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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市 >> 陈桂英, 女, 63

陈桂英
陈桂英
个人情况: 辽宁锦州市华光电力电子集团公司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锦州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3-3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11-15: 车站取钱包被判三年 陈桂英受折磨
辽宁省锦州市66岁的陈桂英老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从锦州火车站去沈阳接读小学的孙子回锦州,由于钱包忘在锦州车站安检处,到车站派出所取钱包,被绑架、非法抄家,枉判三年,遭受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

在辽宁女子监狱,由于长时间迫害,陈桂英老人的身体非常虚弱无力,胸都挺不起来,形成了驼背,体重由120斤降到不足70斤,并出现了心肌缺血,有一段时间奄奄一息。

下面是陈桂英老人自述被迫害始末:

我叫陈桂英,今年66岁,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身体做过卵巢肿瘤、肠粘连两次大手术,久治无效,整日的在病痛中,在勾心斗角的工作环境中煎熬着。一九九四年一次工作之余,偶然机会我看到了《法轮功》这本书,我两手随便的把书翻开,顿时一股正气扑面而来!我顿时感到神清气爽,身体从未有过的舒适!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知道了法轮大法是修佛的,我从心里喊到:“我也要修佛!”当晚就感到吃饭香、睡觉香、走路一身轻。后来随着修炼才明白,其实我打开书的那一瞬间师父就给我净化身体了!

以后随着在大法中修炼,我的心性、境界飞快的提高,在单位,我干的是干部的工作,拿的却是工人的工资,并且我一个人干的是三个人的活,但是我工作干的又快又好,更不为别人窃取我的名、利而生气或心里不平衡。所有了解我的人都发自内心的佩服我:“身体好、境界高、能力强。”就是迫害很严重时期,车间领导看到我井井有条的完成工作后,就说:“你可以看书(大法书)了。”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因锦州市举办诬陷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图片和广播,我去揭露谎言,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每天超强度劳动14-16个小时,牢头对大法弟子稍不如意就连骂带踢。二零零四年,我到部队住宅发真相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因身体原因保外就医。

车站取钱包被绑架、毒打、判刑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我乘火车到儿子家,因钱包丢在火车站安检处,我到锦州火车站派出所取钱包,因钱包里有一个MP4,里面有法轮功的歌舞节目,一个警察让我写保证,我不写,他就不给我钱包,也不让我走。

随后,锦州市国保大队李嵋珊等人来后,把我钱包里的钥匙拿走,到我家没有任何家人或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把我家翻的面目皆非,这些人,在“执行公务”的招牌下为非作歹,把被害人家里他们想拿的任何东西劫走,把我家里的台式电脑中偷着输进了法轮功的东西,然后就理直气壮地抢走了。他们中有一人说搜查了五个半小时。

晚上,他们带我到公安医院检查身体,查出心脏有问题,跟李嵋珊商量,李说:“没事,送看守所。”在出门时,我看到有人在看病,打吊针,为了救他们,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李嵋珊凶相毕露,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并掐我的脖子。

在锦州市看守所里,第二天就来提审了,我简单地告诉他:“我没有罪,也不接受什么提审,我不会回答你任何问题。”我一坐到“老虎椅”(后来有人告诉我叫老虎椅),强烈的感到我的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尊严受到极大的迫害,尽管警察把每个部位的锁锁到极限,我仍然从老虎椅上挣脱了下来。

警察贾雪把我带回监舍走廊,不让我进屋,随后一勾手指,出来三个犯人,拿着手铐要铐我,我不让他们铐,她们先后出来十来个人把我围在中间踢、打、骂有半个小时,我鼻子、嘴都流出了血,其中一犯人(黑龙江的李月娜)把我右手大拇指往后一掰,只听“嘎巴”一声,疼得我松了手(现在我的右手大拇指已变形,给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还经常疼),她们把我吊在铁窗框上,脚尖沾地,五个多小时。

由于我没罪,不穿犯人的马甲,警察石红把我关进小号四天四夜。八月的夏天非常炎热,小号里像蒸笼一样,身体四肢被铐在死人床上,一天只吃几口饭,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第五天,石红带着牢头给我打开了铐着的四肢,我艰难的起来,刚坐到床边,只见石红快速的脱下鞋,抡起胳膊,狠狠的朝我脸打来。我的脸木了,都不知道疼了,只觉得天旋地转,回到监室,又手铐、脚镣被定位。

(注: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庭审陈桂英,广东毛宏伟律师为她做了强有力的辩护。律师反驳了所有非法指控,指出所有“证据”都是“伪证、伪造、违法”,要求无罪释放陈桂英。但是凌河区法院执行“610”邪恶指令,非法冤判陈桂英三年。陈桂英上诉到锦州市中法,中法维持冤判。)

