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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刘刚利(刘刚丽), 女, 59

刘刚利(刘刚丽)
刘刚利(刘刚丽)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12-08: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家属会见成功
12月7日,刘刚利的家属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成功,距离上次会见已将近三个月,会见时间仅为十分钟,刘刚利本人状态还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8/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9059.html

2023-11-23: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干扰家属会见刘刚利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自2022年8月非法关押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后,有大半年的时间不让家属会见,之后每两个月才能会见一次,每次时间仅有10分钟。家属问原因,狱警以劳动改造成绩不好为由,剥夺会见时间。

目前,家属已经有将近三个月没会见刘刚利,多次和监区沟通,狱警搪塞说,需要本人申请才能会见,何时能会见还需要等电话通知。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
四监区:024-31629376、024—31629698
狱政科:024-31629646
狱务科:024-31629651、024-31629306
接见室:024-31629308
举报:024-3162971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23/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68530.html

2023-03-19: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
沈阳市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诬判四年六个月,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二监区入监队关押,九月二十一日被关到四监区六小队遭强制“转化”迫害。狱方非法剥夺了她与家属疫情期间视频会见和通话权利近五个月。

家属多次亲自前往监狱交涉或电话沟通,均得不到解决,又多次拨打12348狱务公开在线服务平台寻求帮助,并到沈阳市城郊检察院反映情况、投诉,但等来的结果都是监狱及相关司法部门对家属的推诿、搪塞、蒙骗和不作为的渎职行为,使当事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一、狱方要求家属表态,第一次会见仅十分钟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二日,家属来到监狱申请会见,等了半个小时后,三名女狱警来到接见室,警号为2117234的带队狱警说:“她(刘刚利)现在是严管级,正常是不允许会见的,我们请示了狱长,现在要看你们家属对她炼功的态度,你们家属是反对她炼功不?”接着又说:“我们根据监狱规定,如果家属对她改造有益,然后我们申请监狱领导,如果反对她炼功,希望她积极改造的,可以接见,不反对的,我们肯定不能让你接见,因为对她改造有影响,而且无益。”最终只有刘刚利的丈夫一人被允许会见,而且会见时间只有十分钟。

未被允许会见的家属质问女狱警:“会见是当事人及家属双方的权利,其他家属的权利谁来保证?你凭什么剥夺家属会见的权利?” 狱警答:“因为不反对她炼功,反对她认罪服法,对她改造无益。”家属又问:“你这是中国的监狱不?监狱管理法怎么规定的会见?你监狱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吗?”狱警答:“是中国的监狱,监狱有监狱的规定,我们监狱就是这么规定的,监狱长规定的。”

家属要求狱警出示所谓“严管级规范性文件”。狱警称:“我们监狱的材料不能给你带出来,尤其是不能给你,我们也不能随身带出来。”家属问:“你提出的条件和所问的问题本身就与会见无关。你能为自己所说的话将来负法律责任吗?”

期间,狱警还威胁家属:“如果你们这样的话,她丈夫也不能见了。”

会见结束后,其他家属再次问狱警:“为什么剥夺家属会见的权利?”狱警回答:“我是监狱警察,我得遵守监狱的规定。”家属表示要进行投诉,狱警称可以投诉。但是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办公楼大门紧闭,根本进不去,更找不到驻监检察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也问不出相关部门的电话,投诉无门。

二、狱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直接阻挡会见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刘刚利家属来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室,刚要到窗口办理会见手续时,狱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那宇(警号:2117182,此人专门负责信访、投诉、接待家属)恰好从里面走出来,看到刘刚利弟弟就问:“让你会见了吗?给你打电话了吗?”刘弟说:“我半年多都没见到家里人了,会见是我的权利。”那宇说:“她不见过她老公吗?一个月只能见一回。会见有要求和制度的,得服刑人员在里面告诉家里哪天来会见,才能来会见,你这种没有预约没有通知的会见不了。”

刘弟说:“那不通知的话,就无休止的等下去了?”那宇说:“怎么叫无休止的等下去呢?她和她丈夫不是见过吗?告知你两点:第一,今天不是她会见日,第二,她没有告知家里今天会见,你也见不了。”

刘弟说:我姐去年八月份投监,监狱没有告知家属,违反了《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那宇辩解说:“入监通知都邮寄了,你没收到,咱们不知道什么情况呀,都邮寄了。”刘弟说:“根本就没邮。”那宇又说:“邮不邮那不是你我说了算的,邮局说了算,咱都给到邮局,邮局邮走的。”(事实上家属没有收到任何狱方通知)

那宇又指着刘弟拿着的《关系证明》说:“你这关系证明不算,我不是跟你说过嘛,得拿派出所公安部门的可以、街道社区的关系证明可以,你这证明不算。”最后走时又说:“还有别的问题别的情况可以上狱务服务中心,这块是接待会见的。”

家属让办理会见手续的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监区队长,给打个电话,警号为2117162的女警问:“凭啥给她队长打电话呀?”家属说:“我要会见呀。”里面一位男狱警态度恶劣、不耐烦地说:“上那边去,上狱务中心去,咱这是会见室,不接待你,你上那边找他(指那宇)去,让他给你解决。”家属说:“他能解决什么问题?”男狱警说:“在这儿更解决不了,咱听领导的,你上那边去,你找他就完事儿了。”

自从刘刚利被非法投监后,家属已经多次到狱务服务中心向窗口工作人员那宇反映情况,希望他能够帮助协调解决会见及通话的问题,而那宇每一次对家属的诉求不是敷衍就是搪塞,要么就是哄骗,什么问题都没给解决。那宇身为狱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非但没有帮助家属沟通协调、排忧解难,而是与狱方沆瀣一气,此次竟直接站出来刁难家属、干涉阻挡家属会见,其行为严重渎职、涉嫌滥用职权罪。

三、监区狱警无视法律,只执行“内部规定”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四,四监区会见日)当天下午刘刚利家属再次来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申请会见。监区狱警先是让家属接电话,告知不允许会见。家属说我们是依法来要求会见的,你们看看监狱法第四十八条怎么说的。监狱内部规章制度不能跟国家法律相抵触,文件和法律是两回事儿,不让会见,你们没有合法的依据呀。家属要求狱警出来见面说。

等待半个多小时后,监狱里出来两个女狱警,其中一个狱警带着胸牌和警号,是四监区干事,叫肇昌茹,警号:2117155(此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上了恶人榜),另外一个狱警只穿警服,没有胸牌和警号,她过来就毫不客气地对家属说:“你首先要知道自己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来进行这次谈话的,如果你要是说冤枉,陈述,对不起,这不是法院,应该找法院。这是什么地方,这是监狱,监狱是干什么的?是被国家法律已经判刑、已经认可自己身份的服刑的地方,我们是管理者。你要申诉吗?”

家属说:“就是要会见。”肇昌茹说:“现在向你们说明刘刚利是属于严管级,依照我们监狱的规定,她不能和你们面对面会见,上次和她丈夫会见,经过多少审批程序,层层审批,当时她丈夫让她摘口罩、走两步,也都看到了,可以问她丈夫她在里面状态怎么样?”

家属说:“会见是法定的。”狱警队长要求看家属手中拿着的《监狱法》第四十八条(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看完后说:“看着没有?什么是按照规定?现在我们和您说的就是规定。我们的规定是因为她是所谓“严管级罪犯”。

(注:“按照规定”,是按照《监狱法》的规定完成会见程序,如果监狱有其他规定,就要出示,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不管什么规定,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违反上位法的规定都是违法无效的,对于制定规定的人员都要追责,而且终身追责。)

家属要求出示严管级文件。狱警拿出《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文件》《关于外遇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说我们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的。

刘刚利丈夫问:“今天能不能见?”狱警说今天肯定见不了。刘刚利丈夫问:“为啥呢? 每月见一回,是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狱警说:“那是对于普管级罪犯,那是改造需要。”

刘刚利弟弟说:“任何地方性法规都不能和国家法律相冲突。”两名狱警则一再狡辩说:“没有冲突,你给我找到哪儿写的必须所有人都可以见,有相关的字眼吗?”狱警还说:“她现在关在这里面,就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她的罪名就是这个。”

家属质问:“她破坏哪条法律了?你听谁说法轮功是×教?”同时拿出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及2011年国务院公报50号令文件给狱警看,狱警马上用手一推,说:“这个事情不归我们管,我们就是负责管理犯人的,你要明确你的身份,你要以一个被告人的家属想要申诉的身份,直走--拐--出去--法院,如果你要是家属的身份,我们可以针对会见的事情进行商谈。你们觉得她冤枉,有争议,你们就去法院,申诉去。”肇昌茹还说:“你现在来跟我们谈法轮功的问题,你这不是给刘刚利添堵吗?你要真为刘刚利好,这东西(指两份文件)你就收起来(很嚣张的口气)。家属说:“这是国家的法律啊!”

家属要求看狱警手中的文件,狱警称:“这是我们内部文件,是涉密的。”“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给她定为严管级?我念给你,定为严管级的罪犯,他要符合以下某个内容,其中刘刚利现在符合的是这个--“邪教类罪犯未转化,或者转化后反复的,他定为严管级罪犯。”

家属说下月再来会见,狱警则说:“不建议你下月来,你等信儿吧,到时会给你打电话。”

刘刚利弟弟身有残疾,由其他亲友陪同,但是在家属与狱警整个沟通过程中,狱警称只跟直系亲属对话,不允许其他亲友发声。在此期间,四监区科长孙玮静(警号:2117165)从办公楼方向也走过来。当沟通结束时,亲友中有人善心劝告三位狱警“将枪口抬高一厘米”时,科长孙玮静竟威胁着叫嚣:“你要再这么说我就报警了。”整个过程,接见室出来四个警察一直站在几米外“待命”,如临大敌。

四、家属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刘刚利自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后,近五个月的时间音信全无,亲友们心急如焚,很为刘刚利的安危担忧。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家属依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2015》(司发〔2015〕7号)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向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法定代表人马骁、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高长生、辽宁省司法厅法定代表人林志敏申请依法狱务信息公开。

内容包括:请依法狱务信息公开刘刚利被定为“严管级罪犯”的事实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据;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是由哪个部门负责、负责人姓名、职务、学历、专业等履历情况;自刘刚利入监以来历次禁止其会见、通电话、视频通话的决定下达人、执行人及理由;刘刚利在狱内是否受到打骂体罚虐待,如果有,请依法狱务信息公开对刘刚利进行体罚虐待的实施人、时间、地点、其身心受伤害程度、监狱予以相应处理的情况;公开服刑人员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和途径;公开刘刚利从入狱开始的所有诊疗医治记录,包括其他所有与刘刚利身体疾病有关的记录等二十一项内容。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渎职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也未依法通知申请人延期答复。辽宁省司法厅则向申请人回执一份《告知书》,确定申请内容为国家秘密而不予公开。

