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孙敏, 女, 50
个人情况: 鞍山市第七中学老师,拥有哲学学士学位。她工作出色,曾获得省级的科研项目,也著有国家级科研论文,她的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优秀人才。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鞍山市铁东区35中学附近的出租房 个人近况: 2018年3月8日 迫害致死 (2016-11-06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16-11-06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4189
案例分类:
中小学教师 灌食/灌物 洗脑班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多次/长期迫害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监狱离世 禁止饮食 禁止入厕 电击/电刑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辽宁 > 鞍山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09-03: 辽宁鞍山市孙敏被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本是优秀教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遭到绑架、洗脑、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绑架,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十月十日被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岁。 据当年与孙敏在一起的职务犯罪的姜某说,孙敏当时是经过多种折磨最后被冻死的,因孙敏绝食,被送到医院,后来又被弄回来,把她关在一个单独房间,正是冬天,沈阳冬天最低都是零下二三十度,当时她身体极度虚弱,开着窗户,后来再被送医院的时候,其实已经被冻的不行了,到医院履行一下手续罢了。 迫害孙敏的主要队长叫何义杰,四、五十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3/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1308.html 2018-04-16: 优秀教师孙敏被迫害致死 老父为女申冤 鞍山市年仅五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敏本是优秀教师,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绑架迫害、非法判刑七年,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被迫害致死。关于孙敏遭受的迫害等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优秀教师被迫害致死 八旬父亲讨还公道》。 孙敏八十多岁的父亲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辽宁女子监狱有关责任人邮寄了多份《关于孙敏死因调查的申请及诉求》的书面材料,要求狱方提供孙敏入监时,鞍山市女子看守所(送监警察的名单)呈交给辽宁女子监狱孙敏身体状况有关的交接手续及入监时的体检报告;提供孙敏入监后所有时段的监控录像。(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提供孙敏所有外诊的书面诊断、出诊的医疗单位、诊治大夫的姓名、职位及联系方式;提供孙敏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监狱医院抢救时和在外诊抢救时的相关监控视频和有关辽宁女子监狱出外诊的狱警的职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还要求检察院进行尸体检验,申请人所委托的律师必须在场。进行尸体检验的人员要有合格的法医鉴定资格《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检验后以书面形式将死亡检验报告交给家属。要求提供尸检法医的单位及姓名,做尸检时的现场要全程录像。并指出,被申请人及任何单位都无权代表死者家属表示对死因无异议而进行火化尸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如果被申请人不经申请人同意强行火化女儿尸体,就是焚尸毁灭证据的行为,家属将向有关人大、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案,采取一切措施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同时要求对辽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的监区长郭晓瑞、副监区长陈硕及分监区队长胡杨因监管不利造成申请人女儿死亡的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协同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具体索赔数额会由受害家属所授权的律师向辽宁女监有关部门上交书面材料后进行索赔。 孙敏父亲还要求辽宁女子监狱负责此事的有关部门对此申请及诉求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就以上相关条款不能做出书面答复的,请以书面文件回复,并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孙敏非正常死亡真相不能呈现,将依法采取一切权利救济的手段,维护权利,以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十三日,孙敏的父亲和家人及聘请的两位律师来到辽宁女子监狱讨个说法。当问监狱方面是否收到《关于孙敏死因调查的申请及诉求》,监狱说收到了,于是家属拿出一张接收信函收据凭证让监狱签字,刚开始监狱方面签字了,签完字说让领导看看,回来后说我给你重新打印一份,家属拿来一看是一份空的文书,没有接收的年月日、监狱负责人也没有签字,是一份不生法律效应的白纸黑字而已。