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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邵长华, 女,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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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1: 三次遭冤狱迫害 辽宁丹东市邵长华又被非法刑拘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女士,曾三次遭冤狱共十二年半的迫害,遭受到了种种非人的酷刑折磨,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再次被绑架,又遭非法刑拘。

邵长华,约六十岁,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修炼前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邵长华在丹东市四道沟附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丹东市西城区(原四道沟)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搜走法轮功书籍,她后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邵长华的女儿多次到西城派出所跟警察询问妈妈的情况,说妈妈没有犯罪。警察敷衍她说,等到十五天就可以回家了,没有出示任何手续。

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七点钟,邵长华的女儿就到丹东市拘留所门口等。一直到快十点钟,进去询问才得知,西城区派出所警察在早晨六点多钟就到拘留所,把邵长华带到医院体检。等女儿赶到派出所看到妈妈时,邵长华已经很憔悴。警察告诉邵长华的女儿说:“因为邵长华上次判刑回家不满三年,按照上级的命令,现已转到丹东市看守所。”

警察用这种欺骗的手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后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 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连,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到丹东看守所。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卷,最终邵长华依然被非法起诉至法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被振安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半。此前,邵长华的女儿找到主审法官郭忠仁要求释放母亲,向法官讲述了邵长华在监狱遭受的九年残酷迫害及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自己的母亲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郭忠仁说:我把你妈放了,我就得进去,其实你妈没什么事,就是态度不好(指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邵长华因坚持信仰曾三次遭冤狱迫害。共计十二年零六个月。在辽宁女子监狱,邵长华遭受到了超过人的极限的酷刑折磨,是人难以想象的:被狱警指使 犯人扒光衣服踢打、电击,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每天被打得皮开肉绽,针扎十指;往生殖器、眼睛里灌辣椒,用铁夹夹乳头。详情请看,请见明慧网文章《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辽宁丹东市公检法肆意迫害邵家姊妹》、《曾遭九年冤狱摧残 邵长华第三次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等。

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导致天怒人怨,如今瘟疫横行,无药可解,只有法轮功学员不顾个人安危,向世人讲述如何逃避瘟疫,获得平安的良方。希望所有参与绑架的人员,别再受中共的谎言欺骗,明辨善恶,不做中共的替罪羊!让自己及家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31/三次遭冤狱迫害-辽宁丹东市邵长华又被非法刑拘-470291.html

2019-09-10: 曾遭九年冤狱摧残 邵长华第三次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女士,曾遭九年冤狱摧残,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三次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邵长华送朋友出门,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市国保及丹东市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绑架,警察闯进屋内抢走两部随身听、一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及真相护身符。邵长华被劫持到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邵长华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五月十九日,振安区法院秘密二次非法庭审,并找来了所谓的“证人”作证构陷;五月三十日,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邵长华女士,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严重的风湿性疾病使她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炼后,她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就是这样一位善良无私的守法公民,在中共对法轮功二十年的迫害中,邵长华三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达十二年半。

第一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邵长华在丹东市元宝区蔡家沟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绑架到丹东市元宝区九道派出所,警察把她吊在窗上,脚尖点地,后腰用一把折叠椅顶着,轮番拷打刑讯逼供。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被元宝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的邵长华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因不放弃信仰,邵长华遭辽宁省女子监狱的残酷迫害。邵长华描述她第一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的经历:由于我坚定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转化,他们就对我进行残酷迫害。当时原五监区恶警赵笑红任队长,她叫我每天除了出工、收工走路外,其余二十三个多小时全罚我在地上蹲着,并且每隔一个小时换一个人轮番的看着我。不准我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不准洗漱,每天只给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发黑变质的窝头。

邵长华说:二十多天后的一天,由于饥饿、困乏使我支持不住,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上,突然,恶人王玫一把大刷子(刷浆糊用的大刷子)打过来,当时我眼冒金星,眼睛立刻什么也看不见了。有人告诉我:说我的左眼球充血,整个左边脸全部变黑。从那以后,他们才开始让我半夜一点至三点睡两个小时觉。

有一天恶人蒋怡、姜东梅把我带到二零一监舍,拿出笔和纸对我说:你女儿和你妹妹来看你了,你马上签字就让去接见,我拒绝了。他们就拳打脚踢,拽头发往铁床、窗台上撞,我被打的头破血流,全是大包,几次昏迷过去。家人来接见时,赵笑红不让见,还把我妹妹给我的一千元钱揣进自己的腰包。

邵长华说:还有一次恶人蒋怡、姜冬梅、刘小艳、陶刚、高明娟,她们把我关在活动室里群殴,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就将我衣服扒光,用裤头和袜子堵住我的嘴,又用胶带捆住我的手和脚并按在地上,她们还穿着皮鞋在我身上使劲踢,经检查我身体两侧的肋骨各断两根,致使我一个多月后还不能直腰和走路。七、八月份正值酷暑,她们两个多月不让我洗漱,身上都发出了异味,恶警赵笑红嫌我身上有味,就拿着电棍电我,又叫姜冬梅用凉水浇我。

赵笑红用电棍电我已成了她的“专职工作”,每天两次。一早上上班就开始电我一直到中午吃饭,下午一直电到下班。十二月上旬一个星期天,赵笑红值班,她把我带到铁皮房仓库里,用手铐把我吊在房梁上,扒光我的衣服,只穿裤头,用胶带把我的嘴封上,从早上七点一直电到晚上九点。专电头顶、脸、大腿根、小便等敏感部位。收工回监舍后,又扒光我的衣服,逼我蹲在地上,把我当猴一样让大家看我。

第二次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邵长华被汤池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邵长华再次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邵长华描述她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二次遭迫害的经历:监区长汤艳和大队长李哲听别人说我非常顽固,就从犯人中挑选了两个他们认为最狠、最敢下手的两个犯人赵岩和毕江华来夹控我,告诉他们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只要能让邵长华转化,就给你们每人一个“省劳”(一个“省劳”可减半年刑)。为了得到这个“省劳”,她们就对我进行不择手段的各种酷刑迫害。每天强迫洗脑,看诬蔑大法的流氓谎言电视,逼我写感想,写悔过,我不配合并拒绝。恶警闵畅当时还怀着身孕,骂我自私,不管女儿,并指使赵岩、毕江华使劲打我,嘴巴子象雨点一样不停的打在脸上,脚不停的踢在身上,打的两眼冒金花,两耳嗡嗡响。

