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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济宁市 >> 李瑞峰, 男, 44

李瑞峰
山东省济宁市聋哑人李瑞峰2008年7月24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绝食已两月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三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7-09-17
交叉列在: 山东 > 泰安监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05-26: 山东省济宁市法轮功学员李瑞峰被绑架后回家“监视居住”
4月20日,济宁市法轮功学员李瑞峰被绑架抄家后,在山东省济南被残酷迫害,于5月16日夜放回,恶人说非法拘留6个月,在家由派出所、街道监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3/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2525.html

2014-05-23:山东济宁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李瑞峰已经平安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3/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92365.html

2014-04-23: 山东省济宁市闵娟、李瑞峰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4年4月20晚21点20多,济宁法轮功学员李瑞峰(其人是97年得法的一名半聋哑弟子)在家又被绑架,电脑、打印机等资料被拉走两车。

李瑞峰2007年9月12日在发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抓并被判刑3年,现李瑞峰可能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任城区红西派出所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3/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0408.html

2014-04-17: 山东省济宁市李瑞峰被恶警骚扰
李瑞峰,山东省济宁市红西小区人,暂时住在弟弟家。2014年4月15日上午10点有人敲门,李瑞峰从猫眼看到是警察,马上把门用钥匙锁死。李瑞峰在厨房窗口问他有甚么事?他问:是否叫李瑞峰,回答是。他叫李瑞峰把门开开,進去问话,李瑞峰没答应。

过来7、8个人,用巧言诱骗李瑞峰开门,李瑞峰问他们要警官证,他们不给,并拿出两张纸念给李瑞峰,一张是济南的搜查证,一张是兖州的传唤证,叫李瑞峰开门,说不开,他们就强制打开。李瑞峰不理会,并用手机想拍下他们的面貌,但是有一个年轻的恶警用极快的手抢夺过去。

相持到12点,警察走了,去了李瑞峰父母家。后得知,这群恶警在李瑞峰父母家呆了两小时,土匪一样,把大法书、刻录机、放映机、小册子、光盘及材料拉了两车抢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7/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0139.html

2010-06-05: ...在监狱的西南角往北70米之间是泰安监狱的七监区(三楼,大法弟子齐建生、李瑞峰被关押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5/224905.html

2010-06-04: 山东泰安监狱恶犯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及更正

山东泰安监狱的刑事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宋振华(莱芜,已出狱),朱宝森(泰安,保外就医),杨勇(莱芜)。

被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有:宋丙奎(蒙阴)、曹国贞(莒南)。另外,李金峰实为李全峰,马应宣是江苏新沂人,李瑞峰是济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4/224856.html

2009-02-28: 山东泰安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现在泰安监狱(包括已出狱的)劫持的法轮功修炼者有35~40名,其中大法弟子曹国真(莒南人),由于绝食抗议,反对迫害,被送到济宁精神病医院迫害。大法弟子王子等(莱芜人),多次绝食抗议。杨平刚(泰安人),在狱中写下揭露邪恶材料,反对迫害,一身正气,令邪恶胆寒。

泰安监狱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名单如下:
公丕建(蒙阴)、刘乃伦(蒙阴)、任继春(蒙阴)、马高潮(菏泽)、周德刚(日照)、朱先河(日照)、朱为卓(日照)、李剑波(日照)、许崇东(日照)、王子等(莱芜)、杨平刚(泰安)、刘永進(临沂)、许兴禄(泰安)、庞继海(莱芜)、张绪民(肥城)、李金峰(菏泽)、赵广顺(菏泽)、李增朴(临沂)、鹿沛(菏泽)、齐建申(菏泽)、周宁(不详)、宁知群(不详)、郭進廷(滕州)、程新光(菏泽)、李乃芹(菏泽)、李善来(菏泽)、杨良秀(菏泽)、王守灿(菏泽)、扬鹤任(菏泽)、田新(不详)、李瑞锋(菏泽)、王晓(不详)、李明(泰安)、时胜堂(菏泽)、李正聚(河南省民权县)、马应宣(菏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8/196269.html

