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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绵阳市(川北) >> 李双全, 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绵阳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07-19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廖方惠 李双全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03-26: 四川绵阳市李双全等被劫持到乐山监狱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李双全的家属到绵阳看守所要求见他,看守所的警察说已经送走了。家属问送到什么地方?他们说不知道。家属后来才知道李双全、马子生等被送到乐山市全福镇嘉州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李双全与另外六名法轮功学员马子生(男)、母志太、汤明、马明莉(女,六十一岁)、任碧英、戴长全,被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一年半后非法判刑,他们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绑架的,当天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在全市有预谋的大规模的绑架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产等物品。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遭到勒索罚款放回家。

从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转到绵阳市检察院的诬陷材料上看,马子生、汤明是七月六日遭绑架的,然而,涪城区公安分局将绑架的时间改为七月十八日和七月十一日。后来马子生和汤明说这几天时间他们都被非法关押在不知道地名的房间遭到酷刑折磨、刑讯逼供;母子遭酷刑迫害、刑讯逼供很长时间。汤明和马明莉都是有文化、有素质的单位退休员工,而涪城区公安分局竟然说她们是无业;涪城区公安分局还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的十几本大法书籍偷偷的放入马子生御花园七楼家中(是公安局在马子生家无人时敲开门放入的)制造所谓的“证据”。恶警庞涛、周泽(此人已调离)等经常跟踪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非法庭审七名法轮功学员。北京两位正义律师到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了无罪辩护,并要求涪城区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的具体答辩中,律师的无罪辩护无懈可击。二位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意图;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客体;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他们没有构成任何犯罪。律师在谈到法律与良知的认识中说:“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借用刑法三百条来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却对他们非法抓捕,就是有罪。”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涪城区法院无视法律,非法判刑马子生七年、李双全五年、母志太三年、汤明三年,马明莉、戴长全、任碧英分别三年,缓刑三年。几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向绵阳市中级法院上诉。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绵阳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七位法轮功学员。四位北京正义律师到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为法轮功学员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最后说: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并要求合议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李双全在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法轮功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并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应无罪释放。”

然而,绵阳市中级法院于二月八日,在没有通知当事人和律师的情况下,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判决,并把时间拖到二月二十五日才通知三个判缓刑的人去拿判决书。

二月二十六日上午,李双全的妻子和儿子到绵阳中级法院找到主审法官刘蕾。李双全儿子问了刘蕾几个问题:“我父亲李双全的案子是中级法院合议庭判决?还是需要上报?”刘蕾说:“现已经上报了。”李海涛又问:“为什么中级法院不能作出裁决?”刘蕾说:“这样的案件是属于思想意识形态的,我们对案子是比较慎重的,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要上报省上作出判决。”又问:“如果以后判决结果有什么问题,由哪方来承担责任,省上还是中级法院?”刘蕾说:“各担一半的责任。”

李双全儿子又问:“开庭的时候,北京律师为我父亲做了无罪辩护,作为法官,你对律师的辩护怎么看?”刘蕾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牺牲品,现在这个时代不只是你父亲,我们作为基层法官也是牺牲品。”李海涛又问:“也许有的东西你们的确不能改变,但是最后我希望作为法官能站在法律角度上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李双全的妻子又问:“法轮功弟子是无罪的。我们请了辩护律师,律师说:‘法无明文,是不能定罪的。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三月六日看守所的接见日,李双全的家属到绵阳看守所要求见李双全,看守所的警察说四位法轮功已经判刑了,家属可以接见。三月十三日家属再次去看守所看李双全,警察说已经送走了。

三月十四日上午,李双全家属再次去绵阳市中级法院找刘蕾,只见到陪审法官周坚就问:“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刘蕾法官给我们说李双全他们还没有判决。你们早就判了,人也送走了,刘蕾法官为什么骗我们?”家属又问周坚:“法轮功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无罪的,他们没有罪。”周坚说:“你不要给我宣传这些,美国有美国的法律,中国有中国的法律,你认为美国的法律好,我们就要按照中国的法律判。”家属又问周坚:“什么时候判的?我要看判决书。”周坚说:“判决书不能给家属,只能给当事人。”周坚就把判决书的时间告诉家人,是二月八日。家属问:“二月八日就判了,二十六号刘蕾对我们说还要送省上,她为什么骗我们?”

家属后来才知道李双全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乐山市全福镇嘉州监狱继续遭非法关押迫害。

绵阳市公、检、法为什么撒谎骗人,怕什么?