监狱方面耍赖,通知家属来监狱商讨,来了之后使用拖延时间的办法,一点诚意都没有,对于家属所提出的诉求和申请百般推脱,就是想逃脱监管责任。 狱方把孙敏的家人安排在监狱的信访接待室,当时辽宁女子监狱负责接待的有纪检科科长王丽英、狱政科科长富荣、十二监区长郭晓瑞、十二监区教导员赵文雅、十二监区副监区长陈硕、分监区长胡杨,狱方公职律师张璐璐。家属对申请和诉求的内容让监狱方面做出答复,对于孙敏死亡的原因有个说法,狱方的答复要么不能提供,要么请示监狱领导,要么向上级机关申请,监狱方面根本就是在推卸责任和拖延时间,连一份接收材料的回执都不敢提供。如果孙敏是在监狱正常死亡的,那就堂堂正正的调出监控看一下又能怎样,把包夹孙敏的犯人提出来问问又能如何。 孙敏生前在和家人会面时曾说:别人不冷我冷。从这句简单的话语中就知道孙敏遭受了怎么的折磨。当孙敏向父亲索要电话时,会见电话突然中断了信号,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要求,女儿要父亲电话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十二监区的警察到底在惧怕什么?据知情人透露: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有个叫李晓芳(音)的犯人,是专门从事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她曾对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说,她有的是办法让法轮功学员死了都查不出原因,“把你衣服全脱了,泼上水,然后开窗吹你……”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被江泽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团打压后,上亿的修炼者及家庭遭到了中共史无前例的迫害。孙敏生前曾遭受五次迫害,据查证至少遭受了十五种酷刑,中共迫害的手段之狠毒残忍已经丧失了人性(对于孙敏的五次迫害明慧网上有详细的报道)。为躲避中共的迫害,孙敏一直流离失所,孙敏的家人整日担惊受怕,没过过一天安生的日子。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一天之内,辽宁省610非法组织有预谋的手机定位、跟踪、监控、绑架了辽宁省各市、县法轮功修炼者百余人之多,孙敏老师也是其中之一。孙敏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六个月期间,遭到了扣地环、罚站、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暴力殴打、野蛮灌食、灌食不明药物、灌屎尿等多种酷刑折磨。孙敏的死亡与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虐待和折磨也脱不了干系,涉嫌犯罪的人员有:所长赵洪波、郭继红、管教王宏及在押犯人李楠、张慧丽、宋福丽等人。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孙敏被鞍山市女子看守所的警察秘密转移到了辽宁省女子监狱,孙敏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送监狱之前的前几天,孙敏在看守所出现胸闷伴有阵痛十个小时,心律43次/分,被120 急救车送往鞍山市中心医院急诊;在鞍山市长大医院住院处观察,其中检查出窦性心动过缓和低钾血病症,有鞍山市长大医院的体检报告作为证实。(参与检查的长大医院的医护人员有:杨慧、张鑫、肖熙凡、孙欢等人。) 孙敏当时的身体极其虚弱,体重只有三十三公斤,根本不具备收监条件。鞍山市女子看守所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招数辽宁女子监狱居然接收了。二零一七年十月中旬,孙敏的父亲多次接到监狱的电话说女儿病重,十月末,辽宁女监十二监区副监区长陈硕和分监区长胡杨来到孙敏家中,称孙敏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过缓(四十次/分)、高血压(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时刻有生命危险,并哄骗孙敏的父亲在她们拿来的资料上签字。 依据孙敏当时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在监狱关押,孙敏的父亲向辽宁女子监狱有关部门递交了保外就医申请,遭到了狱方的拒绝。孙敏在辽宁女子监狱被关押了近五个月,监狱以“修大门”为借口无端剥夺了家属的探视权,家属只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会见了孙敏一次,那也是家属见孙敏的最后诀别。当时孙敏是被人背出来的,眼睛视力明显下降,右耳听不清说话,还流着脓,说话也不怎么流利。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上午十点二十分,孙敏的父亲接到辽宁女子监狱警察的电话,说孙敏正在抢救,中午十二点五十分当孙敏的家人驱车到达辽宁沈阳监狱管理局总医院时,看到的是居然是已经穿好紫色寿衣死亡的孙敏的遗体,当孙敏的父亲触摸女儿遗体时,发现女儿身上居然是冰凉的。更为蹊跷的是,给抢救中的孙敏把寿衣都准备好了,上述种种迹象表明孙敏为非正常死亡。根据医学常识,人死后的体温可以断定死亡的时间,在常温下,人死亡后体温每一个小时下降一度,依据监狱所打来的电话说孙敏正在抢救的时间断定,孙敏死后体温应该是温热的,而孙敏父亲摸到的却是冰凉的,这说明人已经死亡多时。另外当时在场的辽宁沈阳监狱管理局总医院的王大夫证词也说孙敏到医院时已经是死亡状态,医院还给出示了一张心脏停止跳动的心电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6/优秀教师孙敏被迫害致死-老父为女申冤-364182.html 2018-04-12: 优秀教师被迫害致死 八旬父亲讨还公道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本是优秀教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遭到绑架、洗脑、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岁。 孙敏的父亲已经八十多岁了,自二零零二年孙敏被迫流离失所后,十多年来孙敏的家人没过过一天安生的日子,整日为孙敏提心吊胆。因长期思念女儿,老人整日闷闷不乐、唉声叹气,如今女儿在辽宁女子监狱中被迫害致死后老人更加悲痛。