2008-11-09: 残疾人李瑞峰被非法囚禁在泰安监狱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山东省济宁市大法弟子李瑞峰被非法送往泰安监狱关押迫害。此前,济宁市中区邪党法院在七月二十四日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诬判李瑞峰三年。李瑞峰随后上诉至济宁市中级法院,济宁市中级法院在不开庭、不听取辩护人意见、继续在构成犯罪缺一不可的四要素缺三的情况下,非法秘密维持原判。
李瑞峰,男,44岁,1米75的个头,家住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属于残疾人,听力和语言都有一定的障碍。修炼法轮功后听力和语言得到了较大恢复,这是不争的事实。1999年邪党对法轮功迫害以后,他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并惨遭背铐、毒打、在冰天雪地里冻等非人折磨。

2007年9月12日,李瑞峰被济宁市恶警郭洪涛带人从家中绑架。当天济宁市中区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周宁、岳丽华等。2008年7月14日上午,济宁市中区法院在不发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李瑞峰進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非法秘密审判后,于7月24日非法判李瑞峰3年徒刑。同时被非法判刑的还有周宁、岳丽华,分别为5年和3年徒刑。负责非法审判三人的济宁市中区法院人员是:审判长:王福伟,审判员:陈涛、邱芳。济宁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员:邹燕。

按刑法学理论,犯罪构成有四个要素,也称四要件,缺一不可。其一是“犯罪主体”,这主要指:行为人是单位还是自然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是不是具有特殊职业和身份的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二是“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即犯罪主体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是故意,那么他的目的和动机是甚么。其三是“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侵害的对像,如“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诈骗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财产权”。其四是“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客观上造成了甚么样的社会危害、严重程度如何。

有关法轮功案件的关键是:任何一起刑事案件中你压根找不到被破坏的所谓犯罪客体在哪里,即找不到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了破坏。仔细分析,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法轮功学员,不只是缺乏“犯罪客体”这一个要素,而是缺乏三个要素,即除了“犯罪主体”之外的其它三个要素全部欠缺。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既不知道要破坏哪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犯罪客体),也就根本涉及不到主观的态度、目的和动机(主观方面),以及客观上造成了甚么样的社会危害(客观方面)。这就是很多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我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破坏到甚么程度”法官们往往哑口无言的原因。

通过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让全国人民清楚的看到,中共邪党制定的法律纯属一纸空文,在中共邪党的专制淫威下,法律以及将良知出卖给邪党的司法人员,其实就是中共打人的一根棍子。中国人民要想获得一个公平、公正的生存环境,唯有解体中共邪党,这是那些仍然对中共邪党抱有幻想的人必须尽快清醒认识的事实。赶快加入到四千五百万退党大潮的洪流中来,自救救人。从自身和中华民族的躯体中彻底清除共产党这一西来幽灵的毒素,是我们每一位华夏儿女的责任和使命。

泰安监狱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东路堰北,乘车路线:乘9路、7路公共汽车堰北站
通信信箱:山东省泰安市37号信箱5分箱,邮政编码:27100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9/189464.html

2008-09-28: 济宁周宁、岳丽华、李瑞峰上诉案的负责法官

济宁市中级法院负责周宁、岳丽华案的法官叫赵相国,负责李瑞峰案的法官叫邵健青。

赵相国的办公室电话:0537-2103109,家庭电话: 0537-2310760 。
邵健青的办公室电话:0537-2103056 ,家庭电话: 0537-2319568。

请善良的人们继续予以关注,也请同修继续向法官讲清真相,从而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选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8/186689.html

2008-09-24: 聋哑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绝食已两月
2007年9月12日,山东省济宁市聋哑人李瑞峰被济宁市恶警郭洪涛带人从家中绑架。当天济宁市中区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集中绑架,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周宁、岳丽华等。据悉,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绑架行动是由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主谋,济宁市公安局长许世杰、市委秘书长直接指使的。从2008年7月20日至今,济宁市大法弟子李瑞峰已绝食两个月之久,抗议对他的非法长期关押。

2008年7月14日上午,济宁市中区法院在不发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李瑞峰進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非法秘密审判后,于7月24日非法判李瑞峰3年徒刑。同时被非法判刑的还有周宁、岳丽华,分别为5年和3年徒刑。负责非法审判三人的济宁市中区法院人员是:审判长:王福伟,审判员:陈涛、邱芳。济宁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员:邹燕。