他们是怕自己做了违背法律的事、违背良心的事被别人知道?还是怕全世界的媒体和人民知道他们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是怕遭到报应、清算?从整个事件看,绵阳市公检法少数人还在执迷不悟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还在抱着对中共邪党的幻想。今天你们是应该在无罪判决书上写下你们的名字的,可你们却在冤判书上留下了历史的罪证,这不仅对你们自己,甚至对你们的家人都是耻辱。

法轮大法已经传遍了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和支持。江泽民曾疯狂叫嚣“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并且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的恶毒指令下,动用了整部国家机器来迫害,十四年过去了,你们看到法轮功在中国消失了吗?在绵阳消失了吗?没有。不仅没有,我们看到的却是在法轮大法弟子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中,越来越多的世人认清了这场迫害的卑鄙无耻和惨无人道;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大法及其修炼人的慈悲、纯正、神奇和伟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修炼了。法轮大法“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是万物生命之源。当人类没有了“真善忍”,就是走向万劫不复之深渊的开始。

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发动的这场比“文革”还恐怖血腥的迫害,不知拆散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害死了多少善良的生命,摧残了多少好人的身心!特别是犯下了“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滔天大罪。这场迫害至今已难以为继。王立军、薄熙来被重判;“六一零”头子李东生被双规;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周永康被立案审查。想想薄熙来夫妇当初如何不可一世地邪恶疯狂;周永康、李东生、王立军当初如何的凶悍、狂暴,双手沾满多少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多行不义必自毙。无数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中共一贯卸磨杀驴,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了事。对邪恶的中共来说,这些人是中共得势时的打手,失势时的替罪羊。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公告指出:“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在此,善劝绵阳市公检法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立即停止犯罪,为你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6/四川绵阳市李双全等被劫持到乐山监狱-289167.html


2014-01-25: 律师要求四川法庭依法释放七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绵阳市中级法院在十一庭,非法庭审被关押一年半之久的绵阳市法轮功学员马子生、母志太、汤明、李双全、马明莉、任碧英、戴长全(后三位在二审时被分别判三年缓刑)。
四位北京律师作了强有力的辩护,请合议庭、审判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的宣判他们无罪。

马子生为自己作了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被公安机关绑架后,刑讯逼供半个月。公安机关私设公堂,是执法犯法,应受到法律制裁。我是好人,应当无罪释放。”母志太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教人做道德高尚的人,中国的法律没有哪条说法轮功是邪教,我无罪,应当立即释放。”

汤明在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应当无罪释放。”李双全在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法轮功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并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应无罪释放。”

律师在辩护时说:这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他们无罪。请合议庭、审判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的宣判他们无罪。

一、信仰法轮功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信仰自由”也是用无数的生命换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也明确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

二、法轮功不是“邪教”。给法轮功扣上“邪教”帽子的是中共前任领导江泽民的随口一句话,而领导人的话不是法律,诬陷更是违法的。至今中国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中共当权小丑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污蔑是违法犯罪。)

三、借用《刑法》第三百条给被告定罪量刑才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信仰者破坏了哪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影响多大?危害性多大?没有……。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到迫害后,到现在十四年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审理了多少刑事犯罪案:杀人、放火、抢劫、贪污腐败等等,没有修炼法轮功的。相反,那些犯罪的恰恰是各级领导,迫害法轮功的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也落马了。

最后,律师眼含泪水发出肺腑之言: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下午三点多,审判长刘蕾宣布休庭。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绵阳市公安局、“六一零”、政法委、各个派出所相互串通,在全市统一行动,绑架了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了他们的家,抢走了他们的私人财产。这几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对以上几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北京正义律师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延期非法关押,十一月十二日下午,涪城区法院非法诬判法轮功学员马子生七年、李双全五年、汤明三年、母志太三年,马明丽、任碧英、戴长全三人分别三年,缓刑三年。几位法轮功学员上诉。

在此,希望绵阳市中级法院的所有法官们,多多了解下法轮功真相。早日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修炼人,历史将永远记载你们今天的善举。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这条线上,参与迫害的人员频频遭报,“善恶有报”是天理,政法委头目李东生、周永康如今遭到恶报,别当中共的“替罪羊”。为你们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5/律师要求四川法庭依法释放七位法轮功学员-286139.html

2013-10-21: 绵阳市公检法非法超期关押六名法轮功学员
绵阳市公安局、“610”、政法委、各个派出所相互串通,在全市统一行动,2012年7月6日绑架了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了他们的家,抢走了他们的私人财产。到目前为止还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

2013年3月1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马子生、母志太、李双全、汤明、马明丽、任碧英、戴长权(戴是取保候审)进行非法庭审。母子太、李双全的家属分别为他俩请了北京律师,从法律等各方面作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法官找不出任何反辩的理由,宣布休庭。到现在时间又过去7个多月,法院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六名法轮功学员仍然被非法超期关押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从3月1日到现在7个多月已经过去了,对这六名法轮功学员的关押早已超过法定期限,应该依法改变强制措施,予以无罪释放。

