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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王贵令(王桂令), 男, 69
个人情况: 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工人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 有关恶人: 原政委张海平、原副院长金福力、卫生所所长史青山,马勇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9-14
交叉列在: 辽宁 > 盘锦市 新生监狱(盘锦监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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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辽宁省锦州市王桂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2025年3月7日,锦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刘玉荣、孟春英、刘景菊的上诉,枉法维持原判:王桂令(男,69岁)五年、勒索罚金7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6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6千元;刘景菊(女,70岁左右)两年、勒索罚金4千元。 锦州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李合军 审判员:宋铁明、孙潇 法官助理:张圣达、刘赛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28/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92085.html 2025-01-16: 曾遭劳教酷刑迫害 辽宁锦州王桂令再被枉判五年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锦州凌海市法院下达枉法判决书:王桂令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 王桂令(王贵令)先生,一九五六年生,今年69岁,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原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职工。他修炼大法前,罹患严重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身体非常虚弱。修炼后,很快身体恢复了健康。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刘景菊、靖素明、王舟山等法轮功学员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刘景菊、靖素明、王舟山被非法批捕;七月下旬被构陷到锦州凌海市法院。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王桂令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孟春英、刘玉荣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靖素明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此前,王桂令坚持修炼,四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连续两次在锦州劳动教养院遭受酷刑迫害。 以下是王桂令被中共邪党迫害的简述。 在锦州劳动教养院遭受酷刑迫害 二零零零年春,王桂令因在户外公园炼功,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锦州劳动教养院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锦州劳动教养院把不放弃信仰和向教养院反映五大队警察高阳用烟头烫伤法轮功学员李凯的手指头一事的相关法轮功学员,全部抓起来严管、蹲小号。针对教养院这种强暴行为,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抗议。 第二天,锦州劳动教养院警察政委张海平、副院长金福力亲自指挥,将王桂令捆绑、锁铐在铁椅子上,被摧残性灌食。卫生所所长史青山把钳式开口器插入王桂令的口中,由于插的过深,致使王桂令不能正常呼吸,呼吸极其困难。在王桂令口腔被撑开的过程中,一颗下门牙被压倒,流出鲜血。史青山把中指粗的胃管往王桂令的胃里插,并在咽喉处来回插拉,王桂令被折磨得极其痛苦,全身抽搐、痉挛。 王桂令被灌进含有不明药物的灌食物,小腹处和腿肚子也各被注射了一针不明药物后,被拖进小号。王桂令被拖进小号约十几分钟,开始连拉带吐,几乎提不上裤子。两个小时后,王桂令喉咙干燥,口渴难耐。当时身体变化情况,包括上厕所,喝水次数、时间,警察都做了详细记录。警察把王桂令等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双手背铐上,强迫他坐在八寸见方的小椅子上,每天坐十八个小时以上,最长一次连续坐四十四小时。坐不住的,警察就用双手铐,吊到小号铁管栅门上,王桂令被吊过两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晚,王桂令、石忠岩(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锦州劳动教养院迫害致死)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在二房(监号)小声背经文,警察杨庭伦指使四个犯人菊岩、姜志鹏、郝春生、孙维臣搅扰,六名学员为抗议搅扰就大声背经文,杨庭伦气势汹汹冲进二房,抓住王桂令后脖领,四个犯人一拥而上,将他拖出室外。一犯人对着王桂令的软肋猛击两拳,当时王桂令就被打得呼吸困难、瘫倒在走廊。接着,犯人又把王桂令被拖进水房,犯人郝春生对他一顿拳打脚踢。王桂令被往外拖时,石忠岩等五名学员下床去制止,走到门口的石忠岩被堵门的犯人打倒在地,犯人孙维臣在石忠岩倒地后,不分头脸一顿乱踢。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一日,王桂令、石忠岩等六名学员把此次被迫害的经过整理成文字材料,传到其他学员手中让他们了解真相,同时也送交教养院领导一份,要求惩治打人凶手。十二日下午四点,政委张海平指挥二十多警察闯入二房,将王桂令、石忠岩等六名学员按倒在地,分别铐上手铐,单独关押在隔离间。此后,他们每人由两个警察、两个犯人、两个邪悟者看管,并且戴着手铐,吃饭、睡觉、上厕所都不给打开,又分别被加期迫害二至五个月不等。二零零一年八月左右,王桂令走出魔窟,结束此次劳教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桂令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又被劫持到锦州劳动教养院迫害。在新收大队,王桂令拒穿囚犯马甲,被一顿毒打。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锦州劳动教养院二大队两个警察把王桂令从新收大队劫持到二大队。杨庭轮向王桂令宣布:强行“转化”是政府行为,我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说不“转化”也得“转化”。王桂令被双手背铐上,戴上头盔,被用大桌子挤到墙角,遭受“挤墙角”酷刑折磨。两个警察每三个小时一换班,犯人六个小时一换班,并配有多根电棍等刑具,电视中反复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警察叫喊恐吓交替进行,不准他闭眼。法轮功学员受“挤墙角”酷刑后,多数都是大腿紫青色,骨骼严重变形,不能走路,神志恍惚,轻则几周、几个月才能恢复,重则一、二年了也不能正常走路。 王桂令被“挤墙角”酷刑折磨到晚上九点多,警察副大队长李松涛亲自把王桂令按在地上,几个警察(张加彬、杨廷伦、张春风、冯子斌)还有一叫安庆忠的犯人一齐动手,将王桂令双手用手铐背铐上,把他两腿双盘上,又往极限拽两腿,再用绳子捆绑上,摁坐在瓷砖地上。半小时后,警察看王桂令还不“转化”,又把他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袜子,用多根电棍电前胸后背、双腿心,由于全身抽搐,绑的绳子被两次挣断。 王桂令历经二十多个月,四个年头残酷迫害,走出了魔窟,结束第二次劳教迫害。后来,他在外市又两次被非法劳教。 在盘锦监狱、康家山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晨,王桂令被锦州市公安凌河分局、龙江派出所等警察入室绑架,被戴黑头套,遭殴打,五颗牙被打掉。王桂令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末,王桂令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后被劫持到盘锦监狱关押迫害。盘锦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有:毒打、电棍电击、吊铐、锁老虎凳、十指穿针、“熬鹰”、牙刷插肋骨、烟头烫、铐坐铁椅子、喂蚊子咬、野蛮灌食、冷冻、浇凉水、注射不明药物、奴役等等。 