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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监狱(原莲江口监狱,连江口监狱) >> 陈健, 男, 3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6-15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其它亲戚: 陈健 李宪忠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七台河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3-02-13: 黑龙江七台河市陈健在佳木斯监狱遭受的迫害
黑龙江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居民陈健,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家庭和睦,一家人生活在幸福中。陈健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遭殴打逼供,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一月被关入佳木斯监狱集训队迫害。

说起中共的监狱、劳教所,被中共谎言宣传欺骗的人可能认为监狱是清洗站,给曾经迷途犯错的世人一次改过回归社会的机会;而在那里呆过的人(包括狱警)都知道在高墙、电网、酷刑、恐怖高压下,精神摧残,思想紧张,心灵扭曲,那种身心带来的痛苦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对社会危害更大。下面是陈健自述他的经历,特别是在佳木斯监狱遭遇的迫害。

我1971年生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6岁时因得脑膜炎腰椎穿刺,遗留下“偏头痛”的毛病。后来听人说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修炼起法轮功,多年的病痛不翼而飞,通过修炼懂得了人要按照真善忍去做好人,以至更好的人。要用善心善念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辛勤的劳动快乐的生活。

2008年5月22日中午,我正在田间给豆苗施药,二舅来电话告诉我修炼法轮功的表哥被北兴分局的高保民、李怀来、孙东升绑架到北兴分局,其“罪名”是家中安装了接收“新唐人”电视台的小锅。我去北兴分局要表哥,也遭绑架。5月22日晚7:30分左右,赵莹光、孙东升等人将我绑架到红兴隆看守所,在看守所经历了37天脚镣背铐的酷刑和长达8个月的非法羁押。于2009年1月20日投入佳木斯监狱非法迫害,那天离中国传统的新年还有5天。

酷刑演示:大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我没有向其他法轮功学员那样被酷刑折磨,可是中共监狱的另一套折磨人的方式,“精神高度紧张”和“意志摧残”却远远超出了肉体的酷刑折磨。它挥之不去,让人痛不欲生,一辈子生活在阴霾恐怖的阴影中,所以中共的监狱、劳教所只能把人变成坏人甚至更坏的人。

当黑黑的铁门“吱嘎”裂开时,一个朴实的农民被推进了“传说”中的监狱,我的心突然就象压上了一块万斤巨石,一下沉到生命的谷底,快要窒息了,本能的张大了嘴急促的呼吸,才稳住了自己在看守所8个月非法羁押所导致的虚弱身体,(没被迫害时体重近180斤,现在120多斤)拖着沉重的虚弱身躯,揣着忐忑恐惧的心理,茫然无措的被人押到了监狱中的“地狱”——集训队。

大约上午十点,一个带眼镜的警官(史干事)和一个体态臃肿肥胖的犯人杂工唐志刚在集训队一楼门厅里接收了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和其他犯人。唐志刚对新来的人吼道:都把行李放下检查,脱光衣服靠墙头朝里蹲着,邪恶的气焰充斥着整个大厅,史干事在翻我的行李时,发现了一块在绑架我时遗留在室内的一块手表,满脸傲慢藐视的神态,晃着脑袋对我说:“你还敢有手表?”说完当着所有人的面将手表用力摔碎,嘴里还骂着什么。由于身体虚弱,天气寒冷,内心的恐惧在严重践踏人权的淫威下,我瑟瑟发抖。在这人间炼狱里一个人应有的人格尊严被剥夺殆尽,人权被严重践踏。唐志刚把查完行李的人带到寝室的走廊里让人一字排开。手抱头面朝墙蹲在那里等待犯人杂工填写表格档案。有一个盗窃犯因长时间蹲着脚麻了,活动了一下,被唐志刚看见,狠狠的踹了一脚,盗窃犯的头撞在墙上“噹”的一声弹了回来,身体倒在地上。唐志刚又狠狠的踢了一脚骂道:“X妈的,这是你家呀,你想动就动啊。”盗窃犯被踢后哆哆嗦嗦的又回到原地抱头蹲好,脚蹲的又疼又麻的我看到别人挨打,心里很害怕,本来想活动一下的想法被恐惧代替,强忍着在那里蹲着,表哥因动了一下被杂工伍传海连踢带骂。我知道从今天起噩运来了,高压恐惧充满了集训队所有服刑人员的思想。

大约中午12点半左右,于犯杂工(现已释放)高喊“谁是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的过来”,那叫声在那环境中非常的恐怖,大有炼法轮功的人今天难逃挨打受罚的局势,听得让人毛骨悚然。这时于义枫(集训队大队长)来到我们面前阴着脸说:“我这里就是仓库,我不管你们炼法轮功的有什么想法,法院判你们有罪那是法院的事。送到我这里我就负责看管,你们要不服就找法院去。”李智勇(集训一中队指导员)坐在一楼里面的大厅门口,叼着烟卷,歪着脑袋,斜着眼睛对着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阴笑道:“我告诉你们,这里是集训队,在我这里还没有不转化的。”正是这个集训队在2011年的2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连续迫害我们几位包括秦月明在内的坚定的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李志勇问我们转不转化?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人的思维,只有恐惧,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蔡犯杂工拿来所谓的转化“四书”的打印底稿让我们抄,并说这就是一个形式,你们只要写了就不为难你们。后来得知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监狱奖励警察很多钱。

