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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乐山 沐川县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五马坪劳改场) >> 王建胜, 男, 6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
拘留时间: 2013年7月16日
有关恶人: 兴文县、叙永县610、国保大队恶徒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3-07-2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1-04: 四川省叙永县政法委、国保、社区“清零”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
从2021年以来,叙永县政法委、国保、派出所、社区人员(胡思金、马利娜、刘影媛、谭超、刘勇、温某等),多次骚扰大法学员樊仕芝、王满群、付清明、余从燕、朱显富、黄苏楠、张亚容、王建胜、何继容等,叫签“三书”,威胁不签就扣发养老金和停子女的工作。

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法轮功学员余从燕,付清明,王满群到派出所,学员们给其讲真相不听,还说不怕遭报,还抢劫了学员的大法书和大法师父的法像,叫嚣不签“三书”就送合江看守所加重迫害,致使法轮功学员何继容被迫流离失所,在这期间,不法人员非法闯入她家中,强行开门、换锁,不断的骚扰家人和子女,使其无法正常生活,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还说给代签“三书”也行。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没有错,参与迫害这样的好人,天理不容。那些还在参与的迫害者,不要为眼前的利益,丧失了良知,给中共作陪葬,失去永远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31/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6081.html

2020-01-03:四川叙永县社保局对王建胜等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四川泸州市现年72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建胜,原叙永县商业局商业购销公司业务股长、经理。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被泸州市叙永县、宜宾市兴文县国保六一零合伙绑架、构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兴文县公检法、宜宾中级法院合伙枉判七年零六个月,随即被劫持到四乐山嘉州监狱(原来的乐山五马坪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历经魔难的王建胜冤狱结束回家。九月份,王建胜的社保卡上一分钱都没有。冤狱期间已领取的养老金被叙永社保局诬陷为“不当得利”、“非法所得”,并逼迫一次性退还;否则就要通过司法程序起诉,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等,或谁领了这笔钱就找谁,扣谁。

社保局局长:我也懂法律, 我们只按“上边”的文件来扣你们的

二零一九年十月下旬,王建胜因退休金被社保局莫名其妙地停发,就到叙永社保局询问。王建胜向姓魏的局长说明:这个钱是我个人的财产。国家实行养老保险时,我的单位垮了,新聘用的单位没给职工买保险,养老保险金是我个人拿钱交的。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逐月、逐年递交养老保险,交足了二十年零一个月,直到届满退休年龄。我与社保局是签订了协议的,社保向我发放养老金是天经地义的。你们没有理由停发、扣发。

魏局长说,现在我们不跟你谈是你个人交的,还是单位交的。凡是服了刑的都要扣。我们只按“上边”的文件来扣你们的。王建胜向魏局长宣读了相关法律。魏说,你不要跟我念这些。我也懂法律,我们只根据“上边”的文件来办。

社保局袁股长:已领的养老金二十多万元一次性退回

魏局长叫王建胜找社保局的袁股长。袁股长说,不扣你们的,我们的饭碗要抡起(解聘)。王建胜说,我理解你们的处境。但要求每个月至少发给我一千元的生活费,并出具停发、扣发的书面通知。

两个星期后,社保局没有回复,王建胜再次到社保。袁股长的答复是:生活费一分不给。还要把非法判刑期间正常领取的养老金二十多万元一分不少的全部退回,一次性退回!

社保抢劫、掠夺性的决定,把刚从冤狱回家的王建胜,逼上了生活的绝境。王建胜要求社保给自己找个活路,即找份工作,维持生活。魏局长恶狠狠的说,你要找活路,不关我们的事。我没有这个权利来给你安排工作。

有法不依、按照所谓“上边”倒行逆施

王建胜找社保不几日,即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上午,在大桥上碰到奔他而来的一行十二人:社保局的袁股长;城关镇的副镇长,城关镇一个管社保的公务员;叙永镇司法所所长王晴(音)(男的);西城派出所的一个警察(一杠两星);西城社区的书记,宝珠社区的书记;社保局俩仨个女性工作人员等。于是王建胜约他们到西城社区面谈。

