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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张淑杰(张舒婕),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9-04-06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张淑霞(张舒霞) 张淑杰(张舒婕) 孙淑美(孙淑梅)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0-13: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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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遭绑架,被诬判三年半,于2020年9月20日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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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3/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3711.html#20101223226-1

2018-08-20: 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淑杰
法轮功学员张淑杰2015年3月25日期满回家,刚脱离虎口仅九个月,因在大街上讲真相,被恶人举报再次被绑架迫害至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半,被非法判刑三年半,2018年6月份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在五监区恶警高晓航,不让张淑杰晚上洗漱;在车间罚站,回到监舍继续罚站至九点半。为了逼迫张淑杰转化,恶警让包夹赵宏、朱丹封食品箱、停账(就是不让买东西),给张淑杰施加压力,并扬言:如不认罪,让全小队60多人全体停账,晚上站班,搞株连迫害挑起仇恨。

最近的三、四年内,每次法轮功学员一到监狱,就被逼迫转化,恶警株连迫害集体站班、停账、停电视,集体坐板学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0/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2667.html#1882003419-1

2018-07-19: 张淑杰又遭冤判入狱 家属投诉法院
辽宁丹东三位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王桂芳,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于2018年6月19日被丹东看守所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张淑杰家属投诉违法法院。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2017年3月21日下午,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在万达商场门口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构陷遭绑架。张淑杰看见有警察在抓人,因个人经历不愿看到这个场面,就急速离开,却也一同被绑架到丹东帽盔山派出所,后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7年12月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声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实际没有通知家属,使得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位家属到庭旁听,只通知三人户籍所在的村委、社区来旁听。当庭没有下判决,开庭后非法下判决。丹东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调查,就非法维持原判。

家属多次找到丹东市帽盔山派出所、振兴区检察院、法院等办案人员说明张淑杰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请求公安以及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办案。有关办案人员的答复是按照上级的要求,而不是国家法律。张淑杰是在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被丹东公安局、振兴区检察院、振兴区法院、丹东中级法院立案、刑拘、移送审查起诉、非法审判的。

张淑杰温柔体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从小到大的腿疼病消失了,心地善良的她婚后孝敬公婆,抚育孩子。当今社会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丈夫不顾家庭在外另有新欢,张淑杰的公婆知道他们离婚后,难过得流下眼泪,舍不得这样善良的儿媳。张淑杰惦记两老,时常抽空看望年迈的老人。

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7年,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女子监狱,每个刚入狱的法轮功学员都是一样,是封闭的,张淑杰被关在一个封闭的小屋里,平时用于晒衣服,没有监控,狱警用最狠毒的犯人强迫张淑杰认罪、放弃信仰,这些都违反监狱法。随着时间延长,张淑杰被迫白天、晚上罚站,被打嘴巴,沈阳的夜晚很冷,穿很少的衣服,张淑杰本来很瘦,当时晚上出来洗漱时,有人看见她好像随时都要倒下似的,快到7年刑期结束时,已经承受不住每天繁重的劳动,被送监狱医院。

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原是丹东振兴区福春小学优秀教师,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多次遭到绑架、非法劳教及八年冤狱。张淑杰也因信仰真、善、忍也曾被非法判刑七年。

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希望家属所投诉的辽宁纪检委及国家监察委等部门正义人士,能够排除各种干扰,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督促公务人员依法办案,依法撤销对张淑杰毫无法律依据、证据的非法判决。防止滥用职权的不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尽快释放张淑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9/张淑杰又遭冤判入狱-家属投诉法院-371246.html

2018-06-28: 辽宁丹东王桂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入狱
辽宁丹东三位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于2018年6月19日被丹东看守所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王桂芳女士是2003年开始炼法轮功,从此以后无病一身轻。了解她的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她以前的身体非常糟糕,是法轮功改变了她与她的家庭。她用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让身边的人都喜欢她,亲近她。

