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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鞍山市 >> 张光媛(张光圆), 女, 55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辽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 有关恶人: 科长吴燕,队长赵小红、贾迎春,以前的监区长于成水,现在的监区长王绍平
迫害情况: 被非法重判9年
个人近况: 2025年5月12日 迫害致死
立案日期: 2004-12-1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5-09-11: 辽宁鞍山市张光媛女士生前遭受的迫害经历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女士,二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四年(九年、五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惨无人道的摧残,几经生死,经常休克,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含冤离世,终年55岁,去世前四天,肚子疼痛,不能排便。 张光媛(张光园),出生于一九七零年一月二十五日,家住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她为了向世人讲清真相,将真相传单送到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世人手里,二十六年来,多次遭到绑架、洗脑、非法拘留、非法判刑、数种酷刑折磨等迫害。她两次被非法判刑,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累计遭到长达十四年的摧残,被迫害后多次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经常休克,不给保外就医还逼着奴役干活。 以下是张光媛女士生前遭受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多次被绑架关押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张光媛进京上访被绑架、非法拘禁,鞍山灵山派出所警察进京将其接回,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早晨,片警小尹带人来敲张光媛家门,她没给开门,等片警走后,准备离开家时,在楼洞被蹲守在那里的居委会人员拦截,被绑架到鞍山市劳动教养院洗脑班迫害,张光媛绝食绝水抗议迫害,一周后,闯出邪恶黑窝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月,片警小尹又来敲门,开门后,张光媛被绑架带走,被关进鞍山第三拘留所。在拘留所,张光媛绝食抗议了十五天,被非法关押到第十七天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又是片警非法闯入,把她绑架后,非法关押在鞍山第三拘留所。十二月二十七日,鞍山第三拘留所大门神奇打开,鞍山市十九位法轮功学员通过层层关卡和人员看守正念闯出,张光媛就是其中一人,不法警察全市抓人,张光媛无法回家只能被迫流离失所。 二、被枉判九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残忍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张光媛同弟弟张光亚一起在资料点被绑架。同年九月,她被立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弟弟张光亚被非法判八年,张光媛十一月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 张光媛二零一三年投书明慧网说:“我被绑架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当天,因拒绝所谓认罪,不说报告词,被关进仓库;接着又被强制‘转化’迫害。几个月后我绝食,五天后被强行拖到医院绑在‘死人床’上灌食,女监的‘死人床’是把人的手脚紧紧的绑在床的四个角上,胳膊,腿绷直,无法弯曲,右手为了量血压方便,绑在床边上,大小便都在床上接。一个月后丈夫和孩子来看我,当恶徒把捆绑我手脚的布条解开时,我的胳膊、腿已经完全不听使唤,腿无法行走,手抬不起来……” 当时张光媛被非法关押在五大队,五大队恶警贾迎春一心想利用“转化”法轮功升职,她指使重刑犯人侯绪红、张文艳等人,用尽各种邪恶手段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五监区恶警于成水、石志红指使犯人残酷殴打张光媛。恶警贾迎春令犯人侯绪红等人扒光张光媛的衣服,将张光媛绑到凳子上凌辱,同时暴力摧残张光媛。 张光媛拒绝转化,绝食抗议迫害,五天后被强行拖到医院绑在‘死人床’上灌食,女监的‘死人床’是把人的手脚紧紧的绑在床的四个角上,胳膊,腿绷直,无法弯曲,右手为了量血压方便,绑在床边上,大小便都在床上接。张光媛两臂吊绑在“死人床”上,受尽酷刑折磨,血压升至二百多,心脏病突发昏死多次。五十多天后,张光媛被放回车间。张光媛在四肢麻木不灵、血压仍在二百多、心脏病经常发作、身体极度虚弱的状态下,五监区恶警于成水、吴燕、贾迎春仍然强迫张光媛每天干十六、七个小时的劳役。张光媛多次昏死在车间,被犯人抬到医院抢救。 五监区恶警指使犯人将张光媛绑上,成大字形并把嘴塞上打,致使张光媛身体出现血压升高、心脏病症状,恶警贾迎春是这次直接参与迫害的元凶。 二零零五年年末,五监区解体,张光媛被转到四监区,这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隐蔽,他们利用两名邪悟的人(已被“转化”),用假经文欺骗迷惑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在高压下引诱她们走上歧途,对于实在不“转化”的学员她们就撕下假面具,用罚蹲,罚站,长期不让睡觉,殴打等邪恶手段。 三、再次被枉判五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残忍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在立山大药房附近行走,一个叫何海滨的人主动向张光媛要她手上的台历,张光媛便把台历赠送给他(这本台历张光媛是要送给同学用的),何海滨拿到台历后跟踪尾随他们三人到家,并构陷举报。