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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抚顺 清原县(青原县,红透山) >> 王淑芳, 女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抚顺市清原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4-0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04-05: 马三家教养院迫害大法学员部份案例
大连法轮功学员王春英,2007年11月拒绝在所谓的考核上签字,被恶警张春光、周谦、翟耀辉、陈秋梅、李明玉等人上大挂迫害长达16小时,导致她至今手脚还发麻。 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李春玉,因完不成每天大量的奴役定额,犯人带工张凤杰经常打她。有人把这事告诉队长陈秋梅,陈秋梅说:“谁看见了,别多管闲事。”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天,李春玉要上厕所,恶犯张凤杰不让去,李春玉坚持要去。张凤杰又把李春玉给打了。后来张春光、陈秋梅、王秀菊等人把李春玉带到楼上扣起来殴打,下午李春玉回来时,手、脸都破了。 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淑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因拒穿所谓的校服,恶徒迫害她,长时间不让她上厕所,王淑芳坚持去,四防人员往外拉她,王淑芳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张秀荣、赵静华、石雨、张春光等人把她拽到办公室,打倒在地,拳打脚踢,累了歇一会接着打,最后把她关在开着门窗户的厕所内冻她,晚上九点才放回来。 二零零六年四月,法轮功学员王淑芳抗议非法奴役,恶警张君、李俊对她拳打脚踢,揪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第二天,张君、王奇、马金山、楚凡、陈队长等恶警继续残害王淑芳,致使她的脚不能走路。九月份,恶徒刘勇、马金山、李维东、王奇再次用扣扣抻、撑子撑嘴等酷刑折磨王淑芳,导致王淑芳无法呼吸、昏死过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5/175843.html 抚顺 清原县(青原县,红透山)联系资料(区号: 413)2025-05-11:
有关人员得信息: 办案人员: 绑架法轮功学员主要责任人: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 电话:18741375936 13704934007 警号:405084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检察官(公诉人):陈广胜、王珺,024-56809979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法官(主审法官):江(gang)佳024-57567257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4号,邮编113001 电话:024-56809936、024-56809956 检察长:白阳 副检察长:黄涌 副检察长:陈颖(主管)13591559009 政治部主任王艳娟纪检组长(曾在区政法委负责)政治处024-5680995 第一检察部陈希阳 024-56809979 副科长王珺 第二检察部孙莉 024-56809931 第三检察部王君方 024-56809965 办公室主任:吴迪024-56809949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望花大街16号,邮编113001 院长吴亮15641386688 副院长赵建华18604139566 副院长罗华18604139766 政治部肖立新 刑事庭庭长江佳024-57567257 刑事庭副庭长袁晶丽024-57567258、18641311231 法院刑庭 李伊024-57567258 辽宁省公安厅 郑艺,辽宁省委政法委委员,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潘春吉,男,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冯永利,男,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袁林,男,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任振波,男。现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宋保君,男,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李晓光,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挂职) 陈密森,男,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抚顺市公安局 地址:顺城区临江路东段一号邮编113006 局长雒荣广(新上任全面负责)1380422222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