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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成都 龙泉驿区 成都女子监狱(四川省女子监狱,龙泉驿监狱,川西女监,滨江监狱) >> 陈荣芳(陈云芳), 女,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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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四川省德阳什邡市老年法轮功学员陈云芳被绑架 已回家
2021年9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云芳在亭江西路给路人讲真相,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便衣,男的30多岁、细高个子,他抢夺路人手中的护身符等,同时还对陈云芳嚷嚷:“法轮功,王忠琼拿给你的东西、快拿出来。”陈云芳说:没有人拿什么东西(给我)、不要乱说,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不要诬陷好人,对你们自己不好。并问来人是什么人。来人说,他们是政法委派出来的巡警。叫陈云芳看他们手机上的照片,说是录下来了的。陈云芳说:识不得,没有的事。来人说:身份证拿出来,告诉身份证号码。回答:没有、记不得。又要电话号码,回答:没有。 男便衣叫女便衣把陈云芳看住,他自己打电话叫派出所来抓人,派出所没人来。男便衣自己去开了一辆警车,把陈云芳绑架劫持到雍湖派出所(或叫西城派出所,原什邡皂角派出所)。 十多分钟,没人过问,陈云芳就要回家给80多岁的老伴煮饭。住家片警送她回去时说:下午3点钟,到片区警务室再说。下午3点去,没找到人,陈云芳就回家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7/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2611.html#211016223926-7 2018-05-18: 四川省什邡市大法弟子陈荣芳和杨淑华已回家 四川省什邡市大法弟子陈荣芳和杨淑华2015年5月14日遭绑架,结束三年冤狱于5月13日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8/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6695.html 2016-12-14: 四川省什邡市法轮功学员陈荣芳狱中遭迫害近况 四川省什邡市法轮功学员陈荣芳(陈云芳)遭非法判刑3年,被劫持至四川省龙泉监狱。11月20日左右,其家人到四川省龙泉监狱探望她,看到近况很差:整个人被迫害的很消瘦,双手手指关节肿大,手指无法伸直,基本无法活动(仅右手拇指和食指稍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仍被监狱强制参加奴役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8895.html 2016-06-14: 四川什邡市陈荣芳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四川什邡市法轮功学员陈荣芳被绑架关押一年后,被德阳监管中心劫持到四川女子监狱(成都龙泉驿监狱)五监区迫害。 陈荣芳的家人于五月十八日收到成都龙泉驿监狱的通知。五月二十七日丈夫到监狱看望陈荣芳,见妻子面黄肌瘦,人很苍老。在什邡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右手腕摔骨折,现在有一圈明显的伤痕。监狱警察不按规定办事,他们只会见了八分钟。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陈荣芳和杨淑华在什邡市皂角镇农村骑摩托车散发真相资料,被皂角镇派出所绑架。皂角镇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和金河磷矿保卫部十多人非法抄了陈荣芳的家,抢走大法书籍几十本、真相币三、四百元、随身听、真相资料若干。并通知家属陈荣芳已被治安拘留十五天。 五月二十八号陈荣芳被警察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转成刑事拘留了。六月被什邡市公安局逮捕。十二月三日什邡市法院开庭,在什邡市“610”特务组织的操控下,主审法官李开鲜与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陈荣芳有期徒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4/四川什邡市陈荣芳被劫持到监狱迫害-330024.html 2015-12-08: 四川什邡市杨淑华和陈荣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四川什邡市法院十二月三日非法开庭,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淑华和陈荣芳,正义律师依法辩护,杨淑华作了强有力自辩,主审法官李开鲜仍然在什邡市“610” 的操控下,与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杨淑华和陈荣芳各三年。 什邡市法院十二月三日下午三点在该院二楼一庭非法庭审,法院门口布满了特警、国安、国保、便衣、交警及社区人员,法院周围还有警车巡视。林荫道边各类警车、警察,如临大敌。 杨淑华的母亲、姐姐、侄女前来旁听非法庭审,交上身份证准备旁听,被杨淑华的姐姐杨珍茹所在的南泉镇星星村的邪党书记和村长等四、五人(他们专门找来的)拦住,以杨淑华的母亲年岁太大,不宜参加旁听为由,将老人家挡在法院外。杨珍茹见老母一人被挡在法院外不安全,只好将女儿留下照顾老母。杨珍茹一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律师对起诉书的指控依据《宪法》、《刑法》等法律,有理有据的作了无罪辩护,律师阐述,国内、国外法律允许信仰自由,这是天赋人权,法轮功在国内国外都是合法的。 律师还从所谓“证物”、“证据”方面的问题做了严肃认真的阐述,大法弟子持有法轮功资料不违法等等。特别是公诉人说:“在大法弟子陈荣芳家中搜出很多诉江小册子” 时, 律师当即说:“控告江泽民,是大法弟子依照《宪法》41条的规定履行公民的合法权利” ,完全是合法行为。 律师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多次被主审法官和公诉人打断和无理干扰,律师仍坚持完成了全程辩护,使庭上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政法委人员、“610” 人员、国保警察、其他警察以及其他专门找来的旁听观众都不同程度接受了一次法轮功在中国不违法的真相教育。 杨淑华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指出,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法官主张正义。 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主审法官李开鲜宣布休庭十分钟,合议庭合议,大约在四点半继续开庭,法官置律师大量实事求是的、有理有据的辩护和杨淑华的严正自辩不顾,仍然以《刑法》300条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诬判两位法轮功学员三年冤狱。 