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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 刘艳华(刘彦华), 女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红旗小区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十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8-17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伊春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5-01:  曝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的罪恶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洗脑班,所有的帮教和包夹是由职务犯、诈骗犯、贩毒犯、杀人犯和无期徒刑等罪犯组成。中共邪党的警察们利用这些罪犯想要获得自由和一些好处的心理,驱使这些人违背良知和道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下面是几位法轮功学员现在在那里因坚定修炼大法遭迫害的情况:

◎法轮功学员刘艳华,54岁,伊春人,被非法判刑十年。将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冤狱满,她很坚定,几年来遭受了很多迫害,吃了很多的苦,目前在女子监狱集训监区15组。因她没转化,现还经常遭谩骂恐吓。因她不签字放弃信仰,长期不能订购超市食品而出现营养不良,身体有些消瘦,前两年身上长满了疥疮。一屋40~50人,人多都是挤着睡,洗漱时间五分钟,卫生很差,家人的信件警官也很少给。二零二一年底监狱消费卡统一换卡,要求签字后把老卡里的钱转到新卡上,作废老卡,刘艳华拒绝签字,结果到现在她新卡里一分钱都没有,老卡里一千多元钱都没有转过来。每天规定早上吃完饭坐小凳子所谓的学习,刘艳华几年来一直不配合,就在床上坐着,这几年因为这事也发生过很多次的冲突,有时候把她拽到地上,让好多人看着,不断地谩骂她。因为她晚上炼功,恶人找了很多人看着,实行联保制,就是她的问题会找和她联保的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1/曝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的罪恶-459256.html

2022-11-03: ◎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因拒穿囚服,犯人组长芦淑华指使犯人黄丽艳、马敬文等人把她拖入小库房,长时间暴打、辱骂,用胶带将她嘴封上,把她手脚也用胶带缠紧,使她动弹不得。第二天还给刘艳华上束缚带,绑在床的铁柱上,手脚都绑上,天天站着,不能动弹,期间由法轮功学员郑迎春、李占云为她接尿和喂饭。刘艳华稍闭下眼睛,犯人马敬文、王微就打她骂她,扇嘴巴子,马敬文趁其不备用脚反复碾压她的双脚,刘艳华疼的浑身颤抖。这么折磨八天八夜。一天狱长史耕辉带三、四个狱警到监舍视察,刘艳华对史耕辉说犯人打她。史耕辉故意问全监舍犯人:你们谁打她了?监舍所有犯人异口同声说没打她。史耕辉瞅着刘艳华狠狠地说:“谁看见了?尽撒谎。”说完转身就走了。大冬天十二月份,犯人组长芦淑华告诉犯人把刘艳华的衣服全扒光:“不穿号服吗?那就一件也别穿。”犯人马敬文趁机把监舍的门窗全打开,穿堂风把刘艳华冻得瑟瑟发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3/曝光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罪恶-451441.html

2019-03-31: 黑龙江省伊春市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有:
11监区:房志珍、李翠玲、吴文锦、梁大姐,监区长就是大队长。
13监区:刘艳华

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比架山监狱有:
2监区3分队:包永胜
老年监区:汪志谦
单位电话046963810 邮编1559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31/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4568.html

2017-11-19: 黑龙江女子监狱折磨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女子监狱十八年来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估计上千人,并一直极尽了各种迫害手段,包括强行注射各种的药物,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目前,黑龙江女子监狱十一监区还有一个专门的洗脑班,由狱警戈雪红负责,成员大多都是犯人、被转化的人。
……
三、伊春刘艳华被穿束缚带、剥光衣服冷冻、不让睡觉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因坚持向人讲法轮功遭迫害真相,二零零八年七月被绑架,在黑龙江戒毒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超期关押五个月;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因兑换真相币时被红升派出所便衣跟踪绑架,同年十一月刘艳华被冤判十年,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四年刘艳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迫害。九监区是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监区,她们强行让刘艳华坐小板凳,十天十夜不让睡觉,除吃饭、上厕所外不准有任何活动。

二零一五年二月初,刘艳华反迫害、不穿囚服,遭黄丽艳等犯人的殴打,后又被捆上束缚带八天八夜,吃饭得人喂,大小便需人接。为迫使其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们强行剥光刘艳华的衣服,只穿一个三角裤头,还将窗户打开,让寒风吹在她瑟瑟发抖的身上冷冻她。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9/黑龙江女子监狱折磨法轮功学员-356860.html

2015-09-05: 伊春翠峦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黑龙江新建女子监狱迫害严重
伊春翠峦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新建女子监狱, 遭受严重迫害,如有能联系到其家人者,请转告其家人前去要人。

黑龙江新建女子监狱地点:在哈尔滨车站乘343路公交车到龙园站下车,附近即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4/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5209.html

2014-03-22: 黑龙江两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 已被劫持入狱
伊春市两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与人兑换写有法轮功真相语句的钱币(“真相币”),被中共绑架,非法关在伊春看守所十个月,经历了两次非法开庭,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期间中共公检法人员为迫害两位善良妇女,耍尽流氓手段,对她们的律师极尽刁难,达到形式上让律师出庭,实际上不让律师辩护的局面,导致律师愤而退庭。最后,伊春区法院歪曲事实,不让律师说话、把家属赶出法庭,强行对两位妇女非法判重刑十年,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冤案上诉到伊春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绑架、庭审两位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理由的,而且是犯法的。“真相币”是法轮功学员采用的一种向民众讲真相的方法,在纸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等短语。因为从中共控制的媒体上,人们无法知道法轮功真相,所以“真相币”很受民众欢迎,有人还特意收藏。中共对此既恐惧,又无可奈何,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报复。

绑架构陷 公检法刁难律师见受害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苏洪志、时丹、陈刚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吴文锦在看守所里被迫害的身体消瘦,甲状腺囊肿非常严重,吃不下东西;刘艳华被迫害出现肝病(转氨酶高),看守所拒不放人,更不让见。

吴文锦的婆婆听到她被绑架的消息后,重病住进医院,不久离世。吴文锦的丈夫也病倒了,女儿一人既要照顾父亲,还要照顾奶奶。婆婆去世,吴文锦不能回来,丈夫气愤之余就离婚了,中共的迫害造成多少的家庭的破灭。妻离子散,这一切都是中共的罪恶。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吴文锦的哥哥在伊春市市医院举冤牌反迫害,呼吁民众声援营救妹妹,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有人关注,说现在的冤事太多了,上政府举冤牌。

七月十五日,伊春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将迫害刘艳华、吴文锦的所谓“案子”提交到法院。

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所长:孙叙;承办人:苏洪志3602467;领导任肖东;审核意见王彦东;接收片警刘琪、时丹,张虎和姚晓林同意延时拘留,办案人:刘凤春、王秀琳;派出所承办人:时丹、陈刚,红升派出所:马秋波;询问笔录:祖荫樟是区610的、治安大队张立国、红升派出所王剑峰。

七月三十日刘艳华、吴文锦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正义律师,为两人做无罪辩护。然而,“610”操纵的公检法人员,违背法律程序,多次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七月三十日下午,法院厅长李永胜以刘艳华和吴文锦不请律师为由,不让律师会见受害人;三十一日公检法限制和阻挠本人和家属请律师,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抗议下,下午才不得不允许律师会见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法院的王品龙在旁边监听,最后律师把王品龙撵出去。看守所警察非法进行监视并拍摄。

