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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伊春市 >> 吴文锦, 女, 40

吴文锦
吴文锦的盲人哥哥等家人举牌喊冤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迫害情况: 非法判十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3-08-01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吴文章(吴文锦三弟) 吴文峰(吴文锦哥) 吴文锦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3-31: 黑龙江省伊春市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有:
11监区:房志珍、李翠玲、吴文锦、梁大姐,监区长就是大队长。
13监区:刘艳华

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比架山监狱有:
2监区3分队:包永胜
老年监区:汪志谦
单位电话046963810 邮编1559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31/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4568.html

2014-03-22: 黑龙江两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 已被劫持入狱

伊春市两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与人兑换写有法轮功真相语句的钱币(“真相币”),被中共绑架,非法关在伊春看守所十个月,经历了两次非法开庭,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期间中共公检法人员为迫害两位善良妇女,耍尽流氓手段,对她们的律师极尽刁难,达到形式上让律师出庭,实际上不让律师辩护的局面,导致律师愤而退庭。最后,伊春区法院歪曲事实,不让律师说话、把家属赶出法庭,强行对两位妇女非法判重刑十年,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冤案上诉到伊春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绑架、庭审两位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而且是犯法的。“真相币”是法轮功学员采用的一种向民众讲真相的方法,在纸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等短语。因为从中共控制的媒体上,人们无法知道法轮功真相,所以“真相币”很受民众欢迎,有人还特意收藏。中共对此既恐惧,又无可奈何,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报复。

绑架构陷 公检法刁难律师见受害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苏洪志、时丹、陈刚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吴文锦在看守所里被迫害的身体消瘦,甲状腺囊肿非常严重,吃不下东西;刘艳华被迫害出现肝病(转氨酶高),看守所拒不放人,更不让见。

吴文锦的婆婆听到她被绑架的消息后,重病住进医院,不久离世。吴文锦的丈夫也病倒了,女儿一人既要照顾父亲,还要照顾奶奶。婆婆去世,吴文锦不能回来,丈夫气愤之余就离婚了,中共的迫害造成多少的家庭的破灭。妻离子散,这一切都是中共的罪恶。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吴文锦的哥哥在伊春市市医院举冤牌反迫害,呼吁民众声援营救妹妹,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有人关注,说现在的冤事太多了,上政府举冤牌。

七月十五日,伊春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将迫害刘艳华、吴文锦的所谓“案子”提交到法院。

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所长:孙叙;承办人:苏洪志3602467;领导任肖东;审核意见王彦东;接收片警刘琪、时丹,张虎和姚晓林同意延时拘留,办案人:刘凤春、王秀琳;派出所承办人:时丹、陈刚,红升派出所:马秋波;询问笔录:祖荫樟是区610的、治安大队张立国、红升派出所王剑峰。

七月三十日刘艳华、吴文锦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正义律师,为两人做无罪辩护。然而,“610”操纵的公检法人员,违背法律程序,多次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七月三十日下午,法院厅长李永胜以刘艳华和吴文锦不请律师为由,不让律师会见受害人;三十一日公检法限制和阻挠本人和家属请律师,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抗议下,下午才不得不允许律师会见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法院的王品龙在旁边监听,最后律师把王品龙撵出去。看守所警察非法进行监视并拍摄。

二零一三年八月家属请赵律师。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吴文锦,看守所不让见,态度蛮横。赵律师向看守所警察说你怎么不着装呢,看守所警察说你能管得着吗?赵律说我有权控告和监督你,这样看守所警察的嚣张气焰一下就没了。最后见到吴文锦了。

非法庭审前 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刘艳华和吴文锦家属请了正义律师为无罪辩护,律师的正义的举动让肆意践踏法律的中共人员非常害怕,致使610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乌马河李翠玲被乌马河政法委和派出所多次骚扰。

由于中共把伊春市大部份电话监控,在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晚法轮功学员王新春和谭凤江被金山屯区610秦汉东伙同金山屯大昆仑派出所杨大伟和吕红旗绑架,谭凤江被关进上甘岭拘留所,15天后的九月二十二日,又以所谓“非法传播”名义转押到五营看守所。当天谭凤江拒不配合,开始绝食反迫害,拒绝打注射液。九月二十九日,谭凤江家属前去政法委要人,九月三十日五营“六一零”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了谭凤江。

王新春被610秦汉东绑架到金山屯团结派出所迫害,第二天折磨后又转到刑警队迫害昏迷不醒,第三天又企图劫持到西林看守所迫害,西林看守所拒收,又劫持到金山屯医院,两胳膊分开一边一个用手铐铐在床上——死人床迫害,强行输不明药物,并且每天强行灌食迫害,绝食34天成功在医院走脱。金山屯610整个公安局200多个都下街道每家每户排查的方式找王新春,骚扰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七日再次绑架王新春,在十一月二十六日610勒索王新春家属5000元钱放回家。每天都有片警骚扰,看在不在家。

伊春市金山屯610秦汉东怕王新春出现在非法开庭现场,在九月九日这天到处寻找王新春,610和大昆仑看守所到法轮功学员刘士全家骚扰从而绑架法轮功学员刘士全和曹玲凤夫妻俩。

