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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市 >> 王桂霞(王贵霞), 女,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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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枉判八旬老太入狱 辽宁凌海法院非法强取个人存款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八日,82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去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告知存款数额不够,不能取。王桂霞很疑惑,自己的工资存折里有明明还有4000多元,怎么说数额不够呢,于是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助查询余额,账面上剩2000多元。王桂霞又请工作人员帮助查询存款支出,工作人员惊奇的问王桂霞:你有官司吗?原来工作人员查到五月十六日凌海市法院划走了存折上的2000多元。

王桂霞不明原因,准备让儿子给凌海法院打电话询问,为什么私自扣除自己的个人存款?儿子告诉她:五月十七日左右,凌海法院通过手机发来两份文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王桂霞是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前,她身患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过敏性鼻炎、胃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四年四月,王桂霞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在锦州八一剧场举办的传法教功学习班,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从此无病一身轻。王桂霞从内心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桂霞在锦州北湖公园传播避疫良方,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两位身着便装、据称是凌海市检察院的人,到王桂霞家说“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让家属签字。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绑架,家属得到通知时她已被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月十九日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三月四日下午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开庭。凌海市法院于三月二十五日下达判决书(2024)辽0781刑初28号,枉判王桂霞一年三个月,罚金二千元,审判长黄艳春、陪审员马长才、张旭,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凌海检察院以凌检刑诉【2024】27号起诉书,检察官李峰、李东宇。

王桂霞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二审后,锦州市中级法院人员要求王桂霞的亲属交纳罚金。她亲属说:“都判刑了还交啥罚金?”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王桂霞老人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受尽了屈辱和虐待,她出狱时身体消瘦、浑身虚弱无力,双腿严重浮肿,回到家近半年才消退。

二零二五年四月底,王桂霞才回到家中。一年过去了,凌海法院查到她银行里有存款,竟直接把她的一点点生活费从银行劫走,更显中共邪党统治的残暴、流氓。

自一九四九年,中共篡政以来,通过几十年不断、大大小小的政治斗争实践,已经把全中国打造成一所全世界最大、最恐怖的人间地狱,每一个中国人甚至世代,都在蒙受着中共魔鬼的肆意凌辱、欺骗、奴役压榨和杀戮。所有中华儿女都应该共同抵制中共这个崇洋媚外的恶鬼红魔,重整中华大好河山,寻回我们民族的道德根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6/7/枉判八旬老太入狱-辽宁凌海法院非法强取个人存款-511113.html

2025-10-01:八旬王桂霞在辽宁女子第一监狱遭受暴力转化迫害
锦州市81岁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老太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在公园被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二月,她再次被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她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遭受了残酷迫害,她身体消瘦、浑身虚弱无力,双腿严重浮肿。
下面是王桂霞在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十二监区遭受暴力转化的迫害经历: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王桂霞被转第十二监区(矫治监区)。十二监区是邪党女监内专门实施暴力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残酷、下流,无底线。王桂霞在该监区待了整整两个月,经历了六十天痛苦的至暗时刻。迫害手段包括:

体罚坐小凳。七月十八日,王桂霞先被关进单独的房间里,监狱狱警唆使多名犯人张翰文(迫害最为积极、凶狠)、范丽丽、许丽艳轮流看守她,逼着她坐小塑料凳,双脚、双手不能合拢,时间:从早六点~晚十点,每天十六小时,坐久了,腰、背酸痛,腿、脚都肿,脚腕肿胀如小腿肚一样粗。

侮辱、洗脑。每天由犯人逼着王桂霞看污蔑法轮功师父、大法的录像,强制进行精神侮辱、洗脑转化,逼迫放弃法轮功信仰,逼迫写“五书”。

暴力殴打。十八日中午,身材高大的犯人张翰文,许丽艳过来狠狠揪住王桂霞胸前的衣襟,前后使劲来回推搡,王桂霞的头部在猛烈推搡中,被撞到屋内的铁床架子上(注:王桂霞因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当时体重仅80多斤),顿时起个大包,有鸡蛋大,好多天才下去。王桂霞于是大声呼喊:打人啦……希望狱警前来制止犯人的暴行,没有回应。犯人因此更加得意、嚣张,对王桂霞说:(你)死了也没人管,(监狱)有死亡指标,一年两个,(迫害折磨你)不犯法,没事儿!

颠倒是非、随意打骂。犯人胆敢肆无忌惮,随意骂人、打人,虐待监管人员,显然违反《监狱法》,情节严重、恶劣,狱警却不管。王桂霞呼喊制止迫害,却被扣上一条“吵监闹狱”的罪名。中共监狱里就是这样的,故意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扭曲人性,任由邪气、痞气横行,而正直、善良的好人横遭苛责挤兑、酷刑迫害,生存艰难。如果没有监狱狱警的默认、指使,犯人哪敢随意虐待法轮功学员,哪敢继续犯罪?同时,没有邪党中共的主使、操控,狱警也不想、不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狱警也是受中共胁迫,利用来迫害善良的工具和牺牲品。

限制吃喝、拉撒、洗漱、睡觉,不让洗澡。不让王桂霞上厕所,不让喝水,饭打来也不给她吃,连续三天。洗漱每次仅限五分钟。睡觉时,床上不给床垫,仅在硬木板上铺一层薄薄的军用褥、被,不给枕头。到十二监区的头一个月里,没让王桂霞洗澡。连续十七天不给王桂霞热水喝。对一位八旬老人,邪党监狱利用人的生理极限,极尽了“下三滥”手段,要挟、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尽显中共流氓本性。

“车轮战”,恐吓、消耗转化。邪党监狱安排每天四~五个人轮班看守、折磨王桂霞,犯人不停的污蔑大法,逼迫她写“五书”,还不断威胁她:如果(你)不写,就出不去(离开十二监区),总折磨你,(咱们)谁也走不了,等等。软硬兼施,摧毁法轮功修炼者的意志。王桂霞已年逾八旬,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着中共魔鬼毫无人性、超越人体极限的折磨,三天后被迫违心应付。另一位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英华被折磨了七天,大便都拉到了裤子里,承受到了极限,也被迫在犯人事先拟好的“五书”上违心签字。还有抚顺的鄂玉芝等等,都是在邪党监狱的流氓、强制下被逼迫转化的。中共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又把自己几十年积累的政治斗争、整人经验,全部运用到迫害法轮功学员身上,因此,造成法轮功学员遭到的迫害,空前的邪恶与惨烈。

逼写思想汇报。被迫转化后,邪党监狱逼迫每天写思想汇报,但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得按照监狱指定的内容写,比如写污蔑大法、攻击师父,怎样给邪党、狱警歌功颂德的内容等。

逼迫吃药。监狱以王桂霞血压高为借口,每天都在逼迫她吃降压药,如不吃,就用言语攻击王桂霞是假“转化”,是不相信科学等等。显然,中共监狱逼迫王桂霞老人吃药,不是出于对她健康的考虑,因为王桂霞曾经重病缠身,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三十多年来,没吃过一粒药,没打过一针,为家庭减轻了负担,为单位、国家节省了大量医药费。

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呈现病状,明显是邪党迫害的结果。邪党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服药,有多种意图:有的是趁机下毒,毒害法轮功学员的神经、机体、生命;有的是掩盖罪恶的一种手段,一方面狠毒迫害,一方面又要极力掩盖罪证,试图抹去全部犯罪痕迹,为开脱罪责找借口。邪恶实施残暴的同时,不忘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既可掩盖罪恶、血污,还能愚弄视听,欺骗善良,制造出“救死扶伤”“人性化”的假相,中共狡诈、流氓至极。

逼迫录像。监狱逼迫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录像,目的在于侮辱性存档、以及继续巩固所谓的“转化”成果、检验所谓的“转化”程度。录像主要是针对十几个问题的问答,要求只能答“是”或“否”,不准有其它内容,大致内容是: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个人信息。
来到这(监狱),学到些什么?
在这里,谁对你最好?
入监后,对监狱管理的一些想法?
入监后,通过队长(狱警)教育,有哪些收获?今后打算?
回去后(出监),最想干的是什么?
回去后,你还修炼邪教气功吗?
回去后,还参加邪教活动吗?有人来找你发传单,你怎么办?
你出狱后,还会触犯法律吗?
你出去后,想做个什么样的人?

在十二监区,王桂霞坚持不配合邪恶录像。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王桂霞被转到女监第十一监区(老残队)迫害直至出监。王桂霞不再配合邪恶的无理命令与要求,不佩戴犯人的胸牌,不面壁,公开炼功,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等等。

二零二五年三月,王桂霞郑重向监狱提出严正声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女监后,在高压强迫下,我所说、所做、所写、所签的字,还有犯人私下代替所写的,签的字全部作废。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持大法。二零一一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联和颁发的二零零三年第39号文件中,认定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信仰合法,迫害有罪。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

但是,中共监狱一直坚持要求王桂霞配合录像,否则以不允许她购物、会见、打电话,洗漱等剥夺她各种生活待遇等相胁迫。二零二五年四月,狱警陈琳故意不给王桂霞安排打亲情电话。当王桂霞找狱警询问时,陈琳回答:你要想打电话,就得给我录像后,我可以向狱里请示,在你回家前能让你儿子来见你一面,或让你打电话。王桂霞不肯接受要挟,即刻答复:我一切都放弃。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三日,监狱对王桂霞实施强制迫害,安排两个抬手就打、张嘴就骂、多次迫害大法弟子的犯人,逼迫王桂霞录像,王桂霞又拒绝。四月十九日,狱警又以王桂霞炼功为借口,把王桂霞唯一能容身的床给拆了,使老人在监舍内站、坐,都没有位置,只好委身于床架边的一个抽屉里:长约80cm,宽约40cm,高约20cm,每天只能拘禁在抽屉内,长达一周。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监狱狱警又逼迫王桂霞录像,一天4、5次。第一次,王桂霞告知狱警,我不能配合,我不能伙同你们造假,那是助纣为虐,那是在害你们,对你们不好,我要配合你们的一切要求,那就是你们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铁证,法轮功沉冤昭雪时,谁参与了迫害都得自己买单,你们要受到法律的追责。你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知道你们都是善良的好人,我不愿意看到那一幕的出现。狱警说,我们不怕,是例行公事。第二次,王桂霞因年龄大,血压高,心律110多,因头晕迷糊,拒绝,狱警命两个犯人连拖带拽,把王桂霞塞进轮椅,推到办公室去录像。王桂霞因身体支持不住,没法录。第三次,王桂霞被折磨得血压仍很高,心律高达125,狱警怕出事,又把王桂霞推回了监舍。第四次,大约下午三点三十分,狱警又喊王桂霞录像。两个犯人把她扔到轮椅上,她就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王桂霞今年81岁,原锦州市纺织厂退休职工。她早年患有各种严重病症: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过敏性鼻炎、胃炎等,导致她不能正常上班,常年60%开工资,在家病休八年,生存无望。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王桂霞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亲自在锦州八一剧场举办的传法教功学习班,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从此无病一身轻,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医药费。

