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2: 辽宁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三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构陷他们的所谓“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所谓“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无事实。案卷多处造假、张冠李戴,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
此次非法庭审从十八日上午九点(近十点)开始。中午休息一小时,下午四点五十分休庭;十九日下午近两点开始接着继续非法庭审,四点五十分结束。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全部完毕。当庭没有宣布结果。不法人员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炮制“团伙大案”。
所谓“大案”,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清原县国保大队接抚顺国保支队指令,为了邀功请赏,炮制出荒唐的“十人大案”(其中,王国忠是个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春莲是位73岁上楼都困难的老人;李淑琴六十多岁,是位有视力障碍,走路需要搀扶的人。)
指控1、
王南方到河北承德安装卫星接收器,当庭出示只有
王南方手机通讯录,没有电话内容。并将法轮功学员之间正常的电话联系硬说成“团伙犯罪”。
王南方否定说:他家是卖蜂蜜的,因为蜂蜜质量好、价格低,所以与他联系购买的人多,地区广。
指控2、九个社区从楼道等地方收缴上来的3000份法轮功资料,与受害同修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发放的。律师辩道:从家中搜出的法轮功资料,只能证明当事人是个法轮功修炼者,不能证明他们就是制作和发放者。
在法庭上,家属辩护人向当庭人员概述大法洪传至今的真相,受害法轮功学员陈述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感人故事,指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翻遍中国法律,至今,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
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发布的公通字[2000]39 号文件,公布其认定的14 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就废止了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表明法轮功书籍合法,那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也同样合法。
“邪教”之说,是出自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然而,“个人讲话”与“媒体报道”都不是法律。
一、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包围了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据悉每家都去了十多个警察,警察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来春莲、胡明丽、李淑琴、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清原县的家中被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清原镇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
刘海涛、黄玉萍、来春莲、王国忠、李淑琴被所谓取保候审后放回;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遭非法逮捕,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羁押超过二十个月。
清原县公安国保为了“立功”,将十位法轮功学员构陷成“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约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将构陷案递交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涉案检察官王珺、接案法官冮佳。) 注:上述括号里的内容,转自明慧网《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辩方揭警察造假》。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学员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二次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内容漏洞百出、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二、被绑架迫害的都是按真善忍去做的好人
1、
王南方,男,70岁。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的身体有多种疑难病,曾被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的: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仅几个月的时间,所有病症都消失了。
在单位里,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更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凡是求到他的人,他都会无私帮助。冬天下雪,他主动清扫小区的积雪。前些年,他无微不至的照顾重病多年的妻子。妻子过世后,丈母娘仍在
王南方家,其他儿女来接都不走,他的母亲和丈母娘都是
王南方养老送终的。有位乡下四十多岁的男人,身体不好,干不了活,以前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去世后,他就靠要饭吃。
王南方多次给他钱,最多一次给了千元,
王南方还去过他家里,帮他收拾屋子,帮他找大队书记,解决生活问题。
王南方女儿说:我爸爸这一生尽为别人活着了。
2、王泽星,男,58岁。二零一五年,王泽星得了一种中西医都无法确诊的一种怪病,开始的时候只是眼皮跳,但是不长时间这种症状迅速扩展到全身的肌肉和皮肤,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全身肌肉就开始跳动,整个身体往一起抽,这种病症使他痛苦不堪,晚上他根本无法入睡,白天身上的衣服、鞋帽捂得严严的,生怕见着风。病痛把他折磨得精神憔悴,痛不欲生,度日如年。各大医院的CT、B超等等仪器的检查结果都是正常,哪个医生也说不出他究竟得了什么病,不长时间,从不同中医那里抓的中药就垛满了房间,但是对他的病都不见好转。中医、西医、什么偏方都用上了,他的病仍不见一点起色,当时,家里象天塌了一样,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二零一六年底,经人介绍王泽星认识了当地中医大夫。大夫刚开始给他开了一副药,他第一次喝后起了一点作用,第二次就没有效果了。后来,大夫就和王泽星说:“你炼法轮功吧,我看只有法轮功能救你了”。二零一七年正月,王泽星请回了《转法轮》。他就每天看《转法轮》,日常生活中按照书中要求的按“真、善、忍”做好人,并每天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
短短几个月后,王泽星的身体就恢复到了正常健康状态,二零一八年就已经能够上班挣钱了。他的康健,可是全家老少最大的一件喜事。从此,家里有了欢声笑语。他不但身体好了上班工作为家里赚钱了,还可以照顾耄耋之年的父母了。这都是因为王泽星修炼了法轮功,才有个其乐融融的家。
3、周树友,男,63岁,清原铁路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三年前,他意外出了车祸,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医院给他定的是十级伤残。可他凭着坚强的信念,通过学法炼功神奇般的康复了,跟正常人一样。知道的人都说这是奇迹,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4、黄玉萍,女,64岁。她原来患有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和眩晕症等疾病。是医院的常客。一九九七年修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大法不但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净化了她的思想,处处能为别人着想。
黄玉萍的丈夫家姊弟四人,上有两姐,下有一弟。二零零二年,婆婆肺癌晚期,在她家养病,疾病折磨得婆婆躺不下坐不了,一会让黄玉萍抱,一会又让她放下,黄玉萍都不嫌不弃来满足她,把婆婆伺候得干干净净。婆婆病重时,除了伺候婆婆,黄玉萍还要买菜做饭招待来看望婆婆的众亲朋,都是她一人忙里忙外,没有一丝怨言。一个多月后,婆婆走了,公公对黄玉萍说:还真亏了你呀!就是自己的姑娘都躲躲闪闪的。一位亲友对黄玉萍说:你炼法轮功的这么能干活啊?你真好!
