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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 向阳区 >> 崔会芳(崔慧芳), 女
个人情况: 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司法女警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5-03-0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11-03: 曝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罪恶
以下是黑龙江省一位当年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将亲身经历、亲眼目睹、亲耳听到的哈尔滨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过程曝光,告知天下。望不明真相的世人早日看清中共的无人性的流氓罪行,不要再被邪党谎言欺骗。 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当时共有十四个监区,九监区和十一监区是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这两个监区每个监区设有攻坚组、巩固组、“转化”组等众多监舍。每个监舍都有法轮功学员,她们被长期实行封闭囚禁,互相之间不能往来。法轮功学员去厕所时,得由包夹(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领着,一个监舍一个监舍的去。但包夹们可以互相往来、闲谈、嬉闹。因为这些包夹的家属们通过种种渠道,给狱警献上财物,可以得到如此照顾。狱警可根据收贿贡品的多少,决定着其人在狱中的地位高低。 九监区组长是贪污犯芦淑华,六十多岁,是专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使用残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由于狱长史耕辉和九监区长陶书平做后盾,迫害起来肆无忌惮。 九监区主要责任狱警是陶书平、王姗姗、肖淑芬等,她们分别指使犯人芦淑华、田艳茹、韩立军、何秀芹、段恒、白荣环、赵丽娜、李淑梅、李迎秀、黄丽艳、江明秋、景少芹、马敬文、孙淑花等人随时迫害法轮功学员。她们当中有经济犯、诈骗犯、贩毒犯、杀人犯,这些人为了减刑,为了早日回家,或为了有个宽松的环境、为了讨好狱警,丧失了做人的底线,昧着良心任意体罚、殴打、羞辱法轮功学员,还经常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 具体迫害案例如下: …… ◎法轮功学员崔慧芳,因不背监规,被狱警陶书平关小号迫害二十多天。她出小号时是犯人背出来的。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3/曝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罪恶-451441.html 2020-09-26: 养老金被停 崔会芳起诉佳木斯财政局和单位戒毒所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崔会芳,退休司法警察,去旁听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两年,于二零一六年被冤判入狱后,就被停止了养老工资待遇。冤狱期满回家后三年多,一直是靠打工维持生活,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益,她无数次找原单位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所的上级单位佳木斯市司法局、佳木斯市财政局、市政府,市610、市主管财政的市长,又通过地方信访,至今已经三年多,迟迟未能解决,各个部门相互推诿,在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她只好借助法律诉讼,讨还公道。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崔会芳在网站上向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上传了一份起诉书,起诉佳木斯市财政局和原单位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停止她的养老待遇。 崔会芳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十条第三款以及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国务院(国发【2015】2号)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俩被告有向原告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法定义务,包括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该法定义务要求被告:“按月”“终身支付”向原告发放,并无可以停止发放取消养老金待遇的例外情形。养老金既包含国家对年老公民物质帮助的宪法义务,也包含原告自身合法财产权利。 被告知“立案”、却被裁决“不立案” 上诉 郊区法院在网上接到她的起诉状,七月六日上午,一名女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说养老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归属于劳动仲裁,崔会芳告诉法院工作人员,说自己是公务员,工资不归社会劳动保障负责,工作人员又说:有关工资问题,如果没有经过佳木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审核建议我们不能受理。 根据法院的要求,七月七日,崔会芳只好去佳木斯市政府行政大厅的劳动仲裁部门,填写了自己的诉求,五个工作日后,即七月十三日崔会芳接到劳动仲裁部门的电话通知,让她去取案件受理回复,崔会芳拿到手的是一张《佳木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的通知书》。 崔会芳带着这张通知书来到被起诉单位的辖区法院,即佳木斯市郊区法院,亲自递交一份书面起诉书,立案庭法官李萌审阅后说不合格。养老待遇不属于行政起诉范围之内,需要修改。 七月十六日上午,崔会芳带着修改后的起诉书又去郊区法院递交,工作人员说:没有被告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让她下午再去递交,下午李萌接收起诉书后,告诉崔会芳,你回去等电话吧,你的情况应属于劳动争议。 八月十九日,郊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李萌又给崔会芳打来电话说:起诉材料交给本庭钟贵友庭长了。 次日,崔会芳去佳木斯市郊区法院面见了钟庭长,钟庭长对崔会芳说:你起诉的单位不对,应该起诉社保局。崔会芳说:我们单位职工是财政开支,我二零一五年退休时还没纳入社保。崔会芳向钟庭长简述了自己被非法判刑的原因等,并拿出写给公检法司同行们的一封信给钟庭长看。 八月二十八日,崔会芳又去郊区法院立案庭了解立案情况,钟庭长告诉她起诉市财政局、市戒毒所一案暂不能给立案,待郊区法院研究后出具一个书面意见书,然后你自行去与市中级法院沟通一下,你这种情况可否立案。按照法律规定,显然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郊区法院也可能想立案后,面对被起诉的单位不好裁定,左右为难。 九月一日上午,崔会芳在手机上收到郊区法院发来的短信,内容如下:您好,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受理的崔会芳诉佳木斯市财政局等其他一案已立案,案号为(2020)黑0811行初31号,案件审限位182天,此案由立案庭承办,承办人为钟贵友。 看见立案的消息,崔会芳还想多日奔波总算没有白跑。九月八日,崔会芳再次去郊区法院见钟庭长,打过招呼后,钟庭长让崔会芳到窗口取裁定通知书,这让崔会芳很意外,这么快就出来了裁定书?她拿到手的裁定通知书上这样写着: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裁定如下: 1、对崔会芳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2、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上诉状,上诉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根据佳木斯市郊区法院的裁定,崔会芳也只好按照法定程序上诉。九月十四日上午,崔会芳已将上诉状递交到佳木斯市郊区法院。 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2020)黑0811行初31号行政裁定; 2、裁定审理该案; 上诉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以“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做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对上诉人的诉讼不予受理,是对法律的错误理解,该项规定指的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的答复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而本案中,上诉人并非对信访机关的答复提出的诉讼,而是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提起的诉讼。一审法院混淆了行政机关对信访的答复以及信访事项本身的区别。认为只要跟信访有关,就不受理,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作法。 二、本案属于典型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受案范围,其中,第10项、第12项规定:(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本案上诉人对被上诉机关提出发放退休金的诉讼,退休金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种,同时,退休金也属于上诉人的财产权,因此该诉讼符合第10条或第12条的规定,完全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信访诉求仍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项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工资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崔会芳冤狱回家后,多次去原单位佳木斯市戒毒所找相关人员,要求恢复自己养老待遇问题,原单位领导都换了新人,崔会芳只能一次次去讲真相,告诉他们自己是做好人被迫害,新任领导理解她的处境和艰难,但是本单位又无力解决,只有打报告向市财政局申请崔会芳的生活待遇。开始财政局公务员科叶祯科长让戒毒所拿出工资标准,戒毒所第一次打报告,是按崔会芳原工资的60%向市财政局申请,叶祯科长说不符合标准,60%的标准是判缓刑的标准,而后又低于60%的报告再申请。 两次申请后,叶祯科长及副科长张秀英又说,崔会芳这种情况不归财政局管,应该戒毒所负责。戒毒所所长委托政治处和执法执纪科人员和崔会芳一起去咨询财政局副局长周传峰,周局长说:财政局每笔钱都得经主管财政市长批复。戒毒所政治处又打报告报到上级主管单位司法局,司法局再上报给市政府,请求主管财政的副市长孙希平。崔会芳借此也给市长邮寄了真相信,讲述了自己从参与迫害到走入修炼而后自己被迫害的过程。市长对于此申请很快做了批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解决。 看到市长这样的批复,崔会芳满以为自己的养老待遇会很快得到解决,但批文下到财政局后又是无声无息。崔会芳再次去财政局公务员科咨询,副科长张秀英说:全市判刑的多了,没有来找的,就你来找,要是给你解决,其他判刑的都得解决,那得多少钱啊,就你单位给你追问工资,你单位还有个判刑的呢!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在养老待遇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崔会芳只好去佳木斯市信访局求助,信访局当即给予登记立案,立案后将她的诉求转到司法局,司法局又转到戒毒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戒毒所这样批复:戒毒所是财政供养单位,解决不了生活费用。 崔会芳不服戒毒所的处理意见,又去司法局请求复查,司法局又把崔会芳的申请又转到戒毒所,并让戒毒所的原处理意见书撤销,撤销的理由是答复的内容不明确,没说清,重新做出梳理,让戒毒所重新答复意见。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戒毒所办公室主任电话通知崔会芳去戒毒所取新的信访告知书。当崔会芳拿到这份新的告知书一看,内容跟上次一样,戒毒所无能力解决。 二零二零年四月四日,崔会芳再去司法局提出复查申请。五月八日,司法局办公室人员任扬给崔会芳打来电话,让她去取“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崔会芳拿到这份意见书,看上边写着:“去民政局办低保,本人不同意”的字样,崔会芳看后与事实不符,拒绝接收。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司法局又重新给崔会芳一份“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内容是:综上所述,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处理意见予以维持。如对本复查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佳木斯市政府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核,各级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六月十六日,崔会芳再次踏入财政局的大门,来到办公室,向一位女工作人员说明自己情况,她说:我多次来你们财政局,我的工资问题没有解决,如果说我的生活待遇问题不是属于你们负责的范畴,能否给我出具一份答复意见书?她说:应该归公务员科叶科长负责,让她去找叶科长,在行政办公大楼,崔会芳费尽周折见到叶科长,简短的交谈,他明确答复我,你的工资不归财政局管,还是得你们原单位解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崔会芳给戒毒所长安迎春打电话,询问工资问题如何解决,所长安迎春明确答复,单位解决不了。 