一个社保局的女性工作人员桥上一见到王建胜就拍照。王建胜马上制止她说,你不懂法律吗?你侵犯人权;马上删了。到了西城社区,王建胜要求说,刚才拍照的请离开这里,没资格参与我们的会谈。

会谈开始,社保对王建胜说,今天来的目的是解决你的养老金问题;会谈最后,社保局的刘局长(女性)亮出的底牌,向王建胜宣读了社保的决定:王建胜判刑(冤狱)期间已领取的几年养老金二十万零七千多元,是“非法所得”,是“不当得利”,是“侵占”国家资金,必须把全部金额一次性退还。否则,要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要采取措施,如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所;查出谁来领的这笔钱就扣在谁的头上等等。

这些公务人员实在太可怜,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干着什么,在光天化日下,如此明火执仗的掠夺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是什么性质,该承担什么后果。为了唤醒他们,会谈中王建胜讲法律、讲道理,从方方面面去启悟他们的良知、正念。

王建胜说:“一九八九年,我所在的商业购销公司垮了。国家实行养老保险时,我受聘新组建的商业购销公司没钱给职工买保险。在该公司干到二零零六年退休,都是我自己拿钱给自己买的养老保险。每月缴钱办手续,差几块钱社保都不给办理,一分不少的要你交足。我交足了二十年零一个月的保险金,直到年满六十岁的法定年龄,才正式领取养老金的。”

叙永社保局扣发、停发王建胜及其他法轮功学员王满群、付清明的养老金给出的依据是:川劳社发〔2006〕18号《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这个川劳社发〔2006〕18号“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发[2005] 38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川府发[2006]13号《四川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制定的。

国发[2005] 38号文件,这个代表国家政府的最高级别的国字号政令,与川府发[2006]13号这个四川省的省府文件,均没有对判刑人员要停发、扣发养老金的规定。而这个处于下位法的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公然敢擅自越权,非法凭空添加了对判刑人员扣发、停发养老金的规定!很显然,川劳社发〔2006〕18号这个“实施细则”是违法的,是破坏法制的,是欺上骗下的黑文件。

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上述宪法和法律都没有“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的规定。而且,公民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根本没有额外的规定。即公民在服刑期间也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及政府规章都“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随意增添对判刑人员“停发养老金”的规定,违宪、违法,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法》已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该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使社会保险事业更规范,更具有法律效力。而叙永社保局有法不依。时光都到了二零一九年了,偏偏要按照某“上边”的意图倒行逆施,去执行二零零六年川劳社发〔2006〕18号这个违法违宪的部门文件。

所以,王建胜对所有在场的人说,你们大部份都是公务员。你们在对着宪法宣誓时,是怎么宣誓的?不是要维护宪法,拥护宪法,依法办事吗?国家成立一个社保机构,专门来管理我们老百姓的养老金。你们只是管理。我们交的钱不差你一分,你们根本就没有权利来停发、扣发我们的。你们这样做:1、违反了宪法;2、违反劳动法;3、违反了立法法;4、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5、违反了你们的公务员法。你们在座的都是年轻人。如果你们的家人,你们的父母遇到我这种情况,你们怎么想?

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被枉判七年半

王建胜是土生土长的叙永人。六六届初中生,19岁不到就下乡当知青。回城后,应县政府劳动部门招聘,七六年成为食品厂下属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八零年企业升级重组为商业局直管的叙永县商业购销公司,王建胜任业务股长;单位垮了,八九年十一月,王建胜在新组建的商业购销公司任该公司经理,至二零零六年退休。

会谈中,王建胜说,检察院人员曾经问过我,你是回族,你怎么去炼法轮功?我说,我在单位上干了一辈子,得了一身病,活得生不如死,单位垮了也没钱治病。我是修炼了法轮功身体才好了的。

一九八九年,当时王建胜所在的公司经济搞得很红火,通过自由贸易很快就积累了七八百万的资金。八九年十月,因企业领导出问题,检察院在办理公司的经济案件中,拿走了公司的全部财产。单位垮了,全体职工失业,大家一分钱都没得到。然后,王建胜受聘新组建的商业购销公司任经理,继续担当业务骨干。

