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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银川女子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 >> 杨洁, 女, 53

个人情况: 原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宁夏中卫市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7-12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杨洁 郑永新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9-18: 宁夏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
宁夏杨洁等九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以[2021]宁0502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刑,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冤判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被中卫市中级法院以[2023]05刑终31号非法驳回。

七位法轮功学员杨洁、郑永新、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王顺芹、温玉秀坚信“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真相资料合法”,要求中卫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明文有效的法律法规办案,采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要求,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改判上诉人无罪。

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中卫市检察院为此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上诉人杨洁、郑永新、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王顺芹、温玉秀,被告人温静、张玉莲的原审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准确,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应律师也向中级法院提交了《请依法改判上诉人某某某无罪》的辩护词。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中卫市中级法院以[2023]宁05刑终31号《刑事裁定书》枉法驳回七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张瑜(电话:13723332245),审判员:李明琮、刘晶(电话:15109556866),法官助理:李志强,书记员 高茹(电话:17795589979)。

二零二三年八月下旬,杨洁、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继续迫害;温静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已到,但中级法院裁定没下来,被中卫市中级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离开了中卫市看守所回到家中;王顺芹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已到,从中卫市看守所回到家中;温玉秀、张玉莲因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七日后,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监视居住,目前情况不详,请知情者告知。(有消息说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迫害。)郑永新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被劫持到宁夏石嘴山监狱迫害。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电话询问会见一事,女子监狱回答可以会见,再打电话落实又回答说是法轮功学员不许会见。

七位被一审非法冤判、二审维持原审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刑期及大约离开黑窝的日期分别为:

姓名 非法刑期 冤刑起始日 冤刑截止日
杨洁 6年 2020年10月25日 2026年10月24日
郑永新 5年10个月 2020年10月25日 2026年8月24日
常秀娥 4年2个月 2020年10月25日 2024年12月24日
景玉玲 3年10个月 2020年10月25日 2024年8月24日
黄玉霞 3年6个 2020年10月25日 2024年4月24日
温玉秀 2年4个月 2023年7月11日 2025年11月10日
张玉莲 2年2个月 2023年7月11日 2025年9月10日

一审宣判后,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上诉请求及理由,辩护人递交了辩护意见,要求开庭审理。上诉人杨洁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入室搜查程序违法,讯问笔录中有些话不是其说的;其不构成犯罪。

上诉人郑永新的二审辩护律师认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2021]宁0502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上诉人郑永新“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没有证据证明郑永新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也没有证据证明郑永新组织过某个邪教组织,本案的证据无法证明郑永新主观上具有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故意。由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破坏法律实施的概念,认定破坏法律实施没有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本案的证据无法证实法轮功的书籍、图片、音乐等物品如何破坏了法律实施。一审法院《刑事判决书》没有用证据证明法轮功的物品破坏哪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本案证据不能证明郑永新有利用邪教组织的行为,也不能证明郑永新的何种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所以请求中院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上诉人常秀娥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其不构成犯罪,请二审改判其无罪。

上诉人景玉玲的辩护人提出:上诉人未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利益,没有危害社会,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景玉玲不构成犯罪,请法庭依法裁判。

上诉人黄玉霞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其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构成犯罪,请求二审改判其无罪。

上诉人王顺芹的辩护人提出:中国法律、司法解释等没有明确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上诉人没有实施破坏法律的行为,原判认定上诉人为传播而持有宣传品的证据不足,事实认定错误。建议对上诉人判处无罪。

中卫市中级法院没有采纳,只进行了书面审理,枉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8/宁夏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465449.html

2023-06-03:宁夏38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截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底,宁夏法轮功学员共有38人仍被非法关押,具体情况如下:
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监狱1人:

◎陈秀萍,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5,000元;二零二一年九月被劫持到原籍陕西监狱关押迫害。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被非法关押在宁夏石嘴山监狱9人:

◎王德生,男,宁夏石嘴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八年十一月。

◎栾凝,男,今年64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被银川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罚金10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七年八月。

◎孙建锋,男,今年51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四个月。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四月。

◎马智武,男,今年50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三四年六月。

◎李学军,男,宁夏灵武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四月。

◎张兴增,男,60多岁,银川市法轮功学员,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高兵,男,今年43岁,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遭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赵恒德,男,今年67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四月初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刘嗣祖,男,今年71岁,宁夏银川市隆德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中旬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女子监狱16人:

◎蒋红英,女,今年78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被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七月。

◎纳琴,女,回族。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3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朱海燕,女,今年49岁,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姜春梅,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孙芳红,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孙芳惠,女,今年约66岁,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陈波,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罗新平,女,今年68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单季宁,女,今年56岁。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陈淑琴,女,今年59岁,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法轮功学员,医生,二零二零年六月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被隆德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严英,女,今年60岁,宁夏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余德贞,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五月。

◎史梅兰,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七月。

◎刘翠梅,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五月。

◎徐润叶,女,今年67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

◎姚小艳,女,今年43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被永宁县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

遭非法判刑、仍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8人:

杨洁,女,今年53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十月。

◎郑永新,男,今年67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十个月,勒索罚金1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八月。

◎常秀娥,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个月,勒索罚金7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景玉玲,女,今年57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罚金6000千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黄玉霞,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四月。

◎王顺芹,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罚金4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温静,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罚金35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尤海军,男,今年53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1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五月。

遭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地点不明3人:

◎余润彩,女,宁夏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关押地点不详。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十月。

◎赵林,男,今年56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初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三、四月间被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西夏区法院。据悉赵林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关押地点不明。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褚继东(楚继东),男,现年48岁,原天津法轮功学员,流落到宁夏。约于二零二二年一月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四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关押地点不明。非法刑期至二零三五年一月。

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1人:

丁乾,男,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至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3/宁夏38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461573.html

2023-05-20: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杨洁、郑永新、常秀娥等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遭该市沙坡头区法院枉法诬判,非法刑期两年两个月至六年。中卫市中共公检法人员又是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构九位法轮功学员,而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人根据法律、有理有据的驳斥了这种诬构。
二零二零年七月到年底,宁夏多市县大搞所谓的“清零”行动,各级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法轮功学员单位等部门的人员大规模出动,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三书”、签字、按手印,放弃信仰。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卫市当地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这波迫害中被警察绑架。其中九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被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沙坡头区法院。

沙坡头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一度裁定中止审理九位法轮功学员,但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恢复审理,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沙坡头区法院从早上九点开庭审理,至夜间零点结束。在法庭上,九位法轮功学员都拒绝认罪。家属聘请的五位律师为各自代理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两位家属辩护人为自己的亲人做了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景玉玲、常秀娥、黄玉霞、王顺芹、温静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体健康、道德回升的事实,他们表示,自己处处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社会上、家庭里努力去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而法轮功没有组织,想学就来,不学就走,来去自由,没有组织可利用。法轮功学员们还指出,国家宪法第35条保障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二零零零年公安部39号文件明确列举的十四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因此修炼法轮功合法,持有法轮功资料合法;请法官依法办案,无罪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

然而沙坡头区法院法庭人员,不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仅听命于邪党政法委,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强行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洁遭诬判六年,罚金两万元;郑永新被枉判五年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常秀娥四年两个月,罚金七千元;景玉玲三年十个月,罚金六千元;黄玉霞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王顺芹两年十个月,罚金四千元;温静两年八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温玉秀两年四个月,罚金三千元;张玉莲两年两个月,罚金两千五百元。

此非法判决案的审判长是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书记员王婷;公诉人是王舜坤。

九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简述:

杨洁,女,一九七零出生,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北京房山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被原中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关押在北京顺义收容所;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吴忠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遭受酷刑折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非法罚款两万元。

◇郑永新,男,一九五、六年出生,大专文化,原银川供电局职工,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被单位开除公职,妻离子散(郑永新后于二零一零年和杨洁重组家庭),居无定所;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他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被灵武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常秀娥,女,一九六九年出生,个体工商户,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因控告江泽民,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天;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因向他人讲真相、做三退,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三天;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个月,罚金七千元。

◇景玉玲,女,一九六五年出生,中卫市医院医生,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绑架、抄家,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因讲真相、发资料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其丈夫潘永全被迫害的说话不清,精神不正常;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景玉玲被中卫市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罚金六千元。

◇黄玉霞,女,一九六一年出生,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王顺芹,女,一九六四年出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因控告江泽民被中卫市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罚金四千元。

◇温静,女,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卫二中退休教师,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

◇温玉秀,女,一九五三年出生,因控告江泽民,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天;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四个月,罚金三千元。

◇张玉莲,女,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两个月,罚金两千五百元。

非法庭审终结后,有法轮功学员家属认为,当今的公检法道德败坏,给好人强加罪名,诬陷、制造证据,无法无天,好人受难,纯粹是土匪流氓行径,是谁破坏了法律实施,是他们公检法司这帮人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么好的法轮功学员却遭受如此迫害。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舒缓的五套功法,吸引了上亿人学炼,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五千四百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国内许多媒体都曾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 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被历史追责的对象,断送自己和家人的未来。
真心希望办案的司法人员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你及家人带来福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20/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461058.html

2023-04-29:郑永新等九人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对郑永新、杨洁、景玉玲、常秀娥、黄玉霞、王顺芹、温静、温玉秀、张玉莲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几位法轮功学员讲述了自己修炼受益的事实,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他们的律师及家属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到晚上零点结束。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公诉人王舜坤。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来自北京、天津、广州等地的五位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并为当事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位家属辩护人也分别到庭参加诉讼并为亲人做了辩护,五位宁夏法援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中九位法轮功学员都不认罪,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处处事事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中或在社会上或在家庭里如何努力去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更好的人。他们表示,法轮功没有组织,想学就来,不学就走,来去自由,没有组织可利用。再说公通字【2000】39号通知明文规定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种,公安部认定的7种共14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证明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持有法轮功资料没有错。请法官依法办案。

郑永新先生,今年67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信仰,他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公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

