大法资料等也被抢走,陈韶也被绑架了。这帮人走了之后郑红霞才想起没问是哪个公安局的,她就开始出去找,去了北京路派出所、清河分局、淮海路派出所,得到的结果,都是没有这个人,到了晚上才得知可能是闸口派出所绑架的。

第二天从郑红霞堂叔的朋友那得知了消息,堂叔的朋友说我知道你对像在哪,但我不能告诉你,告诉你连我都倒霉的,没办法只有回家等消息,因当时她的公公婆婆在西安,大肚子的弟媳妇帮她在家守着电话。下午她去了店里,但店里乱七八糟,电脑都不在了,也没法做生意,有生意也做不了。每天,儿子上学,她就去店里,儿子放学,她就得关门回家,原本复印店是从早开到晚,直到晚上八点左右才关门,现在她一个人了,一天要关几次门,这样几乎没有甚么生意。

4月17日晚上,家里接到电话让郑红霞第二天去清浦公安局,18日上午九点,郑红霞和儿子秋凡、二姑子陈红一起去淮安市清浦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爱民叫郑红霞在拘留证上签字,被她拒绝,她说我家人不犯法,为甚么要签字,杨爱民说陈韶昨天晚上就被送到楚州看守所了,郑红霞就一直向他要人、要被抢走的所有东西,因为没签字,直到至今也没有拿到陈韶的拘留证。当天下午她就把钱和陈韶的衣服送到了楚州看守所。

4月20日早上九点郑红霞就去清浦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要电脑,她问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师农,我丈夫犯了甚么法,叫他找出白纸黑字,张师龙拿出厚厚一本书翻了翻又放回桌上,说跟你说你也不懂,她就一直跟他要人、要电脑,问他电脑甚么时候给?他说过几天,后来就把郑红霞请出了办公室。

之后的约10天左右郑红霞也没有见到张师农。总也等不到还电脑,郑红霞只有去电子市场配了一台二手电脑,生活还得维持。每天早上九点她关上店门去清浦分局国保大队要人,要电脑,国保大队谁在她跟谁要,有一次跟杨爱民要,杨爱民就拖郑红霞下楼,拽她的头发,没拖下去,就用书打她的脸。

到了4月27日的早上九点,郑红霞又去清浦分局找国保大队,国保大队的冯学礼说,你还闹,派出所已经去你店里拖复印机了,结果店里的一台复印机、两台打印机又被抢走了,没打收据。郑红霞还是早上9点去国保大队要人、要电脑,这时门口的警卫开始不给進大门了,她就在清浦公安局值班室门口继续的要人、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每天都如此,早上九点店门关了来,十点半回店里,就这样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甚么消息也没有,儿子放暑假,她就带着儿子一起来,风雨无阻。

七月下旬,听说陈韶的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郑红霞就去检察院询问,接待的是公诉科科长房清生,他说陈韶还没被起诉,郑红霞就问他假如被起诉了通不通知家里人,他说到时法院会通知,郑红霞又问家里人可不可以找律师,他说可以。在这之后,郑红霞又去了一次检察院,但没等到房清生。

8月初,杨爱民通知郑红霞去拿电脑,强调要二姑子跟她一起去。第二天郑红霞一个人去杨爱民办公室,杨爱民要她签字,她拒绝签字,他说不签,电脑就不给,郑红霞说我拿回自己的东西还要签甚么字,最后没有要回电脑,还被他赶了出去。

2009 年9月初,大姐陈蓉到清浦公安局问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师农,陈韶被关这么长时间,哪有任意关押的,张师农说已经到法院了。得知消息后,星期五早上,郑红霞就去了清浦检察院,找公诉科科长房清生,等到九点多钟,也没等到他,就回去了,因为门卫说下午全体开甚么会,不要来,所以下午就没去。到了星期一早上八点她又去清浦检察院,见到了房清生,向他询问,他说案子已经到法院,问他陈韶甚么时候被起诉的,他说你到法院问,向他要起诉书,他说没有。