下午集训队服刑人员都强迫出去跑操,光着头,光着手在寒风刺骨空旷的操场上集训操练。一个个冻的缩头缩脑,却没有一个人敢吱声,而且还必须象军人一样,立正少息正步走,稍有一点差错就要遭到杂工犯人的打骂,精神时刻处在高度紧张集中的状态,不敢有丝毫差错。集训操练美其名曰提高服刑人员身体素质,实质是通过强制和高压让人屈服。看着外面强行操练的服刑人员,违心的抄着转化的“四书”,我的心在流血,我在干一件一生中最愚蠢的事,我愧对恩师的教诲,愧对师父的苦度,感到灵魂在慢慢的离我而去,感觉现在的我只剩下一个躯壳,机械的抄着转化书,犹如一个行尸走肉,觉得活着失去了意义,那种能活又不想活,想死又死不起的痛不欲生的感觉,真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集训队是 一个让人强制屈服的地方,有一个服刑人员叫杜俊德,因盗窃罪获刑三年半,此服刑人员因拉肚子向杂工伍传海请求上厕所(伍传海,男,30多岁,原佳东造纸厂一名保安,因与人口角致人死亡,获刑十年),伍传海骂道“X妈的,这是你家啊,你想拉就拉,憋着。”又过了半个小时,杜俊德又报告要上厕所,伍传海说你出来吧。我想一定是让他去了,要不就得拉裤子里了,我还没想完呢,伍传海就动手打上了,两个大耳光子过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全然不顾拉肚子的杜俊德的感受,嘴里还不停的骂,最后让杜俊德“开飞机”两手朝后背,头朝下在那里对墙撅着,撅了两个多小时才让其上厕所,也不知杜俊德拉没拉裤子里,这是很平常,很正常的小事,而这种事每天都在集训队发生。

在集训队,服刑人员每天都被强制站军姿,练军蹲,报数,站军姿以寝室为单位,一个寝室16——20人不等,各寝室长都是由杀人犯,抢劫犯或者是多次被判过刑的人来担任,这些人心狠手辣,稍有不顺心就非打即骂,很邪恶,因为他们有警察在后面默许支持。这一茬恶犯走后下一茬接替,上行下效手段更凶狠恶性循环,把人的理念思想拉到了仇恨的边缘。在集训队进出廊门要要报数,报错要受惩罚,平时走路要靠边,弯腰,低头,背手,走直角,遇到警察要面朝墙,手里拿的任何东西都必须放到脚下,等警察走后或他允许你走才能靠墙,弯腰,低头,背手,走直角回寝室。有一个刚来的服刑人员因一次进寝室没有走直角(90度进门)被寝室长“赏”了一顿大耳光子,打的其他服刑人员心惊肉跳,每个人都暗自提醒自己千万别犯错,精神时刻处在极度紧张状态。有的犯人为了能有一丝宽松的环境或能有上厕所的自由(厕所每天只允许去三次,以寝室为单位,每单位限5分钟)偷偷的给寝室长或杂工送好处,小到火腿肠方便面,大到饮料香烟,我就曾经迫于压力送给伍传海唐志刚一条“黄鹤楼”香烟,时价170元。据说唐志刚收到这样的“礼物”有200余条。后来唐志刚被调到九监区不知是否与此事有关。

有一次家里人接见(因为我违心的“转化”了才允许见亲人,许多坚定的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亲人接见、书信往来、购买生活物品的最基本的全力)亲人给我存了几百块钱,买了些食品水果。回来后寝室长王成刚见没给他送礼(王成刚双鸭山市偷窃犯经常索要其他人的物品,不满足就动手打人)王成刚就找茬,对我大打出手,对着我的心脏用拳头猛击,当时我被打的呼吸困难,脸色发青,心脏极度疼痛,蹲在那里半天喘不过气来,王成刚看到我痛苦的样子才停手,我好半天才缓过来。

集训队不止是犯人欺侮犯人,就连警察也动手打人,有一个伺候杂工班长的年轻犯人在一次申庆新(集训队副教导员)遛廊时,没有面朝墙看了申庆新一眼,申庆新就给了他一个大耳光子并恶狠狠的说:“我是你的亲戚啊?你瞅我。”打的那个犯人低头不敢吱声。还有一次05号寝的一个小孩(宝清县刑事犯,因伤害罪获罪6年)也是看了申庆新一眼,喝的东倒西歪的申庆新拉过此人就是两个大耳光子,并吼道:“你瞅啥?谁允许你瞅的?”申庆新走后伍传海拉过那人一顿拳脚。伍传海走后,王成刚又拉过此人一顿大耳光子,打的那犯人眼冒金星,满脸是伤,王成刚认为他在警察那里没有把人“教育”好。

还有一次我半夜起来大便,由于不知那个蹲位堵了,大便后冲了水,没等水下去就急匆匆的走了,因为集训队包夹我,如果发现我不再,包夹就要受惩罚,刚上床没多久,08号寝室长于丙义(杀人犯判无期)就报告给杂工王守礼说我故意将便池堵住。王守礼把我拽下床就是一记大耳光子,然后命我把便池疏通,也不给我任何工具,我只能用手把污物掏开,完事后把手洗净,但一想起来,那晚的情景就浮现在眼前挥之不去。

这些身体的承受我还能过去,可是由于转化给心里造成的压力和伤害,到今天想起我的心中还会隐隐作痛。

集训队的迫害还有很多,吃饭前要先唱红歌,然后一字排开蹲在那里集体听口令吃饭,只有5分钟时间,吃不完强行收走筷子,不准超时,还有强迫劳动,如组装火柴盒、挑红豆、牙签、卫生筷子等。集训队为了省水,犯人上完厕所不许洗手,有的犯人手上长疮,流脓,这些污物有的都粘到牙签上卫生筷子上…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

