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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王蕾)
王磊(王蕾)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3-13:被迫害致双目失明 内蒙古王磊结束八年冤狱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法轮功学员王磊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结束八年冤刑,从呼和浩特女子监狱出狱回家。王磊女士在八年前被绑架、判刑后,在狱中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双目失明。也令外界非常关注她目前的健康状况。

王磊女士遭迫害情况回放:

王磊现年约五十七岁,原籍内蒙古临河市,后住居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曾经商。据明慧网信息,王磊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同年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曾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后,王磊遭内蒙古临河区、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吓。她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狱中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残酷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以至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警察一起出动,绑架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王磊也再次被绑架,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她被迫害得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

而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审判,既不通知家人请律师辩护,也不通知家人旁听,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对王磊非法宣判八年徒刑。王磊上诉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非法维持原判。

王磊的律师讲:从王磊的案卷来看,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冤假错案,它不仅严重违反实体法,即不具备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证据。从程序上更是严重违法:所谓的证据事实是不存在的或捏造出来的,用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说不过去。

二零一六年九月,王磊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监狱。

据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报道,王磊在狱中遭受非人的迫害:在二零二零年底的所谓“清零”迫害中,她一直在坚持信仰,拒绝“转化”。狱警肖梅等参与迫害王磊,犯人郭红岩经常发动其他犯人对王磊实施群殴,时常把王磊从监舍拖拽出去,殴打、谩骂、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包夹犯人每天都给王磊的饭菜里拌下不明药物。王磊的血压也出现极度的不正常情况。王磊每天都在遭受各类各样的侮辱、虐待。在数年的迫害下,原来身体健康的王磊,被迫害得双眼失明。

在几年的残酷迫害中,王磊一直没有妥协,顽强地抵制着内蒙古狱警们的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13/被迫害致双目失明-内蒙古王磊结束八年冤狱-440012.html

2022-01-12: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王磊将于2022年2月左右离开黑窝
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后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法轮功学员王磊将于2022年2月左右离开黑窝,请知道消息的法轮功学员正念加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2/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6746.html

2021-05-27:内蒙古女子监狱持续迫害王磊等法轮功学员
内蒙古女子监狱多年来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现在依然在用非人的手段折磨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王磊等。其中,狱警康建伟已遭恶报。

王磊遭受持续性迫害 双眼失明

北京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女士,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公安、国保一起出动,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王磊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宪法、刑法和程序法,对王磊非法审判。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区法院对王磊进行非法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王磊不服一审判决,律师李仲伟代理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非法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八年非法刑期)。二零一六年九月,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监狱。

直到今天,王磊一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受非人的迫害,每天都在遭受各类各样的侮辱、虐待。在数年的迫害下,原来身体健康的王磊,被迫害的双眼失明。

为了给王磊灌下不明药物,包夹每天都给王磊的饭菜里拌下不明药物。王磊的血压也出现极度的不正常情况,在这几年的残酷迫害中,王磊一直没有妥协,顽强的抵制着内蒙古狱警们的迫害。

在二零二零年底的“清零”迫害中,内蒙古狱警肖梅等参与迫害王磊王磊一直在坚持信仰。

包夹王磊的犯人杨秀文,达不到“转化”王磊的目的时,就露出凶恶嘴脸。犯人郭红岩,经常发动全组的人员,对王磊实施群殴,时常把王磊从监舍拖拽出去,殴打、谩骂、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

目前,王磊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三楼四组,被停止购买各类物品,两个包夹她的犯人杨秀文、常瑞香每天给她打饭菜,把降压药、心脏病的药放进菜里,不许王磊和任何人说话。

五监区三楼四组组长郭红岩还限制王磊所有的人身自由。一次下午三点,大厅查人数,王磊不去,被霍洪涛队长用电警棍电击。

王磊,因拒绝戴犯人标签、拒绝照相,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警察用电棍电击,狱警并对王磊实施严管,由两个犯人看着,不让买东西,不让买生活用品。

一次,王磊从车间到监舍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多个犯人参与殴打、谩骂,并把她捆绑在床上折磨。

王磊将于明年(二零二二年)要结束冤狱。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7/内蒙古女子监狱持续迫害王磊等法轮功学员-426268.html

2020-05-09: 北京王磊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电击等迫害
北京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女士,被绑架、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九月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监狱。王磊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三楼四组,被停止购买,包括日用品已四十个月了。两个包夹她的犯人杨秀文、常瑞香每天给她打饭菜,把降压药、心脏病的药放进菜里,不许王磊和任何人说话。

四组组长郭红岩还限制王磊所有的人身自由。四月一日下午三点叫到大厅查人数,王磊不去,被霍洪涛队长电警棍电击。

王磊,因拒绝戴犯人标签、拒绝照相,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恶警用电棍电击,恶警并对王磊实施严管,由两个犯人看着,还不让买东西,不让买生活用品。

在内蒙古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被迫做奴工,被迫从事长时间的超负荷的劳役。也有的法轮功学员时不时的被电击、殴打。王磊一次从车间到监舍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多个犯人参与殴打、谩骂,并把她捆绑在床上折磨。

王磊女士,居住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磊女士遭内蒙古临河区和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长期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公安、国保一起出动,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宪法、刑法和程序法,对王磊非法审判。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区法院对王磊进行非法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王磊不服一审判决,律师李仲伟代理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非法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八年徒刑)。王磊不服终审裁定,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和房山区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法撤销原判,并宣告申诉人无罪释放。

王磊在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九月份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律师三次到调遣处和内蒙古女子监狱要求会见,请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但是都被调遣处和监狱以种种非正当理由阻止,致使王磊的申诉状至今未能送达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9/北京王磊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电击等迫害-404982.html

2018-07-01: 活不见人 内蒙古女子监狱四次阻律师会见王磊
原籍内蒙古、居住北京市房山区的法轮功学员王磊,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8年,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女子监狱已四年,现已被迫害成精神病状态。日前,监狱第四次阻律师会见王磊

王磊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王磊曾经先后几十次被北京市和房山区、内蒙古公、检、法、司部门非法抄家、抓捕、拘留、劳教、判刑。她的申诉律师李仲伟曾三次不远千里去内蒙古女子监狱看望王磊并要求她在申诉书上签字,但都被内蒙古女子监狱以王磊拒不“转化”为由而被拒绝。

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多,李仲伟律师乘飞机第四次(包括在北京调遣除被拒绝会见,已是第五次了)又到内蒙古女子监狱看望王磊,由狱政科副科石某负责接待,她说:狱政科科长金凤正在休假,王磊自入监以来拒不转化,始终坚持修炼法轮功,她什么时候不转化什么时候不许会见律师。其态度很蛮横。

在前往监狱之前,李律师曾多次和监狱联系,但不是打不通,就是和律师撒野,以王磊不“转化”为由不许会见。

内蒙古女子监狱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是在逼人从恶、“逼良为娼”。

内蒙古女子监狱以实际行动破坏《宪法》、《刑法》、《监狱管理法》、《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剥夺王磊的诉讼权、会见权。王磊修炼法规以“真、善、忍”为做人标准,符合中国一切法律,不存在违法、犯罪。对她非法抓捕关押才是违法犯罪行为。

律师表示,内蒙古女子监狱对法轮功根本不讲法律,他(她)们之所以无所顾忌的干,完全是有他深厚的背景的。他们不但非法剥夺了律师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权利,同时也非法剥夺了王磊的会见权和诉讼权。

从这一点上看,王磊在监狱里所受的迫害可想而知,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亲友担心王磊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而不敢让律师见面,呼吁国际上高度关注。

关于王磊这十多年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被非法判八年 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调遣处》、《近十年冤狱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内蒙古女子监狱阻挠律师会见王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活不见人-内蒙古女子监狱四次阻律师会见王磊-370469.html

2018-06-28: 北京市房山区的法轮功学员王磊被冤狱 监狱不允许接见
原籍内蒙古、居住北京市房山区的法轮功学员王磊,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8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女子监狱已四年。她的申诉律师李仲伟曾三次不远千里去内蒙古女子监狱看望王磊并要求她在申诉书上签字,但都被内蒙古女子监狱以王磊拒不“转化”为由而被拒绝。

本周星期四、星期五(2018年6月28日、29日),李仲伟律师将第四次赴内蒙古女子监狱看望王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8/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0351.html

2018-01-16: 内蒙古女子监狱阻挠律师会见王磊
北京房山区王磊女士于二零一四年被绑架至今,被非法关押已有三年多。
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八年的王磊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律师一直没见到王磊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星期三)上午,王磊的申诉律师李仲伟到内蒙古女子监狱,要求会见被迫害致精神病状态的法轮功学员王磊,请她在申诉书上签字。

受内蒙古防范办组织操控,内蒙古女子监狱违反司法部新修改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以王磊拒绝转化为由第三次无理阻止律师会见。

包括律师在北京市调遣处被阻止会见,这已经是第四次被阻止会见了。

北京、内蒙古的防范办、公、检、法、司(包括女子监狱)联合迫害王磊的事实惧怕被揭露,因此他们罔顾法律和起码的人道,宁肯把王磊关疯、关死在监狱也不肯让她踏出监狱一步。

他们不仅非法剥夺王磊的信仰权、人身自由权、会见权、诉讼权、医治权,而且正在剥夺她的生命权。

这证明了中共的目的就是要把善良的好人整垮整死。

王磊的家人面对中共的无法无天、黑社会行为,既愤怒又无奈。

王磊内蒙古家乡的民众,对此也表示强烈谴责:共产党迫害这样一个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给希望工程捐钱的善良女子,把“真、善、忍”的好人转化成“假、恶、斗”的坏人这不是邪教是什么?我们要控告监狱!