七月十四日,崔会芳再去佳木斯市财政局找局长刘岩,见面后只是简短的说了几句话,她告诉局长自己养老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局长说,我了解了一些你的情况,就匆忙要去开会,崔会芳只好给他留下了一封真相劝善信,信中详述了自己所经历的迫害和修炼受益的情况。她告诉刘局长,工资问题解决不了,我就通过法律诉讼了。 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崔会芳去信访局递交《复议申请书》,递交完毕工作人员说等电话。 停发养老金是剥夺崔会芳信仰权的延伸迫害 崔会芳由于不放弃信仰法轮功被冤判入狱,进而被剥夺了养老待遇,正是相关人员在执行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实施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 法轮功的理念是“真、善、忍”,是人人应该尊崇的普世价值,法轮功目前已经洪传一百多个国家与地区,深受民众的喜爱。唯有邪恶的政权才会与“真、善、忍”为敌。崔会芳由一个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能走入修炼群体中来,这重大的转变,让邪恶政党极度恐慌,一贯以谎言掩盖真相的它们最害怕的就是民众觉醒,所以对她的判刑是一种报复性的迫害。 崔会芳曾在申诉状中有这样几句话:我没有犯罪,不能把我等同其他刑事犯罪,我是被冤枉的,因为我炼法轮功,不仅是祛病健身,更让我的思想道德得以升华,知道如何做个好人。我的病都是医院治不好的:严重的贫血、失眠、健忘、浑身无力、烦躁、口腔溃疡久治不愈,通过炼功都好了。实践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身为国家专业执法人员,应该依照本人陈述的事实与法律,法庭应认定我没有违法,判决我无罪,并要无条件赔偿由于错误执法,给我造成的一切精神与经济损失。 崔会芳没有养老金,虽然生活陷入困境,但在三年多的讨薪路上,她仍把所有接触的人都视为有缘众生,一一去讲真相,没有机会讲的她就留下写给公检法司同行的一封劝善信。她常说:我的困难是暂时的,那些不明真相仍在参与迫害的人才是最危险的。 崔会芳曾去一家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自己被冤判入狱后就停发了养老金,回家三年多,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养老待遇,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养老金。她向律师讲述了自己的修炼和被迫害的经历,律师听完后,吃惊的看着她说:回来三年多还没有养老金,这三年你是怎么过的呀? 在别人看来,崔会芳身为公务员阶层,衣食无忧。而今却因不放弃信仰不但被冤判入狱,在监狱不配合邪恶的“转化”被关小号,长期坐小凳子体罚。令人难以想象精神压力和肉体折磨没有改变她的初衷。如今又失去了养老待遇,为讨要养老待遇处处被刁难。这样极大的反差,她并没有因选择修炼之路而后悔,大法的美好在她心里扎下了根,是法轮大法改变了她的人生坐标,开启了她新的人生。戒毒所的警察在对待在押人员,经常是开口能骂,伸手即打,但是崔会芳修炼后改变了这些恶习,法轮大法让她变的慈悲善良,温文尔雅,能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 选择良善 才有未来 法轮功被迫害了二十一年,又有多少和崔会芳一样的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经济截断呢?被迫害致死、致残、被活体摘取器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法轮功学员无计其数。很多公检法及各级政府官员,明知道法轮功没有错,信仰法轮功的人都是社会上最好的人,但是,为了饭碗,不敢坚持正义,良知被泯灭,甘愿被中共邪党捆绑,顺水推舟的参与其中,也有极少数想借助迫害向上爬的,岂不知有意无意的参与迫害,都给自己的未来及家人种下了苦果,因为善恶有报。 自古迫害正信的都没有成功过,最终都是自取灭亡。法轮大法是高德佛家大法,迫害佛法必遭天谴。历史的教训不能引以为戒,是放不下眼前的名利。古籍《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鉴往知来,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公检法人员,最后都躲不过人间法律的究责与天理的终极制裁。 崔会芳在给公检法同行的一封信中曾这样说:各位领导与公检法司同行们,我被构陷冤狱两年,回家已三年多了,期间我曾多次找到有关领导帮助合理解决工资问题,可至今仍未能如愿。尽管如此,我没有因此而怨恨别人,其中包括那些曾经参与迫害过我的公检法司办案人员,我知道他们也是因不明真相才能被利用而参与其中的。即使工资目前仍没恢复,但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公道自在人心”。作为修炼人是不执着钱财的,那我为什么还一而再的想要回我的工资呢?因为我知道,我的退休工资能否被恢复,这既是衡量着人心善恶的取舍,也是留给很多生命在其中选择的机缘。一旦这场迫害被终结之时,那些曾参与对我和其他大法弟子迫害的人都将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正因于此,我才凝聚着血与泪写成这封信,诉说着我的经历和期盼,也是为了唤醒昔日的同行们,别再参与迫害好人了,用人的本性和良知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了解真相,转变观念,善待大法修炼者,为自己也为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6/养老金被停-崔会芳起诉佳木斯财政局和单位戒毒所-412242.html 2020-08-15: 黑龙江佳木斯警察与社区人员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崔会芳及家人 2019年12月24日,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片警岳亚文,多次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崔会芳的丈夫,探询崔会芳的情况。崔会芳的丈夫回说:我把电话号码给你,你有什么事问她本人。岳亚文得到手机号码,就打电话骚扰崔会芳,问她还炼不炼了,还让她把户口迁走。 崔会芳给他讲真相,并告诫善恶有报的理,崔会芳说:我们有这个缘分,我既是你的同行又是你的姐姐,方便时,我们约个地方见面聊聊吧。岳说,炼不炼我不管,我派出所不制止这个,是社区要做个回访,政法委要这个东西,要求要面见本人或合个影。最后不了了之了。 2020年1月22日,佳木斯市向阳区南湖居委会主任李金香打电话骚扰崔会芳,李金香自我介绍说:原来的社区谢主任退休了,我刚接任这片的主任。向阳区南湖公共服务中心黄了,现改成西林办事处南湖居委会。地址:桥南市场,新时代快餐后边楼,由佳大社区、佳联社区、南湖社区、新城社区、桥西社区合并而成。李金香打电话的目的是了解崔会芳的家庭住址,还询问崔会芳有什么困难情况等。崔会芳约李金香见面聊聊,她答应了,后因有事不了了之。 2020年7月29日,向阳区南湖社区人员打电话骚扰崔会芳的丈夫,问崔会芳炼不炼了。2020年8月1日上午9点30分许,佳木斯市前进区怡安社区的四个女性网格管理员,遇见下楼的崔会芳,询问崔会芳家住几楼几号等等私人信息。2020年8月4日,向阳区南湖社区人员又打电话骚扰崔会芳的丈夫,问崔会芳还炼不炼了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5/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0505.html 2020-07-21: 司法女警察崔会芳被迫害的经历 崔会芳,原来是佳木斯市劳教所警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她被中共媒体宣传的谎言蒙蔽,特别是中共自导自演的“自焚”骗局她信以为真。后来在不断的接触法轮功学员后,她发现法轮功学员并不象媒体造谣宣传的那样。她常常思索一个问题:是什么力量,让这群人在如此残酷的迫害下还不放弃信仰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21/司法女警察崔会芳被迫害的经历-408980.html 2020-06-10: 黑龙江司法女警崔会芳申诉至省高法 仍维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上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崔会芳与代理申诉律师来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将针对冤判的申诉材料递交给窗口值班法官,法官接过申诉材料后按序号做了登记。律师问他什么时候能例行听证,值班法官说等一年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崔会芳接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刘法官的电话,通知崔会芳要对她的再审申请听证复议。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两点,崔会芳与申诉代理律师如约来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 刘法官和一位年轻的书记员接待了崔会芳和代案律师,见面后两位工作人员惊讶于被牢狱摧残两年的崔会芳还很年轻,不像50多岁的人,便向她投来赞许的目光,交流氛围也很融洽。 崔会芳系原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佳木斯市劳教所改为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警察。二零一四年底,因到现场欲旁听“建三江案”非法庭审,遭国安、国保监控。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以所谓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非法判刑两年。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被强制码排、一个固定姿势坐小凳子(即另类酷刑的一种),每天早五点到晚十点,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造假录像,关小号等形式的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冤狱期满回家后,一直坚持申诉。 给法官讲真相 交谈中,崔会芳向法官和书记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 崔会芳说:作为司法同行,见到你们我一点不感到陌生,反而有一种亲近感。我这几年历尽重重魔难,我们相见也是缘份,很想把我不同寻常的经历分享给你们,希望你们了解更多的真相,并得到你们的帮助。” 崔会芳还讲:我修炼前,面对被关押劳教的犯人,态度不好,整个劳教所的警察也都是这样,却没有什么觉得不好。修炼后,我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才发现,自己离先天纯真善良的本性越来越远,管理犯人是我的工作,打骂是以恶治恶,不可能让人心改变,是法轮大法让我的本性觉醒,能处处为别人着想,能理解别人的难处,尊重别人,所以修炼后无论对待犯人还是同事,我都能心平气和处事,工作时脏活累活抢在先,办公室的纯净水30多斤重,大家用完后每次都是我主动去取,我觉得我的付出能给他人带来愉快,才是我生命存在的意义。我曾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在提副科级受名额限制时,我主动让给同事,不争名、不求利,得到领导同事的称赞和认可。是法轮大法开启了我的心智,知道了怎么做才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如果人们都能了解法轮功是什么,按照真善忍的理念约束自己,人类的道德水准就会提升,也减少了社会上的各种冲突和矛盾的发生,如果我不修炼法轮大法,我根本做不到这样。 在职期间,我曾劝说过我们的副所长,千万别推波助流参与迫害法轮功,副所长说:“我也是为了这份工资啊,还说610某某这些年勒索了很多钱等。”我告诉副所长:“您可别这样做,那是用德交换来的,不义之财得多了,没德交换,要拿命换的。” 当我被迫害两年回来时,得知我们所三位所长相继得癌去世,我很替他们惋惜,他们在这样的位置上被邪党捆绑,听命于上级的指令参与了迫害,给自己与家人种下了苦果。其实人做了什么都是给自己做,天理衡量着每一个人的所为,有意无意的参与迫害修行的人,是一样的罪业。平心而论,并不是他们主动去参与迫害,只是以工作的身份出现,坐在公检法这个位置上就不好把握,有很多人明明知道法轮功好,并不像中共宣扬的那样,但不敢维护正义,怕邪党的打压,所以在对待法轮功这件事上怎么选择就是对自己生命未来的选择,所以就关键和重要啊! 刘法官,我跟你讲这么多,就希望你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处理我这个案子,协助我讨回我应得的工资。就我目前的处境而言,我没有怨恨任何人,更没有告谁的意思,只是在争取作为一个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也是为公检法司同行们因我的经历而去了解更多的真相,挣脱在中共体制下被钳制着参与迫害的绳索,若我的被迫害能唤醒同行们的良知,选择正义,不再发生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悲剧发生,才是我最大的心愿和走申诉这条路的初衷。 希望刘法官您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修炼人,为自己、为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以上是崔会芳将给刘法官的话。 刘法官说:这事也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的,我们也得研究。 崔会芳走时,把自己写的给司法同行的一封信送给刘法官,告诉他,这封信是我用血与泪写出来的,请您有时间看看,能了解很多的真相。 法官问律师再审的诉求、要求,律师一一做了回答,并要求法院改判崔会芳无罪。看着法官为难的表情,律师说:“如果再退一步讲,在目前(邪党)这个体制内,不能改判无罪,改为免诉也可以,起码得保住工资才行,我们国家提倡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她在这个工作岗位干了大半辈子了,就因为信仰被判刑,工资都没有了。” 在告别时,女书记员送崔会芳和律师到大厅,崔会芳笑着说:你要记住“法轮大法好”哦!她笑着点头。想留一下书记员的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她说:不行,我们有规定(不能透露电话号码)。