黄玉萍的公公当了十多年兵,上过朝鲜战场,退休金不少,和小叔子住在一起。公公最后那几年三次大病,都是他让黄玉萍把他接到家里,还说他一分钱都没有。虽然黄玉萍一家也不宽裕,但她从来都没有和公公去计较这些。每次都是把公公的病调理好后,送回小叔家。公公在她家常给她竖大拇指,说黄玉萍太善良了!黄玉萍说:“是因为我学了大法才能做到这样的……”
黄玉萍的公公离世前两个月,再次病重,小叔子从公公的退休金里拿出两千元钱给大姑姐,让她来伺候,大姑姐伺候了三天就说干不动了,大姑姐私下给黄玉萍的丈夫打电话,让他过去,黄玉萍的丈夫很不愿意过去。小姑子给黄玉萍我打电话,要给公公找养老院,黄玉萍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到老了这么凄惨。她跟丈夫说:“我去伺候公公吧!”黄玉萍坐车到半路时,大姑姐打电话说:公公想到黄玉萍家来。黄玉萍说:行。公公来黄玉萍家后,黄玉萍立刻给公公抓了中药,晚上,她就睡在公公旁边的沙发上。有时,公公把屎尿弄得满床满地都是,都是我黄玉萍擦洗,大姑姐说是跟黄玉萍一起伺候公公,可她来后呆在卧室不出来。公公怎么折腾她都不出来看看。小叔子开完公公的工资,给了大姑姐两千元,作为公公在黄玉萍家的开销,而大姑姐却把钱装进自己兜里后,就离开了。事后,小叔子把这事告诉了黄玉萍。我黄玉萍当时很平静,没有丝毫的反应。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辽宁省抚顺地区发生特大洪水,清原县南口前镇是重灾区,黄玉萍连续五次给灾民送衣物、食品、药品。黄玉萍夫妻俩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平时一家人省吃俭用,在这次救灾中黄玉萍几乎是倾囊仅有的现金救灾。
八月二十三日早晨,黄玉萍等照常是六点半出发,那天是开面包车去的,所以自购的食品、衣物比较多,有蛋糕、早餐饼、常用药品、鞋、男女内衣、内裤等急需用品。一路上,把食物发给受灾的村民。偏远的村庄不通车,就背着食物翻山越岭,徒步走很远的路,才走到村子里。饿了自己不舍得吃,渴了也舍不得喝,心想都背到这里来了,还是给乡亲们吧!
当黄玉萍他们给灾民发完食物后,正在帮助村民支帐篷时,一个警察不知从哪窜出来的,一把抓住黄玉萍的手臂,狠狠地往后背掰。这时,从后边蹿上来几个警察狠狠地把黄玉萍一行三个人塞进车里。在车上,黄玉萍对警察说:“我们都是好人,是给灾民送食品、衣物、药品来的。”其中一警察说:“不用你们送。”当天夜里黄玉萍被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5、胡凤菊,女,60多岁。修炼前,曾患有乳房瘤。吃药,针灸,贴膏药都治不好,那时她心情非常不好,脾气也不好。她丈夫靠修自行车为生,本就经济不宽裕的家,如今雪上加霜,全家都为她的病而忧愁。她的丈夫为一家的生计起早贪黑。整日辛苦劳作。后来,胡凤菊修炼了法轮大法。每天炼功学法,不知不觉奇迹般的康复了,家人从此脸上有了笑容。丈夫目睹了她的变化,内心很感恩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胡凤菊多次被抓,她丈夫每天干完活儿回家,还得烧火做饭,很是辛苦。胡凤菊回来后,街道,派出所的人老去家里骚扰。她丈夫整日担惊受怕。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她丈夫脑出血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胡凤菊从零开始学修车,一个女的修自行车,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小手指都累弯曲了,还得洗衣做饭,照顾丈夫。三年后,她丈夫去世。
胡凤菊又去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后来,她母亲瘫在床上,胡凤菊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给母亲喂饭洗澡,擦屎擦尿。胡凤菊还时常帮女儿照看两个孩子,要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是做不到这些的。
6、王国忠,男,40来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二十四、五岁那年,小腿部严重受伤,小腿部缺块拇指盖大小的骨头,后来一直流脓。医生建议截肢,因太年轻,没同意,妻子在医院陪护两年,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妻子仍下三岁女儿,悄悄离去,王国忠当时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便离开医院回到家中,不久,经人介绍学炼了大法,小腿处不在流脓,他很快能下地行走,自己能侍候自己。现在行走自如。
7、来春莲,女,73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原来卧病在床,修炼后,自己能正常下地行走,给家人减轻负担,家人都认同大法好。
古语云:“宁动三江水,不搅道人心。”对神佛犯罪,迫害佛法修炼人,罪大如天。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迫害法轮功,必遭天谴。
辽宁省公安厅二十多名厅级官员落马入狱,抚顺市历届市委书记:周银校、苏宏章、王阳、刘强、高宏彬最终都锒铛入狱。抚顺市国保队长郝建光遭报死在看守所,望花区法院副院长五十一岁的李震,刚提拔就心梗死了。顺城区政法委书记刘亚洲在庆功酒桌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这些都是前车之鉴呀!
