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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长春市 >> 董明, 男, 50

个人情况: 原在长春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计算机室工作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原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3-02

开除公职通知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1-23: 法轮功学员董明被长春市兴业街派出所骚扰
2020年11月20日下午1点13分,吉林省长春市兴业街派出所警察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董明

警察手机号:1314430341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5483.html

2017-08-30: 吉林省长春大法弟子董明被电话骚扰
长春大法弟子董明,2017年8月27日(周日),起始号码为181手机号码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男性,首先开问接电话者是不是董明董明回答是;然后他说自己是曙光路派出所的警察,查询管区内户籍和实际居住是否符合,追问董明现居住地。董明以多年来修炼法轮功遭受公安多次无理迫害理由,未告知其现住所,并询问该警察姓名,该警察说自己叫王金尧(音),问其如何获得董明电话,说从网上。该警察询问董明是否还修炼法轮功,董明说是;又问不想告诉他住址是不是因为董明家是聚会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30/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大陆综合消息(1)-346611.html#17829231635-1

2015-11-05: 三遭劳教迫害 长春市董明控告元凶
2015年7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董明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45岁的董明原在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工作,于2001年被非法开除。他曾于2002年3月13日遭绑架并送朝阳沟劳教所一年四个月,于2004年5月被再次送进劳教所一年四个月,2007年7月第三次被送劳教所一年又28天,在劳教所遭奴役和折磨。

以下是董明遭迫害事实:

1、1999年12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遭抓捕

1999年12月23日,董明到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呼吁“关注和停止迫害法轮功”,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被广场上的便衣和警察殴打、绑架、送到吉林省驻京办事处,董明眼睛被广场便衣打得出现飞蚊症症状至今未痊愈,当天被戴手铐押送回长春市公安局,后又被送往南关区分局,被拘留15天。2000年1月8日被释放,单位接回后,被单位人事科邢科长强制要求停止修炼法轮功,被董明拒绝后,邢科长以停职开除相要挟,但仍被董明拒绝。

2、董明被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开除

2000年9月7日,董明与单位签订的停薪留职合同到期,单位人事科邢科长因董明拒不停止修炼法轮功为由不让董明上班并停发工资,董明被迫外出打工。期间,单位以到省科委(现吉林省科技厅)开会为由欺骗董明,目的是将董明送入洗脑班,被董明多次拒绝。

2001年1月18日,单位人事科以3个月未能联系上董明为由,并明确以董明不放弃法轮功修炼为借口,由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夏景岐签字做出了开除董明公职的决定。董明以书面材料递交人事科要求他们了解法轮功并恢复对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单位未给予任何回复。董明找到省科委人事部门,被相互推诿拒绝接待和解决问题。

2001年5月9日,单位责令董明搬离单身宿舍。后董明父母给单位写信认为开除董明的决定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政策的依据,应予以撤销,但单位坚持对董明的开除公职的决定。

3、2000年在天安门广场再次遭殴打,之后被非法拘禁

2000年12月31日,董明在天安门广场因阻止警察殴打法轮功修炼者被警察野蛮殴打,随后被强行带到天安门分局。在天安门分局,董明阻止警察抢夺法轮大法好横幅,被警察猛烈拳击左肋,致使董明在之后的一个月无法左肋朝下侧卧,半年后才恢复。

当天被送往燕山看守所。在燕山看守所期间,看守所警察为获取董明姓名及户口所在地,暗中指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迫使董明以食指和中指夹方头筷子,并用手握紧猛搅筷子,致使董明手指根部皮肤脱落。又被犯罪嫌疑人强行要求盘腿,并有人双脚踩踏两大腿和小腿连接的关节处猛烈跳跃以加重痛苦,不时遭受殴打。

随后在警察审问中多次以秘密拉到野外挖坑活埋、被送新疆戈壁滩大监狱、长时间头浸大水缸、灌辣椒水威胁恐吓要求说出姓名地址。后又在提审过程中因董明不予回答姓名地址以拳头猛击面部。更以侮辱性的用皮鞋刷刷董明头发,反铐双手披破旧大衣称“像张大帅”。