二零一三年八月家属请赵律师。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吴文锦,看守所不让见,态度蛮横。赵律师向看守所警察说你怎么不着装呢,看守所警察说你能管得着吗?赵律说我有权控告和监督你,这样看守所警察的嚣张气焰一下就没了。最后见到吴文锦了。

非法庭审前 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刘艳华和吴文锦家属请了正义律师为无罪辩护,律师的正义的举动让肆意践踏法律的中共人员非常害怕,致使610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乌马河李翠玲被乌马河政法委和派出所多次骚扰。

由于中共把伊春市大部份电话监控,在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晚法轮功学员王新春和谭凤江被金山屯区610秦汉东伙同金山屯大昆仑派出所杨大伟和吕红旗绑架,谭凤江被关进上甘岭拘留所,15天后的九月二十二日,又以所谓“非法传播”名义转押到五营看守所。当天谭凤江拒不配合,开始绝食反迫害,拒绝打注射液。九月二十九日,谭凤江家属前去政法委要人,九月三十日五营“六一零”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了谭凤江。

王新春被610秦汉东绑架到金山屯团结派出所迫害,第二天折磨后又转到刑警队迫害昏迷不醒,第三天又企图劫持到西林看守所迫害,西林看守所拒收,又劫持到金山屯医院,两胳膊分开一边一个用手铐铐在床上——死人床迫害,强行输不明药物,并且每天强行灌食迫害,绝食34天成功在医院走脱。金山屯610整个公安局200多个都下街道每家每户排查的方式找王新春,骚扰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十月十七日再次绑架王新春,在十一月二十六日610勒索王新春家属5000元钱放回家。每天都有片警骚扰,看在不在家。

伊春市金山屯610秦汉东怕王新春出现在非法开庭现场,在九月九日这天到处寻找王新春,610和大昆仑看守所到法轮功学员刘士全家骚扰从而绑架法轮功学员刘士全和曹玲凤夫妻俩。

非法一审 三次休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吴文锦和刘艳华是戴着手铐脚镣进法庭的,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坚持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要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打开吴文锦、刘艳华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无理驳回,要继续进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答说是检察长。审判长自知无理,不敢再坚持了,只好又宣布休庭。

当日下午两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再次宣布休庭,二十四日再开庭。

再次开庭 法院耍尽流氓手段

十月二十二日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三位律师上午一直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进去。

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律师和家属准备下午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

可是下午两点钟,伊春区法院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没有到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进行非法庭审。当律师得知后赶到法庭时,非法庭审已经过半。

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坚决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什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黄瑛玲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进行。

当公诉人蔡永霄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艳华表示,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法规,希望公诉人把这个法律条款给背一下。蔡永霄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黄瑛玲让蔡永霄继续往下进行。

审判长黄瑛玲和所谓公诉人蔡永霄态度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

三位律师愤而退庭 公诉人蔡永霄建议判重刑

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退庭。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

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两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冤案到伊春市中级法院,主管的是刑庭何勇(电话04583765506),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以上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社会里正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不知有多少好人被迫害,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在遭受不幸,不知有多少家庭、亲人、朋友、同事、同学为此而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与物质上的损失。社会上每天在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例,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走上一条真正幸福长久的路呢?那就是从精神上抛弃中共的束缚,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心中常常诚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2/黑龙江两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已被劫持入狱-289008.html

2014-03-20: 伊春市刘艳华、吴文锦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
2013年12月得知,伊春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非法判刑十年。刘艳华、吴文锦,于3月19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0/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8928.html

2014-03-17: 黑龙江伊春刘艳华和吴文锦被非法判刑十年
2013年12月得知,伊春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冤案到市法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7/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8829.html

013-11-24: 兑换真相币 两位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

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近日以兑换“真相币”为由,对法轮功女学员刘艳华、吴文锦非法判重刑十年。

此案再次暴露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恶毒心态。刘艳华、吴文锦从今年五月被绑架,到十一月被非法判刑,经历了两次非法开庭。期间中共公检法人员对两位妇女的律师,极尽刁难,达到形式上让律师出庭,实际上不让律师辩护的局面,导致律师愤而退庭。最后,伊春区法院采纳检察院公诉人蔡永霄的建议,对两位善良妇女非法判重刑十年,就是因为她们兑换“真相币”。

“真相币”是法轮功学员采用的一种向民众讲真相的方法,在纸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等短语。因中共控制媒体,人们无法知道法轮功真相,所以“真相币”很受民众欢迎,有人还特意收藏。中共对此既恐惧,又无可奈何,遂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疯狂报复。

刘艳华、吴文锦的亲友反映,对刘艳华、吴文锦的非法庭审,伊春区公检法不法人员,一直在违法行事,完全是无视法律的存在,连走法庭形式都走不下去,直接非法操作。以下是事件回顾:

绑架构陷 阻扰律师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

七月十五日,伊春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将刘艳华、吴文锦的所谓 “案子”提交到法院。

刘艳华、吴文锦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正义律师,为两人做无罪辩护。然而,被“610”操纵的公检法人员,违背法律程序,多次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抗议下,才不得不允许律师见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非法一审 三次休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吴文锦和刘艳华是被戴着手铐脚镣進法庭的,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坚持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要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打开吴文锦、刘艳华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无理驳回,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答说是检察长。审判长自知无理,不敢再坚持了,只好又宣布休庭。

当日下午两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再次宣布休庭,二十四日再开庭。

法院欲搞非法庭前会议

九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多,法庭外边戒备森严,拉着警戒线,好多辆警车停在法院门口,还给周围的人照相录像,有许多人想旁听庭审,被警察强行挡在外面。

三位正义律师按时到达伊春区法院庭长室,结果刑庭庭长李永胜马上对三位律师说:走!我们到看守所去开庭前会议,两位当事人也想参加。三位律师一听立刻坐下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这时李永胜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人员已到齐。律师说:你们为甚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这时法院人员说基于上次开庭有许多法律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解决了。律师说九月十日已经开庭了,现在没有开庭前会议的必要。律师还拿出了法律条文,告诉他们没有开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面对这个局面律师一直问今天是否不开庭,他们不做回答,他们一看律师不配合,就说:如果不去看守所,在这开也可以,把两个当事人拉来。律师坚决不同意。

庭长李永胜便说:如果不开庭前会议,你们对我们开庭的法律程序是没有甚么质疑了吧?律师说:“暂时没有,开庭时随时有随时指出。我们就是要开庭。”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时的在响,都是看守所那边催促他们和律师快点过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庭前会议。李永胜一看律师一再的坚持,最后法庭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法院人让律师出个手续,那意思就是不开庭前会议就不应该再有对他们的开庭提出质疑。律师说:我们连一个字也不能签。如果今天不开庭我们就回去,下一次开庭你们再通知我们吧!李永胜问律师:你们看甚么时候开庭比较合适呢?律师说我们十月上旬没有时间,要开的话 也得十月中下旬,而且要事先打电话,我们几位确定都有时间,你们再给我们发信件。这期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权利,就是随时可以见当事人。

中共法庭企图利用所谓的庭前会议这种方式逼迫律师与当事人内定些甚么的阴谋失败。

再次开庭 法院耍尽流氓手段

十月二十二日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三位律师上午一直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進去。

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律师和家属准备下午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

