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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乐山 沐川县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五马坪劳改场) >> 胡彪, 男, 78

个人情况: 四川宜宾均连人,宜宾卫生学校医68级毕业,分配到古蔺县工作,他曾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计生委科技股长、宣技股副股长、县病残儿并发症鉴定小组成员等职.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7-0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1-01: 坚持正信 四川78岁老人胡彪被诬判九年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七旬老人胡彪,为避开古蔺县警察的骚扰,于二零二一年三四月份被迫离家出走到异乡。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他在异乡被古蔺县警察绑架回古蔺县,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警察扬言:不“转化”要重判。胡彪老人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二零二三年十月被古蔺县法院非法判九年重刑,他于十一月三日被劫持到四川加州监狱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胡彪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洗脑班,他三次被非法劳教,曾被非法劳改四年半,共陷冤狱十年有余。如今,他又遭九年冤刑。

岁末新年,正值隆冬,善良的胡彪老人正被禁锢在冰冷的狱中。他今年七十八岁,至冤刑终止日,老人年已八十七。中共的邪恶,罄竹难书。

一、修大法身心健康 遭迫害曾陷牢狱十年

胡彪是四川宜宾均连人,宜宾卫生学校医68级毕业,分配到古蔺县工作,他曾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计生委科技股长、宣技股副股长、县病残儿并发症鉴定小组成员等职,他拼命工作,积劳成疾,一年住院二、三次,病痛暂时缓解,却不能根除。一九九八年三月,胡彪有幸得法修炼了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全身疾病痊愈,精神愉悦。从此他对大法坚信不疑。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胡彪遭到各种严重迫害。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三年期间,胡彪就被非法抄家七次,看守所关押八次,强制洗脑非法拘禁四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判刑四年半。特别是十年有余的非法劳教、劳改的铁窗囚禁,他饱尝了“两劳”的非人生活。在身心遭受毁灭性的摧残下,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胆石症、肝硬化,四次急性胰腺炎病发作 (二零零五年绵阳劳教所,二零零九年古蔺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五马坪监狱两次),病危通知两次。在入监及严管期间,先后经历了一日三餐一两粮的汤泡饭的饥饿折磨,酷暑烈日和寒风雪地站军姿;一天奴工十一~十三小时;每天只能睡二~三小时;笔直坐立,双眼盯墙,固定姿势不准变,长时间不准动;上厕所一日限定三、四次;强迫穿囚服背监规,不背不穿遭拳打脚踢……监狱的严酷与恐怖,超越人的极限,没有人性可言,足足令人精神崩溃,生不如死……现在这位高龄老人再入冤狱,在这中共邪党残酷迫害法轮功的黑窝里,他又会遭到什么样的待遇呢?目前胡彪的处境令人担忧。

二、遭各种经济迫害 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二十余年以来,胡彪以及他的家庭、家人从此没有宁日。公安、派出所、镇政府、社区等等上门骚扰成了家常便饭,家里的私人物品谁都可以抢劫一番。不仅如此,胡彪一直遭受着严重的经济迫害。八次关押看守所、四次拘禁洗脑班、及非法劳教三次共计五年零九个月,期间单位停发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取消,连一分钱生活费都不给。而后他又以被“劳教”为由工资降级。经济损失数十万元,以后也没有补给。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距胡彪结束四年半冤狱已经六年,古蔺县社保局突然停发胡彪的退休养老金,并诬陷家属在他四年半冤狱期间领取的二十三万多元的养老金是冒领、多领,强令退还,否则将处以罚金加收滞纳金,追加刑事责任云云。胡彪老人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维权。由于高密度的骚扰,胡彪被迫流离失所。

古蔺县社保、公安局、镇政府人员虎视眈眈的盯着这笔养老金,这些人三天两头到胡彪家人开的诊所骚扰,向胡的家人要人,要钱。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古蔺县公安分局、太平镇派出所、镇政府、社保局、卫生执法、市场管理,联合作案,三十多人,大队人马,闯進胡彪儿子的诊所非法搜查,并進行所谓的卫生执法罚款,市场执法罚款等。在派出所,该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国保警察朱建勇威胁胡彪的儿子说:“你不配合,把你和你的老婆关起来;我们知道你的儿子在哪里读书,我约他出来‘喝茶’。”以极端高压的流氓手段,硬将胡彪老人的合法养老金231916.42元,从胡彪儿子手中夺得。

不法之徒还不消停,持续向胡彪的家人施压,逼迫家人配合他们“转化”胡彪放弃法轮大法信仰。胡彪的儿子被逼得简直要崩溃了,他喊道:“你们要的钱23万多我交了,卫生执法罚我两万、市场执法罚一万五千元,我都交了,你们还不满足,还要来逼我……”空喊法治的社会没有法制可讲,胡彪的家人最后不得不放弃赖以生存而苦心经营的诊所,离开故土。

新年已到,这个苦难的家庭哪有一丝欢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坚持正信-四川78岁老人胡彪被诬判九年-470454.html

2023-09-02: 遭十年牢狱迫害 四川古蔺胡彪又面临非法判刑
四川泸州市古蔺县77岁的胡彪,原古蔺县卫生局干部,坚持修炼法轮大法,遭十年牢狱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被古蔺县国保、派出所警察从异地绑架,现关押古蔺看守所。他因拒绝所谓“转化”,正面临再次被非法判刑。

胡彪的家人被逼退还他四年半冤狱期间依法领取的养老金231916.42元,还被国保警察逼着配合“转化”他,胡彪的家人被逼得难以生存。

一、公安、政府严相逼,胡彪的家人难以生存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胡彪结束四年半冤狱回家已经六年了,四川古蔺县社保局突然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服刑”期间曾领取的养老金要如数退回。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古蔺社保局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声称:追回金额231816.42元,期限是二零二零年三月,如不退回社保局,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古蔺县社保局发出《古蔺县社会保障事业局责令退还冒领养老金通知书》(古蔺险催退字【2020】107号。责令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退还养老金,逾期不退将处以罚金加收滞纳金……追加刑事责任。

依法领取的养老金怎么成了多领、冒领呢?国家《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等,从来没有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要被剥夺养老金的规定呀?胡彪不服这个损害公民合法权利的所谓政府行为,依法维权,按照法律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这期间,中共邪党公安、政府人员加剧了对胡彪的骚扰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太平镇镇长曾祥国带领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七人,持搜查证,到胡彪家非法查抄。先抄住地,再到另一居住房里非法查抄,《转法轮》书籍、大小法像,及真相资料被抄走;有法轮功内容的对联、日历、字画、时钟被抄走;几盒香、香炉、u盘和卡、光碟、mp3、看戏机、护身符、书签等等都抄走,翻箱倒柜。他们叫嚣打开柜锁,如不打开就把锁和门给打烂。

不几天,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上午,太平镇镇长曾祥国、派出所人员赵威,又闯到胡彪家,凡见法轮功物品就洗劫一番,连香炉都抢走,临走时把二道门贴的对联也撕走。并威胁说,今年共产党百年大庆,你不转化不行。你不转化我们还要来,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直到你“转化”为止。

