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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 沈河区(27,49,42中学) >> 于名(于溟), 男, 42

于名(于溟)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服装企业家于溟,遭受手指钉竹签的酷刑迫害
个人情况: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市场服装企业老板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沈阳市
有关恶人: 三大队二中队恶警头目王彦民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6-06-01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于名(于溟) 马丽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11-01: ◇辽宁省沈阳市于溟10月31日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6152.html#171031221422-1

2016-01-27: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遭迫害近况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于2015年12月7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后送往本溪监狱关押迫害,于溟反迫害,坚决认定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拒绝认罪,他在被劫持到监狱的当天吞噬一把指甲刀下肚(编注:请法轮功学员在任何屈辱困苦的情况下,都要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不要采取类似过激的方式),现在指甲刀一直在他肚里,警察不予救治。于溟从2015年12月7日开始到现在一直绝食,于溟被一丝不挂监控在监狱的医院里,他希望律师接见,他想申诉。于溟的母亲2016年1月20日去看望了他,准备1月29日再去探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7/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655.html

2016-01-23: 于溟生命危急 辽宁本溪监狱欲盖弥彰、不让家属会见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现还不能进食,在监狱医院,每天7瓶点滴。监狱始终不让家属会见。情况十分危急。

于溟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被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平罗监狱强制转化迫害,十二月十七日又强行被转到本溪监狱继续迫害。当天早晨入监队那边不让于溟穿和带内衣内裤、衬裤衬衣,于溟反迫害不配合邪恶,据悉吞噬了两个指甲刀(编者注:法轮功严禁杀生,修炼人不能自残。常人方法可能起反迫害的作用,但是也可能带来身体的严重伤害,只便出一个指甲刀,还有一个仍在体内。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 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于溟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本溪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3/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2583.html

2016-01-23: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在本溪监狱被迫害情况危急

12月17日,于溟从入监队转本溪时,早上不让于溟穿内衣、内裤和衬衣、衬裤,也不让带。于溟一怒之下,吞下了两个指甲刀(编者注:法轮功严禁杀生,修炼人不能自残。常人方法可能起反迫害的作用,但是也可能带来身体的严重伤害),于溟目前被关在监狱医院里,他吞进的两个指甲刀,其中一个已经便出来,另一个还在体内没有取出,每天7甁点滴,不能进食,情况危急。

前几天,家属给送过1000块钱,没让家属见面,至今什么情况未知,面对这种情况家属孤立无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2547.html

2015-12-28: :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高敬群、于溟被非法关押在监狱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于2015年11月末,被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新收大队非法关押,狱方目前拒接家属探视。此前,高敬群、于溟也先后被转到监狱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1210.html#151227231729-1

2015-08-29: 辽宁省沈阳于溟等被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沈阳市中级法院于八月五日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二审维持原判,三人均拒绝签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9/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4847.html

2015-08-01: 遭酷刑被判四年 沈阳于溟控告元凶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遭酷刑被判四年-沈阳于溟控告元凶江泽民-313392.html

2015-05-26: 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5月11日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下判决,非法判于溟四年,非法判李东旭、高敬群各三年半。判决出来后,法官焦玉玲仍欺骗家属说还没有结果,要等到下周四才能出判决。家属去找要判决书,法院也不给。三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都要上诉,并且对相关人员展开控告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6/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09947.html

2015-04-26: 殴打当事人、掐律师脖子,法警说“这是在执法!”

四月二十二日,沈阳沈河法院对李东旭、高敬群、于溟的庭审中,四名法警殴打当事人李东旭女士后,又在法官的命令下一拥而上,掐着董律师脖子,连拉带拽把他往外拖……把他按倒在地,使劲掐他的脖子和喉咙,致使他昏迷。

董律师慢慢苏醒恢复过来后,一名法警指着自己肩头执法仪,恐吓他说:“我们这是在执法!”

此前一月二十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法警”拳打脚踢,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

法警当庭对当事妇女、辩护律师施暴

四月二十二日在公诉人宣读所谓“起诉书”阶段,法庭别出心裁地不让三个当事人一块上庭,而是先让第三被告人高敬群上庭。在高敬群拼命抵制后,又换上第二被告人李东旭上庭。李东旭想让法官解释为什么不是三个人一块审理,而是只有她一人在法庭上时,法官不予理睬,授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为此,李东旭不住地大声抗议:“我有话要说,你们不能这样非法开庭!”并意图起身抗议。四个男法警,狠命摁住李东旭。

李东旭的声音已经沙哑,但仍在拼命挣扎,四个如狼似虎的法警也不时变换姿势“镇压”,肢体与李东旭身体时有碰触。一法警居然用脚将斜立着的李东旭勾倒,而其他几个法警也因用力过猛,致李东旭疼得大声喊叫。法庭上仍在混乱,哭声、喊声、吵闹搅在一起。

律师们见此,纷纷要求休庭。董前勇律师站起来,大声说:“我的当事人李东旭在侦查阶段,被扒光衣服,暴打耳光,还受到要电击阴部的威胁,到现在还没有追究酷刑人的责任,今天在法庭上,你们居然当着她八十四岁的母亲的面、在三位公诉人六位律师前这样对待她,还有没有一点人道?审判长,应该把他们拉出去训诫!……”

主审焦玉玲法官猛敲法锤,却叫喊“董前勇律师,坐下!”

“李东旭情绪如此激动,法庭不能再继续审理……”没等董前勇律师说完,法官焦玉玲一声大喝,“把董前勇律师驱逐出庭!”随着早已怒目而视的四个法警一拥而上,掐住董前勇律师的脖子,不容他收拾物品,连打带拽把他拖架出去,拖到门口时皮鞋被拖掉了。

拖到门外走廊里,四个法警把董前勇律师按倒在地,使劲掐他的脖子和喉咙不放手,掐得他透不过气,迷迷糊糊觉的自己不行了。法警看他快不行了才松开了手。如此“执法”导致董律师晚上脖子疼痛不止,只好去医院就诊。

律师们抗议

王全璋律师:“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敲打法锤以庭上能听见为宜,不能声音过大,审判长这么用力敲打法锤,明显带有情绪!”

李仲伟律师:“宣读起诉书时,应该三个被告人都在场,请审判长释明一下被告人轮流上庭,公诉人轮流给被告人宣读起诉书的原因,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人可以在宣读起诉书阶段不一块到庭。”

兰志学律师:“我的当事人李东旭已经对审判长提出回避,法庭应休庭向院长汇报。审判长焦玉玲明显带有情绪在开庭,开庭前辩护人已经代理李东旭对焦玉玲审判长提出控告,焦玉玲审判长已经与我的当事人形成利害关系,辩护人也申请审判长回避。”

王宇律师:“被告人和多名辩护人都已经提出审判长回避,为什么不休庭?”

“你们这群流氓,四个大男人对付一个小女人,要不要脸。”王宇律师基于女性的同情心,难以控制情绪,跟法警争吵起来。法警们恼羞成怒,没等审判长下驱逐令,径直把王宇架将出去。

于溟平静地叙述了他遭遇的酷刑

看庭审无法继续,审判长命将李东旭带出法庭,将于溟带上庭。

随着律师们的发问,于溟平静地叙述了他遭遇到的酷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九日,我在沈阳市看守所经历了两昼夜的连续审讯,期间遭受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酷刑折磨。当时,我被带到一间没有监控的特讯室,四肢全部被牢牢的铐住,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审讯的人员总共有四批,每批有三个人,他们就翻来覆去地诱导我按照他们的意思录笔录。

十一月八日晚上大概十点钟的时候,来了几个市局国保支队的人,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疯狂地踢打我的脚、腿,揪头发、拽耳朵,拿着装矿泉水的瓶子狠命的砸我的胸部。更为残忍的是他们拿别针扎我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疯狂的迫害一直持续到后半夜,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那种生不如死的感受,至今我都无法去回忆。因为我的心脏不行了,来了一位姓张的大夫给我量了血压,血压一百九十,心跳一百五十多下。他们见我快不行了,就暂时停止了非人的折磨。

十一月九日,他们见我苏醒过来,就又换了一批人,继续疯狂地踢打我、扇耳光。

即使我的生命处于生死的边缘,我也无法在诬陷我的笔录上签字。

后来,警察赵晨和王文胜来了,他们诱骗我:如果我不说就连累其他人遭受折磨,我不想让这种痛苦再加到其他人身上,同意按照他们事先拟好的笔录说。王文胜念一句,我写一句,后来我就签字了,然后还签了三、四张空白的A4纸。”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 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李东旭女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经济师。关于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遭迫害事实,请参考明慧网相关报道。

法庭继续违法,律师控告、检察院称“去610解决”

根据于溟提供的量刑线索,律师们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判长焦玉玲宣称:“鉴于律师们没有参加四月十七日的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的内容就是有关非法证据排除,没参加会议视同你们放弃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本庭决定不同意启动排除程序。”

王全璋律师:“非法证据排除,可以在开庭前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后提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线索,可随时要求启动排非程序,辩护人根据刚才于溟本人提供的线索,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法庭不应设置任何限制。如法庭仍不同意启动,辩护人将退庭去相关部门控告。辩护人退庭,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当事人的利益,并不是在放弃辩护权。”

兰志学律师:“李东旭女士,作为你的当事人,我必须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本案几乎所有证据都是你们的假口供,酷刑之下的口供必须排除,我们将去控告法庭的违法做法,请你能够理解。”

李仲伟律师:“辩护人在四月十七日之前,确实收到来自沈河法院的电话,告知辩护人十七日召开庭前会议,辩护人当时即告知通知人十七日在铁岭法院开庭,通知人称我有庭可以不参加。辩护人是在征得同意后没有参加庭前会议,当然不会放弃排非要求。辩护人也将去检察机关控告,要求依法纠正法庭的违法做法。”

朱万庆律师:“刑事诉讼法设定的庭前会议是指在开庭之前,本案已经开过三次庭,案件已经在审理之中,早已经不能再开什么庭前会议,十七日的庭前会议,违背刑事诉讼法,当属无效。”

三律师退庭宣言发表后,法官刘勇居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来了一句“说完了,快走吧!”

王全璋、兰志学、李仲志三律师见此,无语悲状,愤然退庭!同王宇律师、董前勇律师前去沈阳市检察院控告,沈阳律师朱万庆在要求当事人解除了辩护委托后也退出法庭。

律师们退庭后,在三被告人未发表一点质证和辩护意见,未做一句最后陈述的情况下,法庭草草收场,还声称要择日宣判。

据悉,几位律师被迫退庭抗议,他们来到沈阳市检察院控告,但是检察官不管,只告诉他们说“你们去610解决”,而后就扬长而去。

一个小故事

在此次庭审休庭期间,兰志学律师和王全章要求去洗手间,结果被法官和法警指引到女洗手间去。在他们刚到女洗手间里之时,本案的女书记员就从女洗手间冲出来愤怒的质问是怎么回事?怎么男的可以进入到女洗手间?

见此情形,兰志学和王全章律师便退出女洗手间转而走向楼下的男洗手间。但是就在此时,王全章律师却突然被本案的刘勇法官强行粗暴的给拽了回来,声称非要让王律师到女洗手间去方便。对此,王全章律师表达了强烈的抗议,指出刘勇法官的做法荒唐,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毫无道理。

后来,又经过双方的再三身体拉扯与律师的严正抗议,刘勇法官才自觉理亏,开始嬉皮笑脸的让法警对律师放行,最终王律师他们才得以去楼下的男性洗手间方便。

李中伟律师说:法官和法警此举,极有可能是为了监视律师,以防止他们向外界发出违法庭审的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6/殴打当事人、掐律师脖子,法警说“这是在执法-”-308027.html

2015-04-20: 沈阳市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面临非法庭审时间更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于4月20日改为4月22日星期三上午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0/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7797.html#1541922408-22

2015-04-19: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非法庭审于溟、李东旭、高敬群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于4月22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9/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7723.html

2015-03-11: 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等的第四次非法庭审再次延期

昨日,律师接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法院通知,原定于3月12日对于溟等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因“两会”缘故,已被法院取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1/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133.html

2015-02-11: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面临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于溟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一年多,将于2月12日周四上午,第四次在沈河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1/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4303.html

2015-02-05: 是法院,还是匪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5/是法院,还是匪窝--304064.html

2015-01-27: 沈阳于溟等第三次被非法开庭庭外情况补充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大约9点30分,劫持他们的车开来,于溟的家属举起他的儿子高呼:“于溟,你儿子来看你了,孩子需要爸爸。” 许多人同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

三位当事人从法院后门进到院内后,许多希望旁听的人紧忙都进去,在三楼庭审外等候;法院只允许每位当事人四个家属旁听,每进去一个都要严格排查,众多法警在门外看守,并大声呵斥家属和围观群众,很多群众都拿出手机拍摄经过,被国保一个穿蓝色便衣的警察阻拦,让大家收起,而他却拿出小型摄像机全程录像,并说自己在执行公务。

在家属进去的过程中,国保大队队长张廷彦多次在门口徘徊,并对便衣说:把他们都录下来。这期间,国保大队赵青海等几个人一直穿便衣在门口。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于溟的哥哥于水喊其他家属进去,因为于溟和他的母亲晕倒。于水和他的儿子想要进到法庭,被法警死死的拦在门外,法警歇斯底里,一个年轻的男法警(警号好像是210656),一把薅住于水的儿子,在群众面前将其殴打。于溟的家属想知道家人的昏迷情况是人之常情,沈河法院出动更多法警将于水的儿子和另一个家属拽进门内,不知道在里面他们两个人是否又继续挨打。

过一会,连当事人的律师也被逐出法庭,律师对法警说,你们去汇报一下,家属要见证整个经过,如果当事人和家属出现任何危险,你们是承担不了责任的,法警说:“不用汇报,你们就在外面等着就行。”

过了一会,才有人抬着一个担架上来。群众和律师也逐渐散去,整个散场的过程,国保便衣一直在录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7/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3677.html

2015-01-24: 沈阳法院践踏法律 换大法庭只为大打出手

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等三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进行过三次延期,一拖再拖还拖,其真正原因是中共针对法轮功的迫害遭到了广大民众、正义律师及受害者家属的强烈反对,恶行和丑剧不得不暂时收场。
然而中共邪党的流氓本质决定了它的每一次退宿与收手都是在极度无奈、恐惧和报复心理中积聚着下一次垂死挣扎的阴谋。《九评共产党》一书中曾深刻揭示:“共产党的流氓本性从来都没有改变”。

一、法官惧怕家属旁听,随意减少旁听人数,两次延审

据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消息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案件在沈河区法院第三十三庭审判庭第二次审理,这个庭面积很小,只能容纳十几个人。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可以参加旁听。开庭时,法警按原定通知放进了于溟等三人的六名家属,但法官焦玉玲到场后,却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了出去,称旁听人员现在由两人改为一人。此举又遭六名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

中共法官向来就是把法律当作儿戏,法律只是为用来包装中共的所谓最好人权的标签而已,当公民合法要求最基本的诉讼权时,中共便会以权代法,随意践踏法定程序。而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中,法院唯中共非法机构610马首是瞻,全然听命于610的迫害政策而无丝毫掩盖。

为维护当事人家属合法权益,维护案件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化,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于溟、李东旭的亲属也因此控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焦玉玲、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晨宇。

二、换大法庭只为大打出手,沈河区法院成中共挂牌匪窝

两个多月后,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终于换了个稍大一点的法庭,表面看起来,似乎是法院收敛了以前的非法行径,然而其实际是为了达到对善良百姓施暴,大打出手的目的。

请看来自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第一手真相材料报道。

施暴场景一: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消息报道,“这次庭审法院换了一个面积稍微大一些的法庭,但要求每位当事人只能有四位家属参加旁听,这引起了家属的强烈不满。在法庭入口处,于溟的哥哥于水当场提出抗议,被一位叫黄刚的法官揪住脖子进行威胁。于水的儿子和外甥上前理论,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只是为表达合法诉求,即遭法官和法警的人身威胁与暴力处理,中共针对法轮功迫害事实,完全构成国家恐怖主义罪行。

施暴场景二:“一个男警一拳将近七十岁的于溟的母亲打倒在地,老人当时就休克过去,随去的家属急忙的呼叫,拿来救心丹,几分钟后才恢复知觉。”

施暴场景三:“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所谓的法警的执法工作已经完全沦为故意伤害他人的恶劣犯罪行为,这样的犯罪行为不仅没有得到法官的及时阻止,这说明中共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向来都是有备而来,法警的所谓暴力执法很明显是经过610邪恶组织授意与法官纵容的。中共法警的无法无天毫无人性的表现,正是中共邪政为迫害真善忍信仰群体而不断灌输基层公检法人员党性原则的结果,拿迫害当工作成为他们的家常便饭。

三、沈河区法院庭审恶作剧还要走多远?

在恶毒法警施暴老人后,沈河区法院的恶作剧还远远没有结束。

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却遭到陪审员刘勇对律师的指手画脚、喧叫指责。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后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

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因不能忍受母亲被殴,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一一零与一二零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地喊道:“不开了,不开了”。

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沈河区法院庭审恶作剧还要走多远?对法轮功的迫害还要维持多久?

