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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四平 公主岭监狱(公主岭市新生监狱,男) >> 单为和, 男, 55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吉林省农安镇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0-11-2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3-20: 吉林省农安县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绑架案十几人现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是由长春市政法委和农安县政法委共同策划实施的,此前七月一日,长春市政法委书记马延峰亲赴农安县部署非法抓捕行动。七月十三日,农安县政法委、“610”召开会议落实具体行动方案。

七月十五日清晨,在原农安县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原公安局长李兴涛二人的指挥下,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辖区多个派出所统一行动,出动大量警察,开始实施大规模非法抓捕行动。所有参与人员手机关机三天。他们如土匪流氓般破窗撬锁,强闯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书籍、手机、电脑及钱财洗劫一空,同时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

当天农安县被绑架法轮功学员达二十二人,另有两名家属。

其中姜全德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晚,不幸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后有十三人被德惠检察院起诉,德惠法院在剥夺家属和律师辩护权的情况下非法冤判两到十年不等。不服判决上诉后,依然非法维持冤判。其中孙凤仙被冤判二年,罚金五千。中法维持原判后,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凌晨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冤判后十二人现状:

张秀芝(女、65岁)被冤判十年,罚金一万,2021年12月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
高晓歧(女、57岁)被冤判九年,罚金两万,2022年1月24日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
蔡玉英(女、67岁)被冤判九年,罚金两万,2022年1月24日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
吴冬梅(女、50岁)被冤判七年,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具体时间不详
于姣茹(女、35岁)被冤判六年,罚金一万,2022年1月24日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
单为和(男、56岁)被冤判六年,罚金一万,2022年1月6日已被送到公主岭监狱
赵秀兰(女、68岁)被冤判五年,罚金一万,2022年1月24日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
孙秀英(女、69岁)被冤判四年,罚金一万,2022年1月24日已被送到吉林女子监狱
张敬元(男、49岁)被冤判二年,罚金五千,2022年1月6日已被送到公主岭监狱
冯立齐被冤判九年,已被送到吉林监狱,具体时间不详
吕相富被冤判六年,已被送到吉林监狱,具体时间不详

董秀辉被冤判一年半,情况待查。

长春市中院在剥夺家属和律师辩护权的情况下非法维持冤判,却拒绝给家属判决书,以至于家属一直无法申诉立案。

开始时说申诉不用判决书,可家属去申诉立案窗口,却要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否则无法立案。家属去档案室,工作人员说得问法官。问法官,法官说不给家属。档案室又说要有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才可调取。后又说本人都无权调取,法院就这么规定的。以至于现在所有人的申诉权被剥夺,无法伸冤。

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至今不允许会见,近况堪忧。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20/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40270.html

2022-01-24: 农安县大法弟子张敬元、单为和被送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
吉林省农安县大法弟子张敬元和单为和1月6日被农安县看守所送往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新收监区--九监区,进行转化迫害。不允许家属会见,不能存钱。家属邮的信1月11日监狱签收,当事人也没收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4/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7195.html

2022-01-09: 吉林省农安县张敬元和单为和被冤判入狱
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张敬元、单为和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在公、检、法历时一年多的构陷后,被非法判刑二至十年。其中,优秀教师张敬元被冤判两年,单为和被冤判六年。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张敬元和单为和被劫往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

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清晨,在农安县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公安局长李兴涛二人的指挥下,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辖区多个派出所统一行动,出动大量警察,开始实施大规模非法抓捕行动。他们如土匪、流氓般砸窗撬锁,强闯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的书籍、手机、电脑及钱财洗劫一空,同时绑架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早晨七点多钟,张敬元要送女儿上班(实习),发现门眼被纸糊住了,也没多想,就开了门,瞬间冲进一帮人,将张敬元按倒在地,戴上手铐。然后,把他和妻子任永平、女儿控制在一个房间里。然后,冲上阁楼,开始翻箱倒柜,大肆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六张,几十本大法书,打印机,电脑等私人财物。然后陆续有人来,全都着便装。

一家三口被用特警车劫到农安县公安局。女儿被威胁要当面打她的母亲的情况下,被逼承认东西都是自己家的,第二天被放回。张敬元和妻子任永平被非法关押。张敬元被送到德惠看守所一个月后,转到农安县看守所关押至今。

被绑架之前,张敬元体重一百七十多斤,一米八的个子,神采奕奕。律师会见后说,现在张敬元被迫害后明显消瘦,也就一百一、二十斤。他惦念家里老人的健康,牵挂一双儿女。儿子刚满十八周岁,女儿才二十一周岁,都在校上学,不谙世事。妻子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不予起诉,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回家。

单为和被绑架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与其他被绑架的男法轮功学员张敬元、冯立齐、吕相富被非法关押到德惠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后,单为和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又被劫持到农安县看守所继续关押。

期间,单为和,在公安局受到了刑讯逼供。此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被迫害得非常消瘦。

被构陷、非法庭审、判刑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上午九点半,张敬元、单为和、高晓歧(女)、赵秀兰(女)、孙凤仙(女)、蔡玉英(女)、于娇茹(女)、孙秀英(女)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开庭。法院不允许家属请的律师上庭,要求家属开“没有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旁听,而且只允许一名旁听。家属和律师只能在门外趴在门上听,主审法官王荣富恬不知耻地说什么“公开审理”。

八名法轮功学员全部拒绝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要求自己亲属请的律师上庭辩护,被法官王荣富拒绝。法轮功学员要求王荣富回避。王荣富讽刺学员没有这样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在庭上据理力争,不认罪、不认罚。