由于我“转化”给于义枫带来利益,告诉打饭的给我加个馒头,并告诉犯人不许打我,很多犯人羡慕说:“看人炼法轮功的,政府都照顾。”可有的犯人却说我“转化”是叛徒,背叛师门。这才是我心中最大的痛。于义枫说我可没打你呀,是你自己转化的。于义枫没有打我,可他默许犯人为利益打我。于义枫没有打我,可是代表政府形象的申庆新却无视法规,践踏人权,纵容邪恶并给人制造高压和恐惧,它就象一个魔鬼时时刻刻在折磨着人,吞食着人,消磨人的意志,摧毁人的精神,在无形中做到了有形的打击。这就是他们的目的。正如《九评共产党》中所讲:中共杀人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你在精神上造成恐慌,让你在颤抖中屈服。

如果没有中共的迫害,我不会因为信仰被迫害入狱;如果没有被迫害,我不会违心的转化,也不会让那些有缘人失去机缘,所以中共的迫害才是这场人类浩劫的罪恶的根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3/黑龙江七台河市陈健在佳木斯监狱遭受的迫害-269980.html


2012-06-16: 黑龙江七台河市陈健自述被绑架、逼供、判刑遭遇
陈健,黑龙江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居民,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家庭和睦,一家人生活在幸福中。陈健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遭殴打逼供,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一月被关入佳木斯监狱集训队迫害。
下面是陈健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午,我接到二舅的电话,说表哥(法轮功学员)在地里干活被北兴公安绑架到分局。我给同修打电话后,就匆匆赶到北兴。我和外地一法轮功学员配合给警察讲真相。政委张春华不但不听还说些诽谤大法的话,我用手机暗中给其录了音,又找到赵莹光、高胜等人讲真相,效果不好。找张震(公安局长)的妻子,准备给她讲真相启发她的善念,希望能营救出表哥,谁知她在思想上也抵触真相。她的外甥女(刚考上司法公务员)从后面一把夺走录音用的手机,张震的妻子拨打电话找警察并喊张震的司机抓法轮功学员,好言相劝也不听,那个法轮功学员喊我快跑并飞快的跑了出去,司机在后面紧追但没追上。

高胜等一帮警察吧我带到公安分局,高胜手里拿着我录音的手机。我向其要手机,高不给,说这是“证据”。恶警把我关在一个屋子里,由高宝民、张立国监视。下午两点多钟,刘立影(副局长)、高胜、孙东升、李怀来等挟持我要非法抄家。我对恶警说你们无权抄家,搜查令我看看,我犯了哪条王法?恶警没有搜查令把眼光都投向刘立影。刘立影说我是局长现在就签搜查令,说完蹲在地上给搜查令签字,恶警李怀来见刘立影签了字,就从我的农用车里拿了一把钳子,准备撬门,我正声喝道:“你给我放下,不许动。”李怀来吓的赶紧放下钳子,缩了回来。恶警们见我不配合,就跑到邻居家借工具撬门,邻居知道后却不借给他们,恶警们跑到很远的一家谎称修车才借来了工具。恶警们撬开门后就在屋内乱翻,高胜负责看着我,其他恶警把我学习的书籍和讲真相的资料及光盘搜出来后,高兴地说“这回有‘证据’了”,然后让连队副队长伦立武签字后,挟持我回到北兴分局。

晚上七点左右张震的司机开车,赵莹光、孙东升两人挟持将我绑架到红兴隆看守所。一路上我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也不听。晚上九点多钟到了红兴隆看守所,恶警们拿出一张写着“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拘留票子让我签字,我不配合拒签。赵莹光、孙东升说你不签我们代签,反正必须拘留你,当晚将我投入看守所牢房。

五月二十三日早,赵莹光、孙东升、刘晓东几人非法审讯,我不配合,赵莹光、孙东升对我拳脚相加,赵莹光用手抓住我的头往墙上撞,用拳头打脸和腮,用脚踹,把我的腿踹青、牙齿打松动、鼻子打出血,并嚎叫着说:“谁挡我升官发财的路我就和他没完,我就不给他好果子吃。”见我不配合就又伪善的给我擦鼻血、给我水喝,来哄骗他们需要的“材料”。我当时被他们折腾的头晕转向迷糊中签了字,我便被送回牢中。晚上当我神志清醒时,马上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我立即找到邵管教告之我要找赵莹光我所说的不对,赵莹光是在迫害我,我签的字作废。邵管教用脚顶着我的胸口说:“你想翻供就翻供啊,你等着明天徐局来看看怎么收拾你。”

徐连斌,红兴隆管理局副局长兼看守所长,此人非常邪恶。徐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常残忍,有几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学员喊“法轮大法好”,徐就指使恶人用鞋底打法轮功学员的脸,事后还扬言还是鞋底管用,不喊了吧!

