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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市Home >> 孙艳环, 女, 63

孙艳环
孙艳环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佳木斯市东风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4-09-2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6-07-26: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结束冤狱回家
二零二六年七月五日,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结束冤狱已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26/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12730.html#26725223329-1

2023-06-21:持续抓放七、八年 孙艳环在黑女监被迫害致脑血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二零一六年被警察绑架,后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孙艳环体检不合格无法收监,六、七年来警察不停对她抓抓放放。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强行将孙艳环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狱方对孙艳环实施强制“转化”迫害,不到两个月,就将孙艳环迫害致脑血栓。
孙艳环女士,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六日出生,今年64岁,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发电厂技术骨干,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现住佳木斯市东风区。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

以下是孙艳环女士近八年来遭中共公检法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警察制造“建三江案”,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作为受害人的亲友,孙艳环当时走访个相关部门,对执法犯法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进行举报和控告,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迫害对像之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警察合谋绑架,被劫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在看守所的孙艳环身体出现不适,胸腔憋闷疼痛,送医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告诉本人,但医生跟警察说必须立即住院治疗。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办案单位明知孙艳环病情严重,东风区法院仍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于孙艳环的身体状况,佳木斯中级法院非法判她三年缓刑五年。

孙艳环回家后不长时间,身体极度不适,经医院诊断为肺癌晚期,做了手术,回家后一直卧床休息。

二零一九年五、六、七月,东风区司法局人员三次威胁孙艳环若再不配合洗脑就撤销缓刑,让法院送她去监狱。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东风区司法局人员、建国路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到孙艳环家,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因为发现孙艳环的胸腔手术没有恢复好,东风公安分局和建国路派出所只好将她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撤销对孙艳环的缓刑裁定书,下令对她收监执行原判三年。当日,警察把孙艳环劫持到看守所。由于孙艳环的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孙艳环又被送回家,继续由东风区司法局人员监控。

在所谓“缓刑”期间,孙艳环遭东风区司法局人员高波恶意陷害,二零二零年九月,由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再次把孙艳环非法起诉到向阳区法院。主审法官宋涛询问孙艳环时曾问:“这不是已经在中院都判完缓刑了吗?怎么又回头再来一遍?”孙艳环:“说的就是,司法局人员硬是把我举报给了派出所,说我如何如何,就到了这种局面。”宋涛:“你被判缓就在家待着呗,还出去干这干那干啥?”孙艳环:“我根本就没出屋,是司法人员说我又在家炼功了什么的,就举报我,并多次要求中级法院给我撤销缓刑。”宋涛:“那你就别炼了呗。”孙艳环:“我若不炼了,身体能恢复这么好吗?在看守所时,医院大夫都给我判死刑了,说我是癌症晚期,要不看守所能主动找中院给我判缓吗?”宋涛问孙艳环认不认罪,孙艳环说不认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向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孙艳环。最后法院裁定取消缓刑,重新非法审判,加上上次未执行完刑期,孙艳环共计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此次冤案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开始起算,截止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孙艳环不服判决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佳木斯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由于孙艳环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关押,暂予监外执行,由东风区司法局人员监控。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孙艳环收到向阳区法院邮寄的《不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被告知要予以收监。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上午,向阳区法院对孙艳环强行采集了个人信息;三月二日上午,孙艳环被向阳区法院的人带去市宏大医院体检,但体检结果被篡改,当日下午,孙艳环被关入佳木斯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警察强行将孙艳环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狱方对孙艳环进行强制洗脑“转化”。近期得知,孙艳环被迫害致脑血栓。

关于孙艳环遭迫害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 仍遭司法人员威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佳木斯中级法院维持对孙艳环的冤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21/持续抓放七、八年-孙艳环在黑女监被迫害致脑血栓-462207.html

2022-01-27: 不予“监外执行” 佳木斯孙艳环依法申请复议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收到向阳区法院邮寄的《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被告知要予以收监。次日孙艳环聘请律师向佳木斯中级法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7/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7335.html

2021-04-02:佳木斯中级法院维持对孙艳环的冤判
孙艳环,62岁,淳朴、善良。在中国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她以合江地区第二名的成绩,考入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到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因为帮助难中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十月,被一审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佳木斯中级法院与一审法院同流合污,通知孙艳环二审维持原判。
一位善良、敬业的女性

孙艳环修炼法轮大法后,以真、善、忍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对待工作和生活热忱、主动。

孙艳环是位贤妻良母;公公、婆婆去世早,那时小叔子很小,孙艳环象慈爱的母亲一样承担起照顾小叔子的生活起居。她爱护这个失去双亲的弟弟,亲朋好友和同事都看在眼里。

丈夫去世后,她带着女儿支撑这个家。她用自己的言行承载着与人为善的中华传统美德,一直被亲戚邻里所称道。

她的专业是电力学,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还多次参加市里的计算机培训,充实业务能力。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成为科室的骨干。她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多次援助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

孙艳环本应该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份退休,为了完成全厂工作标准的修订,她没有回家,留下来继续工作,直到两个月后,这项业务完成了,才离开岗位,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就在她善良的本性,参与营救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时,自己也身陷囹圄。在她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她单位的领导为了让法院免于对她的处罚,对她的工作态度和技术能力出示了一份良好的鉴定,对她的人品和一贯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几经绑架关押 被构陷冤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多,孙艳环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转非法刑事拘留,转押入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孙艳环被“取保候审”回家,仍遭小区蹲坑和盯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副所长曲泽斌非法扣留了她,将她再次送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孙艳环被非法起诉。期间,孙艳环的身体越来越差,几乎不能自理,上厕所都得麻烦同监室的人帮她提裤子。看守所的医生们都没有办法判断她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二零一七年九月,孙艳环的背部开始长包,她再让医生诊断,谁也说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孙艳环经历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看守所收到一审法院,即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她不服,当即要求上诉。于是,她又强忍着身体的剧痛,为自己准备了上诉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看守所一位所长等带孙艳环去市中心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没让她知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级法院的法官周辰和贾文华来提审孙艳环时,孙艳环将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写的保外就医申请和二审自我辩护词分别交给了周辰。

时隔一个周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给孙艳环判缓回家,即三年缓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在所谓“缓刑”期间,孙艳环遭东风区司法局高波恶意陷害,法院裁定取消缓刑,重新非法审判,加上上次未执行完刑期孙艳环共计被冤判四年六个月。

此次冤案刑期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开始起算,截止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孙艳环不服判决上诉,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佳木斯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姜良通知孙艳环到法院,告知她的上诉案法院已经受理,姜良和书记员刘天阳当场场核实了一些情况,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佳木斯中级法院通知孙艳环二审维持原判。目前,由于孙艳环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关押,已被送回家,由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监控管理。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孙艳环多年来遭受迫害和诬判的事实,请见《被“约谈”扣押 佳木斯女教师被非法判三年》、《佳木斯淳朴女士孙艳环再被冤判四年半 看守所拒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佳木斯中级法院维持对孙艳环的冤判-422860.html

2020-11-01: 被非法庭审 黑龙江佳木斯市孙艳环堂堂正正自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至十点二十分,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庭上,孙艳环为自己做了堂堂正正的自辩,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孙艳环的弟弟参加了旁听。

孙艳环,今年六十二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她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