时间长了,他们手打累了,脚踢疼了,他们就找来板子打,板子打坏了,他们就拿拖布把打,拖布把打的一节一节的,他们就再找来一根一米多长、一寸粗的塑料管子和一根用四根电视天线拧成的鞭子抽打我。他们把我关在没有监控的活动室里,门窗挡上不让人看见。每天早上六点半犯人一出工就开始打一直打到晚上七点半犯人收工。然后再逼你在凳子上站上一宿。天天如此,不让睡觉,轮流看着。

邵长华说:我每天都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毕江华还拿来一把大椅子,上面摞上两个破塑料凳,逼我站在上面,并命令我腿不许弯曲。腿稍微一动,塑料凳一响,两个包夹一个拿鞭子一个拿棒子就开始不停的抽打。我在上面站了七天七夜,在第七天夜里下半夜时我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昏迷过去了,一头摔在地上。他们以为我装死,又用棒子猛打我的头和脸。我醒过来又昏过去,他们就再用花露水把我喷醒。一直打到天快亮了,他们打累了,又逼我上凳子上继续站着,我宁死不站。他们又找来洗衣板,逼我跪,我说:我一生只给我师父下跪,不会给任何人跪。他们就用绳子把我的手和脚捆在一起塞到墙角。

邵长华说:那时我的两腿黑的象锅底,肿的连裤子都穿不上,两只手肿的比馒头都大,脊背成弓形,头上脸上全是畸形的大包,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肤色,全是青一块紫一块,大腿根和腋下鞭子、棒子打不到的地方恶徒就用手拧,受尽了屈辱与羞辱。

那些天,她们除了在肉体上摧残我,她们还不给我饭吃,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有一次我两天没上厕所,实在憋不住了,尿裤子了,结果被赵岩打的死去活来。有时还强制我坐在地中间,拿我当球踢、用针扎十指;往小便里、眼睛里灌辣椒油和辣椒籽,用铁夹夹耳朵、乳头、小便等;把我的头按在便坑里、水池里灌;往身上浇凉水,一盆盆凉水从头泼到脚,一次几个小时,冻的我浑身抽搐,嘴角歪斜,不能说话,身上的衣服靠体温焐干。

赵岩、毕江华还常常把我按在地上,二百多斤的身体使劲在我腹上、手上、脚上碾;气急败坏的赵岩说要找来一把铁钩要刺死我。有一天中午,赵岩突然用两手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使我窒息多时;后来她俩又给我上大挂,把我的手和脚劈开分别绑在床头的四根铁管上,脚尖点地吊起来,同时又找来二十斤重的灭火器用绳子捆在一起挂在我的脖子上……

邵长华说:在八个月的酷刑折磨下,我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的体重降到了不足七十斤,严重贫血。内脏发炎,多处骨折,浑身疼痛难忍。脊椎骨和小腿骨严重受损,脊背弯曲,行走困难,视力、听力极差,一头黑发变成了白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10/曾遭九年冤狱摧残-邵长华第三次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392663.html

2019-06-10: 曾遭九年冤狱 辽宁邵长华又被冤判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秘密对法轮功学员邵长华二次非法庭审,找来了所谓的“证人”作证构陷。五月三十日,邵长华被非法冤判三年半。邵长华已上诉。

邵长华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修炼前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邵长华因坚持信仰曾两次遭冤狱迫害。在辽宁女子监狱,邵长华遭受到了超过人的极限的酷刑折磨,是人难以想象的:被狱警指使犯人扒光衣服踢打、电击,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每天被打得皮开肉绽,针扎十指;往生殖器、眼睛里灌辣椒,用铁夹夹乳头……详情请看明慧网报道《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

一、再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后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到丹东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邵长华的律师到看守所接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是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的。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

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期间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卷,最终邵长华依然被非法起诉至法院。

二、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大约九点,家人接到丹东振安区法院法官郭忠仁打来的电话,告诉上午十点对邵长华开庭。

当天,庭审于十点半正式开始,邵长华被强行戴着手铐和脚镣出庭,因长期被非法关押,对邵长华的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她两耳听力严重受损,但精神状态很好。庭判席上坐有法官和两名女公诉人,旁听席上,家属两旁座位上分别坐有法警。

对公诉人列举的所谓的犯罪证据,邵长华告诉公诉人:这些都与本案无关,因为法轮功不是×教,国家新闻出版署50号令已经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我没有任何危害社会及他人的行为,况且没有任何一条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有罪。

邵长华讲述她本人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大法使她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心时,法官郭忠仁阻止说:“不要在法庭上宣传法轮功。”邵长华认为就是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她才被迫害的,理所当然地要讲她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庭需要了解的也正是这一点。

非法庭审持续近一个半小时,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当法警将要带走邵长华时,她大声说道:“修炼真善忍无罪,法轮大法世界弘传。”

三、被秘密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秘密对法轮功学员邵长华二次非法庭审,并找来了所谓的“证人”作证构陷。

邵长华被非法庭审后,邵长华的女儿于月五月二十八日来到振安区法院的找到主审法官郭忠仁要求释放母亲。她女儿向法官讲述了邵长华在监狱遭受的九年残酷迫害及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自己的母亲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郭忠仁却说:我把你妈放了,我就得进去,其实你妈没什么事,就是态度不好(指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五月三十日,振安区法院非法冤判邵长华三年半。邵长华对丹东振安区法院对她的违法判决已依法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0/曾遭九年冤狱-辽宁邵长华又被冤判三年半-388515.html

2019-04-16: 辽宁丹东市邵长华遭非法庭审 当庭自辩无罪
丹东市法轮功女学员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被非法庭审。邵长华在法庭上为自己做了有力有据的无罪辩护。

邵长华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已八个月。期间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两次退卷,最终她依然被非法起诉至法院。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大约九点,家人接到丹东振安区法院法官郭忠仁打来的电话,告诉上午十点开庭。