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种种折磨

二零一四年末,我被迫害的发高烧39.7度。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高烧还没好,我被强行送进沈阳大北女子监狱。监狱检查身体不合格不收,看守所所长(女)硬是找关系,让把我收下。

沈阳大北女子监狱里有个矫治监区,是女子监狱魔窟中的魔窟,所有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都要经过这里洗脑、折磨。这里的犯人都是从各个监区抽调出来的所谓“积极靠近政府”的长刑期犯人,这些犯人为了减刑,什么坏事、恶事都干的出来。我在这个魔窟里受尽了困、累、饿、冷、憋,白天强迫干活,晚上站在寒风凛凛的走廊或大房间里,冻得直打哆嗦,假牙被没收,一天只能靠早上半碗稀饭挺着。最可恶的是长时间不让上厕所,十几天没大便,刚一蹲下就让起来,造成我大肠头都拉出来了,非常痛苦。

在大北监狱三年,我整整痛苦了三年。有一天犯人把我搀扶到队长办公室,我看到电脑里有我和丈夫身份证上的照片。队长(姓杨)指着电脑说:“我仔细的查了你的档案,告诉你,你家一点儿历史背景都没有,死了也不算迫害啊!”

由于长时间迫害,我的身体非常虚弱无力,胸都挺不起来,形成了驼背,体重由120斤降到不足70斤,同时,出现了心脏病(心肌缺血),有一段时间奄奄一息,神志不清,大脑出现了影像和幻觉……后来我才知道就在这个时候,在邪恶的精心策划下,在所谓的“五书”上签了字!我不承认这一切,写了严正声明,画押了血手印,并给他们先后写了两封真相信。因为我没罪,就不给他们干活,他们就给我定位,在一个一块砖头那么大的铁凳子上……

在这里我特别想指出的是:多年来整个的中国社会,在党文化的毒害下,人们的思想严重变异:自私、狡猾、霉暗,为了钱可以无恶不作。在监狱里,大法弟子的善良和那些警察、犯人的凶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好人是不应该被抓进监狱的!我在监狱里被迫害的伤痕累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5/车站取钱包被判三年-陈桂英受折磨-356725.html

2017-07-26: ◇7月13日,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的锦州法轮功学员陈桂英结束3年冤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6/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1695.html#17725235122-26

2015-04-25: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陈桂英申诉

辽宁省锦州市陈桂英老人,由于钱包忘在锦州车站,被绑架、枉判三年,中级法院非法驳回老人的上诉。

陈桂英,女,1952年生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从锦州火车站去沈阳接读小学的孙子回锦州。由于钱包忘在锦州车站安检处了,包里大约有两千五百元钱和一个MP4(里面有法轮功歌曲),于是返回锦州车站索要,捡到钱包的警察非但没把钱包还给她,却反而和锦州市邪教支队(中共是最大的邪教)绑架了陈桂英,并把她强行送往看守所,当晚在陈桂英家里无人的情况下,警察私自开门抄家,抢走了许多东西。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庭审陈桂英,广东毛宏伟律师为她做了强有力的辩护。律师反驳了所有非法指控,指出所有“证据”都是“伪证、伪造、违法。”要求无罪释放陈桂英。但是凌河区法院执行“610”邪恶指令,非法冤判陈桂英三年。陈桂英上诉到锦州市中法。中法“维持原判。”陈桂英和亲属不服非法“裁定,”申诉到锦州市中法,2015年3月26日,锦州市中法驳回申诉。

从锦州市公安局绑架、起诉,到凌河区检察院“公诉”、法院非法冤判,再到锦州市检察院、法院驳回申诉,他们形成一条完整的“破坏公民信仰自由法律实施”的链条。所有的“文件”都将成为将来审判他们的罪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5/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07988.html

2014-12-27: 锦州市中级法院对陈桂英维持非法原判

辽宁锦州市凌河区法院2014年9月15日对63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英非法判刑三年。陈桂英上诉。锦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已宣布维持非法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7/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2052.html

2014-10-22: 接孙子回家遭绑架 锦州陈桂英被判三年
锦州市六十三岁的陈桂英,只因去沈阳接孙子回锦州,在车站遭警察绑架和关押迫害。老人不仅有冤难诉,而且被行凶者构陷!锦州市凌河法院在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对陈桂英进行了非法庭审,并被枉判冤狱三年。现在陈桂英已提出上诉,她的案子已到了锦州市中级法院。