十点郑红霞便来到淮安市清浦法院导诉台,问了导诉台负责陈韶案子的是谁,导诉台问是甚么案件,她说是关于法轮功的,导诉台打了电话之后,来了一个穿便服的男青年,导诉台迎上去开了门说,她还在讲真相呢,这个穿便服的人就过来了,郑红霞说是你负责陈韶的案子,他说嗯,她说检察院说陈韶的案子已经到法院,你们法院怎么不通知家里人,他说他本人要求不找律师,他是个成年人,本人说不找律师,就不用通知家里人,郑红霞说他自己不找律师,我们家里也要找呀,他说不是跟你讲了嘛他是成年人,他自己说不找律师,就不用通知,郑红霞问陈韶被起诉多长时间了,他说一个多星期了,有十来天吧,问他开庭时间,他说,还没定。然后郑红霞说给一份起诉书给我们呀,他说这不好给,郑红霞说起诉书也不能给呀,他说不能给,郑红霞说请问你贵姓,他说姓王,联系电话呢?我们好跟你联系问甚么时候开庭呀,他说这不好告诉你。郑红霞说你看我们家人也不犯法,处处做好人,法轮功叫人处处按照真、善、忍做,他说,你不要跟我讲法轮功,再讲法轮功,我就叫警卫来请你出去,郑红霞又说江泽民已经被告到国际法庭,现在114个国家的人都在炼法轮功,他说你不要宣传法轮功,这里是法院,郑红霞说没有起诉书,我们怎么找律师呀,他说:你找多少律师也没用,你那个法,和我们这个法不一样,之后就走了。

约两三天后,郑红霞再次去淮安市清浦法院,跟导诉台说找一个姓王的法官,并告诉被告人的姓名,导诉台查了电脑后,说你去找冯建东,郑红霞说不是说姓王吗,导诉台说告诉你是哪个你就去找哪个。到了大门口,郑红霞说找冯建东,大门口的警卫说冯庭长正在开庭,上午不一定能结束。

几天后,郑红霞去淮安市清浦法院要求家属辩护,在大厅要了一份委托书,问一个穿制服的男青年家属辩护需要哪些东西,他问哪个辩护,她说就是她自己,这个男青年说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因当时身份证复印件没带,所以又回到店里拿了身份证复印件,再到清浦法院后,郑红霞拿着委托书到大门口,门口的警卫说冯建东冯庭长刚好在刑一庭,你现在就去,她见到了冯建东,而这个冯建东正是她那天询问的那个自称姓王的穿便服的男青年,她就觉得奇怪,谎话都说到自己骗自己了,冯建东看到郑红霞就问谁让你進来的?郑红霞说大门口的人,郑红霞说我们要求家属做辩护,就把委托书给他,他说,这哪个给你的?郑红霞说就那边呀,他看了一下委托书说要陈韶本人签字,郑红霞说法轮功让人处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现在114个国家的人都在炼,他说请你出去,说着就开始赶人,郑红霞说一定要记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说,嗯,法轮大法好。笑着就把郑红霞推出去了。

当天下午郑红霞就去了楚州看守所,跟窗口的人说她要求家属辩护,法院说要陈韶本人签字,并把委托书给了他,他拿到手里看了看说不用他签字,家属签就行了,郑红霞说不是说也要本人签吗,他说家属签就行了,这样郑红霞就回来了。第二天上午郑红霞拿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均是她自己名字的委托书,又找到了冯建东,刚好他在导诉台值班,他说你看你委托人、被委托人都是你名字,当时周围还有两个人,他说,你们看看这像甚么。郑红霞说楚州看守所说不用陈韶本人签字,家属就有这个权利,他说法院说算,还是看守所说算,要他本人签字。下午郑红霞又拿着委托书到楚州看守所,跟看守所窗口的人讲,她说我是昨天那个要求家属辩护签字的事,法院说一定要陈韶本人签字,那个人看了一会儿,打了个电话,就让她在那里等,等了一会儿,有个穿警服的人来了问是甚么事,她说我们要家属辩护,法院说要陈韶本人签字,请你转交给他签个字,他拿起委托书看了一下,没说甚么就拿進去了,一会儿另一个穿警服的人把陈韶签了字、按了手印的委托书交给了郑红霞。于是第二天上午郑红霞又来到了清浦法院导诉台找冯建东,导诉台打电话,然后导诉台的人说他让他先收下,你回去等通知。当天下午,郑红霞就打电话给冯建东问他结果,冯建东说你家里人不是反对嘛,这不好辩护,郑红霞说这是我自己的权利,跟家里人有甚么关系,他说要领导批,然后电话就被挂断。第二天郑红霞又去了清浦法院,打电话询问并要起诉书,没有罪名,怎么量刑,他说领导没批,郑红霞问需要甚么证件,他说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长假后再说,电话又被挂断,但郑红霞还是在法院门口等到十点多钟。