四、家属遭延伸迫害,律师揭穿中共迫害本质

报道称,于水的儿子和外甥被法警扣押,说是扰乱法庭要对他们司法拘押。于溟家人则去法院附近派出所就法警殴打老人报案,派出所推脱不管。

“辩护律师把庭审经过发到了微博上,一位律师在微博上评论说:‘法院程序全部违法,当事人当庭晕倒,法警暴力执法,当事人母亲七、八十岁老人家被法警殴打,当事人亲属被抓,这是法院?还是匪窝?’”

这场历时近十六年至今仍不见停止的针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已经在大陆遭到许多民众的反抗,在海外,迫害元凶江泽民、刘京、罗干、周永康等人在多个国家遭到国际法庭审判,宣判有罪。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相已经深入人心。中共体制内人士纷纷办三退,谴责这场迫害。中共邪灵将注定在迫害中被解体。

五、罪责难逃

随着法轮功学员十六年来海内外不懈的讲真相,劝三退,目前在大陆,越来越多的体制内人士,包括公检法、六一零人员纷纷明白真相,有的积极做三退,有的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公开声明退党。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报道“真相深入人心 警察不愿再参与迫害”中列举了若干案例,其中有河北某市三个派出所不愿参与迫害的真相事实。

另一方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恶棍纷纷遭报,彰显善恶有报的天理。在恶党基层,610办公室成了死亡办公室,其职位成了死亡职位,在这个职位上,曝光出来的作恶者得死报的就有一百多位。在臭名昭著的“建三江事件”中,从黑龙江省常委、省农垦局党组书记、公安厅长、建三江农垦局公安分局、派出所,遭各种恶报的人数高达四五十人。而沈阳市迫害于溟的元凶陈政高等人也遭到恶报。

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号称周永康的马仔,下场同其主子一样。沈阳市沈北区法院的三个法官也因枉法审理法轮功案件遭到死神青睐。难道,沈河区的法官们,如果你们一意孤行,结果会在正义与天理之外吗?请你们仔细的思考一下吧,如不肯悬崖勒马,其下场将是非常可悲的。其实,稍有头脑的人,也应该清醒清醒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4/沈阳法院践踏法律-换大法庭只为大打出手-303583.html

2015-01-22: 儿子被非法庭审 旁听母亲被法警打昏(图)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的“法警”拳打脚踢,于溟的母亲一度被击昏。

这次庭审法院换了一个面积稍微大一些的法庭,但要求每位当事人只能有四位家属参加旁听,这引起了家属的强烈不满。在法庭入口处,于溟的哥哥于水当场提出抗议,被一位叫黄刚的法官揪住脖子进行威胁。于水的儿子和外甥上前理论,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一个男警一拳将近七十岁的于溟的母亲打倒在地,老人当时就休克过去,随去的家属急忙的呼叫,拿来救心丹,几分钟后才恢复知觉。

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庭审一开始,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法官左侧的陪审员刘勇对律师指手画脚、大声喧叫。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休庭过程中,于溟在得知母亲被法警殴打后情绪激动,李东旭则失声痛哭。

十五分钟后法官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110与120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的喊道:“不开了,不开了”。第三次开庭就这样草草地收场了。

于水的儿子和外甥被法警扣押,说是扰乱法庭要对他们司法拘押。于溟家人则去法院附近派出所就法警殴打老人报案,派出所推脱不管。辩护律师把庭审经过发到了微博上,一位律师在微博上评论说:“法院程序全部违法,当事人当庭晕倒,法警暴力执法,当事人母亲七、八十岁老人家被法警殴打,当事人亲属被抓,这是法院?还是匪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儿子被非法庭审-旁听母亲被法警打昏(图)-303509.html

2015-01-12: 1月20日,辽宁省沈阳沈河法院将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85.html#1511122547-18

2015-01-11: 沈阳沈河法院改1月20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

沈河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日期由1月13日改为20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34.html#15110235158-1

2014-12-09: 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联名要求调查办案人员
沈阳三位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非法庭审,引起国际社会和大陆民众的持续关注,最近,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王全璋、陈建刚、兰志学、董前勇、李仲伟,联名要求辽宁省检察院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的违法行径。
王全璋等六位律师上书道:“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等人都遭受了公安部门不同程度的酷刑和诱供,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我们认为公安部门办案人员执法犯法,对我们的当事人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

与此同时,于溟、李东旭的亲属也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法、省高检、沈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仍在牢狱中的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以及于溟的母亲黄显芝、李东旭的母亲李兰香联名提交了控诉书。控告信和控诉书以邮寄的方式已经送达。

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及其亲属控告: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马力新、刘鑫,副队长:马占良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国保大队队长张廷彦,副大队长:刘立成、李伟光
沈河分局警察王文胜、赵晨

《控诉书》 提供了以上九名公安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犯下的罪行: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夜间,辽宁省沈阳市国保支队伙同锦州北镇地方警察,开多部警车,闯入锦州北镇市一户农家,强行绑架了参加外甥婚礼的于溟。警察的理由竟是:习近平三十日要去沈阳市沈河区多福小区视察,于溟是当地居民,所以必须把于溟抓走。九月二十四日,沈阳市国保的警察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再次非法抓捕于溟于溟身上带的几张银行卡和数千元现金,被警察无理扣押,家属去要,警察只把于溟穿的衣服扔给家属,衣服上满是血迹和破损的口子。

“沈阳市国保警察伙同沈河区国保警察采用先定罪再伪造证据的方式迫害于溟

“九月二十四日,于溟被非法抓捕后,警察给于溟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是实在找不到构陷于溟的证据,为了达到“未定罪”期间能继续关押,不断的更换罪名,最后定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是,还是找不到任何构陷于溟证据,于是,警察把黑手伸向了更多的无辜的守法公民。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有人敲门声称查煤气,高敬群开门后,突然冲进来四、五个人,其中有俩人把高敬群按倒在地,戴上手铐。另外三个人闯进卧室,高敬群刚要进卧室,他们不但阻止高敬群进入自己的房间还打她的嘴脸。第二天下午高敬群被送到看守所。整个过程,这群人均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件。

“从九月初到十月初,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沈阳市国保和沈河区国保的警察每个星期提审高敬群一次。一次,沈河分局的警察赵晨违反提审规定,私自将高敬群带到看守所的大岗走廊,对高敬群说:‘你丈夫找我们帮忙,想让你尽快出去。如果你想出去,你必须承认是你给于溟买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并往手机里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我可以告诉你,很多人都指证于溟买手机的事情,你这么说并不影响对于溟的判刑结果。’其实,高敬群根本就不知道于溟是否买过什么手机,也根本就没有帮于溟刷过手机。面对警察的非法要求,高敬群断然拒绝。

“二零一三年十月的一天,警察把高敬群带到看守所三楼的一个特讯室,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左右,他们用暴力手段逼迫高敬群说手机(高敬群自己用的手机)是从于溟那里拿的,并让高敬群承认给于溟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并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为了达到目的,他们疯狂打高敬群的脸,还拿矿泉水瓶子狠命的砸高敬群的胸,心脏撕裂的苦痛让高敬群几乎窒息,整个过程用‘极度痛苦’四个字都无法形容。在无法忍受这种非人折磨的情况下,高敬群违心的按照警察事先准备好的笔录内容说了,又在几张空白的笔录纸上签字。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至少五名便衣(未穿警服)未出示警官证,以声称‘办取保手续’为由将李东旭绑架,并非法带至皇姑区明廉派出所。当天下午到第二天凌晨,数名穿着便衣的沈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和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在一个没有监控的房间里持续非法审讯李东旭,并剥夺她的睡眠,只要李东旭睡觉,警察就称‘还有事要谈’,将她推醒。他们一直疯狂的骂李东旭,同时用放李东旭回家为条件进行诱供。在被非法审讯期间,未婚的李东旭被一男警察剥光衣服,另外三名男警察手持电棍威胁要电击李东旭的阴部,并被一警察扇了四、五下耳光。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警察强迫她在所谓的构陷于溟的‘笔录’上签了字。因为这些警察穿着便衣,无法知道警号和确切姓名。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下旬,检察官‘检提’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予以了否定。

“沈阳国保和沈河区国保的警察采用非法手段得到了所谓的‘证据’后,最终要从于溟那里得到他们想要的口供。惨无人道的罪恶再一次上演。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的一天,于溟在沈阳市看守所经历了两昼夜的连续审讯,期间遭受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酷刑折磨。

于溟被带到一间没有监控的特讯室,他的四肢全部被牢牢的铐住,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审讯的人员总共有四批,每批有三个人,他们翻来覆去的问一些情况,诱导于溟按照他们的意思录笔录,还威胁于溟:一会儿让你说啥你就得说啥!晚上大概十点钟的时候,来了几个市局国保支队的人,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疯狂的踢打于溟的脚、腿,揪头发、拽耳朵,拿着装矿泉水的瓶子狠命的砸于溟的胸部。更为残忍的是他们拿别针扎于溟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

“疯狂的迫害一直持续到后半夜,于溟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因为于溟的心脏不行了,来了一位姓张的大夫量了血压,血压190,心跳150多下。他们见人快不行了,就暂时停止了非人的折磨。第二天早上,警察看到于溟苏醒过来,就又换了一批人,继续疯狂的踢打、扇耳光等酷刑折磨。

于溟在处于生死边缘之际也没有在诬陷他的笔录上签字。于是,警察赵晨和王文胜把李东旭和高敬群被酷刑折磨后的照片给于溟看,并诱骗于溟说如果不说就连累其他人继续遭受折磨!于溟不想让这种痛苦再加注于其他人身上,同意按照警察事先拟好的笔录说。王文胜拿了一个撑板,他念一句,于溟写一句,然后于溟还签了三、四张空白的A4纸。”

《控诉书》指出:“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这是法理学最基本的理论,打着合法的幌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绝对不允许的,那才是犯罪!到底是谁在违宪违法?谁在栽赃陷害合法公民?谁非法羁押合法公民?谁非法扣押合法公民私人物品?又是谁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得非法证据?这些都是铁证如山的事实。”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逃避惩罚的后路。今天谁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上留下了名字,一定是未来被追责的铁证。”

控告人对于被控告人的严重渎职行为和触犯刑法的罪行,现依法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法律控诉。

于溟、李东旭的亲属控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焦玉玲、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晨宇。控告的事实和理由是:法院于2014年10月31日与2014年11月18日分别两次(非法)开庭,每次都是选用法院最小的审判庭,不仅无法保障社会公众旁听,连聘请的六位律师都没有桌子可用。尤其是第二次“公开”庭审,第33审判庭面积更小,旁听席只有八个玻璃钢快餐椅座位,而辩护席上只有一把椅子!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参加旁听。于是我们向沈河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书,申请使用面积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旁听的亲属人数,未得到任何答复。”

“开庭前,法官焦玉玲到场后,突然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出去,声称旁听人员一家由两人改为一人。允许旁听的家属当即表示抗议,焦玉玲威胁说:‘再多说就取消旁听资格!’

“辩护律师要求公诉人张晨宇当场纠正法庭的错误做法,但是公诉人却以法庭纪律听审判长的、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为由给予无理拒绝。辩护律师当场指出公开开庭允许旁听的人数是程序问题,不属于法庭纪律。”

《控告信》写到:国家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公开审判,不仅便于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进行监督,更有利于通过案件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教育,这是有效审判所必须的条件。但焦玉玲法官不仅不保障公开审判,而且对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进行报复。而公诉人张晨宇不但对焦玉玲法官的严重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还推卸自身责任。法官和检察官请扪心自问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又是谁赋予了你们破坏法律实施的权力?

身为国家公民,当事人亲属强烈要求依法调查此类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等人再次表达了以下观点:

法轮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会的佛法修炼,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打压迫害不是普通的冤假错案,是江泽民和中共制造的伤天害理的罪行,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追诉、审判和严惩。历史不光彩的这一页即将掀过,将还给中国百姓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9/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联名要求调查办案人员-301267.html

2014-11-26: 法庭内外一片抗议 法院被迫延期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的第二次非法庭审,因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遭到于溟、家属们和辩护律师的一致抗议,随后,六位律师实名集体举报。

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十一月二十一日)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次日,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在法庭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延期到周五开庭”也最终取消。

十八日早上八点四十五分,于溟六十七岁的老母亲在法院门前举起了上书“还我儿子”的大纸板,八十三岁的李东旭母亲陪在她身边。马上过来一个胖便衣问:“老太太你干什么呢?”随即强行将纸板卷起拿走。于母追过去大声问道:“我要儿子犯法吗?”“我要儿子有罪吗?”胖便衣把纸板扔入警车,威胁说:“你再吵吵就把你带走了”。于母质问:“你把我带到哪儿去?”胖便衣不吱声了,扭头开始对一堆便衣布置:“绕圈走!转圈绕!”

开庭结束后,李东旭的母亲守在法院门口要看女儿一眼,警车开动时她大声喊:“东旭!”贴着她身边站着的一名便衣警察说:“只许看,不许喊!”东旭母亲质问他:“我一年多没见女儿了,喊声她名字不过分吧?”警察不吱声,低头走了。

开庭时,首先进行法庭调查,核实身份,第一个问的是于溟于溟不回答问题。他哥哥说:“他们只让一个家属旁听!”于溟问律师:“我要求更换大法庭让更多家属旁听的申请交了没有?”在得知已经交给法院后,于溟开始大声抗议:“我有要求,为什么就让进俩人?有没有大法庭?我的请求开庭前就提交了,为什么还这样?”焦玉玲回答说:“你的请求不合理,没有被批准。”于溟问律师:“我的这种请求合法吗?”众律师齐声回答说:“合法!”焦玉玲于是让法警把于溟带出了法庭。李东旭和高敬群也被一起带了下去。

于溟的辩护人陈建刚说:“当事人都不在了,还开什么庭?”焦玉玲不语,离开法庭去合议庭合议去了。不一会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不同意使用大法庭,不同意增加旁听人数,并延期到本周五开庭。律师们又坚决抗议,称合议庭这种随意变更旁听人数的行为严重违法。陈建刚律师声明自己周五没有时间过来开庭。

休庭后,公诉人检察官张晨宇还没走,董前勇律师上前找他,问:“你证据不足,凭什么起诉?”然后逐条和他讲理。刚开始张还辩解,问了几条后他就回答不上来了,匆匆离开。董律师追上去继续和他理论,他慌忙跑下楼去。

随后,律师们立即向最高法院工作人员举报中心进行了实名举报,要求追究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的行为。举报中心已经受理了这次举报。

在十月十九日寄交的《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当中,律师们写到:书面要求另行确定本案第三次开庭的时间,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公平权利。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两次开庭,焦玉玲法官不仅不能保障公开审判,而且对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进行刁难和报复:两次开庭法院都是安排在最小的法庭,不仅没能保障社会公众旁听,连六位律师都没有桌子可用。第一次允许每位当事人有两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第二次在家属及辩护人要求提供大法庭的情况下,焦玉玲只允许一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这在法律上违法,在情理上无德。想必焦玉玲也是母亲的子女,也是子女的母亲,于溟等三位当事人都有兄弟姐妹和父母,都有妻子或丈夫,将心比心,于心何忍?刑事案件公开审判,是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进行监督,这是有效审判所必须的条件。

律师信函寄给法院后,经律师与法院沟通,最终取消了十一月二十一日周五的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中共一贯栽赃污蔑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人们看到的却是,中共的法官和法院对待法轮功的做法才是没有底线的破坏法律实施。奉劝法官焦玉玲,作为法律人,于个人要保留良知的底线;于法律要遵守法律的底线。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84119701
院长李雅君024-84119988、13804210666
副院长于淼84119996、138405993337
副院长李万涛
刑庭庭长李红
办案法官焦玉玲 8411998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6/法庭内外一片抗议-法院被迫延期开庭-300765.html

2014-11-23: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延期对于溟开庭
11月18日,辽宁省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非法开庭,因于溟、家属和律师的一致抗议,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最后不了了之。
11月19号,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后经律师与法院协商沟通,取消了周五的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0654.html#1411230159-1

2014-11-22: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延期对于溟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11月18日周二,辽宁省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非法开庭,因于溟、家属和律师的一致抗议,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最后不了了之。

11月19号,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后经律师与法院协商沟通,取消了周五的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2/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0583.html

2014-11-20: 开庭成闹剧 律师举报沈阳法官执法违法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审,于溟和家属们当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开开庭,要求更多的家属参加旁听,主审法官焦玉玲拒绝了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开庭。

所有辩护律师坚决抗议,法官最后自顾离去,所谓“庭审”成了一场闹剧。

随后,律师们立即向最高法院法院工作人员举报中心进行了实名举报,要求追究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的行为。举报中心已经受理了这次举报。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半,沈河区法院周边已经遍布警车和便衣,如临大敌。八点四十五分,于溟六十七岁的母亲在法院门前举起了“还我儿子”的大横幅,随即被警察强行夺走。九点二十分,所有家属和辩护律师都已到齐,等待开庭。

原本法院通知早上九点半开庭,可直到近十点警车才把于溟等三人强制押送到法院。一辆警车拉着于溟和一名普通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警察把他俩铐在一起,中间用一根铁链子连着,进法庭前于溟将戴铐和连着铁链子的双手举过头顶高喊 “法轮大法好”,并微笑向围观人群点头示意。另一辆警车拉着李东旭和高敬群,还有其他三名男性看守所在押人员,李东旭和高敬群也被铐在一起进了法庭。

