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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 王玉红(王宇红), 女, 53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10-07:被枉判七年 大庆王玉红被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入狱
大庆市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非法判刑7年并勒索罚金7万,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被维持原判。之后家人申请从新审理此构陷案,再一次被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原判。2021年9月14日,王玉红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家人被监狱告知疫情期间不能接见,只能等另行通知。从王玉红被绑架构陷到监狱至今,没有疫情时,家人也一直被剥夺探视权利。 2020年7月9日,由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大庆市公安局和林甸县公安局出动50多个便衣警察,暴力绑架了林甸县8名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路朝波、张万生、姜宏杰、董娜、薛立威、陈卫波和她孩子。因遭不法之徒构陷,王玉红、路朝波、张万生、董娜、薛立威、陈卫波等6人,在2020年12月15日被让胡路法院远程视频非法开庭。 2020年12月23日让胡路法院枉法刑事判决:王玉红、路朝波被非法判刑7年、勒索罚款7万元,张万生被非法判刑6年、勒索罚款5万元,薛立威、陈卫波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款4万元,董娜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勒索罚款3万元。 王玉红、路朝波、张万生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2021年4月2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王玉红家人不服一审、二审的枉法裁决,遂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重新审理,2021年5月,二审法院通知在6个月内将重新审理。 2021年8月,大庆市中级法院在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情形下,仍罔顾事实,亵渎法律,将王玉红冤案再次枉法维持原判。2021年9月14日,王玉红被送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非法关押。 王玉红女士,今年54岁,大学文化,家住林甸县,在个体种子商店打工任会计工作。因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22年来曾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被停发工资、无理解除劳动合同及非法判刑罚款7万,近10万元的经济勒索。 如今,王玉红又身陷冤狱,承受本不该承受的无辜迫害。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被判刑。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检、法、司不法人员,冠以《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套用《刑法》三百条,诬蔑法轮功,批捕、指控、庭审、诬判法轮功学员显然是适用法律错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犯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7/被枉判七年-大庆王玉红被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入狱-432258.html 2021-06-12:大庆市林甸县路朝波、王玉红等被构陷案 大庆市中级法院将重新审理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张万生、王玉红、路朝波、薛丽威、陈卫波、董娜,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枉下判决,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路朝波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张万生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款五万元,薛立威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陈卫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四万元,董娜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三万元。其中路朝波、王玉红、张万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大庆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二审法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玉红家人依理依法找中级法院讨公道,一星期前,中级法院通知重新审理,是否公开开庭未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2/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6883.html 2021-03-30: 黑龙江省大庆市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 已上诉中院 电话补充 办案法官张澎手机号:1393699995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30/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2744.html 2021-03-28: 靠猜测定罪 大庆让胡路法院对王玉红枉判七年 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大庆市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金七万,家人已上诉。三月二十六日,上诉案已经到达中院,法官为张澎。 王玉红,女,今年53岁,家住林甸县林甸镇西街三委,在一家个体种子商店做会计工作。王玉红因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中,屡遭绑架和非法关押迫害。 绑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县公安分局统一出动五十多个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薛立巍、董娜、张万民、姜宏杰、路朝波、陈红波及陈红波的孩子八人。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刑讯逼供。 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王玉红、路朝波、张万生、陈卫波、董娜、薛立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下午一点四十分左右开庭,到四点三十分结束。 整个庭审过程是在视频中进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有四位律师,分别代表四位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立威、王玉红、路朝波,参加了庭审,其中有两位维权律师——王玉红的律师是天津的赵律师,路朝波的律师是郑州的彭律师,陈卫波、董娜没有律师。 