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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牡丹江 东宁县 >> 张忠, 男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东宁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9-05-3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2-04: 黑龙江省东宁市张忠、蒋文化、刘士影结束四年冤狱于2月2日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4/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2036.html#1923232514-1 2015-09-28: 2015-09-28: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蒋文华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近况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蒋文华、张忠、刘士影、吕树彬、王秀燕、赵家宽、李梅莲,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开车去林区中股流和三节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资料等,回来的途中,被绥阳林业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 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基层法院,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下了刑事判刑书,对蒋文华、张忠、刘士影非法判刑4年,吕树彬判刑3年半,王秀燕判刑3年、赵家宽判刑3年、李梅莲判刑3年。判决书下来之后,并没有通知家属。 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基层法院的判决书上写的是审判长谢长城,审判员高燕灵、王加民,书记员于明鑫。 六位法轮功学员上诉之后,黑龙江省林区中级法院,在8月25日简单的提审一次之后,9月15日,到看守所将《刑事裁定书》发给几位法轮功学员。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通知家属。裁定书上落款是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审判长邢锴,审判员邰永华、霍东民,书记员孙艺丹。 七人中,三名女性法轮功学员,于9月17日,已经被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四个男性法轮功学员,9月23日,也送到牡丹江了(具体部门不知道)。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8/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16780.html#15927235140-1 2015-08-08: 黑龙江省绥阳林业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上午九点时,黑龙江省绥阳林业法院刑庭庭长谢长城带领七、八名法院人员,到看守所宣读了对东宁县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处罚决定,非法判蒋文华、张忠、刘士影4年,吕树彬3年半,王秀燕、赵家宽、李梅莲3年。 七位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现有六位提出上诉。 东宁县法轮功学员是蒋文华、张忠、吕树彬、赵加宽、王秀艳、李梅莲和刘士影,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开车去林区中股流和三节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资料等,回来的途中被绥阳林业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绥阳林业法院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开庭前,绥阳公检法部门如临大敌,在法院的东西两边的主道共设了四个关卡,七位法轮功学员每家只能进去一位家属。律师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法律、人权等多方面对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拿出所谓的“证据”时,黎雄兵律师拿着一张新年“福”字对在场的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当事人所谓的犯罪证据,你们看好这是个“福”字,过年送福多吉祥,四面写的“真善忍好”,如都能做到“真善忍”不好吗?我的当事人被迫害到站不起来,不能走路,他却不恨任何人。 几位法轮功学员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同时谈到了修炼后的受益过程。李梅莲谈到了她在修炼前二十多年的白血病,多方寻医无果,在修炼后不知不觉中就好了。 她说自己就想把这么好的事让更多人都知道。张忠也从法律的角度,一条一条的列举出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合法;蒋文华也谈到从法院拿出的证据录像中也看到了世 人都很自愿接过福字与真相资料,还都说谢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8/黑龙江省绥阳林业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313798.html 2015-07-12: 黑龙江绥阳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牡丹江市东宁县绥阳林业基层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律师和当事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震撼全场。 这七名来自黑龙江省东宁县的法轮功学员是蒋文华、张忠、吕树彬、赵加宽、王秀艳、李梅莲和刘士影。他们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开车去林区中股流和三节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资料等。回来的途中,在三节砬子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绥阳林业公安局绑架,七位法轮功学员全被非法抄家。直到现在,七位法轮功学员依旧被非法关押在绥阳林业公安局(和看守所是一体)。