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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葫芦岛 建昌县 >> 李凤春, 女, 38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9-05-1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05-26: 李凤春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于沈阳市大北监狱
李凤春,女,41岁,辽宁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村,2011年7月在沈阳市被葫芦岛市公安伙同沈阳市公安绑架后,劫持关押于葫芦岛,2012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四年,现关押于沈阳市大北监狱,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6/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58097.html 2011-08-01: 辽宁葫芦岛市李凤春被劫持在看守所 家人探视权被剥夺 七月十九日,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玉龙给李凤春母亲打电话,说李凤春在沈阳被绑架回葫芦岛,并让其家人到他那里取逮捕证,并告诉其家人,他的电话号码是0429-3171030,此后其家人多次给其打电话,都是无人接。其母亲和另一位亲属只好在七月二十六日去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找陈玉龙,没找到陈玉龙,有一警察告诉她们说,不用找了,肯定要判刑,回家等着吧。其家人问,李凤春在哪里,能否见面?回答说在看守所,不能见面。家人又说,那判刑时能否告诉家人?有一警察回答说,法轮功的不告诉,判完直接送走,到时你们去那里(指监狱)见吧。 去年七月,中共恶警们就是这样对待于海洋的。等其家人接到于海洋从大连监狱给家里打电话时,其家人才知道于海洋被送走了。不只是对于海洋,正象那个警察所说,他们对待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劳教都是这样。家人再问什么,就不搭理了,把门锁上,说有事,走了。现在家人求助无门,不知怎么办。 在此我们正告相关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的行为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相反是有益于个人和整个社会的。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仅违反了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而且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等国际罪行。如果不能悔改和弥补自己做过的错事,任何人都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无数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中共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的牺牲品和陪葬品!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4753.html#11731231726-1 2011-07-27: 葫芦岛市李凤春被绑架 恶警叫嚣“使劲判”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被迫离家在外的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李凤春七月十八日十九点在沈阳被绑架。第二天,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玉龙给李凤春母亲打电话,说李凤春在沈阳被绑架回葫芦岛,已被非法批捕,并恶狠狠的叫嚣:一定要使劲判(刑),这几天就到葫芦岛判刑。 李凤春,四十岁,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人农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与丈夫于海洋屡遭中共邪党迫害,长期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三月份,于海洋、李凤春遭到当地恶警非法抄家迫害,夫妻俩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于海洋夫妻在葫芦岛市连山区临时住处被葫芦岛市连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军等人、塔山派出所所长孙立强 、指导员刘士君、警察王九儒及两个协警等十几人绑架、抢劫,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被抢走的物品有:电脑、打印机、摩托车、手机等物品,还有四千八百元钱。几天后,所谓案件被转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连山区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于海洋夫妇以“取保候审”得以回家。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上午,于海洋夫妇到塔山派出所去要回被非法搜去的钱物,警察王九儒急眼了,诬陷于海洋夫妇“围攻”,并推脱说除摩托车外,其余所有物品都在连山区国保大队,你们找他们去吧。于海洋夫妇随后又来到连山区公安分局去要,恶警当场将于海洋非法扣押,李凤春走脱。下午连山区公安分局孙树森、王树民签署对于海洋的非法刑拘通知单,上写“破坏法律实施罪。” 于海洋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于海洋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诬判六年,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劫持到大连市监狱。 李凤春当时趁机走脱,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直没有放过她,逼得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于海洋家中年迈的母亲和他们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看。 两年多来,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玉龙等人多次闯入于海洋家中和李凤春母亲家中搜查李凤春,并非法抄家。今年七月一日,恶警还闯到李凤春母亲家中,逼其家属提供李凤春下落。有关于海洋和李凤春的迫害详情明慧做过多次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7/葫芦岛市李凤春被绑架-恶警叫嚣“使劲判”-244533.html 2010-02-28: 律师无罪辩护 葫芦岛市法院上百警察戒严 2010年2月7日,对辽宁法轮功学员于海洋的非法审判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进行,来自北京的两位辩护律师为于海洋做了无罪辩护。警方兴师动众,出动了十几辆警车,两辆防暴特警车,上百名警察戒严封路。 于海洋是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农民,男,40岁,遭遇车祸使身体近乎瘫痪,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正常。1999年7月20日以来屡遭小德营子乡派出所所长于士杰和警察马天恩、雒文广等人的骚扰,被迫流离在外。 2009年5月8日,于海洋正在连山区老官卜乡的固来德管桩厂干活,夫妇二人遭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军等人绑架。后连山区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于海洋夫妇得以回家。 6 月9日,于海洋和妻子李凤春去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向张军索要警察在5月8日违法搜查时被无理扣压的钱和物品,要求归还属于他们的私有财产和4800元钱并递交一封申诉信。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军自知理亏,恼羞成怒,指使一便衣警察暴打于海洋,并将他非法拘留、逮捕,过程中李凤春走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8/218978.html 2010-02-07: 葫芦岛法院欲对于海洋非法开庭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欲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对法轮功学员于海洋非法开庭。于海洋家属已聘请北京维权律师兰志学、张传利为于海洋做无罪辩护。于海洋已被非法关押近八个月之久。 于海洋,男,40岁;妻子李凤春,38岁,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俩人均为农民。 于海洋夫妇于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遭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区分局国保大队、塔山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拘捕。五月二十日,连山区检察院认为“不够批捕”,让于海洋夫妇“取保候审”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于海洋夫妇到塔山派出所去要被非法搜去的钱物时,于海洋再次被绑架,当天下午,被非法刑拘。拘留通知单是连山区公安分局孙树森、王树民签字。 葫芦岛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次非法闯入于海洋家找他妻子,并非法抄家,使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7/217701.html 2009-05-16: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大法弟子于海洋、李凤春遭绑架迫害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大法弟子于海洋和李凤春夫妻二人被葫芦岛市国保大队非法绑架、抄家。 建昌县大法弟子于海洋和李凤春是建昌县小德营子乡新立屯人,零八年三月份遭到当地恶警非法抄家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在现住所(葫芦岛市连山区)被葫芦岛市国保大队非法绑架、抄家, 葫芦岛 建昌县联系资料(区号: 429)2024-06-15:辽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昌县镇北派出所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昌镇红旗街三段 邮编:125300
镇北派出所所长:王庚,电话:18340539777 镇北派出所办公室电话:0429-7123998 葫芦岛市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0429-7217079 大队长 赵坤 13898929301 副队大长 王超 13610892567 指导员 闫志超 13591977000 2024-04-11: 葫芦岛市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429—7217079 国保大队长赵坤手机:13898929301 国保副队长王超手机:13610892567 国保大队指导员闫志超手机:13591977000 城郊派出所所长 张习虎,电话13644298555 2024-04-13: 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龙胆手机号;13942924343 0429-2659789 法官:张亮0429-2164503 建昌镇南派出所警察手机:13842999943 13504227080 办公室号04297123176,15566757051 建昌县八家子公安分局 电话04297530005 原八家子分局局长董鹏 手机15566757055 董鹏:13904291681 2024-03-20: 葫芦岛建昌城郊派出所所长张习虎,电话13644298555。 2024-03-16: 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429—7217079 国保大队长赵坤手机:13898929301 国保副队长王超手机:13610892567 国保大队指导员闫志超手机:13591977000 2023-07-13: 建昌县公安局国保办公室电话:04297217079 国保大队长赵坤手机:13898929301 家属手机:15566701397 国保副队长王超手机:13610892567 建昌镇南派出所警察手机:13842999943 13504227080 办公室号04297123176、1556675705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