王磊的家人和乡亲们强烈要求立即释放王磊,追究违法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恳请国际人权组织、国际媒体和各国政府给予关注和支持,渴望通过他们的努力,使王磊和所有被关在内蒙古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好人早日逃出魔窟!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公安、国保大队对原籍内蒙古临河市、居住在北京房山区的法轮功学员王磊,非法抓捕、抄家、拘留。

王磊被关押期间被迫害得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区法院对王磊非法判处八年徒刑。王磊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做出非法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八年徒刑)。

王磊不服终审裁定,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王磊女士遭内蒙古临河区和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现又被判八年徒刑。

她曾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强制转化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长期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据悉,王磊在监狱因为拒绝转化、拒绝戴犯人名牌、拒绝照相,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警察用电棍电击,并把王磊严管,由二个犯人看着,还不让买东西,不让买生活用品。

王磊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

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申诉律师李仲伟为使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曾经四次要求见王磊,先后被北京市调遣处、内蒙古女子监狱以“王磊不转化”为由阻止会见。

第一次会见受阻:王磊被非法判刑入监之前,被转到北京市公安调遣处进行强制转化,被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二位申诉律师赴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要求会见王磊受阻。调遣处警察告知律师,王磊不转化,不许律师会见,非要见,必须具备以下手续:一是:先到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再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三是王磊本人的申诉状;四是王磊本人的申诉委托书;五是家人的委托书。办不全这些手续,那就等王磊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后再去会见吧。

第二次会见受阻: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诉律师到内蒙古女子监狱第一监区会见,由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但被监狱拒绝,理由是:王磊不转化,不写“四书”不许会见。

监狱还要求李仲伟律师开具本人不炼法轮功的证明信。对监狱的非法行为,二律师当天找到内蒙古监狱管理局要求会见王磊,被婉言拒绝,他们又向检察院进行了控告,最后还是没能会见。

第三次会见受阻: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李仲伟二位申诉代理律师找到内蒙古女子监狱狱政科长金凤,要求会见王磊,请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以便尽快向法院递交申诉书,反复交涉,金凤科长就是不让见,理由是:王磊不转化、不写“四书”。

二位律师又找到了检察院,也未能批准。他们想见监狱长杨蔚红或副监狱长彭玉梅、张燕,未找到。

第四次会见受阻:申诉律师李仲伟始终不断的给监狱打电话,要求见王磊,监狱负责人态度很不好,一直强调王磊不转化就是不让见。李律师只好不远千里再次前往。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星期三)上午,王磊的申诉律师李仲伟到内蒙古女子监狱,要求尽快见到被迫害成精神病状态的法轮功学员王磊,接待人员推说领导开会去了。

当律师找到狱政科时,狱政科表示:王磊不转化,不许会见。律师说:司法部没有规定法轮功学员不许会见。

又找到内蒙古检察院,他们说:这事得防范办决定,回头律师又找监狱负责人,一位姓刘的纪检主任接待了李仲伟律师。她也表示,王磊不转化,是不能会见的。

李律师拿出司法部关于新修改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王磊不属犯罪),并给她读了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等规定,监狱应无条件的及时安排律师与王磊见面,更何况王磊是个合法公民、被冤判的。

刘主任借口说:虽然有了新规定,但还没正式实施。我把你的材料都复制一份给领导,等领导同意了再给你打电话。

关于王磊这十多年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被非法判八年 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调遣处》、《近十年冤狱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6/内蒙古女子监狱阻挠律师会见王磊-359685.html

2017-09-30: 女商人被枉判八年入冤狱 申诉律师三次会见受阻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九月份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家属聘请李仲伟律师继续代理申诉,但律师三次要求会见王磊,都被阻止。

第一次会见受阻: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诉律师赴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要求会见王磊受阻。调遣处警察告知律师,王磊不转化,不许律师会见,非要见,必须具备以下手续:一是:先到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再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三是王磊本人的申诉状;四是王磊本人的申诉委托书;五是家人的委托书。办不全这些手续,那就等王磊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后再去会见吧。

第二次会见受阻: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诉律师到内蒙古女子监狱第一监区会见,由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但被监狱拒绝,理由是:王磊不转化,不写“四书”不许会见。监狱还要求李仲伟律师开具本人不炼法轮功的证明信。对监狱的非法行为,二律师当天找到内蒙古监狱管理局要求会见王磊,被婉言拒绝,他们又向监狱狱政科进行了控告,最后还是没能会见。

王磊的弟弟会见后说:王磊被迫害的精神病更加严重。律师对监狱的非法行为向驻监狱的检察院提出了控告,并向监狱管理局提出申请,最终未能见到王磊

第三次会见受阻: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李仲伟二位申诉代理律师找到内蒙古女子监狱狱政科长金凤,要求会见王磊,请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以便尽快向法院递交申诉书,反复交涉,金凤科长就是不让见,理由是:王磊不转化、不写“四书”。二位律师又找到了检察院,也未能批准。他们想见监狱长杨蔚红或副监狱长彭玉梅、张燕未找到。

据悉,王磊因为拒绝戴犯人名牌、拒绝照相,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恶警用电棍电击,并把王磊严管,由二个犯人看着,还不让买东西,不让买生活用品。

王磊女士,居住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地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磊女士遭内蒙古临河区和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长期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公安、国保一起出动,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宪法、刑法和程序法,对王磊非法审判。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区法院对王磊进行非法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王磊不服一审判决,律师李仲伟代理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非法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八年徒刑)。王磊不服终审裁定,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王磊在申诉书中写到:要求依法撤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5)房刑初字第915号刑事判决书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刑02刑终56号刑事裁定书,依法撤销原判,并依法宣告申诉人无罪释放。

王磊在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九月份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

律师三次到调遣处和内蒙古女子监狱要求会见,请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但是都被调遣处和监狱以种种非正当理由阻止,致使王磊的申诉状至今未能送达法院。

王磊的迫害是公检法司系统的违法犯罪,所有参与迫害机关都违反了《刑法》399条关于: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进行追究;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不予追究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明知王磊的信仰是合法的,没有违法,没有犯罪,却对她非法抓捕、起诉、判刑,明知房山区法院的判决是违法的,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继续维持原判;明知这个终审裁定是违法的,内蒙古女子监狱却对王磊非法收监,强制其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写放弃修炼大法的“四书”。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迫害陆续囚禁已是近十年,被关押期间,王磊被迫害致精神病。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磊再次被房山公安暴力抓捕、抄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北京市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然而,房山区法院无视刑法对精神人的法律规定,非法判刑八年。据悉,此次王磊在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狱警、犯人的折磨、殴打,导致精神病时常复发,整天蹲在墙角瑟瑟发抖,不断呼叫救命。

关于王磊这十多年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报道《被非法判八年 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调遣处》、《近十年冤狱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30/女商人被枉判八年入冤狱-申诉律师三次会见受阻-354359.html

2017-02-16: 女商人在京遭枉判八年 被劫入内蒙古女监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现在已经被劫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河北、北京等地民众联名要求无罪释放王磊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诉律师到内蒙古女子监狱一监区会见,由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但被监狱拒绝,理由是:王磊不转化,不许会见。

王磊女士,住居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磊女士遭内蒙古临河区和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至今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警察一起出动,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不通知家人请律师辩护,也不通知家人旁听,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对王磊进行非法宣判。