衷心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抚顺公检法人员,不要再助纣为虐,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选择善行,有个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22/辽宁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庭审-508022.html2026-03-19: 辽宁省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人面临第四次非法开庭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和被非法取保的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等十人,2026年3月18日上午九点第三次非法开庭,没审完。法官说:2026年3月19日下午1点,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地点:望花区南沟)第四次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19/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507944.html2026-03-13: 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被非法羁押二十个月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胡凤菊、王泽星等,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被抚顺市公安局伙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构陷,其中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至今二十个月(另外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十位法轮功学员先后两次(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当庭都没有宣布结果。
一、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每户都有十余名警察参与,疯狂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据悉,此次大规模绑架由辽宁省公安厅策划。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上六点多钟,
王南方听到有人敲门,在开门的瞬间一群人闯入屋内,不容分说把他按倒在地,用脚踩住他的脸,并戴上手铐,随后将他背倚靠在饭桌凳子前,此时
王南方坐在地上,警察用力掰他的手,
王南方疼得“啊!啊!”大叫。在掰的过程中还让
王南方不要反抗、不要用力、还要求让他放松,任由他们掰扯迫害。后来,被惊动的邻居前来正义直言,
王南方才被他们强行带出家门,在下楼时还能听见
王南方被暴力殴打得痛苦喊叫声,
王南方被拖上车,开出居住小区后,送上120救护车。他们全程没有人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没有出示传唤证或逮捕证、搜查证等办案需用的任何证件。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晨五点半左右,王泽星和妻子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的瞬间闯入进来三四个人,进门就开始对王泽星进行人身控制,不一会又进来三四个人,他们对家中开始到处乱翻,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又来了几个人,其中就有清原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通。前后进来三拨人,总共有十三、四个人,非法抄家,对王泽星进行人身攻击。后来王泽星的妻子对他们说:“你们这么多人按着他,他还能跑了吗?”这时他们才稍微减轻了一些控制他的力度,他们翻屋子的时候王泽星问他们有搜查证吗?他们其中一人恶狠狠的甩了三张纸,看不清是什么东西。整个过程所有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明自己身份,没有穿着警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他们抢劫走了王泽星的个人物品,最后将王泽星强行绑架。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早六点多钟,黄玉萍被抚顺市公安局、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绑架、非法抄家,当天下午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同日,周树友、胡凤菊、王国忠、李淑芹、来春莲、胡明丽在各自家中被多名警察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
随后,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三名男性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名女性学员被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刘海涛、李淑芹、来春莲、王国忠、黄玉萍被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九月左右,清原县公安局国保为追求“政绩”,炮制所谓“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将十位学员构陷至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位学员非法起诉至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十位学员收到非法起诉书,涉案检察官为王珺,法官为冮佳。
二、十位法轮功学员遭二次非法庭审 辩方揭案卷多处造假
第一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抚顺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学员进行第一次非法庭审。庭审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大队造假、伪造清单、物证与案卷不符等问题。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们及家属辩护人共同向法庭人员讲真相,说明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过程,提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法轮功出版物不是非法出版物。
《起诉意见书》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辩护人指出:一、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二、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发布的公通字[2000]39 号文件,公布其认定的14 种邪教名单,法轮功不在其中。三、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该决定明确废止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废止表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当然合法。
也就是说,翻遍中国法律,至今,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国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官方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
公诉人提供的所谓事实和证据表明:“犯罪客体”是法律,是什么法律?公诉人并没有举证是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被破坏了?以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从而导致该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也就是说,公诉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犯罪客体”的存在。
就如同说:公诉人指控某人犯有“杀人罪”,可是他杀害了谁?叫什么名字,是被杀死亡了呢?还是被杀伤致残?公诉人却无法说清并逐-举证。所以,《起诉意见书》指控十位法轮功学员涉嫌《刑法》第300条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不成立。
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集体要求公诉人出示物证、与证人对质。公诉人被迫将物证在法庭出示。在质证过程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对,揭穿案卷载明的证据、扣押清单与公诉人当庭出示物证不符,清单更是伪造的。
辩护人表示,这个所谓“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全案无任何犯罪证据,更与犯罪团伙无关;不能因为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将他们定罪。辩护人更向法庭指出:为什么是十个人?因为十个人就能成为大案。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要有法律条文。” 对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法无授权即禁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必须有法律依据,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或滥用权力,是违法行为。
认定一个宗教是正教还是邪教,在当今世界,这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能够判断的。说白了,这是信仰领域的话题,不是世俗权力机构有权、有资格干预的,邪教根本不是法律术语。
对于法轮功来说,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理念与“邪教”根本不沾边。法轮功也根本没有任何组织形式,法轮功学员只是本着修心、向善的目的散落于世界各地的松散的群体,因此与“邪教组织”风马牛不相及。
可能有些人认为国家已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了,或者说国家已经给法轮功定性了。其实国家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中国最高效力的法律是《宪法》。翻遍中国《宪法》,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法轮功违法,相反,《宪法》保障中国公民的信仰自由。按照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在宪法之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统称法律)。翻遍中国法律,也找不到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违法。
“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污蔑之词。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不是法律。公、检、法机关应依法律办案,而不能依照政治运动中的报道或内部指令来办案。
1、先抓人,再搜查证据,立案程序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必须先发现犯罪事实才可以立案。而
王南方等人是没有犯罪事实,先抓人,然后再搜家。过程中还采用野蛮的暴力执法,用力掰手虐待、殴打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 第六章 第一节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然而,
王南方等当事人哪个是事先传唤因没到才被迫拘传的?不都是直接到其所在家中直接抓捕的?