此案在沈河区法院第三十三庭审判庭审理,这个庭面积很小,只能容纳十几个人。旁听席只有八个玻璃钢快餐椅座位,而辩护席上只有一把椅子!在六名律师要求下,总算从别的审判庭临时调过来一张桌子和五把椅子,六名律师只好围着仅容四人的桌子紧挨着坐下,四台笔记本电脑已经占满了桌面,随手用的资料只得放在桌子底下。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可以参加旁听。于是家属向沈河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书,申请使用面积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允许旁听的亲属人数,结果未得到任何答复。

开庭前,法警按原定通知放进了于溟等三人的六名家属,但法官焦玉玲到场后,却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了出去,称旁听人员现在由两人改为一人。于溟的哥哥当即表示抗议,说:“昨天打电话你还说可以有两名家属旁听呢。”他要求法庭对此给出合理解释。焦玉玲说:“你很激动呀!”于溟的哥哥说:“我是很激动,我还很气愤!”焦玉玲威胁说:“你再多说取消你旁听资格。”

这时于溟被带进了法庭,他哥哥说:“他们只让一个家属旁听!”于溟问律师:“我要求更换大法庭让更多家属旁听的申请交了没有?”在得知已经交给法院后,于溟开始大声抗议,法官让法警把于溟带出了法庭。

李东旭的辩护人董前勇律师要求出庭的公诉人当场纠正法庭的错误做法,公诉人称:法庭纪律得听审判长的,这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董律师指出公开开庭允许旁听的人数是程序问题,不属于法庭纪律。于溟的辩护人陈建刚律师站起来要求最起码应将庭里的旁听席坐满,说:“你们就是表演也得表演得象一些吧。”女法官焦玉玲面有羞色,出法庭打了一通电话请示,终于又同意每个当事人可以有两名家属旁听。

于溟等三人被带进法庭后,王全章律师与陈建刚律师要求给当事人于溟已经坏掉的眼镜换上家属带来的新眼镜,法官说自己说了不算,法警则称看守所有规定不准换。法庭的这一做法立即遭到了律师们的强烈抗议,大家纷纷要求法庭尊重当事人权利,因为于溟不戴眼镜根本看不清证据,无法进行证据质证。法官不顾抗议,强势宣布开庭,于溟大声抗议,说开庭前已经提交了使用大法庭的书面申请,要求书面回复……法庭上乱成一团。

主审女法官焦玉玲于是让法警将于溟等三人带出法庭,陈建刚律师问她:“你把当事人都带走了,还怎么开庭?”焦玉玲同另两名合议庭成员合议,不一会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不同意使用大法庭,不同意增加旁听人数,并延期到本周五开庭。律师们又坚决抗议,称合议庭这种随意变更旁听人数的行为严重违法。陈建刚律师声明自己周五没有时间过来开庭……

在律师不同意本周五开庭的抗议声中,法官焦玉玲顾自离去。于溟的哥哥追上去问她:“周五还在这里开庭吗?”她理都不理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律师们集体举报了焦玉玲的违法行为。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 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0/开庭成闹剧-律师举报沈阳法官执法违法(图)-300514.html

2014-11-15: 辽宁省沈阳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将面临非法庭审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将于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庭审,请有条件的法轮功学员加大力度采取各种方式给沈阳公检法司等机构人员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4/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00269.html

2014-11-08: 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延期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非法庭审已延至11月18日。希望在此阶段,国内外法轮功学员、正义人士给予持续的关注,特别是有能力的海外法轮功学员加大力度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与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8/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0019.html

2014-11-01: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遭非法庭审

2014年10月31日9点40分,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非法开庭。

一开始高敬群就当庭提出辞退指定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要求另请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法庭经过合议,宣布于下月18号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9744.html

2014-10-22: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将在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周五),对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进行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2/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9302.html#141021224745-25

2014-10-21: 于溟遭扎手指、砸胸部等酷刑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受到酷刑审讯,近日,该消息得到了知情者的证实,于溟遭扎手指、砸胸部等酷刑逼供。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号、九号,于溟白天被非法审讯之后,晚上接着被审讯。他被带到一间特讯室,特讯室没有监控。恶警把于溟的手、脚、腿和胳膊全部铐住,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审讯的人员总共有三拨或四拨,每次有三个人,他们翻来覆去的问于溟一些情况,诱导他。于溟一直是零口供,他们威胁说:“不说待会你也得说,让你说啥你就得说啥。”

大概当天晚上十点来钟,恶警开始对于溟实施暴行,他们踢他的脚,踢他的腿,揪头发,拽耳朵,还拿别针扎他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并拿装着矿泉水的瓶子砸他的胸部,砸了好几次。

这样酷刑折磨到后半夜,于溟的心脏就不行了。一个姓张的大夫过来给他量了血压,当时血压高达190,心跳150多下。医生把警察叫出去,等回来后他们不敢再打,怕出人命。可是到了第二天,又换了一拨审讯的警察,照例踢他、打他,扇他耳光。打人的恶警没有出示证件,但可以确认,他们是市局国保支队的。

后来警察赵晨让于溟看高敬群在特讯室受审的照片,引诱逼迫他说:“你不说,我还得审讯她俩(指李东旭和高敬群)。”于溟为了不让李东旭、高敬群再受折磨,勉强在笔录上签了字。警察王文胜还拿了三、四张空白的A4纸让他签字,不知用作何处。

于溟事后感到不应顺从这种非法的指使,断然否认了刑讯逼供下的供词和签字,至今仍然是零口供。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夜间,沈阳市国保支队伙同锦州北镇地方警察,开多部警车,闯入锦州北镇市一户农家,强行绑架了参加外甥婚礼的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 八月三十日晚上九点多钟,所长刘某开车,于溟前面一排坐一个警察,身边坐一个警察。于溟想不能这样被他们关进看守所,然后构陷诬判。于是,在呼啸着驶向沈阳市看守所的警车里,于溟使劲撸下一只手的手铐,拉开车窗,跳了车,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快速跑进了路边的玉米地里。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于溟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他的家人委托北京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均被看守所拒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1/于溟遭扎手指、砸胸部等酷刑(图)-299269.html

2014-10-16: 沈阳政法诡异办案 于溟等遭构陷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多了,目前得到的最新消息是: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后,构陷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沈河区检察院一直在对此案编造所谓“证据”,企图加害李东旭、于溟等人,并使用酷刑和性虐待等手段进行逼供。但于溟、李东旭等始终拒不配合;他们的家属亲友也一直在申诉、控告、要求放人,法院迟迟无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习近平要来沈阳市观看十二届全运会,并安排去社区视察。辽宁省和沈阳市政法系统人员惧怕法轮功学员亲触习近平喊冤,现身揭露对法轮功的迫害,于八月三十日晚实施了对包括于溟、李东旭在内的十多位沈阳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当晚,于溟退手铐跳警车惊险走脱,被沈阳公安网上“通缉”。九月二十四日,于溟在沈阳再次被沈阳公安国保绑架。

于溟家属委托的北京、沈阳两地律师去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被沈阳公安拒绝八次,更不让于溟的亲友接见。据悉,警察频繁提审于溟,期间,于溟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关在大铁笼子里,不给喝水吃饭,还遭到了手指钉竹签的酷刑迫害。

知情者透露,沈阳恶人的无法无天与诡异办案出于对多起丑行的报复与遮掩。为掩盖自己的罪恶,辽宁当局还对被绑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施压,让她们诬陷于溟,试图拼凑所谓的“证据”,对于溟非法起诉、重判。

在非法审讯期间,沈阳市国保一男警察、专案组负责人,打了李东旭四、五个耳光。又强行脱掉李东旭的棉袄,撇掉眼镜,把她单独关入一间没有监控、没有窗户的房间内,三名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声称要电击她的阴部。后来一名“王姓副局长”又以放她回家为诱饵欺骗诱供,在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威胁和摧残的情况下,警察强迫她在“笔录”上签了字。当进入到检察院“检提”阶段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断然予以否认。

面对非法劫持、酷刑和蓄意构陷,于溟、李东旭一律不配合,至今仍然是“零口供”。于溟一度绝食抗议。

李东旭的母亲已经八十多岁了,每天以泪洗面,四处奔走要求释放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儿。这位八旬老人不承认中共的诬陷,持续去沈河国保、沈河区检察院要人,同时呼吁正义人士帮助营救自己的女儿。

当时正在美国旅游的于溟的妻子和女儿,得知于溟遭绑架后被迫流离海外,女儿被迫辍学。于溟的小儿子才两岁,目前寄养在亲戚家中。于溟母亲七十来岁了,身体有病,几个儿女为生计奔波都不在身边,于溟又反复被中共关进监牢,老人再无心力照顾小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16/沈阳政法诡异办案-于溟等遭构陷-299026.html

2014-06-11: 辽宁省沈阳市李方芳等、付辉、于溟等被迫害近况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上午,沈阳阴云密布,下着小雨,仿佛在述说冤情,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李方芳、佟海波,法院以律师证和安检为由,刁难辩护律师,当天庭审没能进行,欲十天后开庭。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8点40分,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欲庭审付辉等法轮功学员。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诬陷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1/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1056.html

2014-05-25: 请关注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的被迫害近况

明慧网上很久没有于溟同修被迫害的跟踪报道了,不知近况如何?请知情的同修及时提供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5/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92580.html

2013-12-15: 于溟被非法“逮捕” 律师要求会见第八次被拒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今年42岁,2013年9月24日被中共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有80多天。

11月27日,于溟被所谓的正式“逮捕”,12月9日于溟家属委托的沈阳当地律师去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被沈阳公安再次拒绝,这已经是中共当局第八次拒绝律师会见于溟

此前,于溟的家属已经六次委托北京的律师要求会见于溟,均被沈阳公安拒绝。据悉,警察频繁的提审于溟,至今都是零口供。

据明慧网2013年12月10日报道,现在于溟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关在大铁笼子里,不给喝水吃饭,还遭到了手指钉竹签的酷刑迫害。

在近两个半月的非法关押中,包括于溟家属、律师等在内的所有外界人士都没有见到于溟本人。这次也是法轮功学员于溟自从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被中共第五次绑架。

一、借口习近平视察,沈阳警察提前“抓人”

2013年8月29日晚上10点多钟,辽宁省锦州北镇市一户农家,法轮功学员于溟的姐姐一家忙活筹备完孩子的婚礼,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门口一阵骚乱,院外出现多辆闪着警灯的车辆,一群凶恶的黑衣警察冲进院子里,拽着于溟的姐夫就大打出手,有恶警一脚把于溟的姐夫踹进屋里。

于溟的姐姐惊恐地大喊呼救。于溟以为遇到了抢劫婚礼的暴徒,找出手机就要打电话报警,一帮人已经冲过来把他扭住,用手铐把他双手背对着紧紧地铐住。

于溟的姐姐和姐夫拦住警察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绑架者自称是沈阳市国保警察,在执行“命令”,并称:习近平要来沈阳市观看12届全运会,2013年9月30日安排去沈阳多福小区视察,各级公安局都大举出动,连公安厅和市局退休的警察人员都得上街,上访的、被拆迁的,尤其是法轮功学员都要绑架、关押或驱离,在习近平经过的路上都有警察人员,装作市民混在人群中,听人们说什么,一旦发现发牢骚的人就立即抓起来。

于溟被绑架劫持后,当晚就被警察劫持到沈阳沈河区大南派出所一个小屋内,手脚都被铐在一个特制的铁椅子上,市区两级国保警察连夜过来审讯。

二、执行某“领导”的迫害指令:这点事最少得弄你个十年八年

于溟发现这帮警察事先就准备了写好罪名的刑事拘留书,然后反复逼问、套问于溟为什么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等等,说得久了,一个警察透露实话:“‘上边’说了,你这点事最少得弄你个十年八年的(指判大刑)。”

于溟一直被铐在铁椅子上无法动弹,手铐铐进肉里,手指都无法转动。没人给一口水、一口饭,也不让上厕所。一直到三十号晚上,一姓刘的派出所所长叫两个人把他从铁椅子上卸下来,换手铐后,押他上了一辆面包警车,先到沈河区公安分局在拘留票上签字,又到沈河区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准备将于溟关入看守所。

8月30日晚上9点多钟,所长刘某开车,于溟前面一排坐一个警察,身边坐一个警察。于溟想不能这样被他们关进看守所,然后构陷诬判。于是,在呼啸着驶向沈阳市看守所的警车里,于溟使劲撸下一只手的手铐,拉开车窗,跳了车,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快速跑进了路边的玉米地里,押送的警察傻眼了……

据内部消息透露,8月29日习近平到访沈阳,有一项日程安排是八月三十日下午一点至下午四点要去视察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道的多福小区,而法轮功学员于溟现在身份证上的户口所在地恰恰就在大南街道和大南派出所管辖,辽沈政法系统不法人员害怕于溟在八月三十日习近平视察多福小区时现身揭露对法轮功的迫害,特别是对于溟本人多年来的迫害,就下大力气非要绑架、构陷迫害他。

内部消息称,此次绑架由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友亲自督办,一位王姓副局长直接亲自指使,由辽宁省公安厅反邪教总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和沈阳市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协调,操纵锦州北镇的警察配合。在绑架过程中,不法警察非常野蛮,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把于溟绑架,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流氓手段,而且在过程中,还把拦阻绑架于溟的一位亲属身体打伤,眼睛打坏。

三、知情者向习近平投书 于溟被再次绑架

于溟被以“习近平来访”为借口绑架劫持、惊险走脱后,被沈阳公安网上“通缉”,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明慧网、大纪元等海外媒体及时报道了辽宁当局借口“习近平来访”,对包括于溟、李东旭在内的十多位沈阳法轮功学员的绑架、迫害;据接近中共高层的知情人士透露,大约2013年九月中旬,有人把大纪元报道的于溟被以“习近平来访”为借口绑架,以及于溟惊险跳车走脱、全身伤痕累累的配图报道,转给了习近平;其后不久,9月24日,于溟在沈阳再次被沈阳公安国保绑架劫持。

于溟第二次被绑架后,沈阳公安表现的异常紧张和诡秘,在长达70多天的非法劫持关押中,竟然连续拒绝了于溟家人给于溟聘请的北京、沈阳律师的八次接见要求,更不让于溟的亲友接见。据悉,面对非法劫持和蓄意诬陷,于溟一律不配合,一度绝食抗议,至今仍然是“零口供”,被单独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的“小号”。知情者透露,为掩盖自己的罪恶,辽宁当局对被绑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施压,让她们诬陷于溟,试图拼凑所谓的“证据”,对于溟非法起诉。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李东旭女士,在“取保”回家十几天以后,11月11日第二次被中共绑架,十几天后的11月27日就被迅速“批捕”,沈阳当局为了掩盖他们迫害于溟的真正目的,给李东旭施加压力,让李东旭女士诬陷于溟。根据有关法律,报检察院之前羁押不得超过37天,在近80天的非法关押中,沈阳不法警察为了达到“未定罪”期间能继续关押于溟,不断的更换“罪名”:第一次定的是煽动颠覆政权罪;第二次不详;第三次又改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四、曾被辽宁省长直接下令迫害 “人权恶棍”陈政高难逃罪责

此前不久,2013年9月底开幕的全运会期间,习近平在辽宁视察期间,曾严厉批评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陈政高“欺骗中央”、“糊弄百姓”、“问题严重”,而这个省长陈政高就是中共邪党2008年奥运期间试图虐杀于溟、杀人灭口的直接执行者,此恶人2011年2月19日访台期间,曾被台湾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

2006年3月2日,于溟在北京被北京国安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当年9月14日再次被转入团河劳教所;为了加重对于溟的迫害,2007年5月21日,于溟被转关到以酷刑恐怖出名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2008年8月,奥运前夕,于溟被怀疑参与两名法轮功学员从马三家劳教所走脱事件,令中共当局大为恐慌,据说“中央”严厉批评了省长陈政高,以“就地撤职”给其施压;于是,在公安部直接督办、辽宁省长陈政高亲自指挥下,中共动用了几乎最先进的侦察、特务手段对走脱的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全力追查、围捕,很快又将两位走脱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与此同时,于溟被转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10月份又从该洗脑班转到马三家二大队。

为泄私愤,省长陈政高直接下命令指挥迫害于溟,在马三家于溟又遭到以于江、李猛为首的狱警毒打、电击、吊铐数天,并将他关在特制的大铁笼子里三个月,不能站 、不能躺。于溟还被上老虎凳长达12天,几度昏死。用刑房间的隔壁,是省长陈政高的老婆在现场督办、施压。劳教所恶警们甚至用电棍电击他的生殖器;往身上泼凉水之后,用绳子将他固定在一个位置,然后硌他的下 体,又用铁棍击打他的头部,使他昏死。

那一次,恶警可能以为于溟必死无疑,他们叫来犯人洗净他浑身上下的血,换上一身衣服,让狱医给他缝上脑袋上被铁棍打出的几寸长的血口子,然后抬到一个封闭隔离的房间里。他们甚至伪造好了于溟的撞头“自杀声明书”,趁于溟昏死期间,让于溟按了手印,作为掩盖他们虐杀罪行的证据。但一个星期后,于溟醒了过来,又一次没死。