在密集的严重的骚扰下,胡彪为了家人不受影响,70多岁的老人离家出走,走法律途径维权维护养老金的事情也就被迫停止了。

古蔺县社保、公安、镇政府虎视眈眈的盯着这笔没有到手的大额养老金。这些人三天两头到胡彪家人开的诊所去骚扰,向胡的家人要人,逼他们说出胡彪的下落。胡彪的家人在恐惧中不得安宁,日日忧心忡忡,生意也做不好。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古蔺县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镇政府、卫生执法、市场管理、社保局六个部门,三十多人闯进诊所,进行搜查,吓得一条街上的药店、诊所赶紧关门。民众在惊恐中围观。为首的是古蔺县公安局的朱智勇(音),太平镇派出所所长彭云,太平镇副镇长张明虎。 诊所的法人胡彪的儿子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朱智勇对胡彪的儿子说,这个行动是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的。目的之一,要胡彪的儿子退还其父亲四年半冤狱期间已领取的退休金23万多元;其次要其说出父亲的下落。

胡彪的儿子问:我没有修炼法轮功,父亲的事与我没有关系。我犯了什么法?哪条法律规定父债子还?拿出法律依据来。

朱智勇说,我不跟你谈这些道理。我的程序是,你必须配合,交出23万元钱,交出你父亲,否则就不能离开派出所。胡的儿子说,这是啥理由?父亲的事不关我的事。朱拿出胡彪坐在儿子车上副驾位置的照片,说,我可以判你包庇罪。我查了你的银行账,你的银行存款是完全可以替你父亲交上这笔钱的。你不配合,把你和你的老婆关起来;我们知道你的儿子在哪里读书,我约他出来“喝茶”。

根据胡彪家人的电话记录,他们在贵州仁怀找到了胡彪的下落。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点,古蔺公安分局的朱智勇,古蔺太平镇派出所所长彭云,古蔺镇副镇长张明虎,与另外一个民警和一名司机,驱车去了贵州仁怀。胡彪的儿子被挟持随车前往,说是胡彪年龄大了怕出事,需要当医生的儿子照顾,陪护。他们贵州仁怀一处所将胡彪绑架,并抄走了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及很多物品,将胡彪劫持到古蔺看守所关押。

在看守所关押一周后,因胡彪拒不转化,并给做转化的人讲真相、讲道理,然后就将他转移到泸县云龙镇一个生活条件好的地方关押,由两个年龄稍大的警察“陪护”,以软化的方式继续做转化。胡彪依然信仰坚定,毫不动摇,依然对他们讲真相,慈悲劝善。胡彪又被带回古蔺看守所关押。

邪党人员转化不了这位老人不甘心,便恃强凌弱,拽着胡的家人不放,硬逼着胡彪的妻子、儿子前去转化,说是什么大案、要案。据说,胡彪的儿子被逼得简直要崩溃了。他呐喊道:你们要的钱23万多我交了,卫生执法罚我2万、市场执法罚1500,我都交了,你们还不满足,还要来逼我……

没完没了的威逼,无休止的高压折磨,胡彪的家人绝望了,喊天不应、哭地不灵,走投无路,于是不得不放弃赖以生存的诊所,把苦心经营的诊所顶了出去。他们日后在哪里落脚,何以为生,还不知道。

二、牢狱之灾十年,遭经济掠夺数十万元

胡彪,四川宜宾均连人,宜宾卫生学校医68级毕业分配来古蔺县工作,曾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计生委科技股长、宣技股副股长、县病残儿并犮症鉴定小组成员等职。拼命工作,积劳成疾,一年住院二、三次,病痛暂时缓解,却不能根除。要想让已损坏严重的身体彻底的重获健康,他这个搞医的清楚,这几乎是奢望。

一九九八年三月,胡彪有幸得法修炼了法轮大法。他说,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我全身的疾病竟不治而愈。久违的健康又回来了。我感到身体从未有过的轻快与精力充沛,感到了人生从未有过的愉悦。这位在佛法修炼中证实了法轮大法好的医务工作者,从此对佛法修炼坚定不移。

中共迫害法轮功仅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三年期间,胡彪就被非法抄家七次,看守所关押八次,强制洗脑非法拘禁四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判刑四年半。特别是近十年的非法劳教、劳改的铁窗囚禁,他饱尝了“两劳”的非人生活。在身心遭受毁灭性的摧残下,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胆石症、肝硬化,四次急性胰腺炎病发作 (二零零五年绵阳劳教所,二零零九年古蔺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五马坪监狱两次),病危通知两次。在入监及严管期间,先后经历了一日三餐一两粮的汤泡饭的饥饿折磨,酷暑烈日和寒风雪地站军姿;一天奴工十一~十三小时;每天只能睡二~三小时;笔直坐立,双眼盯墙,固定姿势不准变,长时间不准动;上厕所一日限定三、四次;强迫穿囚服背监规,不背不穿遭拳打脚踢……监狱的严酷与恐怖,超越人的极限,没有人性可言,足足令人精神崩溃,生不如死。

一直以来,胡彪以及他的家庭、家人从没有宁日。公安、派出所、镇政府、社区等等上门骚扰成了家常便饭,家里的私人物品谁都可以抢劫一番。 不仅如此,胡彪一直遭受着严重的经济迫害。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古蔺县人事局发出(古人工‘2003’90号 《关于胡彪劳教期满重新确定工资的通知》,以两次遭非法劳教为由,减降胡彪老人两个级别的工资。如,由助理六档降级为技术员五档,工资总额从875元降至753元,再由753元降至721元,致使以后胡彪的工资比同级别的人少了很多;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四年,胡彪三次被非法劳教,分别一年零九个月、一年、三年,以及四次洗脑班非法拘禁,此期间,单位停发胡彪的工资,一分钱不给,工资被剥夺的一干二净,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都没有。这数年的经济扣发,一直没有补给。那时他两个孩子还小,家庭一度陷入经济的困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胡彪四年半冤狱回家六年了,古蔺县社保局突然停发胡彪的养老金,声称,四年半冤狱期间已领取的23万多元的养老金是冒领、多领,要强令退还,否则将处以罚金加收滞纳金,追加刑事责任……胡彪走法律程序的依法维权行动,在越演越烈的严重的骚扰迫害中被迫中断。古蔺县公安分局、太平镇派出所、镇政府、社保局、卫生执法、市场管理,联合作案,以极端高压的流氓手段,将胡彪老人的合法养老金231916.42元,终于从胡彪儿子手中夺得。

胡彪老人,及其家庭家人的苦难遭遇,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家人所遭遇的冰山一角。时到今日,残酷的迫害还在中国大陆继续发生。

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类人士,你们看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遭遇,再看看你们都在其中做了些什么?特别是古蔺公检法人员,企图还要将胡彪老人再次非法判刑!你们应该摸着你的那颗心想想,如果你家亲人,老人或孩子,遭遇这样毫无人性可言的野蛮对待,你怎么想?你会认可吗?你会任由你的亲人被如此蹂躏,如此践踏而心安理得吗?将心比心,我们都有向善的心,尊重老人,尊重善良,尊重高尚的信仰,是我们共同的人性。停止迫害,让胡彪老人回家,让他的亲人安宁,做你们应该做的。否则,日后清算的恶报到来,你将何以面对你家的老、小?