十月二十七日,站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对非法庭审及所有参与迫害她的公检法司人员无怨无恨,堂堂正正讲大法真相,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在孙艳环陈述过程中,法官有两次想打断她,都被孙艳环制止:“我不是事先说了吗,请法官不要中途阻止我的陈述。”终于陈述了自辩稿中准备好的全部内容。

过程中,公诉人所有指控的内容都被孙艳环当庭提出异议,三问公诉人,并指出了问题存在哪里。公诉人无言以对。

孙艳环的第一问:“据我所知,在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受迫害后,公安部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如果有,请把该法律条文拿出来,让大家看看。”公诉人当然拿不出来,因为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迫害法轮功基于诽谤和造谣,没有法律条文。

孙艳环的第二问:“我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哪条法律法规因为我孙艳环的行为被破坏的不能实施了,破坏到什么程度等等,请拿出证据来。”公诉人没给回答。

公诉人却以警察在孙艳环家抄走了许多大法书作为证据指控。

孙艳环接着问公诉人:“法轮功学员家里有法轮功书是正常的,如果作为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家中没有这些指导人怎么修炼的书,我认为反倒是不正常的,可以说是假修炼。没有经文,修炼人连怎么做人都不知道,还能算是修炼吗?”

法庭上,法官问孙艳环:“既然已经在缓刑期间,你为什么还要炼功?”孙艳环回答说:“如果我不炼功,我的命就没了,医院都已经给我判死刑了。”

法官又问:“你家为什么要有法轮功书?”孙艳环回答:“说句实话,一个真修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中必须要有大法书,因为大法书是用来指导学员怎么样修炼做好人的。只炼动作,不修心,是没有用的。”孙艳环把新闻总署的第五十号文也告诉了法官,并说:“到目前为止,法轮大法书籍在中国是合法出版物,在法轮功学员家中有多少都是合法的。”

孙艳环还说:“我学法炼功的目的是强身健体、做好人,没有想去扰乱社会,更没想去破坏什么。相反,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使得社会更加稳定了,更加和谐了,是人类社会道德回升中的一股清流,因此法轮功在人类社会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信仰和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修炼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不但没有罪,反倒是遵纪守法的典范。”

自辩中,孙艳环指出:如果从法律上给按真、善、忍做人的人判定为有罪,从舆论导向而言,势必会给人们造成一种价值观上的颠倒,就等于告诉民众这个国家不允许讲真诚、善良、忍让。那么,假、恶、斗就成了民众追求的目标。一旦假、恶、斗在社会上盛行,社会还能稳定的了吗?

现在,中国社会,假货充斥市场:什么假药、假货、假大米、毒奶粉、毒疫苗、地沟油遍地,所有国人都成了受害者;社会乱象丛生:为了钱无恶不作,贪官遍地、卖淫嫖娼成为时尚。同性恋、乱伦、吸毒到处可见。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却会被人当作傻瓜耻笑;请问,这样的社会好吗?谁会感受到愉快和祥和呢。

孙艳环说:其实,我更想告诉各位的是,这场迫害既是对佛法修炼者的迫害,更是对佛法的犯罪。现在出现的瘟疫、洪水、火灾、地震等天灾人祸,不信神的人认为是一种自然现象,其实都是遭到上天报应的结果。我希望在座的所有人,都能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选择良善,走过这场人类的大劫难。

最后,当孙艳环读到“人类将面临更大瘟疫,希望在座的人们给自己做个明智的选择,选择良善逃过该劫难”时,流出慈悲的眼泪,然后祝福大家平安幸福!

维权律师在辩护中,与孙艳环配合也很默契,为孙艳环做了无罪辩护。

事件回放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遭劫持、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孙艳环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二零一七年九月和十月,经两次被非法庭审,孙艳环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佳木斯东风区司法局高波,借用打黑的社会形势,向孙艳环所在的派出所恶意举报孙艳环。当时派出所出动了七、八个警察,由高波带着,来孙艳环家非法抄家,把孙艳环所有的大法著作、师父法像、墙上粘贴的所有年画和福字等全部抄走。并把孙艳环从八楼抬到楼下的警车里,拉到了派出所。

警察准备送孙艳环去看守所,然后送入监狱。由于孙艳环当时的身体瘫痪症状还没有好,就又把孙艳环送回了家,并由孙艳环弟弟做担保人,给孙艳环办理了“取保候审”,取保期一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派出所的警察、司法局工作人员、东风区检察院人员,又把孙艳环送到了向阳检察院,说是要给孙艳环走法律程序。当天,检察院田大庆打电话让孙艳环去检察院。孙艳环由哥哥陪同去了检察院,田说要将孙艳环的案件移交到法院。于是,田大庆就把孙艳环连人带卷宗,一起送到了向阳区法院。

中午十一点,刑庭庭长宋涛开会回来后,田大庆将孙艳环的手续交给了宋涛后离开法院。宋涛接过孙艳环的案卷后,简单的看了看,把孙艳环的情况做了个大致了解后,就把孙艳环安排了暂时继续监视居住。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向阳检察院的检察官田大庆给孙艳环办理了监视居住,孙艳环就又继续在家住,并由建国路派出所的警察监视孙艳环的行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孙艳环接到了法院主审法官纪忠打来的电话,通知孙艳环:下周二,即十月二十七日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被非法庭审-黑龙江佳木斯市孙艳环堂堂正正自辩-414488.html

2020-10-27: 无事生非的“案中案” 佳木斯孙艳环又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向阳区法院法官纪中通知孙艳环下周二(十月二十七日)开庭,并要求只允许一名直系家属旁听,多了不让进。

孙艳环,今年62岁,淳朴、善良。她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

孙艳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构陷,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她的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二零一七年九月和十月两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下午,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构陷孙艳环的所谓“办案人”田大庆,通知孙艳环周一(九月七日)上午九点到向阳检察院,说案件已经移交到向阳法院,提示她自己去、不用带家属陪同。

九月七日八点四十五分,孙艳环在哥哥的陪同下到了向阳检察院,与办案人打电话却又说让她九点直接去法院。到了法院后,正赶上负责此案的法官宋涛去市内开会了,十一点半才回来。

下面是主审法官宋涛和孙艳环的对话:

宋涛打开检察院送去的材料,就说:“这不是已经在中院都判完缓刑了吗,怎么又回头再来一遍?”孙艳环:“说的就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硬是把我举报给了派出所,说我如何如何,就到了这种局面。”宋涛又找那些病例和证据什么的,说:“你被判缓就在家呆着呗,还出去干这干那干啥?”

孙艳环:“我根本就没出屋,是司法人员说我又在家炼功了什么的,就举报我,并多次要求中级法院给我撤销缓刑。”宋涛:“那你就别炼了呗?” 孙艳环:“我若不炼了,身体能恢复这么好吗,在看守所时,医院大夫都给我判死刑了,说我是癌症晚期,要不看守所能主动找中院给我判缓吗?”