在绝食抗议的第5天,被警察拉到附近一家医院进行野蛮灌食,董明被绑在病床上,口腔及牙龈部被器具严重损伤,喷溅出的血液弄的衣服和病床上到处都是,一个警察当时说,幸亏董明穿的是棕色的衣服不显眼,否则全是血太吓人了。灌食后董明及其他7位法轮功修炼者一道被单独关押在一间监舍,七天后,再次被野蛮灌食,被董明以死拒绝灌食未果,当日被诊断急性肾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第二天2001年1月8日晚释放。

4、2001年遭绑架、关押

2001年3月,董明在广西宜州参加交流会被绑架,关押到宜州看守所,在看守所绝食遭到野蛮迫害。狱医灌食不以能否将流食灌入肠胃为目的,而是以“让他遭罪”手段进行所谓的灌食,董明因此以头撞看守所石墙抗议看守所警察毫无人道的迫害行径。

2001年4月,董明被送回长春关押进兴隆山洗脑班。在洗脑班,被禁止外出,每日被强迫收听收看诽谤法轮功的音像资料,终日被关押在一间无法与家人朋友见面的房间,在炎热的天气,还要被要求紧闭门窗,使室内气温升高,用高温胁迫转化。只有被转化才可以有机会和家人见面。2001年4月11日在无法承受的迫害中妥协才被释放。

5、2002年3月13日遭绑架并送朝阳沟劳教所一年四个月

2002年3月13日晚,董明与同是法轮功修炼者的李伟、李艳春在长春市朝阳区凤凰楼董明的租住房内吃饭,被前来的警察强行绑架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并将董明当时的女友祖传的玉手镯盗走,董明抗议绑架,拒绝回答姓名等身份信息,遭到分局警察的毒打。

警察先是将董明的高度近视眼镜摘掉,然后重拳猛击胸口处,董明当即倒地,被打人警察抓住双耳强行拎起,豆大汗珠和失常的面色引来多个警察围观,之后被带到另一个房间,警察用约2厘米厚4厘米宽1米长的木方抽打董明臀部,最后木方被打折成3节,之后警察一边掐董明的臀部一边询问身份信息,强制不让睡觉。

第二天董明被送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在那里被派出所所长抓住头发往桌子上摔,要求转化不修炼,被拒绝。当天被送往大广拘留所,在拘留所检查身体时,发现董明无法坐下,脱下裤子查看臀部,拘留所拒绝接受,被建设广场派出所强行要求收留。进入监舍后,监舍里面的班长得知董明的情况后,看到董明的臀部和大腿被打的全部黑紫,震惊了半天,才说出“这帮警察真狠”,给全监舍的人看,都说警察不是人。经过近半个月的毛巾热敷,黑紫的部份尚未褪去。2002年3月29日,董明被送进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在朝阳沟劳教所的新生大队,董明及其他法轮功修炼者一同被强制要求长时间坐塑料板凳,并且前后左右推挤在一起没有任何空间,一动不能动,时间一长,酸麻得不能站起,最后臀部坐出了茧子,同时每日还要被强迫听警察高士路(音)诽谤法轮功的讲说,任何不听的都要遭到毒打,定时大小便,家人会见也被剥夺。在新生大队还发生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强制仰头坐塑料凳,动作稍有偏差便遭毒打。

从新生大队到三大队后,董明遭犯人以脚砸腰(犯人叫摘腰子),坐、走路、站立、卧倒都会剧烈疼痛,走路一瘸一拐,而这一切作为三大队从队长到管教警察无人过问,一个月后才恢复正常。此外,董明还没强制劳动从天亮到天黑。