目前,三人均已上诉至济宁市中级法院。据悉,中级法院将于近日做出终审判决。济宁市中级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邵健青,电话:0537-2103056。

现在,三人已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一年多的时间。

以下是李瑞锋七十多岁的老父亲为李瑞峰上诉所做的无罪辩护词。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李瑞峰的父亲,名叫李述亮。因李瑞峰属于残疾人,听力和语言都有一定的障碍。我受李瑞峰的委托,为其進行辩护。

李瑞峰是法轮功学员。他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十年来,在法轮功问题上,在行为上没有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完全符合宪法信仰自由的原则。

法轮功,又叫法轮修炼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之后,修炼者平时一是学法,通读《转法轮》;二是炼功,炼五套功法。其馀时间都和其他人一样正常的工作、生活,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按《转法轮》书中的教导,以“真、善、忍”为行为准则做一个好人。通过学法和炼功绝大多数学员都收益良多,所以绝大多数学员都对这个功法十分虔诚的。李瑞峰自从得法之后,通过半年的修炼,精神和身体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从内心中他十分感激大法对他的救度,使他的生命有了寄托。

公民选择甚么样的信仰,这是个人心中的私事,国家绝无理由介入灵魂中去干预一个人的信仰,但可悲的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竟然发生了。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有人依仗手中的特权,下令封杀法轮功这个修炼的群体,一场类似文化大革命的红色恐怖又发生了。很多学员被抓、被关。当时的公安机关只问学员一句话:“你还炼不炼?”炼就抓起来,不炼就放人。粗暴的干涉学员的信仰自由。当时学员都不明白为甚么这样,为甚么不让我信仰法轮功。至今国家也没有给法轮功说明白。

有法律常识的都知道:公民有选择自己信仰的自由。你可以选择无神论,他可以选择有神论;你可以选择信仰关老爷;他可以选择信仰孙悟空;你可以信仰泰山老母,他可以信仰上帝和真主。国家都无权干涉。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了信仰自由和保护个人或集体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政府公开宣布在人权问题上的责任。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中同样规定了公民有选择信仰宗教的自由。那么,公民同样有选择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的权利。我们真实的发现,从世界范围看,法轮功在世界的传播,除中国大陆外,没有任何国家宣布她为邪教,禁止她的传播。对比的十分鲜明。公众难免疑问:难道大陆的信仰自由原则与其它宪政国家不同吗?到底谁的有问题?

另外我们发现: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中,公检法完全用一种公式化、程序化方式来运作。即只要发现一个人具备法轮功信仰者的身份,并且有过传播真相的行为,都是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由抓捕、起诉和判决。然而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与这条罪名没有任何关系。

有关法轮功案件的关键是:任何一起刑事案件中你压根找不到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破坏。也就是法轮功学员既不知道哪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遭到破坏,也就根本涉及不到主观的态度、目的和动机了。那就谈不上客观上造成了甚么样的社会危害性。这是迫害者创造的“莫须有”罪名。

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济宁市中区公安局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李瑞峰進行了拘捕,并对其卧室進行了搜查,把私人物品电脑等电器全部搜去。从此一直羁押在济宁看守所里,已经一年多了。

在对李瑞峰的起诉、审查中,据说将李瑞峰用电脑下载真相材料,传播法轮功的有关活动定为主要“犯罪”事实。我认为,这条罪名也不成立。当今社会已進入互联网时代,每个上网的人,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需要的讯息進行上传、下载。李瑞峰作为法轮功的信仰者,理所当然的可以从自己的网站中下载真相资料,揭露迫害谎言,制止迫害!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样符合宪法的普世原则。关键的问题,有了江氏集团的迫害,才有了法轮功的反迫害;有了江氏集团的造假抹黑法轮功,才有了讲真相,下载真相材料。这种行为仍然是维护宪法的原则,维护公民自己的合法权益。江氏集团封杀法轮功网站,禁止公民上网了解真相,仍是侵权行为,有些执法机关对此事的处理方式颠倒了。

我认为,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高压政策,不但违反了普世的原则和中国宪法,而且从实际和历史角度来看,对正信团体的迫害镇压,是人性和道德的倒退,适得其反。