锦州中法一向执法枉法,先前被迫害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上诉到了锦州中级法院之后,一律维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陈桂英老人从锦州火车站去沈阳接读小学的孙子回锦州。由于钱包忘在锦州车站安检处了(包里大约有一千七百元钱和一个MP4)于是返回锦州车站索要,捡到钱包的警察非但没把钱包还给她,却反而和锦州市邪教支队(中共是最大的邪教)绑架了陈桂英,并把她强行送往看守所,当晚强行抄家。

医院检查身体时,发现陈桂英心脏不好,恶警队长李嵋珊却因此打了她三、四个嘴巴子。在进入看守所里层大门时,看守所的一个警察威胁她说:“你再坚持,就给你活摘器官。”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第二天,她被非法提审时,狱警把她固定在一个铁椅子上。他们走后,陈桂英挣脱出来。就因为这件事,回到监室后,狱警叫来七、八个犯人,扑过来就打陈桂英,有个叫刁丽丽的打她的眼睛,打脸,打得最狠。狱警还叫犯人把她吊到铁窗上半个小时。

因为陈桂英没有犯罪,她不穿监所里的衣服而被关了四天小号。期间十三、四个小时不让小便;两天不给水喝;还把她“定位惩罚”,就是将手脚都固定住不能动长达两天。这是管教石红指使人干的。石红还用她穿的鞋打陈桂英嘴巴子。

九月十五日,陈桂英遭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给陈桂英强加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存在的。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陈伟佳所有的“证据”全部被律师驳倒,都成了“伪证”、“违法”、“伪造”,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陈桂英

陈桂英在法庭上也完全否认所谓“指控”,她说:“我因病修炼法轮功,身体炼好了,我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没违法。我被非法拘留,已经给我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要求尽快回家。”

陈桂英老人是因病修炼法轮功的。在炼法轮功前,一九七六年末和一九七七年末先后在二零五医院做过两次大手术,摘出的瘤子竟有15斤重,而肠粘连就连手术都无法解开,二十多年生不如死。在一九九六年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才逐渐好转,并慢慢达到无病一身轻,脾气也变好了,和邻居家庭都能和睦相处。大法给她开智开慧,退休前小学文化的她在华光有时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技术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任劳任怨,经常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陈桂英从大法中受益太多了,没有大法,她可能早就去世了,修大法何罪之有呢?

现在只因去沈阳接孙子回锦州而受到如此无妄之灾,有冤难诉!试问天理何在!

具体庭审细节请看明慧网文章《锦州陈桂英被非法庭审经过》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邮编:121000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
区号:0416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郝洋 院长 2526001 18941600009
唐慧萍 副院长 2526002 18941600002
田忠良 副院长 2526003 18941601111
刘奇 副院长 2526555 18941600555
王晓颖 副院长 2526999 18941600999
李杉 副院长 2526888 18941603333
王艳 纪检组长 2526777 18941601999
计晓秋 副院长 2526700 18941603000
杨德顺 副院长、执行局长 2526111 18941600111
崔庆柱 政治部主任 2526677 18941607766
李占顺 副院级专审委 2526333 18941601333
张旭东 副院级专审委 2526789 18941600000
邓继林 立案一庭庭长 2526662 18941600220
门辉 立案二庭庭长 2526206 18941600966
刁红英 刑一庭庭长 2526136 18941600203
孙伟 刑二庭庭长 2526661 18941600177
张绍阳 副庭长 2526663 18941600505
倪凯 副庭长 2526139 18941600183
郭锦昕 审判员 2526516 18941600116
王兴周 审判员 2526115 18941600886
熊杰 审判员 2526150 18941600169
马啸 审判员 2526528 18941600128
于成林 审判员 2526179 18941600213
陈宝鑫 民一庭庭长 2526227 18941600909
赵树立 民二庭庭长 2526182 18941600225
于宏伟 行政庭庭长 2526226 18941600271
李东杰 审监一庭庭长 2526669 18941600707
张宏伟 审监二庭庭长 2526249 18941600321
李宏 执行一庭庭长 2526611 18941600808
刘波 执行二庭庭长 2526568 18941600218
刘畅 执行三庭庭长 2526207 18941600256
张学毅 执行综合处处长 2526297 18941600365
杨宝林 审判员 2526336 18941600368
李强 内勤 2526295 18941600880
王宏 审判员 2526299 18941600369
胡占福 内勤 2526152 18941600188
刘国庆 法警支队支队长 2526320 18941600990
王翔堃 政委 2526776 18941600399
王爽 书记员 2526393 18941600580
王静雅 书记员 2526381 18941600658
王影 书记员 2526388 1894160066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2/接孙子回家遭绑架-锦州陈桂英被判三年-299295.html


