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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庆阳 西峰市(西峰区) >> 寇闯金(寇创金), 男, 61

个人情况: 原庆阳商务局干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1-07-03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寇娟娟
夫妻/父母: 寇闯金(寇创金) 李瑞花(李瑞华)
交叉列在: 甘肃 > 庆阳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1-29: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从10月12日起,西峰区肖金镇派出所副所长范哲等警察、肖金镇综治办成员张岁旺、芮岭村村支书祁召生等五六人,对肖金镇法轮功学员金秀兰连续骚扰达十二、三次之多。金秀兰不在家,他们就强迫金秀兰的丈夫领路到各亲戚家寻找。

10月28日,西峰区彭原乡法轮功学员白粉琴家遭到市、区、乡、村、司法所及公安局人员大约20多人的骚扰。他们拿着“礼品”、“现金”假意来慰问白粉琴,当面却问白粉琴还炼不炼法轮功?谁教你的?并诬陷法轮功。

11月,西峰区法轮功学员寇创金被西峰区国保队长朱常锁等叫去谈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9/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5743.html

2017-06-26: 甘肃省庆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2017年5月18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派出所所长马中红等五个不法警察,到肖金镇法轮功学员金淑英、刘琴娃、贺雪梅、杨秀粉等家中骚扰,强行拍照、签字。尤其在金淑英家中抢走了大法书《转法轮》和mp3。5月二十四日,当地不法警察八人又到毛彩霞、姜生莲、毛彩珍家中骚扰,特别是在毛彩霞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抢走大法书三本、《明慧周刊》三本、师父法像和mp5、mp3及70元钱等私人物品。

在这段时间,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国保大队不法警察,还到市区寇创金、李瑞花家上门骚扰,给杨晨和王喜梅等学员家中打电话骚扰,在白粉琴家中翻了个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6/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65

2016-09-16:甘肃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控告江泽民
甘肃63岁的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原系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他与妻子李瑞花多次遭绑架,寇创金被诬判三年,在甘肃省天水监狱被摧残折磨;妻子李瑞华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至今两只胳膊无力,目前被迫流落在外已有四年之久。当年十四岁的女儿在一次次惊吓下出现严重忧郁症,至今需要照顾。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寇创金与他妻子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严重违反触犯了《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刑法》中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

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公然剥夺宪法规定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数千万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深受其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以下是寇创金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非法抄家近二十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半,我在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时,遭受到西峰公安局警察郑翔、李剑波的绑架,关押在西峰公安局后院一平房内三天两夜,同时被非法抄家,后被单位保回。在回到单位的三个月时间中,西峰公安局无论白天或是夜晚,有时在单位、有时在家中、有时在公安局,三个一组或五个一伙非法对我进行多达三、四十次的非法审问。原庆阳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610头子刘五庆多次逼迫我上电视表态,叫写不炼功的保证,被我拒绝后,庆阳地委不但给了我记过处分,而且从此以后没有给我安排过任何职务,随后在两次晋升工资、一次工资套改中没给我升级。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至二零零零年四月,西峰区公安局先后绑架我妻子李瑞华四次,每次非法拘留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西峰区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王仕连、金小霞、王真等人,每次均以责怪我为什么不管好妻子为由,将我绑架到南街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或两天,并且每次都非法抄家。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非法抄家将近二十次之多,抢去了很多私人财物。同时还以各种捏造的名目多次非法罚款,却又不给任何手续。在又一次要无理罚款且又不给手续时,我拒绝不交,警察曹建峰、左百春就强行暂扣我200元,说以后给手续,但至今未见任何字据。

绑架、监控、停职、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五月下旬,西峰公安局以过庆阳香包节为由又将我从单位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峰区行政拘留所,半月之久还不放人。我当面质问他们,为什么把我关进拘留所?警察说不出任何理由和原因,最后在西峰公安局杨政委巡查时被我挡住要关押的合法手续时,他们拿不出任何手续又找不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才把我放了。但在放人时,还要生活费,遭到拒绝后,就无耻的向单位来接的人收取了每天十元钱的生活费,共150元(我事先不知道,回单位后才得知)否则就不放人,简直就是无赖之极。

二零零二年九月,当地一徐姓大法弟子遭西峰公安局绑架,在非法关押中正念走出后,为找其人妄图再绑架,西峰公安局北街派出所警察贾居东、祁雪楼等四人在我家二十四小时不离人守候,家中电话被他们掌控,人员进出他们贴身跟随,时间达半月之久。象这样三天两头到家中骚扰,十几年从来都没有间断过,生活没有一天安稳过。

在恶首江泽民“精神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淫威下,就再没给我安排过任何职务,也没有岗位,二零零五年元月后,又被强制在家休息,不许上班,二零一二年六月后,又强行停发了工资。还有在这之前的二零零一年七月,我给在劳教所即将回家的四名没有路费回家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寄了100元共400元路费,这一善举被劳教所恶人反映给当地“610”后,警察郑翔带领一帮人追到正在老家帮父母割麦的我,企图绑架,在我理正词严的正念正行下,虽然罪恶的目的未得逞,但却无理没收了这400元,还强词夺理说是扰乱了社会秩序。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我遭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区分局副局长景槐刚及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龙、朱长锁(事后得知)等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当时他们没一人着警服,没出示包括警察证、搜查证在内的任何手续,没有证人在现场,撬门扭锁,用电钻钻坏防盗门锁后,入室抢劫并绑架了我,同时抢走了包括电脑打印机在内的很多私人物品,也没给我或给家人扣押物品清单。后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被西峰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在甘肃省天水监狱遭受迫害。

妻子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妻子李瑞华修炼法轮大法屡遭江氏当局迫害,曾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劳教一年(在兰州市平安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回家后不久,身体还没有恢复又被迫流离失所。

之后被西峰区公安局欺骗家人说让李瑞华回家,并多次保证不会有事。结果被诱骗回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肃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从冤狱回家后,李瑞华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节肿大变形,疼痛难忍,走路都困难,穿脱衣服都要人帮忙,洗衣做饭都不行。好几年过去了,两只手依然肿胀、疼痛,两只胳膊无力,连婴儿都抱不动。二零一一年六月后,妻子李瑞华又被迫流落在外已经有四年之久,至今有家不能回。

(李瑞花自一九九六年三月因身体多种疾病而修炼法轮功,92年做了妇科手术后,95年又得了乳腺癌(西安市四医大教授亲自确诊),95年因病退休。以前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病发时经常摔倒,偏头痛、风湿病,经常感冒,一发烧支气管炎就犯病,二十几岁就得了肺气肿、胃病,一着凉就小便不利、便血,疼痛难忍,腰痛,腰椎劳损,甚至不能干活,导致全身都是病。炼功刚不到一个月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乳腺癌的两个肿块就全部消失了,真正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体态。

李瑞花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农村老家伺候生病的公婆时,被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真等人绑架,关押在西峰戒毒所15天,这期间,在西峰招待所被非法公审侮辱,并将她与十几位大法弟子用车拉到肖金镇进行游街侮辱,随后于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受苦役迫害和精神洗脑,人如干柴,脱了人形。

随后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后,一是为了照看女儿,二来西峰区公安局欺骗家人说让李瑞华回家,并多次保证不会有事。结果被诱骗回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从冤狱回家时,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节肿大变形,疼痛难忍,走路都困难,穿脱衣服都要丈夫帮忙,洗衣做饭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好几年过去了,两只手依然肿胀,疼痛,两只胳膊无力,连婴儿都抱不动。)

当年十四岁的女儿在一次次惊吓下出现严重忧郁症

我的女儿寇文娟,从小非常乖巧,身体很好,学习成绩也很好。二零零一年,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闯入我家预谋绑架我妻李瑞华时,因李瑞华当时不在家,他们又将我绑架并抄家抢劫。当时就剩年仅十四岁的女儿一人。西峰区与合水县公安局几个警察就住在我家,三天三夜不让小娟娟出家门,也不让她上学,孩子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给亲戚打了电话,亲戚知道情况后到公安局质问,这帮人才从家中撤走。

之后西峰公安局南街派出所警察金小霞、王仕连、王真等人三天两头又到学校对小娟娟进行审问,寻找李瑞华的下落。从此学校老师和同学便对她白眼相看。由于一次次惊吓,加之父母多次被绑架,女儿娟娟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从此得了严重的“忧郁”症,犯病时就骂人,严重时就抽风,上课也犯病,最后被学校要求停学。尤其见到警察就表现的情绪非常激动、气恨。虽经十几年多方医治,但直到现在,女儿娟娟的病还没有治好。

我八十八岁高龄的老母亲,身体很好,没有任何疾病,耳聪目明,吃饭睡觉行走都很正常,还经常下厨做饭。但是西峰区公安局警察不顾老母能否承受的住,当着老人的面翻箱倒柜,象土匪一样把原本好好的家整的一片狼藉并把我强行绑架。老人因惊吓过渡,思儿心切,随后不长时间就去世了。