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王桂令被劫持到沈阳康家山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康家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有:毒打(拳脚相加、棍棒打、把书卷起来击打颈部动脉、竹条抽脑袋、饮料瓶装沙子击打后脑及颈部、打昏用冷水浇头浇身继续打)、电棍电击、关小号、长时间坐板、坐小板凳、“熬鹰”、往伤口上抹盐、冷冻、“烟熏”(塑料袋套头往里吹烟)、“劈腿”、“开飞机”、牙签扎(扎指尖、扎脑袋)、野蛮灌食、绑在床上固定等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6/曾遭劳教酷刑迫害-辽宁锦州王桂令再被枉判五年-488545.html 2025-01-11:辽宁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中共邪党司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下达枉法判决书,枉判王桂令(男,69岁)有期徒刑五年,勒索罚金七千元;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勒索罚金六千元;刘景菊(女,70岁左右)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靖素明(女,74岁)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已提出上诉。 一、六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至四月三十日,锦州市公安局及下属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至少十九位法轮功学员。对此次群体绑架事件,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蓄谋已久的,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手段,进行构陷、绑架。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市公安分局太和区国保大队李蕾等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玉荣、许清焱、王桂令、孟春英、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并非法抄家,劫走大量个人物品后,将这七位法轮功学员投入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十三日进行非法批捕。许清焱因病症严重被办理取保候审,其他六人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做出无罪辩护,指出警察缺失执法依据,事实依据、执行程序都严重违法。六位法轮功学员对被构陷的罪名均予否认,直接指出,指控都与事实不符。六位法轮功学员自诉自己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没有错,而且信仰合法,没有罪。并当庭指出本案的公安机关——锦州市太和国保人员在实施绑架、构陷过程中的众多违法、犯罪事实。 但是,凌海市法院放弃法律尊严,选择以警检的不实指控,对六位法轮功学员做出非法判决。 二、六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 凌海市公检法机构将法律踩在脚下,合伙编织出谎言、罪名构陷六位法轮功学员,迫害他们,制造恐怖效应。还原真相,能帮助我们看清真正的善与恶。 ◎王桂令两遭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 王桂令(王贵令),男,一九五六年出生,原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职工。王桂令曾患有严重哮喘等呼吸性疾病,身体很虚弱,他修炼法轮功后,很快身体恢复了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疯狂污蔑、迫害法轮功。王桂令去北京信访办为法轮大法鸣冤,没得到合理答复,被遣返回家。 二零零零年春,王桂令因在户外公园炼功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在锦州市劳教所期间,王桂令遭强制洗脑,被罚坐小板凳长达十几个小时,遭狱警和犯人辱骂、殴打。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晚,王贵令等几名学员在背经文,遭狱警杨庭伦指使犯人殴打。杨庭伦将王贵令后脖领抓住,四个犯人一拥而上将他拖出室外,他的肋骨被猛击,他当即不能说话,呼吸困难,瘫倒在走廊,后又被拖进水房被郝春生拳打脚踢数十下。 (见《锦州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王贵令遭受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八月左右,王桂令结束此次非法劳教。 王桂令回家不久又被绑架,又被劫持到锦州市劳教所非法劳教。期间遭到狱警用高压电棍电击、昼夜不让睡觉、用床板打嘴巴、强迫长时间固定姿势坐小木板凳、毒打、被注射不明药物等。二零零二年九月至十二月,锦州市劳教所对坚定的学员进行暴力“转化”。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晚上九点多,狱警队长李松涛、杨廷伦、张春风、张加彬和一名刑事犯,一齐动手将王桂令双手用手铐背铐上,两腿双盘上,用力向后拽拉至极限,然后用绳子捆绑上,摁坐在瓷砖地上。半小时后,他们没有达到目的,就又把王桂令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袜子,用多根上万伏高压的新电棍同时电王桂令的前心后心、两脚心,极度的痛苦使王桂令两次挣断绳索。王桂令等法轮功学员因绝食反迫害,还遭药物迫害。劳教所狱医狱警对法轮功学员暴力灌食后,又用特粗大的针管往学员的肚子、腿上各扎一针,之后将学员拖进小号,约十几分钟后,所有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都开始不停的上吐下泻,持续两个多小时,接下来奇渴无比,有的被折磨几乎休克,大睁着不动的眼睛。学员被折磨的情况都被狱警进行观察做仔细的记录。后来狱医说走了嘴,说这是给牛马等大牲畜做实验用的。二零零三年,历经磨难的王桂令走出魔窟。(见《锦州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王桂令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清晨,王桂令遭便衣警察暴力绑架,被戴黑头套,遭殴打,被打掉了五颗牙。投进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同年七月底,他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 王桂令出狱后,又遭邪党经济迫害,被非法扣除九年被非法关押期间的缴费工龄,扣发他的养老金。 警察长期对王桂令本人及亲属进行骚扰,干扰他和亲属们不能正常生活。二零二四年四月,他再次被绑架,二零二四年底被非法判刑五年。 三、公检法人员的罪行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的罪行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堪称是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自一九九九年起,尤其李蕾、刘长杰等人,自二零零七年起持续至今积极参与迫害。 惯用流氓手段:跟踪、盯梢、蹲坑、安装定位器等,先掌握情况,然后伺机绑架迫害,阴险狡诈。派便衣到法轮功学员常去讲真相的早市跟踪,或假装是听真相的人,借口索要真相材料,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现场绑架。对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迫害起来从不手软。多年来,遭太和国保绑架、判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达几十人。 威逼利诱,挑拨离间。不仅挑拨法轮功学员之间的矛盾,而且注重离间法轮功学员和亲属及其他社会关系,煽动仇恨,制造孤立。举几例: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太和国保在一家中蹲坑,连续绑架了多名来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及找人的亲属,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把她们送进了看守所,一方面吓唬这些不懂法律的老太太是犯法了,一面向家属渲染问题情节如何如何严重,会被重判等等。经穿制服的警察们一番巧舌如簧的恐吓和哄骗,很多亲属信以为真,埋怨自己的亲人糊涂,把亲人看起来;要么恐惧于暴力、利益胁迫,逼迫法轮功学员认罪悔罪,写保证不炼了。刘老太时年80多岁,因修炼法轮功其全身的病都好了,三十几岁就守寡,晚年仍能自食其力的生活,不给子女添麻烦。她知道大法好,但是警察恐吓她是头儿,得重判,会影响儿孙的前程,亲属出于恐惧逼她到检察院,硬拉着手颤抖地摁了手印。缴纳了罚金。老人因此痛苦异常。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太和国保绑架了金姓法轮功学员,抄家掠走了很多东西,太和国保以此作为重判的“罪证”要挟她,引诱她咬出更多人,可减轻对她的处罚,并利用亲情引诱她妥协。还挑唆她的儿子:“别人都把你妈供出来了,你妈还在那硬扛。”,给金晓梅施加压力,企图让亲属对其他法轮功学员心生怨恨与不满。 警察将还着扶墙走路的李姓学员从家抓来和金姓学员对质,让承认彼此认识,共同涉案。李姓学员说不认识金。太和国保人员就继续诱骗李姓学员:“你看她这次肯定要被重判了,她一个人带个孩子多不容易,还有90岁的父母等她照顾,你不可怜可怜她,帮她分担分担?”