2011年2月19、19日,中共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到台湾访问期间,被台湾法轮功学员以“残害人群罪”告上法庭,在整个访台期间,法轮功学员如影随形暴露恶人恶行。在喧闹的签约仪式上,陈政高双手搓揉,不时望向围墙外“陈政高你被告了,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巨型横幅,神情不安。后来陈政高仓皇离台。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12月为止,在辽宁省被中共迫害致死的辽宁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81名。自19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之追查通告,陈政高在过去十多年迫害中始终是中共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头目之一。

五、历经磨难 坚持正信

于溟,这位1996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老学员,30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

九十年代后期,在他20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1999年720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他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然而,即使在那样封闭黑暗、邪恶严酷的迫害环境中,他依然展现着一名坚守“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大法学员的风范。

2001年至2003年,于溟第一次被非法劳教,被关押在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恶名远扬的北京团河劳教所,在走过了“熬鹰”(持续多日不让睡觉)、体罚、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后,于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信仰没有向邪党妥协“转化”,后来被隔离关押在“普教队”,于溟正念正行,拒绝干奴工活,他还经常替被迫害的普教写申诉状、替他们说话、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家里没有人管的普教买日用品,他的仗义,不仅赢得了普教的尊敬,连劳教所警察也暗自佩服,说起于溟的时候,私下竖大拇指,说他“仗义,是一条汉子”。

2002年春,北京团河劳教所发起了新的一轮“突击转化”大迫害,一些一直坚持信仰没有妥协“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首当其冲成为中共邪党恶警迫害的对象,恶警们把这些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捆绑在光光的床板上,嘴里勒着布条(防止在剧痛难忍中咬舌自尽),头边放着纸和笔,告诉被上刑的法轮功学员如果承受不住要写“转化书”、“悔过书”,就眨眼示意,然后由几名恶警手持十几万伏的电警棍对该学员全身上下开始疯狂电击,一时间,噼里啪啦的电击声四起,恐怖的蓝色电光伴随着人肉烧焦的刺鼻味道让人窒息。几个小时后,受刑人基本就处于一种神志恍惚、精神分裂的境地。

在这种凶残酷刑折磨下,一些一直坚持信仰没有妥协的大法弟子,在被折磨得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就给邪党写下了所谓的“悔过书”之类的“转化材料”,一时之间,团河恶警恶人们信心大增,决定推广使用这种迫害方式。

2002年3月,团河恶警们在用此酷刑折磨了几个大法弟子后,决定用这个办法来迫害“转化”于溟,他们把于溟固定在床板上用几根高压电棍整整电击了一个上午,于溟依然没有妥协,中午的时候,恶人们把于溟从床板上放下来让他上厕所,于溟站稳后,环视着满屋的恶警,用手一一指着它们,掷地有声地说了一句:“从我开始,不许你们用电棍折磨大法弟子”。说完,于溟一头撞在了暖气片上,瞬间,血流如注,昏了过去。

于溟被送往团河医院抢救了过来,消息被明慧网曝光后,知情者把消息告诉了于溟的家人,面对舆论的谴责,家属的控诉,检察院不得不介入“调查”,尽管在其后的所谓走过场式的“调查”中,团河恶警做伪证说于溟是自己不小心在厕所“滑倒受伤”,但团河恶警恶人们的嚣张气焰一时被打了下去,在其后近一年的时间里没有敢使用电棍迫害大法弟子,很多大法弟子因此而避过了一劫。

2003年10月,于溟再次被北京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后再次被劫持到北京团河劳教所,于溟被送到劳教所的当天就开始高呼“法轮大法好”,团河劳教所在使用了各种手段折磨于溟,始终不能使于溟屈服,最后把于溟用600元卖给河北高阳劳教所,为了抗议邪党恶警的“转化”洗脑、奴工迫害,于溟进行了长达近半年的绝食抗议,在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医生认定活不了三天的情况下,才在2004年过年前一天被家人从劳教所接回家。

此次被非法劳教期间,于溟多次给国家检察机关写信,坚持控告迫害大法弟子的元凶——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大法弟子于溟的正气令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警胆寒,他们数次把于溟秘密转移关押迫害。2006年3月,于溟在北京被中共恶警绑架劳教,第三次被劫持到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此前两次,于溟历经了种种酷刑、折磨都坚守信仰没有向恶党妥协“转化”;这次,劳教所恶警们使用了另一种酷刑,用绳子把于溟的脖子、胸、腰、手、腿固定捆绑在椅子上,白天黑夜都不放开,大小便也不全松绑。十二个普教人员四班倒,每班三个人,二十四小时时刻守在捆绑于溟的椅子的前面、左边和右边,一直持续到年底,造成于溟心脏骤停两次,体重从原来的160多斤急速下降到90斤左右,全身肌肉严重萎缩,骨瘦如柴,腰直不起来,手、胳臂都长期抬不起来。

于溟每天坚持高呼“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团河劳教所恶警为了防止其他劳教人员听到于溟的呼叫,花费数万元把非法关押于溟的“小号”装饰了隔音材料,每当于溟呼喊时,就打开高音喇叭播放刺耳的歌声,掩盖于溟的正义呼喊声。

在团河劳教所无法使于溟屈服后,中共邪党把于溟转移关押到以黑暗、残酷出名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迫害,2008年9月2日,两年半劳教到期后,又被延长一年,直到2009年9月2日才被释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5/于溟被非法“逮捕”-律师要求会见第八次被拒-284019.html

2013-12-10: 沈阳市于溟再次被绑架经过

沈阳今年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溟,九月二十四日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至今,他的家人委托北京律师六次到看守所会见,均被看守所拒绝。据了解,现在于溟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关在大铁笼子里,被迫害的不吃、不喝,而且还遭到了手指钉竹签的酷刑迫害。

于溟虽然年轻,但事业有成,拥有一家上百员工、生意兴隆的中型服装企业。修炼法轮功后,在生活中以及生意场上,时时按照法轮功所要求的“真、善、忍”的理念来修正自己的行为,追求更高的做人标准。还协助继母办了一家慈善机构,无偿收留孤寡老人、无家可归的儿童以及残障人士,帮助他们解决吃住问题,在当地深受好评。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动用整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学员之后,他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三次被非法劳教,曾在北京劳教所、团河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遭到非人迫害。

下面他是第四次被绑架的经历。

于溟为帮助妻子的外甥筹备婚礼,提前来到了大姨姐家——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镇姚屯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突然从门外进来一个人,四十多岁,平头,背个斜挎包,满身酒气,走路摇摇晃晃的,进屋就把挂在门框上的车钥匙抢在手里。

大姨姐以为是劫匪闯进了屋,姐夫站起身问:你是干什么的?那人说:我是警察。姐夫又说:你说你是警察把你的证件拿出来看看。那人不但没拿,反而走到姐夫面前,突然拿出一瓶类似“催泪剂”的液状物向姐夫眼睛猛喷过去,顿时姐夫什么也看不见了,屋子里的人被呛的呼吸困难。这时从外面又冲进来七、八个人,不由分说,强行将姐夫按跪在地。

当时于溟一直在炕上坐着,恶警随即将于溟戴上反铐,而且勒的很紧。于溟要求穿上裤子,铐子松点,恶警邪恶的说:不许穿上衣,不允穿裤子。于溟最后连鞋都没让穿,只穿着背心和短裤被劫持上了警车。恶警同时把于溟的车也抢走。

大姨姐光着脚追到屋外,大声斥责警察:共产党是土匪呀?你说你们是警察为什么不敢亮证?而且都穿着便衣?周围闻声而来的民众也都强烈要求恶警们拿出证件,他们一直不理会这些,自始至终不断的威胁、恐吓姐姐:你们是窝藏,是包庇。还扬言要将大姨姐一起绑架。

家里一岁多的孩子目睹了恶警的整个行凶过程,一直吓的躲在墙角哭。恶警行凶,造成孩子眼睛流泪呛的呼吸受阻,一个多月时间总是在熟睡中惊醒。现在大人一提起此事,他嘴里还一遍一遍的重复:“傻警察,坏警察”。

姐夫被恶警们的暴力行凶,导致腰疼至今干不了活,眼睛怕见光,视力下降,几十头牛没有人喂,几十只大鹅丢的没有踪影。这些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于溟八月三十日走脱,九月二十四日再次遭到绑架。走脱期间,恶警天天去他母亲家骚扰,不断恐吓、威胁、诈骗(知道在哪告诉我们不会抓他),最后导致于溟八十多岁的父亲血压升高住院;母亲因病住院(沈阳202医院)现已一个多月,于溟的哥哥、姐姐说:为了让母亲能多活几天,所以至今都没告诉母亲于溟被再次绑架的消息。

妻子和女儿在美国旅游期间,得知于溟被恶警绑架,被迫流离海外,女儿被迫辍学,母女有家难回,举目无亲,而且身无分文(原本打算回来参加外甥的婚礼,身上的钱都买了礼物)。

九月一日开学后,孩子迟迟没有上学,老师把电话打到于溟的手机上,接电话的是绑架于溟的恶警,他对老师吼:以后别打了,于溟犯法被抓起来了。老师说:今年暑假期间学校搞的“爱心活动”的经费,都是这位学生的父亲拿的,这么好的人,怎么能犯法了呢?老师不知道这位父亲是位法轮功学员,也不知道就因为他学法轮功做好人会遭绑架。

于溟再次遭绑架,身上带的几张银行卡和数千元现金,被警察无理扣押,家属去要,只把绑架时于溟穿的衣服扔给家属,衣服上满是血迹和破损的口子。

据知情者讲:对于于溟的情况,关押不得超过三十七天,而不法警察为了达到“未定罪”期间能继续关押,不断的更换罪名:第一次定的是颠覆政权罪;第二次不详;第三次又改为邪教组织干扰法律实施。

闻听于溟所遭遇的迫害,他的亲人们,肝肠寸断,欲哭无泪,欲诉无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0/沈阳市于溟再次被绑架经过-283795.html

2013-11-10: 沈阳市看守所第六次阻律师会见于溟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上午,两名北京律师第六次到辽宁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于溟,再次被看守所阻挡。警察称于溟的案子是涉密案件,律师要见当事人必须经办案单位批准。北京律师已经就沈河公安超期关押、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和破坏法律实施等违法行为向沈河公安分局纪委及沈河检察院提出控告。

于溟的家属十一月一日接到警察非法拘留通知,上面诬陷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警察还说:于溟一直不说话,我们就要一直提审。

北京新安劳教所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释放最后一名法轮功学员徐化泉。自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二大队变空。恶警刘国玺等人曾用七、八根电棍疯狂的电击法轮功学员于溟;大队长郭某曾多次叫嚣不到期是不可能出去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0/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2471.html

2013-11-04: 沈阳看守所无视法律 五次拒绝律师会见于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4/沈阳看守所无视法律-五次拒绝律师会见于溟-282227.html

2013-10-24: 沈阳看守所警察拒绝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于溟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今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二次遭绑架后,被沈阳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有一个月,家人及亲友得不到任何消息。十月二十二日上午,他的哥哥于水委托北京律师再次去沈阳看守所会见,那里的警察竟以“正在提审”为由,剥夺于溟合法会见律师的权利,再次阻挠律师会见。当律师问起:“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们怎么老是提审?”警察竟说出:“他交待的好,我们就不提审了,交待的不好,我们就得老提审。”

法轮功学员有著坚定的信仰,是道德高尚的好人,怎么能像罪犯一样的关在看守所被逼著“交待”?十四年了,于溟,一个优秀的青年,一个优秀的服装企业家,三次被非法劳教,历尽各种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4/281657.html

2013-10-21: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一个月无信息 亲朋忧心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被沈阳市国保警察会同北镇市警察在北镇市一住所内强行绑架。在绑架过程中,警察非常野蛮,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把于溟绑架,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流氓手段,而且在过程中,还把拦阻绑架于溟的一位亲属打伤,眼睛打坏。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于溟走脱。被警察非法通缉。九月二十三日,于溟再次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小号内,一度绝食抵制迫害,沈阳市政法委、沈河区国保等部门多次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提审于溟。此次于溟被绑架近一个月没有任何消息,他的亲朋心急如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1/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1528.html

2013-10-07: 法轮功学员于溟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看守所已十四天

8月29日,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被非法抓捕后,于8月30日逃脱。后于溟被列为网上“逃犯”,9月23日,再次被抓,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直到今日,已经14天无任何消息,家人及亲朋非常焦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7/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0858.html

2013-09-09: 沈阳警察大闹婚礼行凶绑架 于溟脱铐走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9/沈阳警察大闹婚礼行凶绑架-于溟脱铐走脱-279235.html

2013-09-08: 辽宁当局掩盖灾情 绑架救灾的法轮功学员
十二届全运会前夕辽宁省政府和沈阳市政府不法官员的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8/辽宁当局掩盖灾情-绑架救灾的法轮功学员-279246.html

2013-09-02: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被绑架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8月29号晚十点左右,在辽宁省锦州所属的北镇市被沈阳国保支队会同锦州和北镇市公安绑架,当夜被押送回沈阳。

绑架时,恶警十多人突然冲入于溟所居住的室内,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把于溟绑架,使用牌号沈阳的警车绑架走,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流氓手段。

此事据说由沈阳市公安局和辽宁省公安厅指使和部署,沈阳市国保支队会同原“607大案”专案组部份人员具体实施。据说也和沈阳市承办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以及习近平近期到访沈阳市有关。

另据,辽宁省沈阳市不惜耗尽国库之财力搞一次全运会,辽宁省省长陈政高亲自任组委会组长。沈阳市和辽宁省其他地区在十二运开幕前,非法秘密抓捕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光是沈阳地区8月23号一天就绑架了10多位法轮功学员。8月16日无情的大洪水、泥石流几乎吞噬了距离沈阳市仅几十公里的清原县,这次辽宁最严重的灾情不是也在警醒世人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8976.html

2013-09-01: 沈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被绑架,请知情者提供详细信息。

八月二十九日早上八点半,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孙淑文(或叫孙秀文)在家里被绑架,大概还不止他自己。

八月三十日,沈阳家住清真寺附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小高被绑架、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朱剪炉派出所。

八月三十日早晨,沈阳市公安局和洮昌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大东胸科医院附近法轮功学员胡秀燕家,将她绑架,并抢走两部手机、私人电脑、打印机,现金万馀元,大法书籍,法像等。

胡秀燕家中只剩八十多岁的父亲母亲和一个弱智的弟弟无人照料。二老以泪洗面,不知警察将女儿绑架到何处。请知情者提供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8926.html

2010-02-25: 专题报导:北京团河劳教所的种种罪恶

......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残酷迫害情况

法轮功学员于溟,曾被团河劳教所非法关押过3次,最早一次是在2001年,最近一次是在2006年。于溟在被关押期间,遭受了残酷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具体情况如下:

2001年3月1日,于溟被送進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这也是迫害的步步升级。一進团河劳教所,于溟立刻就被非法剥夺睡眠;烈日下长时间罚站不准动;超强体力劳动;用犯人来毒打等等逼迫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强迫写骂师父、骂大法的一整套书面材料,并逼承认这些非法迫害都是正确的,不得提出任何意见和上诉。当时同于溟一起被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残酷折磨,其中鲁长军被恶警指使的劳教人员人用宽透明胶带捆紧,把头摁在膝盖上捆紧后塞到木板床床铺底下的狭小空间内,然后床面上坐上好几个人使劲压床板,最后把鲁长军的脊椎压断、导致高位截瘫;陈刚被20多人疯狂围殴后又被捆紧塞到床板底下用塑料鞋底狂砍头部、双脚,整个人被迫害的肿胀变形、数天不能行走,几近瘫痪。几名受恶警指使欲对于溟下黑手的普教在他的正告下,没敢对他行凶。

2001年6月,因不放弃信仰于溟同许多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拉到操场的烈日下罚站,当时于溟双脚流脓坐在地上,恶警倪振雄发疯似的将于溟拽到办公室歇斯底里的拳打脚踢,并用手卡住于溟的脖子死命的掐,之后用电棍电击于溟、拽着于溟的双脚顺楼梯拖下去,于溟的头不断的磕碰着水泥台阶的棱子,眼冒金星,嗡嗡剧痛,背部衣服全部被拖烂。于溟仍然不屈服,倪恶警又将于溟拉回办公室,并告诉其他人不得乱说此事。在办公室倪恶警又开始用电棍电击于溟。倪还丧失理智的把于溟的胳膊死命向后拧,在就要被拧断时,倪突然意识到了可怕的后果,松开了手。于溟告诉他说:“虽然你这样对我,我也一点不会恨你。但是你这个样子,我永远不会心服。”因为很多法轮功学员曾经被倪恶警猖狂迫害,于溟考虑要上诉此事。倪恶警害怕了,转而开始给于溟赔好话。于溟见其有所收敛就暂时打消了上诉的念头,但提出条件:一、不准暴晒、体罚学员;二、让倪振雄当着二大队全体学员的面赔礼道歉,公开做书面检查并宣读;三、允许法轮功学员看师父的经文。在法轮功学员于溟强大的正念下,倪恶警终于害怕了,这几条立刻一一完全照办。