江泽民为了权欲和一己之私,一意孤行,公然不顾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违背道德与良心,居然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使一亿人的正信被镇压,几百万以至上千万人被刑拘、被劳教、被判刑。几千甚至上万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致残,好多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多少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有冤无处伸。

作为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理应维护宪法、匡扶正义,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我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废除江泽民窃取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还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清白,还人间正义,还世道公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6/甘肃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控告江泽民-335076.html

2014-10-09: 甘肃省庆阳市县级干部寇创金一家遭受的迫害
寇创金,男,汉族,生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甘肃省镇原县人,大专文化程度,家住庆阳市西峰区,一九七二年参加工作,原系庆阳市商务局正县级干部,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多遭绑架,后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被西峰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上诉后同年五月遭庆阳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原判,同年九月被绑架到甘肃省天水监狱摧残折磨,同年十一月被庆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双开,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走出魔窟回到家中。

以下是寇创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至今所遭受迫害情况简述: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半,以江泽民、曾庆红、罗干、周永康、刘京等首恶组成的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时,寇创金遭受到西峰公安局恶警郑翔、李剑波的绑架,关押在西峰公安局后院一平房内三天两夜,同时被非法抄家,后被单位保回。但在回到单位的三个月时间中,西峰公安局无论白天或是夜晚,有时在单位、有时在家中、有时在公安局,三个一组或五个一伙非法对其进行多达三、四十次的审问。庆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610关子多次逼迫其上电视表态、叫写不炼功的保证,被寇创金拒绝后,庆阳市委不但给了寇创金记过处分,而且从此以后没有给其安排任何职务,随后在两次晋升工资、一次工资套改中没给升级。

(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至二零零零年四月寇创金妻子被非法劳教前,西峰区公安分局先后绑架寇创金妻子李瑞华四次,每次非法拘留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西峰区公安分局南街派出所恶警王仕连、金小霞、王真等恶警坏人,每次均以责怪他为什么不管好妻子为由,将寇创金绑架到南街派出非法关押一天或两天,并且每次都非法抄家。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非法抄家将近二十次之多,抢去了很多私人财物。同时还以各种诬造名目多次非法罚款,却又不给手续。有一次又要无理罚款而且又不给手续,寇创金拒绝不交,恶警曹建峰、左百春就强行暂扣其200元,说以后给补手续,但至今未见任何字据。

(三)二零零二年五月下旬,西峰公安局以过香包节为由又将寇创金从单位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峰区拘留所,半月之久还不放人。寇创金质问他们,为什么把他关在监狱?警察说,这不是监狱,寇创金说失去自由就是监狱,最后在西峰公安局杨政委巡视时被寇创金挡住要关押他的合法手续时,他们拿不出任何手续又找不到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才把人放了。但在放人时,还要生活费,遭到拒绝后,就无耻的向单位来接的人收取了每天十元钱的生活费,否则就不放人。

(四)二零零二年九月,当地徐姓大法弟子遭西峰公安局绑架,在非法关押中正念走出后,为找其人妄图再绑架,西峰公安局北街派出所恶警贾居东、祁雪楼等四人在寇创金家二十四小时不离人守候,家中电话被他们掌控,人员进出他们贴身跟随,时间达半个月。象这样三天两头到家中骚扰,十几年来,从来都没有断过,生活没有一天安稳过。

(五)在恶首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内体上消灭”的流氓淫威下,当局自迫害后就再没给寇创金安排过职务,也没有岗位,二零零五年元月后,又被强制在家休息,不许上班,二零一二年六月后,又强行停发了工资。还有在这之前的二零零一年七月,寇创金听说在劳教所即将回家的四名同修没有路费回家,就给每人寄了100元共400元路费,这一善举被劳教所恶人反映给当地“610”后,恶警郑翔带领一帮坏人追到正在老家帮父母割麦的寇创金,企图绑架 ,在寇理正词严的正念正行下,虽然罪恶的目的未得逞,但却无理没收了这400元,还强词夺理说是扰乱了社会秩序。

(六)二零一一年六月,遭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区分局副局长景槐刚及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龙、朱长锁等十几个恶警把家包围,用电钻钻坏防盗门及里层的铁门门锁后,入室绑架,同时抢走了太多的私人物品。后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被西峰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

(七)寇创金妻子李瑞华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当局迫害,曾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劳教一年(在兰州市平安台第一劳教所),回家后不久,又被迫流离失所,之后被西峰区公安分局欺骗家人说让李瑞华回家,并多次保证不会有事。结果被诱骗回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甘肃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从冤狱回家后,李瑞华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节肿大变形,疼痛难忍,走路都困难,穿脱衣服都要寇创金帮忙,洗衣做饭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好几年过去了,两只手依然肿胀,疼痛,两只胳膊无力,连婴儿都抱不动,小孙子也基本上是寇创金一手带大。二零一一年六月后,妻子李瑞华被迫流落在外已经三年半,至今有家不能回。

(八)寇创金的女儿寇娟娟,从小非常乖巧,身体很好,学习也很好。二零零一年,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闯入寇创金家预谋绑架李瑞华,因李瑞华不在家,他们又将寇创金绑架并抄家抢劫。当时就剩年仅十五岁的女儿一人。西峰区公安分局几个警察就住在寇创金家,三天三夜不让小娟娟出家门,也不让她上学,孩子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给亲戚打了电话,亲戚知道情况后到公安局质问,这帮人才从家中撤走。之后西峰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恶警金小霞三天两头又到学校对小娟娟进行审问,寻找李瑞华的下落。从此学校老师和同学便对她白眼相看。由于一次次惊吓,加之父母多次被绑架,女儿娟娟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从此得了严重的“忧郁”症。犯病时就骂人,严重时就抽风,有时上课也犯病,最后被学校要求停学。尤其见到警察就表现的情绪非常激动,气恨。 直到现在女儿娟娟的病还没有治好。

(九)寇创金八十八岁高龄的老母亲,因老人家不喜欢城市生活,和在农村的弟弟生活在一起。好不容易把老人接到自己家不到半年,西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不顾老母能否承受的住,当着老人的面翻箱倒柜,象土匪一样把原本好好的家整的一片狼藉并把她儿子强行绑架。老人因惊吓过度,思儿心切,半年后就去世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9/甘肃省庆阳市县级干部寇创金一家遭受的迫害-298698.html

2013-10-22: 甘肃庆阳市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月,甘肃省庆阳市仍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有:
徐峰,男,约48岁,庆城县电信局职工,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六个月。
张荣娟,女,约46岁,甘肃省镇原县城关镇常山村人,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二十年。
李朝阳,男,43岁,家住庆阳市合水县肖嘴乡卓堡村庙华自然村,医师,被非法判刑八年。
李彩云,女,46岁,家住庆阳市合水县财政局宿舍,被非法判刑八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女子监狱。
寇创金,男,59岁,家住庆阳市西峰区,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2/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1554.html

2012-04-04: 法轮功学员寇创金被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诬判三年
寇创金被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诬判三年,家人将请律师继续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4/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55160.html

2012-01-07: 寇创金遭第二次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甘肃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二次非法庭审。寇创金本人及其家人从北京请来的律师在法庭上堂堂正正为寇创金做了无罪辩护,在场人员都真真切切了解到了法轮功的光明和美好,了解到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寇创金是原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正县级),现年六十岁。他和妻子李瑞华,女儿寇娟娟,一家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然而,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使一家陷入痛苦。

一、所有“证据”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一一质证,指出公诉人所提交的证明寇创金有罪的所有证据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法轮功学员寇创金本人在法庭上也讲述了自己为甚么要修炼法轮功。他说道:他原来得的是肝癌,还有胃癌等病症,医院已经给他宣判了死刑,但他却因为修炼了法轮功,使身心都得到了彻底改善,病全都好了。

寇创金指出对自己家的搜捕、取证本身完全是非法的:西峰区公安分局十几个人撬门钻锁冲進家里,没有一人身着警服;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搜查证是开庭后寇创金才第一次见到。警察冲進屋后对他实行了暴力,强行将他按倒在沙发上不让动。当时在场的有寇的女儿和小孙子,还有他九十多岁的老母亲,周围还有家属院的邻居们,他们谁都可以做证人。

寇创金从法律角度阐明法轮功是一种信仰,信仰是无罪的,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要求当庭释放。

公诉人说,她那里有从寇创金家的电脑中提取的有关法轮功的文档,并开始播放,电脑中传出“中国的传统文化教人们一诺千金……”,法庭慌忙终止了播放;又一次播放,仍然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教人……”,又一次终止播放;再次播放,还是“中国的传统……”,播放只好被关掉。

公诉人又对法官说:“这里有一个名为 『退党保平安’ 的文件”,然后播放:“朋友,您好,这是一个不要钱的电话……”话音刚落,又马上被关掉。折腾了好长时间,直到电脑里传出:“朋友,你入过党、团、队吗?……”这时,公诉人突然说道:“这是在被告人寇创金的电脑里发现的,有反党反共的内容!”