(c)2023 明慧网版权所有。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9/7/211209.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2/遭十年牢狱迫害-四川古蔺胡彪又面临非法判刑-464847.html

2023-06-29: 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胡彪被绑架至卢州
2022年8月,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胡彪在仁怀市被卢州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一伙公安绑架至卢州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29/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2468.html

2021-04-16: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法轮功人员刘代琼、胡彪被骚扰
2021年3月27日,太平镇政府曾祥国、派出所人员赵威两人,窜入走马村大法弟子刘代琼家,把一束花(给师父供的)拿走,并说:“不转化,还要来,一直到你转化为止。”

2021年4月1日上午,曾祥国、派出所人员赵威两人,又到胡彪家,以关心为借口行抄家之势,赵威给胡彪讲话,“你23号还发明慧网信息,今年共产党百年大庆,你不转化不行?” 胡彪说:“你们在手机百度上写“藏字石”打开看一下,就明白了,你们要为你自己及家人着想啊?”曾祥国说“你的u盘资料已交国保让他们审查,你不转化我们还要来,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直到转化为止。”话说完,个人上楼去找,找到师父法像二个,张贴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各两张,香炉一个,供香数盒,师父讲法带数盘等私人物品,临走时把二道门贴的对联撕走。

走时,胡彪还对他两人说“你们心中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有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6/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3433.html

2021-03-27: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人员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胡彪
2021年3月23日上午,太平镇镇长曾祥国带领派出所、社区、司法等七人,持搜查证,到法轮功学员胡彪住地非法查抄,先抄住地,再到另一居住房里,非法查抄,见有法轮功内容的门对联、日历、字画、时钟、香几盒、香炉、大小法像、u盘和卡、光碟、mp3、看戏机、护身符、书签、《转法轮》书及有真相资料等,翻箱倒柜,锁柜叫打开,如不打就把锁和门给打烂,简直不象公务员形像。

当他们搜查完,放在地上照像时,胡彪伸手拿起《转法轮》书说“这本书你们不能拿走,它是我命根子”他们说“放在地上照像。”我说“这样拿起照。”他们说“快放下。”我说“放就放吧!”等照像后,他们七手八脚就收走了,临走时,我说“你们心中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们就有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27/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2603.html

2020-11-12: 蹊跷的催款通知
四川古蔺县75岁的胡彪,原古蔺县计生委科技干部,因工作几十年间身兼数职,劳累过度,各种疾病纷至袭来,一年住二、三次医院,勉强维持健康,工作、生活勉强支撑。直到1998年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彻底改变了他疾病缠身、久治不愈、痛不欲生的状况。生命的新生,让胡彪倍感法轮大法的珍贵。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胡彪发自内心的珍惜大法,维护大法,坚持信仰,并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由此,胡彪遭到非常严重的迫害:被非法抄家七次,非法关押八次,洗脑班非法拘禁洗脑迫害四次,非法劳教三次。2009年又被非法判刑4年零6个月。

饱受四年半中共监狱的身心摧残,胡彪好不容易冤狱期满回家。可回家六年后的一天,即2019年12月13日,古蔺县社保局突然通知,要胡彪退还四年半冤狱期间已合法领取的养老金,声称是“多领”、“冒领”,数额高达231916.42元。这是一件非常蹊跷的咄咄怪事。

第一次“通知”

胡彪结束四年半冤狱回家六年后的一天,即2019年12月13日,四川古蔺县社保局突然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服刑”期间曾领到的养老金要如数退回。

疫情缓减后,2020年3月4日,胡彪到古蔺县政务大厅,找到社保局副局长任平了解情况,讨说法。任说是“按上边文件”办的。随即叫来社保局经办人李玟带胡彪到下面办公室,打印了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交给胡彪。该“通知”列表说明,追回原因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2009.3—2013.9,追回2014.10—2019.11多发定期待遇”;追回总金额:“231916.42元;备注: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你于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多领待遇划入上表中我局指定账户中,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该通知有社保的印章,有经办人李玟的签名;备注中追回理由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法》中有退还养老金的规定吗?是哪一条,哪一款?通知中没有明确提示;某部相关法律中有这样的规定吗?是哪一条哪一款?也没有明确提示。因为,国家颁布的《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权威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要停发、扣发养老金、退回已领养老金的立法规定。该通知“依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言,完全是糊弄参保人、欺骗社会的空话,谎话。就连副局长任平都承认,是根据“上面的文件”。难道“上面的文件”大于法律?可以代替法律,冒充法律?社保斗胆用文件对抗法律,这不蹊跷吗?

胡彪冤狱服刑期是2009年3月——2013年9月,服刑期间所领取的养老金应该是这一部份。社保却要向他追回2014年10月—2019年11月出狱后的这个时间段的养老金,这不蹊跷吗?

社保图谋掠夺这一笔大钱,不出具法律条文,也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诉、复议的权利。在该书面通知发给当事人之前,仅凭一个电话,打给其家人的一个电话,就在2019年12月把当事人的养老金给强行停发了,戛然断绝了老人的生活来源。

第二次“通知”

2020年11月4日,胡彪再次到社保局,局长何杰叫经办人左明阳交给胡彪一份《古
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责令退还冒领养老金通知书》,和一份明细表。

“通知书”引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十二条,把胡彪列为“社保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但是《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并没有规定哪一类人属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那么什么人是属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呢?死亡?或缴纳养老金期间,中断缴纳的人?胡彪显然不是这一类人。那么,社保凭什么把胡彪定位于这类人呢?有法律依据吗?这个实质的核心问题,社保在通知书上一概避之不谈,而拿不相干的“稽核办法”来糊弄糊弄,鱼目混珠,这不蹊跷吗?

还有更为蹊跷的是,四年半冤狱,即2009年3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共计54个月。

社保扣钱的明细表上,不是以这个时间段来计算,而是从胡彪出狱一年后的2014年10月至2019年11月这个时间段来计算,共计62个月,多算出八个月来。

冤狱四年半期间,胡彪的养老金指数最高不超过3348元,数额低于出狱后逐渐上涨到的3500、3700、3900、4100元。社保不仅多算八个月的钱,还不要冤狱四年半期间价值低的、实际领取的那部份钱,而要出狱后价值高于“服刑”期间的那笔钱,共计231916.42元!这不是明火执仗的敲诈、抢劫吗?