刘刚利家属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指出告知书形式与内容违法,被申请人对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是在变相纵容监狱作恶。将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转化”成一个符合监狱要求的人,是一种反人类的罪行。这样的信息如果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表明被申请人承认监狱酷刑是国家秘密的一部份,相关信息是被国家立法保护的不予公开的信息,这样的国家法律、法规名称至少应当被作为依据提供。请求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依法作出答复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直接作出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同时采取听证方式召集申请人、被申请人审理本复议案。

家属认为,根据《监狱法》的规定,虽然刘刚利被关押入狱,但她作为一个无罪且不认罪的服刑人员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狱法》第七条)。家属要求依法保障刘刚利的生命权利,以及家属的会见权利,并对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的监狱长、监狱警察等相关责任人涉嫌滥用职权罪的行为追责到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19/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457894.html

2023-03-03: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再次剥夺刘刚利及家属会见权利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自2022年8月16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后,五个月的时间,狱方多次阻挠、剥夺刘刚利及家属会见和通话的权利。仅在2023年1月过年前,刘刚利与丈夫会见了十分钟。

2023年2月中旬,家属再次去监狱要求会见时,四监区狱警称刘刚利仍属于所谓的“严管级”,不允许会见,什么时候能会见等通知。详细情况待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3/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7359.html

2023-01-15: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第一次被家人接见
刘刚利从去年8月被非法投监后,一直不允许和家里打电话。监狱开放会见后,她丈夫会见了10分钟,因为有狱警在身边,没有说具体的迫害情况,整体看起来,刘刚利的状态还可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5/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5042.html

2023-01-05: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在监狱每天被迫吃降压药
刘刚利女士2022年8月16日被非法投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后,至今没有被允许和家属通过一次电话,现在被关押在四监区六小队。期间,家属多次找到狱政科和监狱管理局,得到的回复都是以“严管期”为借口,不可以通话。

近日家属得知,刘刚利女士去年十一月份血压高达220,监狱狱警从11月3号开始强迫她每天早上吃降压药,具体健康状况,暂时无法得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5/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4541.html#2314214433-1

2022-11-08: 沈阳市刘刚利女士狱中被迫害致病住院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2020年2月2日因发放真相资料,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2022年8月16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9月21日被关到四监区六分监区。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以刘刚利“不转化”为由,违法剥夺家属通话及会见的权利。

10月26日,监区狱警给刘刚利家属打电话,说刘刚利的血压将近200,第二天准备带她去监狱医院检查。刘刚利的丈夫随即到监狱了解情况,接待大厅警察两次给监区打电话,让监区狱警出来见家属,监区狱警竟拒绝。当晚,监区狱警给刘刚利的丈夫打电话说,刘刚利的血压已经降下来一些,可以参加监狱的“劳改活动”

可是当家属在一周后的11月3日再次去监狱协商通话事宜时,才得知刘刚利正在监狱医院住着。而她被迫害到何种程度,家属却无法得知。

当晚,监区狱警再次给刘刚利的丈夫打电话,说刘刚利的血压已经降到150多,并再次称刘刚利可以正常劳动。这明显是在欺骗家属,如果只是单纯的血压高,监狱绝不会将人送医住院。明明人白天还在住院,晚上就正常到可以做工了?

狱警的反复欺骗,令家属更加担心刘刚利的真实状况不容乐观。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8/沈阳市刘刚利女士狱中被迫害致病住院-451665.html

2022-10-31: 辽宁第二女子监狱强制“转化”迫害刘刚利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2020年2月2日因发放真相资料,被沈阳市七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取保候审”。2021年8月10日,她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2022年8月16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9月21日被关到四监区六分监区。

刘刚利被劫持入狱至今,她的家属都无法和她本人通话及会见。前几日,四监区一狱警(可能是科长)给家属打电话,她说自己负责四监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教育工作”(既专门搞“转化”)。家属从狱警口中获知,狱方每天逼刘刚利看红色电影、污蔑法轮功的宣传片。

打电话的狱警称,目前刘刚利的血压已将近200,监狱要带她去监狱医院检查。家属问:刘刚利为什么会血压高?是否在里面遭到迫害?狱警满口假话,说他们都是文明执法,是刘刚利本人要求去医院检查的。家属认为根本不可能。家属要求和刘刚利本人通话,确认她现在人身安全,狱警以刘刚利“不转化”为由,拒绝家属的要求。家属十分担心刘刚利的生命安危。刘刚利的丈夫多次去监狱要求会见,监区一律不理会。

刘刚利今年56岁,家住沈阳市铁西区,2008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身体不好,患有子宫肌瘤(大小约8.1×5.7厘米,沈阳奉天医院建议摘除子宫),性格急躁,与婆媳关系紧张,并且有近二十年的烟龄与喝酒的不良嗜好。修炼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人也变得善良温柔,与婆婆相处融洽,凡事为别人着想,更加关心家庭和亲人。特别是身上那个比较大的子宫肌瘤也不翼而飞,很是神奇。

作为一个在法轮大法中修炼的受益者,刘刚利自然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让世人明白真相。刘刚利女士却因此被中共绑架、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

刘刚利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实请参看《传播真相 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枉判四年半》、《为枉判入狱的姐姐申诉 沈阳残疾弟弟遭非法拘留》、《刘刚利在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遭非人折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31/辽宁第二女子监狱强制“转化”迫害刘刚利-451337.html

2022-10-13: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关押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四监区六小队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投监,九月二十一日分到四监区六分监区,家属在十一之前往入监监区(二监区)打电话,狱警谎称还没有分到具体监区,十一后家属打电话才得知消息,家属向狱政科、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反映情况,各个部门相互包庇、搪塞家属。目前还没有消息。希望海内外人士多多关关注。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二监区电话:024-31629699
三监区电话:31629727 31629353
狱政科电话:31629646
狱务公开电话:31629651 31629306
接见室公开电话:31629308
监狱举报电话:3162971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3/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0401.html

2022-10-11: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关押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四监区四小队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从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入监监区转到四监区四小队,家属问讯接待处转移日期、监区负责人等信息,狱警拒不透露,并说不“转化”就不可以通话。

刘刚利女士被劫入监狱已将近两个月,家属很担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1/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50645.html#22101022421-1

2022-09-21:刘刚利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今年八月十六日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目前在二监区(入监区),家属多次打电话以及去监狱沟通和家人通话,监狱都拒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1/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信息-449481.html

2022-08-26: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劫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刘刚利女士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家属得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监狱,狱警说有14天隔离期,不允许会见,只能等电话,家属质问根据哪条法律规定,狱警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只能给家属念念,不能给出具体文件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监区:

负责人科长夏某狱警:王慧敏、徐美加、张昱松、宫佳铭、陈佳旭、李昕、李楠、方舟、周玲、王淼、赵钰、李炎忆、王佑夫、黄春岩、蚊巍⒄琶篮⒀钕洹⒘蚊侮稀⒗罱堋⒔鹨幻⒓╃⑼醯ぁ⒗钚ひ馈⒄泡铡⒄偶夷⑼跖怠⒊跫宴臁⑻锾稹⒗罾肘⒗盍嵊瘛⒒蒲薇蟆⑿ぞА⒊S甓尅⒄磐⒑亍⒋抻ā⒄蕴锪缸印⑿黻汀⑺镔毁弧⒗铑WX、原薇、李欣蔚、艾鑫、张宇、肖美琪、杨珊、张晗、李雪、王雨欣、张琳琳、佟子娇、张越、颜杨、初箐青、杨帅、张乐、范悦华、许迪、邵琳杰、付笑笑、王一迪、徐碧莹、王一彤、肇昌茹、王然警号:2117399,干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冯青、于佳艺、郭雨迪、董婉莹、杨贺、季筱杭、赵天姝、李蕾、乔瑞、向楠、陈莹莹、郭阳、刘颖、王一卓、孙乐乐、高悦、李佳菁、樊容、李聪、刘晓婷、张锐、杨茜萌、齐珈卉、叶映池、仉颖、李爽、陈雪婷、崔铭珊、王晓菲、戴瑶、高源、吕晓杰于洋、陈晓辰警号:211740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6/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48123.html

2022-08-25:遭诬判四年半 沈阳刘刚利被劫持到辽宁女监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枉判四年半。近日,家属为刘刚利存钱时发现,看守所存款系统清零,打电话查询得知,刘刚利已经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看守所拒绝透露具体投监日期,且无法会见。

刘刚利今年五十六岁,家住沈阳市铁西区。她因传播真相,曾经于二零一四年二月被滨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在集训矫治监区,刘刚利被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许和任何人说话。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她三年冤狱期满,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刘刚利和女儿去家附近市场买东西时,给民众发放真相资料,遭人恶告,当天下午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二月五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刘刚利被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等警察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迫害刘刚利的案件跨区构陷到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二日,刘刚利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随后,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国保大队,要求继续构陷;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构陷案件重新返回检察院;二月二十六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敏将案件送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先后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七月十九日两次非法庭审刘刚利,并于八月十日对她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5/遭诬判四年半-沈阳刘刚利被劫持到辽宁女监-448093.html

2022-06-30: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仍被关押在第一看守所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二零二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目前仍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退休金已经停发一年。家属申诉冤案至中级法院,一直不予立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30/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45608.html#22629231819-1

2022-02-17: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羁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经济开发区法院冤判四年六个月,目前仍羁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审于去年10月已下执行,律师无法会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17/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9084.html

2022-01-01: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家住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万达小区的大法弟子罗艳春,近日被绑架,几个警察敲门进屋后,开始非法抄家,把电脑、手机、大法书抢走,罗艳春也被带走。一个警察说:“已经跟踪你半年了,你是不是跟某某(县城一个法轮功学员)有联系?” 罗艳春当天回家。

◇为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做申诉的家属(弟弟)刘晟宇,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十天非法拘留,平安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6191.html

2021-12-25:为枉判入狱的姐姐申诉 沈阳残疾弟弟遭非法拘留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被绑架枉判入狱,她残疾弟弟刘晟宇继续申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行政拘留。
刘刚利今年56岁,曾受病痛折磨卧床两年,二零零八年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翼而飞,获得健康。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人变得善良温柔,家庭温馨和睦。因为与人分享法轮大法的美好,二零一四年刘刚利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疫情期间,刘刚利将《面对瘟疫,逃生有秘诀》的资料无偿赠予世人,希望人们平安躲过瘟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遭铁西610国保、七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枉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刘刚利上诉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定。关于刘刚利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传播真相 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枉判四年半》《沈阳公检法制造冤案 刘刚利家属控告相关责任人》等。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中旬,刘刚利的弟弟刘晟宇将《申诉状》递交到沈阳市中级法院申诉大厅。十二月初,沈阳市中级法院通知刘晟宇去约谈。有一位法官让刘晟宇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笔录上签字,内容是“没有新的证据“,刘晟宇当时拒签,说有证据。法官问:“什么证据?”刘晟宇回答:“都在《申诉状》里写着呢。”法官听后很生气,把拒签的那张纸撕了,并说:“你走吧。”刘晟宇随后将两份无罪证据文件《50号令》和《十四种邪教》递交给法官,法官一看说“这个呀”,就收下了。