一帮人闯入家中绑架抢劫,所有人员全部身着便装,全程没有人出示任何证明他们身份的证件,没有出示传唤证或逮捕证,搜查证等办案需用的任何证件。这种行为相当于入室抢劫。参与绑架的公安人员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等。
2、卷宗造假
•
王南方的抓捕时间以及搜查笔录时间都是:2024年07月12日06时20分。搜查证时间是:2024年07月12日7时,这明显是先抓人搜查,后补证。拘留证宣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14时,家属接到通知时间是6月,早于
王南方接到通知时间的一个月。
• 刘海涛拘留证宣布时间是2024年7月12日23时,给家属的拘留通知书上,办案单位公章处明明是7月12日,而通知日期写的是7月13日12时。
• 扣押物品清单中,更是张冠李戴,上面标记的是刘海涛,在签字栏处却是
王南方拒绝签字,在下一页中又改回刘海涛。
• 抓捕经过里面,抓一个叫朱春莲的人,结果抓错了,抓成了来春莲。人都抓错了,还有什么不能弄错。
• 案件来源说本案涉及了河北、辽宁、吉林三个省的线索,律师指出整个卷宗没有体现出有关吉林方面任何内容以及人员,是怎样形成的三省联合案件?说有百余人参与,那么这百余人都是谁?为什么只抓了这十个人?且这十人中就有三人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被释放的,那这个团伙作案的说辞就更加站不住脚,也说明其他百余人就更没有什么所谓的犯罪行为,说明办案单位对这十个当事人的指控纯粹就是污蔑,伪造,这就是办案单位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强行伪造案件的公职人员犯罪行为。
法庭上,辩护律师指出多人的卷宗里都体现出了诸多的造假,以及违法之处。这里不再详述。
非法庭审持续到晚上近十一点,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十位学员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此次非法庭审从下午一点半持续到四点二十分。所谓“二次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内容漏洞百出、荒唐可笑,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首先被非法庭审的是
王南方。指控称他到河北承德为一位七十五岁老太太安装卫星接收器,并将此诬称为“宣传×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甚至荒唐到声称老太太在厨房做荷包蛋时,电视上出现一个“唐”字,就被认定为“传播邪的东西”,并将法轮功学员之间正常的电话联系硬说成“团伙犯罪”。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造假。
随后,律师要求法官当庭宣读所谓“第四卷”的补充材料——这是由清原县国保警察王通、张明辉炮制的构陷内容。材料声称: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清原镇桥南社区董茜(音)、天桥社区杨艺(音)、三环社区李俊莹(音)上交给综治办(现改名“社区办”)的“楼道粘贴物、上网卡片、明慧期刊、树上挂坠”等,与
王南方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所发。律师当庭指出三份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是明显的复制造假,并严厉斥责办案单位“胡作非为”。
庭审难以继续,法官看了看手表(四点二十分),宣布:“择日再审”。草草结束。
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人
1、
王南方,男,70岁。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的身体有多种疑难病,曾被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的: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仅几个月的时间,所有病症都消失了。
在单位里,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更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凡是求到他的人,他都会无私帮助。冬天下雪,他主动清扫小区的积雪。前些年,他无微不至的照顾重病多年的妻子。妻子过世后,丈母娘仍在
王南方家,其他儿女来接都不走,他的母亲和丈母娘都是
王南方养老送终的。有位乡下四十多岁的男人,身体不好,干不了活,以前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去世后,他就靠要饭吃。
王南方多次给他钱,最多一次给了千元,
王南方还去过他家里,帮他收拾屋子,帮他找大队书记,解决生活问题。
王南方女儿说:我爸爸这一生尽为别人活着了。
2、王泽星,男,58岁。二零一五年,王泽星得了一种中西医都无法确诊的一种怪病,开始的时候只是眼皮跳,但是不长时间这种症状迅速扩展到全身的肌肉和皮肤,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全身肌肉就开始跳动,整个身体往一起抽,这种病症使他痛苦不堪,晚上他根本无法入睡,白天身上的衣服、鞋帽捂得严严的,生怕见着风。病痛把他折磨得精神憔悴,痛不欲生,度日如年。各大医院的CT、B超等等仪器的检查结果都是正常,哪个医生也说不出他究竟得了什么病,不长时间,从不同中医那里抓的中药就垛满了房间,但是对他的病都不见好转。中医、西医、什么偏方都用上了,他的病仍不见一点起色,当时,家里象天塌了一样,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二零一六年底,经人介绍王泽星认识了当地中医大夫。大夫刚开始给他开了一副药,他第一次喝后起了一点作用,第二次就没有效果了。后来,大夫就和王泽星说:“你炼法轮功吧,我看只有法轮功能救你了”。二零一七年正月,王泽星请回了《转法轮》。他就每天看《转法轮》,日常生活中按照书中要求的按“真、善、忍”做好人,并每天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
短短几个月后,王泽星的身体就恢复到了正常健康状态,二零一八年就已经能够上班挣钱了。他的康健,可是全家老少最大的一件喜事。从此,家里有了欢声笑语。他不但身体好了上班工作为家里赚钱了,还可以照顾耄耋之年的父母了。这都是因为王泽星修炼了法轮功,才有个其乐融融的家。
3、周树友,男,63岁,清原铁路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三年前,他意外出了车祸,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医院给他定的是十级伤残。可他凭着坚强的信念,通过学法炼功神奇般的康复了,跟正常人一样。知道的人都说这是奇迹,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4、黄玉萍,女,64岁。她原来患有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和眩晕症等疾病。是医院的常客。一九九七年修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大法不但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净化了她的思想,处处能为别人着想。
下面是黄玉萍的自述:
丈夫家姊妹四人,上有两姐,下有一弟。二零零二年,婆婆肺癌晚期,在我家伺候,疾病折磨的婆婆躺不下坐不了,一会让我抱她,一会让我放下,我都不嫌不弃来满足她,把婆婆伺候得干干净净。婆婆病重时,除了伺候婆婆,还要买菜做饭招待来看望婆婆的众亲朋,都是我一人忙里忙外,没有一丝怨言。一个多月后,婆婆走了,公公感慨的说:还真亏了你呀!就是自己的姑娘都躲躲闪闪的。一位亲友说:你炼法轮功的这么能干活啊?你真好!