可是下午两点钟,伊春区法院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没有到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進行非法庭审。当律师得知后赶到法庭时,非法庭审已经过半。

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坚决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甚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黄瑛玲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進行。

当公诉人蔡永霄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艳华表示,不知道这是个甚么法规,希望公诉人把这个法律条款给背一下。蔡永霄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黄瑛玲让蔡永霄继续往下進行。

审判长黄瑛玲和所谓公诉人蔡永霄态度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

三位律师愤而退庭 公诉人蔡永霄建议判重刑

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退庭。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

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两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以上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社会里正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不知有多少好人被迫害,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在遭受不幸,不知有多少家庭、亲人、朋友、同事、同学为此而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与物质上的损失。社会上每天在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例,我们每天要为了生存而在无奈的奔波着,在繁忙的工作之馀,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走上一条真正幸福长久的路呢?那就是从精神上抛弃中共的束缚,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心中常常诚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4/兑换真相币-两位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283078.html

2013-11-16: 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非法判刑十年
黑龙江伊春法院通知法轮功学员刘艳华的家属,说判决已下,刘艳华被非法判刑十年。法轮功学员吴文锦的家属目前未接到通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6/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1332.html

2013-10-30: 黑龙江伊春市法院开庭迫害两善良妇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在三位律师没有到庭之前就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進行非法庭审。看到庭审如此邪恶嚣张,没有公正而言,家属们非常愤慨,因为他们看到了中共的司法是实实在在的暗箱操作,在法庭上流氓败相尽显,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上午三位律师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打了多次电话也没找到李永胜(不接电话)。而且三位律师分别打,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之后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進去,可是下午法院匆匆开庭。

下午律师和家属准备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因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就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开庭的情况下,下午两点开庭了,等律师到庭非法庭审已经过半。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两位律师风尘仆仆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甚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進行,公诉人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说我不懂法,望公诉人给我背一下,公诉人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让公诉人继续往下進行。

主审法官和公诉人他们在法庭上表演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审判长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公诉人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愤而退庭,当时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

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俩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甚么时候宣布结果另行通知。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案件回顾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两位女士,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的“案子”于七月十五日已提交到法院。随后家里人从北京请来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却被“六一零”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违背法律程序,阻止律师接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 要求下,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并進行交谈,同意对刘艳华和吴文锦進行无罪辩护。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的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九月十日,在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开庭当日,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多次强调说 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没办法继续了,只好宣布休庭。警察去看守所取来钥匙,这才打开了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与公诉人无理驳回,还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 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说是检察长。审判长看情况不妙也不敢再坚持了,宣布休庭。

下午二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 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来自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 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的意思,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 事诉讼法,其中包括: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被告人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宣布休庭,并确定九月二十四日再开庭。

九月二十四日开庭前,刑庭庭长向律师提出要开“庭前会议”,被律师严词拒绝,再次休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30/黑龙江伊春市法院开庭迫害两善良妇女-281964.html

2013-10-08: 中共庭审又违法 伊春法院再次休庭
已两次休庭的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院九月二十四日欲再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开庭前,刑庭庭长向律师提出要开“庭前会议”,律师严词拒绝。

九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多,法庭外边戒备森严,拉着警戒线,好多辆警车停在法院门口,还给周围的人照相录像,有许多人想旁听庭审,被警察强行挡在外面。

三位由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按时到了伊春区法院庭长室,三位律师一進屋,刑庭庭长李永胜马上对三位律师说:走!我们到看守所去开庭前会议,两位当事人也想参加。三位律师一听立刻坐下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这时李永胜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人员已到齐。律师说:你们为甚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这时法院人员说基于上次开庭有许多法律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解决了。律师说九月十日已经开庭了,现在没有开庭前会议的必要。律师还拿出了法律条文,告诉他们没有开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面对这个局面律师一直问今天是否不开庭,他们不做回答,他们一看律师不配合,他们就说:如果不去看守所,在这开也可以,把两个当事人拉来。律师坚决不同意。

李庭长一看便说:如果不开庭前会议,你们对我们开庭的法律程序是没有甚么质疑了吧?律师说:“暂时没有,开庭时随时有随时指出。我们就是要开庭。”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时的在响,都是看守所那边催促他们和律师快点过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庭前会议。李永胜一看律师一再的坚持,最后法庭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法院人让律师出个手续,那意思就是不开庭前会议就不应该再有对他们的开庭提出质疑。律师说我们连个字也不能签。如果今天不开庭我们就回去,下一次开庭你们再通知我们吧!李永胜问律师你们看甚么时候开庭比较合适呢?律师说我们十月上旬没有时间,要开的话也得十月中下旬,而且要事先打电话,我们几位确定都有时间,你们再给我们发信件。这期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权利,就是随时可以见当事人。

回来后大家通过交流感觉到:中共法院的执法人员大多都是法盲,只知道中共邪党权大于法,经过前两次的正邪较量,他们对有着丰富法律知识和一身正气的正义律师非常的害怕。再加上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电话讲真相,法院那些人的善心也被唤醒了,他们和律师交流起来也比较平和。律师和我们法轮功学员完全形成一个整体。律师认为:甚么庭前会议对我们的当事人没有益处,我们坚决不配合。

案件回顾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的“案子”于七月十五日已提交到法院。

随后家里人从北京请来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却被“六一零”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违背法律程序,阻止律师接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并進行交谈,同意对刘艳华和吴文锦進行无罪辩护。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的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九月九日上午八点半,律师和家人一路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一路去区法院去递交委托代理、阅卷。律师据理力争,得以分别接见吴文锦、刘艳华一个多小时。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在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开庭当日,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多次强调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没办法继续了,只好宣布休庭。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这才打开了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与公诉人无理驳回,还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说是检察长。审判长看情况不妙也不敢再坚持了,宣布休庭。

下午二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来自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的意思,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被告人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宣布休庭,并确定九月二十四日再开庭。

结果就出现了本文前面的再一次非法庭审的失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8/中共庭审又违法-伊春法院再次休庭-280916.html

2013-09-29: 黑龙江伊春市开庭迫害刘艳华、吴文锦再次被推迟
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的过程中,违规操作,被辩护律师指出,法院不得不休庭。九月二十四日原定是第二次开庭的日期,当律师来到伊春区法院庭长室内,起诉庭庭长李永胜要求带律师到看守所去开所谓的庭前会议,被三位律师当场回绝。律师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李永胜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他们已经去了”。律师说:“你们为甚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

李永胜拿出有关开庭前会议的所谓的八条规定。律师说:“我们一条也不认可,我们就是要开庭”。正在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断的响起,催促李永胜和律师快点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那个所谓的庭前会议,李永胜也没有办法,就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最后庭长和律师协商,再一次推迟了开庭的日期,推到十月下旬去了。

在这其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自由,就是可以随时接见当事人。

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在伊春市伊春区泓江市场,被当地红升派出所的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家属请来律师为刘艳华、吴文锦做无罪辩护,遭到“六一零”操控的警方多次阻挠,最终律师还是会见了当事人。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進行非法庭审期间,法院多次违规操作,均被律师当庭指出,法院不得不一再休庭,最后推迟到九月二十四日开庭。

中共法庭企图利用所谓的庭前会议这种方式逼迫律师与当事人内定些甚么的阴谋失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9/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80451.html#1392823161-1

2013-09-22: 中共法院违规操作 一审失败 推迟开庭
黑龙江伊春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违规操作,被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指出,法院不得不一再休庭。

