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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监狱(原莲江口监狱,连江口监狱) >> 李宪忠, 男

个人情况: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十三队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红兴隆管局北兴农场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6-15
家庭成员: 其它亲戚: 陈健 李宪忠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七台河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06-13: 看新唐人被冤判四年 黑龙江李宪忠自述遭遇
按:黑龙江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李宪忠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当地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于二零零九年一月被劫入佳木斯监狱迫害。以下是他自述被绑架判刑经过。

我叫李宪忠,男,今年四十四岁,家住七台河北兴农场十三队。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左右,我正在水田干活,高保民、李怀来,孙东升开着一辆面包车来找我到局里(北兴公安分局)去一趟,说高胜(现任北兴公安分局副局长)要找我谈话。到了分局,根本就没有人找我谈话,也没让我下车,就在车里坐着与早已等在哪里的张春华、刘立影、还有北兴电视台的两个人一同来到十三队,找到队长房振海来到我家,进到院子看到“小锅盖”,进屋打开电视录制“新唐人”电视节目。

他们在我家里录相、并将我的大法书、炼功带、真相小册子等抢走,在这期间,我被李怀来寸步不离的看着,一小时后,他们从屋里出来让我上车,我不上,刘立影抬我的腿,高保民、李怀来抬我的胳膊,他们将我塞进车里,我想下车看看我七十多岁的父亲,他们都不让,刘立影说:“就你这样,还收拾不了你了。”

我被拉到北兴分局,他们直接将我关进一个铁笼子里,外面由高保民看着我,下午一点多钟,刘晓东反复问我姓名、出生年月日,不一会儿,就由警察赵莹光、张春华、刘晓东三人将我押进了一辆小车。赵莹光还向门口的警察要手铐,没有找到手铐,在车上他让我背着手,还用我的衣服蒙着我的头,这样我被绑到红兴隆公安局,在公安局三十分钟后,由公安局警察徐斌领着他们,把我关在了红兴隆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恶警赵莹光让我在没有关押截止日期的拘留证上面签字,我拒签。赵就对我拳打脚踢,其中有一脚踢到了我的肚子上很痛,还说不签字也没用、照样进去等。在我走出房间后,去另一个房间脱光衣服,检查时还说,现在没时间管我,等晚上再来提我。

当我从看守所的前楼被送到后楼时,看守所的恶警,姚管教还让我脱光衣服进行检查。我说,在前楼检查过了,他就恶狠狠的拿着警棍,用眼睛瞪着我,用脚踹我的肚子。我脱光了衣服,在他的办公室地上坐了有大约十分钟,才让我穿上衣服,并给我戴上了脚镣,并把双手背后戴上手铐,这一戴就是四十九天。

有一天看守所的管教们,每天上午例行查号点名,恶警徐连斌、姚管教上到铺上来,徐连斌一脚将我踹倒,并用一只脚踩着我的脸,问我还有没有可说的。

一次徐连斌来“巡号”,把我叫到管教办公室,问我北兴机关等单位还有谁炼法轮功。我说我不知道。他就说,看你戴小镣子戴的挺舒服,就把六十斤重的脚镣子给我戴上了。后来因为戴了脚镣子磨破皮了,出了血,戴了七天以后才拿下来。

酷刑演示:脚镣
酷刑演示:脚镣

在看守所第一次非法审问我的人有张春华、刘晓东、孙东升、赵莹光四人。恶警赵莹光看我不说、不配合他们,就用手打我的脸,并且让我脱裤子,将我推到审讯室一角(因墙角是监控的盲区),刘晓东、孙东升还用拳头打我。到了后来,就赵莹光和红兴隆管理局“六一零”的吴家辉来非法审问我。

在上诉期间,黑龙江农垦总局“中院”来了两个人问我上诉的理由。有一个高个子、年龄稍大的人说:“就凭你看‘新唐人’就可以判你。”就这样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被红兴隆看守所送到了佳木斯监狱。在集训队里,一中队的所谓指导员李志勇叼着烟、歪个头说:“在我这里法轮功没有不转化的。”