法轮功原来在国内允许自由存在,受到区域限制。但是,自1999年对法轮功采取镇压手段以来,不但没有制止他的传播,反而使他的影响扩大到了世界各个角落。 “真、善、忍”成了全世界、全人类的道德和精神财富。现在法轮功已经迅速传播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仅台湾一地,修炼人数由迫害前的几千人,增加到现在的五十多万人,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出版发行。

由此来看,李瑞峰,作为中国的普通公民,他仅仅是践行自己的宪法赋予的权利而已。是受法律保护的,其行为没有构成犯罪。请各位法官正确的面对自己的历史责任,给予本案被告李瑞峰无罪的公正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4/186467.html

2008-08-31: 济宁市大法弟子周宁、李瑞峰、岳丽的情况
济宁市中级法院接手周宁、李瑞峰、岳丽华案的刑庭负责人叫赵建清,女,属刑二庭,办公室电话号码为0537-2103056.按邪党法律一个半月内这个案子的程序才能走完,才能定案。请同修加大力度向有关人员讲真相。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31/185076.html

2008-08-22: 济宁市法院枉判三位大法弟子
2008年7月24日,山东济宁市中区法院公然违宪枉判周宁、岳丽华、李瑞峰等三位大法弟子。其中,周宁被非法判刑5年,岳丽华、李瑞峰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法院没有当庭宣布非法判决结果,也没有通知家人。目前,三人已上诉至济宁市中级法院。

7月14日上午,济宁市中区法院在不发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审判三位大法弟子。邪党法院本想走走过场后就按暗地里已定好的刑期判刑,但周宁和岳丽华家人在此前刚好聘请了辩护律师,致使法院有些措手不及。因为迫害开始的时候邪党司法局就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也没有哪位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找藉口推迟了对周宁、岳丽华的非法审判。当天只对李瑞峰進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就匆匆结束了。

7月24日下午两点半,邪党人员再次操控济宁市中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周宁、岳丽华。周宁家人聘请的律师李苏滨当庭为周宁做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的无罪辩护。因害怕李苏滨律师从宏观上阐述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宪法的、信仰法轮功无罪,法官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发言。这也从反面印证了律师的观点是正确的,是有根有据、合法合理的;同时也让在场的所有人看到了迫害者的蛮横无理和心虚,以及执法者视法律为一纸空文、“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丑恶心态。

周宁在最后做自我辩护的时候当庭揭露了法官的不法行为。同时从自身修炼后的身心变化以及大法弟子无端被迫害,就是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为师父为大法讨还公道。周宁最后说:“……今天我站在这里还是要为我师父、为大法说话: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岳丽华也随后高呼“真、善、忍好!”当时,在座每一位都被周宁的一席话深深震撼了,法官也是无言以对。

周宁,男,39岁,一九九四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设计系,自愿分配到位于山东济南的山东省特殊教育中专,从事该校聋人工艺美术专业的教学工作,也是该校工艺美术专业的创建者之一,原任该校教务处主任。一九九七年五月,周宁带着由自己辅导的全工艺美术专业的28名聋人学生的木雕作品,来到了北京的“中国美术馆”举办了“无语的心声”木雕作品展,造成了轰动,其中6件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然而就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艺术家,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邪党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抓捕、单位开除、房屋被非法没收、被迫流离失所等,并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在济宁市中区韩西村一所出租民房里再遭绑架。

岳丽华,女,46岁,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性格开朗,热情好客。2002年10月,因为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租房居住,被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又被非法加期两个月。2007年9月12日早8点,岳丽华再次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恶警郭洪涛带人从家中绑架。

李瑞峰,男,44岁,1米75的个头,家住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他修炼前患听力和语言二级残废,修炼后听力和语言得到了较大恢复,这是不争的事实。1999年江邪党对法轮功迫害以后,他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并惨遭背铐、毒打、在冰天雪地里冻等非人折磨。

目前,周宁、岳丽华、李瑞峰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到今天为止,三位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关押在那里11个月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2/184540.html

2008-07-15: 济宁市中区公检法人员迫害无辜
7月4日,山东济宁市中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李瑞峰、周宁、岳丽华。上午9点法院首先非法审判李瑞峰李瑞峰在法庭上讲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不应受到非法审判。10点法院宣布休庭,没再对岳丽华和周宁進行非法审判,并将再次开庭时间推迟到7月14日下午2点。

