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6-05-13 星期三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辽宁 >> 抚顺 望花区 >> 莱春莲(来金莲,来春连,来春莲,莱春连,来春玲), 女, 7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6-05-09:抚顺市望花区法院枉判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
抚顺市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历经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四次非法庭审,近期得知:王南方(男、70岁)被枉判七年,勒索罚金二万元;周树友(男、64岁)、刘海涛(男、48岁)、来春莲(女、73岁)、王国忠(男、51岁)四人分别被判五年,每人被勒索罚金一万五元;王泽星(男、58岁)、胡明丽(女、64岁)、胡凤菊(女 、65岁)、黄玉萍(女、63岁)、李淑琴(女,67岁)五人分别被判四年半,每人被勒索罚金一万元。他们都已上诉。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下达(2025)辽0404刑初43号非法刑事判决书。审判长:冮佳;检察官:王珺;陪审员:赵晓颖,马义;书记员:李海龙。

此构陷案名为“部督F2409专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法院合谋配合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团伙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已73岁,上楼都困难;李淑琴67岁,视力障碍严重、行走需人搀扶。如此身体状况,却被强行包装成所谓“重大团伙案”。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

一、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构陷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清原镇桥南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每户都有十余名警察参与,疯狂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

当天早晨五点半左右,王泽星和妻子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的瞬间闯入进来三、四个人,进门就开始对王泽星进行人身控制,不一会又进来三、四个人,他们对家中开始到处乱翻,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又来了几个人,其中就有清原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通。前后进来三拨人,总共有十三、四个人,非法抄家,对王泽星进行人身攻击。后来王泽星的妻子对他们说:“你们这么多人按着他,他还能跑了吗?”这时他们才稍微减轻了一些控制他的力度,他们翻屋子的时候王泽星问他们有搜查证吗?他们其中一人恶狠狠的甩了三张纸,看不清是什么东西。整个过程所有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明自己身份,没有穿着警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他们抢劫走了王泽星的个人物品,最后将王泽星强行绑架。

当天早上六点多钟,王南方听到有人敲门,在开门的瞬间一群人闯入屋内,不容分说把他按倒在地,用脚踩住他的脸,并戴上手铐,随后将他背倚靠在饭桌凳子前,此时王南方坐在地上,警察用力掰他的手,王南方疼得“啊!啊!”大叫。在掰的过程中还让王南方不要反抗、不要用力、还要求他放松,任由他们折磨。后来,被惊动的邻居前来正义直言,王南方才被他们强行带出家门,在下楼时还能听见王南方被暴力殴打得痛苦喊叫声,王南方被拖上车,开出居住小区后,送上120救护车。他们全程没有人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没有出示传唤证或逮捕证、搜查证等办案需用的任何证件。参与绑架王南方的有: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民警龚关,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通及警察张明辉、张忠强、高辉等。

当天早六点多钟,黄玉萍被抚顺市公安局、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绑架、非法抄家,当天下午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海涛自述经过: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我在大街上行走被一群黑衣人包围绑架,塞进轿车(非警车)殴打,不知道从哪弄来一个电脑包强行塞给我。整个过程黑衣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明自己身份,没看到有执法记录仪(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当日下午黄昏时分杨淇出示警官证和传唤证,在两名年轻小警察随同下将我带到清原县公安局,随后警察张明辉赶到。张明辉在没有穿警服,没有出示警官证(只说叫张明辉),没有出示立案决定书,也没有告诉我所犯何事,也没有任何证据,询问笔录没有任何口供,并且本人拒绝签字,便将我非法刑事拘留,而且也没有给我拘留通知书让我签字。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找清原县国保队长王通,问凭什么抓我,有什么证据?王通说:“没有证据也能给他(指我)整进去”。在非法刑事拘留第十一天,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来人提审。第十四天检察院不予批捕将我释放,公安机关却强行采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来将我被构陷一案移送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检察院询问人员没有穿警服,没有出示工作证,并且拒绝说明自己身份。询问结束让我签字,我拒绝签字。检察院人员(询问人员)随口说:“你们不签字,口供被篡改了你们也不知道”。这时我担心询问记录会被篡改。在另一份文件上签字时才知道,询问人员叫王珺,后边还有一个名字王琪琛。为什么两个人名,只来了一个人。这种不受监督询问在程序上也是违法的。拿到起诉书才知道王珺就是公诉人。在检察官询问结束,我给了王珺一份不予起诉申请,讲述了我被非法抓捕经过。对于检察机关人员,本应对公安机关的违法立案侦查行为进行监督,并予以纠正,但是王珺却对国保队长王通和警察张明辉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

同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周树友、来春莲、王国忠、胡明丽、胡凤菊、黄玉萍、李淑琴也在各自家中被绑架。

此案涉案警察有: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龚关、李赛男;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通、警察张明辉、张忠强、杨洪刚、高辉、孟超、潘也、王聪、周楠、刘研、白云、王锡民、孙连军、高振清、徐子明、段淞译、张家瑞、李云鹏、修志超等。

随后,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三名男性学员被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名女性学员被关押在抚顺市女子看守所;刘海涛、李淑琴、来春莲、王国忠、黄玉萍被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九月左右,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为追求“政绩”,拼凑材料、伪造证人、证据,在案卷漏洞百出的情况下,炮制所谓“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将十位学员构陷至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位学员非法起诉至望花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十位学员收到非法起诉书,涉案检察官为王珺,法官冮佳。

二、十位法轮功学员历经四次非法庭审

第一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抚顺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学员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们及家属辩护人共同向法庭人员讲真相,说明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过程,提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出版物不是非法出版物。

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集体要求公诉人出示物证、与证人对质。公诉人被迫将物证在法庭出示。在质证过程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对,揭穿案卷载明的证据、扣押清单与公诉人当庭出示物证不符,清单更是伪造的。

1、扣押物品清单中,张冠李戴,上面标记的是刘海涛,在签字栏处却是王南方拒绝签字,在下一页中又改回刘海涛。
2、王南方被送到清原县看守所后,警察张明辉单独一个人把一些物品带到看守所让他指认,王南方说这些不是我的,张明辉借此机会给他拍照,伪造王南方指认的证据,并当场编造笔录。现场只有张明辉一人,张明辉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就在笔录上伪造不在场的王通的签名。
3、构陷王南方的所谓关键证人赵素珍的询问笔录明确注明系他人代签,该笔录应为无效证据。
4、搜查时不让当事人当场辨认确定,事后时隔多日才在办案机关单方操作下核对,物品封存、保管、移送全程违法。无法排除物品被篡改、调换的可能。
5、所有当事人,无证人、无证据证明,仅靠公安人员单方制作的无依据分工表格,就强行将毫无关联的人员捆绑认定为共同犯罪,完全突破刑事案件证据裁判原则,定罪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辩护律师指出,这个所谓“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全案无任何犯罪证据,更与犯罪团伙无关;不能因为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将他们定罪。辩护人更向法庭指出:为什么是十个人?因为十个人就能成为大案。