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崔会芳收到了到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发来的短信,通知她再审申请已经结案。仍维持非法原判。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崔会芳接到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邮寄来的不予重新审判的通知书。 原佳木斯市劳教所警察崔会芳,二零一五年一月份退休,二月十二日中午在家中被佳木斯市610、前进分局国保及辖区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抄走的电脑中发现有三篇在工作期间劳教所警察共同学习的简报,便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被冤判两年。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冤狱期满回家。 两年的牢狱生活,不仅在身体上摧残,精神上承受,还使家人日夜担惊受怕,陷入慌乱和恐惧之中。回家后,崔会芳没有生活来源,工资被截断,只能以打工维持生活。为讨还自己应该享受的退休养老工资,崔会芳一直奔波在维权的路上,她在省市两级法院申诉,均被驳回维持非法原判,她决定向国家最高法院继续申诉。 奉劝公检法人员不要做“替罪羊” 崔会芳被非法判刑,很显然不是她持有什么“机密”文件,而是因为她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公检法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名义为由起诉判刑只是掩人耳目,主要她是一名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司法警察到走入修炼法轮功的特殊身份让邪党恐慌。绑架崔会芳后,在抄走的电脑中发现的这三份简报,早已在互联网上公开,那么在没有这三份文件之前又是以什么理由绑架的她呢? 在此,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能理智清醒的对待法轮功案件,不要把自己执行上级命令当作份内工作了。这些年走过来,无论你们参与了哪种形式的迫害,也都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凡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司无权按照法律自行执法,必须听命于“六一零”(即类似于二次世界大战中法西斯的盖世太保)。全国各地多名正义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阅取法轮功学员的卷宗时,发现了由“六一零”主持召开的“三长”会议记录,尚未走起诉和审判的程序,就已提前拟定好被绑架法轮功学员所判的刑期了。所谓的起诉或开庭审理只不过是在走过场,只是让各司法部门的相关人员去承担迫害法轮功的罪名而已。可真到了被清算的那一天,哪个参与过迫害的人,绝不会只要能说清楚是受别人指使所为,就可以逃脱罪责的。当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是最好的例证,尽管是“伟大领袖”发动的,最后也都是那些直接参与者去承担罪错了。好在针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没结束,都有重新按照法律归正的机会。 表面上看,法轮功学员是利用申诉形式,向执法人员依法讨还公道,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法轮功学员在向公检法人员讲清真相,让其认清参与迫害不仅违法违宪,更是违背道德天理,提醒其不要给自己留下迫害人权的污点被历史记载,那么这不就是给了执法人员们一个展示正义良知,对得起自己和家人、子孙,避免遭到清算的机会吗?如果真是等到形势完全变过来了,那么,执法人员将如何面对自己过去的行为呢?能是一句我在执行命令那么轻松就完事了吗? 《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错案终身追究制”、“责任倒查制”等新政共同斩断了执行违法决定或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务人员的任何希望。 历史巨变在即,法律必将回归正义。请不要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地作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自古邪不胜正,这场迫害终究会停止。但是,在这场制止迫害的过程中,是助纣为虐,随波逐流,还是肩扛道义,为良知伸出援手,那就是一种选择! 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人不治天治。天垂异象,恶疫警人,天理的威严、人间的正义绝不会放过那些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之徒! 崔会芳说:我的申诉,并非完全为了我自己的冤屈讨还公道,更主要的是再一次给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一次改正,纠错,选择的机会。因为这些在邪党体制内被牢牢捆绑公检法人员,有的人明知法轮功没有错,也不敢冒犯所谓的“上级”,顺水推舟的参与其中,不知后果的严重性,不知是在对佛法犯罪,更不知这样做会断送自己的前程和家人的未来! 法轮功学员顶着巨大压力讲清被迫害的真相,就是在告诉执法人员参与迫害的危险,完全是无私的善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0/黑龙江司法女警崔会芳申诉至省高法-仍维持原判-407535.html 2018-11-17: 司法女警申诉维权 佳木斯中级法院草草结案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崔会芳与申诉案代理律师来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就崔会芳提交的再审申请进行复查听证。审监庭承办法官李海艳听取了崔会芳和代理律师的申诉意见,说他们将结合此前与原审办案法官沟通和了解到的情况,综合评判复查原审判决,并提交例会讨论决定是否对本案启动再审程序。李海艳法官说,虽然此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法院最后能否纠正其中的冤错,不是她一个人能说了算的,她会将这些沟通反馈情况提交给由正副院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审判委员会。 对法轮功学员申诉的冤案进行全面核实查清,做出公正的决断,如从程序、法律、道义等层面依法公正结案并不难,但在中共邪党钳制下的公检法司系统内运作起来,却不知要等候多久才能收到申诉裁决回复的一纸通知。可没想到的是,仅仅事隔一天,崔会芳就接到了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打来的电话,要她在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二点到中级法院取法律文书。崔会芳按时来到法院,一名书记员拿出两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让崔会芳签字。如此快速的办理完结案件,在当今中共体制内实属罕见。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真如李海艳法官承诺的那样,要组成审判委员会对案情进行分析讨论吗?不难看出,只是草草走了个过场而已。 崔会芳系原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佳木斯市劳教所改为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警察。二零一四年底,因到现场欲旁听“建三江案”非法庭审,遭国安、国保监控,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和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队梁华伟等多个警察闯入崔会芳家中将其绑架。中共警察在抄走的电脑中发现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警察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一份是黑龙江省劳教局(戒毒局)通知,另两份是简报)。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由,对其非法起诉。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以所谓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非法判刑两年。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监狱被强制码排、一个固定姿势坐小凳子(即另类酷刑的一种),每天早五点到晚十点,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造假录像,关小号等形式的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冤狱期满回家后,一直坚持申诉。 律师认为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司法鉴定程序多处均属违法,涉案的三份文件不构成国家机密。既然是共同学习的通知与简报,说明其中的信息是公开的,此案属于冤假错案,要求重新公开开庭审理,纠正其中的冤错,改判崔会芳无罪。 律师对原审判决依据提出以下三点质疑: 一、《密级鉴定书》无效 律师认为,原审判决依据的黑龙江省保密局出局的《密级鉴定书》无效,涉案的《关于抓紧对“全能神”滋事人员开展教育争取工作的通知》、《劳教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以及《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积极应对新情况,全力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等三份文件不属于国家机密。文件的相关内容系动员相关部门乃至社会力量,针对法轮功等有神论者进行“教育”“转化”,文件主发和抄送全省各劳教所、司法局科室、以及黑龙江法制报等司法和新闻单位,崔会芳系在职警察,正常传阅学习文件,其持有文件的来源及目的用途均属合法。原审剥夺了当事人向上级部门国家保密局提起复核和重新鉴定的诉讼权利,而且黑龙江省保密局依据已经废止的《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进行鉴定并出具结论,鉴定程序和适用依据明显错误。 二、三份文件案发时已经存在于互联网上 崔会芳在网上查找发现,互联网上已有四川德阳、绵竹等地关于贯彻落实涉案机密文件《关于抓紧对“全能神”滋事人员开展教育争取工作的通知》的事实方案。已明确原审判决认定的所谓机密文件实际上在本案案发时已经存在于互联网上,属于公开信息。依据《保密法》,任何涉密文件一经公开即视为解密,根本不属于国家机密。 此次申诉中,崔会芳向法官提交了这份打印出的最新证据。 三、本案是中共权力部门对崔会芳的报复和司法迫害 本案是中共权力部门对崔会芳的报复和司法迫害,源于崔会芳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到法轮功修炼者的特殊转变和真实经历。是因崔会芳通过自己的警察工作对法轮功和修炼者有了真实的了解、支持和认同,走入修炼而遭迫害,不是什么“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被判刑。律师希望法院能摆脱背后的政治、偏见和法外因素的束缚,冲破阻力,依法纠正本案。 听证结束后,崔会芳还当场向主持法官递交了自己从一个参与迫害的中共警察到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的转变和升华历程,向法官讲述了解大法、善待大法对生命的重要和深远意义,以及成住坏灭等宇宙法理,希望法官不要参与对法轮大法的迫害,明真相,获新生,得福报,荣耀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以来,中共将亿万中国民众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全部剥夺。这场迫害持续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波及人数之多,使用的手段之邪恶,在国际国内的影响之坏,空绝古今,制造了二十一世纪全世界最大的人权灾难。特别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人神共愤。这场迫害仍在持续。江泽民利用中共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犯下了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罪恶滔天,人神共愤。 目前,在国际正义力量的围剿下,中共已经走上了崩溃的快车道,社会在迅速变化,经济在迅速下滑,人民在迅速觉醒,国际社会越来越看清中共的本质。这样的情形下,谁还去保它,谁还去维护它,那最终也就是中共的陪葬品了,谁会这么傻? 许多法律界人士和律师纷纷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毫无法律依据。希望被中共谎言蒙蔽的人们认清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非法性,也希望法官们从党文化中跳出来,找回自己的良知,做一个真正的、问心无愧的法官。 崔会芳,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通过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在邪恶疯狂打压之时,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三十几岁的崔会芳正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女队狱警员,当时她对法轮功真相并不了解,偏听偏信了中共邪党的谎言,认为炼法轮功的人参与了政治,和政府对立。因此,她也曾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按照邪党的要求,甚至用酷刑手段强制改变修炼人的信仰。 在参与迫害的过程中,她却不经意的了解到法轮功学员学大法后的身心变化:有的得了癌症通过炼功重获新生;有的夫妻不和打的要离婚,通过学大法家庭和睦了;有的满脸雀斑通过炼功雀斑消失了…… 她还注意到那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当官的,有知识份子,还有官太太等。