在场的人感觉不到这些内容有甚么罪错,反而觉得法庭展示证据的过程滑稽可笑。

二、信仰无罪,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容侵犯

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为寇创金做了无罪辩护,他阐明,寇创金没有任何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

从法律角度上分析,寇创金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心灵,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不管一个人信仰甚么,只要他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量刑。

在庭审中,公诉人没有出示寇创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任何证据(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盗用歪曲法律,迫害善良公民):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甚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甚么?这个组织的住所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寇创金是这个组织的甚么官职?有甚么能力可以利用该组织?谁听他的?他下的甚么命令?怎么利用的?他有没有从该组织处接受过指令或资助?他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以及从而导致该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

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甚至不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相反,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不是犯罪行为,而是公民在行使自己的天赋、合法的权利。

关于法轮功宣传资料的内容:一部份是关于法轮大法修炼的,比如《转法轮》、《转法轮法解》等,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当然没有甚么违法之处,更不会破坏甚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另一部份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或者“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中国共产党亡”,还有《神韵》、《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等。说“法轮大法好”是为了向他人推荐、介绍法轮功,说明法轮功的好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讲真话、惠及他人的行为,当然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可言;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神韵晚会光盘传播和演绎的是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精髓,应该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谁若站在其对立面反对,那它不恰好证明它自己是邪恶的吗?

至于“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中国共产党亡”等宣传品和《九评共产党》,根据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论的思想,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明文规定,这只不过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天然权利,并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法轮功学员是在遭到无端污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成资料,向世人讲清事实真相,揭露媒体的谎言,并向世人介绍法轮功的美好,何错之有?除了中央电视台里编造的“自焚”和“杀人”(编注: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是中共导演的伪案,用来栽赃法轮功,煽动仇恨。“杀人”也是中共编造的谎言。)在日常生活中,有谁见过法轮功学员采取暴力或其它过激行为,危害了社会或他人?

正如律师指出的,“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已经在几年前加入了这两项公约;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是人类文明進步的标志,也是公认的普世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宗教组织不得干涉其信徒的政治信仰,同样,国家也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因此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人民不信仰法轮功。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认定法轮功是不是所谓“邪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邪教对法轮功的诬陷已经构成诽谤罪),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干涉,是违反国际准则的践踏人权的行为。寇创金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司法机关构陷寇创金,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共打压法轮功是大规模破坏法律系统的犯罪

众所周知,自一九九九年以来,中共给法轮功学员判罪的唯一依据就是说他们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其实这种指控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第一次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随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常委会才匆忙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并根据这个决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

其实,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国家权力机构,其权力的来源及合法性只能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元首和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一个组织是否是邪教组织的权力。人们不禁要问:江泽民的讲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两高解释”的法律依据是甚么?标准是甚么?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力?是否举行了听证?是否允许被认定对像申辩?如果允许申辩,具体程序是甚么?由哪个机构受理等等?显然,江泽民的讲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都没有合法的授权,因此是无效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共对此心知肚明,十分心虚,无怪乎迄今为止在国家颁布的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敢公开规定不让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自己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也没有敢把法轮功列入其内。

事实上,法轮功只是一个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来去自由。在本案中,被告人寇创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他有甚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而且公诉人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的?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的实际施行或应用?因此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起诉书中指控寇创金的罪名不能成立,寇创金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中共司法说法轮功修炼者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也可以理解为破坏了这条法律的实施;然而这一款的内容又是甚么呢?显然,这是陷入了毫无实质内容的循环论证,用自己定义自己,自己证明自己,这就相当于说:张三是谁?张三就是张三。这种同义反覆甚么也证明不了,在初级的形式逻辑上都是荒谬的。十二年多来,中共就是用如此低下的诡辩术混淆视听,给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治罪,给他们的家庭带来灾难,给中国社会制造动乱的。法轮功信仰者无罪,完全是无辜的;利用国家权力和组织形式、破坏国家宪法和法律系统的恰恰是中共自己。

四、关于法律与正义、良知

律师在法庭上援引法学界人士的理论观点说,“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唯一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而不是维护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藉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也以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

一九九二年二月,统一后的德国柏林法庭审判了一起枪杀案。被告是统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墙的卫兵,此前两年,他在守护柏林墙时枪杀了一名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辩护律师称,他当时只是执行命令(东德当局命令守护柏林墙的士兵对企图逃往西德的东德人格杀勿论),他根本没有选择的馀地,所以他是无罪的。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藉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牴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最高的良知”(或正义)就是法理学上“超越实在法的法”,而违反正义的立法就是“实在法的非法”,依这种“法”去执法,也是犯罪。

作家龙应台曾经问过一位曾经担任过边境守卫的前东德人,“您说,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当然公平。……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可是没人命令他们一定得射中呀!……开枪可以说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杀人嘛!”

法律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司法是维护人类良知和道德以及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官和法官是民众的希望所在。但是,中国大陆的某些法律和命令存在着与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的情形。例如,中共司法用以构陷、打压和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刑法》第三百条、最高检和最高法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一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以及其它相关的法规、指示和命令等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和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恶法。执行这些恶法的检察官和法官明知法律原则,却昧着良心对法轮功学员進行违法判决,把无数的法轮功学员送上被告席,送進监狱。一个个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正直守法的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共的判决书下,失去了人身自由,饱受酷刑折磨,有的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多少原本幸福的家庭妻离子散!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有史以来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和惨剧之一。

五、善待法轮功才是明智的选择

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审判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发回重审、判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做出其它处理的范例。律师并例举了湖南、湖北、沈阳、上海、福建、天津等地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免于追究责任或缓刑的案例。

律师表示很多司法工作人员的良知在觉醒,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出了明智的选择,这既为自己奠定了未来,也为以后彻底纠正法轮功冤案做了良好的铺垫。

律师希望本案的最终结果,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法官应听从内心良知的召唤,对本案做出公正的裁决。

经过法庭辩论,最后法官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再做判决。十一点十五分左右庭审结束。

结束语

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和刑罚,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因为“法轮功案件”根本就不是一个刑事案件,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信仰迫害、人权灾难,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精神浩劫。在这场迫害中,法律工作者包括警官、检察官和法官等,被中共当作铲除异己、实现私欲的工具来利用,早已不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一个国家的司法资源应该用来打击暴力犯罪及贪污腐败犯罪等恶性刑事案件,来保护纳税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而不是用来打压那些与中共官方意识形态不同的善良正直、奉公守法的公民,因为这些人对社会不仅没有任何危害性,相反会造福社会。如果我们的社会多一些信奉真、善、忍的好人,少一些假、恶、斗,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正如李洪志老师在《转法轮》中所讲:“如果人人都向内心去找,人人都想自己怎么做好,我说那社会就稳定了,人类的道德标准就会回升。”

善恶有报是天理,也是人间一切法律制定和裁决的最终准绳。每个人的行为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未来。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无辜的,却对他们处以刑罚,这就是在犯罪,谁也不能藉口自己是恶法的执行者而对自己违背良知和道德的行为开脱。希望寇创金一案的检察官和法官们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无罪释放寇创金,还他一个清白。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7/寇创金遭第二次非法庭审-律师做无罪辩护-251572.html

2011-12-04: 甘肃庆阳西峰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寇创金
(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对寇创金非法二次庭审,寇创金的家人从北京请来的律师在法庭上堂堂正正为寇创金做无罪辩护。

所有在场人员从法律角度等诸多方面真真切切了解到了法轮功真相,知道了修炼法轮功只是一种信仰,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信仰是无罪的,是受《宪法》和《刑法》保障的;做好人更是无罪的,更应受法律的保护。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抄家、抓捕、关押、劳教和判刑都是违法的,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员都是被中共邪党利用着在违法犯罪。

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公诉人所提供的证据一一质证,指出公诉人所提交的证明寇创金有罪的所有证据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阐明寇创金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有任何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元首和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一个组织是否是邪教组织的权力,因此,无论是江泽民的讲话也好,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没有合法的授权,所以,说法轮功是×教是无效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本案中,被告人寇创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他有甚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而且公诉人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的实际施行或应用。因此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起诉书中指控寇创金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寇创金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最后,律师引用法学专家钱跃君博士在《法庭内外——德国法律面面观》(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版)中所言:“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惟一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而不是维护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藉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也以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律师认为司法是人类良知和道德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面临国家法律与人类道德良知的二难选择时,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被告人寇创金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大法弟子寇创金本人在法庭上首先讲述了自己为甚么要修炼法轮功,以及是如何从修炼法轮功中身心受益的;接着他再次陈述了被绑架的经过:西峰区公安分局十几个人撬门钻锁冲進家里,没有一人身着警服;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并对自己实行了暴力。寇创金指出对自己家的搜捕是完全非法的,并且从法律角度阐明法轮功是一种信仰,信仰是无罪的,同时一一列举法律条款证明自己无罪、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要求当庭释放。