王磊不服一审判决,律师李仲伟代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8年徒刑)。王磊不服终审裁定,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二零一六年三月初,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调遣处,遭强制“转化”和警察殴打等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诉律师赴天堂河调遣处,要求会见王磊受阻。调遣处告知律师,王磊不转化,不许律师会见,非要见,必须具备以下手续:一是:先到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再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王磊本人的申诉状;王磊本人的申诉委托书;家人的委托书。办不全这些手续,那就等王磊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后再去会见吧。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王磊的二位申诉律师到内蒙古女子监狱一区会见,由王磊在申诉书上签字,但被监狱拒绝,理由是:王磊不转化,不许会见。监狱还要求李仲伟律师开具不炼法轮功的证明信。

对监狱的非法行为,二律师当天找到内蒙古监狱管理局要求会见王磊,被婉言拒绝,他们又向监狱狱政科进行了控告,最后还是没能会见。据王磊的弟弟会见后说:王磊被迫害的精神病更加严重。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王磊被中共囚禁近十年,被迫害致精神病。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磊再次被房山公安暴力抓捕、抄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北京市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然而,房山区法院无视刑法对精神人的法律规定,非法判刑八年。据悉,此次王磊在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受尽狱警、犯人的折磨、殴打,导致精神病复发,整天蹲在墙角瑟瑟发抖,不断呼叫救命。

王磊在申诉书中写到:要求依法撤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5)房刑初字第915号刑事判决书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刑02刑终56号刑事裁定书 ,对申诉人一案进一步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诉人无罪释放。

王磊被非法抓捕后,北京、河北等地681人名民众联名声援,要求无罪释放王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6/女商人在京遭枉判八年-被劫入内蒙古女监-343168.html

2016-12-25: 北京市房山区饶乐府苏秀荣已回家 另有8人仍被非法关押
北京市房山区饶乐府大法弟子苏秀荣已经从田各庄看守所回家,现在还被迫害的有刘凤霞和新被绑架的田雅君,及王磊 、李兰青、胡庆贵、梁全、殷基普、张继国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5/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39339.html

2016-12-01:北京市房山区王红梅等多名大法弟子受迫害近况
北京市房山区“六一零”警察自江泽民1999年迫害法轮功起,利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学员,酷刑、抄家、劳教、判刑、其中最为惨烈的是:顾册村的法轮功学员韩俊青被疑活摘器官,韩俊青的女儿韩雨和妻子王红梅控告江泽民后,被报复,用流氓手段把韩雨和王红梅绑架、判刑迫害。

现在房山区正在被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王磊 、李兰青、胡庆贵、梁全、殷基普、张继国、刘凤霞、苏秀荣等人数不详情其它知情者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8390.html#161130222145-1

2016-08-06: 掩盖冤案 北京公检法阻止律师会见王磊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女士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劫持到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调遣处,遭强制“转化”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上午,申诉律师赴天堂河调遣处,要求会见王磊受阻。

值班警察称要会见的话,一是:等王磊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后方可会见;一是:必须具备以下手续:先到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再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王磊本人的申诉状;王磊本人的申诉委托书;家人的委托书。

到北京市监管局办理审批手续,他们一向百般刁难。据王磊家人反映:王磊已向调遣处递交了申诉书,但却被扣押。简而言之:北京市和房山区政法委、610、公、检、法人员,明知他们在王磊冤案中明显的违法犯罪,因此极力制造阻力企图掩盖。

王磊的上诉,申诉律师讲:从王磊的案卷来看,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冤假错案,它不仅严重违反实体法,即不具备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证据。从程序上更是严重违法:所谓的证据事实是不存在的或捏造出来的,用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说不过去。

王磊女士,住居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磊女士遭内蒙古临河区和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至今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警察一起出动,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不通知家人请律师辩护,也不通知家人旁听,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王磊进行非法宣判。上诉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维持原判。二零一六年三月初,王磊被从房山看守所转到北京市公安局天堂河调遣处进行强制“转化”迫害至今,王磊拒绝“转化”,被调遣处警察殴打。

自从王磊被非法抓捕后,未通知家人,也不许家人会见,非法庭审时,也未通知家人旁听。宣判时也未通知家人到庭。王磊被迫害成精神病状态后,公安和法官在询问时,王磊几乎是零口供,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个人口供,即使其他人供出的所谓“事实”,律师认为,不排除是伪造。什么是犯罪证据?北京、房山、巴彦淖尔市政府、公、检、法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和和他们所做出的拘留证、抄家时的财产扣押清单、劳教书、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才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确凿证据。

王磊的申诉律师在申诉书中指出:“申诉人所谓的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不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5)房刑初字第915号刑事判决书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刑02刑终56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申诉请求中指出“依法撤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5)房刑初字第915号刑事判决书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刑02刑终56号刑事裁定书,对申诉人一案进行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诉人无罪。”

“本案指控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而一审法院所依据的也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制作、发放邪教宣传品,依照300条第一款来处罚的条文,那么就必须有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来证明涉案物品是邪教宣传品,否则,本案中所有证据都会因为与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

“原审判决未认定申诉人的行为是否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危害,未举证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因为申诉人不但没有给社会造成危害,相反申诉人学法轮功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申诉人通过北京捐助中心,给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什么是法轮功宣传品?用来宣传法轮功的教义,让别人也信仰法轮功的内容才是法轮功宣传品,在本案所谓的涉及法轮功的物品当中,有大量是在弘扬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这些文化艺术材料如何就是法轮功宣传品?这些材料当中有一些是针对江泽民等人的违法行为的,这也成了法轮功宣传品?办案人员的思维就是:法轮功修炼人员所有的材料都是法轮功宣传品,这显然是欲加之罪!即使真的这些宣传品是以真善忍为核心的法轮功宣传品,那又有何过错?有何违法之处呢?真善忍是做人的道德标准,如果一个人连真善忍都反对,那么这个人他能是个好公民吗?”

“凡是法轮功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一直到一审、二审,我们总感到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幕后活动,使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受到威胁。各地法院把此类案件作为政治任务,对于移送到法院的案子不做有罪判决好象就说明主审法官不讲政治,导致一些法官不顾案件事实,不去审查证据是否真伪充分。因此,我觉得有必要重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十一条: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在逐渐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今天,申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对公诉机关的起诉照单就收,没认真审查案件是否达到了基本证据标准,是否有严密的证据链条加以证实,没有守住法律的最基本底线。”

“……也就是说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起,对适用刑法三百条的案件,量刑时已经分为三个幅度,原先依据司法解释二量刑在三年至七年的改为三年以下,原先量刑在七年以上的改为三年至七年,这个虽然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出台,但各地法院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起都大幅降低了此类案件的刑罚标准。即使符合刑法三百条也大大的降低了量刑标准,更何况,申诉人根本就不存在违法,更不存在犯罪问题,凭什么判处申诉人八年重刑?公道何在?

“宪法权利是被实践的,不允许实践的宪法不是宪法,被实践的宪法才是宪法,任何人不得因这种实践被宣告有罪。我国民政部是曾取缔法轮功学会,但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追求真善忍也是一种信仰。申诉人信仰法轮功,追求真善忍,一心一意做一个好人,真诚待人,与人为善,申诉人的行为,是在真正地践行宪法,比那些表面上向宪法宣誓,背地地破坏法治的人强一千倍!”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申诉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错误的,申诉人应属无罪。应立即释放。申诉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恳请贵院排除各种干扰,彻底查清此案,撤销原判决。还我以清白,还法律以尊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6/掩盖冤案-北京公检法阻止律师会见王磊-332569.html

2016-07-14: 北京市房山区王磊申诉律师会见受阻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抵制他们的所谓“转化”,调遣处的警察对她进行威胁殴打。接受家人的委托,王磊的申诉代理律师李中伟等二位律师于2016年 6月30日上午赴天堂河调遣处,要求会见王磊。值班警察声称:调遣处是个临时周转站,不许律师会见。

值班警察称要会见的话,一是:等王磊送到内蒙古女子监狱后方可会见;一是:必须具备以下手续:先到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再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王磊本人的申诉状;王磊本人的申诉委托书;家人的委托书。

到北京市监管局办理审批手续,他们一向百般刁难,即使王磊本人写了申诉状也会被扣押。简而言之:北京市公安局和房山区公安局明知他们在王磊冤案中明显的违法犯罪,因此极力制造阻力企图掩盖。