李姓学员心生恻隐,中了圈套,在邪党国保人员的早就准备好的字据上签了字。结果金姓学员仍被非法判刑三年,附带罚金。李姓学员因此自责、悔恨,导致病情急剧恶化,不久离世,终年67岁。 刘玉荣老人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遭锦州太和国保绑架、抄家,国保警察跑到大连去讯问她的房东,导致房东很恐惧,因此埋怨刘玉荣牵连到自己。 威胁恐吓、挑拨离间、煽动仇恨,这是中共惯用的手段,用以瓦解对方的心理、精神防线。包括利用人性中的善良达到它们要达到的罪恶目的。这些整人、害人手段,在中共一九九九年至今的迫害法轮功运动中,更是被普遍运用。 但是,无论邪党人员害人、整人的手段怎样高明,怎么进行司法迫害,将谎言编的怎么天花乱坠,都回避不了它进行司法迫害的致命伤——缺失合法依据。至今为止,翻遍中国所有的法律规定,都找不到构陷法轮功的合法依据。就像中共宣扬无神论,却否认不了未知世界的存在;中共宣传进化论,称人是猴儿变的,却至今拿不出从人到猿的过渡类型(类猿人)。似是而非的谎言就这样欺骗了百年,支撑着共产国家的暴政历史。 中共用“邪教”构陷法轮功,法律上没有对正教的认定、没有对法轮功的认定,没有对邪教的认定,甚至冤判法轮功学员时都没提到法轮功。那么,邪党国保人员在办理法轮功所谓案件时,是依据什么得出法轮功资料就等于邪教反宣品?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的行为就是从事邪教活动?公民维护自己的信仰自由,揭示事实真相,就构成了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 邪党在构陷法轮功的案子中,长期存一个荒唐且违法的环节:在提交证据时,往往由国保大队提交所谓证据给上一级国保支队,国保支队负责“鉴定”、确认这些证据。那么我们要问问:1、国保支队鉴定某些材料是邪教宣传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公安国保自己负责搜集证据、鉴定证据,没有第三方监督,客观、公正性何在?3、伪司法解释(法释2017 3号)中,授权市地级公安机关可以自行认定邪教宣传品的规定,因越过公安部私自授权给市地级公安机关,不仅扩大了两高的司法权限,包括市地级公安部门的法定权限,完全违宪、违法。 靠暴力和谎言支撑的迫害不会长久,靠违法维持的司法构陷同样经不起的事实和法律的推敲。可叹,公检法人员被谎言愚弄,执法犯法,最终难免:木匠做枷——自作自受,受到法律追究。 ▼检察官、法官的罪行 二零二零年起,凌海市检察院、法院承担对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的进行非法起诉、审判。负责起诉、审理的检察官、法官身在其位,执行的却不是法律,是服从政法委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快判重判,让判几年判几年。法律赋予检察官、法官的独立法律监督权和审判权被放弃,这是检察官、法官的悲哀。 如,前凌海市法院法官许冰,经手枉判过多名大法弟子,当被亲属和辩护人质问为什么不依法判决时,说自己说了不算,得听上级领导的,这个“领导”不是法定的上级法院、检察机关,是政法委。 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峰,近年来,成为专门构陷法轮功学员的主诉检察官。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林被绑架,王林代理律师接到凌海法院的通知去阅卷,卷宗显示:锦州市高新分局国保于五月八日将案卷移交凌海检察院,凌海检察院移交卷宗给凌海法院的时间是五月八日,同一天。当天接案当天起诉,不审查直接起诉。王林本人、律师和亲友了解案情、辩护的权利在检察院阶段都被剥夺。家属因此提出举报、控告其违法、侵权。六月五日非法庭审。六月二十五日下达的一审判决书中称“公诉机关于五月十五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多出了一周。七天的时间,当天接案当天起诉的徇私枉法罪行被掩盖。凌海法院法官黄艳春,当庭剥夺了王林亲属辩护的权利,称亲友不属于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辩护人。在审理没出结果前,向亲属提出缴纳罚金。先定罪,审理只是过场而已。 这样的检察官、法官,能合伙篡改案件事实,法律的基准何在?威严何在?工作的表现体现在如何听命于中共政法委,公检法配合,把司法迫害法轮功的谎共同撒圆。法律成了摆设,检察官、法官变成傀儡,法轮功学员及亲属、律师对得到司法公正的一切努力和期望,全成失望。可是,不讲法律,对无辜受害者没有半点恻隐的检察官李峰,依然在行使着公诉权。法官黄艳春,还被提升到副院长的位置。把中共体制,劣胜优败、逆向淘汰的变异现实,展露无遗。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三年,李峰和黄艳春配合期间,也是锦州地区冤判法轮功学员最多的时段。连续两年列辽宁省首位。巧合的是,本案中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刘玉荣,三次遭邪党检察院构陷起诉,公诉人都是李峰。 迫害法轮功,无疑幕后黑手是政法委,是中共邪恶的意识形态,容不下“真善忍”,以善良为敌成为这场迫害正信运动的发起肇因。可是违背了法律的标尺,服膺于权势、利益为邪恶、非法政治目的服务,是一定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自古善恶有报,故意制造冤狱,对高德大法进行污蔑,对好人施以苛刑重典,其罪何等深重!将给这方土地和生息于此的众生带来何等深远的灾难! 四、揭露邪党的司法迫害 唤醒迷途的公检法人员 中共对法轮功的司法迫害,是运用职权,披着法律外衣的整人害人的政治手段。手段下流卑鄙,公检法在邪党政法委、“610”的操控下一条龙黑箱作业,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把迫害无辜善良做成国家产业化模式,这是极权体制下才会出现的,快速量产迫害,摧毁道德,国家被加速恐怖化、黑社会化、流氓化。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俨然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但是,公检法人员更是这场迫害的直接受害者。 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今的二十五年来,它铲除人性、道德,摧毁社会稳定基石的同时,自己最后走向覆灭。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把自己迫害倒了,因果报应。正因为它骨子里的邪才会把“真善忍”当成头号大敌,正因为它漠视生命,才会灭绝式地铲除好人,甚至活摘器官,泯灭人性。 百年红龙吞噬了八千万中华儿女的冤魂,殷红的鲜血染红了这块五千文明的土地,当我们的民族文化被外来的共产主义思潮,百年间在暴力摧毁,割断、篡改历史的系统破坏下,我们民族的文化的渊源被斩断,失去了神性的根,于是道德迅速下滑,社会乱象丛生。 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大师传出的大法“真善忍”,如指路明灯,给在魔鬼统治下挣扎、沉沦的我们的民族以及全世界带来光明和希望。可是,邪恶的中共又倾全国之力,从精神到肉体进行铲除迫害。《九评共产党》一书,全面揭示了中共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邪恶属性,所以,中共迫害法轮功、迫害善良、残害生命,也成为它邪恶本性的必然。 自古善恶有报,邪不胜正。因此,通过本案更希望所有人都能明辨善恶,愿国内外的更多有识之士,密切关注发生在锦州的迫害。流氓陷害好人,天理不容。愿每个生命都支持善良、选择善良。共同谴责邪恶、远离邪恶,协力抵制迫害法轮功,让邪恶从我们生存的空间中消失遁形,生命恢复天赋的尊严与自由,让我们的社会重归正道与清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辽宁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488190.html 2024-11-27:辽宁锦州王桂令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澄清事实真相 盼望众生快醒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孟春英、刘玉荣、王舟山、刘景菊、靖素明的被构陷案在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三位代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庭审历时约一个半小时,当庭未公布审理结果。 凌海市法院原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时开庭,王桂令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们赶到法庭后却被告知不准旁听。经律师沟通,法庭勉强只允许一名亲属旁听。亲属们大多远道而来,认为公开审理案件没有限制旁听的理由,要求法庭拿出法律依据,几经交涉,近十点半才被允许进入法庭的旁听席。 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男)、王舟山(男)、孟春英(女)、刘玉荣(女)、刘景菊(女)被戴着手铐依次带入被告席,刘玉荣由两名法警搀扶,行走艰难。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明显消瘦、憔悴。靖素明(女)是由两名亲属搀扶进入法庭的,据说她出现严重心脏病症,法庭安排她倚靠在被告席外参与庭审,自始至终没问她一句话。 