下午一点半左右,开庭草草结束,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回农安县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非法判决书下到看守所,,被非法判刑的有:张敬元(男、四十八岁)被冤判二年,单为和(男、五十五岁)被冤判六年,张秀芝(女、六十四岁)被冤判十年,高晓岐(女、五十六岁)被冤判九年,蔡玉英(女、六十六岁)被冤判九年,吴冬梅(女、五十岁)被冤判七年,于姣茹(女、三十四岁)被冤判六年,赵秀兰(女、六十七岁)被冤判五年,孙秀英(女、六十八岁)被冤判四年,孙凤仙(女、六十五岁)被冤判二年。

德才兼备的英语老师张敬元

张敬元,现年四十八岁,为人谦和、勤勉,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张敬元原本毕业于长春市地质中专,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英语教师,还有一段故事。

二零零二年,张敬元的妻子任永平,毕业于四平师范学院,本是一位老师,因为不放弃信仰真、善、忍,被农安县教育局无理开除公职,停发工资。二零零二年,任永平意外怀孕,尽管家境十分贫寒,但大法的法理严禁杀生,严禁堕胎。所以,夫妻两人顶着众多亲人的反对声浪,于二零零三年,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但中共当地计划生育办勒索罚款三千元,当时是孩子的爷爷借给三千元,交上罚款的。

当时,张敬元向来罚款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说了自己没有工作,妻子因为修炼法轮功,又被非法开除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很同情,告知张敬元农安县首次面向社会招聘英语教师。这样,张敬元就报了名,经过认真备考,成功地考上了。从此成了一名正式的小学英语教师。

在十八年的教学生涯中,张敬元勤勤恳恳地教书育人。无论在哪所村小任教,都严格按真、善、忍去做。他对领导分配的工作从来都是认真完成,除了出色的完成份内的英语教学工作外,凡是学校内的自己能做的,诸如种校田,打扫卫生啊,总是跑在前头。同事有需要帮助,他也随叫随到。

在农村一个乡里有十几所小学,每到期末考试都要排名次,张敬元老师教的英语大多时候都是名列前茅。所以学校领导都很喜欢他,学生们也都很喜欢这位英语老师,同事们都亲切地叫他小名“二元子”,他在家排行老二。

张敬元在利益上也不与人争,在工作上认认真真,在十八年的教学生涯中,得过很多荣誉证书,主动把优秀教师的荣誉让给其他老师的事不止一次。

张敬元老师从来没有收过学生的礼,也从没给领导送过礼。有时看到哪个学生困难,他还会把家里孩子小时穿过的衣服拿给学生。他对任何人都能做到实心实意的好,每天总是乐呵呵的。

张敬元老师是个相当孝顺的人。这次被绑架迫害,对年迈的父母打击极大,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在最初的几个月,几乎是夜夜失眠,经常以泪洗面,瘦得只有六十多斤,每天拄着拐棍,挪到屋后,向村头望着,盼着,盼着二儿子早日回家。

张敬元的老母亲身体不好,经常住院。每次住院,张敬元夫妻跑前跑后地伺候,出钱出力,毫无怨言。

老父亲十几年前直肠“改道”,每个儿子拿五千元。对于当时一分存款没有的张敬元夫妻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但是他们借了钱,立刻给老父亲送去。

老父亲从六十岁开始要养老钱,每个儿子每年一千元,今年老父亲七十六岁。十几年前,生活十分拮据,但张敬元夫妻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每年都是早早地在年初就把养老钱给了。平时过节,过生日,过年更是给双方老人买吃的,买穿的。宁可自己少吃少穿,也绝不吝惜。

十几年前,张敬元的姥爷得了老年痴呆症,大小便不能自理,生命的最后十个月就是在张敬元家度过的。张敬元夫妻给老人擦屎接尿,老人不止一次说:谢谢!

任永平在中共的迫害下失去了工作,一直照顾两个孩子。家里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了张敬元一个人身上。他默默地扛着家庭的重担,平时自己一分钱也舍不得花,工资全部交到妻子手里。

邻居知道夫妻两人都是老师,又是炼法轮功的好人,就主动找上门请求帮孩子补习功课。张敬元老师初中的物理、化学、英语、数学全都会。这样,他就在晚上给附近的初中生补习功课。收费都是最低的,付出是最多的。很多孩子考上了重点高中。

乐于助人的单为和

单为和一九六六年二月十日出生,今年五十五岁,家住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单为和原本内向的性格,修炼法轮大法后,变得开朗乐观。他经常帮助需要帮助人,如送人家衣物、看望孤寡老人、善待同事,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

就是这样的好老师张敬元和助人为乐的单为和,却因信仰真、善、忍,被中共不法人员绑架、抄家、构陷、判刑。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被冤判两年的张敬元和被冤判六年的单为和已被劫入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9/吉林省农安县张敬元和单为和被冤判入狱-436613.html

2021-10-06:吉林农安县八人被冤判 家属要求罢免法官
吉林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高晓歧、蔡玉英、单为和、赵秀兰、孙凤仙、张敬元、于姣茹、孙秀英八人,2020年7月15日被农安县公安局警察从各自家中秘密带走、构陷。2021年4月9日,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在不允许辩护律师上庭辩护,不允许亲属辩护,不允许家属控告人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2021年7月26日,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高晓歧9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于姣茹6年、赵秀兰5年、孙秀英4年、孙凤仙2年、张敬元2年;罚金从五千到两万元不等。部份家属联名控告,同时要求罢免法官王荣富。
下面是家属要求罢免德惠法院法官王荣富的申请书:

申请人:八名当事人的部份家属

被申请人:王荣富,男,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刑事庭法官,电话:0431-87005016

申请事项:吉林省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在审理赵秀兰等人的案件中言语粗鄙、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申请人请求罢免其法官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20年7月15日,吉林农安县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张敬元、于姣茹、孙秀英、蔡玉英、单为和八人被农安县公安局警察从各自家中秘密带走。2021年4月9日,八人一审办案法官,德惠市法院王荣富在不允许辩护律师上庭辩护,不允许亲属辩护,不允许家属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2021年7月26日,当事人一审被非法判决,赵秀兰5年,孙凤仙2年、高晓歧9年、张敬元2年、于姣茹6年、孙秀英4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

2020年11月11日,当事人孙凤仙代理律师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办案法官王荣富不在,联络员赵峰接收了律师手续,以及案件不归管辖不予审理意见书。日后,王荣富法官电话要求律师补充不信仰法轮功等非法证明,才允许上庭辩护。

2020年11月16日,当事人家属同王荣富电话沟通,其称:“律师,他要想出庭,必须是他所在辖区派出所和他所在律师事务所,还有所在地司法局出材料:第一,证明他不信仰法轮功,第二,要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话,去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就是管理他的人出材料,要不然不允许出庭。”

针对2020年11月11日递交的亲属辩护委托书,王荣富法官态度蛮横,言语粗鄙,称“亲属辩护?你把你自己咋看着那么高呢”“我发现你现在有点不自量力了吧。”威胁称“正常辩护,可以看你什么态度,你要“××”态度不好的话就给你妈辩护重了。”“我看能不能打无罪了,你要是这样的话只能得到你妈从重处罚”。

2020年11月24日家属向德惠市法院递交亲属辩护委托手续。李魁亮庭长接待,称为法轮功案件亲属辩护,需要到当地派出所,社区办理不信仰法轮功证明才行,拒绝代收亲属辩护手续。

2020年11月25日,家属同案件承办人王荣富电话沟通,其称:“你辩护权,你根本就啥都不是!你狗屁不是你辩护啥你辩护!?我告诉你,你要出庭必须当地派出所给你出具证明说你不信仰法轮功。”

2020年11月30日,当事人孙秀英的代理律师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手续。联络员赵峰称可以将手续留在一楼安检处,同意之后转交给王荣富法官。日后,王荣富法官同样电话要求律师补充不信仰法轮功等非法证明,才允许上庭辩护。

2020年12月8日,当事人高晓歧的代理律师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办案人王荣富在其办公室接待了律师,要求出具不信仰法轮功等非法证明,不允许律师阅卷。

2020年12月10日,当事人赵秀兰的代理律师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电话联系贾晓秋副庭长,贾副庭长称代为转达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的材料,包括不信仰法轮功证明,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同意为法轮功辩护的证明,如果做无罪辩护,还要提供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同意为法轮功无罪辩护的证明。律师询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文件,才可以依据文件去办理相关证明。贾副庭长说吉林省高级法院有专门文件,如果需要看,只能找办案人王庭长来要,让律师联系王荣富具体怎么办,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2020年12月13日,家属向吉林省人大信访办,长春市人大法制工作办公室邮寄材料,控告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非法剥夺亲属辩护权。之后该控告信被转交到德惠市人大信访办。

2020年12月14日,家属同王荣富法官电话沟通,其承认吉林省高院有这样一个文件,(规定法轮功案件辩护人需要额外提供不信仰法轮功证明),但不能给查看,法院掌握的。

2020年12月18日,家属电话联系王荣富法官,告知农安县国保、派出所均称不能出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从来没有开过这样的证明,另需要德惠市法院出具介绍信才给查。王荣富法官称与法院无关,别做美梦了,你和律师开不出来证明就休想上庭辩护。悍然声称,法轮功案子特殊,杀人犯可以(请律师辩护),法轮功就不行!

2021年1月11日,家属询问王荣富法官,为何在全国其它地区,律师可以上庭辩护,吉林省不可以?王荣富称:“吉林就是不允许,没有什么招。上面就是这么要求的,我就是这么做。”

2021年3月11日,当事人张敬元的代理律师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材料。王荣富接待,称法轮功案件不能阅卷,需要补充不信仰法轮功证明……

2021年3月15日,家属控告人接到德惠市人大信访办房主任电话,称收到市人大转交的控告材料,告知会向德惠法院反映情况,德惠法院也会向德惠人大予以答复。

2021年3月25日,当事人张敬元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材料。王荣富法官拒绝见面,不同意律师阅卷,要求律师出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要求律师事务所,当地司法局出具同意办理法轮功案件的证明。律师问能否出具相关要求的法律依据,愿意最大限度的配合德惠法院要求。王荣富答省政法委,市政法委,省高院,市中院都有规定,文件保密,不出具。愿意配不配合拉倒,不出具材料就别想上庭。

2021年3月25日,当事人于姣茹的代理律师电话询问王荣富法官委托律师事宜,其以相同的理由予以拒绝。

2021年4月1日,家属询问德惠人大信访办房主任,其称得到了德惠法院的回复,称法院按照吉高法[2020] 226号规定,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未参加邪教组织行为证明)不允许做出庭辩护。

2021年4月1日,家属询问德惠法院王荣富法官,其称:“我们请示了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就这么答复我的”,“别跟我说合法不合法,合法不合法不要谈这个问题。现在就是这么要求的,那我就告诉你,法轮功案件就特殊”,公然声称“没有辩护权力!违法就违法了!你随便告!!”