王磊的上诉、申诉律师讲:从王磊的案卷来看,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冤案,它不仅严重违反实体法,即不具备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和实施证据。从程序上更是严重违法:所谓的证据事实是不存在的或捏造出来的,用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说不过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4/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7765.html

2016-06-19: 被非法判八年 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调遣处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天堂河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遭警察殴打。由于王磊长期被迫害,身心伤害严重,现正处在很危险的境地。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对王磊的上诉维持原判后,王磊继续向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撤销非法判决,恢复自由,恢复名誉。

王磊女士,住居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王磊女士遭内蒙古临河区和北京市房山区党政公检法联手迫害,长期被监控、骚扰、恐 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非法批捕一次,抄家数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王磊自迫害开始至今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区的警察一起出动,非法抓捕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王磊再次被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后,北京房山、河北涿州、涞水、保定等地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其中涿州十几人:董汉杰被非法判刑五年,被迫害致死在唐山监狱;刘宝智因迫害被惊吓而死;高春莲被非法判刑五年;葛志军被非法判刑四年;张海洋被非法判三年徒刑;董俊红被非法判刑三年;卢凤兰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北京房山区被绑架的二十几人其中有:李双利、杨秋英、胡庆贵、梁全、李学俊、殷基普、宋军、刘增、张文龙、张文华、贾玉平、李同玉。

据悉,各地公检法不法人员绑架这批法轮功学员,所采用的迫害手段:非法监控、绑架、抄家、拘留、酷刑、刑讯逼供、捏造罪名,直至判刑。他们在这些被绑架的学员之间制造矛盾、制造间隔,制造混乱。起诉书指控:说有学员说王磊是房山法轮功学员的负责人,王磊与涿州董汉杰一起建立真相资料点等莫须有的罪名。

据悉,王磊被非法关押在房山看守所期间,遭受狱警、犯人的折磨、殴打,导致精神病复发,整天蹲在墙角瑟瑟发抖,不断呼叫救命。

北京房山区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不通知家人请律师辩护,也不通知家人旁听。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磊进行非法宣判,判处八年大刑。王磊不服判决,自己上诉,家人也为他聘请了人权律师,当律师的辩护意见上交所三、四天之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匆匆下了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王磊不服二审判决,表示继续申诉。

二零一六年 三月初,王磊被从房山看守所转到北京调遣处进行强制“转化”迫害,王磊拒绝“转化”,被调遣处警察殴打。

在劳教所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一年,王磊在石家庄火车站遭绑架,被内蒙古警察劳教三年,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遭受残酷折磨,加期迫害十个月。王磊被“大”字形吊铐起来,脚尖几乎不沾地。 男狱警用电棍电击她的腹部。短短几天,她的胳膊几乎被吊成残废。

酷刑演示:吊铐、电击
酷刑演示:吊铐、电击

一天,狱警把王磊弄到三楼,实际是关到仓库对她使用酷刑,把她的一只胳膊从腿下掏过来和另一只胳膊铐在一起。两边一边一个男狱警,每人手里一根电棍,坐在椅子上,同时开电。电击王磊的脸部,直到狱警电的自己不能电了为止。至此,王磊的精神开始出现错乱,只要听到异样的声音就如同电棍声。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也就是王磊从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回来只有八个月,为维持生活,在弟弟商店打工。良乡派出所又来非法抓她,警察把办公桌上的电子书顺手抢走,对王磊的住处和她在弟弟家临时落脚的地方也无所遗漏的搜了个遍,一无所获,以电子书为证据,再次将王磊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两年半,被卖到河北高阳女子劳教所加剧迫害。由于王磊病情反复发作,生命垂危,劳教所仅维持了三个月保外就医放回。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王磊正在家,物业经理带着房山国保大队崔队长等几个男女警察还有一名医生,他们知道王磊精神病爱发作,因此带着医生有备而来,把王磊绑架到房山看守所迫害。二十多天后,非法劳教两年半,从看守所转到拘留所。这期间王磊病情频繁发作,送到北京女子新安劳教所拒收,又拉回到拘留所后,犯病就打针,大量的注射精神病毒针,令在场有良知的警察感到后怕不满。拘留所又关押了一个多月,经中国公安部安康医院鉴定为“精神病”,被解除劳动教养。王磊回家后,被大量注射的精神病毒针开始发生后效应,她疼痛起来,不计后果的乱撞、乱磕、乱跑,六亲不认,碰谁咬谁。后在法轮功学员的帮助下,王磊才从死亡边缘上捡回一条命。

以下是内蒙古和北京两地共谋迫害王磊的简单过程和书面罪证:

1、1999年9月16日,被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行政拘留 15天 日《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748号;
2、1999年9月29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行政拘留 15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河市公安局第2816号;
3、1999年11月23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临河公(1999)119号;同日释放
4、2000年2月24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刑事拘留。《拘留证》临河公字(2000)49号;
5、2000年2月24日,临河市人民检察院对王磊作出《被批准逮捕决定》;
6、2000年2月27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家非法搜查,《搜查证》(2000)16号
7;2000年3月20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作出《监视居住决定书》(2000年)11号;
8、2000年3月20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下达《释放通知书》(2000)97号;
9、2000年4月18日临河市公安局向临河市检察院递交《临河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2000)公捕字第56号。当时,王磊被关押在临河市看守所。
10、2000年5月6日临河市人民检察院下达对王磊逮捕的《批准逮捕决定书》临河检批准(2000)83号;
11、2000年5月7日临河市公安局向临河市检察院提交了《临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2000公预字第66号);
12、2000年5月8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非法逮捕,《逮捕证》(2000)182号;
13、2000年6月26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2000)35号;
14、2000年6月26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下达《释放通知书》;
15、2000年8月17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2000)525号;
16、2000年8月17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下发《释放通知书》(2000)191号;
17.2000年11月10日临河市公安局根据临河市检察院通知,认为王磊不构成犯罪,决定从检察院撤销此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
18、2000年11月1日,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提请劳动教养报告书呈请对王磊劳动教养三年。被临河区国保大队刑事拘留;
19、于2000年11月23日,王磊被取保候审;
20、2000年11月10日临河市公安局对王磊作出《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2000)13号;
21、2000年12月12日,《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巴劳教字【2000】135号,决定对王磊劳教三年。
22、2001年3月24日,王磊被非法劳教。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女劳教所收容劳教所作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女劳教所收容劳教所劳教人员回执》(2001)收字第088号,经办人:冯秀珍
23、2004年12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 呈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要求对王磊劳教三年。承办人:罗桂荣、金为民;
24、2004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2004)4789号,对王磊劳教教二年六个月;
25、2010年11月26日《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2010)京劳审字第1989号;对王磊劳教二年六个月;

26、2011年1月26日,王磊被关押在房山拘留所时,被迫害成精神病状态。由《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京公强制司鉴【2011】京鉴字第1号,鉴定王磊为“癔症性精神病,受精神病的影响,目前不适宜羁押。”鉴定人员:黄建国、王靖、朱明霞;
27.2011年1月26日,因王磊被鉴定为“癔症性精神病”撤销(2010)1898号劳教决定;
28、2014年2月26日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对王磊居住地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渔儿沟村政通小区8号楼2单元201号房间非法搜查,《搜查证》号:房公刑搜【2014】第000014号;时间:2014年2月26日6时30分至2014年2月26日7时分抄走大量大法书籍等。
29、2014年2月26日,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将王磊传唤到良乡派出所审讯。《传唤证》京公房刑传唤字(2014)000063号;
30、2014年2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公安局对王磊下达刑事《拘留证》
31、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王磊作出:《批转逮捕决定书》京一分检侦监批捕(2015)1号;
32、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对王磊非法逮捕。《逮捕证》京公捕字(1014)000453号;关押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33、2014年2月26日,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对王磊所抄财产的《鉴定意见通知书》(2014)000028号;
34、2014年2月26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对王磊所抄财产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京公房鉴通字(2014)000022号;
35、2014年3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作出《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京公房延拘字(2014)000284号;
36、2014年3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作出《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京公房延拘字(2014)000307号;
37.2014年12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京公强制司鉴【2014】精鉴字第278号,鉴定王磊为“癔症性精神病”。鉴定人员:黄建国、高燕丽、王涛。
38、2015年10月15日房山区检察院对王磊作出《房山区人民检察院量刑意见书》京房检公诉量建(2015)692号,建议书:“故建议判处被告人七年以上、九年以下有期徒刑。”;
39、2015年10月23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王磊提起公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房检公诉刑诉【2015】673号 ;
40、2015年11月26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一庭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判决;《刑事判决书》(2015)房刑初字第915号,审判长:董杰,书记员:张琳琳;人民陪审员:魏合群、徐长明;
41、2015年11月18日王磊本人提起上诉。并聘请律师上诉;
42、2016年2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经开庭,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审判长:王洪波、代理审判员:李凯;代理审判员:王欣;书记员:王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9/被非法判八年-王磊被劫持到北京天堂河调遣处-330225.html