五月二十四号早上徐连斌找到我,对我破口大骂,问我为什么翻供。我说是赵莹光刑讯逼供,不承认。徐听后说:“他(赵莹光)应该用板子打你,你小子不老实,来人呀,给我砸上,背扣带上,不老实就一直带着。”就这样我带着背扣、脚镣一直带到六月三十日,计三十七天。而后张春华、赵莹光,还有红兴隆国保六一零的吴家辉也来非法审讯几次。张春华说:“你小子现在老实了吧,就欠收拾。”赵莹光说:“你小子瘦了,看来看守所减肥挺好,每天吃饭定量还不得胃病呢!将来我要减肥也来这里。”徐连斌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绩,现升迁到宝泉岭管理局任公安局长。徐和其小舅子古班长有句口头禅:“哪家看守所不死人,死几个人算什么。”视人命如草芥。徐还给法轮功学员于友戴上背扣和六十斤的大铁镣,还说如果于友不交待就给他戴一年,让他把牢底坐穿。

红兴隆法院非法开庭时刘丹(庭长)问我认不认罪,我全盘否定,不认罪,并反问刘丹:“你说我破坏法律实施,我破坏了国家哪条法律,国家的哪条法律因为我的‘破坏’而没有实施?”刘丹无言以对,后又说那你问国家去吧。我的亲人找刘丹要人,刘丹叫嚣的说:“你们不找律师还能轻判点,你们找律师我就重判。”刘丹对我非法判刑四年。我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被非法投入佳木斯监狱集训队。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一中队张朝辉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用电棍电、使用各种刑罚体罚法轮功学员。据说转化一个,监狱给他们1-2千元奖金,以鼓励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

恶警们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绩以求升迁。徐连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由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副局长升迁到宝泉岭管理局公安局长,刘立影迫害法轮功学员晏春斌、程桂香、朱国 、胡秀岩、于友、李宪忠、陈健等捞取政绩,由北兴公安分局副局长升迁到曙光农场任公安局长。张春华由北兴分局政委升迁到五九七农场任公安局长。赵莹光由刑警队副队升为治安科长。高胜由队长升为公安分局副局长。

法网恢恢,正告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及时回头,善待法轮功学员,生命还有一线希望,如再不悔改,等待你们的只要正义的审判和无休止的偿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6/黑龙江七台河市陈健自述被绑架、逼供、判刑遭遇-258999.html

2010-05-24: 黑龙江农垦总局折磨、诬判法轮功学员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农垦系统由农垦总局主管(以前叫做农垦管理局),下辖九个农垦分局,一百多个农场和很多直属单位,分布在黑龙江各市县,自成体系,与所在市县无行政隶属关系。农垦总局,农垦分局,农场具有党政部门的全部职能,所以农垦总局,农垦分局,农场都设有政法委、“610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公检法司等部门。1999年7·20以来,农垦总局部份邪党人员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指挥组织所属农垦分局,农场,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洗脑,抄家,跟踪,监视,罚款,开除工作,酷刑折磨,劳教,判刑,手段恶劣,用心毒狠。

根据明慧网刊登的情况统计,黑龙江农垦系统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四十多人,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更多。但由于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多在2005年以前,没有被揭露出来,无法统计。据了解,九个农垦分局都有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从建三江农垦分局判刑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将近四十人和牡丹江农垦分局八五一一农场判刑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28人来看,被劳教的人数很多。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宝泉岭农垦分局法轮功学员王居龙、宝泉岭公安局装备科科长范强,就因为坚持修炼做好人,被冤判7年和5年零6个月。

全家多人被冤判:2002年4月12日因为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王爱芳、刘桂华(次女)被8511农场公安分局陈向军,及8511农场“610办公室”主任肖志忠为首的不法之徒诱骗到8511农场公安分局拘留。4月 13日,他们被转送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分局看守所;同样原因4月21日,刘建国的长子刘启良、长儿媳张秀英在家中被强行带走。2002年12月,牡丹江农垦初级人民法院任盈武对四人公开强判有罪,其中刘桂华被判四年,刘启良被判三年半,王爱芳、张秀英分别被判三年。

多次劳教判刑加重迫害:有的人连续2次甚至3次被劳教判刑。如田宝玉,第一次,1999年12月到北京依法上访,被劳教两年;第二次,2001年12月,刚劳教期满回家20多天,因为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被诬告为串联,又被劳教三年;第三次,2008年3月,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建三江法院冤判5年徒刑。田宝玉现仍在遭受佳木斯连江口监狱的冤狱迫害。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政法委,“610”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总指挥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逐级上报到总局政法委,“610”,总局党委政法委召集下面相关部门的人员开个会,目的是先内定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然后各下属单位便按照这个决定来暗箱操作。所以,有时候还没有非法开庭,但内定结果已经都有了。等最后开完庭后,再将结果上报到总局党委政法委最后审批,一旦总局党委政法委给了决定后,下属农垦法院就按照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而执行去当庭宣判了。

农垦分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陷害法轮功学员,总局法院见错不咎,维持原判。例如,二零零二年四月中旬,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八五一一农场龙头镇派出所警察郑连冲,以发真相资料为由,将六十多岁的王爱芳从镇集贸市场上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问;数小时后,郑连冲伙同公安局的陈向军等人,闯到王爱芳儿子家,非法抄家,翻箱倒柜,在什么都没有翻到的情况下,又把王爱芳的儿子刘启良和儿媳张秀英绑架到公安局;然后这帮恶警又闯到王爱芳的女儿刘桂华家,同样一通乱翻,也没有翻到一点东西,于是把刘桂华也绑架到公安局。

由于警察在刘家没有翻到任何东西,于是把从刘桂华家搜到的一个小背包,作为散发资料的证据,又从别处拿来一些塑料袋和书,再加上刘启良家的四轮车,经过一番拍照,说是从刘家翻到的东西,作为所谓证据上报到公安局。

牡丹江农垦法院非法开庭,检察院的公诉人张波当时就破口大骂,认为老太太没有按他们的计划说和做。四位被害人要求把事情说清楚,却都被法官打断,不许陈述事实经过,最后草草结束。就在四位法轮功学员要走出法庭时,公诉人和法官们就开始互相埋怨,法官说公诉人:“你们干的啥事,事情弄得不清楚,就催我们开庭,结果人家问你们啥,你们还答不上来,没有证据,整那些玩艺儿还叫人家看漏了,人家一说,你还当庭骂人,叫人抓住把柄了,叫我们怎么说?”公诉人则狡辩:“你们应当按咱们商量好了的说。”这些话都被四位法轮功学员听见,法警见之吆喝:“快走,听什么!”