此前,6月27日,在没有通知家人和律师的情况下,中区法院已秘密对周宁、岳丽华進行了一次非法审判。在法庭上,周宁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使法官心虚胆怯,他们让周宁面对墙蹲着,以达到羞辱他的目的,遭到周宁的正念抵制,最后使当日的审判无法進行下去,才将非法审判日期改为7月4日。

李瑞峰,男,44岁,1米75的个头,家住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他修炼前患听力和语言二级残废,修炼后听力和语言得到了较大恢复,这是不争的事实。

1999年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发动迫害以后,李瑞峰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反面报导都是造谣污蔑,希望人们不要听信邪恶的谎言。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并惨遭背铐、毒打、在冰天雪地里冻等非人折磨。但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向人们讲述着法轮大法受迫害的真相。

有一次,李瑞峰去北京上访,被遣返回济宁后,遭到了济宁恶警郭洪涛、高鲁洋、刘亚雷等人的毒打。恶警对李瑞峰拳打脚踢,还不解气,又脱下皮鞋劈头盖脸的抽打他,把他从连椅上打到连椅下,等他们几个人打累了,打得没劲了,又叫来几个恶警继续毒打他……如果把当时的情景用录像机录下来放给恶警们的子女、父母、亲朋好友们看看,恐怕他们也会为有这样的父亲、儿子、亲友而感到羞耻的。

后来,李瑞峰又经历了多次被非法关押 、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劳教三年等迫害 ,现在又面临着被非法判决,使原本辛酸、贫寒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5/182062.html

2008-07-07: 山东济宁邪党法院欲非法判决大法弟子未遂
7月4日上午9:00,济宁市中区邪党法院在没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李瑞峰李瑞峰在法庭上堂堂正在的讲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开庭不到1小时,邪党法院就匆匆忙以证据不足休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7/181578.html

2008-07-03: 济宁市邪党法院欲非法审判周宁、岳丽华
据悉,济宁市中区邪党法院欲于7月4日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周宁、岳丽华。

法轮功学员周宁,男,三十九岁,一九九四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设计系(本科学历),毕业后自愿到位于山东济南的山东省特殊教育中专,从事该校聋人工艺美术专业的教学工作,也是该校工艺美术专业的创建者之一,原任该校教务处主任,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被学校非法开除。

岳丽华,女,46多岁,经营钢材,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

在济宁市邪党市委书记孙守刚指使下,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于2007年9月12日分别从住处绑架了大法弟子周宁、岳丽华。同时遭恶警绑架的有:周宁的妻子和一岁多的儿子、他的两名学生、由外地来看望他们的莱州大法弟子张葆环、烟台三位女大法弟子(姓名不详)及济宁聋哑人法轮功学员李瑞峰等。

周宁、岳丽华、李瑞峰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至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3/181354.html

2007-12-11: 济宁市聋哑人李瑞峰被非法批捕
济宁市聋哑残疾人法轮功学员李瑞峰,被济宁市中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同时被非法批捕的还有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的岳丽华。

李瑞峰和岳丽华于9月12日分别被红星西路派出所和渔山派出所的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抢走大量私人物品。目前,二人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

李瑞峰修炼法轮大法后,聋哑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藉助助听器可正常与人说话交流,口齿也比较清晰,完全能让人听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在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发动迫害以前,他的故事在济宁市广为流传,被称为是聋哑人说话的奇迹。

1999年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发动迫害以后,李瑞峰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反面报导都是造谣污蔑,希望人们不要听信邪恶的谎言。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并惨遭背铐、殴打等非人折磨。但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向人们讲述着法轮大法受迫害的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1/168198.html

2007-11-19: 济宁大法弟子李瑞峰被迫害的情况
济宁市大法弟子李瑞峰于9月12日被绑架后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并没有回到家中。目前仍有十馀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那里。

李瑞峰修炼法轮大法前有聋哑残疾,修炼法轮大法后有了显着好转,已能藉助助听器与人正常说话交流。1999年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后,他曾多次被非法迫害、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9/166809.html