一、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澄清事实真相 庭审中,法官询问王桂令、王舟山、孟春英、刘玉荣、刘景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是否认同?五位法轮功学员一致答复:与事实不符。 王桂令指出,公安机关的笔录都是他们自己编、自己写的。事实是,我在下楼时被两名便衣突然按住从身后给戴上手铐,然后又来了两个人把我劫回楼上开始抄家,没出示警官证、搜查证,没通知家属就开始抄家,公安的所有做法都是违法的,所以拒绝在笔录上签字。王桂令说:“我过去被(非法)劳教,劳教制度因为它不合法,二零一三年都已经废除了,怎么能又翻出来当(构陷)证据,不要再搞文化大革命政治陷害整人的那一套了。抄走物品的数量也没那么多,有些根本就谈不上是证据,完全是在网罗罪名,栽赃陷害。” 王舟山揭露,警察把抢去的两箱白纸说是法轮功“反宣品”,毫无道理,白纸就是白纸,没有字。而且购买商品的行为属正常活动,不构成违法。他说:“一九九九年我被劳教是为法轮功上访,作为一名修炼者为信仰澄清事实,是应该做的,而且被劳教至今二十几年了,与本案无关。” 孟春英描述自己被绑架情况:“警察突然闯进我家,把我按倒沙发上,没通知家属、没出示搜查证就开始翻东西,拿走我家大量私人物品和现金,是多少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们就象土匪抢劫一样,而且,从我家抢走的东西没有(起诉书构陷数量)那么多。我不配合他们,是因为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不能让他们对大法、对好人犯罪。而且你们可以翻翻我的那些物品里的内容,还有很多歌曲都是我平时听的,哪邪了?有些是废弃不用的电脑等物品,也拿来造假,充当证据。二零零八年我是在家睡觉时被绑架,判劳教一年,在家睡觉和扰乱公共秩序,扯不上关系。本人拒绝在违法笔录上签字。” 刘玉荣说:“我没有所谓供诉。法轮功哪里不好?我破坏哪条法律实施了?是警察在违法,警察到我家抄家没通知亲属,没出示警官证、搜查证等任何证件,警察抢走那些东西都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我自己花钱买来的,不是罪证。判刑不是我的罪证,二零零八年我第一次被判刑是在下班的路上被警察绑架的,因此被开除公职,到现在一分钱退休金都没有。第二次判刑是为了生存去请人帮忙找工作,在她家被蹲坑警察绑架了,警察为了构陷我,又没有一点事实,就以我曾经被判过刑为借口又判了我一年!”刘玉荣拒绝在违法笔录上签字。 刘景菊也描述自己遭绑架情况:“我独自在家,警察闯到家中,没出示任何证件就抄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我有儿有女,警察都没通知,东西都是抢走的,都是我个人的财产,警察没有任何证据就把我抓走,并且当天没让我戴假牙,导致我到看守所一个多月都吃不好饭。”刘景菊也拒绝在违法讯问笔录上签字。 二、辩护律师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辩护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文章辩护,从不同的角度阐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属无效证据。当事人不认同、没有签字的讯问笔录,不具真实性,合法性,不应成为证据。其中,有律师要求当庭出示刘玉荣的搜查证,上面明显没有刘玉荣本人的签字、捺印,也没有本人拒绝签字的说明,律师认为此证据在当时存在值得怀疑,应是后补的,不值得采信。 2、劳教不应列为“前科劣迹”。劳教制度因不合法已经废除,而且该非法处罚对当事人距今已超过十六年、二十几年,不应列为加重处罚的依据。 3、应当庭质证。根据刑诉法,对于证据应当庭出示相关物品,证实证据的真实性、正当性及与罪名间存在的关联性。公诉机关不应只提供照片敷衍为证。 4、罪名与证据不存在关联性。翻遍中国法律,没有找到认定法轮功是×教的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证实,犯罪事实部份也没有法律论证。因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定罪量刑。本案不构成犯罪,是冤假错案。 5、公安机关的“认定意见”(或“鉴定意见”)不具合法性。本案中,公安机关(国保大队)提交证据由上级公安机关(国保支队)负责鉴定,等于公安机关自己出证自己鉴定,理应由具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来鉴定证据,否则不具合法性。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既不具备认定法轮功是×教的鉴定资质,鉴定一种思想或信仰不是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 6、公安机关执行程序严重违法。公安人员不穿警服、不出示证件、不出示搜查证等,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 五位法轮功学员自证无罪 要求无条件释放 最后在自我陈述阶段,几位法轮功学员都堂堂正正的自证无罪,指出公民有信仰自由,要求无条件释放。 王桂令说:“公安机关的指控纯属指鹿为马,子虚乌有,公诉机关的指控与罪名无关。” 王舟山说:“善意不是犯罪,请每个人想想,法轮功到底好不好?我到看守所后,这里人都说你怎么能到这来,你这么好……良知和道德才是最高的法律标准。”(说话过程中被法官打断,让简短陈述。) 孟春英说:“我是因为祛病健身开始炼法轮功的,身体的病都好了,我就想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更好的人,我们的行为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不是邪教。” 刘玉荣说:“我原来是当老师的,因为认真教学落了一身病,不能工作了,到处治也没好,炼法轮功好了,我能不感谢法轮功吗?” 刘景菊说:“信仰自由,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本案公安人员的对我的指控完全是虚构的,警察没有任何证据就抓我,我没有罪。” 王桂令、王舟山、孟春英、刘玉荣、刘景菊都当庭提出无条件释放。 庭审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结束,当庭未公布结果。靖素明是由亲属搀扶着离开的,虚弱的刘玉荣也由两名法警扶着离开法庭。 六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锦州市太和区国保大队李蕾等人将王桂令(60多岁)、王舟山、孟春英、刘玉荣(62岁)、许清焱、刘景菊(70岁左右)、靖素明(73岁)陆续绑架、抄家,其中靖素明因严重心脏病被所谓“取保候审”;许清焱因被迫害出脑梗昏迷,医院认为她“活不了几天了”,太和国保才给办了“取保候审”,其余五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已七个月有余。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至四月三十日,锦州市公安局及下属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至少十九位法轮功学员。对此次群体绑架事件,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蓄谋已久的,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手段,进行构陷、绑架。 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所谓的“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大薛、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中与孟春英一同租房住的法轮功学员周丽娜被警察列为本案所谓的“网逃”。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周丽娜被太和区国保警察跟踪、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苗建国,目前二人现已被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这是由此次群体绑架案延伸的又一起针对信仰者的警察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7/辽宁锦州王桂令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485499.html 2024-08-08: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辽宁省锦州市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二零二四年七月上旬,张雅明以及在锦州市打工的盘锦市的孙健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许冰;七月下旬,孟春英、刘玉荣、王桂令、刘景菊、王舟山等五人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七位法轮功学员都在二零二四年四月被绑架: 四月十三日,孙健在锦州打工的住处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锦州南山看守所。 四月十四日早晨,刘景菊(70岁左右)在家中被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 四月十四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舟山被警察绑架。 张雅明、孟春英、王桂令(王贵令)、刘玉荣分别在四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被警察绑架。