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绥阳林业法院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开庭前,绥阳公检法部门如临大敌,在法院的东西两边的主道共设了四个关卡,七位法轮功学员每家只能进去一位家属。在安检时,开始有两位律师没让进入,法院不许带包和电脑,后来在两位律师的强烈抗议与要求下,僵持了很长时间,另两位律师才进入法庭。 七位法轮功学员进入法庭时,他们的家属都很心酸,因为家属们看到自己的亲人都消瘦了那么多。尤其法轮功学员吕树彬,被迫害得已不能走路,是被人架入法庭的。 律师们在辩护当中很感人。当法院拿出所谓的证据时,黎雄兵律师拿着一张新年“福”字对在场的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当事人所谓的犯罪证据,你们看好这是个“福”字,过年送福多吉祥,四面写的“真善忍好”,如都能做到“真善忍”不好吗?我的当事人被迫害到站不起来,不能走路,他却不恨任何人。”(这只是大概意思,家属们说黎雄兵律师说的要比这好很多,有力度,很多话他们记不全)。说得法院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董前勇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正义凛然的讲到了当前的全球公审江泽民、活摘器官、高官落马……过程中虽被法官频频打断与警告,但他都不为所动。特别是其中一个公诉人(不知姓名)不明真相,说了诬蔑大法的话,也都被董律师一一驳回。 王光琦律师和路云龙律师也从法律、维权等多方面对法轮功学员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 在最后辩护时,看到有女法警被黎雄兵律师的话所感动。内容是没有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几位法轮功学员修炼前后的变化及无私为他的行为足以证明法轮功学员的正与法轮大法的美好。 几位法轮功学员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同时谈到了修炼后的受益过程。李梅莲谈到了她在修炼前二十多年的白血病,多方寻医无果,在修炼后不知不觉中就好了。她说自己就想把这么好的事让更多人都知道。张忠也从法律的角度,一条一条的列举出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合法;蒋文华也谈到从法院拿出的证据录像中也看到了世人都很自愿接过福字与真相资料,还都说谢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2/黑龙江绥阳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312285.html 2009-05-30:黑龙江东宁县几位教师遭受的迫害 小学教师被诬判五年 妻儿困苦 大法弟子张忠,黑龙江省东宁县育龙小学的教师。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本着善念送给了学生们每人一个大法护身符,希望孩子们在天灭中共的劫难中能得到平安。其中有学生回家告诉了家长,不明真相的家长诬告了张忠老师,张忠遭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被非法判了五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 在张忠被判刑的几年中,他的妻子带着上小学的孩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艰难的度日,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能找着活干,日子还能好过一点,没有活干就干着急。从零六年开始,生活和精神的压力使张忠的妻子常常半夜痛哭,精神有时处于一种恍惚状态,孩子也无法照管,只得在好心的亲属家暂住。 零八年八月份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张忠的妻子,一时想不开,喝下了两口“敌敌畏”,后来被好心的邻居发现送到了医院。在医院医生给她打针,她把针拨了下来,要给她洗胃,她不让,对闻信赶来的母亲说回家。母亲拗不过她,于是打了一辆三轮车,把她拉回了娘家。其实当她刚喝下“敌敌畏”时她就清醒了,知道自己错了,不该这样轻视自己的生命,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个好人,相信大法是被冤枉的,于是她凭着对大法的正信,心里不停的念叨“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大法师父救她。就这样,她奇迹般的转危为安,要知道她喝药后吐出的呕吐物的地面被清洗过四、五遍后,落下的一层苍蝇都被毒死了,而她没有洗胃,也没吃一粒药,没打一针,竟捡回一条命,几天后身体一切恢复正常。 张忠一家人,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只因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却被共产邪党给迫害的有家难团圆,善恶有报是天理,最终操纵绑架张忠老师而给其家庭造成伤害的恶人,如不悔改,弥补过错,必将遭到天惩。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30/201914.html 牡丹江 东宁县联系资料(区号: 453)2025-08-28: 以下是海林检察院通讯录:
海林市检察院通讯录 姓名 部门 职务 手机号 座机号(0453开头) 马进群 检察长 15945377666 7103901 刘淑静 副检察长 13845335566 7103902/7232966 闫明 13904531973 7103905/7330567 郝树卓 13945336619 7103903/7226862 马强 18946336666 7103906/8526988 刘洋 15004509772 7103937 金刚 13904531465 7103904 李延平 13845333433 7103908 崔玉洪 13039711678 7103907 彭继权 办公室 13766644567 7103955 孙大全 办公室 13019066666 7103966 贺晶鑫 办公室 15946348365 7103908 段鹏 办公室 18845306000 7103977 王晓静 13351334561 7103988 车世芳 13845335599 7103988/7237697 王恒震 13945300019 7103985 谭绍好 13624639977 7103907/8867891 刘伟 15945356798 7103904/8182776 杨明辉 15145351456 7103971 姜德华 18724531993 7103983 荆明 政工科 18645363373 7103908 李东 侦查监督科 13019055666 7103916 曾洪艳 侦查监督科 15945355690 7103917 周志远 侦查监督科 18745304413 7103917/8232960 侯智刚 侦查监督科 15146304110 7103917 徐士伟 公诉科 13845335666 7103921/7223066 张新凤 公诉科 13009791397 7103922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