最后法官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再做判决。 十一点十五分左右庭审结束。

寇创金是原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正县级),现年五十九岁,已内退。他和妻子李瑞华、女儿寇娟娟,一家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然而,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使一家陷入痛苦。夫妻二人曾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无理绑架、关押多次。妻子遭受非法劳教、判刑,至今被迫流离失所,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还四处搜寻她,企图再次绑架。女儿寇娟娟因父母多次被绑架,再也承受不住中共野蛮的迫害,患了严重的抑郁症。

希望庆阳市西峰区公检法等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尽快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再被中共谎言蒙蔽欺骗、不要再对法轮功学员施加迫害,秉持法律的公正、用自己的正义和良知对大法弟子寇创金做出无罪判决,还寇创金清白与公道,同时也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4/甘肃庆阳西峰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寇创金-250162.html

2011-11-29: 甘肃庆阳西峰区法院欲对寇创金二次非法开庭
据悉,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将于本周星期四(十二月一日)早上8:30,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十几名警察包围了寇创金家,野蛮用电钻钻坏防盗门及里层的铁门门锁后,将寇创金绑架并抄家,同时抢走了家里的电脑、打印机和书籍等物品。警察还企图绑架寇创金的妻子李瑞花,没找到人,后他们将逮捕证扔在寇创金的家里扬长而去,致使李瑞花有家难归,至今流落在外。家中只剩下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寇娟娟和寇创金七十多岁的老母。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时左右,庆阳西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進行第一次庭审。从庭审整个荒唐可笑的过程看,中共操纵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走过场,愚弄欺骗公众和国际社会。现在西峰区法院又要对寇创金非法二次庭审迫害,我们呼吁正义和善良的人们都来关注这场庭审、关注寇创金全家受迫害的情况,制止迫害,营救寇创金出来,还李瑞花以自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9/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49948.html

2011-11-28: 寇创金庭审纪实揭中共迫害非法性(图)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时左右,甘肃庆阳西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進行庭审。从庭审整个过程看,中共操纵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完全是走过场,欺骗公众和国际社会。


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寇创金和女儿合影

姑且不论法轮功讲“真善忍”,信仰无罪,向世人揭露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无罪,拥有法轮功教人向善的书籍资料无罪,全世界只有“假恶斗”的中共邪教政府才认为做好人有罪;仅从中共自己规定的法律和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来看,庭审全程都是处处违法。

十一月九日西峰区法院在法院大楼内电子公告牌上公示:将于十一月十日早上八点三十开庭审理寇创金案。但法院并未事先通知寇创金的家人,家人还是在开庭前通过其他渠道才得知此事。

寇创金的十几名家人和亲戚進入刑二庭审判庭旁听时,法院戒备森严,警察们对旁听人员進行了两次所谓“安检”,扣押旁听人的手机与私人物品,这是违法的,也是不符合旁听规则的,是对旁听人员的人身侮辱。而且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多次给旁听人员拍照,这是对旁听人的威胁和对肖像权的侵犯。

庭审刚一开始,法庭就违背了法定的审理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庭审开始,审判长首先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监定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的权利,并告知被告有辩护的权利。但本次庭审中,西峰区法院法官故意省略了这一环节,这是对寇创金权利的公然侵犯和蔑视。

根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开始时,应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可是本次庭审公诉人没有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的所谓起诉材料根本就不是起诉书,不符合起诉书条件)。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却被手铐脚镣加身站在被告席上。

开庭后所谓的法官(女,四十几岁)首先问寇创金:“你知道你犯了甚么罪吗?”……有谁见过起诉事由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就已经被法官认定有罪的“庭审”?这句本次法官“发明”的直接发问正是中共对法轮功“欲加之罪”的写照。法官在主观上已经认定被告有罪、而不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中共利用“人民法院”的招牌,行“党法院”之事。

再看看公诉人所列的证据是甚么,公诉人说:“从寇创金家的电脑上发现了有進入明慧网的软件,及含有法轮功内容的文件一千多个,另有一台彩色打印机及一台黑白打印机。”

先不论这些证据是否存在,只从这些“证据”本身的意义来说,所谓证据就能证明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而公诉人所列的证据正说明寇创金无罪。拥有“法轮功内容的文件”破坏了甚么财产、伤害了甚么人,造成了何种不良后果?也就是说,犯罪的事实是甚么──没有!为甚么不把这些内容读一读,看看哪一句会给人造成伤害,哪句犯了罪?

教人如何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教人如何遇到矛盾向内找、与人为善,教人如何提高自己的道德标准,做到“真善忍”,这不仅不会危害社会相反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好处。这也是为甚么法轮功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弘传,获得近一千七百项褒奖的原因。

寇创金陈述:“我认为这次对我家的搜捕是非法的,十几个人撬门钻锁,冲進我家,没有一人穿警服;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我问他们是谁,没有一个人回答我;当我制止他们的强盗行为时,他们对我实行了暴力……”却被多次打断。公诉人辩解说有在场人的签字证明,而签字的人却是“搜捕你家的警察”,抄家的人也从十几个人变成两人。

寇创金再次声明:“搜捕的明明是十几个人,而且没有一个人穿警服,也从没出示甚么搜查证,这个搜查证(法庭上出示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的。当时我家只有我的小女儿和我三岁的小孙子。你们强行带走我时,我想给我八、九十岁的老母亲说说话都不让。”“在没有向我任何家属通知的情况下,他们强行将我绑架到一个建筑物的地下室,并且不允许我上厕所……”

毋庸多言,几句话就已把中共恶警流氓嘴脸勾勒出来,而且相信所有旁听人和读者对这几句话的信任程度要超过所谓公诉人的呈堂证供。


甘肃庆阳市西峰区法院

寇创金是原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正县级),现年五十九岁,已内退。他和妻子李瑞华,女儿寇娟娟,一家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然而,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使一家陷入痛苦。夫妻二人曾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无理绑架、关押多次。妻子遭受非法劳教、判刑,至今被迫流离失所,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还四处搜寻她,企图再次绑架。女儿寇娟娟因父母多次被绑架,再也承受不住中共野蛮的迫害,患了严重的抑郁症。

李瑞华曾在一九九二年患卵巢囊肿,一九九五年患乳腺癌,多次手术,一九九六年三月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全身所有的病都奇迹般没有了,无病一身轻,内心的喜悦无以言表。寇创金也曾遭肝病,胃病、头疼病折磨,由于长期疾病折磨脾气烦躁,经常喝酒打麻将,从不管家务事。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以后,他时时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做事处处为别人考虑,在修炼中不知不觉各种病都消失了,人也乐观开朗了,家庭从此也和睦了。家属院的人都说他像换了一个人,周围人也都称赞他是个大好人。凡是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是炼法轮功炼好了病。

这样的好功法,中共却剥夺百姓修炼的权利,制造的“北京天安门自焚”伪案谎言毒害人,对法轮功学员随意判刑,劳教,洗脑,利用“人民法院”的招牌,行“党法院”之事、配合中共搞迫害。

寇创金的庭审过程正是如此,今天参与庭审的法官,检察官们:追随中共伤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真的对你的生命有好处吗?整个庭审从头至尾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是对你们职业理性和专业知识的亵渎,是对你们所从事职业的天性——法律的公正性和神圣性的践踏。为甚么用违法的方式来审判无辜善良、道德高尚的人呢?就因为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大法,就因为他们要留住自己的良知和善念,保持说真话的权利?法轮大法是正法,所有你们称之为“罪证”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光盘,请用你们的良知、依据法律公正好好看看里面的内容。看过后你会猛然惊醒:法轮功学员是一个多么善良、纯正的群体,这十几年的不公正待遇和残酷迫害只能证明:中共及其所操纵的公检法机构在集体犯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8/寇创金庭审纪实揭中共迫害非法性-图--249914.html

2011-11-23: 甘肃庆阳寇创金被非法庭审经过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三十分,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在刑二庭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非法开庭。

十一月九日,西峰区法院在法院大楼内电子公告牌上公示:将于十一月十日早上八点三十分开庭审理寇创金案。但法院并未事先通知寇创金的家人,家人还是在开庭前两天通过其他渠道才得知此事。十一月十日早上八点三十分,寇创金的十几名家人和亲戚准时来到法院,但被禁止入内,只好在门外忍受寒风的凛冽苦苦等待。

法院戒备森严,警察们穿着防弹衣、拿着警棍,如临大敌。大约九点左右开始放行入内,警察用感应器仔细的对每个人進行全身安检,强行扣押了所有人的手机。有个女警察指着寇创金的女儿娟娟说:“这个小女孩未成年,不能進入!”娟娟的哥哥很生气地说:“她都二十六岁了,怎么就未成年了!”女警察很尴尬。