非法一审 三次休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吴文锦和刘艳华是戴着手铐脚镣进法庭的,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坚持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要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打开吴文锦、刘艳华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无理驳回,要继续进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答说是检察长。审判长自知无理,不敢再坚持了,只好又宣布休庭。

当日下午两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再次宣布休庭,二十四日再开庭。

再次开庭 法院耍尽流氓手段

十月二十二日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三位律师上午一直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进去。

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律师和家属准备下午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

可是下午两点钟,伊春区法院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没有到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进行非法庭审。当律师得知后赶到法庭时,非法庭审已经过半。

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坚决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什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黄瑛玲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进行。

当公诉人蔡永霄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艳华表示,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法规,希望公诉人把这个法律条款给背一下。蔡永霄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黄瑛玲让蔡永霄继续往下进行。

审判长黄瑛玲和所谓公诉人蔡永霄态度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

三位律师愤而退庭 公诉人蔡永霄建议判重刑

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退庭。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

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两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冤案到伊春市中级法院,主管的是刑庭何勇(电话04583765506),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以上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社会里正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不知有多少好人被迫害,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在遭受不幸,不知有多少家庭、亲人、朋友、同事、同学为此而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与物质上的损失。社会上每天在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例,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走上一条真正幸福长久的路呢?那就是从精神上抛弃中共的束缚,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心中常常诚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2/黑龙江两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已被劫持入狱-289008.html

2014-03-20: 伊春市刘艳华、吴文锦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
2013年12月得知,伊春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非法判刑十年。刘艳华、吴文锦,于3月19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0/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8928.html

2014-03-17: 黑龙江伊春刘艳华和吴文锦被非法判刑十年

2013年12月得知,伊春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冤案到市法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7/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8829.html

2013-11-24: 兑换真相币 两位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

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近日以兑换“真相币”为由,对法轮功女学员刘艳华、吴文锦非法判重刑十年。

此案再次暴露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恶毒心态。刘艳华、吴文锦从今年五月被绑架,到十一月被非法判刑,经历了两次非法开庭。期间中共公检法人员对两位妇女的律师,极尽刁难,达到形式上让律师出庭,实际上不让律师辩护的局面,导致律师愤而退庭。最后,伊春区法院采纳检察院公诉人蔡永霄的建议,对两位善良妇女非法判重刑十年,就是因为她们兑换“真相币”。

“真相币”是法轮功学员采用的一种向民众讲真相的方法,在纸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等短语。因中共控制媒体,人们无法知道法轮功真相,所以“真相币”很受民众欢迎,有人还特意收藏。中共对此既恐惧,又无可奈何,遂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疯狂报复。

据刘艳华、吴文锦的亲友反映,对刘艳华、吴文锦的非法庭审,伊春区公检法不法人员,一直在违法行事,完全是无视法律的存在,连走法庭形式都走不下去,直接非法操作。以下是事件回顾:

绑架构陷 阻扰律师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

七月十五日,伊春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将刘艳华、吴文锦的所谓 “案子”提交到法院。

刘艳华、吴文锦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正义律师,为两人做无罪辩护。然而,被“610”操纵的公检法人员,违背法律程序,多次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抗议下,才不得不允许律师见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非法一审 三次休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吴文锦和刘艳华是被戴着手铐脚镣進法庭的,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坚持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要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打开吴文锦、刘艳华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无理驳回,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答说是检察长。审判长自知无理,不敢再坚持了,只好又宣布休庭。

当日下午两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再次宣布休庭,二十四日再开庭。

法院欲搞非法庭前会议

九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多,法庭外边戒备森严,拉着警戒线,好多辆警车停在法院门口,还给周围的人照相录像,有许多人想旁听庭审,被警察强行挡在外面。

三位正义律师按时到达伊春区法院庭长室,结果刑庭庭长李永胜马上对三位律师说:走!我们到看守所去开庭前会议,两位当事人也想参加。三位律师一听立刻坐下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这时李永胜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人员已到齐。律师说:你们为甚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这时法院人员说基于上次开庭有许多法律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解决了。律师说九月十日已经开庭了,现在没有开庭前会议的必要。律师还拿出了法律条文,告诉他们没有开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面对这个局面律师一直问今天是否不开庭,他们不做回答,他们一看律师不配合,就说:如果不去看守所,在这开也可以,把两个当事人拉来。律师坚决不同意。

庭长李永胜便说:如果不开庭前会议,你们对我们开庭的法律程序是没有甚么质疑了吧?律师说:“暂时没有,开庭时随时有随时指出。我们就是要开庭。”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时的在响,都是看守所那边催促他们和律师快点过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庭前会议。李永胜一看律师一再的坚持,最后法庭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法院人让律师出个手续,那意思就是不开庭前会议就不应该再有对他们的开庭提出质疑。律师说:我们连一个字也不能签。如果今天不开庭我们就回去,下一次开庭你们再通知我们吧!李永胜问律师:你们看甚么时候开庭比较合适呢?律师说我们十月上旬没有时间,要开的话 也得十月中下旬,而且要事先打电话,我们几位确定都有时间,你们再给我们发信件。这期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权利,就是随时可以见当事人。