尤其让她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每天被劳教所警察非打即骂的法轮功学员,无论年老年少,对他们这些参与迫害的警察,哪怕是表现最恶毒的,法轮功学员们依然是无怨无恨,甚至还以德报怨。这一切使崔会芳的内心被深深震撼。在越来越多的接触过程中,她更是一次次的被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高尚境界感动着…… 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她见证了这场迫害的残忍和血腥,但她也看到了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境界与胸怀,这种鲜明的对比,触动了她那已经被谎言泯灭了的良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拜读了《转法轮》之后,“真、善、忍”三个字唤醒了她已迷失了的心灵,从而让她明白了如何做好人和生命存在的意义,她一点一滴的按照大法书中要求的真善忍归正自己的言行,酒不喝了,麻将不打了,脏话也少说了,身体的病状(修炼前曾患有偏头疼、肠炎、肾结石、乳房小叶增生、颈椎病、关节炎、手脖子筋包和近视等)渐渐消失了。这些奇迹般的变化,让她亲身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和超常,就这样,她从一个被中共教唆坏了的警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崔会芳,从参与迫害法轮功到明白真相修炼法轮功到自身遭受迫害,一方面说明中共迫害的荒谬,另一方面使我们进一步看到了中共的邪恶。愿更多的中共体制内的警察、法官、检察官能够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弃暗投明,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7/司法女警申诉维权-佳木斯中级法院草草结案-377242.html 2018-04-08: 2017年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 佳木斯市崔会芳冤狱期满出狱回家 崔会芳,女,现年五十二岁,一九六六年四月十四日出生,家住佳木斯市向阳区。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此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家住佳木斯市前进区。 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崔会芳曾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特务的监听、国保警察的监控。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至今。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崔会芳在家中被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庭审崔会芳。十一月三十日,崔会芳被一审以所谓的“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刑二年。二零一六年四月末,崔会芳女士被移送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一日,崔会芳两年冤狱期满出狱,回到家中。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8/2017年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363894.html 2016-04-24: 退休司法女警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佳木斯市原劳教所退休司法女警崔会芳被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非法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中级法院二审合议庭由审判长贾文华,代理审判员姜良、周辰,书记员宋冠男组成。其中周辰是主审法官。 崔会芳女士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由被当局绑架、起诉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十一月三十日,崔会芳案一审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刑二年。十二月九日崔会芳委托律师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崔会芳的辩护律师依法向佳木斯中级法院提交了三份书面申请:“申请崔会芳案二审开庭审理”、“申请《密级鉴定书》鉴定人出庭作证”、“对《密级鉴定书》申请重新鉴定”。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周辰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上午收到以上三份书面申请,一月十八日给辩护律师挂电话,口头告知不同意辩护律师的申请,也拒不说明理由。律师不同意法官的决定,要求中院书面回复说明理由,被周辰拒绝。 因法官周辰对律师的申请既不说明理由,也没有书面回复。对于周辰这种违法办案的行为,律师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提出了“周辰法官回避申请书”,并向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法官周辰,依法追究法官周辰违法办案的责任,依法纠正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的违法行为。 律师还就案件问题——“密级鉴定书”向黑龙江省保密局申请信息公开,公开鉴定人员、鉴定程序、鉴定委托单位等信息;为了对佳木斯市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律师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邮寄了“关于请求对崔会芳涉嫌非法持有机密文件罪一案中存在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审判监督的紧急报告”。 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司法鉴定程序多处均属违法;涉案文件不构成国家机密。这场司法迫害,是出于对崔会芳从警察到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一审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判决被告人崔会芳构成犯罪、判处被告人崔会芳二年有期徒刑的枉法裁判。 而二审法院继续违法,不开庭审理,并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法官周辰给本案辩护人胡林政律师的电话中暗示了对律师的控告非常不满,胡林政律师也接到当地司法部门人员的电话,对律师施加压力。 律师向黑龙江省保密局申请信息公开,省保密局的回复是“不予公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律师提出的申请和控告没有回应、没有结果。这是因为在中共体制内,在权大于法的“潜规则”下的执法人员,都被中共裹挟而执法犯法。 现年五十三岁的崔会芳,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崔会芳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不法警察在崔会芳的电脑中发现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干警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一份是黑龙江省劳教局(戒毒局)通知,另外二份是简报),佳木斯检察院就以此为借口,以“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对其非法批捕。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司法鉴定程序多处均属违法;涉案文件不构成国家机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4/退休司法女警被非法判刑两年-327057.html 2016-01-03: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退休司法女警崔会芳已二审上诉 佳木斯市原劳教所退休司法女警崔会芳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由被当局绑架、起诉,十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崔会芳案一审判决为二年。十二月九日崔会芳委托律师向佳木斯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3/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1768.html 2015-11-28:被秘密开庭 佳木斯女警最后陈述再次呼唤良知 佳木斯市退休司法女警崔会芳,因修炼法轮功而被当地公检法司部门构陷“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遭非法庭审。 法院临时宣布“不公开开庭”,不允许亲友旁听。崔会芳在最后陈述中继续呼唤良知。 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司法鉴定程序多处均属违法;涉案文件不构成国家机密。这场司法迫害,是出于对崔会芳从警察到法轮功修炼者身份转变的敌视和报复,违法的案件参与人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希望法院能在最后关头,坚守正义,宣告崔会芳无罪。 此前,佳木斯公检法、“610”等部门已经数次试图开庭,但均未能得逞。为崔会芳作无罪辩护的是黎雄兵律师、张科科律师,这次进入法庭时无安检、没有搜包,也没有遭遇前几次被要求出示身份证等刁难阻挠。十月十四日非法开庭时,黎雄兵律师要求找法院院长投诉和纠正安检法警的刁难行为,遭法警王宪军殴打,崔会芳的儿子刘畅欲录像作为证据,被一群法警强拉硬扯拖进里屋,随后屋中传出“警察打人了”的呼救声。当天开庭未遂,两位律师离开法院后,到检察院投诉控告。 法院秘密开庭 庭外殴打家属 开庭前法院周围布控了佳木斯市“610”、佳木斯中级法院、前进区公检法等很多部门的警车、警察和便衣,如临大敌。 庭审定于二十日上午九点四十分,来参加庭审旁听的崔会芳家属朋友都提前来到法院门口等候,还有一些亲友是从外地赶来的,突然法院宣布“不公开开庭”,不允许亲友进入法庭旁听。律师和家属都提出了质疑,因为此前案件主审法官葛莉已明确向家属承诺,案件会公开公正的开庭审理,允许旁听。法院向辩护律师送达的前后四份出庭通知书,没有载明或者口头提示“不公开开庭”,也从未通知家属不予公开开庭。法院也没有给律师和家属合理的解释,崔会芳的一部分家属离开了法院前往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前进区政府等部门投诉。 开庭后,被阻拦在法庭外的崔会芳亲友聚集在法院门口。这时从法庭里走出来一个人,穿着便装,手里举着一个微型摄像机,毫无顾忌、挑衅似的对到场的每一位崔会芳的亲朋好友及围观的人进行录像,几乎是直接贴着人的脸在录。这时,崔会芳的侄子把手机拿出来,也对着这个人录像,他十分恼怒地问:“你叫什么名?”亲属随即问他:“你叫什么名?凭什么给我们录像?”他无赖地说:我录着玩的。这样一问一答间,就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时便衣很多,他们很野蛮,随便出手打人。 很快又从法院小门冲出来十几个着装法警,对所有敢于发声的人大打出手。二十多个法警及便衣殴打、撕扯着崔会芳的几名亲友,被打的最厉害的是崔会芳的侄子,只见一群人把他一个人压在地上,拳打脚踢,还有人喊,拿来手铐!然后从背后将崔会芳侄子双手铐住,当时他的脸都变成了紫色,但他仍然抗争着,最后被这些人扯着衣领,四脚朝天、连抬带拖地弄到法院屋内。 那些法警和便衣还对崔会芳大哥进行撕扯,把老人家弄的满头是汗,后来老人的女儿拼命阻止,警察们才停止撕扯崔会芳的大哥。法院二楼平台上也有人在录像,还有几个便衣手持小摄像机嘴里喊:赶快走开!否则对你们可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7/被秘密开庭-佳木斯女警最后陈述再次呼唤良知-319721.html 2015-11-18: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退休警察崔会芳又将面临非法庭审 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公开庭审而被绑架的佳木斯退休司法警察崔会芳,将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面临非法庭审。庭审地点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时间是上午九点四十分,为崔会芳作无罪辩护的两位辩护人是黎雄兵律师和张科科律师。 崔会芳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因其身份特殊被当局构陷为“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因律师书面要求法院取消开庭,重新鉴定那三份所谓的“秘密”文件,以及律师和家属对法院非法安检的抵制,此案开庭已多次改期。 近日,崔会芳的亲朋好友以征签的方式,在民众中讲述了崔会芳的经历和法轮功真相。很多人为了声援崔会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上签字、按手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8/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9301.html#151117225448-1 2015-10-27: 声援崔会芳反迫害 佳木斯百姓签名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27/声援崔会芳反迫害-佳木斯百姓签名控告江泽民(图)-318188.html 2015-10-18: 法院刁难律师遭抵制 非法庭审未果 黑龙江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定于十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退休警察崔会芳女士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前,由于法院故意刁难辩护律师进行违法安检,遭律师抵制,当日开庭未果。 