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还女儿清白,老人决定无论时日长短一定将女儿的死因查的水落石出。家属已经聘请律师将向有关部门控告辽宁女子监狱草菅人命。 孙敏, 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出生,大学毕业,曾经在鞍山市第七中学任教,是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学教师,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拥有哲学学士学位及省级的科研项目、国家级科研论文。从一九九一年到二零零零年,她的科研项目、论文、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人才。 全国最高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流离失所在外的孙敏老师行使了自己公民的合法权利,一纸诉状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告上最高检和最高法,她在诉状中写出了自己被迫害的真实遭遇。孙敏老师说: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出刑事诉讼。 孙敏老师控告说:“鉴于江泽民是这一切罪恶的始作俑者,控告人只依法追究江泽民本人的刑事责任和精神、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对其他迫害我的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本控告人暂不起诉,但保留追诉权利。” 她还在诉状中以一个修炼人的慈悲善念对于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们提出忠告: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聪明人选择顺天意而行,聪明人谁还不赶快离开危墙、将功赎罪!江泽民用内部讲话、书信代法,对上亿好人进行史无前例的迫害,是在公然的迫害宪法和国际公约。现在谁还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命令,谁将来就会站在被告席上。 以下是孙敏老师五次遭遇迫害的详情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2/优秀教师被迫害致死-八旬父亲讨还公道-364054.html 2018-03-18: 优秀教师孙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本是优秀教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遭到绑架、洗脑、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岁。孙敏生前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受了中共监狱种种常人无法想象的非人折磨。 这样一名优秀人士,却只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而屡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辽宁省610 非法组织统一的操控之下,孙敏被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并现场抢走六万元现金。 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孙敏因为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手脚均被铐在地环上,身体不仅活动受限,而且不能伸直,整日整夜只能弓着,极其痛苦。受狱警王宏唆使,与孙敏同监室的李楠、张慧丽、宋福丽等在押人员将给孙敏灌食的食物(特别咸的玉米糊)中放入屎、尿,还投放不明药物。犯人打她、掐她,弄得孙敏浑身是伤,衣服上都是血渍和大便。一次,值班警察路过窗口时,看到 与孙敏同监室的在押人员正在殴打孙敏,竟然说:动作要小点幅度。孙敏被折磨的体重只剩下了七、八十斤。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左右,孙敏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孙敏,发现她胳膊、腿上多处有被掐的瘀青伤痕。律师找到看守所所长赵洪波,赵洪波谎称:她绝食,我们为了挽救她的生命才给她灌食,她身上的瘀青是因为她的血小板低,身上容易出现青紫状态。 真正对于绝食者进行人道主义救助,通用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借助输液补充能量,从而维持绝食者的生命。另一种就是灌食,可这种灌食使用的器具,灌食的食物都有严格要求,灌食的人员必须是护士或医生。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灌食时,要先在鼻饲管上抹一点滑润的东西。插管后还要确认是不是把胃管插进了胃内,而不是在气管。“挽救”这个词,赵洪波用的竟不汗颜,灌屎灌尿,每天灌五大饭盒的食物,捆绑、暴打、铐地环、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竟然管这个叫挽救?!这分明就是残害。 需要挽救的恰恰是这些失了良知与灵魂的警察,法轮功学员对这些人的奉劝才是真正的挽救。赵洪波说法轮功学员张贴她的犯罪行为的粘贴吓坏了她的儿子,她说错了,是她的犯罪行为吓坏了她的儿子!赵洪波爱惜自己的儿子,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父母又何尝不爱惜他们,却凭什么被你,一个犯罪集团中的一员折磨着?停止吧,为了你的儿子,做好一位母亲。 赵洪波后来把责任推给狱警王宏,王宏只是轻描淡写地对行恶犯人说了一句:你又给我找事儿。此后不管是律师还是办案单位来提孙敏,值班警察都得向郭继红所长报告,经过批准方可提孙敏,如果是律师来见孙敏,王宏亲自在场监控,而且抢着替孙敏回答,让孙敏无法多言。 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孙敏停止绝食,要求吃饭,狱警王宏竟然多次拒绝允许孙敏的合理要求,还无耻的人前炫耀:孙敏要吃饭,我不让她吃!无法想象王宏的留过学的子女若知道其母的如此行径会做何感想。 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孙敏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法官王艺涵非法判刑七年,在非法庭审的过程中,王艺涵多次公然的违法操作,阻挠律师辩护。