2016年11月16日,王桂芳在家门口被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的几名便衣警察以询问是否认识照片中的人为由要求配合调查,进屋后抄家并将王桂芳绑架。

2017年3月21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遭丹东帽盔山派出所警察绑架。

2017年12月8日,振兴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对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进行庭审。振兴区法院没有通知家属,找来一帮社区,村委、街道人员在庭下围观。据了解,三位法轮功学员共分两次开庭,每次庭审时间约半小时,草草了事,荒唐至极。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无相关的刑法三百条为法律依据,对王桂芳冤判4年,张淑杰被冤判3年6个月并罚金2万元,赵鸿娥被冤判3年6个月。

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接到丹东振兴法院的非法判决后,依法向丹东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丹东中级法院没有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重新审理,公开违反宪法、刑法、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做出维持一审冤判的枉法判决。

赵鸿娥原是丹东振兴区福春小学优秀教师,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多次遭到绑架、非法劳教及八年冤狱。张淑杰也因信仰真、善、忍也曾被非法判刑七年。

三位善良女士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张淑杰家属多次到派出所、检察院、法院说明张淑杰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王桂芳家属也多次写信、打电话给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和法院,表示王桂芳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法规。赵鸿娥的家属依法向纪检部门控告所有涉案的公检法人员违法立案、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可是家属日日期盼到的不是执法人员的良心发现、依法撤销对三位法轮功学员毫无法律依据、证据的非法指控,而是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驳回上诉,将修炼“真、善、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母亲、好女儿送进监狱迫害。

王桂芳在被非法关押看守所期间,血压持续在220。赵鸿娥八十多岁卧病在床的老父亲因想念善良、孝顺的女儿病情加重,于2018年4月26日离世。

国家明文规定: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共迫害法轮功造成的人间悲剧,每个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当大审判来临之时,你们是逃脱不了罪责的,唯有停止迫害、将功补过,才能有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8/辽宁丹东王桂芳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入狱-370332.html

2018-01-07: 辽宁丹东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已上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由丹东振兴法院法官董文及其他执法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无相关的刑法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下判决,王桂芳被冤判四年,张淑杰与赵鸿娥被冤判三年半。

据了解,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都已依法向丹东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赵鸿娥、张淑杰及王桂芳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遭非法庭审。当时,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从看守所强拉出去庭审。法院隐瞒家属,通知三人户籍所在的村委、社区来旁听,使得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位家属到庭旁听,更谈不上家属为她们聘请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

王桂芳是最先被非法庭审的,整个过程也就半个小时,之后是张淑杰与赵鸿娥,也是草草了事。三位法轮功学员庭上都不承认自己违法犯罪,并真诚的告诉法官及陪审人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对法轮功学员犯罪,为自己选择好的未来。

从看守所到法院途中,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没忘记自己的使命,一路上都在对车上的法警讲大法真相,唱大法弟子的歌曲。

张淑杰因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判刑七年。赵鸿娥曾多次遭绑架、抄家,也曾被非法冤判八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两人在丹东万达商场分别被丹东振兴公安分局绑架,之后抄家、送丹东看守所非法羁押至今。

王桂芳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丹东合作区分局绑架,抄家,非法羁押丹东看守所至今。

案子到法院后,张淑杰家属多次找到董文法官告诉他张淑杰没有违法,法轮功不是×教,法官董文不听善言,并威胁恐吓说:你不要说了,再说你小心了。王桂芳家属也写信给董文:二零一一年三月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信仰法轮功无罪,法官办要终身负责的,希望他依法办案,无罪释放王桂芳。

现在,丹东振兴法院没在任何犯罪事实与依据的情况下,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下判决,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国家法治在逐步健全,无视法律,把上级违法规定及命令当作法律,怕不执行饭碗不保,认为按照上级的命令去做,出了问题有领导扛着,法官法和公务员法都明文规定,公检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信仰自由是受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况且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有罪。希望丹东中级法院能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依法办案,不要再违法办案,撤销对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一审冤判,无条件释放三位法轮功学员,还她们清白。这是你们作为法官的法定义务和安全保障,当执法者践踏法律判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有罪时,实际也在给自己判刑,只不过是延期执行罢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7/辽宁丹东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已上诉-359375.html

