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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吴忠 中卫市(中卫县) >> 郑永新, 男, 67

个人情况: 原银川供电局职工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宁夏银川市
有关恶人: 银川市公安局:张安忠、伍建国 西夏区分局:李兰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3-04-11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杨洁 郑永新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9-18: 宁夏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
宁夏杨洁等九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以[2021]宁0502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刑,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冤判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被中卫市中级法院以[2023]05刑终31号非法驳回。

七位法轮功学员杨洁、郑永新、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王顺芹、温玉秀坚信“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真相资料合法”,要求中卫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明文有效的法律法规办案,采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要求,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改判上诉人无罪。

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中卫市检察院为此向中卫市中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上诉人杨洁、郑永新、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王顺芹、温玉秀,被告人温静、张玉莲的原审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准确,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应律师也向中级法院提交了《请依法改判上诉人某某某无罪》的辩护词。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中卫市中级法院以[2023]宁05刑终31号《刑事裁定书》枉法驳回七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张瑜(电话:13723332245),审判员:李明琮、刘晶(电话:15109556866),法官助理:李志强,书记员 高茹(电话:17795589979)。

二零二三年八月下旬,杨洁、常秀娥、景玉玲、黄玉霞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继续迫害;温静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已到,但中级法院裁定没下来,被中卫市中级法院办理了取保候审,离开了中卫市看守所回到家中;王顺芹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已到,从中卫市看守所回到家中;温玉秀、张玉莲因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七日后,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被非法监视居住,目前情况不详,请知情者告知。(有消息说被劫持到宁夏银川女子监狱迫害。)郑永新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被劫持到宁夏石嘴山监狱迫害。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电话询问会见一事,女子监狱回答可以会见,再打电话落实又回答说是法轮功学员不许会见。

七位被一审非法冤判、二审维持原审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刑期及大约离开黑窝的日期分别为:

姓名 非法刑期 冤刑起始日 冤刑截止日
杨洁 6年 2020年10月25日 2026年10月24日
郑永新 5年10个月 2020年10月25日 2026年8月24日
常秀娥 4年2个月 2020年10月25日 2024年12月24日
景玉玲 3年10个月 2020年10月25日 2024年8月24日
黄玉霞 3年6个 2020年10月25日 2024年4月24日
温玉秀 2年4个月 2023年7月11日 2025年11月10日
张玉莲 2年2个月 2023年7月11日 2025年9月10日

一审宣判后,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上诉请求及理由,辩护人递交了辩护意见,要求开庭审理。上诉人杨洁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入室搜查程序违法,讯问笔录中有些话不是其说的;其不构成犯罪。

上诉人郑永新的二审辩护律师认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2021]宁0502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认定上诉人郑永新“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没有证据证明郑永新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也没有证据证明郑永新组织过某个邪教组织,本案的证据无法证明郑永新主观上具有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故意。由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破坏法律实施的概念,认定破坏法律实施没有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本案的证据无法证实法轮功的书籍、图片、音乐等物品如何破坏了法律实施。一审法院《刑事判决书》没有用证据证明法轮功的物品破坏哪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本案证据不能证明郑永新有利用邪教组织的行为,也不能证明郑永新的何种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所以请求中院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上诉人常秀娥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其不构成犯罪,请二审改判其无罪。

上诉人景玉玲的辩护人提出:上诉人未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利益,没有危害社会,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景玉玲不构成犯罪,请法庭依法裁判。

上诉人黄玉霞提出上诉请求及理由:其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构成犯罪,请求二审改判其无罪。

上诉人王顺芹的辩护人提出:中国法律、司法解释等没有明确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上诉人没有实施破坏法律的行为,原判认定上诉人为传播而持有宣传品的证据不足,事实认定错误。建议对上诉人判处无罪。

中卫市中级法院没有采纳,只进行了书面审理,枉法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8/宁夏杨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上诉被非法驳回-465449.html

2023-06-03:宁夏38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截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底,宁夏法轮功学员共有38人仍被非法关押,具体情况如下:
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监狱1人:

◎陈秀萍,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5,000元;二零二一年九月被劫持到原籍陕西监狱关押迫害。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被非法关押在宁夏石嘴山监狱9人:

◎王德生,男,宁夏石嘴山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八年十一月。

◎栾凝,男,今年64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被银川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罚金10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七年八月。

◎孙建锋,男,今年51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四个月。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四月。

◎马智武,男,今年50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宁夏固原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三四年六月。

◎李学军,男,宁夏灵武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四月。

◎张兴增,男,60多岁,银川市法轮功学员,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高兵,男,今年43岁,宁夏盐池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遭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赵恒德,男,今年67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四月初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刘嗣祖,男,今年71岁,宁夏银川市隆德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中旬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女子监狱16人:

◎蒋红英,女,今年78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被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七月。

◎纳琴,女,回族。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罚金3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朱海燕,女,今年49岁,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姜春梅,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孙芳红,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3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

◎孙芳惠,女,今年约66岁,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陈波,女,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罗新平,女,今年68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单季宁,女,今年56岁。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陈淑琴,女,今年59岁,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法轮功学员,医生,二零二零年六月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被隆德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严英,女,今年60岁,宁夏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吴忠市利通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余德贞,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五月。

◎史梅兰,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七月。

◎刘翠梅,女,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五月。

◎徐润叶,女,今年67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

◎姚小艳,女,今年43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被永宁县警察绑架,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

遭非法判刑、仍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8人:

◎杨洁,女,今年53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2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十月。

郑永新,男,今年67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十个月,勒索罚金1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八月。

◎常秀娥,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个月,勒索罚金7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景玉玲,女,今年57岁,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罚金6000千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八月。

◎黄玉霞,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5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四月。

◎王顺芹,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罚金4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温静,女,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罚金35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尤海军,男,今年53岁,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10,000元。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五月。

遭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地点不明3人:

◎余润彩,女,宁夏灵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绑架,约于二零二一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关押地点不详。非法刑期至二零二五年十月。

◎赵林,男,今年56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初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三、四月间被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西夏区法院。据悉赵林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关押地点不明。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褚继东(楚继东),男,现年48岁,原天津法轮功学员,流落到宁夏。约于二零二二年一月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四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关押地点不明。非法刑期至二零三五年一月。