庭审中,郑永新先生面对法官、检察官、法警、律师和所有旁听人员,以平和、善良、真诚、坚定的态度讲述了法轮功也就是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正法,是修佛的。现在有一百多个国家有修炼法轮功的,《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得到5400多项褒奖。法官打断他的话不让讲法轮功,让他说自己。郑永新说:我过去是电力系统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经常苦苦的思索人为什么活着?直到我看完《转法轮》,我才找到了生命意义的答案。我走入大法修炼一个月后皮肤病、心绞痛等疾病全无。我按照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更好的人,高尚的人。法官再打断他的话说:别讲法轮功了。郑永新就从中国的现行有效明文法律法规层面上讲述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家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的7家邪教组织,在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明文公布于世,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又通过媒体向世人再两次确认: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国务院《新闻出版总属第50号令》的第99条、第100条废除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我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持有法轮功书籍等是合法的。我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花名册,我是一个合法公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社会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我修炼法轮功对社会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是乔石委员长等老干部做出的结论。我是一个普通公民,没能力利用任何组织,怎么能把国家的法律法规给破坏的不能实施。请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我无罪。

1、郑永新聘请的律师当庭为其做了无罪辩护,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永新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缺乏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本案事实的辩护意见

第一、检察院起诉书对被告人郑永新的指控证据不足。一是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分局对证人张彩虹、张顺生所作讯问笔录;二是张彩虹、张顺生对被告人郑永新照片的辨认笔录。辩护人认为仅凭这两种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郑永新在固原市三营镇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证人张君琴、张利芳均否认认识被告人郑永新及被告人杨洁。二人的证言与张彩虹、张顺生的证言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张彩虹称郑永新的别名叫大平,而张顺生称郑永新为老郑。

案件发生在近十年前的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从证人张顺生的讯问笔录内容可推断出,他和被告人郑永新只是在案发当天晚上见过一次面,又是夜间10点;侦查人员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七月三日组织张彩虹、张顺生对被告人郑永新、杨洁的照片进行辨认。辨认地点在原州区公安分局,在辨认笔录中的见证人同是魏小龙。张顺生的辨认笔录中记载辨认程序主持人是杨富春,单栋,但是签字一栏中,却没有单栋的名字。

被辨认的照片的选择上应遵循数量上的“充足性”和特征上“相似性”原则,照片背景应尽量同一,照片类型、品质应当一致或相似的原则。辨认主持人在主持证人张彩虹对杨洁进行辨认时,一张纸上贴有12张嫌疑人照片,其中只有杨洁是70年出生的,而其他11张照片中的人物都是60年出生的,相差十岁;而辨认郑永新的照片时,其他11张所载照片被辨认人都是1962年出生的,而唯独郑永新是1956年出生的,年龄相差六岁,明显违反“充足性”、“相似性”原则。辩护人认为,该辨认程序违法,辨认的真实性存疑,不能当作定罪证据使用。

第二、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为传播而持有法轮功宣传品的证据不足。理由是:公安侦查人员在搜查被告人郑永新的暂住处时,没有使用搜查证,因为搜查笔录中没有载明搜查证的编号,同时,侦查人员的搜查过程没有见证人进行现场见证,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公安人员从郑永新住处查获法轮功书籍两册,印有法轮功标语的人民币36张,播放器等物品,播放器里面储存有电子文档、音频、图片等内容。这都是个人学习、炼法轮功的必需。公诉人也无法证明这些法轮功资料是宣传品,也没有提供郑永新何时、何地向何人宣传法轮功的证据。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伙同他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证据不足,为传播而持有法轮功宣传品的证据不足。也就是说,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实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证据不足。

二、关于适用法律的辩护意见

第一、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永新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法无据。

1)被告人郑永新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2)《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罪名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不是制作、传播法庭认为的邪教宣传品罪,也不是利用法庭认为的邪教宣传品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郑永新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什么?被告人郑永新是这个组织的什么官职?有什么能力利用该组织?怎么利用的?公诉人无法回答,也无法用证据证明。同时《刑法》没有规定什么是利用邪教组织的行为的情形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没有实施的法律依据。

3)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本身并不能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不能被应用或被实施,而恰恰是法律的应用或实施的结果。重要的是,《刑法》第三百条及《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没有规定什么是法律实施及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破坏法律实施,所以,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郑永新的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同样是于法无据。

第二、全国人大法工委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六版)第100页第4自然段,针对《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认为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要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只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对案件予以受理后,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上述机关对案件立案或者受理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必须具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如果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不应适用本条的规定。从2013年6月29日案发至今,郑永新没有逃避调查、逃跑、易容、改名换姓(隐姓埋名)等逃避侦查的行为,一直生活在宁夏这片土地上。因此,公诉人提出的追诉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郑永新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被告人郑永新的行为不符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辩护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郑永新无罪。

2、杨洁女士今年53岁,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多年前离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杨洁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

庭审中,杨洁面对检察官、法官和为自己辩护的父亲说:法轮功是正法,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我没有犯罪。强加于我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是不承认的,是对我的迫害。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明文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做好人是没错的。

家属辩护人杨洁父亲在法庭上讲道:我认为对杨洁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定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一、 本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起诉书指控: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上,由郑永新驾驶车辆载乘杨洁、张利芳、张顺生、张彩红到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街道,乘深夜无人之机,向三营镇街道商铺及住户散发法轮功宣传品后驾驶车辆离开。本人认为这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杨洁父亲提供了详细分析情况。认为张彩红、张顺生的证词模糊、自相矛盾,与郑永新、杨洁、张利芳、张君琴的供述相互矛盾,没有直接证据;对当事人和车辆的辨认违反辨认程序,有意误导辨认者。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此案没有排除合理怀疑(引诱供述)、照片、车辆误导辨认,所以不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案发事实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已经超过6年,到现在已近10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九年因杨洁户口年龄问题多次与沙坡头公安分局打官司,两次上访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问题终于解决;二零一九年六月我与杨洁在中卫市国保大队与负责人徐冉面谈两个多小时。杨洁不存在逃避侦查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不能以此追究杨洁的刑事责任。

三、被告人杨洁没有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杨洁父亲认为指控杨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无法形成有效证据链。4名证人证言两两互相矛盾。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给杨洁横加如此罪名;在杨洁住处搜出的一些物品是其个人生活物品,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依据“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罚。所以起诉杨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不成立。

3、景玉玲女士今年57岁,中卫市人民医院大夫,因发真相资料,多次被绑架、抄家,她丈夫潘永全被迫害的说话不清,精神不正常。庭审中,景玉玲面对检察官、法官和为自己辩护的女儿,讲述了自己无罪的十五条理由:修炼法轮大法使自己身体健康,给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没有错;修炼法轮功使自己道德升华,医德高尚,对患者从不收红包,从不昧良心多开药;尽心尽力,处处为患者着想受到好评;修炼法轮大法是践行《宪法》信仰自由的权利;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种、公安部认定的7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国务院新闻出版总属50号令第99、100项废除了禁止出版、传播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我修炼法轮功对社会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对任何人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我也没有任何邪教组织可利用;哪一条哪一款国家法律由于我的破坏不能实施了;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花名册,想学就学,要走就走,来去自由;传播法轮功资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我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我没有犯罪,给我定的罪名不成立,请法庭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立即无罪释放我。

景玉玲的女儿依据现行的有效法律法规,出庭辩护,说明她妈妈没有犯罪,不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她说:请法庭释放我妈妈。

4、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是坐着轮椅到庭,她的法援律师提出根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建议缓刑,法庭不采纳。五位律师认可第一位辩护律师的辩护,要求法庭立即无罪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

庭审终结后,法轮功学员家属认为当今的公检法道德败坏,给好人强加罪名,诬陷、制造证据,无法无天,好人受难,纯粹是土匪流氓行径,是谁破坏了法律实施,是他们公检法司这帮人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么好的大法弟子却遭受如此迫害。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舒缓的五套功法,吸引了上亿人学炼,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五千四百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国内许多媒体都曾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 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被历史追责的对象,断送自己和家人的未来。

真心希望办案的司法人员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你及家人带来福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9/郑永新等九人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开庭-459332.html

2023-04-10: 宁夏回族自治区郑永新等九人被迫害案将被非法开庭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将于4月18日上午9点,对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0/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8661.html#2349225444-1

2021-10-26: 宁夏中卫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一年
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等,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绑架。其后,温玉秀、张玉莲被放回家,其他七人被非法关押在不同的看守所,至今已满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绑架了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等九名法轮功学员。温玉秀、张玉莲两人被放回家中(具体时间不详)遭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监视居住;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玉娥、温静五人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底前后,九人被构陷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院退侦两次后,五月上旬将该案提交到沙坡头区法院。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聘请了律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郑永新先生,今年65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工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

杨洁女士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51岁,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多年前离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杨洁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

景玉玲女士,中卫市医院大夫,五十六岁,曾被非法拘留、绑架关押;王顺芹女士,中卫市医院职工,曾被非法关押、非法拘留;常秀娥女士曾被绑架审讯、非法拘留;黄玉霞女士曾被绑架、非法审讯。温玉秀女士,六十八岁;张玉莲女士,五十岁左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6/宁夏中卫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一年-432895.html

2021-05-28: 宁夏中卫市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沙坡头法院中止审理
今日获悉,宁夏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于2021年4月30日以卫沙检一部刑诉[2021]125号起诉书,非法起诉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到沙坡头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

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仍被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仍被关押在银川看守所,王顺芹仍被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仍被监视居住。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8/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6298.html

2021-05-21: 宁夏中卫市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沙坡头区法院
近日获悉,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的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的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的王顺芹,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的温玉秀、张玉莲共九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退侦两次后,约于5月6日,被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构陷到沙坡头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5999.html

2021-03-09: 遭冤狱多年 宁夏银川郑永新、杨洁夫妇再被绑架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中卫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至今已经四个多月,遭非法批捕。

郑永新、杨洁夫妇二零二零年十月到中卫市探望杨洁的父母,十月二十四日,中卫市发生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绑架,郑永新夫妇再次被绑架批捕。目前已知,当日被绑架的人员中,有九人被非法批捕,其中: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温玉秀、张玉莲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郑永新先生,今年65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工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杨洁女士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51岁,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多年前离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杨洁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

(一)郑永新先生遭劳教所、监狱迫害七年情况简述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日,郑永新正在单位上班,银川市公安局四个便衣将他绑架劫持到家中,劫掠了大法书和带有出版号的《广州讲法》录像带,随后将他关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干奴工“撕胶”。此后,郑永新被非法劳教三年。