2017-12-18: 辽宁丹东市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遭非法庭审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2017年12月8日遭非法庭审,三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从看守所强拉出去庭审。法院隐瞒家属,却通知三人户籍所在的村委、社区来旁听,使得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位家属到庭旁听。

家属本想请律师到时做无罪辩护的。张淑杰的家属8月4日到法院索要检察院起诉书,法官董文不给,说只能给律师,也没告知家属何时开庭。王桂芳女儿在案子刚到法院的时候就亲自找到主审法官董文,并留下联系电话,要求开庭通知家属与当事人,董文也满口答应了。

2017年12月8日上午10:30分左右,丹东振兴区法院对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进行非法庭审。事后,王桂芳家属知道亲人被非法开庭,致电董文,起先他否认没通知,说应该通知家属的,后来又说法律规定可以不通知家属。家属再打电话就换成其他人接的。

据了解,王桂芳是最先开始庭审的,整个过程也就半个小时,之后是非法庭张淑杰与赵鸿娥,也是草草了事。三位大法弟子庭上都不承认自己违法犯罪,并正告法官及陪审人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8/辽宁丹东市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遭非法庭审-358032.html

2017-09-07: 辽宁丹东地区至今仍然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其中王玉、杨爱萍、孙立豪、赵雪景、李桂琴、张淑杰、赵洪娥、王桂芳及宽甸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凤城张庆贵与张胜琴被非法关押凤城看守所,宽甸灌水镇王志杰及王女士被绑架后情况不详。王玉与杨爱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了。
……
公安、检察院、法院违法办案

王玉、杨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国保支队人员绑架后,被非法关押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王玉、杨爱萍家人无数次到公检法部门为王玉讨公道,法轮功无罪,并要求无罪释放都未有结果。

八月十七日,王玉的家属拨通丹东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长张有利电话,告诉他:“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合法的,我们找法院了,法院说只有你们撤诉,才能放人,你们就撤诉吧”。张说:“法院拿出意见我们才能撤诉,我们按法律程序办。”

八月二十九日律师接见王玉,得知构陷王玉的非法案卷又退回公安,看守所的监管人员也对律师说我们已向办案部门反映,超过十三个月,没有确切理由就得放人。

九月四日,王玉家属到检察院找到张有利,家属说:“其实你也是受害者,国家政策变化很大,你比我更清楚,并把《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及六月二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控告书一并交给他,劝他好好看看,依法撤案吧,为法轮功学员做好事会得福报的。张接过说:“我还要开会,我会参考的”。

王桂芳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家中被丹东国保及合作区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丹东女子看守所至今已近十个月了。

这期间,家属为了让参与迫害的执法人员明白真相,一直在合作区公安分局与振兴区检察院之间来回奔波。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潘嗣修以证据不足退卷两次,并承诺家属会与领导商量,依法办案。

近日,家属打电话给潘嗣修,潘却说案子已交到振兴区法院,是经过检察院开会研究得出的结果。家属质问:“我们早就咨询律师法轮功这件事依据法律无论是学、炼、还是传播都不犯法,现在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也解除了,现在还在官方网站上,你们依据什么条文交上去的?”潘说不能告诉,你们在起诉书上会看到。家属说现政权要求依法治国、终身负责,你们这样做对你们和家人真的不好,当然对我们家人是迫害。潘一再说犯不犯法这件事就不要对我说了。

孙立豪、赵雪景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去丹东乐购商场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杜国军等人绑架、抄家。当晚两人被移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非法取证,后被劫持丹东金固看守所非法关押。赵雪景由于被非法关押,血压升至180℃,办案单位仍不放人。