2013年5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刘艳华和吴文锦的所谓的“案子”于7月15日已提交到法院。

随后家里人从北京请来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却被“610”操纵的警方多次阻挠,违背法律程序,阻止律师接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要求下,才见到了当事人刘艳华和吴文锦,并進行交谈,同意对刘艳华和吴文锦進行无罪辩护。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的警察非法進行监视并拍摄。

2013年9月10日,在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开庭当日,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手铐脚镣来到了法庭,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和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多次强调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没办法继续了,只好宣布休庭,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这才打开了吴文锦和刘艳华戴着的刑具。

在开庭其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与公诉人伙同无理驳回,还要继续進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说是检察长。审判长看情况不妙也不敢再坚持了,宣布休庭。

下午2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来自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的意思,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被告人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宣布休庭,24日再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2/中共法院违规操作-一审失败-推迟开庭-280164.html

2013-08-11:黑龙江伊春市公检法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
2013年5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伊春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610办公室操纵公检法迫害这两位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恶所谓“案子”于7月15日已到法院,家属请的律师于7月30日来到伊春,区法院和看守所一直阻挠律师见刘艳华和吴文锦。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于1999年6月10日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该组织在各地操纵公检法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

7月30日下午律师到区法院办理代理手续,法院厅长李永胜以刘艳华和吴文锦不请律师为由推脱。律师只好于31日去伊春看守所会见本人核实情况。看守所不让见,僵持了很长时间。最后法院厅长李永胜和书记员王品龙也到看守所,律师和法院的人协商最后可以请律师。其实法院这一举动已经违法了,限制和阻挠本人和家属请律师。

上午10点多钟,李永胜和律师相继到法院,家属也在法院等待找李永胜询问,最后律师和法院的人约好下午1点在法院门口碰面后一起去看守所见人。可是下午1点律师到了后,法院的人一直没露面。近下午2点了,律师说咱们直接去看守所见人吧!按照法律规定,律师去看守所见人是不应该受限制的。

到了看守所后,看守所说得有法院的人跟着才能让见,大概交涉了20分钟,交涉不通,无奈又返回法院。法院门卫推诿说书记员没来,打电话没人接。僵持了15分钟,门卫说了一句难听的话,说下班之前吧。这时刘艳华家属非常气愤,家属说你们是甚么态度。律师对着门卫说:你说话太过分,你知道吗?是他们在养活着你们,你们挣着纳税人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书记员出来了,就这样记员王品龙和律师到看守所见人,可是在见到刘艳华时,书记员王品龙始终在屋里监听律师和刘艳华交谈,这时律师把王品龙撵出去,看守所一个年轻的片警拿出小录像设备给家属录像。看守所还给610张虎打电话说北京律师来了。

吴文锦和刘艳华被绑架,家属请正义律师,伊春公检法表现得非常害怕,一直违背法律条文想和阻挠及限制正义律师一切自由合法工作。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1/黑龙江伊春市公检法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277987.html

2013-05-22:黑龙江省伊春区大法弟子刘艳华与吴文锦被绑架
伊春区大法弟子刘艳华与吴文锦于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在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恶警绑架。现被关押在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明天家属去要人,请同修配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2/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1826.html#13521225832-1

2013-05-20: 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被绑架
2013年5月17日下午,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大市场被伊春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5月18日得知,刘艳华和吴文锦还被非法关在红升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0/274302.html#135200527-1

2012-06-30: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坚持炼功,不但被加期、体罚,还要遭到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戒毒所三大队(队长刘巍)恶警把法轮功学员马淑芬、门秋银、王风霞、刘术玲、董亚琴、刘艳华等十多人上大挂(双手在两侧平伸,用手铐把双手铐在床上,两脚着地,身体呈大字型),坐铁椅子。当时气温三十多度,他们每天只给两小碗水,两个馒头,不让上厕所。王风霞实在憋不住了,大便便在裤子里,包夹人员还骂骂咧咧。她被铐了三十多个小时,两个手腕都出血了,手铐勒進肉里,两脚成了黑紫色。七台河法轮功学员刘术玲在这次迫害中被活活折磨致死。有的人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被迫写了“五书”回来后,痛苦得痛哭流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30/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259587.html

2011-09-10: 黑龙江省伊春市刘艳华受迫害经历
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四十多岁,在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遭到绑架、关押、洗脑、非法劳教、酷刑折磨等迫害。
刘艳华一九九九年三月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心脏病、鼻炎和皮炎;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病都没有了,真正体验到没有病的感觉。在二零零一年年末被人构陷后被翠峦区副局长曹春林、政保科闫波、徐占学绑架到翠峦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并勒索二千元钱。

零三年十月一日前后,刘艳华被政法委“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张祥国、林小明、大胜子女恶警绑架到伊春洗脑班位置北山原党校一个月洗脑迫害。

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刘艳华在翠峦二运南散发真相资料时,遭一个副局长孙嘉权构陷后,被翠东派出所长几个恶警绑架,强迫站着、蹲着,一个姓何的男人用矿泉水瓶打刘艳华肚子,第三天她被劫持到西林看守所,八月十二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刚一到劳教所,就遭到持续一个月的洗脑迫害。

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刘在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被强迫上大挂迫害四天,挂在床上,两个胳膊伸直用手铐铐上,第一次四天,第二次五天。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强迫坐铁椅子一个月迫害,手背过去铐上。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少教男警强迫把三大队、一中队、二中队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六楼、五楼上大挂、坐铁椅子迫害。恶警强迫刘艳华上大挂五天,检查团来了,把刘艳华放下来了,检查团两天走后强迫她坐铁椅子一个星期,坐塑料小凳子二十四个小时不许睡觉。八月二日检查团来时,她喊救命,教导员张丽踢刘艳华三脚,并指使包夹的两个犯人打她,又强迫坐一个星期铁椅子。喊冤后,张丽打击报复,给犯人加期威胁,指使犯人毒打刘艳华。最后非法超期关押她六个月零四天。

刘艳华的丈夫是教高中的教师,受中共邪党谎言毒害,承受不住迫害造成的压力和恐惧的情况去劳教所和刘艳华单方面离婚。中共的迫害造成了又一个家庭的破裂。

经历二年六个月的劳教迫害后,刘艳华于二零一一年初走出劳教所。但是,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黄永信、刘红升办事处女主任、还有两个不知道姓名的再次企图强行绑架刘艳华到洗脑班迫害,未遂。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0/黑龙江省伊春市刘艳华受迫害经历-246505.html

2011-04-25: 马金平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受迫害经历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区48岁的法轮功学员马金平,2009年9月29日在丰沟林场,被丰沟派出所恶警高健和丰沟林场的所谓保干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迫害,深感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残酷,在心灵深处造成了抹不去阴影。

一、被绑架关在乌马河看守所

2009 年9月29日,马金平去丰沟林场散发法轮功真相,正在大道走着有两个人走过来问马金平说,你是法轮功的。不容分说他们就上前把马金平拉住不让走,还抢马金平手里的包。马金平不跟他们走,他俩一边一个拉着马金平的胳膊,硬拽强行把马金平拉到派出所,交给一个恶警高健、另一个是看场子的叫甚么不知道、个不高的。