中共法庭企图利用所谓的庭前会议这种方式逼迫律师与当事人内定些甚么的阴谋失败。

再次开庭 法院耍尽流氓手段

十月二十二日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三位律师上午一直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進去。

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律师和家属准备下午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

可是下午两点钟,伊春区法院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没有到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進行非法庭审。当律师得知后赶到法庭时,非法庭审已经过半。

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坚决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甚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黄瑛玲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進行。

当公诉人蔡永霄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艳华表示,不知道这是个甚么法规,希望公诉人把这个法律条款给背一下。蔡永霄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黄瑛玲让蔡永霄继续往下進行。

审判长黄瑛玲和所谓公诉人蔡永霄态度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

三位律师愤而退庭 公诉人蔡永霄建议判重刑

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退庭。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

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两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以上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社会里正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不知有多少好人被迫害,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在遭受不幸,不知有多少家庭、亲人、朋友、同事、同学为此而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与物质上的损失。社会上每天在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例,我们每天要为了生存而在无奈的奔波着,在繁忙的工作之馀,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走上一条真正幸福长久的路呢?那就是从精神上抛弃中共的束缚,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心中常常诚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4/兑换真相币-两位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283078.html

2013-11-16: 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非法判刑十年
黑龙江伊春法院通知法轮功学员刘艳华的家属,说判决已下,刘艳华被非法判刑十年。法轮功学员吴文锦的家属目前未接到通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6/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1332.html

2013-10-30: 黑龙江伊春市法院开庭迫害两善良妇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在三位律师没有到庭之前就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進行非法庭审。看到庭审如此邪恶嚣张,没有公正而言,家属们非常愤慨,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共的司法是实实在在的暗箱操作,在法庭上流氓败相尽显,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上午三位律师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打了多次电话也没找到李永胜(不接电话)。而且三位律师分别打,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之后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進去,可是下午法院匆匆开庭。

下午律师和家属准备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因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就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开庭的情况下,下午两点开庭了,等律师到庭非法庭审已经过半。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两位律师风尘仆仆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甚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進行,公诉人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说我不懂法,望公诉人给我背一下,公诉人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让公诉人继续往下進行。

主审法官和公诉人他们在法庭上表演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审判长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公诉人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愤而退庭,当时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

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俩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甚么时候宣布结果另行通知。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案件回顾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两位女士,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的“案子”于七月十五日已提交到法院。随后家里人从北京请来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却被“六一零”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违背法律程序,阻止律师接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 要求下,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并進行交谈,同意对刘艳华和吴文锦進行无罪辩护。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的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九月十日,在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开庭当日,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多次强调说 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没办法继续了,只好宣布休庭。警察去看守所取来钥匙,这才打开了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与公诉人无理驳回,还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 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说是检察长。审判长看情况不妙也不敢再坚持了,宣布休庭。

下午二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 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来自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 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的意思,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 事诉讼法,其中包括: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被告人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宣布休庭,并确定九月二十四日再开庭。

九月二十四日开庭前,刑庭庭长向律师提出要开“庭前会议”,被律师严词拒绝,再次休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30/黑龙江伊春市法院开庭迫害两善良妇女-281964.html


2013-10-08: 中共庭审又违法 伊春法院再次休庭

已两次休庭的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院九月二十四日欲再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开庭前,刑庭庭长向律师提出要开“庭前会议”,律师严词拒绝。

九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多,法庭外边戒备森严,拉着警戒线,好多辆警车停在法院门口,还给周围的人照相录像,有许多人想旁听庭审,被警察强行挡在外面。

三位由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按时到了伊春区法院庭长室,三位律师一進屋,刑庭庭长李永胜马上对三位律师说:走!我们到看守所去开庭前会议,两位当事人也想参加。三位律师一听立刻坐下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这时李永胜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人员已到齐。律师说:你们为甚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这时法院人员说基于上次开庭有许多法律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解决了。律师说九月十日已经开庭了,现在没有开庭前会议的必要。律师还拿出了法律条文,告诉他们没有开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面对这个局面律师一直问今天是否不开庭,他们不做回答,他们一看律师不配合,他们就说:如果不去看守所,在这开也可以,把两个当事人拉来。律师坚决不同意。

李庭长一看便说:如果不开庭前会议,你们对我们开庭的法律程序是没有甚么质疑了吧?律师说:“暂时没有,开庭时随时有随时指出。我们就是要开庭。”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时的在响,都是看守所那边催促他们和律师快点过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庭前会议。李永胜一看律师一再的坚持,最后法庭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法院人让律师出个手续,那意思就是不开庭前会议就不应该再有对他们的开庭提出质疑。律师说我们连个字也不能签。如果今天不开庭我们就回去,下一次开庭你们再通知我们吧!李永胜问律师你们看甚么时候开庭比较合适呢?律师说我们十月上旬没有时间,要开的话也得十月中下旬,而且要事先打电话,我们几位确定都有时间,你们再给我们发信件。这期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权利,就是随时可以见当事人。