非法构陷两人的案卷五月二十六日被送交丹东元宝检察院。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于六月二十七日退回公安。家属找到丹东八道派出所所长王立军,要求释放孙立豪,家属说:“国家新闻出版署已于二零一一年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按《警察法》执法过错是要追究责任的,希望他能明辨是非,不要继续在法轮功问题上趟这个浑水”。王说:“不是我们干的,是市国保大队借我们的地,是他们干的”。家属七月二十日得知,案卷又送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丹东万达商场被绑架。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一五九月刑满回家,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六年年三月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女子监狱都遭受长时间迫害。由于俩人长期非法在监狱,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非法关押看守所后,赵鸿娥出现高血压240℃,张淑杰出现白血球降低,生命受到极大威胁。7月初,振兴公安分局不仅没有释放两人,又对赵鸿娥、张淑霞下了非法起诉告知书。两人均未签字。

宽甸县灌水镇王志杰、李延英及王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是到宽甸县八里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宽甸县灌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只知李延英被非法关押丹东金固看守所,其他两人被迫害情况不详。

十八年来,丹东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断的对公检法人员从法律、道德等方面讲明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不顾自己的安危唤醒他们的良知善念。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司法新政,对公检法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追责。但仍有少部分公检法人员在办案时依然知法犯法,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对抗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国策,延续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起诉、判刑,使法制倒退到文革水平。

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中国社会出现了让正常社会难以理解的荒唐事:对派出所每年强行分配犯罪指标,并用金钱奖励举报宣传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制造社会动乱。赵鸿娥、张淑杰、李桂琴等都是这样被谎言欺骗的人举报的。结果是整个社会是非颠倒、善恶不分,道德下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7/辽宁丹东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53452.html

2017-03-23:辽宁省丹东市赵鸿娥、张淑杰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7年3月21日下午,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在万达商场讲真相被丹东帽盔山派出所绑架。

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8年,于2015年9月回家,张淑杰曾被非法判刑7年,于2016年3月回家,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沈阳女子监狱都遭受长时间迫害,回家后,依然不顾安危慈悲的向世人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88.html

2012-08-9:辽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
辽宁女子监狱劳动强度高,每天劳动12小时,除吃饭、上卫生间外没有休息。收工后还要把活带到监舍干,有时干到半夜。法轮功学员沈莹、张淑杰、王仁秋坚决抵制这种迫害,五监区恶警陈砾指使犯人郗晓宁对她们拳打脚踢,拽住头发往墙上撞,并朝她们脸上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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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9/辽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261338.html

2009-07-01: 丹东伪法院承“上意” 阻律师为大法弟子辩护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邪党伪法院对大法弟子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进行非法开庭。而该伪法院所谓法官,无论是在非法开庭前还是非法庭审中,都极尽流氓手段,威胁、阻止律师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在律师质问下,该伪法院一副院长称:这是上面的意思。

振兴区邪党伪法院原定于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8点30分对大法弟子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开始非法庭审。当日一早,当事人的很多亲属就来到法院门口,等待旁听,只见在法院附近,有很多警察、警车,还有很多的便衣警察。法院周围的居民说,从来没看到法院这来这么多警察。

非法开庭时间被推延到九点十分。在此期间,负责刑事的副院长找到为大法弟子辩护的两位律师,阻挠王律师出庭为大法弟子辩护,而对另一律师蛮横提出:一、不准对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护;二、不能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三、只能对证据的情况进行辩护等。律师反问:你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吗?如果有希望能拿出来。该副院长说:没有,是上面的意思。并说律师如不按照他说的做,律师的发言将被打断。