恶警高健让所长闵长春他们来,有五、六个人,其中恶警王守民上前就打马金平,并骂了半天,甚么肮脏话都骂都骂,很难听。所长闵长春逼供:你的东西哪来的?又诱骗的方式说,你不说我也知道,丰茂我安了眼线。闵长春打电话后说,东西是你马金平经常上王新春家拿的,不让马金平回家,把她在派出所非法关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一群恶警闯進马金平家,把大法书和法像,还有别的东西都抢走后急忙捏造材料,把马金平强行拉到金山屯说是上医院去检查身体,而后送到乌马河非法拘留半个月。

二、七旬母亲被恶警骗钱

半个月期间,恶警王守民非法闯進马金平母亲家要钱,骗马金平母亲说有病了要用钱。马金平母亲今年71岁了,经不起恶警的骚扰。过几天,王守民又骗马金平的母亲说你拿钱你女儿半个月就回家了。

马金平母亲一共给了恶警王守民六百二十元钱,第二次是恶警张传臣闯入家中没给任何收据。就在那天早上三点多,金山屯开车去乌马河看守所把马金平拉走,马金平问王守民上哪,他说上医院,检查身体完了就送回家,结果把马金平劫持到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迫害一年半。

三、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在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那里恶警强行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迫害,妄图强迫放弃修炼,不配合恶警时就酷刑折磨,不让睡觉,非法关到库房或锁里坐小板凳,板凳是带棱的,坐时间长了,就把屁股咯坏了。马金平承受不了迫害,违心的妥协了,过三个月,马金平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声明从新修炼和以前写的诽谤师父的话全部作废,恶警王海英把马金平单独关到一个屋子里轮班洗脑迫害,不让马金平睡觉,非法迫害了一个星期,后来强迫做奴役装牙签,超时间奴役劳动,而每天吃的是萝卜汤,酸菜汤。

2010年7月1日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发生一场惨无人道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那天早上听见有人喊“法轮大法好”,屋里的人都出去看发生甚么事了,恶警说:把门关上。吃完饭8、9点钟时有个刑事犯曲飞然(假名)像疯了一样到各屋把法轮功学员床头卡拿走,不一会男护卫队上来按床头卡绑架人,绑走的有50多岁于晓华、王凤霞、任淑贤、佟亚琴、刘慧、门秋银、刘术玲(刘淑玲)、刘艳华。这些所谓的“护卫队”把法轮功学员的嘴用胶带封上戴手铐,绑到六楼,有两个在三楼,有的强迫坐铁椅子、有的给吊起来了,铐到床上迫害,其馀的不许出屋、不让上厕所、坐带棱的小板凳迫害,只给一个馒头和的是盐水。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迫害進行一个星期,过后刘术玲(刘淑玲)没回来。问过几个人,她们都说不知道,过了很长很长时间了,有个孙平的小孩她很怕,说了一句“你别问了,太吓人了”,就跑了。刘术玲被迫害致死了,参与迫害的有大队长刘微、科长刘明主谋,还有于苗恶警。刑事犯曲飞然他去年十月份释放,整个人变得更坏,出去几个月不长时间遭恶报了又進了监狱。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非法关押大约九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一些访民,每当有检查的就谎称说他们那里关的都是戒毒犯。

凡是刚被劫持到黑窝的法轮功学员,一般都要经过一个多月各种折磨和洗脑,目的都是要强迫放弃修炼,即不让你睡觉或只睡很少的觉,每天都到半夜才让睡觉凌晨四点就叫起来,还有奴役——高强度的装牙签,挑玉米等,大队长刘微骗说装一箱牙签给一分,十分减一天,其实是用这种方式来达到邪恶目的,不让法轮功学员心里背法,强迫坐小板凳,一坐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目的是要摧毁修炼人的意志,从而达到放弃修炼法轮功。如果这些达不到目的就找来一些邪悟者给你洗脑,在字面上做文章让你写不炼功的所谓保证。哈尔滨戒毒所还强迫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写一些邪恶的东西(所谓的工作),都是伪善的,歌功恶党的邪恶东西,不配合就邪恶就加期迫害,早晚加班加点干活,不干就加期迫害。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码坐

伊春的法轮功学员张林文,被强迫坐了四个月的中间有眼的板凳,四周是带楞的,坐时间长了,骨就伤坏了。张林文、刘少华、敏、张树英、高术华五名法轮功学员,只因坚定修炼非法加期一个多月,张林文和刘少华绝食抗议加期迫害,鹤岗刘玉3月16日被放回,被鹤岗610强行带到洗脑班到现在还没放人,鹤岗犹大张桂芳(47岁到48岁,个不高)她勾结狱警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有伊春市翠峦的犹大叫史丽君45岁,大约8、 9月份回家,邪悟,做了不少坏事,不许法轮功学员说话,甚么事也不让问,有事找干警就说顶干警了,不容分说,就给坐铁椅子迫害,一坐就5天,只给一个馒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5/马金平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受迫害经历-239557.html

2010-12-13: 刘艳华被黑龙江戒毒劳教所超期劫持五月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2008年7月被绑架,在黑龙江戒毒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迫害,现在已经被超期关押5个月了。自被胁迫至戒毒所后,因坚定修炼,不配合一切邪恶的命令要求和指使,2年多来一直被单独隔离迫害,受到各种酷刑折磨。已经揭露出来的,如2010年7月1日,被戒毒所恶警上大挂,吊铐了15天,然后铁椅子迫害。据说刘艳华还被恶警往手指甲里钉过牙签。更多的迫害真相还都被掩盖着。

12月6日早8点,刘艳华家属去戒毒所看望刘艳华,但戒毒劳教所没让见刘艳华刘艳华家属质问戒毒劳教所,刘艳华为甚么被超期关押一事。以下是家属与刘所被胁迫所在队队长刘薇的对话,尽显劳教所的邪恶本质。

家属:刘艳华为甚么被超期关押?

刘薇:超期关押与我无关,是当地派出所送来的,你们去找当地的公安机关去。

家属:即便按照公安局的劳教判决书上的规定,早已到期,劳教所为甚么迟迟不放刘艳华

刘薇:刘艳华不遵从所里的规定、不学习、不写所谓的作业、不参加劳动。

家属:学习甚么? 写甚么作业?

刘薇:这是所里的规定。

家属:我的家人已经是公认的好人,她本身信仰的就是真善忍,还学习甚么、参加甚么劳动改造呢?

刘薇:刘艳华是好人,我最清楚不过,但在这里必须遵从我们的规定。

家属:你们究竟想把她改造成甚么样?你想把她改造成烧杀抢劫吗?作为家属我们也不能答应。

刘薇:你是不是法轮功?

家属:我是不是法轮功与你没有关系,我看的是我的家人,我要接走的也是我的家人。

刘薇匆忙避而不见了。

地点:戒毒所大厅一楼护卫队

时间:9点多

家属见到每一个从大厅出来的人都要询问,刘艳华被超期关押的情况。

当家属询问一从大厅里出来女科长(可能是管理科的)刘艳华一事时,此科长反而很邪性的问家属,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家属说,我是不是法轮功与你没关系,我现在问你的是为甚么超期关押我家人。那人说我不管这个,很快就走了。

时间:10点多。

从大厅下来一戴眼镜的男的,甚么队长。

家属:刘艳华为甚么被超期关押?

眼镜男:我不管刘艳华超期的事,只管大厅的事,你们在这干扰我们正常办公。

家属:我们没来干扰你们办公,只是找个说道理的人,为甚么要超期关押我的家人?