为搞活经济,王建胜废寝忘食、呕心沥血的为企业的生存与竞争打拼了十九年,付出了健康的代价,整出一身病来。他说,心脏病发作时,每分钟心跳达180-200次,手脚冰凉。后来心脏病恶化到了不分白天夜晚的频繁发作,痛苦至极;还有心悸,神经官能症,神经偏头痛等,稍不注意就感冒发病,一年四季身上都是揪痧、刮痧的红斑;还有肩周炎、胃痛、腰部骨质增生等,每天都在病痛的折磨中煎熬。

一九九四年五月,王建胜有幸参加了法轮功创始人李老师在成都的传功讲法学习班,终于结束了这没有尽头的痛苦人生。他说,在班上聆听师父讲法,学习功法,不到十天,疾病全无,一身轻,浑身是劲,身体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畅,人仿佛年轻了十岁。

王建胜他亲身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与美好,就在当地热心洪法。于是叙永县城里有了多个炼功点,有一两千人集体炼功,仅振东乡就有一千多人修炼。众多的乡亲们确实得到了大法的福泽,获得了身心的健康。王建胜说,我修炼法轮功后二十多年再没有吃过一粒药。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在迫害持续的黑暗中,王建胜坚定信仰,坚持修炼,仍然做为了别人好的好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王建胜被泸州市叙永县、宜宾市兴文县国保六一零合伙绑架。兴文县国保警察黄传武在王建胜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而入,非法查抄,没有向谁出示搜查证,抢走私人物品多少也不给清单,还说“不犯法”。

宜宾兴文县国保办案人、检察院公诉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堆砌大量与当事人无关的数据进行构陷,蓄意制造冤案。

兴文县法庭公诉人——兴文县检察院起诉科的科长曾学勇,在一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法庭上,他站起来气势汹汹的用手指着律师彭永峰、李常林,阻挠两律师的无罪辩护。旁听席上的王建胜说了一句:公诉人请注意你检察官的形象。于是曾学勇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此次经办王建胜的案子,便积极构陷。

在非法庭审王建胜的法庭上,中共江泽民黑帮集团操控的法官怕构陷的事实败露,一审、二审均不准王建胜当庭宣读辩护词,生造一个“上交辩护词”的程序,要王建胜上交辩护词,狡猾的取消了当事人自我辩护的程序,剥夺了王建胜在公开开庭的法庭上自我辩护的权利。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兴文县国保,兴文县公检法,与宜宾中级法院合伙构陷,制造了重判王建胜七年零六个月的冤案。

双重经济迫害

中共的黑监狱搞经济,任意榨取法轮功学员的血汗。冤狱中,法轮功学员被迫做奴工。王建胜所在的劳改队,每天做奴工十个小时,有时十三个小时。

叙永县原糖业烟酒公司退休职工,七十二岁的王满群,被叙永公检法与泸州市中级法院构陷,遭诬判三年零六个月。监狱中,王满群反对监狱教育科警察污蔑诽谤法轮功,被严管迫害三个月。白天出工劳累不堪,晚上罚坐到深夜。挨冻、受饿,家人带来的钱故意不给上到账上,有钱也买不到东西御寒,买不到食物补充身体。严酷的严管迫害,王满群的身体被摧垮了。下肢浮肿,吃不下东西,呕吐,出现修炼前的白血病症状。即使这样,白天还被人架着胳膊到车间“搞生产”,为监狱“创收”,直到有一天晚上收工回监室时瘫倒在楼梯间。

叙永县被冤判入狱的法轮功学员王建胜、王满群,及水泥厂的退休工人付清明,在单位工作时,付出自己的劳动,为国家创造了经济价值,是享有国家退休养老政策的纳税人之一。冤狱中,超负荷的劳动榨取,他们创造了大量经济价值,非但没有报酬,冤狱期间原本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自己辛勤劳动一辈子获得的法定的个人私有财产,还被强行停发,扣发,被掠夺、侵吞。法轮功学员遭到双重的经济迫害。王建胜被逼拿出二十万;王满群被强抢十万元以上;付清明被冤判三年,遭抢劫经济损失数万元。