非法庭审于十点半正式开始,邵长华被强行戴着手铐和脚镣出庭,邵长华长期被非法关押,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两耳听力严重受损,但她精神状态很好。庭判席上坐有法官和两名女公诉人,旁听席上,家属两旁座位上分别坐有法警。

针对公诉人的非法指控,邵长华为自己做了有力有据的无罪辩护。对公诉人列举的所谓的犯罪证据,邵长华告诉公诉人:这些都与本案无关,因为法轮功不是×教,国家新闻出版署50号令已经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我没有任何危害社会及他人的行为,况且没有任何一条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有罪。

邵长华讲述她本人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患有多种病,修炼后无病一身轻,是大法使我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改变了我的身心时,法官郭忠仁阻止说:“不要在法庭上宣传法轮功。”

邵长华就是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才被迫害的,理所当然地要讲她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庭需要了解的也正是这一点。

非法庭审持续近一个半小时,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当法警将要带走邵长华时,她大声说道:“修炼真善忍无罪,法轮大法世界弘传。”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到丹东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邵长华曾遭受两次冤狱迫害,在辽宁女子监狱,她遭受到了超过人的极限的酷刑折磨,是人难以想象的:被狱警指使犯人扒光衣服踢打、电击,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每天被打得皮开肉绽,针扎十指;往生殖器、眼睛里灌辣椒,用铁夹夹乳头……详情请看明慧网《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16/辽宁丹东市邵长华遭非法庭审-当庭自辩无罪-385181.html

2019-03-22: 曾两陷冤狱九年 辽宁丹东邵长华再被构陷到法院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已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七月余,二零一九年三月初,被构陷到丹东振安区法院。邵长华不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要求自辩。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此前,曾遭受两次冤狱迫害,在辽宁女子监狱,她遭受到了超过人的极限的酷刑折磨,是人难以想象的。详情请看明慧网《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

邵长华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她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使她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邵长华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

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到丹东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邵长华接到一份丹东振安区法院下达的非法起诉书,邵长华看后,对法官说:起诉书上说,因在我家翻出护身符及法轮功书籍作为指证而定罪,请问修炼法轮功,我国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有罪?拥有法轮功书籍及物品又违犯我国哪条法律?法官回答不上来。

邵长华告诉法官,不请律师,也不要法律援助,要自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2/曾两陷冤狱九年-辽宁丹东邵长华再被构陷到法院-384187.html

2018-12-31: 遭非法构陷 辽宁孙信田与邵长华女儿要求撤案
辽宁省丹东市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孙信田老人被构陷到振安区检察院;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被构陷的所谓“案子”也被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

孙信田老人及邵长华的女儿已经分别向振安区检察院递交了依法撤销案件请求书。希望振安区检察院遵循宪法及法律,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依法撤销对孙信田及邵长华的非法起诉,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检察官的正义,拒绝为少数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部门背书,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二)遭九年冤狱残忍折磨 邵长华又被构陷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人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在丹东看守所。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近日,邵长华家属得知构陷邵长华的所谓“案子”也被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负责构陷案的检察官是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徐晓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1/遭非法构陷-辽宁孙信田与邵长华女儿要求撤案-379575.html

2018-12-17: 构陷八十岁老人的“案卷”被移交检察院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家属近日也得知原在元宝检察院的构陷邵长华的所谓“案子”也被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

邵长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在丹东看守所。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7/构陷八十岁老人的“案卷”被移交检察院-378537.html

2018-10-24: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面临非法起诉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女学员邵长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七天遭非法逮捕。家属多次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杨朔,杨朔不仅不放人还说案子已交检察院。

十月十五日,邵长华的女儿不顾已怀身孕近七个月,到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找负责办案赵姓检察官,赵某说:“案子马上就要送起诉了,除非你妈写悔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4/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761

2018-09-21: 辽宁丹东市邵长华被劫持月余、身体虚弱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被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九月十九日,家属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她身在难中还惦记自己怀有身孕的女儿怎样了。

邵长华告诉律师她已绝食,为的是反对公安执法人员对她的非法抓捕及非法关押,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犯法,更没有犯罪,必须停止迫害。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

非法进屋后,警察们强行在屋内乱翻,抢走两部随身听、一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及真相护身符。之后把邵长华与她朋友一起劫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因丹东八道派出所没车,让丹东七道派出所出车联合实施绑架)。

邵长华被丹东八道派出所绑架后,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才抓的,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上午到丹东拘留所接见,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在丹东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在丹东看守所绝食,通常会被四肢定位在地上,二十四小时不能上厕所,警察责令几名对法轮功抵触的犯人用筷子粗的胶管插鼻翅灌食,她们不懂任何医学常识,法轮功学员不服从,她们就连骂带打,强行灌食很容易造成流血及休克。明是灌食救命,实质是借此手段更加残酷的折磨为抵制非法关押而绝食的法轮功学员。

八道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信仰普世价值真、善、忍的修炼人是在践踏法律,违背天理与良知。邵长华为维护信仰者合法权益、抵制迫害而绝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所有参与的人员将难逃罪责。

在江泽民发起的这场长达十九年的灭绝人性的迫害中,邵长华曾遭受两次冤狱,遭受了长达九年的迫害,身体上受到非人折磨,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心灵上受到严重打击,名誉上受到极大侮辱,经济上受到巨大损失。详情请看明慧网《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一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21/辽宁丹东市邵长华被劫持月余、身体虚弱-374364.html

2018-08-24: 曾遭九年冤狱摧残 辽宁丹东市邵长华又被抓捕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五点左右,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

非法进屋后,警察们强行在屋内乱翻,抢走两部随身听、一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及真相护身符。之后把邵长华与她朋友一起劫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因丹东八道派出所没车,让丹东七道派出所出车联合实施绑架)。

第二天,家属到派出所询问为何绑架,一警察出面接待说:“是因邵长华与一年前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扯,没什么事,根据文件,拘役七天,她朋友已经放了。”

邵长华被绑架第五天后,家属不放心,上午来到丹东拘留所接见,拘留所门卫说没有这个人,家属又到旁边的丹东看守所,得知邵长华已被非法刑拘在丹东看守所。

当天近中午,家属来到丹东八道派出所要求见负责此案的警察,为什么警察欺骗家属。有一警察也不报姓名,也不说是不是办案人,他说:“你们周六是上午来的,下午才改刑拘的,其它的我们也不知道,告诉你这些已经就不错了。”