回来后大家通过交流感觉到:中共法院的执法人员大多都是法盲,只知道中共邪党权大于法,经过前两次的正邪较量,他们对有着丰富法律知识和一身正气的正义律师非常的害怕。再加上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电话讲真相,法院那些人的善心也被唤醒了,他们和律师交流起来也比较平和。律师和我们法轮功学员完全形成一个整体。律师认为:甚么庭前会议对我们的当事人没有益处,我们坚决不配合。

案件回顾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的“案子”于七月十五日已提交到法院。

随后家里人从北京请来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却被“六一零”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违背法律程序,阻止律师接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并進行交谈,同意对刘艳华和吴文锦進行无罪辩护。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的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九月九日上午八点半,律师和家人一路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一路去区法院去递交委托代理、阅卷。律师据理力争,得以分别接见吴文锦、刘艳华一个多小时。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在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开庭当日,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多次强调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没办法继续了,只好宣布休庭。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这才打开了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与公诉人无理驳回,还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说是检察长。审判长看情况不妙也不敢再坚持了,宣布休庭。

下午二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来自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的意思,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被告人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宣布休庭,并确定九月二十四日再开庭。

结果就出现了本文前面的再一次非法庭审的失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8/中共庭审又违法-伊春法院再次休庭-280916.html

2013-09-29: 黑龙江伊春市开庭迫害刘艳华、吴文锦再次被推迟

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的过程中,违规操作,被辩护律师指出,法院不得不休庭。九月二十四日原定是第二次开庭的日期,当律师来到伊春区法院庭长室内,起诉庭庭长李永胜要求带律师到看守所去开所谓的庭前会议,被三位律师当场回绝。律师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李永胜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他们已经去了”。律师说:“你们为甚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

李永胜拿出有关开庭前会议的所谓的八条规定。律师说:“我们一条也不认可,我们就是要开庭”。正在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断的响起,催促李永胜和律师快点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那个所谓的庭前会议,李永胜也没有办法,就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最后庭长和律师协商,再一次推迟了开庭的日期,推到十月下旬去了。

在这其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自由,就是可以随时接见当事人。

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在伊春市伊春区泓江市场,被当地红升派出所的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家属请来律师为刘艳华、吴文锦做无罪辩护,遭到“六一零”操控的警方多次阻挠,最终律师还是会见了当事人。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進行非法庭审期间,法院多次违规操作,均被律师当庭指出,法院不得不一再休庭,最后推迟到九月二十四日开庭。

中共法庭企图利用所谓的庭前会议这种方式逼迫律师与当事人内定些甚么的阴谋失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9/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80451.html

2013-09-22: 中共法院违规操作 一审失败 推迟开庭

黑龙江伊春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违规操作,被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指出,法院不得不一再休庭。

2013年5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的“案子”于7月15日已提交到法院。

随后家里人从北京请来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却被“610”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违背法律程序,阻止律师接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并進行交谈,同意对刘艳华和吴文锦進行无罪辩护。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的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2013年9月10日,在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开庭当日,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多次强调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没办法继续了,只好宣布休庭,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这才打开了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的刑具。

在开庭其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与公诉人伙同无理驳回,还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说是检察长。审判长看情况不妙也不敢再坚持了,宣布休庭。

下午2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来自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的意思,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被告人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宣布休庭,24日再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2/中共法院违规操作-一审失败-推迟开庭-280164.html

2013-08-11: 黑龙江伊春市公检法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

2013年5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伊春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610办公室操纵公检法迫害这两位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恶所谓“案子”于7月15日已到法院,家属请的律师于7月30日来到伊春,区法院和看守所一直阻挠律师见刘艳华和吴文锦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于1999年6月10日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该组织在各地操纵公检法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

7月30日下午律师到区法院办理代理手续,法院厅长李永胜以刘艳华和吴文锦不请律师为由推脱。律师只好于31日去伊春看守所会见本人核实情况。看守所不让见,僵持了很长时间。最后法院厅长李永胜和书记员王品龙也到看守所,律师和法院的人协商最后可以请律师。其实法院这一举动已经违法了,限制和阻挠本人和家属请律师。

上午10点多钟,李永胜和律师相继到法院,家属也在法院等待找李永胜询问,最后律师和法院的人约好下午1点在法院门口碰面后一起去看守所见人。可是下午1点律师到了后,法院的人一直没露面。近下午2点了,律师说咱们直接去看守所见人吧!按照法律规定,律师去看守所见人是不应该受限制的。

到了看守所后,看守所说得有法院的人跟着才能让见,大概交涉了20分钟,交涉不通,无奈又返回法院。法院门卫推诿说书记员没来,打电话没人接。僵持了15分钟,门卫说了一句难听的话,说下班之前吧。这时刘艳华家属非常气愤,家属说你们是甚么态度。律师对着门卫说:你说话太过分,你知道吗?是他们在养活着你们,你们挣着纳税人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书记员出来了,就这样记员王品龙和律师到看守所见人,可是在见到刘艳华时,书记员王品龙始终在屋里监听律师和刘艳华交谈,这时律师把王品龙撵出去,看守所一个年轻的片警拿出小录像设备给家属录像。看守所还给610张虎打电话说北京律师来了。