9月5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已经给绵阳市政法委、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绵阳市检察院、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大等相关单位分别递交了要求变更强制措施、要求撤诉、要求无罪释放的申请书。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这些执法单位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见要说出不同意见理由。然而,这些单位收到申请已经一个半月,相关单位依然没有任何回音。家属要求见他们,他们不见。找涪城区法院的“信访办公室”,他们声称:“法轮功的事我们不接待。”9月30日,家属在法院上班前一个小时就到门口去等候,最后只允许家属在门卫的电话上与主审法官黄杰梅说了两句话。家属问黄杰梅:你们收到申请后的意见及超期非法关押咋办?黄杰梅说:“他们的这个时间可以延期。”说完电话挂了。从此没有任何音讯。

迫害上述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有:

公安局:任建民、邓启贵、张怀理、邓祥国、冯波、周泽、赵一江、庞涛等。
司法局:刘伟、蒲方方、奉光明
政法委:杜立端、刘林、肖明、赵强、林飞鹏、奉波
涪城区法院:黄杰梅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1/绵阳市公检法非法超期关押六名法轮功学员-281503.html
2013-03-11: 绵阳七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在六号审判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汤明、马子生、母志太、李双全、马明莉、任碧英、戴长全。庭审進行了一天时间,下午到下班时,审判长黄杰梅宣布休庭,七人被带回看守所。

这次非法庭审的七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涪城区公安局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近八个月。这次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两位北京的律师在法庭审理中对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认定“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 !令在场的所有法官、检察官、法警耳目一新,感到震惊。

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指出:“中国的所有现行法律没有一条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江泽民与记者的谈话及报纸评论员文章不是法律;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这是精神信仰,思想不构成犯罪。宪法规定信仰合法;谁违犯宪法,谁就违法。对真正的违法者应该追究罪责;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光碟不是罪证,是在用这些弘扬他们信仰的『真善忍’佛法,另一方面是在向世人讲述他们在弘扬佛法中遭受的暴力、酷刑、冤狱以及嫁祸法轮功的惊天谎言的真相;散发《九评共产党》指出执政党的错误与罪过,是国家倡导的正常『言论自由’允许的,不应定罪;『真善忍’是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把这个思想层面的问题定罪劳教、判刑是错误的。实践证明这样做只会让他们越来越坚定。” 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的具体答辨中,北京律师的辩护无懈可击。

二位律师在最后宣读他们的辩护词中更加具体的阐述了他们依法辩护的论点、论据。如:法轮功学员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客体;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他们没有构成任何犯罪。

北京律师在谈到法律与良知的认识中说:“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借用刑法三百条来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明智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却对他们非法抓捕,就是有罪。”

法庭调查被告过程中,法轮功学员汤明自始至终坚持说:“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是佛法、是科学。叫我回答的所有质证的『是’与『不是’,都是为了定罪,因为无罪,所以不予回答。”法轮功学员马子生在回答所有的证据“是”与“不是”时说:“法轮功是高层次佛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国家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用刑法三百条定罪法轮功学员是错误的。”法轮功学员母志太拒绝回答所有的“是”与“不是”的质证,并大声讲出历史上迫害正信、迫害基督徒的人的可耻下场和可怕的恶报,希望人们吸取教训。法轮功学员李双全一直说:“修真善忍、法轮大法做好人是合法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没有错。”

法庭调查结束时,审判长黄杰梅根据所谓的犯罪“证据”量刑,大致地说了下:马子生应判七至八年,母志太应判五至六年,汤明、李双全应判……。另外有两名“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只有一人出庭受审。其中一位一直坚持讲真相,找检察官、警察面对面交流,真相讲到位,他被免予起诉。

请知情者提供非法判刑的详细情况,以及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1/绵阳七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270825.html

2013-03-07: 四川绵阳马子生等六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起诉

2012年7月6日,绵阳“610”及公安、国保等部门统一行动,私闯民宅,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仅在市区中就绑架了二十多名信仰“真善忍”、遵纪守法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绵阳看守所。后来陆续放了一些人,孙仁志、戴××被“取保候审”。马子生、汤明、王彦才、马明利、李双全、母志太6名法轮功学员至今仍在绵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多,目前正由检察院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7/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0718.html

2012-12-22: 四川绵阳市公安局欲加重迫害马子生等法轮功学员
四川绵阳市公安局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在全市绑架法轮功学员五十多人,至今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子生、马明丽、汤明、李双全、王彦才、母志太,绵阳市公安局于八月十日被涪城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逮捕书上注有涪城区国安大队赵一江、庞涛恶人的名。

