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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济南 山东省女子监狱(济南女子监狱) >> 李秀君, 女, 4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北区
有关恶人: 崂山伪法院伪法官于泳枉
迫害情况: 被枉判五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6-2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9-13: 山东省青岛市大法弟子李秀君、张红茹、王瑾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

七月份,青岛市大法弟子李秀君、张红茹、王瑾被劫持到济南山东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3/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3684.html#1791222380-1

2017-06-09: 青岛一审两份非法判决 中院依旧维持原判

2017年6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非法判决,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

青岛市中院没有公开开庭,对于辩护律师提交的关于一审法院枉法判决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不清,证据认定非法及程序严重违法,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应该发回重审的辩护意见,置若罔闻,恣意滥用司法权力,偏袒市南法院,枉法构陷无辜好人。

三位法轮功学员于2016年5月9日因为悬挂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青岛市大法弟子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2016年12月19日被市南法院非法开庭,2017年1月20日,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市南法院主审法官王丽卿对三人非法秘密判刑,当庭送达给张红茹、王瑾、李秀君两份不同的判决书。随后,三位辩护律师也收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书,判决书的案号都是“(2016)鲁0202刑初259号”,但结果截然不同。一份是2017年1月19日的,非法判决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一份是2016年12月26日的,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四年,罚金四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六年,罚金六千元。

并且,在上诉以后,家属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去青岛市中级法院阅卷时,发现在案卷中竟然两份判决书都有。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对这样严重的违法问题,中级法院应该撤销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但是,中级法院不但不依法裁定,而是通知市南法院主审法官王丽卿,让王丽卿向律师索要判决书,要求律师删除有关判决书的图片,并且,通过相关部门施压司法局,再通过司法局向律所施压,要求律师上交判决书。企图非法掩盖其违法失职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9/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9327.html

2017-03-24:同一案下两份判决书 青岛南区法院应撤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4/同一案下两份判决书-青岛南区法院应撤案-344696.html

2017-03-21:青岛市市南法院对同一案件下两份判决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2016年12月19日被市南法院非法开庭,2017年1月20日,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市南法院主审法官王丽卿对三人非法秘密判刑,随后,三位辩护律师收到了两份内容截然不同的判决书,判决书的案号都是“(2016)鲁0202刑初259号”,但结果截然不同。一份是2017年1月19日的,非法判决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一份是2016年12月26日的,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四年,罚金四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六年,罚金六千元。

在上诉以后,家属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去青岛市中级法院阅卷时,发现两份判决书竟然都在案卷中。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对这样严重的违法问题,中级法院应该撤销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1/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75.html

2017-03-20: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上诉到中级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被非法判刑后已经上诉到青岛市中级法院。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0/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03.html#1732003540-1

2017-01-23: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王瑾、张红茹被非法判刑
2017年1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法院在位于即墨普东的青岛市第二看守所秘密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李秀君4年半、王瑾4年、张红茹3年半。当天王瑾的辩护律师因为快过年了进去会见王瑾,才知道市南法院已经秘密诬判三人。目前,三个人正在准备上诉。

三位法轮功学员于5月9日因为悬挂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3/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1276.html#1712221574-1

2016-12-31: 青岛张红茹、李秀君、王瑾被非法庭审

2016年12月19日,青岛市市南法院在青岛市看守所第一法庭非法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

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5月9日悬挂法轮功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法庭受到压力,违背公开审判原则,只允许每一个家庭的一位亲属进去旁听,法官对辩护律师说,我们说了不算,需要往上报告。

当听到律师说因为代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而受到司法局的压力时,法官很震惊,说:“就是杀人案也不能不让辩护,怎么还不让辩护呢?”