2021年4月21日,家属当面要求查看德惠法院回复给德惠人大的材料,房主任接待。看到该文件(情况说明)写道:依据吉高法[2020] 2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的通知,严格依据此文件律师代理邪教案件得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不允许代理涉邪教类案件。未提供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许可,未提供参加邪教组织行为证明的相关人员不能出庭辩护。

2021年4月25日,家属收到吉林省司法厅回复称,申请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吉高法[2020]226号)我厅不存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可能掌握相关信息。(吉司依复[2021]第5号)

2021年4月23日,5月11日,5月13日,6月9日,家属先后四次来到吉林省高级法院,联系法院办公室、刑事庭、档案室、信访接待等部门,得到回复称没有听说过此类文件,没有信息公开部门,拒绝公开信息,可能是秘密文件,不清楚等模糊信息。

2021年6月11日,家属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徐家新、信访处于飙、办公室米于邮寄《废除非法文件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吉高法[2020] 2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由于该文件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废除该非法文件,时至今日未得到回复。

2021年7月26日,当事人一审被非法判决,赵秀兰5年,孙凤仙2年、高晓歧9年、张敬元2年、于姣茹6年、孙秀英4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

申请人认为:

第一,被申请人王荣富非法剥夺当事人辩护律师及亲友为其辩护等诉讼权利,其行为违法,涉嫌“滥用职权罪”。

辩护权是当事人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一项诉讼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当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剥夺其获得辩护权。《宪法》第125条规定:“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32条的规定,当事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为辩护人。

获得辩护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不是哪个法院哪个法官的恩赐,正因为此,《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中一再强调公检法机关有义务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该项权利,并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辩护的条件。

同时,为了保障被告人的该项权利,《律师法》第3条第4款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办理案件只需提供委托书、律所函、执业证,亲友辩护需要提供委托书即可,不应附加其他限制条件。

被申请人王荣富身为法官,按照《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的规定,本应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律的权限审理案件,在八位当事人的案中却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规定,百般阻挠、刁难律师及亲友辩护人,最终达到剥夺当事人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的辩护权,其行为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

除了非法剥夺当事人辩护律师及亲友为其辩护的权利,被申请人王荣富还非法剥夺了当事人辩护律师的阅卷权、家属旁听等权利。被申请人的诸多行为既野蛮又违法,涉嫌“滥用职权罪”。

第二,被申请人王荣富明知道当事人无罪,却采取剥夺其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权等诉讼权利的程序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有罪判决,涉嫌“徇私枉法罪”。

被申请人明知道当事人是好人,没有犯罪行为,却因为对法轮功的仇视,公然置法律于不顾,抛开法律规定,一定要将无罪之人判刑,涉嫌“徇私枉法罪”。

当家属为当事人的权利与法官沟通时,被申请人态度野蛮而嚣张,称:“我们请示了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就这么答复我的(不让律师出庭辩护)”;“别跟我说合法不合法,合法不合法不要谈这个问题。现在就是这么要求的,那我就告诉你,法轮功案件就特殊”;“没有辩护权力!违法就违法了!你随便告!!”

作为法官,理应独立办案,法官不是检察官,法院上下级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法院无权对下级法院审案指手画脚,即使实践中这样做了,这种违法做法又怎能拿到台面上说?

作为法官,不按法律办事,不谈“合法不合法”,这样的法官何谈“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法官将自己定位为“第二公诉人”,又怎能不制造冤假错案?

作为法官,公开喧嚣:“没有辩护权力!违法就违法了!你随便告!!”如果这话是野蛮时代的山大王说的,控告人不觉的奇怪,但是身着法官服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官如此嚣张,真是文明社会法治的悲哀!

第三,被申请人王荣富态度蛮横,言语粗鄙,并侮辱,恐吓家属,严重违反《法官法》,败坏法官形象,不配一名职业法官。

作为法官,本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同时具有起码的职业道德。被申请人王荣富却态度极其恶劣,言语粗鄙,侮辱谩骂,不记得有多少次王荣富法官张口闭口辱骂“你算个屁”、“律师算个屁老丫”、“北京律师跑这来装屁”。这样“屁”字不离口的德惠法院法官,不仅缺乏专业素质,连起码的礼貌和尊重都没有,即使是一个扫大街的环卫工人,也不会张口闭口说脏话,更何况代表国家司法形象的法官?

第四,被申请人王荣富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违反《法官法》、《律师法》等等众多的法律,依据“秘密文件”对当事人非法审判行为是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八位当事人的案件中,整个审判过程违反了《宪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违反了《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等众多的法律,被申请人王荣富在明知违法审判的情况下判处当事人2年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做法不仅是错误、无效的,而且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在家属申请人不断要求依法开庭的据理力争中,德惠市法院称依据吉高法[2020] 2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邪教犯罪案件审判的通知》,不允许代理涉法轮功案件。

家属于2021年4月23日,5月11日,5月13日,6月9日,先后四次来到吉林省高级法院,联系法院办公室、刑事庭、档案室、信访接待等部门,得到回复称没有听说过此类文件,没有信息公开部门,拒绝公开信息。

2021年6月11日,家属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徐家新、信访处于飙、办公室米于邮寄废除非法文件申请书,申请依法公开吉高法[2020] 226号 非法文件,至今未得到回复。