此后,刘晟宇将《申诉状》邮寄给有关部门,继续为姐姐刘刚利申诉。申诉本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家属的合法权利,沈阳市公安局、政法委610、国保大队竟幕后操控,以《申诉状》里有“其它”内容为由,指使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警察对刘晟宇绑架并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公然剥夺了当事人及家属的申诉权。

刘晟宇身有残疾,姐姐在家时对他照顾有加。如今他自己独自生活,为营救因信仰真、善、忍而遭受迫害的亲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刘晟宇克服诸多困难,自学法律知识,并坚信法律的公正,在了解到更多事实真相的同时,坚持依法维权,为无辜受冤的姐姐讨公道。他奔波于公检法部门,递交无罪证据、各种法律文书,即使遭到办案人员的敷衍、推诿、拒接电话、拒绝沟通等不作为行为,他也从未放弃。

刘刚利被绑架到批捕、起诉、一审判决及终审裁定,刘晟宇亲历和目睹了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构陷此案中,公然违法违宪、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在各种困难与压力下,他不惧邪党淫威,敢于曝光邪恶,敢于为姐姐伸冤。刘晟宇邮寄给公检法人员的信,每一封都能体现出他的正义与善良,每一封都是他发自内心的劝善。

对那些参与迫害自己亲人的公检法人员,刘晟宇经常说:“我对他们没有怨恨,就是觉得这些人挺可怜的……”即使选择运用法律控告、举报参与迫害者,他也是真心希望这些人能够赶快清醒,不要再继续犯罪……

一位残疾人在自身生活都艰难的情况下,面对自己亲人遭受迫害时,他没有选择沉默与自保,也没有选择去过自己更安逸悠闲的生活,而是选择了正义与良知,做出了一个生命最正确无悔的选择!

参与迫害刘刚利和刘晟宇的沈阳市公检法人员,希望你们也能静思:他们在做什么?他们的付出是为了什么?而你们自己又在做些什么?这生命中不同的选择,将来又会得到怎样不同的果报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5/为枉判入狱的姐姐申诉-沈阳残疾弟弟遭非法拘留-435297.html

2021-12-23: 辽宁省刘刚利目前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2020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经济开发区法院冤判四年六个月,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目前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在这期间,刘刚利的弟弟不断为姐姐申冤,向地方检察院、法院以及沈阳市中级法院申诉,12月21日,刘刚利的弟弟被工人村派出所绑架,警察通知家属,邮寄的申诉信有“其它”内容,以此为借口,行政拘留10日到12月31日。

12月21日当天还有一位认识他们的男同修被上门骚扰,大家称呼他为”三哥“,警察两次敲门,目前没有这位同修的消息,请认识的同修补充迫害信息。

刘刚利的弟弟有轻微残疾,姐弟两人同时被抓捕,给家人带来很大伤害。

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西路45-1号
电话:024-2573180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3/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5205.html

2021-11-03:沈阳公检法制造冤案 刘刚利家属控告相关责任人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遭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枉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刚利依法上诉,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枉法裁定。刘刚利本人及家属将继续申诉。

刘刚利今年56岁,曾受病痛折磨卧床两年,二零零八年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翼而飞,获得健康。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人变得善良温柔,家庭温馨和睦。因为与人分享法轮大法的美好,二零一四年刘刚利被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疫情期间,刘刚利将《面对瘟疫,逃生有秘诀》的资料无偿赠予世人,希望人们平安躲过瘟疫,却被恶意构陷、再遭冤判,身陷囹圄。

刘刚利被绑架到批捕、起诉、一审判决及终审裁定,她的家属亲历和目睹了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构陷此案过程中,公然违法违宪、刻意隐瞒真相、罔顾事实和法律、蓄意陷害、枉法强加罪名、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参与此案的公检法人员严重失职、渎职,肆意践踏法律和人权,已经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刘刚利的家属已将制造刘刚利冤案的相关责任人控告、举报至最高检察院、纪检监察委员会、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并将持续控告和举报,追究参与者的刑事责任,为刘刚利讨回公道。

以下为控告书内容: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刘刚利家属

被控告人:

孙宏亮:男,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七路派出所 警察 警号:107819 电话:024-25728614 手机:17702497889
彭佳星:男,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七路派出所 警察 警号:107739 电话:024-25728614手机:15640551298
吕 虹: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检科 检察官 电话:024—25182820
王 敏: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检科 检察官 电话:024—25182820
杨 松: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刑事审判庭庭长 电话:024-85819913
刘大勇:男,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合议庭审判长 电话:024-22763664 手机:15940569366
宋永政:男,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合议庭审判员 电话:024- 22763668

控告事项: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伪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法律责任。

2、依法无条件释放刘刚利

事实与理由: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下午,刘刚利和女儿去家附近市场买东西,当时正值疫情期间,刘刚利将《面对瘟疫,逃生有秘诀》的资料无偿赠予世人,希望人们平安躲过瘟疫。刘刚利心怀善念的仁义之举竟遭人诬告陷害!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七路派出所警察无视诬告陷害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反而将刘刚利和其女儿违法抓捕。二月三日,刘刚利因体检时血压超高被“取保候审”回家。但是当天晚上八点,派出所警察骗开门后再一次将刘刚利违法抓捕。二月四日,刘刚利被“体检合格”后劫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但因疫情原因看守所拒收。二月五日凌晨一点,刘刚利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六月,刘刚利办理了取消“取保候审”手续,七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将刘刚利构陷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十一月二日,孙宏亮打电话骚扰刘刚利及家人,要求刘刚利必须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否则就要去家里抓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刘刚利的弟弟在刘刚利家楼道被蹲坑便衣劫持,遭到强行搜身,便衣抢走钥匙后闯入刘刚利家将刘刚利再次违法抓捕。十二月九日,刘刚利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和七月十九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对刘刚利进行两次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枉判刘刚利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枉法裁定。

公检法违法办案犯罪事实如下:

一、公安机关办案、立案程序严重违法,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徇私枉法罪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十点,刘刚利的弟弟去姐姐刘刚利家吃饭,刚走到姐姐家楼下时就被人抓住强行拽上警车,车上还有三、四个人,均未穿警服。他们抢走刘刚利弟弟的包,强行对刘刚利的弟弟搜身并抢走了刘刚利弟弟的手机和钥匙。刘刚利的弟弟被带到铁西公安分局七路派出所后,又被强行掳走手表,当刘刚利的弟弟索要时,一个面露凶相的胖男子用电棍威胁:“老实呆着别动”。刘刚利的弟弟被禁止打电话通知家人,还被逼迫说出手机解锁密码,否则就以电击威胁。警察拿着抢来的钥匙闯入刘刚利家里,将刘刚利绑架到派出所。整个过程,公安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和相关法律手续,没有说明案由。刘刚利的弟弟被劫持在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后才被放回。

在之后的几天里,刘刚利的弟弟多次去派出所询问,得知当时将自己强行拖入警车搜身并抢走私人物品的是七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和警察彭佳星,由孙宏亮主导此事。刘刚利的弟弟找到孙宏亮询问抓人案由,孙宏亮说:“这是机密。”再三询问是谁让抓的人?孙宏亮说:“习近平让抓的。”几天后,刘刚利丈夫去七路派出所拿回一张 《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拘留通知书》,实施时间是十二月九日19:00,涉嫌罪名: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通知书上没有公安局局长签字。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和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劫持身有残疾的刘刚利的弟弟,强抢钥匙、手机和私人物品,暴力威胁刘刚利的弟弟,限制刘刚利弟弟人身自由,剥夺刘刚利弟弟应有的合法权利。此事给刘刚利的弟弟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精神刺激,使刘刚利的弟弟很长时间不能恢复正常状态。办案警察用抢来的钥匙私闯民宅、绑架刘刚利、非法搜查刘刚利的住宅、非法劫走刘刚利手机三部等私人物品。

办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证据,刑事立案程序违法;在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搜查行为违法;刑事侦查过程及程序违法;对刘刚利采取的强制措施违法(没有事实依据);对刘刚利弟弟的野蛮行为违法,是严重的违法办案。被控告人孙宏亮、彭佳星等人涉嫌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6条“诽谤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63条“抢劫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多项罪名。

二、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出具的“认定意见”属非法、无效证据,涉嫌伪证罪。

《认定意见》源于“2017两高《解释》”(法释[2017]3号)第十五条,原文是“对涉案物品是否属于邪教宣传品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控告人认为,该份文件属构陷材料,原因如下:

1.《认定意见》不在《刑事诉讼法》列举的八大证据之中,属非法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列明八项证据(而没有“等”),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认定意见》不在上述八大证据之内。以上证据中的《鉴定意见》和《认定意见》比较相近,但是,《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专业要求,而且任何一份鉴定意见必须由鉴定人签字才有效。为本案出具《认定意见》的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不是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没有在司法机关备案。

司法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在司法鉴定中,对于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是有严格规定的。2005年9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司法鉴定人必须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而司法鉴定机构都是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只有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才能成为证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已经明确了7个邪教组织,公安部也明确了7个邪教组织。也就是目前国家明确规定了14种邪教组织,这14个邪教组织里面根本没有法轮功,所以任何司法鉴定人或者机构都无法将法轮功宣传资料鉴定为邪教宣传品。

2.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既负责抓人,又负责“认定”被抓捕者是否构成犯罪,导致检察院的公诉程序和法院的审判程序成为形同虚设的傀儡程序,浪费国家司法资源,羞辱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的职业尊严。

3、《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是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具,未经公安部联署,其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作出司法解释,无权为另一个行政机关设定职权。而该《解释》第十五条关于“认定意见”的规定,相当于越过公安部为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授权和设定职能,直接违反《立法法》。

4.2000年公安部办公厅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分别认定7个、共计认定14个邪教。如果法律上确有必要认定“邪教宣传品”,则应当明示哪些宣传品属于14个邪教中的哪一个。也就是说,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邪教宣传品”应当被明示在既有结论范围内从事。“2017两高《解释》”(法释[2017]3号)刻意回避既有的14个邪教,却以列举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行为的方式暗示和怂恿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污蔑法轮功为×教,看似陷害法轮功学员,实则陷害不明真相的警察。

5、“认定邪教宣传品”实际上就是“认定邪教”,而认定一个宗教是正教还是邪教,在当今世界,这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能够判断的(如前所述),更不是普通的地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能力认定的。本案当事人被冤判的案卷中的《认定意见》所谓的标准是:“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连三尺孩童都能看出来这是自欺欺人的循环论证。