我公公当了十多年兵,上过朝鲜战场,退休金不少,和小叔子住在一起。公公最后那几年三次大病,都是他让我们把他接到我们家里,告诉他一分钱都没有。虽然我们也不宽裕,但我从来都没有和公公去计较这些。每次都是把公公的病调理好后,送回小叔家。公公在我家常给我竖大拇指,说我太善良了!我说:“是因为我学了大法才能做到这样的……”
公公离世前两个月,再次病重,小叔子从公公的退休金里拿出两千元钱给大姑姐,让她来伺候我公公,大姑姐伺候了三天就说干不动了,大姑姐私下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丈夫过去,丈夫很不愿意过去。小姑子给我打电话,要给公公找养老院,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到老了这么凄惨。我跟丈夫说:我去伺候公公吧!我坐车到半路时,大姑姐打电话说:公公想到我家来。我说:行。公公来我家后,我立刻给公公抓了中药,晚上,我就睡在公公旁边的沙发上。有时,公公把屎尿弄得满床满地都是,都是我擦洗,大姑姐说是跟我一起伺候公公,可她来后呆在卧室不出来。公公怎么折腾她都不出来看看。小叔子开完公公的工资,给了大姑姐两千元,作为公公在我家的开销,而大姑姐却把钱装进自己兜里后,就离开了我家。事后,小叔子把这事告诉了我。我当时很平静,没有丝毫的反应。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辽宁省抚顺地区发生特大洪水,清原县南口前镇是重灾区,黄玉萍连续五次给灾民送衣物、食品、药品。黄玉萍夫妻俩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平时一家人省吃俭用,在这次救灾中黄玉萍几乎是倾囊仅有的现金救灾。
八月二十三日早晨,黄玉萍等照常是六点半出发,那天是开面包车去的,所以自购的食品、衣物比较多,有蛋糕、早餐饼、常用药品、鞋、男女内衣、内裤等急需用品。一路上,把食物发给受灾的村民。偏远的村庄不通车,就背着食物翻山越岭,徒步走很远的路,才走到村子里。饿了自己不舍得吃,渴了也舍不得喝,心想都背到这里来了,还是给乡亲们吧!
当黄玉萍他们给灾民发完食物后,正在帮助村民支帐篷时,一个警察不知从哪窜出来的,一把抓住黄玉萍的手臂,狠狠地往后背掰。这时,从后边蹿上来几个警察狠狠地把黄玉萍一行三个人塞进车里。在车上,黄玉萍对警察说:“我们都是好人,是给灾民送食品、衣物、药品来的。”其中一警察说:“不用你们送。”当天夜里黄玉萍被劫持到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5、胡风菊,女,60多岁。修炼前,曾患有乳房瘤。吃药,针灸,贴膏药都治不好,那时她心情非常不好,脾气也不好。她丈夫靠修自行车为生,本就经济不宽裕的家,如今雪上加霜,全家都为她的病而忧愁。她的丈夫为一家的生计起早贪黑。整日辛苦劳作。后来,胡风菊修炼了法轮大法。每天炼功学法,不知不觉奇迹般的康复了,家人从此脸上有了笑容。丈夫目睹了她的变化,内心很感恩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胡风菊多次被抓,她丈夫每天干完活儿回家,还得烧火做饭,很是辛苦。胡风菊回来后,街道,派出所的人老去家里骚扰。她丈夫整日担惊受怕。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二零零八年五月,她丈夫脑出血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胡风菊从零开始学修车,一个女的修自行车,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小手指都累弯曲了,还得洗衣做饭,照顾丈夫。三年后,她丈夫去世。
胡风菊又去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后来,她母亲瘫在床上,胡风菊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给母亲喂饭洗澡,擦屎擦尿。胡风菊还时常帮女儿照看两个孩子,要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是做不到这些的。
四、历史与现实的警示
二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法轮功真相,充分论证了《刑法》第三百条及其司法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所谓依法审判实际上是故意滥用法律强加罪名、枉法裁判,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
古语有云:“宁动三江水,不搅道人心。”对神佛犯罪,迫害佛法修炼人,罪恶极大。凡参与的人,从古至今没有不遭到恶报的。古罗马帝国强大无比、无人可以战胜,只因其残酷迫害基督徒,被上天降下四次大瘟疫,灭了这个不可一世的强大帝国。当年暴君尼禄故意纵火焚烧罗马城,嫁祸于基督徒。为了进一步煽起人民对基督徒的仇恨,一些官方学者把基督徒描绘为迷信、反社会、反人类,有政治野心,只要不放弃信仰就将失去财产,沦为奴隶,失去生命。统治者把基督徒和干草绑在一起点着,或把他们扔到竞技场喂狮子,而许多民众以此为乐。伴随着对基督徒的迫害,罗马帝国便开始不断受到天灾和瘟疫的打击,上天对古罗马的报应也是毁灭性的,期间四次大瘟疫横扫古罗马,强大的罗马帝国被摧毁了。您也许会说,作恶的是那些当权者,为什么也报应到普通的罗马人身上呢?从史料中我们看到,当统治者把基督徒和干草绑在一起点燃、或把他们扔到竞技场喂狮子时,许多民众毫无同情心的在一旁观看,甚至也以此为乐。
两千年后的今天,历史正在重演,江泽民也象尼禄一样,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以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仇恨法轮功,很多民众被谎言毒害,对法轮功修炼者诬告或恶语相向,或加以嘲讽,或冷漠待之。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裹挟整个国家机器参与共同犯罪,其邪恶程度远远超过了中外历史上的历次灭佛、灭教事件。所以当今的中国大瘟疫、大洪水、地震等等灾祸此起彼伏。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正在重复古罗马被天灭的教训,被谎言蒙蔽的人们正被带向深渊。法轮功学员二十多年来持续的讲真相,就是为了人们能远离灾难。了解真相并付诸行动,停止迫害,就能避免悲剧重演!