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1人:

丁乾,男,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至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3/宁夏38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461573.html

2023-05-20: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杨洁、郑永新、常秀娥等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遭该市沙坡头区法院枉法诬判,非法刑期两年两个月至六年。中卫市中共公检法人员又是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构九位法轮功学员,而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人根据法律、有理有据的驳斥了这种诬构。
二零二零年七月到年底,宁夏多市县大搞所谓的“清零”行动,各级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法轮功学员单位等部门的人员大规模出动,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三书”、签字、按手印,放弃信仰。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卫市当地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这波迫害中被警察绑架。其中九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被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沙坡头区法院。

沙坡头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一度裁定中止审理九位法轮功学员,但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恢复审理,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沙坡头区法院从早上九点开庭审理,至夜间零点结束。在法庭上,九位法轮功学员都拒绝认罪。家属聘请的五位律师为各自代理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两位家属辩护人为自己的亲人做了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景玉玲、常秀娥、黄玉霞、王顺芹、温静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体健康、道德回升的事实,他们表示,自己处处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社会上、家庭里努力去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而法轮功没有组织,想学就来,不学就走,来去自由,没有组织可利用。法轮功学员们还指出,国家宪法第35条保障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二零零零年公安部39号文件明确列举的十四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因此修炼法轮功合法,持有法轮功资料合法;请法官依法办案,无罪释放所有法轮功修炼者。

然而沙坡头区法院法庭人员,不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仅听命于邪党政法委,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强行对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洁遭诬判六年,罚金两万元;郑永新被枉判五年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常秀娥四年两个月,罚金七千元;景玉玲三年十个月,罚金六千元;黄玉霞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王顺芹两年十个月,罚金四千元;温静两年八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温玉秀两年四个月,罚金三千元;张玉莲两年两个月,罚金两千五百元。

此非法判决案的审判长是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书记员王婷;公诉人是王舜坤。

九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简述:

◇杨洁,女,一九七零出生,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北京房山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被原中卫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关押在北京顺义收容所;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吴忠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遭受酷刑折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非法罚款两万元。

郑永新,男,一九五、六年出生,大专文化,原银川供电局职工,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被单位开除公职,妻离子散(郑永新后于二零一零年和杨洁重组家庭),居无定所;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他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被灵武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非法行政拘留十四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常秀娥,女,一九六九年出生,个体工商户,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因控告江泽民,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天;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因向他人讲真相、做三退,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三天;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个月,罚金七千元。

◇景玉玲,女,一九六五年出生,中卫市医院医生,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绑架、抄家,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因讲真相、发资料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其丈夫潘永全被迫害的说话不清,精神不正常;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景玉玲被中卫市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罚金六千元。

◇黄玉霞,女,一九六一年出生,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王顺芹,女,一九六四年出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因控告江泽民被中卫市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罚金四千元。

◇温静,女,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卫二中退休教师,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

◇温玉秀,女,一九五三年出生,因控告江泽民,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八天;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四个月,罚金三千元。

◇张玉莲,女,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被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两个月,罚金两千五百元。

非法庭审终结后,有法轮功学员家属认为,当今的公检法道德败坏,给好人强加罪名,诬陷、制造证据,无法无天,好人受难,纯粹是土匪流氓行径,是谁破坏了法律实施,是他们公检法司这帮人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么好的法轮功学员却遭受如此迫害。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舒缓的五套功法,吸引了上亿人学炼,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五千四百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国内许多媒体都曾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 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被历史追责的对象,断送自己和家人的未来。
真心希望办案的司法人员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你及家人带来福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20/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461058.html

2023-04-29:郑永新等九人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对郑永新、杨洁、景玉玲、常秀娥、黄玉霞、王顺芹、温静、温玉秀、张玉莲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几位法轮功学员讲述了自己修炼受益的事实,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他们的律师及家属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到晚上零点结束。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公诉人王舜坤。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来自北京、天津、广州等地的五位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并为当事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位家属辩护人也分别到庭参加诉讼并为亲人做了辩护,五位宁夏法援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中九位法轮功学员都不认罪,分别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处处事事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中或在社会上或在家庭里如何努力去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更好的人。他们表示,法轮功没有组织,想学就来,不学就走,来去自由,没有组织可利用。再说公通字【2000】39号通知明文规定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种,公安部认定的7种共14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证明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持有法轮功资料没有错。请法官依法办案。

郑永新先生,今年67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信仰,他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公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

庭审中,郑永新先生面对法官、检察官、法警、律师和所有旁听人员,以平和、善良、真诚、坚定的态度讲述了法轮功也就是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正法,是修佛的。现在有一百多个国家有修炼法轮功的,《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得到5400多项褒奖。法官打断他的话不让讲法轮功,让他说自己。郑永新说:我过去是电力系统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经常苦苦的思索人为什么活着?直到我看完《转法轮》,我才找到了生命意义的答案。我走入大法修炼一个月后皮肤病、心绞痛等疾病全无。我按照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更好的人,高尚的人。法官再打断他的话说:别讲法轮功了。郑永新就从中国的现行有效明文法律法规层面上讲述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家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的7家邪教组织,在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明文公布于世,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又通过媒体向世人再两次确认: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国务院《新闻出版总属第50号令》的第99条、第100条废除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我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持有法轮功书籍等是合法的。我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花名册,我是一个合法公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社会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我修炼法轮功对社会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是乔石委员长等老干部做出的结论。我是一个普通公民,没能力利用任何组织,怎么能把国家的法律法规给破坏的不能实施。请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我无罪。

1、郑永新聘请的律师当庭为其做了无罪辩护,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永新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缺乏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

一、关于本案事实的辩护意见

第一、检察院起诉书对被告人郑永新的指控证据不足。一是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分局对证人张彩虹、张顺生所作讯问笔录;二是张彩虹、张顺生对被告人郑永新照片的辨认笔录。辩护人认为仅凭这两种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郑永新在固原市三营镇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证人张君琴、张利芳均否认认识被告人郑永新及被告人杨洁。二人的证言与张彩虹、张顺生的证言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张彩虹称郑永新的别名叫大平,而张顺生称郑永新为老郑。