郑永新被关押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期间,被迫在劳教所的六中队(水泥厂)干奴工:装水泥、卸煤、搬运石料,不分昼夜,来车就干。中午吃饭后,能在地上躺大约半小时,冬天就躺在结冰的地面上;每天晚上睡觉浑身疼得不敢动,到了半夜,手指象抽筋一样疼痛,早上一点点挪动身体才能起床;初冬的早上,穿上前一天被汗水浸透的“工作服”,如同进冰窖一样冻得发抖;还有随时可能遭受的暴力折磨。郑永新曾看见一个关押人员被狱警用皮管子抽打了四十多下。超负荷的体力劳动、被肆意殴打,致使人崩溃,曾有人受不了自杀了。人们把这个六中队叫“人间地狱”。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郑永新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绝食反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冤判六年,被劫持到宁夏吴忠监狱,同时被单位开除工职。郑永新被关押在吴忠监狱期间,曾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监狱安排了九个狱警二十四小时监管他。郑永新盘腿炼功,狱警就把他两手向两边分开成一字形,吊铐在床两头的钢管上。手铐拉得很紧,手动不了,直到手铐嵌在肉里,手变颜色了才放开。晚上睡觉,把他的脚铐在床尾的钢管上。

郑永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冤狱期满,被宁夏“610”恶徒从监狱绑架到洗脑班拘禁了三个月。二零零八年六月,因开奥运,郑永新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宁夏“610”恶徒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二零一八年郑永新的养老金被阶段性停发。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郑永新、杨洁夫妇在青铜峡市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孙家滩拘留所十四天。十月一日到期后,杨洁被中卫市国保大队警察接送回家。郑永新被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派出所警察、辖区居委会人员接回后,又在派出所关押了一夜,十月二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局、富宁街派出所和居委会人员大约十几人,到郑永新家欲强行闯入被拒绝,一伙人撬锁后破门而入。这些人逼迫郑永新签字放弃信仰,郑永新不配合,被强行绑架至富宁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郑永新被非法拘禁期间,九月三日晚上被送回家。

(二)杨洁女士遭劳教所、监狱迫害情况简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杨洁和中卫市的两个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八月的一天,在北京房山良乡的租赁房内被绑架,劫持到宁夏,被勒索了三千多元钱后回家。回家几天后,因上网被监控到,杨洁再次被绑架拘留所一个月,遭单位开除。

二零零零年十月,杨洁再次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关押到北京顺义收容所。因绝食抗议,警察给杨洁打上背铐、戴上脚镣,强行劫持到医院灌食。杨洁还被特制的刑具折磨得痛不欲生。后来杨洁被劫持到中卫看守所关押一个月,被中卫市迎水桥拘留所拘留了一个月。拘留期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宁夏女子劳教所遭受了干奴工、殴打折磨。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号从劳教所回家,十六天以后在亲戚家再遭绑架拘留。一个月期满,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遭干奴工、被警察用电警棍电嘴、脸和脖子,胳膊向后反抱在树上,背铐在大树上暴晒,殴打、吊铐等折磨。两年期满后,又几次被加教长达一年,从劳教所死里逃生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九月,杨洁在亲戚家被绑架,后被石嘴山法院判刑三年半,囚禁到宁夏女子监狱。在宁夏女子监狱,被迫干奴工,遭体罚、打“背铐”等方式的摧残。二零零九年三月,冤狱到期,被劫持到宁夏“610”洗脑班又关押了三个月。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郑永新、杨洁夫妇等人被绑架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身体健康的杨洁在看守所关押七天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怕出人命通知了杨洁的家人将她接回。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杨洁和朋友到家住青铜峡市小坝镇的朋友家串门,被青铜峡公安、国保十多人蹲坑绑架,遭非法审讯,次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郑永新、杨洁夫妇一同被绑架拘留,杨洁十四天后回家。

杨洁被无辜迫害,家人也承受了巨大魔难。警察隔三差五上门骚扰,父母屡遭惊吓,疾病缠身。多年中,她父母不时住院,花去了十几万元的医药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9/遭冤狱多年-宁夏银川郑永新、杨洁夫妇再被绑架-421869.html

2021-03-03:宁夏中卫市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近日获悉,2020年10月24日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绑架、2021年1月底2月初被非法移送至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的九位法轮功学员中的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玉娥、温静五位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部分法轮功学员家属为被构陷的亲人聘请了律师。

本案承办检察官是王舜坤,电话:1351924537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3/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1596.html

2021-02-05: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被非法关押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郑永新、杨洁夫妇被绑架关押,是在2020年10月下旬,在中卫市被绑架的,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5/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9565.html

2021-02-04: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被绑架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中卫看守所。当地国保欲非法起诉枉判二人。现在非法案件已到检察院,据说检察院已退回国保,详情后续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4/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9523.html

2020-12-22: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大约在十月上旬,回中卫市探望杨洁的父母,此后失去联系。

中卫市10月24日曾发生过大规模的绑架迫害,请知情者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2/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6872.html

2019-10-05: 宁夏银川市郑永新、杨洁夫妇遭非法拘留情况
9月17日上午10点半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在青铜峡市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孙家滩拘留所14天。10月1日到期后,杨洁被中卫市国保大队警察接送回家。郑永新被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派出所警察、辖区居委会人员接回后,又在派出所关押了一夜,10月2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5/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94222.html#19104232847-23

2016-03-27: 宁夏中卫大法弟子杨洁被绑架 已回家
2016年3月23日下午3时许,杨洁和朋友到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的朋友家串门,被青铜峡公安、国保十多人绑架(由青铜峡国保副队长带领),晚8点钟,家住小坝的朋友,被放回,杨洁和她朋友被非法拘禁在小坝城关派出所。3月24日,宁夏杨洁已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7/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5909.html

2016-03-25: 宁夏中卫大法弟子杨洁被绑架
2016年3月23日下午3时许,杨洁和朋友到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的朋友家串门,被青铜峡公安、国保十多人绑架(由青铜峡国保副队长带领),晚8点钟家住小坝的朋友,被放回,杨洁和她朋友被非法拘禁在小坝城关派出所。请知情者提供相关责任人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5/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5788.html

2015-06-14: 宁夏银川市杨洁、郑永新控告江泽民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杨洁(40岁)、郑永新(59岁),近期分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操控着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体,犯有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杨洁女士被绑架、非法拘留、劳教、判刑,先后七次被严重迫害,共计2630天,经受了残酷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

郑永新先后四次被非法关押共计2687天,他控告说:“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近16年的残酷迫害,使我失去工作,妻离子散,现居无定所。父亲因为我担惊受怕,于前不久离世。”

杨洁女士说: “十多年来我因为信仰真善忍,被开除工作,流离失所,九死一生。虽然前后几十人参与了对我的非法迫害,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没有怨恨,他们也是被蒙蔽、被利用的人,也很可怜、可悲。应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所以现在只控告元凶江泽民。不光为我自己,也为了那些迫害死的和现在还在遭受迫害的,更为那些被谎言蒙蔽欺骗的。”

两位控告人都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他们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4/宁夏银川市杨洁、郑永新控告江泽民-310857.html

2012-09-23:宁夏政法委系统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3/宁夏政法委系统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263163.html

2012-09-06:屡遭迫害 宁夏中卫市杨洁再次命危
九月三日,被绑架关押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杨洁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已通知她家人将她接回。杨洁屡遭迫害,几次九死一生。

夫妻俩遭绑架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陈华被绑架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身体健康的杨洁在看守所短短七天就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怕出人命就通知了杨洁的家人去接她。杨洁家人见到她时,她神情恍惚、呼吸困难、脚步瘫软、浑身无力无法行走,人已脱形。目前,杨洁在看守所究竟遭受了怎样的迫害还不得而知。

杨洁是宁夏中卫市人,原来在中卫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至二零零九年的十年间,杨洁大部份时间被囚禁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宁夏女子监狱等邪恶的黑窝里,遭受酷刑折磨,几次死里逃生,两次丢掉工作。二零一零年,她和遭受了八年迫害妻离子散、居无定所的法轮功学员郑永新从新组织了家庭,借住在亲戚家才算有了个稳定的家。就这样,宁夏中卫市的恶警还经常到她父母家骚扰恐吓。

此次,恶警将他们夫妻二人同时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一个朋友得知消息后,骑自行车几十公里去给他们送换洗衣物。但在办手续时,门房值班人员却无理取闹,要求送衣物的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登记后才可办手续;而且即使有身份证也不许押换洗衣物,说是看守所里面有卖的,只能押钱。要求用身份证登记是看守所邪党徒惯用的伎俩,目的是通过索取身份证明对来此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不许押换洗衣物,要花钱买,这是明目张胆的抢劫,看守所商店的东西都是天价的劣质货。

宁夏银川看守所的恶行

宁夏银川看守所是宁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之一。从九九年七二零至今,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曾在此遭受过迫害,都遭受了比普通犯人更为残酷的迫害。

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绑刑、长达十多个小时的吊刑、坐老虎椅、野蛮灌食及长时间戴背铐、脚镣等酷刑。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几名犯人“包夹”监督,不准炼功、不准互相说话、不准其他犯人给予法轮功学员任何帮助。法轮功学员稍有异议,犯人就随意用绳索将其捆绑殴打;负责 “包夹”的犯人夜晚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夏天让法轮功学员值班给同室其他犯人扇扇子降温,困倦就拳打脚踢。

奴役被关押人员装配打火机,规定每人每天装 1000个,装不完不准睡觉,即使装完也只能睡二、三个小时。干活时不能活动,一坐一天,腿和臀都坐肿了。被关押人员被迫不停的干活,手指磨破、溃烂、流血。而且实行“连带”,将所有人分组,一旦法轮功学员抵制,不做奴工,同组其他人就要帮着完成定额。恶警们以此迫害手段为自己疯狂赚取利润、同时煽动其他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

看守所警察普遍素质低下,污言秽语张口就来,一些年轻女警察的辱骂不堪入耳。十三年来,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给里面的警察讲真相,但至今还有个别泯灭良知的恶徒配合公安国保、“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

作恶者罪责难逃

在此劝告看守所还在参与迫害的人员: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法轮大法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至今已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超过3000项。法轮功书籍被译成30多种语言,并在世界广泛发行。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三年的迫害一直是“以权代法”, 是中共在破坏法律实施。

中共统治下,所有老百姓都是“假想敌”。中共邪党利用暴力和谎言执政的几十年中,各种运动层出不穷,每次运动都会迫害一大批人,中共历次运动已经整死了我们八千万同胞;近年来,每当邪共要搞什么活动,都要以“维稳”的名义大肆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这样执政者取得了“政绩”,公安恶人乘机抢劫了钱财。此次,因邪共要开“十八大”就故伎重演,放出豢养的丧家犬——公安恶警和居委会的恶人对法轮功学员跟踪、监控、蹲坑、抄家、绑架。这样的政权维护的也够艰难的,以这样的方式维持政权凸现了执政者的无能和无耻。

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已超过十三年,十三年中,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无论遭受怎样的迫害甚至失去生命(已知被迫害致死的近四千人),都信守“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不把施暴者当敌人,始终和平理性的为法轮功申冤。劝人退出邪党的党、团、队是大善之举,是为了救人!