杨淑华当场表示不服判决,依法上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正义之举,是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不仅没有错,更没有罪,而且应该受到表彰。他们因此被关押,是在遭受迫害。 杨淑华和陈荣芳是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在什邡市皂角镇农村骑摩托车散发真相资料,让世人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被皂角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在绑架后,皂角镇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和金河磷矿保卫部十多人非法抄了陈荣芳的家,抢走大法书籍几十本、真相币三、四百元、随身听、真相资料若干。并通知家属陈荣芳已被治安拘留十五天。而杨淑华因上一次被迫害时丈夫与她离婚,现单独一人租房住,派出所找不到住处而避免了非法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8/四川什邡市杨淑华和陈荣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图)-320191.html 2015-08-29: 警惕所谓“简易程序审判” 四川省什邡市杨淑华和陈荣芳两人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被绑架、被关押迫害至今三月有余,八月二十五日律师前去会见,杨淑华告诉律师什邡市法院刑庭找她说“准备对她实行简易程序审判”,律师当即告诉她简易程序审判方面的法律规定,杨淑华听后立即表示不同意简易程序审判,随后律师到法院刑庭找到庭长李开鲜说明不能走简易程序审判,杨淑华本人不同意。 关于杨淑华的所谓“案子”不适合《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第三节第二百零八条—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在律师依法审判案件要求下,庭长李开鲜坚持简易程序审判。毛宏伟律师当即在法院办妥相应的手续并依法阅读了案卷。律师告诉杨淑华家属:简易程序审判就是避开律师辩护。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正义之举,是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不仅没有错,更没有罪,而且应该受到表彰。他们因此被关押,是在遭受迫害。本身就是冤案、错案,又怎么能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呢?时至今日邪党人员还在变着法子,利用大部份民众不懂法律,用少花钱啊、早点回家啊,什么走简易程序审判可以少判刑期啊;什么早点离开看守所到监狱稍为宽松一点啊;退掉律师可以节约律师费啊,等等花言巧语谋骗。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杨淑华和陈荣芳在什邡市皂角镇农村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皂角镇派出所绑架、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转为刑事拘留,什邡市公安局给家属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办案人签字,日期为二十七日。杨淑华的姐姐和母亲给她请了广东人民时代律师事务所毛宏伟律师作辩护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9/警惕所谓“简易程序审判”-314855.html 2015-06-02: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陈荣芳被非法刑事拘留 5月14日,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法轮功学员陈荣芳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在什邡市皂角镇农村骑摩托车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皂角镇派出所绑架。下午,皂角镇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和金河磷矿保卫部十多人非法抄了陈荣芳的家,抢走大法书籍若干、真相币三四百元、随身听、真相资料若干(抄家扣押物品清单只让家属签了字,而未给家属清单),并通知陈荣芳的家属,陈荣芳已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未给家属治安拘留通知书)。 5月28日,什邡市公安局通知陈荣芳家属,陈荣芳已被转为刑事拘留,给家属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没有办案人签字,日期为27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0320.html 成都 龙泉驿区 成都女子监狱(四川省女子监狱,龙泉驿监狱,川西女监,滨江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28)2025-03-30: 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200号 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监区 邮编:610109 狱政管理科 028-84898155 刑罚执行科 028-84898776 帮教电话:028-84898358 监狱长:许灵述 18081186251 副监狱长:杨媛 13980090420 监狱长 杨乐红 副监狱长 杨庆材 副监狱长退休 曹敏 13679001436 部份狱警: 龚雪梅13880011456龙玉超18180689636黄蓉18010650715鄛 黄芳18010650381黄晓玲18010650669黄晓焰18010650627鄛 黄晓18010650560黄明芬18010650612黄慧18010650285 黄强18010650616黄娟18010650391黄利军18010650062 黄健18010650082魏萍18010650570魏英18010650315 高霞18010650699高蓉18010650619高廷霞18010650103 高尚可18180689698高奕18010650575骆梅18010650351 骆利丽18080117999颜莉13980012453韩旭18010650500 韩敏18010650037雷琴17360053077雷波18010650585 雷梦滢18010650505雍慧18010650269隆娅洪18000582182鄛 陶覃18010650265陈露18010658825陈雪兰18010650652 陈诚18030875626陈薇18010650705陈莲18010650512 陈芳18010650630陈翅鹏18508138956陈红丽18010650667鄛 陈红18010650530陈秋帆18010652217陈秀18010650582 陈琼18010650110陈玲18010650611陈玲1801065036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