第二天郑红霞还是去清浦法院,打冯建东电话,电话不通,刚好碰到跟他同一办公室的,就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请她转交给冯建东。就这样,长假后的第一天10月9日上午郑红霞就去清浦法院,打电话要起诉书,冯建东说领导没批,等通知。

后来的几天,去了清浦法院后,打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领导没批,等通知。10月14日上午,郑红霞在店里打电话通了后,她说起起诉书,冯建东说开庭会读给你听,我要开庭了,正忙呢,就挂断了电话,下午,郑红霞又去了清浦法院,去导诉台询问,导诉台打电话,说冯建东叫等通知,他马上要开庭呢,她就到大门口问警卫冯庭长下午是不是要开庭,警卫说没有,她又打电话给冯建东,电话通了郑红霞要起诉书,冯建东说不是要你等通知嘛,领导没批,你天天就没事干了,不回家带小孩干甚么的,快回家带小孩去,电话又挂断。10月15日上午郑红霞在店里打冯建东办公室电话,没人接,打手机,手机通了之后被挂断,又打一遍,通了之后又被挂断,下午,她就去了清浦法院大门口打电话,打了几次,始终没人接,一直到5:00左右才离开法院。10月16日上午10:00左右,郑红霞在清浦法院门口见到冯建东冯庭长本人,跟他要起诉书,他说法庭上读给你听,并说你下个星期二8:30来,同时说:你星期二不许在法庭上讲法轮功,“六一零”的人都来。就这样郑红霞才知道10月20日开庭,作为被告人陈韶的辩护人在开庭前连被告人被甚么样的罪名起诉的都不知道,真是太荒唐了,而且不法人员还威胁、恐吓,连自己名字都在说假话,岂不可悲!

到今天11月06日淮安清浦法院没有任何消息。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9/212203.html

2009-11-02: 江苏淮安市清浦法院非法庭审大法弟子陈韶
现提供江苏省淮安市大法弟子陈韶被非法庭审过程、辩护人的辩护词及陈韶的妻子从陈韶被绑架后到非法开庭前所遭受的不公正对待,在此曝光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11667.html#0911123315-1

2009-10-23: 郑红霞为夫做无罪辩护 法院百般刁难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陈韶進行非法庭审。陈韶的妻子郑红霞出庭为丈夫做了堂堂正正的无罪辩护。

郑红霞是在法院公然拒绝提供起诉书、甚至拒绝告诉所谓起诉“罪名”的情况下,为丈夫陈韶辩护的。而在非法庭审之前及过程中,主审法官冯建东一直阻挠、威胁郑红霞,令人遗憾。

陈韶,男,三十八岁,淮安市清河区富强村三组人,二零零八年九月开始修炼大法。陈韶夫妻二人在淮安市区开一间复印店维持生活。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陈韶在复印店被清浦区国保大队张师农、杨爱民等及闸口派出所恶警绑架,若干大法书籍和资料、电脑主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财物也被恶警抢走。随后邪党清浦区公检法对陈韶做出非法逮捕、起诉,均不通知陈的家人。