眼镜男:你们11:00必须离开这里。

这时,眼镜男 走至楼上,家属跟了上去。

家属:终于我们找到一个管事的人了,我们想问问,这个超期关押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是执法机关的人员,都是经过培训的,了解法律程序。我们老百姓是法盲、不懂法律,才向你谘询。

眼睛男:(很邪恶的嘴脸) 你还想跟我上楼?!

家属:你们不是人民的公仆吗?就这样对待老百姓?!

此时,护卫队的人马上说:他不管此事,下午1:30我让你们见所长。

时间:下午1:30

护卫队:(换了一副嘴脸)我们要解答的都答覆了,限你们3:30离开。

家属:你们甚么意思?要动武吗?还想因为这个把我们抓起来?!

护卫队反诬家属不讲理。

家属:我们来问的是为甚么非法超期关押我家人?你们把法律条文给拿出来,看她违反了甚么规定?

护卫队:你还想要法律条文?

家属:法律规定公民平等。

护卫队:那你上中央要去,在中央呢。你们还想见我们领导?!你有能耐找省长告去。

家属:我找省长上告也得一级一级的上访啊!得先见你们所长,你们领导还没见着呢?

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正如刘薇所说,刘艳华是好人她最清楚。这些好人,古人称之为君子本应受到所有人的尊敬和爱护。从法律层面上讲,中共对这些有信仰的好人的打压,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而劳教制度本身更是非法、应该取缔的制度。给法轮功学员劳教更是执法犯法。在非法劳教期间,给法轮功学员酷刑迫害、超期关押更是违法的离谱。而当家属去询问时,劳教所工作人员推诿不成、就避而不见,不成再欺骗,欺骗再不成就干脆耍流氓。对家属都如此,更是无法想像在里面的家人是甚么境况。

姓队长(人称王大队)为首的四五个警察毒打,尹旭华被打得鼻口流血,恶警又拿起橡皮棍狠狠地连续击打尹旭华的全身。几个小时的毒打,造成尹旭华内外伤痕纍纍、不能站立,左耳膜破损,两耳昼夜耳鸣,头昏,听力、视力下降,记忆力减退。

一个月后,费县“六一零”又把尹旭华非法劳教三年。山东王村劳教所警察看到尹旭华遍体伤痕,皮肤青紫不退,说:“你们费县看守所这么狠啊。”

尹旭华带着“王大队”等恶警施暴留下的后遗症,在王村劳教所煎熬了三年,零七年回家后,尹旭华到费县医院做检查,医生们问了详情后,对尹旭华说:“他们把你打得这么严重,你得到法庭告他们。”

二零零七年年底,县“六一零”、镇上人员,在本村干部陪同下,打着回访的名义又到尹旭华家骚扰,以翻出两本法轮功书为由,第三次把尹旭华绑架到王村劳教所。劳教所检查时因尹旭华血压高,拒收。

费县“六一零”藉机勒索了尹旭华三千元“押金”,一年后又开出了没收押金的通知,声称没收理由是尹旭华继续炼法轮功。◇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3/刘艳华被黑龙江戒毒劳教所超期劫持五月-233565.html

2010-11-21: 哈尔滨戒毒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1/哈尔滨戒毒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232757.html

2010-11-10: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摧残刘术玲等十二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戒毒劳教所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至三日把刘术玲等十二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六楼,实施惨无人道的种种摧残。纯朴善良的农妇刘术玲于七月三日被折磨致死。参与迫害的恶警张春景亲口说:“我给刘术玲上铁椅子了。”目击证人说,刘术玲是被警察绑在铁椅子上,用电棍活活电死的。

五十五岁的刘术玲,家住七台河市宏伟镇五七乡,是一名按照“真善忍”原则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她无故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哈尔滨市戒毒所,本应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到期解教,却在回家前被戒毒所迫害致死。刘术玲的左耳后侧和颈下部有一圈被电棍电的黑色瘀斑,家属要求掀开衣服看尸体,警察不让看,并说,想看全尸,得经过法医。你要看了,我们不给丧葬费,你还要交八千多元的医疗费。戒毒所七月三日通知刘术玲家属说刘犯心脏病猝死在厕所里。目击证人说,在戒严期间戒毒所她和刘术玲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五、六楼,无一人去过厕所,是在屋里用便桶里大小便。

此次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术玲、于晓华、刘惠、马淑芬、刘艳华、程丽、王凤霞、门秋银、任淑贤、解薇、高玉敏、佟亚琴,共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下面是一名当时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诉述在七月三日前后,也就是刘术玲被迫害致死前后,她所经历并见证的发生在戒毒所的事。

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六楼摧残

七月一日五点左右,值班恶警于淼气势汹汹地進来找茬,她发现法轮功学员张淑芹在看法轮功经文,于淼抢夺走张淑芹的经文,张淑芹上前欲抢回,我也上前劝阻,并劝善,希望她不要犯罪,于淼畏罪心虚哄骗张淑芹说:“你别抢了,一会给你”。

正在此时,时刻充当于淼打手的刑事犯曲飞然(岩)跑过来掰开张淑芹的手,张淑芹正告她:“刘红艳,你还想干坏事”。(注:曲飞然(岩)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三年,在监狱里叫刘红艳,在监狱的四监区骗法轮功学员吴玉兰的经文,将经文交给警察,她盗窃三监区犯人的东西,得到了四监区副监区长董丽华的庇护,没有押送小号。于淼给曲飞然(岩)买旅遊鞋,穿的,吃的,只要上班就给曲飞岩带东西。)

曲飞然(岩)心虚的把手松开,这时很多人在围观。其中一部份是法轮功学员,大家随着人群進了警察办公室。曲飞然(岩)把所有進入警察办公室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偷偷的记下来给了于淼,由于淼和曲飞然(岩)挑起的一场有预谋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开始了。

七月一日上午,所有的警察都被叫去开会,只留一个警察坐班。

下午一点左右,张淑芹突然被叫出去,我由于担心她被迫害,一直焦急的等在门口。过了一会儿,果然传来一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我心想一定是我的同修遭迫害了,我来不及多想,第一个开门冲了出去,被守在门口的女恶警梁雪梅、吕培红拦住。紧接着上来一群如狼似虎的男恶警,他们把我打倒在地上,铐住双手,我的腿被踢伤,呈紫青色,一个叫黑加仑的男恶警狠狠的打了我一耳光,顿时我的脸肿起来了,疼痛难忍,随即我被拖上了六楼。

刚上六楼大厅,迎面看见的是法轮功学员于小华,她的嘴被塞着一条又脏又破的毛巾,并紧紧用胶带缠绕住,连头部也被胶带紧紧的缠绕着,并且被反铐在铁椅子上,我连忙大喊:“快放开她!”他们不但不放开于小华,后来连我也被用胶带封住口。

接着被拖上六楼的是法轮功学员佟亚芹,她被双手反铐着,凶残的男恶警,竟然灭绝人性的提着她的小臂拎上了六楼。疼痛难当的佟亚芹紧闭双目,紧咬牙关,面无血色,看到此情此景,我的心都碎了,我声泪俱下大喊道:“你们不能这样,快把她放开!”