吴文锦和刘艳华被绑架,家属请正义律师,伊春公检法表现得非常害怕,一直违背法律条文想和阻挠及限制正义律师一切自由合法工作。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1/黑龙江伊春市公检法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277987.html

2013-08-10: 黑龙江伊春市吴文锦被绑架 盲人哥哥举牌喊冤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被红升派出所绑架,十九日被劫持到看守所迫害,二十一日警察将诬陷案送至检察院。吴文锦的盲人哥哥等家人举牌喊冤,呼吁善良民众声援营救妹妹。

吴文锦被非法关押,目前情况不详。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伊春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十九日晚被劫持到伊春看守所迫害,刘艳华身体转氨酶高,六一零张虎指使恶警把两名法轮功学员关押在伊春看守所迫害。

据目击者说:“刘艳华和吴文锦在伊春宏江市场一冻品摊位前等待摊主售货完毕,预备给摊主换零用真相币,此时来了三个男人声称 :『觉得你们二人可疑,跟我们走核实你们身份。’ 要带她们走接受调查。她们说没犯法,被三个男人强迫带走,她们中一个人被迫绑走的过程中,掏出手机扔出很远,被恶人给捡回没收,过程中,她们二人之一高喊“法轮大法好”随即被带走。”

家人询问情况,六一零蛮横

刘艳华、吴文锦家属五月二十日到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要人,早八点,家属在红升派出所见到了伊春区六一零主任张虎,向张虎询问家人情况,张虎说案子没到,可是却让刘艳华家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家人说案子没到签甚么字,而且刘艳华家人说刘艳华在送看守所之前检查身体时,检查出有肝病(转氨酶高),要求放人,否则如果出现生命危险谁负责?张虎说法轮功(学员)没有病,她们师父给治,吴的家人说她们没犯罪,要张虎拿出法律条文。一警察拿出拘留证说,这就是法律条文。张虎和这些家人吵了起来,把家人撵到值班室,然后把门关上,他却跑回他的六一零办公室,家人发现后去找他理论,他却打车跑了,给他打电话他把电话关机。

家属二十一日再去要人时,得知六一零及其红升派出所已经把编造的迫害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案子送到检察院。

家属去了区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找张虎。办公室门锁着,一直到九点多也没见到张虎。然后又去了六一零副主任办公室,见到副主任刘凤春,说明来意。刘说张虎夫妻不在家,去了河北省女儿的亲家家。他亲家出了车祸,腰脊骨折,要过十多天才能回来。于是,家属把诉求交给了刘。家属问你们把诉求交给谁呀?刘有些恼火,没说交给谁。这时上来两个警察把家属赶走了。于是家属们又去了张虎家。

一会儿张虎就回来了。张虎说:你们不是把诉求交给刘凤春了吗?有事去找大局长去。

盲人哥哥举牌喊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吴文锦的哥哥在伊春市市医院举冤牌反迫害,呼吁民众声援营救妹妹,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有人关注,说现在的冤事太多了,上政府举冤牌。

吴文锦的婆婆听到她被绑架的消息后,重病住進医院,不久离世。吴文锦的丈夫也病倒了,女儿一人既要照顾父亲,还要照顾奶奶。婆婆去世,吴文锦不能及时赶到。丈夫气愤之馀就离婚了,中共的迫害造成多少的家庭的破灭。妻离子散,这一切都是中共的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0/黑龙江伊春市吴文锦被绑架-盲人哥哥举牌喊冤(图)-277942.html

2013-05-22: 黑龙江省伊春区大法弟子刘艳华与吴文锦被绑架

伊春区大法弟子刘艳华与吴文锦于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在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恶警绑架。现被关押在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明天家属去要人,请同修配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2/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1826.html

2013-05-20: 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绑架

2013年5月17日下午,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大市场被伊春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5月18日得知,刘艳华和吴文锦还被非法关在红升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0/274302.html

2010-06-16: 牙齿脱落头发白 吴文瑾遭哈尔滨劳教所迫害七月

黑龙江伊春市友伊春法轮功学员吴文瑾被哈尔滨戒毒劳教所迫害七个多月,头发全白,人极瘦;目前劳教所已不让亲属探视,令家人极为担忧。

吴文瑾是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在工作地点(一小吃部)被闯入的伊春市友好区公安局“六一零”警察绑架,后非法关押在伊春看守所一个月,于十二月二日被劫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

吴文瑾被戒毒劳教所迫害了七个多月。四月份,家人探视她时,惊愕发现吴文瑾的头发都白了,下牙还掉一颗,人很憔悴消瘦,不知遭受了多少折磨。

劳教所人员还称,吴文瑾的脖子上长一个包,让家属拿两千元钱监定。可五月份,吴文瑾的哥哥、妹妹再去探视,劳教所没让见。目前,家人非常担心吴文瑾的身体状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6/225496.html

2010-06-12: 吴文锦在哈尔滨戒毒所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新年前,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法轮功学员吴文锦女士,被伊春市及友好区“六一零”组织(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往哈尔滨戒毒所。因拒绝放弃修炼而遭残酷迫害。
四月二十一日,亲属去哈尔滨戒毒所看望她时,发现原本很健康开朗的她变得很憔悴,下牙掉了一颗,头发也变得花白,人很消瘦。