法庭上,辩护律师指出多人的卷宗里都体现出了诸多的造假,以及违法之处。所有参与非法抓捕的警察全部身着便装,全程没有人出示任何证明他们身份的证件,没有出示传唤证或逮捕证,搜查证等办案需用的任何证件。这种行为相当于入室抢劫。

非法庭审持续到晚上近十一点,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学员再次非法庭审。二次庭审”所谓“第四卷”的补充材料——是由清原县国保警察王通、张明辉构陷的内容。材料声称: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七月期间,清原镇桥南社区董倩、天桥社区网格员杨熠、三环社区副书记李俊莹三位证人上交给综治办的清原镇内居民楼道里,小区里法轮功资料《明慧周报》、粘贴、挂坠等。与王南方等人家中搜出的资料内容相同,期号相同。没有指纹鉴定,没有加工工具。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的。律师当庭指出三份证人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是明显的复制造假,并严厉斥责办案单位“胡作非为”。法院无任何有效证据,强行认定共同犯罪事实,纯属主观臆断,徇私枉法。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匆匆休庭离开。

第三次、四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十位法轮功学员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十九日下午两点被第四次非法庭审。

辩护律师当庭出示王南方等人通话记录照片,没有电话内容,只有通话次数,并将法轮功学员之间正常的电话联系硬说成“团伙犯罪”联系。王南方说:“他家是卖蜂蜜的,因为蜂蜜质量好、价格低,所以与他联系购买的人多,地区广”。

律师辩道:从家中搜出的法轮功资料,只能证明当事人是个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经典书籍,拥有法轮功出版物没有任何违法之处。更重要的是,即使按照现行的法律文件,法轮功学员持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也完全合法。是个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

在法庭上,家属辩护人向当庭人员概述大法洪传至今的真相。其中一家属辩护人说:“我是修佛的,不是修法轮功的,但是这几天我也听明白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我的当事人无罪。”法轮功学员胡明丽讲述,自己当时觉得活得没意思,都不想活了。在那种状态下学法了,才觉得人生有意义。公婆死后所有的财产都没要。我娘家父母是当官的,娘家父母没了,所有的财产我也没要。避免了家庭矛盾。当时有人听后说:我都想流泪了。其他法轮功学员也讲述了修炼法轮功受益的故事。

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人

1、王南方,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的身体有多种疑难病,曾被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的: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疾病。修炼其中法轮功后,仅几个月的时间,所有病症都消失了。

在单位里,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更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凡是求到他的人,他都会无私帮助。冬天下雪,他主动清扫小区的积雪。前些年,他无微不至的照顾重病多年的妻子。妻子过世后,丈母娘仍在王南方家,其他儿女来接都不走,他的母亲和丈母娘都是王南方养老送终的。有位乡下四十多岁的男人,身体不好,干不了活,以前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去世后,他就靠要饭吃。王南方多次给他钱,最多一次给了千元,王南方还去过他家里,帮他收拾屋子,帮他找大队书记,解决生活问题。王南方女儿说:我爸爸这一生尽为别人活着了。

2、王泽星,二零一五年,他得了一种中西医都无法确诊的一种怪病,开始的时候只是眼皮跳,但是不长时间这种症状迅速扩展到全身的肌肉和皮肤,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全身肌肉就开始跳动,整个身体往一起抽,这种病症使他痛苦不堪,晚上他根本无法入睡,白天身上的衣服、鞋帽捂得严严的,生怕见着风。病痛把他折磨得精神憔悴,痛不欲生,度日如年。各大医院的CT、B超等等仪器的检查结果都是正常,哪个医生也说不出他究竟得了什么病,不长时间,从不同中医那里抓的中药就垛满了房间,但是对他的病都不见好转。中医、西医、什么偏方都用上了,他的病仍不见一点起色,当时,家里象天塌了一样,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二零一六年底,经人介绍王泽星认识了当地中医大夫。大夫刚开始给他开了一副药,他第一次喝后起了一点作用,第二次就没有效果了。后来,大夫就和王泽星说:“你炼法轮功吧,我看只有法轮功能救你了”。二零一七年正月,王泽星请回了《转法轮》。他就每天看《转法轮》,日常生活中按照书中要求的按“真、善、忍”做好人,并每天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

短短几个月后,王泽星的身体就恢复到了正常健康状态,二零一八年就已经能够上班挣钱了。他的康健,可是全家老少最大的一件喜事。从此,家里有了欢声笑语。他不但身体好了上班工作为家里赚钱了,还可以照顾耄耋之年的父母了。这都是因为王泽星修炼了法轮功,才有个其乐融融的家。

3、周树友,清原铁路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三年前,他意外出了车祸,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医院给他定的是十级伤残。可他凭着坚强的信念,通过学法炼功神奇般的康复了,跟正常人一样。知道的人都说这是奇迹,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4、黄玉萍,她原来患有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和眩晕症等疾病。是医院的常客。一九九七年修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大法不但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净化了她的思想,处处能为别人着想。

黄玉萍自述:“丈夫家姊妹四人,上有两姐,下有一弟。二零零二年,婆婆肺癌晚期,在我家伺候,疾病折磨的婆婆躺不下坐不了,一会让我抱她,一会让我放下,我都不嫌不弃来满足她,把婆婆伺候得干干净净。婆婆病重时,除了伺候婆婆,还要买菜做饭招待来看望婆婆的众亲朋,都是我一人忙里忙外,没有一丝怨言。一个多月后,婆婆走了,公公感慨的说:还真亏了你呀!就是自己的姑娘都躲躲闪闪的。一位亲友说:你炼法轮功的这么能干活啊?你真好!”