次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赠送给边国忠一本台历,再次被边国忠构陷,被跟踪尾随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庭审间法官李月光剥夺律师辩护权利,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申辩权利,法轮功学员解聘律师,阻止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上午十时,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非法庭审。三名法轮功学员都讲出了自己因为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都得到了康复。高洪波说自己以前手脚冰凉,夏天怎么热也不出汗,修炼法轮功以后,症状都消失了!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修炼法轮功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低头无语、公安旁听的人听的都呆了!律师指出此案件错用法律、证据无效且不具有关联性、程序违法且案件明显逻辑错误。律师还指出此案件涉嫌钓鱼执法。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为非法证据,不能被采信。法轮功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遭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诬判五年、三年、五年,上诉至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被非法维持冤判,十二月五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在五年的时间里,张光媛又一次次经历了生死的残酷迫害,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特别是在二零二零年七月,整个监区进行所谓“清零转化”,开始残酷迫害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当时遭迫害较严重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光媛(鞍山市)、徐丽(大连市)、张伟(丹东市)、金翠秀(营口市)、吴丽贤(抚顺市),在洗脑期间不让她们洗漱,每天坐板体罚,多次遭到犯人杜金娟(丹东市)、张睿的殴打。 二零二二年张光媛走出邪恶黑窝,回到家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时,张光媛正值青春,只有二十九岁的她,开始遭受长达二十六年的残酷迫害,老人、丈夫、孩子及家里的亲人都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的精神及肉体的折磨,每日在担惊受怕中煎熬度日,因为每一次的敲门声都会面临着被抓的危险。张光媛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含冤离世,去世前四天,肚子疼痛,不能排便。 据明慧网消息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鞍山市(含海、台、岫)被各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绑架1314人次、非法劳教339人次、非法判刑278人次,最长刑期达无期徒刑;被监视居住、关洗脑班、软禁、非法拘禁、行政拘留、刑事拘留1093人次;被关精神病院迫害有6人;失踪9人(7人确定);迫害致死或含冤去世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至少58人;致疯9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11/辽宁鞍山市张光媛女士生前遭受的迫害经历-499361.html 2019-01-25: 2.张光媛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一监区 八小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邮政编码:11014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5/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80763p.html 2017-12-13: 被劫入冤狱 辽宁鞍山市张光媛等继续申诉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轮功学员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十二月五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大北监狱。四位法轮功学员已就二审判决委托家属进行申诉。十二月七日,鞍山市中级法院收下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遭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诬判五年、三年、五年,上诉至中级法院,法官邓育维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维持非法原判。邓育维表面与律师说的很愉快,但是就律师对一审的众多违法提出的意见,还是不予正面答复,也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直接就维持原判了。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 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法轮功学员王晓丽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绑架,警察非法抄家后家中价值几万元的钻石手表不翼而飞。当迫害王晓丽的材料被送到立山区检察院后,家属去检察院要人,检察院说材料马上退回派出所,家属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不告知家属构陷材料在哪。 