此非法庭审的审判长是王广明,公诉人是封光,书记员是周涵。直接参加庭审的人寥寥无几,进去的人都得扫健康码、行程码。 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的律师辩护说,对王玉红的指控不成立,缺少起码的证据,靠猜测、想象,定人罪名,缺少起码法律要件。 一、起诉书说二零二零年五月到七月,王玉红和薛丽威等人把陈卫波家作为“宣传品藏匿处,聚会、打印、准备宣传”等,这就凭借王玉红一个空手进门的视频,办案人演绎出这么多故事。 二、起诉书说,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玉红坐陈卫波轿车,去林甸县等处发材料,更是缺少起码的证据。 这些视频普通人用肉眼不能识别,更别说人脸,连人影都看不清,更看不清手中拿着什么东西。律师指出,对定案的视频应依法鉴定排除非法,提供人说的视频时间和实际时间相差两个小时,连时间都不准确的视频,办案人自己说明有法律效力吗?刑法有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用肉眼无法识别的视频,用毫无关联性,客观性的证人,用被告自己全盘否定的证词,来定人重刑,于情于理于法不容。 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认为自己无罪,坚持修炼法轮大法。 法庭上,法轮功学员路朝波的律师也说,本案缺乏证据和事实依据,而且程序多处违法,应予以纠正;在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公诉人将本案移送至法院,同样没有尽到规定,起诉书中显示了立案决定书,卷宗中没有提现。公诉人以公安部督办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即便是公安部督办,更应该严格办案程序。路朝波很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她说自己没有罪。最后彭律师说:(办案人)封光出证实证据粗糙,程序不合法,没有全面审查材料,程序严重违法,渎职犯罪,要追究责任人。另外,法轮功学员张万生的律师也认为,张万生不能构成犯罪。 当日法庭结束,没有宣判结果,然而,现得知,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勒索罚金七万元。 中共迫害之初 遭绑架和勒索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王玉红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名,被非法关押十二天。获释后,公安局让她的工作单位收取其“保证金”五千元。如进京上访,此钱就做进京非法追捕的费用。 此后,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经常亲自或责成主管领导找王玉红谈话,并告诉其随叫随到,而且外出时,必须向单位请假、上缴了大法的资料。 二零零零年末,派出所又找王玉红谈话,让其写“保证”,王玉红拒绝写“保证”,在二零零一年元旦的前一天,王玉红被非法拘留三个月。同时单位无理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停发工资。三个月到期后,王玉红又被加期关押三个月零五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王玉红被释放时,公安局勒索其保释金三千元、伙食费一千八百五十元。 释放后,单位一直未给王玉红恢复工作,王玉红和丈夫法轮功学员马喜全均被迫下岗(失业),生活困难。 路遇绑架 当日回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赵荣杰、瞿艳艳母女、张守闲、张守善、曲辉外出回来,在路上偶遇法轮功学员马喜全、王玉红夫妇。这时,突然窜出十多个警察,将这七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当天下午,王玉红、张守善被释放回家。赵荣杰被绑架后,出现严重病症,被120急救车送回家。瞿艳艳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一看守所,张守闲、曲辉、马喜全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拘留所、龙凤看守所。 因起诉元凶 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林甸县公安局国保和社区警察,以“诉江”(即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为由,绑架林甸县九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史凤云、史凤云的女儿、王雪峰、张敏、于立菊、三合乡中心校副校长张万生、张万军、张宝露。 其中,史凤云的女儿当天回家。王玉红、张敏(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于立菊、史凤云、王雪峰、张万生、张万军、张宝露被非法拘留七天,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回家。当时,王玉红绝食四天,反迫害,后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王玉红再被绑架,近日获知被非法判刑七年,家人正在上诉至中级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28/靠猜测定罪-大庆让胡路法院对王玉红枉判七年-422654.html 2020-12-19: 黑龙江省大庆市路朝波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2020年12月15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路朝波、王玉红、张万生、陈卫波、董娜、薛立威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下午1点40分左右开庭,到4点30分结束。 整个庭审过程是在视频中进行,六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有四位律师,分别代表四位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立威、王玉红、路朝波,参加了庭审,其中有两位维权律师——王玉红的律师是天津的赵律师,路朝波的律师是郑州的彭律师,陈卫波、董娜没有律师。 审判长是王广明,公诉人是封光,书记员是周涵。 直接参加庭审的人寥寥无几,进去的人都得扫健康码、行程码。 法轮功学员路朝波的律师说,本案缺乏证据和事实依据,而且程序多处违法,应予以纠正,在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公诉人将本案移送至法院,同样没有尽到规定,起诉书中显示了立案决定书,卷宗中没有提现。公诉人以公安部督办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即便是公安部督办,更应该严格办案程序。 律师说,路朝波,任教20余年,她母亲80高龄,需要有人照顾,请求法庭综合判断其家庭状况,本着人性司法让路朝波得到合理的公正的判决。 法轮功学员路朝波很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她说自己没有罪。最后彭律师说:封光出证实证据粗糙,程序不合法,没有全面审查材料,程序严重违法,渎职犯罪,要追究责人。 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的律师辩护,对王玉红指控不成立,缺少起码的证据,靠猜测、想象,定人罪名,缺少起码法律要件。一起诉书说2020年5月到7月王玉红和薛丽威等人把陈卫波家作为宣传品藏匿处,聚会、打印、准备宣传等。这就凭借王玉红一个空手进门的视频,办案人演绎出这么多故事。二起诉书说2020年5月21日王玉红坐陈卫波轿车去林甸县等处发材料,更是缺少起码的证据。 这些视频普通人用肉眼不能识别,更别说人脸,连人影都看不清,更看不清手中拿着什么东西。律师指出,对定案的视频应依法鉴定排除非法,提供人说视频的时间和实际时间相差两个小时,连时间都不准确的视频,办案人自己说明有法律效力吗?刑法有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用肉眼无法识别的视频,用毫无关联性,客观性的证人,用被告自己全盘否定的证词,来定人重刑,于情于理于法不容。 