“我公公当了十多年兵,上过朝鲜战场,退休金不少,和小叔子住在一起。公公最后那几年三次大病,都是他让我们把他接到我们家里,告诉他一分钱都没有。虽然我们也不宽裕,但我从来都没有和公公去计较这些。每次都是把公公的病调理好后,送回小叔家。公公在我家常给我竖大拇指,说我太善良了!我说:是因为我学了大法才能做到这样的……”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抚顺地区发生特大洪水,清原县南口前镇是重灾区,黄玉萍连续五次给灾民送衣物、食品、药品。黄玉萍夫妻俩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平时一家人省吃俭用,在这次救灾中黄玉萍几乎是倾囊仅有的现金救灾。八月二十三日早晨,黄玉萍等照常是六点半出发,那天是开面包车去的,所以自购的食品、衣物比较多,有蛋糕、早餐饼、常用药品、鞋、男女内衣、内裤等急需用品。一路上,把食物发给受灾的村民。偏远的村庄不通车,就背着食物翻山越岭,徒步走很远的路,才走到村子里。饿了自己不舍得吃,渴了也舍不得喝,心想都背到这里来了,还是给乡亲们吧!当黄玉萍他们给灾民发完食物后,正在帮助村民支帐篷时,一个警察不知从哪窜出来的,一把抓住黄玉萍的手臂,狠狠地往后背掰。这时,从后边蹿上来几个警察狠狠地把黄玉萍一行三个人塞进车里。在车上,黄玉萍对警察说:“我们都是好人,是给灾民送食品、衣物、药品来的。”其中一警察说:“不用你们送。”当天夜里黄玉萍被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5、胡凤菊,修炼前,曾患有乳腺增生。吃药,针灸,贴膏药都治不好,那时她心情非常不好,脾气也不好。她丈夫靠修自行车为生,本就经济不宽裕的家,如今雪上加霜,全家都为她的病而忧愁。她的丈夫为一家的生计起早贪黑。整日辛苦劳作。后来,胡凤菊修炼了法轮大法。每天炼功学法,不知不觉奇迹般的康复了,家人从此脸上有了笑容。丈夫目睹了她的变化,内心很感恩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胡凤菊多次被抓,她丈夫每天干完活儿回家,还得烧火做饭,很是辛苦。胡凤菊回来后,街道,派出所的人老去家里骚扰。她丈夫整日担惊受怕。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她丈夫脑出血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胡凤菊从零开始学修车,一个女的修自行车,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小手指都累弯曲了,还得洗衣做饭,照顾丈夫。三年后,她丈夫去世。

胡凤菊又去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后来,她母亲瘫在床上,胡凤菊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给母亲喂饭洗澡,擦屎擦尿。胡凤菊还时常帮女儿照看两个孩子,要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是做不到这些的。

四、结语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心胸狭窄的江泽民容不下说真话,做实事的好人多,发动了这次惨绝人寰的迫害法轮功运动。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理由都是编造出来的谎言。

中共发动的各次运动,迫害的都是好人,每次运动公检法人员都冲在前面,运动过后就成了替罪羊。“卸磨杀驴”可是中共的一贯做法呀!文革一结束,原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因迫害老干部畏罪自杀,成千的公安军警等被枪毙抵命。

公检法人员本是法律的执行者,但江泽民一意孤行,捆绑了你们,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不用讲法律任意迫害。但不等于将来也不讲法律。冤案总有昭雪的那一天。

迫害法轮功至今都没有红头文件,都是暗箱操作,而对法轮功学员的刑期虽然是由610、政法委决定的,开庭也就是走个形式,但起诉书、判决书上可都有你们检察官、法官的签名呀!那不就成为将来迫害法轮功的证据了吗?你们想过没有?因为中共早已为你们制定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看看那些当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从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到薄熙来、王立军等等,当初他们不可一世的时候可曾想到今天的身败名裂;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抚顺地区也有165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受恶报。

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善恶报应如影随形。抚顺市历届市委书记:周银校、苏宏章、王阳、刘强、高宏彬最终都锒铛入狱。抚顺市国保队长郝建光遭恶报死在看守所,望花区法院副院长五十一岁的李震,刚提拔就心梗死了。望花公安分局雷锋派出所警察五十四岁的张忠胜,暴毙身亡。顺城区政法委书记刘亚洲在庆功酒桌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

善恶有报是天理,选择善良,才有未来。一意孤行,执迷不悟者,最终断送的将是自己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9/抚顺市望花区法院枉判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509671.html

2026-05-05: 辽宁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四年半至七年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下达刑事判决书(2025)辽0404刑初43号,对抚顺市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作出非法判决:

王南方(7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勒索罚款两万元;
周树友(63岁)、刘海涛、来春莲、王国忠: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每人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黄玉萍(64岁)、李淑琴: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并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所谓“十人大案”,系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在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下,为邀功请赏而炮制的荒唐案件。其中,王国忠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已73岁,上楼都困难;李淑琴60多岁,视力障碍严重、行走需人搀扶。如此身体状况,却被强行包装成所谓“重大团伙案”。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公安局王通等警察、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王珺及望花区法院法官冮佳构陷,经历了绑架、非法批捕、非法判刑的全过程。整个指控均以《刑法》第300条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罪名,但公检法从未能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查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均无“法轮功是邪教”的任何规定。相反,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的行为,却在《宪法》《刑法》《警察法》等法律中都能找到明确的违法条文。

判决书中一字没有提相关警察的违法行为,例如:不穿警服(违反《警察法》),警察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王南方,造成王南方被救护车拉到医院急救,以及警察抢劫王南方等人家中钱财等事实。

公诉人指控王南方“到河北承德安装卫星接收器”,但庭上仅出示其手机通讯录,没有任何通话内容。公诉人还将法轮功学员之间正常的电话联系硬说成“团伙犯罪”。对此,王南方当庭否定,解释其家中售卖蜂蜜,因质量好、价格低,联系购买的人多、范围广,通讯录数量大属正常。

公诉人指控,九个社区从楼道等地方收缴上来的3000份法轮功资料,与受害同修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发放的。律师指出:从家中搜出的法轮功资料,只能证明当事人是个法轮功修炼者,不能证明他们就是制作和发放者。

在法庭上,家属辩护人向当庭人员概述大法洪传至今的真相,受害法轮功学员陈述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感人故事,指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翻遍中国法律,至今,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

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包围多位法轮功学员家中。据悉,每家至少十余名警察参与。警察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来春莲、胡明丽、李淑琴、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清原县家中被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参与绑架的包括清原镇河南派出所、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所有警察均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件,并实施暴力抓捕。王南方当场被殴打致伤,由急救车送医。

随后,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遭非法逮捕。三名男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名女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清原县公安国保为“立功”,将十位学员强行定性为“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并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将构陷材料递交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人非法起诉至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非法起诉书送达每位学员。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漏洞百出、完全凭空捏造。面对强加指控,学员逐一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法院在看守所进行第三次非法庭审;十九日下午两点又进行第四次非法庭审。所谓“公诉人”为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关于王南方、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刘海涛等十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非法庭审》《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辩方揭警察造假》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5/辽宁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四年半至七年-509518.html

2026-04-12: 辽宁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刘海涛被非法收监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刘海涛,二零二四年七月被绑架、“取保候审”,他们与另外六名法轮功学员一同被构陷到望花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他们第四次遭非法庭审,当天直接被所谓“收监”。来春莲已经73岁了,王国忠是残疾人。