庭审进行了1个多小时,法官没有限制律师的辩护。三位辩护律师从信仰法轮功合法,指控没有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方面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王瑾的辩护律师从信仰合法,绑架和指控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方面作了详细的辩护。张红茹的辩护律师则从侦查机关如何编造证据、伪造证人证言、证据矛盾,证据取得违反程序法及证据的鉴定问题详细辩护。

律师指出,公诉人的指控所依据的证据不合法。

首先,警察到家中搜查没有见证人,搜查清单上的见证人是公安内部的人员。

其次,警察所提供的证人证言中说看到的人是一个男的,而三位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都是女的。

再次,对于办案警察从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去的书籍、资料等,律师指出,侦查机关委托青岛市公安局鉴定意见不符合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证据的鉴定机构是青岛市公安局,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第三方独立的并且有法定资质和合法注册的机构,青岛市公安局本事就是侦查机关,和案件具有利害关系,怎么能当鉴定机构?它既没有鉴定资质也没有合法注册。

公诉人周洁慌不择言,说鉴定意见就是书证,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的常识性错误,说明了鉴定材料和书证的区别。

最后,律师提出希望法官能公正司法。

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最后陈述时也分别讲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自己身心受益的情况,提出现在已经有20多万人向中国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希望法官能明白真相,做出明智的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31/青岛张红茹、李秀君、王瑾被非法庭审-340072.html

2016-10-01: 山东青岛市张红茹、李秀君、王瑾遭非法起诉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张红茹、李秀君、王瑾于5月9日因为悬挂真相展板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后被非法移送到市南区检察院,近日,三人被非法起诉到市南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67.html#1610103634-1
2016-08-14: 构陷青岛张红茹、李秀君、王瑾的案件已到检察院

构陷青岛大法弟子张红茹、李秀君、王瑾的案件,于8月7日,被非法移送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14/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945.html

2016-05-14: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君、张红茹、王金被绑架

2016年5月9日,青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君、张红茹、王金(音)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已经被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4/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8472.html

2013-06-18: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许英春六月十六日结束五年冤狱顺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8/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75510.html

2013-06-01: 请青岛、济南同修正念加持李秀君、许英春安全回家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秀君、许英春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在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晓望村散发真相资料时,被王哥庄边防派出所绑架、抄家,被非法判刑五年,后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山东省女子监狱。到今年六月中旬就满五年了。为防止青岛当地被邪恶操控的恶人继续迫害,请本地同修协调发正念,也请济南同修协助,加持李秀君、许英春,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干扰,安全顺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4770.html

2011-12-18: 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许英春等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上午,青岛法轮功学员许英春、李秀君、隋连芳、张静,到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晓望村散发真相资料;十一时左右,被中共村委会人员上来纠缠,后恶告给王哥庄边防派出所;十二点左右,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王哥庄派出所恶警绑架至该派出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山东省青岛崂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许英春、李秀君非法开庭,被崂山法院诬判五年。

李秀君、许英春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时,经常被非法审讯,强迫她们穿囚服,恶警指使刑事犯打骂她们,以此来逼迫李秀君、许英春等法轮功学员参加高强度的奴役劳动,而这对其他刑事犯罪嫌疑人员也是完全非法的,看守所一直在掩盖着她们的违规行为,每逢有外界来参观时,就赶紧通知号里把劳动工具和材料等藏起来,所使用的劳动工具都是刀、剪等器物,强迫里面的人从事奴工劳动,为她们“创收”。有很多法轮功学员抵制非法迫害,拒绝参加奴工劳动,令恶警们非常恼怒,采用各种手段强制奴役劳动。

恶警们还时常对李秀君、许英春等法轮功学员破口大骂,晚上不允许她们到通铺上睡觉休息,而是在靠近厕所的铺下走道上两个人挤着睡。每当人满为患时,原本只能关押十人的房间里都要塞進二十多人,通铺根本无法容纳,睡觉时一整宿只能侧躺,无法翻身平躺,即使如此,还要安排十多人在过道的地上睡觉,因为紧挨厕所,地下潮湿异常,长期这样下去,很多人都患上不同程度的腰腿痛疾病。