案件发生在近十年前的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从证人张顺生的讯问笔录内容可推断出,他和被告人郑永新只是在案发当天晚上见过一次面,又是夜间10点;侦查人员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七月三日组织张彩虹、张顺生对被告人郑永新、杨洁的照片进行辨认。辨认地点在原州区公安分局,在辨认笔录中的见证人同是魏小龙。张顺生的辨认笔录中记载辨认程序主持人是杨富春,单栋,但是签字一栏中,却没有单栋的名字。

被辨认的照片的选择上应遵循数量上的“充足性”和特征上“相似性”原则,照片背景应尽量同一,照片类型、品质应当一致或相似的原则。辨认主持人在主持证人张彩虹对杨洁进行辨认时,一张纸上贴有12张嫌疑人照片,其中只有杨洁是70年出生的,而其他11张照片中的人物都是60年出生的,相差十岁;而辨认郑永新的照片时,其他11张所载照片被辨认人都是1962年出生的,而唯独郑永新是1956年出生的,年龄相差六岁,明显违反“充足性”、“相似性”原则。辩护人认为,该辨认程序违法,辨认的真实性存疑,不能当作定罪证据使用。

第二、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为传播而持有法轮功宣传品的证据不足。理由是:公安侦查人员在搜查被告人郑永新的暂住处时,没有使用搜查证,因为搜查笔录中没有载明搜查证的编号,同时,侦查人员的搜查过程没有见证人进行现场见证,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公安人员从郑永新住处查获法轮功书籍两册,印有法轮功标语的人民币36张,播放器等物品,播放器里面储存有电子文档、音频、图片等内容。这都是个人学习、炼法轮功的必需。公诉人也无法证明这些法轮功资料是宣传品,也没有提供郑永新何时、何地向何人宣传法轮功的证据。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伙同他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证据不足,为传播而持有法轮功宣传品的证据不足。也就是说,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实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证据不足。

二、关于适用法律的辩护意见

第一、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永新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法无据。

1)被告人郑永新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2)《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罪名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不是制作、传播法庭认为的邪教宣传品罪,也不是利用法庭认为的邪教宣传品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郑永新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什么?被告人郑永新是这个组织的什么官职?有什么能力利用该组织?怎么利用的?公诉人无法回答,也无法用证据证明。同时《刑法》没有规定什么是利用邪教组织的行为的情形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永新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没有实施的法律依据。

3)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本身并不能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不能被应用或被实施,而恰恰是法律的应用或实施的结果。重要的是,《刑法》第三百条及《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中没有规定什么是法律实施及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破坏法律实施,所以,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郑永新的行为破坏了法律实施,同样是于法无据。

第二、全国人大法工委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六版)第100页第4自然段,针对《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认为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只要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只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对案件予以受理后,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上述机关对案件立案或者受理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必须具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如果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不应适用本条的规定。从2013年6月29日案发至今,郑永新没有逃避调查、逃跑、易容、改名换姓(隐姓埋名)等逃避侦查的行为,一直生活在宁夏这片土地上。因此,公诉人提出的追诉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郑永新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被告人郑永新的行为不符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构成要件,辩护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郑永新无罪。

2、杨洁女士今年53岁,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多年前离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杨洁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

庭审中,杨洁面对检察官、法官和为自己辩护的父亲说:法轮功是正法,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我没有犯罪。强加于我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是不承认的,是对我的迫害。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明文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做好人是没错的。

家属辩护人杨洁父亲在法庭上讲道:我认为对杨洁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定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一、 本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起诉书指控: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上,由郑永新驾驶车辆载乘杨洁、张利芳、张顺生、张彩红到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街道,乘深夜无人之机,向三营镇街道商铺及住户散发法轮功宣传品后驾驶车辆离开。本人认为这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杨洁父亲提供了详细分析情况。认为张彩红、张顺生的证词模糊、自相矛盾,与郑永新、杨洁、张利芳、张君琴的供述相互矛盾,没有直接证据;对当事人和车辆的辨认违反辨认程序,有意误导辨认者。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此案没有排除合理怀疑(引诱供述)、照片、车辆误导辨认,所以不可以认定被告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案发事实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九年已经超过6年,到现在已近10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九年因杨洁户口年龄问题多次与沙坡头公安分局打官司,两次上访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问题终于解决;二零一九年六月我与杨洁在中卫市国保大队与负责人徐冉面谈两个多小时。杨洁不存在逃避侦查的情形,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不能以此追究杨洁的刑事责任。

三、被告人杨洁没有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杨洁父亲认为指控杨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无法形成有效证据链。4名证人证言两两互相矛盾。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给杨洁横加如此罪名;在杨洁住处搜出的一些物品是其个人生活物品,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依据“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罚。所以起诉杨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不成立。

3、景玉玲女士今年57岁,中卫市人民医院大夫,因发真相资料,多次被绑架、抄家,她丈夫潘永全被迫害的说话不清,精神不正常。庭审中,景玉玲面对检察官、法官和为自己辩护的女儿,讲述了自己无罪的十五条理由:修炼法轮大法使自己身体健康,给国家节约了大量医药费;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没有错;修炼法轮功使自己道德升华,医德高尚,对患者从不收红包,从不昧良心多开药;尽心尽力,处处为患者着想受到好评;修炼法轮大法是践行《宪法》信仰自由的权利;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种、公安部认定的7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国务院新闻出版总属50号令第99、100项废除了禁止出版、传播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我修炼法轮功对社会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对任何人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我也没有任何邪教组织可利用;哪一条哪一款国家法律由于我的破坏不能实施了;法轮功没有组织没有花名册,想学就学,要走就走,来去自由;传播法轮功资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我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我没有犯罪,给我定的罪名不成立,请法庭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立即无罪释放我。

景玉玲的女儿依据现行的有效法律法规,出庭辩护,说明她妈妈没有犯罪,不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她说:请法庭释放我妈妈。

4、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是坐着轮椅到庭,她的法援律师提出根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建议缓刑,法庭不采纳。五位律师认可第一位辩护律师的辩护,要求法庭立即无罪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