最近,绵阳市检察院已将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材料退回涪城区公安局。然而,涪城区公安局为了达到继续迫害的目的,又假造迫害证据,将迫害材料再次转到检察院,企图非法诬判以上法轮功学员。请外界给予关注,并制止绵阳市公、检、法对善良人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2/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6846.html

2012-07-23: 四川绵阳市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中共辽宁大连当局绑架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同日,四川绵阳市公安局及各个派出所警察也肆意绑架法轮功学员,已知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据信遭绑架的人数还不止这些。同时,绵阳市公安局还恶意诬蔑法轮功学员汤敏,对她進行非法逮捕。

七月六日下午三点左右,绵阳市花园派出所警察仇益川、郑涛、吴刚等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双全、廖方惠夫妇二人,并非法抄家。二人目前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

七月六日下午三点左右,绵阳市城北派出所、国保大队等五、六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马明丽家(女,五十多岁),绑架了马明丽和在场的梓潼的一个法轮功学员,并抢走家中的电脑和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物品。

七月六日下午,绵阳市城厢派出所、国保大队几个便衣警察绑架了家住顺河街的法轮功学员肖国平,非法抄家。目前肖国平非法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

七月六日,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邓某某(六十左右)在绵阳二中家属院遭到绑架。

七月六日,绵阳市永兴派出所多名警察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孙仁志、王彦才及两个姓周的老人、一个姓田的残疾老人,同时非法抄家。

七月六日下午三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马子生(男,四十多岁)在塘讯镇街上遭绑架,同时家被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等物品被抢走,马子生目前被非法关押地点不详。

七月六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汤敏(女,四十多岁)在绵阳市塘讯镇街上遭到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三十多个恶警绑架,家被抄,汤敏遭到刑讯逼供,从她身上换下的衣服上到处是血迹,汤敏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绵阳看守所。绵阳市公安局制造谎言,欺骗请市民,在绵阳市电视台上诬陷汤敏贪污,对她非法逮捕。

绵阳市邪党书记罗强、绵阳市长林书成、公安局长任建民、国保大队周泽等对上述绑架行动负有直接罪责。请知情者進一步曝光绵阳公安局、派出所的罪行。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3/四川绵阳市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260619.html

2012-07-17: 四川绵阳恶警绑架八位法轮功学员

2012年7月6日傍晚,住在绵阳涪城区的法轮功学员马子生(男,59岁)、马明丽(女,59岁)、肖××(女,50多岁)的家被一大群公安、恶警、610人员闯入,强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救众生的真相资料以及相关物品、设备。并当场绑架了这三位法轮功学员。

与此同时,又对绵阳高新区的法轮功学员李双全夫妇二人和孙仁志(男,50多岁)非法抄家、绑架。另有×××部队家属区的法轮功学员汤敏、杨丽娟也同时被非法抄家、绑架。这八位法轮功学员下落不明。

还有对一些学法小组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到派出所审问,有当场放回家的。把高新区法轮功学员王彦才和一姓周的夫妇强行弄到派出所去认一些照片,确实不认识,才把他们放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7/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0306.html

绵阳市(川北)联系资料(区号: 816)

2023-02-12: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绵阳市公安局:赵军等人员
涪城区政法委:徐某某等人员
涪城区公安局分政保中队长:帅明
涪城区公安分局:廖××
2021-09-23: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村村上邪党书记杨开武:18981118518
副书记唐惠林:18990112561
村委会古苇东:18281515656
村委会防清亮:18990177770
村委会徐强:18190659469
组长文德义:18990177705

2021-07-23: ◇四川绵阳市610 政法委人员信息

政法委书记:荣全
绵阳市常委、政法委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电话:0816—2498309
政法委副书记:周述 男
1968年10月出生,四川内江人,现任绵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督察长。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段光艳
市政法委机关党总支书记:龙莉敏 女
市政法委组织委员:胡大利
市政法委宣传委员:刘佳乐
绵阳市委政法委政治安全科(反邪教协调科)0816—2498525
绵阳市游仙区邪教组织办公室:0816—2206310
绵阳市涪城区城北司法所所长:邓启贵 电话:13990101677
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世军 传真:2260142

2021-06-17: 绵阳科学城公安局
局长0816-2483352
政委0816-2483389
副局长0816-2493053
办公室主任0816-2492148
国保大队0816-2491841
刑警大队长0816-2482991
教导员0816-2485794
内勤室0816-2482801
技术室0816-2491840
办公室0816-2492783
值班室0816-2483376
公安局文秘办公室0816-2490227
装备档案管理室0816-2483379
车辆管理室0816-2483357
技术保障室0816-2493811
指挥室0816-2494422
政工科0816-248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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