十月中下旬,陈韶的妻子郑红霞在得知陈韶已被非法起诉并随时都可能被诬判的情况下,到检察院和法院去了解情况,遭到无理拒绝;后郑红霞又提出亲自出庭为陈辩护,邪党法院虽然无法拒绝,但却不提供起诉书,甚至连是以甚么罪名起诉的都不告诉。主审法官冯建东甚至威胁:“到时『六一零’的人都要来旁听,你不要在法庭上谈法轮功的事。”郑红霞在没有起诉书和不知道确切罪名的情况下,准备了辩护词。

十月二十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郑红霞来到法庭,还没進审判庭,就在法庭的大门口被担任审判长的冯建东硬从手中抢走了辩护词。前来参加旁听的大法弟子,被法警以没有旁听证为藉口挡在门外。

非法庭审开始时,冯建东又一次威胁郑红霞说:“今天『六一零’的人都在场,不准你谈法轮功!”郑红霞不为所动,要回辩护词后,在多次受到法官的干扰下,以慈悲祥和的心态基本宣读完题为“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的辩护词,其中对法律条文的精辟剖析、对中共恶党非法迫害法轮功真相的揭露以及对大法洪传世界盛况的披露,使在场的公检法、“六一零”人员以及旁听席上的高校法律系的实习生都得以听闻真相。法官、检察官此时已无话可说。

后来郑红霞说到:“我们虽然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但我对法官、对法庭、对法律还是怀有信任的。”冯建东态度大变。大法弟子陈韶在法庭上也坚称:“修炼法轮大法合法,持有和制作大法资料合法。”

在法庭辩论结束时,郑红霞当庭劝法官、检察官化名三退,并劝在场监督的“六一零”、国保警察要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场的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场外的大法弟子一直在静静地发正念。期间虽有便衣警察拿着相机在偷偷拍照,但绝大部份大法弟子不为所动,直至非法庭审结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3/210946.html

2009-10-07: 江苏淮安市新学员陈韶遭非法起诉
江苏省淮安大法弟子陈韶2009年4月13日遭恶警绑架抢劫,在九月上旬被淮安清浦检察院非法起诉。

陈韶,男,三十八岁,家住淮安市清河区富强村三组,2008年9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夫妻二人在淮安市北京北路开复印店维持生活。

2009年4月13日,陈韶在复印店内被淮安市清浦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师农、杨爱民及闸口派出所恶警等强行绑架,同时抢走四台电脑主机、U盘4个、MP3一个、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等,未给陈韶家人财物扣押清单。

4月18日,清浦国保大队通知陈的家人去在拘留通知书签字,并告知陈韶4月17日晚被送到楚州区看守所。陈韶妻子郑红霞拒签。几天后,清浦分局国保大队及闸口派出所恶警又去陈店内抢走理光数码复印机一台、爱普生激光打印机一台、喷墨打印机一台。同样,未做任何手续。

陈韶妻子郑红霞曾数次向清浦分局要人,清浦国保不理不睬。对陈韶的批捕、起诉,清浦公检法都没有依法通知陈的家人。

陈韶被非法关押4个多月后,陈妻郑红霞曾到清浦检察院公诉科询问,工作人员承认已办理此案,但拒绝透露办案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9 月中旬,陈韶家人打电话到清浦国保询问,国保警察透露:陈已被清浦检察院起诉到清浦法院,再过一个星期就开庭了。随后陈妻郑红霞到清浦法院去索要起诉书,说陈是冤枉的,并表明要给陈请律师。负责此案的法官以起诉书已于十几天前给了陈韶为由,拒绝提供起诉书,连复印件也不给;并前后相互矛盾的说:“是不是冤枉的,要等开庭后才能知道。”“请多少律师也没用。”同时透露:开庭的具体日期未定。郑红霞询问其姓名和电话号码,法官谎称姓王,拒绝提供联系电话。后了解到此人叫冯建东。

9月下旬,郑红霞到清浦法院申请自己为陈韶辩护,10月1日前,清浦法院未给正式答覆。估计是为了确保中共“六十大庆”的“稳定和谐”,法院将此案推到“十一”长假以后再开庭。