当三位大法弟子被从警车上绑架下来后,大法弟子张舒霞高喊“法轮大法好 ”,发自肺腑的声音响彻云霄,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灵,令人为之动容。警察在开庭之前阻挠家属进入法庭,只让每个当事人的三名直系亲属进去,结果大部份亲属被拦在门外。在非法庭审中,邪党法院又调来了十几个警察站在法院门外,有的警察也说共产(邪)党真折腾人。一个本是普通公开的审理被邪党搞的如此紧张,这也是邪党基因里的对其存在的不合法性的恐惧感所决定的。

在邪党伪法庭上,正义律师的话多次被打断,所谓主审法官邵敏(女)多次打断律师的话。最后没有当庭宣判。

邪党伪法院阻挠王律师上庭辩护的理由是:王律师的律师证没有通检年检,而没有通过年检的理由是:王律师曾经为大法弟子辩护。大法弟子也是中国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在涉及法律诉讼的时候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律师也有权为公民进行辩护,一个公民在受到起诉的时候连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么如何保证其起诉不是诬告,不是陷害,法律的公正如何维护。律师只是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辩护,采不采纳律师意见的决定权在法官,即便如此它也不敢让律师辩护,可见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是谁在心虚,而且心虚到连听人说句公道话的勇气都没有。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是免责的,不可以予以追究的,这也是为维护法律公正。司法局不给王律师验证的行为就是在践踏法律,中共就是最大的违法者,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203770.html

2009-04-13: 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劫持张舒霞等大法弟子
丹东市大法弟子张舒霞、张舒婕姐妹,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她们经营照相馆,在接待顾客的时候,态度和蔼,加上良好的技艺,使她们的生意很红火,生活的平静安宁。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五名警员突然窜至她们的照相馆,以查看电脑病毒的名义,在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查看属于私人财产的电脑,进而进行抄家式的搜查,然后以发现有法轮功材料为借口绑架了张舒霞、张舒婕姐妹,并且抢走了三台电脑,还有打印机、扫描仪等照相馆用于打印和制作照片的设备,然后这些警察又到张舒霞的家里,抢走了电脑等物品,好端端的家被恶警们翻的一片狼藉。

照相馆正常的生意难以进行,使她们的亲人也跟着遭受痛苦。同一天但不是同地被绑架的还有一个经常到照相馆帮助做照片的赵广顺同修。后来他们又到张舒霞、张舒婕姐妹的二姐家,察看电脑,因为没有发现什么,这一次没有搬走东西。现在知道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处长杜国军负责此案,沙丽霞是负责此案的警员。现在张舒霞、张舒婕姐妹,还有赵广顺同修被关押在丹东市白房看守所。

三月二十三日,丹东大法弟子刘秀昱(市第五中学教师)和刘中昱被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当时有人给110打电话,110巡警赶到后,不允许便衣这样当街绑架,说不合法,当时市局的人很傲慢的说我们是市局的,但是110仍然不让抓人,双方僵持不下,这时市局的人说:她们是法轮功的,这时110就不敢再拦阻了。现刘秀昱(市第五中学教师)和刘中昱已被劫持到丹东教养院。由此可见,在中国大陆对待法轮功的迫害完全不讲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3/198894.html

2009-04-07: 丹东大法弟子刘秀昱、刘中昱等多人被迫害
三月二十三日,丹东大法弟子刘秀昱(市第五中学教师)和刘中昱被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绑架,现在已被劫持在丹东教养院。

三月三十日下午二点钟左右,丹东市公安局一处以查电脑病毒为名,抢走了大法弟子张舒霞、张舒婕姐妹俩在桃园立交桥下开的照像馆内的三台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刻录机等其它东西。同时绑架了张舒霞、张舒婕姐妹俩,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白房子看守所。

同日被市公安局一处绑架的还有大法弟子赵广顺,现已被非法关押在白房子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7/198554.html

2009-04-06: 大法弟子张舒霞及妹妹张舒婕等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张舒霞及妹妹张舒婕在家里遭绑架。据说是警察以电信局检查电脑病毒的名义,发现电脑里有法轮功的东西,因此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大法弟子丛兰芝、王香菊在元宝区蛤蟆塘集市讲法轮功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同日,振兴区大法弟子赵广顺在家里遭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6/198445.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24-01-07:
办案单位六道沟派出所,电话:0415-2859110