宋涛:“我们都开会了,说对你们这些年龄大的(法轮功学员),不想把你们怎么样,你还有病,就还是监视居住吧。”并问孙艳环认不认罪,孙艳环说不认罪。

于是宋涛吩咐手下两个年轻人,把手续办好,下午一点半上班了去派出所办监视居住。送孙艳环去派出所开车的司机说:“没什么事,你身体不好,又没什么大事,等着开个庭就行了。检察院量刑也是建议判缓。”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向阳区法官法院纪中通知孙艳环下周二(十月二十七日)开庭,并要求只允许一名直系家属旁听,多了不让进。

关于孙艳环遭迫害情况,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 仍遭司法人员威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27/无事生非的“案中案”-佳木斯孙艳环又面临非法庭审-414296.html

2020-09-10: 司法局无事生非 佳木斯善良妇女孙艳环再次被构陷
2020年9月4日下午,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构陷孙艳环的所谓“办案人”田大庆,通知孙艳环周一(9月7日)上午9点到向阳检察院,说案件已经移交到向阳法院,提示她自己去、不用带家属陪同。

9月7日8点45分,孙艳环在哥哥的陪同下到了向阳检察院,与办案人打电话却又说让她九点直接去法院。到了法院后,正赶上负责此案的法官宋涛去市内开会了,十一点半才回来。

下面是主审法官宋涛和孙艳环的对话:

宋涛打开检察院送去的材料,就说:“这不是已经在中院都判完缓刑了吗,怎么又回头再来一遍。”孙艳环:“说的就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硬是把我举报给了派出所,说我如何如何,就到了这种局面。”宋涛又找那些病例和证据什么的,说:“你被判缓就在家呆着呗,还出去干这干那干啥?”

孙艳环:“我根本就没出屋,是司法人员说我又在家炼功了什么的,就举报我,并多次要求中级法院给我撤销缓刑。” 宋涛:“那你就别炼了呗?” 孙艳环:“我若不炼了,身体能恢复这么好吗,在看守所时,医院大夫都给我判死刑了,说我是癌症晚期,要不看守所能主动找中院给我判缓吗?”

宋涛:“我们都开会了,说对你们这些年龄大的(法轮功),不想把你们怎么样,你还有病,就还是监视居住吧。”并问孙艳环认不认罪,孙艳环说不认罪。

于是宋涛吩咐手下两个年轻人,把手续办好,下午一点半上班了去派出所办监视居住。送孙艳环去派出所开车的司机说:“没什么事,你身体不好,又没什么大事,等着开个庭就行了。检察院量刑也是建议判缓。”

孙艳环,今年60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她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

孙艳环2016年11月8日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劫持、非法关押、构陷,2017年五月中旬,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2017年9月和10月两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关于孙艳环遭迫害情况,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 仍遭司法人员威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10/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1614.html

2020-08-19: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再一次被监视居住
2020年8月7日,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的警察和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李薇带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去了向阳区检察院。他们告诉她,说要对她非法起诉,并开始从新立案走程序。

8月10日,孙艳环用EMS给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李利锋同邮了一份“不起诉自我辩护意见书”。

8月13日,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两个检察员给孙艳环送了一个“书”。后来,他们就让孙艳环写“不修炼法轮功保证书”,孙艳环没配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9/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0672.html#20818233843-2

2020-08-16: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建国路派出所非法关押、构陷,两次被非法庭审,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现在面临重新被起诉。

孙艳环,今年60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她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劫持、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六日两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佳木斯中级法院非法判孙艳环三年缓刑五年。孙艳环回家后不长时间,由于身体极度不适,出现瘫痪,就被弟弟和哥哥送往市肿瘤医院接受手术治疗,两个月后回家卧床休息。

在所谓的缓刑期间,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让孙艳环接受社区矫正,去司法局报到写思想汇报。孙艳环因为身体病痛难忍,无法配合他们的要求,他们就多次恐吓威胁。孙艳环本来就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就多次向工作人员以手机短信和书信的形式向他们陈述无罪的理由,认为他们这是违法对她进行的迫害。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司法局的工作人员高波带领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七、八个警察到孙艳环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就开始搜查抄家,将她保存的四十多本法轮功书籍扣押。之后,强行把孙艳环抬上警车拉到派出所。由于当时孙艳环的身体极度不适(胸椎手术没恢复好),经过分局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协商后,又将她送回了家。

由于市和东风区两级司法人员的多次上报警告和提出书面申请,孙艳环要求中级法院撤销缓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给孙艳环下达了撤销缓刑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7)黑8刑终98号刑事判决书中对孙艳环宣告缓刑五年的执行部份;二、对孙艳环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止。)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当日,有关人员就把孙艳环劫持到看守所,但是由于她的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孙艳环被送回家,继续由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监控管理。期间,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让孙艳环弟弟看着她吃降压药,准备等她血压降下来再收监。

鉴于身体状况,孙艳环担心被送入监狱,就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三日去了亲戚家躲避。武汉肺炎瘟疫大面积爆发后,听说疫情期间监狱停止收人,她就回来了。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说,疫情严重期间,上级不让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家访了,他们也就停止了家访。之前两级司法人员每周家访一次。

疫情缓解后,孙艳环每周去司法局让他们看看,每月写一个文字的东西交给他们。以为就这样没事了呢。可是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的警察,东风区检察院的一个姓李的主任和东风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李薇,带孙艳环去了向阳区检察院。他们告诉说要对孙艳环起诉,理由是去年,公安人员从她家搜查到许多法轮功的书,说又犯罪了。孙艳环告诉他们,家里有法轮功的书不是犯罪。警察说,在缓刑期间不配合司法人员的管理,这也是犯罪的一个方面。警察说要从新立案和起诉。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公安机关就把构陷孙艳环的案件移交到了市向阳区检察院,准备从新走法律程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6/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面临重新被起诉-410532.html

2020-04-13: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迫害近况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建国路派出所非法关押、构陷,两次被非法庭审,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孙艳环去了派出所说明情况后。司法人员和派出所警察一起,准备把孙艳环再次送往看守所关押收监。去中心医院检查身体,在进行疫情检测的同时,还测量了心电、血压等。测得血压高压214,低压140;到看守所再测,高压235,看守所刘大夫生气冲着孙艳环说:好不容易把你弄出去了,你怎么又来了,是不是又上街撒传单去了。东风司法所的高波说:她回家还炼,家里什么都有。刘大夫测完血压后,大声说:不能要,这么高血压,我们不能收,快回去吧。就这样高波和警察们又把孙艳环送回了家,继续对她进行监视居住。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佳木斯中院的李海艳等人和东风区司法局的李薇,去孙艳环家把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法院下的收监裁定送给了孙艳环,当时那份让东风司法局留下了。然后说,疫情期间暂时先不动了,等疫情结束后再说。这个再说具体指的是疫情结束后收监。

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东风司法局的李薇给孙艳环打电话说,疫情期间上边不让她们上门家访了,只打个电话看看在没在家就行了。

裁定书上面这么写的:佳木斯市东风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书面建议本院撤销对孙艳环的缓刑。本院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做出不予撤销缓刑决定书。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佳木斯市东风区司法局向本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孙艳环撤销缓刑。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孙艳环被判处缓刑送交社区矫正后,不能按时上交思想汇报,不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拒不承认自己犯罪,继续习炼法轮功,同时,多次向司法工作人员散布法轮功思想,司法局已经给予其三次警告处分,其仍不改正。上述事实,有……证据证实。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7)黑08刑终98号刑事判决书中对孙艳环宣告缓刑五年的执行部分;二、对孙艳环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止。)审判长李旭青、审判员李海艳、审判员赵晓华、书记员黄鑫。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孙艳环,今年六十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她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在家庭中,她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她象慈爱的母亲一样爱护这个失去双亲的弟弟,亲朋好友和同事都看在眼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劫持、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六日两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孙艳环回家后,经医院诊断,已肺癌晚期(胸椎结核伴瘘孔、截瘫;双侧胸积液),后来医生给她的胸椎做了手术,并住了近两个月院后,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出院。孙艳环经历中级法院、司法局人员一年多的骚扰、监控、强制写“思想汇报”、填表企图走司法程序等。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新来的司法局人员蒋佳男和孙卉威胁并“警告”孙艳环,若她再不配合洗脑(如写“思想汇报”)以及所谓司法(迫害)程序,三次“警告”,就撤销缓刑,让法院给她送监狱去。此后,分别六月二十八日和七月十日,又下了两次所谓“警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13/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3777.html#2041303532-21