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比天大。曾导演天安门自焚“闹剧”,栽赃诬陷法轮功的陈虻遭恶报47岁死于胃癌。积极迫害法轮功的王立军和薄熙来面临判刑,周永康穷途末路,这是自作孽的必然结果。近期,很多迫害过法轮功学员的人,看到王立军和薄熙来被“卸磨杀驴”,都积极寻找各种途径“三退”(即退党、团、队)保平安。现已有一亿两千万人在大纪元网三退了。天灭中共在即,希望你们在此关键时刻,守住良知,善待好人,别再充当邪党的替罪羊、陪葬品,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佛法的威严与慈悲同在。所有执迷不悟,死心塌地为邪党卖命的人,等待你们的将是万劫不复的悲惨下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6/屡遭迫害-宁夏中卫市杨洁再次命危-262447.html

2012-09-03: 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近日,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目前还有三人被非法关押,尚未回到家中。

郑永新、杨洁夫妇被绑架

八月二十八日,家住银川市西夏区的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在家中被西夏区国保大队陈建华、李玉兰(女)伙同贺兰山派出所一伙恶警从家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目前二人已被绑架至银川看守所。

郑永新原来是银川供电局职工,曾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劳教所、宁夏固原监狱迫害八年,并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非法刑期满时,又被宁夏“六一零”恶徒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八年新年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六月,恶党的奥运邪火要在宁夏传递,宁夏各地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郑永新也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十几天后才回家。

杨洁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四十岁,原来在中卫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至二零零九年的十年间,杨洁大部份时间被囚禁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宁夏女子监狱等邪恶的黑窝里,遭受酷刑折磨,几次死里逃生,两次丢掉工作。

法轮功学员陈华被绑架

八月二十八日,家住银川市兴庆区的法轮功学员陈华在家中被银川市国保大队张安忠、武建国等人从家中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恶警抄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陈华,女,大专文化,会计师,现已退休。二零一一年二月曾被绑架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数日。

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绑架,现已回家

八月二十七日,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绑架至凤凰北街派出所,当日被转送医院检查出身体不合格,次日回到家中。张桂芳是宁夏糖厂的退休职工,曾多次遭绑架关押抄家迫害。

据悉,银川市公安恶警还到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的住所蹲坑、骚扰,企图实施非法迫害。

在此奉劝宁夏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前,中国民众对法轮功被迫害的情况日渐了解,民众多次签名支持法轮功,要求不法部门释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众多的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的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在中央高官内部就法轮功的问题早已出现分裂;加之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把从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及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相关证据都交给了美领馆,这在中共高层形成大地震,使江泽民及其帮凶周永康、罗干、薄熙来所犯下的人神共愤的滔天大罪曝光于天下,历史的大清算即将开始。

在对法轮功十三年多的残酷迫害中,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平和讲真相,公检法司系统长期与法轮功学员打交道的人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怎样的人,全国各地参与迫害的人越来越少。而时值今日,宁夏一些官员或公安人员还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劝告,一意孤行,执意迫害法轮功,在权势与利益面前,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这些人危在旦夕,如不停止作恶,等待的将是万劫不复的悲惨下场!法轮功学员希望能够唤醒这些人的良知,免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3/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262344.html

2012-09-02: 宁夏法轮功学员张桂芳、郑永新、杨洁被绑架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芳、郑永新、杨洁夫妇被绑架。

八月二十七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绑架,次日回到家中。
八月二十八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在家中被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派出所的一伙恶警绑架。

郑永新原来是银川供电局职工,大学文化,因坚持信仰被开除工职,分别被宁夏劳教所、宁夏固原监狱非法羁押八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非法羁押期满,被宁夏“六一零”恶徒强行绑架到洗脑班,二零零八年新年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六月,恶党的奥运邪火要在宁夏传递,宁夏各地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郑永新也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十几天才放人。

杨洁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四十岁,原来在中卫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至二零零九年的十年间,杨洁大部份时间被囚禁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宁夏女子监狱等邪恶的黑窝里,遭受酷刑折磨,几次死里逃生,两次丢掉工作。

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二零一二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2293.html#129201715-2

2010-11-28: 宁夏杨洁十年饱受迫害 几次死里逃生
杨洁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四十岁,原来在中卫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至二零零九年的十年间,杨洁大部份时间被囚禁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宁夏女子监狱等邪恶的黑窝里,遭受酷刑折磨,几次死里逃生,两次丢掉工作,至今还没有稳定的职业,到处打工为生。

下面是杨洁自述经历,尤其是十年间遭受的迫害,充份说明中共鼓吹的“司法公正”是骗人的把戏。

迷茫中幸遇法轮大法

我从小十分憧憬修炼,长大后苦苦寻觅。我家祖祖辈辈都有吃斋念佛之人,经常听他们讲一些神话故事。从小我就时常问自己:人活着究竟为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岁时,朋友送来了奇书《转法轮》。我静心拜读后,捧着宝书,我的泪水一次次涌出,心中的迷一一破解。迷茫中的等待与企盼终于有了归属,我明白了这就是我要寻找的修炼之路!书中告诉:我在世俗中工作、在世俗中生活同样也可以修炼,但必须按真、善、忍做个好人。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时时刻刻都沉浸在幸福之中。每天早早起床到中卫高庙公园炼功点炼功,当时只有几人炼功(一年后该点增加到上百人,学法点也遍地开花)。我原来有头疼、痛经、胃疼、先天性关节炎,当疾病发作时就不能上班。炼功短短的几个月后折磨我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得法至今十几年再也不需要吃药、打针。原来在常人中养成的抽烟喝酒的恶习也全部戒掉了。

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也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我从迷茫、消极、沉默、厌世变的积极、开朗,看谁都觉得亲,就象换了一个人。那时我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公司报到;在工作中淡泊名利、认真负责、待人真诚,得到了客户、领导和同事的好评;遇到矛盾时不再斤斤计较。得法后我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人、朋友和同事因为我的变化也对大法赞不绝口。

我原在宁夏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是营销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因进京上访,中卫公安局对人寿保险公司施压使我丢掉工作。二零零零年七月到宁夏银川供电局电力设备厂工作,几个月以后,中卫公安局政保大队的警察又到银川供电局电力设备厂骚扰,使我再次丢掉工作。

第一次合法上访被非法拘留勒索、开除工作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头子江泽民出于变态的妒嫉心理,操控中共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开始了全面的镇压和残酷的迫害。那天,看了电视新闻播出镇压法轮功的消息,我和同修都震惊了!法轮功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既可以节省巨额的医药费,也可让无数修炼者结束病痛折磨。如果人人修大法,人人做好人,那社会的精神文明就会得到提升。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太多了,正如当时国家体委调查后所言:“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认为镇压法轮功是错误的。

为反映真实情况、争取合法的炼功环境、还师父清白,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当地两个同修到北京上访。到了才知道,自七二零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信访办上访,希望政府收回“成命”、停止迫害。然而,中共利用谎言和暴力统治的邪恶本性决定了它们绝不会听取“民意”。各地信访办一夜之间变成了公安局。北京信访办每天都有大量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八月的一天,在北京房山良乡的出租房,我们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正在交流,突然来了好多警察,将我们堵在屋里,随后将我们全部绑架到良乡派出所,之后劫持到房山看守所。我们到那时,那里已经非法关押了很多法轮功学员。有一个老警察对大家说: “你们回去还炼不炼?炼,就抓你们打你们。”然后问:“你们还炼吗?”大家一起说:“炼!”他又问:“如果判刑呢?”大家还是坚定的回答:“炼!”他听后非常感慨!

在房山看守所,从银川市、中宁县、同心县公安局去的警察,开始非法提审宁夏的法轮功学员。提审我时,我不报姓名、不说同修的下落。他们恼羞成怒的把门关上,拉上窗帘开始打我。中宁公安局的一个年轻警察,冲上来一只手把我的头发抓住使劲向后拽,另一只手捏成拳头猛击我的脸部和胸部。他手上戴着大戒指,所以打上特别疼。此次提审后,同修单吉宁的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几天后,宁夏中卫市政保大队的葛建国和我所在的人寿保险公司的程玉章把我强行劫持到中卫,葛建国和程玉章借机从单位和我父母那里勒索去了共三千多元钱。

回家几天后,我上网时被中卫的网警监控到,我再次被政保大队的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中卫迎水桥拘留所一个月。期间政保大队葛建国向人寿保险公司施压,逼迫开除我。拘留期满时,葛建国把我拉到公安局,在公安局杨局长的办公室,中卫人寿保险公司经理姚春发迫于压力,当着杨局长和我父母(公安通知让去的)及我的面宣布: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开除。

第二次上访遭酷刑折磨、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当我得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遭殴打的消息后,再次到北京上访。

十月六日早上十点左右,我和另一名同修刚到天安门广场,同修就被四五个便衣警察连推带打的拉到车上,那时的广场已变成了人间地狱……广场四周停了几十辆用于抓法轮功学员的警车和大客车,到处都有全副武装的武警、警察和便衣在殴打法轮功学员并往车上塞:有的法轮功学员一个人被几个警察同时围着用警棍、对讲机猛砸头;有的被警察拽着头发往车上拖;有的被四五个警察抬的高高的扔到车上;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和便衣打倒在地;他们还把学员从脚上拽着,整个身体着地,倒着拖到车上。尽管这样,“法轮大法好!”的喊声在天安门广场还是此起彼伏。

我质问做恶的警察:你们为什么打人?不许打人!话音未落,几个警察和便衣猛扑过来,把我的胳膊拧到背后,扯衣领强行把我拽到车上。车上有个老年女学员执意要下车,警察就用对讲机使劲砸她的头,砸了好多下,头上已经流血了,这个警察还不停手,直到鲜血直冒。这时我们几个见状挡在那个同修前面,用手牢牢的抓住对讲机上的天线,同声说:不许打人!她的老伴过去用毛巾给她捂着头上的血,一阵毛巾就渗透了,血还是在往下滴。她老伴哭着对警察说:“我们只是为炼功做好人,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却被你们打成这样,你们还有人性吗?”

