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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呼和浩特监狱(呼市女子监狱,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 杨丽荣(杨丽蓉), 女, 4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2-03-04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杨丽荣(杨丽蓉)
夫妻/父母: 李玉芝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9-01: 内蒙古女子监狱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
内蒙古女子监狱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帅家营,是内蒙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十几年来,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人数通常在四十多人,多时达到八十多人。因迫害手段狠毒,得到恶党610青睐,还把北京、河北省等部分地区法轮功学员都弄到这个黑窝迫害。近期传出消息,许多法轮功学员仍在这里受酷刑折磨、洗脑等迫害。以下是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段学琴:赤峰市巴林左旗人,被打得站不能站立,扒光衣服,放到死人床上,现在已被打得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王莹(音):通辽人,到女监时已绝食174天,现在还在绝食。女监不法警察给她插鼻饲管灌食,往体内输黄色不明液体。

内蒙古女监还非法关押有范金玲、周丽荣、任素英、杨桂芝、杨丽荣、刘秀荣、田心、李萍、孟呼伦、贾海梅法轮功学员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内蒙古女子监狱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314971.html

2012-10-10: 中共公检法联手迫害 内蒙杨丽蓉遭诬判八年
在距离中秋节仅三天的九月二十七日,内蒙古赤峰一对修炼法轮功的母女被当地警察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其中母亲李玉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女儿杨丽蓉被判重刑八年。

这是又一起中共公检法联手迫害善良公民的恶劣案件。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法院在对李玉芝母女进行非法起诉及判刑过程中,极力阻挠家属请律师介入案件,参与绑架的松山区国保警察还公然称:如果请维权律师,就重判。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松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徐国峰、刘龙等闯民宅绑架法轮功学员李玉芝,警察从李玉芝家里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和六万多元现金。徐国峰、刘龙等四个警察在李玉芝家里,守候数个小时,声称谁去杨家就抓谁。当天下午,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杨丽蓉带着好友张翠敏来母亲家,俩人都被警察刘龙等人绑架。

杨丽蓉被松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家人聘请正义律师为杨丽蓉作无罪辩护,国保大队警察徐国峰、刘龙的恐吓,一再威胁家人辞退律师,刘龙并称:如果请维权律师,就要重判。

八月二十二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对李玉芝、杨丽蓉母女非法开庭。所谓法庭果然以杨丽蓉家人请律师、拒不认罪为由,非法重判杨丽蓉八年,并迅速将李玉芝、杨丽蓉母女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

参与此次非法庭审的责任人有:松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冯桂娟、隋伟华;松山区法院审判长李月明、审判员郭文秀。

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张翠敏在之前被松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约于六月被劫持到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0/中共公检法联手迫害-内蒙杨丽蓉遭诬判八年-263860.html

2012-08-27: 赤峰法院对杨丽蓉非法开庭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赤峰市红山区四十多岁的杨丽蓉女士,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和友人张翠敏去看望母亲,被守候多时的恶警们绑架。此前杨丽蓉的母亲李玉芝在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赤峰松山区恶警徐国峰、刘龙等绑架。

八月二十二日中共赤峰当局对杨丽蓉非法庭审,企图进一步迫害这位善良的妇女,北京律师在法庭上为杨丽蓉辩护指出:杨丽蓉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说:“杨丽蓉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因此她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不但主观上要有故意或过失,而且客观上要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不管一个人信仰什么,只要她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量刑。而就本案而言,我的当事人客观上并没有实施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杨丽蓉修炼法轮功以后,处处为他人着想,与人为善。她时刻以真善忍约束着自己,是守法公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恶警绑架她母亲李玉芝后,进行非法抄家,从李玉芝家里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和六万多元现金。松山区的四个恶警在李玉芝家里,守候数个小时,声称谁去杨家就抓谁。 当天下午,杨丽蓉带着好友张翠敏来母亲家,遭到了恶警刘龙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

八月二十二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如临大敌,据悉内蒙公安厅来了两人参加庭审 ,松山区公安局部份人在旁听 ,外面六十多个便衣如临大敌,法院外安排了三道岗 ,对进入旁听的人搜身,对包括纽扣,饰品在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检查;还安排人进庭辨认是否有法轮功学员旁听。当天检察院公诉人姓冯,法院审判长李月明 ,法院审判员郭文秀 。

在法庭上杨丽蓉堂堂正正地说:“1、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宪法没有哪一条规定法轮功是邪教 。3、法轮大法普度众生,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救人,让那些还在行恶的警察停止迫害法轮功,为自己选择光明的未来。