2019-08-02: 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再遭绑架 已回家
2019年7月31日下午3点多,被判缓刑在家调养身体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警察绑架。去她家的有东风区司法所的高波,建国路派出所包片警察杨志刚和五、六个不知姓名的警察。警察在她家抄走了所有大法经书和师父的法像,还有墙上的所有年画和福字,一台式电脑,一部手机等。孙艳环由四、五个警察从八楼抬下警车的。恶人欲将孙艳环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但因身体不适,晚22点,将其送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2/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90940.html

2019-07-27: 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 仍遭司法人员威胁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经两次非庭审后,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由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判缓。

孙艳环回家后,经医院诊断,已肺癌晚期,一直卧床不起。孙艳环经历中级法院、司法局人员一年多的骚扰、监控、强制写“思想汇报”、填表企图走司法程序等。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新来的司法局人员蒋佳男和孙卉威胁并“警告”孙艳环,若她再不配合洗脑(如写“思想汇报”)以及所谓司法(迫害)程序,三次“警告”,就撤销缓刑,让法院给她送监狱去。此后,分别六月二十八日和七月十日,又下了两次“警告”。

一个善良、敬业的好人

孙艳环,今年六十岁,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在家庭中,是位贤妻良母;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她象慈爱的母亲一样爱护这个失去双亲的弟弟,亲朋好友和同事都看在眼里。丈夫去世,她带着女儿支撑这个家。她用自己的言行承载着与人为善的中华传统美德,一直被亲戚邻里所称道。

在工作中,孙艳环也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都以“真善忍”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待工作积极、主动。

她聪明好学,勤奋上进,在中国大陆恢复高考制度那年,就以合江地区总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了哈尔滨电力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佳木斯市发电厂工作。她的专业是电力学,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还多次参加市里的计算机培训,充实业务能力。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成为科室的骨干。她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多次援助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

孙艳环本应该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份退休,为了完成全厂工作标准的修订,她没有回家,留下来继续工作,直到两个月后,这项业务完成了,才离开岗位。善良的本性和聪明的才智相结合,在发电厂的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就在她因参与营救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时,自己也身陷囹圄。在她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她单位的领导为了让法院免于对她的处罚,对她的工作态度和技术能力出示了一份良好的鉴定,对她的人品和一贯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因“10·28”建三江事件被绑架

因为坚持信仰、说真话,孙艳环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六一零”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专案组发出要求黑龙江省相关地区“立案追查,落实到人,严厉打击”的密令。为掩盖犯罪事实、追找录像等证据来源,黑龙江省公安厅不法人员进驻地方,指使地方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并实施酷刑迫害。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迫害共波及二十八人。

孙艳环作为“建三江案”当事人王燕欣的代理家属,配合律师走法律程序,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多,被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转非法刑事拘留,转押入佳木斯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孙艳环被“取保候审”回家,仍遭小区蹲坑和盯梢。

再次被绑架 迫害致病危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以“约谈”的谎言骗到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副所长曲泽斌非法扣留了她,将她再次送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进行所谓的走程序。背后指使的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反邪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

孙艳环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年后,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身体开始出现不适状况,胸腔内有灼烧似的疼痛感,每天都在低烧。狱医每人看过说一样,无法判断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因无法确诊,孙艳环拒绝乱吃药。她把身体情况告诉了本监室警察,并请她向所长反映,请求所长通知办案单位安排她去市里医院进行影像检查。狱警训斥孙艳环不配合吃药,拒绝向所长反映。无奈,孙艳环只好每天抱着疼痛的胸呻吟着,

之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孙艳环被非法起诉。期间,孙艳环的身体越来越差,几乎不能自理,上厕所都得麻烦同监室的人帮她提裤子。看守所的医生们都没有办法判断她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二零一七年九月,孙艳环的背部开始长包,她再让医生诊断,谁也说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孙艳环经历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看守所收到一审法院,即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她不服,当即要求上诉。于是,她又强忍着身体的剧痛,为自己准备了上诉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看守所一位所长等带孙艳环去市中心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没让她知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级法院的法官周辰和贾文华来提审孙艳环时,孙艳环将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写的保外就医申请和二审自我辩护词分别交给了周辰。时隔一个周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看守所和二审法院共同决定给孙艳环判缓回家。

身体被病魔侵蚀 司法局人员骚扰、洗脑迫害

孙艳环回家后,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很是担忧,因为回家后,她一直出现盗汗、咳嗽、痰中带血,她唯一的亲人小叔子一家和她的女儿强烈要求她去医院检查。于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在小叔子的陪护下,孙艳环去了市医学院进行全面检查,医生让孙艳环入院放化疗科,医生根据他的经验一看,就说是肺癌晚期,但还需要做CT彻底确诊后,再进行对症医治。经检查初步确诊为肺癌。一周后,孙艳环就出院了。

一个月后,孙艳环后背的包开始流出脓一样的东西。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脓包大量的往出喷东西,一下子包就没了。但是后背却剧烈疼痛,她无法翻身,睡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孙艳环从厕所出来时,不小心摔倒了,从此下肢就不好使了,没有了知觉。经肿瘤医院做CT拍片,医生说,胸椎处连接的三块骨头有一处都烂掉了,只有两处有点连接,不能强行转身,否则容易胸椎断掉。经彻底检查后,诊断为:1、胸椎结核伴瘘孔、截瘫;2、双侧胸积液;3、双肾结石。后来医生给她的胸椎做了手术,并住了近两个月院后,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出院,但当时还是不能下地行走,医生让她回家。此后,孙艳环一直卧床。

孙艳环从看守所回家后,佳木斯中级法院和东风区司法局多次给孙艳环的小叔子打电话,让他给孙艳环当监管人,走司法程序,孙艳环的小叔子没配合他们。

就在孙艳环住院期间,东风司法局的人,四女一男的来医院骚扰她,令家人、医生很反感,都不拿好眼神看他们。他们没有拿到孙艳环的身体状况证明,就灰溜溜的走了。

后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市中级法院、东风区司法局的人多次打电话骚扰孙艳环的小叔子。看他们不配合,司法局就把孙艳环的情况汇报给了中级法院,说她不配合“社区矫正”(即洗脑迫害),要求法院撤销缓刑。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周四,佳木斯中级法院审监庭的法官李海艳和书记员史俊岭来孙艳环家,说是一来看看她的身体状况,把两次住院的诊断等拍了照;二来是让孙艳环的小叔子去司法局替她报到,履行“司法程序”。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周五,市司法局的两个男士、东风区司法局的李薇和东风区司法所的高波一行四人来孙艳环家,给她拍照并要她配合办理“社区矫正”(即洗脑迫害)。孙艳环在前一天晚上给她们写了一封劝善长信,在她们走时,给了高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高波给孙艳环打电话,让她签那四张表。后来高波扬言,等她(指孙艳环)能走了,一定把她送监狱去。孙艳环看她还是不明真相,后来就又补写了一封长信,用快递邮给了高波,同时也给中级法院的李海艳也邮寄了一封,希望她们能理解大法弟子本无罪,不需用什么所谓的“社区矫正”。