中国老人,我们的父辈,是他们用一生的辛勤付出支撑着社会,涵养着中华。而中共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公事公办的政府姿态,对老人欺骗、威胁、恐吓、戏弄,为掠夺老人的养老金,花招耍绝,心机算尽。

罔顾法律

养老金是国家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法定的私有财产。胡彪的养老金是他在事业单位工作几十年辛勤劳动创造的价值所得,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乃天经地义。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的法律来保障的;公民能够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是由《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诸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

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公民服刑期间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无需返还已领取的服刑期间养老金。

《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这些权威的母法、上位法均没有把服刑人员定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更没有对服刑人员要停发、扣发、退还养老金的立法规定。即便胡彪被冤判坐牢,按国家法律,“服刑”期间领取养老金也是合理合法的。而且,胡彪一直是按国家政策堂堂正正的领取合法的退休金,不存在“冒领”的问题;而且一直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数额领取,从未多领过一分钱,也不存在“多领”,要加倍、加价、加码退还的问题。

古蔺社保局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古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责令退还冒领养老金通知书》是违法的。此“通知”无论是依据了哪个省、地、市自行出台的任何文件,只要与国家最高级别的《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上位法相悖,都是违法的,无效的。

2019年12月19日,胡彪找到社保局姜小浪股长,问他:停发退休金是哪里的文件通知?他说:“人保部”。疫情减缓后,2020年3月4日上午,胡彪到县政务大厅三楼找到社保局副局长任平,任说:“我们是按上面文件办的”。泸州市古蔺另有社保干部也曾经对讨还养老金的法轮功学员说,你说的法律我都懂。但是我们还是要按“上面的文件”办。一个宣称“依法办事”的事业机构,真正办事的时候“上面的文件”却大于法律,确实蹊跷。

2020年11月4日,给胡彪通知书的经办人回答,泸州市“上面”来的文件,通知中有你的名字,并且法院也把这个送过来了(法院送的什么来,他没有说)。我们就按法院的执行。社保人员开口闭口上面文件,把法院也抬出来了。难道法院还管起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了?这不又是蹊跷吗?再则,社保是一个福利机构,怎么敢随意缩减公民的利益,扩大自己的权利,罔顾《立法法》乱来?一系列蹊跷掩盖着什么样的罪恶,确实值得人深思。

1999年7月,江泽民下密令,对法轮功修炼群体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早在2003年,胡彪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三次,洗脑班关押、看守所关押数次。期间,古蔺县人事局发出《关于胡彪劳教期满重新确定工资的通知》古人字(2003)90号文件,对胡彪的工资降级处理。不仅降级,遭关押、洗脑、劳教期间,单位扣发全工资,一分不给,把他一家人置于生活无比艰难的困境之中。现在,胡彪还在继续遭受经济迫害。由此可见,江泽民“经济截断”的恶法,一直贯穿至今,并延伸到了社保领域。社保罔顾法律,强扣法轮功学员冤狱期间养老金,一系列蹊跷,源于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这个邪恶政策。

江泽民犯罪团伙将黑手延伸到社保领域,胁迫、绑架了这个新兴的养老保险行业就范于迫害法轮功的黑道。再从古蔺社保给胡彪的两次书面“通知”看,均没有计算、与告知当事人停发、扣发养老金的截止日期。意思是,这个人在有生之年,养老金就此截止。以后想继续发放,没门。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罪恶在社保领域已经猖獗到了如此的地步。

由于社保机构有保障公民“老有所养”的职能,有“依法办事”的外衣,要顾及社会颜面,又要在“上面”的强势胁迫下违法作恶,所以表面上以政府的面目公事公办,实际上欺骗、威胁、恐吓,强扣强抢并行;欺欺哄哄,蹊蹊跷跷,暗中气势汹汹,杀气腾腾。试想,一个社会保险机构出现这样严重的问题,对社会的安宁、稳定,破坏力有多大?会给多少家庭造成困境?给多少老人造成痛苦与悲伤?

劝善、申诉

胡彪看到了社保人员执行中共江氏流氓集团的邪恶政策,破坏法律,而罔顾参与迫害的后果,真是太危险了,就想一定要救他们,于是亲自到社保找相关人员讲真相,劝善。

2020年3月4日,胡彪到县政务大厅找到社保局副局长任平,任平说:“我们是按上面文件办的。”胡彪就告诉他:上面文件是在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经济上截断”的违法指令。国有国法,国家倡导“依法治国”,可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一年了,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

2020年11月4日,胡彪找到社保局局长何杰,对他说,你们在迫害法轮功,我来是来救你们的。你们不要这样做了。说法轮功是某教,是江泽民的一口话,不是法律。迫害法轮功至今没有法律依据,依据的是江泽民的违法命令。他还说,你们晓得不?天灭中共是天意啊。你们都在用手机,上网查看“藏字石”吧。上面“中国共产党亡”那几个字,就告诉你天机了。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你们怎么迫害修真善忍的人呢?你看那些迫害法轮功的大人物周永康、李东生等等这些人,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虽然表面不是这个名目,实质上主要是这个。

局长说,你炼了功没吃药吗?胡彪说,炼功二十几年了,身体很好,再没吃过药。局长说,你家还开诊所?胡彪说,那是常人要看病吃药。

胡彪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五十号令》给他看,他不看,胡彪就念给他听。并对他说,2011年3月1号,柳滨杰签字,解除了江泽民期间禁止法轮功出版物出版的禁令。说明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你们不要跟着跑,否则终究吃亏的是你们。你要为你的未来着想。为你家人着想,要留后路。

胡彪对古蔺社保的作为,将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2/蹊跷的催款通知-414977.html

2020-04-25: 四川古蔺县大村镇、古蔺镇派出所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
...2020年4月16日下午3点半左右,古蔺镇派出所警察邱顺亮和徐昊两个开着警车,到太平镇胡涛诊所找到大法弟子胡彪,以看望为由干扰法轮功学员。他们见面就说:“你还炼不炼,有人跟着炼,还是个人炼?胡彪说:“怎么不炼呢!炼功后身心轻松。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没有法律依据,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25/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04340.html

2020-03-12: 四川古蔺县社保局对法轮功学员胡彪的经济迫害
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实施“经济上截断”的邪恶政策,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及精神的创伤和生活上的困境。四川省古蔺县七旬法轮功学员胡彪老人辛苦工作一生,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社保局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社保局还声称原所领的要如数退回。

胡彪,74岁,筠连县人,宜宾卫生学校医68级毕业分配来古蔺县工作,曾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计生委科技股长,宣技股副股长,县病残儿并犮症鉴定小组成员等职,工作很苦很累,搞得一身病,一年住院二、三次。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全身疾病不治而愈。

一、降级,停发工资

从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至2005年胡彪老人被非法劳教三次,关押八次,四次洗脑,历时5年零4个月工资、奖金没发。2003年2月21日,古蔺县人事局(2003)90号文件以两次非法劳教降两个档次工资。同时,请律师作无罪辩护费用4万7千元。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经济、精神压力很大。

江泽民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胡彪老人被非法关押迫害历时近十年时间,饱尝了劳教所、劳改营(监狱)的非人生活,身心受到摧残,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胆石症、肝硬化,四次急性胰腺炎病发作(2005年绵阳劳教所,2009年古蔺看守所、2013年五马坪监狱两次)病危通知两次。

二、停发养老金

胡彪老人2006年退休,退休金在工行领取。到2009年3月30日因被绑架庭审,请两个北京律师到庭作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抓捕审判才是违法犯罪,应当庭无罪释放。胡彪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上诉中院维持原判;拉石宝镇宣判,并强行劫持到五马坪监狱迫害,于2013年9月29日冤狱结束回家。

到2016年,胡彪老人的退休养老金被转古蔺社保局发,福利待遇、奖金没有。于2019年12月13日社保局电话告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声称原所领的要如数退回。

2020年3月4日上午,胡彪老人到县政务大厅三楼找到社保局长任平,他说:“我们是按上面文件办的。”胡彪老人说:上面文件也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经济上截断”的迫害,迫害二十年了没有法律依据。胡彪老人到他办公地点,他打印两张盖上章,拿一张给他说:这张给你,照上面的要求办。胡彪老人接过看,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声称:追回金额231816.42元,期限是2020年3月,如不退回社保局,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胡彪老人是退休职工,养老金领了十几年,领来都用了。突然人保部出台文件要求退回“多领”的金额。