王桂霞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多种酷刑折磨,被扒掉棉衣光脚在水泥地上强迫站四个小时、被关小号、毒打、每天收工后被罚蹲到午夜十二点、抹布塞嘴、用胶带封住嘴、被绑成十字架形连续十天、不让下床大小便、用皮鞋踢、用别针扎胸部、拽掉头发、扒光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踢下身、踢乳房等处、把头按在水盆里呛、掐脖子、往身上喷凉水、用拖鞋打、骑在身上打太阳穴、用扫帚头把打两只手、用胶带勒脖子等等酷刑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王桂霞在锦州市凌河区北湖公园,善意向路人告知躲避瘟疫的良方时,遭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七时,7~10名邪党警察闯入王桂霞的家中,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至今未出具清单等任何凭证。王桂霞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体检时,因检查出高血压、脑梗等症状,看守所拒收,邪党警察不甘心,联系其亲属为王桂霞办理了取保候审,保金2000元。王桂霞回到家中后,一直受到邪党派出所人员的监控,并胁迫其亲属看管她的行踪,王桂霞及全家都被笼罩在恐惧中。王桂霞老人希望解除对自己和家人的迫害,即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说明真相,说明自己信仰合法,迫害有罪,并要求撤销对自己的非法取保候审,返还个人财物,停止迫害。中共邪党警方不予理会;办案人:赵家铮,王磊等。

二零二三年七月,王桂霞遭邪党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李峰。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下午1点,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人员在家中将王桂霞绑架,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所长:孙晓波。之后,邪党凌海市法院,对王桂霞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罚金2000元。审判长:黄艳春。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王桂霞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迫害。

一位八旬老太太,仅仅因为善念告知世人,乱世之中,如何躲避瘟疫,如何保命求生的良方,就遭到中共整套暴力机器——公检法司的疯狂碾压、迫害;对一位善良老人,实施着毫无人性的身心凌虐,中共是魔鬼。为了摧毁法轮功学员心中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邪招使尽;为了摧毁人性中的善良,中共恶事做绝。中共的监狱是实实在在的人性炼狱,不仅对法轮功学员,对普通犯人都是同样的虐待、摧残人性。因为中共是魔鬼,它以“真善忍”普世价值为敌,以善良为敌,以生命为敌。中共的监狱,极尽各种残暴、流氓手段,残酷迫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残暴、流氓,展露淋漓尽致。

中国≠中共,炎黄后裔≠马列子孙。自一九四九年,中共篡政以来,通过几十年不断、大大小小的政治斗争实践,已经把全中国打造成一所全世界最大、最恐怖的人间地狱,每一个中国人甚至世代,都在蒙受着中共魔鬼的肆意凌辱、欺骗、奴役压榨和杀戮。中国人在觉醒,都在自觉摆脱被共产红魔蒙蔽百年的梦魇。回归传统,寻回我们民族的道德根基,中华在觉醒,中国人在觉醒,中共红魔的一切谎言、暴力手段,都将无处遁形。

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抵制中共这个崇洋媚外的恶鬼红魔,重整中华大好河山,共同迎接那没有共产红魔肆虐的新中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1/八旬王桂霞在辽宁女子第一监狱遭受暴力转化迫害-500418.html

2025-08-11: 八旬王桂霞在辽宁第一女子监狱遭受的残酷迫害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老太太二零二二年九月被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八旬的王桂霞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遭受了残酷迫害,她身体消瘦、浑身虚弱无力,双腿严重浮肿;原本乐观、开朗的性格被折磨得审慎、自闭。

在辽宁第一女子监狱遭受的种种迫害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王桂霞老太太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第十二监区(矫治监区)强制暴力转化、毁灭人性的精神强奸。两个月期间,王桂霞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被逼迫放弃“真善忍”信仰,要求全部签写“保证书”。并逼迫录像,拷问被所谓“转化”的人员是否确实放弃了法轮功信仰。

九月十八日,王桂霞被投入第十一监区(老残队)迫害:

1、被迫吃降压药。因为血压高,监狱强迫吃降压药,连续吃了3个月。十月二十八日,王桂霞拒绝吃降压药,监狱没让她洗澡。

2、强制奴工劳动。上午8:00——11:40,下午13:00——16:40.如:叠佛教纸莲花等。王桂霞拒绝非法奴工劳动,受到狱警、犯人训斥、辱骂。

3、不让炼功,遭“撤床”迫害。九月十九日——二十五日监狱以王桂霞炼功(仅散盘,手结印)为借口,狱警陈琳撤掉了王桂霞的床(垫),王桂霞没处安身,无法睡觉,只能坐在床铺一侧的抽屉(床箱)里。历时一周。

4、遭狱警威胁,犯人辱骂、殴打。王桂霞拒绝服从邪党监狱对“犯人”的规定,比如吃药、上医院。王桂霞说自己一九九四年起修炼法轮功后,31年没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针、没住过医院。

5、“面壁”,即:狱警等查号时,要求“犯人”面对墙壁。王桂霞说自己是好人,不是犯人,拒绝面壁。

6、“戴牌”,即:佩戴犯人身份标志牌。王桂霞不肯接受侮辱,拒绝佩戴犯人标志牌,遭到十一监区科长,狱警:舒平,拿戒具相威胁、恐吓。

7、“连坐”。王桂霞不肯配合邪恶迫害,狱警故意煽动仇恨,常用手段是搞“连坐”,让所有犯人都来孤立王桂霞,并对她进行辱骂,并诋毁大法。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三日上午,王桂霞遭到犯人张翠英辱骂,扇耳光。下午,遭犯人崔阳用脚踢。邪党监狱,对一位80岁的老人进行虐待、迫害毫不手软。但是,善恶有报,次日早7点,打手张翠英的手肿的老高,不能再打,手肿了一周。

8、饿刑。王桂霞在十一监区遭迫害7个月,监狱在伙食上故意歧视、克扣,不让她吃饱,从身体上进行摧残。每顿主食米饭仅给约2~3两。所谓的好菜(改善伙食时)仅给1~2汤匙。大锅汤煮菜,如常年的水煮萝卜、白菜、茄子、黄瓜等就多给些。而且限制王桂霞消费,王桂霞自己严格自律,不想给亲人添麻烦,也不舍得花钱自行买食品补充,如果其他犯人同情王桂霞给她食品,监狱又污蔑是违反监规“伙吃伙喝”。所以,在辽宁女监第十一监区的7个月里,王桂霞一直处于饥饿状态,直接导致她的体能极度消耗,身体状况严重受损。

在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历经9个月的迫害,八旬的王桂霞出狱时身体消瘦、浑身虚弱无力,双腿严重浮肿,尤其感到精神涣散,精力不能集中,原本乐观、开朗的性格被折磨得审慎、自闭。

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枉判

王桂霞今年81岁,原锦州市纺织厂退休职工。她早年患有各种严重病症: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过敏性鼻炎、胃炎等,导致她不能正常上班,常年60%开工资,在家病休8年,生存无望。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王桂霞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亲自在锦州八一剧场举办的传法教功学习班,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从此无病一身轻,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医药费。三十一年来,王桂霞没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针。80岁的人,身体硬朗,乐观,思维敏捷。

王桂霞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两次中共邪党被绑架,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多种酷刑折磨,被扒掉棉衣光脚在水泥地上强迫站四个小时、被关小号、毒打、每天收工后被罚蹲到午夜十二点、抹布塞嘴、用胶带封住嘴、被绑成十字架形连续十天、不让下床大小便、用皮鞋踢、用别针扎胸部、拽掉头发、扒光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踢下身、踢乳房等处、把头按在水盆里呛、掐脖子、往身上喷凉水、用拖鞋打、骑在身上打太阳穴、用扫帚头把打两只手、用胶带勒脖子等等酷刑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王桂霞在锦州市北湖公园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因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之后家属被勒索5000元所谓“保证金”,王桂霞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依法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等部门递交了撤销“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修法轮大法没犯法、无罪,要求撤销非法强制措施,返还被抢走的私人合法财产及保金等,因一直未得到回复,王桂霞又向凌河分局邮寄了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凌河分局拒绝。王桂霞通过书信向有关部门及人员说明,自己的信仰合法,迫害有罪,希望停止对她的迫害,却被邪党人员污蔑为在“宣传法轮功”。

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王桂霞家中来了两位身着便装、据说是凌海市检察院的人,当时王桂霞不在家,来人说“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并让家属签了字。之后,石桥子派出所以及王桂霞的家属驻地锦华派出所、石油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多次骚扰其家属。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绑架,家属得到通知时她已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月五日,王桂霞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月十九日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三月四日下午二时,王桂霞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第一监狱继续迫害。

结语

王桂霞累计被非法判刑的五年三个月,仍然是邪党社保抢夺她养老金的借口,至今不肯归还。王桂霞所遭受的身心摧残,完全都是中共邪党系统的、有目的、长期的、高强度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精神摧毁运动,包括精神侮辱、歧视虐待、利益诱惑、暴力恐惧、肉体残害等全方位迫害的结果。中共邪党对一位80岁的老人,只因其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而实施判刑、投监殴打虐待,没有丝毫人性。其实,王桂霞的冤狱迫害,还只是这场邪恶迫害的一个缩影。被非法关押在邪党监狱里的每个法轮功学员,时时刻刻都在蒙受着这样的残害。因为中共对信息的严密封锁,更多迫害真相,仍不能被广泛曝光。中共的所为,昭示出: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11/八旬王桂霞在辽宁第一女子监狱遭受的残酷迫害-498225.html

2025-05-13: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已结束冤狱回家
2025年4月30日,王桂霞结束一年三个月的冤狱,离开辽宁省女子监狱,平安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5/13/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94511.html#2551221491-1

2025-01-04: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已被劫持入狱省女子监狱
近日得到可靠消息,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已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有人在2024年9月中旬,在老残监区看见过她。那时她被非法关押在这个监狱的老残监区,现在是否还在那里未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4/二零二五年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7907.html

2024-05-19:辽宁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
2024年5月15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将所谓二审裁定书送达锦州看守所,告知王桂霞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9/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7715.html

2024-05-01:辽宁锦州80岁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
辽宁省锦州80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于四月二日上诉到锦州中级法院,截止到4月28日,凌海法院还没有将案卷送到锦州中级法院。

王桂霞老太太因传播避疫良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绑架,二月十九日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三月四日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开庭。此前法官极力阻挠王桂霞的亲友辩护人参与庭审辩护,并威胁恐吓王桂霞的家人辞退亲友辩护人。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老人被锦州市下辖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