我乘他们转身之机,就从车上跳下来向广场中心跑去。边跑边喊:法轮大法好!几个便衣警察朝我追过来,其中一个便衣从后背向我猛击一拳,我当即倒在地上,裤子也摔破了。尾随过来的四五个便衣又一次把我拽到车上。

一会功夫,几辆大客车塞满了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我所在的车上约有一百五十人。所有人都被劫持到前门派出所(后来看到资料介绍说前门派出所的警察全部遭了恶报)登记后,再转到各收容所、拘留所。我被转到了顺义收容所。

在顺义收容所,我绝食抗议,收容所的恶警竟然对我动用酷刑:给我打上背铐、戴上脚镣,把我强行送到附近医院灌食。到医院,我听到检查的医生对警察说:高压五十、低压三十。女恶警根本不顾我的死活,还威胁我:配合吃饭就不灌了,否则死了也白死!像你们这样的人,死了的多的是,没人知道,前两天还死了一个呢。我还是不配合。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恶警和四、五个男警察伙同三个在押犯人及七八个医生护士,不由分说将我按在床上。我的胳膊、腿、头上全是手,还打着背铐、戴着脚镣,丝毫不能动。接着他们用一米多长的塑料管从鼻孔插入胃中,开始灌食。我当时已有一星期没吃饭了,身体十分虚弱,他们还在采用各种暴力手段按、压我,我不停的挣扎。后来我穿的毛衣都湿透了,那种感觉真是痛不欲生。灌食后她们没有把管子拔掉,用胶布把管子粘在我的脑门上。当时我头上粘着“鼻饲”管的一头、另一头仍插在胃里,打着背铐、戴着脚镣又回到收容所。

回到收容所,恶警把我关在一个专门用于施酷刑的房间,给我施加他们发明的一种酷刑:把我强按在一个台子上,将两脚分别用粗铁链缠在脚脖子上,并用两把大铁锁锁在两边铁桩上,丝毫不能动。因为两只脚之间的距离比肩宽,不能站立只能半蹲着把屁股蹶着,屁股下面立了一个约二十厘米高的铁桩,铁桩的顶部长约3厘米宽15厘米,只能骑在铁桩上。而且我依然两手从后面打着背铐、戴着脚镣。

就在中共邪党人员用多种酷刑折磨我的同时,在医院灌食用的管子一直没有拔掉,还将一头用胶布粘在脑门上,一头插在胃里,不停的流鼻涕眼泪,恶心,又吐不出来。他们用这样的酷刑折磨了我半天时间,直到宁夏驻京办来人接我,才把我解下来。那半天时间我感觉就象从地狱里走了一遭。时隔十年,现在想起来还是痛苦不堪。经历了这次酷刑折磨,我看到的不只是这些恶警的邪恶与无耻,更看到了他们卑鄙的灵魂。

到了驻京办,碰到一个宁夏的法轮功学员,姓史,她当时身怀六甲,在天安门广场同样遭到警察的盘问和毒打。她被打得鼻青脸肿,警察还故意用脚踢她的肚子,用警棍捣她的肚子,她真担心肚子里孩子的命能不能保住。

几天后,葛建国和一个姓王的女警,把我从驻京办绑架,到当地。途中那个女警不停的诬蔑法轮功和大法师父,并用极其下流肮脏的话辱骂我。我被关在中卫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转到中卫迎水桥拘留所拘留了一个月。拘留所一个姓王的警察对我说:告诉你,共产党别的本事没有,整人的本事可是一绝,识时务者为俊杰,不然有你受的。

非法拘留一个月期满,到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那天,公安突然调集了十几个警察在拘留所院内排成一队,拘留所特意将所有被关押人员带出来列队。葛建国等人给我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戴上手铐,把我们俩强行推到队列前面,对我们宣读非法劳教判决书,我被非法劳教两年,那个同修一年半。罪名是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罪。同时,中卫电视台还来人给我们录像。几天后,中卫电视台还将此录像作为邪党徒的“战绩”播放,以此达到进一步污蔑法轮大法的邪恶目的。管中窥豹,看到此情此景,每个人都可想象邪党在历次运动中是如何盗用国家机器,污蔑、吓唬、迫害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的。

在宁夏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宁夏女子劳教所是宁夏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为残酷的黑窝之一。法轮功学员张毓芳零二年在此黑窝遭残酷迫害致使身体瘫痪、残疾,至今生活还不能自理。我被押到那里的时候,那已经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而且还在不断的往里送,还有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到里边,恶警就指定两名吸毒人员二十四小时监控(他们叫“包夹”)。我被分到了二中队,中队长丁冬红指定吸毒犯刘丽和刘海燕作为“包夹”,我的一言一行她们都要随时报告队长。法轮功学员不准谈与法轮功有关的话题,甚至互相看一眼都会招来“包夹”的辱骂。

我们被强行奴役,切割活性碳。这种碳是有毒的,每天干十几个小时。收工时,全身被黑碳灰覆盖,人人像是“碳棒”,常年洗澡只让用自来水。寒冬腊月,外面下着大雪,刺骨的水淋在身上,冻的人直打哆嗦,不洗又脏得没办法上床。

二零零一年初,天安门“自焚”闹剧上演后,劳教所的恶警像打了强心针,开始加重对大法和学员的迫害。他们把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大字报贴在劳教所走廊两边。有一天,吸毒犯秦朝凤正往黑板上抄写污蔑法轮大法师父的文章。我看到就问:谁让写的?她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继续写着。我找了一块布开始擦黑板。她扑过来一把就抓破了我的脖子,而且大声喊叫起来。应声扑过来一群吸毒犯对我推搡殴打,把我拖到值班队长刘俊和副中队长胡林霞面前。胡林霞继续辱骂大法师父和我,并威胁:等候处理。当天晚上,我上厕的时候去撕大字报,还没撕完,就被“包夹”和值班员发现了,她们把我强行推回监号。

第二天,为抗议邪恶诬蔑大法和师父,我开始绝食。无论恶人们如何威逼利诱,我就是不动摇。八天后,她们将剩余的大字报撕掉了,并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表面上看她们妥协了,但时隔不久,司法局来人,劳教所召开大会,劳教所的阮爱君科长在会上先是诬蔑大法,接着宣布给我加教三个月,所谓的罪名是:扰乱劳教所的正常秩序、不服从管教。当阮爱君诬蔑大法时,法轮功学员隆竹云站起来想反驳,闫(严)所长下令让马燕的丈夫(是少管所男所警察)将隆竹云拉出会场。那个恶警将隆竹云拉到一个房间,用电警棍使劲电,我们在会场都能听到“噼噼啪啪”的声音。散会后,我见隆竹云的嘴角周围全是电警棍电击后的红色伤痕。(此事不久该恶警遭恶报,孩子得了一种怪病)

在邪恶各种“转化”迫害过程中,我在学人不学法的情况下迷惑了,零一年六月也所谓的“转化”了,并在零一年九月三号提前回家了。回家前,劳教所的警察对我们所有要回家的人说,回去后要到当地公安局“报到”。回家后,我不断的学法、和同修交流后,明白了“转化”是错的,很快归正了,也就没去公安局“报到”。没“报到”成了再次劳教我的理由。

再次被劳教二年,生不如死

我从劳教所回家后的第十六天,到青铜峡小坝亲戚家。因犹大出卖,青铜峡小坝公安局三个男警闯入亲戚家非法绑架了我。下午中卫公安局来了三个男警、一个姓雍的女警把我劫持到中卫公安局,非法审讯了我一晚上,第二天又把我送到迎水桥拘留所。到拘留所我就开始绝食。中卫公安局姓刘的政委来欺骗我:只要你吃饭,过了“十一”我亲自开车送你回家,我说话算话,因为我是代表党,代表政府的。我听信了他的谎话,在绝食一星期后,就开始进食。

过了“十一”,拘留一月期满,我又被非法劳教二年。这次劳教的理由竟然是:没有及时到公安局报到。同时被劳教的还有中卫医院传染科护士张凤娥。此事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些邪党徒,无论穿不穿警服都是满嘴谎话。

劳教所是关押坏人的地方,我们法轮功学员是好人,不应该在这。到劳教所我就绝食。副中队长胡林霞叫来吸毒犯刘海燕、张红艳等把我按到床上,将筷子粗的胶皮管用力从鼻孔插入胃中进行灌食。在野蛮灌食的同时胡林霞和犯人不断用脏话辱骂我。和我同时绝食的同修还有几个。因为此次野蛮灌食每天两次,而且吸毒犯残忍无比。

这次到宁夏女子劳教所,我们这些“奴工”:天不亮出工,种树、插秧、挖下水道、挖葡萄苗,很晚才能停工休息,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高强度的干苦力活,每个人手上都打了满满的水泡,一茬没好又接一茬;脸上、脖子上、胳膊上的皮,晒的脱掉一层又一层;每天强制劳动都是有定量的,而且强度非常大,完不成任务就要受到体罚:在走廊站军姿数小时:或在小板凳上坐军姿:或罚抄监规到半夜:或走军姿:或不停的高唱歌颂邪党的歌,反正恶警总能找到整人的花招,最残酷的是开批斗会:受罚者站在全体劳教人员面前,深挖“犯罪”根源,再由其他劳教人员声讨揭批,直到队长通过为止,其实就是“文革”批斗会的翻版。