邵长华曾遭受两次冤狱,在辽宁女子监狱这个人间地狱,她所受到的酷刑折磨是人难以想象的,超过人的极限的残酷迫害。详情请看明慧网《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一文。

在江泽民发起的这场长达十九年的灭绝人性的迫害中,邵长华遭受了长达九年的冤狱迫害,身体上受到非人折磨,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心灵上受到严重打击,名誉上受到极大侮辱,经济上受到巨大损失。因九年冤狱,丹东社保局扣除她退休后服刑期间的养老金,经过邵长华多次去社保局找相关人员讲真相,才勉强答应给每月五百多元的养老金。

如今邵长华又身陷囹圄,她的家属为她担心,都不敢再想下去。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只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这一点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警察应该非常清楚,希望你们脱离中共束缚,停止作恶,否则,你们都将在不久到来的大审判中承担在道义上及法律上犯下的罪责,更有老天爷的惩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4/曾遭九年冤狱摧残-辽宁丹东市邵长华又被抓捕-372851.html

2018-08-19: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绍长华于八月十七日被绑架
绍长华于八月十七日被八道派出所绑架,详情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9/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2641.html

2016-09-01: 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
文: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 邵长华

我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我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使我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我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我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针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惨遭迫害,我也没能幸免。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我和同修到丹东蔡家沟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到110,被绑架到丹东元宝区九道派出所,警察把我吊在窗上,脚尖点地,后腰用一把折叠椅顶着,轮番对我拷打逼供。到次日五点他们非法抄我家时,我全身骨节僵硬、无法走路。

第一次冤狱迫害:扒光衣服踢打、电击,不准我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

二零零五年,丹东市元宝区法院冤判我五年,同年七月十四日我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由于我坚定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转化,他们就对我进行残酷迫害。当时原五监区恶警赵笑红任队长,她叫我每天除了出工、收工走路外,其余二十三个多小时全罚我在地上蹲着,并且每隔一个小时换一个人轮番的看着我。不准我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去厕所,不准洗漱,每天只给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发黑变质的窝头。

二十多天后的一天,由于饥饿、困乏使我支持不住,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上,突然,恶人王玫一把大刷子(刷浆糊用的大刷子)打过来,当时我眼冒金星,眼睛立刻什么也看不见了。有人告诉我:说我的左眼球充血,整个左边脸全部变黑。从那以后,他们才开始让我半夜一点至三点睡两个小时觉。

有一天恶人蒋怡、姜东梅把我带到二零一监舍,拿出笔和纸对我说:你女儿和你妹妹来看你了,你马上签字就让去接见,我拒绝了。他们就拳打脚踢,拽头发往铁床、窗台上撞,我被打的头破血流,全是大包,几次昏迷过去。家人来接见时,赵笑红不让见,还把我妹妹给我的一千元钱揣进自己的腰包。

还有一次恶人蒋怡、姜冬梅、刘小艳、陶刚、高明娟,她们把我关在活动室里群殴,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就将我衣服扒光,用裤头和袜子堵住我的嘴,又用胶带捆住我的手和脚并按在地上,她们还穿着皮鞋在我身上使劲踢,经检查我身体两侧的肋骨各断两根,致使我一个多月后还不能直腰和走路。七、八月份正值酷暑,她们两个多月不让我洗漱,身上都发出了异味,恶警赵笑红嫌我身上有味,就拿着电棍电我,又叫姜冬梅用凉水浇我。

赵笑红用电棍电我已成了她的“专职工作”,每天两次。一早上上班就开始电我一直到中午吃饭,下午一直电到下班。十二月上旬一个星期天,赵笑红值班,她把我带到铁皮房仓库里,用手铐把我吊在房梁上,扒光我的衣服,只穿裤头,用胶带把我的嘴封上,从早上七点一直电到晚上九点。专电头顶、脸、大腿根、小便等敏感部位。收工回监舍后,又扒光我的衣服,逼我蹲在地上,把我当猴一样让大家看我。

第二次冤狱迫害:每天被打的皮开肉绽,针扎十指;往生殖器、眼睛里灌辣椒,用铁夹夹乳头……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我和同修在丹东汤池镇河深沟村讲真相被人诬告,被汤池派出所的恶警抓捕,在晚上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我心脏病突发,浑身抽的厉害,拘留所拒收,但他们硬是要强行拘留,后把我塞进拘留所大门就走了。汤池派出所恶警开始告诉说:拘留十五天,后又改成劳动教养一年半,再后来却是冤判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我被再次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监区长汤艳和大队长李哲听别人说:我非常顽固,就从犯人中挑选了两个他们认为最狠、最敢下手的两个犯人赵岩和毕江华来夹控我,告诉他们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可以,只要能让邵长华转化,就给你们每人一个“省劳”(一个“省劳”可减半年刑)。为了得到这个“省劳”,她们就对我进行不择手段的各种酷刑迫害。每天强迫洗脑,看污蔑大法的流氓谎言电视,逼我写感想,写悔过,我不配合并拒绝。恶警闵畅当时还怀着身孕,骂我自私,不管女儿,并指使赵岩、毕江华使劲打我,嘴巴子象雨点一样不停的打在脸上,脚不停的踢在身上,打的两眼冒金花,两耳嗡嗡响。

时间长了,他们手打累了,脚踢疼了,他们就找来板子打,板子打坏了,他们就拿拖布把打,拖布把打的一节一节的,他们就再找来一根一米多长、一寸粗的塑料管子和一根用四根电视天线拧成的鞭子抽打我。他们把我关在没有监控的活动室里,门窗挡上不让人看见。每天早上六点半犯人一出工就开始打一直打到晚上七点半犯人收工。然后再逼你在凳子上站上一宿。天天如此,不让睡觉,轮流看着。

我每天都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毕江华还拿来一把大椅子,上面摞上两个破塑料凳,逼我站在上面,并命令我腿不许弯曲。腿稍微一动,塑料凳一响,两个包夹一个拿鞭子一个拿棒子就开始不停的抽打。