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张雅明、孙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获知,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国保大队涉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涉案检察官李峰。 目前,七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据明慧网信息,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起,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及下属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截至四月三十日,至少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悉,对此次群体绑架事件,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蓄谋已久的,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手段,进行构陷、绑架。 目前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所谓的“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8/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480620.html 2024-07-25: 辽宁省锦州市孟春英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据悉,2024年4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已于2024年6月18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5/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024-05-19: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王桂令已经被非法批捕 2024年5月13日,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对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非法批捕。之前,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已被批捕,她是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一起遭批捕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9/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7715.html#24518223150-1 2024-05-02: 辽宁省锦州市发生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的跟踪报道 自2024年4月13日始,辽宁省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24年4月13日或14日,家住锦州市4月天小区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姬金溪(即小溪,男)在家中被锦州市松山派出所等部门警察绑架。在他家的一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也一同遭绑架。警察说姬金溪家附近安装了很多摄像头。 4月14日早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靖某(73岁)去锦州市东华园(不是东花园)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刘景菊(70岁左右)家串门,在下楼时,在楼下被绑架。刘景菊和靖某家都被抄。之后,靖出现心脏病症状,在市附属三院体检后,警察让靖的儿子将其带回家,说取保候审。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4月14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宗舢(男)遭绑架,详情待查。 4月24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锦州市单洞服装批发市场附近的住宅,警察采用撬门的方式强行入室,同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胡玉媛和付桂花。下午5点多钟,胡玉媛被警察带到锦州重型社区的家中抄家,当时来了两辆车,有四、五个着便装的警察。付桂花被行政拘留。 4月24日晚上6点多钟,锦州法轮功学员聂晶在家中被凌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4月24日晚上6点左右,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董英家,董英和来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吴艳秋一起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是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及国保大队警察查林。 4月24日,锦州法轮功学员李中杰(男)被绑架。 4月30日上午,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周玉祯被派出所绑架,警察说她在街上公开发真相资料。 在这之前的13日至15日,已有孙健(即孙建,男,盘锦人)、张雅明、孟春英、王桂令(即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娄梦丽被绑架。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为19名。 目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多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 据悉,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为追随邪党的末路狂飙,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才有这场蓄谋已久的群体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事件的发生。 目前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所谓的“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69.html#245122566-34 2024-04-23: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所谓“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多个派出所警察,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绑架了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 目前,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孙建(男,盘锦人)、张雅明、孟春英、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小溪(男,小名)。 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时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来串门的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建(男)同时被绑架,张雅明和孙建的家均被非法抄家。已知迫害单位: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四月十四日下午四时左右,多名便衣警察开着私家车,绑架了锦州法轮功学员孟春英,抢走她的私人财产。屋里被警察翻的一片狼藉。之后,孟春英一直被警察非法拘禁它处,直到4月18日,才被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月十四日,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被绑架。四月十六日下午,刘玉荣家属才接到派出所通知,让到看守所给其送衣物。已知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 据悉,四月十四日的早晨,锦州市东花园小区发生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详情待查。 另外,锦州市四月天小区一名五十多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小溪(小名)在家中被绑架。 