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在立山大药房附近行走,一个叫何海滨的人主动向张光媛要她手上的台历,张光媛便把台历赠送给他(这本台历张光媛是要送给同学用的),何海滨拿到台历后跟踪尾随他们三人到家,并诬告他们。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赠送给边国忠一本台历,再次被边国忠构陷,被跟踪尾随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三人当日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 非法庭审概况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晓丽进行非法庭审,情况不详。王晓丽被冤判三年。 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于六月十五日十一时左右,非法对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庭审。法官李月光及幕后操控者违法庭审,剥夺律师辩护权利,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申辩权利,法轮功学员当庭解聘律师,制止了非法开庭。 七月五日上午十时,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法庭共四排座位。第一排和第四排已被穿便衣的立山分局的人以及鞍山市国保大队的人坐满。有四位家属稍稍来迟了些,有一名穿便衣的人马上跑出法庭,向门口安检的法警要那四位家属的身份证件。 开庭后,法官宣布上次的庭审有效,对已经完结的程序不再重复。律师提出异议,上次开庭的内容一点都不知道,法庭应该播放上次开庭的录像,让律师们了解一下,遭到法官的拒绝。法官说:这个法庭是由我主持的,我说了算。法官还告诉律师,他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地区致函,让当地司法局处理律师。 律师要求法庭出示被扣押的物品证据,哪怕是少量的,并在法庭上宣读其内容,遭法官拒绝。 律师在不同层面的辩护。律师说:我非常遗憾的指出,公诉人用已经废除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1〕19号)作为法律依据来起诉我的当事人,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已经明确指出原司法解释已作废。新的司法解释从内容到数量都已经做了大幅度的调整。 另一名律师对公诉人的错用法律的重大错误提出严重抗议。这种不当的行为会制造冤狱和冤案。 律师还指出此案件涉嫌钓鱼执法。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为非法证据,不能被采信。 案卷中显示的立案登记表中,案件来源是空白的,没有勾选相应的选项;抓捕经过也没有写明是多少警员出警,名字叫什么;案卷的物品的鉴定单位是立山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这个单位不是国家授予的合格的鉴定单位,不具备鉴定资质和能力。 从案件的逻辑上看,一月二日只发放了一本台历,那我们可以看出其中两个人是无辜的。一月三日也就是一本台历,如果这两天是分别两个人做的,那我们可以指出至少有一个人是无辜的。不知道为什么公安机关要把三个都抓过来。这显然是逻辑上的错误。案卷中指出,是向过往群众宣传,为什么证人只有两个,应该是更多才对。 第三位律师补充道:三名当事人没有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没有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她们也没有向谁交过会费,也没有象教堂、寺庙一样的固定场所。所以不能说是什么组织。且她们三人修炼法轮功都是祛病健身,修心向善,没有危害社会。 法轮功学员都讲出了自己因为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都得到了康复。法轮功学员是在做好人,如果迫害好人你说会怎样?! 高洪波说自己以前手脚冰凉,夏天怎么热也不出汗,修炼法轮功以后,症状都消失了!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修炼法轮功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作为法律而言,良知才是法律的最高准则。高洪波说:希望法庭能依法判案,还师父、大法公正,还大法弟子清白! 从此案庭审的现场情况,看到了公检法人员无不被律师和法轮功学员们正气凛然的无罪辩护而感动,他们善良的一面被激发出来。可惜,最终他们不能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 已经接收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递交《刑事申诉状》的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希望中院法官能释放好人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3/被劫入冤狱-辽宁鞍山市张光媛等继续申诉-357828.html 2017-12-11: 辽宁省鞍山市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被劫持入狱 2017年12月5日,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被劫持到辽宁省大北监狱。四位法轮功学员已就就二审判决委托家属進行申诉。2017年12月7日,鞍山市中级法院收下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遭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诬判后,上诉至中级法院,法官邓育维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 2017年10月7日直接就维持非法原判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1/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400.html#171210233932-8 2017-11-22: 辽宁省鞍山市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被迫害补充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被鞍山立山区法院分别冤判五年、三年、五年,上诉至中级法院后,法官邓育维表面与律师说的很愉快,但是就律师对一审的众多违法提出的意见,还是不予正面答复,也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直接就维持原判了。