综上所述,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认定意见”属非法、无效证据,绝对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出具认定报告的人员涉嫌伪证罪。

三、检察院检察官违法批捕、违法起诉,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1.违法批捕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检科检察官吕虹负责对本案审查批捕。控告人本来对被控告人吕虹寄予厚望,相信她知道法轮功不是邪教、官方认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国家出版总署的2011年50号解禁令已经确认法轮功书籍是合法出版物,相信被控告人吕虹能做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刘刚利。但是,事与愿违,被控告人吕虹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对本案当事人作出非法逮捕的决定。从被控告人批准逮捕本案当事人的情况看,被控告人吕虹刻意把证据材料隐瞒,从而做出徇私枉法的决定。

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七条之(十一),未依法提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的,涉嫌构成多项罪名。被控告人吕虹知法犯法,非法批捕本案当事人,导致本案当事人最终遭到冤判四年六个月,其罪责难逃,已涉嫌构成《刑法》第246条“诽谤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

2.违法起诉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刑检科检察官王敏负责对本案的审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有义务听取亲友辩护人的法律意见。而被控告人王敏长时间渎职、不作为,对本案当事人的亲友敷衍、推诿、漠然,拒绝接待、拒接电话、拒绝沟通,严重地损害了亲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使亲友辩护人准备递交的一系列文件:《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不起诉申请书》、《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无罪证据材料等不能及时送达。被控告人王敏在亲友辩护人不知情的状况下,仅六天就匆匆(抄卷)移交到法院,严重剥夺了本案当事人亲友的诉讼权利。

被控告人王敏作为本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承办人,未行使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不严格审查案情,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包庇公安办案人员,不仅没有对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反而采纳,并对本案当事人非法提起公诉。在第一次庭审后被控告人王敏又补充了六页所谓“证据”,造成第二次非法庭审后,对本案当事人加重冤判。

被控告人王敏故意制造冤假错案,严重失职、渎职,已涉嫌构成《刑法》第246条“诽谤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

四、一审枉法判决,法官杨松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1、判决书中对本案当事人的指控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有效证据,不能成立。

从刑法三百条第一款的罪状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构成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个是“利用邪教组织”,一个是“破坏法律实施”。两个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必要条件都不能构成本罪。而从判决书中提供的全部证据来看,以上两个要件一个也不成立。

据统计,截至2021年2月初,全国现行有效法律共275部,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共610部。判决书既然认定本案当事人犯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判决书就必须用事实来证明,本案当事人是怎么利用邪教组织的,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而判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都不能证明本案当事人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因此都是无效证据。判决书没有就指控的罪名进行举证、质证,证据缺失。因此对本案当事人的指控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有效证据,不能成立。

2.一审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

“法轮功不是邪教”是客观事实。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实际上,法轮功教人向善,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祛病健身有奇效。

本案当事人的亲身经历就是一个实例。本案当事人因患子宫肌瘤(大小约8.1×5.7厘米,医院建议摘除子宫)受病痛折磨卧床两年。二零零八年修炼法轮功后子宫肌瘤竟不翼而飞,身体获得健康,她本人与亲朋好友都深感法轮功的神奇超常与祛病奇效。不仅如此,本案当事人的性情也大大改善,修炼前,她性格急躁,婆媳关系紧张,并且有近二十年的烟龄与喝酒的不良嗜好。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戒掉不良嗜好,人也变得善良温柔,与婆婆相处融洽,凡事为别人着想,更加关心家庭和亲人。

由此可见,法轮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法轮功不是邪教,不仅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且也是经过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实践所证实了的客观事实。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唯一一部认定邪教组织的规范性文件。通知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的有7种。而这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就能查到)。

更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那么运用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判决法轮功学员就失去了前提,因此对本案当事人的判决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

3.法轮功书籍及相关资料是个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

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佛家经典,拥有法轮功出版物没有任何违法之处。即使按照现行的法律文件,法轮功学员持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也完全合法。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50号文件,该文件于2011年3月1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务院公告了该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并将其刊登在《国务院公报》2011年第28期上。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 ;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8月5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第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当然合法。一审判决书中所列的法轮功光盘、宣传单、书籍、宣传册均是个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

4.两高对刑法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因违反《宪法》、《立法法》而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1)两高司法解释因违反《宪法》、《立法法》有关立法权的规定而无效。两高是执法机关,不是立法机构,它没有立法权和立法解释权。两高这种完全脱离《刑法》第三百条文本范围而做的所谓司法解释,其实这不是在做司法解释,而是在蓄意编造谎言,是在为迫害法轮功编造所谓的法律依据。这是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因此是违法的、无效的,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2)两高司法解释因违背《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而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刑法三百条设定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那么,两高的解释无疑应当围绕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和必须具备的事实进行解释。即应当述明,满足何种条件,如主观上是否为故意,客观上必须要具备何种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才构成本罪;而两高对刑法三百条所做的司法解释,违背《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它所列举的多少条多少项的行为表现,与“破坏法律实施”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与《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风马牛不相及。因此两高司法解释与刑法三百条毫无关系,不能成为指控触犯刑法三百条的依据。

(3)两高司法解释违背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不能成为判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到目前为止,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学员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违法。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

而两高司法解释却要对法轮功学员的这些合法行为“定罪处刑”,这完全违背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因此,两高司法解释不仅是违法的、无效的,而且是在犯罪,是打着司法解释的幌子在蓄意陷害法轮功学员。公检法人员以两高司法解释为依据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处刑,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执法者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被控告人杨松作为本案一审法官,面对公安机关在侦办过程中的诸多重大违法犯罪事实,以及公诉人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违法提起公诉的行为,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配合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违法行径,明知本案当事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不应该受法律追究,仍做出枉法判决,还以本案当事人为“累犯”而加以重判,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其行为严重失职、渎职。依据《刑法》 第397条、第399条之规定,杨松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五、二审法官刘大勇、宋永政罔顾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决,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本案上诉到二审法院后,家属辩护人向主审法官递交和邮寄了《公开开庭申请书》、《会见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控告一审法官的《控告状》、无罪证据材料等文书,并详细说明了公检法办理此案的严重违法事实,要求二审法院立案审查、撤销对上诉人的枉法判决,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利,还上诉人以公平、公正。辩护律师也与二审法官进行沟通,阐述本案当事人无罪的事实。

但令人遗憾的是,二审法官对这些材料完全不予理睬,对家属辩护人提出的合法申请不但置若罔闻,还百般阻挠、推诿和刁难,声称“史无前例”。一再向家属催要辩护意见以尽快结案。二审法官完全无视本案一审的违法事实,完全无视本案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完全无视律师和家属辩护人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一律“不予采纳”。

二审法官罔顾事实和法律,裁定书中以“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而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对于二审对本案的枉法裁决,本案当事人家属已对二审法官刘大勇、宋永政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律的神圣使命,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法庭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地方,法官的职责就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来评判控辩双方的是非曲直,主持正义,作出公正的裁决。对当事人的合法上诉、对辩护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一律“无法采信”、“不予采纳”,违背庭审的公平公正原则。如果法官摆出一副“你虽然说的有理,但我有权不采信”的架势,那法律赋予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毫无意义。

六、蓄意陷害,枉法强加罪名。

2009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一条、“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法轮功是不是邪教,这个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本案能否成立的关键。对于这样一个关键问题,要引用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而本案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中都没有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做,对本案当事人完全是强加罪名:一审判决书中写到“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刚利明知‘法轮功’系国家依法取缔的邪教组织,仍传播‘法轮功’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二审判决书中更是似是而非、含糊其辞地写道:“经查,法轮功系邪教组织已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从事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活动,依法予以取缔,故对该上诉理由与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按照规定的要求写出引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是举手之劳,这么简单的事情判决书为什么不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哪?是法官疏忽了吗?不是。恰恰相反,这是法官的刻意而为。那么法官为什么要故意违反规定这么做哪?是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这样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的情况下,在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为了给迫害法轮功学员编造出一个所谓的“裁判依据”,判决书除了撒谎,没有别的办法。因此判决书才采取这种似是而非的手法来瞒天过海,欺骗世人。

判决书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就凭空给本案当事人扣上一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这是十分荒唐的,这是在诬告陷害、这是在枉法强加罪名。(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本案当事人刘刚利不应该受法律追究,应立即被无条件释放。

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上述制造刘刚利冤案的公检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3/沈阳公检法制造冤案-刘刚利家属控告相关责任人-433190.html

2021-09-26: 辽宁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强制刘刚利打疫苗
2020年12月8日,刘刚利被非法抓捕,经济开发技术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半,罚金一万元,目前正在上诉。

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401仓。近日律师会见得知,大约一个月前,恶警赵莹让监室嫌疑犯按着她,强制打了疫苗,近期,还要被打第二针。由于长时间的非法关押,刘刚利出现头晕眼障的症状。

据明慧网报道,赵莹今年被中共包装成“楷模”,详见《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恶警赵莹被中共包装成“英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6/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1900.html#2192522503-1

2021-09-25: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判刑4年半 正在上诉
2020年12月8日,刘刚利被非法抓捕,经济开发技术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半,罚金一万元,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正在上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5/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1869.html

2021-09-16: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迫害消息补充
刘刚利被女儿上诉已转至沈阳市中级法院。

法官:宋永正 024——2276366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6/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0853.html#2191523752-2

2021-08-17: 传播真相 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枉判四年半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发放真相资料,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取保候审”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刘刚利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两次对刘刚利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刘刚利被枉判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刘刚利女士,56岁,家住沈阳市铁西区,二零零八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身体不好,患有子宫肌瘤(大小约8.1×5.7厘米,沈阳奉天医院建议摘除子宫),性格急躁,与婆媳关系紧张,并且有近二十年的烟龄与喝酒的不良嗜好。修炼后,她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人也变得善良温柔,与婆婆相处融洽,凡事为别人着想,更加关心家庭和亲人。特别是身上那个比较大的子宫肌瘤也不翼而飞,很是神奇。

作为一个在法轮大法中修炼的受益者,刘刚利自然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让世人明白真相。刘刚利女士却因此被绑架、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

一、被枉判三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刘刚利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4号沈阳军区联勤部第一干休所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刘刚利被看守所女警察赵羽佳上大挂24小时,双手双脚被锁在床架子上,全身不能动,手脚由逐渐不能过血,最后变紫色……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刘刚利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她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到监狱后一直被关押在集训矫治监区受迫害。所谓的集训矫治监区是监狱用暴力、酷刑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基本都要在这个监区进行所谓的“学习”,之后才能分到各个监区干活。监区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长时间罚站、灌食、多人毒打、扒光衣服羞辱、不让睡觉等手段迫害。

在集训矫治监区,刘刚利被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许和任何人说话,脸被犯人于姝莉打的多日瘀血青紫。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刘刚利三年冤狱期满,被放回家。