酷刑演示:开飞机
酷刑演示:开飞机

大约在二月二十日左右教改科来了一个什么人,拿了一张表格,一问一答,内容是诽谤大法、污蔑李洪志师父之类。我当时没按他们的要求做,恶警张朝辉(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一中队中队长)当场就打了我两个“耳光子”,并把我带回监舍的一个库房里,让我“开飞机”。用电棍电我的两个耳朵,把我的耳朵电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并且还让我诽谤师父,说师父是坏人,还让我说十遍,参与的犯人有武传海(用脚踢我的脸,鼻子都踢出血了,出了不少血)。还有犯人王继成(已放)用脚踢我的手,不让我的手放下来,就让我保持“开飞机”的姿势,持续了大约一个多小时。

在红兴隆看守所期间,恶警赵莹光从我身上拿走了二百八十元钱,只给我存了一百元,剩下的至今不知去向。

修炼大法后我们一家人和睦相处,身体健康,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写出这几年遭受的迫害,是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世人了解真相,明辨善恶是非,请伸出你们正义之手,共同制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真心的希望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都看一看《九评共产党》,真正的了解共产邪党的历史和今天。中共解体是必然,是天意,望早日退出共产邪党的一切组织,为自己选择一个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3/看新唐人被冤判四年-黑龙江李宪忠自述遭遇-258847.html


2009-12-24:七台河市李宪忠被非法判刑 三位家人含悲离世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十三队,有户四口之家,主人姓李(七十多岁),李老汉老伴去世多年,有一位孝顺的独生子叫李宪忠,有一位贤惠能干的儿媳叫乔宝芹,还有正在念高中的孙女。这本是一户幸福和睦的四口之家,却在中共北京奥运前后,灾祸降临到此户人家……

中共为了所谓的确保奥运成功举办,在奥运期间开始全面打压异己人士,尤其進行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打压,并波及到了地处偏僻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十三队。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由北兴农场公安人员伙同十三队队长房振海,十三队书记李君(女)非法闯入李老汉家中,到处乱翻,最后把一个接收卫星信号的大锅强行拆走,说这东西是违法的。因为李宪忠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当时李宪忠不在家,正在给他小姨子乔宝凤家地里干农活(乔宝凤有重病正在住院),北兴公安局人员就跑到地里把李宪忠非法抓走了,之后李宪忠被非法判刑四年。

由于乔宝凤得知姐夫被抓后,病情加重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乔宝芹的母亲因为女婿李宪忠被抓走,及女儿乔宝凤的离世,急火攻心眼睛开始看不清东西,到二零零八年秋末冬初时又听说女婿李宪忠被非法判刑四年时,再也承受不住如此巨大打击,不久双目失明,后来就卧床不起了,在这悲痛的煎熬中,于二零零九年八月离开人世。

李老汉自从独生儿子被非法抓走后,再也看不见往日的笑脸,由于过度的想念儿子,加之北兴农场公安人员经常骚扰、恐吓,又逼老人签字等等,在这种超强的精神压力下和折磨下,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离世,临死也没能和儿子见上一面。

在乔宝芹丈夫被抓期间,全家的重担都落到她自己肩上,不仅要照顾母亲、公爹,而且还要照顾上高中的女儿,还得管理几十亩田地。到妹妹、母亲和公爹相继离世,在承受如此一连串的重大精神打击下,日子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

在中国大陆中共邪党集权统治的国家里,如果某一家中有一人修炼法轮功的,就可能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中共历来利用谎言、暴力、杀人、打击异己人士等等流氓手段,干尽坏事。诚心的奉劝还在听命于中共邪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类人员说上几句心里话:不要再助纣为虐了,不管你是为职业也好,为权力和金钱也好,不能再出卖自己的良知了,中共邪党倒台是天意,到时必清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信仰者的人员,到那时追悔莫及,善恶有报是天理,做恶者必受到应有的惩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该清醒了,不要再做中共的牺牲品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4/214998.html