我在上面站了七天七夜,在第七天夜里下半夜时我的心脏病突然发作,昏迷过去了,一头摔在地上。他们以为我装死,又用棒子猛打我的头和脸。我醒过来又昏过去,他们就再用花露水把我喷醒。一直打到天快亮了,他们打累了,又逼我上凳子上继续站着,我宁死不站。他们又找来洗衣板,逼我跪,我说:我一生只给我师父下跪,不会给任何人跪。他们就用绳子把我的手和脚捆在一起塞到墙角。

那时我的两腿黑的象锅底,肿的连裤子都穿不上,两只手肿的比馒头都大,脊背成弓形,头上脸上全是畸形的大包,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肤色,全是青一块紫一块,大腿根和腋下鞭子、棒子打不到的地方恶徒就用手拧,受尽了屈辱与羞辱。

那些天,她们除了在肉体上摧残我,她们还不给我饭吃,不给水喝,不准上厕所。有一次我两天没上厕所,实在憋不住了,尿裤子了,结果被赵岩打的死去活来。有时还强制我坐在地中间,拿我当球踢、用针扎十指;往小便里、眼睛里灌辣椒油和辣椒籽,用铁夹夹耳朵、乳头、小便等;把我的头按在便坑里、水池里灌;往身上浇凉水,一盆盆凉水从头泼到脚,一次几个小时,冻的我浑身抽搐,嘴角歪斜,不能说话,身上的衣服靠体温焐干。

赵岩、毕江华还常常把我按在地上,二百多斤的身体使劲在我腹上、手上、脚上碾;气急败坏的赵岩说要找来一把铁钩要刺死我。有一天中午,赵岩突然用两手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使我窒息多时;后来她俩又给我上大挂,把我的手和脚劈开分别绑在床头的四根铁管上,脚尖点地吊起来,同时又找来二十斤重的灭火器用绳子捆在一起挂在我的脖子上……

在八个月的酷刑折磨下,我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的体重降到了不足七十斤,严重贫血。内脏发炎,多处骨折,浑身疼痛难忍。脊椎骨和小腿骨严重受损,脊背弯曲,行走困难,视力、听力极差,一头黑发变成了白发。

在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中,长达九年的铁窗生涯,身体上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心灵上受到严重打击,名誉上受到极大侮辱,经济上受到巨大损失,同时我的家人和亲属也遭到了巨大的打击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九年冤狱-九年残忍折磨-333808.html

2011-03-23: 中共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简述(二)
(接前文)
五、迫害法轮功无任何法律依据
中 共一直“讲政治不讲法律”,但为了给“党委审批的捕人、杀人制度”披上法律的外衣,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邪教决定”和“两高司法解释”最为迷惑人。近 年来,一些明白了真相的正义律师公开指出,中共打压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共镇压法轮功是以权代法、以党代法的违法行为。
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邪教决定”和法轮功没有关系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10月30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根本就没提到“法轮功”。这个《决定》确定 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可是这个标准和法轮功没有丝毫的关系,因为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原则,教人向善,修炼者普遍道德回升,是社会中最善良的民众,这是被 公认的事实。
这个俗称为“反邪教决定”的文件被公检法广泛盗用于迫害法轮功,但是,这个决定并没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没有提到“法轮 功”三个字,所以这个“决定”不能作为给法轮功修炼人定罪的依据。另外,这个决定不但违反宪法“信仰自由”精神,而且非常粗糙,根本不能与正规的法律相提 并论。
《刑法》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定罪”。很多人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邪教”决定当作是针对法轮功的,从而把它当作是认定法轮功 “违法”的最高法律依据,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二零零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 (2005)39号文件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 七种,这十四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
2、“两高司法解释”是越权、违宪的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一”);二零零一年六月四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二”)。
两高关于打击邪教犯罪的“司法解释”(一)(二)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与法轮功也毫无关系,因为法轮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会的功法,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
很多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专门针对法轮功的,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并不是针对法轮功的。至于很多法官运用这个解释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那是迫于上面的压力。
《宪法》六十七条和《立法法》四十二条明文规定,司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两高”作为司法机构,也没有立法权,因此,它们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它们本身也是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为法律处理依据。
因 此,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两高”带头违反《宪法》和《立法法》。出现“法轮功是X教组织”字样的是“两高”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但内部通知不具有任 何法律效力,更何况它们都是违宪的。所以,把这个内部通知作为法律依据,利用处理“邪教”的《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来判定法轮功学员犯“破坏 法律实施罪”是完全错误的,都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非法裁判。
3、荒谬的刑法300条
中共的所谓司法程序,主要是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打着法律的幌子,来掩盖迫害,让迫害显得“合法化”,以低劣的手段来欺骗各界。
按 照刑法学理论,犯罪构成有四个要素,也称四要件,缺一不可。其一是“犯罪主体”,这主要指行为人是单位还是自然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等等。其二是“犯 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即犯罪主体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如小偷偷钱在主观上显然是故意。其三是“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小 偷偷钱侵犯的是受害者的“财产权”。其四是“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什么样的社会危害、严重程度如何。例如,如果张三偷了李四一万元, 那么张三的盗窃行为客观上给李四造成了一万元的损失。
许多法律工作者指出,在所谓的“法轮功案子”中,四要素竟然缺了全部三个用于定性的要 素!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国家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了?如何实施破坏行为?破坏的程度又是怎样?造成了怎样的破坏后果? 面对这样的质问,公检法的所谓“执法人员”哑口无言,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但却又用《刑法》第三百条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草菅人命。
其实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讲政治不讲法律”的中共。
六、法律是掩盖迫害的幌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多采用避开法律程序的“劳教”手段(见下节),只对所谓的“骨干”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迫害,近年来迫害手段有所变化,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重判。
1、打着法律的幌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政治审判”
公 检法司在中共党委、政法委、610的操纵和指使下,表面上是公安、法院、检察院在办案,而政法委、610在实际控制所有的所谓“法轮功案子”。政法委联席 会议在背后把判决事先都定好了,法院的庭审只是走形式,实质是“政治审判”,有的“法官”在法庭上公开讲:我们不讲法律,只讲政治。政法委、610的存在 实质就是中共干预司法独立,破坏法律实施,把整个公检法司变成迫害善良炼功民众的政治工具。
在政法委和610的幕后操控下,在所谓的司法程序中,充满着非法行为,剥夺法轮功的合法权益,而且,公安伪造证据、检察院非法逮捕与起诉、法院秘密诬判,许多法官、副院长、厅长都多次表示,法轮功的案子他们自己做不了主,每一步都要请示“六一零”。
2、法院新底线:绝对不能出现无罪判决
除 了政法委、610在法外操控公检法司之外,中共的法院本身就是黑箱作业。法院里面有个“审判委员会”,这个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指导所有 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审判。即法官只是表面上审,但是没有最后判决权,而这个审判委员会,不出面审,但是有最后判决权。
这个审判委 员会的成员除了院长、副院长之外,其他成员基本上是秘密的,不为外界所知,在背后黑箱作业。即“审判委员会”的成员是不透明的,运作是不透明的,对所谓的 大案、特殊案件等等的审判完全不透明。中共把所谓法轮功案子当作重大案件,政法委、610充分地利用“审判委员会”这种黑箱作业,操控判决的结果。案子还 没有审判,判决已经由政法委、610内定了。请不请律师辩护也没有什么区别。
在迫害的早期,政法委和610下令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做辩护,从 而造成律师不敢接所谓的“法轮功案子”。后来一些明白了真相的律师敢于给法轮功作辩护,政法委和610下令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一些敢于用法律来 给被非法抓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人权律师,遭受了中共的打击,受到骚扰,甚至吊销律师执照。
二零零九年初,海外媒体曝光了山东 青岛和辽宁沈阳两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加强打压法轮功的秘密文件。沈阳市铁西区“610”办公室下发的秘密文件还暴露出中共被迫调整的司法新 底线:绝对不能出现无罪判决。这种见不得人的秘密文件,再一次暴露出中共以内部文件代替法律继续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再一次暴露出中国的司法 黑暗。
3、不准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就是行政官司,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和制度。
早 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吕伯涛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对于法轮功问题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则上不予受理;而对法轮功 被非法取缔、出版物被非法查封销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审查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概不予受理。熟悉中国事务的人们知道,这是来自上面的,不限于广东,是 全国性的。
这表明在迫害的初期,中共就对法轮功堵死了法律救援的途径。这也使得中共控制的政府机关和官员可以对法轮功任意胡来、无法无天,但是不准法轮功告这些机关和人员的侵权与违法行为。
中共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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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个“内部文件”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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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把法律当儿戏 十天三个裁决
邵长芬、邵长华是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的一对姐妹,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被绑架,振兴区当局对邵长芬、邵长华姊妹先做出拘留十五天的裁决,第六天又改为劳教一 年半,再过两天又改为逮捕,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对同一人做出三种裁决。法庭上辩护律师质问公诉人: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对一位当事人同时做出三种裁决, 并前后自相矛盾,这简直就是闹剧,依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裁决要么是拘留,要么是劳教,要么是判刑。怎么可能在被绑架后的几天内对其同时做出三种 裁决,从这一点上可以证明,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适用法律的随意性与不严肃性,拿法律当儿戏,属于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公诉人无语。
两位 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有理有据的运用法律陈述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一再强调两名当事人应当无罪释放,所有的司法程序都是违法的。法 官和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最后审判长陶振华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可是十天后,家属等到的是法院非法判刑的通知: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七年;邵长芬被非 法判刑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3/中共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简述(二)-237945.html