安检后,家属和亲戚進入到刑二厅里面,刚到旁听席坐下不到五分钟,一个警察急匆匆地冲進来对他们喊:“人马上就要带来了,再出来检查一次!”家属和亲戚被带回到大厅接受第二次安检。警察把他们分成男女两列,但两列都是由男警察進行检查。其中一个高个警察大声喊道:“把你们口袋里的东西都给我拿出来,拿到手上,把手举起来接受检查!”于是,在一大堆全副武装的警察虎视眈眈下,两名男警各自手持安检仪器,再一次非常仔细的对每个人全身上下无处不漏拍拍打打的反覆检查。有个警察指着一名女家属的裤兜问:“你这装的是啥?”女家属答:“钱!”警察说:“拿出来给我看一下!”女家属问:“钱你没见过吗?”警察愣了一下,只好算了。

检查完后,亲戚们又一次回到审判庭,有警察开始宣读“法庭纪律”,着重强调未经允许不得带摄影摄像录音等工具進入法庭,一经发现立即逐出法庭。就座不久,随着一阵铁链与地面瓷砖摩擦的哐当声,头发被剃光的寇创金穿着蓝颜色的囚服,面容枯槁神色憔悴,双手戴着手铐、脚上铐着脚镣,一步一挪的被四名警察押進来,带到被告席上,旁听席上响起了娟娟小声的哭泣声。

庭审正式开始。法官(女,四十几岁)以中共惯用的对法轮功的污蔑之词说道:“本次是对寇创金『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進行庭审…… ”寇创金反驳道:“我看过很多法律方面的书籍,从来没看到有哪一条哪一款法律规定不让炼法轮功的。如果有,请你们当场读出来,让大家都听一听”。法官无言以对,只好说:“首先请公诉人对被告提出诉讼。”

检察院公诉人(女,三十岁左右),开始念手中的起诉材料:“……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警方对其進行搜捕调查,寇创金家中存放大量宣传法轮功的书籍、资料、光盘及电子文件,这里有相关的照片。”说着,便翻开资料夹,将照片举起来让在场的人看。法官问寇创金,以上公诉人所说的内容,是否属实?寇创金答道:“我认为这次对我家的搜捕是非法的,十几个人撬门钻锁,冲進我家,没有一人穿警服;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我问他们是谁,没有一个人回答我;当我制止他们的强盗行为时,他们对我实行了暴力……”刚说到这儿,法官打断他:“寇创金,现在是公诉人出示证据的时间……公诉人说的这些你知道吗?”寇创金说:“他们把我按在那儿不能动,我不知道他们搜出甚么东西。”

公诉人继续说:“从寇创金家的电脑上发现了有進入明慧网的软件,及含有法轮功内容的文件一千多个,另有一台彩色打印机及一台黑白打印机。”之后公诉人又说,曾在电线杆上贴有关法轮功资料的常秀玲,现已被关押在甘肃省兰州市女子劳教所,她的所有资料及真相小册子都是在寇创金家中取得;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绑架的付英泰,在他的电脑上查出了進入明慧网的相关软件,这个软件是在寇创金家安装的。

实际上,经查证,寇创金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绑架,付英泰是六月三十日被绑架的,常秀玲是七月二日被绑架。也就是说,西峰区公安局并不是因为所谓常秀玲、付英泰的口供牵扯到寇创金而对他实施的绑架,而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先抄家绑架然后再找“证据”给寇创金定罪。

接下来,法官宣布控诉方和被告方進行法庭辩论,这期间,警察带着一个穿皮夹克手持照相机的人,反覆给旁听席的家属照相。

寇创金没有律师,是自己为自己辩护,他陈述道:“首先,十几个人撬门钻锁,冲進我家,没有一人穿警服,在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我问他们是谁,没人回答我,甚至……”刚说到此处,公诉人立刻打断辩解道:“搜捕时,警方有出示过搜查证件,我这里有当时在场人的签字证明。”寇创金问:“谁证明了?”公诉人答道:“王强!”寇创金又问:“王强是谁?他凭甚么作证?”公诉人说:“王强就是当时搜捕你家的警察,而且签字的是两个人,去你家的应该也是两个人。”说着就把搜查证和签字证明让法警拿到寇创金面前。寇创金扫了一眼说:“搜捕的明明是十几个人,不信你可以叫出来当面对质,而且没有一个人穿警服,也从没出示甚么搜查证,就这个搜查证,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的。当时我家只有我的小女儿和我三岁的小孙子……你们强行带走我时,我想给我八、九十岁的老母亲说说话都不让……”说到这儿,寇创金难过的流下了眼泪,哽咽难言。顿了顿,他又继续说:“在没有向我任何家属通知的情况下,他们强行将我绑架到一个建筑物的地下室,并且不允许我上厕所……”刚说到这儿,公诉人马上辩解说他们将拘留证、逮捕证都已经按时送到寇创金儿子手中了,而且也有寇创金儿子的签字。

听到这里,寇创金的儿子立即举起手在旁听席大声说道:“对这个事情我要说明一下。”法官不许旁听席发言,说:“家属有甚么要解释的,随后交一个文字材料上来!”

寇创金说道:“我要说……我以前患有严重的肝病、胃病、头疼病,全身是病,连楼梯都上不去,找了好多地方去治,都不见效。医生都说这一身的病没法治了,我才去找气功师碰运气。自从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以后,大概一个月左右,这些病就奇迹般消失了,人变得精神了,这事儿我单位所有的人都知道,不信你们都可以去问问。”

这时,一名警察又和那个手持相机的人進来给旁听席上每一个人照相。

法官接着问寇创金说:“那你知道国家规定不让炼法轮功了吗?”寇创金答:“并没有哪一条法律说法轮功不让炼了,而且宪法上说过,一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没有受到法律肯定的条文和规定,都是违法的,是不成立的。所以我也并没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且我也肯定不会做出任何有违法律的事情,而是真正的做个好人!”
  
最后,法官宣布:本案将由合议庭合议之后再做出判决。

庭审完毕,法官的法槌刚落,突然一名高个警察冲進法庭,对着旁听席上的家属大声喝道:“全部起立!起立!”示意让家属们先出去。当旁听席的家属被催促着相继走出门时,寇创金叫住了自己的儿子,交给儿子一封信,三名警察立刻围上来检查信。娟娟上前去想和爸爸说几句话,被警察阻止。家属们刚走出去,警察马上关闭了刑二厅的门,他们收走了寇创金儿子手中的信,然后把家属们带到楼道里,有四、五名警察堵在楼道口不让人出去,声称要等上级领导发话后才允许家属们离开楼道。等了一会儿不见动静,家属们开始抗议要求离开,警察又说要跟上级领导商量一下才行。过了一会他们又把家属带到大厅里,说是寇创金要经过这里被带上警车,推搡着要家属们退向大厅角落。当寇创金戴着脚镣手铐经过大厅时,几名警察上前使劲往后推家属,不让靠近寇创金。这时,寇创金的儿子对寇创金大喊一声:“无论怎么判,我们都要上诉!”警车带走寇创金后,警察仍然不允许家人离开,并再三强调要求家人配合他们要等领导发话后才让离开。在等待的过程中,有警察过来叫走了寇创金的儿子,将寇创金写的信又交还给他,命令他必须在这里马上看完后把信交给警方。

有名家属不禁问道:“你们这么兴师动众,是怕有人劫法场吗?”说着,这位家属和人群中发出一阵笑声,在场的警察面面相觑,表情尴尬,其中一人说:“我们也想早点回去喝茶,你们就配合一下,再等等。”家属问:“你们让我们等着有甚么作用呢?”警察答: “要再做一次安检。”家属们纷纷责问:“進来的时候已经安检两次了,为甚么出去的时候还要安检?”警察回答:“嗯……现在的科技很发达嘛,呵呵(尴尬的笑)……得再检查一下。”家属又问:“我们進来的时候,你们都没检查到甚么,我们出去的时候你们就能检查到吗?”警察一时语塞,只能默不作声。又等了好大一会儿,一个警察才走过来说:“现在可以安检了。”然后又将家属分成男女两列,分别由男女警察進行检查。检查时,几个警察围着每一名家属上下来回用感应器拍打,用手对家属全身進行搜查,甚至指着女家属的靴子说:“看看这里面有没有甚么东西?”等警察把家属们一个一个全身搜查完后,才让他们去领取自己的手机和物品,这个时候才允许他们离开法院。

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至十一点左右结束,寇创金的女儿寇娟娟从头到尾都没有停止哭泣。据悉,自寇创金被非法关押以来,家人多次探视都不让见面;寇创金的妻子李瑞花也因遭西峰区公安局追捕而被迫流落在外,家中只剩娟娟一人。