2002年11月28日,董明在全身长满疥疮、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因拒绝转化被强制通宵坐板凳,第二天,董明抗议此酷刑,在早饭时间从食堂二楼跳下(编注:请法轮功学员不要以过激的方式反迫害),造成腿脚部份受伤,外出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后也未告诉本人诊断结果,只是允许长时间卧床,证人安立国。

在之后的第三天,劳教所再一次搞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董明在不能行走的情况下,被劳教所所长王延伟命令两个犯人拽着胳膊快跑,给董明造成极大的痛苦。

此后,还给董明加期4个月,劳教所不让会见家属。董明对此决定不认可,要求见司法局郎局长申诉,被劳教所警察张伟拒绝,无奈只好以书面形式通过父母会见传递申诉请求。董明父母在得知其跳楼后,认为该事件事出有因,是劳教所单方面侵犯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才造成此恶果,应撤销对董明的加期决定。但劳教所方未予理睬。后董明父母上书司法局郎局长,对朝阳沟劳教所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诉。

6.2003年7月11日被送兴隆山洗脑班

2003年7月11日,董明被解除劳教,劳教所将迫害继续延伸,与董明户口所在地610机构勾结,董明再一次被非法限制自由送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法轮功的兴隆山洗脑班。

在这里,董明被单独拘禁在一处几平米的房间,不得炼功、学法,做转化的沈全红(音),开始以伪善的不了解法轮功为借口,要求对他所提出的所谓的“不解”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如果不写,就以暴力相威胁,董明还被沈全红强制灌输诽谤法轮功的文字及声像资料,后来沈全红以这些书面材料为所谓的证据,威胁恐吓如果不转化,这就是送劳教所监狱的证据。在董明提出不想转化,既然中国不被允许修炼法轮功,那就出国好了,沈全红回答不允许出国,就是要迫害你。

7.2004年5月被再次送进劳教所一年四个月

2004年5月27日,董明到郭姓法轮功修炼者家串门遭遇绑架。长春市宽城区小南派出所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先是殴打董明,后董明不配合绑架,被手扳下颌骨强行拖进警车,被脚踩着拉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

在这里,董明被摘掉高度近视镜铐在铁椅子上一昼夜不能动,期间,有警察进入往董明口鼻灌芥末油,董明抗议暴行以头撞铁椅子导致头部流血招来更多警察才得以制止此暴行。除此之外,办案人陈鹏还私自侵占董明财物,现金260余元,手表,腰带,夹克,董明父亲与陈鹏交涉要求归还财物,陈鹏百般抵赖推脱至今未归还。

之后董明被送入铁北长春第一看守所。第15日被提外审送到女子监狱东一处房产迫害,期间,董明被使用老虎凳酷刑,并被殴打,往身上浇凉水,晚上董明被带到一处地下室,仍旧被坐老虎凳,全身浇水用风扇吹,董明被冻休克过去,后打开锁铐后无法动弹,警察逼迫董明在编造的笔录上签字。

2004年7月,董明被送朝阳沟劳教所劳教,同年9月,被转送苇子沟劳教所劳教。

2005年5月16日,苇子沟劳教所举办迫害法轮功的攻坚行动,董明因拒绝转化被强制要求坐塑料凳到半夜12点才可以睡觉,董明抗议此违法行为,以3根针刺左胸抗议(编注:请法轮功学员不要以过激的方式反迫害),第二天被送公安医院做开胸手术。在身体尚未达到出院标准情况下,被苇子沟劳教所强行接回劳教所开加期大会,董明抗议此加期大会被强行拖出会场,仍被加期4个月。

董明父母目睹董明再一次遭受迫害,对公安干警及司法警察无视法律对董明进行无法无天的迫害悲愤至极,将办案人陈鹏和苇子沟劳教所王本立陈杰等控告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求撤销加期、立即解除劳教。