已知孙建、王贵令、小溪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张雅明、孟春英、刘玉荣、许清彦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3/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475454.html 2011-08-21: 辽宁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孙治安等恶警恶行 ...... 案例四:法轮功学员王贵令遭受的迫害 王贵令,男,51岁,原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职工。他因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关押在锦州市劳教所。在那里他历经苦难,受尽折磨。 2000年春,王贵令因在户外炼功而被非法拘留,之后又因不写保证书而被劳教。11月1 日,锦州劳教所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队。恶警们强迫王贵令等学员从早6点到晚10点坐小凳(双手扶膝,两腿并拢,身体挺直)不许动,不许说话。同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音,对学员进行精神折磨,并派“四防”(帮助警察管理犯人的犯人)24小时轮班看管,一天只允许上3次厕所,还禁止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接见。 2001年8月,王贵令被释放回家。不到一年时间,又遭绑架并被第二次劳教。在那里王贵令遭受酷刑洗脑,他回忆说:“2002年 12月30日上午,我被二大队两名恶警、一名刑事犯从劳教所新收大队提到二大队后,恶警杨廷伦向我宣布:强行转化是政府(其实是邪恶的江泽民集团)行为,他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说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于是将我双手背铐上,戴上头盔,用大桌子把我挤到墙角;两名恶警每3个小时一换班,并配有多根电棍等刑具,同时反复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我就这样站到晚上9点后,由恶警队长李松涛领头,恶警杨廷伦,张春风,张加彬,还有一名姓安的刑事犯,一齐动手,将我双手用手铐背铐上,把我两腿双盘上,用力向后拽拉至极限,然后用绳子捆绑上,摁坐在瓷砖地上。半小时后,他们没有达到目的,就又把我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袜子,用多根电棍电,听说都是多少万伏高压新电棍,电我前心后心、两脚心。这期间绑我的绳子被两次挣断,当时我被折磨得痛苦程度无法形容……” 2003 年,王贵令历经磨难,终于走出了魔窟。可谁知5年后,在中国举办奥运会的前夕,2008年2月25日清晨,王贵令在家中又遭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龙江派出所等恶警劫持,据目击者说他当时被恶警打掉5颗牙,头还被黑头套套住。 王贵令现被非法判刑,并劫持到辽宁盘锦监狱迫害至今。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1/辽宁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孙治安等恶警恶行-245683.html 2011-01-24: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的情况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唐吉文、祁晓红已被非法批捕,所谓的案子已分别被转到太和、古塔区检察院。 锦州市目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76名,分别在: 1、马三家子劳教所(23名): 女:杨玉范、华玉敏、付艳、陈素兰(黑山)、李俊红(黑山)、曲伟、王云萍、徐亚娟、于景华、孔繁荣、刘春梅(凌海) 男:王英华、贾经文、刘长平、陈国亮(黑山)、刘广海(黑山)、郭一夫(黑山)、张鹏云(黑山)、郭仲林(黑山)、李国刚(金城)、张林、刘洋、刘占山 2、辽宁女子监狱(26名): 刘凤梅、崔亚宁、邓桂丽、胡玉媛、 景翠珍、李凤云、于 静、 吴艳秋、刘素梅、王素华、李世荣、刘丽娟、王丽阁、宋亚平、孙仲红、李清华、胡秋霞、魏秀英(金城)、刘玉荣(翠岩乡)、左立志(义县)、李淑银(凌海)、朱宝娟(凌海)、张若冰(凌海)、姜艳玲(义县)、曹玉英、姜海岚(黑山) 3、盘锦监狱(8名):刘立涛、王孝民、曲成业(山东)、王贵令、艾广顺、齐广发(凌海)、赵庭武(凌海)、刘权旺 4、沈阳东陵监狱:苗建国 5、本溪监狱:殷志友 6、大连南关岭监狱:项英 7、大连市监狱(3名):马海超、金博文(凌海)、张雷(凌海) 8、锦州监狱:赵云鹏、李景军(黑山,暂押,不知是否送走) 9、锦州市看守所(4名):唐吉文、祁晓红、陈玉玲(松山)、王志兰(黑山) 10、上海市徐汇看守所(3名):杨亮、鲁秀英、张月荣 11、天津市北辰区双口劳教所:杨小平(太和区大旗屯) 12、天津市大港区女子劳教所:陆丹 13、关押地点不详:张磊、王淑敏 王贵令于2008年2月25日被绑架、非法判刑3年,将到期。 以上具体情况和被关押地点如果有误以及有遗漏、变化的,请及时更正、补充。请揭露参与迫害的中共邪党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有杨玖英、李亚洲、王辉、陆浩、孙治安、单学志、戴勇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4/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35276.html#11123222710-1 2008-04-22: 辽宁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的情况补充 自2008年2月25日以来,由辽宁省公安厅、锦州市安全局参与、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其下属各分局、派出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近40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教养,被非法劫持到锦州教养院和沈阳马三家教养院,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第一、第二看守所的项英、王贵令、殷志友、苗建国、崔亚宁、冯国松等法轮功学员正面临被恶党检察院、法院合谋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2/177005.html 2008-04-07: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法轮功学员任尔杰已被非法劳教 锦州市2月25日被绑架的凌河区法轮功学员任尔杰,已于一周前从锦州市第二看守所被送入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同日被绑架的凌河区法轮功学员王桂令、苗建国、项英、段君等又被转回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目前锦州市第一、二看守所和锦州市拘留所都非法关押了一些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郭艳萍被送到黑山迫害。上述法轮功学员一直在绝食反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7/175986.html 2008-03-27: 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项英遭到殴打 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在2008年2月25日被绑架,并遭到殴打,据目击者说他被打掉5颗牙,遭到严重殴打的还有项英。 望知情人士提供具体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可以向社会各部门揭露和诉讼,人不是干完坏事就完事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7/175212.html 2008-03-26: 锦州市“2.25”抓捕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近况 据悉,在2月25日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些已被非法劳教,如李秀云、那权杰、曲凯、赵宇等;有的已被非法批捕,如崔亚宁等,参与迫害崔亚宁的是古塔公安分局刑警队的李佳等恶警;有的被押送到外地迫害,如刘凤梅已被押送到大连;有的下落不明,如朝阳张琦等。 另据悉,日前有家属去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送衣物,管教称第二看守所已没有法轮功学员。几天前还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的同修王桂令、项英、苗建国、殷志友、段君等已不知去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6/175190.html 2008-03-17: 辽宁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的详细情况补充 2008年2月25日,由锦州市安全局参与、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其下属各分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 目前获知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已增加至近三十人,其中知道姓名的包括:刘凤梅、黄成、张秀兰、李秀云(黄成妻子)、那全杰、邓秋丽(六四一厂)、郭艳萍、段君、项英、王贵令,殷志友,苗建国、崔亚宁、赵宇、张琦、曲凯、李凤云、陈岩、冯国松、任桂霞(金城)、张某(任桂霞的丈夫)、大王萍母女、张孝华(金城)。