法院外面许多警车不断来回巡视,警察对停放在法院附近马路上的每一辆车都要拉开车门仔细盘查,并進行拍照。路边行人也被盘问和拍照。在法院东西两边的马路十字路口也都有警车在驻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以上就是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非法庭审的过程实录。从中可见,中共邪党操纵的司法对中国民众根本不讲法律,更没有人性,而且惧怕其强盗流氓行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惧怕公众,极为心虚的本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3/甘肃庆阳寇创金被非法庭审经过-249737.html

2011-11-08: 甘肃庆阳市西峰区法院欲对法轮功学员寇创金非法开庭
甘肃庆阳法轮功学员寇创金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西峰区看守所。西峰区检察院于七月二十九日对寇创金非法批捕,后因证据不足,一个月前退侦;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所谓补充侦查,二次将案子交检察院,检察院又交西峰区法院。
据消息,西峰区法院将于本周四(11月10日)上午八点半在区法院刑二庭对寇创金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8/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48889.html

2011-11-06: 呼吁紧急营救甘肃庆阳寇创金等大法弟子
最近甘肃庆阳寇创金被非法关押案已被退侦,也就是检察院认定非法迫害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让从新蒐集所谓罪证。多位同修认为这是好的形势,是因为正法洪势的推進和大家整体配合发正念将另外空间的迫害因素清理了很多,所剩邪恶因素越来越少,操纵人的邪恶被清除了,参与迫害的人越来越清醒,越来越不愿意继续助纣为虐,所以才会有现在的表现。

寇创金案已被退侦十几天了,据律师讲退侦期限最多45天,留给我们营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从法上悟,这也是师父给我们庆阳大法弟子营救寇创金出来的一个机会,所以我们要珍惜和抓紧。

寇创金等同修被非法绑架关押一事是旧势力针对我们庆阳大法弟子整体有漏而钻空子强加给同修的所谓检验,这是旧势力败坏了的理,我们坚决不承认它。这也是针对我们整体而来的迫害而非简单的只是针对寇创金等同修的所谓检验。要把这件事正过来、把负面影响彻底清除掉、把同修营救出来,把环境扭转过来,那就需要我们所有庆阳大法弟子首先要在法上提高上来,对这件事有个清醒的认识,然后整体协调起来配合着去做,把营救一事当作一次揭露迫害、制止迫害、向庆阳民众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扭转整体环境的大好机会。

我们大法弟子才是今天人类社会的主角,我们庆阳大法弟子才是庆阳这片黄土地真正的主角,是庆阳民众能够走入未来得救的唯一希望,这里的一切也都是围绕着我们而转动的,我们要反过来利用旧势力的这次迫害来达到我们救人证实法的目的,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展现我们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风采和树立我们每个人的威德。

希望所有庆阳同修都行动起来,用纯净的心态、用善念用神念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营救同修、揭露迫害、讲真相救人中来。建议每天在正常四次发正念后再多加5—10分钟专门针对西峰区公安局、检察院、610及庆阳市610等机构发正念,善念清除操纵这些机构相关人员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解体灭除迫害寇创金等同修的黑手、烂鬼、共产邪灵与共产恶党的邪恶因素,营救他们出来。有时间的话可以在每天早晚7、8、9三个整点专门发正念清除解体邪恶营救同修。同时也请海外大法弟子和国内其它地区同修给庆阳市相关单位打电话讲真相,帮助营救寇创金出来。

让我们始终抱有坚定的一念:大法弟子无罪,必须予以无条件释放。寇创金必会被我们的正念正行营救出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6/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48805.html

2011-11-05: 甘肃庆阳李瑞华控告警察犯罪行径
甘肃庆阳地区汽修厂退休职工李瑞华女士,与丈夫寇创金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迫害,被无理绑架、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判刑。
不久前寇创金又一次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警察绑架。李瑞华被迫流离失所,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不法警察还四处搜寻她,企图再次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5/甘肃庆阳李瑞华控告警察犯罪行径-248773.html

2011-11-05: 甘肃庆阳法轮功学员寇创金最新消息
甘肃庆阳法轮功学员寇创金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被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入室绑架后一直关押在西峰区看守所,前一阵子国保大队把他的案子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批捕,准备给寇创金非法判刑。近日获悉检察院已将他的案子退侦。

按 法律规定,退回补充侦查制度由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明确规定为一个月,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明确规定为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在此期间律师可以依法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质量标准,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一般刑事案件,公安已侦查结束,检察院将案件又退补到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果没有任何补充证据,检察院就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检察院放人回家。
希望当地法轮功学员抓紧利用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充份利用这个机会正念正行全力营救寇创金出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5/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48700.html

2011-10-02: 甘肃省庆阳市恶警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寇创金
甘肃省庆阳市法轮功学员寇创金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被西峰区恶警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宁县看守所。据悉庆阳市恶警于七月二十九日将寇创金非法批捕,并将此非法案件递交西峰区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二零一一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47421.html

2011-08-17: 甘肃庆阳市法轮功学员寇创金遭绑架
甘肃庆阳市法轮功学员寇创金于2011年6月29日下午遭绑架,庆阳西峰区国保大队恶人们近日已以可耻而荒唐的所谓“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把寇创金起诉到西峰区伪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7/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45509.html#11816225456-1

2011-08-07: 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遭迫害 女儿精神受创
寇创金是原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正县级),现年五十九岁,已内退。他和妻子李瑞华,女儿寇娟娟,一家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然而,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使一家陷入痛苦。尤其,女孩寇娟娟因父母无数次的被绑架,再也承受不住中共野蛮的迫害,患了严重的抑郁症。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7/甘肃庆阳市商务局干部遭迫害-女儿精神受创-245044.html

2011-08-02: 修大法癌症消失 坚持信仰多次被中共迫害
——原正县级干部寇创金妻子李瑞华遭受的迫害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轮功学员李瑞华的家,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被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十几名恶警包围,恶警用电钻钻坏防盗门及里层的铁门门锁后,首先问李瑞华哪里去了,李瑞华不在家,恶警就绑架了她丈夫寇创金--原庆阳商务局干部。如今五十九岁的李瑞华被迫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

几十年的病、癌症奇迹般消失

李瑞华家住庆阳市西峰区水泥厂家属院,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前她全身是病,有偏头痛、心脏病、风湿病、胃病、气管炎、痔疮,动不动就小便下不来,疼痛难忍,还经常感冒,没好过一天。一九九二年,李瑞华由于卵巢囊肿做过手术,那滋味真是太痛苦了。一九九五年,李瑞华到西安市第四军医大学检查身体,专家确诊为乳腺癌。当听到这个消息,李瑞华都不想活了,她曾经尝到过手术的痛苦,她宁可等死。

后来听别人说练气功能练好,她就去练了,钱花了不少,全身的病不仅不见好转,还越来越严重,她对生命已不抱任何希望。一九九六年三月,曾经一起练气功的几个同事对她说,法轮功很好,还借给她一本《转法轮》让她看。她丈夫寇创金嫌她看书太慢,他先看,看完后说这个功真的好,叫她赶快去炼。同事对李瑞华说法轮功是修炼不是气功,她一听是修炼,就说那太好了。

当李瑞华第一次学法轮功动功叠扣小腹时,就感到小腹部位在旋转。一个星期后感到走路一身轻,两个月不到两个乳腺的硬块都消失不见了,而且全身几十年所有的病奇迹般都消失了,她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全家人和她的亲戚朋友见她身体好了,都由衷的为她高兴。

坚持修炼,多次遭绑架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法轮功遭到中共迫害。西峰区南街派出所警察王真经常带人上她家骚扰。有一天两个片警到她家告诉她:“这些天哪都别去”,并无意中说道,在澳门回归之前,北京部份法轮功学员(包括王治文)要被非法判刑。李瑞华听到这个消息后,很着急,就准备上北京找法庭讨个公道。到北京后找不到法庭,只好回家。回家后听她丈夫寇创金说,她走后不久,派出所的王真等就来了,找不到她,就把她丈夫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晚上,还说王真让她回家后就到派出所去报到。李瑞华到派出所后就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出来后第七天,她和同修们准备开个交流会,结果又被非法关押十天后放出。放出后不久,又被王真等第三次非法关押在西峰区看守所达三十八天。

第四次,她又被南街派出所警察王真、金晓霞等从农村老家绑架,关押在西峰区戒毒所十五天,期间西峰区国安科付玉魁亲自指挥,非法召开了两次所谓的“公判大会”。第一次是在西峰区招待所,西峰区国安科付玉魁当众宣判并且让现场录像,当时还有法轮功学员刘志荣(已被迫害离世)、徐正泽、姚启奎、焦丽丽。第二次是在西峰区肖金镇剧院,付玉魁非法当众宣判后又迫使法轮功学员在肖金镇街道遊街,当时被遊街侮辱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几人,然后非法宣布李瑞华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均劳教一年。