后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孙艳环一直在给高波发劝善短信,告诉她我这样做是为了她们好,免得由于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产生罪业遭恶报。不管孙艳环采用怎样的办法与她们讲真相,他们就是不听,就是想做了他们要做的事情,让孙艳环接受“社区矫正”。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高波一行四人来孙艳环家,说是不让她做那些违背孙艳环修炼原则上的事,于是,孙艳环就违心地在那四张表上签了字,开始了所谓的“司法程序”。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那天,市司法局换了两位女的,一个叫蒋佳男,一个叫孙卉。由于她俩的参与,首先让孙艳环签什么所谓的“家庭访谈”,孙艳环签完后,身体出现了严重不适,身体极度虚弱。

到了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那天,市司法局的蒋佳男和孙卉威胁孙艳环,扬言,下三次警告后,就撤销孙艳环的缓刑,让法院给孙艳环送监狱去。

新换来的蒋佳男和孙卉来势强硬,也不听孙艳环给她们讲真相,加重对孙艳环的迫害。

据说蒋佳男和孙卉是前市劳教所的警察,当年在劳教所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锋,这下她们把能耐用到这里了。她们为了表现自己的“能力”,在后来的日子里,频频又下了第二次警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和第三次警告(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在程序上,也由原来的每月来孙艳环家一次,上升到每周来她家一次,有一周竟然还来她家两次,目的是找到孙艳环生活中的蛛丝马迹,当作迫害借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27/佳木斯孙艳环被迫害卧床-仍遭司法人员威胁-390669.html

2018-04-08: 2017年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
佳木斯市孙艳环二审被判缓出狱回家

取保候审的孙艳环女士再遭绑架,一审非法庭审被诬判三年,二审没开庭审理,被诬判三年缓刑五年。孙艳环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找去“约谈”,被非法扣留。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教支队、“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把孙艳环再次送到看守所关押,说是因她“表现不好”。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无罪、诉江和停止迫害程序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办案单位:建国路派出所、东风公安分局;

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对孙艳环两次非法开庭,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孙艳环,收到法院送达的前一天作出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孙艳环当即要求上诉。

再次被非法拘禁一年多的时间里,孙艳环女士精神上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身体局部经常出现疼痛难忍的状况,无法入眠,消瘦的很是明显,十分堪忧。看守所并未将检查身体的结果告诉其本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作出了二审刑事判决,判三缓五。

回家的孙艳环女士身体疼痛加剧,根本无法修养,为确定身体因迫害所致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她亲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告知检查出来的结果是癌症晚期,急需入院治疗。既是癌症晚期,住院治疗意义也不大。孙艳环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住的院,十二月十二日就出院,放弃治疗,回家静心调理。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8/2017年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363894.html

2018-04-01: 被迫害病重 佳木斯善良妇女孙艳环仍被判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五十九岁的教师孙艳环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谈话,孙艳环拒绝配合他所说的走法律程序,随即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当晚送入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以判缓形式释放回家。

孙艳环女士长期被监控迫害,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经历了两次非法庭审,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仅仅六个月就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前胸后背憋闷疼痛,晚上无法入睡,自理都非常困难,她多次申请就医诊疗遭推诿,从她提出申请到警察带她出去检查身体,又是经过了六个月的时间,医院检查结果当时没有告诉本人,只是医生要求带她去检查的警察说必须立即住院治疗,办案单位得知孙艳环病情危重,为了推卸责任,就以判缓的形式释放孙艳环回家。但是回家后,仍被监控中。

孙艳环淳朴、善良、是难得的优秀人才。在家庭中可谓是贤妻良母,丈夫去世,她带着女儿支撑这个家。丈夫的父母去世早,当时小叔子还很小,一切生活起居都是孙艳环照顾,她象慈爱的母亲一样爱护这个失去双亲的弟弟,亲朋好友和同事都看在眼里,她用自己的言行承载着与人为善的中华传统美德,一直被亲戚邻里所称道。

在工作中,孙艳环也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处处都以“真善忍”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待工作积极、主动,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就在她因参与营救被绑架的同修时,自己也身陷囹圄。在她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她单位的领导为了让法院免于对她的处罚,对她的工作态度和技术能力出示了一份良好的鉴定,对她的人品和一贯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以下是孙艳环自诉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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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被迫害病重-佳木斯善良妇女孙艳环仍被判刑-363595.html

2017-10-29: 被“约谈”扣押 佳木斯女教师被非法判三年
佳木斯市现年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老师,被非法关押近一年,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在佳木斯看守所收到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孙艳环已要求上诉。

被“约谈”扣押

孙艳环女士,教师职业,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孙艳环去后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当即被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审孙女士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无罪、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和停止迫害程序”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面对这野蛮的恐吓,孙女士拒绝配合。

据悉,这次抓捕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副支队长、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究其因由,这得从所谓的二零一五年的“10.28案”谈起。孙艳环曾作为“建三江案(10.28案)”当事人的亲友走访相关部门,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迫害对像之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孙艳环女士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下楼,穿过马路,准备开车去办事,打开车门还没等上车,突然从周围的普通轿车里下来十多个便衣将三人绑架。这些便衣没出示任何证件,法轮功学员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也不回答,不由分说把三人分别塞到三辆车里,在车上就把包抢走了。孙女士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一个多月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但回家后仍不断被警察骚扰。

当时孙女士和以“取保”方式陆续回来的几位法轮功学员,近来相继受到所谓“办案”部门人员的电话骚扰,逼迫他们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序。

被非法起诉

孙艳环女士被非法批捕后,家人为她聘请了李明律师依法维权,来保护孙女士的合法权益。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周四)李明律师来到佳木斯,阅卷并会见了孙女士,此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卷,卷宗返回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仍然错误套用刑法300条,对孙艳环女士进行非法起诉。在孙艳环女士案进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给孙女士送达起诉书的前一天,佳木斯公安局李忠义非法提审孙艳环要求其认罪,可以给其取保或判缓刑。

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杨海涛去提审孙女士时,事先拟定好的证词,让孙艳环签字,孙女士拒绝。

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对孙女士首次非法开庭,孙女士的两位律师按时到庭为他们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在质证环节,辩护律师当庭对检察院提出的所有证据材料一一质证,认为证据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官也认为证据有问题,要求公诉人补充说明。待公诉人补充说明后再次安排开庭时间,本次庭审至下午一点半结束。

非法庭审中,孙艳环女士的家人进庭旁听,看到律师在庭上有理有据的对检察院非法之处的指正,明白了孙艳环的一切所为都是正当的,并没有违法犯罪。

被非法判三年

十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孙艳环老师,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依据现行法律,将公诉人罗列的所谓犯罪证据一一驳回,指出起诉罪名不成立,应当庭无罪释放孙艳环

