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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承德 兴隆县 >> 王淑芹,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北兴隆县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2-04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9-01-15: 请关注承德市大法弟子韩立萍、陈晓东、王淑芹被迫害事件
河北承德大法弟子韩立萍、陈晓东及兴隆县大法弟子王淑芹自2008年1月30日在河北省兴隆县被当地恶警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兴隆县看守所。

2008年10月份,兴隆县伪法院非法庭审,韩立萍聘请正义律师当庭作了无罪辩护,但伪法官张亚棋无视家属及其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的善劝之正义之声,对其三位大法弟子分别非法判3年、4年刑。韩立萍继续委托律师上诉至承德市中级法院。

2009年1月9日,韩立萍的律师接到中院主管法官、刑事二庭副庭长贾儒(男、40多岁)的通知后,于远路赶来承德与贾儒见面,贾儒告知律师写辩护词在1月12日星期一跤至法院。当星期一律师与家属前去交辩护词时,贾儒却不在了,据说到外地去了。律师只好将辩护词放在贾儒的办公桌上,赶回外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5/193543.html

2009-01-05: 承德市兴隆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琦违法经过
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韩立萍(女)、陈晓东和兴隆县法轮功学员王淑芹(女)于2008年1月30日被兴隆县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于该县看守所至今。11月 4日上午,该县法院对他们進行了非法开庭,所谓“审判长”是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琦(女,40岁左右),审判员是法官周秋杰和李兴才,公诉人是该县检察院检察员韩万丽(女)和栾华强,书记员是王慧(女)。

韩立萍家属请的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韩立萍、陈晓东和王淑芹均阐明自己无罪。他们本来都应该无罪释放,可庭审后,又被送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庭审后数日也未释放,当家属询问时,张亚琦说:特殊情况,延期一个月结案,法轮功的案子不完全归法院管(开庭时她曾说11月20日前结案)。直到12月9日,法院才结案,但是,所谓“审判长”张亚琦却无视律师及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公然违背法律、昧着良心判韩立萍4年、陈晓东3年、王淑芹4年。

下面是庭审过程,看一看您就会知道所谓“审判长”张亚琦是不是违背法律,是不是昧着良心。

作为一个法官,应该知道法官的角色就是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可是,所谓“审判长”张亚琦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总是以公诉人的身份质问法轮功学员,比诉讼人更像诉讼人,这种既当裁判(法官)又当运动员(公诉人)的法官完全失去了法官的公正形象,开始就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可想而知,这样的法官能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比如:在王淑芹做法庭陈述时,张亚琦却大声说:编!编!你又在编!当韩立萍在法庭上站不住时(由于在看守所长达10个多月的迫害),问法官:我头晕,能不能坐一会?张亚琦大声说:不行!当公诉人韩万丽问陈晓东是否认罪,而陈晓东阐明自己无罪时,张亚琦说:这是在给你机会……明显带有诱导作用,但陈晓东当庭一直都没有认罪。可是,在所谓“判决书”上说“陈晓东庭审后又自愿认罪”。庭审前和庭审后,张亚琦确实把陈晓东及其母亲、妻子叫到她的屋里,不知用甚么欺骗的手段,威逼、诱导。陈认罪,但陈晓东究竟庭审后认没认罪还有待于核实。

作为一个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该认定被告签过字的讯问笔录。可是,在此案中,所谓“审判长”张亚琦却认定陈晓东没有签过字而且被陈晓东当庭指出系伪造的讯问笔录,不去认定陈晓东签过字的讯问笔录。法庭上,当公诉人韩万丽问陈晓东那份没有签过字的笔录时,陈立即指出该证据系伪造,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陈述,而且,律师也当庭指出该讯问笔录系伪造的。可是,这样的笔录却被张亚琦认定为合法性证据。

作为一个法官,应该知道法律有不容践踏的尊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应当分别進行询问”。可是,所谓“审判长”张亚琦却让三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在法庭上依次讯问。当讯问陈晓东时,韩立萍、王淑芹在旁边刚插话,张就嚷道:谁在说话!还有《刑事诉讼法》第151款规定,通知辩护人,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但是,所谓“审判长”张亚琦两次通知律师都是电话通知第二天来开庭,而且原定于10月23日开庭,就在前一天下午通知律师取消。不知此法官是缺少法律知识?还是缺乏法律的严肃性?如此无视庭审程序上的公正,这不是明摆着只是走走“开庭”这个过场而已吗?