公民的养老金是法定的私有财产,是由《宪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停发法轮功人员退休养老金就是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12/四川古蔺县社保局对法轮功学员胡彪的经济迫害-402327.html

2020-03-08: 辛苦一生 四川省古蔺县胡彪被社保局停发退休金
四川省古蔺县七旬法轮功学员胡彪老人辛苦工作一生,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社保局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社保局还声称原所领的要如数退回。

胡彪,74岁,筠连县人,宜宾卫生学校医68级毕业分配来古蔺县工作,曾任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计生委科技股长,宣技股副股长,县病残儿并犮症鉴定小组成员等职,工作很苦很累,搞得一身病,一年住院二、三次。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全身疾病不治而愈。

胡彪老人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被绑架构陷,两个北京律师到庭作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抓捕审判才是违法犯罪,应当庭无罪释放。但胡彪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上诉中院维持原判;拉石宝镇宣判,并强行劫持到五马坪监狱迫害,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曰冤狱结束回家。

胡彪老人二零零六年计生委退休,退休金在工行领取。到二零一六年转古蔺社保局发,福利待遇、奖金没有。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社保局电话通知,从本月起停发退休养老金,声称原所领的要如数退回。十二月十九日,胡彪找到社保局姜小浪股长:停发退休金是那个文件通知的?他说:“人保部”,并从电脑中调出文件给他看。

这个人保部的所谓“文件”是这个江泽民集团一伙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经济上截断”迫害。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中共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实行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还编造“天安门自焚”事件,煽动仇恨,为残酷迫害制造借口。

在二十年迫害中,胡彪老人被非法抄家七次、关押八次,强制洗脑四次,非法劳教三次,冤狱一次,历时近十年时间,饱偿了“两劳”的非人生活。由于迫害使胡彪老人身心受到摧残,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胆石症、肝硬化,四次急性胰腺炎病发作 (二零零五年绵阳劳教所,二零零九年古蔺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五马坪监狱两次),病危通知两次。在入监及严管期间:先后经历了一日三餐一两粮的汤泡饭,酷暑烈日和寒风雪雨中站军姿,一天奴工十一~十三小时。每天只能睡二~三小时,实行坐直双眼不动看物,定姿式、定时间;一日只能三、四次解手。同时,穿囚服背监规,如不背不穿遭拳打脚踢。恐怖使人精神崩溃,真是生不如死。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古蔺县人事局(二零零三)《九十号文件》以两次非法劳教降胡彪老人两个档次工资。还有在洗脑班及非法劳教期间停发胡彪老人工资、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给其家庭经济造成损失,精神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上述宪法和法律都没有“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的规定。而且,公民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根本没有额外的规定。即公民在服刑期间也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

公民的养老金是法定的私有财产,是由《宪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社保给栽赃一个“不当得利”、“非法所得”的罪名,变合法为非法,逻辑荒唐,手段毒辣。用行政的权力来撒谎行骗,强取豪夺,正是中共对付中国百姓惯用的流氓手段之一。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许多人觉得中共迫害法轮功和自己无关,这是错误的认识。在这场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沉默其实就是怂恿邪恶,所谓的“中立”,其实是帮助了邪恶,助长了邪恶的气焰。现在天灾人祸不断,就是一种警示。

常言道:“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8/辛苦一生-四川省古蔺县胡彪被社保局停发退休金-402145.html

2019-10-25: 2019年10月11日下午4点左右, 古蔺镇派出所邱顺亮、徐浩两人开车来太平镇,找法轮功学员胡彪, 见面就讲“奉上面命令, 来看你身体怎样?”同时要录像,并讲“不要组织炼功和散发资料。”胡彪说:“照不到的,你们这是迫害, 贵州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这是天意,你们看到了吗?心中退出党团队才能保命。”邱说:“国庆节大阅兵显示国家的强大, 共产党是亡不了的。” 我说:“明天它亡, 今天它还要展示它的强大。”最后要胡彪签字他不签, 找胡彪的儿子签, 胡彪阻止,儿子不听,就签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25/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95029.html#19102501727-30

2018-07-23: 四川省古蔺县警察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案例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下午三点半,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派出所警察邱顺亮和徐姓警察及太平派出所熊顺芬三人到法轮功学员胡彪儿子的门市,以关心为借口,强行拍照、审问,记录,签字和不准炼功及外出散发资料等等。胡彪说:“你们来不是关心、而是迫害,迫害十九年来,你们有法律依据定罪法轮功吗?”警察回答:“没有。”

胡彪说:到底谁在犯罪呢?谁在破坏法律实施呢!我可拿得出你们迫害法轮功是犯罪的法律依据,你们看看吧,迫害十九年,你们已经犯了多少罪啊,你们不但毁了自己,还害了家人,其罪之大呀!要明辨是非善恶,躲过劫难,选择美好未来吧!我不签字,签字就害了你们,我只能救你们,你们玩电脑手机,上网查查“贵州藏字石”,看看公布于世界的天意石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3/四川省古蔺县警察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案例-371451.html

2016-11-24: 四川省古蔺县不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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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古蔺县610及公安国保人员在太平镇走马村绑架十八名大法弟子后, 太平镇政府副镇长陈洪宇、维稳办副主任李清奇组织派出所及村干部等人员,不停地窜入太平村宋光才、周先芬和高笠村王思良、李贤珍及走马村刘代琼、梅桂芬等大法弟子家中,进行非法抄家,抢夺法轮功书籍、师父法像、法轮功真相资料及炼功音响等物品。

十一月十四日,县610李主任、太平镇陈宏宇副镇长、太平镇维稳办副主任李清奇及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共八人非法窜入大法弟子胡彪家,非法抄家、非法抢夺法轮功资料等。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4/四川省古蔺县不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338086.html

2013-06-20:四川古蔺县永乐镇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
(五)关注开庭被关押

2009年11月,古蔺计生办干部法轮功学员胡彪被古蔺法院非法开庭,有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去法院关注的永乐法轮功学员李光普等被抓,被劫持到洗脑班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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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20/四川古蔺县永乐镇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275583.html

2010-07-21: 胡彪驳斥古蔺法院的荒唐庭审
四川省古蔺县计生局退休职工、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胡彪,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被古蔺公安局国安警察绑架;十一月十八日被中共古蔺法院非法庭审,现被非法关押在古蔺看守所。以下是胡彪驳斥古蔺法院对他的荒唐庭审。

一、修炼法轮功者无罪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古蔺公安局国安大队闯进我家非法查抄,并将本人非法拘留,四月十五日又将本人非法逮捕。

同年十一月十八日,古蔺法院开庭,两名律师为我作公正的无罪辩护。法庭对当事人自我辩护及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不屑一顾,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强行冤判我四年半徒刑。本人上诉中级法院,泸州中院没有纠正一审错误,仍然维持非法原判。

我因合法修炼法轮功被判刑是冤案、错案。我本人坚决否定此非法判决。

国家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是我的权利,任何个人不可剥夺我的权利,任何党派团体与权势不可强迫改变与打击我的信仰。