遭受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李瑞华被戒毒所姓杨的等非法送往甘肃省平安台女子劳教所。在被非法劳教的一年中,李瑞华被劳教所警察强制超时间、超速度、超强度劳动,完不成任务就罚站,倒挂,后来身体被迫害得皮包骨,人瘦得不成样子,连走路都困难。

在李瑞华刚被非法送入劳教所时,一中队队长谷艳玲经常找她谈话,每次谈话都到深夜。由于李瑞华拒绝所谓的“转化”,平安台女子劳教所教导员敬雪峰和警察王亚丽就从兰州专门到庆阳,找李瑞华丈夫寇创金和她的亲人让帮助所谓的“转化”,并且说:“不转化就延期”。李瑞华的丈夫寇创金狠狠的训斥她们一顿,严厉的告诉她们:“延期是非法的”。她们被指责的无话可说,最后只好按期放人。谷艳玲为了报复李瑞华家人,在李瑞华被非法劳教期满时不通知她家人,也不按时放人,到了下午四点多才办完“解教”手续,让兰州亲戚接她出劳教所。

李瑞华被非法劳教回家后,西峰区南街派出所的三天两头来找她。二零零零年下半年,西峰区合水县公安局上李瑞华家找她,因据说有同修(张秀梅)被绑架牵连到她,她被迫流离失所。

有一天,西峰区公安分局国安科科长付玉奎对李瑞华弟弟说:“让李瑞华回家,不会有事”。当时李瑞华女儿寇娟娟病情严重,她就回到了家。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付玉奎给李瑞华弟弟打电话,叫李瑞华到公安局就张秀梅的事情说清楚,李瑞华没听他们的。当天晚上,庆阳市西峰区国安科的郑翔和合水县公安局姓黄的打电话联系,合水县公安局的到西峰区公安分局后,看到李瑞华没写任何东西,就准备把人带走。国安科的付玉奎为了掩盖曾经对李瑞华弟弟欺骗的承诺,没让合水县公安局直接把她带走,让回家。第二天,合水县公安局姓黄姓张的两人到李瑞华家中,让她承认张秀梅说的都是事实,并且说承认以后就可以呆在家里,否则还要带走她。他们欺骗李瑞华弟弟说:“只要李瑞华承认给过张秀梅两张真相资料,这个事情就可以了结”。李瑞华听信了他们的谎言。在李瑞华在家呆的两个月中,合水县公安局姓黄的和西峰市国安科的郑翔轮流到她家中查看李瑞华是否在家。

遭受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合水县公安局姓黄的打电话给李瑞华弟弟,让他把李瑞华带到合水县公安局办个手续。当时李瑞华弟弟还问姓黄的:“把人带过来是否会被关押”。姓黄的说:“保证不会,办完手续你就把人带回去”。结果李瑞华和她弟弟到合水县公安局后,姓黄的把早就准备好的逮捕证拿出来,对她弟弟说:“对不起,我把你欺骗了,人现在逮捕了”。李瑞华弟弟当时就傻眼了,几十岁的大男人坐那就哭了,后悔自己把心爱的姐姐害了。李瑞华随后被非法关進了庆阳市庆城县看守所。

李瑞华在庆阳市庆城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又被转入合水县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第一次非法开庭,因律师辩护,证据不足,法院撤诉。合水县公安局的不死心,又跑到兰州监狱找张秀梅。第二次非法开庭,李瑞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李瑞华被合水县看守所非法送往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在入监队,恶警队长华星强迫李瑞华看诽谤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的录像,强迫让背监规,强制让参加超负荷的劳动。有一次,一个贩毒的回民女子,在刚被送入监队时,被恶警华星查出她在看守所时抄写了法轮功师父写的几首诗,华星就用电棍将她电得在地上打滚,差点被电死。后来恶警华星调走,又调来了恶警张美兰当队长。张美兰为了炫耀她的本事,扬言一定要“转化”了李瑞华。恶警张美兰和李瑞华多次谈话后,达不到目的,就肆意找茬迫害她。恶警张美兰背后指使包夹严加看管她,还说不“转化”就不让给亲人打电话。

有一天,张美兰允许李瑞华给家人打个电话。可电话刚一接通,张美兰就一把抢过电话,质问李瑞华丈夫寇创金是不是也炼法轮功。寇创金斥责了她一顿:“你管了大墙里面,你还想管大墙外面,你有甚么权力?把电话放下,给李瑞华。”张美兰听了气急败坏,大发脾气,没让李瑞华再接电话。张美兰管服刑人员的帐,乱的不行,谁看了都头痛,她让李瑞华帮她重新整理。李瑞华做完帐务,因目录中漏了一个人的名字,她就要李瑞华倒挂(一种惩罚手段)。

李瑞华在入监队呆了四个月后,被分配到最苦的三监区。不管刮风下雨,不管是下大雪还是最热天,太阳暴晒的日子,一年四季都得在监狱大院子编织特大的安全网(主要火车上拉货用)。早上六点就得起床,七点就得准时到大院子,晚上到天黑的看不见了才收工,中午不休息,很少有星期天。一个人一天得编织六、七个网子,后面又增加到七、八个。不管有病或任何原因,任务不减,干不完就被警察用电棍电(监狱的犯人最怕电棍)。晚上回来还得绕线供第二天用,有时还得义务干其它的活,如剥大豆、糊纸袋、糊纸盒等,休息时间最早也是晚上十一、二点,一般都在半夜一、两点。衣服都得晚上抽空洗。超负荷的劳动,李瑞华的身体被一天天累垮了。她全身骨节肿大变形,双手肿的像馒头,所有指头软的向外翻,连饭碗都端不起来,洗脸时手伸不到脸上,手上皮肤痛的人都不敢摸,谁要碰一下都钻心的疼,衣服也穿不上,脱不下。晚上经常痛的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睡着,常常又被疼醒。就这样的身体,还得干活,如糊纸盒,用剪刀裁布料等零活。

骚扰不断

二零零五年十月八日,李瑞华被非法判刑期满。按规定监狱必须在早上八点前放人,然而邪恶的监狱早和甘肃省610串通,一直到晚上十点多,甘肃省610的让庆阳市驻兰办事处的签字后才将她释放,还说第二天再到省610办手续。这种做法连监狱的警察都在骂这些人太坏了。

李瑞华回家后,西峰区610多次找她签字,省610两次到她家以“回访”的名义進行骚扰。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分局十几名恶警把李瑞华家包围,用电钻钻坏防盗门及里层的铁门门锁,進门就问:“李瑞华在不?”随后翻箱倒柜,抄走了李瑞华家很多贵重物品,并且非法将李瑞华丈夫寇创金绑架。当时李瑞华正巧回老家帮助收割麦子去了。寇创金在西峰区刑警大队被非法关押两天后,被关入西峰区八里庙陇东学校附近的看守所。

如今李瑞华九十多岁的婆婆无人照料,患有“抑郁症”的女儿因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发病明显增多,抽风时显得异常痛苦,又居无定所,李瑞华被迫流落在外,庆阳市公安局恶警还在到处追找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修大法癌症消失-坚持信仰多次被中共迫害-244818.html

2011-07-23: 六月以来甘肃庆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甘肃省庆阳市地处黄土高原中心,是典型的农业城市。就在二零一一年六月这个农忙季节里,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劫持和关押。参与绑架的恶警有西峰区国保大队朱长锁、高新,恶警胡志军等。

六月二十六日,西峰区国保大队朱长锁、高新带领肖金派出所恶警挨个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的家。在非法查抄时,连垃圾桶都不放过。当天,法轮功学员贺雪梅被劫持。随后,恶警连续几天村村走,家家过。蛊惑村民举报法轮功学员和“可疑的人”,并以五百元奖金为诱惑。

六月二十九日,恶警绑架了在西峰区法轮功学员寇创金、李小琳、付某。抢走了他的电脑,打印机等物。恶警用电钻开锁,强行破门進入寇创金家,非法抄家,共计四个小时多,抢走了寇创金家许多贵重物品。李小琳是幼儿园教师,光天化日下被从学校劫持。

法轮功学员杜小虎一直被迫害的流离失所,此次也被非法关押。

七月十日,这些恶警又在付某家劫持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关押到北街派出所,铐在凳子上,折磨了她一天一夜,最后,这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详情待查。

参与的恶警有西峰区国保大队朱长锁、高新,恶警胡志军等。恶警胡志军还无耻地炫耀说:法轮功学员徐峰、曹东案子都是他搞的。

上面几名恶警都是迫害法轮功的骨干分子。他们威胁法轮功学员说:你们的家属都要受到牵连,包括孩子上学就业都会有影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3/六月以来甘肃庆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44325.html

2011-07-20: 原商务局干部寇创金做好人遭迫害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原庆阳商务局干部,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被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十几名恶警把家包围,用电钻钻坏防盗门及里层的铁门门锁后,入室绑架,同时抢走了一些私人物品。