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认为自己无罪,坚持修炼法轮大法。 另外,法轮功学员张万生的律师也认为,张万生不能构成犯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9/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6702.html 2020-12-17: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2020年7月9日,被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绑架的林甸法轮功学员张万生、薛丽威、陈卫波、王玉红、路朝波、董娜六人(先前发的信息和人数都有误,此次无误),已于12月15日下午(2点左右至近5点时结束)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欲非法判刑3-4年、7-8年不等,我们全盘否定两人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可能近一两天出结果。请求同修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帮忙拨打真相电话。 负责此案的让胡路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官:王广明,电话:13359594008 18145999201 法院院长电话13199099298 书记员:周涵 公诉人:封光(办案人),电话:04595974201(办公室)手机: 13351196789 13159835666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相关信息: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门,邮编:163453 区号0459 审判长:李晨勇 13359596120 院长:白景权 0459-5509009、5509001、13936708080 原院长:李卓琳0459-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庭) 副院长: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刑庭庭长:施洪斌13359596012、0459-5509001 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纪检组长:张旭光 0459-5990640 法官:李晨勇 13359596120;王广明18145999201、13359594008;张新乐13359596629 书记员:周涵1319909929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7/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6608.html 2020-12-14: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将对多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将在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上午,对法轮功学员路朝波、王玉红、董娜、张万生、薛丽威、陈卫波非法开庭。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帮她们发正念,解体黑手烂鬼对这几位同修的迫害,加强他们的正念,早日回家! https://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4/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6490.html 2020-07-17: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王玉红等八人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2020年7月9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出动50多个警察,绑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红、薛立巍、董娜、张万民、姜宏杰、路朝波、陈红波及陈红波的孩子等八人。他们对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讯逼供。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7/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09106.html 2020-07-14: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王玉红等八人被绑架 2020年7月9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出动50多个警察,绑架了大法弟子王玉红、薛立巍、董娜、张万民、姜宏杰、路朝波、陈红波及陈红波的孩子等八人。他们对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刑讯逼供。 陈红波的孩子现已被放回,路朝波因心脏、腿出现病状反应,办了取保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4/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9002.html 2020-06-11:大庆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至七年 王玉红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七万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1/大庆林甸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三至七年-426846.html 2017-05-09: 大庆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等八人被绑架 5月6日之前这两天,大庆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史凤云、王雪峰、张敏、于立菊、三合乡中心校副校长张万生、张万军、张宝露共八人被林甸公安局警察绑架。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9/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7333.html 2017-05-06: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诉江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等九人被绑架 2017年5月3日,上午大约8点至10点之间,林甸县公安局国保和社区警察,以诉江为由绑架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约9人。确切知道的有王玉红(在个体种子商店做会计工作)、王雪峰(一中老师)。听说还有两个老太太,不知道是谁。其他人情况都不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5/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6680.html 2012-07-22:◇大庆龙凤和乙烯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张守善、赵荣杰、瞿艳艳、孙儒林已经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2/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各地简讯与交流-260470.html 2012-06-25: 路上打招呼 大庆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 大庆七位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互相打招呼,就被中共恶警绑架。