我们修炼法轮功,是用“真、善、忍”的标准修身养性,强身健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想坏事,不做坏事;不伤害别人,不危害社会;不参与政治,不参与社会上“假、恶、斗、黄、赌、毒”,一心向善,做一个社会中的好人,既不违法也没有错。如果人人都象这样信奉“真、善、忍”,个个向善做好人,社会就和谐,人民就会安康,国家就会富强。

在遭受到十年严酷的打压中,我们始终如一的坚持和平理性向民众讲真相,用“真、善、忍”修出来的善心,慈悲的告诉人们记住“法轮大法好”,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这样才会远离灾难,将拥有美好的未来。我们还不断对司法部门人员讲真相,希望大家明白迫害法轮功才真正的违法犯罪,以免他们在违法的歧路上走远了,陷深了,毁了自己,祸及全家。我们不图什么,只是希望他人好。

法轮功遭受的严重迫害越来越引起世界的关注与强烈反对: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官员;江泽民及其打手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已在全球多国被控告,有的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近年来,每年都有法轮功学员被杀害、遭受残酷迫害的多个案例提交联合国,引起联合国的高度关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第一部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血腥的器官摘取》一书全球发行;近两年,很多中国大陆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作无罪辩护;中国司法界人士在觉醒,一些公检法司官员及一些警察在网上发表声明,对自己曾参与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业表示悔过,表态不再继续参与迫害,由此选择了光明的未来。

人心在觉醒,正义在复苏,国内国外的人们逐渐认识到了这场迫害的邪恶本质。我们为揭露迫害、结束迫害所做的一切努力没有错,我们的艰辛付出使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法轮功修炼人行的端、走的正,顺天理、正人心,我们是堂堂正正的好人,我们不应该被关在牢里,更不应该被当作判刑对象。

二、乱定罪名进行构陷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劳教均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定罪,对我的判处亦如此。事实上,这个罪名没有法律依据,是蓄意编造出来构陷法轮功学员的。

如我一个普通公民,一个法轮功修炼者,我利用了什么“邪教组织”?说我破坏法律实施,我究竟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又破坏到了什么程度?

对我非法庭审时,我本人及辩护律师当庭要求公诉人出示指控法轮功为“邪教组织”的法律依据,因为这是本案最关键,最重要的依据、是我修炼法轮功是否有罪的最根本依据。然而公诉人拒绝出示此依据,因为现行的中国法律,没有这样的条文,公诉人拿不出来。在中国,法律从未有禁止过中国人民修炼法轮功,法律也没有哪条哪款把法轮功定成为“邪教组织”。法轮功与法院指控的“邪教组织”毫无关系。我们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既没有利用什么“邪教组织”,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法院给我定的罪名不能成立。法院乱定罪名强加于我进行构陷,这是对我的迫害。

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文件不是法律

从判决书上得知,所谓“邪教组织”这个罪名不来源于法律,来源于两高院的文件──《关于处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众所周知,对某事物或某重大事件定性、定罪必须由人大制定法律决定,两高院行文私定谁是“邪教组织”均无法律效应,不能拿来冒充法律、替代法律。同时,两高院行文私定谁是“邪教组织”都是逾权违法行为。以两高院的文件冒充和替代法律作为对法轮功学员定罪定性的依据,这是玩弄阴谋权术的欺诈行为,不是执法机构依法办案、公正执法的正常的表现。用如此卑劣的违法手段编造罪名强加于我,我本人绝不认可。我相信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象我一样不会屈服,所有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家属也不会认同这种对自己亲人的构陷与迫害。

四、伪造证据 制造冤案

我没有手提电脑,警察在我家非法查抄时,并没找到有什么手提电脑,在所谓物证图片中却指控我有手提电脑;我本人不会电脑,庭审时指控我教人使用电脑这就是所谓的人证物证!弄虚作假,伪造证据,并妄图逼迫当事人签字,承认伪证,落入认罪的陷阱。若不签字,零口供,就以“拒不认罪”为由判重刑。这是本地司法迫害法轮功学员使用的流氓手法。我对于陷害我的伪证予以坚决否定。

五、停止迫害 洗清冤狱

庭审中,我的辩护律师按法律规定多次提出:审理要合法,定罪要有法律依据。请出示炼法轮功是犯法的法律条文,如没有法律规定就是非法审判。

然而古蔺法院的法庭判案定罪拿不出法律依据来,还反而诬赖律师“法律认识错误”,就好比有人客观的指出“和尚无发”这个事实,判官却说“和尚无发”是认识错误,难道和尚还有各种发型不成?真是荒诞的司法笑话!这样的司法怎能不出冤、假、错案呢?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无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非法判刑至少七千,这么严重的冤情,不就是受控两高院的“解释”,有法不依、违法判案、执法违法、或故意违法、破坏法律实施造成的吗?

我的律师说,修炼法轮功,没有法律规定是犯罪。这是铁铮铮的事实。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古蔺法院,泸州中院无视法律、乱立罪名对我判刑处罚,是违法的。这样的判决无效。我强烈要求立即撤销对我的冤判,无条件释放我出狱,还我清白与自由。希望各级司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人权,停止迫害法轮功,洗清冤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1/227315.html

2010-02-13: 四川古蔺县公检法陷害罗庆生、胡彪
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六十多岁的大法弟子罗庆生被恶警绑架、非法拘禁,大法弟子胡彪被非法判四年半。
古蔺县大村镇丰水村大法弟子罗庆生被多次迫害,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在抢红村讲真相时,被不法之徒构陷,当天下午被古蔺县恶警刘强、秦洪绑架到国保黑窝,第二天早上(八日)非法送看守所拘禁。

恶警刘强、秦洪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迫害,于二月二日报中共检察院批捕迫害罗庆生的歪理是:罗庆生没有讲其真实姓名。

古蔺县大法弟子胡彪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遭古蔺县“610”周强一伙绑架,十一月十八日被古蔺法院何传斌非法诬判四年半,胡彪不服,上诉到泸州市中级法院。泸州中级法院在捏造事实,非法构陷,不顾正义律师为胡彪作的无罪辩护的事实,采取不公开开庭、维持原判的手段,继续迫害大法弟子胡彪

古蔺县原有大法弟子一万多人,迫害初期有三百多名大法弟子在川、黔交界处的太平镇集团弘法炼功。有几百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有二名大法弟子被四川德阳监狱迫害致死。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3/218095.html

2010-01-14: 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大法弟子胡彪被非法冤判四年半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全天,十四日下午古蔺县法院搞了一场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闹剧。北京、河北两位正义律师从中国现行法律的角度为大法弟子胡彪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驳斥了公诉人和法庭互相勾结迫害大法弟子的伪证据。正义律师请公诉人出示现行法律那条那款说法轮功是×教的法律依据,公诉人哑口无言无理拒绝。震慑了在场的六一零特务、国保和恶警。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家属受到鼓舞,明白了真相。外地和本地几十名旁听的大法弟子发出的强大正念,抑制了邪恶。在县“六一零”邪恶和国保恶警的操控下,大法弟子胡彪被法庭非法冤判四年半。现胡彪正在向上一级法院的上诉中,请国内外大法弟子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16259.html

2009-04-14: 四川古蔺县数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09年3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东新乡大法学员到东新李家寨学法时,被恶人举报,二郎派出所、东新派出所和东新乡政府伙同古蔺县公安局,看守所周强一伙恶警将8名大法学员绑架到古蔺看守所,同时把袁迪黔的电脑、打印机、手机、小耳朵等抢走。