养老金成了“不当得利”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王建胜在与社保的会谈中,从各方面讲真相,讲法律,讲道理,讲了很多。大多数人默默的听着,不吭声。这时,那个城关镇副镇长,不知姓张否?态度相当蛮横。他对大家说,你们在这里听他讲了两个多小时了。讲法律,费了我那么多时间。副镇长表达的意思是,最终还是要把钱报到社保局来退了才能了事。

最后,社保刘姓局长,在事实面前,在法律面前,硬将个人的合法的养老金,宣布为“不当得利”,“非法所得”,并逼迫退回,并威胁不退就……

王建胜原单位垮了,受聘于新组建的公司任经理,继续为国家创造经济价值,向国家纳税。但是该公司没有给职工买养老保险,王建胜不得不自己拿钱给自己买保险直至退休,才按协议依法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此时,王建胜兜里的钱,这笔法定的私有财产,在遭受冤狱迫害期间竟成了“不当得利”,“非法所得”。

社保局的有人说,他们没有办法,是根据“上边”的文件来办的。有的问,你的钱用到哪里去了?王建胜说,我自己的钱用到哪里去了,还得跟你们说吗? 叙永镇司法所所长王晴说,要扣你五年多哟(七年刑期,提前出狱),时间太长了。意思是这笔钱不是小数目。有的就说,找亲戚朋友借钱吧,把钱给他们抱去交了吧。

王建胜向社保局的袁股长提了几点,1、你们没有通知我,就扣发我的养老金。你们说不扣发你们的饭碗要轮起(被解聘),我理解。但是你们停发我的养老金,必须给我一个书面通知。2、从什么时候扣,到什么时候截止,要给我一个时间表。3、从二零一三年七月份扣起,每个月我领了多少,要扣我多少钱,要给一个明细表。

王建胜还说,这笔钱到时候一分不少的都得归还给我。这个日子已经不远了。你们今天所做的事情,你们最后都要承担责任的。

作恶者罪责难逃

《社会保险法》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更加完善了国家的保险制度。可是到了二零一九年,叙永社保为什么有法不依,偏偏要倒行逆施,要按“上边”的旨意去执行二零零六年川劳社发〔2006〕18号那个与法律相悖的部门文件呢?这个上边是谁?谁有那么大的胆敢凌驾法律,破坏法制,另搞一套?这正是中共江泽民黑帮集团迫害法轮功“经济上截断”的恶行在社保行业的具体实施和体现。

叙永社保要与参保人员谈养老金问题,是以相关的法律为依据就可解决的问题,何以用得着纠集派出所警察、社区书记、镇长、司法所,使用权力、警力大帮哄?大队人马造势,不就是心虚,制造恐惧壮胆吓唬人吗?不就想掩盖对法轮功学员经济掠夺的经济迫害吗?

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是法定的私有财产,社保给栽赃一个“不当得利”、“非法所得”的罪名,变合法为非法,逻辑荒唐,手段毒辣。用行政的权利来撒谎行骗,强取豪夺,正是中共对付中国百姓惯用的流氓手段之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经历种种迫害,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魔难。而社保的经济掠夺,助纣为虐,进一步加重、加深了对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战结束清算希特勒大屠杀的反人类罪,执行元首命令的不只军官、法官、集中营看守, 就连参与了法西斯大屠杀罪恶的护士都被推上了绞刑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世界人权公约、反酷刑公约等诸多的国际法,尤其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行径,摧毁人类的道德伦理,泯灭人类赖以生存的普世价值,其反人类暴行激起全球的公愤,江泽民犯罪团伙正在全球正义力量的围剿中,参与迫害的各类官员、人员,陆续被国外制裁。那么只听“上边”(江泽民黑帮集团)命令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经济迫害的公务员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社保行业的人员们只有多多了解法轮功真相,认清正邪善恶,才有清醒的头脑,不做不该做的事情,才能免遭清算的恶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3/四川叙永县社保局对王建胜等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398459.html