十月十四日上午开庭前,辩护人张科科律师按约定时间来到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准备阅卷,但法院故意刁难律师,要进行搜包搜身,张科科律师拒绝安检并与随后赶来的另一位辩护人黎雄兵律师一起据理力争、抵制法院的违法行为。 两位律师在法院安检口被拦住后,律师说明来法院是依法阅卷,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无需安检,并出示了律师证进行安检,法警又以律师没有带身份证为由不让律师安检进入法院。 律师在前一天来法院时就因安检问题与法警交涉过,最终没有安检而进入法院。虽一日之隔,今天法警以非常强硬的态度不许律师进入,明显是被上级授意,企图非法阻止律师介入案件。律师出示律师证件也不行,非要律师出示身份证验明身份。黎雄兵律师要求找法院院长投诉和纠正安检法警的刁难行为,法警强行阻拦,另一个法警王宪军竟然伸手殴打黎雄兵律师。崔会芳的儿子刘畅看此情景欲录像作为证据,被一群法警强拉硬扯拖进里屋,随后屋中传出“警察打人了”的呼救声。 黎雄兵律师抗议法警抓人,拨打“110”报警。不一会来了一辆警车,牌号为黑D0272,从车上下来三个人,其中两人着警服,一人穿便衣。黎雄兵律师为了证明自己身份拿出律师证,对110警察讲述报警事由和法院违法的事实。但那个穿便衣的人根本不听报案内容,嘴里不时骂着脏话并侮辱律师,态度非常恶劣蛮横。后来有人认出此人不是110警察而是“610”的人,此便衣身着米色上衣,脸部、身形较胖。黎律正告此人:“你没穿警服,我不和你说!” 110警察进入法院,那个殴打律师的警察竟然对110警察诬说律师、家属冲击法院,并诬陷律师殴打法警,还声称要拘留律师。于是两名着装的110警察对律师说:你们凭什么报警?什么非法拘禁?法院的人和家属在里面谈话呢!……在法院这里发生的事可以和法院协商,我们管不了(大意)。他们和法院的人客气的打招呼离开,并示意可随时找他们来处理(律师)。 这期间有政法委、国保的人陆续来到法院,法院门前警车的警笛不停鸣叫着,拉起了警戒线,特警也赶到了现场。有个劳教所女警多次往返法院内外一直在探听消息。法院里有人站在窗边对外面围观、关心崔案的人录像,那个穿米色上衣的人拿着手机给法院周围前来声援的法轮功学员录像。 两位律师与法院交涉的过程中,黎雄兵律师发现刑庭庭长、崔会芳案的审判长周刚躲在旁边观察,就喊他出来解决问题,周刚在前一天因不接张科科律师的手续已经与家属、律师有过接触。据家属说,审判长周刚在见到律师和家属时,表现出对崔会芳生杀大权在握,实在令人难以忍受。而崔会芳案的审判员葛莉也悄悄下楼躲到法警屋里观察,他们都穿着开庭的正式服装。两位律师坚决的不配合态度,阻止了原定十月十四日对崔会芳的庭审。 两位律师离开前进区法院后,到前进区检察院进行了投诉控告。 十四日下午1点左右,崔会芳的儿子刘畅在被非法拘押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回家。刘畅说警察想让他做伪证以加害律师作为条件换取让刘畅回家,被刘畅拒绝。 张科科律师是崔会芳家属新聘请的第二位辩护人,张科科律师在动身来佳木斯之前,已经与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崔会芳案承办法官葛莉电话沟通过,葛莉同意律师赶过来递交手续。然而十三日葛莉却阻止张科科律师介入。张科科律师针对法院不接代案手续一事,去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控告。最终前进区法院刑庭庭长周刚同意张科科律师出庭辩护并安排他十四日上午阅卷。 崔会芳,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于二零一五年而月十二日被绑架,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至今。崔会芳于九月一日收到起诉书,目前案卷已经移送到前进区法院,定于十月十四日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 崔会芳,现年五十二岁,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18/法院刁难律师遭抵制--非法庭审未果-317727.html 2015-10-01: 劳教所女警成为法轮功学员的故事 我的好友崔会芳曾经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工作多年,那是中共极权控制最严密的地方,长期的封闭禁锢、洗脑灌输,使大部份警察思想扭曲,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在押人员,不仅对不绝于耳的打骂习以为常,有的甚至把侮辱别人的人格当成了乐趣,毫无人性、理智和道德可言;完全失去了判断是非善恶好坏的标准,完全成为了被中共驯服的暴力工具。 1999年7月后,中共的各地劳教所开始大量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劳教所采取了各种强制手段,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当时的崔会芳也参与其中,所里领导甚至将比较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分配给她负责强制“转化”。在接触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她切实感受到了这个群体的与众不同,曾被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宣传所洗脑的思想渐渐开始转变,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胸怀感染着她,原来中共媒体对法轮功完全是颠倒黑白的欺骗宣传。 一、法轮大法启悟了她生命的善良本性,让她在泥泞的沼泽中找到了回家的路 一次偶然的机会,崔会芳向我讲述了她走入修炼的那段不同寻常的人生经历。 她说:“一次在值班期间,我发现她们炼功,制止不听就把她们一个一个拽倒,摞成摞儿,然后我就坐在她们身上。有一个被我直接坐在身下的法轮功学员,当我低头看她时,她已经被我压的脸色苍白,喘不上来气了。当时我的心里也很难过。” “还有一次在值班期间,有一个年近七旬的老人在炼功,被我发现,我非常气愤地用力给她一拳,心想:还敢在我值班时炼功?由于这拳劲太大了,把这位老人打的后退几步撞在铁床帮上了。我当时心‘咯噔’一下,心想:别撞坏了。周围的法轮功学员都想上去扶她。老人吃力的站起来,对我没有怨恨。当时我内心很震撼。” “有一天我看到有一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被迫违心的转化了,晚上在监室里久久跪在地上,双手合十胸前,脸上带着痛苦绝望的表情。看到这一幕时,我不理解她在干什么呢?但是,一种要了解法轮功的心理非常的强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愿意和大法弟子接触,通过和她们谈话,也让我了解到她们学大法后的身心变化,她们有的得了癌症通过炼功逃离了生死;她们有的夫妻不和打的要离婚,通过学大法使家庭和睦了;有的满脸雀斑通过炼功炼没了……她们这些人中有当官的,有知识份子,还有官太太等等。”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几篇李洪志师父的经文,休息时在家看,越看越觉得法轮功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再接着看,真的觉得大法遭到诽谤太冤枉了,应该去北京说句公道话。人的一面马上把经文扣下,不敢看了,心想怎么会这样呢!我是警察呀,我还有工作、有家庭呢!通过不断地看书,我知道了当今的世人都是为大法而来的。我当时明白了,心想,我也要走修炼的路,我要做一个‘上士’,而我也深知,在这种充满恐怖的严峻环境下面临的是什么。我发自心底的说:师父,这条路哪怕是在刀尖上走,我走定了!” “明了大法的法理,我知道怎么样做人了,摒弃了以往的不良嗜好,我不再说脏话,不再打犯人,不去打麻将了,暴躁的脾气也改了。大法的神奇在我亲身的体验中展现出来,多种疾病不知不觉中都没了,每天生活在快乐之中……。” 二、目睹同修的被迫害 让她痛苦万分 对大法弟子的打压步步升级,形势越加严峻,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迫害手段更加残忍,逼迫转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五书”,写思想汇报要求彻底从思想上与法轮功决裂。犹大们协助管教们出谋献策,大法弟子要由劳教人员包夹看管,犯人被利用的非常顺手,强迫大法弟子坐小凳、看电视、不许说话、不许闭眼、不许随便上厕所,必须穿队服、必须干活、必须喊口号,叫喊声打骂声被打的惨叫声不断,为了掩盖这些犯罪行为,大声放着广播…… 在这样的形势下,所有管教们的思想压力也很大,弦绷的紧紧的,开会传达上面的精神,要求转化率,任务完不成时遭到领导的批评。他们把这种不满、怨恨全部强加到大法弟子身上,有的不遗余力死心塌地的被利用,相应的换来的是劳模、先进、提干、升级。这些人大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粗暴,能打能骂爱表白的人。 在这样的形势下,我的压力就更大,特别是他们看到我表现不积极,力度不够。队长在查岗时又发现有炼功的,有发正念的,管理不严,就在六十多人的大会上严肃指责批评我,经济处罚我。 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精神上制造恐怖气氛,又在肉体上残酷折磨。上厕所要定时定点;超负荷劳役,加工有毒气味的产品;实施酷刑,用大背铐,将胳膊扣残;电棍电击,满脸是脓包流出的黄水;有的被逼疯。步步紧逼让你怎么样都不行,转化的要不断写思想汇报,谤师谤法,看是否转化的彻底。 有一个名叫汤红的法轮功学员,在酷刑迫害下,违心地转化了,她由于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压力,就上吊死了;还有一名叫赵福兰的法轮功学员,在强大的压力下,仍不放弃信仰,被逼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长期不让上厕所,从早上到晚上强行坐小板凳,不长时间就被迫害致死。 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被打的昏迷,醒来后拉尿也不动。长时间不给翻身,尿了也不给及时换。干警用烟熏,拿针扎,挠脚心等。有的大法弟子被迫害残废了;有的被打的遍体鳞伤,看到同修在这么严酷的条件下仍信师信法不动摇,我被感动的落泪。这真是一个耐力的考验,天天看同修被打、被铐、被折磨、我又帮不上,心里痛苦万分,心如刀绞,默默的流泪;再加上自身的压力,就想逃避,离开这里。 三、崔会芳修炼后的变化 让全家人见证了法轮大法好 崔会芳和丈夫结婚后,一直是租房住,在崔会芳的儿子五岁时,孩子的爷爷就过世了。在爷爷临终前,遗嘱是把房子留给孙子的。爷爷走后,奶奶却把房子给了孩子的姑姑。崔会芳一家三口还得继续在外边租房子住。崔会芳面对此事气愤难忍,本来就争强好胜的她,为了把房子要回来,跟婆婆和小姑子闹的不可开交,甚至断绝了来往。崔会芳的丈夫面对妻子和妈妈之间的矛盾很难抉择,在痛苦中煎熬度日。直到崔会芳修炼了大法后,知道了因果关系和不失不得的道理,就不再去争夺房产了。渐渐的跟婆婆和小姑子也有了走动,慢慢的一家人又能和睦相处,恢复了久违了的温馨。 得法之前的崔会芳从来不给家里做饭,常和朋友出去喝酒吃饭,总是认为自己的丈夫没有能力,看不上他,对儿子也常发脾气。是大法让她渐渐的懂得了如何做一个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也知道了夫妻之缘是从前世的因果而来,无论贫穷富有都要珍惜善待。对儿子也能从道理上耐心教育,并引导孩子按真善忍做好人,工作之余把家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对自己的丈夫知道体贴了,对婆婆也没有了怨恨心,而不计前嫌,真的成为了一个贤妻良母好儿媳,全家人看到她修炼后的变化,都对法轮大法充满了感激和敬佩,是法轮大法使改变了崔会芳,让这个家庭幸福美满,其乐融融。 四、为声援同修 身陷囹圄 2014年末崔会芳和同修一同前往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而被劫持登记入册,因此遭国安特务、国保警察的跟踪监控。今年2月12日中午,佳木斯市公安局伙同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将在家中午休的崔会芳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禁,抄走电脑、大法书籍、光盘等私人物品。公安局在崔会芳的电脑中发现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干警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佳木斯检察院就以此为借口,以“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对其非法批捕。佳木斯前进检察院于9月1日将崔会芳的卷宗移交到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拟定于10月14日对崔会芳非法庭审。 目前崔会芳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了。她的不幸遭遇,给她原本温馨的家庭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丈夫失去了妻子的关爱而忧心忡忡;孩子没有母亲的照顾也失去了往日的欢乐笑容。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长达十六年多的迫害中,蒙受冤屈、遭受苦难的又何止是崔会芳一人、一个家庭呢?我们坚信,崔会芳的痛苦还是暂时的,因真理的曙光终会冲破黑暗来普照大地,正义彰显的那一天也一定会到来。愿崔会芳的故事能唤醒更多世人的良知,为自己生命的未来做出正确的选择。那些不听劝阻,一味追随江泽民集团作恶的人也一定会受到天理的惩罚。 回忆到此,我的心情难以平静,也让我深深地思考着一个问题,中共十六年开足马力的打压迫害法轮功,彻底的失败了,对法轮功污蔑的谎言不攻自破,连亲自参与迫害的警察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走入修炼中来,这就是法轮佛法的威严所在。崔会芳从一个参与迫害的警察到走入大法中修炼,这么不同寻常的人生经历,真的令世人思考和发人深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1/劳教所女警成为法轮功学员的故事-316916.html 2015-09-25:佳木斯市司法警察崔会芳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佳木斯司法警察崔会芳,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批捕后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超过七个月。