2005年9月28日,董明被解除劳动教养,但仍未逃脱被迫害,苇子沟劳教所以谎言欺骗手段欺骗家属,将董明又一次送进洗脑班,后因董明绝食抗议被释放。

8、2007年7月再次被送劳教所一年又28天

2007年7月董明在自己经营的店面内营业时,被同是法轮功修炼者的朱晓光叫出,在尚未说话的情况下,被一群警察蜂拥而至绑架到孟家屯派出所,董明质问为什么抓人,被警察一顿暴打,董明质问在场的派出所高所长为何属下打人,高所长不吱声,换来的是更加猛烈的殴打。之后高所长将所有董明的财物一并抢走,在董明父母义正辞严要求归还后仍不归还,最后董明父母告到长春市公安局纪检委后,才归还部份财物。

期间被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提外审到吉林女子监狱东一处房产,先是被警察以麻将块夹手指,再被捏锁骨造成剧烈疼痛,拳击头部,后又被塑料袋套头窒息迫害,最后办案人员王善宇(音)(董明父母的控告材料误将此人写为王平(附件21))半夜不让睡觉,用未开封矿泉水瓶连续猛击头部,威胁董明,如不交代“罪行”,便打得你看不出外伤,但终生处于病态。董明遭刑讯逼供被强迫签字,后被送到苇子沟拘留所。15日后被送往奋进劳教所劳教。因遭受一系列构陷迫害,董明对聆询通知深觉无望,拒绝在这种冠冕堂皇实为无效的告知书上签字,对法律体系彻底失望。

董明父母对公安干警使用非法手段为达目的酷刑折磨董明再一次气愤万千,将王善宇控告到长春市公安局纪检委,但没有得到解决(注,误将王善宇写为王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5/三遭劳教迫害-长春市董明控告元凶-318699.html

2008-08-22: 长春大法学员安立国、冯立平、杨丽、李岳英被非法关押
长春地区大法学员司博文、董明、朱晓光已安全回家。但还有安立国、冯立平、杨丽、李岳英被非法关押,希望吉林省地区同修在接再力,正念营救同修,并做好联系家属等工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2/184528.html008/8/22/184528.html

2008-07-22: 长春奋进劳教所、黑嘴子劳教所预谋超期关押大法弟子
长春大法弟子朱小光、董明、安立国于2007年7月23日被非法关押在奋进劳教所。在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李月英,也应于近日释放。最近传出消息,邪恶预谋非法超期关押以上四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2/182492.html

2007-08-20: 长春孟家屯派出所近日绑架多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七月以来,长春孟家屯派出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多名大法弟子,并把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到孟家屯派出所。大法弟子遭到酷刑逼供,其中董明、朱晓光、安立国被非法劳教一年,于2007年8月8日送至长春市奋进劳教所。

2007年7月24日,朱晓光开车到董明夫妇处,欲将7月23日傍晚大法弟子司博文被绑架的消息告诉他们。结果,朱晓光与董明夫妇以及在店内打工的王女士(王女士因年龄、身体情况,现已回家)遭孟家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朱晓光开的车被警察无理扣留。

随后,孟家屯派出所又在公交车站点绑架了大法弟子安立国的妻子,12个小时后安立国的妻子回家。

7月25日上午,孟家屯派出所伙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负责人国保大队队长王福平)在安立国的单位绑架了安立国。之后,将安立国非法送到孟家屯派出所。

大法弟子遭到了酷刑逼供,包括用塑料袋套头,使人窒息;用笔杆夹手指;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猛击头部。行恶的警察有:高航、苗继平(孟家屯派出所)、王福平(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然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孟家屯派出所共同捏造事实,编造谎言,谎称大法弟子在发真相传单时,被警察“当场抓获”,竟然在大法弟子坚决抵制邪恶,拒绝签字的情况下,肆意违法对大法弟子劳教一年。董明、朱晓光、安立国已于2007年8月8日被送至长春市奋进劳教所。

而且,警察自称已经跟踪你们(大法弟子)很长时间了。警察在搜家时无搜查证,在拘留人时无拘留证,在劳教大法弟子时无劳教判决书,对劳教大法弟子的家人没有任何书面的解释和凭证,警察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违法的。