2019-08-29: 四川省叙永县王建胜结束七年半冤刑于2019年8月中旬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29/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1)-391995.html

2016-04-02: 四川泸州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四川省泸州市被非法判刑目前还在狱中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黄朝珍: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黄朝珍被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诬判五年。

易群仁: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被泸县国保等绑架,而后被泸县法院诬判四年。

杨太英: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杨太英被绑架非法关进看守所,而后被江阳区法院诬判四年半;

王建胜: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被叙永、兴文国安六一零合伙绑架,叙永国保与兴文公检法司合伙制造了对王建胜重判七年零六个月的冤案。

唐明海: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绑架,而后被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四年。

赵荣桂:二零一四年四月月二十二日被绑架关押,被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杨太珍: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被纳溪国保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罗玲蓉: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随后被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李群:叙永县法轮功学员李群于去年外出打工一年多,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江油市公安局警察非法刑事拘留,随后被四川江油法院非法七年。

陈世康: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九点左右在家门口被绑架,被非法判刑的情况不明。已知陈世康在狱中患直肠癌,做了手术。目前据说全身浮肿,癌细胞已转移到肝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四川泸州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26140.html

2014-11-12: 叙永县王建胜被送到乐山嘉州监狱迫害
2014年11月11日中午,被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恶人迫害一年零四个月的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被兴文县邪恶之徒强制送到乐山嘉州监狱(原来的乐山五马坪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2/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0191.html

2014-11-09: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公、检、法相互勾结加害大法弟子王建胜
9月23日,律师在法院为大法弟子王建胜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四川兴文县法院以曹仲康为首的邪恶之徒,与该县公安、检察院相互勾结,竟无视正义律师,在不通知律师和不正式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11月5日,对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宣布维持原判,非法判王建胜7年零6个月。据说,要送他到乐山五马坪监狱服刑。王建胜在兴文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年零四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7/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9976.html

2014-09-27: 大法弟子王建胜被冤判七年半 二次非法开庭
9月23日下午3时至6时,四川省宜宾中级法院在兴文县二次开庭,北京律师姜一兵针对兴文县诬判大法弟子王建胜7年零6个月,而该县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判轻了要判9至11年,而作出公正的辩护。律师在庭上不顾法官多次打岔,从《刑法》、《诉讼法》等多方面义正词严的辩护说公民有“信仰自由”、“法轮功不是×教”及’证据不足”等多方面为大法弟子王建胜无罪辩护,律师还明确指出检察院应该是“抗诉判重了,而不是判轻了”,此时公诉人语无伦次、哑口无言,到最后只好叫法官作出裁决。

整个庭审过程体现了是与非、好与坏、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律师辩护完后,庭上还发出啪啪啪啪的掌声,有的世人还说:我终于听明白了“至今没有哪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两高的解释代替不了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6/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98185.html

2014-08-12: 王建胜被冤判七年半 检察院阻挠上诉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建胜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于六月二十四日被宜宾市兴文县法庭第二次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七年零六个月。本人及家属不服提出上诉,并请律师准备给其无罪辩护。

可这时兴文县检察院警察却恶人还告状,提出所谓“抗诉”,认为王建胜被判轻了,胡说什么应该判九~十一年才行。

王建胜老人以前因为患有高血脂、高血糖、心脏快速跳动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四年炼法轮功后,这些医学上无法根治的病痊愈了,十九年没有吃过一粒药。他按照 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在家孝顺长辈,在外与人为善,工作上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是单位公认的好同事,领导称赞说现在很难找到这样的好人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半夜十一点过,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610及公安国保大队十六、七个警察、便衣(其中少数叙永县的),到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上班处搜查,非法抢走现金七千多元、手机两部,还质问王建胜的领导:平时哪些人到这儿来与王联系?然后,将王建胜绑架(手铐铐着)走了。