请追查国际能关注此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7/209927.html

2009-09-22: 淮安市清河区大法弟子陈韶被绑架迫害
陈韶,男,出生于1972年,家住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富强三组,个体,夫妻二人在市区开一打字复印店。因修炼法轮功(2008年9月开始修炼),于2009年4月13日在店里被淮安市清浦分局国保大队张师农、杨爱民、闸口派出所所长洪华等恶警绑架,同时被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等。

09年4月17日晚,陈韶被淮安市清浦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送到淮安市楚州区看守所迫害,约三、四天后恶警又去陈韶店里抢走复印机、打印机。直至现在陈韶仍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楚州看守所。现在陈韶已被淮安市清浦检察院起诉至淮安市清浦法院,据淮安市清浦区国保大队透露:将于近期在淮安市清浦法院开庭。从批捕、起诉、直到目前快要开庭,均未通知家人。陈韶的家人到清浦检察院和清浦法院去询问开庭时间并索要起诉书,检察院和法院均不予以答覆,也不给起诉书,甚至连起诉书的内容也不给看;也不透露公诉人和主审法官的姓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2/208817.html

2009-06-22: 江苏淮安市清浦区国保近期恶行
淮安市清浦区国保大队近期对大法弟子持续迫害,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对十多名大法弟子進行人身迫害。以下是部份案例:

唐玉梅,女,三十九岁。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被清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到清浦区浦南旅舍,遭酷刑折磨十二天后,被送到楚州看守所关押二十九天,后取保候审回家。

刘正福,女,六十八岁。于四月六日被清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到清浦区浦南旅舍,遭酷刑折磨七天后,被非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回家。

沙素云,女,七十四岁。五月二十五日上午,清浦国保大队杨爱民、闸口派出所所长洪华和片警到沙素云家非法抄家。然后将沙素云绑架至闸口派出所,先量血压,接着就非法审讯,强迫沙素云老奶奶挂牌子照相,强迫按手印,只到中午十二点才放回家。后又被非法传讯到清浦公安分局,有个姓王自称是政法委的,对沙奶奶進行非法审讯。清浦公安分局警察马尔华拿了一张劳教一年所外执行的通知书,强逼沙奶奶签字。

尹兰英,女,七十二岁。五月十八日上午七点,被恶警杨爱民、洪华等劫持到闸口派出所,一直审讯到下午五点才放回家。期间被强迫按手印、照相。五月二十五日清浦区政法委姓王的指使洪华将其绑架到分局非法审讯。后被强迫在劳教一年所外执行的决定书上签字。

张士兰,女,五十九岁;史守梅,女,六十八岁。五月十四日上午,杨爱民、洪华等人来到张士兰和史守梅家,進行非法抄家,并强行将张士兰和史守梅带到闸口派出所。已六十八岁的老年妇女史守梅。被年轻力壮的恶警洪华连扇几个嘴巴,还将其头发揪落了好多。对张士兰,洪华则破口大骂。还强逼她们按手印、挂牌照相。五月二十五日,又被非法传唤一次。六月上旬,张士兰被强迫在劳教一年的决定书上签字,因体检不合格,所外执行。史守梅也被逼在劳教一年所外执行的决定书上签字。

薛秀华,女,七十岁。六月九日上午被恶警杨爱民、洪华等绑架到闸口派出所。洪华对老人恶言相骂,并揪其头发;后因量其血压太高,才未敢过份迫害。最后被强行按手印、照相,只到中午才放其回家。

陈韶,男,三十八岁。夫妻二人在淮安市区开一家复印店维持生计。陈刚得法不久,于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被清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四天后被非法关押在楚州看守所,至今已有两个多月,可能已被非法批捕,但未通知陈韶家人。恶警抢劫了陈韶复印店的四台电脑主机、一台复印机和两台打印机。

此外,还有几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受到清浦国保及派出所的不同程度的迫害。在此次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国保大队恶警杨爱民表现最为猖獗,几乎所有案件都是它出面办理的。闸口派出所所长洪华更是人性泯灭,对比其母亲还要大的多老年妇女破口大骂、大打出手,表现极其恶劣。