崔会芳于九月一日收到起诉书,目前案卷已经移送到前进区法院,定于十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崔会芳的辩护人黎雄兵律师到佳木斯看守所会见了崔会芳。十八日,律师到前进区法院要求阅卷并且向案件承办人葛莉表明了律师意见:此案并不涉秘密,不应该对崔会芳起诉,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办案。阅卷后,黎律师认为,给崔会芳定罪的依据——黑龙江省保密局出具的“密级鉴定书”,“密级鉴定书”上没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负责人的司法鉴定意见,鉴定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崔会芳,现年五十二岁,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自己也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崔会芳曾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以“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至今。 崔会芳案从四月一日报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起诉,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此期间崔会芳亲友曾多次前往佳木斯市前进检察院找主办人洪爱善,但洪一直躲避家属,案件在八月二十五日已提起公诉移送法院,而家属和律师一直到九月十六日会见后才得知此消息。 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办案机关需将涉及案件案情的鉴定结论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过鉴定申请,办案机关也应当将启动鉴定程序之后的鉴定结果告知辩护律师。可是律师和崔会芳本人都没有收到鉴定结论没有见到鉴定文书,检察院的办案程序并没有遵守法律规定。也因此影响我们申请重新鉴定和其它法律救济权利。”“此前,家属、朋友、律师多次找到检察官洪爱善提出异议,指出案件系出于对崔会芳由警察到大法弟子身份转变的打压和迫害。检察官也表明,她会客观公正办案,顶住外来压力,让律师放心。可是,明显不构成国家机密的三份工作文件而今被“鉴定”为国家机密,检察官自己或许也觉得事与愿违只得硬着头皮“办下去”,悄悄提起公诉将皮球踢给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5/佳木斯市司法警察崔会芳面临非法庭审-316275.html 2015-07-29: 从参与迫害到走入修炼 被关押的司法女警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佳木斯司法警察崔会芳,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现已超过五个月。 在全球涌起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大潮之际,中共江泽民集团在做最后的疯狂,截至发稿日统计,蓄意陷害、大肆抓捕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已逾三百人,制造恐怖、转移视线,试图阻挡诉江大潮。崔会芳女士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通过代案律师,表达对正在遭到迫害的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的声援和支持。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自由之光已经到来。 近日,崔会芳女士也已委托亲友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起诉状”邮寄给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等部门。 崔会芳 崔会芳 崔会芳委托亲友控告首恶江泽民 崔会芳,一九六四年出生,现年五十二岁,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崔会芳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期间,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迫害而接触法轮功,了解真相后开始诚意阅读法轮功书籍,并受益于法轮功,崔女士不仅目睹也亲身体验了法轮功的超常、神奇与美好。崔会芳走上了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成为了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崔会芳曾因到建三江前进农场现场声援“建三江案”非法庭审,后遭国安、国保监控,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以“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被非法批捕,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崔会芳在诉状中写道:我本人是江泽民发动的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的参与者、证人;我也亲身见证了大法的美好,成为了大法修炼者;现在也成为了这场迫害的受害人。我现在被非法拘禁在佳木斯拘留所,已经五个多月了,办案单位要对我非法起诉,我的家人也已经为我聘请了北京的正义律师。我的遭遇昭示了迫害的邪恶,也在告诉国人,针对“真善忍”普世价值的迫害,既是对人性良知的迫害,是在摧毁人类的道德,受害者不仅仅是大法弟子及家人、亲朋好友,那些参与迫害的人更是可怜的受害者。迫害者在泯灭良知中走向罪恶的深渊,再不醒悟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了!中共江泽民一伙邪恶在毁灭着人类。我要起诉迫害的首犯元凶江泽民,以我的亲身经历唤醒国人!请求最高检察院、法院立案、立即逮捕江泽民,严惩江泽民!还公道与民,还法轮大法清白,尊重并弘扬“真善忍”普世价值,拯救中华民族于危难! 辩护律师和崔会芳丈夫、儿子合影 辩护律师和崔会芳丈夫、儿子合影 律师眼中的崔会芳 崔会芳的辩护人黎雄兵律师在“会见小记”中写道:“她看起来端庄、安静、微笑而又若有所思。从一名劳教警察、从转化大法弟子到接纳认同并成为大法弟子,崔会芳的经历是见证,也是神迹。……案情并没有什么复杂和值得多谈的,我们的会见很快就转向了彼此关心的其它事情,新近发生的律师被打压和抓捕,以及看守所里的所见所闻所感。崔说,看到了电视抹黑王全璋、王宇律师的报道,很担心也很气愤这种颠倒黑白的舆论欺骗。欣慰的是,许多民众已经开始觉醒,变得有自己的判断力了,与崔会芳同监室有一位鸡西市的旅游局官员,她看到央视对正义律师的抹黑报道就直接指出,“央视的报道、官方的宣传从来就不可信!” 当律师和她谈到家人、有的朋友可能想走人脉,用非正常途径求得宽待时,崔会芳说:“我无辜无罪。另外,修炼人要走正,不要去求任何人,不要花钱,走此道也走不通,我们始终都要走正。” 律师说,其实案件本身只是一个形式,和“秘密”没什么关系,关键问题是当局的恐惧,因看到崔会芳作为警察这样一个特殊身份,走入了修炼。为了搞清楚她的背景、周围的人等等,就采取强制措施来调查,但实际上调查后发现她没有什么,而崔本人恰恰是以她的现实经历及她走过的路向人们揭示了她为什么要修炼,修炼是怎么回事,这些对人是很震撼的。 亲友及律师努力营救情况 当局以崔会芳“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将她非法批捕后,案件由于证据不足,六月份已被退回到公安机关,但前进区检察院承办人洪爱善并没有将这一情况告知律师和家属。律师多次提出意见,希望检察院对崔案不起诉。七月七日律师给洪爱善挂电话询问案情时,洪说“针对崔会芳案律师提出的疑点,案件提交上级有关部门鉴定去了,还没出结果”。 崔会芳的辩护律师说,这个案件,以崔会芳电脑中存有三份文件,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指控崔会芳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纯属恶意迫害。作为辩护律师,我此前已向检察院提交了密级鉴定的申请。我认为涉案文件并不像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所称的国家机密,要求依法进行司法鉴定,否定文件的所谓国家秘密属性。 四月十七日,崔会芳亲友来到佳市前进检察院询问案情并给检察官洪爱善写了一封信,崔会芳的儿子也以自己的名义写了一封信,希望洪爱善能够明白真相,依法办案,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后附信) 四月二十四日家属就律师发出的法律文书询问洪检察官处理结果。崔会芳的辩护律师已邮寄了两份法律文书给洪检察官,一份是关于请求对非法持有机密文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辩护意见,一份是申请对文件进行司法鉴定的法律文书。律师还表明如果涉及崔会芳的法轮功信仰者身份,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修炼法轮功并不违法,更不应起诉。 七月二十日下午,崔会芳的亲友来到佳木斯市前进派出所。亲友们询问关于归还绑架崔会芳抄家时非法扣押的物品,教导员栾海涛推脱不了解详细案情,所长董建军答应第二天联系办案人询问扣押物品后给崔会芳家属回电话。事后多日董建军一直没有电话回复崔的家人。 附:参与迫害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办公室;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 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 黑龙江省司法厅; 佳木斯市政法委、610办公室; 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 佳木斯市公安局; 佳木斯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邪教(中共是邪教)支队 王玉君:政委 王玉君:政委 梁华伟:副支队长 梁华伟:副支队长 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 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前进派出所 王连民:队长 王连民:队长 董建军:所长 董建军:所长 佳木斯市拘留所; 佳木斯市看守所; 佳木斯市前进区检察院批捕科 前进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 主要领导 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谭景春 8322001 13803677222 赵丽敏 8322002 6163555 15645493002 张志栋 8322003 8597703 15645493303 高文阁 8322004 15303689633 15645493004 李劲松 8322006 8321222 15645493006 张鹏 8322008 15645493007 罗旭 8322009 13136741000 董小芳 8322007 8677687 15645493008 付海臣 8322011 8237000 15645493013 张岱伟 8322009 8242818 15645493042 孙状:支队长 孙状:支队长 办公室 王志国 8322555 15645493040 政工 马静波 8322877 8434999 15615493009 公诉科 洪爱善 8322998 6057333 15645493011 批捕科 孙宏国 8305977 15645493010 民行科 尹继平 8322012 8321788 15645493041 控申科 李福明 8083333 18845400888 预防科 刘晓岩 8322816 8666916 15645493023 反贪局 谷占峰 8322012 15645493032 技术科 李诣司 8322123 15645493028 后附:给洪爱善检察官的劝善信二封 (一)我的家,不能没有母亲 我叫刘畅,今年二十六岁,今年过年是我有生以来最揪心难过的新年,因为母亲在年前被绑架到看守所里的日子,正好是小年的第二天,距离过年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我和父亲感觉天塌了一样,父亲由于承受不了打击,一下子憔悴了很多。我伤心、恐惧、愤怒……我和父亲在没有母亲的家里无所适从,每当看到母亲的照片和衣物,就连坚强的父亲也会掉下眼泪。 过年的时候看到别人团团圆圆,听到外边鞭炮声声,思念亲人的感情更胜往昔。家里的亲人都很关心惦记母亲,同时大家也都非常难过。因为母亲的善良正直得到了家人的一致认可,所以今年聚会的时候,已没有往昔开心的笑颜,气氛特别沉闷。每当八十多岁的奶奶问起母亲时,家里人总是担心奶奶年龄大,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一直在找借口瞒着她,但是奶奶还是从家里的气氛中猜到了一些……听着父亲的叹息,看到奶奶情绪低落,我原本不堪的心更是被狠狠的刺痛。我决定放下了手里所有的事情,等待着母亲早日归来,因为我相信我的母亲没有错,不应该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 母亲的故事 我的母亲叫崔会芳,是一名司法警察。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公开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母亲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工作,对法轮功真相并不了解的她,偏听偏信了对法轮功的谎言,认为炼法轮功的人参与了政治,和政府对立。因此,她也曾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甚至用酷刑手段强制改变修炼人的信仰。 在参与迫害的过程中,母亲不经意的了解到法轮功学员学大法后的身心变化,很多得了绝症通过炼功重获新生。尤其让她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每天被劳教所警察非打即骂的法轮功学员,无论年老年少,对他们这些参与迫害的警察,哪怕是表现最恶毒的,法轮功学员们依然是无怨无恨,甚至还以德报怨。