孙敏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刘文娜于八月二十八日维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孙敏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加重迫害。 十二监区也叫“集训矫治监区”, 是二零一零年增加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被称作是“魔窟中的魔窟”。 十二监区副监区长陈硕,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对于此人的恶行,网上有多篇报道。 关于十二监区,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的一篇文章《辽宁省女子监狱及“矫治监区”的罪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监舍里只有一张床,床上什么也没有,只能睡在木板上,没有铺垫,也没有被盖,一年四季都是如此,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着这样的残酷虐待;自己带来的东西,生活用品都被强制剥夺,不让随便上厕所,上厕所不给手纸用;不让洗漱,包括不让洗脸、不让刷牙、不让更换内衣裤,什么都不让换;吃饭不让吃饱,只给一点点吃的。犯人就没有这些限制了。每天还要被罚站、罚蹲,打骂法轮功学员,用电棍电,被关小号,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进行洗脑……” 在孙敏转到十二监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被迫害出多种疾病,狱警称,(孙敏)时刻有生命危险,竟然还很好意思的打电话给孙敏的父亲要钱,说是给孙敏治病,被孙敏的父亲断然回绝:“你把人放了,我给她治。” 孙敏的父亲要求接见孙敏,十二监区的狱警胡阳称监狱正在修理大门,不能接见。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孙敏被允许接见,那时,孙敏已被折磨的无法走路,是被人背着出来接见的。 接见室对接见谈话的内容监控得异常厉害,谈话中有被狱警认为敏感的东西就会通过设备切断了彼此的对话声音传递。所以,孙敏没办法把她在监狱内的遭遇告知父亲。 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孙敏被迫害致死。在这次被关押的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在唯一的一次父亲与爱女的见面的一个月之后,没人能想到,竟一别成永诀,对于一位八十二岁的老人而言,是怎样的伤痛与打击。老人家很坚强,也很冷静,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女儿讨还公道,当说到翻看女儿旧时的照片时,老人家神色黯淡下来,沉默良久,让人特别心疼。 孙敏虽然近五十岁,但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总是一副笑眯眯的可爱模样,总是不辞辛苦的帮助别人,这样一个聪明善良的女子,却因为这些残忍的执法者的犯罪,突然的,就在她父亲、在我们的生命中永远的消失了。 斯人已去,而生前的音容笑貌犹在,让人无法不心痛。 虽然直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无法得知孙敏在被迫害致死之前,在十二监区的近五个月的时间里经历过什么,但通过网上的报道,我们也不难推测出她所遭受的折磨,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极限中承受。而对于孙敏所遭受的具体迫害与相关迫害参与人员,我们也必将追查不殆,直到真相水落石出,昭然天下。 孙敏生前曾经历过多次严重迫害。 二零零零年,孙敏及几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回来后于九月二十二日突然在学校被警察绑架,被关进鞍山市看守所,七天之后放回家中。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孙敏在学校又被鞍山市铁东区东长甸派出所的警察绑架,送到鞍山市教养院,之后不长时间被转送到臭名昭著的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了一年半的时间,期间被施以种种非人酷刑,如长时间罚站、罚蹲、开飞机;长时间剥夺睡眠、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柳条抽打、棍子暴打、电击、针扎;将手绑到背后,然后将头、脚按到一起,再将身体压平;抬起来往水泥地上摔、被抓住头发撞墙,致使颅骨裂二处、后脑勺被打碎一块,并且没有得到医治。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孙敏从马三家教养院回到家中。到学校上班几天后,在家中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让她第二天到市里办的洗脑班去报道,这次洗脑班是鞍山市610非法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又一轮迫害,为了躲避中共的洗脑迫害,孙敏无奈之下离开了自己的亲人、热爱的工作和喜欢的学生们,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流离失所生活。 流离失所期间(具体时间不详),在辽阳市被当地警察绑架,后被非法羁押在辽阳市看守所,孙敏绝食抗议,半个月后正念出走辽阳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孙敏在辽阳再次被绑架,在辽阳看守所遭受上地环、恐吓、摧残性灌食、注射不明药物等迫害。被注射不明药物后,胃肠难受、眼睛视物变色、不清、昏昏欲睡。仅2个月,再见到熟人竟叫不上来名字!绝食抗议后,生命垂危的孙敏被取保候审。为了躲避中共的残酷迫害,只好继续流离失所。 经历了如此多的严重迫害,孙敏内心的善良却不曾磨损,孙敏生前在自述被迫害的文章中写道: “述说这一切,我并不是想感伤自己遭受的痛苦,……我们在工作单位忠于职守、在家庭尽职尽责;在社会奉公守法;唯一不同的是我们修炼了法轮功,努力按照真善忍做人。而法轮功拯救了多少病残的身躯,弥合了多少离异的家庭!