五月二十一日,吴文锦的哥哥、妹妹和丈夫再次经过十个小时的奔波来到哈尔滨戒毒所希望见到她,戒毒所各部门人员互相推诿,不让见,不知道人被折磨成甚么样了。

五月二十五日戒毒所的人给吴文锦的妹妹打电话,说吴文锦脖子上长个包,让家属拿钱出去治疗,但必须写保证或在保证书上签字才能放人,家属拒绝签字。吴文锦的丈夫准备于六月十一日前去哈尔滨戒毒所接吴文锦回家。

吴文锦自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困扰多年久治不愈的低血压、胃病和肾炎很快康复。她以大法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与人为善,孝敬老人,与邻里和睦相处,处处为别人着想,乐意帮助别人,人们都信任她,夸奖她是个孝顺媳妇,却因为坚持信仰而多次遭到中共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25272.html

2009-12-21: 黑龙江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迫害吴文锦一家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八点多钟,吴文锦在小吃部打工还没下班,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法制办伙同友好公安分局“六一零”、双子河派出所翟清峰、付国志、刘明辰、孟凡金、陆学军、韩彦、闫三、于春江等人冲到小吃部,其中翟清峰和付国志两人特卖力气,翟威胁说不走就掏枪,付国志更是把鞋脱掉爬到炕上翻东西。他们非法把吴文锦送到伊春看守所所迫害。

当晚双子河派出所的陆学军、刘明辰、于春江等人良心泯灭,又到吴文锦的妹妹家非法抄家。更无人性的是,第二天早上友好派出所片警两人到吴文锦双目失明的哥哥住处非法搜查。丧心病狂的他们还到吴文锦多病的婆婆家砸门、威胁,老人已上了年纪,哪经得起这样的惊吓,当晚就犯了病,去医院量血压达到260,差点弄出人命。

吴文锦的妹妹和哥哥去友好公安分局要求放人,“六一零”的人说是伊春来人抓的。去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头目苏野说是友好公安分局局长让抓的,互相推诿,推卸责任,不让家人探望。十二月三日,他们又把吴文锦非法送到哈尔滨非法迫害,至今家人都未见上一面。不知这些没有人性的恶警把吴文锦迫害成甚么样了。

共产邪党却不顾天理道德,不管百姓死活,利用国家机构操纵警察,迫害善良无辜的民众,迫害家乡的父老乡亲,难道你们良心能安吗?可悲无知的警察,成为被恶党利用的工具还不自知。中共邪党一切打压手段都是极其邪恶的,见不得人,怕曝光的。为甚么半夜抓人?就怕百姓知道抓好人,没法交待。吴文锦的女儿在外地上大学,丈夫在外打工,本来一家人的日子过的就很艰难,这件事的发生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10年多来,吴家兄妹四人,其中三人均遭受难以想像的迫害,其中今年 50多岁的大哥吴文锋是一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也长期遭到中共邪党人员的骚扰、绑架、毒打、非法关押、勒索等迫害。三弟吴文章几次遭到迫害,被非法关押在河北唐山冀东监狱,曾一度出现身体危机,不能進食,视力模糊。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1/214719.html

2009-12-13: 黑龙江伊春市吴文锦近日又被劫持迫害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八点多钟还没下班,遭到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法制办伙同友好公安分局“六一零”、双子河派出所翟清峰、付国志、刘明辰、孟凡金、陆学军、韩彦、闫三、于春江等人绑架,被劫持到伊春劳教所,十二月三日被非法送到哈尔滨。至今,家人都未见上一面。

吴文锦自一九九九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多年来久治不愈的低血压、胃病和肾炎很快康复。她以大法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与人为善,孝敬老人,与邻里和睦相处,处处为别人着想,在小吃部打工老板们都很信任她、称赞她,人们都夸奖她是个孝顺媳妇。

在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和中共恶党相互勾结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非法关進秦皇岛第二看守所迫害。后来回到伊春,二零零三年九月受到当地派出所“六一零”等多次骚扰,强迫她去法制班(实为洗脑班,听看栽赃法轮功的造假事件及新闻等)。为避免更大的迫害,她被迫独自一人流浪在外,过着有家不能回、颠沛流离的生活。她婆婆吓得经常犯心脏病,整天吃药,终日闷闷不乐,时刻担心她会被抓走。