二审维持的日期是10月27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2/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6998.html#17112122929-20 2017-07-10: 辽宁鞍山张光媛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再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0/辽宁鞍山张光媛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再被非法庭审-350881.html 2017-07-02: 辽宁鞍山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十一时左右,对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非法庭审。法官李月光及幕后操控者违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解聘律师,制止非法开庭。 七月五日十时立山区法院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事情经过: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出于善心,把二零一七年台历赠送给一名不明真相的人何海滨,被构陷举报。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再次给民众赠送台历时,被跟踪且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七月五日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三名法轮功学员对这次非法开庭表示拒绝出庭,立山法院派出武警把她们强行拉到法院。 上午十一时左右非法开庭,法官李月光摆出强硬的态势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正常维权。张光媛首先对这个不公正的法庭失望,主动解聘自己的维权律师。高洪波的律师指出这次开庭应该结束,因张光媛没有律师为自己维权,如果再开庭则违反法律规定。李月光法官拒绝了律师的合法要求,在法庭上大声说:不违法,继续开庭。 这时,一个人进入法庭给法官递了张纸条上来。法官看完纸条马上改变说法,张光媛择日开庭,今天不审,其他两人继续开庭! 律师马上反驳道:你应该出具书面的另案审理的文件,不是这样口头传达。 李月光法官强硬的表示就是继续开庭,无论律师怎样说他就是无理拒绝。 高洪波看到这个景象,告诉法官,这个法庭根本不让我的律师说话,我的律师的辩护权力得不到保障,那我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她也把律师当场解聘了! 张伟华看到这纷乱的局面,她高声说:我修炼法轮功前,家庭关系很紧张,与丈夫、公婆相处不好。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善待丈夫和公婆,家庭关系融洽了。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什么法律,公安部和国务院定的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以三百条起诉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官对张伟华的发言无言以对。 张伟华和她的辩护律师看到这是一个执意剥夺百姓权利的法庭,配合这样的法庭只能让他们继续违法下去。张伟华也提出了解聘律师。 法官李月光只有休庭了!李月光法官对政法委、610言听计从,根本视法律不顾(李月光曾对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等非法庭审,庭间不让律师发言,律师当庭退庭控告)。休庭后他恐吓张光媛,若再请律师就重判! 到法庭旁听的亲友和家人都很气愤,这些人太违法了,老百姓请律师了也不让说话,若不请律师就更无法无天了! 立山法院对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违法开庭,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维权已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了。 法轮功学员孙敏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和四月六日两次被非法开庭,法官王艺涵非法剥夺孙敏及律师的辩护权,维权律师去立山区政法委、610、立山法院纪检控告。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晚八点多辽宁鞍山市鞍山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的瘫痪的妻子寇晓坤凄惨离世。去世前也没有见到被警察抓走九个月的丈夫)。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鞍山市立山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庭审。辩护律师指出:整个执法过程都是违法的,是一个制造、拼凑的案件:鞍山立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刘哲钓鱼执法、引诱侦察系违法之举,且非法监控跟踪他人;公诉机关没有查清事实违法提起公诉。当北京律师指出这些违法时,公诉人陈研恐吓律师要吊销其执业资格证。 