庭审终结后,法轮功学员家属认为当今的公检法道德败坏,给好人强加罪名,诬陷、制造证据,无法无天,好人受难,纯粹是土匪流氓行径,是谁破坏了法律实施,是他们公检法司这帮人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么好的大法弟子却遭受如此迫害。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舒缓的五套功法,吸引了上亿人学炼,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五千四百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国内许多媒体都曾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 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被历史追责的对象,断送自己和家人的未来。

真心希望办案的司法人员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你及家人带来福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29/郑永新等九人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开庭-459332.html

2023-04-10: 宁夏回族自治区郑永新等九人被迫害案将被非法开庭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将于4月18日上午9点,对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0/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58661.html#2349225444-1

2022-04-30:非法关押十九月 宁夏郑永新被迫害致多次送医抢救
宁夏银川市今年66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永新先生,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愈十九个月,遭受残酷迫害,已病危住院几次,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突然出现休克,再次被送中卫市医院抢救。
根据郑永新的身体状况,几个月前,律师已向办案单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无果。近日,律师又一次向沙坡头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郑永新需要立即接受治疗。

郑永新先生被残酷迫害的出现血压高低反复。血压低时,低压30~40mmHg,高压70~80mmHg;血压高时,低压169mmHg,高压230mmHg;常被强制灌服降压药。

郑永新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他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工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法轮功学员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杨洁女士是宁夏中卫市人,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郑永新、杨洁夫妇在青铜峡市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被关押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孙家滩拘留所十四天。十月一日到期后,杨洁被中卫市国保大队警察接送回家。郑永新被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派出所警察、辖区居委会人员接回后,又在派出所关押了一夜,十月二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局、富宁街派出所和居委会人员大约十几人,到郑永新家欲强行闯入被拒绝,一伙人撬锁后破门而入。这些人逼迫郑永新签字放弃信仰,郑永新不配合,被强行绑架至富宁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郑永新被非法拘禁期间,九月三日晚上被送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郑永新、杨洁夫妇到中卫市探望杨洁的父母,十月二十四日,中卫市发生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绑架,郑永新夫妇再次被绑架。当日,宁夏市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分别绑架了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九名法轮功学员。温玉秀、张玉莲两人被非法关押37天后遭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监视居住;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玉娥、温静五人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底前后,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将九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院退侦两次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沙坡头检察院以卫沙检一部刑诉[2021]125号起诉书,非法起诉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至沙坡头法院。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被迫害的亲人聘请了律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长:王静:18609512283,13739550332;审判员:李晓娜 13739572890,李元颐 18395154730。检察官王舜坤0955-7656792。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舒缓的五套功法,吸引了上亿人学炼,已弘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四千多项。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国内许多媒体都曾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 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江泽民的陪葬品,将断送自己和家人的未来。

真心希望办案的司法人员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在你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那会为你及家人带来福祉!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30/非法关押十九月-宁夏郑永新被迫害致多次送医抢救-441909.html

2021-10-26: 宁夏中卫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一年
宁夏中卫市九名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等,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绑架。其后,温玉秀、张玉莲被放回家,其他七人被非法关押在不同的看守所,至今已满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绑架了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景玉玲、王顺芹、温玉秀、张玉莲等九名法轮功学员。温玉秀、张玉莲两人被放回家中(具体时间不详)遭沙坡头公安分局人员监视居住;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玉娥、温静五人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底前后,九人被构陷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院退侦两次后,五月上旬将该案提交到沙坡头区法院。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聘请了律师。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郑永新先生,今年65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工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

杨洁女士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51岁,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多年前离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杨洁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

景玉玲女士,中卫市医院大夫,五十六岁,曾被非法拘留、绑架关押;王顺芹女士,中卫市医院职工,曾被非法关押、非法拘留;常秀娥女士曾被绑架审讯、非法拘留;黄玉霞女士曾被绑架、非法审讯。温玉秀女士,六十八岁;张玉莲女士,五十岁左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6/宁夏中卫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一年-432895.html

2021-05-28: 宁夏中卫市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沙坡头法院中止审理
今日获悉,宁夏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于2021年4月30日以卫沙检一部刑诉[2021]125号起诉书,非法起诉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到沙坡头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沙坡头法院发出裁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审判长:王静,审判员:李晓娜、李元颐,

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仍被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仍被关押在银川看守所,王顺芹仍被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仍被监视居住。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8/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6298.html

2021-05-21: 宁夏中卫市郑永新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沙坡头区法院
近日获悉,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的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的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的王顺芹,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的温玉秀、张玉莲共九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退侦两次后,约于5月6日,被中卫市沙坡头检察院构陷到沙坡头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5999.html

2021-03-09: 遭冤狱多年 宁夏银川郑永新、杨洁夫妇再被绑架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中卫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至今已经四个多月,遭非法批捕。

郑永新、杨洁夫妇二零二零年十月到中卫市探望杨洁的父母,十月二十四日,中卫市发生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绑架,郑永新夫妇再次被绑架批捕。目前已知,当日被绑架的人员中,有九人被非法批捕,其中: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秀娥、温静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温玉秀、张玉莲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郑永新先生,今年65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判刑,关押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近八年时间,被单位开除工职。多年遭受迫害,致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他父亲于二零一四年离世。杨洁女士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51岁,原来在中卫市人寿保险公司工作,多年前离异。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道德提升。中共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杨洁曾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酷刑折磨、被迫流离失所,几次死里逃生,七年多的时间被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等邪恶的黑窝。二零一零年,郑永新和杨洁重新组织了家庭。

(一)郑永新先生遭劳教所、监狱迫害七年情况简述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日,郑永新正在单位上班,银川市公安局四个便衣将他绑架劫持到家中,劫掠了大法书和带有出版号的《广州讲法》录像带,随后将他关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干奴工“撕胶”。此后,郑永新被非法劳教三年。