北京团河劳教所设了一个“攻坚”楼,专门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施行酷刑,2002年3月,4、5名恶警将于溟抬到二楼,实施邪恶的毒刑。门窗已全被报纸糊严,恶警们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扒下于溟的衣服鞋袜,把他的脖子用粗绳子绑在床扳上,连胸带腰、两臂、两腿和脚用7、8根粗布条死死的固定住;又拿布团塞堵住他的嘴,然后用布条勒在上下牙缝中。同时在一旁搁好笔纸,告诉于溟:“只要你答应在纸上写一句『法轮功是×教’,眨眨眼,我们立即停手!”然后不等话音落地就疯狂的开始电击。恶警姜海泉手持电棍疯狂电击于溟的上身和头部;二大队恶警刘心诚电击下身和大腿部位;三大队恶警刘国玺手持两根电棍专电脚心,十几万伏的特制电棍。恶警们面目狰狞,他们施展酷刑的样子和屠夫没有任何区别。电棍的噼里啪啦的刺耳声音,有时候夹杂着恶警的一两声狂笑;蓝森森的电火花在屋子的空气中瞬间窜出;皮肉被烧焦后散发着恐怖的气息。就这样于溟被酷刑摧残了一上午,始终没有放弃信仰。

2003年10月,获得自由不久的于溟又遭绑架,第二次被非法关押進团河劳教所,于溟正念正行同被关押同修一起反迫害,经绝食被转押至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后,堂堂正正闯出。

2006年3月3日,于溟在北京被国安特务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于2006年9月14日被转入团河劳教所。

于溟被非法关入团河劳教所之后,恶警就紧锣密鼓不择手段的企图“转化”他。第4天,恶警就使用暴力对于溟進行野蛮灌食。为了使于溟屈服,恶警用绳子把于溟的脖子、胸、腰、手、腿固定捆绑在椅子上,白天黑夜都不放开,大小便也不全松绑。后来,恶警将12个犯有吸毒、偷窃罪的劳教人员分成4班倒,每班3个人,每班6小时,24小时监视他,这3个人时刻守在捆绑于溟的椅子的前面、左边和右边。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从2006年9月中旬左右一直持续到年底。

因为于溟的心脏骤停了两次,恶警才把绳子解下来,把他放到床垫子上。当时于溟的手、胳臂都抬不起来了,体重从原来的160多斤急速下降到90斤左右,腰也直不起来了。

就这样,恶警们用尽手段也不见效后,把团河劳教所“老西楼”腾出来,特别装修了一间隔音设备、监视器等齐全的房间以继续对于溟的迫害。于溟当时已经被迫害的全身肌肉严重萎缩,骨瘦如柴。可恶人并没有停止暴行,恶警指示几个普教每天折磨于溟。后于溟被24小时绑在床上被暴力灌食,并且所灌的食物中被以肖政为首的恶警大夫加入大量镇定安眠类药物,致使于溟每天只能昏睡,并且由于其被绑在床上无法活动,承受着巨大的肉体与精神摧残,身体极为虚弱。后于2007年5 月21日,于溟被转关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之后又被送到马三家教养医院(即非法关押高蓉蓉的医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790.html

2009-10-03: 于溟在零九年九月二号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3/209057.html

2009-09-27: 于溟被“强迫签自杀声明”案已提交联合国

(法轮功人权报导)

法轮功学员于溟在马三家劳教所被迫害案已提交联合国,鉴于此迫害案例情况严峻,已列为联合国的“紧急行动案件”。

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阴谋虐杀于溟,编造“自杀声明”,强迫于溟签名。于溟不签,恶警就强迫他按手印,并对他進行毒打、电击、吊铐数天。恶警用八十万伏电棍电于溟,最后用铁棍子打于溟的头部,使他昏倒在地。头上的伤口缝了二、三十针。随后,于溟被抬到一个封闭隔离的房间里,大约昏迷了一个星期。这期间恶警既不通知家属,也没送医院治疗,企图以撞头自杀欺骗家属,以掩盖罪行。

于溟曾三次被中共非法劳教,共被非法关押逾八年,其间遭到各类酷刑严重迫害。至今仍被单独隔离,从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今,一直不许家属接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下令对中国亿万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十年间,至少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很多被诬陷为自杀。马三家教养院又强迫受害者签“自杀声明”,以嫁祸受害者,用心阴险狠毒。

此案例已提交联合国,要求中共回覆于溟人身近况,国际社会将对此案例進行持续严密的追踪调查,并要求马三家教养院立即释放于溟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7/209096.html

2009-05-26: 马三家恶警强迫于溟签自杀声明 阴谋虐杀

马三家教养院恶警在辽宁省“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命令下,阴谋虐杀大法弟子于溟,以恐吓其他大法弟子,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所谓百分之百“转化率”。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原两年半的非法劳教期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到期,但邪党恶警对他非法延期一年,并将他从马三家教养医院转到马三家教养院一所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大队,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成立)。辽宁省六一零给教养院下达百分之百“转化”大法弟子的邪恶命令,三大队二中队恶警头目王彦民多次叫嚣:有两个死亡名额,谁要给谁一个。恶警把教养院编造的自杀声明拿给于溟,强迫他签字,然后想预谋虐杀他,用伪造的自杀声明书来掩盖他们的罪恶。于溟不配合,不签字,恶警就强迫他按手印,并对他進行毒打、电击、吊铐数天。

一帮恶警用八十万伏电棍电于溟,对一般劳教人员恶警用的电棍是五十万伏,而八十万伏是教养院特制的,专门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据说用它电一下牛,能使牛马上昏倒。恶警就用这样的电棍电于溟,用脚踩着他电,最后用铁棍子打于溟的头部,使他昏倒在地,浑身上下都是血,恶警叫来普犯,端盆凉水,扒掉全是血迹的衣服,洗净身上的血,换上一身衣服,喊来狱医,缝上脑袋上被铁棍打出的血口子,一共缝了二、三十针。让普犯把昏死过去的他抬到一个封闭隔离的房间里,于溟大约昏迷了一个星期。这期间既不通知家属,也没送医院治疗。

恶警在省“六一零”的指示下,是预谋用铁棍击打于溟头部,造成死亡,让外表伤口看上去像是撞头自杀。然后恶警就会拿出事先伪造的自杀声明书来欺骗家属,说他是撞头自杀造成的,不但可以推卸责任,还可以得到邪恶的省“六一零”的赏识,并用这件事来恐吓其他大法弟子,以到达百分之百“转化”的目的。

于溟至今一直被单独隔离状态,恶警害怕迫害于溟的罪恶被曝光,严密封锁消息,从去年八月至今已经九个月,一直不许家属接见,也不许带东西和日用品给他。这期间家属多次要求探视,都被恶警以各种藉口阻挠。家属为此走访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至今无人过问。恶警非常害怕泄漏此消息,一有要到期放人时,就仔细搜查被放人带的东西,甚至把衣服全扒光,看身上是否写有电话号和其他记录。因为恶警严密封锁,这份消息得来得很迟。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曾三次被邪党非法劳教,共被非法关押逾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6/201655.html

2009-02-08: 新年背后的沉重:马三家劳教所超乎想像的残忍

在中国传统新年钟声敲响之际,全球华人都在互祝同庆、阖家欢聚,有谁会想到邪恶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却仍在上演着一个个人间悲剧,摧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手段之残忍、毒辣、卑鄙无耻,令人咋舌。这就是鼓吹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中共所为,视生命如草芥,滥施酷刑使马三家劳教所一所三大队成为名符其实的人间地狱。这个一贯被中共声称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劳教所,对于信仰真善忍的国民所使用的迫害手段已经远远超出对敌人的残酷。

马三家一所三大队是专门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部门,成立于2008年9月29日。据说在辽宁这样的集中营有三个,另两个分别是大连和本溪劳教所。成立之初,便把原来被非法关押在一所、二所的大法弟子调入進行强制转化,后又陆续由锦州、抚顺、鞍山、营口、葫芦岛等地调入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现共有102人。“百分之百”转化意味着甚么?就是可以利用一切邪恶手段進行迫害,时间不限,直至转化为止。恶警王彦民甚至多次声称:这有两个死亡名额,谁要我就给他一个。所用的电棍都是80万伏的。

一、80万伏电棍
......
大法弟子于溟,因参与08年8月11日越狱事件,受到各种折磨,送到一所二大队时就被施以拳脚、电刑后,铐在走廊的铁门上数日。被转入三大队,在办公室遭电击20分钟左右后,恶警又把他倒拖着拖到寝室门口继续电击,并让其喊承认错误、服软的话。之后强制他在地上爬,恶警在后面电,这样从40多米的走廊爬到头,经过七个房间,恶警在后面电,再转回来爬回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8/195070.html

2008-11-14: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在马三家教养院遭受严重迫害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在马三家教养院遭受严重迫害,手不能提鞋。已经是非法超期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4/189719.html

2008-10-18: 于溟被马三家超期劫持,家人呼吁法律援助
辽宁省沈阳大法弟子于溟三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已经度过了八个年头。目前于溟被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超期劫持,他的亲属呼吁法律工作者提供援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7/187842.html

2008-10-09: 于溟被转押马三家迫害

辽宁警察近日将大法弟子于溟从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转押到马三家二大队,图谋進一步迫害。

邪党恶警认为于溟参与大连大法弟子崔德军从马三家走脱事件,八月十三日绑架了于溟的妻子,并把于溟从马三家转押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十一后又把他转押回马三家二大队,并不许任何人探视。

据悉,此事惊动邪党“中央”,令安全部、北京公安局国保支队、辽宁省公安厅联合迫害于溟,酷刑逼迫于溟承认参与营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是于溟两年半的非法劳教到期,马三家拟给于溟非法延期两个月,“上面”指示说“处理太轻”。目前,邪党人员正对于溟实施更大的迫害。

据消息,邪党辽宁省委书记陈政高亲自在“处理”于溟的决定上签字,现在至少有七个警察因此“事故”被扒了警服,马三家有两个副所长被“处理”。此事邪党极力掩盖,甚至连马三家的其他警察都不知道这些警察被处理的真正原因。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三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逾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9/187378.html

2008-09-27: 大连大法弟子崔德军、于溟被迫害近况
大连大法弟子崔德军已经从马三家转走,下落不明,大法弟子于溟被劫持到辽宁省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7/186675.html

2008-09-24: 被超期非法关押 于溟再遭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九年了,辽宁省沈阳大法弟子于溟三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已经度过了八个年头。

于溟在07年11月份在北京团河劳教所绝食一年后,被转押至马三家劳教医院。在08年9月2日到期时,又被超期非法关押,恶警对他進行再度迫害。

据可靠消息,前期在马三家走脱的崔德军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去于溟家被再次非法抓捕。恶警并同时绑架了于溟的妻子。在此事之前,于溟与妻子通电话被公安非法监控,找到于溟家。由北京国保处与辽宁省公安厅联合行动進行非法抓捕。

非法抓捕后,恶警将于溟非法关押至一秘密处所。在此期间于溟遭受到更严重的迫害,被刑讯逼供,遭受老虎凳等多种酷刑折磨。

于溟的妻子被非法关押三天后放回,时时处于惊恐之中。

遭迫害之前于溟是个企业家,自己开个服装厂,家境富裕。经过这场迫害,工厂被迫关闭,于溟八年被非法关押,家中断了经济来源。妻子现在只能给亲属家打工,并被公安非法监控,还要独自照顾今年仅有十岁的女儿和八十岁的老母亲。

在公安长期的非法骚扰中,于溟的妻子与其亲属一直处于惊慌恐惧中度日。这次在于溟家中发生的流氓非法抓捕行径,年幼的女儿与年迈母亲再一次受到严重的惊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4/186504.html

2008-09-08: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被非法延期劫持关押

2008年9月2日,沈阳大法弟子于溟两年半非法劳教到期,但邪党仍然劫持于溟,诬陷于溟参与营救被非法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的大法弟子崔德君。

据明慧网报导,大连大法弟子崔德君抵制洗脑迫害,拒绝严酷奴工,被殴打致伤送到马三家监管医院抢救,后来,崔德君正念闯出马三家劳教所,邪恶之徒非常恐慌,害怕迫害真相被曝光,于是到处造谣说崔德君“越狱”了,并对崔德君的亲友大肆抓捕、骚扰,

为推卸他们迫害责任,混淆视听,邪党恶警可笑的诬陷被他们迫害的住進监管医院、24小时被严密监控的于溟营救了崔德君,并株连到于溟的妻子马丽及其他亲友。

2008年8月13日,马丽和她未修炼的外甥在家里遭到无辜绑架、殴打;绑架时,邪党如临大敌,邪党辽宁省公安厅来了20多辆警车,并对当时在马丽家的未修炼的外甥大打出手。现在,马丽和外甥虽然被释放,但仍然被严密监控,而于溟的现状更是令人担忧。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8/185432.html

2008-09-01: 请关注于溟、马丽夫妇被迫害情况

在网上看到沈阳大法弟子于溟的妻子马丽被辽宁省公安厅秘密绑架(8月13日),感到非常担忧。

大法弟子于溟的简况,以前明慧网曾介绍过,8月22日的一篇文章也简单介绍了一下。据我所知,于溟还曾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恶警脱光衣服绑在床上数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迫害;在北京女子劳教所被野蛮灌食迫害;在北京恶党“法制培训中心”被强行注射摧残神经中枢的药物,只为他坚持自己的真、善、忍信仰,坚持揭露共产邪党对人权的迫害,到现在还在被残酷迫害着。

在他被迫害期间,他父亲忍受不了儿子这种被迫害的痛苦,病情加剧而悲愤辞世;去年他的岳父也因受不了女儿家庭悲剧的折磨患病去世。这期间,于溟的妻子马丽一方面要忍受丈夫被长时间迫害而又伸冤无门的痛苦担忧,一方面还要照料好双方的老人,同时还得拉扯好小女儿,自己还得想办法挣钱餬口。

于溟应该是今年9月份被非法劳教到期。在他快回来的时候,马丽却被秘密绑架,连同她未修炼的外甥。这不得不让人非常担心,恶人们肯定是非常害怕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系列行为被曝光,他们不仅想加剧对于溟的迫害,还想進一步迫害他的妻子以至未修炼的家属。

马丽的老母亲身体本来一直很不好,现在又遭到女儿和外孙失踪的打击,真不知老人现在会怎样。一同被秘密绑架的外甥是一个很老实、实在的男孩,面对邪党的迫害,也真不知他会怎样。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185111.html

2008-08-29: 辽宁不法之徒迫害大法弟子于溟及其妻子

8月初,辽宁省公安厅的不法之徒,开着十多辆车,非法闯入沈阳大法弟子于溟于溟现在马三家劳教所)家中,進屋不由分说就动手打了在于溟家中串门的两个人(打的伤势很重,据说一个人眼睛被打的眼珠外冒,详情待查),同时也打了于溟妻子的外甥(常人)。之后把他们四个(包括于溟的妻子)都绑架了,其外甥被非法关押三天两夜。于溟妻子被关押四天三夜。

在此之后,公安厅的不法之徒又到非法关押于溟的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对于溟進行审问。同时,于溟也遭到他们的毒打(身体多处青紫)。现在于溟的妻子还在他们的非法监视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9/184971.html

2008-08-16: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的妻子马丽被辽宁公安厅秘密绑架

沈阳大法弟子马丽于八月十三日上午被省公安厅恶警秘密绑架,一同被绑架的还有不修炼的亲属(外甥)二人现下落不明。

大法弟子于溟现仍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家中只剩下十岁左右的女孩于真真没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5/184098.html

2007-11-11: 于溟被团河劳教所残酷迫害情况补充

以下是对大法弟子于溟二零零六年遭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情况的补充,曝光恶警将于溟长期捆在椅子上长达三个月不放,将他迫害致全身肌肉萎缩,骨瘦如柴。于溟现被恶警非法关押到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

大法弟子于溟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在北京被国安特务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于溟一直绝食抵制迫害,恶警将他拉到团河医院迫害。据悉,北京调遣处恶警想把于溟弄到新疆或河南、河北等地非法关押,但是这些地方都不接收,只好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把于溟从团河医院关入团河劳教所。

于溟被非法关入团河劳教所之后,恶警就紧锣密鼓不择手段的“转化”他,强制给他穿上劳教服,于溟当时脱下劳教服并全部撕碎,绝食抗议并大声呼喊:我是大法弟子,不是劳教人员,我是被绑架的,不穿你们的劳教服,也不吃你们的劳教饭……。

第四天,恶警使用暴力对于溟進行野蛮灌食,于溟拒绝配合,恶警郭金河、龚伟、刘国喜带领巡逻队十七、八个人,把他从二楼拖到了楼下五、六十米远的医务室。在这过程中,于溟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我是被绑架的!”那些穿皮鞋的警察用脚后跟跺踩于溟的脚,连拖带拉,致使于溟的衣服、裤子、袜子全部磨破,脚部严重受伤,几天后大脚趾甲脱落。经过这次,邪恶之徒一看没用,以后就不敢再拉于溟出来灌食。

为了使于溟屈服,恶警用绳子把于溟的脖子、胸、腰、手、腿固定捆绑在椅子上,白天黑夜都不放开,大小便也不全松绑。于溟一直拒绝配合灌食,一直拒绝配合邪恶的一切命令、要求、指使,对邪恶進了全盘否定,每天只要清醒就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我是被绑架的。”楼上、楼下和操场上的人都能听到。恶警害怕了,特意花了四万多块钱装了一个所谓的“高级套房”,墙壁铺上隔音板,再用厚海绵包起来,地上铺上了厚厚塑胶,屋里装有监听、监视设备,还安装了大功律的音响。这样外面就听不清于溟喊的是甚么了。