二、在派出所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刘刚利在沈阳市铁西区劳动公园讲真相时,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保工街派出所四个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了七个小时。

三、又被枉判四年半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下午两点,刘刚利和女儿去家附近市场买东西,刘刚利顺便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母女俩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时,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一帮警察绑架;当天半夜,刘刚利的女儿被放回。第二天,刘刚利体检时血压异常升高,被“取保候审”;交了五千块钱,下午四点被放回家,晚上八点又被绑架回派出所。第三天,刘刚利又被送到医院体检,“检查合格”后被劫往沈阳市看守所。因沈阳当时有疫情,看守所医院主管大夫问她,过年期间有没有联系和聚会等等。刘刚利说,联系了,也聚会了,还接触很多人。看守所拒收(可能是怕瘟疫传染)。二月五日凌晨一点,刘刚利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六月,刘刚利办理了取消“取保候审”的手续,当时办“取保候审”时交的五千块钱也给退了。大约七月份,刘刚利又被构陷到了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十一月二日,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打电话骚扰刘刚利及家人,要求她必须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否则就要去家里抓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等警察闯到刘刚利家,强行用刘刚利弟弟的钥匙打开房门,将刘刚利绑架到派出所。十二月九日下午,刘刚利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刘刚利家属多次给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打电话,负责此案的办理人称自己很了解法轮功,让家人找律师,以后再打电话就不接了。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迫害案件跨区构陷到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刘刚利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随后,检察院又将案件退回国保大队,要求继续构陷;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构陷案件重新返回检察院;二月二十六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敏将案件送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在沈阳市看守所里,刘刚利被非法庭审,家属申请旁听,遭到法官拒绝;七月十九日,刘刚利第二次被非法庭审。为此次开庭,检察院又给法院补充了四页的构陷材料。

八月四日,主审法官杨松的助理给刘刚利家人打电话,告知家人,如果交一万元罚金,就会减刑一定时间,不交罚金,不给减刑。八月十日,刘刚利被枉判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17/传播真相-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枉判四年半-429680.html

2021-08-14: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在被经济开发区法院非法开庭两次后,于8月10日,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罚金一万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14/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9572.html

2021-08-06: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迫害消息补充
8月4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杨松法官助理给刘刚利家人打电话,告知家人,如果交一万元罚金,就会减刑一定时间,不交罚金,不给减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6/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9197.html

2021-07-24: 善良的姐姐被非法关押 弟弟肺腑之言致信法官
刘刚利女士,今年五十六岁,家住沈阳市铁西区。因传播真相,曾经遭受三年冤狱迫害。如今,刘刚利女士与百姓分享健康福音,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已七个多月,五月十三日被非法庭审。

他的弟弟亲眼看到姐姐修炼法轮大法后的巨大变化和受益。今天姐姐被迫害,刘刚利弟弟用心写给法官杨松一封信。下面是这封信的内容。

杨松法官:

您好!

今天给您寄上这封信,真的很重要,请您无论再忙,也一定要看一看。

我姐姐刘刚利,自去年12月份,被关押,至今已有7个多月了。在此期间,我多次给与此案相关的公检法人员寄信,讲述我姐姐修炼法轮功前后的变化、受益情况,法轮功的真相,讲明我姐姐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她是合法公民,应受法律保护而不应遭受迫害,以及我这个残疾弟弟现在的艰难处境……我从心底里希望相关人员能够分辨正邪、依法办案、善待好人。然而,我姐姐仍旧被非法批捕、起诉、开庭……

面对公检法人员这一次次的违背法律、违背良知的参与构陷好人,在多次劝善,仍不能制止其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我已依法对参与迫害我姐姐刘刚利的相关人员提出了控告和举报。

希望您在对我姐姐二次庭审后,作出符合法律、符合天理民意、对当事人负责、不愧对自己良心的公正裁决!请您帮助我姐姐尽快获得自由!让我们姐弟和家人尽早团聚!我和我的姐姐及所有关注此事的亲朋好友都将真心地感谢您!您也将因此获得顺天意、保护好人的大福报!

我虽然还没有修炼,但我愿意做一个善良的人,我不想记恨谁,但我也绝不会对发生在我自己亲人身上的迫害视而不见,无所作为。法律代表着正义与良知,我既然选择了正义与良知,我就会继续运用法律为我姐姐申冤、为好人讨回公道!对参与迫害我姐姐的不法之徒我会持续控告与举报,从地方到中央告到底!一个都不放过!

我相信终有一天,法律会彰显出它的威严,会让今天为一己之私和眼前利益而无视法律、践踏法律、迫害人权、构陷好人的公检法人员,见证这一点,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因为这是善恶有报的天理。我会持之以恒的做,不改不变!

当然,我今天再一次给您寄信,说出我的心里话,就是从我内心里不希望下一个被控告和举报的是您,真的不希望。我期盼对我姐姐的迫害到您这儿就此停止,不再继续。我不希望我姐姐继续被关押、判刑后,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更为残酷的身心的迫害……度过漫长的暗无天日的、整日遭受强制“转化”洗脑、肉体与精神备受折磨的痛苦难挨的日子……万一姐姐真的身体出现状况或者遭遇不幸,那曾经参与构陷迫害她的人所犯的罪更大,都得为此偿还,甚至无法偿还。

所以希望您不要选择与邪恶为伍、迫害好人,包括我姐姐还有其他任何一位法轮功修炼者。您知道吗?向你传达上级命令、给你施压的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今天它会指使和利用你参与迫害,明天它会卸磨杀驴,叫你当替罪羊。谁犯罪谁承担,做多少承担多少,到清算的时候,报应真的到来的时候,您怎么办?您找谁帮您?没有,只能您自己承担,一旦到那时,后悔就真的晚了……

杨松法官,千万别做违背良知的事,千万别参与迫害修炼人,古语说“宁搅千江水,勿扰道人心。”您千万别把这当成儿戏,这可是关乎生命未来的大事啊!若成了邪恶的帮凶,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您以前做错过,而今天您不要一错再错。还有句话说“衙门里面好修行。”这一次,您一定要选择对,将功补过,您还有得救的机会……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我苦口婆心、一次一次地给您寄信,我是真的、真心为您好啊!

请您相信我,现在唯一能帮助您的就是法律、良知,守住心底的善良,选择正义,走正道,才能摆脱邪恶对你的利用与操控,才能摆脱把你引入地狱里的撒旦魔鬼。真正能让你得救的是良心,是天意,是真、善、忍普世价值。世上真正能救人的是法轮大法,切莫失去机缘!

刘弟再一次肺腑之言

2021年7月17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24/善良的姐姐被非法关押-弟弟肺腑之言致信法官-428413.html

2021-07-12: 对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构陷案将第二次开庭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对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为此次开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又给法院补充了四页的构陷材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刘刚利被非法庭审,家属申请旁听,遭到法官拒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2/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8066.html

2021-07-11: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可能再次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2020年2月,发放真相材料时被诬告,遭七马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等人绑架、抄家,因疫情原因看守所不收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又改为“监视居住”。

2020年12月8日,七马路派出所警察抢劫刘刚利弟弟的钥匙后非法入室,并绑架了她,第二天,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迫害案件由铁西区国保大队送到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构陷,检察官王敏一周内就将案件非法起诉到经济开发区法院。

2021年5月13日,在看守所一间狭小的房间内被非法庭审,不允许家属旁听,律师以及刘刚利本人从法律、人道主义方面阐述了迫害的非法性。

近日,法院打电话通知律师,检察院又重新补充了所谓的“证据”,可能要再次开庭。

家属在与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沟通过程中,常遇到不接电话、态度抗拒等事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1/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8032.html

2021-05-22: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到非法开庭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在沈阳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进行了非法开庭。庭审是在看守所一间狭小的会见室里进行的。北京、沈阳两位律师为刘刚利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刘刚利讲述自己炼法轮功后疾病消失,身心受益,无任何法律定信仰是犯罪,自己在做一个守法公民,没做任何违法的事,要求法庭对自己无罪释放。

庭审会议中辩护律师提出如下要求:要求检察官法官回避,对该案的审理理由是对信仰案件起诉违法。同时要求开庭时公安办案人员和证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办案人、公安办案人,和两个关键证人都没有出庭接受法庭调查。

辩护律师指出证人的指证程序违法:

一、证人说在派出所知道刘刚利的姓名和自然情况,办案人事先告诉证人(辨认人)关于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明显违法。

二、在疫情阶段,刘刚利戴口罩出行是正常的,对戴口罩的她辨认那么肯定是不客观也不真实的。

三、证人说没收到宣传品,这个关键情节检察官未宣读。

四、证人未出庭,这矛盾的证实不能作为证据。律师还从国际公约、纳粹罪名、历史上的一些冤假错案等方面对参与办理此案的公检法人员给予提醒和警示,律师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指证与“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毫无关系。庭审从上午九点到中午十一点结束。

开庭过程无任何家属旁听,刘刚利的丈夫和弟弟前一天向法官杨松申请家属旁听遭到拒绝。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邮编:110142
电话:024-85819913
法官:杨 松(女)
内勤:孔伊娜 办公电:024-8581991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2/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6035.html

2021-05-21: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到非法开庭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在沈阳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进行了非法开庭。庭审是在看守所一间狭小的会见室里进行的。北京、沈阳两位律师为刘刚利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刘刚利讲述自己炼法轮功后疾病消失,身心受益,无任何法律定信仰是犯罪,自己在做一个守法公民,没做任何违法的事,要求法庭对自己无罪释放。

庭审会议中辩护律师提出如下要求:要求检察官法官回避,对该案的审理理由是对信仰案件起诉违法。同时要求开庭时公安办案人员和证人出庭接受法庭调查。办案人、公安办案人,和两个关键证人都没有出庭接受法庭调查。辩护律师指出证人的指证程序违法。

一、证人说在派出所知道刘刚利的姓名和自然情况,办案人事先告诉证人(辨认人)关于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明显违法。

二、在疫情阶段,刘刚利戴口罩出行是正常的,对戴口罩的她辨认那么肯定是不客观也不真实的。三、证人说没收到宣传品,这个关键情节检察官未宣读。四、证人未出庭,这矛盾的证实不能作为证据。律师还从国际公约、纳粹罪名、历史上的一些冤假错案等方面对参与办理此案的公检法人员给予提醒和警示,律师指出: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指证与“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毫无关系。庭审从上午九点到中午十一点结束。

开庭过程无任何家属旁听,刘刚利的丈夫和弟弟前一天向法官杨松申请家属旁听遭到拒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5999.html

2021-05-11: 分享健康福音 沈阳市刘刚利再次面临非法庭审
沈阳市铁西区今年56岁的刘刚利女士,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因传播真相,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四个多月,五月十三日面临非法庭审。她曾经遭受三年冤狱迫害。