郑永新被关押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期间,被迫在劳教所的六中队(水泥厂)干奴工:装水泥、卸煤、搬运石料,不分昼夜,来车就干。中午吃饭后,能在地上躺大约半小时,冬天就躺在结冰的地面上;每天晚上睡觉浑身疼得不敢动,到了半夜,手指象抽筋一样疼痛,早上一点点挪动身体才能起床;初冬的早上,穿上前一天被汗水浸透的“工作服”,如同进冰窖一样冻得发抖;还有随时可能遭受的暴力折磨。郑永新曾看见一个关押人员被狱警用皮管子抽打了四十多下。超负荷的体力劳动、被肆意殴打,致使人崩溃,曾有人受不了自杀了。人们把这个六中队叫“人间地狱”。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郑永新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绝食反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冤判六年,被劫持到宁夏吴忠监狱,同时被单位开除工职。郑永新被关押在吴忠监狱期间,曾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监狱安排了九个狱警二十四小时监管他。郑永新盘腿炼功,狱警就把他两手向两边分开成一字形,吊铐在床两头的钢管上。手铐拉得很紧,手动不了,直到手铐嵌在肉里,手变颜色了才放开。晚上睡觉,把他的脚铐在床尾的钢管上。

郑永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冤狱期满,被宁夏“610”恶徒从监狱绑架到洗脑班拘禁了三个月。二零零八年六月,因开奥运,郑永新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宁夏“610”恶徒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二零一八年郑永新的养老金被阶段性停发。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郑永新、杨洁夫妇在青铜峡市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孙家滩拘留所十四天。十月一日到期后,杨洁被中卫市国保大队警察接送回家。郑永新被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派出所警察、辖区居委会人员接回后,又在派出所关押了一夜,十月二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局、富宁街派出所和居委会人员大约十几人,到郑永新家欲强行闯入被拒绝,一伙人撬锁后破门而入。这些人逼迫郑永新签字放弃信仰,郑永新不配合,被强行绑架至富宁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郑永新被非法拘禁期间,九月三日晚上被送回家。

(二)杨洁女士遭劳教所、监狱迫害情况简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杨洁和中卫市的两个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八月的一天,在北京房山良乡的租赁房内被绑架,劫持到宁夏,被勒索了三千多元钱后回家。回家几天后,因上网被监控到,杨洁再次被绑架拘留所一个月,遭单位开除。

二零零零年十月,杨洁再次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后关押到北京顺义收容所。因绝食抗议,警察给杨洁打上背铐、戴上脚镣,强行劫持到医院灌食。杨洁还被特制的刑具折磨得痛不欲生。后来杨洁被劫持到中卫看守所关押一个月,被中卫市迎水桥拘留所拘留了一个月。拘留期满,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宁夏女子劳教所遭受了干奴工、殴打折磨。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号从劳教所回家,十六天以后在亲戚家再遭绑架拘留。一个月期满,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遭干奴工、被警察用电警棍电嘴、脸和脖子,胳膊向后反抱在树上,背铐在大树上暴晒,殴打、吊铐等折磨。两年期满后,又几次被加教长达一年,从劳教所死里逃生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九月,杨洁在亲戚家被绑架,后被石嘴山法院判刑三年半,囚禁到宁夏女子监狱。在宁夏女子监狱,被迫干奴工,遭体罚、打“背铐”等方式的摧残。二零零九年三月,冤狱到期,被劫持到宁夏“610”洗脑班又关押了三个月。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郑永新、杨洁夫妇等人被绑架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身体健康的杨洁在看守所关押七天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怕出人命通知了杨洁的家人将她接回。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杨洁和朋友到家住青铜峡市小坝镇的朋友家串门,被青铜峡公安、国保十多人蹲坑绑架,遭非法审讯,次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郑永新、杨洁夫妇一同被绑架拘留,杨洁十四天后回家。

杨洁被无辜迫害,家人也承受了巨大魔难。警察隔三差五上门骚扰,父母屡遭惊吓,疾病缠身。多年中,她父母不时住院,花去了十几万元的医药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9/遭冤狱多年-宁夏银川郑永新、杨洁夫妇再被绑架-421869.html

2021-03-03:宁夏中卫市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近日获悉,2020年10月24日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绑架、2021年1月底2月初被非法移送至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的九位法轮功学员中的郑永新、杨洁、黄玉霞、常玉娥、温静五位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景玉玲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王顺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温玉秀、张玉莲被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非法监视居住。

部分法轮功学员家属为被构陷的亲人聘请了律师。

本案承办检察官是王舜坤,电话:1351924537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3/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21596.html

2021-02-05: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被非法关押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郑永新、杨洁夫妇被绑架关押,是在2020年10月下旬,在中卫市被绑架的,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5/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9565.html

2021-02-04: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被绑架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中卫看守所。当地国保欲非法起诉枉判二人。现在非法案件已到检察院,据说检察院已退回国保,详情后续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4/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9523.html

2020-12-22: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大约在十月上旬,回中卫市探望杨洁的父母,此后失去联系。

中卫市10月24日曾发生过大规模的绑架迫害,请知情者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2/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6872.html

2020-09-07: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2020年9月2日上午11时左右,兴庆区公安局、富宁街派出所和居委会至少三辆车大约十几人在郑永新不给开门的情况下,撬锁破门而入。郑永新不配合,被强行绑架至富宁街派出所,家里被非法抄家数小时。其家人至富宁街派出所要人抵制迫害,指出其非法行为,如郑有意外将控告,并告知派出所只有24小时的“非法”滞留的时间,期间富宁街派出所所长威逼利诱其家人签字,遭到家人的抵制。9月3日大约晚上7点左右,郑永新被富宁街派出所警察送回家中,期间其拒绝签字被非法关押大约三十小时左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7/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1461.html

2020-09-05: 宁夏银川大法弟子郑永新被绑架
2020年9月2日上午,银川市大法弟子郑永新被十多个警察破门而入,强行带到富宁街派出所,要求签所谓的“三书”。请同修补充后续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5/二零二零年九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1405.html#209423931-21

2020-08-30:近期宁夏银川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到国保等骚扰
2020年8月下旬,宁夏银川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到当地人员国保、片警、社区和居委会上门骚扰,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录像、拍照,要求每个法轮功学员签“三书”,法轮功学员都予以拒绝,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说“我们也不愿意来,这是上边的命令”。法轮功学员司玉荣、郑永新、杨金霞、王相臣等人被骚扰。

8月21日下午,金凤区国保队长孙文戈带人突然搜查法轮功学员冯建红商铺和家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30/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1139.html