现在这些学员都被非法劫持在锦州第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 恶警现在不准家属探视,不放人,撒谎说法轮功学员没绝食,人很好。据可靠消息,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在绝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7/174463.html 2008-03-07: 试看邪党在辽宁的最后疯狂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晚和二十五日清晨,辽西地区的凌源、锦州、金城、葫芦岛、兴城、绥中、朝阳、彰武及盘锦等市县同一时间相继出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恶性事件。数十名学员被绑架,其中包括到马三家探望亲人的家属。在绑架过程中,恶警非法抄走二十多万现金、抢劫物品无数(多台打印机、电脑及卫星接收器“大锅”等),价值几十万元。目前迫害仍在继续。 这是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近九年来,辽宁省邪党统一绑架人数最多的一次。二十五日清晨,锦州市内三个区的公安刑警队非法抓走近三十名学员,他们是:刘凤梅、黄成、张秀兰、李秀云、那全杰、邓秋丽、郭艳萍、段君、项英、王贵令,殷志友,苗建国、崔亚宁、赵宇、张琦、曲凯、李凤云、陈岩、冯国松、王莉、赵玉芳、任桂霞、张某(任桂霞的丈夫)等。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7/173808.html 2008-02-28: 锦州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08年2月25日上午5点左右,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玲、苗建国、项英、殷志友等在住所同时被绑架,详细情况待查。 同日上午6点钟左右,一辆锦州──盘锦客车中途遭警车拦截,多名警察上车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赵某、崔某某、张齐,详细情况待查。 据消息,25日上午辽宁各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该迫害行动是辽宁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的,目地是查找卫星大锅来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8/173258.html 2008-02-27: 锦州市公安局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四点左右,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下,其下属各分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 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四名:刘凤梅、黄成、李秀云、张三、那权杰、李凤云、殷志友、王桂令、苗建国、郭艳萍、项英、崔亚宁、赵宇、张某(朝阳)。 此次绑架是一次有预谋精心策划的,采取了跟踪、手机监控、定位,对法轮功学员绑架过程中调动异区恶警参与,现在这些学员都被非法劫持在锦州第一、第二看手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7/173225.html 2005-11-27: 酷刑(十四):注射不名药物, 此种酷刑是当狱医和恶警灌完食后,用特粗大的针管又往学员的肚子上,腿上各扎一针,之后将学员拖進小号,约过十几分钟后,被灌食的所有学员都开始拉肚子,几乎提不上裤子,呕吐两个小时后,奇渴无比,口干得沙啦沙啦的,有的被折磨的几乎休克,大睁着不动的眼睛。而学员被折磨后的情况恶警都做了仔细的记录,可能是实验药物迫害的开始。此种迫害从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今,参与迫害的恶警有张海平,金福利,马勇,史青山等和数名四防,特别是在二零零五年还有两名上级执法部门的领导在灌食现场观看。曾被注射此药物的法轮功学员有史宝东、王舟山、王文清、王桂令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287.html 2005-01-15: 2002年12月,大法弟子王贵令在锦州教养院新收大队,由于不穿犯人穿的马甲,遭到四防员毒打(参与毒打的有叫尤伟的)。一名大法弟子张旋当时站起来喊:不许打人。就把另外几个人拽到西边一个小屋里毒打。把张旋打得晚上翻不过来身,前身脊背剧痛。四防员拿脚往心口窝处猛踢;把他拽到大厅里打得起不来,晚上睡觉翻不过来身,用床板子、警棍打。大法弟子在新收有的被关十几天的、二十几天的,时间不等,然后来被弄到二大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37.html 2004-09-26: 大法弟子王贵令等七八个人,被恶徒戴过嘴称子,安全帽,背扣,腿绑成双盘状,用办公桌挤在墙角等,许许多多大法弟子被它们酷刑折磨得死去活来。 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一直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由于它们采用的迫害手段残忍,凶狠至极,以院长张海平为首的十几名参与迫害的恶警也早已上了“法网恢恢”的恶人榜。大法弟子石忠岩就是被这些恶徒钉在十字架上活活打死的,大法弟子肖朋也是被这些恶徒酷刑折磨成精神失常而最终死亡。 锦州教养院的恶警在金钱、利益面前选择了罪恶。因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就有丰厚的奖金。它们由于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残忍而臭名昭着,不断受到世界各国正义之士的谴责,锦州大法弟子不断向它们讲述迫害好人,天理不容的道理,一再劝善,可它们仍一意孤行,并变本加厉的继续迫害大法弟子。 2004-09-10: 我叫王贵令,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却受到锦州教养院不法之徒非人的迫害。我要向有关部门控告国家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行为,同时我也将向有关部门申诉我个人被非法抄家、抓捕、关押、劳教及酷刑迫害的事实情况。 1、控告锦州市教养院:原政委张海平、原副院长金福力、卫生所所长史青山执法违法犯法。 2000年10月6日,教养院把不放弃信仰与修炼和向教养院反映五大队警察高阳用烟头烫伤法轮功学员李凯手指头一事的,全部抓起来严管,蹲小号。针对教养院这种强暴行为,全体教养院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表示抗议。 我绝食的第二天,由张海平、金福力亲自指挥,将我捆绑,锁扣在大铁椅子上,史青山恶狠狠的将开口钳子插進我的口中,由于插得过深,使我不能正常呼吸,呼吸极其困难。当时,只要呼气就发出难以形容的鸣叫声。史青山还觉得不够劲,就用力拧,直到把我的下门牙压倒一颗,鲜血流出才罢休。之后给我往肚子里插中指粗的洗胃管,他们不正常插,而是在喉咙处来回插,来回拉,那个痛苦难以表达,当时把我弄得体力,精力,意志力全部耗尽,最后达到全身痉挛。如果能把当时的镜头拍照下来,就和人在痛苦死亡前一刻,没甚么两样。 我们所有被灌食的都被折磨到这种程度后,才灌食。我就被这样伴随着鲜血的流淌,牙齿的半颗倒了,喉鸣声不断的情况下,将气味难闻(有药味)的食物灌進了肚子。然后他们又往我小肚子和腿肚子各扎一针,也不知是注射的甚么药,之后把我拖進小号;约十几分钟后,我开始拉肚子,几乎提不上裤子;两个小时后,我奇渴无比,口干得沙啦沙啦的。我看到坐在我身边的王文清被灌得几乎休克,大睁着不动的两眼,坐在8寸高见方的小靠背椅子上,头倒控着碰着地。我们所有被灌完食的,都和我一样连拉带吐,我们当时身体变化情况,包括上厕所,喝水次数、时间,恶警都做详细记录,好像搞甚么试验似的。就是这样他们还是把我们的双手背扣上,坐在8寸见方的小椅子上,每天坐18小时以上,最长一次连续坐44小时,对坐不住的就用双手铐,扣到小号铁管栅门上吊着,我被吊过两天,史宝东被吊了一周。张海平、金福力、史青山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和触犯法律的行为。 2、张海平、金福力在2000年10月12日将十几名不放弃信仰和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集中一起,用多名干警和多名刑事劳教犯,昼夜不停的進行迫害和严管起来。这些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所以不背,不念那些犯罪条例;因此,张海平、金福力就亲自命令警察(队长)刘铁林等还有刑事犯一起动手,用电棍逐个电击,被电击的有严力、刘云涛、左中右、刘永生、石中岩等。我当时因绝食后,被灌泻药和注射药物等,拉肚子不停,所以我向张海平、金福力及队长报告三次上厕所,他们不允许,没办法,我只好站起来准备去厕所,这时张海平气势汹汹的命令刘铁林及刑事犯将我摁倒,并用两根电棍电击我,将我用手铐背扣上,摁坐在小椅子的腿上,不准许上厕所。 