一个戴近视镜长得膘肥体壮男恶警,像个凶神恶煞似的,立即冲过来,一边死死地往下按住我的头,一边叫嚣:“你别管闲事”。我一边挣脱着一边说:“我不是犯人,干嘛要低头,你们放开她。”可这一群人,根本听而不理,拖拎着佟亚芹進了一个房间。

直到七月五日,我再次见到佟亚芹,她双手背铐着,手背肿的似馒头,手腕肿胀,血迹斑斑,脚肿的变了形。经了解得知,她是被双手伸平挂吊在上下床的上床,床的长度是一米八至两米,双臂伸直尚不够长,恶警用手铐铐住手腕,硬生生的伸拉着固定在上床两个顶头处,双脚刚刚能着地,看到佟亚芹从头到脚满身的伤痕,可以看出她曾承受了极度残忍的迫害。

当佟亚芹、于小华都遭受同样的方式迫害后,他们又来迫害我,将我铐在于小华刚刚坐过的铁椅子上,从一日到五日我一直绝食,而其他没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只给两顿饭,每顿一个干馒头和一小碗水,据喝过水的法轮功学员说,水里有不明药物。

七月三日,又采取另一种形式的迫害,我们所有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剪了“鬼头”,由女恶警张春景带领一名卖淫犯李冬雪,把我们的头发都剪成了超短发,而且是故意胡乱剪的,完全是在進行肉体迫害的同时,進行的另一种精神虐待。

令人恐怖的惨叫声

在六楼时,我们的房间都是封闭极严的,窗不开,且门窗的玻璃贴满报纸。有一天,一名刑事犯告诉我,里面隔壁是法轮功学员刘术玲。

大概是七月二日或者是三日那天,从刘术玲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嘈杂混乱的声音,我问恶警张春景,她说:“我给刘术玲上铁椅子了。”

后来,又传来异常的“劈了扑棱”的混乱响声,我想这一定是刘术玲被迫害发出的反抗声音,接着传来撕心裂肺的呜咽声,听起来令人恐怖,尽管门窗紧闭,但仍然可听得见,像生命承受到极限发出凄惨的悲鸣,当时的包夹和我对视了一下,这时我整个的心都揪起来了,异常的惊恐,久久不能平静。过了一会我听见有许多人進進出出刘术玲被迫害的房间,也夹带着很响的类似拆床和清理杂物的声音。

我和包夹都很紧张,潜意识感觉到发生了甚么事情。我问:“怎么回事?”包夹很敏感,赶紧遮掩着:“没甚么,没事,没事”。过一会,就是死一般的寂静。

再后来,所里有医生来询问我们身体状况。我很奇怪怎么又突然关心起我们的身体来了?七月四日,恶警竟然主动将我从铁椅子上放下来。事后,当我听说刘术玲被迫害致死,我串起当时的回忆,判断一定是刘迫害致死后,戒毒所害怕,才将我和其馀人放开。

在戒毒所期间,我听说刘术玲被迫害致死,为了确认事实,我问女队队长吕培红:“刘术玲怎么样了,怎么一直没有她的消息”。吕告诉我:“刘术玲由于身体出现状况,被家属接回去了。”我信以为真,事后知道是她骗我,但也说明一个问题,如果刘术玲是正常死亡,吕培红没有必要不直言不讳,恰恰是另有原因。

我在六楼被迫害期间,刑事犯丁晓翠看见我后大骂:“就是你们作的,楼下都戒严了。”回来后听人说,楼下戒严持续了一周多,大队长刘巍这一星期都在戒毒所值班,全所一百二十多名被关押的女性人员,全封闭在宿舍里,吃喝拉撒睡全在宿舍,连在门口探头都不允许,屋里的人互相之间也不让说话。全部被关押的人员停止生产,在宿舍码坐小凳,没有下楼吃过一顿饭,男少犯抬饭上来,被关押的人大小便都在屋里的桶里方便。

在戒严期间戒毒所刘术玲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五、六楼,无一人去过厕所,是在屋里用便桶里大小便,而警察却说刘术玲死在厕所里,显然是在撒谎。如果说刘术玲是正常死亡,为甚么戒毒所要封锁消息,吕培红队长向劳教所内的人欺骗说刘术玲已到期回家?透过刘术玲被迫害致死案,中共执法的黑暗与草菅人命,可见一斑。

近十年来,黑龙江省上千名法轮功女学员先后被绑架到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遭受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从未停止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目前仍非法关押九十多名女法轮功学员。鸡西市煤机厂炊具商场法轮功学员姜荣珍,四十二岁,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迫害致死,全身是伤,有电伤痕迹,头前有洞,头后有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0/哈尔滨戒毒劳教所摧残刘术玲等十二法轮功学员-232266.html

2010-10-21: 见证人叙述刘术玲被迫害致死始末(图)
一、 七月一日戒毒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这时,我听到三、四个以上的警察,狠狠地将一个人推倒,这个人一下子撞上了门框,这个人是法轮功学员于晓华。于晓华为抵制迫害大声高呼,“法轮大法 好”。 为了掩人耳目,警察撕胶带,封住于晓华的嘴。我听到踢打声、谩骂声、扣手铐声,我非常的揪心,我站起来对刘巍说:“你这不是在迫害我们同修吗?”刘巍说: “谁迫害你们了!”我非常焦急,想出去看看情况,于淼把着门,不让我出去。七月一日正好是我绝食反迫害的第四天。随即又听到法轮功学员被拖走的声音,打骂 声音不绝于耳,还听到很多人上下楼跑动的声音、拆床的声音,很响的声音,当时混乱得就像楼要塌了一样。
  后来我得知,在戒毒所所长张洪彦的授 意下,刘巍大队长亲自坐镇,唆使恶警杨明军、刘茗、梁雪梅、张春景、谢丽佳、赵旭辉、师帅、陆博雅、王海英、于坤、于淼、陈香怡等,还有不知名的男干警与 护卫队人员,以及刑事犯曲飞岩、张欢、孙平、吴清玲、高升等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这场有预谋的邪恶迫害,是针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这些人在戒毒所仍 坚持炼功,被迫害的有刘术玲、于晓华、刘惠、马淑芬、刘艳华、程丽、王凤霞、门秋银、任淑贤、解薇、高玉敏、佟亚琴,共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这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十几个恶警,分别被劫持在五、六楼的单间里上大挂、坐铁椅子、身体呈“大字型”铐在床上。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的酷刑,直到晚上五点多钟,才稍减。
 这 场突如其来的迫害震惊了全所一百五十多名被关押者,一时间,恐怖气氛笼罩了整个戒毒所,让人喘不过气来。迫害持续了一周多。大队长刘巍这一星期都在戒毒所 值班,全所一百二十多名被关押的女性人员,全封闭在宿舍里,吃喝拉撒睡全在宿舍,连在门口探头都不允许,屋里的人互相之间也不让说话。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 是警察的喊叫与谩骂声,及五、六楼传出的残酷的打骂、侮辱、体罚、虐待声,那十二名法轮功学员正在遭受酷刑迫害。全部被关押的人员停止生产,在宿舍码坐小 凳,没有下楼吃过一顿饭,男少犯抬饭上来,被关押的人大小便都在屋里的桶里方便。
……
8、马春利和刘艳华遭受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马春利在佳木斯看守所,被折磨了二十一天后,在昏迷的状态下被戒毒所强行留下,检查身体时心电显示,心房肿大,医院要抢救,佳木斯看守所的警察却说:“没事,死不了”。马春利被拉到戒毒所时在门前停了二十分钟,警察怕不收,说:“花钱也要把马春利留在这里,”