2019-10-05: 宁夏银川市郑永新、杨洁夫妇遭非法拘留情况
9月17日上午10点半左右,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在青铜峡市被青铜峡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孙家滩拘留所14天。10月1日到期后,杨洁被中卫市国保大队警察接送回家。郑永新被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派出所警察、辖区居委会人员接回后,又在派出所关押了一夜,10月2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5/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94222.html#19104232847-23

2019-04-23: 宁夏社保系统助共为虐 停发法轮功学员工资
......郑永新先生,今年六十二岁,原宁夏银川市供电局职工,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被单位开除。二零一八年养老金被停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3/宁夏社保系统助共为虐-停发法轮功学员工资-385400.html

2015-06-14: 宁夏银川市杨洁、郑永新控告江泽民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杨洁(40岁)、郑永新(59岁),近期分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操控着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体,犯有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杨洁女士被绑架、非法拘留、劳教、判刑,先后七次被严重迫害,共计2630天,经受了残酷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

郑永新先后四次被非法关押共计2687天,他控告说:“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近16年的残酷迫害,使我失去工作,妻离子散,现居无定所。父亲因为我担惊受怕,于前不久离世。”

杨洁女士说: “十多年来我因为信仰真善忍,被开除工作,流离失所,九死一生。虽然前后几十人参与了对我的非法迫害,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没有怨恨,他们也是被蒙蔽、被利用的人,也很可怜、可悲。应给他们改过的机会,所以现在只控告元凶江泽民。不光为我自己,也为了那些迫害死的和现在还在遭受迫害的,更为那些被谎言蒙蔽欺骗的。”

两位控告人都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他们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4/宁夏银川市杨洁、郑永新控告江泽民-310857.html

2014-09-16: 宁夏银川市郑永新自述被迫害经历
银川市供电局职工、法轮功学员郑永新,二零零零年八月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出监被关进洗脑班三个月,二零零八年六月,奥运火炬要在宁夏传递,宁夏各地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郑永新也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才回家。二零一二年又被银川610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

下面是郑永新揭露中共邪党对他的摧残迫害:

我是电力系统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经常星期天坐在床上苦苦的思索人为什么活着?直到我看完《转法轮》,我才找到了生命意义的答案。我走入大法修炼一个月后皮肤病、心绞痛等疾病全无。

这么好的高德大法却遭到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打压、迫害。为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我因上访和散发真相传单,被银川市公安局国保绑架,李崇、张安忠、马自力领人搜家后,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遭受关押迫害。

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劳教所写思想汇报时,我把自己身心受益的情况写出来。由于从小受党文化的影响,我还对这个党抱有幻想,写到:党啊,如果我哪做错了就给我一次改错的机会,只有改正错误才能做更好的人。然而这个党本质就是不让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你要修炼法轮大法它就迫害你,它就用酷刑“转化”你,我惊愕了,我所相信的共产党竟然是一个邪党,这个党在我头脑中伟光正的形象全是骗人的,原来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我是经历了这些才看透了共产党邪教的本质,可惜很多人还被蒙在鼓里看不到共产党邪教的本质。

在劳教所,有个法轮功学员被恶人用镐把打,臀部被打得黑紫,十多天都不能坐卧。他们把用镐把打人的方式称为:“华佗在世,专治百病”。劳教所还有利用训操整人,动作不准确即遭打骂、利用查卫生整人,在已干净的用事先准备好的土抹上说你没擦干净借机整人、借开玩笑不分轻重的对你动手动脚,晚上用被子把你头蒙上把你打一顿,折磨人的手段花样翻新,什么“老头看瓜”、“土飞机”、“看电视”等等太多了,说也说不完。

一次入教班长问我: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和你关系怎么样?队长让我整他,我说: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与我的关系都好,他说:我明白! 让新来的法轮功学员“过关”时,他出手很重落在新来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很轻。其实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是狱警指使的。

劳教所六中队在青铜峡水泥厂出劳务,为水泥厂承担装水泥车、卸煤车、搬运石料等任务。有人把这个中队叫人间地狱,超负荷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和暴力折磨,曾有人受不了就自杀了,我亲眼见一个没完成任务的普教被管教打了四十多皮管子。

我刚到这个中队,往汽车上装水泥,他们找了几个年轻人轮番的与我抬水泥袋,用这种车轮战的办法消耗我体力,不让我休息。由于粉尘太大,没有任何防护工具,面对面都看不清对方是谁,鼻子堵住了只能用嘴呼吸,刚出炉的水泥,温度很高,手不能挨,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抬,否则手会被烫坏,因速度快手套几分钟就磨破了,就是带胶的手套也只能用两、三天。日装车量一千五百吨-一千八百吨,作业半径三十米,十五人用老虎车往汽车上装五十吨水泥只需十八分钟,可见劳动强度之大。

中午吃饭只能随便漱口一下,饭后,因地上都是冰,只能在冰面上睡半小时,因出汗水泥沾在身上洗不掉又疼又痒,因水泥在眼中结块粘在肉上疼痛难忍,看不了东西,只能用缝衣针对着镜子,自己把粘在眼睛里的小水泥块连血带肉的挑下来。晚上睡觉浑身疼得不敢动,半夜手指象抽筋一样把人疼醒,早上必须一点一点的挪动身体才能起床,否则疼得动不了身,穿上前日被汗水浸透的“工作服”,如同进冰窖一样冻得发抖。不分昼夜随时来车随时装车。

白土岗子劳教所管教科长郭文智虽然已遭恶报,虽然邪恶的劳教制度已被废除,但劳教所的罪恶仍需曝光。据出来的劳教人员讲:在劳教所自愿戒毒的都是给郭文智送礼后在劳教所密密贩毒的,他也参与了这些事,他每年赚五、六万元。郭文智除了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外,还滋养着吸、贩毒人员。有一班长失踪了,动员很多人找,结果在一辆货车下找到了,原来他躲在这里吸毒吸的人事不省。

在监狱遭受的迫害

我因反迫害绝食,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吴忠监狱入监队因不让炼功,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绝食七天,这位法轮功学员被调到别的监区,每天出工时,四肢被铐在门板的四个角上把门板抬到工地暴晒,收工时,再抬回来,铐在床上。我听到这个消息心如刀绞,心想:这么好的人凭什么这样折磨他,我怎样才能制止这种迫害。