来春莲,女,73岁,原来卧病在床,修炼法轮功后,自己能正常下地行走,给家人减轻负担,家人都认同大法好。

王国忠,男,40来岁,二十四、五岁那年,小腿部严重受伤,小腿部缺块拇指盖大小的骨头,后来一直流脓。医生建议截肢,因太年轻,没同意,他妻子在医院陪护两年,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妻子扔下三岁女儿,悄悄离去,王国忠当时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便离开医院回到家中,不久,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小腿处不再流脓,他很快能下地行走,生活也能自理了。

黄玉萍,女,64岁。她曾长期饱受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后遗症以及眩晕症等多种疾病折磨,几乎是医院的常客。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这些困扰她多年的顽疾竟然全部消失。大法不仅使她重获健康的身体,也使她的心性得到升华,让她事事为他人着想。

在家庭中,她是难得的孝顺儿媳,尽心尽力照顾年迈多病的公公婆婆,从不抱怨。公公在世时常对来人夸赞她:“这个儿媳妇太善良了!”这句话既是老人发自内心的认可,也是她修炼后身心变化的真实写照。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在辽宁省公安厅的指使下,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从早晨五点半开始陆续绑架了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来春莲、胡明丽、李淑琴、黄玉萍、王国忠九名法轮功学员,警察还对他们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学员家中的大量私人物品。所有参与绑架的警察都没有穿警服、没出事任何证件,而且暴力执法,其中,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当场被警察打伤,被急救车送到医院。警察不穿警服强行闯入民宅就是在违法犯罪。法轮功学员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分别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和抚顺市看守所;刘海涛、来春莲、李淑琴、黄玉萍、王国忠五人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九月,清原县公安国保队为了“立功”,将十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十个学员被非法起诉到望花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法轮功学员四次非法开庭,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内容漏洞百出、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四次非法庭,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第四次非法庭审结束当天,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直接被非法收监。来春莲已经73岁了,王国忠是残疾人,家属非常担心他们亲人的身心安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12/辽宁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刘海涛被非法收监-508711.html

2026-03-22: 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指控1、王南方到河北承德安装卫星接收器,当庭出示只有王南方手机通讯录,没有电话内容。并将法轮功学员之间正常的电话联系硬说成“团伙犯罪”。王南方否定说:他家是卖蜂蜜的,因为蜂蜜质量好、价格低,所以与他联系购买的人多,地区广。

指控2、九个社区从楼道等地方收缴上来的3000份法轮功资料,与受害同修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发放的。律师辩道:从家中搜出的法轮功资料,只能证明当事人是个法轮功修炼者,不能证明他们就是制作和发放者。

在法庭上,家属辩护人向当庭人员概述大法洪传至今的真相,受害法轮功学员陈述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感人故事,指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翻遍中国法律,至今,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

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发布的公通字[2000]39 号文件,公布其认定的14 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就废止了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表明法轮功书籍合法,那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也同样合法。

“邪教”之说,是出自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然而,“个人讲话”与“媒体报道”都不是法律。

一、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包围了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据悉每家都去了十多个警察,警察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来春莲、胡明丽、李淑琴、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清原县的家中被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清原镇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

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被所谓取保候审后放回;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遭非法逮捕,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羁押超过二十个月。

清原县公安国保为了“立功”,将十位法轮功学员构陷成“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约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将构陷案递交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涉案检察官王珺、接案法官冮佳。) 注:上述括号里的内容,转自明慧网《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辩方揭警察造假》。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学员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二次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内容漏洞百出、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二、被绑架迫害的都是按真善忍去做的好人

1、王南方,男,70岁。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的身体有多种疑难病,曾被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的: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仅几个月的时间,所有病症都消失了。

在单位里,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更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凡是求到他的人,他都会无私帮助。冬天下雪,他主动清扫小区的积雪。前些年,他无微不至的照顾重病多年的妻子。妻子过世后,丈母娘仍在王南方家,其他儿女来接都不走,他的母亲和丈母娘都是王南方养老送终的。有位乡下四十多岁的男人,身体不好,干不了活,以前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去世后,他就靠要饭吃。王南方多次给他钱,最多一次给了千元,王南方还去过他家里,帮他收拾屋子,帮他找大队书记,解决生活问题。王南方女儿说:我爸爸这一生尽为别人活着了。

2、王泽星,男,58岁。二零一五年,王泽星得了一种中西医都无法确诊的一种怪病,开始的时候只是眼皮跳,但是不长时间这种症状迅速扩展到全身的肌肉和皮肤,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全身肌肉就开始跳动,整个身体往一起抽,这种病症使他痛苦不堪,晚上他根本无法入睡,白天身上的衣服、鞋帽捂得严严的,生怕见着风。病痛把他折磨得精神憔悴,痛不欲生,度日如年。各大医院的CT、B超等等仪器的检查结果都是正常,哪个医生也说不出他究竟得了什么病,不长时间,从不同中医那里抓的中药就垛满了房间,但是对他的病都不见好转。中医、西医、什么偏方都用上了,他的病仍不见一点起色,当时,家里象天塌了一样,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二零一六年底,经人介绍王泽星认识了当地中医大夫。大夫刚开始给他开了一副药,他第一次喝后起了一点作用,第二次就没有效果了。后来,大夫就和王泽星说:“你炼法轮功吧,我看只有法轮功能救你了”。二零一七年正月,王泽星请回了《转法轮》。他就每天看《转法轮》,日常生活中按照书中要求的按“真、善、忍”做好人,并每天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

短短几个月后,王泽星的身体就恢复到了正常健康状态,二零一八年就已经能够上班挣钱了。他的康健,可是全家老少最大的一件喜事。从此,家里有了欢声笑语。他不但身体好了上班工作为家里赚钱了,还可以照顾耄耋之年的父母了。这都是因为王泽星修炼了法轮功,才有个其乐融融的家。

3、周树友,男,63岁,清原铁路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三年前,他意外出了车祸,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医院给他定的是十级伤残。可他凭着坚强的信念,通过学法炼功神奇般的康复了,跟正常人一样。知道的人都说这是奇迹,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4、黄玉萍,女,64岁。她原来患有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和眩晕症等疾病。是医院的常客。一九九七年修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大法不但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净化了她的思想,处处能为别人着想。

黄玉萍的丈夫家姊弟四人,上有两姐,下有一弟。二零零二年,婆婆肺癌晚期,在她家养病,疾病折磨得婆婆躺不下坐不了,一会让黄玉萍抱,一会又让她放下,黄玉萍都不嫌不弃来满足她,把婆婆伺候得干干净净。婆婆病重时,除了伺候婆婆,黄玉萍还要买菜做饭招待来看望婆婆的众亲朋,都是她一人忙里忙外,没有一丝怨言。一个多月后,婆婆走了,公公对黄玉萍说:还真亏了你呀!就是自己的姑娘都躲躲闪闪的。一位亲友对黄玉萍说:你炼法轮功的这么能干活啊?你真好!