法官李月光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当庭退庭,并控告李月光的违法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辽宁鞍山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被非法庭审-350517.html 2017-05-19: 辽宁省鞍山大法弟子张光园、高洪波、张伟华面临非法庭审 鞍山市立山法院定6月15日9点对灵山大法弟子张光园、高洪波、张伟华在立山法院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9/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8413.html#17518234340-25 2017-01-07: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园、高洪波、张维华绑架 2017年1月3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园、高洪波、张维华三人于在立山区水源发真相台历时被深北派出所王辉等人绑架至派出所,之后到其住所地抄家,并于1月3日将其押送至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密云看守所。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7/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0568.html 2013-08-10:辽宁女子监狱:螺丝刀扎、开水烫、树枝插阴道…… 按:辽宁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媛,自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之后,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末被绑架、非法判刑,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到长达九年的摧残。以下是张光媛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因坚持修大法,二零零一年九月被中共警察绑架到鞍山教养院洗脑班迫害,我绝食抗议一周后,被放回家。但一个月后,再次被绑架到鞍山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七天。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再次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正念闯出拘留所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我再次被绑架到鞍山市收容所,同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九年,十一月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我被绑架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当天,因拒绝所谓认罪,不说报告词,被关进仓库;接着又被强制“转化”迫害。几个月后我绝食,五天后被强行拖到医院绑在“死人床”上灌食,女监的“死人床”是把人的手脚紧紧的绑在床的四个角上,胳膊,腿绷直,无法弯曲,右手为了量血压方便,绑在床边上,大小便都在床上接。一个月后丈夫和孩子来看我,当恶徒把捆绑我手脚的布条解开时,我的胳膊、腿已经完全不听使唤,腿无法行走,手抬不起来,这死人床能在短时间内把一健康人变成废人,邪党一边用这种邪恶的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无耻的说是为我们的生命负责。 “鬼屋”里的罪恶 当时我被非法关押在五大队,五大队恶警贾迎春一心想利用“转化”法轮功升职,她指使重刑犯人侯绪红、张文艳等人,用尽各种邪恶手段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 在五大队的车间(干奴工活的地方),有一间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小屋,她们就在那里,用尽各种邪恶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她们拳打脚踢至全身青紫、扒光衣服冻、用螺丝刀扎、用开水烫、整天罚蹲、用绳子把法轮功学员吊在暖气管子上,不“转化”不放下来。 大连法轮功学员韩学军在寒冬腊月,被恶徒们在棉袄里面浇上凉水,然后罚她在院中间站着,当时沈阳气温在零下二十度左右,天上下着小雪,韩学军被冻得浑身发抖,因她拒绝“转化”,恶徒们又凶狠的拿来厕所里的大便抽子往她嘴里塞……韩学军被他们持续迫害一个多月后,精神异常,目光呆滞,大小便失禁。后来韩学军绝食,被送医院绑在死人床上迫害性插鼻管灌食,大约二十多天后,下身溃烂,监区把她按精神病转到医院监区的精神病小队。有一次我经过精神病小队住宿处,看见她被用胶带封住嘴,两只手被绑在背后,两脚被绑在一起,蜷缩在床上,从医院犯人那知道因她总喊“法轮大法好”, 这些还只是我看到知道的冰山一角,在那间“鬼屋”里,恶徒们究竟使用了多少邪恶手段,没有人知道。为了达到目的,恶徒们完全失去了人性,甚至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进行性侮辱,把树枝插进一位七十多岁老年法轮功学员李文生的阴道。 我向所有能接触到的队长、科长、干事、监区长揭露那间“鬼屋”里没有人性的迫害,她们听后非常震惊,都知道那间屋子里在“转化”法轮功,却没有想到迫害手段这样下流,残酷。是啊,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恐怕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我在医院被迫害期间,韩学军因绝食住院,后来听说韩学军坐轮椅去接见,她被迫害成了残废。 我听五大队的老犯人说,这里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是从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开始,后来知道是因为江泽民下台前下了密令:监狱的法轮功必须百分之百“转化”,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杀。从那时起女监成了恶徒逞凶的乐园,一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先后被打死、打残。