北京律师当庭强调:杨丽蓉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并不违反中国法律,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就是违法或者是犯罪行为;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其内容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制作法轮功宣传资料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事人们就可以做。公诉人在法庭上也没有举出我的当事人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具体违反了哪部或哪条法律的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我的当事人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不是犯罪行为,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指出:关于宣传品的内容,一部份是关于法轮功修炼的,比如《转法轮》《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等,这部份内容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当然没有什么违法之处,更不会破坏什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另外还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或者“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中国共产党亡”之类的话,还有《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和神韵等。说“法轮大法好”当然没有什么问题,我的当事人是为了向她人推荐、介绍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与商家和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当然也没有什么问题。

关于“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中国共产党亡”,从法律层面上看,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喊这句口号,也没有法律规定说喊这样的口号是违法的,从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论的角度上看,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人们就可以做,而且是一种天然的权利。至于神韵晚会和部份新唐人电视节目光盘等是一些歌舞节目,是没有阶级性的,是中立的。虽然晚会是由法轮功学员编导和演出的,但它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关于《九评共产党》,这不过是抨击时政,批评执政党而已,其目的是为了敦促当局反省历史,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真正做到依法执政,执政为民,谨慎地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为百姓造福,为人民谋利益。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四条(五)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因此,《九评共产党》等宣传品行使的宪法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并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律师还说到:象法轮功这么一个和平的宗教修炼团体,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诉求,他的学员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她们不反对政府,也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可以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我们的政府为什么要大规模地迫害呢?为什么要用刑罚来处罚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呢?从另一个角度看,法轮功学员这样做也是万不得已,她们是在遭到无端污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成资料,向世人讲清事实真相,揭露媒体的谎言,并向世人介绍法轮功好处,有什么过错呢?你除了看到中央电视台里的自焚和杀人,在日常生活中,你看到哪个法轮功学员采取过暴力行动或者其它过激行为,危害社会危害他人了?而我们的司法机关却要因为我的当事人杨丽蓉仅仅散发了几份法轮功宣传资料就再一次地把她送到审判席上试图对她处以刑罚,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北京律师最后说到: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检察官和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当然,法律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而且都应该严格遵守,但法律和命令,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目前在我国,某些法律和命令在某些情况下、在某些人那里存在着与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人类良知的情形,比如在本案中,司法部门借用《刑法》第三百条来构陷、打压和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和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和谐社会应该以良知和道德作为我们每个人最高的行为准则,谁也不能借口自己是服从命令而对自己违背良知和道德的行为开脱,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却对他们处以刑罚就是有罪。司法是人类良知和道德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面临国家法律与人类道德良知的二难选择时,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我的当事人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审判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发回重审、判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做出其它处理的范例。这说明,理论界和很多司法工作人员的良知在觉醒,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出了最好的选择,这既为自己奠定了未来,也为以后彻底平反和纠正法轮功冤案作了一个良好的铺垫。对于本案的最终结果,希望我们的司法机关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并且我们的法官应当听从内心的召唤、听从良知的召唤对本案做出裁决。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杨丽蓉的自辩和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震慑了所有在场的人,公诉人不能自圆其说,甚至照着念公诉词时都结结巴巴,所谓“审判长”李月明多次试图打断被迫害人的自辩和律师的正义辩护。目前已得知与杨丽蓉同时被绑架的张翠敏女士(四十岁)被松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呼市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对修炼者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益,与邪教无关。可是中共操控公安、检察、法院等毫无依据的将法轮功作为“×教”,予以打击,从而使自己沦为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其实是由于中共的领导、逼迫所致,是由于中共凭借自己“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权”而破坏法律实施所致。 也就是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动用了法律工具。但是,中共这些行为的实质是打着法律之幌行迫害之实,一方面践踏人权,一方面却又要披着法律的外衣欺骗百姓,这本身也是对法律的践踏。因此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中共,中共才是邪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7/赤峰法院对杨丽蓉非法开庭-律师要求无罪释放-262051.html

2012-08-20: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杨丽蓉将被非法庭审补充
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杨丽蓉将于8月22日下午3点在赤峰市松山区法院刑事三厅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0/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1784.html#12819222254-1

2012-08-17: 内蒙古赤峰杨丽蓉面临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杨丽蓉,女,四十多岁,赤峰市红山区人。现得知,中共赤峰当局将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对杨丽蓉非法庭审。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杨丽蓉的母亲李玉芝在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遭赤峰松山区恶警徐国峰、刘龙等绑架。

恶警去李玉芝的家里进行非法抄家,从李玉芝家里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和六万多元现金。松山区的四个恶警在李玉芝家里,守候数个小时,声称谁去杨家就抓谁。

下午,李玉芝的女儿杨丽蓉和张翠敏(四十岁)去串门,被守候多时的恶警们绑架。目前已得知张翠敏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呼市女子监狱加重迫害。杨丽蓉被松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罪名是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