黄玉萍的公公当了十多年兵,上过朝鲜战场,退休金不少,和小叔子住在一起。公公最后那几年三次大病,都是他让黄玉萍把他接到家里,还说他一分钱都没有。虽然黄玉萍一家也不宽裕,但她从来都没有和公公去计较这些。每次都是把公公的病调理好后,送回小叔家。公公在她家常给她竖大拇指,说黄玉萍太善良了!黄玉萍说:“是因为我学了大法才能做到这样的……”

黄玉萍的公公离世前两个月,再次病重,小叔子从公公的退休金里拿出两千元钱给大姑姐,让她来伺候,大姑姐伺候了三天就说干不动了,大姑姐私下给黄玉萍的丈夫打电话,让他过去,黄玉萍的丈夫很不愿意过去。小姑子给黄玉萍我打电话,要给公公找养老院,黄玉萍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到老了这么凄惨。她跟丈夫说:“我去伺候公公吧!”黄玉萍坐车到半路时,大姑姐打电话说:公公想到黄玉萍家来。黄玉萍说:行。公公来黄玉萍家后,黄玉萍立刻给公公抓了中药,晚上,她就睡在公公旁边的沙发上。有时,公公把屎尿弄得满床满地都是,都是我黄玉萍擦洗,大姑姐说是跟黄玉萍一起伺候公公,可她来后呆在卧室不出来。公公怎么折腾她都不出来看看。小叔子开完公公的工资,给了大姑姐两千元,作为公公在黄玉萍家的开销,而大姑姐却把钱装进自己兜里后,就离开了。事后,小叔子把这事告诉了黄玉萍。我黄玉萍当时很平静,没有丝毫的反应。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辽宁省抚顺地区发生特大洪水,清原县南口前镇是重灾区,黄玉萍连续五次给灾民送衣物、食品、药品。黄玉萍夫妻俩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平时一家人省吃俭用,在这次救灾中黄玉萍几乎是倾囊仅有的现金救灾。

八月二十三日早晨,黄玉萍等照常是六点半出发,那天是开面包车去的,所以自购的食品、衣物比较多,有蛋糕、早餐饼、常用药品、鞋、男女内衣、内裤等急需用品。一路上,把食物发给受灾的村民。偏远的村庄不通车,就背着食物翻山越岭,徒步走很远的路,才走到村子里。饿了自己不舍得吃,渴了也舍不得喝,心想都背到这里来了,还是给乡亲们吧!

当黄玉萍他们给灾民发完食物后,正在帮助村民支帐篷时,一个警察不知从哪窜出来的,一把抓住黄玉萍的手臂,狠狠地往后背掰。这时,从后边蹿上来几个警察狠狠地把黄玉萍一行三个人塞进车里。在车上,黄玉萍对警察说:“我们都是好人,是给灾民送食品、衣物、药品来的。”其中一警察说:“不用你们送。”当天夜里黄玉萍被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5、胡凤菊,女,60多岁。修炼前,曾患有乳房瘤。吃药,针灸,贴膏药都治不好,那时她心情非常不好,脾气也不好。她丈夫靠修自行车为生,本就经济不宽裕的家,如今雪上加霜,全家都为她的病而忧愁。她的丈夫为一家的生计起早贪黑。整日辛苦劳作。后来,胡凤菊修炼了法轮大法。每天炼功学法,不知不觉奇迹般的康复了,家人从此脸上有了笑容。丈夫目睹了她的变化,内心很感恩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胡凤菊多次被抓,她丈夫每天干完活儿回家,还得烧火做饭,很是辛苦。胡凤菊回来后,街道,派出所的人老去家里骚扰。她丈夫整日担惊受怕。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她丈夫脑出血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胡凤菊从零开始学修车,一个女的修自行车,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小手指都累弯曲了,还得洗衣做饭,照顾丈夫。三年后,她丈夫去世。

胡凤菊又去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后来,她母亲瘫在床上,胡凤菊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给母亲喂饭洗澡,擦屎擦尿。胡凤菊还时常帮女儿照看两个孩子,要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是做不到这些的。

6、王国忠,男,40来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二十四、五岁那年,小腿部严重受伤,小腿部缺块拇指盖大小的骨头,后来一直流脓。医生建议截肢,因太年轻,没同意,妻子在医院陪护两年,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妻子仍下三岁女儿,悄悄离去,王国忠当时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便离开医院回到家中,不久,经人介绍学炼了大法,小腿处不在流脓,他很快能下地行走,自己能侍候自己。现在行走自如。

7、来春莲,女,73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原来卧病在床,修炼后,自己能正常下地行走,给家人减轻负担,家人都认同大法好。

古语云:“宁动三江水,不搅道人心。”对神佛犯罪,迫害佛法修炼人,罪大如天。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

辽宁省公安厅二十多名厅级官员落马入狱,抚顺市历届市委书记:周银校、苏宏章、王阳、刘强、高宏彬最终都锒铛入狱。抚顺市国保队长郝建光遭报死在看守所,望花区法院副院长五十一岁的李震,刚提拔就心梗死了。顺城区政法委书记刘亚洲在庆功酒桌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这些都是前车之鉴呀!

衷心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抚顺公检法人员,不要再助纣为虐,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选择善行,有个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22/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508022.html

2026-03-19: 辽宁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人面临第四次非法开庭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和被非法取保的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等十人,2026年3月18日上午九点第三次非法开庭,没审完。法官说:2026年3月19日下午1点,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地点:望花区南沟)第四次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19/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507944.html

2026-01-31: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风菊、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二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此次非法庭审从下午一点半持续到四点二十分。所谓“二次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内容漏洞百出、荒唐可笑,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首先被审的是王南方。指控称他到河北承德为一位七十五岁老太太安装卫星接收器,并将此诬称为“宣传×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甚至荒唐到声称老太太在厨房做荷包蛋时,电视上出现一个“唐”字,就被认定为“传播邪的东西”,并将正常的技术帮助硬说成“团伙犯罪”。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造假。

随后,律师要求法官当庭宣读所谓“第四卷”的补充材料——这是由清原县国保警察王通、张明辉炮制的构陷内容。材料声称: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清原镇桥南社区董茜(音)、天桥社区杨艺(音)、三环社区李俊莹(音)上交给综治办(现改名“社区办”)的“楼道粘贴物、上网卡片、明慧期刊、树上挂坠”等,与王南方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所发。律师当庭指出三份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是明显的复制造假,并严厉斥责办案单位“胡作非为”。