当我们无辜被迫害时,我们想到的不是个人的得失,而是这场迫害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因而,我们舍弃了工作,牺牲了亲情,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和前程去反映情况,讲清真相,救度着被欺世谎言毒害的众生。 希望我们的付出能打开尘封的心灵。唤醒沉睡的良知,使更多的世人能被救度,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的明天。” 那样娇小的身材,却并不柔弱,在被残酷的迫害中,在每一秒都是痛苦的煎熬中,却不改初衷,这是怎样的胸怀?!对于行恶者,我这次不想以正告结尾,希望孙敏——一个被你们迫害致死的善良亡者的伟大胸怀,能唤醒你们深埋的良知,停止对善良信众的迫害,从而有机会走入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8/优秀教师孙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图)-363028.html 2018-03-02:优秀教师孙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 辽宁省鞍山市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学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孙敏,于二零一七十月十日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迫害。 十二监区也叫“集训矫治监区”, 是二零一零年增加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被称作是“魔窟中的魔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孙敏被迫害出各种疾病,狱警称时刻有生命危险。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十二监区的监区长胡杨与副监区长陈硕来到孙敏家中,称孙敏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过缓(四十次/分)、高血压(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时刻有生命危险,并哄骗孙敏的父亲在她们拿来的资料上签字。孙敏的父亲要求见孙敏,胡杨称监狱正在修理大门,不能接见,让孙敏的父亲等电话。 孙敏八十二岁的的父亲于二零一七年末去辽宁省女子监狱要求接见孙敏,被狱方无理拒绝。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孙敏的父亲与其妹再次去了辽宁省女子监狱,这一次家人见到了日夜牵挂的孙敏。孙敏的精神状态很好,但身体非常的瘦弱,并且双腿被迫害的已不能走路,是被人背着出来接见的。 接见室对接见谈话的内容监控得异常厉害,谈话中有被狱警认为敏感的东西就会通过设备切断了彼此的对话声音传递。 这一点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不只是针对法轮功学员,对所有的刑事犯人也是一样的。不能说干活累,不能说饭吃不饱,不能说也不能表现出自己的任何痛苦、不适、不愉快,更不能说出狱方的非人行径以及直接表达对狱方非人行径的不满,否则的话在接见后会受到狱警不同程度的责罚。 所以,孙敏没办法把她在监狱内的遭遇告知父亲。我们只能通过其父、妹妹与之的对话与之前我们对监狱方面的了解来做出相应的判断。 孙敏的妹妹问孙敏用不用存钱给她时,孙敏说你给我我也花不出去,照常理,孙敏若不需要,那她的回答应该是:不用,钱还够。就我们所了解的实际情况而言,对于所有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除了体罚酷刑折磨逼其妥协之外,还有一种残忍的刁难,就是不准花钱购物,包括卫生纸这样的必备日用品,而狱方绝不做任何提供,对于一个女子而言,面对这样的刁难手段,无异于承受另一种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十月十日孙敏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到接见的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近四个月的时间,“你给我我也花不出去”,听到这样的异样回答让人无法不担心孙敏经历了什么以及目前仍然面临着什么样的具体迫害。 当被问到冷不冷时,孙敏的回答是:别人不冷,我冷。也许是由于瘦弱的原因,但更有可能是因为另外一种折磨:不准穿御寒的衣物,不给被子盖,不给褥子铺直接睡床板……因为,那是太多法轮功修炼者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长期经历过的以及正在经历着的迫害。 对于孙敏被迫害情况,我们会持续关注报道,也希望所有正义人士能够共同关注、制止对孙敏以及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同时正告所有的迫害者、那些身着执法外衣的法律破坏者,赶快悬崖勒马,停止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所有犯罪。善恶自然有报,珍惜上天留给你们的不多的机会,或者还可以将功补过,否则,天理不容,也自然有对行恶者惩治的办法,那是作恶者必然面临的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优秀教师孙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362408.html 2018-01-01: 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八监区六小队迫害法轮功学员 参与人员: 监区长:戴静 副监区长:刘玉伟 科长:刘胜男 干事:张忠石,告杰,吴干事 彦队长,陈队长 鞍山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因为法轮功学员孙敏(小林子)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强制给孙敏灌食,把孙敏在地上拖著走。 郭姓所长 张杰妮 王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8892.html 2017-11-13: 孙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命危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被非法判刑七年后,被关入辽宁省女子监狱,不到一个月被迫害出各种疾病,目前情况严重,狱警称时刻有生命危险。 