看守所天天做清水白菜或萝卜汤,每人每顿饭一个小馒头,吃起来经常有农药“六六六”的味道。很多人都不得不订购贵的惊人的高价饭菜和其它食品货补充严重缺乏的营养,最为可笑的是看守所竟公然销售各种假冒伪劣的百货用品等,而且价格高出正品好几倍。李秀君、许英春等法轮功学员们为了减轻家庭被迫害造成的经济负担,坚决不给邪恶提供敲诈的机会,拒绝订购高价饭菜,尽量少订百货等。因为长期被非法关押和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都羸弱消瘦,其他人还因为恶劣的环境、营养严重不足而患上了肺病。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被邪恶之徒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李秀君、许英春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集训队迫害,恶警薛彦勤、徐某某为了逼迫她们放弃信仰,指使刑事犯朱慧芬等人和邪悟者王晓然、周生花、刘洪英、刘芊、张明等百般迫害折磨她们,把她们单独关在凉台、仓库,不给菜吃,长期一个姿势坐着,不让上厕所,五六个人强逼写“五书”。把辱骂大法和师父的话写到她们身上、鞋和衣服上,或者写在纸条往身上贴,她们抵制这些卑鄙的行为,过程中衣服被撕破,扣子都被挣掉了,李秀君的手还被划破。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无一例外的被强迫看电视录像等進行洗脑,不放弃信仰就长期单独关押,安排多名包夹监控。

二零零九年六月,大山看守所把二十名左右的刑事犯和两名法轮功学员孙丽萍、吴秀欣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查体时发现一个叫孙斯的刑事犯患肺结核,监狱为了掩盖看守所的失职,监狱医院秘密让二十名同车的刑事犯和这两名法轮功学员服用对肝脏毒性很大的两种治疗肺结核的药物,连续服用了二个多月,导致皮肤渐渐变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8/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许英春等遭受的迫害-250685.html

2009-09-08: 青岛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

据悉,青岛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于8月21日被邪恶之徒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8/207948.html

2009-06-20: 青岛大法弟子许英春与李秀君已上诉到青岛中院

据悉,青岛大法弟子许英春与李秀君被崂山法院诬判五年后,委托正义律师李苏滨等,已上诉到青岛中级法院,并于五月底到达中院刑一庭,负责人是法官丛日新,电话:0532-8309806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0/203103.html

2009-05-17: 青岛崂山伪法院枉判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

15日上午10点,青岛市崂山伪法院伪法官于泳枉在大山第一看守所第一审判庭,法宣读对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的所谓“判决”,二人都被枉判五年。李秀君当庭提出自己无罪、上诉!下午,二人的家人委托律师刘巍、莫宏洛向崂山伪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7/201049.html


2009-04-26: 青岛市崂山区伪法院图谋对许英春、李秀君非法开庭

青岛市崂山区伪法院图谋在4月29日上午9:40,在崂山区伪法院第二庭对许英春、李秀君二人非法开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6/199670.html


2009-04-26: 青岛区法院近日将开庭迫害四名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6/199693.html

2009-04-25: 青岛崂山伪法院欲对许英春、李秀君等非法开庭

青岛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隋连芳、张静,在2008年6月16日,到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晓望村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邪党村委非法盘问,后召来王哥庄派出所恶警,四人被绑架。其后,许英春、李秀君被劫持到大山看守所至今,隋连芳、张静因身体原因,在被派出所勒索3000多元钱后,被以“取保候审”才让回家。
2008年9月22日,崂山区伪公安分局将“案件”交给崂山区伪检察院刑事科,2008年11月7日许,伪检察院送交崂山区伪法院刑事庭。
责任者:伪检察院伪检察员张江涛,伪法院刑庭庭长陈新、伪法官于泳。

大法弟子李秀君的家人从北京请了正义律师林小建、江天勇。
2009年1月上旬,伪法院通知律师要在1月19日“开庭”,后又改为20日,二律师千里迢迢赶了过来,等到19日下午5点多伪法院快下班时,伪法官于泳突然给律师打了一个电话,说20日的开庭取消了。真是以法律为儿戏,律师对此感到非常气愤,要找他们讲理去,他们心虚的说:要下班了马上都走了,你们不要来了。

4月上旬,伪法院找到隋连芳家,送去一份伪检察院从新捏造的对三个人的“起诉书”,将张静“另案处理”,内容几乎无变化,并未通知律师。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
数日前,伪法院通知律师说:“起诉书”又从新做了,将隋连芳“另案处理”。这完全是视法律为儿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5/199631.html