中共江泽民集团还用上百种酷刑残害法轮功学员,甚至发生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这种“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这种滔天的罪恶,必将遭到更大的天惩,而参与其中的人,必然难逃厄运。
看看那些当年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从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到薄熙来、王立军等等,当初他们不可一世的时候可曾想到今天的身败名裂;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抚顺地区也有165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受恶报。
最典型的一例:郝建光,男,原抚顺市公安局原国保支队长。多年来郝建光践踏法律,制造了大量冤案,二零零零年期间,他带领支队警察与政法委书记吴光在抚顺新华街一次绑架了80余名法轮功学员,致使多人被非法判重刑。郝建光冒天下之大不韪,制造了与天安门假自焚案同出一辙的所谓“窦振洋颠覆列车案”,残忍的对窦施“穿林海”酷刑折磨,窦振洋被屈打成招,被枉判无期徒刑。窦振洋五十九岁时,二零一二年年初,被迫害死于凌源监狱。二零一一年,郝建光也被判无期徒刑,表面是因贪赃访民的巨款,实则是迫害法轮功遭了报应。在执行判决的前三天,于二零一二年三月,郝建光死于沈阳公安局看守所。郝建光的死应验了善恶有报的天理,是他的恶行定下的恶果。
李震,男,原在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刑庭工作。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李震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办理过多起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为了向中共邀功领赏,李震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之后被提升抚顺望花区法院副院长,刚刚升任几个月的时间,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办公室突发心梗死亡,时年51岁。
侯绍伟,男,原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副所长,曾对法轮功学员狂言“我迫害你们了,也没怎么样啊” 侯绍伟不久被确诊为脑瘤后死亡,时年38岁。
恶报事例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愿抚顺公检法相关人员明辨善恶,不要盲从执行迫害命令。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政治清明、司法独立,法轮功得以昭雪的时候,谁来承担责任?是领导吗?是上级吗?那时你们怎么办?当有一天,你们站在被告席上,你们拿什么为自己辩护?在此,呼吁公检法相关人员撤销本案此前强加给
王南方等人的罪名,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学员清白。善恶有报是天理,选择善良,才有未来。一意孤行,执迷不悟者,最终断送的将是自己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3/13/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被非法羁押二十个月-507748.html2026-01-31: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非法庭审
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风菊、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在抚顺市看守所,第二次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是检察官王珺,主审法官为冮(gang)佳。
此次非法庭审从下午一点半持续到四点二十分。所谓“二次庭审”全程无证人、无证据,案卷内容漏洞百出、荒唐可笑,完全是凭空捏造。面对强加的指控,法轮功学员逐一予以否定;律师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使庭审人员无言以对。
首先被审的是
王南方。指控称他到河北承德为一位七十五岁老太太安装卫星接收器,并将此诬称为“宣传×教”(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甚至荒唐到声称老太太在厨房做荷包蛋时,电视上出现一个“唐”字,就被认定为“传播邪的东西”,并将正常的技术帮助硬说成“团伙犯罪”。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造假。
随后,律师要求法官当庭宣读所谓“第四卷”的补充材料——这是由清原县国保警察王通、张明辉炮制的构陷内容。材料声称: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清原镇桥南社区董茜(音)、天桥社区杨艺(音)、三环社区李俊莹(音)上交给综治办(现改名“社区办”)的“楼道粘贴物、上网卡片、明慧期刊、树上挂坠”等,与
王南方家中被搜出的资料“相同”,从而认定这些资料是十位学员所发。律师当庭指出三份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是明显的复制造假,并严厉斥责办案单位“胡作非为”。
庭审难以继续,法官看了看手表(四点二十分),敲槌宣布:“择日再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31/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再次被非法庭审-505737.html2026-01-28: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人二次非法庭审草草收场
2025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庭审持续到晚上十点。法官称:时间太晚了,考虑到当事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法院被迫休庭,称下次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2026年1月27 日下午两点,望花区法院在抚顺看守所法庭对
王南方等十人二次非法庭审。六位正义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十位法轮功学员都说自己的行为没有破坏法律实施,跟本案无关。庭审进行到下午四点半,也就是开了两个多小时,程序还没走完,法官突然宣布休庭,择期再开。两次非法庭审都进行不下去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28/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505565.html2026-01-21: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等十人面临二次非法庭审
2024年7月12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王国忠、刘海涛、胡凤菊、莱春莲、胡明丽、李淑芹、黄玉萍。
刘海涛(男)、王国忠(男)、黄玉萍(女)、莱春莲(女)、李淑芹(女),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
王南方(男)、王泽星(男)、周树友(男)、胡凤菊(女)、胡明丽(女)遭非法逮捕。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2025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对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庭审持续到晚上十点。法官称:时间太晚了,考虑到当事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法院被迫休庭,称下次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2026年1月20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接到抚顺望花区法院通知,将在1月27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对十名法轮功学员二次非法开庭。地点在:抚顺市看守所。
王南方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至今被非法羁押十八个月有余。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21/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05310.html2025-11-19: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辩方揭警察造假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十位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明丽、胡风菊、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遭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庭审从早上九点持续到晚上近十一点。受害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当庭揭穿清原县国保支队造假,一手炮制所谓“大案”。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们及家属辩护人共同向法庭人员讲真相,说明自己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的过程,提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个人发动的,中国法律并没有将法轮功定性,法轮功出版物不是非法出版物。辩护人向法庭讲清被扣押《转法轮》是正规出版发行,并要求法庭核实被扣押资料上关于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内容的真实性。
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集体要求公诉人出示物证、与证人对质。公诉人被迫将物证在法庭出示。在质证过程中,法轮功学员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对,揭穿案卷载明的证据、扣押清单与公诉人当庭出示物证不符,清单更是伪造的。
辩护人表示,这个所谓“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全案无任何犯罪证据,更与犯罪团伙无关;不能因为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将他们定罪。辩护人更向法庭指出:为什么是十个人?因为十个人就能成为大案。(警察能凭此立功)
非法庭审持续到晚上近十一点,法院被迫休庭,称下次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十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经过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清原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包围了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据悉每家都去了十多个警察,警察大肆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莱春连、胡明丽、李淑芹、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清原县的家中被绑架,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清原镇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
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后被所谓取保候审放回;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凤菊、胡明丽遭非法逮捕,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
清原县公安局为了“立功”,将十位法轮功学员构陷成“团伙安装卫星接收器事件”,约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将构陷案递交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下午,望花区检察院人员非法传唤审讯被“取保候审”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又挨个对五人做了一次笔录,检察院人员并威胁他们不许外出。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望花区检察院将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涉案检察官王珺、王琪琛,接案法官冮佳。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开庭,对十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