庭审难以继续,法官看了看手表(四点二十分),敲槌宣布:“择日再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31/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非法庭审-505737.html

2026-01-21: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等十人面临二次非法庭审
2024年7月12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王国忠、刘海涛、胡凤菊、莱春莲、胡明丽、李淑芹、黄玉萍。

刘海涛(男)、王国忠(男)、黄玉萍(女)、莱春莲(女)、李淑芹(女),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王南方(男)、王泽星(男)、周树友(男)、胡凤菊(女)、胡明丽(女)遭非法逮捕。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2025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庭审持续到晚上十点。法官称:时间太晚了,考虑到当事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法院被迫休庭,称下次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2026年1月20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接到抚顺望花区法院通知,将在1月27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对十名法轮功学员二次非法开庭。地点在:抚顺市看守所。
王南方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至今被非法羁押十八个月有余。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21/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05310.html

2025-11-19: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辩方揭警察造假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明丽、胡风菊、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遭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庭审从早上九点持续到晚上近十一点。受害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支队造假,一手炮制所谓“大案”。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们及家属辩护人共同向法庭人员讲真相,说明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过程,提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法轮功出版物不是非法出版物。辩护人向法庭讲清被扣押《转法轮》是正规出版发行,并要求法庭核实被扣押资料上关于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内容的真实性。

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集体要求公诉人出示物证、与证人对质。公诉人被迫将物证在法庭出示。在质证过程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对,揭穿案卷载明的证据、扣押清单与公诉人当庭出示物证不符,清单更是伪造的。

辩护人表示,这个所谓“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全案无任何犯罪证据,更与犯罪团伙无关;不能因为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将他们定罪。辩护人更向法庭指出:为什么是十个人?因为十个人就能成为大案。(警察能凭此立功)

非法庭审持续到晚上近十一点,法院被迫休庭,称下次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包围了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据悉每家都去了十多个警察,警察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莱春连、胡明丽、李淑芹、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清原县的家中被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清原镇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

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遭非法逮捕,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

清原县公安局为了“立功”,将十位法轮功学员构陷成“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约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将构陷案递交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下午,望花区检察院人员非法传唤审讯被“取保候审”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又挨个对五人做了一次笔录,检察院人员并威胁他们不许外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涉案检察官王珺、王琪琛,接案法官冮佳。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开庭,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

善恶有报的天理一定会兑现

原抚顺市国保支队长郝建光为升官发财,积极配合血债帮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制造了与天安门假自焚案同出一辙的所谓“窦振洋颠覆列车案”,并残忍的对窦振洋施“穿林海”酷刑折磨,致使窦振洋被非法判无期徒刑,于二零一二年在凌源县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凶手郝建光后遭到报应,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锒铛入狱,次年被判无期徒刑,于二零一二年三月死在看守所。

望花区法院李震,为向中共邀功领赏,积极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被升为望花区法院副院长,结果升任才几个月,李震就在办公室突发心梗死亡,遭到恶报。

告诫那些参与迫害十位法轮功学员的政法委及公检法人员,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的天理一定会兑现。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清晨 辽宁小镇发生暴力绑架好人事件》、《辽宁清原县五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等面临司法迫害》、《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9/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辩方揭警察造假-502701.html

2025-11-17: 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关押的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风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和五名被“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开庭。

所谓的“庭审”,整个过程没有证人,没有证据。法轮功学员都不认罪认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王南方、周树友(男,62岁)、王泽兴、胡凤菊(女,62岁)、胡明丽(女,60多岁)、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在家中遭抚顺市公安局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被劫持到清原看守所和抚顺看守所非法关押。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明丽、胡凤菊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刘海涛、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被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王南方等法轮功学员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凤菊、胡明丽和取保候审的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都接到了非法起诉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7/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502620.html

2025-11-01:辽宁省清原县王南方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关押的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明丽、胡风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和四名被“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中,2025年10月31日得知,有的家属已接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的通知,望花区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对王南方等上述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地点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10月31日律师给双桥检察院打电话询问线上阅卷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律师,下周一负责案卷的人会联系他,可以线上阅卷。

同日(10月31日)家属去双桥检察院,找到负责的检察官张宏剑,他说案卷已送至双桥区法院了,在追问下,说是10月22日送的。于是家属给双桥区法院刑庭打电话,两个办公室都说,还没有分下来,让下周再打电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02056.html

2025-09-27: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等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明丽、胡凤菊2024年7月12日被警察绑架后,遭非法批捕。至今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目前,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胡明丽、胡凤菊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2025年9月18日上午,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被警察开车拉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检查身体。王南方血压高达230,后来又量降到220。抚顺看守所见王南方血压太高拒收,警察又把三名法轮功学员送回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据说准备非法开庭。

2024年12月20日,法轮功学员王南方等人的“案子”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2025年2月20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和取保候审的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都接到了非法起诉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27/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0034.html

2025-04-24: 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清晨分别在家中被绑架抄家,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近日,律师到抚顺望花区法院递交了材料,律师把控告意见书递交到清原县公安局和望花区检察院。

目前,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胡凤菊、胡明丽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市所。

十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情况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莱春连、胡明丽、李淑芹、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家中被辽宁省公安厅、抚顺市公安局伙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清原镇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绑架,他们家中大量私有物品被警察抢走;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随后,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刘海涛、王国忠、黄玉萍、李淑芹、莱春莲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后陆续被释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下午,被“取保候审”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刘海涛、王国忠、黄玉萍、李淑芹、莱春莲,被抚顺望花区检察院非法传唤审讯,挨个又做了一次笔录。有的被告知,准备找律师,有的不让外出。此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公检法构陷,预谋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每人都收到非法起诉书。他们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检察官王珺、王琪琛临时改为(安子琪)。 ;法官冮(gang)佳。

都是好人,不应该遭受迫害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从长春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因祛病健身有奇效,吸引了上亿人学炼,法轮大法现已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荣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7000余项。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5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

王泽星,男,56岁,清原镇人。他妻子给检察官的信中写道:“王泽星是因为身体有病炼的法轮功。当年,他身体有病,四处求医,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病,万般无奈。听人说炼法轮功能好病。就这样炼了法轮功,炼功后,身体恢复健康,亲朋好友们见证了这一事实。恢复健康的王泽星又能出去打工挣钱了,他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工作中任劳任怨,深得老板的信任。在家中,孝敬双方父母。就这么个本份善良的农民,怎么可能有本事去破坏法律实施呢?更谈不上什么组织邪教。构陷王泽星本人为共同犯罪和集体犯罪,简直是无稽之谈。”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早五点多钟,听见有敲门声,就去开门,就见几个人蜂拥而入,不容分说,按住王泽星,戴上手铐,然后,到处乱翻,后来,他们又打电话叫来好多人,把法轮功书籍和一些物品抢走,把王泽星拽上警车,绑架到清原县看守所。”