请兴隆当地同修了解张亚琦及其他公检法、政法委、610办公室人员的详细情况,及时上网曝光,并利用各种方式向他们讲真相。尤其是张亚琦,可能是被中共一言堂的谎言宣传所蒙骗,我们希望,当她明白真相以后,她会善待法轮功学员。

在此,善劝张亚琦赶快了解法轮功真相,知道法轮功到底是甚么,再看看《九评共产党》一书,知道共产党到底是甚么。上天还在给你机会,因为你是被蒙骗的,你也是中共的受害者,因为你生活在中共打造的谎言世界里,你的知情权也被中共给封锁了。也许你会说,这是我的工作,我身在其位,身不由己。但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同样的职位,不同的人,其用心不同,做事的结果也不同。在这个职位上,你完全可以选择是从善还是助恶,从善会给自己及后代积下福份,而助恶为虐只会给自己及后代种下恶果。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理是永恒的。

目前,韩立萍已于12月18日上诉至承德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中级法院院长是刘剑民,主管刑事庭的副院长是陈雪峰(家住承德市福隆小区5号楼1单元1302室),刑事二庭庭长是王志华(女),李森林是刑事二庭法官(家住承德市高庙武警家属楼1号楼2单元403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5/192966.html

2008-12-03: 河北承德市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开庭
1.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晚上,大法弟子柳五子被在家中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滦平县看守所。当他所在单位领导去看他时,看守所不让见,并听说承德市公安局准备凑材料,企图迫害。目前,他的所谓案卷已到检察院。

2.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大法弟子李堂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市看守所,家属多次去国保要人,被告知所谓案卷已上报,要判刑。在十一月六日,李堂的妻子请了律师,一起又去国保时,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国保大队队长杨久奎蛮横无理地问李堂的妻子及其律师:你们又来干甚么来了?(手指律师)你是谁?你手里拿的是甚么东西。律师出示律师证说:“这是笔记本电脑,里边都是案卷。”然后反问杨:你敢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杨灰溜溜的找藉口走了,再也没敢露面。

然而在国保、在检察院及在现被关押的承德市看守所都没有找到所谓李堂的案卷。国保一人说:你们回去先等两天。这样过了两天后,这些恶警把案卷凑上了,并告诉家属及其律师已交检察院。

3.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大法弟子韩丽平、陈晓东(男)和兴隆县大法弟子王淑芹被兴隆县国保大队队长陆少华和教导员张玉海带领恶警绑架。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时,被非法开庭。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兴隆县看守所。

所谓“主审”是张亚琪。在法庭上,当法警将他们三人带上法庭时,看到陈晓东竟穿着凉拖鞋,寒冷的北方已是零下了,而当时又是停电,法警们却将手围着蜡烛取暖,还索索发抖。然而,陈晓东却连鞋都没让穿。他们每个人都非常消瘦,当韩丽平的丈夫看到韩丽平时,非常激动,他们已经十个月没见面了;陈晓东的妻子及其母亲也来了,见过亲人遭受迫害,真是忧虑焦急。

李律师为韩丽萍做了无罪辩护,韩丽萍、陈晓东和王淑芹阐明自己无罪,而且陈晓东和律师都当庭揭露了一份该县国保伪造的所谓审讯记录。然而在整个过程中,该县伪法院主审官张亚琪心不在焉的听李律师为韩丽平所做无罪辩护,并中间出去两次,回来竟问律师:你还有多长时间念完。当张亚琪质问陈晓东他们安大锅是收法轮功节目时,李律师马上回应告诉他们:新唐人电视台是面向全世界的综合节目……是一个受亚洲人喜欢的电视台。张亚琪又质问三位大法弟子:你曾经被劳教过;你是不是被拘留过;只能回答“是”或“不是”。这就是她的审问,多一个字都不能说。一个法官竟如此走过场。过后将他们三人送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当韩丽平的女儿急切盼望妈妈早日回家而打电话向王亚琪询问时,王却说:没日子,一个半月出结果(曾答覆过说本月二十日有结果),也许更长。对于无罪的大法弟子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长达一年了。当我们向律师谘询后,律师告诉我们说:如果将韩丽平她们无罪释放,那他们这些执法者就得赔偿被非法关押近一年时间内的一切损失。所言真是切中要害。

作为法院的主法官品行恶劣,对国家法律却没有一丝的责任及道德,对职业的神圣没有敬畏之心,反而凭藉自己的权力行使不正当的行为。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8/12/3/191040.html

2008-11-17: 河北兴隆县大法弟子韩丽萍、陈晓东、王淑芹被非法关押
大法弟子韩丽萍、陈晓东、王淑芹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关押在兴隆县看守所。