监狱把我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安排了九个狱警二十四小时严管我,我盘腿炼功,他们就把我两手向两边分开成一字形吊铐在床两头的钢管上,手铐拉得很紧,我手动不了,直到手铐卡在手腕肉里,手变颜色了才放开,晚上睡觉把我的脚铐在床的钢管上。

据知情人讲:宁夏劳教所和监狱加工的人造宝石都是供给南韩的。

持续迫害 家人担惊受怕

我是二零零零年八月被非法劳教的,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出监被关进洗脑班三个月,二零零八年七月因开奥运会富宁街派出所把我非法关进看守所一个月,后来富宁街派出所给我朋友打电话转告我说:我们派出所的人都知道你很善良,我们也不愿抓你,是上面逼的,你最好离开我的管区,我们也好办。

我只好把住房卖了,到别的地方住。二零一二年银川610领着西夏区公安,把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

由于迫害,我失去了电力部门的工作,我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破碎了,妻离子散。父亲因为我担惊受怕,于前不久离世。

我出监后看了相关法律,并和律师交流,中共各级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违法的,是践踏法律。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是明知故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6/宁夏银川市郑永新自述被迫害经历-297793.html

2012-10-06: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广东梅州蕉岭法轮功学员林利芳中秋节前已回到家中。
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郑永新已平安回家。
重庆市綦江区陈炎秀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被恶徒绑架到四川省达州市洗脑班迫害的王经翠,已于九月二十七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6/二零一二年十月六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63651.html

2012-09-23: 宁夏政法委系统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3/宁夏政法委系统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263163.html

2012-09-03: 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近日,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目前还有三人被非法关押,尚未回到家中。

郑永新、杨洁夫妇被绑架

八月二十八日,家住银川市西夏区的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在家中被西夏区国保大队陈建华、李玉兰(女)伙同贺兰山派出所一伙恶警从家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目前二人已被绑架至银川看守所。

郑永新原来是银川供电局职工,曾被非法关押在宁夏劳教所、宁夏固原监狱迫害八年,并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非法刑期满时,又被宁夏“六一零”恶徒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八年新年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六月,恶党的奥运邪火要在宁夏传递,宁夏各地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郑永新也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十几天后才回家。

杨洁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四十岁,原来在中卫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至二零零九年的十年间,杨洁大部份时间被囚禁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宁夏女子监狱等邪恶的黑窝里,遭受酷刑折磨,几次死里逃生,两次丢掉工作。

法轮功学员陈华被绑架

八月二十八日,家住银川市兴庆区的法轮功学员陈华在家中被银川市国保大队张安忠、武建国等人从家中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恶警抄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陈华,女,大专文化,会计师,现已退休。二零一一年二月曾被绑架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数日。

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绑架,现已回家

八月二十七日,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绑架至凤凰北街派出所,当日被转送医院检查出身体不合格,次日回到家中。张桂芳是宁夏糖厂的退休职工,曾多次遭绑架关押抄家迫害。

据悉,银川市公安恶警还到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的住所蹲坑、骚扰,企图实施非法迫害。

在此奉劝宁夏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前,中国民众对法轮功被迫害的情况日渐了解,民众多次签名支持法轮功,要求不法部门释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众多的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词严的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在中央高官内部就法轮功的问题早已出现分裂;加之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把从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及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相关证据都交给了美领馆,这在中共高层形成大地震,使江泽民及其帮凶周永康、罗干、薄熙来所犯下的人神共愤的滔天大罪曝光于天下,历史的大清算即将开始。

在对法轮功十三年多的残酷迫害中,法轮功学员始终坚持平和讲真相,公检法司系统长期与法轮功学员打交道的人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怎样的人,全国各地参与迫害的人越来越少。而时值今日,宁夏一些官员或公安人员还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劝告,一意孤行,执意迫害法轮功,在权势与利益面前,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这些人危在旦夕,如不停止作恶,等待的将是万劫不复的悲惨下场!法轮功学员希望能够唤醒这些人的良知,免遭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3/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262344.html

2012-09-0: 宁夏法轮功学员张桂芳、郑永新、杨洁被绑架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张桂芳、郑永新、杨洁夫妇被绑架。

八月二十七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被绑架,次日回到家中。
八月二十八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杨洁夫妇在家中被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派出所的一伙恶警绑架。

郑永新原来是银川供电局职工,大学文化,因坚持信仰被开除工职,分别被宁夏劳教所、宁夏固原监狱非法羁押八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非法羁押期满,被宁夏“六一零”恶徒强行绑架到洗脑班,二零零八年新年前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六月,恶党的奥运邪火要在宁夏传递,宁夏各地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郑永新也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十几天才放人。

杨洁是宁夏中卫市人,今年四十岁,原来在中卫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后至二零零九年的十年间,杨洁大部份时间被囚禁在宁夏女子劳教所、宁夏女子监狱等邪恶的黑窝里,遭受酷刑折磨,几次死里逃生,两次丢掉工作。

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二零一二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2293.html#129201715-2

2010-09-19: 曾遭非人折磨 银川马智武再次被绑架
.......
二零零一年八月马智武又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而绝食,被恶警指使几个犯人死死压住,插上胃管用针管往里灌稀糊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马智武和法轮功学员郑永新被转移到灵武看守所。灵武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公诉人荒唐的把绝食列为罪证,对马智武、郑永新的申诉置若罔闻,将两人非法枉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关进吴忠关马湖监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9/229818.html

2010-02-25: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综述
本文是宁夏地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以来遭受迫害的事实综述。
……
二.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
5.法轮功学员郑永新,被非法关押在灵武白土岗子劳教所三年 ,吴忠关马湖监狱六年。

郑永新,男,原银川供电局职工,大学文化,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开除。分别在宁夏劳教所、宁夏固原监狱蹲冤狱八年。

二零零一年因为在劳教所绝食抵制迫害,十一月十二日和法轮功学员马智武被送到了灵武看守所。灵武伪法院非法庭审,法庭上公诉人荒唐的把绝食列为罪证,对郑永新、马智武的申诉置若罔闻。渎职将两人非法枉判六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囚禁期满,又被宁夏“六一零”恶徒强行绑架到洗脑班(北京路消防队大楼四楼)洗脑迫害。恶党的迫害使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在朋友的服装店打工。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又遭迫害,银川富宁街派出所恶警以恶党奥运邪火7月1日在银川传递为由将郑永新非法劫持,后又绑架到银川市看守所拘禁。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803.html