但就这样恶警还是不放心,因为于溟利用其他劳教人员早上出操、中午吃饭的时候,就会拼尽全身力气大声喊:“法轮大法好!我是被绑架的!共产邪党迫害信仰、迫害人权!”每当此时恶警就把音响开到最大音量。

于溟一直坚持着,有力的震慑了邪恶。就这样,大功率音响震坏了两个。其间,恶警将十二个犯有吸毒、偷窃罪的劳教人员分成四班倒,每班三个人,每班六小时,二十四小时看管他,这三个人时刻守在捆绑于溟的椅子的前面、左边和右边。一是看他生命有没有垂危的迹象;二是防止他喊,一发现他喊立刻放音乐,并用毛巾堵住他的嘴;三是灌食时按着他的脑袋,不让头摆动。由于恶警连续不间断的捆绑和暴力野蛮的灌食,于溟已经没有力气动弹了。可是恶警内心还是十分恐惧、心虚,从二零零六年九月中旬左右一直到年底,一直把于溟捆绑在椅子上。

因为于溟的心脏骤停了两次,恶警从团河医院叫来了几个大夫会诊,认为这样下去生命肯定有危险。其中一个大夫坚持必须把人放下来,此时恶警才把绳子解下来,把他放到床垫子上。当时于溟的手、胳臂都抬不起来了,体重从原来的一百六七十斤急速下降到九十斤左右,腰也直不起来了。

缓了一个阶段后,于溟仍坚持喊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立刻停止非法关押停止迫害!”而当看管他的劳教人员试图再一次堵住他的嘴时,于溟威严的正告他们:“我是被非法被绑架的,谁再敢阻止我维护我的权利,再敢迫害我再助纣为虐,我就叫你们现世现报。”

经过长时间的接触,看管他的劳教人员也有了些了解,因此小声的说:我们也是被逼迫的,它们在监视器里看着呢,不这样做我们就会被加期,你也犯不上和我们这么拚命,这样吧,你再喊时我们把毛巾放在你嘴边,假装摁着你,堵你的嘴,你爱怎么喊就怎么喊吧。

就这样,恶警们用尽手段也不见效后,利用新年的时间把团河劳教所“老西楼”整个腾出来。一楼临时让伙房的劳教人员搬过来住,二楼、三楼空着没人,在三楼又花了几万块钱,装了个像歌厅一样的隔音设备、监视器等齐全的房间,墙壁也用隔音板包上海绵,这回连窗户也堵死了,门也用海绵包上了,然后把于溟从东楼挪到了“老西楼”单独关押。于溟这时已经被迫害的全身肌肉严重萎缩,骨瘦如柴。

北京恶警用尽办法也动不了于溟的正念,只好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把他转关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由于于溟的身体被北京团河劳教严重迫害,在马三家二所六大队关了几天后,就被送到马三家教养医院(即非法关押高蓉蓉的医院),一直至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1/166347.html

2007-09-24: 于溟在北京团河被残酷迫害情况

于溟已是第三次被非法劳教,因为北京劳教所以及河北劳教系统已经深知,于溟坚定信仰,所到之处令邪恶无可奈何,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所以都不愿收他。

团河劳教所特意把他隔离在西楼一个软包墙的单间里,每天24人,分四班,每班6人,看守他。于溟不停的呼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用抹布塞嘴,恶警将他帮在床上三个月之久,导致他浑身肌肉全部萎缩,于溟一直绝食抗争,邪恶无奈,就专门放置一个音响设备,于溟一喊,它们就开始大声放音乐。

中共劳教所不但转化不了他,反而耗费大量精力,最后经过“高层”,将他转到家乡所在地沈阳,放在另一个臭名昭著的劳教所-马三家。

于溟现在仍然被单独关押,请有关同修密切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4/163211.html

2007-09-09: 大法弟子于溟在马三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辽宁省沈阳大法弟子于溟自二零零六年在北京被绑架后,一直遭到北京团河劳教所恶警各种野蛮灌食、残酷折磨,已被迫害致皮包骨,四肢僵硬,头发几乎掉光,鼻子时常流血,不能站立,走路只能两个人拖着。现于溟被转关到马三家监狱医院,亲人非常担心他的生命安危。

于溟,三十六岁,于九七年得法。八年中,多次遭邪党的绑架、非法关押及惨不忍睹的酷刑迫害。

九九年七月下旬,于溟去北京上访,被北京恶警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半,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等黑窝,遭受各种酷刑迫害,整个人都变了形。

于溟出狱仅几个月,北京恶警又绑架了他,非法关押在北京、唐山等地多个黑窝,经常转换关押场所。于溟坚持信仰,邪恶动用四十个警察站成两排拿着电棍电他,强行给他服性药,然后扒掉衣服将他扔在女牢里,女犯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他在衣不蔽体的情况下,依然向那些犯人讲述着大法的美好。夏季三伏天,恶警将他扔在大铁炉子旁烤;关在特制的大铁笼子里三个月,不能站、不能躺;将他绑在地上,用电棍电击他的阴茎;往身上泼凉水之后,用绳子将他固定在一个位置,硌他的阴部……最后,于溟被折磨的保外就医。出来时,家里人都很难认出他,三十几岁的人像老头一样。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于溟在北京开车回沈阳的途中,被北京恶警劫持,非法劳教二年半,又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从关押之日到二零零七年六月,于溟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也一直遭受着邪恶之徒的各种野蛮灌食、残酷迫害。现在,于溟被迫害致皮包骨,四肢僵硬,佝偻(伸不直),头发几乎掉光,鼻子时常出血,不能站立,走路只能两个人拖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于溟被转到辽宁省马三家关押。据悉,马三家这边缺少劳动犯,从北京调过来四十个人,于溟是其中一个(北京硬推过来的)。马三家恶警见到于溟绝食一年多的样子,邪恶的说:“到吃饭的时间不吃饭,给他拖下来咱啥招都有……”

于溟生命一直处于垂危状态,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被关進了马三家监狱医院,现在已经三个月了。各种昂贵的医疗收费使他的亲人实在难以为继,同时更担心他的生命安危。

于溟的岳父、岳母一直住在他家。八年来,由于北京公安部,沈阳“610”及各种不法人员无数次的抄家、恐吓、威逼、骚扰,于溟七十四岁的岳父于二零零六年含冤离世;七十三岁的岳母现在一见到警察就没气。于溟的妻子为了躲避警察的不断骚扰,搬了很多次家。夫妻俩开的服装厂已被迫停业,妻子的很多首饰早已变卖一空;于溟九岁的女儿,以奶奶打零工的收入维持温饱与学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9/162357.html

2007-06-02: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在辽宁马三家教养院监管医院抢救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沈阳大法弟子于溟被北京国安用阴险的手段秘密绑架,于溟第三次被非法关押進团河劳教所。在团河劳教所于溟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于溟一直正念抵制邪恶的迫害,并绝食抗议它们的暴行。几日前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的于溟被转移到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教养院。由于长期的肉体与精神摧残,于溟的身体极度虚弱,现在监管医院抢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156120.html

2007-05-31: 奄奄一息的于溟被转移到辽宁马三家教养院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北京国安用阴险的手段秘密绑架了于溟于溟第三次被非法关押進团河劳教所。现在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的于溟几日前被转移到臭名昭着的辽宁马三家教养院,因于溟的身体极度虚弱,现在监管医院抢救。

据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消息,于溟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恶警把他关在一个小屋子里,这个屋子是经过特别装修的,里面有再大的声音外面根本听不到,每天几个普教的任务就是折磨于溟,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就会遭到恶警的毒打。恶警为了监视屋里面的情况,还特别安装了监视器和窃听器。后于溟被二十四小时绑在床進行暴力灌食,每次于溟都高喊“法轮大法好”抗议他们的暴行,恶警们便用录音机播放流行歌曲,音量极大,以盖过口号声。以肖政为首的恶警大夫对绝食抵制迫害的于溟肆意摧残,把灌的食物中加入了大量镇定安眠类药物,于溟每天只能昏睡,不知白天黑夜,并且被绑在床上无法活动,承受着巨大的肉体与精神摧残,身体极为虚弱。

马三家教养院:024-8929513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31/155970.html

2006-11-24: 北京团河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于溟的情况补充
现在团河劳教所里正在对大法弟子于溟進行非人的折磨。从于溟来到劳教所就一直把他单独的关在一个小屋里(心理谘询室), 每天用12个普教分成四班看着他。并且把关他的小屋重新進行了隔音处理,安装了监视器和监听设备。每天对他進行灌食,把他绑在特制的椅子上。当于溟喊“法轮大法好”时,普教用抹地布堵他的嘴,同时还放其它音乐怕其他人听到。如果普教对于溟放松一点,警察看到马上就把普教叫出来训一顿,而且这些普教都是恶警刘国玺和龚伟精心挑选的,都是在人品上比较坏而且手比较狠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4/143128.html

2006-11-11: 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绝食抵制迫害,遭灌食灌药摧残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团河劳教所一大队,被劳教的人员看新闻时,忽然传来“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声,紧接着听到一声响亮的耳光,匆忙的跑叫声连成一片。那些被恶警利用来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包夹”们,用擦地布将大法弟子于溟的嘴堵住。

由于这样长时间的遭受迫害,于溟口腔内大面积的溃疡并伴有恶臭。这已经是于溟第三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团河劳教所迫害。

后来听“包夹”说,以肖政为首的恶警大夫把灌的食物中加入了大量镇定安眠类药物,于溟每天只能昏睡,不知白天黑夜,并且被绑在床上无法活动,承受着巨大的肉体与精神摧残,身体极为虚弱。

于溟在零六年三月份被国安特务绑架迫害,被劫持到北京“劳动人员调遣处”,在那里一直绝食抵制迫害,后因无法灌食,送到团河医院继续迫害。五、六月份时,去过团河医院的大法弟子看到过他:被绑在床上,输液或是灌食。

九月十四日下午,团河劳教所两名恶警龚伟和李洪兴把于溟从团河医院劫回,送到一大队继续迫害。于溟长期不配合邪恶,恶警们非常紧张,提前在各队挑选几个最坏的十二名普教作为“包夹”,三人一班,每班六小时监控他,对他進行殴打和体罚。

于溟在邪恶的劳教所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恶警把他关在一个小屋子里。这个屋子是经过特别装修的,里面有再大的声音外面根本听不到,每天几个普教的任务就是折磨于溟,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就会遭到恶警的毒打。恶警为了监视屋里面的情况,还特别安装了监视器和窃听器。

九月十八日上午,三位包夹人搀扶着于溟去医务室灌食,九月二十日進行第二次灌食时,因于溟不配合,见有七八名“直属队”队员(全副武装带电棍在劳教所内進行所谓“维持秩序”的恶警,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强拉硬拖到医务室進行灌食。第二天开始就变成医务室的恶警到小号来灌。

从那时起,于溟被二十四小时绑在床進行暴力灌食,便高喊“法轮大法好”抗议他们的暴行,恶警们便用录音机播放流行歌曲,音量极大,以盖过口号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142214.html

2006-11-07: 大法弟子于溟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

大陆大法弟子于溟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一大队,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

于溟在邪恶的劳教所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恶警把他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在各队挑选几个最坏的普教人员每天看着他,对他進行殴打和体罚,这个屋子是经过特别装修的,里面有再大的声音外面根本听不到,每天几个普教的任务就是折磨于溟,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就会遭到恶警的毒打,邪恶的警察为了监视屋里面的情况,还特别安装了监视器和窃听器。

于溟现在正在绝食抵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7/141936.html

2006-08-21: 揭露北京劳教系统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转化

大概在2003年8-11月,是市政法系统从上压下来一个任务,在北京劳教系统搞的“破冰攻坚”工程,要达到所谓百分之百的转化率,团河那批有30多人被折磨转化。

钱世光是和我同一批受迫害的, 60多岁的钱世光老人被折磨致脊椎断裂,穆均奎、郑利彬、于溟等更多人被残酷电击,满屋甚至走廊都是电击烧焦肉皮的糊味儿,由于长时间电击中咬紧牙关,致使牙床松动,再吃饭时连馒头都咬不动,手也拿不住馒头,只好用双手捧着吃。

这就是所谓春风化雨式的转化,这就是所谓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就是中共的“教育,感化,挽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136052.html

2006-05-27: 今年3月3日同修于溟、李旭鹏、马万里等人几乎同时在北京被邪恶国安特务绑架,这是中共恶党对大法弟子做下的又一笔罪恶之事,周围的同修及被绑架同修的家属亲人极力的打听消息、努力营救他们。随着3月7日苏家屯秘密集中营惊天黑幕的曝光于世,恶党血腥本相更突显得超乎了人们的想像,于溟、李旭鹏、马万里和所有被恶党关押在劳教所、洗脑班、监狱等处被迫害和在秘密集中营内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的处境成了善良世人最忧心之事。

无论是我认识的于溟、李旭鹏、马万里,还是未谋过面但遭受邪党恶徒摧残的所有被关押迫害的大法弟子,他们都是我的同修,他们都因对真、善、忍的坚信、都因无畏于邪恶的残暴、都因无私的救度世人,而成为真正美好的生命。在恶党最后的残喘及疯狂的迫害中,我冷视邪党的败像,亦痛心于被迫害中的同修所不应遭受的痛苦。

我在自己最悲痛和低沉境遇下认识的于溟,他及他周围的同修毅然的伸出援手,没有一丝为他们个人的权衡与保留,当我一点点挣脱出痛苦时,我同时学会了某一层面的坚忍、无私。特别是在恶党迫害的严酷环境下,于溟那种宽厚的襟怀感染和影响了几乎所有接触过他的人。

后来我陆续知道一些于溟维护大法,几经迫害、坚定不屈的片断:于溟多次進京证实法,曾先后两次被关押在极其黑暗邪恶的北京团河劳教所,恶警疯狂的电棍电击、残酷的小号关押,在于溟强大的正念下崩溃。据述:当时整个团河劳教所都笼罩在恐怖之中,恶警每天都发狂一般的电击法轮功学员,想达到全部“转化”的目的,每天电棍的噼叭声和痛苦的惨叫声从前、后楼传来,那时恶警们已嫌于溟硬不想管他了。

2004年的夏天,北京正是高温湿热的“桑拿”天气,又遭绑架的于溟被关闭在仅一平方米多的小号里,四周是所谓的“软包”,更加重了闷热缺氧,于溟一直绝食反迫害,我问过他在那种痛苦的摧残中想到的是甚么?他默默的停顿了一会说:“我问自己,还能是师父的弟子吗?”他对法的坚信使邪恶无奈。

我只见过李旭鹏几次,对他的印象是极具智慧心地又很善很善,这些年来同于溟一样,旭鹏也是多次遭迫害。同样,在邪恶迫害的痛苦过程中,人们也看到大法修炼者的伟大。

2004年,李旭鹏在北京遭绑架,邪恶之徒用尽了招数摧残折磨他。在最后一次的用刑中,旭鹏生命危在旦夕,在失去意识之前的一瞬间,他只留有一念:“外面还有那么多受恶党毒害的世人,我要把真相讲给他们、救他们……”。恶警慌忙将已无呼吸的旭鹏抬往医院抢救,他刚苏醒就又给他戴上手铐、脚镣欲押回看守所。在医院的就诊大厅里,旭鹏面对几百名民众讲到:“法轮大法好!我是大法修炼者,我有一个很好的工作--大学教师,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我热爱生活,江魔头对法轮功的镇压,强使我失去这一切,也强使你们受蒙蔽欺骗,……”。旭鹏说他当时流着泪在讲,从天安门自焚到各种编造的谎言,从大法的美好到世界六十多个国家的洪传,许多人听的也流了泪,连押送他的恶警都不敢行凶了,任由旭鹏把真相讲给众人。

于溟、李旭鹏、马万里等人几乎同时在北京被邪恶国安特务绑架后,我几欲提笔未能成书,我熟知的同修们都有许多说不尽的在巨难中展现的辉煌;我不熟悉的同修同样有许多了不起之处;包括在秘密集中营内被恶党血腥虐杀的我的同修们,他们的生命亦是伟大无私的。在恶党及江罗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丧失理智的镇压下,虽然遭受了莫须有的巨大苦难,但大法弟子们维护、坚守真理的精神,给予了这世界无限的光明,因为大法弟子是宇宙大法造就的生命。

前些天有消息说:于溟被关押在北京团河调遣处,他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身体极度虚弱处境十分艰难。李旭鹏和马万里被沈阳恶人劫持回当地,关押在臭名昭着的张士洗脑班,经受着残酷的“洗脑” 和肉体摧残。这些天来网上也不断的曝光出恶党秘密集中营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所有遭受苦难的同修,我当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恶党与真、善、忍为敌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我当呼吁世人共同努力:解体中共、停止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7/128914.html

2006-05-07: 于溟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海淀区清河看守所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海淀区清河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7/127059.html

2006-03-08: 3月3日,沈阳大法弟子于溟在北京失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8/122316.html

2005-03-07: 大兴大法弟子高建名、程伟、于名等人在3月1日被国安绑架。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大兴看守所。据悉,此次他们几位大法弟子的被抓,是因为以前被非法抓捕的学员在高压下承受不住说出他们并协助国安打电话所致。