另外,近日来,在苇子沟拘留所,遭非法拘留的还有徐玉国(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0/161201.html

2007-07-30: 董明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苇子沟劳教所
长春被抓捕的大法弟子董明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苇子沟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30/159818.html

2005-10-18: 董明于2004年5月27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并非法加期四个月后,于2005年9月28日被恶警从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强行转到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他绝食抵制迫害,并在言行上不配合邪恶。这期间很多同修都在帮助董明发正念,发挥整体的威力,彻底铲除迫害董明的一切邪恶因素,加持他的正念。第二天,即9月29日下午他从洗脑班被无条件释放回家。

回家后,董明得知他妹妹(不修炼)在29日接他时写了所谓的保证书,他已发表严正声明,他妹妹当时所写的保证等一切东西全部作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8/112623.html

2005-09-30: 长春大法学员董明被非法劳教又被送洗脑班迫害
长春大法弟子董明于2004年5月28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又被非法加期四个月,于2005年9月28日到期,9月28日上午董明又被恶人恶警(据他们自己说是长春市曙光路街道办和南关区分局)从苇子沟劳教所劫持到洗脑班(长春市法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地点位于东荣收费站,零公里处)。

目前,董明身体很虚弱,并已经绝食抵制迫害,不配合邪恶的一切要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30/111479.html

2005-09-17: 长春大法弟子董明现被关押在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非法劳教,教期一年,9月27日到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69.html

2005-07-13: 董明在苇子沟劳教所一大队遭迫害
董明在苇子沟劳教所一大队,目前身体虚弱,胸痛,行动困难,已超期关押一个多月,所长王延伟要给董明加期6个月。

董明在05年5月27日劳教期满后,从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被带回到苇子沟劳教所,恶警并把董明关了小号,7月2日从小号放出,共关在小号里面36天, 6月21日,在司法部到苇子沟检查工作期间,劳教所曾把董明从小号带到车间,当司法人员到车间检查时,恶警把他带到车间里面的小屋,并叫两个劳教人员看管,不让董明见到司法人员,由此可见,邪恶十分害怕被曝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13/106061.html

2005-06-02: 长春大法学员董明被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迫害的消息曾在5月22日明慧网大陆消息中报导过,以下为补充和近况。

2005年5月16日下午,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新生队管教陈杰唆使被劳教人员郭景波强迫董明坐板,不准睡觉,直到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并写所谓的“五书”为止,说这是管教科让这样干的。在这种无人性的折磨、凌辱和迫害下,引发了董明的抗议举动(见5月22日明慧大陆消息)。当日值班管教叫孙占川。次日董明被送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安医院),被施与2处开腔手术。在他身体还未恢复并且非法劳教期限已满(截止到2005年5月27日)的情况下,劳教所于5月27日强制董明出院,未通知家属,将董明又带回劳教所,强行关禁闭。家属几日后才得知消息,去劳教所看望,管教科不让会见,当家属提出要见管教科长和所长时,均被搪塞回来。新生队队长王本利对家属说董明住院已给他们造成经济损失6000多元,向家属索要,并扬言说劳教所要给董明加期。董明现在正处于被非法超期关押中。

2005-05-22: 大法学员董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一年非法劳教即将期满(到2005年5月27日)。据悉,邪恶正在对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同修進行强制转化。5月16日,值班恶警让一名犯人强制董明坐板,不许睡觉,从下午5点一直持续到半夜11点,最后董明为抗议恶人恶警的非法虐待和强制转化,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三根针扎入自己的前胸以示抗议[编注:迫害固然邪恶,但大法真修弟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采取自残或自杀举动,否则就是直接严重违背大法]。

17日晨,董明被送到公安医院,现仍在公安医院(截至5月20日)。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共同发正念,铲除一切黑手烂鬼、共产邪灵,加持同修的正念,彻底粉碎邪恶对同修的一切迫害,帮助同修早日闯出。