3月17日,恶警又把东新乡大法学员任清菊绑架到古蔺看守所迫害。

3月30日,恶人刘强、秦红一伙把太平镇大法学员胡彪绑架到古蔺看守所,把胡彪家人的电脑等东西抢走了。

4月5日晚,石宝镇综治办扬林、武装部部长杨康,石宝派出所张民警,石宝街道支书吴柱均、主任李荣华一伙人闯進大法学员邹安勇家,没拿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楼上楼下1猪圈、牛圈、几间烤烟房和赖家全部乱搜,最后甚么都没搜到。石宝镇、普乐村村长王少光在对门公路上放哨。

3月29日,石宝镇、石宝街道主任李荣华带一伙人找罗正贵、张自琴一家人。石宝街社区赵吉初也打电话找罗正贵、张自琴,说古蔺公安局找他们,还安排人监视罗正贵、张自琴的居住地,把电也断了。

罗正贵退休十多年。2000年,邪党恶徒因罗正贵妻子张自琴上北京上访,非法判她4年徒刑,非法扣罗正贵四千多元退休费,多次不给罗正贵补退休费。现在罗正贵每月只有几百元钱,又被迫流离失所,一家人无法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4/198967.html

2009-04-03: 四川泸州大法弟子胡彪、吴红、赖谦遭迫害
3月28日上午,四川泸州大法弟子梁双全在泸州大北街被恶警绑架,现被关在拘留所。

3月30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古蔺公安局的刘强、陈虹、赖某某到四川泸州太平镇绑架了大法弟子胡彪、吴红、赖谦。他们都是按大法要求的“真、善、忍”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为了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为了制止中共对好人的迫害,现再次被坏人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3/198309.html

2006-10-22: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二零零五年发生的迫害纪实
新华劳教所有个6-2严管中队,每一个大法弟子一到那里即刻被安排3至5名包夹单独关闭。因为邪恶害怕曝光,就指使包夹对单独关闭的大法弟子强制体罚,人格侮辱,殴打强迫写所谓“三书”,强迫接受他们诋毁大法的言论。

大法弟子晚上12点才睡觉,早上不到6点就被叫醒开始新的一天折磨(大法弟子陈明50多岁,长达半年每天只睡2或3个小时)。恶警每天向包夹询问目的是否到达。不管使用什么手段只看结果。如果结果不满意,则对包夹辱骂,威胁恐吓。包夹与大法弟子相处无冤无仇,但是很多就因此昧着良心使尽各种下流、卑鄙、残忍的手段对坚定信念的大法弟子进行各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包夹们随时开会学习讨论如何对付大法弟子,互相交流甚至直接由恶警支招或者提示他们如何放开手脚做,而不用担心什么“违法”、违反“规章制度”而受到惩罚,致使行恶之徒可以毫无顾忌的叫嚣,他们是“协助”警官做“管理”工作,对大法弟子的体罚折磨是警官安排的。他们替警官来执行。有了这些恶警支持和默许,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更加有恃无恐。

部份包夹不愿昧良心折磨大法弟子,在中队就会受到排挤和打压。随时可能被处罚、扣分,做脏活、累活或者找个理由送严管队。恶警的目的就是:不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就和大法弟子一起受罪。有些包夹受不了,打报告想调队到其它中队,苦些累些也不愿在6-2严管中队,心情如此压抑随时担心被恶人折磨。结果被告知要想走,就送严管队去严管。结果他们敢怒不敢言,大骂恶警无耻,卑鄙。

恶警自知所作所为世人憎恶,国法、天理不容,表面上大讲文明,规范执法,不体罚、殴打、折磨学员,背地里则干尽坏事。如果有人到监区参观,马上就将本来被单独关闭受包夹折磨的大法弟子转移到办公室,或者其他舍房,或者其他中队。以防世人看见其邪恶行为。每个大法弟子都被安排1到2个包夹24小时跟踪,有些甚至3到5个。一切言行都要先请示包夹,允许才行。甚至喝水,吐痰等这种事也要由包夹决定,只要包夹不满意就可以随意刁难。有些大法弟子被折磨不准上厕所,屎尿就拉在裤子里。

恶警为了对付坚定的大法弟子,甚至恶意安排恶徒寻找理由制造事端,大法弟子陆智勇正念正行,抵制邪恶迫害,被长期隔离严管,多次受恶警虐待折磨。恶警对其一直怀恨在心,想尽各种办法制造各种借口折磨处罚他。2005年4月30日晚六大队恶警在6-2教室开惩处会。突然教室后的陆智勇被几个包夹按翻在地上并且踢打。而周围在场的管教目睹这一切却无人制止。后来陆智勇旁边的米涛站在原地制止恶徒,吼道:“不准打人”,结果马上被另外几个身旁的包夹按翻在地,捏住嘴鼻拖至办公室。恶警指使包夹对陆、米使用的虐待方式:捆警绳。中队领导李昌君、张小刚当着其他管教和包夹面说:“谁打人了,谁是证人?把证人找出来。我有很多证人,证明你们在教室闹事。破坏纪律。”

事后恶警安排包夹写证词说陆,米在教室呼口号,故意破坏改造秩序,加期处罚,而写证词的包夹每人减期2天。恶警李,张等还威胁大法弟子,扬言打你又怎样,这就是现实,强制机关就是强制手段。

驻所检查室形同虚设。检举箱被恶警、安排包夹24小时轮流值班看守,而且大法弟子被包夹时刻跟踪,身上也没有纸笔,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检举信能投进去。而且驻所检查人员根本就和劳教所恶警是一丘之貉。坚定大法弟子只要不写所谓“三书”就长期受到各种折磨和摧残,而这些情况驻所检查人员是从来不过问。每两、三个礼拜,所有人员都关在舍房,检查人员在恶警陪同从门岗走到尾岗到检举箱看看有没有东西,然后从尾岗走到门岗离开,3分钟内在监区消失。就算明明看见、知道邪恶的所作所为,也是装聋作哑甚至替邪恶帮腔掩盖罪行。

2005年12月2日,罗庆森、吕春衫、吴兴东、米涛、李文泉、周国平、田旭等几个大法弟子由于长期受到邪恶迫害及不公正对待,坚持信仰不配合邪恶无理要求,拒绝接受体罚折磨,受到恶警召开大会惩处。大会上驻所检察官员当着所有大会人员公开叫嚣“你们是犯了法在这里,这里是国家强制机关,强制机关就是要有强制措施。教育改造你们认罪认错。劳教所对你们的处罚不是体罚,强调这不是体罚,这是处罚。”会后对以上大法弟子,捆警绳、电击、关禁闭,恶警或指使包夹殴打折磨,人格侮辱等。还有多位大法弟子被关押期满因为拒绝按邪恶要求写“满教总结”,被依此为借口非法超期关押,限制人身自由长达7-8个月,关押期间长期迫害。