2008-07-12: “奥火”传宁夏 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六月三十日中午,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郑永新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先是被非法关押在富宁街派出所,恶人说七月一日放人,理由是恶党邪火七月一日在银川传递结束。之后,邪恶之徒不但没有放人,反而又把郑永新非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郑永新原来是银川供电局职工,大学文化,因坚持信仰被开除,分别被宁夏劳教所、宁夏固原监狱非法羁押八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非法羁押期满,被宁夏“六一零”恶徒强行绑架到洗脑班,二零零八年新年前回到家中。目前他妻离子散、居无定所,在朋友的服装店打工,又遭此次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2/181848.html

2008-07-04: 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郑永新被绑架
6月30日中午,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郑永新被银川市富宁街派出所非法抓捕,先是被非法关押在富宁街派出所,恶人说7月1日放人,理由是恶党邪火7月1日在银川传递,之后,邪恶之徒不但没有放人,反而又把郑永新非法劫持到银川市看守所。

据悉,恶党奥火6月28日开始在宁夏中卫市、吴忠市、银川市传递,邪党风声鹤唳,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明显加剧。据了解,宁夏法轮功学员在此期间都不同程度的受到监视、骚扰、跟踪、甚至绑架,邪党的无耻行径遭到老百姓的强烈斥责,有许多人公开讲,奥运给老百姓带来的不是喜悦,而是灾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4/181450.html#0873233458-48

2007-11-15: 银川大法弟子郑永新和马智武在宁夏劳教所一同绝食抵制迫害,又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关押在固原监狱。近八年的迫害使郑永新和亲属遭受了巨大的痛苦,郑永新妻离子散。十一月十一日郑永新被非法关押期满,家人赶了三百多公里路,一大早守候在监狱门口。结果却是:这些手无寸铁、善良的人只能看着“六一零”的警车劫持着郑永新从固原监狱的大门呼啸而出,家人与郑永新连一句话都没说上。据说为劫持郑永新上警车,宁夏“六一零”还动用了多名武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5/166595.html

2001-04-14:宁夏部份法轮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情况
银川市:
栾凝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3年。
潘青云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3。5年。
王玉柱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刑4年。
马志武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3年。
王玉周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2年。
李士林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1年。
申冬梅2000年12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王彩洁1999年9月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2000年6月因与弟子交谈被非法劳教。
陈玉兰進京证实大法,后因与弟子交流被非法劳教。
封建英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
温玉龙進京证实大法,后因与弟子交流被非法劳教。
柳絮飞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席华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田玉成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谢玉强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逮捕,具体情况不详。
范慧敏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开除党籍,现调离原工作岗位打扫卫生。
朱玲两次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2000年10月因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郑永新1999年7月進京上访,2000年6月因与弟子交流被非法判劳教3年。
李金花2000年3月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2000年12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张晓萍1999年9月進京上访被非法拘留,在银川市看守所关押近1月,释放时公安强迫在“拘留15日”的拘留证上签字。2000年12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孙某某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
单某某因進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3年。
蒋某某因与弟子交流被抓,下落不明。
丁某曾進京证实大法。2000年9月因散发真相资料被抓。

灵武市:
陆红枫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送精神病院摧残致死。
中宁县:
王德生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4年。
同心县:
陆向东進京上访,被非法判刑3。5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31.html

2000-1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因炼法轮功被判刑入狱、劳教、拘留的部份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判刑, 关押地点
栾凝, 男, 三年,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
潘艺元, 女, 三年半, 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
王玉柱, 男, 四年, 宁夏银川风机厂监狱
王德生, 男, 四年, 宁夏中宁县
陆向东, 男, 三年半, 宁夏同心县
赵玉虎, 男, 二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李七林, 男, 一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马致武, 男, 三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秦永顺, 男, 三年, 灵武白七岗子劳教点
隋雪芳, 女, 一年, 监外执行
翼金凤, 女, 关拘留所
温玉龙, 男, 劳教
王玉舟, 男, 劳教
姜红英, 女, 劳教
冯建英, 女, 劳教
王彩杰, 女, 劳教
郑永新, 男, 劳教
司玉荣, 女, 劳教
陈玉兰, 女, 劳教
毅淑贞, 女, 劳教
田玉成, 男, 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8/884.html

吴忠 中卫市(中卫县)联系资料(区号: 953)

2023-05-20:中卫市沙坡头法院:
院长刘伟13739534999
审判长王静13739550332、0955-7074328
审判员李晓娜13739572890
审判员李元颐 18395154730
书记员王婷13739500667

沙坡头检察院:
检察长张斌0955-7656789
本案公诉人王舜坤0955-7656792

中卫市中级法院人员信息:
杨月萍 13723336811
韩金芳 13723330380
高仙霞 13723336802
孙天庆 13723336810
李树田 13723336583
施秀琴 13723336806
薛鹏飞 13629551832
陈淑霞 13723336769
毛玉德 13723336889
孟学勇 15809673999
马 超 13723336596
张克文 13629557895
冯占峰 18295550188
赵雪兰 13519239882
彭吉文 13723336858
戴佩一 18095587677
赵 欣 13723330350
张 瑜 13723332245
张月玲 13723336903
李 娟 18295159302
蒋玉春 13723336861
李春艳 13519255199
张艳霞 15809567856
马玉红 13519233635
万生虎 13723355619
吕广飞 13629556916
孙 静 15909564669
马建勇 13739587936
张国宏 15009573876
张立佳 18609558761
柳莹莹 15379588795
黄 滢 18795260206
李倩春 18995450086
拓明娟 13739552424
李东成 14795051816
黑学文 15226250225
廖 东 13739509501
刘相儒 13739501122
陈 伟 18609550722
黄莹莹 13723346332
李守华 18295066558
张 锐 15909566056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1-05-21: 本案承办检察官是王舜坤,电话:13519245372
本案主审法官是王静,电话0955-707432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5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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