刘刚利女士是普通的一名家庭妇女,在修炼法轮功前,她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婆媳关系紧张,并且有将近二十年的烟龄与喝酒的不良嗜好。二零零八年,刘刚利身患子宫肌瘤(大小约为8.1×5.7厘米),沈阳奉天医院建议摘除子宫,受病痛折磨的她卧床两年,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从此,刘刚利不仅恢复了正常生活,而且人也变得善良温柔,性情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婆婆相处融洽,凡事为别人着想,更加关爱家庭和亲人。

作为一个在法轮大法中修炼的受益者,刘刚利自然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让世人明白真相。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刘刚利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刘刚利女士到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4号沈阳军区联勤部第一干休所探亲,发放真相资料,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在看守所非法羁押期间,曾遭酷刑上大挂一天一夜;后来被冤判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关押时,监狱为了转化她,剥夺睡眠、不给生活用品、冬天把脚踩在冰冷的水盆里、遭犯人殴打等残酷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下午两点,刘刚利和女儿去家附近市场买东西,刘刚利顺便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母女俩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时,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等绑架;当天半夜,刘刚利的女儿被放回。第二天,刘刚利体检时血压异常升高,被“取保候审”;交了五千块钱,下午四点被放回家,晚上八点又被绑架回派出所。第三天,刘刚利又被送到医院体检,被劫往沈阳市看守所,因沈阳当时有疫情,拒收回家。

二零二零年六月,刘刚利办理了取消“取保候审”的手续,当时办“取保候审”时交的五千块钱也给退了。大约七月份,刘刚利又被构陷到了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十一月二日,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打电话骚扰刘刚利及家人,要求她必须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否则就要去家里抓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等警察闯到刘刚利家,强行用刘刚利弟弟的钥匙打开房门,将刘刚利绑架到派出所。十二月九日下午,刘刚利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期间,刘刚利家属多次给铁西国保大队打电话,负责此案的办理人称自己很了解法轮功,让家人找律师,以后再打电话就不接了。家属多次去相关部门控告,铁西公安不收控告材料,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推诿给公安。

铁西区国保大队将迫害案件跨区送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构陷,十二月二十二日,检察院非法批捕,然后将案件退回铁西区国保大队;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构陷案件重新返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敏一周内就将案件送至法院,起诉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日前,法院打电话通知代理律师,将在五月十二日开庭前会议,五月十三日于沈阳市看守所内非法庭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1/分享健康福音-沈阳市刘刚利再次面临非法庭审-424862.html

2021-04-28:刘刚利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超过四个多月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已四个多月,日前,律师去接见,她本人状态还好。希望同修关注、营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8/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23932.html

2021-03-09: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构陷到法院的信息补充
2020年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在家附近发放真相材料时,被不明真相世人举报,铁西区七马路派鏊焖锖炅恋热舜啪斐摇R蛭咔樵颍词厮芫杖耍厶谌欤炖砹恕叭”:蛏蟆保⑶医涣�5000元押金。

几个月后,警察孙宏亮给家属打电话,说可以去分局取回押金,已经取消取保候审,办理了监视居住。在取消监视居住的时候,七马路派出所已经将构陷材料送到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构陷。

2020年12月8日,孙宏亮带着四个警察,非法取得刘刚利家里的钥匙后,将她绑架到派出所,次日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期间,家属多次给铁西国保大队打电话,负责此案的办理人称自己很了解法轮功,让家人找律师,以后再打电话就不接了。

家属多次去相关部门控告,铁西公安不收控告材料,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推诿给公安。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一个星期就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检察院的检察官王敏不接家属电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9/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1879.html

2021-03-05: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构陷案卷已到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已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起诉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现在案卷已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5/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21715.html

2021-02-26: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迫害消息补充
2020年12月8日,刘刚利在家,被铁西区七马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等四个警察绑架。
2020年12月9日,被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2020年12月15日,七马路派出所警察将构陷案件送到沈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2020年12月22日,检察院非法批捕,然后将案件退回铁西区国保大队。
2021年2月20日,案件重新返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6/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1367.html

2021-02-05: 辽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2020年12月8日,被非法抓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将近两个月。近日,家属去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控告七马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非法抓捕刘刚利,检察院推诿给铁西分局以及铁西检察院。经过协商,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科长施志达负责处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5/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9565.html

2021-02-04: 参与迫害沈阳刘刚利的单位信息补充
《曾陷冤狱三年 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非法关押》信息补充: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3号
控申科电话 :024-25182835
控申科(科长):施志达
副检察长:赵宏声
检察员:王亚飞 万亿 张楠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4/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9523.html

2021-02-02: 曾陷冤狱三年 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折腾了两天想送看守所没送进去,被“取保候审”放回家;六月派出所给办理了取消“取保候审”的手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刘刚利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

刘刚利,56岁,家住沈阳市铁西区,二零零八年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身体不好,患有子宫肌瘤(大小约8.1×5.7厘米,沈阳奉天医院建议摘除子宫),性格急躁,与婆媳关系紧张,并且有近二十年的烟龄与喝酒的不良嗜谩P蘖逗螅凑妗⑸啤⑷瘫曜甲龊萌耍艘脖涞蒙屏嘉氯幔肫牌畔啻θ谇ⅲ彩挛鹑俗畔耄庸匦募彝ズ颓兹恕L乇鹗巧砩夏歉霰冉洗蟮淖庸×鲆膊灰矶桑苁巧衿妗�

作为一个在法轮大法中修炼的受益者,刘刚利自然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让世人明白真相。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刘刚利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以下是刘刚利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刘刚利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4号沈阳军区联勤部第一干休所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刘刚利被看守所女警察赵羽佳上大挂24小时,双手双脚被锁在床架子上,全身不能动,手脚由逐渐不能过血,最后变紫色……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刘刚利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她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到监狱后一直被关押在集训矫治监区受迫害。所谓的集训矫治监区是监狱用暴力、酷刑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基本都要在这个监区进行所谓的“学习”,之后才能分到各个监区干活。监区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长时间罚站、灌食、多人毒打、扒光衣服羞辱、不让睡觉等手段迫害。

在集训矫治监区,刘刚利被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被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许和任何人说话,脸被犯人于姝莉打的多日瘀血青紫。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刘刚利三年冤狱期满,被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刘刚利在沈阳市铁西区劳动公园讲真相时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保工街派出所四个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了七个小时。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下午两点,刘刚利和女儿去家附近市场买东西,刘刚利顺便发放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母女俩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时,被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马路派出所一帮警察绑架;当天半夜,刘刚利的女儿被放回。第二天,刘刚利体检时血压异常升高,被“取保候审”;交了五千块钱,下午四点被放回家,晚上八点又被绑架回派出所。第三天,刘刚利又被送到医院体检,“检查合格”后被劫往沈阳市看守所。因沈阳当时有疫情,看守所医院主管大夫问她,过年期间有没有联系和聚会等等。刘刚利说,联系了,也聚会了,还接触很多人。看守所拒收(可能是怕瘟疫传染)。二月五日凌晨一点,刘刚利被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六月,刘刚利办理了取消“取保候审”的手续,当时办“取保候审”时交的五千块钱也给退了。大约七月份,刘刚利又被构陷到了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十一月二日,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打电话骚扰刘刚利及家人,要求她必须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否则就要去家里抓人。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七马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等警察闯到刘刚利家,强行用刘刚利弟弟的钥匙打开房门,将刘刚利绑架到派出所。十二月九日下午,刘刚利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家属质问绑架的原因,派出所副所长孙宏亮回答:因为今年二月份发放材料的原因,是检察院让抓的。家属给检察院案管中心打电话,检察院回答:没有报捕,还应该找公安机关。家属打电话给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负责人,办案人员不告诉真实姓名,也说找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刘刚利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至今,刘刚利已在沈阳市看守环欠ü匮毫艘桓龆嘣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曾陷冤狱三年-沈阳刘刚利女士又被非法关押-419422.html

2021-01-27: 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看守所的刘刚利,希望她丈夫给她请律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7/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9147.html

2020-12-25: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迫害信息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家属得到派出所通知,她的被构陷案件送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12月22日被非法批捕。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迫害消息更新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被构陷案件,已被送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12月22日,刘刚利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25/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6983.html

2020-12-11: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关押到造化看守所
12月8日,沈阳市铁西区七马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用刘刚利弟弟的钥匙,打开家门,将刘刚利绑架到七马路派出所。

12月9日下午,将刘刚利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家属问绑架原因,孙宏亮回答是因为今年2月份发放材料的原因,并说是检察院让抓的人。

家属给检察院案管中心打电话,检察院回答是没有报捕,还应该找公安机关。家属打电话给铁西国保大队的负责人,办案人员不告诉真实姓名,也说找检察院。

12月9日下午,尽管刘刚利因血压高已送医打点滴,仍被铁西区七路派出所送往造化看守所非法关押。据说,是在省里或市里某人的“特别关注”下执行迫害的,迫害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人,以此作为一年到头的“政绩”。

奉劝那些躲在阴暗幕后操纵别人干坏事的人,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是要遭报应的,报应来时,才后悔,已经晚了,现在开始弥补过错还来得及。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1/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6319.html

2020-11-04: 曝光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七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七路派出所警察孙宏亮于十一月二日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及家人,要求她必须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否则就要去家里抓人,再次给刘刚利及家人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4/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4615.html#20113223121-1

2020-07-30: 曝光沈阳市铁西区七马路派出所警察骚扰学员刘刚利和家属
今年2月2日,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在讲真相时被七马路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到家中,并交了5000元钱,当天晚上又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因为疫情原因,看守所不收人才让回家。铁西国保大队将“取保候审”形式改为“监视居住”。

隔五个月后,将五千元返回。近日,家属接到办案民警电话,要求家属送身份证复印件到派出所办理取消“监视居住”手续,还要求本人去签字。

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七路派出所
咨询电话:024-25728614
所长 董彦岑 警号110888
民警 孙宏亮 警号107819(办案人)
民警 彭佳星 警号 107739
民警 李鸿桥 警号 108752
民警 裴红影 警号108489
教导员 张承海 警号11427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30/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9788.html

2020-02-09: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迫害情况补充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2020年02月02日,被七马路派出所绑架关押一个晚上后,次日上午被强行带去检查身体,由于体检结果不合格,无法送进看守所,派出所民警向家属索要三万元取保候审金,后协商为五千元,2月3日傍晚五点左右被放回家。

仅仅三个小时后,七马路派出所民警孙宏亮伙同其他四个警察去家里继续实施绑架,以骗家属拍照收据和还书为名,骗开家门,几个警察直接将50多岁的刘刚利强行架上警车,强制戴手铐! 2月3日晚继续在派出所迫害,非法关押,家属问值班辅警人的去处,辅警说被送走了!其实人就在派出所。据悉,铁西区国保不满意处理结果,才让他们继续绑架关押迫害!此人名字应该是宋伟。

2月4日上午,刘刚利又被强行带去体检身体!办案警察说要刑事拘留,家属问派出所所长犯了什么法,所长态度非常轻蔑!2月4日晚上六点将刘刚利送去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因为看守所拒收,当晚半夜才放回!