恶警自知理亏,自知这一切所作所为是违法乱纪,欺上瞒下,有时会坦言:因为要吃饭,因为要生活,上级有命令,有所谓“转化”指标必须完成,明知是假的根本不可能强制人心,但是完不成没有成绩,没有钱,不能提干等,就算是假东西也要做给上面看。他们就是这么“现实”,只要谁给口饭吃,不讲什么道理、良知。认为现在共产党有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却不知天灭中共恶党在即。他们完全无视国法、宪法、基本人权,对人身自由、生命随意践踏。由此可见恶党当着老百姓宣扬一套,弄虚作假,背地里却是系统地,有目的地毫无顾忌地对大法弟子虐待、折磨迫害。充分展示了其宣扬的依法治国,文明执法等纯粹是欺世盗名的谎言而迫害善良,泯灭良知,丧失人性才是其真正的邪教本性。

罗庆森(四川泸州人)、陆智勇(四川阿坝州警察),因坚定正念反抗迫害,长期被关禁闭,隔离严管体罚虐待,多次被恶徒捆警绳,电击警棍殴打,强制灌食等,被迫害的多次住院。吕春衫,吴兴东,陈明,曾学文,王国才,古国兴,胡彪,米涛,陶渊,田旭,黄昌东,周国平,李文泉,孟华龙,魏凤鸣等长期被严管甚至被捆警绳、电击等。

2005年期间被劳教所迫害的大法弟子,还有宋金应,曾泰,曾子太,徐洪玉,张平安,吴天从,杨洋,杨跃富,张德元,谢兴凯,谢兴禄,谈万全,廖邦贵,张耀,蒋和平,欧正乐,蒋光富,刘福民,刘生才,贾德贵,梁六珍等。

当时的恶警有:赵则勇,魏则,黄明,苏欣,李代君,李昌君,何源,张小刚,杨警,朴静,沈锐,杨兵。

邪恶的体罚方式:

罚蹲:蹲军姿从早蹲到晚。几个包夹按住踢打。

罚座:巴掌大小板凳(严管凳),凳面10平房厘米,高10厘米,双腿闭拢脚后跟考凳脚,两肘夹紧腰部,手掌平放于膝盖。挺腰抬头从早坐到晚。恶徒随时用其他板凳砸腿、脚背。

罚站:站军姿从早到晚,恶徒随时用其他板凳砸腿,脚背。

严管期间,恶徒可以随意不许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喝水,大小便,几个月不许洗手、洗脸,换衣服。

捆警绳(扎鸡翅,鸭儿凫水),电击,警棍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2/140768.html

2001-05-16: 地处川南边陲山区的古蔺县,自99年7月22日以来,邪恶势力紧跟江氏,搜缴大法书籍,拘留、打压、拘捕大法弟子,犯下累累罪行。

2001年1月上旬,副县长曾红主管的综合办(即政法委)通知古蔺县各区乡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包括“7.22”后就不炼的)到古蔺卫校开会,实则是以办学习班的形式把学员们非法拘押起来,强行转化,逼他们填写三张表,并要他们表态不炼法轮功了。若不表态或他们认为不满意的,则要挟其家人以公职、工资担保或其单位担保才能放回家过除夕。春节刚过,又将所有的学员送到它们认为更秘密的、距县城70多里的高山地带箭竹坪去办“学习班”。

去年12月底,古蔺大法女弟子吴家琼、唐家芬、周摸珍、祝怀玉、钟民伦等九人上北京证实大法,刚下火车就被查身份证的警察扣押,随即古蔺县政法委派人到京押回非法拘留,直到2001年3月下旬才审判。审判那一天,它们给这九名大法弟子挂上黑牌子,押上汽车由看守所遊街至县检察院。一路上,九位女弟子抬头挺胸,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老师清白!”等口号,令世人为之动容。当天,它们判了其中八名女弟子劳教一年。它们把周摸珍定为组织者,准备报泸州市中级法院判5年劳改,但因“证据不足”而需要到处“取证”。于是古蔺镇映月村副村长叶世权(此人多次带人到大法弟子家中收缴大法书籍,侵扰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中逐户盘问:“你是不是周摸珍发展的?”可是至今仍未找到所谓的“证据”,故周摸珍仍被非法拘押在看守所内,与另外两名因進京证实大法而被拘押的学员(其中胡彪是“7.22”后被判劳教一年,释放后進京再度被抓)一起候审。
目前,古蔺已有几位退休的大法弟子被停发退休工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46.html

乐山 沐川县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五马坪劳改场)联系资料(区号: 833)

2024-09-15:
曝光四川嘉州监狱和四川省司法厅信息
四川省嘉州监狱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裕民街608号(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1号信箱)
邮编:614009
监狱长:何荣理(2023.10上任 曾任内江监狱政委、汉王山监狱长)(原监狱长秦克平已调离)
副书记、政委:封勇
纪委书记:杨东(大)
副监狱长:骆江涛
副监狱长:唐碧波
副监狱长:屈强
副监狱长:杨建
副监狱长:林中
政治处主任:王正强
公司副经理:肖彬
公司副经理:杨东(小)
二监区副监区长:唐平
四监区政治教导员:刘兴
七监区警察:周伟豪
六监区警察:刘洪涛
五监区警察:薛圆圆、帅焰
五监区狱警:赖俊

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骡马市上翔街24号 邮政编码: 610016
电话:02886665678
省司法厅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刘志诚 13981783777
省司法厅副书记、副厅长 王彬 18828030267
省司法厅副厅长 (负责行政复议,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处)王强 13882176565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飙 13908171777
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主任 任立新 13981822656
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潘奇峰 15884540600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书记、局长 安家爱 18011363366
省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爱川 13981898653
省司法厅党委、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局长 陈志林 13689037733
省司法厅副厅长 郑鈜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 邮编:610020
值班电话:02886665678 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省司法厅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刘志诚 13981783777
省司法厅党委、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局长 陈志林 13689037733
省监狱管理局政委 曾永忠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龚达生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陈波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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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1-04-16: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古蔺县县委、政府邮编:646500 区号; 0830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23号, 办:0830-7222901
古蔺县县政府 办:0830-7204251 0830一7222901
古蔺县委办公室: 0830一7204251
李万忠 古蔺县县长
陈廷俊 古蔺县县委书记
纪委纪检 办:0830-7205144
古蔺县政法委 古蔺镇滨河路85号办:0830-7222404,0830-7002041
张永发政法委书记
古蔺县公安局 办:0830一7222999 ,0830一7296111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蚂蟥田15号,邮编:646500
罗庆华 副县长、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手机:13909081296, 办:0830-7203366
罗永超 党委副书记、政委 手机:13808288655
袁勇坤 纪委书记 手机:13518375169,办:0830-7296078
易桂蕊 副局长 手机:13909085551,办:0830-7296088
胡金波 副局长 手机:13982785020
兰新波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13980245569 办; 7296001
周传级 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13982495500
古蔺县 政法委 办:0830-7222404,0830-7002041
张永发 政法委副书记
太平镇政府 邮编:646501区号; 0830
政府办0830一7400037
曾祥国,太平镇政府、党委书记。
游欣锋,太平镇政府镇长,副书记
张仔飞,太平镇政府副镇长,
穆 昆,太平镇政府副镇长,
李宪梅,太平镇政府副镇长,
陈宏宇:太平镇政府副镇长,
康 林,太平镇政府副书记
王 龙 太平镇政法书记
太平派出所 邮编:646501
古蔺县太平镇育才路30号办0830一7400007
赵威 所长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6/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3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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