杨丽蓉修炼法轮功以后,处处为他人着想,与人为善。杨丽蓉时刻以真善忍约束着自己,是守法公民。依据法律规定,杨丽蓉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而松山区公安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一直非法关押迫害着杨丽蓉。那么究竟是谁在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北京著名律师将在法庭上为杨丽蓉辩护,地点在松山区法院刑事三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7/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1648.html

2012-05-29: 内蒙古赤峰松山区恶警徐国峰、刘龙近期恶行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警察徐国峰、刘龙,十三年来,一直追随中共邪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目前,经他们之手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白吉达、杨丽蓉、张翠敏面临非法庭审。

以下是松山区警察徐国峰、刘龙近期的犯罪事实。

阻挠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聘请律师

为了欺骗世人和维持迫害,恶警徐国峰、刘龙百般阻挠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聘请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刘龙甚至扬言因为杨丽蓉的家人请了外地律师,就得重判杨丽蓉等人,用此方式不断地制造恐怖气氛,给杨家施加压力。

......绑架、抄家、抢劫、逼供,抢走杨家的六万多元及很多珍贵物品

法轮功学员李玉芝(所住区归永巨派出所管辖),女,六十四岁。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李玉芝在赤峰市红山区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被松山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刘龙等恶警绑架。

松山区国保大队长徐国峰带人去李玉芝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和六万多元现金,连接收卫星电视的“小锅”也被抢走。

徐国峰还把李玉芝的丈夫杨先生软禁在家中,目的是为了抓捕更多的大法学员。徐国锋在李玉芝家里蹲了数小时,声称谁去杨家就抓谁。下午,李玉芝的女儿杨丽蓉(四十多岁)回家看父母,和另一去李玉芝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张翠敏(四十岁),被守候在李玉芝家多时的恶警绑架。随后都被非法抄家。现在杨丽荣、张翠敏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面临被非法庭审。

松山区公安国保大队长徐国峰多次利诱、欺骗、威胁杨丽蓉,只要她供出三个法轮功学员,就可释放她。徐国峰还诱骗杨丽荣的父亲出卖法轮功学员,遭杨父的拒绝。徐国峰的种种卑劣手段没有得逞,又企图劝诱杨父拿出巨额钱财赎回杨丽蓉,遭杨父的怒斥。

绑架、非法关押高莲荣等 抢劫财物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恶警徐国峰、刘龙还指使手下绑架了松山区夏家店乡鸡冠山村法轮功学员高莲荣(女,四十岁左右)。那天高莲荣正在家里中干家务活,松山区安全局和水地派出所所长董××等几名恶警闯进高莲荣家中。进屋后,恶警直奔电脑而去。抢走了电脑、mp3等个人物品。高莲荣被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在她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家人前去探望,看守所一概不准,不让家人接见。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下午,赤峰市碱厂法轮功学员高淑君(约五十岁)、高淑文(姐妹俩),在工作单位中被赤峰恶警绑架,并从她们家中抢走部份真相光盘和小册子。现她们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

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的大法学员,每天被强迫干奴工活,干活时间长,休息时间少,被无偿榨取血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9/内蒙古赤峰松山区恶警徐国峰、刘龙近期恶行-258224.html

2012-03-15: 邪党两会期间 赤峰恶警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中共“两会”期间,赤峰恶警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从二月二十九日到三月八日,在九天之内绑架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周智杰、周智慧、孙玉荣、汪景兰、王素清、郝平、杨丽荣、张翠敏、李玉芝、于桂霞、白吉达,其中李玉芝已回家。

......二十九日那天,松山区的四个恶警在李玉芝家里,软禁了李玉芝的丈夫杨先生。恶警们为了抓更多的人,在李玉芝家里蹲了数小时,声称谁去杨家就抓谁。下午,李玉芝的女儿杨丽荣(四十多岁),和另一去李玉芝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张翠敏(四十岁),被在李玉芝家守候多时的恶警们绑架。杨丽荣、张翠敏被非法关押在松山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5/邪党两会期间-赤峰恶警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254243.html

2012-03-05: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李玉芝及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2年2月29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李玉芝因讲述法轮功真相,遭到恶人绑架,并且被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其中包括三万多块钱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甚至连接收卫星电视的小锅都被抄走了。下午,她的女儿杨丽荣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张翠敏也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5/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53866.html

2012-03-04: 内蒙古赤峰市近七十岁的杨秀荣遭刑讯逼供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李玉芝(女,六十四岁)在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恶人在李玉芝家(归永巨派出所管辖)抄走了电脑等大量私人物品,一同被绑架的还有李玉芝的女儿法轮功学员杨丽荣(四十多岁)和另一去她家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张翠敏(四十岁)。

此前的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红山区另一近七十岁的女法轮功学员杨秀荣(家在西屯派出所辖区)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红山区恶警绑架,杨秀荣的家被抄。