2016-05-30: 被非法判刑八年的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 3月初被关押到北京市公安调遣处强制“转化”迫害,由于王磊拒绝“转化”,遭警察殴打。

2015年11月24日,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磊进行非法宣判,判处8年大刑。王磊不服判决,自己上诉,家人也为他聘请了人权律师,当律师的辩护意见上交所三、四天之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匆匆下了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还是判刑8年。王磊不服二审判决,表示继续申诉,直至废除非法判决,恢复自由回复名

王磊,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人(原籍内蒙古临河市),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了十五年之久,长被期监控、骚扰、恐吓,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非法批捕一次,抄家数次,遭受电击、暴打、野蛮灌食、熬夜等迫害,迫害导致精神失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王磊自迫害开始至今再也无法正常经商和正常生活。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磊再次被房山公安暴力抄家、绑架,胶带粘嘴。关押期间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

3月初,王磊被从房山看守所转到北京调遣处进行强制“转化”迫害,王磊拒绝“转化”,被调遣处警察殴打。王磊表示继续申诉,直至废除非法判决,直至恢复自由恢复名誉。

北京市调遣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汇丰街润荷巷3号 邮编:102609
对外电话:010-60276833
狱审科电话:010-6026260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30/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9402.html

2016-04-24: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上诉 维持原判 被送调遣处迫害
已被迫害成精神病的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上诉冤案,在辩护律师呈上辩护意见三、四天时间,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就于2016年2月24日匆匆的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非法判刑八年)。于3月10日,王磊被从房山区看守所送往送北京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周转站,中共叫做调遣处进行强制“转化”,三个月后,可能会送往她的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女子监狱迫害。

王磊在房山区和内蒙古公、检、法机关的多次被迫害中,已被害成精神病状态,即使这样房山区公、检、法也毫不慈手软的非法抓捕她,起投诉她、枉判她。目前王磊的律师受托已代表她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4/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7052.html

2016-02-22: 北京市房山区王磊遭迫害近况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自1999年7月至今,被中共非法劳教、判刑近十年,被迫害致精神病。2014年2月26日,她再次被房山区警察绑架,关押期间被迫害致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前后三次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并且越来越严重,发作起来,警察无法控制。即使这样,房山法院不但不放人,反而对她非法判刑8年。

王磊的家人已为她聘请了人权律师,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律师到看守所看王磊,看守所狱警说王磊不见他,病情严重控制不了。律师最近要再去看守所见王磊

管辖王磊案件的法院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江西省上饶市王兴面临非法庭审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法轮功学员王兴,因为控告江泽民, 2015年10月2日被上饶市、广丰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广丰区法院欲于2016年2月23日非法庭审王兴,没有通知家人。江西省上饶市王兴面临非法庭审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法轮功学员王兴,因为控告江泽民, 2015年10月2日被上饶市、广丰区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广丰区法院欲于2016年2月23日非法庭审王兴,没有通知家人。

2016-01-30: 北京王磊被害致精神病 不服8年判刑 已聘请人权律师上诉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被中共劳教判刑近十年,被迫害致精神病。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她再次被房山公安绑架,关押期间,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前后三次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而且表现越来越严重,发作起来,警察无法控制。即使这样,房山法院不但不放,而且又判她8年徒刑。

近日,王磊的家人已为她聘请了人权律师,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要求立即无罪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9/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2863.html

2015-12-19: 北京市房山区大法弟子王磊被非法判刑8年,准备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647.html

2015-12-16: 近十年冤狱致精神失常 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被中共囚禁近十年,被迫害致精神病。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她再次被房山警察绑架,关押期间精神病复发,经公安医院鉴定为“癔症型”精神病。然而,近期却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据悉,王磊在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受尽狱警、犯人的折磨、殴打,导致精神病复发,整天蹲在墙角瑟瑟发抖,不断呼叫救命。房山区法院违反法律程序,不通知家人请律师辩护,也不通知家人旁听,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对王磊进行非法宣判。目前王磊的家人正在上诉。

王磊原籍内蒙古,曾是一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的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王磊曾多次被绑架、非法拘留、劳教、判刑,遭冤狱近十年,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以下是王磊女士遭迫害经历。

内蒙古警察两次迫害敲诈六千元,欲判七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大约四点钟,良乡五街派出所开着警车来抓王磊,警察逼她交出大法书,逼她签字:不炼法轮功,不进京上访。王磊拒签,拒绝交出大法书。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两天,商店不能正常经营。

过年时,王磊老家的乡亲们到北京上访,途经她这里,在她家落脚吃了顿饭,休息了一下,结果被她老家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兴师动众开来三车警车,连夜来京把王磊绑架回内蒙古。因王磊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被非法行政拘留又转刑事拘留,关押两个月,亲人被公安局长敲诈六千元才被释放。

王磊回到北京后,为说句公道话,还师父清白,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好,被北京公安随意抓捕后,又被内蒙古公安带回原籍,直接刑事拘留。后被非法批捕,企图判刑七年。王磊被关四个月,出现生命危险,公安局只好宣布无罪释放王磊,但非法扣押录取她的身份证至今未还,并一直监视、骚扰她,致使王磊不能正常生活,经济上一直处于困难。

河南警察抢走四千元,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冬天,王磊去河南郑州联系军鞋业务,晚上去某小区散发真相资料,被门口保安跟踪,叫来了110,几个警察围拢过来抓她,王磊为抗拒抓捕,撞在了110警车上。警察乘王磊昏迷过去,用脚踩她的肩膀,并乘机抢走了她身上带的四千元现金。

警察不顾王磊穿着单薄,把王磊弄在郑州市南阳路10号警厅铐了一夜。第二天,警察还用电棍电她的手。问她叫什么,哪的人?王磊不回答。就把她转入郑州一看非法关押。因王磊不报姓名,被就地非法劳教一年,王磊绝食抗议,送到劳教所后,因量不出血压,劳教所拒收,王磊才被释放。

遭河北警察被绑架被内蒙古警察劳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王磊在石家庄火车站,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捕。在公安局里。王磊把与同修联系的电话本撕了,被警察狠打了耳光,一个保安模样的打手还在她腹部狠踹一脚。第二天,又将她长时间铐在暖气管上,并非法扣押了她的手机和上千元现金。长时间审问没有结果,又把王磊送到刑警中队关进一个铁笼子里。晚上又弄到一个二楼上,两手分开铐在犯人椅上。

王磊绝食抗议五天五夜,第三天送医院强行灌食。后由房山乡中心派出所接回,送看守所非法拘留。

半个月后,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原籍内蒙古临河公安局骗回,说只是问点事,却直接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遭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酷刑迫害

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里,王磊被分在奴役劳教人员最恶毒的二大队,遭受残酷折磨。因王磊拒绝转化,被迫超时超量的奴役劳动,每天扣四十分,不到一年就累计加期十个月。

王磊进所时身体很虚弱,因屡遭迫害,已经不能吃饭了。大队长郭香枝指使吸毒犯把她按在地上灌食。让她包两袋子筷子(约几千双)。上工时包不完,晚上扛回宿舍,在走廊不睡觉接着包。王磊不承认迫害,一天上工从队列站出来宣布:绝食、罢工,要求无罪释放。并说:我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唤醒世人的良知;随后冲上前一头撞在了门口水泥柱子上,昏死过去(注:这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修炼者不应该采用常人的极端做法)。狱警派犯人把她抬到楼上。一名叫武晶的五大三粗类似男人的女狱警,在她昏迷中,把她从床上拽到地下,用脚在她全身乱踢,最后还在她鼻子上狠搓一脚,当时她的鼻子就伤了。

十几天后,王磊在办公室被审问,因不配合撕了询问笔录,狱警武晶恼羞成怒,用电棍连电带打半个小时,直打到王磊摔倒在地,手流出了血才住手。始终坐在椅子上的大队长郭香枝和中队长彭玉梅任凭王磊被暴打不阻止,还说电棍用带爪的好使。進来一位年岁大的马队长还递给因打人累得气喘吁吁的武晶一杯水。
王磊被两个吸毒犯拖到走廊里殴打,两个胳膊被打成黑紫色,不能动弹,自己不能走路,上厕所还需要别人帮助解裤带。狱警怕引起众怒,把王磊转移到仓库关起来。