2009-02-23: 青岛荆奉莉、刘丽琴在看守所内受迫害

2008 年1月25日被抓的青岛即墨大法弟子荆奉莉,现被非法关押于青岛市第三看守所一楼10号。她和另一位即墨大法弟子刘丽琴被关押于同一个监室。这个监室里面的“读报员”(就是“牢头”)和其他普通嫌犯,经常狠毒的打骂荆奉莉和刘丽琴,安排很重的奴工劳动(奴工劳动首先是看守所警察非法高压安排的),而看守所的警察或纵容、或默认、或不作为,没有制止恶行。

建议同修给看守所写信、打电话,也可向公安局和检察院检举、投诉,对警察和打人的恶人進行劝善和警告。除寄给警察外,信件或明信片可以直接寄给同修收,只要内容不涉及“案情”,一般就能寄到,看守所的警察和监室内的人就能看到。

除荆奉莉和刘丽琴之外,被非法关押于青岛市第三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还有:孙丽萍、许英春、李秀君、许金萍、贾翠兰、由世荣、纪凤(或纪峰),若有遗漏请同修补充。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3/195977.html

2009-01-10: 青岛被非法抓捕的四位大法弟子面临被非法开庭

青岛市崂山区伪法院预谋在1月19日(星期一)上午九点半,对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隋连芳、张静四人,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0/193285.html

2009-01-08: 青岛市零八年至少有五起绑架、枉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案件”

山东省青岛市2008年至少有5起绑架、妄图(或已经)枉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案件”,包括市北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的荆奉莉、陆雪琴、郑晓强、郭志强、徐智峰、李全福、刘连军、尹信晓、梁丽军、孙丽萍、熊先咏、张守伟、李涛等13人;崂山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的许英春、李秀君、隋连芳、张静4人和史某1人;四方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的侯宝琴、徐金萍、贾翠兰、由世荣、王挺等5人;市南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的孙力、吕艳茹两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8/193158.html

2008-11-14: 青岛市被迫害大法弟子的情况补充

1、李秀君等四人是:李秀君、许英春(现被非法关押在大山“看守所”)、隋连芳、张静(现被“取保候审”在家),是经崂山区伪检察院“公诉科”,送伪法院的“刑事庭”。所有涉及大法弟子的“案件”都是经当地的伪检察院的“公诉科”,送给当地伪法院的“刑事庭”的。

2、由世荣等大法弟子的“案子”,现在已被送到了四方区的伪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4/189719.html

2008-11-13: 青岛市大法弟子李秀君等四人面临被非法开庭
据悉,山东省青岛市李秀君等四位同修的“案子”,已由崂山区伪检察院交到了崂山伪法院,时间不长可能就会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3/189627.html

2008-07-29: 青岛李秀君、许迎春可能被崂山区邪党检察院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9/182989.html

2008-06-28: 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徐迎春现被非法关押在大山看守所
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秀君等于六月十六日上午在王戈庄被王戈庄派出所非法绑架,隋莲芳被勒索三千元后被放回家。现在李秀君(女,四十岁左右)、徐迎春(女,六十岁左右,东北人)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8/181074.html

2008-06-20: 青岛法轮功学员隋莲芳、李秀君被绑架、抄家
山东省青岛市北区法轮功学员隋莲芳、李秀君于十六日上午在王戈庄被王戈庄派出所绑架并被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大山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0/180635.html

济南 山东省女子监狱(济南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531)

2023-11-09: 山东省女子监狱: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世纪大道3777号
信箱代号:822信箱100分箱。邮编:250104
咨询电话:0531—85838066

2023-03-09: 正阳路派出所
办公室电话:053266582711
派出所办案警察:17667590977
派出所办案警察:15265267633

2023-02-09: 山东省女子监狱: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世纪大道3777号,邮编250104
电话:0531-85838066

2023-01-05: 相关责任人
昌乐国保大队:单既成 18678086779
昌乐国保大队:赵世胜,13863629388 18678078912
昌乐县检察院公诉人:王松梅,
昌乐县法院一审法官:刘强15662617671

2021-12-23: 山东省女子监狱:
邮寄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孙村镇世纪大道3777号,822信箱100分箱
邮编:250104
电话:0531-85838066