2011-01-14:辽宁丹东市振兴区,一个小小的行政区,此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公检法人员在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零年的一年间,就绑架了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其中半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
张舒霞、张舒婕、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七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4/234870.html

010-12-21: 辽宁丹东恶警欲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邵长芬、邵长华

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芬、邵长华九月二十六日到汤池镇河深沟村姓魏的亲戚家讲真相,被魏家的儿子(三十五岁左右)恶意举报,被汤池派出所绑架。九月九日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到汤池派出所找到所长吕启铭要求放人,他不答应,也不让家属见人。而后,振兴区公安分局与汤池派出所,以其捏造的事实将邵长华、邵长芬非法起诉到丹东振兴区检察院。

十月十四日,案卷被送到振兴区检察院。邵长芬、邵长华的家属请了北京的正义律师兰志学和张传利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十一月十六日两名律师到振兴区检察院调查取证时,检察院的人阻挠,不让律师上楼,对律师说:“今天上面的人来检查,你们明天再来。”律师和家人无论怎样解释也不行。两名律师只好又等了一天。第二天再去的时候,他们又说:“今天领导不在家。”律师问他们:“你们领导什么时间回来?”他们回答说:“不清楚。”

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师再次来丹东,到振兴区检察院查阅卷宗得知,邵长芬、邵长华的案卷被返回办案单位汤池派出所。负责办案的警察叫高俊辉。家属几次去办案单位找不到办案人高俊辉。

十二月十六日上午,家属又去了振兴区公安分局要求放人,振兴区公安分局的人却说案子不在他们这儿,已经送到法院去了。案卷现在到底在哪儿?家属还在继续查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1/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33922.html

2010-09-26: 辽宁丹东市“610”操控警察一月绑架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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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邵长芬和邵长华姊妹等被绑架

9月6日上午十点左右,邵长芬和邵长华姐妹俩到汤池乡河深沟(音)的亲戚家去串门,被当时在其亲戚家串门的河深沟村委书记恶意构陷,汤池派出所派警察将邵长芬和邵长华姐妹俩绑架到汤池派出所。当晚十多钟,邵长芬和邵长华被绑架到丹东拘留所。家属到丹东拘留所去要求见人,拘留所的警察不让见。

9月5日晚上10点左右,凤城市法轮功学员焦林、梁运城、曲善林、吴娟、孙忠琴在白旗乡被白旗派出所警察绑架,现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详细情况待查。

9月1日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企图绑架滕秀玲。滕秀玲识破其阴谋后走脱,被迫离家出走。

9月15日丹东法轮功学员胡小梅、张姓法轮功学员和另外母子二人在家中看法轮大法书籍时被太平派出所的恶警入室绑架。详情待查。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6/230148.html