在越来越多的接触过程中,母亲更是一次次的被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高尚境界感动着、震撼着…… 当时的佳木斯劳教所领导对参与迫害的警察说:我们换一种方法,每人发一本大法书籍,看看能不能从书中找到方法(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母亲也因此有机会看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人生从此发生了巨变——酒不喝了,麻将不打了,脏话也少说了,身体的病状(修炼前曾患有偏头疼、肠炎、肾结石、乳房小叶增生、颈椎病、关节炎、手脖子筋包和近视等)渐渐消失了。《转法轮》彻彻底底的改变了母亲的人生。 母亲的转变令周围的人识破中共对法轮功造谣污蔑的谎言,她的人生经历更说明中共迫害的荒谬。 母亲修炼后的转变 我小时候由于迷恋游戏,学习成绩一直上不去。每次偷偷的上网打游戏被母亲知道后,她都很生气,挨一顿揍是跑不了的。那时候母亲对我的教育很严厉,而且母亲脾气很差,总是因为我做错一些小事而发脾气,小的时候我对她又敬又怕,生怕做错事情,做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后来母亲在机缘巧合下修炼了法轮大法,脾气逐渐变好,后来每当我做错事情的时候她总会耐住性子,心平气和的跟我讲道理,让我知道错在哪里。虽然对我的学习要求依然很高,但是母亲更注重我在为人处世、接人待物方面的道德培养。在母亲的教育下,我跟长辈,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可以做到真诚善良忍耐,跟身边的人都可以融洽的相处。 母亲关注“建三江案”何罪之有 建三江农垦法院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声称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开审理“建三江案”,法庭定在了位于建三江前进农场的前进法庭。母亲得知消息后,于十二月十七日赶到建三江前进镇。“建三江案”当时已持续了近一年,因当局的无法无天引发了国际社会无数人的关注。 建三江当局虽对外宣称“公开庭审”,实则惶恐不安,调用大批警力和动用许多其他人员,围堵恐吓当地民众,设卡堵截,大肆劫持前往辩护的律师和准备旁听的民众,母亲也遭绑架。母亲在建三江前进农场公安分局被非法拘禁了一天后,于十二月十七日当晚被遣返回佳木斯,此后一直遭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监控。佳木斯市向阳区佳联社区还曾给我父亲打电话骚扰。 目前,母亲被当局构陷控以“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检察院已批捕。我和我的家人已经为母亲聘请了正义律师,律师阅卷后认为我母亲不构成犯罪,要求检察院撤销案件。 信仰无罪、修炼无罪,为了还母亲清白,为了早日与母亲团聚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营救母亲,请善良人伸出援手,您的正义与良知就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让我们共同制止这场对好人的迫害,也是在为自己选择光明美好的未来。 刘畅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 (二)请珍惜这久远等待的机缘 ——给洪爱善检察官的信 检察官朋友: 您好!近来工作很忙吧?上次通过我的朋友崔会芳的家人转交了我给您写的一封信,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不知您看后有什么样的想法?所以种种猜测时时萦绕着我,那封信虽然篇幅很长,但我还是觉的有些事没有表达出来。多次思考后,我决定再次提笔通过书信和您交流。也是不想给我自己留下遗憾。 人海茫茫,红尘万载,在人生的旅途上,也许我们的生命历经了千年漂泊,但缘这根线还是把我们紧紧的连在了一起,让我们今生相聚在佳城。打开尘封已久的记忆,那世代的因缘历历在目,我们曾经就是挚爱的亲朋或兄弟姐妹。有句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今天通过崔会芳一案,使我们有了这样交流的机会。也是前缘再续。前些日子,朋友的家人去检察院见过您后,回来告诉我说:“洪检察官年轻漂亮、文雅端庄、气质非凡、和蔼善良,和她的名字一样。”我听后非常高兴,他们对您的认可,也打消了我的种种顾虑,虽然我们还没见过面,但从第一次见到您的名字开始,在我的心目中,对您就像熟悉已久的朋友一样,所以能敞开心扉的和您交流。不知您是否也有同感。 ——不期而遇的相逢,就是上天的有意安排。 崔会芳的修炼故事一直让我感动着 一次我去一位朋友家,恰巧碰到了崔会芳,那时我还不认识她,经朋友介绍后,我们随便的聊了起来,感觉她说话直爽豁达,眉宇间那种慈善目光呈现出她的真诚和坦荡。得知她修炼法轮功,我便好奇的问她:“你们劳教所的警察是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你怎么还修炼了?”她就和我详细的讲述了她走进大法修炼的过程。 劳教所的工作环境,她习以为常,那里每天充斥的打骂声不绝于耳,已成家常便饭,甚至把侮辱别人的人格当成了乐趣,毫无尊重及道德可言,强制的约束和矫正只是表面。当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进入劳教所后,让她见证了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与众不同,大法弟子真诚、善良、宽容,面对屈辱时心中没有仇恨,仍以平和的心态,向迫害他(她)们的干警讲述着大法的美好及自己修炼的种种亲身体悟,告诉参与迫害的危险。让她下决心走入修炼中来,还是她偶然间看到了大法著作《转法轮》和几篇大法经文,书中的论述让她彻底改变了对大法的态度,看清了电视中的宣传是对大法的污蔑谎言,知道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以下是我回忆她叙述的部份片段: “一次在我值班期间发现她们炼功,制止不听就把她们一个一个拽倒,摞成摞,然后我就坐在她们身上。有一个被我直接坐在身下的法轮功学员,当我低头看她时,她已经被我压的脸色苍白,喘不上来气了。当时我的心里也很难过。” “还有一次在值班期间有一个年近七旬的老人在炼功,被我发现,我非常气愤的用力给她一拳,心想:还敢在我值班时炼功?由于这拳劲太大了,把这位老人打的后退几步撞在铁床帮上了。我当时心“咯噔”一下,心想:别撞坏了。周围的法轮功学员都想上去扶她。” “有一天我看到有一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被迫违心的转化了,晚上在监室里久久跪在地上,双手合十胸前,脸上带着痛苦绝望的表情。看到这一幕时,我不理解她在干什么呢?但是,一种要了解法轮功的心理非常的强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愿意和大法弟子接触,通过和她们谈话,也让我了解到她们学大法后的身心变化,她们有的得了癌症通过炼功逃离了生死;她们有的夫妻不和打的要离婚,通过学大法使家庭和睦了;有的满脸雀斑通过炼功炼没了。她们这些人中有当官的,有知识份子,还有官太太等等。”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几篇李洪志师父的经文,休息时在家看,越看越觉的法轮功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再接着看,真的觉得大法遭到诽谤太冤枉了,应该去北京说句公道话。人的一面马上把经文扣下,不敢看了,心想怎么会这样呢!我是警察呀,我还有工作、有家庭呢!通过不断的看书,我知道了当今的世人都是为大法而来的。我当时明白了,心想,我也要走修炼的路,我要做一个“上士”,而我也深知,在这种严峻恐怖的环境下面临的是什么。我发自心底的说:师父,这条路哪怕是在刀尖上走,我走定了。” “有了大法的约束,我知道怎么样做人了,摒弃了以往的不良嗜好,我不再说脏话,不再打犯人,不去打麻将了,暴躁的脾气也改了,大法的神奇在我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多种疾病不知不觉中都没了,每天生活在快乐之中……。” 她从一个参与迫害的能手到走入大法修炼,就象天方夜谭,但这一切都真实不虚,是大法启悟了她的生命本性、打开了她的思维灵感…… 她的故事一直感动着我,感动于佛法的伟大,在那样一个污浊的环境中,能让人生命本性的光辉再现,使她脱颖而出;感动于法轮功学员用生命证实大法那气壮山河的风采,在那么恶劣的条件下,对利用各种手段迫害他(她)们的警察仍胸无仇恨、大善大忍;感动于法轮功学员在强大的压力下、在生死的边缘上去实践“真善忍”,敢于走上真理之路那种无私无畏的境界-……。我由感动到佩服。电视连续剧《封神榜》主题歌词中有这样一句话:“愿生命化作一朵莲花”,那么我眼前的崔会芳,她不就像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一样高贵圣洁吗?但她又是那么平平常常,就是普通警察中的一员。大法的珍贵之处就是她能改变人心,让人自我约束自己,书中虽然表面文字通俗易懂,但内涵哲理深奥,能起到任何法令和规章制度都起不到的正人心的作用。如果人人都能看这部法,懂得做人的标准,即使不修炼,也会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 以前听老年人们说过:给僧人一口饭吃都是功德无量的事。今天我才对这句话有了初步的理解,那是对修行人的尊重和认可以及惜缘的一种方式,敬仰神佛时发出最善的那一念,是无任何所求的,佛见到这颗真诚的心,就会对人施以福报。就是说,人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高层生命都一清二楚。人的本性就是佛性,当本性被后天观念污染埋没,人就能无所顾忌的做坏事,使社会道德世风日下。甚至敢谤佛、谤法。参与迫害修行的人,已将自己拖入了地狱之门还不知醒悟,这是当今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无神论的最邪恶之处。 世事多变换,声声唤有缘 说句心里话,十六年来,江泽民利用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对法轮功这个修炼群体的残酷迫害,完全都是非法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受到骚扰、监控、抓捕、坐牢,开出学籍、开除公职,强制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使大法弟子致疯致残甚至被活摘器官等等,让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种滔天大罪罄竹难书。善恶有报是法则、是天理,是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的。所以说江泽民和共产党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定会得到天理的惩罚。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被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十几个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判罪。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已被广大的国内法轮功学员起诉控告。控告材料已如雪片一样纷纷投递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等各级部门。 眼下习李政权正在以横扫之势清除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的爪牙帮凶及江泽民这个首恶元凶,以反腐的名义“苍蝇老虎”一起打,而且绝不手软,江泽民的党羽帮凶都以其它形式纷纷落马或毙命,如:王立军、薄熙来、徐才厚(参与迫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主谋之一)、李东生(凌驾在宪法之上的,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主任)、周永康(利用政法委的名义干着黑社会勾当的事,实施国家恐怖主义,已在天津被秘密开庭审理三次)等等。“终极大老虎”孤立的江泽民还能挺多久?历史大审判的序幕已经拉开,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各级组织和个人都逃不出正义的审判。现在给人选择的机会和时间越来越少,对于那些参与迫害的人,现在开始悔悟还来得及。无论哪个人或组织干了什么事上天都一一的记载着,更逃不出天理的惩罚。 2002年在贵州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一块五百年前滚落下来的大石头,它的横断面清晰可见的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经多名地质专家考证,此字非人工雕琢,为天然所成,而且字的形成距今有2.7亿年历史。真是冥冥之中有天意。 2004年海外中文大纪元时报发表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该书从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不同领域论述了共产党这个组织的邪恶之处和承传基因。从而引发了全民三退(即:退党、退团、退队)大潮,清醒后的中国人不再和这个邪恶的组织同流合污,在大纪元网站上纷纷声明三退。目前已有超过两亿的有识之士三退,为自己选择了光明的未来。 我用一句比较恰当的话来形容,共产党就象一部绞肉机,它要作恶把全中国人都绞在里面,将来给它做陪葬。比如迫害法轮功这件事,就是江泽民发号施令,成立凌驾于国法之上的610恐怖组织,操控政法系统,利用公检法及各级政府官员来具体实施血腥打压迫害。其实很多政府官员了解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知道法轮功修炼者真诚、善良、平和、理性,在社会上不贪不占,完全是一群守法的公民,不愿参与迫害法轮功,当然也有想借助迫害法轮功往上爬的个别人。但是屈服于强大的政权压力不敢发声抵制,明知不对,也顺水推舟随大流的被动参与着,放弃了该坚持的原则和应遵守的良知道德底线。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也经常说:“这是上边让我干的。”律师面对法官,指出他们判刑大法弟子没有法律依据时,有的法官就说:“别跟我讲法律,上边就这么定的。”权大于法,已司空见惯,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所为“上边”又是谁?不就是江泽民和这个西来的幽灵党吗?法轮功学员也看到了这种情况,所以才不顾个人的安危,舍生忘死的利用各种方式去奔走呼唤,告诉人要分清善恶,不与邪恶为伍,让人对此摆放好位置,做出正确的选择。其实人做什么都是为自己做,因为天道无亲,只佑善人。古语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作恶之家必遭余殃。从古至今也有许多仁人志士舍生取义而名留青史,成为千古传颂的佳话。在当今社会的权钱交易中,对这些早已荡然无存。这也是中国目前传统道德文化缺失的原因所在。