凌海市法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下达判决书(2024)辽0781刑初28号,枉判王桂霞一年三个月,罚金二千元,审判长黄艳春、陪审员马长才、张旭,法官助理铁言,书记员李朋儒。凌海检察院以凌检刑诉【2024】27号起诉书,检察官李峰、李东宇。

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女,家住辽宁省锦州市。2022年9月25日,王桂霞在锦州市北湖公园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王桂霞因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之后家属被勒索5,000元所谓“保证金”,王桂霞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多年来因坚持信仰,王桂霞屡次遭到绑架、非法关押,被停发养老金等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38.html

2024-04-25: 辽宁锦州市八旬王桂霞老人遭枉判
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老太太因传播避疫良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老人被锦州市下辖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王桂霞今年80岁,她是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前,她身患神经官能症、甲状腺机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妇科病、过敏性鼻炎、胃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王桂霞有幸参加了李洪志师父亲自在锦州八一剧场举办的传法教功学习班,通过修炼法轮功,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全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从此无病一身轻。王桂霞从内心无比感恩法轮大法。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桂霞在锦州北湖公园传播避疫良方,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依法给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等部门递交了撤销“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修大法没犯法、无罪,要求撤销非法强制措施,返还被抢走的私人合法财产及保金等,因一直未得到回馈,王桂霞又向凌河分局邮寄了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凌河分局以“此要求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为由,予以回绝。

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王桂霞家中来了两位身着便装、据说是凌海市检察院的人,当时王桂霞不在家,来人说“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并让家属签了字。七月十一日,凌海市检察院的一检察官给王桂霞的家属打电话,让王桂霞到检察院去做笔录,被家属拒绝。过程中,办案单位石桥子派出所以及王桂霞的家属驻地锦华派出所、石油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的多次骚扰其家属,预谋让王桂霞“到案”、走所谓的法律程序。

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王桂霞被秘密绑架,家属得到通知时她已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月五日,王桂霞被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月十九日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二月二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下午二时,王桂霞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四年四月初获悉:王桂霞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此前,王桂霞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两次中共邪党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以下是王桂霞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王桂霞在葫芦岛市杨家杖子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务局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后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王桂霞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王桂霞拒绝“转化”,遭受多种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她遭到不让洗漱、二十三天不让换衣、两个月不让洗澡、强行灌食、被扒掉棉衣光脚在水泥地上强迫站四个小时、被关小号、毒打、每天收工后被罚蹲到午夜十二点、抹布塞嘴、用胶带封住嘴、被绑成十字架形连续十天、不让下床大小便、用皮鞋踢、用别针扎胸部、拽掉头发、扒光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踢下身、踢乳房等处、把头按在水盆里呛、掐脖子、往身上喷凉水、用拖鞋打、骑在身上打太阳穴、用扫帚头把打两只手、用胶带勒脖子等等酷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王桂霞走出了人间地狱—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清晨,锦州市公安局恶警白宁、李嵋珊等伙同锦州石油派出所杜姓副所长共五人窜到王桂霞家租住处,实施绑架、抄家,因王桂霞不在家绑架未能得逞,迫使她流离失所一年多。

二、在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桂霞在一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锦州市公安局恶警白宁、李嵋珊等绑架,在被非法提审时,恶警单学志打了她四个大嘴巴。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王桂霞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因她拒绝穿号服,被用手铐将她双手挂在窗户框上。十月二十一日,王桂霞被强迫抽血时,一恶警打了她两个大嘴巴。在回号的路上,她又被看守所恶警副所长吴艳(女)打了四个大嘴巴,之后又将她关进阴冷的小号进行“定位”酷刑折磨。王桂霞四肢被铐在一张木板上,人无法动弹,就这样一直被铐了三天三夜,残酷的迫害导致她出现头晕呕吐,嘴唇干裂,口干舌燥,小腹疼痛,双腿僵硬麻木,有时全身抽搐。王桂霞在小号被迫害了八天。

王桂霞回到监舍后,恶警石红继续强迫迫她穿号服,被她拒绝后,恶警石红指使犯人王佳迎和胡秋霞用胶带将她的两臂缠上,硬给她穿上号服。王桂霞被折磨的上不来气,又被关进了小号。在接下来的八天里,王桂霞白天大部份时间是在小号度过的,晚上才被弄回监舍。

一天上午,恶警石红将犯人召集到放风场训话,说人人都得参加劳动,王桂霞、王彦秋(法轮功学员)都得劳动。王桂霞接话说:中国劳动法规定,六十岁就丧失劳动能力了,七十岁坐公汽就不要钱了,我都快七十岁的人了,还让劳动?恶警石红说:你闭嘴!王桂霞说:你这是知法犯法。恶警石红过来打了王桂霞四个大嘴巴,又往她的脚脖子上狠狠的踹了一脚。

经过十六天的残酷迫害,王桂霞体重由原来的一百零八斤只剩下了八十斤,瘦成皮包骨,家属被敲诈五万元钱,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由儿子背出看守所。

现在,年已八旬的王桂霞老人再遭枉判,请各界正义人士关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5/辽宁锦州市八旬王桂霞老人遭枉判-475586.html

2024-04-20: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遭冤判
2024年4月初得知,辽宁省锦州市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凌海市法院冤判一年三个月。详情不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0/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75375.html

2024-03-09:辽宁八旬王桂霞遭非法庭审 法官阻挠亲友辩护
辽宁锦州市八旬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二零二四年二月初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三月四日下午她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遭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法官黄艳春非法阻挠亲友辩护人为老人辩护。
王桂霞今年80岁,修炼法轮功前,她身患有神经官能症、经常失眠、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律过速、低烧等多种疾病,后来她被迫在家休了八年的病假,常年请病假上不了班。一九九四年四月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不翼而飞,她由衷地感谢法轮大法。她却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几次遭绑架、非法关押、抄家,甚至是冤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王桂霞在锦州北湖公园讲真相,被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最后王桂霞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依法给凌河区公安分局、石桥子派出所等部门递交了撤销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修大法没犯法、无罪,要求撤销非法强制措施,返还被非法抢走的私人合法财产及保金等,但一直未得到回馈。于是王桂霞又向凌河区公安分局邮寄了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对方以“此要求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为由,予以回绝。

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的一天,王桂霞家中来了两位身着便装、据说是凌海市检察院的人,当时王桂霞不在家,他们说“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并让家属签了字。七月十一日,凌海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给王桂霞的家属打电话,让王桂霞到检察院去做笔录,被家属拒绝。

过程中,办案单位石桥子派出所、家属驻地锦华派出所及石油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的多次骚扰王桂霞家属,预谋让王桂霞“到案”、走所谓的法律程序,给家属带来极大的压力和痛苦。

王桂霞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被秘密绑架,家属得到通知时王桂霞已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二月五日遭非法批捕,二月十九日她被非法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次日凌海市检察院即向凌海法院提起公诉。

二月二十七日凌海市法院告知,对王桂霞的非法庭审定于三月四日下午两点,地点是锦州市看守所,并说是考虑到王桂霞80岁,就不折腾她到凌海法院开庭了。其实是伪善,草草结案才是本质。因为依照中国的法律,信仰法轮功合法,迫害才是有罪的。

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下午二时,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的会见室,非法对八十岁的王桂霞开庭。开庭前,凌海市法院法官黄艳春一直极力阻挠王桂霞亲属为其聘请的亲友辩护人参与庭审辩护。法官黄艳春首先向亲友辩护人逐一讯问了个人信息,并向亲友辩护人的驻地派出所打电话进行核实,在找不到任何借口辞退的情况下,又向王桂霞的亲属进行恐吓、挑唆,说:“你们请律师了,还找她干啥?”并当场给没来参与庭审的王桂霞的大儿子打电话,威胁说:“你对自己聘请的亲友辩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黄艳春的极力阻挠下,亲属担心坚持下去会惹恼了中共的办案机关,害怕会加重对自己老母亲的非法处罚,被迫答应现场辞退了王桂霞的亲友辩护人。

辩护权是宪法赋予每个人,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依据法律规定,每个当事人可以请一、二名辩护人,包括亲友辩护人。黄艳春作为法官公然违反法律,极力阻挠法轮功学员正当的辩护权利,利用王桂霞亲属不精通法律、对老母亲的孝心以及对中共邪恶整人手段的惧怕,乘人之危,离间亲属与亲友辩护人之间的关系,目的是剥夺法轮功学员依法获得辩护的权利,以便不受阻碍地达成迫害。

据明慧网报道,自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年,凌海法院至少非法枉判法轮功学员45名及亲属2人。凌海法院法官黄艳春,自二零二二年底担任凌海市法院刑事庭庭长以来,她虽身穿法袍,依然无视客观事实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凌海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串通一气,经手枉判法轮功学员至少10人以上,其中马志茹三年半、王林被冤判四年,李锦秋四年、于静四年、王景中四年,王英华三年半,附带罚金。

善劝法官黄艳春及相关公检法人员

黄艳春作为一名法官,本应秉承法律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宗旨,依法维护善良人的合法权利与尊严,遗憾的是,黄艳春参与审理的法轮功案件中,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判成有罪,不仅遭重判而且附带罚金。黄艳春作为一名法官,滥用职权,故意执法犯法,很明显她所执行的已不再是公正、威严的法律,而是中共及其政法委决意铲除人性善良的邪恶意图。

有句话说,总有一天,真相终将被揭开,但是,在真相到来之前,谎言依然狂妄。作为凌海法院及其黄艳春来说,法轮功学员诚心的希望你能理性地用自己的良知和一名法官的理性、客观地去认识法轮功,静心推敲一下中共政法委指使你去完成的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符不符合法律的原则与执行标准。因为法律是双刃剑,当你违反法律原则,昧着良心将正义之剑刺向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时,法律之剑的锐利刀锋的另一端已经指向了你自己。

近年来,中共的“刀刃向内,倒查三十年、12337公安部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等等。每桩对法轮功学员的违法构陷案都符合举报标准。所以,请不要侥幸地以为:中共独裁,一党独大,能为你们所有曾参与的迫害行为撑腰。事实上,25年来江泽民与中共利用公检法来迫害法轮功,仅仅借助公检法为其迫害做暴力助推而已,利用完了,再用政法清查“清除害群之马”的方式把参与的人员都不留痕迹地处理掉,背锅者将被“卸磨杀驴”,这样的故伎在中共的历次整人政治运动中,被一次次地重演着。所以提醒像黄艳春之类做法的公检法人员,请不要继续糊涂下去,当你们了解到中共历史上那一幕幕真实的血腥杀人史,了解到中共愚弄中国人的一招招阴险、狡诈的欺骗手段,杀人恐吓、洗脑诛心并用,你们就会知道自己也同样是被中共这个魔鬼欺骗和暴力绑架的受害者。