为停止对王磊的迫害,全体法轮功学员绝食、罢工抗议,劳教所慌了,开始办所谓的学习班,把所有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弄到车间二楼上,叫来男狱警开始血腥镇压。他们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使用暴打、电乳房、电阴部、电面部、吊铐等残忍手段,折磨惨叫声撕心裂肺。王磊被“大”字型吊铐起来,脚尖几乎不沾地。男狱警用电棍电击她的腹部。短短几天,她的胳膊几乎被吊成残废。

一天,狱警把王磊弄到三楼,实际是关到仓库对她使用酷刑,把她的一只胳膊从腿下掏过来和另一只胳膊铐在一起。两边一边一个男狱警,每人手里一根电棍,坐在椅子上,同时开电。电击王磊的脸部,直到狱警电的自己不能电了为止。至此,王磊的精神开始出现错乱,只要听到异样的声音就如同电棍声。因恐惧而出现了精神病状态。劳教所想放人,因王磊账上无钱,活少干了,到期才放人。

被北京警察非法劳教两年半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也就是王磊从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回来只有八个月,为维持生活,在弟弟商店打工。良乡派出所又来非法抓她,警察把办公桌上的电子书顺手抢走,对王磊的住处和她在弟弟家临时落脚的地方也无所遗漏的搜了个遍,一无所获,以电子书为证据,再次将王磊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两年半。

王磊在看守所里精神病反复发作,出现厌食等症状。但是房山区公安局610(当时的国保大队长徐文良,现已遭恶报得癌症死亡)丧心病狂,不顾王磊的生死,不顾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的规定,依然劳教。他们怕劳教所不收,送劳教的头一天,把她弄到医院给她灌营养食,打点滴,让她的身体尽量达到劳教所接收的标准,送北京大兴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充当了一名劳教指标。

在调遣处,经医生检查后,发现王磊的血压等各类指标还不及正常人的三分之一。开的是长期病号饭。调遣处逼她写保证书,让六个吸毒犯包夹她,看着她,每天让她坐十八个小时的小板凳,从凌晨四点到晚上十点,手放到膝盖上不许动,还从人格上侮辱她。喝水、上厕所喊报告,其实根本不许上厕所,就在屋里的便盆里大小便。包夹打骂她、侮辱她,给她摆造型。折磨她,发病后,就往她嘴里塞擦地布,并猛打她的头。

四十天后,王磊被折磨的皮包骨,调遣处看没法转化她,就黑箱作业把王磊卖到河北高阳女子劳教所加剧迫害。由于王磊病情反复发作,生命垂危,劳教所仅维持了三个月保外就医放回

王磊被骗低价卖出住房,损失四百多万

王磊当时住北京良乡鱼儿沟平房小区,大队书记和相关人员来找王磊,劝她把房子卖掉。当时王磊处于头脑不清醒状态,而且经济上也比较困难,他们隐瞒了这里就要开发的实情,就以四十五万的低价把房子卖掉了。王磊的住房是独门独院装修漂亮,占地四百多平米,按拆迁应赔偿五套楼房,现在市场价值四至五百万。而王磊买的政通小区楼房一居室,价格也没怎么优惠。因此,王磊目前没什么积蓄,生活过的非常简单、艰苦。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王磊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房山公安开车非法抓到良乡派出所,他们说“有人举报你,说你张贴法轮功标语”。王磊当时病又发作,房山公安和派出所到王磊家進行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和大法书等。由于王磊病发不停,半夜被送回家。脑门上身上磕的到处都是伤。

精神病发作期间被非法抓捕并劳教两年半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王磊正在家,物业经理带着房山国保大队崔队长等几个男女警察还有一名医生,他们知道王磊精神病爱发作,因此带着医生有备而来。据公安内部人员和知情人士透露:警察要强行绑架她走,王磊病发,他们几个人动不了她。中途大队书记和工作人员配合警察一起参与绑架也未能弄走。长时间僵持着,最后国保找来从事过武警工作的、镇压过六四的退伍军人,给王磊点了穴,不能动弹,才于第二天凌晨两点,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王磊绑架到房山看守所迫害。他们又对王磊非法抄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私人物品。

二十多天后,王磊就被非法劳教两年半,从看守所转到拘留所。这期间王磊病情频繁发作,送到北京女子新安劳教所拒收,又拉回到拘留所后,犯病就打针,大量的注射精神病毒针,令在场有良知的警察感到后怕不满。拘留所又关押了一个多月,经中国公安部安康医院鉴定为“精神病”,被解除劳动教养。至此,他们才将王磊放回家。

王磊回家后,被大量注射的精神病毒针开始发生后效应,她疼痛起来,不计后果的乱撞、乱磕、乱跑,六亲不认,碰谁咬谁。后在法轮功学员的帮助下,王磊才从死亡边缘上捡回一条命.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磊再次被房山警察绑架,在关押期间精神病复发。近期,她被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目前正在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6/近十年冤狱致精神失常-北京王磊又被非法判刑八年-320556.html

2015-01-07: 北京市房山区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补充
……
现在同时关押在房山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许秀芬、刘润芬、王凤龙、王磊,还有一个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张继国目前被送往七处非法关押。另外,房山区还有一个王秀凤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试图开庭,老人家已经离家出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7/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2864.html

2014-04-13:北京王磊、王云华被绑架后至今没有消息
北京房山法轮功学员王磊、王云华自三月份被绑架后至今没有消息,请知情者提供两人下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3/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9973.html

2014-03-07: 北京房山国保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王磊、王云华
2014年2月3、4日,邪党“两会”召开期间,北京市房山区国保大队与城关派出所一起非法抓捕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时牵连河北保定地区的一些法轮功学员,一些法轮功学员已经已强大的正念闯出。王磊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房山看守所,王云华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7/二零一四年三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8455.html

2011-12-26: 无私捐助失学儿童的王磊女士遭迫害精神失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原籍内蒙古),是一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九六年时十万元很值钱)。

就是这样一位善良、能干的经商才女,为坚持对真理的信仰,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了十二年之久,被非法抓捕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非法批捕一次,迫害导致精神失常。

下面是王磊被迫害的事实经过。

一、进京上访,两次被内蒙古公安迫害敲诈六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大约四点钟,良乡五街派出所开着警车来抓王磊,派出所里,让她交出大法书,让她签字不炼法轮功,不进京上访。王磊拒签,拒绝交出大法书。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两天,商店不能正常经营。

过年时,王磊老家的乡亲们到北京上访,途经她这里,在她家落脚吃了顿饭,休息了一下,结果被她老家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兴师动众开来三车警车,连夜来京把王磊绑架回内蒙古。因王磊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被非法行政拘留又转刑事拘留,关押两个月,亲人被公安局长敲诈六千元才被释放。

王磊回到北京后,为说句公道话,还师父清白,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好,公安随意抓捕后,又被内蒙古公安带回原籍,直接刑事拘留。后被非法批捕,企图判刑七年。王磊绝食抗议,看守所警察带出去灌食时,由于操作有误,血从嘴里喷出,疼痛难忍。王磊被关四个月,出现生命危险,公安局宣布无罪释放,却非法扣押身份证至今未还,直接影响到王磊不能正常生活和经商,从而导致王磊经济受到巨大损失,且开始接连不断的被监视、骚扰,经济上一直处于困难。

二、被河南公安非法抓捕劳教一年,抢走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冬天,王磊去河南郑州联系军鞋业务,晚上去某小区散发真相资料,被门口保安跟踪,叫来了110,几个警察围拢过来抓她,王磊为抗拒抓捕,撞在了110警车上。警察乘王磊昏迷过去,用脚踩她的肩膀,并乘机抢走了她身上带的四千元现金。

警匪不顾王磊穿着单薄,把王磊弄在郑州市南阳路10号警厅铐了一夜。第二天,警察还用电棍电她的手。问她叫什么,哪的人?王磊不回答。就把她转入郑州一看非法关押。因王磊不报姓名,被就地非法劳教一年,王磊绝食抗议,送到劳教所后,因量不出血压,劳教所拒收,王磊才被释放。