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1989年6月4日天安门广场屠杀学生事件,当时中央电视台的主播薛飞和杜宪,为了传播真实声音,不想欺骗广大民众,被上级领导批评,他们没有妥协,毅然离开了待遇丰厚的工作场所,守住了做人的道德良知。对他们的敢言我无比的敬佩,还常常探巡他们的足迹,得知他们现在生活的都很好,仍然风采依旧。 5月15日,崔会芳家人为她聘请的律师,特去检察院见您,得知检察院正在补充侦查崔会芳的所谓犯罪材料,要以“非法持有机密文件罪”起诉。律师也向您传递了不予起诉的建议。家人听后心情很沉重。作为崔会芳的朋友,此时我不知用什么样的语言去安慰她的丈夫和儿子。只愿崔会芳能在这段修炼的人生路途上尽快柳暗花明,以减轻家人的痛苦和朋友的挂念。作为未曾谋面的朋友,我又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解开洪检察官的心结,帮她认清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远离邪恶,为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卸掉生命的枷锁!?这是关心您的我一直思考的问题,真希望能有见面畅谈的机会! 对法律我虽然了解的不多,在现行的法律中有“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这样的法条,但是从这起迫害事件的起源上,我看还是法轮功问题。如果崔会芳不去建三江声援被判刑的同修,也不能遭到骚扰监控和绑架,如果不被绑架抄家即使电脑中有文件别人也无从知晓,如果将崔会芳的起诉脱离法轮功,只以单独持有机密文件判罪不能成立,因为这事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公正对待法轮功的问题。这些文件的内容我不知是什么,我想,肯定是政治打压迫害异己的,和迫害大法弟子有关。崔会芳将这些和自己修炼有关的内容作为个人收藏、保留、用以学习研究,并未给任何人造成不良后果,就要以此判罪是不公正的。中国的劳教制度已废除,就说明劳教制度的存在与执行过程是违宪违法的,与习李政权倡导的“依法治国”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那么这些所谓的文件无非是下达的迫害指令,是非法的!也应一并废除。如果迫害法轮功本身是非法的,对崔会芳持有的这种针对法轮功的文件本身的合法和非法也会被颠倒,这些只是我的一点个人想法。您作为直接的办案人,一定要谨慎行事,千万不要将自己被现行法律拖住。 此时,我不担心崔会芳能怎么样,我最担心的是您的命运和未来。在此,我只能是善意的提醒,这件事的走向与您的如何运作是有直接关系的。是参与迫害,还是维护正义,这是对每一位检察官的良知的拷问。我想您是有学问有见识的明白人,别犯下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重罪,这样的罪责是任何生命都无法承负的呀!您如何摆脱中共这部绞肉机的缠绕,还需要胆识和智慧,这样的胆识和智慧您有的。此时,您有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让“子弹”与人擦边而过,既方便了别人,也救了自己。真心希望您能做出与自己与他人都无伤害的善事。机缘啊、万古机缘,瞬间即逝,您能坐在检察官这个位置上,也许就是要为今天能帮助大法弟子立下的久远的誓约!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最后让我以一首小诗作为这封信的结尾。 机缘在瞬间 机缘啊机缘—— 是您久远的期盼, 不期而遇到眼前, 真机玄妙层层显。 时光匆匆在流转, 风沙狂舞迷双眼, 雨过天晴彩虹现, 旅途步步换新颜。 千难万险只等闲, 前行路上手相牵, 不负法徒声声唤, 誓愿一诺化彩莲。 此致 关心您的一位朋友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9/从参与迫害到走入修炼-被关押的司法女警控告江泽民-313281.html 2015-03-23: 崔会芳的辩护律师要求撤案 公安推诿刁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3/崔会芳的辩护律师要求撤案-公安推诿刁难-306578.html 2015-03-03: 佳木斯退休女警被诬“泄露国家机密” 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二零一四年末刚退休的警察崔慧芳女士,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中午,在家中遭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被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二月十八日(农历大年三十)又被转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目前已被佳木斯当局构陷到当地检察院。 现年五十岁的崔慧芳女士遭此迫害,只因其“身份特殊”,并关注“建三江案”。崔慧芳女士曾是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曾经亲眼目睹和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了解真相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目前佳木斯市公安局不法人员企图诬以“泄露国家机密”,进一步对她实施迫害。 黑龙江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黑龙江省司法厅、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佳木斯市公安局及所辖的前进区公安分局和前进派出所的各级国保,佳木斯市拘留所,佳木斯市看守所,佳木斯市向阳区佳联社区等都参与了对崔慧芳的迫害。其中佳木斯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教支队(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主谋策划此案。 到现场关注“建三江案”非法庭审 遭国安监控骚扰绑架 持续了近一年的黑龙江省“建三江案”,因当局的无法无天引发了国际社会无数人的关注。建三江农垦法院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声称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开审理“建三江案”,法庭定在了位于建三江前进农场的前进法庭。关注此案的崔慧芳女士得知消息,于十二月十七日赶到建三江前进镇。 建三江当局虽对外宣称“公开庭审”,实则惶恐不安,调用大批警力和动用许多其他人员,围堵恐吓当地民众,设卡堵截,大肆劫持前往辩护的律师和准备旁听的民众,崔慧芳也遭绑架。在建三江前进农场公安分局被非法拘禁了一天后,崔慧芳于十二月十七日当晚被遣返回佳木斯,此后一直遭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监控。佳木斯市向阳区佳联社区还曾给崔慧芳的丈夫打电话骚扰。 近日,崔慧芳和儿子、外甥前往位于沈阳的美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未被通过。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早上六点多钟返回家中,中午十二点十五分三人就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家中的电脑被非法抄走。当天晚上两个孩子被家人领回,崔慧芳被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 目前,佳木斯市国家安全局以“个人持有机密文件”为由,强行给崔慧芳扣上“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构陷材料交到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二月十七日上午省公安厅、国安厅来人到佳木斯“提审”崔慧芳,第二天(二月十八日,农历大年三十)上午,佳木斯当局就将崔慧芳刑事拘留转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当时崔慧芳的身体已经十分虚弱,是由两个人搀扶着进入看守所的。 二月二十六日,中国新年刚过的第一个工作日,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的警察去黑龙江省司法厅所谓的鉴定,以图罗织罪名对崔慧芳实施进一步迫害。 曾亲眼目睹和参与迫害 了解真相后走入修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三十几岁的崔慧芳正是佳木斯市劳教所的警察,对法轮功真相并不了解的她,偏听偏信了中共邪党的谎言,认为炼法轮功的人参与了政治,和政府对立。因此,她也曾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按照邪党的要求,甚至用酷刑手段强制改变修炼人的信仰。 在参与迫害的过程中,她却不经意的了解到法轮功学员学大法后的身心变化:有的得了癌症通过炼功重获新生;有的夫妻不合打的要离婚,通过学大法家庭和睦了;有的满脸雀斑通过炼功雀斑消失了…… 她还注意到那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当官的,有知识份子,还有官太太等。 尤其让她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每天被劳教所警察非打即骂的法轮功学员,无论年老年少,对他们这些参与迫害的警察,哪怕是表现最恶毒的,法轮功学员们依然是无怨无恨,甚至还以德报怨。这一切使崔慧芳的内心被深深震撼。在越来越多的接触过程中,她更是一次次的被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高尚境界感动着…… 在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的抹黑与迫害中,当时佳木斯劳教所也是用尽了各种各样的酷刑折磨手段,却无法使大多数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即使很少一部分承受不住压力违心“转化”,不久就发表声明表示继续坚定修炼,离开劳教所回到家中的法轮功学员有了正常的学法炼功环境,则对信仰更加坚定。当时的佳木斯劳教所领导对参与迫害的警察说:我们换一种方法,每人发一本大法书籍,看看能不能从书中找到方法(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崔慧芳也因此有机会看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人生从此发生了巨变——酒不喝了,麻将不打了,脏话也少说了,身体的病状(修炼前曾患有偏头疼、肠炎、肾结石、乳房小叶增生、颈椎病、关节炎、手脖子筋包和近视等)渐渐消失了。 那些法轮功学员曾经讲述过的在修炼过程中的神奇体验,崔慧芳当时也只是当故事听听而已。没想到,当她真正捧起《转法轮》时,她也体验到了。有的时候,看着看着,《转法轮》书变色了;有一次,她正在看书,《转法轮》书下角忽然出现一片绿油油的山,山下有一个洞……还有一次,她正在单位值班期间,亲身感受到腿上有东西围着转,用手摸了摸什么也没有呀。到下午她忽然开始发高烧,烧的真有点坚持不住了。突然想起曾听那些被她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说,这种现象是好事,真心想修炼的人,李洪志师父在给消业呢!又想到上午感受到腿上有东西转,应该是法轮吧。当时的崔慧芳既震惊又疑惑,心里想:法轮功师父还能管我?我还打过法轮功学员呢?我能算炼功人吗!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躺下休息了,等到下半夜起来值班时,崔慧芳却感觉身体特别的轻松,要在以往烧到这种程度,那浑身骨头肉都得疼几天。 当崔慧芳继续看法轮功的书籍后,她逐渐得出一个原本很简单,却被中共邪党掩盖和抹黑了的事实,那就是: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遭到诽谤实在是太冤枉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3/佳木斯退休女警被诬“泄露国家机密”-305809.html 佳木斯 向阳区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4-10-16: 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 大学游泳馆西侧 邮编:154000 毕宏书 检察长 手机13845430666 陈 斌 副检察长 手机:13846163632 孟力群 副检察长 手机:13945484777 黄福成, 副检察长 手机:18245411999 邓哲 副检察长(市院挂职干部) 李利锋 第一检察部主任,13846169281、18697098055(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时世伟 检察员 手机:15645406665(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张宏伟 检察员 姜茗川 13039639889 其他党组成员: 胡玥 手机 18324647777 李蕴宏 手机 13039607111 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898号 王斌:院长(2021年7月27日任职) 电话:0454-8709811 手机:13604865553 卢铁亮 现任常务副院长 庞凤泉 现任副院长 王晓方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2手机:13846199996 杨清江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3手机:13945499990 岳强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5手机:13504546666 张海燕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6手机:13845477975 赵玉斌 副院长 办电:0454-8709807手机:13298762222 张恩成 现任政工科科长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刑庭 刑庭庭长 隋毅 法官宋涛 0454-6210031手机:18903687999、13512645666,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法官纪忠 0454-6210032手机:13091637128 法官张伟宁 0454-6210035 李秀杰 0454-6210035 2022-01-17: 看守所 0454-6242336 门洪广-所长- 手机-13734528999 座机0454-6242336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