五千年文明古国,曾引世人向往和敬仰,可是现在,中国被称为“谎言的国度”,中国人被贴上“低素质”的标签,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引以为傲的五千文明被暗淡无光,其实,灾难仅仅始于中共入侵中华的近百年,我们民族的文化被中共当成“四旧”毁灭性地给破坏掉,我们民族的一批批精英被它用各种所谓“罪名”杀掉,使中国人失去了文化的根,断了传统文化的传承。然后中共再用暴力和谎言强制威胁、灌输,使中国人被迫只能接受它的绝对领导和谎言欺骗,其实近百年的中国已不再是中国,我们的巍巍中华,以及勤劳、勇敢、文明、善良的中华儿女都已被沦为这个外来强盗——中共的人质和奴隶。可叹,百年的中共统治时期已经是我们民族失去灵魂与亡国的时代。

是一九九二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传出的宇宙特性“真善忍”大法,唤醒了亿万中国人找寻人生真谛的夙愿,唤醒了我们民族久远的被强行切断的文化渊源。因此仅弘传7年就吸引亿万人修炼。可是,九九年江泽民与中共决意迫害,暴力、谎言极尽一切流氓手段,持续至今。

因此更希望,如黄艳春及其他公检法人员,了解迫害真相,尽快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不要让中共这个魔鬼的邪恶意志继续操控,什么坏事都敢干,最终受害的只是你们自己。江泽民已死,中共更不会为它历史上所犯的滔天罪恶、为这场迫害或被它们利用的棋子(公检法)去买单。因为倾慕或慑服于中共的淫威与利益诱惑去,诬陷好人,是泯灭自己的良知、职业理性以致生命为交换代价的。

法轮功没有错,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违法构陷、冤判法轮功学员,仅从你们的职责上讲,就已经触犯《刑法》第397条、第399条,“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冤判好人就等于判处了你们自己有罪,就等于把你们自己的未来送进了监狱。

害人如害己,毫厘不爽。愿每一位还在参与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猛醒,不要再受中共邪恶的蛊惑,请守住你们自己的良知,就是守住你们生命永远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9/辽宁八旬王桂霞遭非法庭审-法官阻挠亲友辩护-474030.html

2024-02-22: 锦州市公安局伙同凌海市检察院大年前绑架王桂霞
辽宁锦州市八旬法轮功学员王桂霞,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劫持,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王桂霞今年八十岁,修炼法轮功前,她身患有神经官能症、经常失眠、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律过速、低烧等多种疾病,后来她被迫在家休了八年的病假,常年请病假上不了班。一九九四年四月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不翼而飞,她由衷地感谢法轮大法。她却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几次遭绑架、非法关押、抄家,甚至是冤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多,王桂霞老太太在锦州市凌河区北湖公园向民众告知躲避瘟疫的良方时,遭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晚7时住宅遭一伙警察约7~10人非法搜查,抢劫走大量私人物品,未出具清单。老人被送看守所非法关押时因体检被查出脑梗和高血压等症状,看守所拒收,作案单位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联系王桂霞家人给办理了取保候审,保金5000元。

之后王桂霞的儿子、儿媳包括孙女等经常接到驻地派出所——锦华派出所、石油派出所等人员的电话骚扰,讯问其下落、行踪等,并警告王的亲属看好她。王的家人出于对邪党及公检法恶势力的流氓与恐惧,以及对年近八旬的老母亲的本能保护,加强对王桂霞行踪的看护,不让她随便出门,不允许她同其他人接触等等,一家人被陷入无尽的恐慌与对她的无端责备中。

看到全家人被恐惧和焦虑笼罩,王桂霞作为母亲、祖母,心里十分悲痛,同时又感到办案单位及相关人员是因为不明真相才会错把好人当坏人来对待,为澄清事实真相、解除亲人们的痛苦,王桂霞向辖区派出所及办案单位做出说明,说明她是法轮大法修炼的真实受益者,以及因为坚持信仰曾遭受到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各种残酷迫害,都是平常人难以承受的极端苦难与酷刑。并告诫有关人员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迫害才是有罪的,希望中共的公安机关及有关警察们明辨是非,不要因相信谎言的毒害而混淆了善恶、是非,从而做出迫害好人的坏事而日后承担追责。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桂霞老人依法向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石桥子派出所提出“撤销取保候审申请”,没得到任何回馈。于是向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提出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公开:“批准绑架的主管负责人、参与绑架人员的《警官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警衔、职务、职责范围、个人身份证号码;公开参与搜查其住宅的所有警察的《搜查证》,包括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警衔、职务、职责范围、个人身份证号码;公开搜查其住宅的执法记录视频以及《收缴物品清单明细》,以及《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通知书》及经手人员姓名”等信息。

被申请人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以“此要求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为由予以回绝。其后并将王桂霞起诉到凌海市检察院。之后,凌海市检察院人员一行二人来到她家里,因王桂霞没在家,她的家人被告知,让王桂霞到检察院去一趟,之后王桂霞打电话询问何事?对方的态度是,法轮功是×教,让她去签写保证书之类的要求。王桂霞的子女们担心老母亲一去会遭遇不测,不主张她前去。因此,她通过书信做出了书面说明。(附给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局长的说明信)

一个八旬老人,出于善心告知他人大疫得救的良方,本是大善之举,同时对于绑架迫害她的人员,她无怨无恨、慈悲地把年轻的警察们当成自己的子女一般看待,希望他们明辨善恶,不要糊涂下干坏事毁了自己的未来。多好的老人啊!作为社会公民,她懂法、守法,作为传统的中国老人,她善良宽容,完全为他,不计个人得失,她所表现出的理性、高尚行为是多么值得敬重与钦佩!可是被邪党谎言灌输的中共体制内,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已沦为迫害法轮功及善良民众的暴力工具,邪党长期的歪理邪说灌输、煽动下,很多人听不进真相,反而以仇视的心态对待,把像王桂霞一样的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的劝善行为当成了在搞“反动宣传”,毫无理性的予以压制、迫害,才会出现如上本末倒置、恩将仇报的荒唐行为。

八旬老人的一番善心、善行被粗暴辱没,诚然可悲可叹!但是,中共体制操控下的公检法人员,被邪党的谎言和暴力绑架了自己真正的思想与行为,才是更加可悲的现实。

八十岁的老人王桂霞在中国传统的大年之前遭到批捕、绑架,可想而知,这个年,敬爱她的儿孙们会是怎样度过的?可是与此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们,当你们与家人一同欢度过年时,是否考虑过,是什么心理导致你们能无视人类普世的善恶标准,做出违反法律原则,违背中国人传统道德伦理的荒谬举动来?

中共体制内的公检法人员啊,你们要明白,不是共产党给了你们工资,恩赐了你们什么福利,那些工资和酬劳本是中国老百姓们辛苦付出的纳税钱和你们自身工作付出所得,与共产党没有一点因果包括经济关系,若说有点关系,那也只是中共附体中国和中国人民,骗取了中国全体民众的信任,剽窃一切国家权力、垄断和榨取全部社会资源从而炫耀自己权势和傲慢凌辱、欺压中国人民的关系。不仅如此,中共还企图绑架全体中国人的灵魂,人性本善,中共却企图把自己的谎暴理念灌输给全中国人,把他们“改造”成贪狠暴恶、极度自私与道德堕落的大大小小的流氓。它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利益在摧毁人的道德良知,把你们的前途、生计当作诱饵或要挟资本,驱使你们去做坏事,从而放弃自己的良知和理性判断,这是在害你们,真正在毁人啊!善恶有报是天理。

不是中国人看不清中共的一贯邪恶手段,只因为中共主掌着一个国家的政权,实行着极权暴政,所以很多中国人即使认清它也不敢反抗,包括你们。可是,作为一个人来说,我们首先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啊!怎能由着这股邪恶的势力的驱使、操纵而泯灭我们自己的先天本性,毁掉我们生命与未来啊!

透过王桂霞老人的冤案,希望更多的中国人都能认清中共的邪恶与流氓,包括参与此案的锦州、凌海市的公检法人员,愿你们尽快觉醒,摒弃和远离邪党,只有坚守良知,才有光明的未来。

相关主要办案单位及人员:
1、锦州市凌河区石桥子派出所
办案人:赵家铮
2、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
局长:王俊岭
3、凌海市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李峰
4、其他参与的部门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派出所
锦州市古塔区石油派出所
锦州市古塔分局
凌海市检察院

附:给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局长的说明信

马量检察长:您好!

之前给您打过电话,询问关于我案情的情况,仍希望您能对此有所了解,并帮我化解冤情。如下是我因此写给凌河公安分局王局长的说明信,供您了解情况,并希望贵院对我拟办理的所谓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予以撤销,代表我及全家都谢谢您了。

王桂霞 2023年7月18日

凌河区公安分局王峻岭局长:您好!

我是王桂霞,今年八十岁,几日前听儿媳说,来了两个人说是检察院的要找我,并说我的案子到了检察院,让我去检察院做笔录,又听我儿子说,你们这么做,是因为我给你们邮信要求撤销取保候审、申请信息公开的缘故。对此谈谈我的想法。

首先,我已是八十岁的老人了,从年龄上讲,你们都是我的晚辈,出现这样的局面,我感到很遗憾,也在查找自己是否哪里做得不够合适,引起了你们的误解?或者采取的方式存在问题,给你们造成了工作上的不便和压力,引起了你们的反感而反制于我?如果存在如上原因,我诚恳的提出道歉,因为那不是我的本愿。

我想,作为公民,出于信任向行政部门说明情况或寻求合法权利得到维护,无可厚非;因为我的事涉及你部门,才向你部门做出说明和寻求解决的。但是,在近一年中,我费尽很多心力、采用正当程序、依法和你部门说明情况,希望停止对我实施的不当刑事措施,你部门似乎没能理解到我的一番诚意与善意,却以为是在给你们添麻烦、施加压力,还把案子递交到了检察院,我想请问,你部门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么处理合法诉求,合适吗?

我已暮年,如果不是对我实施的强制措施违法,以及对我及全家人造成的精神等各方面伤害太深重,为什么还要去学习那些枯燥的法律、苦口婆心的反复说明情况?为什么不顾危险、劳累、以及家人的阻拦去面对你们、给你们邮信说明情况,希望你们明白其中的道理?

因为,我相信你们都是国家公务员,素质高,是懂法律的,心地是善良的,会听明白一个无助的老人真诚、朴素的心声,会体恤一个老人良言劝善的无私与诚挚。当你们工作之余,围绕在父母跟前,妻儿在陪伴,一家人其乐融融享受着家庭温暖、天伦之乐时;当诸位领导和警察们工作顺心、优裕地生活时,可曾想到有一个老人与家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自己处境窘迫还在坚守良知,诚实地为你们说明真相,为你们的知情权负责?

