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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乐山市 >> 徐志英, 女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 拘留时间: 2008年2月28日 有关恶人: 乐山市国安大队恶警王爱平、刘队伙同乐山石雁小区居委会主任等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3-2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9-02: 四川省乐山市徐志英面临被法院非法开庭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将于2024年9月5日对法轮功学员徐志英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1479.html#2491221055-1 2024-02-18: 四川乐山法轮功学员徐志英被非法起诉 2024年1月25日,四川乐山法轮功学员徐志英被乐山市中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乐山市中区法院,构陷罪名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18/二零二四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3359.html#24217222516-1 2023-09-12: 曾被冤判三年 四川乐山市徐志英再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乐山市市中区法轮功学员徐志英被海棠派出所警察王伟为带到市中区检察院。在那里,徐志英收到“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她被警察和检察院构陷,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徐志英家住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原在乐山市全华厂工作。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国保大队长罗兆平等人非法闯入徐志英家。警察非法抄家,强行抢走徐志英的私人物品,强行挟持她到乐山市市中区海棠派出所。 国保大队长罗兆平向徐志英出示了三张法轮功真相单张。罗兆平说,是(恶意)举报者说有人发的这三张单张。罗兆平又用手机向徐志英展示了三张监控摄像头拍摄的照片,并问:“照片中的人是不是你?”徐志英说:“照片中的人是我,但是这三张单张不是我发的。”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乐山市市中区海棠派出所警察王伟为等四人,通知徐志英去海棠派出所。徐志英被问讯之后,王伟为告知徐志英,已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对他(非法)立案。徐志英要求看清楚立案文件,并了解立案依据,但被王伟为拒绝。 之后,王伟为递给徐志英一份“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传唤证”和一份“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监视居住决定书”。这两份文件都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为由迫害徐志英。 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王伟为通知徐志英去派出所签字。第二天,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徐志英去海棠派出所,被王伟为带到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徐志英收到“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得知她被警察和检察院构陷,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钟左右,乐山市国安大队警察王爱平、刘队,伙同乐山市石雁小区居委会主任等七人,非法抄了徐志英的家,并强行绑架了她。徐志英被劫持到乐山石柱山看守所。 徐志英被绑架后,一直不能和家人见面,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她被秘密宣判,徐志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12/曾被冤判三年-四川乐山市徐志英再被构陷到检察院-465224.html 2008-05-17: 四川乐山全华厂法轮功学员徐志英面临非法审判 四川乐山全华厂法轮功学员徐志英被邪恶绑架,一直不能和家人见面,据悉近期邪恶准备在5月20日秘密对她进行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7/178646.html 2008-03-13: 乐山市法轮功学员徐志英被非法抄家,人被绑架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钟左右,乐山市国安大队恶警王爱平、刘队伙同乐山石雁小区居委会主任等七人,非法抄了法轮功学员徐志英的家,并强行绑架了她。现被非法劫持在乐山石柱山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3/174241.html 乐山市联系资料(区号: 833)2023-09-13:四川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国保大队长 罗兆平 18728871803
海棠派出所警察 王伟为 13890630367 2023-08-28:四川省乐山法轮功学员李厚培被构陷到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乐山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警察:林奕 13890678300 2022-09-04: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嘉州监狱 邮编:614000 教育改造科:咨询电话:0833-2349081 邵凌(科长,现九监区教导员)(警号5118056)身份证:51110219830629073X,电话:13118385915 监狱办公室: 唐梦梅(警长)身份证:513401198703171621,电话:18608344277 生活卫生科: 咨询电话:0833-2349085 苟光辉(科长) 督察科: 王涛(警察)身份证:511102198801078218,电话:18080635095 组织人事科: 龚馨晨(警察)身份证:511124199303280061,电话:18200285982 医院: 田甜(护士)身份证:511129198908150021,电话:18090380752 人力资源科: 杨越(警察)身份证:513437198902094426,电话:18080659307 一监区: 朱宏建(警察)身份证:513825199511064212,电话:15892231833 二监区: 周逸夫(警察)身份证:511129199012070015,电话:17761131927 余安迪(警察)身份证:511102199505302013,电话:18683330618 三监区: 向恒志(警察)身份证:51112919910807001X,电话:18086889807 雷观泰(警察)身份证:511129198103256013,电话:18086889613 四监区: 李毅(警察)身份证:511502198411181959,电话:18090382694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