在庭审中,公诉人也不象首次开庭时那样积极表现寻找所谓的“证据”,当被孙艳环质问时,表现出无奈和求助的眼神。面对律师和当事人孙艳环有理有据的庭上辩护,法官和公诉人被驳斥的无声应对,自知理亏。在正常情况下,本应当庭无罪释放,但法官的一锤“择日宣判”,已经证明法院没有审判法轮功案的权力,如何宣判,还得听命于所谓的“上级”。中共政法委、610是胁迫公检法犯罪的幕后黑手。

十月十九日,孙艳环收到了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孙艳环女士不服非法判决,要求上诉。

所谓的“10.28专案组”由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抓捕、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陈静遭酷刑迫害,被强制坐铁椅子、吊刑逼供。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自称姓邵的人等三个特务被称为“专案组专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行恶。这三个特务身高172-175cm左右,都戴厚厚的眼镜、头戴皮帽,背单肩皮兜。他们对被捕的法轮功学员连续进行提外审,以歪理邪说钻空子,诋毁明慧网,用欺诈手段进行疲劳审讯、精神折磨。这三个人每日有二百元的额外补助,参与迫害时,十分卖力。

据悉,二零一六年一月末,原黑龙江省中共人大主任、省委书记王宪魁专为此案来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开会。

在所谓“10.28案”中,以“取保”方式陆续回来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初相继受到所谓“办案”部门人员的电话骚扰,逼迫他们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序。

“10.28 专案组”主要责任人之一、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成员李忠义一直被中共利用着,在“10.28案”中,挑拨离间,试图安插“内线”,不断收集迫害线索,恶意诋毁律师,胁迫诱骗当事人和家属解聘律师,意欲强行安排能够配合中共当局的所谓“法援”律师,勒索家属钱财,而且扬言他会插手案件从公安侦查、检察院、直至法院审理的全部过程,并左右案件判决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9/被“约谈”扣押-佳木斯女教师被非法判三年-356035.html

2017-10-27: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7年10月19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在佳木斯看守所收到一审法院,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刑三年的判决书。孙艳环已要求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7/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5979.html

2017-10-24: 再次被开庭 佳木斯女教师孙艳环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十点,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老师,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再次被非法开庭,要求无罪释放。两位律师依据现行法律,将公诉人罗列的所谓犯罪证据一一驳回,指出起诉罪名不成立,应当庭无罪释放孙艳环

在庭审中,公诉人也不象首次开庭时那样积极表现寻找所谓的“证据”,当被孙艳环质问时,表现出无奈和求助的眼神。面对律师和当事人孙艳环有理有据的庭上辩护,法官和公诉人被驳斥的无声应对,自知理亏。在正常情况下,本应当庭无罪释放,但法官的一锤“择日宣判”,已经证明法院没有审判法轮功案的权利,如何宣判,还得听命于所谓的“上级”。中共政法委、610是胁迫公检法犯罪的幕后黑手。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首次开庭时,家人为孙艳环聘请了律师依法为孙艳环做无罪辩护,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在质证环节,辩护律师当庭对检察院提出的所有证据材料一一质证,认为证据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主审法官也认为证据有问题,要求公诉人补充说明,待再次安排开庭时间。

这次开庭,公诉方补充两份说明,律师当庭提出不合法,要求排除。由于首次非法开庭程序进行了一部份,这次主要是双方辩护,最后孙艳环陈述。开庭时间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庭审中,律师从以下几点驳回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依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4/再次被开庭-佳木斯女教师孙艳环要求无罪释放-355843.html

2017-10-14: 佳木斯教师孙艳环被非法庭审
孙艳环女士,现年五十八岁,教师职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谈话,随即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据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

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无罪、诉江和停止迫害”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

家人为孙艳环聘请了律师依法维权。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对孙艳环首次非法开庭,孙艳环的两位律师按时到庭为孙艳环做无罪辩护。

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在质证环节,辩护律师当庭对检察院提出的所有证据材料一一质证,认为证据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官也认为证据有问题,要求公诉人补充说明。待公诉人补充说明后再次安排开庭时间,本次庭审至下午一点半结束。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孙艳环案承办法官、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许丛杰,又通知孙艳环的辩护律师,将于下周一(10月16日)上午十点再次对孙艳环非法开庭。

事件回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

当天早八点,孙艳环女士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下楼,穿过马路,准备开车去办事,打开车门还没等上车,突然从周围的普通轿车里下来十多个便衣将三人绑架。

这些便衣没出示任何证件,法轮功学员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也不回答,不由分说把三人分别塞到三辆车里,在车上就把包抢走了。

孙艳环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

一个多月后,孙艳环也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但回家后仍不断的被警察骚扰。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谈话,让孙艳环在重新整理的材料上签字,逼迫她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序。

由于孙艳环拒绝配合,当即被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仍然错误套用刑法300条,对孙艳环进行非法起诉。

孙艳环案进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给孙艳环送达起诉书的前一天,佳木斯公安局李忠义非法提审孙艳环要求其认罪,可以给其取保或判缓刑。

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杨海涛去提审孙艳环时,事先拟定好的证词,让孙艳环签字,被孙艳环拒绝。

孙艳环曾以“建三江案”当事人的亲友走访相关部门,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因此成为当局重点监控迫害对像之一。

九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中,孙艳环的家人进庭旁听,看到律师在庭上有理有据的对检察院非法之处的指正,明白了孙艳环的一切所为都是正当的,并没有违法犯罪。

在检察院工作一向反对她修炼的大哥,一反常态对法官说:凭着这样的违法证据你敢给我妹妹冤判,我一个一个控告你们,绝不放过。

她的女儿脸上也有了笑容,不再无奈和无望,也不再说她妈妈有什么罪错,她还肯定和认同了妈妈依法维权之举。

所谓的“10.28专案组”由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陈静遭酷刑迫害,被强制坐铁椅子、吊刑逼供。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自称姓邵的人等三个特务被称为“专案组专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行恶。这三个特务身高172-175cm左右,都戴厚厚的眼镜、头戴皮帽,背单肩皮兜。

他们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连续进行提外审,以歪理邪说钻空子,诋毁明慧网,用欺诈手段进行疲劳审讯、精神折磨。这三个人每日有二百元的额外补助,参与迫害时,十分卖力。

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龙江省人大主任、省委书记王宪魁专为此案来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开会。

在所谓“10.28案”中,以“取保”方式陆续回来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初相继受到所谓“办案”部门人员的电话骚扰,逼迫他们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序。

“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之一、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成员李忠义一直被中共利用着,在“10.28案”中,挑拨离间,试图安插“内线”,不断收集迫害线索,恶意诋毁律师,胁迫诱骗当事人和家属解聘律师,意欲强行安排能够配合中共当局的所谓“法援”律师,勒索家属钱财,而且扬言他会插手案件从公安侦查、检察院、直至法院审理的全部过程,并左右案件判决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14/佳木斯教师孙艳环被非法庭审(图)-355471.html

2017-09-27: 黑龙江省佳木斯东风区法院将于2017年9月27日对孙艳环开庭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现年五十七岁的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随即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据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

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无罪、诉江和停止迫害”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并且一直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孙艳环至今,并定于2017年9月27日在佳木斯东风区法院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7/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4248.html#17926225730-18

2017-03-19: 佳木斯孙艳环被警察构陷 检察院退卷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当地警察绑架构陷,警察扬言重判,现检察院已退卷。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现年五十七岁的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随即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据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支队副支队长、“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