后牡丹江农管局法庭在没有任何证据、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把刘家四人分别非法判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四位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院来人核实,知道证据和证词都是公安人员捏造的,就不再追问事实了。但是她们说:“知道你们现在这个事是冤枉了,不过冤枉你们就冤枉到底吧,除非你们法轮功修改法律。”说完扭头就走了。于是王爱芳一家四口人被分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和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其实黑龙江农垦系统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那个不是冤判呢?审判结果早已是总局政法委,“610”定好的,所以,法轮功学员的所有上诉都是维持原判。

黑龙江农垦总局对下属法院公然违法撑腰壮胆。例如,蒋欣波2009年9月因发放纯善纯美的神韵光盘被前进农场公安分局绑架。建三江法院按照农垦总局旨意欲对蒋欣波非法开庭,蒋欣波丈夫请北京资深正义律师辩护,并有40多人联名要求立即无罪释放蒋欣波。

建三江农垦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对北京资深正义律师的到来惊慌失措,胆战心虚,深知非法庭审蒋欣波会被北京律师驳的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不敢对簿公堂。黑龙江农垦总局政法委“610”立即派人进驻建三江农垦分局,为建三江分局违法办案,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撑腰壮胆。

于是,建三江农垦分局党委书记王金会,政法委书记王甲林下令前进农场政法委、公安局、前进中学(蒋丈夫工作单位)给蒋的丈夫施加压力,逼迫其辞退律师,在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无效后,前进公安局教导员苏贻刚伙同前进中学校长王玉海绑架了蒋的丈夫,前进农场书记王伟、政法委书记王全义、公安局教导员苏贻刚威逼蒋的丈夫辞退了律师。

随后两天,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十一日,建三江、前进两地警察绑架了九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建三江所属的其他农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骚扰,恐吓、威逼签字放弃修炼大法。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建三江法院院长李疆鹰、审判长袁鹏飞、审判员李凤华、丁立昌等人非法庭审蒋欣波,法庭上不准蒋为自己辩护,蒋的丈夫作为蒋的辩护人却不让其将辩护词读完,三十分钟后草草收场。蒋欣波被冤判4年徒刑。非法开庭时,法院外面十几辆警车和多辆不明身份车辆,约一百多名警察,把建三江法院严密包围起来,如临大敌。

刑讯逼供,酷刑折磨

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执法部门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酷刑折磨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手段残忍狠毒,下面仅举几例。

一、折磨卢玉平

大兴安岭松岭区卢玉平因坚信“真、善、忍”法轮大法,被绑架迫害,受尽酷刑,被枉判14年,在齐齐哈尔市泰来监狱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于2009年5月30日下午在泰来监狱含冤离世,年仅51岁。

2002 年5月19日上午9时许,卢玉平正在为被非法强判3年申诉期间,又被嫩江九三农垦刑警队马勇一伙绑架,送入加格达奇区看守所。然后强行将其带到审讯室,用手铐将其双手反铐在铁椅子上,双脚和身体也被固定在铁椅子上,穿着单衣,鞋被脱掉。卢玉平问他们的身份和姓名,他们坚决不讲。一个约40岁小个子的人(据说他们是“九三”农垦公安刑警)盯着他说:“是我们审问你,还是你审问我们?我们是省厅的,专搞肉体折磨的。”

随后他们在麻脸马勇的指挥下,对其进行肉体摧残和人格侮辱:三角带做的皮鞭、皮腰带、鞋底、手铐、拳脚等劈头盖脸,打昏迷了就用凉水浇醒再打,再从铁椅子上解下来,几个人按住头,手和脚,扒光衣服,用皮鞭、腰带等狠抽其后身,皮腰带几乎都打断了。然后再反锁在铁椅子上狠砸手铐,狠打后背,手背和脚背,手背肿高了就解下来,几个人按在桌面上狠狠的揉,而后再反锁在铁椅子上,致使卢玉平呼吸困难、奄奄一息。

在这种境况下,那个小个子竟毫无人性的说“工具不全”,马勇点燃两支“555”牌香烟强行插进卢玉平的鼻孔里,很快两支烟“吸”没了,小个子奸笑着说:“吸的还挺快,接上接上。”随后又插进鼻孔两支。他们拿来瓶装白酒,将他的嘴撬开,将白酒灌入,且叫嚣: “叫你破戒!”

