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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大庆 大同区 >> 石玉霞, 女, 64
个人情况: 农民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四大队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4年半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8-1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11-18: ◇黑龙江大庆大同区石玉霞,大同公安分局10月21日从家中绑架,10月31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8/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19295.html#151117234347-5 2010-09-22: 法轮功学员石玉霞被送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石玉霞被送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下车后被直接带到三楼问炼不炼了,说炼,就戴背铐,一天24小时背铐,从早晨六点开始蹲到晚间十二点,睡觉也戴着背铐,蹲5—6天。 现在石玉霞被迫害得双腿麻木,从大庆看守所开始直到现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2/229947.html 2010-06-07: 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四大队石玉霞被迫害情况 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四大队石玉霞,农民,法轮功学员,今年59岁,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迫害发生后,石玉霞向被谎言欺骗的人们讲真相,送真相资料。 2002年1月 23日,石玉霞被大同区派出所警察刘继民和四村村长侯国在其的家中被非法抓捕,并且对石玉霞的家进行了非法搜查,因为当时他们没有拿出工作证和搜查令,象土匪一样抢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还有真相资料,在派出所非法审问期间,他们不听石玉霞讲真相,只是问这些东西是不是你的。 第二天,石玉霞被劫持到大庆看守所,2002年6月秘密在大同区人民法院非法开庭,庭长是宋连喜,并没有通知石玉霞的家人,在非法审判过程中不允许石玉霞说话,只是在走过场。如果不是石玉霞自己要求做最后的陈述,他们连这一程序也不走了。 石玉霞说:“我说我没有犯法,国家宪法明文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所以说,我没有犯法。”他们哈哈大笑宣布退庭。 2002年6月22日下达判决书,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我不服从判决,起诉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2002年9月27日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7/225002.html 2005-05-13: 大法弟子石玉霞,今年55岁,家住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四大队。由于坚信“真善忍”做好人,于2002年1月23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2002年9月27日-10月5日,石玉霞在女子监狱集训队被罚蹲,共七天,每天十八九个小时;恶警:吕晶平,恶人:秦少平、曹振华、黄英海。 2004年3月,在女子监狱四中队监舍,石玉霞被强制背铐在床栏杆上20个小时左右;恶警: 孙立松。 2004年4月9日,石玉霞被恶警陶淑萍吊铐在床栏杆上大约10个小时;6月5日,在女子监狱四中队车间,石玉霞被恶警刘虹打耳光约6、7个。 2005年1月18日,石玉霞在女子监狱四中队监舍一楼,被吊铐在床栏杆上,约18个小时。期间不许吃饭、睡觉、上厕所;后心同时被重击两下,打后脑数次;恶人:王代群、吕淑文。 2005-05-04: 部份被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的大法弟子名单 目前一监区二队,有二三十名大法弟子在被残酷迫害,坐在水泥地上,崔大队与干警利用犯人暴力殴打学员。 女监被关押大法弟子部份名单: 五监区:刘春霞(大连) 杜贵杰(鹤岗) 董宇珍 李艳杰(佳木斯) 吕迎春(南岔) 魏丽梅 宋友爱(牡丹江)任继红(牡丹江) 程佩英(鸡西) 许文英 鲁秀芬(七台河) 张春杰(佳木斯)李萍(大兴安岭) 刘贵华(其母亲,嫂子在其它监区) 刘丽华 徐淑芬 陈俊波(双城) 王淑枝(双城) 严淑芬(双城 妹妹,女儿也在其它监区)王文荣(双城) 费连枝(鸡西)杨艳秋(齐齐哈尔) 石玉霞 石玉霞(两人重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4/101104.html 2004-08-15: 病号监区现在总共有大法弟子28名:于丽波、李洪艳、王芳、杜春香、王淑清、马凤兰、王爱芳、高井云、刘文军、宫兰、邹彩荣、肖淑芬、王丹、高淑云、高文霞、徐亚文、吕洪芳、刘桂华、吕淑芹、石玉霞、赵亚轮、王淑兰。刘亚芳、王淑芬、邵本艳、边淑芳、刘倩倩她们五个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自愿转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5/81822.html 大庆 大同区联系资料(区号: 459)2020-09-17: 大庆市大同区公安分局林源第四中心派出所警察吴军廷电话 13394651887 丛志强:18603678551
2013-05-29: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 ▼参与迫害大庆林源胡柏娟、肖滨华、孙玉梅责任单位及人员: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 邮编163515 张冠华 代理检察员(本案主要负责人)(暂无联系方式) 办公室 6271133 办公室号 宅号 阮之华 检察长 13359590095 6170095 宋连喜 副检察长 13359590377 6170377 6176207 佘顺祥 副检察长 13359590712 6170712 6161616 王汉成 副检察长 13359590722 6170722 6271197 刘建春 纪检组长 13359590769 6171706 6166788 王居卓 政工科长 13359590737 6170137 6170737 李志鹏 反贪局长 13359590719 6170719 6272000 魏广文 侦查监督科长 13359590758 6170758 4414758 于立学 反渎职侵权局长 13359590715 6170758 6166616 常旭东 办公室主任 13359590736 6170736 6271819 熊东来 调研室主任 13359596169 6176169 李俊刚 公诉科长 13359590706 6170706 6272823 刘春波 监所科长 13359595750 6170750 6271166 胡蕊 民行科长 13359590733 6170733 6276958 刘春刚 控申科长 13359590713 6170713 4413952 龙春河 控申副科长 13359590721 6172000 6172672 刘利国 预防科长 13359595121 6177000 6276958 闻广军 反贪局副局长 13359590717 6170717 441227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