派出所警察让刘刚利隔天去派出所报道,还给家人打电话问她的去处,给家人带来非常大的伤害!

一个普通善良妇女,只希望在瘟疫肆虐期间告诉大家平安保命的方法,履行自己作为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却被多次伤害!

七马路派出所的警察大多都很年轻,受邪党谎言洗脑毒害深重,希望他们都能静下心来好好了解中共长期迫害中国人民的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9/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0946.html

2020-02-08: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绑架迫害经过
2020年2月2日下午2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因过生日和女儿去菜市场买菜,发放几个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被铁西区七马路派出所绑架并抄家。女儿半夜被放回。2月3日体检高血压,取保候审,交出了五千块钱,下午4点回家。

2月3日当晚8点,四个警察又去她家,说是取保单子没留底子,还给她送回几回大法书,诱骗刘刚利开门,开门后又将她绑架到派出所。2月4日送医院检查合格,送去看守所。看守所医院主管大夫问她,过年期间有没有联系和聚会等等,刘刚利说,联系了,也聚会了,还接触很多人。看守所拒收(可能是怕瘟疫传染)。刘刚利5日凌晨一点平安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8/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00905.html

2020-02-05: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被带走,去向不明
刘刚(音)丽,女,五十岁左右,在二月二日下午大概两点左右和同修外出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人举报,沈阳市铁西区七马路派出所出警,并于当晚抄家,抢走大法师尊法像,两套大法书,后被放回,但于二月三日晚九点又被带走。现在在哪儿不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5/二零二零年二月五大陆综合消息-400747.html#2024224513-1

2020-02-04: 辽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绑架 已回家
2020年2月2日下午两点左右,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在家附近发放真相材料。快回家时,与女儿一起买东西,在肇工街八马路超市门口,被七马路派出所多个警察非法抓捕,强行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期间,警察非法抄家,拿走师父法像、大法书籍两套和真相册子若干。晚上,警察带刘刚利体检身体,血压显示高,警察买药准备给吃。女儿当晚被放回。

2月3日下午,刘刚利从七马路派出所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4/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0720.html

2018-11-19: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等两人一度被绑架
11月16日下午三点左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和杨姓老年学员在劳动公园讲真相时被保工街派出所四个警察绑架,在派出所遭警察强行照相,警察给刘刚利戴手铐,还要送去体检,两位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大概被非法关押了七个小时,晚上警察通知家属接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9/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7319.html#181118235926-1

2017-03-01: ◇沈阳市刘刚利已结束三年冤狱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43596.html#1722823485-1

2017-02-10: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即将结束冤狱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六小队,2014年2月27日,被沈河区滨河派出所非法抓捕,2015年4月,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本月26号结束冤狱三年,请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0/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2925.html

2016-07-09: 辽宁省女子监狱剥夺刘刚利会见权利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现在被非法投监于辽宁省女子监狱五监区六小队。近日,监狱非法剥夺了刘刚利和家属的会见权。

刘刚利家属去监狱会见,但是遭到监狱狱警拒绝,理由是有人给她传条子,并且不说报告词,否认自己是犯人。监狱以违反监规为由,拒绝家属会见。

家属提出会见是正当权益(监狱法规定:除非在禁闭期间,当事人和家属都有会见权),拒绝家属会见,需要拿出相关文件,监狱方面不给家属出示。

家属去城郊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方面只说让等消息。
监区电话:024-31236253 3123625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8/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1072.html

2016-05-10: 刘刚利在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遭非人折磨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在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被关押迫害四个多月,二零一六年四月被非法关押到第五监区六小队,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除了上厕所时间以外,都要被迫做奴工。

刘刚利二零一四年零二月二十七日在沈河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人诬告,遭绑架、构陷,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被沈河区法院强行开庭,被法官焦玉玲秘密非法判三年,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曹世军在没有听取律师和家属的上诉理由情况下,于七月二日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份,刘刚利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监狱,到监狱后一直被关押在集训矫治监区受迫害。所谓的集训矫治监区是监狱用暴力、酷刑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新入监的法轮功学员基本都要在这个监区进行所谓的“学习”,之后才能分到各个监区干活。监区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迫害非常严重,长时间罚站、灌食、多人毒打、扒光衣服羞辱、不让睡觉等。

刘刚利在集训矫治监区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监狱指使两个重刑犯二十四小时监管她,一个叫于姝莉的犯人为了强制转化刘刚利,暴力殴打她的脸部,导致刘刚利脸部多日瘀青,并且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许和任何人说话。

辽宁女子监狱经常以减刑的方式来引诱重刑犯迫害法轮功学员,于姝莉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于姝莉一九五九年四月出生,在丹东市水利局工作,二零零九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刑十二年,在辽宁女子监狱服刑期间,有多次被减刑的记录;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减去十一个月、二零一四年减去十一个月、近期减去八个月。这些减刑记录可能都与其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着直接的关系。

据悉,二零一五年年底期间,被非法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的几位学员,在集训矫治监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和暴力转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0/刘刚利在辽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遭非人折磨-328150.html

2016-04-13: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做奴工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2015年11月末,被劫持到监狱后,在集训矫治监区被关押四个多月,最近分到第五监区,每天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除了上厕所时间以外,都要被迫做奴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3/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6554.html

2016-03-10: 辽宁省沈阳市刘刚利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士在2015年11月份被劫持到监狱,到监狱后一直被关押在集训矫治监区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0/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5187.html

2015-11-28: 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劫持到女子监狱
刘刚利,于2014年2月27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人构陷,2015年4月2日,被沈河区法院强行开庭,被法官焦玉玲秘密非法判处三年刑期,后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曹世军在没有听取律师和家属的上诉理由情况下,于7.2日非法维持原判。

本周二11月24日沈阳市看守所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将刘刚利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刘刚利的弟弟因姐姐受牢狱之灾起诉江泽民,近期被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8/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19672.html

2015-05-23: 沈阳中级法院法官曹世军不通知律师、以视频对刘刚利开庭
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沈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上诉。5月11日转到中级法院。家属申请了二审辩护人。家属5月22日去看守所探视刘刚利时才得知,中级法院法官曹世军在前一天以视频的形式对刘刚利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3/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9858.html

2015-05-20: 辽宁省沈阳刘刚利被非法判刑三年 正在上诉
一审,刘刚利被沈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刘刚利上诉后,于5月11日转到中级法院,二审法官曹世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0/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8067.html

2015-05-02: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迫害情况补充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焦玉玲对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非法判刑三年。家属去法院要判决书,焦玉玲说不能给家属,理由是本人已上诉,现在没生效。家属向信访和监察室反映、投诉,沈河法院均不受理。

刘刚利的一审判决是在4月13日,家属在4月21日给焦玉玲打电话,问是否下判决,焦玉玲说没有下,到4月26日在家属询问下才告诉家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8213.html

2015-04-04: 律师无法到场 刘刚利被沈阳法院非法开庭
辽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被沈河区法院在律师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强行非法开庭。
家属原本请了北京律师做辩护,家属也申请做了辩护人。开庭前几天,律师告知因参与南方城市的开庭,不能参加四月二日的庭审,想申请延期,并且由家属交给法院一份出庭通知。

法官焦玉玲说:“不能更改日期,没有辩护人也要开庭,而且一定要开成。”律师的出庭通知看都没看,就还给家属。

家属向副院长反映情况,副院长说:这事管不了。开庭前一天,家属解除了自己的辩护人身份。

四月二日的早晨,阴霾继续笼罩沈城。原定于九点多开庭,押解车九点三十分才缓缓驶来,旁观者与她纷纷挥手示意。

大约十点二十分,非法庭审开始,当刘刚利看到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明确表示不能开庭,要等律师来;法官焦玉玲说:“律师已经通知,他不能出庭了。”随后便强行开庭。

庭审十一点三十分结束,法院并没有把当事人马上送走,等待后院没有了群众和家属之后才把车开回看守所。

走完过场之后,焦玉玲把家属留下,伪善劝说:她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被别人利用了,要家属做做“工作”,要是能表示不再炼,有可能从轻或者判缓。

主审法官焦玉玲曾经多次判刑法轮功学员,现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还强行开庭,继续为中共充当打手,助纣为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4/律师无法到场-刘刚利被沈阳法院非法开庭-307100.html

2015-01-26: 辽宁省沈阳刘刚利被上“大挂”苏小华被野蛮灌食
沈阳市看守所女狱警赵羽佳,大概35岁左右,对大法弟子刘刚利和苏小华分别实施上大挂、灌食酷刑。

刘刚利因认为自己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没有破坏法律实施,自己不应该被非法关押,因此,以不穿黄马甲抵制非法关押、迫害;被狱警赵羽佳汇报上面,给其上大挂一天一夜还多,双手双脚被锁,全身不能动,手脚由逐渐不能过血,最后变紫色……

苏小华因抵制非法关押,偷偷绝食一个星期左右,被狱警赵羽佳发现,让四个在押人员驾着把她抬到楼下,被强行灌食三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6/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03650.html#1512522247-1

2015-01-24: 沈阳沈河区法院延期对刘刚利的非法庭审
沈阳沈河区法院原欲于2015年1月26日非法庭审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前几天,法官焦玉玲在电话中对刘刚利家属说,法院要开会,取消26日的开庭,时间再定。

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的刘刚利,2014年6月上旬以拒绝穿囚衣抵制非法关押,被狱警上大挂一天一夜,具体参与迫害人员待查。

另,法轮功学员苏小华绝食反迫害遭看守所强行灌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4/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03569.html

2015-01-12: 沈阳沈河法院欲在1月16日非法庭审大法弟子刘刚利
1月9日下午,沈河法院焦玉玲给刘刚利律师打电话,欲在1月16日非法庭审大法弟子刘刚利,1月16日家属不在辽宁省沈阳,刘刚利家属将在1月12号上午去沈河法院和法官沟通,希望焦玉玲不要再继续对大法弟子犯罪,希望她能明白过来,别再继续为中共卖命。

另,近期沈河法院想要非法庭审多位大法弟子(从明、郭红艳、宗艳春、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田金鑫、韩静、刘裕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85.html#1511122547-18

2014-10-02: 对辽宁沈阳刘刚利的诬陷案转给审判员焦玉玲
9月15日,刘刚利家属去沈阳沈河法院交律师手续的时候,负责的法官刘勇说:案卷不归他管了,换了审判员。

现在的审判员是焦玉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二零一四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8433.html

2014-09-13: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迫害近况
沈阳沈河法院法官刘勇9月11日给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家人打电话,要求尽快递交律师手续。