二零零四年三月下旬,友好区“六一零”和新街基派出所得知她回到家乡,又几次上门骚扰,在几次没找到人的情况下,留下电话号码让家人转告她回来后去派出所。四月二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区“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新街基派出所指导员董大鹏和居委会主任三人来到她家,逼她交出大法书、光盘、粘贴;还威胁说已经有人把她说出来了等等。吴文锦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更好的人,我们修『真、善、忍’没有错。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邪恶打压是错的。”他们威胁要劫持她去伊春洗脑班,吴文锦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吴文锦和大哥吴文锋一起在秦皇岛被绑架,吴文锦闯出看守所回到家中。回家后,新街基派出所片警杨思亮多次上门骚扰,威胁吴文锦说你炼法轮功不让孩子考大学等,孩子正值高三,这对母女俩来说造成了多大的精神压力,大家可想而知。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八点多钟,吴文锦在小吃部打工还没下班,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法制办伙同友好公安分局“六一零”、双子河派出所翟清峰、付国志、刘明辰、孟凡金、陆学军、韩彦、闫三、于春江等人冲到小吃部,其中翟清峰和付国志两人特卖力气,翟威胁说不走就掏枪,付更是把鞋脱掉爬到炕上翻东西。他们非法把吴文锦送到伊春劳教所迫害。

当晚双子河派出所的陆学军、刘明辰、于春江等人良心泯灭,又到吴文锦的妹妹家非法抄家。更让人气愤的是,第二天早上友好派出所片警两人到吴文锦双目失明的哥哥住处非法搜查。丧心病狂的他们还到吴文锦多病的婆婆家砸门、威胁,老人已上了年纪,哪经得起这样的惊吓,当晚就犯了病,去医院量血压达到260,差点弄出人命。

吴文锦的妹妹和哥哥去友好公安分局要求放人,“六一零”的人说是伊春来人抓的。去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苏野(“六一零”头目)说是友好公安分局局长让抓的,互相推诿,推卸责任,不让家人探望。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他们又把吴文锦非法送到哈尔滨非法迫害,至今家人都未见上一面。不知这些没有人性的恶警把吴文锦迫害成甚么样了。

只为祛病健身做好人,共产党却不顾天理道德,不管百姓死活,利用国家机构操纵警察,迫害善良无辜的民众,迫害家乡的父老乡亲,难道你们良心能安吗?可悲、无知的警察,成为被恶党利用的工具还不自知。中共邪党一切打压手段都是极其邪恶的,见不得人,怕曝光的。为甚么半夜抓人,就怕百姓知道抓好人,没法交待。吴文锦的女儿在外地上大学,丈夫在外打工,本来一家人的日子过的就很艰难,这件事的发生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10 年多来,吴家兄妹四人,其中三人均遭受了难以想像的迫害,其中今年50多岁的大哥吴文锋是一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也长期遭到中共邪党人员的骚扰、绑架、毒打、非法关押、勒索等迫害。三弟吴文章几次遭到迫害,被非法关押在河北唐山冀东监狱,曾经一度出现身体危机,不能進食,视力模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3/214325.html

2009-11-28: 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在看守所遭受迫害
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女)40多岁,于2009年11月2日在家中被伊春市友好区“610”非法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伊春市看守所被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8/213411.html

2009-11-27: 吴文锦,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多年久治不愈的低血压、胃病和肾炎很快康复,她以大法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与人为善,处处为别人着想。

九九年中共恶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第二看守所迫害。后回伊春,二零零三年九月受到当地派出所610等多次骚扰,婆婆吓得经常犯心脏病,整天吃药,终日闷闷不乐,时刻担心她会被抓走。

二零零四年三月下旬,区610和新街基派出所又几次上门骚扰,在几次没找到人的情况下,留下电话号码让家人转告她回来后去派出所。四月二日下午2点半左右,区610办公室头目王×驯新街基派出所指导员董大鹏,居委会主任三人来到她家,逼她交出大法书、光盘、粘贴;还威胁说已经有人把她说出来了等等。吴文锦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更好的人,我们修『真、善、忍’没有错。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邪恶打压是错的。”他们威胁要劫持她去伊春洗脑班,吴文锦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吴文锦和大哥吴文锋一起在秦皇岛被绑架,吴文锦闯出看守所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吴文锦被友好公安分局610非法绑架,并抄家,关押在伊春看守所。好人遭此迫害,天理难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7/213388.html

2009-11-08: 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被绑架关在伊春看守所
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友好区公安分局“六一零”非法组织,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绑架了她,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伊春看守所现吴文锦被非法关押,好人遭此迫害,天理难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8/212178.html

2009-11-07: 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被绑架关在伊春看守所
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友好区公安分局“六一零”非法组织,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非法绑架了她,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伊春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7/212097.html

2009-11-05: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被绑架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大法弟子吴文锦,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友好区公安分局“六一零”非法组织,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非法绑架了她,并非法抄家,现吴文锦被非法关押,好人遭此迫害,天理难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5/211913.html

2004-06-19: 我叫吴文锦,是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的法轮功学员。自99年得法以来,我多年久治不愈的低血压、胃病和肾炎很快康复。通过修炼,我懂得了人应该光明的活着,应该与人为善,处处为别人着想。在大法中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友善、祥和以及方方面面的美好。几年的风风雨雨也锤炼了我对大法不可动摇的坚定信念。

自去年9月以来,我所在的伊春市友好区610办公室人员和新街基派出所警察,多次到我家進行骚扰,特别是所谓的敏感日更是如临大敌,给我的家人施加压力,让家人看着我,不许我外出,劝说我放弃修炼。为此我婆婆吓得经常犯心脏病,整天吃药,终日闷闷不乐,时刻担心我会被抓走。