也是从那时起,每个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送进“鬼屋”强制“转化”,不肯“转化”的面对的就是日复一日、无休止的折磨。 我绝食五十天左右后停止绝食,科长给我调了小队。回五监区后知道“鬼屋”解散了,但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没有停止,只是不敢象以前那样明目张胆了。 曾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电梯里被活活打死 二零零四年,五监区小队队长赵笑红(曾枪杀自己的丈夫),对刚被关进去的法轮功学员绍长华实施迫害,为逼她“转化”,每天把她单独带回监舍用电棍电她长达一个多小时,命令恶犯扒光她的衣服殴打她。 由于邪恶的迫害,我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脑抽等症状,有一次我因身体不好提前回监舍,恰好碰到绍长华被两名监管她的犯人提前带回来,因知道她是新来的同修,所以对她特别关注,在灯光下我看到她半边脸青紫,眼眶乌黑,身上只穿一件罩衣,一条单裤,冻得瑟瑟发抖,暗中打听,才知道脸青紫是被看管她的恶犯李梅打的,让她提前回监舍是为了掩了耳目,我不知道她那衣服盖住的地方有多少伤。 二零零五年年末五监区解体,我转到四大队,这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隐蔽,他们利用两名邪悟的学员(已被“转化”),用假经文欺骗迷惑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在高压下引诱她们走上歧途,对于实在不“转化”的学员她们就撕下假面具,用罚蹲,罚站,长期不让睡觉,殴打等邪恶手段。 监狱对于新关进来的法轮功学员马上隔离,不准接触任何人,白天在活动室强迫“转化”,晚上睡在储藏室地上,铺个褥子,储藏室没有暖气,冬天气温在零下,阴暗,潮湿,一些法轮功学员在这里被迫害的走路都很艰难,一些不“转化”的则被轮班着看管,不准睡觉,这一切的罪恶都在非常隐蔽的情况下发生着,平时普通犯没有人敢谈论这一切,就好象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一名新来的犯人因为不懂规矩和我多说两句话,第二天被队长罚蹲半天。 一位比较正直的犯人偷偷告诉我,以前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活活打死在电梯里。 女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至今还在继续。希望世界上所有正义感的人都能站出来制止这场迫害,因为它不止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它是对全人类的迫害,是对人性的挑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0/辽宁女子监狱-螺丝刀扎、开水烫、树枝插阴道……-277946.html 2008-09-01: 辽宁省鞍山市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张光媛,女、1970.1.25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老16委) 家庭状况:丈夫、儿子 被绑架时间:2002年2月4日 被关押地点:辽宁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八分监区 刑期:九年 被迫害情况:高血压、心脏病、经常休克、不给保外就医还逼干活。 张光亚:男、1973年5月15日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街道红中委35组红旗路3号 家庭状况:妈妈、妻子、女儿 被绑架时间:2002年2月4日 被关押地点:大连南关岭监狱10监区 刑期:八年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185115.html#089112827-20 2008-04-29: 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园在沈阳女子监狱遭迫害 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园在沈阳女子监狱在五监区被非法关押时,被绑上成大字形把嘴塞上打,现在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症状。恶警贾迎春直接参与迫害。张光园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9/177457.html 2007-07-20: 揭露辽宁女子监狱粉饰包装、掩盖罪行下的真面目 鞍山大法弟子张光媛是贾迎春迫害致病残的十几个大法弟子之一。二零零二年底,张光媛被非法五判刑,关押在五大队。恶警于成水、石志红指使犯人残酷殴打张光媛。贾迎春令犯人侯绪红等人扒光张光媛的衣服,将张光媛绑到凳子上凌辱,同时暴力摧残张光媛。但贾迎春的流氓与残忍丝毫没有动摇张光媛坚修大法的心。 二零零三年七月,张光媛继续揭露恶党与流氓恶警的丑恶,抗议恶党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再次遭到于成水、吴燕、贾迎春的残酷迫害。他们将张光媛强行抬进医院,两臂吊绑在“死人床”上,时间长达五十多天(迫害过程中手段类同之处暂略),张光媛受尽酷刑折磨,血压升至二百多,心脏病突发昏死多次。五十多天后,张光媛被放回车间,于成水、贾迎春、吴燕强迫张光媛在四肢麻木不灵、血压仍在二百多、心脏病经常发作、身体极度虚弱的状态下每天干十六、七个小时的劳役。张光媛多次昏倒在车间,被犯人抬到医院来抢救。五大队解体后,张光媛被转二大队,仍在贾迎春的魔爪之下。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7/20/159228.html 2005-11-27: 一个有良知的犯人揭露大北监狱的罪恶 一是该监区(女子监狱整个都一样)对法轮功的人格外残忍。队长不打他们,安排犯人打他们,我们不打,队长就打我们,就罚我们、加劳役、扣分、停账,把我们折腾受不了的时候,无奈我们就得去打他们,去折腾他们。 说实话,我们真不愿意那么做。他们同我们不一样,哪方面都要比我们好。折磨他们的办法包括不让他们睡觉,白天黑夜蹲着,每顿饭只给他们一个不足一两的窝头吃,不喝水,不给菜吃,不给汤喝,不准买东西,停用日用品。不准任何犯人同他们说话,不准任何人给他们东西吃、用,不准接见,不准给家里人打电话,不准写信,不准去厕所,不准洗衣服、洗澡,一蹲就是几十天﹑几个月。 