2005-03-02:大法学员被朝阳沟劳教所残酷迫害
四、五大队强迫老弱病残人劳动和阻挡大法学员正当行使法律的权利

2004年8月下旬,王金波把当地公安部门对王金波的刑讯逼供,非法虐待、非法搜查、非法劳教等违法行为向检察院投诉,写完后,王金波准备把材料交给他的委托人,这在法律上,是属于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可管教何建新、张伟等却百般阻挡、设置障碍,开始说他们要审查,队长、所长也要审查,后又说王金波的材料不合格,不能往出发。几天后,又停止他的接见,不让他与委托人接触。违法扣押王金波的申诉材料至今。

后来大法学员董明、周国庆、吴向泉、张杰辉等写了覆议申请,对自己被判劳教表示不服,恶警将覆议申请书扣押,几名大法学员向他们讨要,与他们讲理。恶警张伟说:“就是不给,这里就是不讲理,愿意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后来恶警对要求写覆议申请的大法学员不给提供纸笔,并说写了也白写,根本就没人受理。

他们对大法学员这种反迫害行为非常害怕,又经长春市司法局将董明、吴向泉、周吉安、毛文仁四名大法学员转到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以此来拆散大法学员的整体力量,阻挡大法学员依法诉说冤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63.html

2002-03-08: 我叫董明,原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94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系本科专业,同年分配到长春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计算机室工作,1996年喜得大法。

1999年7.20这场邪恶的镇压开始后,单位曾非正式的找过我谈话,我并未对单位做出任何承诺,因为我对大法的认识和修炼经历告诉我: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当权者目前正在犯错误。

于是,在1999年12月23日,我穿上最好的西装,上北京反映法轮大法真实情况。在得知国家信访办已布满警察、抓捕上访的大法弟子而失去信访办职能的情况下,决定用炼功的形式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对的,还有人坚持,来到天安门广场炼功,被非法拘捕,之后被遣返长春,非法行政拘留15天,被单位接回。

单位和派出所要我写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我就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当权者做出的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你们这样做不对,他们感到很吃惊,我知道他们不了解大法,就讲给他们大法的真实情况。可他们还是要我写甚么保证,拿工资威胁我,甚至说要开除我。我没有丝毫妥协。

我于1999年9月停薪留职一年,在长春长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進京上访的事被他们知道后,他们把我开除了。我找回原单位要求上班(单位规定可以在停薪留职期间回来工作),单位说写保证可以回来。我没有答应他们。就这样,在2000年9月(停薪留职到期)之前,我只靠在外工作了一个半月的工资和大法弟子的帮助维持生活。在这期间,单位党支部书记梁音丽(女,现就职于吉林省科委工会)、副所长左佰臣(男,现离职)曾多次找谈话,要求我放弃修炼,写保证书,我也不放过每一次机会地向他们澄清他们对大法的疑惑,但他们只想站在要我放弃修炼的立场,所以他们即使知道真实情况也不改变对大法的态度,反而千方百计想找我说话的漏洞说服我,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他们就说说不过我,走了。人事科王学闵(男,现人事科科长)也多次在“敏感日子”到我宿舍“聊天”,我也多次向他讲明大法真相,让他通晓善恶必报的利害关系。他却说:拿谁的钱给谁干活。

2000年9月,停薪留职到期,我回到原单位要求工作,单位说只要写保证,向单位交纳的停薪留职费都可以从以后上班的工资扣除,否则不能上班,我没有写。

之后,人事科曾多次找我开一些不知会议内容的会,我在单位里是一普通职工,开会的只有我一个,内容不想可知,所以一次我也没去。人事科王学闵在后来说本单位在法轮功问题上受到上级(省科委)批评:在科委系统,(我单位)工作十分被动。

2001年4月,当我从长春市兴隆山洗脑班出来得知我被单位开除后,找到人事科王学闵,王说是一把手夏景岐做出的决定,理由是:旷工3个月,按规定开除工职(后经调查,此事由夏景岐组织党支部开会决定)。我说:是你们不让我上班,又是你们开除我,岂不是太荒唐?王说:就是这么定的。问夏景岐在何处,说夏已退休,问联系方式,都不说,那一刻,我深感邪恶是多么的无耻和见不得人!我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如果这样,我要向上级反映情况。王说: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我又找到省科委人事处,人事处一会说找纪检部门,一会说现在改革人事问题交各基层单位。我就想:那为甚么开除我的文件上还上报吉林省科委人事处呢?