善恶有报的天理一定会兑现
原抚顺市国保支队长郝建光为升官发财,积极配合血债帮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制造了与天安门假自焚案同出一辙的所谓“窦振洋颠覆列车案”,并残忍的对窦振洋施“穿林海”酷刑折磨,致使窦振洋被非法判无期徒刑,于二零一二年在凌源县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凶手郝建光后遭到报应,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锒铛入狱,次年被判无期徒刑,于二零一二年三月死在看守所。
望花区法院李震,为向中共邀功领赏,积极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被升为望花区法院副院长,结果升任才几个月,李震就在办公室突发心梗死亡,遭到恶报。
告诫那些参与迫害十位法轮功学员的政法委及公检法人员,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的天理一定会兑现。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清晨 辽宁小镇发生暴力绑架好人事件》、《辽宁清原县五位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等面临司法迫害》、《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9/辽宁十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辩方揭警察造假-502701.html2025-11-17: 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关押的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风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和五名被“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李淑芹,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被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开庭。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人。
王南方(男,68岁),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的身体有多种疑难病:曾被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的: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仅几个月的时间,所有病症都消失了。在单位里,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更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
所谓的“庭审”,整个过程没有证人,没有证据。法轮功学员都不认罪认罚。
第一个被庭审的是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法官拿着
王南方30年前满头黑发的照片(
王南方已68岁,多数头发已白)说,
王南方去年给承德70多岁的老太太家安锅(新唐人接收器),证人是两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没到现场。
王南方说,我咋去的?飞去的吗……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7/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502620.html2025-11-02: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将被非法庭审
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包括四名取保候审的,还有李淑芹)将在11月11被非法庭审。法院通知家属的地点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2/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502089.html#251112328-12025-11-01:辽宁省清原县
王南方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清原县被非法关押的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明丽、胡风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和四名被“取保候审”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涛、黄玉萍、莱春莲、王国忠中,2025年10月31日得知,有的家属已接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的通知,望花区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九点,对
王南方等上述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地点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王南方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2024年7月11日被绑架,至今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月。
河北承德法轮功学员陈凤霞已被构陷至法院
河北承德法轮功学员陈凤霞,2025年9月11日在公交车上被绑架。
9月25日,家人收到她被非法逮捕通知书。
10月11日,律师会见,得知陈凤霞从进所至会见这段时间,均无人询问做笔录。
10月27日,律师给承德县检察院案管打电话询问,得知案卷已移交至双桥区检察院了,于是律师立即给双桥区检察院案管打电话,被告知还没有查到,过两天再打。
10月29日家属去双桥检察院案管询问,办公人员说,案卷已于10月15日送过来。
10月31日律师给双桥检察院打电话询问线上阅卷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律师,下周一负责案卷的人会联系他,可以线上阅卷。
同日(10月31日)家属去双桥检察院,找到负责的检察官张宏剑,他说案卷已送至双桥区法院了,在追问下,说是10月22日送的。于是家属给双桥区法院刑庭打电话,两个办公室都说,还没有分下来,让下周再打电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1/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502056.html2025-10-10: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人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男,68岁)、王泽兴(男,57岁)、周树友(男,62岁)、胡明丽(女,60多岁)、胡凤菊(女,62岁)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构陷450多天,面临非法开庭。
目前,
王南方、王泽兴、周树友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胡明丽、胡凤菊被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上午,
王南方、王泽兴、周树友被警察开车拉到抚顺市看守所检查身体,
王南方血压高达230,后来又量降到220,抚顺看守所拒收,警察又把他们送回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据说准备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凤菊、胡明丽、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在家中遭抚顺市公安局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被劫持到清原看守所和抚顺看守所非法关押。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明丽、胡凤菊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刘海涛、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被取保候审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等人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兴、胡凤菊、胡明丽和取保候审的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都接到了非法起诉书。
王南方,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的身体有多种疑难病:曾被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都没有特效治疗方法的: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仅几个月的时间,所有病症都消失了。在单位里,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更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凡是求到他的人,他都会无私帮助。冬天下雪,他主动清扫小区的积雪。前些年,他无微不至的照顾重病多年的妻子,妻子过世后,丈母娘仍在
王南方家,其他儿女来接都不走,他的母亲和丈母娘都是
王南方养老送终的。有个乡下四十多岁的男人,身体不好,干不了活,以前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去世后,他就靠要饭吃。
王南方给他多次钱,最多一次给了千元,
王南方还去过他家,帮他收拾屋子,帮他找大队书记,解决生活问题。
王南方女儿说:我爸爸这一生尽为别人活着了。
王南方曾被绑架四次,遭受到残忍迫害。详见《遭多种残忍酷刑 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控告元凶江泽民》。
王泽兴因身体疾病几乎危及到生命时,走入法轮功修炼中来,他身体迅速恢复健康,他的亲朋好友、邻居都见证了这一事实。恢复健康的王泽兴又能出去打工挣钱了,工作中王泽兴任劳任怨,深得老板的信任。在家庭中,孝敬双方父母。
王泽兴83岁的父亲知道儿子被绑架后,急切去看守所想见儿子,警方百般阻挠,未能如愿,三天后离世。王泽兴的弟弟被车撞后卧床十年,由老母亲一直伺候,前年他的弟弟离世,如今,家中有年迈的老母亲,未成家的儿子,全靠王泽兴的妻子打零工来维持生计。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由李洪志先生从长春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同时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现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书籍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在全球出版发行,并可在网上免费下载。一九九八年,据官方调查,当年法轮功修炼者已达七千万到一亿人,当年对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结果为: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达百分之九十八。九八年下半年,全国人大乔石委员长亲自率团,对法轮功独立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当时,法轮功洪传社会各个阶层,中央七个政治局常委都看过《转法轮》,他们的家属都炼法轮功。
江泽民由于妒嫉法轮功,为了消灭法轮功,不顾其他常委反对,发动了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法轮功运动。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编造出来的谎言。迫害的命令都是口头传达,“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至今都没有红头文件。那是不是让下面跟着干的人将来成为替罪羊呢?!那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开具的搜查证、逮捕证、判决书等上面的签字不就成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直接犯罪证据吗!