三、被河北公安非法抓捕,被内蒙古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中共两会期间,王磊在石家庄火车站,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捕。在公安局里。王磊把与同修联系的电话本撕了,被警察狠打了耳光,一个保安模样的打手还在她腹部狠踹一脚。第二天,又将她长时间铐在暖气管上,并非法扣押了她的手机和上千元现金。长时间审问没有结果,又把王磊送到刑警中队关进一个铁笼子里。晚上又弄到一个二楼上,两手分开铐在犯人椅上。

王磊绝食抗议五天五夜,第三天送医院强行灌食。王磊在医院高喊:警察都是杀人犯!后由良房山乡中心派出所接回,送看守所非法拘留。

半个月后,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原籍内蒙古临河公安局骗回,说只是问点事,却直接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遭受酷刑

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里,王磊被分在奴役劳教人员最恶毒的二大队,遭受残酷折磨。因王磊拒绝转化,被迫超时超量的奴役劳动,每天扣四十分,不到一年就累计加期十个月。

王磊进所时身体很虚弱,因屡遭迫害,已经不能吃饭了。大队长郭香枝指使吸毒犯把她按在地上灌食。让她包两袋子筷子(约几千双)。上工时包不完,晚上扛回宿舍,在走廊不睡觉接着包。王磊不承认迫害,一天上工从队列站出来宣布:绝食、罢工,要求无罪释放。并说:我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唤醒世人的良知;随后冲上前一头撞在了门口水泥柱子上,昏死过去(注:这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修炼者不应该采用常人的极端做法)。恶警派犯人把她抬到楼上。一名叫武晶的五大三粗类似男人的女恶警,在她昏迷中,把她从床上拽到地下,用脚在她全身乱踢,最后还在她鼻子上狠搓一脚,当时她的鼻子就伤了。

十几天后,王磊在办公室被审问,因不配合撕了询问笔录,恶警武晶恼羞成怒,用电棍连电带打半个小时,直打到王磊摔倒在地,手流出了血才住手。始终坐在椅子上的大队长郭香枝和中队长彭玉梅任凭王磊被暴打不阻止,还说电棍用带爪的好使。进来一位年岁大的马队长还递给因打人累得气喘吁吁的武晶一杯水。

王磊被两个吸毒犯拖到走廊里,两个胳膊被打成黑紫色,不能动弹,自己不能走路,上厕所还需要别人帮助解裤带。恶警怕引起众怒,把王磊转移到仓库关起来。

其他法轮功学员要求见王磊,见不到就开始全体绝食、罢工。劳教所慌了,开始办所谓的学习班,把所有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弄到车间二楼上,叫来男恶警开始血腥镇压。他们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使用暴打、电乳房、电阴部、电面部、吊铐等残忍手段,折磨惨叫声撕心裂胆。王磊被“大”字型吊铐起来,脚尖几乎不沾地。男恶警用电棍电击她的腹部。短短几天,她的胳膊几乎被吊成残废。

一天, 恶警把王磊弄到三楼,看上去是量血压。实际是关到仓库对她使用酷刑,把她的一只胳膊从腿下掏过来和另一只胳膊铐在一起。两边一边一个男恶警,每人手里一根电棍,坐在椅子上,同时开电。电击王磊的脸部,直到恶警电的自己不能电了为止。至此,王磊的精神开始出现错乱,只要听到异样的声音就如同电棍声。因恐惧而出现了精神病状态。劳教所想放人,因王磊账上无钱,活少干了,到期才放人。

五、被北京公安非法劳教两年半,调遣处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也就是王磊从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回来只有八个月,为维持生活,在弟弟商店打工。良乡派出所又来非法抓她,警察把办公桌上的电子书顺手抢走,对王磊的住处和她在弟弟家临时落脚的地方也无所遗漏的搜了个遍,一无所获,以电子书为证据,再次将王磊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两年半。

王磊在看守所里精神病反复发作,出现厌食等症状。但是房山区公安局610(当时的国保大队长徐文良,现已遭恶报得癌症死亡)丧心病狂,不顾王磊的生死,不顾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的规定,依然劳教。他们怕劳教所不收,送劳教的头一天,把她弄到医院给她灌营养食,打点滴,让她的身体尽量达到劳教所接收的标准,送北京大兴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 充当了一名劳教指标。

在调遣处,经医生检查后,发现王磊的身体状况,血等各类指标还不及正常人的三分之一。开的是长期病号饭。调遣处逼她写保证书,让六个吸毒犯包夹她,看着她,每天让她坐十八个小时的小板凳,从凌晨四点到晚上十点,手放到膝盖上不许动,还从人格上侮辱她。喝水、上厕所喊报告,其实根本不许上厕所,就在屋里的便盆里大小便。包夹打骂她、侮辱她,给她摆造型。折磨她发病后,就往她嘴里塞擦地布,并猛打她的头。

四十天后,王磊被折磨的皮包骨,调遣处看没法转化她,就黑箱作业把王磊卖到河北高阳女子劳教所加剧迫害。由于王磊病情反复发作,生命垂危,劳教所仅维持了三个月保外就医放回

六、王磊被骗低价卖出住房,损失四多百万

王磊当时住北京良乡鱼儿沟平房小区,大队书记和相关人员来找王磊,劝她把房子卖掉。当时王磊处于头脑不清醒状态,而且经济上也比较困难,他们隐瞒了这里就要要开发的实情,就以四十五万的低价把房子卖掉了。王磊的住房是独门独院装修漂亮,占地四百多平米,按拆迁应赔偿五套楼房,现在市场价值四至五百万。而王磊买的政通小区楼房一居室,价格也没怎么优惠。因此,王磊目前没什么积蓄,生活过的非常简单、艰苦。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王磊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房山公安开车非法抓到良乡派出所,他们说“有人举报你,说你张贴法轮功标语”。王磊当时病又发作,房山公安和派出所到王磊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和大法书等。由于王磊病发不停,半夜被送回家。脑门上身上磕的到处都是伤。

七、精神病发作期间被非法抓捕并劳教两年半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王磊正在家,物业经理带着房山国保大队崔队长等几个男女警察还有一名医生,他们知道王磊精神病爱发作,因此带着医生有备而来。据公安内部人员和知情人士透露:警察要强行绑架她走,王磊病发,他们几个人动不了她。中途大队书记和工作人员配合警察一起参与绑架也未能弄走。长时间僵持着,最后国保找来从事过武警工作的、镇压过六四的退伍军人,给王磊点了穴,不能动弹,才于第二天凌晨两点,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王磊绑架到房山看守所迫害。他们又对王磊非法抄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 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私人物品。

二十多天后,王磊就被非法劳教两年半,从看守所转到拘留所。这期间王磊病情频繁发作,送到北京女子新安劳教所拒收,又拉回到拘留所后,犯病就打针,大量的注射精神病毒针,令在场有良知的警察感到后怕不满。拘留所又关押了一个多月,经中国公安部安康医院鉴定为“精神病”,被解除劳动教养。至此,他们才将王磊放回家。

王磊回家后,被大量注射的精神病毒针开始发生后效应,她疼痛起来,不计后果的乱撞乱磕,象疯了一样跑来跑去,六亲不认谁碰咬谁。在炼功人的帮助下,王磊才从死和疯的边缘上捡回一条命。

王磊本是一个风华正茂的经商者,是有爱心、为社会造福的善良公民,应该受到政府的支持和奖励,就应该拥有美好的事业和幸福的生活。就因信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迫害的失去正常生活能力,在王磊的心理,被残酷迫害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随时可能夺去她的生命。这是共产邪党统治下迫害民众的罪证。正告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党组织、政府机关、610非法组织、公、检、法、司、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的执法人员,希望你们悬崖勒马,认清善恶必报的天理,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给家人留条后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26/无私捐助失学儿童的王磊女士遭迫害精神失常-251035.html

2011-02-2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长期遭受当地公安、国保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迫害,被劫持迫害九次,二零一零年十月被恶警绑架时精神病症复发,不久前才被放回家。早在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绑架时,王磊受惊吓出现精神病症状。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房山区国保大队七个人,其中包括一名医生,非法闯入王磊的房间进行搜查,这帮人说:我们是房山区国保大队的,要对你的住所进行搜查,王磊拒绝,他们不由分说就动手抢王磊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大法书籍两本。王磊遭受惊吓导致精神病症复发。

国保大队恶警在她家守到了第二天凌晨二点也不见王磊情况好转,想抓她走却无法动手。后来王磊突然昏迷,在她不省人事的情况下,几名国保不顾她的生死,把王磊抬上了警车,直接把王磊送进房山区看守所继续迫害。据公安内部人说,这些国保人员都干过武警,都有点穴的本事,镇压“六四”大学生时,他们都参加过。王磊突然昏迷过去,是因为国保人员点了王磊的穴。