2007-11-03: 山东省济宁市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近况
9月份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岳丽华、李瑞峰、韩继文、赵静等十几位同修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据悉,邪恶正图谋通过邪党法院非法判刑,目前邪党法院已经介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3/165841.html

2007-10-13: 济宁市不法之徒图谋非法判刑大法弟子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李瑞峰,男,40多岁,聋哑人(有《残疾证》),家住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左老太太,70多岁,家住济宁市中区渔山小区;岳丽华,女,40多岁,经营钢材,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韩继文,男,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职工;赵静,女,济宁市中区古槐房管所职工;张葆环,女,莱州市大法弟子;小天赐,1岁10个月,随父母同时被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3/164399.html

2007-09-22: 济宁市邪党头目孙守刚赤膊上阵迫害大法弟子
附二:山东省济宁市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李瑞峰近况

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李瑞峰目前已被转到济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面的具体情况不明。

李瑞峰于9月12日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局所属的红星西路派出所恶警绑架。绑架他的有红西派出所的扬庆友、韩国连、万东松等七八个恶警。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他70多岁的老父亲。恶警从他家中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刻录塔、切纸机、《九评》等各种大法资料,价值15000元左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2/163129.html

2007-09-16: 山东省济宁市大法弟子李瑞峰被非法抓捕
9月12日早上6点多,山东省济宁市患有先天性聋哑的大法弟子李瑞峰,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所属的红星西路派出所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他70多岁的父母和他的儿子。恶警从他家中抢走了电脑、打字机、复印机、《九评》等各种大法资料,装了满满一车。

李瑞峰修炼法轮大法后,聋哑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藉助助听器可正常与人说话交流,口齿也比较清楚,完全能让人听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在1999年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发动邪恶迫害以前,他的故事在济宁市广为流传,被称为是聋哑人说话的奇迹。

1999年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发动邪恶迫害以后,李瑞峰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反面报导都是造谣污蔑,希望人们不要听信邪恶的谎言。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并惨遭背铐、殴打等非人折磨。但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向人们讲述着法轮大法受迫害的真相。

9月12日几乎同时,70多岁的左老太太、王慧敏老太太也分别被渔山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另有一位大法弟子被济阳派出所绑架,姓名待查。

残疾人、老年人是应得到社会保护的弱势群体,尊重关心他们是全世界普遍的社会公德,更何况他们正在按“真、善、忍”宇宙大法的要求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呢。中共邪恶势力连这样的人群都要残酷迫害,更清晰地凸显了它们怯懦、无能、凶残的邪恶本性。

目前,李瑞峰的父亲李书亮和母亲已被放回家中。王慧敏老太太也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6/162780.html

济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537)

2023-04-11: 二审审判长:于建松。审判员:汪忠玲、孔晶。济宁中级法院刑二庭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号电话:0537-5175520

参与迫害人员信息补充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缪士燕(18653762072)、张宗仁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19号
任城区信访局:0537-5662199

济宁市阜桥派出所:陈震、刘春雷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中路60号
电话:0537-5162310

2022-12-19: 济宁市中级法院
0537-2383177
0537-5175152(政务)
0537-5175480(诉讼)
0537-2103110(监督举报)
0537-5175063(信访处)
济宁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537-12388 0537-2967264 0537-2967764
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0531-82906989
山东省高级法院法官管理处:0531-68887378
济宁市检察院:0537-3011088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0537-27820000537-2223515
济宁市委政法委机关举报电话:0537-7903887
法官:杨联花
济宁市任城区法院:0537-6772059、0537-6772123、0537-6772013、0537-6772132、0537-2320792
公诉人:张继清(对迫害很积极)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0537-3011866、0537-3011871
国保缪:18653762072

2022-09-29: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0537-3011866、0537-3011871
检察官:张继清
济宁市任城区法院:0537-6772059、0537-6772123、0537-6772013、0537-6772132、0537-2320792

2021-11-12: 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局 办案人员于勇波:18653768806
任城区检察院:0537-301187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37)

2008-08-31:
济宁市中级法院刑庭负责人叫赵建清,女,属刑二庭,办公室电话号码为:0537-2103056.

按邪党法律一个半月内这个案子的程序才能走完,才能定案。请同修加大力度向有关人员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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