3、我控告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干警李松涛、杨庭轮、张春风、张加斌在2002年12月30日晚对我实施的酷刑,是违法犯法的。 2002年12月30日上午,我被二大队两名干警、一名刑事犯,从教养院新收大队提到二大队后,由杨庭轮向我宣布:强行转化是政府行为,他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说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于是将我双手背扣上,戴上头盔,用大桌子把我挤到墙角;两名警察每三个小时一换班,刑事犯六个小时一换班,并配有多根电棍等刑具,同时电视中反覆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和警察的叫喊恐吓交替進行。我坐不能坐,蹲不能蹲,靠不能靠,不准闭眼,就这样站着。受这种酷刑后,多数都是大腿紫青色,骨骼严重变形,不能走路,神志恍惚,轻则几周、几个月才能恢复,重则一、二年了也不能正常走路。我就这样站到晚上九点多钟后,由李松涛领头,杨庭转,张春风,张加斌,还有一名姓安的刑事犯,一齐动手,将我双手用手铐背扣上,把我两腿双盘上,用力向后拽拉至极限,然后用绳子捆绑上,摁坐在瓷砖地上。半小时后,他们没有达到目地,就又把我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袜子,用多根电棍电,听说都是多少万伏高压新电棍,电我前心后心,双腿心。这期间绑我的绳子被两次挣断,当时我被折磨得难受程度无法形容。 锦州市教养院在朗朗干坤下,给好人用酷刑,集体违法犯罪。我要控告他们执法犯法,教养院一把手张海平,主要协从者:金福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长:韩立华,指导员:冯子斌,主要行凶者副大队长:李松涛、杨庭轮、张春风、张加斌等。 我在锦州市教养院被迫害二十多个月,历经四个年头,每分每秒都在痛苦煎熬中度日。以上所述只是我在教养院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被折磨当中的几个片断镜头,和全部相比,和每时每刻遭刑事犯恐吓,折磨,毒打相比,和锦州市教养院里几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相比,那真是冰山一角。要和迫害更惨重的人相比,更是微不足道。 2004-02-17: 2002年12月30日上午王桂令被恶警押到二大队,当晚10点多李松涛气急败坏的讲要来个“速战速决”,于是把王桂令按在地上,几名恶警(张加彬、杨庭伦、张春风、冯子斌、李松涛)还有一名姓安的犯人,把他两腿双盘上,然后往极限拽两腿。十几分钟后看没有效果,就用绳子将双腿捆绑上,扒掉袜子,用高压电棍电两脚,绳子被两次挣断,他们就把王桂令按倒在地上用电棍电前心、后背,周身同时乱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659.html 2002-10-25: 2002年10月13日晚,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张旭东一家四口和法轮功学员杜红军被车辆管理所绑架,两人的家被抄。 2002年10月21日上午九点,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龄在工作单位被锦州凌安派出所一群恶警绑架。 2002-01-11: 2000年10月,辽宁省司法厅凌副厅长带领省帮教团(由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叛徒组成)来锦州市教养院坐阵8天,遵照指示,10月15日锦州市教养院遂将13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入严管,由教养院政委张海平,主管劳教副院长金福利亲自督阵,硬性要求大法学员背诵监规,不背就用电棍电,然后罚坐凳,蹭桌椅中间的横木,时间从6:00──22:00延至次日凌晨3:30。晚间大声播放攻击法轮功的评论,阻扰学员睡觉,11月15日晚,学员王桂令要求上厕所大便,遭政委张海平拒绝,并指使警察电王,电了约5分钟,过了一会儿,王再次请求,仍不许,继续电,王共要求4次也被电了4次,历时近1小时,待张海平离去,一名干警才破例放王桂令去上厕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 2002-01-11: 受害人:王桂令,男,45岁,锦州市北山建筑公司工人 闫利,男,35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干部 石忠岩,男,43岁,锦州百货大楼职工 王玉清,男,39岁,锦州市重型机械厂职工 荣刚,男,35岁,锦州市凌河区人 朱峰,男,30岁,锦州市古塔区人,个体老板 凶手:张海平,男,50多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政委,手机;13941655333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冯子斌,男,48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教导员 二十馀名警察 2001年2月上旬,锦州市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闫利、石忠岩、王玉清、荣刚、朱峰六名学员集体向二大队领导要求:减少坐凳时间(当时坐凳时间为早6:00-晚9:00,吃饭、上厕所外,不得休息);把粘到窗玻璃上的有色不干胶扯掉(当时窗玻璃被粘上有色不干胶,室内進不来阳光);允许接见家属(2000年10月后就不允许接见)。2月10日晚,他们几人在小声背经文,警察杨庭伦指使犯人菊严、姜志鹏、郝春生、孙维臣四人突然闯進来,污言秽语,大声叫嚣,并把三楼会议室的音响放大音量,把二房门打开,干扰他们。于是他们为抗议干扰大声背经文,这时警察杨庭伦气势汹汹冲進二房,将王桂令后脖领抓住,同时四个犯人一拥而上,将其拖出室外,不知是谁朝王软胁猛击两拳,致使王当时不能说话,呼吸困难,瘫倒在走廊,后又被拖進水房被郝春生拳打脚踢数十下。在暴徒们拖王的时候,其馀五名学员下床去制止,犯人堵在门口并把走到门口的石忠岩打倒在地,犯人孙维臣在石忠岩倒地后,还用脚不分头脸地踢石,教导员冯子斌在门口督阵。 2月11日,他们几人把事情经过整理成文字材料,传到其他功友手中让他们了解被迫害的真相,以免以后没有机会告诉他们当时的情况,同时他们也写了一份材料送交院领导,要求惩治打人凶手。因为他们也知道警察不会放过他们。12日下午四点,政委张海平指挥二十多名警察闯入二房(其它房内都有警察坐阵),三、四个警察抓一个,先将他们按倒在地,然后分别给铐上手铐,每人一个隔离间。当时,学员问警察为甚么给戴手铐,警察说:“你们违纪了,不遵守规章制度。”当直接问政委张海平时,“警察打人怎么算?打人白打吗?”他未回答,好像打人的事没发生一样,此后,他们每人由两名警察、两个犯人、两名邪悟者看管,并且带着手铐,吃饭、睡觉、上厕所时都不给打开,并分别加期2-5个月不等。 二天后,杨庭伦、张加彬、冯子斌给三房开会时仍振振有词地叫嚣着:“你们是暴乱,就得镇压,绝不能留情。”这种强制监管持续约半个月。而那些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却得到减期的奖励。因为政委张海平、主管劳教副院长金福利给犯人开会时都讲过,法轮功说你好,你干得就不好,法轮功说你不好,你干得才好。警匪一家,可见一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2025-02-15: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那广伍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副局长刘长杰(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警察:张子月15042620791、张奎17641601058、张忠伟13897844018、赵丽(女) 太和区大薛派出所(此派出所近年来屡次参与绑架迫害) 锦州市大薛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锦州市太和区水胜线与二零四省道交界处) 邮编:121018 办公电话:0416—4668461 刘启明 所长 139 4068 7667 董超 教导员 156 9870 5678 公安 副所长 152 4137 5277 段传兵 副所长 139 4065 7233 张阔 副所长 133 9046 6733 张久龄 警察 138 4167 6069 史辛 警察 182 0416 7777 陈洪兴 警察 137 0006 8949 关名向 警察 139 4163 5280 张建平 警察 138 4163 8977 武智全 警察 139 0406 0907 宁学新 警察 150 4263 4805 金州 警察 138 9783 8338 (具体参与迫害周丽娜的办案警察) 王金龙 警察 150 8419 5735 赵景民 警察 150 0416 6069 韩玉宝 警察 183 4264 8328 王文涛 警察 159 4164 2031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8-04-09: 锦州法轮功学员刘凤梅、王桂令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9/176101.html 对锦州劳教所张海平、金福利等几十名恶警的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34.html 辽宁省锦州市劳教院二大队恶警折磨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4/445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