申请人认为,作为法官本应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办案,被申请人却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依据一份不敢公开的非法秘密文件剥夺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的一系列诉讼权利,是假审判,真犯罪。

第五,被申请人利用不敢公开的非法秘密文件破坏《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的正常实施,破坏《刑事诉讼法》设定的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审判者居中裁判的刑事诉讼制度,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

如前所述,获得辩护的权利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为了保障该权利,《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及《高检规则》都做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而被申请人王荣富再三阻挠、百般刁难、野蛮剥夺当事人获得辩护的权利。被申请人反复要求辩护律师“补充不信仰法轮功等非法证明,才允许上庭辩护”;无理要求律师“所在辖区派出所和他所在律师事务所,还有所在地司法局出材料:第一,证明他不信仰法轮功,第二,要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话,去司法局,司法行政机关,就是管理他的人出材料,要不然不允许出庭。”孙秀英的代理律师、高晓歧的代理律师、赵秀兰的代理律师在向德惠市法院递交委托手续时,被申请人回复的都是这种违法的内容。

被申请人王荣富甚至说:杀人犯可以(请律师辩护),法轮功就不行!

家属质问被申请人为何在全国其它地区,律师可以上庭辩护,吉林省不可以?被申请人王荣富称:“吉林就是不允许,没有什么招。上面就是这么要求的,我就是这么做。”

当事人张敬元的两位代理律师要求阅卷时,被申请人不同意律师阅卷,要求律师出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要求律师事务所,当地司法局出具同意办理法轮功案件的证明。

无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依据法律要求阅卷还是出庭,被申请人都是无理、野蛮的拒绝,申请人一次次的抗议,终于明白,被申请人无理野蛮的拒绝律师及家属的合法要求,其底气是来自于传说中的非法秘密文件。

一份不敢公开的非法秘密文件可以将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最高效力一口否决,可以将《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及《高检规则》关于辩护的规定一脚踢开,可以将《法官法》要求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的告诫置于九霄云外,可以将本应斯文、内敛的法官变成仇视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山大王,这样的文件不仅违法违宪、而且是邪恶的,必须废止。

被申请人拿这样的非法秘密文件当挡箭牌,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不仅是破坏《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的正常实施,使宪法、法律规定中的辩护内容形同虚设,而且破坏了刑事诉讼制度中的控辩平等的诉讼模式。

众所周知,刑事诉讼制度应该体现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审判者居中裁判,不偏向任何一方,这样才能实现程序公正,最终才能实现实体公正。

令人遗憾的是,被申请人身为法官,不仅不能保持中立,反而从开始受理案件就非法剥夺当事人的一系列诉讼权利,尤其是出庭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作为法官应该依法办案,言出法随,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应该有法律依据。但被申请人不是,其一切言行都在依据一份违法违宪且不敢公开的非法秘密文件,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权利的非法剥夺,使刑事诉讼制度中审判者的角色完全变成了控诉方,其欲使当事人受到有罪判决的做法甚至远远超过了公诉人,这样仅有控诉、没有辩护、没有居中裁判的“审判”严重破坏了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审判者居中裁判的刑事诉讼制度。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行为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被申请人的种种违法行为,不仅仅是不公正的审判,是直接利用非法秘密文件直接颠覆破坏《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相关司法解释及《高检规则》,被申请人打着法律的旗号,利用这法院法庭里的道具,构陷无辜,这才是故意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是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犯罪行为,是打着法律的旗号开法治倒车的行为。

申请人认为,作为吉林省的内部文件,可以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代替宪法和法律在吉林省德惠市适用,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吉林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脱离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要么,吉林省就是可以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法外荒蛮之地”。申请人请求各部门敦促被申请人王荣富说明其违反宪法和众多法律的非法审判有何法律依据,如果是依据不敢公开的非法秘密文件,申请人请求各部门敦促被申请人王荣富公开这份不敢公开的非法秘密文件,并废止该邪恶文件。

法律具有公开性,任何秘密文件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是公开的法律文件,与宪法和法律冲突当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这起码的法律常识身为法官的被申请人王荣富应该知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王荣富的一系列粗暴行为严重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高检规则》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同时其恶劣行为也败坏了国家司法形象,有损国家司法尊严,不配一名职业法官,申请人请求有关部门罢免其法官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6/吉林农安县八人被冤判-家属要求罢免法官-432232.html

2021-09-30:吉林农安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家属控告遭报复
二零二一年七月,吉林农安县法轮功学员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张敬元、于姣茹、孙秀英、蔡玉英、单为和八人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他们的家人、律师依法上诉,却遭有关部门非法阻挠。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张敬元、于姣茹、孙秀英、蔡玉英、单为和八人被农安县公安局警察从各自家中秘密带走。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在不允许辩护律师上庭辩护,不允许亲属辩护,不允许家属控告人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当事人一审被非法冤判,赵秀兰5年,孙凤仙2年、高晓歧9年、张敬元2年、于姣茹6年、孙秀英4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罚金从五千到两万元不等。

九月一日,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上诉案,长春中法立案,案号2021吉01刑终398号,办案人刑事二庭法官臧万成(0431-88558653)。

九月九日上午,高晓歧的辩护律师到长春中院递交辩护手续,申请阅卷,和办案人臧万成法官电话里约好了,可到了法院,书记员下来告诉律师要司法局备案,律师又打给臧万成法官,问哪里的依据,文件在哪里。臧说不是他们规定的,是高法规定。书记员把材料还给律师,就走了。并说卷宗在市检察院。律师又去长春市检察院案管中心,称卷宗在检察院,但是没有录入系统,现在不能阅卷。