2014-9-18: 锦州陈桂英被非法庭审经过

辽宁省锦州市六十三岁的陈桂英,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被警察绑架,九月十五日遭锦州市凌河法院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给陈桂英强加的“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是不存在的。

律师:强加陈桂英的罪名没有法律依据

非法庭审大约从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始,到十一点结束。非法庭审的地点是凌河区法院。旁听席上除了亲属外,还有其他人旁听。陈桂英有些消瘦,她看见亲属,微微点头。

审判长是王锦文,约五十多岁,戴眼镜。所谓“公诉人”是凌河区检察院的陈伟佳(音)和赵佳(音),均为女性,约三、四十岁。发言的是陈伟佳,给陈桂英强加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奉行“假恶暴”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还罗列一些资料,如打印机、电脑、光盘、小册子、MP4等作为所谓“证据。”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强加陈桂英的罪名是不存在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整个法庭调查中,控方没有拿出任何一条具体的法律、法规证明被陈桂英破坏了,比如她究竟破坏了森林法还是土地法?构成指控的“四要素”的条件缺少三个,因此,这个罪名不存在。(辩护律师只是从针对指控陈桂英的罪名是不存在的角度进行辩护,实际法轮功学员的修炼行为完全都是合法的,对于“四要素”的条件,任何一条都不构成。)

“公诉人”陈伟佳还指控陈桂英拥有的关法轮功真相的小册子是“罪证”。辩护律师指出,小册子的内容是高官纷纷落马,李东生、周永康被审查,这是事实情况,不是罪证。

如此判案:不许律师反驳控方“劳教”之说

奇怪的是,“公诉人”陈伟佳还指控陈桂英在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四年曾经两次被劫持到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劳教。

辩护律师严正反驳:第一,劳教制度本身违反宪法和法律,这是利用公民权利对公民实施犯罪。第二,劳教制度已经解体,更说明它是违法、违宪的,它的罪行是要清算的;第三,媒体已经公开曝光马三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滔天罪行……

这时审判长打断律师的话说:“你说这些有什么用?那都是以前的事了。”律师指出审判长的驳论:“因为公诉人在指控我的当事人陈桂英被劳教送到马三家,而且马三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迫害……”

审判长几次使劲敲法槌,不许律师再说:“以前的事你还说它干啥?”律师抗议:“法庭上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为什么只允许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而不允许律师辩护?希望审判长遵守法律,尊重律师依法辩护的权利。”审判长理屈词穷,蛮横的说:“我不让你说你就别说,你要遵守法庭秩序,以前的事不许说。”

实际上,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陈伟佳所有的“证据”全部被律师驳倒,都成了“伪证”、“违法”、“伪造”,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陈桂英

陈桂英在法庭上也完全否认所谓指控:“我因病修炼法轮功,身体炼好了,我没有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没违法。我被非法拘留,已经给我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要求尽快回家。”

审判长最后宣布择日宣判。陈桂英的亲朋在旁听了非法庭审后表示,这个所谓的庭审充分暴露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非常荒唐的,完全违法宪法、侵犯人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8/锦州陈桂英被非法庭审经过-297886.html

2014-9-11: 接孙子回家遭绑架 陈桂英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锦州市六十三岁的陈桂英,只因去沈阳接孙子回锦州,在车站遭警察绑架和关押迫害。老人不仅有冤难诉,而且被行凶者构陷!现在锦州市凌河法院要在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非法庭审她。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陈桂英老人从锦州火车站去沈阳接读小学的孙子回锦州。由于钱包忘在锦州车站安检处了(包里大约有一千七百元钱)于是返回锦州车站索要,捡到钱包的警察非但没把钱包还给她,却和锦州市反邪教支队(中共是最大的邪教)绑架了陈桂英,并把她强行送往看守所。

医院检查身体时,发现陈桂英心脏不好,恶警队长李嵋珊却因此打了她三、四个嘴巴子。在进入看守所里层大门时,看守所的一个警察威胁她说:“你再坚持,就给你活摘器官。”

第二天,她被非法提审时,狱警把她固定在一个铁椅子上。他们走后,陈桂英挣脱出来。就因为这件事,回到监室后,狱警叫来七、八个犯人,扑过来就打陈桂英,有个叫刁丽丽的打她的眼睛,打脸,打得最狠。狱警还叫犯人把她吊到铁窗上半个小时。