刘海涛,男,50来岁,是个孝子。在他父亲被冤狱三年中,他几乎形影不离的照顾精神不好的母亲,母亲的要求他尽量满足。他经常开车带着母亲出去蹓跶,让母亲开心,刘海涛的孝行邻居都有见证。刘海涛曾被抚顺市东洲区法院枉判,在沈阳东陵监狱被迫害四年。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收到非法起诉书三日后,刘海涛带上控告书与律师一起去抚顺市望花区法院,要求撤案,无条件释放无罪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黄玉萍,今年62岁,原来患有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和眩晕症等疾病。是医院的常客。 一九九七年修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大法不但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净化了她的思想,处处为别人着想。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六点多钟,抚顺市公安、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非法抄了黄玉萍的家,绑架了黄玉萍,当天下午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第十一天,望花区检察院去人非法提审问我:认罪吗?她说:“不认罪,信法轮功没有罪。”七月二十五日,黄玉萍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九月十八日,清原镇河南派出所把她叫去,把在她家非法收去的一本大法书,和一张画拍照。几天后,让她去市检察院,还是问:认罪吗?黄玉萍回答:不认罪。又过了几天,派出所又打电话问:认罪、认罚。黄玉萍回答道:不认罪,不认罚。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黄玉萍被抚顺望花区检察院非法传唤审讯,又做了一次笔录;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黄玉萍给检察官的信中写道:

“丈夫家姊妹四人,上有两姐,下有一弟。二零零二年,婆婆肺癌晚期,在我家伺候,疾病折磨的婆婆躺不下坐不了,一会让我抱她,一会让我放下,我都不嫌不弃来满足她,把婆婆伺候得干干净净。婆婆病重时,来看望婆婆的亲朋很多,除了伺候婆婆,还要买菜做饭招待客人,都是我一人忙里忙外,没有一丝怨言。一个多月后,婆婆走了,公公感慨的说:还真亏了你呀!就是自己的姑娘都躲躲闪闪的。一位亲友说:你炼法轮功的这么能干活啊?你真好!

“我公公当了十多年兵,上过朝鲜战场,退休金不少。我小叔子离异有一子,他一直带着儿子跟我公公一起生活。公公最后那几年三次大病,都是他让我们把他接到我们家里,告诉我们他一分钱都没有。虽然我们也不宽裕,但我从来都没有和公公去计较这些。第一次,公公大病时,丈夫把他接过来,我看他营养不良,我就精心给他做营养可口的饭菜,那时,我们也不宽裕,但从来没有跟公公要一分钱,照料一段时间后,公公病好了,恢复了健康,他就回小叔子家了。一年后,公公又病了。我们当天又把公公接回来,这次公公病得不轻,脖子都挺不起来。我细心的照料公公,公公渐渐的又恢复健康,公公在我家住的很舒心,他说在我家吃得好,睡得好,简直象神仙生活一样。我家住七楼,他每天下两趟楼出去蹓跶,那年公公八十六岁。

“公公离世前两个月,再次病重,小叔子从公公的退休金里拿出两千元钱给大姑姐,让她来伺候我公公,大姑姐伺候了三天就说干不动了,大姑姐私下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丈夫过去,丈夫不愿意过去。小姑子给我打电话,要给公公找养老院,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到老了这么凄惨。我跟丈夫说:我去伺候公公吧!我坐车到半路时,大姑姐打电话说:公公想到我家来。我说:行。我和大姑姐把公公接到我家,我给公公抓了中药调养,晚上,我就睡在公公旁边的沙发上,有时,公公把屎尿弄得满床满地都是,都是我擦洗,大姑姐说是跟我一起伺候公公,可她来后就象客人一样,呆在卧室不出来。公公怎么折腾她都不出来看看。等到公公开支了,小叔子开完公公的工资,给了大姑姐两千元,作为公公在我家的开销,而大姑姐却把钱装进自己兜里后,就离开了我家。事后,小叔子把这事告诉了我。我当时没有丝毫的反应。

“公公在我家调理一段时间后,他能下地走了,他常给我竖大拇指,说我太善良了。我说:是因为我学了大法才能做到这样的……”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于国于己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羁押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现在的“倒查二十、倒查三十年”,不就是前车之鉴吗?对法轮功学员开具的搜查证、逮捕证、判决书等上面的签字就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直接犯罪证据。苍天有眼,神目如电。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24/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492912.html

2025-02-23: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王南方等10人被非法起诉的情况补充
清原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素琴、来春莲、王国刚、黄玉萍、刘海涛,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人员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23/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91031.html#25222223632-1

2025-02-22: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王南方等10人被非法起诉至法院
清原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素琴、来春莲、王国刚、黄玉萍、刘海涛,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人员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2025年2月20日,非法起诉书已送达个人手中。

检察官: 王珺,王琪琛。
法官: 冮(gang)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22/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90988.html

2024-12-27: 辽宁省清原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南方等人后续情况的补充
2024年12月20日,所谓案卷已经移交到法院。被非法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黄玉萍、李淑芹、王国忠、莱春莲,在检察院阶段让他们认罪认罚。法轮功学员决不配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27/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86924.html

2024-10-20: 辽宁省清原县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非法传唤审讯
今年7月,清原县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取保候审”,陆续回家。

10月14 日下午,被“取保候审”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刘海涛、王国忠、黄玉萍、李淑芹、莱春莲,被抚顺望花区检察院非法传唤审讯,挨个又做了一次笔录。有的被告知,准备找律师,有的不让外出。

此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公检法构陷,预谋非法庭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0/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84055.html#241019221216-1

2024-07-21: 辽宁省清原县数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的情况补充
7月12日,抚顺市公安警察、清原县公安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统一行动,绑架了十名法轮功学员。确认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王南方(男)、周树友(男)、王泽星(男)、刘海涛(男,在外地绑架)、李德发(男,已回家)、胡凤菊(女)、胡明丽(女)、黄萍(女)、李淑芹(女,土口子乡)、莱春莲(女)。其中四名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五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胡风菊家属请律师会见了法轮功学员胡风菊。周树友、王泽星家属也请了律师会见,但大沙沟看守所受清原县公安指使公然违背法规不让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

7月12日至14日,清原县还有一些部分法轮功学员和乡镇部分法轮功学员,警察去家预谋绑架和电话骚扰。不知还有没有被绑架和骚扰的,请知情者提供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1/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9933.html#24720224550-1