二零零一年年底的一天,恶警组织劳教人员观看诬蔑大法的录像。我冲到电视机前用身体挡住电视,几个犯人扑过来企图把我拉开。副中队长马爱萍闻讯赶来,问我:想干什么?我看到这些可怜的犯人被欺骗,就哭着说:这是害人的谎言。马爱萍命令我去她办公室。我说:把电视关了我就去。马爱萍指使几个吸毒犯把我从电视机前拽到她办公室,给我戴上手铐。当晚,中队长姚俊玲从家中赶来,边骂边用电警棍电我的嘴、脸和脖子。这样折磨我一个多小时后才让“包夹”带我回监号。

第二天我绝食、不出工,马爱萍又指使吸毒犯打我骂我,还把我从三楼监号拉到楼下。马爱萍拽着我的领子把我强行拉到出工的车上。到了工地我坚决不下车,马和几个带工的警察就指使吸毒犯张红艳连打带踢的把我推到一棵大树下,把我两条胳膊向后反抱在树上,背铐到大树上暴晒。这个场景被当地几十个农民看见了,有的悄悄对我说:胳膊扭不过大腿。为了掩盖丑行,几天后她们又把我换到另一个工地。

到了新工地,我继续绝食。她们怕我饿死,偷偷把我拉到少管所男所四楼一个房间关禁闭。我的双手被铐在床上不能动,一天还要进行两次野蛮灌食。用筷子粗的皮管子从鼻子插入到胃里,恶人们对我如此折磨,我还是食水不进。队长张燕给我念诬蔑大法的邪书,我不听,她就用书砸我的脸。有一天,张燕故意把插到胃里的管子来回拉,每拉一次我就象要死一次。直到我鼻子拉出血来,张燕还不间断的打我耳光、逼我“听话”。

我经历生不如死的二十天折磨后,还是不放弃绝食。所长汤宁、政委马燕带着几名随从警察、法院、检察院的“证人”,到少管所威逼我。马燕说:“今天法院、检察院的人来给我们作证,你死了和我们没关系,如果你死了,我们马上和电视台联系,给你上电视,就说你自杀了。其实电视上那些事我们都知道不是真的,话说到这你看着办吧!看你是洪扬你们大法呢!还是抹黑你们大法呢!”我担心邪恶拿我绝食做文章诬蔑大法,就开始进食。此次经历了近一个月的残酷迫害后,恶警继续强迫我做奴工。以后又借故加教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五月出外做奴工时,法轮功学员谭秀霞不想继续遭受迫害趁机跑掉,被警察抓回来了,带工队长邢贵珍当众打骂羞辱她,给她戴上手铐。当晚收工后,管教科李科长主持在劳教所的电视房给她开批斗会。为了制造恐怖气氛,将所有劳教人员集中,全中队的警察全副武装来到会场。邢贵珍、肖×× 将打着背铐的谭秀霞按着头推到会场的右前台。受恶警唆使的吸毒犯个个发言,攻击师父和大法。我听不下去,就举手,李科长示意我可以发言。我说:“你们不能借机攻击大法和我师父,你们不能搞文化大革命那一套。”话还没说完,队长马莉就扑过来,扯着我的头发把我拉倒在地,拽着头发把我拉出了会场。恶警马莉还伙同另外几个女警察给我打上了背铐,还把我的头使劲按到脚面上。法轮功学员单吉宁站起来说了句“有话好好说,不要打人”,就被恶警一掌把眼镜打飞了,之后也被警察拖出去打上背铐,并把她的头按在脚面上。

此时的劳教所会场,变成了阎罗殿……突然,一声巨雷伴着红光从天空劈向劳教所会场,就象要把会场的房顶揭掉一样。在场的人惊恐万状,乱作一团。姚俊玲慌忙拉上窗帘,维持着秩序。台上的李科长气急败坏的从台上冲下来用电警棍把我、单吉宁、谭秀霞的脸、脖子、嘴挨个电了一遍,然后宣布散会。邪恶原打算开几个小时的会匆匆结束了。恶人的罪恶行径,让人神共愤。

可惜的是,这些中共邪党人员压根不把打雷当回事。散会后,恶警又指使我和单吉宁所在监室的犯人全部参与暴打我和单吉宁。之后单吉宁被铐到监号的床头上;谭秀霞被吊铐在四楼监号的高低床上,邢淑珍和吸毒犯监视着;我被吊铐在队长办公室暖气管上,由吸毒犯冯桂花监视。冯桂花对我说:你什么时候认错什么时候放开。我被铐了几天后,双脚肿的不能走路了,队长邢贵珍还威胁:再不认错就把你铐到操场的旗杆上,晒掉你几层皮,看你还能坚持多久。

我被吊铐了整整十天十夜!我还是坚决不认错。我被吊铐期间,有外人到劳教所参观,恶警指使犯人刘海燕将我藏到楼上的一个房间里,等参观的人走后她们又将我铐上了。第十天,恶警姚俊玲说:十天了,看来让你认错也不可能,你回监号慢慢想去吧!之后我又被非法加教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全国各地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组成了所谓的“帮教团”,流窜到了宁夏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成立了四中队帮教队(强制转化班),企图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在邪恶的这一轮迫害中,所长汤宁、政委马艳,副政委马燕、管理科的马丽萍、马凤莲是负责人。二队队长马莉、一队队长张晓燕是骨干,还有蔡晓惠、小李队长、二队的王丽娟都参与了此次“转化”迫害。有一天,队长张晓燕把我带到宁夏武警消防总队四楼设的“610法制培训中心”(强制转化班),同去的还有马莉、马丽萍、犹大何芳,几个劳教所警察、还有山东、河北、北京的几个恶警。他们轮番用编造的谎言迷惑我,妄图让我放弃信仰。邪恶不停的说教了十一小时,我坚决不“转化”。张晓燕恼羞成怒,把我带回队里,指使胡林霞、肖××强制我在离墙一米处站立“面壁思过”,同时指派六个吸毒犯二十四小时监视,不准睡觉、不准坐、不准闭眼。这样折磨了几天后,我浑身全肿了,期间还数次昏倒在地。每次昏倒她们再把我强行拉起来站好。三十天后,我腿肿的不能行走、实在不能站了,他们还不放过,姚俊玲继续罚我“坐小板凳”、逼迫我看诬蔑大法的书、每天上交一篇心得体会,我就写揭露谎言、弘扬大法的文章。他们就没收了纸和笔,再也不让我写了。

这轮迫害中,我还遭恶警三个月与世隔绝的严管迫害。这三个月里,姚俊玲指使“包夹”监视我:不准出门、不准与任何人说话。一天大早,人都没出工。在邢贵珍指使下,吸毒犯姚金娜在监号里无故用膝盖顶我的小腹、往下拽我的头发、不停的踢我、用手挠破了我的脸和脖子,直到把我踢倒在地。打完后我的两条大腿成了青紫色,行走、移动只能扶着墙。这时,姚金娜听到其他队长上班的动静,吓得过来拉我,但我已被她踢得站不起来了。她怕人追究,就叫来犯人贾玲、乔玉婷、张某等五人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强行按到床上坐好,急忙拿来梳子帮我把杂乱的头发梳好,把衣服整好。姚金娜伪装好一切,竟然无耻的跑到镜子前用手把自己的眼睛狠狠打青,然后故意躺在地上边打滚边哭喊法轮功打人啦!还从地上捡了她拽我的头发,跑到值班队长小张面前告我的黑状。姚金娜打我是邢贵珍指使的,其他队长知道后都装聋作哑。事后姚金娜不但没有受到处罚,相反受到回家探亲的奖励。而我却又被加教三个月。这就是劳教所恶警对关押者赏罚的“标准”:无耻的做恶者得到奖励,无辜的受害者遭到处罚。所谓执法者的执法标准完全是颠倒黑白,丧失心智。由此可见,中共的所谓执法者的水平和标准是什么了。

我的两年劳教期,经几次加教变成了三年。二零零三年六月,我被转到劳教所四队的“法轮功转化队”。我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每天进出这个房间的都是已“转化”的人。她们每天二十四小时轮流围在我身边,用邪悟后的认识迷惑我,每当我犯困时,这些人就拍、推搡,不让我睡觉,其中有三四天里我没合过一次眼。在我身体承受能力到了极限、精神恍惚的情况下,也“转化”了。我“转化”后,她们把我从小房子里放出来,关到大监舍。小房子紧接着又关进另一个家住兰州市姓陆的法轮功学员,她在里面除不让睡觉还被罚站,直到腿都站肿了,恶警还指使吸毒犯继续毒打她。我还看到她的脊背上有犯人踹的脚印。此次“转化”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给大法抹了黑,也给自己以后的修炼带来更大的魔难。二零零三年九月,我终于从黑窝——宁夏女子劳教所再次死里逃生回到家。

二零零四年五月,我和同修一起出去粘贴真相标语。同修因人诬告被绑架,我被迫流离失所。流离失所期间,中共邪党人员其实一直在监控我家人和我亲戚家的电话。

在宁夏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在亲戚家被中卫国安和公安的便衣绑架到公安局,审讯了一夜。第二天中午,石嘴山市公安局的张仙蕊等将我劫持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审讯一天一夜后转到石嘴山看守所。石嘴山看守所干的奴工是组装打火机。每天的定量很大,干十几个小时才能完成定额;十几个人挤在不到六平米的硬木板铺上只能侧身睡觉;吃、喝、拉、撒睡都在一个屋内;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用抹布擦床板、擦地、擦厕所、擦门窗;每天三顿吃的都是半生不熟的黑馒头和水煮莲花菜汤或水煮土豆汤,汤里只放一点盐,土豆是黑烂土豆。关押三个月后,我又被石嘴山法院判刑三年半,囚禁到宁夏女子监狱。