次日,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警察曲泽斌、朱文斌等三人在佳木斯看守所非法提审孙艳环时扬言:如孙艳环不放弃“无罪、诉江和停止迫害”这三大主张、不认罪,可能要重判。

孙艳环的辩护律师李明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周四)到佳木斯,阅卷并会见孙艳环,现检察院已退卷,卷宗返回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

所谓的“10.28专案组”由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当天早八点,孙艳环女士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下楼,穿过马路,准备开车去办事,打开车门还没等上车,突然从周围的普通轿车里下来十多个便衣将三人绑架。这些便衣没出示任何证件,法轮功学员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也不回答,不由分说把三人分别塞到三辆车里,在车上就把包抢走了。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陈静遭酷刑迫害,被强制坐铁椅子、吊刑逼供。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自称姓邵的人等三个特务被称为“专案组专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行恶。这三个特务身高172-175cm左右,都戴厚厚的眼镜、头戴皮帽,背单肩皮兜。他们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连续进行提外审,以歪理邪说钻空子,诋毁明慧网,用欺诈手段进行疲劳审讯、精神折磨。这三个人每日有二百元的额外补助,参与迫害时,十分卖力。

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龙江省人大主任、省委书记王宪魁专为此案来到佳木斯,佳木斯市公安局那段时间天天开会。

在所谓“10.28案”中,以“取保”方式陆续回来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初相继受到所谓“办案”部门人员的电话骚扰,逼迫他们配合“10.28案”继续走所谓的程序。

“10.28专案组”主要责任人之一、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成员李忠义一直被中共利用着,在“10.28案”中,挑拨离间,试图安插“内线”,不断收集迫害线索,恶意诋毁律师,胁迫诱骗当事人和家属解聘律师,意欲强行安排能够配合中共当局的所谓“法援”律师,勒索家属钱财,而且扬言他会插手案件从公安侦查、检察院、直至法院审理的全部过程,并左右案件判决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9/佳木斯孙艳环被警察构陷-检察院退卷-344489.html

2016-11-10: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绑架
2016年11月8日上午8点,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孙艳环已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据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反邪教(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副支队长、“10.28项目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0/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7470.html

2016-01-28: 黑龙江省佳木斯陈静、郭玉珠等被绑架 已共有十二位被非法关押
......。
以下是2016年1月21日之前遭绑架并被非法关押至今的法轮功学员具体情况:

1、建三江的3名法轮功学员石孟昌、于松江、石奇磊,在2015年12月24日被绑架(见明慧网《“建三江案”当事人亲友在不同地区同时遭绑架》)到建三江七星拘留所转为刑事拘留后,已转送到建三江农垦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中石孟昌和于松江是“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受害人;

2、“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2名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蒋欣波和韩淑娟,在2015年12月24日被绑架(见明慧网《“建三江案”当事人亲友在不同地区同时遭绑架》)到建三江七星拘留所转为刑事拘留后,现被非法关押在鹤岗市看守所。因蒋欣波一直在绝食反迫害,她在鹤岗市看守所被人从二楼给拖拽下来,强行注射药物;

3、作为“建三江事件” 当事人王燕欣亲友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在2015年12月24日被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安庆派出所、建国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佳木斯拘留所,转为刑事拘留后,已于2016年1月7日转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4、作为“建三江事件” 当事人李桂芳亲友之一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崔秀云,2015年12月24日在家刚出门,被从房顶跳下来的几个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佳木斯拘留所,第二天被警察接走。12月27日崔秀云因病被送入佳木斯市骨科医院,曾由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下属8个派出所警察轮班监护,还另雇特警在医院布控。2016年1月13 日,崔秀云已经出院,至今去向不明;

5、“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喜增,2016年1月12日被来历不明的一伙人按“上面”指定的名单在家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

6、“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的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潘淑荣,2016年1月12日上午,被前进农场“610”石平及前进农场公安分局警察在潘淑荣开的农贸店中绑架。之后“610”石平伙同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长河、前进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万荣等去潘淑荣家抄家。13日被送到建三江拘留所非法关押;

7、作为“建三江事件”当事人李桂芳亲友之一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付淑玲2015年1月13晚10点多,从女儿家下楼即被绑架。绑架过程中付淑玲因惊吓过度当场晕厥,被送到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抢救室,确诊为脑梗塞病状。目前在该医院神经四科二组207室住院,女儿在身边陪护,室内有佳木斯向阳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监控看守,另雇特警在医院布控,伺机抓捕与付淑玲联系的法轮功学员。付淑玲曾参与营救和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8/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2813.html#16127233532-9

2016-01-22:佳木斯孙艳环被绑架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八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孙艳环女士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下楼,穿过马路,准备开车去办事。打开车门还没等上车,突然从周围的普通轿车里下来十多个便衣将三人绑架。这些便衣没出示任何证件,问他们是哪的也不回答。不由分说把三人分别塞到三辆车里,在车上就把包抢走了。

这些便衣把她们拉到东风区建国路派出所,每人一屋進行审讯,有四、五个女协警搜身,审完后另两位被其它派出所接走,并于二十四日当晩回家。

孙艳环,现年五十七岁,丈夫去世, 唯一的女儿在南方。佳市只有一小叔子是唯一的家人。早上五点孙艳环家断电也没在意,邻居都有电,她以为欠费了,说一会去交费,还要去单位领取报销的取暖费,买早点吃完出门就发生了上面的事。

家人发现人失踪己是晩上,先去东风公安分局找,警察说没有。后来找到建国路派出所,民警给家属一张行政拘留十五天的票子,说人已送走,还说东西太多(应该是已抄完家),很严重等,这时已是午夜十一点。

二十八日星期一,家人去拘留所要会见,拘留所说不是会见日,每周二、三、四下午是会见日。

二十九日下午家人又去拘留所会见,被告知上午就被办案单位提走了。又急忙追回派出所,所里人说找曲泽斌所长。从询问室中出来一人说不让见,商量后让把水果、蛋糕、裤头送進去。家人尾随其后看一眼就被撵出来了,人确实在里边受审,据说这次提外审经历八个多小时。

三十日下午家人又去拘留所要求会见,被告知办案单位说的不让见。人确实在里边,她订物品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元旦假日过后第一个会见日,家人去拘留所,警察不让见,返回。

一月八日孙艳环拘留十五日到期,家属去接人,说是被办案单位接走了。家属随即返回派出所,却被告知说人没在派出所,在分局。家属紧接着去分局找,结果也没有找到负责人,分局长、所长都开会, 说让家属下午去。下午也没见到孙艳环本人,让家属留下电话号回家等信。

一月九日下午两点左右,建国路派出所警察给家属打电话让家属去一趟。家属到了建国路派出所,警察就给家属一张孙艳环的刑事拘留票, 票据上写一月七日十八时将孙艳环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办案人与家属谈话约三十分钟。办案人问:“跟你来的二人是不是法轮功?”家属说:“不知道,是嫂子的朋友。”家属要求拿回家门钥匙和车,怕孩子回来没有地方安身,办案人说已让她们娘俩通过话,等孩子回来再把家门钥匙连同汽车一并给她。

办案人还说:“前两次因有她们(指孙的朋友)在,我都不愿意和你说实在的,你嫂子如果配合的好,我们能给她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必须要随叫随到!如果配合不好,那我们就不好说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佳木斯孙艳环被绑架迫害-322541.html