同一迫害手段,他们不止一次的反复使用,上午10时到半夜零时;连续对卢玉平身心摧残长达14小时,麻脸人马勇见其没任何口供,最后对值班狱警察王华说:“把他送进死刑管号。”

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李海燕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黑龙江省嫩江县恶警、九三管局公安局及加格达奇的恶警破坏了加格达奇市资料点,李海燕在加区被九三农垦分局警察绑架,这是她第四次遭绑架。

李海燕在非法审讯中不配合恶人,不说姓名地址,被恶徒酷刑毒打14个小时,遍体鳞伤,恶徒将她卡在老虎凳上,用铁条皮带抽打,她的背部被打的青紫,腿部不能行走。恶徒还在用刑期间,往她鼻孔插入点燃的香烟,往嘴里灌酒,等等酷刑,惨不忍闻。李海燕在迫害期间,绝食抗议20多天,恶徒还对她进行迫害性灌食。

四个月后,饱受精神及肉体的摧残的李海燕,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清晨4点左右含冤离世,年仅三十岁,体重由原来的九十多斤重被迫害成四十多斤重。

三、折磨、枉法判陈健

红兴隆农垦分局北兴农场法轮功学员陈健,2008年5月22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遭毒打、刑讯逼供,并被上背铐折磨37天。陈健日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5 月22日,陈健因其表哥李宪忠被绑架,找公安局长张震的妻子说明原委,希望局长的妻子能帮助劝说释放李宪忠,陈健在局长家开的超市被绑架,当日被北兴公安送往管局看守所非法关押。5月23日上午8点,北兴公安赵莹光、孙东生在管局看守所非法审讯陈健,赵莹光打陈健的脸,把陈健的鼻子打出了血,牙被打活动七颗,他们这次非法审讯共打了陈健三次,用拳打陈健的脑、腿。孙东生在侧旁也打。他们写好了笔录逼迫陈健签字,只要陈不签,他们就打。所以他们指控陈健的笔录都是在逼迫下做的。

由于北兴公安局刑讯逼供制造伪证,陈健告诉管教邵泽强,要求重新做笔录,邵管教将管局公安副局长徐连斌找来,徐来到看守所对陈健说:“你敢对公安人员撒谎?”陈健告诉徐连斌:因为公安干警打我,我说的不是真的,他们打我,我没办法,逼迫的。徐问:用什么打的?陈健回答 “用拳脚”,徐说:“打的轻了,应该用板子。”副局长徐连斌让管教给陈健砸上手铐、脚镣,管教和武警给陈健上背铐,一直从5月25日背铐到6月30日。

在这37天的酷刑折磨中,陈健吃饭需要别人喂,上厕所需要别人帮忙,晚上睡觉也不给打开,背铐着睡,只是在被非法提审时背铐变成前铐。管局国保大队徐成春、吴加辉对陈健的非法审讯就是在这种高压下进行的。徐连斌对陈健说:“对你们法轮功不讲人权。”

四、其他迫害情况

建三江农垦分局七星农场拘留所是黑龙江农垦总局设立的洗脑班。2002年,不但非法关押着建三江农垦分局的法轮功学员,也非法关押着红兴隆农垦分局的部份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被警察“610”人员辱骂喝斥着,时常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强行灌输诽谤污蔑法轮功的音象和资料。如不“转化”、写“保证书”,就被殴打。

双鸭山农场法轮功学员善正平, 60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打的几天不能动。853农场一位60岁的老太太被打断几根肋骨,597农场吴东升女法轮功学员因被打耳光牙齿松动,几天后掉了4个牙齿。七星农场女法轮功人员曹秀芳被打十几个耳光,多少天脑子都不清醒。

2006年10月,七星农场年已60岁的女法轮功学员金锦哲被非法关押在前进农场拘留所,金锦哲在前进镇拘留所被几名警察用各种酷刑折磨,三个警察轮番对她打嘴巴子、直到打累为止;脸部贴墙,身体站成大字型,稍有变形就遭到一顿毒打,打倒后再接着体罚;手被绑到身后跪在沙发上,脑门顶在地上,身后还插着一根棍子等刑罚。一直酷刑折磨了6天,脸部看不清肤色。

2009 年10月,前进农场法轮功人员蒋欣波因发神韵光盘被绑架到建三江看守所,被警察打得满脸是伤,被戴上手铐脚镣。

以上农垦系统迫害法轮功部份罪恶事实充份说明,黑龙江农垦系统各级党委,政法委,“610”,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根本不讲法律的,他们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罪恶累累。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们严正警告黑龙江农垦系统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立即停止迫害,停止犯罪,历史性的正义审判即将开始,对于那些丧失良知,没有人性,残忍邪恶的迫害者,必将受到严厉的正义审判,无论时日长短,无论天涯海角,都将缉拿归案,接受应有的惩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4/224250.html

2009-02-13: 黑龙江北兴农场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的近况

北兴农场大法弟子于友、李宪忠、陈健已被绑架近九个月,于1月20日从红兴窿管局被送到佳木斯莲江口监狱集训队,进行所谓三个月的非法“集训”,然后再分配。

最近有人在佳木斯监狱看到了被非法关押的李宪忠,他眼眶周围发青,脸上靠近眼底部有一小块发黑,看上去象受伤后结的疤,一只耳朵被冻伤。

监狱非法规定:炼法轮功的家属要见自己的亲人得经局长批,如果家属是修炼法轮功的不准见。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处境都很难。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2/13/195399.html

2009-01-25: 黑龙江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近况

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友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近八个月,近日,家人往看守所打电话询问,被告诉:人已被送到佳木斯监狱。李宪忠、陈健被非法判刑四年,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5/193987.html#0912502411-3


2009-01-10: 黑龙江省农垦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农垦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友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已有七个多月。零八年11月26日,三人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李宪忠、陈健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人均提出上诉。目前,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伪法院对三位大法弟子非法维持原判决。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0/193285.html

2008-12-16: 黑龙江北兴农场大法弟子陈健遭酷刑折磨37天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大法弟子陈健,2008年5月22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遭毒打、刑讯逼供,并被上背铐折磨37天。陈健日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5月22日,陈健因其表哥李宪忠(大法弟子)被绑架,找公安局长张震的妻子说明原委,希望局长的妻子能帮助劝说释放李宪忠,陈健在局长家开的超市被绑架,当日被北兴公安送往管局看守所非法关押。