在宁夏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仍然是被重点监控的对象,每个人都有两名“互监”二十四小时负责监视,一言一行都没有自由,上厕所“互监”也跟着。每天只能干活、吃饭、睡觉,不允许说与法轮功有关的话题。该监狱为宁夏各监狱、司法部门、外贸企业、宁夏名牌企业加工服装。每天榨取着被关押人员的血汗,为监狱赚取高额利润。每个人从早到晚十几个小时弯腰低头干缝纫活,晚上收工时,腰酸背疼;饭前饭后还要训队列、背监规、唱邪歌、没完没了的报数,违者遭重罚。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一律不让接见,也不准通信和打电话。我母亲在宁夏附属医院住院期间,拖着有病的身子和我父亲去监狱,苦苦哀求狱警,让见我一面。她们说: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能接见,父母老泪纵横回去了。第二年,我母亲在北京做完手术后途经银川,在父亲和弟妻的陪同下来到监狱,再次恳求狱警见我一面,被恶警以同样的理由打发走了。我知道后,多次要求与家里通话,均遭到拒绝。在女子监狱我多次给家中写的信都被扣压。中共恶徒一方面不让法轮功学员与家人见面、通信、打电话,一方面还在媒体造谣说法轮功学员“不讲亲情”。

在监狱,我不配合恶警、不背监规、不训操、不戴胸卡,不唱歌、不给警察打黑报告害人。二零零七年年底的一天,因我拒绝参加监狱开的大会。散会后,恶警丁冬红、马俊红、范红、王岩把我叫到值班室辱骂,监区长丁冬红(已从劳教所调到监狱了)用皮管子抽打我的脸,同时还满口脏话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羞辱我,又指使两个“互监”,强行给我穿上囚服、戴上胸卡,强行把我按到凳子上剪短了我的头发。当天收工时,我不报数。丁冬红叫来两个犯人,其中一个叫白杨,强行把我带到二监区三楼,指使副监区长马俊红,把我拉到大厅的监控器下罚站“军姿”,还派两个犯人监视,每天从早八点折磨到晚十二点。“罚站”的第三天,丁冬红、马俊红嫌我“军姿”站的不标准,踢我的脚,我还是不配合,她们就给我打上背铐。我大声喊:法轮大法好!背《洪吟》,她们惊呆了。喊了有十分钟,我的嗓子喊哑了,她们才回过神,慌忙指挥犯人拿胶带把我的嘴封上。我头撞在墙上,昏了过去。狱医杨红跑来,掐我的人中穴,将我弄醒。丁冬红见我醒来,立马抓住给我打的背铐,从身体后面将我倒拖到暖气管前,再次将我双手从后背吊铐挂在暖气管上,头向下、腰无法直立、做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丁东红故意将手铐的捏的很紧,卡在肉里。约半小时后,教导员顾涛和另一警察,让犯人给我开手铐,由于铐得太紧,犯人用了很长时间才打开。我的手腕被卡出很深的一个黑紫色的槽,皮肤都烂了往外渗血,手冰凉麻木没有知觉、神经被伤。好长时间手无法拿筷子吃饭、不能刷牙,差点残废。一年后手腕上的伤痕才逐渐脱去。

二零零九年三月,到了出狱的时间,中卫公安局朱局长和宣和镇派出所所长把我直接送到宁夏“六一零” (武警消防总队四楼)洗脑班又关押了三个月。在洗脑班被关在一个单间里,有人如影随形的监视,除吃饭、上厕所外不准出门。当时在洗脑班遭受迫害的共九人,其中有中卫法轮功学员五人。

十年间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被无辜迫害的同时,家人也承受了巨大魔难。警察隔三差五上门骚扰,父母屡遭惊吓。忧思过度和惊吓让我父母疾病缠身。十年来我父母花去十几万元的医药费。如果邪党不迫害我,他们的身体绝对不是这样的。

此刻我将自己遭受迫害的经历讲出来,就是让被谎言蒙骗的世人看清中共“假、恶、斗”的本质,了解法轮功的真相,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我劝那些现在还仇视法轮功及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赶快了解真相,停止迫害,不要当中共的陪葬品。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真、善、忍”。我真心希望善良的人们都了解法轮功,维护正义,抵制邪恶,结束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愿所有善良的人都有美好的明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8/宁夏杨洁十年饱受迫害-几次死里逃生-233026.html

2010-02-25: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综述
本文是宁夏地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以来遭受迫害的事实综述。
……
二.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
8.法轮功学员杨洁,女,被非法劳教三年,判刑三年。

杨洁,女,宁夏中卫县人寿保险公司正式营销员。1999年7月以来,由于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澄清法轮大法事实两次进京上访,被多次在各地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监狱非法关押囚禁,遭受了残酷的折磨摧残。

2000 年月12月,因到京上访被非法劳教2年,送至宁夏女子劳教所二中队关押。在劳教所每天被强迫做十六、七个小时的超负荷奴工劳动,一天24小时由两名吸毒人员监控不允许说话。强迫背监规,强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稍有不从就电棍电,体罚折磨。2001年10月为了抵制无理迫害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被粗暴灌食:戴上手铐,由四、五个吸毒犯硬按在床上强行从鼻子插管子。为欺瞒世人,劳教所还来一帮人拍照,让杨洁坐在椅子上,一科长拿着奶瓶往杨洁嘴上凑,并笑眯眯地说:“告诉你吧,电视上的新闻就是这样来的。我们是在帮教你,你要是死了,我们还要给你上新闻”。还被强迫出奴工干重体力活,被恶警马爱萍指使吸毒人员暴力殴打,并在工地被背铐在大树上“曝晒示众”。期间杨洁强烈要求申诉,却被告之“这是不可能的事。”绝食期间又被关禁闭,每天鼻饲,晚上都戴着手铐。政委马燕轻描淡写的说:“我们和法院、电视台都打过招呼了,你要是死了,他们会来给你拍照、录像,证明你是自杀。”

2002年5月9日劳教所开所谓的“批斗会”,借机诽谤大法,故意挑衅。当杨洁辩解说不要让“文化大革命”的悲剧重演时,队长马丽不由分说抓住头发拖出会场,上了背铐。李姓科长拿着电棍满头满脸连电带打,又让吸毒人员边拖边打,恶警们打累了就唆使一屋子吸毒犯,全部参与暴打。后将杨洁吊铐(脚刚能着地)在中队办公室十天十夜,导致双脚浮肿,手腕吊伤,一年后才恢复。2002年10月到了解教期,由于不放弃信仰,劳教所在拿不出任何相关法规的情况下,以所谓“上面的命令”为借口搪塞,私自非法延期一年。

2002年11月,杨洁被绑架至银川市洗脑班强制洗脑失败,送回劳教所后遭受了更加残酷的迫害。被罚面壁长达30天之久,期间不让睡觉、不让说话,一直站着。又罚坐小板凳一个月,又罚一个月不能出宿舍门,不能和他人说话。2003年元月又被“严管”迫害三个月,期间被队长邢贵珍指使吸毒人员暴打,头发被拽掉,手脸被撕破,全身疼痛,两腿青肿不能行走。

中卫政保大队到她的工作单位和父母家分别敲诈勒索了3000元、500元。杨洁也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遭到单位除名。

2006年,杨洁又被恶党伪法院非法枉判三年,囚禁在银川女子监狱。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803.html

2006-01-15: 屡遭迫害的大法弟子杨洁又被非法判刑3年半
屡遭迫害后被迫流离失所的中卫市大法弟子杨洁,于2005年10月初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安恶警绑架,近日被非法判刑3年半。

杨洁自99年7.20后因为澄清法轮大法真相而两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其间她因依法申诉、抵制迫害、拒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延期关押一年。在宁夏女子劳教所的三年期间,她遭受了每天十六、七个小时超负荷劳动,警棍电击,粗暴灌食,上背铐,吊铐;她被恶警指使吸毒人员毒打,长时间罚站面壁、罚坐小板凳等等酷刑折磨和强制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逼迫放弃信仰等精神迫害,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从劳教所出来后,杨洁经常遭到公安骚扰,在被迫流离失所后,一直被610、公安列为迫害的目标。

杨洁已于1月12日被送往宁夏女子监狱,请宁夏地区大法弟子正念营救同修,并希望知情弟子将这一情况通知杨洁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5/118679.html

2005-12-11: 宁夏大法弟子杨洁面临伪法院审判
宁夏中卫市大法弟子杨洁,自99年7.20后为讲清法轮大法真象,两次進京上访,而被非法劳教两年。其间又因杨洁依法申诉、抵制迫害、拒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延期关押一年。

在宁夏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三年期间,杨洁遭受了每天十六、七个小时超负荷劳动,警棍电击,粗暴灌食,上背铐,吊铐;被恶警指使吸毒人员毒打,长时间罚站面壁、罚坐小板凳等等酷刑折磨和强制观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逼迫放弃信仰等精神迫害,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自2003年9月杨洁从劳教所出来以后,宁夏中卫公安局政保大队及中卫宣和镇派出所经常无故骚扰,致使杨洁被迫离家,漂泊在外。今年10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安恶警绑架。目前,惠农区法院和检察院企图非法审判杨洁和王玉柱(本月7日明慧报道),希望大法弟子正念加持并营救同修。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1/116283.html

2005-10-11: 曾经在明慧网报道过“宁夏自治区中卫县杨洁控告不法人员”的杨洁,在10月2日左右,可能在其亲戚家去衣物时被当地610绑架,详细情况尚不得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2153.html

2004-07-12: 1999年7月20日,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在攻击着法轮大法,作为亲身受益的大法弟子杨洁当即起身赶往北京,她要向国家和人民说出一句真心话。来到北京她才知道“信访办”已是“抓人办”,她被住地警察在一路辱骂中遣返。

几天后,她又因上网被拘。在拘留所她向警察讲真象,警察说:识时务吧,共产党别的本事没有,整人一绝。15天后,却不放人,说是快到十一了。直到10月4日,关了整整一个月才放人。政保大队还到她的工作单位敲诈了3000元,又到她的父亲家要了500元,她也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被开除。