第二天,律师又来到长春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说是检察院办案人宋春微(刑事检查部 17643106693、89988402)告知案管工作人员,卷宗还没有刻录成光盘。留了律师的手续和电话,另行通知阅卷时间。

之后律师经常致电询问,何时可以阅卷,得到的回复都是案卷仍需补充材料,不能阅卷。却在九月二十二日突然得知,卷宗已经在九月十四日转回中法了。

九月二十二日,家属和孙凤仙的辩护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向臧万成法官递交律师和亲属辩护委托书,阅卷申请书,同当事人会见、通信申请书。臧万成法官同书记员温恒接待,臧法官称亲属辩护人同律师一样,需要备案手续,需向长春市司法局备案,不接亲属辩护手续。

法官藏万成还说:是全国性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有明确规定,不是我长春中院规定,也不是我吉林省的规定。我们就是严格的按照规定执行,要律师去当地司法局备案。并说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有相关的形势政策方面的规定。

律师问:哪个法律规定说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除了刑事手续之外,还规定法律之外的备案程序,第一哪里规定,第二是不是法律规定。律师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了吉林省个别地方这样干,没有哪个地方这样干,只有你吉林省这样做,你非要说全国这样做,如果是全国的规定,只有吉林执行,别的法院都不执行,他们都违法了吗?

九月二十四日,家属到长春市司法局,办理辩护人备案手续,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陈光领导,电话回复,明确告知,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亲属辩护只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即可,亲属不是律师,不需要司法局备案。称可以让长春中级法院联系他。

之后家属联系中法臧万成法官,温恒书记员接电话,称法官不在。家属转告司法局答复,告知司法局陈光电话,让臧万成法官核实。

温恒书记员说会转告,不过最好还是打给臧万成法官,直接告诉他。一直到5点下班,家属打电话,中法臧万成没有接电话。

九月二十六日,家属向长春市检察院控申科递交控告书,控告长春中级法院法官臧万成,不接亲属辩护手续,剥夺辩护权。市检察院称,只能接收已经结案了的材料。家属拨打12309 省检察院电话,接线员同样称,审理过程之中的,不在管辖范围。家属又向省政法委举报中心递交控告材料,控告长春中院法官臧万成,不接亲属辩护手续。经过交涉,同意收材料。

同时,向长春市中级法院纪检督查部门,反应控告事项,近一小时无人接听。法官臧万成也不接电话。家属只能向法院信访部门反映,接待人员称纪检督查部门不接电话,内部电话也不接,只有邮寄过去才行。针对中院纪检督查部门做法,家属向12368法院热线进行了投诉。

九月二十七日,家属接到纪检督查王姓联络员电话,核实情况,称愿意接收材料。家属已经邮寄4封挂号信给长春市中级法院纪检督查部门人员。

九月二十八日,家属下午2:36打给臧万成法官,书记员温恒接电话,重新记录司法局陈光电话,要求告诉臧法官回复。下午3:24,再次打给臧法官,温恒说臧法官在楼上办公,没有电话,称要求家属辩护人去市级以上国保办理不信仰法轮功证明。

下午4:20,家属来到邮局邮寄相关法律文书,工作人员称:二十五日邮寄给长春中级法院臧万成的材料,里面含有法轮功内容,今天上午还在被领导批评,不能给你邮寄了,再邮寄会受处分。家属拿起手机录视频,保留证据,并询问说:二十五号的邮寄材料是亲属辩护委托书,公开庭审申请书,里面确实有法轮功三个字,但不是宣传材料,为什么不能邮寄。母亲被冤判了5年,不让律师上庭辩护,我是办理亲属辩护人,给我母亲辩护,法院不允许亲属辩护人辩护,不让旁听,我现在在邮寄控告材料。

办公人员电话叫来了邮局领导,很久之前他也看过家属邮寄的材料内容,因为控告标题就是“杀人犯可以请律师辩护,法轮功不可以”。这次该领导看过材料,也说没有问题,另外邮局员工一起看了材料,都说没问题,可以邮寄。

这时来了另外一位领导,听员工说姓袁(音),该领导称需要慎重考虑,开始打电话,并遮挡手机拍摄,家属要求留下证据,跟随他拍摄到邮局门外,听到电话准备叫警察来核实材料。

这时邮局里面顾客,一些不明身份的邮局领导人多了起来,有人说因为邮寄给姓臧的信件,今天上级有反映情况,来人调查了。家属向其解释,二十五日邮寄给臧万成法官的信件,是因为案子到了二审了,臧法官是办案法官,我给他邮寄亲友辩护的委托手续。也给其他领导看了邮寄的委托书手续,身份证,户口簿信息。有邮局员工说道,家属申诉状没毛病,被领导斥责,别说话,不懂别说话,能不能听明白,昨天上面找的我!家属说他们就是给你们压力。

又有一个据说是管安全的领导过来,称他们也没有执法权,叫来警察,让他们鉴定一下。家属问以后每次来邮寄,是不是都要警察来鉴定材料。该领导说我们有规章制度,现在就是这么要求,我们也没招。

陆续围过来很多邮局工作人员、顾客等,看家属今天准备邮寄的刑事自诉状,和同德惠法院一审法官王荣富录音的文字版整理。家属把材料给他们,打开看看德惠市的王荣富法官怎么说的,家属给他们念,“你现在有点不自量力了吧,你在这做黄粱美梦呢,你的资料有个屁用!”这是德惠法官说的,“你跑法院来装屁来,谁也不好使”家属说我在举报他,一个人民法官,可以这么说话吗?你看看这材料写的什么?