2005-02-25: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自03年10月29日在北京被再次劫持后,被非法劳教。先后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团河劳教所、新安女子劳教所少管队等,后于2004年9月14日被秘密转押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经过近16个月的反迫害,他的身体情况令人担忧,但他凭坚强的意志,近日借“保外”第二次从劳教所正念闯出。

相关报导:劳教所内诉江贼,大法弟子于溟被数次秘密转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663.html

2004-10-20: 于溟被送至团河劳教所一大队仅待4天,恶警无法关管,2004年5月下旬被送西搂,因西楼3层集训队已劫持了4名法轮功学员(集训队共4间屋,一人一屋,整个集训队无一名其它类劳教人员,已成为法轮功学员小集中营),管理科急急晚上开会,不敢送于溟進集训队。一晚,全所晚间上课的劳教人员下课,于连续高呼三声法轮大法好,瞬间弥漫着熙攘之声的团河一片沉寂,有的普教说:“好家伙!把全团河都给喊没动静了!”很多大法弟子感到头脑意识在震动中清朗了些,精神为之振奋,整个团河的阴霾场又被荡涤一次。

2004-10-05: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于2004年9月14日被秘密转押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河北省第一劳教所(邮编:063021),希望知情者提供该劳教所的电话及队长姓名和电话。

此前,于溟一直在北京女子劳教所被秘密单独关押(所内少管队),于溟写诉状上告江泽民对大法弟子及他家属所犯之罪行,被队长私下扣压。

北京市女子劳教所少管队的队长曾公开说:于溟起诉江泽民,我们怎么敢把这样的起诉书交上去。再说了,现在起诉江泽民的信多得要用麻袋才能装得下,我们交上去他们(检察院、法院)也不敢看啊!恶警恐惧之下,加紧迫害,于溟一直以绝食抗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663.html

2004-10-05: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自03年10月29日在北京被再次劫持后,被非法劳教。先后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团河劳教所、新安女子劳教所少管队等,后于2004年9月14日被秘密转押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经过近16个月的反迫害,他的身体情况令人担忧,但他凭坚强的意志,近日借“保外”第二次从劳教所正念闯出。希望海内外正义和善良的人们继续给予关注。

相关报道:劳教所内诉江贼,大法弟子于溟被数次秘密转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5/85663.html

2004-07-31: 于溟,男,30多岁,沈阳五爱街企业老板。2001年,他到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3月份被绑架到北京团河劳教所二大队。因其坚决不背叛信仰,被无理延期10个月,送到劳教人员调遣处。在调遣处,恶警将他电得眼圈发黑,心绞痛多次发作,住進医院。

2004年6月,于溟被加期10个月到期后被释放,他原打算到派出所取回个人物品后回沈阳,却被派出所绑架,判劳教二年半,现被关押在北京大兴区新安劳教所集训队,于溟抵制邪恶,已经一个多月没吃东西,生命垂危,现在7个管教,迫害他一个人。

2004-06-24: 大法弟子于溟自去年11月底被抓在调遣处关押半年后,现被关進新安女子劳教所,在调遣处期间,他每天大声喊:大法好!喊声令邪恶胆寒。现具体情况不明。

2004-02-10: 于溟是我在团河劳教所时认识的,他一直表现非常坚强,后从劳教所正念闯出,并立即投入讲真相的洪流。据说团河劳教所目前不敢收他,所以还把他留在调遣处。而他在调遣处经常喊:法轮大法好!

2004-02-08: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二)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接上文)2001年1月25日,我被押到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在北京市大兴区)。一进大门,随着身后铁门闷重的关门声,此后我就开始与世隔绝的被劳教生活。

首先围上来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将我围在当中,命令我抱头蹲下,大声宣布我被劳教,罚我作数个抱头蹲起。

然后,命令我全身衣服脱光,检查衣服里面有没有大法资料,动作稍有迟缓,劈头盖脸就被警察用电棍从脑后电击。

接着强迫法轮功学员们都必须写出不练功、不传功的保证书。如不写者,就会被数根电棍电击,还有人曾被头冲下倒绑在班里的床头上绑了好几天;最后还不写的,一般情况下是在主抓管教的干警副大队长申晓生的直接带领下,由他挑选或指定数名吸毒和嫖娼人员,把拒绝写保证书的学员带到一个小屋里就当着他的面,摁倒踩在地上把胳膊反拧在背后,狠狠的暴打乱踢一顿,同时大声叫嚣:“给我往死了打,倒要看看他骨头有多硬,就不信打不服他,看他写不写!不写就把手指头掰折了他!”然后再硬掰着该学员的手指头由别人强行捏着手写下所谓的“我保证在劳教所里不进行炼功、不传功,保证人:××× 的字样”并强行按上红手印。

我到调遣处时正值寒冬,北风呼啸,满地积雪,天寒地冻。那么冷的情况下,许多人仍衣着单薄,只穿一两件秋衣,手、脚已经被冻得大口子直流血,仍不准进屋,必须硬挺着在操场练队、蹲在操场吃冷冰冰的饭;吃完饭排队走到水房只两分钟的路,就这两分钟饭盆里的残汤就已经冻成了冰。警察们就穿着厚厚的警服看着不管。走路时被劳教的人一律得把头低下、不准前视,双手叠于腹部、踏着整齐而怪异的小碎步;警察问话时必须“低头抱首”、或两手抱脑袋夹在裤裆里往地上一蹲、不得对视;每次问答时必须先大声喊一句有辱人格的“报告队长,我是劳教人员×××”的“问答词”;回答完毕后、甚至是被警察故意打骂、电棍电击发泄完毕后,还必须得给警察道一声“谢谢队长”,还得必须大声喊,否则即被视为抗拒改造,再次被劈头盖脸地打骂和电击。一天只能大便一次,且不允许超过五分钟,稍微慢点即遭辱骂踢打。因人多,至少一半人一周都没时间大便一次,包括60岁以上的老人,很多人因此而便秘。

更肮脏的是,所有被劳教的人几乎每天都要熬夜和起大早拼命给警察干活赚钱,干的活大多是给街边小饭馆里吃饭用的一次性“卫生方便筷”头上包层薄薄的纸片以算“卫生合格”。

一箱筷子干警可挣6元人民币,每个被劳教的一天完工近3箱,一个队160多人,可想每天每个队里能给警察赚多少钱吧。

包筷子的屋子里(劳教人员宿舍)本就人满为患,筷子总是乱七八糟扔满一地,甚至经常掉进旁边的便桶里都不管,捞出来继续包,因为筷子的总数一根都不能少,警察盯得很细。

包筷子时从没让洗过手。本来被劳教的就以吸毒和卖淫嫖娼者居多,但这里可不管你是否患有什么肝炎、什么性病等等,没有正规医检,只要你有口气就得给警察干活,包括浑身长满疥疮的人也得干,沾满脓的手把筷子抓来抓去。

与警察勾结的不法批发商待活完工后,把筷子转到北京大钟寺农贸批发市场,再批发至北京市内与远近郊乃至河北的周边地区的每个街头小饭馆,不明真相的普通人们就用这些筷子吃饭。

谁的活稍有迟延或未及时完成警察的定额,即遭警察或同室劳教人员的一通打骂,甚至门外罚站、不准睡觉。每个班里、每间屋子都是虱子横行,很长时间不让洗澡……脸晒得黝黑的警察们挎着电棍、手铐,在周围横晃着踱步、看守。很多人来到这里几个月了甚至连这儿的天是啥样都没敢抬头看过!

这些专门迫害人格的举措使呆在这里的人时时感到自己是可以被政府警察任意糟贱的下等人,在警察的眼里一文尊严不值。而且,绝大多数人不敢跟警察评理,谁稍有抗议的言论,被知道后马上就会被弄到某个秘密的屋子里,数名警察不会向你解释一个字,就将此人如捆包裹般摁在地上用强力电棍没头没脸一通暴力电击。被电者往往还没反应过来自己为何被电,就被突如其来的暴电惊得魂飞魄散,只能象旧社会里被剥削压迫的奴隶一样让干啥干啥、再也不敢有任何意见。最后仍必须按规矩再三地说“谢谢队长、谢谢队长”,否则即被视为对政府最大的不满,马上即会有人提醒“你又忘了规矩了吧?”相威胁。因为长久以来,在××党的专制统治和不讲人性和人权、只讲阶级和政权的变异的政治理论灌输下,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在直接管人的政府机构如公安等部门里的警察等,养成这样一种变异思想,就是无论自己干什么都打着政府的旗号,党就是专政、政府就是专政,你对警察的行为不满就是对党的不满、对政府行为的不满,而政府就是管人的,政府怎么能有错呢?党怎么能有错呢?从而警察怎么能有错呢?法轮功人员由于被多方迫害的原因,所受的折磨远远比普教更大。

如果家属们能亲眼目睹一下以上这些真实的场景,再想想江氏政府警察们一向标榜的诸如“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对待劳教人员”的肉麻劳教词语,会是怎样的心里感受啊?!

当时的调遣处分前后两个院,被判劳教的女学员也先带到这里,男的在后边大院,女的在前院,两院之间没有围墙,只有铁丝网隔着。刚被带进来的人,都必须站在院内的空地,挨个把全身衣服脱光接受侮辱性检查;女的也是,被检查时男警察和外边进来的人隔着铁丝网看得一清二楚。这种环境下,女学员所受的人格侮辱和迫害比男的更重(她们也要干包筷子等各种活),稍微想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人,哪怕上年纪的都会立刻遭到江氏女恶警强力电棍的猛烈酷刑电击,恶警专挑嘴、耳、腋下、乳头和阴部狂电;甚至女恶警经常唆使吸毒、卖淫女或同性恋者对法轮功女学员大肆进行野蛮的性侵犯,令人发指。有的女学员被折磨得全身是伤,奄奄一息,却被恶警训斥:不要以为你有伤就可以保外就医,我们有死亡指标!(待续)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6/4535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8/66823.html

2004-02-07: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一)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编注:本文作者于溟自从2003年10月底在北京的“鲁谷派出所”被绑架后,又被判了劳教。由于北京的劳教所都知道他很坚定,目前他仍被关押在“调遣处”。希望国际社会关注他的情况。
* * * * * * * * *
我曾经是中国的一名比较成功的商人,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但是,由于江氏集团非法的残酷迫害,我现在失去了这一切:辛苦经营多年的工厂倒闭;我的亲生父亲含恨去世;我受尽酷刑后现流离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我四岁的小女儿无法与她的父亲见面。现在,我把我的这一切情况叙述出来,希望得到您们的正义关注与支持。——不仅是我,在中国大陆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修炼者正在遭受着同我一样的严酷迫害。

一、我的情况简介

我叫于溟,男,现年31岁,原是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服装企业负责人。这之前我曾做过许多生意,也取得一定成功。但除了因商业的成功而获得了许多金钱和名声之外,我并未找到人生的真谛,内心深处是空荡荡的。

1997年7月,我开始学习并修炼李洪志先生传授的法轮大法(法轮功)。这是一项非常平和的中国传统的佛家功法,按照“真、善、忍”的崇高特性指导人们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使人通过精神境界的升华了解人生的真正意义,从而达到高层次的真正美好状态。同时还有五套优美沉静的炼功动作,使人通过炼功获得健康的身体。我很快去掉了以前所有不良的嗜好;“真、善、忍”的美好使我和我的大家庭充满了祥和和爱,我真正体会到了法轮大法所具有的不可思议的非凡而高深的道德力量。我的服装生意也越来越成功,我的工厂里面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国营企业倒闭后的下岗职工,我主动招聘他们,为政府解决了他们的再就业机会,使这些下岗后的工人生活有了着落。我的事业和生活都蒸蒸日上。

但是,自从1999年7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我的幸福而安定的生活就被彻底的粉碎了。

二、我维护人权、维护信仰自由的艰苦经历

(一)江泽民实行国家恐怖政策,非法镇压法轮功

大家知道,法轮大法(法轮功)的修炼者是按照人类共有的善良本性“真、善、忍”的思想原则指导自己提高自身的道德思想境界的,功法的动作也非常柔和,对人的身心健康非常好,没有任何不好的东西,也与任何政治无关,所以,从1992年大法师父李洪志先生开始传功到1999年短短的七年时间,中国即有七千万到一亿人在学、在炼法轮功,并洪传到全世界的40多个国家。得到法轮大法的人无不为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所吸引、所折服。法轮大法洪传之处,普遍人心向善、社会道德急速回升。

然而,这美好的一切却反而遭到了中国当政小人的极端妒忌。时任中共总书记的独裁者江泽民,无视这么多人因学大法后给修炼者个人及其家庭、给整个社会所带来的非常良好的局面,反而极端妒忌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大法所获得的发自百姓们内心的崇高赞誉。因为他和他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由于极度的贪污腐败,以及对中国百姓人权一向所特有的暴政迫害,而被中国百姓深恶痛绝。江无法忍受这种反差,就象当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一样,江为了维护自己专制独裁者的心态和霸权,他悍然置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于不顾,未经任何符合法律规范的判决,违反中国宪法,践踏国际公约,实行先定罪、后立法,私下先在中共内部定法轮功为“×教”,表示对法轮功要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国家恐怖政策。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面对手无寸铁、一心向善的法轮功群众,江动用了全国的党、政、军队、外交、武警、警察、特务、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一切媒体,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警察控制下的大量无业流氓,全面恐怖地公开非法镇压法轮功。1999年10月底,江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未经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最高法院任何判决,超越于他所具有的权限,以个人身份私自公开非法强行在各家媒体上诬定法轮功为X教,将近亿法轮功学员在一夜之间诬陷为X教徒,掀起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潮。

在这场已经持续了4年之久的、并且还在继续着的灭绝镇压中,大量教导人们真、善、忍法理的法轮功书籍被江氏政府强行销毁;许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无辜迫害致死;法轮功女学员被警察强奸、逼迫堕胎;数千人被迫害成残废;数千人被强行押至精神病院注射摧毁神经中枢的药物进行摧残;三、四十万人被非法判为劳动教养和大刑;无数的人被迫流离失所,无数的家庭支离破碎;每时每刻都有人在中国的劳教所等地遭受着种种令人发指、难以想象的酷刑。

而且,江一手组建并通过类似当年纳粹盖世太保的专门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给各地公安发布密令,对于坚定法轮功的正确信仰而坚贞不屈的法轮功修炼者,必要时“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打死后)“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作为国家公民,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都不允许上访;甚至任何一个人都不允许学、炼、信法轮功。几乎中国的每一个人都被迫向江氏政府表态,要与法轮功的信仰——“真、善、忍”决裂;必须承认江氏的镇压是对的。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支持法轮功,那马上就会面临着被非法羁押到各地的洗脑转化班强行洗脑,甚至因此被逼下岗、扣发工资和各种保险、没收财产,更甚者判劳动教养、判大刑。

全国所有的舆论工具,包括国际互联网都牢牢地控制在江氏政府手中,全国上下充斥着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诬蔑、谩骂、造谣甚至阴谋陷害;更卑鄙的是,江泽民个人还使用鬼魅伎俩,指示教育部门有目的的在中小学课本中强加进这些诽谤和陷害法轮功的恶毒言论,对这些天真单纯可爱的学生进行隐蔽的有目的的洗脑灌输,残噬他们的心灵。老百姓根本无法了解法轮功被非法迫害的真象,中国到处都笼罩在这种极端恐怖之中。

最可恶的是,在中国,最早正式公开诽谤法轮功是X教的言论是江泽民于1999年10月20日前后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所讲的,喉舌《人民日报》据此于当月26、27日报道并发表流氓谩骂似的评论员文章,而该文发表之时江正出访欧洲,在国外领导人及媒体面前正式公开大放厥辞诬蔑法轮功是X教。江在中国国内向中国百姓大肆诬陷法轮功背后有“西方反华势力”支持;他自己却未经人大及最高法院审判并授权,跑到外国向他在国内时所攻击的西方社会献媚邀赏,极尽奴颜媚骨之能事,企求西方文明社会对他的罪恶独裁行为进行支持。他是典型的两面派。他的当权是全中国最大的耻辱和悲哀。

正因江的这一系列完全违背中国法律、完全践踏国际公约、完全超出他的权限范围之外的所谓“邪教”诽谤言行,从而使中国出现了如此极其荒谬而恐怖的场景: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和程序,一个政权被强迫用来对亿万法轮功群众进行灭绝性的残酷镇压。所以,江泽民就是这场滔天罪恶的直接策划、导演和领导者,他就是他所控制下的那个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势力的总代表。他真的就是首恶元凶。

在这种局面下,面对一夜之间上亿的善良民众被打成莫须有的罪名;面对一部教人向善、带给无数人身心健康的旷世之作——《转法轮》被恶意诋毁;面对无数修炼者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妻离子散;面对几十万修炼者被抓、被关进拘留所、教养院、监狱,象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一样,为了维护大法师父和法轮大法的名誉;为了要回宪法赋予我们的种种合法的人身权利;为了给在镇压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冤魂伸冤;也为了尽早结束这场残酷的非法迫害,我顶着白色恐怖坚持向人民讲述这场迫害的真象。

(二)被戴“狗链”;强制插管灌食

2001年1月1日,我在北京语言学院和平散发有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真相资料上面只有法轮功的简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并无其它任何内容),被警察发现强行抓到海淀区东升派出所非法审讯了一夜。我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然而,警察仍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三筒16号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警察们给我用一种特制的粗大镣铐把我的双手和双脚同时连在一起铐住,使我每天只能弓着身子坐在地上或是侧躺,不能平躺、更无法直立和行走。这种特殊的刑具警察起名叫“狗链”,也叫“狗揣”,这种刑具只有对死刑犯或非常危险的明显具有对他人人身攻击倾向的重刑暴力犯才能配带。因其对人的身体,特别是双手双脚和腰部会造成严重伤害,并存在对人格的莫大污辱,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严禁使用。而这帮恶警们却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江泽民流氓政权的指使下,在邪恶的610办公室的具体授意下,对讲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可肆意使之。

每天我在号子里洗脸、解手,都得在别人的把持下才行,给我带来了极大痛苦和非常的不便。他们用最下流的行为和最恶毒的方式迫害大法与修炼者,警察邪恶这样做的目的是想以强制的手段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放弃修炼。当我质问看守所的警察,为什么要违反法律规定给我上这种严重损害人格和人身健康的刑具?警察居然如此讥讽我说:“怎么,你不服啊?法律?什么法律?江泽民就是法律!江泽民说咋干就咋干!不服你找江泽民去啊!敢?弄死你!”