河北省兴隆县伪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对大法弟子陈晓东、韩丽萍、王淑芹進行非法审判,韩丽萍家属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但目前仍没有放人,他们的所谓“主审法官”是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琪(女,40岁左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7/189877.html

2008-11-10: 河北省兴隆县法院韩丽萍、陈晓东、王淑芹非法开庭
河北省承德市大法弟子韩立平、陈晓东、兴隆县大法弟子王淑芹于2008年1月30日同时在兴隆县被恶警无辜抓捕关押至今,河北省兴隆县法院通知韩立平的律师于2008年10月23日上午9时对承德市大法弟子韩丽萍、陈晓东和该县大法弟子王淑芹進行非法开庭。随后在律师为开庭前往兴隆的路上时,又接到法院不开庭的电话通知,突然又在11月3日接兴隆县法院通知在2008年11月4日上午九点非法开庭。开庭中韩立平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0/189497.html

2008-11-08: 河北省兴隆县公检法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纪实
河北省承德市大法弟子韩丽萍、陈晓东(男)和兴隆县大法弟子王淑芹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在王淑芹家,被兴隆县国保大队队长陆少华和教导员张玉海带领恶警非法绑架,现仍被非法关押在该县看守所。他们都已接近六十岁,却被非法关押长达十个月之久,现仍在承受非法迫害。他们的家属都曾经多次向国保要过人,可是国保不但不放人,还把他们的所谓“案卷”三次移交该县伪检察院,前两次都被驳回,第三次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五日立案,移交该县伪法院。

韩丽萍家属为她请了律师,律师阅卷后说:难怪此案两次都被驳回,里面根本没有东西。原来韩丽萍是去王淑芹家串门时被绑架的,而陈晓东是另外两人借他的车一同去的(另外两人已走脱)。国保大队恶警朱俊春、张运篇和王燕参与审讯他们三人。
该县伪法院原定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开庭,可不知为何又在前一天下午通知家属改期。当韩丽萍家属们再一次于十一月三日去该县国保和法院要人时,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琪(女)却说:明天开庭。
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时非法开庭,所谓“主审”是张亚琪。在法庭上,律师为韩丽萍做了无罪辩护,韩丽萍、陈晓东和王淑芹阐明自己无罪,而且陈晓东和律师都当庭揭露了一份该县国保伪造的所谓审讯记录。十一时半非法审判结束,他们三人又被送回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8/189400.html

2008-10-21: 河北省承德地区近日非法迫害消息
据悉,河北省兴隆县法院于2008年10月23日上午9时欲对承德市大法弟子韩丽萍、陈晓东和该县大法弟子王淑芹進行非法开庭。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于近日欲对廊坊地区香河县大法弟子李月清進行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1/188212.html

2008-02-03: 河北兴隆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08年1月30日晚九点半左右,兴隆县公安局同保安大队队长陆少华(手机:13903248866)、教导员张玉海(手机:13091331825)等六人,开车到法轮功学员王淑芹家,绑架了当时正在给王淑芹家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的四位承德法轮功学员,同时也绑架了兴隆县法轮功学员王淑芹,现关押在兴隆县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3/171587.html

承德 兴隆县联系资料(区号: 314)

2021-04-10:国保大队大队长 3145057670
国保大队教导员 王赤杰:13903148699
原国保大队大队长 陆立银:13333399953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东城路59号 邮编:067300

局长 季树军:18732300001 3145052191 政委 孔庆鸿:13333148668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东城路59号 邮编:067300

县“610办公室”头目 邓洪云:13831463079 31450598443145638096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西大街25号 邮编:067300
县政法委书记 孟凡春:13333393313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西大街25号 邮编:067300


2020-10-01: 承德县法院
值班室 0314-7920732
刑庭办公室 0314-7920665 0314-7920661
王富 审判员0314-7920665
王玉杰 刑事庭庭长13831422655 18903248699 0314-3118660
吕勇信 院长13932400069
丁海燕 副院长13803145811
仇学成 副院长13803145650
李赋 副院长13903145860
郭怀荣 副院长13931402166
彭树旗 纪检组长13931402111
吕兴存 刑事副庭长15303143165
刘书兰 审监庭长13785386739
彭良军 行政庭13803145891 0314-3118630
李毅 法警队队长13832430888
刘瑞华 法警队政委 13832456780
杨俊普 法警队副队长13832410151
尹文忠 法警队副队长15031316503
米山 执行局长1330314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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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新 执行厅13831495996
姜尚 执行实施主任13583860092

2020-08-19: 河北省兴隆县主要部门办公室电话和负责人手机电话(请知情者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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