我已风烛残年,即使忍辱偷生,又有多少余年?可是,得过且过,知情不举,我认为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你们这些如我晚辈一样的年轻人。

我的简历猜想各位分局领导和相关警察也看过了,有所了解。尤其是我修炼法轮功的起因,尤其因为坚持尊重法轮功给我带来的是身心巨大变化这一事实,所遭受的各种迫害折磨,那是对我坚持讲真话的施压、对我坚守良知的拷问,我无悔,但我绝对不会承认那些强加的邪恶迫害是对的。

坦白的讲,如果没有法轮功我可能早不在人世了,无论是病痛的煎熬、内心的纠结、还有数年冤狱的非人折磨、经济截断后无法生存的枯竭,都足以终止我的人生。但是信仰的力量支撑我超越了这些苦难,而且无怨无恨,仍能乐观地去面对苦难,善待伤害我的人,依然平和心态地去讲清道理,这都是法轮功“真善忍”的力量,我才能做到这一点。

其实,不妨盘点一下,我所提出的请求哪个是不合法的?在程序上同样合法。陈述事实,有理有据,朴素真诚,没有一件事、一个法条是我主观编造的。到底是什么阻挡了一个老百姓向服务于民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不允许一个老人说说她自己遭受的委屈?老百姓和行政部门之间是敌对关系吗?我和各位领导及警察之间是敌人吗?

还有,我递交的说明材料,不仅是为我自己申冤,为我家人免受骚扰,还有为你部门、为相关的领导和经办人的工作、前程负责。因为根本上,我没有违法,不应当对我实施任何的刑事措施。我向各位讲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是非善恶,不仅是对我自己负责,同时是为你们好,让你们清楚地知道,公安警察被执行迫害法轮功的差事,其实是违法的,是叫你们违法迫害好人、打击道德,把你们置于执法犯法、不道德的犯罪之列,是在做天怒人怨,将受到法律追究的危险行为。这样的后果一定不是公安警察人员的工作职责,也一定不符合你们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保一方乡亲平安的初衷。

现在老百姓普遍称警察是穿制服的土匪,认为只知道暴力执法,不讲法律、不讲道理,都避而远之。我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相信人性本善,你们同样都有颗善良的心,因此,我尊重你们的工作,珍惜你们每个人的生命与前程,因为你们也都有家有口,要担当起身负的各种社会责任。所以我采取邮信的方式,既不打扰你们的日常工作,又能在百忙中了解相关情况,仅希望对不当行为做出纠正,同时帮我解决面临的难题。遗憾的是,贵部门显然曲解了我的好意和一番苦心。

说明一下:

一、我要求撤销对我的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是因为这么做不合法,违背事实与法律(之前有述,不赘言);即,对一个合法的公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非法的,无效的。如同对一个健康的人硬给她灌些抗癌症的药,那是为治病呢?还是在害人?所以我要求撤销,恢复我的合法尊严和自由,是正当的。

二、因为我的合理、合法的诉求,未得到你部门的任何回复、反馈,所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政部门执行行政行为要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原则,因此依据国家《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你部门履行行政职能,依法公开对我执行违法绑架、抄家、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至今我没有获得,如:抄家物品清单等任何执法凭证,取保候审、行为受到限制等以及给我及家人造成的精神压力巨大,但是都毫无法律与事实根据,使我及全家都被陷入一种无形的、无所不在的恐惧之中。

三、其实,当申请人始终坚持合法、正当的诉求时,你部门就应有所反思,思考一下我的请求是否合理?你部门实施的行为是否真的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而不是置若罔闻,甚至是视正当诉求为添麻烦,实施更升级的不当措施,错上加错,那不是离解决问题的根本越来越远,背道而驰嘛!

四、众所周知,法律是双刃剑,对执法者、普通百姓权责均等,在事实和法律原则面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以政治帽子强加迫害,或者以刑事手段处理政治问题、信仰与思想问题,都是违背法律原则的违法行为。

五、所以,把这些情况和关系说清,让贵部门明白事实真相,我做到了问心无愧,不希望看到贵部门继续执行和做出违法的事而使你部门及各位蒙羞、害了你们自己,这是我们作为法轮功修炼者的良心本份。法轮功要求修炼人做到“真善忍”,讲真话,替别人着想,平和宽容待人,我也同样,想希望能对得起你们每个人及你们的亲人,心中无憾。

六、但是,法律对于公民讲“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是“法无授权即禁止”。至今,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而且目前公布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见公通字【2000】39号),法轮功不是邪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即法轮功书籍及出版物合法,持有法轮功书籍等出版物都不构成犯罪证据;“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掌握公权力、有职务便利的人员才能实施本罪,普通百姓没能力和条件实施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同时,“两高司法解释”因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而无效;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庙堂、寺院等,没有花名册,学炼者来去自由,没有硬性规定,与群众自发组成的街舞、太极拳、健身活动类似;另根据犯罪构成“四要素”,主体,法轮功不是邪教,客体,至今不能说明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国家哪一部、哪一条法律不能实施了?如同说,某某杀人却没有被害人,杀人罪名能成立吗?用《刑法》三百条构陷法轮功学员,显然是诬告陷害,实施构陷行为的公检法、政法委、610等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诸多罪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人员办案终身追责制》都难逃法律追究。其实,修炼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只因江泽民99年因妒嫉发起的迫害,被造谣污蔑至今,把公检法沦为暴力迫害“真善忍”的工具,推到因迫害正信,构成犯罪将被清算的危险境地。

七、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批评、建议、控告、举报的权利,任何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都要依法处理,不得打击报复……。因此,对于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本人仍然会依法提出申诉、控告,要求有关部门责令纠正错误行为,恢复本人及家人的合法权利,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负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如上,谨请王局长知悉,更希望王局长能体恤一个老人的诚心与我全家蒙受的魔难,愿您的善行,为您及全家积得福报,谢谢!

说明人:王桂霞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2/锦州市公安局伙同凌海市检察院大年前绑架王桂霞-473501.html

2024-02-20: 锦州八旬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构陷、劫持
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辽宁锦州市八旬法轮功学员王桂霞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劫持,她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王桂霞在锦州北湖公园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之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警察将她绑架至该派出所,警察接下来非法对王桂霞实施了抄家,抢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最后王桂霞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七月上旬的一天,王桂霞家中来了两位身着便装、据说是凌海市检察院的人,当时王桂霞不在家,他们说“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并让家属签了字。七月十一日,凌海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给王桂霞的家属打电话,让王桂霞到检察院去做笔录,被家属拒绝。

王桂霞今年八十岁,修炼法轮功前,她身患重病,常年请病假上不了班,是法轮大法使她无病一身轻,她由衷地感谢法轮大法。她却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几次遭绑架、非法关押、抄家,甚至是冤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王桂霞被中共警察绑架,被冤判四年。在辽宁女子监狱,她受尽折磨,九死一生,曾遭到不让洗漱、光脚站水泥地四小时、殴打、两个月不让洗澡、强行灌食、不让下床大小便、用胶带封住嘴、被绑成十字架形十天、用皮鞋踢、用别针扎胸部、拽掉头发、扒光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踢下身、踢乳房等处、把头按在水盆里、掐脖子、往身上喷凉水、用拖鞋打、骑在身上打太阳穴、用扫帚头把打两只手、用胶带勒脖子,等等酷刑迫害。但王桂霞始终坚修大法,直至出监也不向邪恶妥协,没有被所谓的“转化”。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锦州市公安局“610”李嵋珊等人伙同锦州石油派出所杜副所长共五个人来到王桂霞家租住的房子,实施非法抄家,当时王桂霞不在家,但这次抄家迫使她流离失所。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王桂霞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结果被勒索数万元,十六天后回到家中。

现在王桂霞已年过八旬,再一次遭到中共警察的绑架、身陷囹圄,她身体令家人担忧。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0/锦州八旬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构陷、劫持-473443.html

2022-09-29: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绑架,已回家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2点多,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在锦州北湖公园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随之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警察将其绑架至该派出所,警察接下来对王桂霞实施了抄家,抢走大法书等私人物品。最后王桂霞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相关人员信息:

一、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邮编:121000,区号:0416
国保大队长副大队长:刘亚男

二、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兴业里54号
区号:0416 邮编121000
值班电话 0416—3818635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9/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0217.html#22928214036-1

2022-09-28: 辽宁省锦州老年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被绑架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辽宁省锦州78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霞绑架。详情待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8/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0175.html

2022-04-01: 锦州社保局以截断养老金迫害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锦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简称社保局),近期一直对当地遭过冤刑的退休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

1、逼迫企业单位中曾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抄写、签字画押他们事先撰写好的所谓“承诺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是签名者必须承认是自己违规冒领了养老金,并承认是自己主动的偿还养老金,并承诺在偿还全部违规领取的养老金之后再请求社保局恢复养老金的发放。

2、将事业单位中退休的、曾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的工龄一律“清零”,断绝退休养老金的发放,并向这些法轮功学员追索已经领取的养老金。

据悉,被胁迫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承认自己违规冒领养老金,也没有主动偿还养老金(不含家属在社保局的胁迫下被迫偿还的)。

一、锦州社保局胁迫王桂霞老人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锦州女儿河纺织厂退休职工、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因养老金被扣发一年多,生活没有着落,再次去锦州社保局索要自己的养老金时,就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当天,王桂霞到锦州社保局后,就与企业发放科科长何芳打电话沟通,何芳派企业科的工作人员高超(女)和赵宇二人下楼接待王桂霞,他们拿出事先写好的“承诺协议书”,要求王桂霞照抄一遍并签字画押。王桂霞一看这个“承诺协议书”的内容,都是强奸民意,正告对方:“我没有违规领取养老金,我也不同意偿还已经领取的养老金,是你们不经我本人同意,也没有事先通知我,就擅自强行停发了我的养老金。这个承诺协议书我绝不能抄,也不能签字画押。写也不能照你的写,我要写我的真实情况。”

赵宇对王桂霞说,如不按照他们的要求照办,养老金就永远这样扣下去,不给开养老金。

王桂霞说:“那你们把这个协议书给我,我回家跟家人协商一下。”赵宇和高超不给,说:“你不抄写,就不让你拿走。”王桂霞质问他们:“当初你们停发养老金时,咋没让我签字同意呀?咋没通知我呀?现在该恢复养老金了,你们却如此刁难人,只许你们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们也怕将来被追究责任,所以想把责任推给我。”

最后,王桂霞又与何芳通电话说:“咱们都退让一步,把这个问题解决了,谁也没有时间总跑这个事。”何芳问王桂霞:“你怎么写?你别把你那个什么法轮功、真善忍都写上。”王桂霞说自己知道怎么写。何芳说:“那你下周来吧。”

二、王桂霞要求正常发放养老金的说明书

三月二十四日,王桂霞带着自己写好的《正常发放我的养老金说明书》来到社保局,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退休职工服刑期间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

依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立法法》等之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没有“除外”的规定,即退休职工服刑期间也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因养老金是个人劳动所得,是属于私有财产,是受宪法保护的。

要求社保局足额补发扣我的所有养老金(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并继续履行正常按月、足额发放我的养老金的职责。

非法停发的养老金已经够扣除的数额(至二零二二年一月),现在应该恢复我的养老金

即使按照违宪的劳社厅函【2001】44号和劳社厅函【2003】315号文件之规定“服刑人员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规定。

所以,要求社保局在扣除我四年刑期(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的养老金之后,足额发放我的基本养老金及每年上调的工资及利息。从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社保局停发了我的养老金,这些钱额已经足够我四年刑期得到的养老金了,所以从二零二二年二月起,应该恢复我的养老金发放。

三、王桂霞:宁可沿街乞讨,也不能签这个字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那天,王桂霞到锦州社保局,把写好的《正常发放我的养老金说明书》交给企业发放科科长何芳,何芳看了说,这样写不行,只有按照他们写好的内容抄写,才能恢复养老金发放。还是上次的言辞和做法。这样,何芳没有兑现与王桂霞的电话协议。

协商无果后,王桂霞带着失望的心情离开了。

王桂霞表示:宁可沿街乞讨,也不能签这个字,也不能承认锦州社保局强加的说法。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罪,被非法判刑是中共的迫害,被停发养老金更是中共的迫害,自己不应该被停发养老金。扣发我的养老金,还得让我自己承认是我违规领取的,还得让我说是我主动想偿还已领取的部分,这不是耍流氓吗?