此后,我又几次找人事科王学闵,要求安排工作,王态度十分冷漠地拒绝了我;单位同事很久没有见到我,都同我打招呼,关切我的生活情况,并问及“天安门自焚”事件真伪,我就告诉他们正法修炼严禁杀生,破除邪恶对无辜善良人民的欺骗,王见到却对我说:你再来就报告派出所(抓你)。

由于单位在我的开除问题上处理得太无理,家人和亲属也都找单位人事科王学闵,我60多岁的一向正直的老父亲退休前在法院工作,颇善言辞,按照他老人家想法,认为这样一件事一定能“胜诉”,因为从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条款内都找不到可以开除我的依据,因此找到诸多法律、法规和行政依据,写了许多页纸,去我单位找王学闵,回来后气得只说一句话:太没水平!太没水平!共产党要这么干早晚完蛋。父亲作为法官、又是共产党员,多年坚定地跟着共产党,一直不相信大法弟子在拘留所、劳教所里所遭受的迫害,现在眼见身边的无理,也不得不相信了。后来我在亲属家给家里打电话,母亲说:你爸没事听法国台呢,不怎么看新闻联播了。亲属笑答:我也听法国台呢,现在中国的新闻出口转内销。

我现在流离失所在外。

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已经快三年了,迫害不断升级,伟大的李洪志先生在蒙冤,法轮大法在蒙冤,大法弟子们遭受着屈辱与迫害。可是这一切都不会长久,法正人间即将到来。世人啊,快醒醒吧,不要被眼前的功名利禄所迷惑,回归到你善良的本性上来,在这千万年不遇的伟大的正法时期为法轮大法真善忍说一句公道话吧,为你生命的永远着想。

长春市联系资料(区号: 431)

2024-04-23: 补充曝光邪恶电话13331678132警号106464于泽群

2024-04-22: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朝阳区检察院
邮编:130012
电话 0431-85887011、0431-85887006
传真电话 0431-85887009
批捕科:0431-85887044
检察长 吕芃 0431-85303313 15568866277(2021年12月27日任)
副检察长 邢立明 13943093308、张春雨 15543657693、李宏君 13214460936
政治处主任 郜玉红 17843120009
检察官 高迪 0431-85887044 17843120052

长久路派出所所长:张勇 13354303622

这是2017年电话:
涉案检察官:公诉科 吕金明 17843120037、0431-85887059
案管:0431-85887053、85887056
检察长 李忆农 17843120001
副检察长 孟宪尧 17843120002、朱建民17843120003、张晶17843120005、杨炀17843120006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宋英 13354304269
领导小组成员:
张勇 17843120136、耿丽杰 17843120150、崔舰 15043033033
赵华卫 17843120152、赵秋岩 17843120138、张欣 17843120151
邹佳琳 17843120139
公诉科其他检察官:张亮15904404741、张潇17843120035、曹霞17843120053、张子明 17843120059、马丽15904311296、吴维娟 17843120008
刑事检察部 部分人员:
王淑敏 17843120030、胡攀18626904853、郭健17843120031
刘起家 17843120107、杨蕊莲17843120170、黄卫17843120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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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1)

苇子沟所长王延伟电话:13844820515
改造所长王建刚电话:13514402798
一大队队长王本利电话:13844069360

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恶人榜(区号431)
原所长 夏景岐 宅5101257
人事科 王学闵 办5642478 宅563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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