目前此四人被非法关押在赤峰市红山区看守所。近七十岁的杨秀荣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了恶人用刑具勒等酷刑逼供。其他三人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4/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53774.html

2012-03-03: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李玉芝、杨丽荣、张翠敏被绑架
二月二十九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李玉芝因讲述法轮功真相,遭到警察绑架、抄家,连接收卫星电视的小锅都被抄走了。下午,她的女儿杨丽荣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张翠敏也被绑架。据悉,这伙人是松山区国保大队的人。目前这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关在松山区看守所。

近期,赤峰市邪恶非常猖狂,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3/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53755.html

呼和浩特监狱(呼市女子监狱,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471)

2023-09-21: 政保科电话0475-8257919
国保副队长:李强13134751588
国保大队警察:16648585662
国保大队警察:16648585721

2023-08-13:
一、负责构陷王鹰的检察长:郭志俊 办公室电话:0472—4619415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兴航路检察院 邮编:014042
案管中心电话:0472—4619276
只有网上查到的电话:0472—4619309 0472—4619316
其他检察院成员:
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检察长: 邬卫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白志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军、张文钢、杨保生、冯旭伟、曹国平、秦积光、乔阳、崔智、张振瑜、阿拉塔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哲英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超
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旭东
办公室副主任:赵磊、王振宇
第一检察部主任:郭斌; 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军;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檀保用;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杰; 第五检察部主任:高洁; 综合业务部主任:赵艳

二、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看守所(法轮功学员王鹰、张瑞童、孟丽丽被非法关押的看守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路东河铁西包头监狱东芳草路北 邮编:014040 0472-5588065
所长:卜耀宗
副所长:田华平
党支部副书记、副所长:霍剑 东河区看守所民警:王林

三、包头市东河区政府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59号(东河区政府)
政法委书记:董存瑞 15804728117
其他领导:13848270996、15848288880、15904720201、18947256135

四、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东方俪城对面东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014040
局长:杜轲13947291368 0472-5588088 副局长:胡巴特
政委13722129118 0472-5588002
其他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信、任保明、覃威、张杰、宋振勇、刘新亮;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71)

2012-03-04:
赤峰市地区邮编:024000
赤峰市地区区号:0476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电话号码
总 机 8364110 8344299 8361518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总机转小号 住宅电话 手机 小灵通
局长 戴英堂 8334766 3001 8256988 13304766677
副局长 包刚 8338266 3003 8366769 13327160777
副局长 邱学东 8344688 3008 8240690 13904767860
政委 8344588 3002
副政委 张志清 8372361 3005 8231008 13904766621
副局长 8349466 3006
副局长 胡大勇 8339499 3007 8246280 13171350008
国保大队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总机转小号 住宅电话 手机 小灵通
大队长 许海荣 8369663 3071 5886982 13384761185
指导员 韩学军 8365216 3072 13904768577
副大队长 张代合 8344188 3073 8222722 13384761119
国保大队一中队
中队长 张海军 8363431 3075 13904764566
国保大队二中队
中队长 刘大伟 8363421 3076
国保大队三中队
中队长 高瑞祥 8336539 3077 8369228 13904763378
恶警 布仁 15848962281
恶警 贺新国 8370001
红山区看守所
所长 庞学勤 8670866 3277 8695999 13948648881
副所长 何亮 8669058 8238432 13848760700
副所长 高英杰 8670899 3277 13384761182
中队长 杨铁成 13947611343
中队长 田景新 8351912 13304768733
中队长 姜新 5870117 13604763857
中队长 张忠东 8380800 13644761255
行政案件科(主管劳教案件)
科长 刘伟东 8363381 3055 13354851971
永巨派出所
所长 付建元 3227 8238958 13310388686
教导员 苗永刚 13947696696
副所长 孙景林 8356222 13384761078
副所长 王小兵 13904769057
西屯派出所
所长 石旭升 3220 5886555 13947660677
副所长 孙瑞刚 8240716 13604768652
副所长 王志斌 5887684 13848369956
副所长 丁静涛 15847056066
法制室
主任 刘继忠 8363671 3051 13327161970
副主任 吴正 8363896 3052 13088407766
副主任 张亚林 8363672 3053 8252867 13384761097
政工监督室
主任 郭景瑞 8363610 3031 8215863 15904766699
副主任 伊常玉 8363662 3032 8252937 13847659933
副主任 宋文明 8363980 3033 13384761098
副主任 李向烨 8363653 3035 8342308 13337150666
人事科
科长 孙波 8363652 3036 8229873 13204767890
维权科
科长 孙志刚 8363412 3036 8253492 13847609932
警务督察大队
副科长 宋景峰 8363479 3038 13947689665
宣教科
科长 杨军 8363639 3039 1370476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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