《九评共产党》一书中指出,中共有九大基因,“抢”是其中之一。抢——巧取豪夺是它的本性。中共的一切都是抢来的,它起家时抢土豪、地主的土地和财产;搞“工商改造”又抢资本家的财产。近年大陆各地出现的扣发、停发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现象,也是因为中共官员的贪腐,造成养老金严重亏空,中共便想方设法抢百姓的活命钱——养老金,现在又将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减少一半,等等。

四、王桂霞遭迫害经历

王桂霞于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而摆脱了一身的疾病痛苦。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桂霞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王桂霞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到外乡发真相资料时,因遭人恶告,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桂霞被葫芦岛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大北监狱)遭到四年的残酷折磨。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王桂霞因与其他七名法轮功学员在小区发放真相资料,被锦州市公安局警察跟踪绑架,被劫持到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六天,期间王桂霞遭残酷折磨。

二零二零年八月,锦州社保局以王桂霞曾被判刑四年为由,非法停发她的退休养老金至今,并欲无理追索之前王桂霞已领取的退休养老金。

希望锦州社保局相关人员认真拜读《九评共产党》,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不再与它为伍,不再充当它迫害人民的工具,主动履行行政职责,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同时,退出曾经加入过的中共党团队组织,为自己的家人铺垫未来。

王桂霞遭迫害更多详情请见《老妇人四年来遭受的非人迫害》、《锦州公安局“610办”迫使王桂霞流离失所》、《锦州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七旬老人遭酷刑坚强不屈》、《遭非法扣养老金 八旬王桂霞不愿违心签字》)

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锦州市社保局: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72号,邮编121013
办公电话:0416-3885365、0416-5522477、0416-2665810
传真号码:0416-3885376、0416-2665810
局长王伟东13704067160
副局长刘某0416-5055802
机关事业养老处0416-5055814、0416-2665810 处长赵洋
企业管理处0416-2665809
企业发放科0416-5055815 科长何芳,科员:赵宇、高超
事业发放科0416-5055816科长董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锦州社保局以截断养老金迫害法轮功学员-440750.html

2021-12-06: 遭非法扣养老金 八旬王桂霞不愿违心签字
“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份我的养老金被停发以来,我们全家再次陷入黑暗……”辽宁锦州市八旬老人王桂霞致信锦州市社保徐副局长,字字血泪,不忍卒读。

信中,王桂霞感谢徐副局长予以帮助外,叙述自己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因而摆脱病苦人生,却因坚持信仰遭四年残酷的冤狱迫害;历险归来后,四年冤狱期间的养老金竟遭非法扣发,且有关机关未主动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养老金至今。

在劝善信里,王桂霞平和真诚地说明自己不愿违心按照要求的“情况说明”签字的原因,并指出社保现在执行的所谓“文件”,并不是法律,“劳社厅函”依法衡量属违法文件,是违法犯罪。希望有关人员不要沦为迫害善良百姓的工具,并尽快补发属于她个人的养老金。

一、喜得大法 挥别百病缠身之苦

修炼前,王桂霞身体患有神经官能症、经常失眠、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律过速、低烧……等多种疾病,百病缠身的她,为了治病整天一把一把地吃药,生不如死。后来被迫在家休了八年的病假,她觉得真的到了人生的尽头。就在这时,王桂霞有幸遇到了法轮佛法。

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这一天,是王桂霞人生当中最难忘的日子,她参加了李洪志师父亲自在锦州八一剧场举办的传法教功学习班,九天班下来,全身疾病不翼而飞。王桂霞真实感受到了什么是无病一身轻的健康与快乐,那种幸福无以言表。

“是法轮大法祛除我一身病痛!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做事,使一个自私自利,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的我,变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人,看淡名利。”王桂霞表示,从一九九四年四月五日到现在的二十八年里,一粒药没吃,一针没打,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给家人减轻负担。并且,修炼后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孝养公婆,家庭和乐,善待一切有缘人。

二、坚持信仰遭受四年冤狱 无怨无恨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动用国家机器,铺天盖地造假、诬蔑、诋毁法轮功。为了揭穿谎言,为了唤醒良知,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弟子开始了长达二十二年的讲真相、反迫害的悲壮历程。王桂霞也同许多法轮功学员一样,经历了多次绑架、冤狱、酷刑折磨。

在监狱里被非法关押的四年中,因为不“转化”,为了说真话,说明事实真相,告诉世人真、善、忍是好的,王桂霞受尽了百般折磨。那里犯人为了减刑,昧着良心、用各种惨无人道的手段迫害王桂霞:冬天脱去她的棉衣,逼她光脚站在水房水泥地上,地上放一盆水,把她的头摁到水里,想呛死她,三九天不让她穿衣、盖被,打开门、窗,冻她……企图把王桂霞折磨成类风湿性关节炎瘫痪在床上。

“我所遭受的这一切,仅仅是我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我的师父使我成为一个好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准则使我身心受益、家庭受益,社会受益。”在承受极度痛苦中,王桂霞没有记恨他们,心中一直与人为善。

三、一家四代老小 死的死病的病

在四年牢笼中,王桂霞遭受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承受了正常人无法承受的迫害,在每分每秒的煎熬着,家人和她一样倍感压力和痛苦。

王桂霞被绑架后,她婆婆一股火儿,五天后离世;她丈夫心脏病发作,住进医院;两个儿子一夜之间满头黑发变白发。用她丈夫的话讲:老老太太走了,小老太太进监狱了,老老头儿带着两个小老头儿这四年怎么熬啊?这是什么世道啊!

二零零三年冬天,儿子带着媳妇和孙子顶着凛冽的寒风去监狱看王桂霞,狱警怎么也不让见,儿子只好带着妻儿满眼含泪、头顶着雪花、迎着刺骨的寒风抑郁而归。回家后,王桂霞儿子几乎都是长夜无眠,只能借酒消愁。

二零零四年夏天,王桂霞丈夫去监狱看她,因她不放弃信仰,狱警仍不让她丈夫见,她丈夫休克在监狱门口。王桂霞只是求得有个好身体、做个道德高尚的人,可江泽民为首的邪恶流氓集团对她与她的家人如此迫害,真是千古奇冤。

四、社保局擅自停发养老金 雪上加霜

不仅如此,本想出了牢笼后能呼吸点外面新鲜的空气,感受到社会的公正、温暖。不料,二零二零年八月份,社保局在未征得王桂霞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与《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立法法》等相关条款相悖的规定,擅自停发了本属于王桂霞私人财产并受宪法保护的养老金,使得这个年近80岁的老人全家的生活,再次陷入黑暗。

王桂霞自述:“夫妻俩与小儿子在一起生活,儿子全家三口人的经济负担几乎全靠我们老俩口,但自老伴两年前离世后,这种负担就落到了我的肩上:孙子弱智、癫痫,20多岁的男孩智力就象十几岁的思维,经常出现幻听幻觉;胳膊,腿像麻秆一样细,既找不到活干又办不下来低保。儿媳体弱多病常年不能上班,儿子去年又患了脑出血,肺部结节做了手术,借了六万多元外债。出院后,因经济压力又面临单位要减人,生活所迫他只好拖着病身子忍着疼痛上班了,这一年多,我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我儿子的工资。……”

然而,根据《婚姻法》、《继承法》及其它家庭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养老金对于家庭而言,它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可能兼具赡养老人和抚育幼小,完成子女教育的作用。因此,对公民养老金的剥夺是对整个甚至多个家庭生存和生活来源的剥夺。然而王桂霞的养老金被停发,给全家的生活造成极度艰难,真是雪上加霜啊!

四、感念师父洪恩 不愿违心签字

社保局在扣发王桂霞四年冤狱期间的养老金后,并未主动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她的养老金至今,王桂霞多次去追要劳动所得的血汗钱,都没给她合理答复,并说让王桂霞出具出狱的释放证明等。“那东西早就不存在了,再则,当初扣发工资的依据是什么?也没要我出证明和其它呀!怎么正常应该发放我养老金的时候却要开证明了?又是什么签字画押?”对此,王桂霞非常不理解。

所幸,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王桂霞来到审计科,说明了情况后,于科长用心去办,上下沟通,在于科长的努力下,徐副局长做了特批,同时科里的其他人都主动为王桂霞东奔西跑,事情有了进展,为此王桂霞倍感温暖与感激。

然而,徐副局长让王桂霞写出4年刑期说明,王桂霞写的是真实情况,是内心真实的反应,于科长看后说:不行。相关工作人员写完后,让王桂霞签字画押,“我真是思绪万千,我要签了,违背了我的良知与信仰,这是我的根本,也不是一个修炼人的所为。不签吧,又觉得对不起您和于科长等为我所做的一切,也对不起贵局所有能理解我帮助我的相关的好心人……”一年多的经济迫害与压力,王桂霞感到身心疲惫,在这一为他、为己的关键时刻,一时违心签了字,懊丧痛哭几场后,认为作为一个修炼人,不能因为要解决个人暂时的经济困难就配合违法文件,去办假证,那样对自己及徐副局长等人都是不负责任的。

“我今天有这样强健的身体是我师父,大法给的,我感恩师父,感恩大法,我绝不能为了生活所迫做出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我宁可沿街乞讨也不能签这个字,古人云:宁为玉碎,不求瓦全。”王桂霞表明做出严正声明的根本原因。