次日(十七日)早晨,这伙人又到王建胜的住处,强行叫开锁人硬把王家的大锁撬烂进去抄家,他们搜走王建胜的大法书一套、法像、三部手机、现金一万二千五百元(卖房的),最后又把损坏的锁换了,把钥匙丢在社区。(后来,叙永县社区主任通过叙永县国保和兴文县国保,把非法抄家的一万三千五百元现金退还给了家属,但七千多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上午,兴文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建胜。当王建胜陈述修炼大法受益时,审判长曹仲康就不停地敲木鱼阻止。辩护律师只要一发言,就被审判长曹仲康阻止,他一连阻止律师四、五次无罪辩护。尽管这样,律师还是阐明了:法轮功不是×教,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当事人王建胜

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兴文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王建胜,诬判了他七年零六个月,诬陷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当法庭上曹仲康宣读完“罪状”后,王建胜大声喊:“我冤枉啊,我冤枉,这简直是黑白颠倒!”

王建胜被带出庭外上刑车的短暂时间,王建胜的儿子、姐姐、兄弟异口同声地喊:“我们要为你上诉,我们要为你上诉!”他的两个姐姐质问在场的执法人员:“你们也有父母老人,你们把一个六十多岁的人糟蹋成这样(一脸浮肿),你们要遭报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12/王建胜被冤判七年半-检察院阻挠上诉-295909.html

2014-07-05: 四川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已上诉
2014年6月24日被四川兴文县诬判7年半的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已上诉,家人给其请了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5/二零一四年七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94257.html

2014-06-25: 四川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被诬判七年半
6月24日上午9时,四川兴文县伪法庭第二次非法庭审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诬判7年零6个月,诬陷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

当法庭上曹仲康宣读完“罪状”后,大法弟子王建胜大声喊:“我冤枉啊,我冤枉,这简直是黑白颠倒!”这发自心灵的呼喊,道出了一个受害者对诬陷的控诉、愤懑!

王建胜被带出庭外上刑车的短暂时间,王建胜的儿子、姐姐、兄弟异口同声地喊:“我们要为你上诉,我们要为你上诉!”他的两个姐姐还气忿地质问在场的执法人员:“你们也有父母老人,你们把一个60多岁的人糟蹋成这样(一脸浮肿),你们要遭报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5/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93845.html

2014-06-22: 四川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面临第二次非法庭审
四川兴文县法院欲于2014年6月24日第二次非法庭审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2/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3787.html

2014-04-17: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建胜 审判长多次阻止律师辩护

4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过点,在兴文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建胜。中间休息不到10分。

当法轮功学员王建胜陈述修炼大法的好时,审判长曹仲康就荒唐的不停的敲木鱼阻止,更不用说对正义律师了。

辩护律师只要一发言,就被审判长曹仲康阻止,他一连阻止律师四、五次无罪辩护,尽管这样,律师还是阐明了:宪法没有说法轮功是×教,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当事人王建胜

参加庭审的30人左右(其中家属10个),進场前,法庭要求用身份证登记后,领著旁听证,才能進场;進去后,又有几个警察拿著仪器照身体,再翻包(其中一个近70岁的老人被查出包里有一盘光碟,立即就被车带到国保(当日一点过,正念闯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7/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0139.html

2014-04-13: 四川兴文县法院欲于四月十六日上午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建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3/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9973.html

2013-12-12: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王建胜遭绑架补充
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于2013年7月16日遭兴文县、叙永县恶徒绑架、抄家后,叙永县社区主任通过叙永县国保和兴文县国保,把非法抄家的13500元现金退还给了家属,但7000多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法轮功学员王建胜被非法关押在兴文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2/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3869.html

2013-07-30: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遭绑架补充
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于7月16日遭兴文县、叙永县邪恶之徒绑架、抄家后,叙永县社区刘思中(主任)通过叙永县国保和兴文县国保,把非法抄家的13500元现金退还给了家属,但7000多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大法弟子王建胜被非法关押在兴文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30/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77407.html

2013-07-19: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被绑架
7月16日午夜12时,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在上班处,被该县610、国保大队邪恶之徒绑架,7月17日早晨又被邪恶之徒非法抄家(邪恶找开锁的人强行开锁)。详情后续报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9/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6856.html