北兴公安刑侦赵莹光与陈健是同学,就是这位自称同陈健关系不错的同学,亲自将陈健送到管局看守所,又同时在非法审讯期间大打出手。

5月23日上午8点,北兴公安赵莹光、孙东生在管局看守所非法审讯陈健,赵莹光打陈健的脸,把陈健的鼻子打出了血,牙被打活动七颗,他们这次非法审讯共打了陈健三次,用拳打陈健的脑、腿。孙东生在侧旁也打。他们写好了笔录逼迫陈健签字,只要陈不签,他们就打。所以他们指控陈健的笔录都是在逼迫下做的。

这种刑讯逼供后,北兴刑警李晓东对赵莹光说:“老赵,这回你功劳不小”。由于北兴公安逼供制造伪证,陈健告诉管教邵泽强,要求重新做笔录,邵管教将管局公安副局长徐连斌找来,徐来到看守所对陈健说:“你敢对公安人员撒谎?”陈健告诉徐连斌:因为公安干警打我,我说的不是真的,他们打我,我没办法,逼迫的。徐问:用什么打的?陈健回答“用拳脚”,徐说:“打的轻了,应该用板子。”

副局长徐连斌让管教给陈健砸上手铐、脚镣,管教和武警给陈健上背铐,一直从5月25日背铐到6月30日。在这37天的酷刑折磨中,陈健吃饭需要别人喂,上厕所需要别人帮忙,晚上睡觉也不给打开,背铐着睡,只是在被非法提审时背铐变成前铐。管局国保大队徐成春、吴加辉对陈健的非法审讯就是在这种高压下进行的。徐连斌对陈健说:“对你们法轮功不讲人权。”

在法庭上,公安机关指证陈健对八队的陈军、胡加发、高书杰、赵海军劝“三退”(退出祸国殃民的党、团、队组织)就是他们捏造的伪证之一,这是北兴公安张春华、赵莹光等人一手捏造的。其实,“劝三退”也根本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在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说劝人退出某某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正好相反,阻止人劝退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宪法规定言论自由。

陈健,38岁,在炼法轮功之前身体不好,心脏病非常严重,身上总是带着救心丸;修炼法轮功之后,病没了,人也变好了,处处帮助别人,替别人着想,在北兴农场大家对陈健评价特别高。在这次四川地震中陈健主动捐款。陈健为他人做的好事特别多。如:有一位七峰林场老乡到他们连队卖菜,他买菜时得知老乡卖完菜要步行回家,他主动骑摩托车把卖菜老乡送回家。连队打井弄的地上一个大坑,陈健为了大家走路方便主动把坑填平。连队的人喷药、灌水要从家里取,他就用自家的推土机在地里推了个大坑,坑里积满了雨水,人们不用再回家取水了。

陈健遭受非法迫害,老百姓很多惧怕恶党、公安报复,不敢帮说公道话,有的甚至还成了帮凶。

2008年11月26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六个多月之久的大法弟子陈健、李宪忠、于友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陈健、李宪忠被非法判刑四年,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12月10日,受李宪忠、陈健家人的委托,正义律师来到了红兴隆管局,当律师找到审判长刘丹,问:为什么不依据法律判决?这时整个法院的走廊只听见刘丹的喊声:“我不跟你谈,我不跟你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2/16/191682.html

2008-12-14: 黑龙江红兴隆管局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已上诉

11月26日,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六个多月之久的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友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李宪忠、陈健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人已上诉。

12月10日,受李宪忠、陈健家人的委托,正义律师来到了红兴隆管局,当律师找到审判长刘丹,问:为什么不依据法律判决?这时整个法院的走廊只听见刘丹的喊声:我不跟你谈,我不跟你谈。
http://dongtaiwang.com/dt/z__k/tttLXAiyQmRL08P/Xz/v2aAxDN3/s--I/rs/rV/19160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4/191601.html

2008-11-04: 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伪法院非法审判三位大法弟子

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管局伪法院于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半,在管局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建、于有。陈建、于有分别指出公安机关在非法审讯时刑讯逼供,使用酷刑,陈健的七颗门牙被打松动,于有门牙被打掉,不让睡觉等,被审判长刘丹打断。

陈建、于有沉着、冷静的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李宪忠的辩护律师也从法律角度证明李宪忠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公诉人刘旭春反复强调三人炼法轮功,并重复邪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诬蔑,其意是只要你炼功就有罪,而不是真正依据法律定罪。

三位大法弟子的亲人参加了旁听。中午休庭后,下午两点继续,近四点,审判长刘丹宣布休庭,什么时候开庭,另行通知。

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于有、陈健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农场公安局教导员张春华等人绑架,李宪忠当时正在为妹夫家插秧。随后张春华和赵莹光以欺诈、诱骗手段制造所谓的证据,吓唬一些老实农民签字按手印称接过真相光盘和资料。张春华还找一些党员,谎称只要签了字说陈健给他们讲过三退,能帮助陈健早日出来。有人不知被骗,还说这回可帮了陈健的忙了,因为陈健是公认的好人。

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管局看守所近几个月,他们的亲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现在又正赶上农忙的季节,陈健的妻子、李宪忠年迈的老父亲和他的妻子根本没有能力照看这些地。公安人员利用善良、憨厚的农民害怕摊事,家里又没门路,一次次的利用骗人伎俩图谋加害好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189087.html

2008-09-24: 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面临被非法审判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管局看守所近四个月了,家人多次到当地公安局、管局相关部门去找,至今也没见到亲人。

三位大法弟子的长期被非法关押给各自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于有妻子身体不好,孩子在外地上学,一家人指望着他挣钱养家,于有被抓,家人生活都难以维持。李宪忠、陈健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秋收很快就要到了,他们的亲人愁着地里的农活怎么办?