2010-09-12: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邵长芬、邵长华被关押在丹东拘留所
九月六号,辽宁省丹东市邵长芬与邵长华姐妹俩在汤池讲真相时被举报而遭到绑架。下午五点许,五名恶人到邵长芬家進行非法抄家。

丹东汤池派出所绑架邵长芬、邵长华的警察姓王,手机电话:13841556308;该派出所所长叫吕启铭。邵长芬、邵长华现被关押在丹东拘留所。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到拘留所要求见人,丹东拘留所的人说只有抓人单位开证明才能让家人见两名法轮功学员。9月9日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到汤池派出所找到所长吕启铭要求放人,此人不答应,而且也不让家属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2/229516.html

2010-09-10: 邵长芬和邵长华姊妹俩被绑架的事实补充
九月六日上午十点左右,邵长芬和邵长华姐妹俩到汤池乡河深沟(音)的亲戚家去串门,被当时在其亲戚家串门的河深沟村委会恶人书记恶意构陷,汤池派出所派警察将邵长芬和邵长华姐妹俩绑架到汤池派出所。当晚十多钟,汤池派出所将邵长芬和邵长华绑架到丹东拘留所。

汤池河深沟村委会中共书记多年来一直追随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仅汤池镇就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他恶意构陷遭绑架。此人不但构陷法轮功学员,还仗势欺压当地百姓,是当地百姓公认的恶人。老百姓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好人,此人却多次迫害法轮功学员,当地百姓背后都骂他。很多当地百姓见到法轮功学员时,都提醒法轮功学员小心这个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0/229426.html

2010-09-09: 辽宁省丹东市邵长芬、邵长华遭绑架
九月六日上午十点左右,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邵长芬和邵长华姐妹俩到汤池乡河伸沟(音)亲戚家讲真相,被在亲戚家串门的河伸沟村书记举报,汤池派出所派警察将二人绑架,下午五点许,五名恶人到邵长芬家進行非法抄家。(一名振兴分局警察;一名,汤池派出所王姓警察,电话13841556308;一名纤维厂派出所警察,一名女警察;纤维社区书记刘玉兰;)。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以及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等。

她们当天被非法关押在汤池派出所,晚十多被绑架到丹东拘留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9/229403.html

2009-11-05: 酷刑:二十多天不让睡觉
—— 辽宁丹东邵长华、张桂兰遭迫害纪实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张桂兰在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分别遭到辽宁丹东派出所、沈阳女子监狱的恶警残酷折磨。其中,邵长华曾遭恶警二十多天不让睡觉的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张桂兰在丹东市元宝区蔡家沟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元宝区九道派出所、“一一零”警察将俩人绑架。

当晚,丹东市“六一零”一头目认出张桂兰是曾从滨江派出所走脱的大法弟子时,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逼供、毒打,几个警察用电棍整整折磨张桂兰一宿,打的张桂兰身上没有一点肤色,到看守所一个月后都没有变过来。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邵长华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分配在当时的五监区。恶警队长赵笑红十五日早上就把邵长华叫进办公室,让邵长华写悔过书,被邵长华拒绝了。结果恶警和犯人就毒打邵长华,叫邵长华蹲着,不许站起来、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不让喝水、每顿一个窝头;并且恶徒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着,一直不让她睡觉。到八月初,邵长华已经二十多天没有睡觉了,站起来就晕倒。

一天早上,恶人王枚看见邵长华闭眼时,拿起正在刷浆糊的大刷子朝邵长华的脸上打去,当时打的邵长华左眼充血,看不见东西,半个脸成了黑色。恶警赵笑红怕出人命,那天晚上从半夜一点到四点才让邵长华睡了三个小时的觉。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洗漱的邵长华身上都发臭了。恶警赵笑红又把邵长华关进了号子里,派两个恶人每天都用各种流氓手段迫害她。八月十七日,邵长华的家人来探望她,恶人蒋怡、姜冬梅她们手里拿着笔和纸,逼着邵长华写“三书”,说写了就可以接见。邵长华不写,她们就不停的毒打她,抓着邵长华的头发往墙上、铁床上撞,将邵长华打得昏了过去,等醒来接着打。

十月六日,恶警赵笑红改用电棍迫害邵长华。每天早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到三点半,每当邵长华被电的喊救命时,恶警就哈哈大笑,并丧心病狂的叫嚣说:“叫得真好听,给我使劲电她。”

十月末的一个星期天,恶警赵笑红把邵长华从号子里带进铁皮房仓库里,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两只手用铐子吊在房梁上。恶警赵笑红用电棍转往邵长华的敏感地方过,从早七点至晚上九点,一刻也没停止过。九点半拉回监舍,再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让她蹲在地上被犯人们耍戏。

零五年十二月初的一天,她们把邵长华关进三楼电话亭里,恶人蒋怡、姜冬梅、高明娟、陈凤云、刘晓艳、曹芳等六人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嘴堵上,把邵长华的腰和腿都踢坏,两面肋骨各断了两根。她们一面打着一边叫嚣:“你不是顽固吗?我让你尝尝各种刑法的滋味。”

目前,沈阳女子监狱十监区的恶人沈晓丽还在恶警的怂恿下疯狂的迫害大法弟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5/211945.html

2009-11-05: 酷刑:二十多天不让睡觉
—— 辽宁丹东邵长华、张桂兰遭迫害纪实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张桂兰在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分别遭到辽宁丹东派出所、沈阳女子监狱的恶警残酷折磨。其中,邵长华曾遭恶警二十多天不让睡觉的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月六日,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张桂兰在丹东市元宝区蔡家沟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元宝区九道派出所、“一一零”警察将俩人绑架。

当晚,丹东市“六一零”一头目认出张桂兰是曾从滨江派出所走脱的大法弟子时,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逼供、毒打,几个警察用电棍整整折磨张桂兰一宿,打的张桂兰身上没有一点肤色,到看守所一个月后都没有变过来。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邵长华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分配在当时的五监区。恶警队长赵笑红十五日早上就把邵长华叫进办公室,让邵长华写悔过书,被邵长华拒绝了。结果恶警和犯人就毒打邵长华,叫邵长华蹲着,不许站起来、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不让喝水、每顿一个窝头;并且恶徒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着,一直不让她睡觉。到八月初,邵长华已经二十多天没有睡觉了,站起来就晕倒。