五、扣发养老金明显违法 莫助纣为虐

社保部门停发王桂霞养老金的行为,严重违反《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相关规定,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完全是非法的。

社保执行的劳社厅函【2001】44号和劳社【2003】315号都是非法的;而最高检的“关于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题书面调研的提示”没有红色公章更是违法的。

法轮功学员的冤案在于本是被利用刑事手段构陷的政治迫害,本来就不是行政违法(劳教)或刑事犯罪(判刑),“劳社厅函”硬是要推行这个违法文件,就是公然践踏法律,违法抢劫普通“刑释”人员和这些善良无辜法轮功修炼人的私有财产,是违法犯罪。这种经济迫害如同软刀子杀人,隐晦而阴险,既不人道也不符人性。

王桂霞表示,“今天把‘劳社厅函’的违法性给指出来,完全是在为你们着想,因为我们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但是,如果你们不分青红皂白、随波逐流的执行违法文件,你们也将因为滥用权力、法律,迫害好人,担负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

六、善待好人 必积厚福

王桂霞于信末真诚的呼吁除副局长:“在您的权力之内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如实的向上级反映我们真实的生活困境,尽快补发属我们个人的养老金,不然的话真的要逼得我们沿街乞讨了,那样对国家、对社会、对贵局都是一个耻辱,我们是一群爱国的守法公民,我们真的一忍再忍,可是做好人就要被逼到无法生存的绝路上吗?良心何在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6/遭非法扣养老金-八旬王桂霞不愿违心签字-434430.html

2014-03-16: 锦州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恶行累累
二零一三年十月,马明指使手下将七十岁的王桂霞四肢铐在一块木板上,人无法动弹,这样一直铐了三天三夜,致王桂霞右腿浮肿疼痛,不能行走,是被家人背出看守所的。王桂霞还多次遭到恶警石红的殴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6/锦州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恶行累累-288800.html

2013-10-28: 锦州市八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八日晚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辽宁锦州市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锦州市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锦州市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已知姓名的有:王林、王桂霞、秦杰兰、杨玉范、朱颖、曹玉环和孙立新。现在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当天晚上十二点多钟,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头目白宁等人和古塔分局、敬业派出所恶警到几位法轮功学员家進行了抢劫,家中手机、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被抢走。据了解,这次绑架是锦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队头目白宁等恶警对大法弟子跟踪、监控导致的。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8/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1866.html#1310280184-1

2013-10-27: 锦州市八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八日晚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辽宁锦州市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锦州市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锦州市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已知姓名的有:王林、王桂霞、秦杰兰、杨玉范、朱颖、曹玉环和孙立新。现在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当天晚上十二点多钟,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头目白宁等人和古塔分局、敬业派出所恶警到几位法轮功学员家進行了抢劫,家中手机、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被抢走。据了解,这次绑架是锦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队头目白宁等恶警对大法弟子跟踪、监控导致的。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8/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1866.html#1310280184-1

2013-10-23: 辽宁锦州5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悉,王桂霞等法轮功学员到农村去讲真相,被跟踪了。10月18日晚上9点,王桂霞等法轮功学员都是在各自家中被警察上门绑架的。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3/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1587.html

2013-10-21:锦州法轮功学员九月十八日遭绑架事件补充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晚九多钟,七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锦州敬业派出所辖区内粘贴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其中两人正念走脱,另外五位法轮功学员当晚被拉到太和区医院检查身体,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

五位被绑架法轮功学员是:

王林,男,四十多岁,曾被关进锦州教养院迫害过,现流离失所。
王桂霞,女,六十多岁,曾被关进马三家迫害过,现流离失所。
秦杰兰,女,四十多岁,曾被送往马三家,体检不合格拒收。
杨玉范,女,曾被关入马三家迫害过。
朱颖,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1/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1528.html#13102103648-1

2013-10-20: 锦州市王贵霞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锦州市王贵霞、王林、秦杰兰、杨玉范、朝玉环、娄某、朱某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中共绑架。半夜十二点钟多钟古塔分局到法轮功学员家抢劫,家中手机、打印机等物品被抢走。现人不知被非法关押何处。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0/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1484.html#131019234050-1

2013-04-25:锦州公安局“610办”迫使王桂霞流离失所
辽宁锦州公安局“610办”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王桂霞,迫使王桂霞离家出走。中共恶徒还到王的亲戚家骚扰。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在过去近十四年的时间里作恶多端。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清晨四点五十分,锦州市公安局“610办”伙同锦州石油派出所杜副所长共五个人来到王桂霞家租住的房子,当时王桂霞没在家,这些人进屋就问王桂霞的丈夫,老太太呢?王桂霞丈夫答:没在家,走亲戚去了。接着这些人不容分说就开始抄家,把能翻的地方都翻了,其中一人拿个录像机,整个过程都录像。抄走了笔记本电脑、师父的法像、香炉、MP3、压膜机、打孔机、护身符、订书器等。翻完了还问王桂霞丈夫:你家有没有地下室?这次他们想绑架王桂霞没能得逞,但是他们一直到处寻找王桂霞,欲行绑架。因此从那天起王桂霞就开始了流离失所。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王桂霞的两个儿子家都分别接到各自所住地社区打的电话,询问王桂霞的下落,特别是锦州站前街道民治社区打电话给王桂霞的大儿媳妇,说:“让你婆婆把一张近期一寸红底照片交到社区,否则下个月就停发她的养老金。”还说这是劳动局定的,其实谁都明白这都是 “610办”安排的。社区人员是受了“610办”的指使,配合“610办”想达到迫害王桂霞的目的。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单学志带一名警察到王桂霞退休前的工作单位锦州女儿河纺织厂查王桂霞的档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早晨七点钟,住在承德市双桥区的王桂霞的侄子(她大哥的儿子)家突然来了几名警察,其中还有当地派出所姓陈的,看王桂霞没在那,找借口说点别的,然后直接来到王桂霞的大哥家,追问王桂霞在哪。这两家都没有查到有关王桂霞的任何消息后,他们又去了承德市宽城县街里西村王桂霞的弟弟家,三个警察和一个女的(当地的)。用各种方式盘问王桂霞的弟弟。但是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

当天下午这伙人又去了承德市平泉县刘家店乡骑马沟村王桂霞的妹妹家(和王桂霞同父异母的妹妹),还拿出三张照片(分别是王桂霞的哥、姐和王桂霞),让她的妹妹指认,王桂霞是否去过她家、是否有联系等。以上四家都没得到他们所需的任何信息。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他们又来到承德市中居宅的王桂霞堂妹(王桂霞叔叔的女儿)家蹲坑。早晨五点钟左右,王桂霞的妹夫下夜班回家发现他家楼下有两个警察,上楼后家门口又有两个警察,他们先开口叫王桂霞妹夫的名字:你是×××吗?确认之后说有事进屋谈,进屋后用同样的伎俩拿出照片、再千方百计的盘查王桂霞的下落。真是煞费苦心。

这就是锦州市公安局“610办”单学志等人不择手段、穷凶极恶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劣行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5/锦州公安局“610办”迫使王桂霞流离失所-272478.html

2012-08-02:辽宁锦州市警察连日绑架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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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九日早四点五十分,受锦州市“六一零”的指使,石油派出所杜副所长带四人到王桂霞家,非法抄家,拿走很多私人物品。王桂霞走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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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辽宁锦州市警察连日绑架法轮功学员-261073.html

2010-10-21: 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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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桂霞,女,60多岁,锦州女儿河纺织厂退休职工。一九九四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的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律过速、胃炎、静脉血管硬化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从一九九四年到现在,她一粒药也没吃过,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给家人带来了福音。她现在与得法前判若两人,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很多,虽然六十多岁了,可是骑自行车去农村送资料、讲真相往返五、六十里地不觉得累。背着一大包资料去偏远地区步行四十多里路 ,往返四个小时就回来了。这一切都是师父给的,她非常感谢师父,感谢大法。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把一亿修真、善、忍的好人推向政府对立面,4.25锦州的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向政府讲真相,7.20和平请愿向政府要人,同年的10月25日江泽民把法轮功定性为×教之后,王桂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道进京上访,被锦州太和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拘留15天。当时被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刘晨(音)骗去1000元钱,刘说“把你们的钱都交给我,回去我交给你们家人。”可他根本没给。后来找他要钱,他就以写保证要挟,至今不但钱不给,连人都找不到了。

2002年8月,王桂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道去辽宁省葫芦岛杨仗子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杨仗子派出所非法绑架,派出所所长用扇子狠抽王桂霞的脸,因她不配合照像,一男恶警狠踢她的脖子,非常凶狠,而且一名黄姓警察(据说是局长)打她的嘴巴子。8月3日警察赵刚等人把他们绑架到葫芦岛看守所。到看守所后,王桂霞第三天开始绝食抗议,遭到女管教的殴打。

2002 年12月份,王桂霞被冤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到辽宁女子监狱,刚到监狱时走了弯路,后来清醒了,她利用写材料机会向狱警讲真相,揭露迫害。有一个女狱警明白真相后,不再行恶了,后来调走了。又调来一个,她马上写出严正声明:要做堂堂正正的法轮功学员,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恶警利用各种惨无人道的卑鄙手段对她进行迫害,在监狱里被关押的四年中她受尽了百般折磨。2006年王桂霞出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1/231277.html

2006-09-22: 老妇人四年来遭受的非人迫害
我叫王桂霞。2002年8月,我在辽宁省锦州市杨仗子乡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在葫芦岛派出所,所长用扇子狠抽我的脸,因为我不配合照像,照像的男恶警狠踢我的臀部,而且一名姓黄的恶警还打了我嘴巴子。在看守所期间我遭到女管教的殴打。

后来我被非法判刑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因为我不“转化”,不写犯人两字,从2002年7月23日开始狱方23天不让我换衣,一星期不让我洗漱。

2002年11月13,还是因为我不“转化”,每天只让我睡二、三个小时。11月18,恶警们脱去我的棉衣,逼我光脚在水泥地上站了4个小时,第二天我说不准迫害大法弟子,犯人孙白洁等带人把我推到办公室里殴打了一顿。 

12 月2日,大北监狱恶警逼我“转化”,让我在落款处写上我是犯人,我不写,被它们软禁了一星期。1月29日,警察每天让我收工后,一直蹲到12点,并停止我一个月的洗漱,两个月不让洗澡。它们还让2个犯人相玉金、郭凤梅看着我,这期间两个犯人经常骂我。到2月9日,大法弟子张丽梅对它们说王桂霞岁数大,况且大法弟子也没做错什么,就别让她蹲了。说后,一帮犯人围上去把张推到办公室,我看相玉金手里拿着锥子,我于是说不准迫害大法弟子,这一帮犯人又上来围攻我。