听说北兴农场要求对三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让他们在监狱里呆几年,这样他们就不会发传单,贴标语了。北兴农场公安局的赵莹光非常卖力的收集了所谓的罪证,赵莹光邪恶的对李宪忠说:小子,你就在里头呆着吧。意思是你别想出来了。

目前案子已由红兴隆公安局交到红兴隆检察院,估计很快就会移交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4/186405.html

2008-08-09: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管理局看守所非法关押许多大法弟子
据消息传出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管理局看守所目前非法关押着许多大法弟子,并对他们酷刑。其中包括北兴农场的于有、陈建、李宪忠。还有八五三农场的、宝青县的等七位大法弟子。(请查看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9/183693.html

2008-07-22: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已近两个月了。家人多次找到北兴农场书记杨景平、公安局局长张振和直接参与迫害的张春华、赵莹光,但他们态度非常蛮横,家人至今也没见到非法关押的亲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2/182492.html

2008-06-14: 七台河北兴农场公安局诈骗乡亲陷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李宪忠、于有、陈健被农场公安局绑架。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北兴农场公安局张春华同另一位干警(估计是赵莹光)到十三队与李宪忠有过来往的人家,以诱骗的方式说:李宪忠说了给过你材料之类的话,让签字。去另一家说:(被绑架法轮功学员)于有说给过你家锅,李宪忠说给过你材料。可笑的是人家根本不认识于有。公安局竟然以这种卑鄙的方式加害好人。

当天下午一点多,公安局通知李宪忠、陈健的家人送行李。陈健的妻子送行李时,遭到赵莹光的非法审问。随后张春华、赵莹光先开车到十三队,后到了八队,八队书记夏快用喇叭喊:家有光盘和资料的都交上来。随后夏快领着去了一些人家,赵莹光、张春华以同样欺诈、诱骗的方式说:陈健在里面说了过年给过你们光盘和资料,签字按手印。听说有五家签了字,也没看上面写的是什么。经公安这么一诈,老实的农民都害怕,就签了。

其中有一家孩子得了脑出血,全北兴农场机关、学校都给他家孩子捐过款。他们签了字后,想自己领着孩子出去住院。大约将近半年时间,他们没有机会接触陈健。他们后悔签字诬陷陈健,想要回,被告之晚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赵莹光同另一位干警到十三队大法弟子李宪忠家,又以同样的方式让李宪忠的老父亲签字。

李宪忠、陈健、于有被绑架,他们的亲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现在又正赶上农忙的季节,陈健的妻子、李宪忠年迈的老父亲和他的妻子根本没有能力照看这些地。公安人员利用善良、憨厚的农民害怕摊事、遇到麻烦事,家里又没门路,又想急于解决的心里,使公安人员这些加害好人的骗人伎俩一次次得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4/180231.html

佳木斯监狱(原莲江口监狱,连江口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0454)

2020-01-0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林明健:1376659099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 王乐刚:13904532927、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和:15946358888、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冯立波:13019056226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 李晓野:13115533111、0453-3922207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副所长 赵泽勋:18645759157

2019-08-03: 黑龙江省同江市国保队长陆文双15946593222
同江市委书记许德东13734500005
同江市市长王金13845439999
同江市公安局局长尚志权18946436888
政法委书记王胜芝13803658718
原政法委书记赵静13836888396
公安局书记薛金玉13351761003
公安局政委单胜芝13284650678
公安局副局长蔡永江13339549600
同江市司法局局长张属新13339548058
公安局法制科朱风军15945419655
公安局法制局局长周俊河13604697318
公安局治安科王丽君13945443788
民政局局长于峰民13339547777
同江市农业副市长张志文13624655678
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跃福13945408111
法院院长孙峰18746365111
法院刑事庭长刘春毅13555437666
刑事庭庭长孙荣13512637166
信访局副局长包四海18645472315
信访局局长鲍红伟13115345999
同江市看守所所长杨华13945432077
尤利军13803679506
谢希忠13512639234
武云鹏18845434545
宫宇昕18249232053
吕凤波13512635985
张喜美13796368890
任广丽13763636228
赵国胜1319910322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0454)

2008-12-14:
参与非法审判人员:
审判长刘 丹;审判员袁兆斌;陪审员姜泽望;书记员李树生

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0469--5860114
以下为各单位办公室电话:
检察院
检察长室:5860016    副检察长室:5864001  5860519
办公室:5860010   政工科:5863352 贪污贿赂检察科:5860013
监所科
检查监所室:5860014  控申检查科:5860014
起诉科、法纪科、批捕科、民刑科:5860012
举报中心:5862000  值班室:5864254
法院
院长室:5861247  副院长室:5861740  5860115政工处:5860658
执行局局长:5860700  执行庭:5860112  刑庭:5860118
民庭:5860219  5861741   行政厅:5861742  办公室:5860116
收发室:5861743 局直法庭:5860913  立案厅:5865230 5867005
司法处
处长室:5860210  普办室:5861449;办公室:5865747
公证处:5860212
政法委
副书记:5861540   政法办:5860314   政研室:5861340
610办公室:586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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