孙敏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法官王艺涵非法判刑七年。孙敏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刘文娜于八月二十八日维持冤判。 二审判决后,法院方面没有通知家属。孙敏的父亲在九月上旬得知消息后找法官王艺涵要《判决执行书》,因为只有拿到《判决执行书》才能到看守所探视孙敏,但是王艺涵躲避不见,孙敏的父亲又几次打电话给王艺涵,王艺涵一直撒谎说判决书没到她手,致使孙敏的父亲在孙敏被非法维持原判之后、转到监狱之前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无法见到女儿。 孙敏于十月十日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迫害。十月十三日,监狱狱警打电话给孙敏的父亲,孙敏的父亲因外出没有接听到,十月十八日上午,监狱方面再次打电话给孙敏的父亲,说孙敏目前的身体状况不好,家属能不能拿钱给孙敏治病。孙敏的父亲说:“你把人放了,我给她治。” 十月三十一日,辽宁省女子监狱第十二监区的狱警胡某与陈某来到孙敏家中,称孙敏身体状况很不好,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过缓(四十次/分)、高血压(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时刻有生命危险,并哄骗孙敏的父亲在她们拿来的资料上签字。孙敏的父亲要求接见孙敏,胡某称监狱正在修理大门,不能接见,让孙敏的父亲等电话。 而孙敏的父亲,自女儿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至今一直不能见到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3/孙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命危-356640.html 2017-10-20: 2016年6月28日,鞍山市立山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孙敏女士,在其住处掠走了六万元的现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0/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严重经济迫害-355695.html 2017-08-18: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被冤判7年 已上诉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于2017年7月8日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王艺涵冤判7年。孙敏已上诉。现二审法官是刑一庭的刘文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18/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2666.html 2017-04-11: 辽宁鞍山法院对优秀教师强行开庭 律师控告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十一时五分左右,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法官王艺涵以欺骗的手段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孙敏老师进行所谓庭审。 孙敏的辩护律师愤然离庭,气愤的说:“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师十年,经历了几百个甚至近千个庭审,也没有看到这样的野蛮庭审,简直太没有底线了。” 事实上,孙敏老师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现年五十岁的孙敏,曾是鞍山市第七中学的一名老师。她在任教期间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会多项技能,并拥有哲学学士学位。她工作出色,曾获得省级的科研项目,也著有国家级科研论文,她的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优秀人才。 绑架、抢劫、构陷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各地一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此次绑架案由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出动大量警察采用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实施绑架。孙敏老师是在鞍山市铁东区35中学附近的出租房下楼时,被蹲坑监控的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两万元现金被警察抢走。后孙敏被劫持到鞍山市立山区灵山派出所。当晚十点左右,灵山派出所的警察又把孙敏劫持到立山区灵山北铸的房子里拍照、抄家,并抄走了存放在房子里的四万元现金,这共计六万的现金在扣押的物品清单中并没有看到,孙敏的八十岁的老父亲到警察局询问此事,警察说不知道。 孙敏在看守所遭受野蛮灌食,有时食物里放有屎、尿,看守所还指使犯人打骂孙敏。原本110多斤的体重已被折磨成七、八十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对孙敏非法开庭,在庭审期间,孙敏聘请的山东律师提出此案应转交到辽阳市司法机关审理。法官、公诉人根本不理会山东律师的合法要求,强行继续庭审并欲草草收场。山东律师气愤的站起来,合上电脑大声说:这是什么违法的法庭,孙敏,我与你解除委托关系,说完拿着电脑走出法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孙敏拒绝出庭。 法院欺骗野蛮开庭 律师愤然离庭控告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欲在看守所对孙敏进行非法庭审。