2003年4月19日,我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恶警李静把我带到医院灌食,走一步问我一句“吃不吃”。到了医院,上来四、五个犯人,强制给我灌玉米粥,我在医院住了三天,最后结账,三百贰拾元,我没吃药也没打针怎么花那么多钱,我问:李静(大队长),她说有空给我查一下,可直到我回家她也没查,她当时只是在敷衍我。

8月29日我在走廊炼功,犯人王冬影等把我拖进屋,四、五个人一起打我。它们把我绑在床上,用胶带封住嘴,然后大打出手。9月1日,我被关进小号,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呆了一天半,被放回监舍,回舍后它们让我写保证,我不写它们又把我绑上胳膊,立着绑的,手都肿了,象紫茄子颜色。被绑了11个小时,第三天又被绑成十字架形。恶警宋金凤说你再不写明天有你好瞧的,它还谩骂师父。被绑的十天中,一顿只给一个窝头,半暖壶粥,窝里吃窝里拉,不许动,24小时绑在床上。

2003年9月23日,我说迫害大法弟子的都是邪恶之徒,犯人张宏杰一边骂我一边用脚踢我,我去找大队长,恶大队长李静评理。李说,为什么不打别人。我说,难道我没有人权。张宏杰回来在宿舍说:李大队长告诉她说,我不听她的,她就可以打我。有一次夜间张宏杰要上厕所,让我陪她,她不叫我,却用手抓我的脸,现在我的右脸上还有她抓过的伤疤。

10月 14日早上,我憋不住,单独上厕所,上来5-6个人打我,我喊“法轮大法好”,它们把我整到会议室。犯人张宏杰用皮鞋踢我,用别针扎拽掉我好多头发,毒打了我半天,拽完头发再打,再拽,打倒再拽起来再打,一直打了我3个小时,还威胁我说:“踢瞎你的眼睛!”它们从六点打我到十点多,中途恶警祝铁环过来,它们还是毫无顾忌的在警察面前打我,祝不但不管还说:“你也不善啊。”这帮恶徒把我打这样,它们还说我不善。祝还说,好好学习吧。实际上是在暗示张宏杰它们继续这样折磨我。它们后来又把我绑在厕所水管上,扒光我的衣服,只剩了一个裤头。犯人王冬影还踢我下身、踢乳房等处。我喊师父救我,张宏杰给了我两个嘴巴子,并打开了所有的窗户,想冻我。打累了,后来张宏杰说等晚上回来再收拾我。

2004年12月21日早上上厕所时,犯人王冬影从我后面拽我的衣服领,我仰面摔倒,柏艳芳又和王冬影等几人上来打我,打了我一上午,又把我绑住,把头按在水盆里,想呛死我。

2005 年1月11日,在车间,李静、马玉芹、祝铁环等恶警在众人面前说我不执行上级交给的任务,因此队里没有奖金,于是警察为出恶气把我叫到办公室里迫害我。柏艳芳告诉张艳华掐我脖子,给我绑在床上绑了十六天,不准大小便,我十六天没排大便。它们还给我饭里下了药,当时正是三九天,不让盖被,打开门窗冻我。1月 18号我被抬到厕所,它们用凉水冲我,抬回屋,又换了新招折磨我,第一天立绑,第二天上大字型绑,每天从上午九点一直绑到下午四点半。

2005年11月14日,我带真善忍牌,一帮犯人抢我带的牌,把我整到屋里殴打了一顿。

12 月4日夜间我炼静功,相玉金、李淑华又毒打了我一顿。12月5日李淑华因为我上厕所没告诉她,用反毛皮鞋踢我二肋,我被踢得喘气都费劲,为了反抗这种无止境的迫害,我吞下扣等东西以示抗议。号头发现后叫来队长祝铁华,在祝前李淑华用皮鞋狠踩我的胸,痛得我一一声惨叫,祝却无动于衷。[编注:迫害固然邪恶,但自残是常人抗议迫害的行为,而不是修炼人应该做的,是违背大法修炼原则的。大法弟子真正正念正行才能破除和解体这场并非人对常人的迫害。]

后来恶警李静,祝铁环给我戴上手铐,拽到医院问我吞了什么,我没回答它们,又被紧铐起来,大夫检查后发现我拉肚了它们才罢休。

从那以后恶人王玉梅、谭淑梅和李付圆平均一天半打我一顿,一打半天,李付圆用拖鞋打我,一只鞋被我给扔到窗外,后来警察私自用我的钱给她买了双新的。
2006年4月14日犯人柏艳芳说不管我做功了,梁亚宁队长说,你们不管就不给你们减刑,这时犯人宫凤华开始用扫帚头打我,打了我四五次。

由于犯人对我毒打,我写材料向队长反映情况,不但没能解决,它们反而让李付园又打了我二天。

4月26日我发正念,又被扣到号里,叫我反省。4月30日,我两手结印,恶人李淑华用扫帚头把我两手打的黑紫。

4月21日,李淑华不让我发正念,拽我头发,用扫帚连续打我3天。5月5日,它们把我绑在床上2-3个小时。

5月9日恶人闫桂芳阻挠我发正念。我的尾骨上的皮肉都烂了,胳膊、手全肿了。四肢不过血,呈紫茄子色,麻木,左侧身体萎缩。后来我开始做功,她们不太管了。有一次我炼功,恶人李英芝不让我做功我喊“法轮大法好”,李给了我一个“通天炮”。

5月11、12日,李付园发现我发正念连打我三天,第四天,犯人闫桂芳、李付园、王惠娟不准我晚上上厕所,张丽、李淑华,开始打我,把我四肢绑在床上,半夜不准我上厕所,又加绳,绳绑到肉里去了,绑了8个小时。

5月30日,我又被扣到小号里,李付圆一个月内共打了我十五、六次,至今我的耳朵还流脓呢。5月31日它们逼我坐板凳,因我肾不好,不能正常坐,它们打我,我背法,她们不让背,背就扣我,于是我几乎天天挨打。

5月23日11点半,我发正念,闫桂芳用胶带勒我脖子,它们边踢边打,绑了我27小时,下午2点才松开。

6月6日,因我发正念又被绑,闫力洁说“政府安排我绑你三天”。到8日我开始绝食,李付园又来打我,松绑后绝食的第三天,我一发正念,闫桂芳打我,不让我吃细粮,也不让我用热水。

7月14晚,我一直到被扣在宿舍。7月22日,我从早上被打到下二点,它们开始用手打,后用扫帚把儿打的我遍体鳞伤。

2005年11月24日,因为我不执行所谓的执行组的任务,相玉金下绊子,把我绊摔倒在一车把儿上,我昏迷了半天,后来她说:“我想摔死你。”

以上是我一个老妇人受邪共迫害的经过。四年来,我在恩师的呵护下,闯过了一道道难关,终于又回到大法弟子的正法洪流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师父的洪大慈悲。也使我真正地认清了共产邪党及其爪牙的丑恶面目,它们集人类历史上最虚假、最邪恶、最暴力的因素于一身,干的都是最见不得人的罪恶勾当,同胞们,醒醒吧,不要再被它们欺骗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美好未来葬送在这样一群人的手里,快快退出邪共,远离它们真正的幸福才会来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2/138348.html

2002-08-18: 2002年8月2日晚9点,法轮功学员吕淑君(女,30多岁)、王桂霞(女,50多岁)和另二名同修,在矿区公园被杨家杖子矿务局公安分局绑架。六、七个恶警对他们拳打脚踢,强行将他们劫持到警车上。他们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吕淑君一直绝食绝水抵制迫害。

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务局公安分局电话:0429-4403261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6-06-18: 一、锦州市敬业派出所(人员更新名单2025.11)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古塔区汉口街91-37
办公电话:0416—2632110
所长:刘明星
综合指挥室民警:于佳辰(女),梁薇(女)。
综合指挥室辅警:孟畅(女),王剑(女),李雪(女),秦淼(女)。
副所长兼案件大队长:张恒旭
案件办理队民警:刘洋,栾殿军,孙成龙,蔡军。
案件办理队辅警:郭大勇
副所长兼社区队队长:康斯宇
社区警务队民警:王宁,刘浩,方明明,于帅,乌照栋,付国民,张守义。
社区警务队辅警:杨帆(女),姜嘉媛(女),陈风华,赵新桐,张迪,赵雪(女),
何山,高瑛竺(女),刘洋,董雪莹(女),刘福来,王帅

二、锦州市凌河区万成社区(这是近日给法轮功学员打骚扰电话的号码):17641601763

2026-05-31: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分局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福州街9号 电话:0416-3510117
松山新区分局信访(质检)电话:15009813703

锦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
前厅接收资料处 冯律师 电话:13050424888 13841682323
审核科 丁玉璐(音)电话:0416-3888391

锦州市松山新区法院 行政庭 张楠 电话0416-2872057

锦州凌南派出所警察电话:
(注:很多电话没有公开,请海外电话组帮助打真相电话,唤醒众生的良知,谢谢,合十。)
姓名 职务 电话
王航 所长 15698706091
王磊 教导员 17641601900
林天溯 教导员 18741648181
邹云峰 副所长 17641600837
田磊 副所长 17641600848
张震 副所长 15042617579

王洛北 案件办理队 17641600836
李博 案件办理队 17641600850
赵依伦 案件办理队 13897852022
刘禄 案件办理队 18840152627
赵保财 案件办理队 1513417178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05-19:
锦州市中级法院
负责的法官:
王兴周 18941600886、办0416—2526115
李宇辉18941600272,办0416—25262302024-02-20:
一、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国保大队:0416-7101648
大队长 刘亚男 身份证号码:220324197906240618
尹世杰
副队长 龚必成 身份证号码:210703198912292011

二、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兴业里54号,邮编121000
值班电话 0416-3818635
所长:王磊
办案人:赵家增

三、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案管办:0416-8107130
批捕科:0416-8107161
公诉科:0416-8107195

2013-10-27:
参与迫害人员信息补充:
锦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队支队长白宁13700068341、15698703071座机0416-2135511
锦州市“610”头目李嵋珊15698704590
锦州市副局长姜龙(主管迫害法轮功)13841659777宅0416-2361181办0416-2572155

2013-10-20:
参与迫害单位(以下为以前的电话,请同修补充准确信息):
敬业派出所
刘 卓15698705590
李 威15698705591
朱荔宁15698705592
李 洪15698705593
刘 鑫15698705595
闫奎保15698705596
韩印锁15698705597
杨文生15698705598
候宪宇15698705600
曹长文15698705601
刘建国15698705602
张金伟15698705603
王 鹏15698705604
武瑞宏15698705605
徐 进15698705606
林建泽15698705607
栾殿军15698705608
康建国15698705609
汤福德15698705610
张守义15698705611
刘雪峰15698705612
刘 影15698705613

古塔国保
吴树林15698705500
单学志15698705200
季光明15698705201
万跃光15698705202
白凤齐15698705203
刘杰民15698705205
裴子成15698705206
王建伟1569870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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