王磊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十八天,被宣布劳教两年半后的当天,就被转入县拘留所继续迫害。

王磊在看守所、拘留所期间,面对王磊不断复发的精神病症状,每天强行给她注射加大量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国保六一零宁可看着王磊可能被迫害致死,也不放她回家,国保把王磊送到了公安部直属的精神病院进行了鉴定。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国保发给王磊一份“解除劳动教养书”,王磊才算被放回家,她现在正在调养期间。所抢王磊的电脑等财物和大法书籍至今仍未归还。

同一天遭中共当局绑架的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刘淑贤、王海燕母女俩都被非法劳教,每人被非法劳教两年半,现被关押在北京市新安女子劳教所,王海燕被绑架时她女儿才三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5/236789.html

2011-02-03:北京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已经从看守所回到家里
北京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已经从看守所回到家里,本来非法判了两年半劳教,送劳教所。然而,发现其身体不合格,退了回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3/235638.html#112222168-7

2010-12-05: 北京法轮功学员王磊被非法关押在房山区看守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于2010年10月29日凌晨2点在家中被房山区公安局和良乡派出所绑架到房山看守所至今。看守所只准许送东西,不许家人会见,说是要想会见必须有律师才可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5/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1--233315.html#101250538-1

2010-11-04: 北京房山区王磊、许淑花等遭迫害
北京房山区王磊、许淑花和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恶警去了几家抄走大法书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31951.html

2010-10-30: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在家中被恶警绑架
家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的法轮功学员王磊,女,45岁,2010年10月29日凌晨2点在家中被恶警绑架,(恶警有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区公安分局和良乡派出所的)现被非法关押在房山区看守所。其他详情不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30/231662.html

2008-11-30: 北京良乡大法弟子王磊和徐建梅被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北京良乡大法弟子王磊和徐建梅出去张贴“法轮大法好”不干胶,在回家的路上,因恶人举报,被房山公安分局抓去。当天晚上王磊释放,徐建梅至今情况不明。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0/190762.html

2006-09-02: 我因坚持信仰被绑架到高阳劳教所迫害
又过了一星期,我住的邻屋关着一名被折磨成精神病状态的弟子,名叫王蕾,大约40来岁,北京人,听说她以前很有钱,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多,黑夜睡觉有时给她戴着手铐。有一天,她大声叫,叫声凄惨,不是好叫。我吓的又抽了起来,比上次抽的更厉害,全身僵硬,动不了,神志不清,昏死过去。这时叫来中队长掐人中,我才苏醒过来,一点劲也没有,下肢失去知觉,起不来,需卧床伺候。第二天,劳教所的恶警一看不行,就把我背上车去医院检查,心脏病厉害,糖尿病满“+”号,血糖也高,有生命危险。劳教所怕担责任,就给县公安局打电话,决定放我,让我丈夫来接。我丈夫在2005年3月22日上午9点就到了高阳劳教所,可是他们不放人,还刁难,让他写这写那,丈夫最终也没对我说写了什么,直到下午4点多才把我放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136929.html

2005-11-03: 残害大法弟子的魔窟──河北高阳劳教所
4月24日,说上边要来检查,恶警们就把被它们折磨致病的、疯的和坚定不屈服的大法学员都集中到后菜园藏起来专人看管,剩下的集中到大会议室训话,大队长杨泽民和李雪君说:“上边要来检查,不是甚么大人物,是一个新上任的厅长,如果问到谁说出对所里不利的话,表现不好的等他们走了以后,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们好过,我还要给你们加期。”散会后,又把8个邪悟的叫到办公室,教这些人为他们说谎话,作假,并说表现好的给她们特减。几年来不管外面来甚么人物,他们都把修炼法轮功被迫害病的、疯了的和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藏起来,一中队的王磊就是被迫害疯的,恶警将王磊送后菜园,王磊不从,恶警就开始毒打她,学员李翠平上去拉开,恶警又开始毒打李翠平,打完后铐上送到后菜园喂鸵鸟的地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72.html

2005-07-04: 调遣处与劳教所勾结 出租劳教者
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与河北高阳劳教所为了各自的利益勾结在一起,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为了获利,出售劳教人员,大量非法转移被迫害得应住院治疗的法轮功学员到高阳劳教所;而高阳劳教所为了获利又把转来的法轮功学员出租给工厂做苦工。

工厂为了赚钱,每天强迫苦力工作12小时以上。网上报导过清华大学硕士秦鹏就是被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与河北高阳劳教所联合起来迫害的大法弟子。现在被迫害最严重的还有王磊,下面介绍一下王磊的情况。

王磊,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人(原籍内蒙古临河市),1996年得法。99年7.20以后多次被派出所不法警察抓去关押。只因坚持修炼,曾被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北京房山公安局、河南郑州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局7次拘留,一次劳教未遂。在绝食抗议迫害中,经历了电棍电、人身侮辱、连续5天5夜铐着、灌食等多种折磨。还曾被内蒙古临河市非法批捕,因绝食生命垂危,被无罪释放。

2001年,王磊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恶警为达到“转化”目地,一次电棍电她,并暴打她半个多小时,直到她昏死过去,手上流血不止,才被拖出办公室。后又办所谓的“学习班”强制洗脑,残酷折磨了7天7夜,吊铐、手从腿部掏过来铐上、两根电棍同时在脸上、身上乱电,后被加期10个月。王磊身心受到重大创伤,恶警照常逼迫她干十八个小时的体力劳动,致使她精神失常。

因为长期遭受折磨,王磊神智有些模糊。2004年11月17日,在王磊劳教获释未满8个月,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又非法将她抓去拘留于房山区看守所。王磊在绝食中,恶警又连续输液灌食,并非法判两年半劳教,劫持往北京市大兴区劳教人员调遣处。调遣处明知她有精神病仍非法收容(按法律规定劳教所不收容精神病人),在她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还强制她手放到膝盖上,“坐板”长达十七个小时。为了逼迫她写保证,恶警还暗示看管她的6名吸毒犯任意打骂、污辱折磨。在病情愈加严重的情况下,王磊被劫持到高阳劳教所,高阳劳教所更是无视法律法规,不但收容了她,几次犯病治疗都要王磊自己花钱。

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与河北高阳劳教所在迫害法轮功中,一直不遗余力的作恶,在其共同主子中共邪党指使下,犯下了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王磊明白的时候讲出了自己经历的迫害。就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不写保证,就受到如此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4/105414.html

2005-06-11: 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的残酷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后,又召开了一次全所大会,有多名大法弟子也被分别加了期。最多的是二大队的大法弟子王蕾(30多岁,巴盟人)被加期七个月(王蕾修炼法轮功后,曾经一次性给希望工程捐款十万元。镇压法轮功后王蕾被抓到劳教所,成了被严重迫害的对象,听说她被关了小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1/103739.html

2005-04-22: 北京房山区良乡大法弟子王磊(女),农历年以后被当地恶人绑架后从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被转到河北省保定高阳劳教所迫害。因为长期遭受折磨,王磊神智有些模糊。高阳劳教所也不愿意接手,曾经催促她的亲属办理就医证明

2005-03-09: 北京房山区良乡王磊遭迫害精神失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渔儿沟大法弟子王磊,于2004年11月27日被房山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当时他在派出所就被迫害得精神不正常了,恶警就强迫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恐怖环境中,曾多次犯病,看守所狱医不但不给送医院救治,而让多名犯人按住乱掐乱捶,后王磊又被非法送往北京市天河调遣处迫害。

现在王磊已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整天发呆发傻。

2004-12-04: 11月27日中午,北京市房山区大法弟子王磊在家中被恶警绑架,现被关在房山区看守所。现在房山区大法弟子李兰强也下落不明。

2001-05-25: 大法弟子刘书松已证实是被石家庄公安打死
现在已基本证实,河北沧州年轻的大法弟子刘书松确实是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打死的。他跳楼后并没有摔伤,但两天后其父母却接到儿子的死亡通知书,足见其邪恶程度。刘书松是当天下午4点左右跳楼的,此前中午时分有当时被抓的另外一个女弟子跳楼,即北京良乡的王磊,当时她摔成重伤,据说后被其家人接走,目前具体情况不详。石家庄市警察在半天的时间内连续两人跳楼的情况下仍没有一丝的悔改和醒悟,反而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就把刘书松折磨致死,迫害法轮功的人真是邪恶至极!

河北医科大学的电话:0310 301481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5/11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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