马春利不能自理,队长刘巍指使凶狠暴躁的吴清玲来包夹马春利,吴清玲打骂、撒谎成性。在无监控的屋里,吴清玲随意折磨马春利,马春利生活不能自理,整天在污言秽语,谩骂声中度过。她吃不下东西,总呕吐,经常抽搐。从到戒毒所就在床上躺着,不能上厕所,自己不能动,又无人帮她洗漱,气味难闻。再加上吴清玲的梅毒味,腋臭味混在一起,要有来检查或参观的就更惨了,四个人抬褥子,把马春利抬到旮旯里藏起来。法轮功学员敢说话的,和上访敢说话的,及病号都被欺骗到库房、警察宿舍、或其它角落里,由警察跟着。

今年六月十日,省司法厅劳教局去戒毒所检查时,警察姜周却欺骗说是楼房装修来验收,把四大队一些敢于说真话的人骗出来,藏起来,不让见人。院内铺地毯,全所警察在院内迎接。

刘艳华,被伊春市“六一零”绑架到戒毒所迫害。刘艳华在反迫害中,拒绝做奴工,而被体罚虐待,早五点到晚上十点,持续一年多。而在这期间,曾多次坐铁椅子,被非法加期三个月,在超期关押期间,她拒绝穿囚服,而被隔离進行加重迫害,至今仍在被非法超期关押。

以上是我所见证的哈尔滨劳教戒毒所的迫害罪行,没有亲身经历,永远都无法真正想像到中共这灭绝人性的迫害是多么残酷。

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宇宙的真理,是任何生命都无法抗拒的。从古至今,是凡迫害修炼人的人,都是没有好的下场。在此,奉劝那些仍助纣为虐、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人,为了自己生命的永远,立即停止行恶,挽回你造成的损失,为自己赎回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1/231276.html

2010-09-06: 哈尔滨戒毒劳教所恶警七月份的暴行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导)哈尔滨劳教所戒毒所恶警在二零一零年七月间对法轮功学员進行上大挂、坐铁椅子等酷刑折磨,七台河法轮功学员刘淑荣被迫害致死。

今年七月一日下午,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哈尔滨劳教所戒毒所恶警上大挂,就是把人用手铐吊起来,脚离地面,非常残酷,重者能造成残疾。在十五天内没放下来,紧接着坐铁椅子,关在小黑屋,专门有一个犯人看着,还强迫她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等。

同时被迫害的还有安达的法轮功学员于小华,坐五天铁椅子。佳木斯的任淑贤、佟雅琴,还有刘会被上大挂六天,第七天才放下来。还有门银秋被上大挂三天。王凤霞也被上大挂,不写保证不放下来。白丽珠不穿队服被关小号。

最残酷的是七台河的法轮功学员刘淑荣被迫害死,七月一日当天只给吃两个馒头,喝盐水。

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有:戒毒所长赵某某、法制科长杨利、梁雪梅(女)、刘明、大队长刘微(女)、警察陈相怡(女)、队长吕培红(女)等。

这些只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被中共欺骗的警察们,赶快悬崖勒马,不要被眼前的假相迷惑,天灭中共来临时就没机会了,不要给中共做陪葬。

希望看到此消息的法轮功学员发出强大正念解体黑窝,营救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6/229270.html

2010-08-15: 黑龙江省哈尔滨戒毒所超期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15/228228.html

2009-09-12: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戒毒所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戒毒所三大队连续有10个月、不让反迫害、不配合恶警的大法弟子刘彦华、赵春艳,白天坐小木凳,晚上比其他学员晚睡,早上比其他学员早起1小时。有钱连咸菜大酱也不让买吃。有时恶警对刘艳华污辱谩骂,在精神上肉体上進行迫害。

恶警用手铐把刘艳华吊在床上层达7天7夜,不让睡觉。第二次还是用铐子吊在床上达5天5夜,不让睡觉。

大法弟子包丽霞反迫害,和警察讲把做好人的人都送到劳教所。四大队恶警让她在走廊站着,整整站了一夜不让睡觉,第二天上午又让她蹲在便桶旁迫害。大法弟子刘淑荣因为反迫害、炼功、被三大队恶警指使别的学员用绳子把腿给绑上、双盘打坐的姿式,达7天7夜不让睡觉还给加期4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12/208152.html

2009-04-05: 伊春大法弟子刘艳华被哈尔滨市道外区减毒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刘艳华被绑架,关押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减毒劳教所,因不参加奴工劳动,不写所谓的改造日记,不背所谓的所规队纪而被加期,恶人声称一天不写改造日记就加期一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5/198392.html

2008-08-16: 黑龙江省刘艳华被非法劳教两年
8月12日早4点,刘艳华被翠峦公安局劫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6/184158.html

2008-08-14: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面临被非法劳教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8月12日早晨4点多被翠峦公安分局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非法劳教。
刘艳华,40岁,家住伊春区红旗小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4/184043.html

2008-07-28: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潘大姐被绑架
2008年7月23日下午,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潘大姐在伊春市翠峦林业局在救度世人发放资料过程中被翠峦公安分局110和翠东派出所绑架。
7月25日,刘艳华被送西林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潘大姐家被抄把大法书集等物品拿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8/182973.html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联系资料(区号: 451)

2026-01-10: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女子监狱八监区 孙伟 18104609700
女子监狱八监区 左红锦 18103678681
女子监狱八监区 杨慧娇 18103678685
女子监狱八监区 吴丽静 18103678690
女子监狱八监区 董秋敏 18103678687
女子监狱八监区 于菲菲 18103678626
女子监狱八监区 张嘉颖 18103678691
女子监狱八监区 陈蕊 18103678623
女子监狱八监区 魏星 18103678689
女子监狱八监区 张冰冰 18103678625
女子监狱八监区 赵丽娜 18103678629
女子监狱八监区 刘欣 18003663639
女子监狱八监区 李超 18103678627
女子监狱八监区 赵辉 18103679660
女子监狱八监区 牟宁 18103678693

2025-12-21: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
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507号

2025-08-21: 黑龙江女子监狱责任人:
韩颜伟:监狱长一把手(刚刚调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徐洋(女):监狱长二把手,管理改造工作
郭琳琳:原八监区二把手,现任六监区大队长。郭琳琳任八监区二把手期间,常去省六一零学习迫害法轮功经验,与省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头子顾长海勾搭成奸,成为顾的后老婆。
岳秀凤:八监区大队长
索媛媛:八监区副大队长,管理改造工作
吴艳宇:一分监区区长,负责五楼
沙 莎:二分监区区长,负责六楼
肖x x :三分监区区长,专职负责迫害五楼、六楼的法轮功学员
李 琳:一组包组警察
魏锦俐:二组包组警察
马旭旭:三组包组警察
黄虹霄:四组包组警察
沙 莎:五组包组警察
吴艳宇:六组包组警察
李晶晶:七组包组警察
潘明珠:八组包组警察
李秀娟:九组包组警察
沙 莎:十组包组警察
郭 蕾:十一组包组警察
高凤莲:十二组包组警察
八监区六楼的警察:
曲小翠、姜 x、郁 x、鞠 x、潘嘉旭、程佳旭(00后)、吕 丹、王 丹、雄 鹰、斯琴高娃(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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