因为陈桂英没有犯罪,她不穿监所里的衣服而被关了四天小号。期间十三、四个小时不让小便;两天不给水喝;还把她“定位惩罚”,就是将手脚都固定住不能动长达两天。这是管教石红指使人干的。石红还用她穿的鞋打她嘴巴子。

可想而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被折磨成什么样子,而且还是在政府的执法部门遭迫害。

陈桂英老人是因病修炼法轮功的。在炼法轮功前,一九七六年末和一九七七年末先后在二零五医院做过两次大手术,如今她小腹部位还有一个大包,她当时还患有关节炎,神经官能症等,跑遍沈阳、北京各大医院求医问药、治疗都不见效果,大便不通畅,脾气火暴,几十年苦不堪言。在一九九六年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才逐渐好转,并慢慢达到无病一身轻,脾气也变好了,邻居家庭都能和睦相处。大法给她开智开慧,退休前小学文化的她在华光有时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技术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任劳任怨,经常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陈桂英从大法中受益良多,这样就坚持修炼下来,一直到现在。

现在只因去沈阳接孙子回锦州而受到如此无妄之灾,有冤难诉!陈桂英老人已不是第一次遭到迫害了。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开始后,陈桂英就因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曾被非法关进拘留所。二零零四年三月,她又被劫持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并被迫害致出现生命危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1/接孙子回家遭绑架-陈桂英面临非法开庭-297595.html

2014-07-19: 辽宁锦州陈桂英老人又遭迫害

锦州市善良老人陈桂英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下午一点左右,在车站准备出门把包忘在安检口,因里面有法轮功的资料,返回取包时被车站派出所伙同市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她丈夫在恶警非法抄家时也被绑架,后被放回。
自一九九四年开始接触法轮功之后,陈桂英以“真、善、忍”为指导准则,严格要求心性上的提高。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无论在单位还是在所住小区中,人们都能从她的身上看到大法的美好。

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开始后,陈桂英为了能将一名普通大法修炼者的心里愿望表达出来,进京证实法轮大法好,却被非法关押进当地看守所。在看守所内,她不背监规,不穿号衣,天天坚持炼功、讲法轮功真相,看守所内的执法人员却无视国法将她毒打,但在她坚定的信仰面前恶徒退却了。在她的讲法轮功真相过程中,这里的许多犯人包括牢头都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与美好。有的表态说:“回去就炼法轮功!”在拘留期间,她与人为善,每天用仅留下的饭后时间打扫卫生。在师父的呵护下,她回到了自己家中。

回到家中后,她没有懈怠,继续以法轮大法要求自己。在单位里,她一个人干三个人的工作从不拖拉。她用自己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品质感化着她身边监视她的每一个人。当地的片警曾在退休前特意来看望她。她无怨无悔地照顾丈夫生病的亲人,让她的丈夫由最初的担惊受怕转变为由衷地感谢她的善心与帮助。

就是这样的善良妇女,却在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又被中共人员绑架。一个以“真、善、忍”为准则要求自己的好人再次被迫害,我们不禁要问:“迫害好人、公理何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19/辽宁锦州陈桂英老人又遭迫害-294859.html

2004-04-03:辽宁锦州市华光电力电子集团公司大法弟子陈桂英在石桥子讲真象时被石桥子派出所绑架,之后被劫持到锦州第二看守所。3月28日,陈桂英被迫害有生命危险,被送到锦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希望当地同修多发正念,加大讲真象力度,营救同修。

2004-03-30:锦州市大法弟子陈桂英于2004年3月16日在安达医院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0-17: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9号,邮编:121000大队长王某
副大队长王立君

2024-09-08: 3、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0416—3708085、3708086
大队长:孙晓波 女 13304067077
教导员:贾雪 女 13464694888
副大队长:李鑫 女 13840663088
副大队长:王芳 女 15004287057
副大队长:姜巍 女 13840638373
副大队长:刘胜男 女 15084198886
警察:刘丽君 女 13700068209
警察:戴军 女 13591288008
警察:丁仁辉 女 15941687775

2024-08-29: 一、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民警:张子月 15042620791
民警:张奎 17641601058
民警:张忠伟 13897844018
民警:赵丽(女)
民警:李X
民警:李维山

二、锦州市大薛派出所
办公电话:0416—4668461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锦州市太和区水胜线与二零四省道交界处)
邮编:121018

2024-08-29: 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一、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二、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人员信息:
局长:赵海龙 151 4262 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 4069 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 4060 2956
民警:张子月 150 4262 0791
民警:张奎 176 4160 1058
民警:张忠伟 138 9784 4018
民警:赵丽(女)
民警:李X
民警:李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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