2000年秋天,山东大法弟子赵金华被虐杀了,杨洁决定再次去北京上访。因言路被阻,她来到了天安门。此时的天安门广场已变成打人抓人的场所。天安门广场上停着四辆大巴车,杨洁看见穿着制服的警察和不三不四的便衣在到处抓人:拳打脚踢、连拖带抬、大法弟子一个个被象货物一样硬塞进车里。杨洁身边的一个同修被抓了,她大声制止:“不许打人!不许你们打好人!”这时从背后猛扑上几个人,把杨洁扑倒,她又在惯力的作用下冲出几米远,整个膝盖被蹭掉了一层皮。她被连拖带打塞进大巴车里。乘警察不备她又下了车,并边跑边喊:“法轮大法好!”后来杨洁还是被抓了,又装进了车里。那天共装了四大车,每车塞有140名左右大法弟子。当天她们被送往附近派出所,在那里,杨洁向警察讲真象,可他们说:“你们是好人也没用,我们就是××党打人的棍子。”晚上,她被送往收容所。

为要求释放,杨洁开始第一次绝食,在第五天遭遇强行灌食,并于当天被送往宁夏驻京办关押。几经辗转,2000年11月,杨洁因坚修大法被判劳教两年。在那里,所有被关的弟子都被强迫参加超负荷的体力劳动,每天高达十六七个小时;稍有空闲就走队列、练站姿、蹲姿、坐姿、再无休止的让背细则、唱监歌。每个大法弟子被至少两名吸毒犯24小时监控,即使同修间互相看一眼也会遭来一顿打骂。

2001年11月杨洁又一次开始绝食以抵制迫害。4天后,政委马燕领着一个男狱医来,杨洁被戴上手铐,由四五个吸毒犯硬按在床上强行插管灌食。一天,所里来一帮人拍照,让她坐在椅子上,科长拿着奶瓶往杨洁嘴上凑,并笑迷迷的说:“告诉你吧,电视上的新闻就是这样来的。我们在帮教你,你要是死了,我们还要给你上新闻。”绝食期间,她还被要求一直出外工。第十二天,她不再配合,不出工。她被强行带往劳动现场,并把她铐在田边的大树上一整天,说是“曝晒示众”。来往的农民听说了她天天不吃饭还干活,不干活就铐在大树上,便不断的有人来问:“你这是第几天没吃哪?”杨洁说:“第十二天!”他们睁大了眼睛。第十三天,出工造纸厂,杨洁已无力久站。队长张燕见况大怒,猛烈地抽打杨洁耳光说她不配合。之后就是重点监督,轮番胡乱的给她灌食。期间杨洁强烈要求申诉,却被告之“这是不可能的事”。第二十三天,政委马燕来了,轻描淡写的说:“我们和法院、电视台都打过招呼了,你要是死了,他们会来给你拍照、录像,证明你是自杀。”

2002年5月初的一天,由于有学员出工“逃跑”被抓,被五花大绑着开“批斗会”,其实是借机诽谤大法。杨洁站起来说明事实真象,并说不要让文化大革命的悲剧重演。还没等她说完,队长马丽冲上来抓住她的头发就往外拖,拳打脚踢把她上上背铐。另一名学员只说了句,有话好好说,不要打人,就被一掌扇的眼镜横飞,也被拖出去打上背铐,并把头按在地上,拳头耳光一起上。杨洁她们被从走廊这头打到走廊那头,电棍也打开了,脸上、嘴上、脖子上,满头连电带打。他们打累了就唆使一屋子吸毒犯,全部参与暴打。当所有的人都打乏了,杨洁她们又被吊铐在一间屋里,整整十天十夜!

2002年10月份,杨洁要求释放,却被通知已被加期一年。那时邪恶之徒非常的猖狂,由于对杨洁坚决不放弃信仰,她曾被罚面壁三十天,恶人组成的五人一组的监护组24小时轮番监视她,稍一犯困,就会遭到谩骂、殴打、侮辱。吸毒犯人在队长的授权下,可以肆意妄为。

直到2003年9月杨洁才被“释放”。但家里还时时来一些人无理打扰,时时有人监视。2004年杨洁离家出走,一直流离失所在外。

银川女子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0951)

2023-02-28: 五监区监区长 姓名:叶永玲
六监区(入监监区)监区长 姓名:董莹 电话:19995081205
监狱长:詹福成 办公室电话:0951-8559001
副监狱长:蔡小慧 办公室电话:0951-8559012
教育科长:周秀明 办公室电话:0951-8559877
狱政科:0951-8559021 0951-8559024
五监区监区长:叶永玲 值班电话:0951-8559084
六监区(入监监区)监区长:0951-85826558559086
侦查科长:电话19995081281
监狱执行科:办公室电话 0951-8559023

2023-01-19:宁夏银川女子监狱 六监区(入监监区)监区长 姓名:秦莹 电话:19995081205

2021-10-06:银川市中级法院相关信息
何文波:刑二庭庭长 0951-6922030
审监庭:0951-6922087
信 访:0951-6922053
审 诉:0951-6922121

2021-07-22: 宁夏女子监狱的监狱长为詹福成
宁夏女子监狱的监狱长为詹福成。先前的消息有误。

2021-07-12: 宁夏女子监狱(:(2018年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
邮编:750004
姚月英:狱内侦查科科长
方 梅:教育与劳动改造科科长
潘玉科:会见中心主任
王晋霞:一监区监区长
邱爱霞:二监区教导员
张 洁:三监区教导员
辛惠芳:四监区监区长 13629577202(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的监区)
陈凤云:四监区指导员 13895668976
李惠文:五监区监区长
叶永玲:五监区教导员
王 琴:六监区监区长
杨明武:六监区教导员
张文毅:八监区监区长
柳春生:八监区教导员
吴有平:九监区监区长
刘 宁:九监区教导员
李 伟:护卫队队长
夏惠芳:护卫队教导员
徐文兵: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清华: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科科长
徐 燕: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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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0951)

2006-01-15: 相关责任人电话如下:(石嘴山市区号:0952)
韩胜利:石嘴山市公安局长 0952—2018856(办公室)13995265368
王学仁:石嘴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0952—2012861(办公室)13995122669
张秀兰:石嘴山市公安局 0952—2034316、13519561668
吴全礼:石嘴山市公局 0952—2034298、13995029568
马友斌:石嘴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0952—2018576(办公室)0952—2043976(宅)13709560386
景 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局 0952—2058775(宅)13995060836、
党永翔:大武口公安局 0952—2033472(办公室)0952—2023525、13995161616
杨忠华:惠农区公安局局长 0952—3317699(办公室)
0952—6021688(宅)13909527258
戴新斌:惠农区公安局副局长(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 0952—3325752(办公室)
0952—3972870(宅)13709525388
张仙蕊:惠农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0952—3323935(办公室)13909566687
卢 军:惠农区公安局副局长
0952—3323935(办公室)0952—7013131(宅)13909565838
王学信:惠农第二看守所 0952—3312207(办公室)0952—2015700

徐福恩:惠农法院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0952-3022188(宅)13909565500(手机)0952-8395500(小灵通)
马少英:惠农法院区法院刑庭审判员0952-3319776(宅)13995326049(手机)
胡文红:惠农法院区法院刑庭审判员 0952-3016161(宅) 13709569105(手机)
张宏伟:惠农法院区法院刑庭副庭长0952-3313825(宅)0952-8392900(小灵通)
钱 萍:惠农法院区法院书记员0952-3024321(宅)0952-8395813(小灵通)
丁惠琴:惠农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13995026263 0952-8500880
常惠琴:副科长 13709569161 0952-3322897(宅)
吴新军 (主要负责迫害法轮功)13909566978 0952-8500888 0952-7013233 (宅)
宁夏女子监狱 (区号0951) 传真 0951-4095153
政委阮×× 0951-4098107
监狱长 杜秀凤0951-4098025
副监狱长 周银生 狱政科长 汤杰 0951-4098021
副科长 徐连山 教育科长 丁蕾 0951-4098284
队长 徐丽华 楚楠 陆春
罗巧云 范红 方梅 一中队 张胜华 0951-4098154 13007975659
会见中心0951- 4086031
监狱其他负责人 0951-4086032 、4086033 、4086613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1-05-21: 本案承办检察官是王舜坤,电话:13519245372
本案主审法官是王静,电话0955-707432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5999.html

2004-12-16: 我叫杨洁,34岁,1997年宁夏自治区中卫县劳动服务公司下岗后应聘至中卫县人寿保险公司,现漂泊在外,居无定所。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只因进京为澄清法轮大法事实而上访两次,就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于宁夏女子劳教所二中队,在此期间遭受了残酷的迫害,由于不放弃信仰被劳教所私自非法加教一年,因判决书与事实不符,无法律依据本人不服,特提出申诉,并将具体迫害事实控告如下:

2000年10月中卫市政保大队队长葛建国将去上访的我从北京接回,送入中卫看守所非法关押一月后又送中卫拘留所非法关押。12月7日中卫公安局叫来中卫县电视台,给我与另一位也是进京上访回来的大法弟子录了诋毁名誉的录像,后葛建国非法将我送至宁夏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我被关押于劳教所二中队,每天十六、七个小时超负荷劳动,一天24小时由两名吸毒人员监控不允许说话。劳教所定期强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进行精神迫害,强迫背监规,放弃信仰。稍有不从就体罚折磨,电棍电,粗暴灌食等。

2001年10月为了抵制无理迫害,我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被强迫出外工干重体力活。绝食一周时,二中队中队长马爱萍指使吸毒人员暴力殴打,并亲自拽着我衣领将我拖至大门外的外出工车上,到工地后马爱萍又指使吸毒人员张红艳打我,我不配合,就被背铐在大树上一整天。

绝食14天时我又被关禁闭一个月,晚上睡觉都戴着手铐,期间每天鼻饲两次,政委马燕还叫来法院两人作伪证说,如果死了,算自杀。直到2002年元旦才回队。

2002年5月9日劳教所一李姓科长(男的)开所谓的“批斗会”,当时李姓科长指使吸毒人员恶语相加,诽谤大法,故意挑釁。当我辩解时,二队队长马丽不由分说抓住我的头发拖出会场,上了背铐。李姓科长拿着电棍电我,后让吸毒人员边打边拖,到宿舍又指使吸毒人员十几个人一起打我,后将我吊铐(脚刚能着地)在二中队办公室十天十夜,导致我的双脚肿得连大号鞋都穿不上,强迫我认错,但我没错。解下吊铐后我手腕受伤,一年后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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