2013-07-18: 四川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被绑架
7月16日半夜11时过,四川省兴文县610及公安国保大队16、7个警察、便衣(其中少数叙永县的),非法到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60多岁)上班处搜查,非法抢走现金7000多元、手机两部,还质问王建胜的领导:平时哪些人到这儿来与王联系?然后,将大法弟子王建胜绑架(手铐铐著)走了。

次日(17日)早晨,这伙邪恶之徒又到王建胜的住处,强行叫开锁人硬把王家的大锁撬烂進去抄家,这伙强盗强行抄走大法弟子王建胜的大法书一套、法像、三部手机、现金12500元(卖房的),最后又把损坏的锁换了,把钥匙丢在社区。

现在不知大法弟子王建胜被绑架到何处?其家属万分担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8/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6820.html

2013-07-18: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被绑架
7月16日午夜12时,叙永县大法弟子王建胜在上班处,被该县610、国保大队邪恶之徒绑架,7月17日早晨又被邪恶之徒非法抄家(邪恶找开锁的人强行开锁)。详情后续报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8/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76820.html

乐山 沐川县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五马坪劳改场)联系资料(区号: 833)

2024-09-15:
曝光四川嘉州监狱和四川省司法厅信息
四川省嘉州监狱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裕民街608号(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1号信箱)
邮编:614009
监狱长:何荣理(2023.10上任 曾任内江监狱政委、汉王山监狱长)(原监狱长秦克平已调离)
副书记、政委:封勇
纪委书记:杨东(大)
副监狱长:骆江涛
副监狱长:唐碧波
副监狱长:屈强
副监狱长:杨建
副监狱长:林中
政治处主任:王正强
公司副经理:肖彬
公司副经理:杨东(小)
二监区副监区长:唐平
四监区政治教导员:刘兴
七监区警察:周伟豪
六监区警察:刘洪涛
五监区警察:薛圆圆、帅焰
五监区狱警:赖俊

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骡马市上翔街24号 邮政编码: 610016
电话:02886665678
省司法厅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刘志诚 13981783777
省司法厅副书记、副厅长 王彬 18828030267
省司法厅副厅长 (负责行政复议,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处)王强 13882176565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飙 13908171777
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主任 任立新 13981822656
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潘奇峰 15884540600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书记、局长 安家爱 18011363366
省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爱川 13981898653
省司法厅党委、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局长 陈志林 13689037733
省司法厅副厅长 郑鈜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 邮编:610020
值班电话:02886665678 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省司法厅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刘志诚 13981783777
省司法厅党委、省监狱管理局书记、局长 陈志林 13689037733
省监狱管理局政委 曾永忠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龚达生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陈波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华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4-08-12: 兴文县检察院部份警察电话:

刘清文 13990917060
林鑫   13700990188
刘虎   13795836666
胡阳国 13890931694
郑兴友 13990993199
陈丽   13096204378

2013-07-20: 区号:0830
叙永县公安局
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电话:6226099(人事劳资室)、6235611(纪委)
警务保障室电话:6235677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电话:6222443
(2)法制室电话:6235637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电话:6221708
(4)刑事侦查大队电话:6226143
(5)治安管理大队电话:6255387(办公室)、6235699(户政大厅)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电话:6236254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电话:6235698
(8)禁毒大队 电话:6224137
(9)交警大队电话:6223344(值班室)、6233776(处罚室)
西城派出所:6221000 东城派出所:6236110城郊派出所:6223377
龙凤所:6700002 兴隆所:6711019
江门所:6755264 天池所:6622269
马岭所:6722269 水潦所:6996517
向林所:6633415 大石所:6645812
水尾所:6655227 两河所:6922269
白腊所:6923071 黄泥所:6933211
分水所:6955213 落卜所:6822269
正东所:6833214 麻城所:6844509牟尼所:6855365 后山所:6802806
营山所:6884010 石坝所:6986306
观兴所:6966099 枧槽所:6976001
赤水所:6866252 合乐所:687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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