已知六道沟派出所警察信息:

刘琦:女,警号:604236,手机:17641585075
辅警回春海:男,警号:F61624,手机:13941519403
振兴区国保大队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15号118000
丹东市振兴区国保队长是李波.电话:13898513066
大队长 办公:0415--3148211
教导员 办公:0415---3148211
内勤:0415----3148211

2023-12-31: 辽宁省丹东市西城区派出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

教导员(政工):0415--6222110
副所长(刑侦):0415--6222110

副所长:0415--6222110 社区工作
副所长:0415--6222110 治安工作

警察:刘笑晨 15542808276
值班室电话:0415—6222110

丹东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上过明慧)
所长办公室:0415--6250326
政委办公室:0415--62503185
副所长 办公室:0415--6250318
副所长 办公室:0415---6250324
材料内勤:0415---6250317 值班电话:0415--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教导员 办公:0415--6250327
副所长 办公:0415---6250324
副所长 办公:0415--6250324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地址丹东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 邮编118001
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
检察院邹虹霞:15141565670
振安检察院案管科:0415---6276646
副检察长:办公电话:0415---6276187
公诉科 办公电话:0415--- 6276658
公诉科科长 办公电话:0415---6276658
公诉科0415-- 6276697
立案庭0415-- 627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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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09-07-01:
主审法官邵敏电话:区号0415,办公室3139660,手机13898507797,住宅2397200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电话
丹东市区号0415
院领导:办公/手机/住宅
戴本安:办公3156115,手机13804159008,住宅2856978
常有斌:办公3156103,13704157798,6166899
付伟杰:3172200,13842519005,3172777
马秀英:3139523,13942579078,3147121
栾永军(副院长):3135341,13842519011,7187771
林群(执行局长)3123247,13841587558,3133881
宋雁平(退二线):15902455599,2130861
张广林(转中院):13842519096,3137136
林乐秋(退二线):13841581641,3144311
王学平(转检察院)13604951999,7125999
办公室:
王小璐:139526,13842519008
宫勋:3139502,13941599967,3137367
单平:3139526,13470009981,3457345
籍红岩:3139502,13700155355,
张丽3156071,13842519056, 2812144
鄂娜3156071,6985678(小灵通)
冷曼菊3139527,13604151797,
郭宏伟3139527,13942558338,2819862
夏志远(浪头法庭)6958219,13332161561
纪检监察室(考核办)
徐文峰3156102,15902455577,6182982
杨斌长(信访室)3127407,13842565825,3141985
初银冰3156070,13842519007
政治处:
孙宗鸬3122928,13050370917
研究室(院长办):
马俊腾3126284,13842503373,3130329
评查办:
林绍文3126616,13019695539,3126778
张东娣3147400,13050386972,2372059
马先锋3156109,13050333109,6165541
立案庭:
唐长娟3139537,13842519070,2151320
马长铁3139519,13842512777,3179799
范原3139519,13050390333
胡建华3120603,13842519061,
蒋方鑫3120603,13841500577
戚远超3120603,13470027707,2389122
周勇3139533,6977799(小灵通),3170889
罗丹3139533,13358775557,2129530
孙诚双3139533,13941573930,
王彤彤3139533,13190249966
王昊民3121544,13942550002,3456288
鄂斌3158616,13842519065,6180720
战宏图3158616,13842518088,2801555
刑事庭:
邵敏3139660,13898507797,2397200
王彬3139522,13941507999,
史志东3139522,13009213000
民一庭:
朱涛3159041,13941598310,2138872
王绍江3139520,13841567789,3141283
田永志3139520,13842519133,
民二庭:
王晓丹3136090,13604955077
刘向民3177609,13941590005,3134521
宋学军3139506,1305038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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