有人议论这是德惠的法官,不是农安的。邮局领导问家属,之前邮寄的材料他们都收了吗?家属回答都收了,有个别挂号信邮寄给其它部门,他们可能觉得不相关,拒收了。臧万成法官的材料都收了,因为他是办案法官,不能不收。家属又给他们继续念,让他们听听这法官成什么样子了,“杀人犯可以请律师辩护,法轮功不可以”“你亲属辩护可以,看你什么态度,××态度不好就给你妈判重了”这是一个法官说的,还讲不讲法律了,这是法官的原话,录音在这里(光盘)。家属说我现在就在控告他,这个法官可以这么办案吗?这是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吗?

过了几分钟,警察过来,家属继续拿手机拍摄留证据,记录下对方的证件,警号,姓名(这里不透露了),警察称来看看你要邮寄的东西,家属给他看《刑事自诉状》,并告诉他,要起诉德惠市法院的法官王荣富,简单介绍介绍什么情况。家属说:我母亲信仰法轮功,去年七月十五号,被农安公安局抓了,一审在今年四月九号德惠审判,被判了5年。一审的时候,开庭不让律师上庭辩护,不让我作为亲友辩护人辩护,旁听都没让,就给审了。一个67岁老太太,就因为炼法轮功判了5年,现在上诉到长春中院,我前几天给长春中院法院邮寄亲友辩护手续材料,他们现在就必须要你们警方来核实我的材料能不能邮寄。给您看看我前天邮寄的委托书。

警察称方便看看包里随身物品吗?家属说那能行吗?随便就翻别人的包。警察称检查一下随身物品,看看有没有违禁品。家属说你有什么理由查看我包吗?警察称人民警察正常有检查你包裹的权力,亮出了警徽。家属说你看吧,警察简单翻了一下,看到了有律师辩护词,提到法轮功字样,称家属的东西要拿回到派出所审查。家属说凭什么审查,你有什么理由。警察说里面有涉嫌法轮功问题,内容太多,需要回去审查。家属说,我现在联系我的律师,并打开免提,拨打律师电话,告诉律师准备同派出所警察回去,审查我材料,告知律师,警察的警察编号和姓名。律师说记得回来要求警察补充一份传唤书。

下午4:50左右到达派出所,警察逐份查看文件内容,讯问案情情况。有看到控告王荣富法官的材料,问不信仰法轮功证明是怎么回事?家属说:你看看,德惠法官王荣富让我去派出所开具不信仰法轮功证明,我到农安公安局国保找于柏祥,他说从来没有开具过不信仰法轮功证明,你到这来就相当于来银行买种子,就不是该来的地方。

警察也说,他工作10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证明,不信仰证明就和证明你吃没吃饭一样,不可能开出来。家属说您说的太对了,真希望你们谁能和法院人说,他们法院就是用这样的理由不让家属辩护,不让律师上庭辩护,旁听都不行。警察说法律上的事情不太懂,不过听上去不大合理。

警察看了公安部认定的14种×教没有的法轮功,看到了发给德惠检察院公诉人的追查令,等等材料。有另外的领导过来,说了些让律师联系法官,家属别瞎掺和,上诉二审就等消息就完了。警察说以后材料就别邮寄了,直接送到德惠去不一样吗?

家属说:以后肯定还要邮寄,昨天刚从德惠回来,一下午法官不接电话,我的材料也没递交上,想着今天邮寄过去。去德惠的路你应该知道,我的车今天上午就在修理,跑一趟德惠,车架子震裂了,路太破了。

警察再没说别的,家属打车回去了。

这几天家属一直联系臧法官,奇怪的是他跑到楼上办公,书记员找他得另电话联系。他不敢面对家属,书记员温恒态度一般,不敢担责任,只传递消息。

臧法官九月二十二号当面告知家属,亲属辩护需要司法局备案,这是全国的规定。但是司法局不愿意背锅,明确告知家属不需要备案。九月二十八号又通过书记员告诉家属,需要到市级以上国保办理不信仰证明。明显在设置重重阻挠,还通过给邮局施加压力,这样的阴险、流氓行为要比一审法官王荣富更聪明,也更恶毒。

长春中院的流氓做法也让更多人认知道,流氓可以这么玩弄权力,接收了家属的邮寄材料,如果不合规矩,可以和寄信人联系,居然利用权力打压邮政,不给家属寄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30/吉林农安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家属控告遭报复-432033.html

2021-09-23: 吉林农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二到十年,上诉已立案
吉林省农安县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2020年7月15日被绑架,其中13人被非法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被非法构陷到德惠市检察院和法院后,一人无罪释放,一人被非法判刑七年。其余人分别于2021年4月9日和4月20日被德惠法院非法开庭,7月26日被非法判2到10年,罚金从5千到2万不等。

其中赵秀兰被非法判刑5年、孙凤仙2年、高晓歧9年,上诉后,9月1日长春中级法院立案,案号2021 吉01刑中398号,办案人刑事庭法官臧万成。

于姣茹被非法判刑6年、孙秀英4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上诉后,9月9日长春市中法立案,案号 2021吉01刑中409号,办案人刑事庭法官范文浩。