沈阳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所谓案卷是于8月11日被移交到沈河法院。家属申请要求会见与阅卷,被法官拒绝,只给了起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3/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7582.html

2014-07-06: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非法关押信息补充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已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四个多月,三月二十日被非法批捕,现“案件”退到沈河国保。刘刚利女儿多次找到国保大队,均见不到办案人。

2014年2月27日,刘刚利在沈河区泊岸华庭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人恶告,遭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6/二零一四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94251.html

2014-05-28: 辽宁省沈阳刘刚利被诬陷起诉到沈河检察院
2014年2月27日,沈阳市刘刚利与一法轮功学员在沈河区文艺路54号沈阳军区联勤部第一干休所(泊岸华庭)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王铁军(210103193301151257)恶意举报。王铁军接到真相资料后,找到小区内两名现役的军人,让他们看住刘刚利,并随后恶告。

沈河分局国保大队王文胜、何彪以荒唐的罪名对刘刚利非法起诉到沈河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8/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2668.html

2014-04-19: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 刘刚利女士讲真相被绑架
沈阳市现年49岁的刘刚利女士,受病痛折磨,卧床两年,二零零八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健康。刘刚利女士两个月前,讲真相被绑架迫害,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刘刚利女士和一位朋友到位于沈河区文艺路54号的沈阳勤联部沈阳第一干休所探亲,在小区内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居住在该小区的一位退休干部恶告,此人叫来小区内武警,并让武警报警,把刘刚利俩人绑架到沈河区滨河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警察强行要给俩人戴手铐,后来又伪善的哄骗俩人说送她们回家,几小时后放她们出去。想不到警察是故意放人、跟踪她们。刘刚利一到家,就被滨河派出所警察冯凯、时小国、李阳闯入,非法抄家,抢劫家中电脑等物品。刘刚利被带回滨河派出所,第二天,又被非法关押至沈阳市看守所。

随后,滨河派出所对刘刚利進行非法起诉,沈河区检察院一科在未给家人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三月二十日对刘刚利進行非法批捕,没有以任何书面形式通知家属。后来所谓的“案件”又返回到沈河区国保大队,说要重新侦察取证,为期两个月。

刘刚利被非法关押期间,刘刚利的家属多次到相关办案单位滨河派出所、沈河区检察院、沈河分局、沈河国保大队等处询问此事,但所有单位均不告知具体办案人员,也说不出任何关押刘刚利的理由。刘刚利的女儿在沈河分局询问期间,还被警察无礼的推出门外,恶警十分嚣张。

家属为刘刚利请了律师,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也不允许家属接见,“理由”是刘刚利在看守所里不穿号服、不戴刑具。

刘刚利女士,家住沈阳市铁西区。在修炼法轮功前,她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婆媳关系紧张,并且有将近二十年的烟龄与喝酒的不良嗜好。二零零八年,刘刚利身患子宫肌瘤(大小约为8.1×5.7厘米),沈阳奉天医院建议摘除子宫,受病痛折磨的她卧床两年,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从此,刘刚利不仅恢复了正常生活,而且人也变得善良温柔,性情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婆婆相处融洽,凡事为别人着想,更加关爱家庭和亲人。

就是这样一位绝处逢生、修心向善的好人,只是为让世人明白真相就遭到绑架,身陷囹圄,至今已近二个月。家人非常焦急,担心她的身体。刘刚利还有一位有残疾的弟弟无人照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9/修炼法轮功获健康-刘刚利女士讲真相被绑架-290218.html

2014-03-27: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绑架后信息补充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前往沈阳市联勤部沈阳市第一干休所探亲,在小区里讲真相期间,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后遭到沈河区滨河派出所绑架,当天下午就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此案于三月十七日移交到检察院一科,办案人员:邹小彤 电话:024-24858812

三月十九日,刘刚利遭到非法批捕,没有以任何书面形式通知家属。现在案件又返回到沈河区国保大队,说要重新侦察取证,为期两个月。沈河区国保具体办案人员待查。

刘刚利在看守所里,不穿号服,不戴刑具,堂堂正正炼功,不配合恶人的任何要求。律师两次接见,都遭到看守所拒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7/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9209.html

2014-03-23: 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被绑架情况补充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五十岁左右,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与另一名同修在沈阳军区第一干休所楼里给一个退休干部发真相光盘,被此人恶告给小区武警,小区武警向沈河区滨河派出所报告,滨河派出所警察很快来把刘刚利等两人劫持到滨河派出所,几小时后放她们出去。

想不到警察是故意放人要跟踪她们。另一同修没有直接回家,去了别处没有被抓。而刘刚利一到家就被滨河派出所警察冯凯、时小国、李阳闯入,非法抄家,翻出一百多张真相光盘,搜走了光盘和电脑,并将刘刚利绑架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又将她劫持到沈河区检察院一科非法关押至今。

现得到消息,因刘刚利拒绝穿囚服,警察不允许律师见面,一科的警察对家属说要送到二科去,即要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3/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9018.html

2014-03-03: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遭绑架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四十多岁)与高姓法轮功学员(女,七十多岁)前往沈阳市沈河区地王花园(干休所)探亲。在小区内给人讲真相,有一离休干部表面接受了真相,但却因受恶党谎言毒害甚深,暗地里将两位法轮功学员恶告。小区里不明真相的保安报警后,沈阳市沈河区滨河派出所出警将两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刘刚利的家被抄,电脑主机被恶警拿走。当晚,高姓法轮功学员被送回,而刘刚利却被非法关押。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滨河派出所警员冯凯通知刘刚利的丈夫去看守所给刘刚利送衣服和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3/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8298.html

2014-03-01: 沈阳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丽和高姨被绑架
2月27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的法轮功学员刘刚丽和高姨被警察绑架。警察从刘刚丽家拿走一电脑主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8225.html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4-03-24: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监狱举报电话: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十监区一小队:024-31629747
监狱长:马骁
一监区狱警
监区长夏茹:警号:2117237
科长张玥:警号:2117153
科长孙玮静:警号:2117165、手机:18040085165
七小队队长李肖依:警号:2117229
七小队队长王晶:警号:2117419
干事王然:警号:2117399
干事田甜:警号:2117163
五小队队长:白成鹭
十监区狱警
监区长:孟祥玉
科长卢玮:警号:211717X
干事吉雪琦:警号:2117192
一小队队长李淑英:警号:21×××10 (每次都故意遮挡警号)

参与迫害的犯人
乔晓妮:大连人,四十岁左右,诈骗犯,十多年刑期
王燕玲:沈阳人,七十多岁,职务犯罪
姜梦梦:丹东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陆艳清:内蒙古人,四十多岁,贩毒,判处无期,服刑七年没改判
程显凤:四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许芸霞:二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王燕:丹东人,四十多岁,贩毒
高蔚蔚:大连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李雪:二十多岁,贩毒,已出狱
杨阳:三十多岁,已出狱
江晓英:三十多岁,已出狱
何婷婷:大连人,四十多岁,已出狱、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狱警名单:

监区长:徐曼(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下旬上任,之前监区长为吴妍)
科长:胡阳(音)(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转化洗脑”)
科长:鲁燕燕(音)
干事:吕思瑶、张茗涵、李晗
队长:孟姝涵(一小队)
高鑫晶(二小队)
吴明佳(三小队)
张佳璇(四小队)
王晰月(五小队)

十二监区积极参与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

付思文(已出监)、杨旭、杨藩、翟媛媛、刘晓雪、单宝荣、王笑嫣、周鹏飞、时蕊、张红霞(已出监)、韩玉玲、祁鸣、齐红(已出监)、张欣瑶 、何丹、王月、范丽丽 王紫薇(已出监)、陈雪飞、梁春侠、赵杰等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1-09-16: 沈阳市中级法院
法官:宋永正 024-22763668

2021-05-11: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邮编:110142
电话:024-85819913
刑庭庭长:杨松(法官)
内勤:孔伊娜 办024-85819910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3号 邮编:110142
批捕科检察官:吕虹(办)024-25182820
起诉检察官:王敏
检察官助理:崔健 办024-25182811
接待电话:024-25812000
案管电话:024-25182798
案管中心:024-25182802


2021-02-02: 参与迫害单位及部份责任人: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批捕科电话:024-25182820

2015-11-29: 沈阳市铁西区刘刚利被劫持到女子监狱补充

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西路45-1号
电话:024-25731802
邮编:110024
2014-07-06:
参与迫害人员信息:
恶告人:
王铁军024-28691312 住址:沈河区文艺路54号2号楼1-19-3室,
杨岩18909881009
赵俊锋

沈河区滨河派出所:
副所长田刚
警察:
时小国 警号109059
李阳 警号109238
冯凯15940278618
何彪024-24849109、13478303799
张念昌、张鸣放、杨宁、邓孝元

沈河区国保大队:
张廷彦13840229338、024-24842260
王文胜13998131321
其它电话:024-24854965、24863509、24842019、24858897

沈河区检察院:
检察官刘正024-24843820
孙旭024-24854963
批捕科邹小彤024-24858812
案馆024-24840116
2014-03-23:
参与绑架的还有沈河国保大队的许保文。
沈河区检察院一科:024-24858812
冯凯15940278618
沈河国保大队024-24849109

沈河区检察院:
值班室:024-24843920 传真24844596 办公室24844596
检察长 王世航 办电24843323 宅电24253799 手机13604925960
检察长 王世元 办电24844532 宅电24863791 手机13940020639
检察长 李阳 办电24843302 宅电86129624 手机13940333331
检察长 徐广东 办电24848245 宅电24133808 手机13066500032
公诉科 张晨宇(主管办案人):办电24843959 24854965
李忠 办电24845947 宅电24131071 手机13904040057
办公室 赵晓晨 办电24854960 宅电22843796 手机13842061238
政治处 朱玉洁 办电24842670 宅电24116060 手机13304000201
监察室 闫修权 办电24850470 宅电23930685 手机13998235739
侦查监督科 矫卓 办电24854973 宅电24325955 手机13898134578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3-03-03: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相关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邮编110145
二监区:024-024-31629699
三监区:024-31629727、024-31629353
四监区:024-31629376(大陆时间晚7、8点会有人接)
狱政科:024-31629646
狱务科:024-31629651、024-31629306
接见室:024-31629308
举报电话:024-3162971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3/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7359.html

2022-10-11: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监狱举报: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二监区:024-31629699
三监区:024-31629727、024-31629353
第三监区四小队电话:024-31629302

2022-08-26: 二监区电话:024-31629699
三监区电话:31629727 31629353
第三监区四小队电话:31629302狱政科电话:31629646
狱务公开电话:31629651
接见室公开电话:31629308
监狱举报电话:31629710 3162930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26/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48123.html

2021-08-06: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刑庭庭长:杨 松(法官)024-85819910
法官助理 孔伊娜 办公电:024-85819908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起訴检察官: 王 敏 024-2518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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