孙敏聘请的湖南律师接到法官王艺涵的电话,让律师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八点多到立山区法院商议孙敏开庭的事宜。法官王艺涵见到律师后,让律师劝孙敏到立山法院开庭,如果不同意,就在看守所开庭,然后让律师自行去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因律师没有带会见手续,便返回宾馆取手续。在律师未返回看守所的这段时间,法院的人多次提孙敏,都遭到孙敏拒绝。律师在上午十点三十六分返回看守所。 孙敏的父亲等亲人要求参加庭审,被门口手持械具的士兵阻拦、驱赶。孙敏的一名亲人听到法官王艺涵交待说不让他们参加庭审。 十一点左右,律师在提讯室见到了孙敏,律师与孙敏只交谈了三、四句话,法官、公诉人、速记员等人强行闯进提讯室。孙敏见状马上回身往监室走,法警冲过来强行把孙敏按住。律师马上站起来大声问孙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书?孙敏说:没有。法官王艺涵无视法律,大声喊“不要跟我提这些”。 公诉人开始向孙敏发问,孙敏拒绝回答。法官让律师提问。律师问孙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书?孙敏说:没有。律师说我提出严重抗议,这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律师又要求法警把孙敏的刑具打开,遭到拒绝。律师再次提出严重抗议,法庭严重侵害孙敏的人格尊严。律师指出这样的庭审是违法的,没有家属和其他的人旁听,违反了法庭公开审理的原则。 这时孙敏大声说:律师我解除与你的委托关系。律师说好,拿着随身物品愤然离开提讯室。律师在十一点十五分走出提讯室。 接下来的所谓“庭审”只持续二十分钟,法官临走时告诉孙敏,你可以让律师给我一份辩护词。法官等人在十一点四十七分离开看守所。 律师走出看守所,非常气愤的说:我没有见到这样野蛮的庭审,真是闻所未闻,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师十年,大大小小的庭审也参加了几百个甚至近千个,从未见过这样的庭审,真让我大开眼界了!太没有底线了!这次所谓庭审是违法的、是不被承认的!我也不会给这种法庭交什么辩护词! 律师先后到立山区政法委、检察院,对法官王艺涵的渎职行为做了控告。律师到立山区法院控告,发现立山区法院除了法官王艺涵之外,其他相关的人都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1/辽宁鞍山法院对优秀教师强行开庭-律师控告-345477.html 2017-03-30: 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面临再次非法开庭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定3 月28 日对孙敏非法开庭,在这期间,家人与法院及公检要求撤诉无罪释放,法院对孙敏非法开庭延期4月6日,定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内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30/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4938.html 2017-03-26: 优秀女教师面临庭审 老父奔波营救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定三月二十八日对修炼法轮功的孙敏老师非法开庭,因三月九日孙敏拒绝出庭,法院怕孙敏不到庭,定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内开庭。 现在孙敏被折磨的体重只剩六、七十斤,八十岁的父亲因长期思念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唉声叹气,为营救女儿到处奔波。事实上,孙敏老师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这是孙敏老师第五次被迫害。现年五十岁的孙敏,曾是鞍山市第七中学的一名老师。她在任教期间是学校的骨干教师,会多项技能,并拥有哲学学士学位。她工作出色,曾获得省级的科研项目,也着有国家级科研论文,她的教案、课件等获得一等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十多项殊荣,是一名难得的教育界优秀人才。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各地一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此次绑架案由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出动大量警察采用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实施绑架。辽宁鞍山地区,六月二十七日到六月三十日,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孙敏老师也在其中。 六月二十八日,孙敏老师是在鞍山市铁东区35中学附近的出租房下楼时,被蹲坑监控的鞍山市立山区公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2024-11-13:(2019年更新)
辽宁省女子监狱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 邮编110145 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公电话:024-89296896 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 九监区教导员:徐敏 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 九监区办公室:024-89296892、024-89296893、024-89296895 传真电话:024-31236026 值班室:024-31236329 办公室:024-31236316、024-31236317 监狱长:贾福军024-31236001、15698808121 政委:徐敏 024-31236002、15698806633 副监狱长:姚彬 024-31236007、15698805885 副监狱长:徐健美 024-31236006、15698806688 副监狱长:孙桂娟 024-31236008、15698806111 副监狱长:王丽艳 