张敬元被非法判刑2年,上诉后,9月13日长春市中法立案,办案人刑事庭法官范文浩,案号是2021吉01刑中408号。

张秀芝被非法判刑10年,吕相富6年,冯立齐9年。上诉后,长春市中法立案,办案人刑事庭法官何福。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3/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1799.html#21922231711-1

2021-09-14: 吉林省农安县孙秀英等四人被冤判 上诉已立案
2020年7月15日,吉林省农安县于姣茹、孙秀英、蔡玉英、单为和等人被农安县公安局警察从各自家中秘密带走。

2021年4月9日,德惠市法院法官王荣富在不允许辩护律师上庭辩护、不允许亲属辩护、不允许家属控告人旁听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

2021年7月26日,当事人一审被冤判:于姣茹6年、孙秀英4年、蔡玉英9年、单为和6年。四人不服判决,上诉后,2021年9月9日,长春市中法立案,案号 2021吉01刑中409号,不过法官还查不到,应该是还没有分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4/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0787.html#2191322733-1

2021-04-10:吉林德惠市对八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拒律师辩护
四月九日上午九点半,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对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农安县被非法抓捕的张敬元、高晓歧(女)、赵秀兰(女)、孙凤仙(女)、蔡玉英(女)、于娇茹(女)、孙秀英(女)、单为和八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德惠法院不允许家属请的律师上庭,要求家属开不信仰证明才能旁听,而且只允许一名旁听。

家属和律师只能在门外趴在门上听,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奇观。

八名法轮功学员家属中只有张敬元的老父亲为了见儿子一面,到当地派出所开了不信仰证明,参与了旁听。然后王荣富作为主审法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公开审理。

八名法轮功学员全部拒绝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要求自己亲属请的正义律师上庭辩护,被法官王荣富拒绝。学员要求王荣富回避。王荣富讽刺学员没有这样的权力。学员在庭上据理力争,不认罪不认罚,正念正行。

下午一点半左右开庭草草结束后将八名法轮功学员送回农安县看守所。

学员全部穿着防护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0/吉林德惠市对八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拒律师辩护-423209.html

2021-04-06: 吉林农安11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吉林德惠法院通知法轮功学员家属,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上午要对法轮功学员赵秀兰、高晓歧、孙凤仙三人,孙秀英、蔡玉英、于娇茹、单为和四人,张秀芝、冯立齐、吕相富三人,以及张敬元开庭。德惠法院法官王荣富知法犯法,不允许正义律师上庭给法轮功学员辩护,不允许信仰法轮功的家属旁听,而且只允许一个家属旁听。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凌晨两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国保公安局、各个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包括刑警、特警,分别躲在法轮功学员家的楼道里,或直接非法闯入家中,实施绑架......

......法轮功学员单为和,在公安局受到了刑讯逼供。至今,仍被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迫害,非常消瘦。

......七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张敬元、单为和、冯立齐、吕相富被送到德惠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个月后,又被非法转押到农安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至今。

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说已经跟踪半年多了,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受到长期非法跟踪和监控。

赵秀兰、孙秀英、张秀芝、蔡玉英、于娇茹、吴冬梅、高晓歧、孙凤仙、张敬元、单为和、冯立齐、吕相富被非法起诉。任永平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起诉,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无条件释放。吴冬梅已被非法开庭,并被非法判七年重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6/吉林农安11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423035.html

2021-01-29: 吉林省农安县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赵秀兰、孙凤仙、高晓岐、孙秀英、蔡玉英、于姣茹、单为和、张敬元、任永平、张秀芝、冯立齐、吕相富、吴冬梅。

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张国珍、王娟、王桂芳、王明辉、王晶侠、李聪。

公主岭监狱:毕业海、刘伟。

被非法关押地点不详的法轮功学员:王占君。

如有不对的地方,请知情者及时更正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9/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9247.html

2021-01-15: 吉林省农安县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被迫中止
吉林省农安县2020年7月15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孙秀英、蔡玉英、于姣茹、单为和、赵秀兰、孙凤仙、高晓歧,于2021年1月12日,被德惠市法院视频非法开庭。法院刑事庭长王荣富不允许家属参与旁听,更不允许家属和聘请的无罪辩护律师到庭做无罪辩护。

后经七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与法院沟通,确认,非法开庭时,七人均不同意疫情期间视频开庭在线审理,非法庭审被迫中止,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5/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8598.html

2020-11-23: 孙秀英(被迫害致死的姜全德的妻子)、蔡玉英、于娇茹、单为和四人,于2020年10月末,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办案人王志清。其余人员情况不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5483.html

四平 公主岭监狱(公主岭市新生监狱,男)联系资料(区号: 434)

2023-09-14: 吉林公主岭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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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郝凯 1854347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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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监狱狱政科:0434-653-8011-9091

法制科、宣教科部份人员:杜学力18628769425周万福15699528763 刘宁 18628769021 杨东升18628769606张宁宁18628769017于洋18628769065 胡国才18628769599王艳1862876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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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18628769066
王立庆1862876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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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劲松 18628769203

公主岭监狱科长电话:18543470645

公主岭监狱九监区:0434-628-0052-7052
九监区科长王韧坚18628769335(策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作俑者)
九监区科员陈曦(打手)
九监区科员赵旭(负责转化)
九监区大队长付雪锋(逼迫法轮功学员骂大法师父)
九监区部份狱警(迫害大法学员的监区)
孙常隆 18684279819
赫令国 18628769085
刘桐彬 18628769609
宁宇 135966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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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红 18628769281
李仕钊 18628769252
孙洪伟 1862876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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