在此呼吁淮安市大法弟子正念锁定清浦国保大队及相关派出所的恶警,彻底解体其背后的邪恶因素,让恶人现世现报以警醒尚可救度的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203208.html

2009-05-16: 江苏淮安地区被迫害大法弟子近况
最近江苏淮安地区大法弟子连续被邪恶迫害,看到《江苏真言》才发现由于我们的失误没有将一些同修的近期情况及时的反馈给明慧网,很抱歉。

陈宏柱在看守所十五天后已回到家中;

吴燕萍在双手被邪恶拷住的情况下,夜间走脱,据说和另一位大法弟子朱云霞一起离开,(朱云霞家中也被邪恶抄家)去向不明;

唐玉梅在洗脑班中说出同修刘正福、张士兰和史玉梅,现已回到家中不与外界接触。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左右,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局国保大队6名恶警闯入大法弟子张士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明慧周刊,并非法绑架了大法弟子张士兰、史玉梅,这两位大法弟子现被非法关押在清浦区闸北派出所。

刘正福由于无法忍受邪恶三个小时的老虎凳,被迫说出了新学员陈韶陈韶仍被邪恶非法关押在楚州区看守所;

张世兰和史玉梅于五月十四日晚上回到家中;沈洋被邪恶迫害一事,邪恶将在五月十九日下午淮阴区法院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6/200948.html

淮安市(淮阴区)联系资料(区号: 517)

2024-10-10: 江苏淮安市
社区警察(含上门骚扰警察电话):
李顺华 13915101318
张 亮 15950372713
严晓清 18360906098
王 伟 13952362272
龚正杰 13776709714
王小欢 15061220952
苗 群 13852368887
王进军 15161757337
仲从文 19551112180
朱鹏飞 13951264163
王荣海 13912083777
郑忠仁 18556175713
赵金鑫 13551530909
时洪柳 15261711778
汪正宁 15896198052
王中琦 18951112847
马 聪 19825670008
王亚萍 18036500521
郭国富 13861564931

社区人员及网络员电话:
社区主任:王淮 13912089005
社区主任:王英 18805236397
街道办副主任:韩威 18014169001
胡建梅 13813341607
沈志红 19805028982
王 伟 19805029337
陈必燕 19962275237
侯 洁 19805029283
齐飞宇 18168060205
刘海燕 19805029269
王正香 13615143487
高 敏 19805029039
刘凤梅 13196978728
翟长明 15916793909
刘亚萍 13895238997
江 波 13505239260
王 锐 13236233078
李 秀 15751364351
朱 俊 18852315578
葛凤友 13151867931
宋正平 13861579909
王爱琴 19552316001
张 铮 19552316081
孙 翔 13861589619
胡建杰 13511553533
薛林做 13505236567
陈 霞 13952379803
赵娟娟 13813341781
张 科 13511551755
张爱刚 15762041109
单永生 137767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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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17)

2009-12-09:
清浦法院
院长杨小平    0517-83189901
副院长张万全   0517-83189902

清浦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房清生 0517-83189963

王新阳    0517-83589288
刑一庭冯建东  0517-83589275
接待电话:  0517-83589242
接待手机:  0517-86080309

清浦国保 杨爱民0517-83280035

2009-10-09:
淮安市清浦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房清生 办0517-83189963 宅0517-93930038
淮安市清浦检察院院长 杨小平 办0517-83189901
淮安市清浦检察院副院长 张万忠 办0517-83189902
淮安市清浦法院院长 王新阳 办0517-83589288
淮安市清浦法院刑一庭法官 冯建东 办0517-83589276
接待电话:0517-83589242
接待手机:0517-86080309
清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师农
杨爱民0517-83280035
清浦公安分局闸口派出所所长 洪华 13861575656





淮安市清浦检察院
起诉科科长 房清生 办0517-83189963 宅0517-93930038
淮安市清浦检察院院长
杨小平 办0517-83189901
张万忠 办0517-83189902

淮安市清浦法院
院长   王新阳  办83589288
刑一庭 冯建东 办83589276
资料提供人:大法弟子郑红霞(陈韶的妻子)  联系电话:0517-836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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