2004年3月下旬,区610和新街基派出所又几次上门骚扰,要我放弃修炼。在几次没找到人的情况下,留下电话号码让家人转告我回来后去派出所。4月2日下午2点半左右,区610办公室主任王××,新街基派出所指导员董大鹏,居委会主任三人来到我家。逼我交出大法书、光盘、粘贴;还说已经有人把我说出来了等等。我告诉他们,我甚么都没有。他们又逼迫我放弃修炼。我和他们讲修炼法轮大法使我病体康复,心胸豁达。我还把《大法坚不可摧》中的一段经文背给他们听:“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我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更好的人,我们修『真、善、忍’没有错。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邪恶打压是错的。”他们听不進劝告,相信电视上宣传的都是真的。我告诉他们我绝不会放弃修炼,他们就找到我丈夫要马上送我去伊春洗脑班,我丈夫坚决抵制不让带人,他们才没能得逞。走时扬言:“家里准备一下,过几天送转化班。”现在我被迫流离失所。

2003-08-01: 黑龙江伊春大法弟子吴文锦、吴文峰于2003年7月22日早晨,在佳木斯火车站被佳木斯铁路公安处的恶警绑架,100张真相光盘及部份大法书籍被非法抢走,一千多元现金、物品全部被非法没收,没有任何收据。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对双目失明的哥哥吴文峰、妹妹吴文锦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他们俩曾被非法关押迫害一个多月,刚被释放不久,身体状况还很差。他俩拒不配合邪恶,恶警最后没招了,才把被迫害得身体极差的吴文峰送回家。吴文锦仍被非法关押。

伊春市联系资料(区号: 458)

2024-01-04: 伊春市友好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友好大街172号(邮编153031)
电话:0458-3298590

2023-05-31:610主任秦汉东 13766730827
派出所所长
纪成 13846678566 04583730966
副所长杨会秋 13945893171 13945893179 04583733179
警察王海龙——13945892666
孙立龙——04586830289 13089599899


2022-07-11: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金林区公安局局长:徐君
610主任:秦汉东13766730827

2020-11-09: 伊春市伊美区法院
院 长:朱科华:办公室电话0458—3339601
审判长:魏立平 电话:0458—3339698

审判员:陈丽丽 电话:0458—3339623
伊美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雪哲13199255990
伊美区检察院公诉科1:李国良:电话:0458—3370241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
电话0458-3608557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
伊美区政法委书记:鲍谦
伊美区公安分局局长:石峰(副区长)
伊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戈, 办0458—3594606手机:13845832888
伊美区分局副局长:任孝东
伊美区公安分局政委:苏野
伊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韩明非电话:15246921110
伊美区国保副队长(抑或指导员)王国维,电话:13845851985
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0458-3298540
伊春市看守所电话:0458—3953037
伊春市看守所所长:辛宝君(保军)不详
伊春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月(女)

2020-09-19: 伊春市汤旺县汤旺镇政法委吕宗杰 电话:13846612855

2020-08-30: 伊春市伊美区法院
院长:朱科华:办公室电话0458—3339601
副院长黄瑛琳 办0458—3339602 手机 13845888612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8)

2010-06-16:参与迫害的人员

伊春市610办
主任苏野13091606618、办3956310 、宅3646618

伊春市友好区
邮编:153031

友好区公安分局
局长:邵连营13704582405、 办04583298501
副局长:赵建华13945876377、 办04583298581、宅04583816377

友好610办
主任:翟清风13796510996、 办04583298610、宅04583296129(其妻在家开保健品店)
成员:付国志13846654188、 办04583298610
成员:孟凡金13504576686
成员:刘明辰13846695825

新街基派出所
所长于春江13846654633、办04583298547、宅04583694633
指导员庞永春13846661158办04583298547、宅04583291158

双子河派出所
所长陆学军15904587599、办04583298543、 妻子13845877307(其妻开服装店)

友好派出所
所长张忠林13114581888、办04583298542、宅04583691888
张忠林妻子13089595871、办04583298600(友好法院工作
薛文岐:13766755090

哈戒毒所电话:三大队045182424093.咨询处045182447083.四大队045182447080.赵某波负责人13796089980.

邮编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239号,邮编150064。

2009-11-08:
参与绑架的有友好公安分局翟清峰、付国志、刘明晨、孟凡金等。

翟清峰电话:办:0458-3298610 0458-3298610 宅:04588990598手机:13796510996
其他人电话在调查中。
友好公安分局局长室电话:04583298501
副局长室电话:04583298502 04583298506 04583298507 04583298222
公安分局纪委电话:04583298508
政治处电话:04583298509
工会:04583298503
国保大队:04583298522
伊春市看守所电话区号0458
所长 6314701
副所长 6134704
财务 6134706
教导员 6134702
驻所检查室 6134709
武警中队 6134720
监区值班室 6134712
监区一楼 6134726
监区二楼 6134725
监控室 6134728
武警一号岗 6134718
武警二号岗 6134719
管理员 6134723
警察食堂 6134708
在押人员食堂 6134717
卫生所 6134727
微机室 6134724
内勤 6134707
接待室 613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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