2021-10-18: 参与对山东梁山大法修炼者陈秋香迫害的主要人员有:
国保大队 张敏(主要责任人)18615923228
国保1(男,不知姓名) 17686117627
国保2(男,不知姓名) 18615923170
检察院 马宏辉(开庭前改换的)
法院 郭长征(主审) 15753796063
所谓的证人:山东梁山马营乡派出所协警江海蛟、张继海。

据悉,陈秋香仍在济宁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2021-05-09: 山东省女子监狱位于: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3777号,孙村中学东500米路北,

山东省女子监狱(济南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电话:
监狱长 赵来春:531-88928001
政委 隗建华:531-88928006
副监狱长 赵鸿燕:531-88928004(管迫害)
副监狱长 徐华:531-88928005
副监狱长 谢广文:531-88928002
副监狱长 刘永治:531-88928003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31)

2009-04-26:
相关电话:
1、崂山区伪检察院“公诉科”责任者:张江涛 电话0532-83011731
地址:崂山区秦岭路10号 邮编:266061

2、崂山区伪法院 地址:崂山区高科园仙霞岭路 (266061)
刑庭庭长:陈新0532-88895193 经办人:于泳0532-88895182

3、青岛市中级法院
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258号 邮编:266071
传真:88968217
总机:83099188
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姓名: 邹川宁
职务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宅电
副院长 梁作民 83899166 13905322698 82679079副院长 高益民 8387090113953220666 83879161
副院长 秦瑞基 83876690 13906489276 85926878
纪检组长 黄佳俊 83895538 13906481728 83869987
副院长 刘青峰 83872559 13905323635 85925818
电话:0532-83881888
手机:13905323625
传真:0532-83885367
信箱:qfliu@hotmail.com
办公室主任 陈正辉 83870117 13805422608 85711875
办公室:88965128
组织人事处:83098562
法官管理处:83098619
教育培训处:83098614
机关党委:83099220
刑事审判第一庭:83099990
刑事审判第二庭:83098015
审判监督庭:83099910
司法鉴定管理处:83099561
法警支队:83099043
值班室(夜间):88962916
法官违法违纪举报:83098541
法院其他电话:83099839,83098655,83098845,83098836,83098982,
83098785,83098111,83098179,83098153,83098751,83868111

4、青岛市检察院
区号  举报电话     地址       邮编
0532 83883000  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12号, 266061
总机:0532-83011111
办公室:88890518
举报电话:83012000,83011111
检察长热线:0532-96699
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命信
职务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宅电
检察长\书记 姜永生 88896188 13969817077 85926818
副检察长 刘西山 88893678 13808997891 82885808
副检察长 王立源 88895077 13808996878 83636877
副检察长 于铭先 88890568 13605325577 83898028
副检察长 张镇平 88897576 13306397576 82967576
副检察长 曹延亮 88896288

5、青岛市610办公室:
地址: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府新大厦13楼1319号房间,其他楼层和房间也有其办公室。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8026627
科长:胡文胜,手机:13685327221
注意:青岛市610的各间办公室在府新大厦13楼或15楼以上(13楼或15楼以下为府新大厦的宾馆饭店设施),而府新大厦的总机是:“85913688转 ”,总台是:“85913688-6229、-6226”,所以可以用“85913688转”“楼层房间号”或者转其他任意4位数字来测试查找610的各间办公室。如果查找成功,请补充更新这条信息。
另外,府新大厦上的其它电话如下:
青岛市级机关管理中心:(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
办公室:859141187、8591100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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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7-06-09: 主审法官:
谭士海 0532- 83098027 0532-- 83099188转 12082
王科 0532-83098028;
朱甜甜:0532-- 83099188转12084
书记员:徐希胜:0532-83099188转12194
刑庭其他法官是:
王婧华(副庭长) 0532 83099990 内线0532 83099188转12022
桑自源(副庭长) 0532 83099593
赵彩霞(曾参与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法官)0532 83098052
任道亮(曾参与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法官)0532 83099188转12021
吕燕 (曾参与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法官)0532 83099188转12031
李政 0532 83098055
秦德顺 0532 83098601
贾世炜 0532 83098045
牛传勇 0532 83099188转12171
刘耀军 0532 83099188转12162
丛日新 0532 83098062
冯永龙 0532 8309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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