还不“转化”﹑写“悔过书”的,队长称为顽固者,犯人就把他们绑起来,扒光衣服侮辱他们,用针扎他们的手和阴部,用板条抽他们的身,用冬天冰冷的水从头浇到脚。如果他们倒下了,昏过去了,那就更好办了,就抬到楼下医院,由那些医生配合,将他们绑到床上,四肢全绑上,胃里下上管,两手吊绑,一绑几个月,直到他们写了“三书”为止。 指挥做这些事,使用这些招数的是科长吴燕,队长赵小红、贾迎春,以前的监区长于成水,现在的监区长王绍平。五监区的法轮功遭罪最重的有李文生﹑姚玉华、王利华(已刑满回家),现有张光媛、荆平、邵长华仍在承受折磨,前几天被绑在监舍,赵队长安排姜冬梅和号头蒋怡还有犯人于梅三个人将她打得死去活来。吴燕指挥,监控队长和犯人做,邵长华仍没写,科里准备在国庆节后对她采取更残酷的办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313.html 2003-4-26:大法弟子张光亚、张光媛是姐弟,他们都是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办事处的居民。他们为了修炼法轮功,为了做一个好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 张光媛于1997年得法,得法后她也非常精进。7.20后,她于2000年1月份进京正法,灵山派出所接回,被非法拘留15天。2001年9月份17日早晨她家中,片警小尹带人来敲门,她没给开门后片警走了,就准备离开家里,在楼洞被留守在那里的居委会人员给抓住,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她绝食绝水抗议迫害,被放回。 2001年10月,在家中,片警小尹又来敲门,她给开门后,被带走,又被关进第三拘留所。在拘留所,绝食抗议15天,第17天被放回。第三次11月份,又是片警非法闯入,把她带走,12月27日,在拘留所她们19位大法弟子从那里跑出来,于是邪恶疯狂抓人,是亲戚、朋友家就抓,前后门全堵。2002年2月 4日在资料点同张光亚一起被抓。被非法判刑9年,现关押在沈阳大北女子监狱。 2003-07-25: 大法弟子张光媛,曾是从鞍山市拘留所正念闯出的19名大法弟子之一。 2002年初,在资料点再次被劫持,后非法判刑9年,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现张光媛抗议对她非法关押,绝食近一个月,生命受到威胁。 2003-03-13: 辽宁省鞍山市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的部份案例 三次被非法拘留,二次绝食抗议被释放,第三次与19名大法弟子共同正念走出拘留所。后因做大法真相资料被抓,被非法重判9年。责任人:灵山派出所所长:倪XX、副所长:姚XX。 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大北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3/46377.html 2002-12-01: 辽宁鞍山市大法弟子张光圆(女)于2002年初在北出口资料点被抓,后遭灵山派出所诬陷并被非法判刑9年,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现张广圆绝食绝水抗议迫害,生命垂危。 辽阳大法弟子王银萍、本溪大法弟子李洪均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现监狱不让家属会面,不让送日用品,钱物拒收,生死不明。 2002-09-18: 鞍山四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 张光园,判刑九年 张光亚,判刑八年 付亮,判刑八年 李艳茹,劳教二年(未成年,付亮女儿) 张光园、付亮不接受非法判决,提出上诉,案件在诉讼中。 另大法弟子单荣环,女,流离失所,在住所被绑架时身边带未成年女儿(14岁),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海城少管所,无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危急。 鞍山市联系资料(区号: 412)2025-05-15: 辽阳中法法院院长:张焕
辽阳中法法院院长书记:何淼 副院长:刘洪伟 周娜 张俊峰 法官:张师赫:0419——2952163 地址:辽阳市 白塔区 八一街46号 2025-03-16: 办案人:胡旭 (主要负责人)电话15698907778 李鑫 公诉人:张毅 0412-6600930 2024-10-29: 政法委书记:姚国民 主审法官:王艺涵 1584200399 1 检察官:王家弘 检察官:王蕊 18841234262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法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 邮编114031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07号 邮编:114031 电话:0412-6612000 2024-08-21:政法委书记:孙成平:15904128833 王彤阳 主审法官:王艺涵 1584200399 1 检察官:王家弘 检察官:王蕊 18841234262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法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 邮编114031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07号 邮编:114031 电话:0412-6612000 2024-07-10:鞍山市政法委: 王彤阳 孙成平 15904128833 主审法官:王艺涵 15842003991 0412—696233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邮编114031 电话:412-6821055 院长:李继军:412-2696201 刑庭: 李月光:15941288258、412-2696239 解东芳:13704228233、412-2696235 王艺涵:15842003991 0412—696233 李劲夫:15842225733 曹芷毓:15141241333 邹珺:15641201133 杨乃新:412-2696202、13604910908 鄢茫:412-2696205、13941212555 王荣:412-2696203、1569412883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