2009-02-13: 黑龙江北兴农场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的近况
北兴农场大法弟子于友、李宪忠、陈健已被绑架近九个月,于1月20日从红兴窿管局被送到佳木斯莲江口监狱集训队,進行所谓三个月的非法“集训”,然后再分配。

最近有人在佳木斯监狱看到了被非法关押的李宪忠,他眼眶周围发青,脸上靠近眼底部有一小块发黑,看上去像受伤后结的疤,一只耳朵被冻伤。

监狱非法规定:炼法轮功的家属要见自己的亲人得经局长批,如果家属是修炼法轮功的不准见。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处境都很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3/195399.html

2009-01-25: 黑龙江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近况
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友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近八个月,近日,家人往看守所打电话询问,被告诉:人已被送到佳木斯监狱。李宪忠、陈健被非法判刑四年,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5/193987.html#0912502411-3

2009-01-10: 黑龙江省农垦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农垦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友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已有七个多月。零八年11月26日,三人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李宪忠、陈健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人均提出上诉。目前,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伪法院对三位大法弟子非法维持原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0/193285.html

2008-12-14: 黑龙江红兴隆管局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已上诉
11月26日,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六个多月之久的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友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李宪忠、陈健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人已上诉。

12月10日,受李宪忠、陈健家人的委托,正义律师来到了红兴隆管局,当律师找到审判长刘丹,问:为甚么不依据法律判决?这时整个法院的走廊只听见刘丹的喊声:我不跟你谈,我不跟你谈。
http://dongtaiwang.com/dt/z__k/tttLXAiyQmRL08P/Xz/v2aAxDN3/s--I/rs/rV/19160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4/191601.html

2008-11-03: 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伪法院非法审判三位大法弟子
黑龙江省友谊县红兴隆管局伪法院于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半,在管局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建、于有。陈建、于有分别指出公安机关在非法审讯时刑讯逼供,使用酷刑,陈健的七颗门牙被打松动,于有门牙被打掉,不让睡觉等,被审判长刘丹打断。

陈建、于有沉着、冷静的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李宪忠的辩护律师也从法律角度证明李宪忠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公诉人刘旭春反覆强调三人炼法轮功,并重复邪党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诬蔑,其意是只要你炼功就有罪,而不是真正依据法律定罪。

三位大法弟子的亲人参加了旁听。中午休庭后,下午两点继续,近四点,审判长刘丹宣布休庭,甚么时候开庭,另行通知。

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于有、陈健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农场公安局教导员张春华等人绑架,李宪忠当时正在为妹夫家插秧。随后张春华和赵莹光以欺诈、诱骗手段制造所谓的证据,吓唬一些老实农民签字按手印称接过真相光盘和资料。张春华还找一些党员,谎称只要签了字说陈健给他们讲过三退,能帮助陈健早日出来。有人不知被骗,还说这回可帮了陈健的忙了,因为陈健是公认的好人。

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管局看守所近几个月,他们的亲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现在又正赶上农忙的季节,陈健的妻子、李宪忠年迈的老父亲和他的妻子根本没有能力照看这些地。公安人员利用善良、憨厚的农民害怕摊事,家里又没门路,一次次的利用骗人伎俩图谋加害好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189087.html

2008-10-20: 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面临非法审判
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伪法院图谋于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半在管局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审判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建、于有。请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相互转告并帮助发正念,同时不要忽视清理邪恶的源头。有消息说农垦总局、省里这些相关部门也参与了。望知情人能帮助我们提供更多的消息。

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管局看守所近四个月了,家人多次到当地公安局、管局相关部门去找,至今也没见到亲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0/188093.html

2008-09-24: 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面临被非法审判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管局看守所近四个月了,家人多次到当地公安局、管局相关部门去找,至今也没见到亲人。

三位大法弟子的长期被非法关押给各自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于有妻子身体不好,孩子在外地上学,一家人指望着他挣钱养家,于有被抓,家人生活都难以维持。李宪忠、陈健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秋收很快就要到了,他们的亲人愁着地里的农活怎么办?