一天早上,恶人王枚看见邵长华闭眼时,拿起正在刷浆糊的大刷子朝邵长华的脸上打去,当时打的邵长华左眼充血,看不见东西,半个脸成了黑色。恶警赵笑红怕出人命,那天晚上从半夜一点到四点才让邵长华睡了三个小时的觉。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洗漱的邵长华身上都发臭了。恶警赵笑红又把邵长华关进了号子里,派两个恶人每天都用各种流氓手段迫害她。八月十七日,邵长华的家人来探望她,恶人蒋怡、姜冬梅她们手里拿着笔和纸,逼着邵长华写“三书”,说写了就可以接见。邵长华不写,她们就不停的毒打她,抓着邵长华的头发往墙上、铁床上撞,将邵长华打得昏了过去,等醒来接着打。

十月六日,恶警赵笑红改用电棍迫害邵长华。每天早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到三点半,每当邵长华被电的喊救命时,恶警就哈哈大笑,并丧心病狂的叫嚣说:“叫得真好听,给我使劲电她。”

十月末的一个星期天,恶警赵笑红把邵长华从号子里带进铁皮房仓库里,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两只手用铐子吊在房梁上。恶警赵笑红用电棍转往邵长华的敏感地方过,从早七点至晚上九点,一刻也没停止过。九点半拉回监舍,再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让她蹲在地上被犯人们耍戏。

零五年十二月初的一天,她们把邵长华关进三楼电话亭里,恶人蒋怡、姜冬梅、高明娟、陈凤云、刘晓艳、曹芳等六人把邵长华的衣服扒光,嘴堵上,把邵长华的腰和腿都踢坏,两面肋骨各断了两根。她们一面打着一边叫嚣:“你不是顽固吗?我让你尝尝各种刑法的滋味。”

目前,沈阳女子监狱十监区的恶人沈晓丽还在恶警的怂恿下疯狂的迫害大法弟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5/211945.html

2005-11-27: 一个有良知的犯人揭露大北监狱的罪恶
一是该监区(女子监狱整个都一样)对法轮功的人格外残忍。队长不打他们,安排犯人打他们,我们不打,队长就打我们,就罚我们、加劳役、扣分、停账,把我们折腾受不了的时候,无奈我们就得去打他们,去折腾他们。

说实话,我们真不愿意那么做。他们同我们不一样,哪方面都要比我们好。折磨他们的办法包括不让他们睡觉,白天黑夜蹲着,每顿饭只给他们一个不足一两的窝头吃,不喝水,不给菜吃,不给汤喝,不准买东西,停用日用品。不准任何犯人同他们说话,不准任何人给他们东西吃、用,不准接见,不准给家里人打电话,不准写信,不准去厕所,不准洗衣服、洗澡,一蹲就是几十天﹑几个月。

还不“转化”﹑写“悔过书”的,队长称为顽固者,犯人就把他们绑起来,扒光衣服侮辱他们,用针扎他们的手和阴部,用板条抽他们的身,用冬天冰冷的水从头浇到脚。如果他们倒下了,昏过去了,那就更好办了,就抬到楼下医院,由那些医生配合,将他们绑到床上,四肢全绑上,胃里下上管,两手吊绑,一绑几个月,直到他们写了“三书”为止。

指挥做这些事,使用这些招数的是科长吴燕,队长赵小红、贾迎春,以前的监区长于成水,现在的监区长王绍平。五监区的法轮功遭罪最重的有李文生﹑姚玉华、王利华(已刑满回家),现有张光媛、荆平、邵长华仍在承受折磨,前几天被绑在监舍,赵队长安排姜冬梅和号头蒋怡还有犯人于梅三个人将她打得死去活来。吴燕指挥,监控队长和犯人做,邵长华仍没写,科里准备在国庆节后对她采取更残酷的办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313.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24-01-07:
办案单位六道沟派出所,电话:0415-2859110

已知六道沟派出所警察信息:

刘琦:女,警号:604236,手机:17641585075
辅警回春海:男,警号:F61624,手机:13941519403
振兴区国保大队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15号118000
丹东市振兴区国保队长是李波.电话:13898513066
大队长 办公:0415--3148211
教导员 办公:0415---3148211
内勤:0415----3148211

2023-12-31: 辽宁省丹东市西城区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

教导员(政工):0415--6222110
副所长(刑侦):0415--6222110

副所长:0415--6222110 社区工作
副所长:0415--6222110 治安工作

警察:刘笑晨 15542808276
值班室电话:0415—6222110

丹东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上过明慧)
所长办公室:0415--6250326
政委办公室:0415--62503185
副所长 办公室:0415--6250318
副所长 办公室:0415---6250324
材料内勤:0415---6250317 值班电话:0415--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教导员 办公:0415--6250327
副所长 办公:0415---6250324
副所长 办公:0415--6250324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检察院邹虹霞:15141565670
振安检察院案管科:0415---6276646
副检察长:办公电话:0415---6276187
公诉科 办公电话:0415--- 6276658
公诉科科长 办公电话:0415---6276658
公诉科0415-- 6276697
立案庭0415-- 627668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1 区号:0415
院领导 宋丹:院长 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李健:  副院长 22773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高锋:  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姜玲:  专职委员 2277338
孙晶:  执行局局长 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执行局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手机18641519182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  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  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姜晓蕾:书记员 2277313 18841557120

丹东看守所:
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所长   李彤   13050368141 办6250318 宅2133528
政委   温志韬 13842517800 办6250318 宅4133899
副所长 郎振山 13841516691 办6250324 宅2165633
大队长 陈云颖
戒毒所:所长 韩风
副所长 赵越 15942579696 宅3136308
值班电话:6250324
材料内勤:6250317

丹东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所长   宋瑞敏 13942556566 办6250324 宅2161101 虚拟656876
教导员 周丽沙 6250327
狱警:李晓兰、石艳飞、李晓月、孙露露、张洋洋、宋军国(男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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