2016-01-17: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孙艳环被绑架情况
2015年12月24日早上8点多,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孙艳环和两名同修从她家出来,走到路对面孙艳环私家车旁边,一下子上来十多个警察,把她们抓住往车里推,有东风分局的,安庆派出所的,建国路派出所的,把我们拉到建国路派出所,早上9点多分别问话,到了晚上6点半让通知家属接两名同修回家。12月24日晚23点14分,孙艳环被劫持到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7/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349.html

2016-01-17: 黑龙江建三江孙艳环等7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
12月24日被绑架的黑龙江省建三江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
佳木斯孙艳环于2016年1月7日转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佳木斯崔秀云因病状较重,仍在医院住院治疗,由警察轮流监控;
建三江石孟昌、石奇磊、前进农场于松江于1月9日被劫持到建三江看守所; 建三江韩淑娟也已被刑拘,关押地点不详; 建三江的蒋欣波现在被关押在鹤岗看守所,因绝食抵制迫害被警察强行给她打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7/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2349.html

2015-12-26: “建三江案”当事人亲友在不同地区同时遭绑架
12月24日,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石孟昌和韩淑娟夫妇,及他们的儿子石奇磊,和建三江前进农场蒋欣波、于松江,还有蒋欣波的丈夫丁忠野(尚未修炼法轮功),几乎在同一时间段遭绑架。
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孙艳环、陈秀玲和李桂新也于24日早8点多钟从孙艳环家出来,在楼下被绑架。陈秀玲已于当晚近7点被家人接回,孙艳环当晚被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其他人仍在被关押中,更多详情待查。

石孟昌和韩淑娟是“建三江案”当事人石孟文的哥哥和嫂子;孙艳环是“建三江案”当事人王燕欣的授权委托亲友之一;陈秀玲、李桂新是王燕欣的好朋友。其中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于松江都曾被臭名昭著的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

他们一直在向外界揭露“建三江案”的违法性,持续关注和要求释放无辜被当局枉判的“建三江案”四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不停到相关部门呼吁,10月末曾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递交“联名控告黑监狱”和“就此事举报恶首江泽民”的相关文书。

这次绑架迫害事件,估计是在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前进农场和佳木斯市当局有预谋实施的。

值“建三江事件”一周年之际,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早八点,建三江公安局徐姓副局长、国保大队长刘长河和七星分局副局长马树海,西城警区警长翟长坤,指导员孟凡华,警察邵博、刘 志国等二十多人,突然闯入石孟文的侄子石奇磊的电脑店强行搜查,将正在工作的石奇磊和刘丽敏夫妇、店里的一名技术员控制在店内非法盘查,并非法抄走店内物品。石奇磊的父母石孟昌、韩淑娟夫妇赶来问情况,也被绑架。事件被海外正义媒体及时曝光,石家人坚决抵制迫害,后陆续得以回到家中。

建三江事件: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曾遭黑龙江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酷刑折磨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及亲友和律师,第三次来到青龙山洗脑班(所谓“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 ,抓人无需手续,关人没有期限,折磨人毫无底线),要求依法会见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依旧无人出来接应。第二天(二十一日)一早,七位法轮功学员和四位律师在入住的宾馆遭建三江警察暴力绑架,之后的非法拘禁中,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一度生命垂危,四位律师共被打折二十四根肋骨。

事件在海内外各大媒体曝光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被称为“建三江事件”,由此引发大量公民和律师从各地赶往建三江地区要求当局放人,国际社会强烈谴责建三江当局的恶行,呼吁当局放人。

四位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的亲友为他们聘请了唐天昊、袭祥栋、王全璋、刘连贺、王宇、陈智勇、张维玉、蔺其磊八位律师,当局耍尽流氓手段,开庭强判四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6/“建三江案”当事人亲友在不同地区同时遭绑架-321123.html

2014-09-29:黑龙江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李香莲遭绑架
9月23日上午,代王燕欣去有关部门递交举报信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和李香莲,遇到建三江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长河截访,被特警们塞进警车,拉到了附近的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化街派出所。警察将她们带入一个地下室里,让她们交出身上所带物品。她们被困到下午3点,李香莲被佳木斯市东风区政法委、晓云街道办事处和安庆派出所去的人接回,送到了佳木斯拘留所。当晚9点,孙艳环被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接回,直接送到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9/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98300.html#14928212620-10

佳木斯市联系资料(区号: 454)

2026-01-21:前进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王念叽 民警15326666489 13329442929(所谓办案人)
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总机 0454-8312227
李德才党委书记、局长13845458221、8312311
关福才,局长,15804542229
何欣(新),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13803662777 186454510998312312 8634777
管天印,户政副局长,13704059111 18645451682 8782593 8322777
孙成明,副局长13945453636 18645451033 8312313 8663938
徐凤校,副局长13945453838 18645451002 8312314 8677559
汤光环,副局长13199116666 18645451088 8312315
刘显峰,副局长15246463158 18645451303 8313158
李学忠,副局长13846468888 18645450180 8858866
尚志权,副局长136036953338312315 8248575
孟凡涛,13836666555 18645454155 8312317 8698522
王国钢,副局长13604867888 18645451193
郭建,副局长13796359535
于凯,反贪局局长138454176668322555
刘晓岩,案管中心负责人138461956788307600
皮国庆,研究室主任13845417999
王笑一,反渎职局负责人13555599888
王志国,民刑科科长18704542888
杨亮,技术科负责人18845437999
罗新宇,法控大队大队长13946449543 13224662333 18645451072 8791602
孙德伟,法控大队1303656545
王雪飞,法控大队18644016699
韩成国,政工科13945455610 18645451010 8315977 835156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4)

参与迫害孙艳环的主要责任人:
1、宋涛,男,(此案主审法官)
出生年月:1969年2月28日出生,蒙古族
电话:0454-8709816 13512645666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家庭住址:向阳区光复路安民公共服务中心立新社区合作新村11号五单元302
宋涛妻子:武颜,工作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18903687999
长女:宋文茜

2、纪忠,刑庭法官 (有时宋涛在背后指使,由他出面) 0454-8709817 13091637128

3、李利锋,女,1968年11月20日出生
职称: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电话:1384616928133 18697098055
身份证:(明慧网已存档)
家庭住址:前进区春光社区21组9号
婚姻状况:离婚

其他相关责任人: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地址:佳木斯向阳区法院。胜利西路1号 邮编:154007
周哲  0454-8709801 13504546655 院长
王晓方 0454-8709802 13846199996 副院长
杨清江 0454-8709803 13945499990 副院长
岳强  0454-8709805 13504546666 副院长
张海燕 0454-8709806 13845477975 副院长
赵玉斌 0454-8709807 13298762222

向阳区检察院
吴畏   检察长 13836667777
黄永成 副检察长 13945495555
汤浩洋 副检察长 13091635767
陈斌   副检察长 13846163632
孟力群 副检察长 13945484777

佳木斯东风区司法局
局长 刘宏宇 0454-8382448
东风区司法工作人员
高波:18145441964
李薇:13354549011

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副局长
冯凯东:0454-8347068 13836669777 18645451835

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
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汇鑫源小区院内,邮编154002
接警电话:0454-8394110
马喜栋 所长 15045401333、13846158679
季永生 教导员 13846136377
李伟勋 副所长 6858885、15046483777、13089679577
刘德惠 副所长 13945464733
王 凯 副所长 15946535558、18645451620
朱文斌 8382933、1319911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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