2024-07-15: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18位法轮功学员家被绑架
7月12日早晨五点左右,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王泽星,王南方,刘海涛,胡凤菊,黄玉平,来金莲等18位法轮功学员家被包围了,每家都去了十来个警察。辽宁省公安厅抚顺国保清原县公安局把女法轮功学员送往抚顺市南沟看守所,男法轮功学员送往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5/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79709.html#24714215749-1

2024-07-14: 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清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公安局警察、河南派出所警察、河北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强行绑架,现在已经知道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王南方、周树友、胡凤菊、王泽星、莱春连、胡明莉、李淑芹(土口子)。

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均被非法抄家,家中大量私有物品被警察抢走,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造成极大伤害。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十五年中,其中多位法轮功学员曾遭到非法关押、劳教等酷刑折磨。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4/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479667.html

2011-10-16: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来春莲遭迫害经历
来春莲,女,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英额门镇法轮功学员。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曾两次遭非法劳教,第一次一年半,第二次三年。

一九九九年的七月,中共江氏集团开始全力迫害法轮功。七月十八日,中共清原县各相关部门开始无故对法轮功义务辅导员进行绑架。七月二十日,来春莲与部份清原法轮功学员登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

客车开到沈抚交界处,被交警堵了下来,当晚,这几个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公安局警察劫持到县公安局大楼进行刑讯逼供。

恶警对学员们施暴,用胶皮管子抽、蹲马步、“开飞机”;暴打后还锁在铁椅子里面用象棋砸头部;警察脱了鞋子用脚在学员脸上蹭来蹭去,以脏话和低级动作侮辱大法学员。迫害持续两个多小时。在一边打骂一边逼供后,清原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仲莲逼迫学员按手印,不签字不按手印,王仲莲便连打带骂,让手下抓着学员的手按手印。

从那时起来春莲就成了当地的“重点人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来春莲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讨公道。在北京被便衣警察绑架。来春莲对北京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是被关在何处。一个胖军人(穿军服,没带任何标志)把大法师父的法像、大法书放在地上,让大家踩,谁践踏了就放谁走。来春莲一看就急了,说:师父让我们做好人,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有什么不对,你们凭什么这么做!胖军人一听就狠狠的踢她,还罚她“开飞机”(一种体罚)、跪着照相,恶警不知怎么知道了她的姓名,其中一人说,你在江那儿都挂名了,不怕把你整死吗?

后来来春莲被劫持回清原,非法关押在大沙沟拘留所。县公安局女警徐金荣特别的狠,打起大法弟子来眼睛都不眨。她们对来春莲及其他大法学员进行暴打、电棍电、灌酒、铐暖气、罚蹲等。

只因去北京合法上访,来春莲竟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来春莲再次被非法绑架,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六月四日,县国保大队恶警王大鹏、李欣,将来春莲从拘留所叫出来,谎说跟来春莲弟弟关系不错,拉她去兜兜风。又说,“你如果说出五个人来就放你回家。”来春莲不开口,就改说“两三个也行”,最后一看没希望,就气急败坏地说对她说了些侮辱她弟弟的话。来春莲说:你住口,拿你当朋友你还骂人。李欣说,骂人?我还要打人呢!今天我打死你又能怎么样!说着王大鹏的大拳头就象雨点一样向来春莲头部砸来。她被打得满脸是血,鼻子、嘴角都在流血。她正告恶警打好人是要遭报的,王说我不怕。来春莲说你们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总有一天你们会遭清算的。

这次来春莲被枉判劳教三年。

在历次迫害中来春莲的家人也遭受牵连。她的丈夫知道大法好,但不修炼,来春莲每次遭绑架时他都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经受了长期的迫害,精神支撑不住了,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六年的六月一日,含着离开了人世。邻居们都说:他死的冤啊!才50多岁身体没病,家庭生活又美满,如果共产党不抓走他的妻子,他是不会死的。共产邪党残酷迫害法轮功,不知造成了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罪不可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16/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0月16日发表)-247782.html

2006-08-02: 抚顺清原县大法弟子来春玲被绑架,丈夫忧虑过度去世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英额门镇大法弟子来春玲,于2005年6月1日被绑架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其丈夫张成玉日夜在家思念妻子,每日不出屋靠喝酒和看电视来缓解精神上的痛苦,终因忧虑成疾于2006年6月1日含泪去世,邻居们都说他死的冤啊!才50多岁身体没病生活又美满,如果共产党不抓走他的妻子他是不会死这么早的,他的死和来春玲被抓正好相差一年,共产党不知害了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罪不可饶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34559.html

2005-06-12: 抚顺市清原县英额门乡大法弟子来春连于6月4日回家时,当即就被恶人绑架。听说是因其他学员被邪恶迫害时,说出了她,她被迫离家出走。现关在大沙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2/103876.html

2005-06-11: 今日得知公安内部消息,现中共高层邪党惶惶不可终日,恐慌不安,现公安部通知各地从6月1日开始,各交通车站设卡检查。

李桂芝,在金三角商店工作,6月7日上午被绑架。细情待查。
来春莲,在外流离失所三个多月,回家第二天被绑架。细情不详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1/103816.html

抚顺 望花区联系资料(区号: 413)

2026-05-03:
审判长:冮(gang)佳
检察官:王珺
陪审员:赵晓颖,马义
书记员:李海龙

一、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珺“024-56809979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主审法官冮(gang)佳:024-57567257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现电话:13942309169
住址:清原县清原镇中房2期12号楼2单元1002
国保警察:张明辉:15898337447
高辉、李云鹏、修志超
清原镇河南派出所:(2023年信息)
电话:024-53052110
所长 王东 13941373816
教导员 李恭金 15841361546 警察 张明辉 15898337447 警察 王聪
清原镇河北派出所(2023年信息)
电话:024-53077110
所长 赵立华 13942353255 教导员 林知远 15842369339 常联系人 季冰 18741392966
桥南社区(2023年信息)
书记、主任:张萍 电话:53052745 15141333266
副书记:李艳 电话:55883188 13904934991
白云社区(2023年信息)
书记、主任:聂森波 电话:53034621 13904931655
副书记:王月娥 电话:53034628 13470566144
二、相关公检法机构信息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4号,邮编113001 电话:024-56809936、024-56809956
检察长:白阳 副检察长:黄涌 副检察长:陈颖(主管)13591559009
政治处:024-5680995 政治部主任 王艳娟
第一检察部:陈希阳 024-56809979、副科长 王珺
第二检察部:孙莉 024-56809931
第三检察部:王君方 024-56809965
办公室主任:吴迪 024-56809949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邮编113001
... 更多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6-01-06, 4:54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