常言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人在做,天可在看呢,善恶有报是天理!由于封锁消息,从民间渠道传给明慧网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真名实姓的就有两万之多了。辽宁省公安厅的四任厅长已全部落马。这和辽宁省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是有直接关系的。抚顺市历届市委书记:周银校、苏宏章、王阳、刘强、高宏彬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最终都落个锒铛入狱的下场。而且报应人数还在大量递增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10/辽宁清原县王南方等人面临非法开庭-501358.html2025-09-27: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等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胡明丽、胡凤菊2024年7月12日被警察绑架后,遭非法批捕。至今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目前,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胡明丽、胡凤菊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
2025年9月18日上午,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被警察开车拉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检查身体。
王南方血压高达230,后来又量降到220。抚顺看守所见
王南方血压太高拒收,警察又把三名法轮功学员送回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据说准备非法开庭。
2024年12月20日,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等人的“案子”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2025年2月20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和取保候审的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都接到了非法起诉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27/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0034.html2025-05-06: 辽宁
王南方等被非法羁押十月 家属呼吁让人回家
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在家中遭抚顺市公安局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当天被劫持到清原看守所和抚顺看守所非法关押。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明丽、胡凤菊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刘海涛、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取保候审被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等人的“案子”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和取保候审的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都接到了非法起诉书。
目前,
王南方、王泽兴、周树友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胡凤菊、胡明莉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羁押近十个月。构陷他们的“案子”被移交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已经四个多月。家属们呼吁释放善良人回家。
一、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人
王南方,男,时年68岁,修炼前,他身体患癫痫症、重度神经官能症、浅表性胃肿瘤等疑难病。多年医治均无明显疗效,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军区总医院的专家多次会诊,结论是: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对症保守治疗。
王南方精神萎靡,修炼法轮功仅仅几个月的时间,
王南方身体上所有疾病奇迹般的消失了。
从此,
王南方在哪里都做个好人,在单位里,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信任。是邻里、同事们公认的好人。在家里,他多年照顾重病妻子的行为感动了妻子及娘家人。他女儿说:我爸爸这一生尽为别人活着了。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
王南方曾被绑架四次,遭受中共残忍酷酷刑迫害。详见《遭多种残忍酷刑 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控告元凶江泽民》。
周树友,男,62岁,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曾遭两次劳教和一次强制洗脑的迫害。详见《修“真善忍”做好人-遭吊铐、劈胯、猛击下身摧残》。
王泽星,男,时年57岁,身体疾病几乎危及到了生命,医治无效果,治疗医生推荐他炼法轮功,他学法、炼功后身体迅速恢复了健康,他的家人、亲朋好友、邻居都见证了这一神迹,无病一身轻的王泽星又能打工挣钱了,工作中王泽星深得老板的信任。在家庭中,爱护妻儿,孝敬双方父母,这样的好人却遭中共迫害。
胡凤菊,女,62岁,胡凤菊修炼法轮大法后,原来身体患有的多种疾病全部消失了。因坚持自己的信仰曾多次被中共迫害。二零二四年七月胡凤菊正帮女儿带两个孩子,突然被警察绑架。女儿忧心。
胡明丽,女,60多岁,清原镇法轮功学员。修炼后在社会上做好人,在家做贤妻良母。
黄玉萍,62岁,原来患有严重气管炎、心脏病、肺病、脑震荡和眩晕症等疾病。是医院的常客。 一九九七年修法轮大法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大法不但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还净化了她的思想,处处为别人着想。尽心尽力伺候年迈有病的公婆,不图老人钱财,不嫌老人的屎尿,老人被感动的常竖起大拇指对黄玉萍说:你太善良了。
刘海涛,男,50来岁,在父亲被冤狱三年中,他几乎形影不离的照顾精神不好的母亲,引来了邻居们对他母亲的羡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5/6/辽宁王南方等被非法羁押十月-家属呼吁让人回家-493594.html2025-04-24: 辽宁清原县
王南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清晨分别在家中被绑架抄家,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望花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非法起诉书已送达每个人手中。近日,律师到抚顺望花区法院递交了材料,律师把控告意见书递交到清原县公安局和望花区检察院。
目前,
王南方、王泽星、周树友三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看守所;胡凤菊、胡明丽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市所。
十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情况简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莱春连、胡明丽、李淑芹、黄玉萍、王国忠分别在家中被辽宁省公安厅、抚顺市公安局伙同清原县公安局警察,清原镇河南派出所警察、清原镇河北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绑架,他们家中大量私有物品被警察抢走;刘海涛在葫芦岛市被绑架。随后,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刘海涛、王国忠、黄玉萍、李淑芹、莱春莲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后陆续被释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下午,被“取保候审”的五名法轮功学员,刘海涛、王国忠、黄玉萍、李淑芹、莱春莲,被抚顺望花区检察院非法传唤审讯,挨个又做了一次笔录。有的被告知,准备找律师,有的不让外出。此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清原县公检法构陷,预谋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王南方、周树友、王泽星、胡凤菊、胡明丽、李淑芹、莱春莲、王国忠、黄玉萍、刘海涛,每人都收到非法起诉书。他们被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抚顺市望花区法院。检察官王珺、王琪琛临时改为(安子琪)。 ;法官冮(gang)佳。
都是好人,不应该遭受迫害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创编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从长春传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因祛病健身有奇效,吸引了上亿人学炼,法轮大法现已弘传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荣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7000余项。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5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
王泽星,男,56岁,清原镇人。他妻子给检察官的信中写道:“王泽星是因为身体有病炼的法轮功。当年,他身体有病,四处求医,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病,万般无奈。听人说炼法轮功能好病。就这样炼了法轮功,炼功后,身体恢复健康,亲朋好友们见证了这一事实。恢复健康的王泽星又能出去打工挣钱了,他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工作中任劳任怨,深得老板的信任。在家中,孝敬双方父母。就这么个本份善良的农民,怎么可能有本事去破坏法律实施呢?更谈不上什么组织邪教。构陷王泽星本人为共同犯罪和集体犯罪,简直是无稽之谈。”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早五点多钟,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