寇创金在西峰区刑警大队被非法关押两天后,被关入西峰区八里庙陇东学校附近的看守所。当不法警察撬锁進入寇创金家时,首先问李瑞华哪里去了。如今李瑞华被迫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老人、女儿、孙子无人照管,暂时被亲戚收留。

寇创金,庆阳市镇原县太平乡人,家住庆阳市西峰区水泥厂家属院,以前患有严重的肝病,胃病、头疼病,人也瘦的不像样子,吃不下饭,喝一口水都吐,多方治疗也不见效,脾气很不好,经常喝酒打麻将,从不管家务事,与妻子矛盾很大,如果不是修大法,可能早都离婚了。自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他时时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处处为别人考虑,不知不觉各种病都奇迹般消失了,家庭和睦了,说话也总是笑嘻嘻的。庆阳市委机关凡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炼法轮功炼好了病,家属院的人都奇怪他怎么不打麻将不抽烟了,像换了一个人,周围人也都夸他是个大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刚开始时,庆阳市委,610、政法委、组织部多次逼迫寇创金写不炼功的保证,寇创金不写,他们就给寇创金行政记过处分,随后两次晋升工资不给升级。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西峰区公安局因找不到寇创金妻子李瑞华,就把寇创金绑架,并责怪他为甚么不管好妻子。

二零零一年,庆阳市合水县公安局闯入寇创金家预谋绑架李瑞华,因李瑞华不在家,他们又将寇创金绑架并抄家抢劫。寇创金的女儿寇娟娟,从小非常乖巧,身体很好,学习也很好,当时就剩她一人。西峰区公安分局几个警察就住在寇创金家,三天三夜不让小娟娟出家门,也不让她上学,孩子在承受不住的情况下给亲戚打了电话,亲戚知道情况后到公安局质问,这帮人才从家中撤走。之后西峰区公安局三天两头又到学校对小娟娟進行审问,从此学校老师和同学便对她白眼相看。

二零零二年五月,西峰区公安局以过香包节为由又将寇创金从单位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峰区戒毒所,半月之久还不放人。寇创金质问他们,为甚么把他关在监狱?警察说,这不是监狱,寇创金说失去自由就是监狱,最后他们在找不到任何理由回答的情况下才把人放了。

二零零四年以后单位就不给寇创金安排工作了,并且三天两头到家中骚扰,十二年来,从来都没有安稳过。

寇创金妻子李瑞华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当局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兰州市平安台第一劳教所),回家后不久,又被迫流离失所,之后被西峰区公安局欺骗家人说让李瑞华回家,并多次保证不会有事。结果被诱骗回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从冤狱回家后,李瑞华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全身骨节肿大变形,疼痛难忍,走路都困难,穿脱衣服都要寇创金帮忙,洗衣做饭全落在他一人身上。好几年过去了,两只手依然肿胀,疼痛,两只胳膊无力,连婴儿都抱不动,小孙子也基本上是寇创金一手带大。孙子见他爷爷也非常亲昵,喜欢坐在他爷爷的腿上,爬到他爷爷的身上,亲他爷爷的脸。

由于一次次惊吓,加之父母多次被绑架,寇创金的女儿娟娟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从此得了严重的“忧郁”症。犯病时就骂人,严重时就抽风,有时上课也犯病,最后被学校要求停学。尤其见到警察就表现的情绪非常激动,气恨。在李瑞华被多次非法迫害以来,寇创金和女儿相依为命,对女儿悉心照料,女儿要甚么就给买甚么,从不委屈女儿。女儿也非常喜欢她的父亲。

寇创金有一位九十多岁高龄的老母亲,和在农村的弟弟生活在一起,弟弟一家常在外打工,因老人家不喜欢城市生活,就常常一人在家。寇创金就经常抽时间回老家照看老人,每次回家都给老人买很多吃的,用的,回家后又帮助干农活,临走时还得给老人家蒸一锅馒头,留足零花钱。老人见人就夸寇创金是个大孝子。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县级干部,快六十岁的人了,在当今的社会,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些呢?

寇创金最近好不容易把老人接到自己家,也就几个月吧,西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察不顾九十多岁老母能否承受的住,当着老人的面翻箱倒柜,像土匪一样把原本好好的家整的一片狼藉并把她儿子强行绑架。如今老人被惊吓的卧床不起,整天盼儿以泪洗面,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这次寇创金被非法绑架,对女儿打击也很大。因父母都不在身边,家中无人操心,寇娟娟给奶奶做饭时,又犯病了,甚么都不知道了,把手放到了炒菜的油锅里,手被烫了几处大泡,现在整天流着黄水,疼痛难忍。

寇创金不仅对老人极尽孝道,对家人,对其他人也非常好。寇创金为人热心,厚道,待人诚恳,被家属院推选为主要负责人,家属院的人说只有寇创金负责他们才放心。寇创金不仅无偿为大家服务,还经常拿自己的钱垫付。家属院十几年的旧管道旧锅炉三天两头出问题,寇创金始终毫无怨言的一次次找人维修。去年冬天,管道大量漏水,锅炉机械电线老化,无法启动,寇创金找人维修了多次,最后终于供上了暖气。有一次没钱拉煤,他就用自己的几千元垫付,修管道或修锅炉的人几次吃饭都是他自己掏钱。家属院的人正准备今年七月开会商量下水管道更换和锅炉大修或改造,还有去年冬季取暖和一年家属院内各项费用账目的公布,都在他手里。大家都盼他早日回来。

自从寇创金被非法关押至今,一直不让家人见面。开始说只关押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到了,又继续非法关押,让寇创金签字,被拒绝,他们又强行继续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0/原商务局干部寇创金做好人遭迫害-244151.html

2011-07-13: 甘肃庆阳市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小付、李晓玲遭绑架
近日来,庆阳市610恶人们伙同当地恶警,6月29日下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因寇创金拒绝开门,恶人们拿出自带的工具毁门撬锁,强行闯入家中,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并抢走大量的私人财产。6月30日,又绑架了在家中的法轮功学员小付,并抄家,抢走许多私人财产。6月30日,又绑架了正给孩子上课的法轮功学员李晓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3/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43790.html

2011-07-02: 甘肃庆阳市法轮功学员寇闯金遭绑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甘肃庆阳市西峰区恶警闯入法轮功学员寇闯金家绑架寇闯金,并非法抄家。寇闯金在西峰区刑警大队遭非法审讯。据悉,庆阳市肖金镇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邪恶绑架,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二零一一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43261.html

庆阳 西峰市(西峰区)联系资料(区号: 934)

2020-04-21: 庆阳市西峰区国保办办公室5917084
队长办公室5917081、13519047199 、国保队长 :王佐
副队长办公室591708613830411876、副国保队长:朱长锁

2014-11-20: 庆阳市西峰区法院  解放西路2号
办公室 0934-8612184
告申庭 0934-8616746

2013-12-23: 西峰区国安大队长:李金龙 09348862081(座机) 13884198096(手机)
西峰区国安副大队长:朱长锁 09348862086(座机)13884169265(手机)

2011-12-04: 最新相关信息:(电话号码和人员均有变动,以后打电话讲真相请以以下电话为准)
电话区号0934  邮编745000

西峰区政法委:
地址:九龙南路116号
办公室: 8221960 8213589 8218076
书记:樊广森 8220195 13830490209
副书记: 8227137 8225816 8212071

西峰区公安分局
局长 贾永红 0923-8225583
国保大队大队长 朱长锁 8862087(总机)转84(办公室604室)
李金龙 13884198096

西峰区看守所 0934-8215502

西峰区检察院:
地址:岐黄大道安化东路
检察长 张正民 8276001
副检察长 8276002 8276003 8276005 8276006
办公室 8276008
政工科 8276007
公诉科 8276011
反渎局 8276010
侦监科 8276012
举报中心8276000

西峰区法院:
地址:岐黄大道安化东路 邮编745000
孙树伟  13830437778(寇创金案的主办法官)
刑二庭办公室  8610842
院 长 岳相儒
副院长 张慧慧 18993499696(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
办公室   8899005 8899001 8612184
政工科   86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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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1-07-24: 对绑架寇创金等几名法轮功学员相关责任人的补充
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现任局长:郑银生,此人于去年十一月上任,为向恶党邀功,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今年所发生的几起迫害事件,都是此人决定并督办,电话:09348212917。
2011-07-24: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寇创金等的庆阳市主要负责人还有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寇创金,原庆阳商务局干部,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被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十几名恶警把家包围,用电钻钻坏防盗门及里层的铁门门锁后,入室绑架,同时抢走了一些私人物品。本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寇创金等的庆阳市主要负责人还有:
庆阳市市委书记   张治权  13919589966
庆阳市委副书记   周强 (专管迫害法轮功)
庆阳市政法委书记  张文礼  13809349908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龙 1388419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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