听说北兴农场要求对三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审判,让他们在监狱里呆几年,这样他们就不会发传单,贴标语了。北兴农场公安局的赵莹光非常卖力的收集了所谓的罪证,赵莹光邪恶的对李宪忠说:小子,你就在里头呆着吧。意思是你别想出来了。

目前案子已由红兴隆公安局交到红兴隆检察院,估计很快就会移交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4/186405.html

2008-08-09: 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管理局看守所非法关押许多大法弟子
据消息传出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管理局看守所目前非法关押着许多大法弟子,并对他们酷刑。其中包括北兴农场的于有、陈建、李宪忠。还有八五三农场的、宝青县的等七位大法弟子。(请查看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9/183693.html

2008-07-22: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三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
黑龙江省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陈健、于有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已近两个月了。家人多次找到北兴农场书记杨景平、公安局局长张振和直接参与迫害的张春华、赵莹光,但他们态度非常蛮横,家人至今也没见到非法关押的亲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2/182492.html

2008-06-14: 七台河北兴农场公安局诈骗乡亲陷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李宪忠、于有、陈健被农场公安局绑架。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北兴农场公安局张春华同另一位干警(估计是赵莹光)到十三队与李宪忠有过来往的人家,以诱骗的方式说:李宪忠说了给过你材料之类的话,让签字。去另一家说:(被绑架法轮功学员)于有说给过你家锅,李宪忠说给过你材料。可笑的是人家根本不认识于有。公安局竟然以这种卑鄙的方式加害好人。

当天下午一点多,公安局通知李宪忠、陈健的家人送行李。陈健的妻子送行李时,遭到赵莹光的非法审问。随后张春华、赵莹光先开车到十三队,后到了八队,八队书记夏快用喇叭喊:家有光盘和资料的都交上来。随后夏快领着去了一些人家,赵莹光、张春华以同样欺诈、诱骗的方式说:陈健在里面说了过年给过你们光盘和资料,签字按手印。听说有五家签了字,也没看上面写的是甚么。经公安这么一诈,老实的农民都害怕,就签了。

其中有一家孩子得了脑出血,全北兴农场机关、学校都给他家孩子捐过款。他们签了字后,想自己领着孩子出去住院。大约将近半年时间,他们没有机会接触陈健。他们后悔签字诬陷陈健,想要回,被告之晚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赵莹光同另一位干警到十三队大法弟子李宪忠家,又以同样的方式让李宪忠的老父亲签字。

李宪忠、陈健、于有被绑架,他们的亲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现在又正赶上农忙的季节,陈健的妻子、李宪忠年迈的老父亲和他的妻子根本没有能力照看这些地。公安人员利用善良、憨厚的农民害怕摊事、遇到麻烦事,家里又没门路,又想急于解决的心里,使公安人员这些加害好人的骗人伎俩一次次得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4/180231.html

2008-06-05: 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法轮功学员李宪忠被绑架详情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三队工会主席杨君去法轮功学员李宪忠家,在门口等到了李宪忠的父亲推个小车回家,杨君“热情”的上前要帮李父推车,老人说不用推车進了自家院,杨君跟進了院子走到了门跟前说:这还有一根草呢。边拔草边眼睛斜看著锅盖(注:锅盖在门边放著),看锅盖还在。随后便问:李宪忠干甚么去了?老人说:上水利连插水稻去了。杨君听后走了。