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时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马喜权、王宇红夫妇准备驱车前往哈尔滨看望生病的岳父。正准备开车时,看到了途经楼下的赵荣杰、瞿艳艳母女,以及张守贤、张守善、曲辉三名年过六旬的法轮功学员,马喜权下车和他们打招呼,却被突然冲过来的龙凤分局恶警张琳和另外两名警察抓住,并当场对其进行殴打,理由是张琳认出马喜权是炼法轮功的,并认定与马喜权打招呼的几个人都是炼法轮功的,于是就逼迫这七名法轮功学员靠着墙壁站着。几名法轮功学员站在那里高喊“法轮大法好”,这时有不少群众围观,其中也有民众跟着喊“法轮大法好”,之后来了三辆警车把他们全部带走。 当天下午,恶警对三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抄家,抢走电脑、师父法像等物品。目前,张守善、王宇红已经回到家中;赵荣杰在公安局出现了严重抽搐,警察怕担责任就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后被120救护车送回家,但回去后还有警察上门骚扰;三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瞿艳艳因坚定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邪党在上海监狱迫害了五年,于今年三月份刚刚回到家里,时间还不到三个月;截至目前,法轮功学员曲辉还下落不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5/路上打招呼-大庆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259358.html 2002-03-07: 王玉红,女,34岁,家住林甸县林甸镇西街3委。99年12月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名,被非法关押12天。获释后公安局让单位收取其保证金5000元。如進京上访此钱就做進京追捕的费用。此后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经常亲自或责成主管领导找其谈话,并告诉其随叫随到,而且外出时必须向单位请假,上缴了大法的资料。2000年末派出所又找其谈话,让其写保证,因她拒绝写“保证”,在2001年元旦的前一天被非法收容三个月。同时单位非法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停发工资。三个月到期后又加期三个月零五天。2001年7月释放时公安局勒索保释金3000元、伙食费1850元。释放后单位一直未给恢复工作,夫妻均下岗生活困难。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联系资料(区号: 451)2024-08-22: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榆树镇派出所警察刘福电话:15046429933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榆树镇政法委一工作人员电话(女):18945684076 2024-06-16: 片警电话 :18845460543 2024-05-09: 黑龙江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2024-02-07:黑龙江女子监狱: 对外公开电话:0451-86639030 门卫:0451-86639034 大门:0451-86639052 接见室:0451-86639051信访:0451-86639003 狱政科:0451-86639022狱政科长0451-86639021 狱政委:0451-86639077 监狱长韩延伟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13804541111、0451-86639088 大队长陶淑萍(警号2320062)18104609955、13936257710、13936257710、0451-86639048 副大队长裴桐18103678655、18246124588 副大队长李莹18103678659、13384605990 教导员肖畅18103678823、17703645858 狱警王亚男,在幕后操控包夹犯人行恶,很受监区重用。 狱警肖淑芬(警号2303055)曾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她管的监室对待法轮功学员尤其苛刻残酷。 驻狱检察官:0451-86639000 2023-11-13: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韩家斌 15146461333(直接涉案人)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张雪英18686802666 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办公室电话:0451-57326608 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庄文军13804541011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霍忠义13054260333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王警官15545173455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刘英革18724635111;13504800558,13100950809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20-07-17: 大庆市公安局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史衍芳 副局长 李达:18945600008 15304590068 13936700068 副局长 孙化呈:15845886999 13394660029 副局长 艾长君:13329502006 18945601301 13394664001 副局长 兰乘水:13394663399 13329501005(分管国保支队、反恐支队、治安支队) 政治部主任 刘国富:18945601001 13936712000 13394650200 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队长 冯海波13089051888、15045899010 政委 彭志利 4609003 13136835345 支队长王国臣17678610777 支队长 华长城18546931348 支队长邓长兴4609001、13904593540 支队长 何伟平18603670007 18004590002 副支队长 钟鸣13304699188 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 局长 肖景慧【男1972年12月生】18945600989 13329500989 政委 梁华 13359833655 王奉慧:局长助理、网安大队大队长 18346680999 指挥中心 主任 李久成 18945603211 14524723999 林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4593321757 大队长:张菁华:13836730027 副队长:宋枫 13059057567 薄立臣:13836730116 环景山:13836933555 13836730309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4596036006 所长 温晓光 18945601869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7/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09106.html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