后我又质问他们,(前任)国务院朱总理曾给公安部门说过不要虐待法轮功学员,你们为什么不听?警察们不屑地说道:“你真傻还是假傻?现在是姓江的天下,不听他的能给(我们警察)发钱(意即涨工资奖金)?”“枪杆子里出政权,老江有枪杆子,老江就是绝对的对,他就是政权。他就是老大!”“我们这么做都是江老大(江泽民)的意思,我们也不想这么干,但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不这么干,工作就要没了。”

听了这些我真有点欲哭无泪,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中国居然还是象黑社会一样搞家天下,警察根本不讲实质上的依法治国,靠暴力政策来满足江泽民个人的权力欲望。所以,江泽民就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他绝对逃脱不了他的罪责!

我懂得生命的可贵,作为修炼的人我更懂得人身难得,我也非常的热爱生活!可我更知道在真理与正义面前决不能失去做人的尊严。我们不反对政府,我们反对的只是江氏个人发动的这场邪恶的镇压,为抗议这一切,我开始绝食,用我的生命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的清白。三天后警察开始给我强制灌食。

灌食名义上好象是不让我出现生命危险,但从警察们给我灌食的经过来看,他们的目的并非如此。每天给我灌食进出筒道时,都由几个人犯象拖死狗一样把我从号里拖出来,别的号里的人都用象看动物那样的眼光瞅我。给我灌食时,狱医都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用的都是很粗的橡胶管子,我从没见过他们给管子消过毒。

他们把我摁倒在地,头、身子、手脚都被绑紧防我挣扎,这种野蛮行径使我感到我如同正在被屠杀的动物,根本没有任何人格。狱医睁着野蛮的双眼大叫“插死你!插死你!”,把管子使劲往我鼻孔里插,直插到胃,有时插到气管和肺部,使我剧痛。管子插进去后还要搅和搅和,再往里使劲捅捅,疼得我鼻涕眼泪直流、脑壳嗡嗡作响,被迫大口大口拼命喘气以防窒息。

狱医给我灌一碗玉米糊然后“嘭”就抽出管子,根本不考虑我的身心感受。

有时我的鼻腔或食管被插破,鲜血流进胃里,让我非常恶心,但又无法呕吐。

灌食的每天我都要承受这种剧烈的紧张心情和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肉体痛苦。在第一天给我灌食时我看见一名女法轮功学员也被强制灌食,她满身是土,衣角有被扯破的地方,显然她挣扎过。她的脖子、胸部、腹部被三条皮带紧紧缠绑在床板上,两条腿被分开、两条胳膊呈一字型被分开分别用皮带捆绑固定在床板两侧。她的鼻孔和嘴的周围满是粘性食物、血迹和分泌物;又粗又长的橡皮管从她的一只鼻孔里延伸出来接在一个盛满了粘乎乎的混浊物的灌食用的大针上,戴着塑胶手套手持大针的恶警满脸狰狞和不耐烦;一对大法弟子动手打起来就疯狂得根本没有理智的人犯浑无眼神地呆站一旁。灌食的管显得很脏,不知道是否用同一条管给别人用过而不清洗消毒。

我看到她时显然她已无力挣扎,但仍被一名身穿警服的壮汉死死拽着她的头发,使她的头部在剧烈痛苦之下仍无法挣扎摆动,从而使狱医可以不费力的灌食。警察们这样做,一来灌了食后可以暂时维持住绝食的人不会很快死掉,这决不是江氏政府警察们对绝食的人生命负责,因为从他们丝毫不顾忌被灌食者的巨大心理紧张和因身体被野蛮插管而带来的极大痛苦这点上来看,警察们是根本不把绝食者的生命放在心上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不叫绝食的人死掉,以免引来难以处理的人命麻烦;同时借给人灌食之机,给绝食者制造非常大的身体痛苦和心理紧张,使绝食的人因害怕巨痛而不再绝下去,从而减少镇压者的压力和麻烦;而绝食的人也不会再有多少胆量和力量进行上诉、控告等行为。

(三)被非法劳动教养

在我艰苦绝食七八天中,除了这种迫害性的强制灌食,没有一个政府人员来调查我的事情。到了农历除夕(就是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的前一天)那晚看守所所长白某来到号里找我,那时我已转到了三筒9号。白某告诉我,说我现在吃饭后就可以放我出去,因为他们也不想大过年的找这些麻烦。我信以为真,以为他毕竟是穿着警服的政府干部,不会这么当面撒谎吧。于是我就吃饭了。谁知第二天,就过来两名警察,宣布我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劳动教养一年半。

我知道我被白某骗了,也许他早已跟劳教委员会的人串通好了一块来骗我。事实上,宪法保护每一位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公民的上访权、申诉权、维护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但现在一心强身健体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们的所有这些最基本的权利却被江氏一手操纵的××党政府粗暴地破坏和践踏掉了。我们讲清法轮功被非法迫害的真相,既不对听者产生任何伤害,相反只能激发他的善良和正义之念,又未违反任何法律、更与政权扯不上边,何罪之有?扰乱谁的秩序了?更荒唐、更令公民震惊的是:

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这样规定:

“第九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这样规定: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而直到现在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所依据的有关法规主要有五:

1、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2、1979年11月29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3、1980年9月14日中发[1980]67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做好劳动教养工作的报告》;
4、1982年1月21日公安部制定、国务院批转的国发[1982]17号文《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5、2002年4月12日公通字[2002]21号文《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从以上内容可以清楚的看到,有关劳动教养的制度都是国务院及其公安部作出的行政法规规定,而不是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劳动教养既是严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又是最高行政处罚,必须得有法律依据才能判人是否劳教。但是中国现在并没有劳教方面的法律,判一个人劳教的依据全部是国务院的法规。所以,劳动教养这一行政行为,最起码从1996年10月或2000年7月1日开始,就已经完完全全彻底地违反了《立法法》的法律规定!而现在,每天仍有人在被非法劳教着,甚至在各地的劳教所里遭受着比监狱还要严厉得多的迫害。这对于被劳教的这些人来讲,不是天大的笑话、最严重的政府针对公民的大面积犯罪行为吗?!这不是迫害又是什么呢??(待续)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24/4542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7/66125.html

2003-01-10: 于溟,男,30岁,沈阳市沈河区服装企业老板。2001年元旦在北京向世人讲大法真相时被抓。在看守所内,警察在晚上将于溟带至一屋,屋内布满铁链,镣铐,刑具。只开着台灯,有几个警察在屋内。随后警察将他戴上手铐,脚镣关在牢室,并唆使犯人打骂。后来于溟被送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于溟呼喊口号,遭到警察的迫害。

2001年3月,于溟被带到团河劳教所二大队。一進队内,他发现那些被邪恶洗脑的人表面似乎很和善,但是头上都罩着一层黑气。之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各式各样的被洗脑者的或假善、或耍横、或围攻(许多人同时用语言攻击、指责),均未上当。那时(2000年底到2001年初)正是团河邪恶表现最顶峰的时期,暴力迫害和欺骗误导都极其猖獗。大法弟子卢长军的腰被打折;武军被恶警长时间迫害,使用电棍,致使精神受刺激;大法弟子魏如潭被针刺手指尖等等。后因为上面“调查”这些事,到 3,4月时表面才稍微收敛,但“调查”只是走过场,无一警察因上述行为遭受处分(有关详情请见其他大法弟子的材料),恶警仍很猖狂。

在5月份天开始热的时候,于溟脚部溃烂很严重,但恶警仍令其几个小时在太阳下晒着不准动,同时被晒的还有王季平等其他几位大法弟子。经过几个小时的暴晒之后,于溟被二大队(卢长军等人所在队)副大队长倪振雄叫進办公室。因长时间暴晒加上脚部溃烂,于溟進屋后一时站立不稳地头冲下栽倒,倪却认为于溟故意跟他过不去,上来就拳打脚踢。恶警倪振雄曾上过中央电视台的专题节目,被评为“优秀干警”。此人自恃自己练过散打,对大法弟子非常狠毒。曾经将一名大法弟子带到集训队的小屋内疯狂用电棍连续电数个小时以迫其背叛信仰。倪恶警将于溟拽起来打骂,并拉于溟去医务室强迫就医。于溟不从,用手抓住楼梯栏杆不动(二大队在二楼),倪恶警便将于溟的手和栏杆铐在一起,然后拿电棍死命往于溟身上狠电,于溟不为所动。倪恶警气急败坏,解开铐子,用手抓住于溟的脚踝,将他拖在地上,从二楼就这么脸冲下从楼梯上拖到一楼,然后一路拖到医务室(有几百米远),于溟的背部衣服全部都被拖烂了。于溟仍然不屈服,后经在场的其他一些人温言相劝,倪恶警又将于溟拉回办公室,并告诉其他人不得乱说此事。在办公室倪恶警又开始电于溟,见不起作用,倪恶警丧失理智,冲过去把于溟的胳膊死命向后拧,这时于溟用力挣扎,就向反方向用力,在于溟胳膊就要被拧断时,倪恶警才突然意识到了可怕的后果,吓得立刻松开了手。于溟告诉他说:“虽然你这样对我,但我也一点不会恨你。但是你这个样子,我永远不会心服。”因为很多大法弟子曾经被倪恶警猖狂迫害,于溟考虑要上诉此事。倪恶警害怕了,此事如果被曝光,加上年初二大队发生的一系列暴力伤人事件被强行压下而未暴露,一旦要调查他有可能被撤掉大队长的职务,转而开始给于溟赔好话。于溟见其有所收敛就暂时打消了上诉的念头,但提出条件:一、不准暴晒、体罚学员;二、让倪振雄当着二大队全体学员的面赔礼道歉,公开做书面检查并宣读;三、允许大法弟子看师父的经文。在大法弟子强大的正念下,倪恶警终于害怕了,这几条立刻一一完全照办(于溟离开二大队后,倪某仍不知悔改,继续迫害其他学员)。

因二大队暴力转化未有效果,2001年7、8月间,于溟被转至五大队。该队采取软招,答应于溟晚上不熬夜,正常睡觉;偶尔送上好菜给于溟,但于溟不动心。五队一个姓岳的小队长,曾故意找茬激怒于溟,以找藉口将他送入集训队,但被于溟识破,义正辞严拒绝,恶警才未能得逞。11月于溟被转入普教队。2002年3月,于溟被送至团河劳教所西楼,又称“攻坚楼”。在六月份快到期前,恶警使用其一贯的迫害手段,即在学员快到劳教期满时仍未妥协,则集中警力连续数天数夜将其捆绑、强行脱光衣服,蒙住眼睛、堵住嘴,用数根电棍连续狂电。如普通的电棍不起作用,它们就使用特制的高压电棍,迫其妥协,背叛信仰。大法弟子魏如潭、赵明、吴相万等均遭此毒手。于溟也被数根电棍电击,于溟仍然坚强不屈。凶手将于溟于2002年5、6月间送至调遣处集训队,每天罚坐板,从早上6点一直坐到夜里12点,一动不许动。后恶警以于溟吃饭时掉了一个窝头渣为由,令几个劳教犯人作伪证,说于溟无故绝食,将他延期 10个月。

目前来自团河的消息,于溟或被送至天堂河法制培训中心(实为法西斯洗脑中心)迫害或被送至天堂河劳教所未成年队看管,如果是那样的话对于溟的迫害会更为严重。在此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民和于溟的亲朋好友,紧急关注于溟的近况,共同制止对于溟的迫害。希望广大弟子,正念清除另外空间操纵坏人迫害于溟的邪恶因素。制止这场邪恶的迫害。

2003-01-01: 沈阳大法弟子于溟,30岁,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市场的企业老板,2001年与爱人马丽到天安门正法,三月份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二大队。

恶警对其百般折磨,熬夜、体罚,轮班纠缠不休。一次他因被体罚而体力不支,晕倒在队部办公室地上,醒来后坐在地上,恶警诬蔑他“袭警、不服管理”,把他铐在暖气上,要电他。于溟宁死不屈,不顺从恶警,结果在挣脱时胳膊脱臼。

2002年3月在“攻坚楼”,恶警们见他坚决不背叛信仰,便凶相毕露,用电棍电击于溟

五月份于溟被送到“集训队”,从早6点到12点坐板,一次他掉一点窝头渣没捡,恶警作伪证,说他要绝食。

现在他已被无理延期十个月。据悉后来他被送到劳教人员调遣处,在调遣处,由于他仍旧不配合邪恶,被电得眼圈发黑,心绞痛发作多次,被送進医院,目前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42029.html

北京团河劳教所画皮背后的凶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7/37634.html

2002-05-28: 北京团河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野蛮摧残还在继续
于溟,30岁,沈阳人,由于拒绝服从恶警的邪恶指使,最近被送入集训队,并且不许家人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8/30957.html

2002-03-21: 于溟,沈阳大法弟子,2000年底因在北京发真相传单被劳教一年半,2001年1月25日被送往北京团河劳教所调遣处。在调遣处他正气凛然,拒绝配合恶警的邪恶指令。在站队轮流做报告辞训练时,于溟高喊:“我因无罪被劳教……”,好几名恶警冲了上来,将其拖入消毒室,使用多根电棍电击他的身体各处,使他身体各处烧伤、起泡,但他仍没有半点屈服和妥协。進入团河劳教所后,他严肃地抵制了各种邪恶的洗脑谎言,没有写任何书面保证。一次,二大队恶警倪振雄对其拳打脚踢,用皮鞋踢他的两肋及小腿,地板上都留下了许多血迹,恶警又将他拖入办公室,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几次使得他窒息昏厥,当他苏醒过来后第一句话就反问恶警:“你害怕吗?”并用正念正视恶人,恶警顿时吓得一身冷汗,后来反倒屈服于他,求他别把被打的事情声张出去。2001年底,他作为最“顽固分子”之一,被关押在六大队(普教),至今仍被强迫与犯人一起从事重体力劳动,变相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1/27032.html

沈阳 沈河区(27,49,42中学)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4-02-12: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法官:张巨涛。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
区分局: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吴东风: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国保大队: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电话:024-2389800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辽宁省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 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邮编:110148
电话:024-89241898
总机:024-89241894、024-89241895
办公室:024-89342960、024-89248084、024-89248085
接待大厅:024-89241894、分机8080
所长:024-24859695、024-89241898

2023-10-24: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电话:024-23898006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2023-10-11:辽宁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公开电话
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公开电话:024-24824708
警察:
王鹏:18540303075
赵鹏宇:18525117362
杨喆:15940066123
羿盅名:1850247011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4)

2014-11-23: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电话:024-84119701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邮编:110011
院长李雅君024-84119988、13804210666
副院长于淼84119996、138405993337
副院长李万涛
法官焦玉玲84119981
刑庭庭长李红
办案法官:焦玉玲 84119981

2014-11-09:
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沈阳市沈河区法院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844276、24841099、84119701
院长李万涛

2013-12-10: 参与迫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公安局
沈河分局
锦州北镇沟帮子镇派出所警察
沈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国保大队队长 张彦 手机13840229338
沈河分局警察 王文胜 手机13998131321

八月二十九日绑架于溟时的车牌号 辽O A0287 辽G 68341

2013-09-01:
迫害单位相关信息: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06号,邮编110002
电话:024-2310583总值班室23105090副局长王晓刚
副局长孙建军,47岁,警号10007,电话:13609810669,

大东区洮昌派出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21号 邮编110044
电话:024-88113195
所长 办024-88127857、
教导员 办024-88127857、
副所长  办024-88113195、

主谋: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写信叫教养院加重迫害于溟)024-86892987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110032

主要参与迫害者:
所长:高洪昌
三大队大队长:井洪波
管教副大队长:于江(直接指挥、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者)
干事:图玉鹏、刘俊、金山(主要迫害者。曾叫嚣:对法轮功的态度就是决不手软)
一中队长:张留臣、医生那树记、王瀚宇(主要迫害者,经常在劳役场所打学员耳光。、
二中队长:苏巨峰、支顺昌、王彦民(50多岁,曾当过头目,在三大队什么事都管)
三中队长:李猛(中队普教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4-12-09: 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联名要求调查办案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9/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联名要求调查办案人员-301267.html

2008-08-22: 真真的心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2/184550.html

2006-11-22: 于溟在北京团河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2/142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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