随后,北兴农场公安局教导员张春华、副局长刘立颖、干警李怀来、孙东升、高保民上水稻田绑架了正在为妹夫家插秧的李宪忠(注:李宪忠妻子和妹夫当时正在哈尔滨医院照顾生病的妹妹)。然后由十三队队长房振海领著公安局以上几个人押著李宪忠到他家抄家。打开电视,看到电视正播放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先卸的锅盖,随后开始抄家,翻东西。李宪忠当天被送往管局看守所非法关押。目前北兴农场成立了专案组,张春华为主要负责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5/179731.html

2004-11-28:吉林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大法弟子李宪忠被从家中绑架
2004 年11月24日12点半左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十三大队韩秋(连队书记)和李玉海带着张福山(分片所长)、李怀来、连百生、马国良(司机)共六人,非法闯入大法弟子李宪忠家里,使用威胁、利诱和欺骗等手段,要求李宪忠交出大法资料。由于李宪忠的家人学法不深,交出了部份资料,李宪忠随后被此六名邪恶之徒绑架到北兴农场派出所。

后来,此六人又闯入大法弟子田宏卫家中,并将田宏卫绑架到北兴农场派出所。李宪忠的家人到派出所要人遭到拒绝,邪恶之徒称其尚未交代清楚。李宪忠和田宏卫二注:据同修反映,当地到处可见真像资料,但邪恶之徒不相信国内外大法洪传的形势。其家人也一直在向派出所要人,此事件的参与者及相关人员电话如下:

希望见到此消息的同修共发正念或打电话清除邪恶,帮助同修早日脱离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90184.html

佳木斯监狱(原莲江口监狱,连江口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0454)

2020-01-0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林明健:1376659099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 王乐刚:13904532927、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和:15946358888、0453-3933555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冯立波:13019056226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所长 李晓野:13115533111、0453-3922207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副所长 赵泽勋:18645759157

2019-08-03: 黑龙江省同江市国保队长陆文双15946593222
同江市委书记许德东13734500005
同江市市长王金13845439999
同江市公安局局长尚志权18946436888
政法委书记王胜芝13803658718
原政法委书记赵静13836888396
公安局书记薛金玉13351761003
公安局政委单胜芝13284650678
公安局副局长蔡永江13339549600
同江市司法局局长张属新13339548058
公安局法制科朱风军15945419655
公安局法制局局长周俊河13604697318
公安局治安科王丽君13945443788
民政局局长于峰民13339547777
同江市农业副市长张志文13624655678
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跃福13945408111
法院院长孙峰18746365111
法院刑事庭长刘春毅13555437666
刑事庭庭长孙荣13512637166
信访局副局长包四海18645472315
信访局局长鲍红伟13115345999
同江市看守所所长杨华13945432077
尤利军13803679506
谢希忠13512639234
武云鹏18845434545
宫宇昕18249232053
吕凤波13512635985
张喜美13796368890
任广丽13763636228
赵国胜1319910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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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0454)

2008-12-14:
参与非法审判人员:
审判长刘 丹;审判员袁兆斌;陪审员姜泽望;书记员李树生

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0469--5860114
以下为各单位办公室电话:
检察院
检察长室:5860016    副检察长室:5864001  5860519
办公室:5860010   政工科:5863352 贪污贿赂检察科:5860013
监所科
检查监所室:5860014  控申检查科:5860014
起诉科、法纪科、批捕科、民刑科:5860012
举报中心:5862000  值班室:5864254
法院
院长室:5861247  副院长室:5861740  5860115政工处:5860658
执行局局长:5860700  执行庭:5860112  刑庭:5860118
民庭:5860219  5861741   行政厅:5861742  办公室:5860116
收发室:5861743 局直法庭:5860913  立案厅:5865230 5867005
司法处
处长室:5860210  普办室:5861449;办公室:5865747
公证处:5860212
政法委
副书记:5861540   政法办:5860314   政研室:5861340
610办公室:586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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