024-31236009、15698806006 副监狱长:房淑霞 024-89296633宅024-86164016、13390116633 副监狱长:张静 024-31236010、15698806321 纪委书记:李爱东 024-31236005、15698805353 610主任:王治 024-31236020、15698800291 政治处主任:史迎春 024-31236011、15698807010 狱政科科长:富荣(警号2105123) 纪检监察科科长:王丽英 辽宁省女子监狱驻监检察室 电话:024-31236323、024-31236325、024-31236326、024-3123632923 张树民、王丽娟、李海燕、继龙 政委办公室:024-89296677 纪委书记室:024-8929681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55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8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4)2017-03-23: 主要责任人:
主审法官:王艺涵0412-2696233、15842003991 立山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毅、谷悦。电话不详 迫害辽宁鞍山市孙敏责任单位信息: 辽宁鞍山市立山分局灵山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中兴街2号 电话:0412-6211115 所长:魏晓轩 15698906078、15941297926(主要负责人) 警察:崔强 15541290205(主要负责人)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李 勇 电话:13342100031、办公电话 0412- 2210079 鞍山市“610”办:主任:谢荣芳 0412-2225062、13644200338 立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海军 办 6636699 宅 5231799 手机 13304128800 立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赵立军 办 15140800087 宅 0412-6383663 手机 15842267555 、13214128555 立山区法院: 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总机 0412-6821053、0412-6821030、0412-6821041 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办公室 0412-6821055 法官:李月光 15941288258 专职审委会:董实 15942288420 刑庭法官: 蓸士杰 13889756003 王艺涵 0412-2696233、15842003991 张健 13904124403 李劲夫 15842225733 刘阳阳 18804129109 赵宇 15942223000 立案一庭:王琐妍 15040658833 立案二庭:邹剑 13304128333 鞍山立山区检察院:6612040(办)邮编:114031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北中华路139号甲 张凤东 公诉科科长 办6600923宅2965850 手机18641216166 公诉科:陈妍,施君辉、张毅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7-08-18: 刑一庭法官:刘文娜:电话15694128732
刑一庭庭长张代勇:电话15694128719 刑一庭副庭长:李春放 电话15694128846 鞍山市中级法院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邮编; 114010 电话:0412-5509070 一、院领导: 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王立安(2017年6月底新任) 党组书记、院长 王立安(2017年6月底新任)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杨 涛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雒荣广 电话15694128997 0412-5509080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克文电话15694128886 0412-5509090 副院长 秦政:电话15694128868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牛 虹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振祥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 宝 专职审委会委员 李继军电话15694128866 0412-5509055 专职审委会委员 杜尔莉电话15694128931 0412-5509057调研员 张有敏 副调研员(副局级) 顾洪霞电话15694128700 0412-5509058 副调研员(副局级) 孙 武电话15694128700 0412-5509058 立案一庭 : 庭 长 王季颖 副庭长 司玉琴、袁 林 立案二庭 : 庭 长 吴世钢 副庭长 周 艳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庭长 张代勇:电话15694128719 、副庭长:李春放 电话15694128846 刑事审判第二庭: 庭 长 施晓鹏电话15694128778 副庭长 肖建桥电话15694128678、吴 甲 电话15694128786 信访办 : 主 任 隋玉平电话15694128673 副主任 衣晓鹏电话15694128675、王岩、电话15694128793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 任 孟丽鸿电话15694128787 审监庭庭长 乔军:电话15694128648 鞍山市政法委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邮编11400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